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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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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司法解釋第13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03〕14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2003年9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司法解釋第15號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維基數據編輯
法律位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在維基數據編輯
立法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在維基數據編輯
有效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維基數據編輯
公布日期2003年9月4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施行日期2003年10月1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收錄於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在維基數據編輯
2003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87次會議、2003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119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03年8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87次會議、2003年2月13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11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3年9月14日



為依法懲治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的犯罪活動,維護公共安全,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現就辦理這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原粉、原液、製劑50克以上,或者餌料2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過程中致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的。

第二條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節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原粉、原液、製劑500克以上,或者餌料20千克以上的;

(二)在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過程中致3人以上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損失20萬元以上的;

(三)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原粉、原藥、製劑50克以上不滿500克,或者餌料2千克以上不滿20千克,並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三條 單位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的,依照本解釋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定罪量刑標準執行。

第四條 對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行為負有查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 本解釋施行以前,確因生產、生活需要而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餌料自用,沒有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可以依照刑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不作為犯罪處理。

本解釋施行以後,確因生產、生活需要而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餌料自用,構成犯罪,但沒有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經教育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六條 本解釋所稱「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是指國家明令禁止的毒鼠強、氟乙酰胺、氟乙酸鈉、毒鼠硅、甘氟(見附表)。

序號 通用名稱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分子式 CAS號
化學名 別名 化學名(英文) 別名(英文)
1 毒鼠強 2,6-二硫-1,3,5,7-四氮三環[3,3,1,1,3,7]癸烷-2,2,6,6-四氧化物 四亞甲基二碸四胺 2,6-dithia-1,3,5,7-tetrazatricyclo[3,3,1,1,3,7]decane-2,2,6,6-tetraoxide tetramine C4H9N4O4S2 80-12-6
2 氟乙酰胺 氟乙酰胺 敵蚜胺 Fluoroacetamide Fluorakil 100 C2H4FNO 640-19-7
3 氟乙酸鈉 氟乙酸鈉 一氟乙酸鈉 Sodium monofluo fluoroacetate Compound 1080 C2H2FNaO2 62-74-8
4 毒鼠硅 1-(對氯苯基)-2,8,9-三氧-5 氮-1-硅雙環(3,3,3)十二烷 氯硅寧、硅滅鼠 1-(p-chloropenyl)-2,8,9-trioxo-5-nitrigen-1-silicon-dicyclo(3,3,3)undencane RS-150, silatrane C12H6ClNO3Si 29025-67-0
5 甘氟 1,3-二氟內醇-2和1-氯-3 氟丙醇-2混合物 伏鼠酸、鼠甘伏 1,3-difluoirhydrine of glycerin and 2-chloroflurohydrine of glycerin Glyfuor, Gliftor C3H6F20, C3H6ClFO

本作品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司法解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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