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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散大夫贈司勳員外郎孔君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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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散大夫贈司勳員外郎孔君墓誌銘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566

昭義節度盧從史有賢佐曰孔君,諱戡,字君勝。從史為不法,君陰爭,不從,則於會肆言以折之,從史羞,麵頸發赤,抑首伏氣,不敢出一語以對。立為君更令改章辭者,前後累數十。坐則與從史說古今君臣父子道,順則受成福,逆輒危辱誅死。曰:「公當為彼,不得為此。」從史常聳聽喘汗。居五六歲,益驕,有悖語,君爭,無改悔色,則悉引從事,空一府往爭之。從史雖羞,退益甚。君泣語其徒曰:「吾所為止於是,不能以有加矣!」遂以疾辭去,臥東都之城東,酒食伎樂之燕不與。當是時,天下以為賢,論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雲。會宰相李公鎮揚州,首奏起君,君猶臥不應。從史讀詔曰:「是故舍我而從人耶!」即誣奏君前在軍有某事。上曰:「吾知之矣。」奏三上,乃除君衛尉丞,分司東都。詔始下,門下給事中呂元膺封還詔書,上使謂呂君曰:「吾豈不知戡也,行用之矣。」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將浴臨汝之湯泉,壬子,至其縣食,遂卒,年五十七。公卿大夫士相吊於朝,處士相吊於家。

君卒之九十六日,詔縛從史送闕下,數以違命,流於日南。遂詔贈君尚書司勳員外郎,蓋用嚐欲以命君者信其誌。其年八月甲申,從葬河南河陰之廣武原。君於為義若嗜欲,勇不顧前後。於利與祿,則畏避退處如怯夫然。始舉進士第,自金吾衛錄事為大理評事,佐昭義軍。軍帥死,從史自其軍諸將代為帥,請君曰: 「從史起此軍行伍中。凡在幕府,惟公無分寸私。公苟留,惟公之所欲為。」君不得已留。一歲再奏,自監察御史至殿中侍御史。從史初聽用其言,得不敗;後不聽信,惡益聞君棄去,遂敗。

祖某某官,贈某官;父某某官,贈某官。君始娶宏農楊氏女,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韋屺女:皆有婦道。凡生一男四女,皆幼。前夫人從葬舅姑兆次。卜人曰:「今茲歲未可以祔。」從卜人言不祔。君母兄戣,尚書兵部員外郎;母弟戢,殿中侍御史,以文行稱朝廷。將葬,以韋夫人之弟前進士楚材之狀授愈曰: 「請為銘。」銘曰:

允義孔君,茲惟其藏。更千萬年,無敢壞傷。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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