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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蒼玉賦(以「天子之服,從此方色」為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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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蒼玉賦(以「天子之服,從此方色」為韻)
作者:李逢吉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17

天配五色,惟春也蒼然。地孕萬物,惟玉也堅焉。玉可久持,故君子比德於玉;蒼實正色,蓋聖人形象於天。歲既陽止,色其著矣。東方木德之令,蒼本靈威之紀。順其色繄象服是宜,飾其容信以蒼為美。晶熒兮其瑩如碧,追琢兮其平如砥。實同法服,不敢違於先王;有異象環,獨見用於孔子。若乃太史告立春之期,天子迎東郊之時。映乎元冕,節以采茨。碧若生芻之色,肅乎出藍之姿。縈垂組而溫潤澤矣,係衝牙而左右流之。質且異珪,終乃磨之無玷。色雖匪白,誰謂涅而不緇。故能間五玉,先四服。混元冕,曜黃屋。微白虹之皎潔,對蒼龍以照燭。豈非哲匠之所逢,他山之所攻。采此溫如之質,擇其善者而從。得佩之服之於此,琢之磨之於彼。齊蒼璧之獲薦,異白玉之見毀。色膺時用,寧侔純漆之元;彩非染成,詎比奪朱之紫。矧乎四氣莫先乎春陽,五位莫首乎東方。九有具瞻,其尊也帝皇。萬物鹹賴,其大也穹蒼。我乃應春氣之德,順陽和之則。為帝者之行節,候穹蒼之正色。叢四美而具宣,冠群玉之攸克。所以標嘉名於時令,宜乎哉垂楷模之無極。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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