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類要 (四庫全書本)/卷5
朝野類要 卷五 |
欽定四庫全書
朝野類要卷五
宋 趙升 撰
降免〈凡十五事〉
遭章
臺諫入奏疏言其罪以請貶其人也
彈奏
言其公罪及閤門御史臺糾其失儀等事
合臺
自長官以下各入一奏以言人罪也
按劾
謂按其事而申上或秖免其職
降授
降官者繫銜首帶此二字開禧征伐之際嘗有權免軍官帶此之官
責授
責者不限降幾官之數徑指低階責授之
聽勅
在朝大臣或被臺章或先乞出則一面般出國門於寺觀中安泊以待命
南行
仕宦得罪而南行者蓋二廣多是瘴煙遠惡及水土惡逆之州縣江西亦或有之所以貶於其處也
剝麻
本朝無誅大臣之典故大臣有罪亦多是先與宮觀然後臺諫上章得旨批依別日又宣麻降之漸次行貶
居住
被責者凡雲送甚州居住則輕於安置也
安置
安置之責若又重則羈管編管
勒停
編管以上則必除名勒停謂無官也故曰追毀出身以來文字
量移
該恩原赦則量移近裏州軍
逐便
旣量移如又該恩則放令逐便
敘復
被責之久該恩敘復舊官者自有格法
退閒〈凡四事〉
宮祠
舊制有三京分司之官乃退閒之祿也神廟置宮觀之職以代之取漢之祠官祝釐之義雖曰提舉主管某宮觀實不往供職也故奏請者多以家貧指衆爲辭降旨必曰依所乞差某處宮觀任便居住惟在京宮觀不許外居
自陳
因奏請得祠祿者將來尚可以復任職守若朝命與之則不任也故優恩又有理作自陳之名也
岳廟
選人使臣則監岳廟及宮觀之次等也
引年致仕
古之大夫七十而致仕之例也古則皆還其官爵於君今則不然故謂之守本官致仕惟不任職也若雖未及七十但昏老不勝其任亦奏請之故曰引年
憂難〈凡九事〉
致仕
官員不祿先乞守本官致仕續奏身故者縁致仕合有蔭補恩澤也
遺表
大中大夫以上不祿者旣奏致仕復上遺表則又有遺表恩例
草土臣
丁憂者旣發喪居憂如具銜只稱草土臣
駕幸臨奠
本朝禮例毎大臣薨皆駕幸其府第臨奠之恩多是其子孫上表辤免之
勅𦵏
差中貴官監䕶喪事
宣𦵏
賜資財令辦𦵏事喪家多願宣𦵏蓋省費於勅𦵏也
丁憂
父母憂解官持服承重者亦同軍官免之若餘親則有給式假法
諡法
自古有之所以定生前之德行每一字其義取用之端甚多本朝立法有雖無官而有德行者亦賜之皆有擬文一道太常博士撰吏部考功奏行之
從吉
大祥畢禫服終踰月從吉謂改吉服也然後朝見或參選
餘紀〈凡十七事〉
書舗
凡舉子預試並仕宦到部參堂應該節次文書併有書舗承幹如學子乏錢者自請舉至及第一併酬勞書舗者
承受
仕宦在外任者自有專一承受幹當之人或是百司係籍人或是門吏凡有大小事務為之了辦
陶鑄
宰相擢用仕宦謂之陶鑄者取造化之義向因畱相家諱鑄遂易為陶鎔正如避冦相名秖書此准字也
宅引
宰執入堂前有朱衣乗騎對引若無常朝之日則自府第入堂治事謂之宅引入堂
告詞
有四六句者有直文者並書於告軸然侍從以上須是四六句行詞凡在內但是班朝百司雖廸功郎亦有之若外任須是京官通判以上則命詞也若節度使以上則又先次宣降麻制矣
網袋
侍從以上資格者官告皆有紫絲銀鐸鈴網袋貯之
望祝
如五嶽四瀆之類則毎歲皆降御名祝版祝之若其餘去處皆望祝之
車馬
宮人出入其兵士呵喝車馬者蓋舊來只自乗坐車子也中興以來用肩輿亦喝車馬
揀班
班直等皆自三衙舊司指揮人兵及皇城司親事官揀中等之人充之如捧日揀過東三班天武揀過御龍直驍騎揀過騎御馬之類然本朝之制班直不置隊伍若敎習武藝臨期整辦旗號此最良策也
京畿將
京師舊有十將令第二將駐劄臨安府者緣昔日差出招捉冦盜因而屯此也
破白合尖
選人得初舉狀謂之破白末後一紙湊足謂之合尖如造塔上頂之意
勘過
在京關支請給等事須經糧料院審計司勘過及關會太府寺方可支給其外路大軍錢糧自有分差糧審院施行
打視
庫務差遣人及投軍人須遠視目力喝其指數謂之打視防其目疾爾
輪筆
官員分以文字書押或以日或以長貳分而判押之謂
集注
左右選注闕集長貳廷坐而下列願注授之人高唱其闕而問之以授窠闕
期集
應舉士人慾共陳其利便則指定一所在會集諸人定議以申明之行都差注諸大寺院頭首亦集諸頭首相聚定議此人行檢保明申差亦謂之期集
同年鄉會
諸處士大夫同鄉曲並同路者共在朝及在三學相聚作會曰鄉會若同榜及第聚會則曰同年會
朝野類要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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