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朝鮮王朝實錄/憲宗實錄/六年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五年 憲宗經文緯武明仁哲孝大王實錄
(庚子)六年清道光二十年
七年

春正月

[編輯]

1月3日

[編輯]

○甲午,給報恩郡燒戶,恤典。

1月8日

[編輯]

○己亥,削正言李晦榮職,尋因大臣言竄配。以疏論前吏判,而語多挾雜也。又削任百能職。

1月10日

[編輯]

○辛丑,給咸興等邑渰死人及定平府燒戶,恤典。

1月15日

[編輯]

○丙午,月有食之

○京各司各營,進己亥會計簿。戶曹、餉廳、惠廳、兵曹、訓局、禁營、御營、摠廳,時在黃金一百四十八兩,銀子二十二萬四百十兩,錢文四十八萬七千九百九十八兩零,綿紬三十八同十一疋,木一千九百六十五同十七疋零,薴布九十六同二十疋,布子九百七十同十五疋零,米七萬四千一百三十一石十斗零,田米四萬二千九百八十三石四斗零,太二萬二千七十九石十三斗,皮雜穀三萬二千二百八十七石六斗零。

1月18日

[編輯]

○己酉,以李彥淳爲吏曹參判,李寅弼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20日

[編輯]

○辛亥,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右議政趙寅永,請招延在野儒賢,輔導聖學,從之。敎曰:「兩西分送之穀,何時當到,可及賑恤之時乎?」寅永曰:「若督促則四月旬望間,可以運致。雖或未及,預備之穀,先爲入用,追後充補,則可爲推移之道矣。」又啓言:「歉年賑政,實關民命,而守令如非其人,徒歸於有名無實。先飭設賑諸道,苟有不可堪承者,劃卽黜罷。」大王大妃敎曰:「賑政,大事也,守令不可不擇差。若有不堪承當者,而拘於顔私,或有掩置,則道臣難免重罪。以此各別申飭。」寅永請惠廳運米嶺南穀,待到海日,就其中米三千石,運送關西,米二千石,運送海西,以補賑資。大王大妃敎曰:「兩西所聞漸多,可驚可悶。未寐之前,不可暫忘,今聞所奏,甚幸矣。聞賑政已過初巡雲。各別申飭,無至抄飢漏落之弊。」

1月21日

[編輯]

○壬子,給永宗鎭渰死人,恤典。

1月27日

[編輯]

○戊午,設人日製於泮宮。

○平安監司金蘭淳,以冬至正使李嘉愚,諺書馳啓以爲:「臣等到皇城留館,而正月十一日,皇后崩逝。」雇送彼人,先此馳啓。

1月28日

[編輯]

○己未,以完昌君時仁爲陳慰兼進香使,尹命圭爲副使,韓啓源爲書狀官。

1月30日

[編輯]

○辛酉,執義金鼎元疏略曰:

臣伏念叔世帝王一治之機,惟在於言路之開閉。歷攷往牒,柄臣專則言臣縮,諛臣盛則言臣瘖,盜臣進則言臣伏。以近來邪獄事言之,自辛酉大懲創後,潛滋四十年,卒致滔天之勢者,孰使之然哉?此亦不得不歸於臺閣無人之歎也。夫以磨滅爲好生之論,糾禁爲喜事之戒,至於蕃舶,出沒於域中,洋竪橫行於轂下,而莫之誰何。推是論之,雖有許大禍變,迫於呼吸之間,人誰肯爲殿下一陳之哉?幸而大臣陳奏,慈敎截嚴,此誠遏絶根萌,廓淸氛穢之一大機會。而側聽半載,用法非不嚴矣,殺人非不多矣。無知之賤類多死,而傳授之根脈自如也,舊染之餘孼或誅,而貫通之聲氣莫問也。購來洋賊,決非一譯官所可爲,超越牢獄,決非一女子所能辦,兩司諸臣,面面相覷,迄無一人論及,獄情之肯綮,囚供之端緖。想其漆室幽獨之中,未必無仰屋潛唏者,特外懼指嗾之流言,內羞挾雜之群疑,懲前毖後,莫敢先發耳。臣於洋書,未嘗掛眼,實不知何等醜汚,而斷以爲無父無君,夷狄之一法耳。祭天似休屠堂獄,取釋迦初無新奇動人之語,以荒誕不經,神其術以報應相酬,邀其功陰欲擺脫,名敎充盈,嗜慾爲自私自利之計。天地造化之權,胠篋也,君親愛敬之誠,壑舟也,聖賢傳授之訓,弁髦也,敎主、神父之尊,嚴臨乎衆生之上,則擧天下萬物,皆爲一已之所私。有苟非然者,搢紳章甫之頗聰明識道理者,豈皆誠心好之而篤行之歟?是以,厭然自掩於稠廣之處,而陰主其道於隱密之所。混男女而帷薄不設,則怨曠者聚焉,一貴賤而等威不別,則屠沽者往焉,籠貨利而有無相周,則貧窮者悅焉,分排布置,若張角之三十六方,而其尊無上,其富無對矣。唉!彼愚騃之衆,男婦墮此術中,迷不知悟,情願就死於歐刀之場者,實可哀而不足誅也。我朝崇儒重道,群賢輩出,人服程、朱之訓,家傳洙泗之敎,第自中葉以來,國家之所培養者,不出榮名利祿,而朝著之間,又相分黨各立,主國論者,常以克伐怨欲之私,驅之,駸駸至於今日,以媕婀取容,爲保身之長策,詭隨無良,爲涉世之妙方。上焉而居位者蠹國財攘民利,而有徒隷無恥之心,下焉而修業者覘蹊徑索門庭,而無恬靜自守之操。國有變故,晏若尋常,而私相忤恨,期於刻深,身有職事,無不怠玩而勢所驅使,擧皆猖狂,伊川被髮之歎,蓋亦所由來漸矣。是則洋術雖有邦禁,而其道實徧行於一世也,在今轉移之機,亦惟曰立聖志典聖學而已。立志,典學之誠也,典學,立志之事也,非今日立志,明日典學也。雖然,志欲立而無挾持之助,則志不強,學欲典而無開導之益,則學未醇。經筵、臺閣之臣,極擇其人,使之更出迭入,不離跬步,導之使言,激之使勸,變委靡難振之習,爲直切不諱之風,則王綱整而怪孼消,正學明而邪說熄,彼所謂洋胡邪術,特一法司之治耳。故相臣蔡濟恭,當時秉執,爲一隊儕友之推服,暮年當軸,每以西來邪種,將爲禍人家國,深惡痛斥,屢形於言語文字,同時闢異之論,倚以爲重,使相臣,若見酉獄滋蔓,則豈不痛悔於鍾、薰、家、敏之不能早正王法乎?去年原州儒生,有故判書臣丁範祖,故判書臣韓致應院享之議,見其歷述之通章,多有不着之夸辭。乃以老謬之見,手裁短牘,略及其妄引先賢之失矣,繼有儒論掇拾臣言,首言『邪獄之不合,比擬於前代黨禍,而元老之見累,特不幸爾。』臣固不省作者之意,果出於此,而一種忮克之輩,發憤於院議之崖異,移怒於獄案之追提,反以爲『拖及宿累,』侵辱相臣。一唱百和,炰烋四起,前後醜詈,皆首引正廟朝御製誄文,勒歸之於背馳義理,諱秘一邪字,以杜千萬人之口。御製誄文,何嘗隻字半辭之依俙髣髴於斥邪一款,而敢爲藉重之說,獨不念追誣聖旨之爲臣子大不敬耶?「

批曰:」治邪不嚴,予亦憂之。爾今以兩司之知而不言,譏斥憂歎,爾亦居其職矣,又不洞言直陳何也?末端事之推上,尤無嚴矣。「

二月

[編輯]

2月1日

[編輯]

○壬戌,日有食之

2月2日

[編輯]

○癸亥,竄宗廟典祀官李啓哲。以差享出齋,見頉於摘奸也。

2月3日

[編輯]

○甲子,京畿監司洪學淵,忠淸監司金英淳,慶尙監司金道喜,江原監司李光正,以才行表著人馳啓,京畿幼學趙熙承、李光老,忠淸道幼學宋達洙、金祖鉉、成致默,慶尙道幼學鄭大永、朴豐鉉、崔琳,江原道幼學朴秀倫,生員嚴翼鉉。

2月5日

[編輯]

○丙寅,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右議政趙寅永啓言:「凡試官擬望者,無敢違牌陳疏,卽受敎所在。而或有因試事不得不引義者,欲進則嫌於廉防,欲違則拘於格例,此後特許疏籲,俾下情得以上達。」從之。又啓言:「臺臣金鼎元之疏,直欲驅一世於護邪之科,而況其句語之欠敬謹,指意之極驚惋,有不能一一煩陳。末端猥屑,猶屬薄細。亟施遠竄之典宜矣。」大王大妃從之。尋鞫問,安置於薪智島。

○全羅監司李穆淵,以才行表著人幼學柳光朝、李秉坤、徐榮孝、金邦斗、尹榮大,馳啓。

2月7日

[編輯]

○戊辰,晝講於熙政堂。

2月8日

[編輯]

○己巳,晝講於熙政堂。

2月10日

[編輯]

○辛未,夕講於熙政堂。

○給永興、北靑等邑燒戶渰戶,恤典。

2月11日

[編輯]

○壬申,進講於熙政堂。

2月12日

[編輯]

○癸酉,設春到記於仁政殿,講居首金畯,製述賦居首趙龜夏,竝直赴殿試。

2月13日

[編輯]

○甲戌,進講於熙政堂。

2月16日

[編輯]

○丁丑,進講於熙政堂。

2月17日

[編輯]

○戊寅,給遂安郡燒戶及爛死人,恤典。

2月18日

[編輯]

○己卯,以李鼎臣爲吏曹參判,趙秉龜爲弘文館副提學。

2月21日

[編輯]

○壬午,以金興根爲弘文館副提學。

2月22日

[編輯]

○癸未,監試覆試李敏老、金世鎬居首。

○以李景在爲弘文館副提學。

2月26日

[編輯]

○丁亥,進講於熙政堂。

○以宋啓榦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27日

[編輯]

○戊子,以朴綺壽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29日

[編輯]

○庚寅,上詣太廟展謁,春謁也。

三月

[編輯]

3月2日

[編輯]

○壬辰,給恩津縣燒戶,恤典。

3月3日

[編輯]

○癸巳,行本館錄,四點趙徽林、李豐翼、金始淵、金建銖、尹敎成、金應均、沈膺泰、曺錫雨、李宗秉、趙道淳、沈敦永、李時愚、李憲周、李經在、南性敎、李寅奭、任百秀,取十七人。

3月4日

[編輯]

○甲午,以金箕殷爲刑曹判書,朴晦壽爲漢城府判尹,鄭元容爲咸鏡道觀察使。

3月6日

[編輯]

○丙申,給瑞興等邑爛死人,恤典。

3月10日

[編輯]

○庚子,上詣景慕宮展謁,春謁也。

○奉安閣重建時,都提調以下施賞有差。

3月12日

[編輯]

○壬寅,上御熙政堂,親受生進謝恩。

3月14日

[編輯]

○甲辰,以李在鶴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15日

[編輯]

○乙巳,大王大妃敎曰:「日前錦伯狀啓,罪人凶言,可知其極爲凶悖,諸大臣之請令王府,按例擧行,固是矣。而雖以狀啓觀之,厥漢不過死中求生之計,與狂易無異。明知其根因情節之別無可覈者,罪人金百周,令本道,直捧結案以聞。」

3月16日

[編輯]

○丙午,上詣健元陵、元陵親祭,仍詣綏陵展謁。

3月17日

[編輯]

○丁未,健元陵、元陵親祭時亞獻官以下,施賞有差。

○命禮房承旨洪在喆,楊州牧使徐念淳加資。

3月18日

[編輯]

○戊申,以李憲瑋爲刑曹判書,金敎根爲工曹判書,洪敬謨爲漢城府判尹,李奎鉉爲京畿觀察使。

○給平壤等邑燒戶及爛死人,恤典。

3月19日

[編輯]

○己酉,上詣北苑,行望拜禮,仍試參班儒武。

3月20日

[編輯]

○庚戌,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右議政趙寅永啓言:「近來馬政,太不成樣。朝士專尙騎驢,又況乘轎成俗,無論上下貴賤,程途達近,皆以乘轎爲主,故絶無立馬而給貰。古者數馬以對,以知其國之貧富,馬政之至此艱窘,亦非細故矣。」大王大妃敎曰:「乘轎之弊,果如此矣。必禁乘轎然後,可無馬匹不足之歎矣。」寅永曰:「乘轎原有禁令矣。」又啓言:「頃因咸鏡前監司朴岐壽狀請,長津民之移接於江界七坪者,應役本府便否,關問關西道臣矣。卽見平安監司金蘭淳狀啓,則以爲『七坪居民之自長津移來者,爲三百十八戶,而有多年樂土之業。從古以來,有分土無分民,土係江界,民屬長津,自是理外,畢竟行不得之政,請令廟堂稟處。』箕伯所啓,若此明的,有分土無分民雲者,誠切當語也,七坪一款置之。」大王大妃從之。又啓言:「臣於昨冬諸道式年道薦人,務加精抄,就應薦之法,寓別薦之意事,筵奏矣。今以諸道薦狀,通計似爲太薄,臣意則令銓曹,廣採公議,其中經行尤著者若干人,更爲抄啓收用,其餘則因以道薦例施行,似合事宜,故敢達矣。」大王大妃從之。又啓言:「丁酉之役,摧破島夷,卽天將麻提督之力也,偉功壯蹟,實不下於李提督平壤之捷。其後裔,因亂東渡,或有先輩記述,至入於《尊周彙編》,故自正廟時,屢加搜訪,未得其人。近聞有寓在嶺南者,分付道臣,卽速起送,因令軍門,付料收用,請入參於皇壇享禮之班。」大王大妃,敎以事甚貴矣。從之。

○晝講於熙政堂。

○式年武科會試,一所鄭雲翼,二所李敎鳳居首。

3月22日

[編輯]

○壬子,上詣景祐宮展拜。

3月23日

[編輯]

○癸丑,備局啓言:「卽見前咸鏡監司朴岐壽狀啓,則以爲『南關各邑戶曹納蔘布及均廳納詳定錢布,待秋成退限事,請令廟堂,稟旨分付矣。』關北之蔘布詳定,名雖不同,實則兩稅,法意至嚴且重,此路一開,後弊難言,前咸鏡監司朴岐壽,施以罷職之典。」允之。

3月25日

[編輯]

○乙卯,設三日製於泮宮。

○召見回還使臣於熙政堂。書狀官李正履,進聞見別單:

臣自遼東,至山海關外,詢問老農及民戶一年稅納之數,則『田十畝爲一日耕,而所納稅穀三斗二升,丁役則一年所納,爲銀六錢三分,兩役旣畢之後,其民終歲閒居,營生作業,更無一分追呼徵之端,煙戶之役,一竝無之。自康熙時,設常平倉,以爲穀貴時減價出糶之方,至今遵行,有廣濟院,以求癃病之人,有棲流所以處流散之民,有恤嫠院以處老而無夫家者,有育嬰堂,以養遺棄小兒,又有京都富民,處處設義粥廠,以飼貧民雲。』故臣嘗身往育嬰堂及義粥廠,屢回看審,則設粥處,男女分行齊整有法,育嬰堂,募乳媼哺養得宜。中土近歲,亦患財竭民窘,臣常從容探問於朝紳有知識者,則以爲『自乾隆時,寺觀之役,遊幸之費,財用大絀,繼有徵勦賊匪之役,歲歲治河之費,且以奇邪巧侈之物,蠱民害財者,皆自洋舶來到,故銀貨之流入西洋者,每年不下百萬兩,而一往而不復。西番僧遵丹巴呼圖克圖來朝,皇帝待以殊禮,位在親王之上,而於歸時,命給黃屋轎子以送之。給轎時滿洲近臣奕紀,竝出給黃傘等儀仗。以此爲廷臣所奏,奕紀被重勘,竄極邊雲。』彼中邪敎浸染,民間爲患漸熾,故自近年以來,痛加禁斷,天主堂一竝毀撤,洋人亦爲逐送雲,自此邪敎根窩,可期痛絶。英吉利國,與西洋同習天主邪敎,而往來廣東海上,習中國文字,效中國衣服,其火器尤爲巧毒,故海外紅毛呂宋諸島,皆已服習其敎,亦有海邊奸民,爲之鄕導,初欲交通貿易於海上,而中國堅不許之,以此大致慍怒,歲歲來擾邊境,今年皇旨特送親近重臣,分往按邊,而今又自福建,移入臺灣雲。

○首譯別單:

一,舊例越南國二年一貢,四年遣使來朝,暹羅三年一貢,琉球間年一貢,皇帝特諭嗣後越南、琉球、暹羅,均令四年一次遣使來貢,用示朕綏懷藩服之至意。一,西洋人入中國者,播傳邪敎,陷溺人心,挾帶鴉片,戕害身命,而愚氓之受其毒者,始則被人引諉,繼則習染邪說,甚至蕩産戕生,罔知悛改,皇帝震怒,屢下諭旨,嚴加禁斷。上自朝官,下至軍民,以此獲罪,不下屢萬。一,承平日久,民習漸侈,皇帝屢下諭旨,八旗軍兵六品以下,毋得穿綢緞衣服,滿洲婦女,毋得寬袖纏足矣,貝勒綿譽家丁,有穿綢緞者,皇帝大加責諭。

○式年文科覆試講經,一所孫相馹,二所李在立居首。

3月26日

[編輯]

○丙辰,召見陳慰進香兼謝恩三使臣於熙政堂。正使完昌君時仁,副使尹命圭,書狀官韓啓源。辭陛也。

3月27日

[編輯]

○丁巳,太倉倉屬崔錫麟,捧結案,洪州漕軍金奇宅,梟首。錫麟,爲掩逋,偸竊倉穀,奇宅,擅賣運穀,因度支奏聞罪之。

3月28日

[編輯]

○戊午,上詣春塘臺,行瑞蔥臺試射。

3月29日

[編輯]

○己未,召對於熙政堂。

○式年文科會試,取鄭駿容等三十三人。

○梟安達源首於竹山府。達源竹山小民也,憾其弟被官督,要府使行於路,破轎打隷,露刃解其縛而走。因大臣筵奏,令本道究覈,幷與其徒黨分等定罪,又以武臣乘轎,違制命,罷府使張洛賢職。

3月30日

[編輯]

○庚申,大王大妃敎曰:「近間都下流丐甚多,到處光景,極爲慘然雲。雖窮春,事勢自然如是,每一思之,其所矜惻,實無與比,卽令京兆五部,精抄救急,更無捐瘠之患事,廟堂申飭。」

○給北靑府燒戶爛死人,恤典。

夏四月

[編輯]

4月3日

[編輯]

○癸亥,上詣仁政殿,親傳太廟夏享香祝,仍詣太廟展拜,省器省牲。

4月4日

[編輯]

○甲子,上御春塘臺,行式年文武科殿試,文取趙龜夏等三十八人,武取張斗衡等三百九十九人。

4月6日

[編輯]

○丙寅,召對於熙政堂。

○中批,以趙秉龜爲吏曹參判。

○修撰金逸淵疏略曰:

專對之任,關係甚重,聞今番回還節使之留接館中也,許多猖疲之譏,縱不可以一一取信,竟因擧措之失儀,應參宴禮,多見斥退,禮部之官,至被住俸擬咨之擧,貽羞包辱,莫此爲甚。臣謂回還三使,亟施譴削之典。

批曰:「事甚可駭,所請依施。」

4月7日

[編輯]

○丁卯,召對於熙政堂。

4月8日

[編輯]

○戊辰,給狼川縣燒戶,恤典。

4月9日

[編輯]

○己巳,諭祭酒宋啓榦,敎曰:「卿,卽我先王之所簡拔也,予小子之所尊禮也。雖年高久攝,迨此日候溫煖,安車就道,諒無甚妨。而亦可以爲追先王之殊遇,慰小子之渴想。玆遣近侍,宣此至意。」諭經筵官金仁根、宋來熙、成近默曰:「寡人沖年御極,學未知方,專資於啓沃輔導,而苟求其人,豈非爾等林下讀書之賢哉?玆又別遣近侍,布此縷縷,此非但予言也,卽亦擧國臣民之所共望也,須諒此意,卽起上道。」仍命遣史官傳諭。

4月10日

[編輯]

○庚午,上御仁政殿,行式年文武科放榜。

○給洪原縣渰死人,恤典。

4月11日

[編輯]

○辛未,上御熙政堂,親受文武科謝恩。

○以趙冀永爲吏曹參判。

○給玉果縣燒戶,恤典。

4月15日

[編輯]

○乙亥,召對於熙政堂。

○以朴綺壽爲禮曹判書,李若愚爲司憲府大司憲。

4月16日

[編輯]

○丙子,上詣永禧殿展謁,仍詣儲慶宮、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展拜。

4月17日

[編輯]

○丁丑,晝講於熙政堂。

○以權敦仁爲吏曹判書,李翊會爲司憲府大司憲。

4月18日

[編輯]

○戊寅,召對於熙政堂。

4月19日

[編輯]

○己卯,晝講於熙政堂。

4月20日

[編輯]

○庚辰,上御熙政堂,行藥院入診,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大王大妃敎曰:「今春麥農果何如雲,而聞有蟲災,果然否?」右議政趙寅永曰:「畿湖則秋牟間或不足,而春牟則庶有登熟之望。兩南則大豐,而兩西亦爲善就,惟北關又將告歉雲,此爲可悶。至於蟲災,則畿邑間間有之,而不過爲十分之一雲矣。」大王大妃敎曰:「聞關西米價一石,多至五十兩雲,果然否?」寅永曰:「向果有是說,而如是者六七日而已。近日所聞則爲二十七兩雲,二十七兩,亦是曾所未有之事矣。」又啓言:「聖學工程,最忌間斷。自今益加乾惕,而如齋日停講之時,雖無下敎,召對則依晝講例,前一日入稟取旨,定式施行,似於聖學,不爲無助」,從之。「又啓言:」王政,專係於諴小,國法,尤在於抑強,而近來士夫家不法之刑,恣行於私門,無名之債,有甚於強奪。都下如此,遐土可知。嚴飭有司,如有此等現發,儒生直爲刑配,朝士草記重勘,而請以此關飭於各道。「大王大妃敎曰:」國有紀綱,法司有禁令,則豈有是乎?以此各別嚴飭。「又啓言:」濟州貢馬,常年則其數毋多,式年則恰近六百匹,而第軍馬頒給,未滿三分之一。臣意則凡賜與雜頉之數,一從常年例施行,其餘竝分排加給於軍馬,則其於戎備,所獲甚大,故敢達矣。「從之。

○晝講於熙政堂。

○給陽德縣燒戶,恤典。

4月21日

[編輯]

○辛巳,晝講於熙政堂。

○給載寧郡燒戶,恤典。

4月23日

[編輯]

○癸未,以金洙根爲吏曹參議。

○晝講於熙政堂。

4月24日

[編輯]

○甲申,晝講於熙政堂。

○給谷山府燒戶,恤典。

4月26日

[編輯]

○丙戌,晝講於熙政堂。

4月27日

[編輯]

○丁亥,晝講於熙政堂。

○以趙秉龜爲成均館大司成。

4月28日

[編輯]

○戊子,晝講於熙政堂。

○以宋啓榦爲司憲府大司憲。

○給沃川、黃州等邑燒戶,恤典。

4月29日

[編輯]

○己丑,晝講於熙政堂。

○給任實等邑燒戶,恤典。

五月

[編輯]

5月1日

[編輯]

○庚寅,召對於熙政堂。

5月2日

[編輯]

○辛卯,晝講於熙政堂。

5月4日

[編輯]

○癸巳,盜竊永陵端午祭物,命畿營及左右捕廳,各別譏詗,竄配典祀官吳致淳,本陵令李鍾奎。

5月7日

[編輯]

○丙申,召對於熙政堂。

5月10日

[編輯]

○己亥,上詣北苑,行望拜禮。

5月12日

[編輯]

○辛丑,命都下流丐,令畿營,押送原籍官。

○配金順性於絶島,洪元謨於遠地,以唱和亂說也。

5月14日

[編輯]

○癸卯,給延日、鳳山等邑燒戶,恤典。

5月25日

[編輯]

○甲寅,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右議政趙寅永啓言:「牌望勿呼之命,前固有之,而或値事會之急迫,或緣情勢之敦飭,必也不得已而始下者,元非尋常應行之擧措也。近者開政傳敎,因命違牌勿呼者,頻頻有之,命令似欠於紆餘,趨走多近於顚倒。雖曰節目間小事,亦礙瞻聆,繼自今凡係故規已例之可遵,克詳克審,務得其當,是臣區區之望也。」上曰:「大臣所奏好矣。當留念矣。」又啓言:「國制,凡錢穀用餘,皆爲別儲,號曰封不動,挽逝以來,非但無用餘,別儲也,竝與從前封不動而竭之。苟究其源,專由於稅入歲縮,用度日增故也。流來已久,猝難釐正,而若於有錢穀衙門,省其冗濫,節其出入,亦可以每年略干,歸之封樁。先從京各司各營有財賦處,參量多寡,以米錢木各幾許,作爲歲課,號曰別置,除非軍國大事,無或犯用,如有不得不出納者,先報籌司,以待筵稟後施行事,永爲定式。」大王大妃敎曰:「財用有足之時,節用固好。而況今國計罔涯之時,有此節財用備貯蓄之擧,則誠幸矣。」又啓言:「臣於昨冬,以殿㝡一事提奏者,蓋以生民休戚,專係於守宰之善不善,而其要不過黜陟二字故耳。外道則旣有飭令,自當擧行,而第念京司褒貶,例不致意,槪以上考磨勘者,有非製法本意也。況他日守宰,卽今日之郞僚,則烏得不先自京司,審其月朝乎?且如錢穀詞訟等衙門逋縮之弊,干囑之患,不可謂無一犯科,則尤不宜一向闊略,其在核實之政,合有申嚴之擧,故敢達矣。」大王大妃敎曰:「大臣之言,果是矣。京司褒貶,本無中下,是豈盡善而然?依大臣所奏,各別申飭。」又啓言:「自前先正祀孫,有未及蔭仕之年者,每多啓稟勿拘之擧矣。聞文獻公臣鄭汝昌,文簡公臣成渾祀孫,見無蔭職雲,竝依例勿拘錄用之意,請分付銓曹。」從之。大王大妃命西北鎭軍器偸竊罪人廉處玉,梟首警衆,私鑄罪人朴仲道等,依律施行。

○晝講於熙政堂。

○以李翊會爲禮曹判書。

5月26日

[編輯]

○乙卯,京畿監司李奎鉉,畢賑狀啓,陽川等二十邑,飢戶六萬六千八百八十,賑資各穀,四千六十七石。忠淸監司金英淳畢賑狀啓,燕歧等十邑,飢戶三萬一千四百十一,賑資折米三千石,折租七千五百石。

5月28日

[編輯]

○丁巳,黃海監司趙斗淳,畢賑狀啓,公賑八邑,私賑二邑,救急十邑鎭,飢民三十五萬一千四百八十八口,賑資各穀一萬八千四百四十六石六斗六升零,錢四萬八千四百七十一兩零。

5月29日

[編輯]

○戊午,召對於熙政堂。

○給平壤等邑燒戶,恤典。

六月

[編輯]

6月1日

[編輯]

○己未,晝講於熙政堂。

6月4日

[編輯]

○壬戌,晝講於熙政堂。

6月5日

[編輯]

○癸亥,晝講於熙政堂。

6月6日

[編輯]

○甲子,晝講於熙政堂。

6月7日

[編輯]

○乙丑,召對於熙政堂。

6月8日

[編輯]

○丙寅,召對於熙政堂。

6月9日

[編輯]

○丁卯,晝講於熙政堂。

6月11日

[編輯]

○己巳,晝講於熙政堂。

6月12日

[編輯]

○庚午,晝講於熙政堂。

○以朴綺壽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錫祜爲司諫院大司諫。

6月14日

[編輯]

○壬申,給砥平縣燒戶,恤典。

6月16日

[編輯]

○甲戌,吏曹,以諸道經行尤著人抄啓,幼學李光老、宋達洙、成致默、崔琳、李秉坤,生員嚴翼鉉。

6月19日

[編輯]

○丁丑,晝講於熙政堂。

6月20日

[編輯]

○戊寅,晝講於熙政堂。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大王大妃敎曰:「每於都政,自上申飭,非不嚴截,而徒歸文具,未有實效矣。今番則其在信任兩銓之道,無事更飭,而大政旣在邇,故如是申諭,須善爲之,俾遠近物情洽然也。」右議政趙寅永啓言:「還逋未捧之守令,自有定律,而比年査逋,諸倅之行遣相望,然列邑之請排不絶,此可見法不足恃也。假令十分之逋,能捧九分,而未捧一分,則法府議讞,只得與只捧一分,末捧九分同律,蓋緣金石之典,不能低昻也。以是而逋邑守令,擧皆厭避。臣意則自今還逋未捧之律,略倣收糧違限分等勘罪之例,假使十分之逋,未捧一分,則以杖六十施行,至未捧次次加律,而至於全未捧與始逋新逋守令,自有本律,不當比例於此。若重律之請用輕律,反易犯科,亦或爲守令惕念之端,逋有漸完之期,律無混施之歎矣。」大王大妃敎曰:「罪有輕重,律當分別,若如是,則或有警飭之道,所陳甚好。」從之。又啓言:「每於六臘大政,兵曹以六道西北人宣部薦參上參下,取才收用,蓋出柔遠疏滯之意,而或値窠窄,未及區處,則自不免勿施之歸者,事甚無謂。自今如有窠窄之時,姑以某窠加設,待後陞實,永爲定式施行,庶爲靺韋慰悅之方。」大王大妃從之。

6月22日

[編輯]

○庚辰,以朴齊明爲吏曹參議。

○都政下批,以趙鶴年爲成均館大司成。

6月23日

[編輯]

○辛巳,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給沃川郡燒戶,恤典。

6月24日

[編輯]

○壬午,召見平安南道暗行御史徐有薰於熙政堂。罪前兵使李寬奎,安州牧使南駿應,平壤前庶尹金㝡秀,成川府使閔致文,三和前府使金善一,慈山前府使許晟,祥原前郡守安弼壽,江東前縣監洪祐成,殷山縣監金龍洛等有差,因御史書啓也。

6月29日

[編輯]

○丁亥,以李紀淵爲吏曹判書,李憲瑋爲兵曹判書。

○中批,以趙秉鉉爲戶曹判書。

6月30日

[編輯]

○戊子,以金弘根爲司憲府大司憲,宋冕載爲刑曹判書。

秋七月

[編輯]

7月2日

[編輯]

○庚寅,上詣仁政殿月臺,親傳宗廟永寧殿秋享香祝。

7月4日

[編輯]

○壬辰,以權敦仁爲刑曹判書。

7月5日

[編輯]

○癸巳,給林川郡燒戶,恤典。

○咸鏡監司畢賑狀啓,安邊等十邑,救急飢口,七萬三千三百十五口,賑資各穀合折米五千八百七十三石九斗零,富民願納錢一萬二千兩。

7月7日

[編輯]

○乙未,以韓鎭㦿爲司諫院大司諫。

○平安監司畢賑狀啓,公賑十二邑,飢民三十四萬八千七百一口,賑資穀折米二萬五百三十九石二斗零,錢十二萬八百四十八兩零,私賑十一邑,飢民二十九萬五千五百二十三口,分賑折米九千六百七十四石二斗。

7月10日

[編輯]

○戊戌,上御熙政堂,引見時原任大臣備局堂上。

○大司憲金弘根疏略曰:

臣疾病實形,已在聖鑑所燭,四三年來,駸駸至於末如之何。按禮有引年懸車之文,年未至而告休者,亦有之。倘使特垂異渥,許臣休致,則凡臣餘生,皆殿下賜也。臣方乞退,而顧其職則言官也。竟無一言畢暴素畜,孤恩也,負心也。今日國事,人皆曰毛髮皆病,正類古人痛哭流涕長太息也,而臣則以爲不然。臣每讀慈聖殿下絲綸下者,時復登筵,親承簾敎,凡於國計民憂,朝象時弊,無微不燭,詢諭惻怛,回泰轉安之方,如飢渴之思飮食,我殿下,亦當仰聆而俯察之矣。朱夫子曰:『知如是爲病,不如是爲藥。』今其爲病,慈聖知如是,殿下知如是,何憂無不如是之藥?日月計功,自底於病都完了,此臣所以恃無恐也。惟有耿耿悒悒,寤寐不能已者,講學之不勤而聖志無由立也,義理之不明而國是罔有定也。臣請以講學之事,先陳之。夫正心之要,在於學,爲學之要,無間斷而已,苟或作撤無常,寒曝有時,此心已自走作。是以,古之好學之君,必求宿德博識之士,置諸左右,使之朝夕納誨,講明經訓,咨訪治道,喩之於心,不知不措也,體之於身,不能不措也。臣愚死罪,未敢知殿下典學之工,果亦有是否乎。邱園有招徠之盛,而未免虛禮,經幄無問難之益,而徒歸應文,登對之頃刻乍久,輒示速退之意,文義之敷陳稍長,顯有厭煩之色。由是而新進之齟齬未嫺者,踈逖之惶懼居先者,自不能畢展所蘊,盡其一得之見,逡巡畏縮,有似乎含糊鶻突,則殿下必謂以此輩粗淺,無足當聖意,遂藐視而哂薄之,豈其人眞箇粗淺而然哉?倘殿下,進之咫尺,假之容色,俾得以盡言所欲言者,則尙能緣飾先賢訓詁之旨,綴拾先賢議論之緖,有足以啓沃聖心,開發聖聰,雖其人未必盡賢,是亦賢者徒也,不害爲程子所云,賢士大夫之願其君接時多者也。程子之爲此言,而必以宦官宮妾對之者,其意深,其慮遠,豈一時陳戒之徒然乎哉?宦官進則賢士退,譬如陰陽之相爲消長,其幾甚妙,所係甚大。是以,後來勉君學者,非無古聖賢法言嘉訓,必以程子此言,爲第一義。今殿下,無馳騁弋獵之事,聲音玩好之娛,可以蠱聖志而妨聖學者,惟是講學則不勤也,講官則不親也。唐之仇士良,告其徒曰:『天子不可令閑常,宜以奢靡娛其耳目,無暇更及他事,然後吾輩得志矣,愼勿使之讀書,親近儒生,彼見前代興替,心知憂懼,則吾輩踈斥矣。』其徒拜謝。惟此數句語,卽渠輩傳神護法,今古一轍,吁!亦可畏也已。彼知人主之讀書明理,彼當見斥,不知人主之不讀書,不明理,其國隨亡,彼無得志之地也,然則其智似慧而其實甚愚,適足以害而國而禍其身而已。惟我聖朝家法,尤嚴於此,故渠輩之長享其福,寔賴是耳。臣聞年來,數下中官加資之命,及臣猥叨銓任,果見下批者屢,或至一紙三數人之多焉。未知此輩,有何可紀之勞勩,而不愛嚬笑濫觴之不已耶?今若過加恩寵,以啓橫濫之漸,則甚非國家之幸,而彼輩之災,莫有甚於此者矣。苟臣言之不然,雖出忠愛之悃,當伏妄率之罪,而如或因此而猛加警省,聖志奮發,講學勤孜,察夫此進彼退,陽長陰消之理,臣雖萬死,靡所恨惜,群下之竊疑憂歎,亦無從而至矣。夫國家之有義理,猶人身之有氣血,氣血不舒,人不得爲人,義理不明,國不得爲國,義理者,嚴於忠逆之別也。是以,古人有言『見無禮於其君者,若鷹鸇之逐鳥雀。』今有不特無禮,乃敢誣逼莫重,而或假息覆載,或臥死牖下,卽尙度、魯敬是耳。天下,寧有此乎?噫嘻!兩賊窮天極地之罪,殿下以事在沖齡,未及洞然垂燭之耶?抑魯敬之已被恩宥,闔門如故,則謂無可追理,而尙度臺閣之請,亦以他罪人啓辭之謄傳故紙,一例賜不允之批耶?此不可不爲殿下一陳之矣。噫!尙度,鄕曲卑微之類,而其言肆犯至憯,魯敬,朝廷榮顯之臣,而其案昭著不道。前後聲討,以疏以啓,凶腸悖肚,畢露無餘,臣無容更事臚列,而惟我純祖,深察其情狀。處分尙度則若曰:『獨非朝鮮之臣子乎?』若曰:『固當嚴鞫得情,以正人心,以熄邪說。』此純祖之察其至憯之情。而末乃以屢回思量,不欲索言,反傷事面,姑從惟輕之典爲敎,聖意所在,可有以仰認也。處分魯敬則若曰:『罪止一案,尙不容誅,況兼有二案者乎?雖使渠自爲之說,亦必自知其莫逭。』此純祖之察其不道之狀,而追念其先姑貸一縷而島置之,聖意所在,亦有可以仰認矣。至於敬賊特放之命,乃在眞殿祗謁之辰,此實曠宸感而寓聖慕也。孰不欽仰萬萬?而若曰四年海島,足懲其言行不謹之罪,其言則凶言也,其行則凶節也,聖意雖出於世宥,兩案所犯則未始全赦。猗歟!大聖人至精至微之義,爲殿下留與兩賊,使殿下闡明大義,以光殿下之孝耳。辛壬諸賊,英廟未嘗不容借,而在正廟則大行懲討,漢祿餘黨,正廟未嘗不包貸,而在純祖則亟施誅殛,爲前矛於裕賊者,純祖不加之罪,反或進用,而翼考代聽,則洞諭於宜學之獄,此所謂前聖後聖,同一揆也,而今日殿下之所宜師法者也。況彼兩賊,非但爲殿下之罪人,卽是爲翼考之罪人,而宗社萬世之所必討也。然則兩賊之各施當律,豈可晷刻緩哉?此是擧國臣民,一辭而無異見者,則明張之義,人得以效,公議豈或淹久,而臣今告退,言之差先。及今不言,更無可言之日,乃敢齋沐而陳之。「

批曰:」休致事,誠是意外。陳勉甚切,實當體念。尾附事,俄於筵中,已下慈敎矣。本職許遞。「

○大王大妃敎曰:「俄於筵中,已有所酬酢,而此事關繫於莫重,故詢及於大臣與登筵諸臣矣,衆論如一無異辭,如此公共之論,何可一向久遏乎?揪子島薦棘罪人尙度,卽令拏來設鞫。魯敬事,終不無商量,從當處分矣。」

○以李翊會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羲準爲禮曹判書。

7月11日

[編輯]

○己亥,給永興府爛死人,恤典。

7月12日

[編輯]

○庚子,大王大妃敎曰:「予意已悉於日昨筵中,而數日商量,豈有他哉?追念先故,先朝盛德,已曲施於渠家,當律亟施,主上聖孝,不可緩於今日。於此更無可以商量者,臺啓所論魯敬事,施以追奪之典。」

7月13日

[編輯]

○辛丑,忠淸兵使具載哲,以堤川縣軍器偸出罪人安昌憲,梟首驚衆,啓。

7月15日

[編輯]

○癸卯,平安監司金蘭淳,以龜城府火藥,偸出罪人邊海寬,梟首驚衆,啓。

7月16日

[編輯]

○甲辰,月有食之。

○罪宣川前府使申錫朋,前前府使李景純,楚山府使韓仁植,龍川前府使權謙,前前府使趙熙錫,龜城前府使李昇淵,鐵山前府使趙述永,熙川郡守鄭喆東,雲山郡守金德淵,博川前郡守具載鳳,碧潼前郡守吳顯文,泰川前縣監林基洙等有差,因平安北道暗行御使沈承澤書啓也。

○進香副使尹命圭,卒於燕京。命護其喪錄其孤。

7月18日

[編輯]

○丙午,以洪穉圭爲吏曹參判,洪在喆爲慶尙道觀察使。

7月21日

[編輯]

○己酉,以李鼎臣爲吏曹參判,李羲準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淵祥爲司諫院大司諫,朴晦壽爲禮曹判書。

7月22日

[編輯]

○庚戌,以李祖榮爲司諫院大司諫。

7月25日

[編輯]

○癸丑,關西北關補賑人,施賞有差。

7月29日

[編輯]

○丁巳,給晉州牧渰死人,恤典。

八月

[編輯]

8月5日

[編輯]

○壬戌,以金弘根爲議政府左參贊。

8月10日

[編輯]

○丁卯,設七夕製於泮宮。

8月11日

[編輯]

○戊辰,鞫廳罪人尙度以大逆不道,凌遲處死。庚寅翼宗大喪後,尙度以前臺官,論朴宗薰、申緯、柳相亮也,所以誣睿德者,無有紀極,純宗敎曰:『尙度獨非朝鮮臣子乎?遂減死棘置於島。至是設鞫得情,幷戮其支屬,散配其應坐。

8月12日

[編輯]

○己巳,以趙秉龜爲奎章閣直提學,李㘾爲待敎。

8月17日

[編輯]

○甲戌,給杆城郡渰死人,恤典。

8月18日

[編輯]

○乙亥,罪黃州前牧使尹行定,平山前府使鄭日復,豐川府使李勉大,安岳前郡守尹正鎭,鳳山前郡守申命淳,信川郡守李憲猷,金川前郡守朴穉圭,開城前留守李奎鉉等有差,因黃海道暗行御史沈敦永書啓也。

8月24日

[編輯]

○辛巳,召對於熙政堂。

○日本己亥條第四船送使正官倭藤信,死於東萊館所,命賻物題給。

8月25日

[編輯]

○壬午,召見回還進香使於熙政堂。

○召對於熙政堂。

8月26日

[編輯]

○癸未,召對於熙政堂。

8月27日

[編輯]

○甲申,召對於熙政堂。

○鞫廳罪人金陽淳物故。陽淳爲許晟所引,屢被拷掠,不服而死。

○兩司聯箚略曰:

亂賊從古何限,而豈有如陽淳之窮凶絶悖者哉?渠以世祿遺裔,國恩何如,而敢以哀遑罔極之時,欲逞悖逆至憯之計,指嗾凶晟,至有逆度投疏之擧,其疏中句語,殆有浮於雲海之逆腸。渠之謀議和應之跡,晟賊之前後招辭,一一吐實,而狼毒之物,抵賴爲事,竟至於顯戮未施,鬼誅先加。臣謂物故罪人陽淳,亟施孥戮之典。

批曰:「此非輕施之典。勿煩。」

8月30日

[編輯]

○丁亥,給三陟府頹戶,恤典。

○誅謀逆同參罪人許晟。尙度疏,晟所嗾也,以知情承服。

九月

[編輯]

9月2日

[編輯]

○己丑,上展拜於太廟景慕宮,秋謁也。

9月4日

[編輯]

○辛卯,右議政趙寅永,箚請金正喜裁處。

○晝講於熙政堂。

○敎曰:「纔見右相箚本,獄事之脈絡肯綮,甚是昭著。固當連加訊推,而證援已絶,盤覈無路,且大臣之以獄體與法理,縷縷陳說者,實是公平明正之論,其在從疑之義,合有減死之典。鞫囚罪人正喜,大靜縣圍籬安置。

9月5日

[編輯]

○壬辰,三司合啓以爲:「噫嘻!痛矣。賊度庚寅凶疏,卽亘萬古所未有之劇逆大憝也,而暗地授意者正喜也,指使粧出者晟賊陽淳也。其源流脈絡,照應貫通,奈其賦性悍毒,一向抵賴,敢謂證援之中斷,期欲自作之掉脫者,尤極痛惋。大僚之箚,蓋出於嚴獄體重法理之義。我聖上欽恤審克之德,孰不欽仰,而渠是今獄之逆窩也,罪首也,不克窮覈,遽爾酌處,揆諸鞫體,有漏網之憂,論以邦憲,有解紐之慮。請大靜縣圍籬安置罪人正喜,亟令王府,更鞫得情,夬正典刑。」批曰:「已諭於前箚之批矣。勿煩。」

9月6日

[編輯]

○癸巳,以吳顯文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9月9日

[編輯]

○丙申,罪甲山前府使金用基,明川前府使李基碩,前前府使李承德,鏡城前判官姜漢赫,三水府使朴元植,定平府使李周膺,端川府使韓益東,安邊府使金在田,三水前府使李葉求,長津前府使吳致慶,北靑前府使金穰根,慶興府使洪雲錫,鍾城府使任泰錫,茂山府使徐永淳,吉州牧使任泰瑛,咸興前判官沈宜復有差,因咸鏡道暗行御史李殷相書啓也。

9月10日

[編輯]

○丁酉,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右議政趙寅永曰:「誥命之體,本以簡嚴爲主,而世級日下,專事繁縟,文勝質衰,良可發歎。第今代撰者不得不備例依樣,連篇累牘,以爲不如是則將使受之者,謂之不足裁體,未免冗長,事面徒歸屑越。自今以後,凡繫敎書之四六長短,無過十句,定式施行,其於回淳反朴之道,不爲無助矣。」從之。又啓言:「年前,以南漢鑄錢事,再煩判下,而只緣採銅有禁,銅貿無路,遂至今擔閣矣。第念錢幣之多,反爲百物踴貴之本,誠宜十分審愼。而目下經用日竭之際,度支所儲倭銅,殆爲二十萬斤,便作無用之死貨,以此設爐,又不待貿採生,而其於國計,所補不少。令該曹,從近開鑄事,請分付。」大王大妃從之。

○晝講於熙政堂。

○以朴晦壽爲冬至正使。

9月13日

[編輯]

○庚子,敎曰:「前松留爰辭,俱有條理,實不足行査,而宰臣分司,事體有異,似此之言,奚爲而至哉?保放罪人李奎鉉,削職放送。」先是,奎鉉爲黃海道繡衣所論劾對吏,故有是命。

9月16日

[編輯]

○癸卯,上詣徽慶園,行酌獻禮,歷拜綏陵。

○敎曰:「淑善翁主墓,遣內侍致祭,朴忠獻公內外祠版,遣吏曹參判李鼎臣致祭。

9月17日

[編輯]

○甲辰,徽慶圜親祭時,亞獻官以下施賞有差,命禮房承旨金東健,加資。

9月19日

[編輯]

○丙午,召對於熙政堂。

○北兵營營吏安允謙,刀擦都試啓本,偸錄崔姓人及渠名於入格中,事覺捧結案,命詳覆施行。

9月20日

[編輯]

○丁未,召對於熙政堂。

9月21日

[編輯]

○戊申,召對於熙政堂。

○設秋到記於仁政殿,講居首韓應淳,製述箋居首朴斅默,幷直赴殿試。

9月22日

[編輯]

○己酉,召對於熙政堂。

9月23日

[編輯]

○庚戌,召對於熙政堂。

9月24日

[編輯]

○辛亥,召對於熙政堂。

9月25日

[編輯]

○壬子,以李羲準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在鶴爲司諫院大司諫。

9月27日

[編輯]

○甲寅,設九日製於泮宮

○大司諫李在鶴疏略曰:

間有鞫獄,閱月盤訊,奸凶伏誅,大義斯明,根窩纔露,窮覈無階。忍杖徑斃,莫施典刑,神人痛惋,容有其極?臣竊惟今日國事,百度隳弊,毛髮俱病,上下憂勤,莫之收拾。最是朝象渙散,言路壅塞,貪墨成風,民生困悴,擧措失宜,人心走背,其所以致此者,亦非一朝一夕之故,寔由奸凶之專擅國柄,蠹害積久,莫敢誰何耳?噫嘻!判府事李止淵,吏曹判書李紀淵,奸人也,凶物也,廁遊士夫之末,生涯只是酒博,寄託齋學之間,伎倆未離騙儈,圖占科第,莫顧廉恥,畢竟指目,言之悖鄙。惟其爲人,狡黠騺譎,善用機術,能事闔捭,薄記是醜,誣世以似是之論,發言便僞,罔人以不測之計,遭會明時,過被拂拭,冠於廷紳。駸駸焉門戶稍成,則遂敢巍然自大,漸使手勢,善類之不欲納交,媢嫉而擠陷之,異趣之惟知逐臭,援引而黨結之。得歡其心,榮利隨後,纔忤其志,坑坎在前,虺毒蜮射,揣摩衾牀,發無不中,捷於影響,梟吟獍答,唱和篔箎,事無不遂,呈其願欲。於是乎剡注用舍,倡爲莫越,公議之論,公議雲者,自其口而出也,讜言直聲,怵以嘗試,挾雜之目,挾雜雲者,恐其身之觸也。豐其衣食,贍其財用,則賣鬻官爵,翻竭公貨,營厥塚墓,廣厥第宅,則覬覦禁地,鏟掃殘戶。與之分利,貪藩黷倅,慱得褒譽,稍欲節愛,廉官淸吏,卽見黜逐,富民賞典,援特敎而爲例,退吏詞訟,指淸銜而分付。相業之露出眞面,令人代羞,御眞奉安,所重何如?而望廟樓改建工費,敢言不煩經用,私財磨勘,私財果從何出?而國體之虧損,更無餘地。本領之傾詭莫掩,做措之破綻如此,滿朝側目,亶出公憤,八方扼腕,非爲私怨。而都無忌憚,饕餮不已,父子、兄弟,拾芥淸顯,族戚、姻婭,汲綆膴腆。禍我國家,亂我世道,流毒之深,殆有甚於兵燹之連,飢饉之薦,實亦一番氣數之若不可免者,而念其濟惡稔惡,三十年於玆矣。朝廷寥寥,遂無一言,後之議今,當爲何許時也?孔子去一亂政大夫,魯大治。今此奸凶,不特亂政而已,又非止一大夫也,豈可晷刻容置於廊廟之上,尙靳兩觀之誅哉?伏願殿下,仰稟東朝,判府事李止淵,爲先施以門黜之典,吏曹判書李紀淵,爲先施以遠竄之典。

批曰:「李判府事兄弟,嚮用之久何如,委任之專何如,而爾乃容易論斷?所論之得失,姑舍,豈有如許朝體乎?極爲駭然。爾則施以刊削之典。」

9月28日

[編輯]

○乙卯,召對於熙政堂。

○以黃𥞵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嘉愚爲漢城府判尹。

9月29日

[編輯]

○丙辰,修撰沈承澤疏略曰:

噫嘻!李止淵兄弟之奸之凶之實,李在鶴之疏略擧之矣,同朝之知之也,加詳於在鶴,八方之嫉之也,有甚於在鶴。國人皆曰萬口一辭,而臣於今番獄事以後,益痛其奸凶之圖,無所不至也。噫!彼翰模,爲訴其父之事,抱狀相府,見紀淵而得其寬譬,歸詑鄕里,若有所恃。尙度發捕之後,晟賊自知不免,則分日連夜,往見紀淵兄弟,問策授計,酬酌播於一世。及其逮囚之後,忽以鞫招所無之說,白地做謊,自倡自和,必欲網打搢紳,素不相能者,擧將置之於橫罹構陷之中。安排已定,陽示延蔓之憂,形跡欲掩,傍布莫助之歎。不待炳幾,憯計自露,則隱然退而德色,要滋疑眩,究厥心腸,由前而樂禍也,由後而樂禍也,此所謂善用機術,能事捭闔。誣世罔人之平生技能,而大奸至凶之情,而今畢露無有餘蘊。容奸包凶,決非聖朝之事,臺閣讜正之論,烏可不採納乎哉?伏願亟收在鶴刊削之命,仍稟東朝,幷施止淵兄弟以在鶴所請之典。

批曰:「爾言深於一節,是何事也?施以罷職之典。」

冬十月

[編輯]

10月1日

[編輯]

○丁巳,召對於熙政堂。

10月2日

[編輯]

○戊午,以李若愚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5日

[編輯]

○辛酉,召對於熙政堂。

10月6日

[編輯]

○壬戌,大王大妃敎曰:「予於魯敬、尙度置法之後,追念往事,起慼者多,際有三司諸臣,臚列李止淵兄弟罪狀,予之十餘年隱忍在心者,自不覺觸發於中,有此洞諭之矣。嗚呼!丁亥代聽,天之經,地之義也。彼止淵兄弟,亦豈有不滿之心,而特以渠輩平日無事不窺覘,無事不主張之習,獨於此,渠無以貪天爲功,則乃於一政一令之間,輒敢誹謗譏訕。此是從古小人脅持要進之一套心法,而以我翼宗英明,察其奸凶,幷黜於外,以其大朝嚮用已久,不置顯戮,亦我翼宗仁孝之德也。渠輩始知懼㤼,粧出一左右無當之疏,自托歸化,而手腳慌亂,情態閃忽,憯計欲逞於湛滅,罪犯自歸於惎間,翼宗益察情狀,益切痛惋,言於予者,亦屢矣。渠輩腰領,烏可得保乎?嗚呼!庚寅以後,萬事滄桑,欲提則只增疚慼,先朝盛德,專以全保爲先,且値朝廷承乏,斗筲或取,依舊進用,苟容至此,拜相居銓,無一可觀,循私蔑公,去益專擅。諸臣之聲討,以此而不以彼者,踈逖與新進,或有未及詳知而然耶?今罪二人,不可遺本而擧末,判府事李止淵,吏曹判書李紀淵,幷放逐鄕里。」

○以洪敬謨爲司憲府大司憲,李鼎臣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7日

[編輯]

○癸亥,召對於熙政堂。

○中批,以朴岐壽爲吏曹判書。

○時原任大臣,奉朝賀南公轍、領府事李相璜、判府事朴宗薰、右議政趙寅永。聯箚略曰:

臣等伏見東朝殿下,昨下放逐罪人李止淵兄弟處分傳敎,則其前後罪犯之爲天地所不能容。朝廷所未及知者,皆已莫逃於日月照燭之明,至於授受之際,慈孝之間干繫如此,此誠亘萬古所未有之逆憝也。又於我純祖全保之意,翼考仁孝之德,自不覺掩抑愴慟,聲淚交逬,然而此猶屬罪惡未彰時事也。臣等愚昧,知不足以炳幾,勇不足以折奸,致煩我東朝十餘年隱忍之聖慮,則臣等之今日聲討,亦云晩矣。第念爲人臣而有此罪,奚但無將不敬之律而已哉?近日三司所論諸條,特不過皮膜之摸,而緦功之察耳,臣等不須更煩臚列。而夫以此罪人之罪,只施放逐之典,則何以明君臣之義,洩神人之憤哉?殿下於此,雖欲以山藪包荒之量,曲加涵貸,有不得也。伏願仰稟東朝,亟行天討焉。

批曰:「以其負犯,宜置當律,而慈聖之深存斟量於此,予有仰認,亦豈不仰體乎?然而卿等之言又如是嚴正,當更爲仰稟也。」

10月8日

[編輯]

○甲子,雨雷。大王大妃敎曰:「非時之雷,又極轟殷,此是災異也。上天示警,必有其故,專由於未亡人,不能振勵於政令之致耶。自今日減膳三日,以寓一分畏禍之意。」

○敎曰:「今此雷異,忽在收藏之節,甚是警悚。其在修省之道,宜有警惕之擧,自今日避正殿減膳三日。」

○玉堂聯箚陳勉聖學,仍請李止淵兄第夬施當律,批曰:「爾等之言,又甚切至,當體念。而尾附事,已有前批矣。」

10月9日

[編輯]

○乙丑,召對於熙政堂。

10月10日

[編輯]

○丙寅,晝講於熙政堂。

10月11日

[編輯]

○丁卯,召對於熙政堂。

○以韓鎭㦿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14日

[編輯]

○庚午,大王大妃敎曰:「自下日前處分,豈有一分顧惜之意,特體昔日全保之盛,仁孝之德,不忍從重勘處矣。三司諸臣,多日伏閤,上下相持,無由究竟,雖不能固守初定之心,大官之名,亦不可不惜。放逐罪人李止淵,施以竄配之典,李紀淵絶島安置,重國體待臺臣之道,雖許加重之律,此出於深存商量,十分勘酌。如是判下之後,更爲爭執,則決無聽許之理,諸臣須諒此意,無徒致酬應之煩。予言不再矣。」

○以成遂默爲吏曹參議。

○李止淵明川府竄配,李紀淵古今島安置。

10月15日

[編輯]

○辛未,以徐憙淳爲禮曹判書,朴綺壽爲工曹判書。

10月17日

[編輯]

○癸酉,以宋啓榦爲司憲府大司憲,尹濟弘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18日

[編輯]

○甲戌,以鄭基一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20日

[編輯]

○丙子,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右議政趙寅永啓言:「兩罪人事,誠萬萬痛惋,而亦朝廷之不幸也。向來慈敎洞諭,雖極嚴正,末稍酌處,失之太寬。人臣負此罪犯,而律止於竄配與島配,則有何懲討之義哉?更爲深量處分,區區之望也。」大王大妃敎曰:「大抵二人,以其專任之久,至奸極凶之狀,畢露無餘。予之十餘年隱痛在心,按住不得者,流涕而處分,朝廷似應知有是事也。其罪名,宜不止此,而屢爲斟量,如是酌處,大臣其須諒此,亦以此意,調停三司,俾不至一向紛紜也。」

○以李羲準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竣祜爲司諫院大司諫,朴永元爲刑曹判書,趙鶴年爲成均館大司成。

10月22日

[編輯]

○戊寅,以朴永元爲司憲府大司憲,洪敬謨爲吏曹判書,李敦榮爲吏曹參判。

10月23日

[編輯]

○己卯,給遂安郡燒戶,恤典。

10月24日

[編輯]

○庚辰,召見三使臣於熙政堂。冬至正使朴晦壽,副使趙冀永,書狀官李繪九。辭陛也。

10月25日

[編輯]

○辛巳,以徐俊輔爲刑曹判書,趙鳳夏爲奎章閣待敎。

10月27日

[編輯]

○癸未,以權大肯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30日

[編輯]

○丙戌,召對於熙政堂。

○別講於熙政堂。

十一月

[編輯]

11月1日

[編輯]

○丁亥,召對於熙政堂。

11月2日

[編輯]

○戊子,召對於熙政堂。

11月6日

[編輯]

○壬辰,備邊司京各司錢米布木,量宜別置節目。一,每於歲末,各司以此數別置,而修成冊報於本司,以爲憑考之地。一,各司雖有用下不足之事,此則切不可犯用,而設有萬不獲已取用之事,必以事實論報本司,自本司量宜稟處後許施而,必於次年從便充補,而亦爲詳報本司,以爲憑考之地。一,各司於該司中,別爲儲置,每年反庫,而米木布,則逐年新舊換入,俾無朽敗之患。至於典設司,更本無庫舍,就惠廳給代剩餘中,每年除留於惠廳。一,若於別置中,有犯逋之現發者則,當該犯者,比本律倍用不謹典守之郞官,從重論勘,堂上亦難免勘,幷爲知悉。後錄;戶曹錢五千兩,米五百石,木二十同,布十同。糧餉廳錢二千兩,兵曹錢五千兩,木十同,布十同,若値代錢上納時,則以錢別置。惠廳錢一萬兩,米一千石,木三十同,布二十同。訓鍊都監、禁衛營、御營廳,各錢二千兩,木十同。若値代錢上納,以錢別置。摠戎廳,錢三百兩,司僕寺錢一千兩,工曹、司饔院、掌樂院、軍器寺,各錢三百兩,典設司錢二百兩。

11月7日

[編輯]

○癸巳,召對於熙政堂。

11月9日

[編輯]

○乙未,召對於熙政堂。

11月10日

[編輯]

○丙申,召對於熙政堂。

○對馬島主身死,新島主承襲還島,命渡海譯官差出,使之弔慰兼問慰。

○大王大妃命宣部薦未仕滿陞資者,經履歷後擬守令定式施行,依大臣所奏也。

11月19日

[編輯]

○乙巳,召對於熙政堂。

11月22日

[編輯]

○戊申,召對於熙政堂。

11月25日

[編輯]

○辛亥,設翰林召試,取沈敬澤、金益文、趙然昌、洪祐健。

11月29日

[編輯]

○乙卯,日南至。時原任大臣,以大王大妃明年母臨四十年,請稱慶布告,命依昨年例擧行。親上致詞箋文表裏後,親臨賀磨鍊。

十二月

[編輯]

12月1日

[編輯]

○丁巳,召對於熙政堂。

○以閔致成爲司憲府大司憲,李行敎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趙德永爲咸鏡南道兵馬節度使。李誾彬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12月6日

[編輯]

○壬戌,大王大妃敎曰:「再昨春放送之命,予意有在,以臺啓方張,金吾不得擧行。今則歲年愈久,而命令因以壅閼,大違事體,且予於此事,終不犂然於爭執之論,期於宥釋乃已。楸子島安置罪人姜時煥,以年前成命,令政院嚴飭王府,卽爲放送。」

12月10日

[編輯]

○丙寅,以李景在爲曹參判。

12月13日

[編輯]

○己巳,以李若愚爲司憲府大司憲。

12月15日

[編輯]

○辛未,義禁府啓言:「長湍府弒父罪人李昌錫,今已拏囚請依法例三省推鞫,」允之。捧結案,不待時凌遲處死。

12月17日

[編輯]

○癸酉,輔國崇祿大夫判敦寧府事金逌根卒。敎曰:「此重臣貞亮之姿,淹雅之識,明達之材,更於何處得來?重以義同休戚,克趾先武,斷斷向國,勤勞久著,朝家所以倚重何如?而不幸病淹於家,自我不見,今幾年所,忽見逝單,予心之衋傷如此,況我東朝至切之恫乎?卒判敦寧金逌根家,東園副器一部輸送,元致賻外別致賻,令該曹優數輸送,成服日,遣承旨致祭。」逌根字景先,永安府院君金祖淳子也。性白直貞亮,見不可意者,輒訑訑之。以故,蚤有亢貴,名及晩年,折節爲恭謹,而以其嫉惡太甚,故於容物之量,終有可論者。自壬辰後,軍國之務,萃於身,奉公截私人,不敢干以非理,中外翕然稱之。雖事務經綸,非其所長,而尊主庇民一念,蓋炳如也。嗜翰墨工詩,詩有元人風。得疾不能語,凡四年而卒,上下咸嗟悼之。

12月19日

[編輯]

○乙亥,以林永元爲司憲府大司憲。

12月21日

[編輯]

○丁丑,命來正月初一日陳賀,以三月初七日退定。

12月22日

[編輯]

○戊寅,都政下批,以李嘉愚爲刑曹判書。

12月23日

[編輯]

○己卯,召見,守令邊將初仕人於熙政堂。

12月25日

[編輯]

○辛巳,大王大妃命招時原任大臣,敎曰:「今日撤簾之擧,乃當初勉從日已定之心,而待至今日,一日如一年矣。主上春秋鼎盛,聖學夙就,可以應萬幾之煩,可以遂予初心,豈有如許慶幸之事乎?」領府事李相璜曰:「主上殿下,春秋鼎盛,聖德將就,今當親摠庶政,慈敎及此。回思甲午罔極之時,獲覩今日慶幸之擧,群情蹈忭之忱,其當何極?其時慈聽之勉循群請者,專爲宗社之大計也,今日慈敎之誕敷有衆者,天地之常經也,欽誦攅祝,更無他辭,可以仰達矣。」判府事朴宗薰,右議政趙寅永,迭奏仰贊。相璜等又曰:「臣等久蒙慈育之恩,每於登筵之時,簾帷在上,邇承誨諭,躬奉警咳,若孺子之依慈母矣。從今以往,宮闈嚴密,將不得如前日之孔邇,下情耿結,如何勝達?」上曰:「臣猶沖年,何以親摠萬幾乎?此下敎,無奉承之道矣。」大王大妃敎曰:「承順予志,是爲道理之當然,而況如此經法之事乎?予之所望於主上者,豈有他道?惟爲堯爲舜而已。主上之所承順於予者,亦非他道,惟爲堯爲舜而已。苟如是,予將無餘恨矣,以是勉之。」又敎曰:「主上自內屢言於予,欲挽此擧,而是豈予因循之時乎?」上曰:「慈敎如此,何以爲之?」相璜等曰:「慈殿下敎,天也之常經。而殿下寶齡,異於沖歲,仰體慈念,俯循群情焉。此是國家之大慶,無容更達矣。」寅永曰:「俄下慈敎中,已有聖德上期勉之敎,而自內亦豈無補導之道乎?今雖親摠庶務,而恐或有未及明習者,我慈聖雖下,雖於長樂頤養之後,事關民國,豈忍忘之乎?繼自今,常常提敎,卽臣區區之望也。」大王大妃敎曰:「予之識見可逮,則我家事,豈欲辭爲?而予旣有病,又爲積傷精神,每患不逮矣。大殿凡百夙就,而昔則容有所恃,今則當身擔當,來頭自當練熟矣。」寅永曰:「下敎至當矣。殿下於七年之間,垂拱仰成,固當漸就練熟,而寶齡尙未富盛,則列朝故事,民生疾苦,何以盡詳乎?輔導之方,專仰慈聖殿下矣。」大王大妃敎曰:「自今撤簾之後,更無以對卿等,凡於輔導聖躬之道,卿等必益加惕念焉。」又敎曰:「從古后妃之臨聽朝政,乃有國之大不幸也。未亡人,以萬萬不幸之人,處萬萬不幸之地,居然爲七年之久矣。自顧涼德淺識,何敢彷彿於古昔哲後?曁我列朝聖母古事,而當天地罔極之會,諸臣涕泣而請之,予亦涕泣而許之,實出於萬不獲已,苟且維持之計。五六年來,歉荒荐臻,憂虞溢目,渝弊日甚,百度俱紊,無內無外,莫可收拾,是皆由予否德,冒當不當之重務。上不能克享天心,下無以振勵世道,駸駸然至於此,豈不澟然而懼哉?予自勉從之初,己有所定,無踰此歲,日夜顒祝,只在於主上之成就。今則春秋旣鼎盛矣,聖質天縱,睿智日就,可以摠萬幾而親庶政,是誠宗社臣民莫大之慶也。主上知予意有定,縷縷勸挽,情理辭意,雖甚惻怛,權是一時之宜,經乃萬世之法,予豈可拘於至懇,一向黽勉,不思所以亟正國體乎?敬天愛民,勤學親賢,守我先王家法,主上其勉之。同寅協恭,納君無過,以輔我永年洪業,深有望於大臣諸臣,其自今日撤簾。」又敎曰:「今已撤簾,凡公事勿爲入之。」寅永啓言:「惟我慈聖殿下,臨聽七年之間,保護我聖躬,憂勤我庶務,使我綴旒之國勢,鞏磐泰之固,殿屎之民生,奠袵席之安,而到今主上寶齡鼎盛,誕下撤簾之敎,光明正大,卓越千古。於以釋萬幾之煩,享千乘之養,功莫厚焉,德莫大焉,凡繫鏤玉摸金,揚徽闡烈之方,臣等將繼此仰請。而如此罕有之邦慶,不可無上告下布,進箋陳賀之擧,謹依先朝癸亥已例,請令該曹,擇日擧行。」從之。

12月26日

[編輯]

○壬午,召對於熙政堂。

○禮曹啓言:「大王大妃母臨四十年稱慶陳賀,定在來三月初七日,而親摠庶政,養隆長樂,稱慶陳賀,同爲磨鍊事命下矣。慶名,以親摠庶政養隆長樂大王大妃母臨四十年,請合二慶稱號。」允之。

12月27日

[編輯]

○癸未,召對於熙政堂。

12月28日

[編輯]

○甲申,上御仁政殿,行柑製,賦居首李玄功,直赴殿試。

12月29日

[編輯]

○乙酉,召對於熙政堂,召見入格儒生。

12月30日

[編輯]

○丙戌,大匡輔國崇祿大夫議政府領議政致仕奉朝賀南公轍卒。敎曰:「卽聞元老之長逝,實用愴衋。此大臣,以端亮愷悌之姿,溫粹淸愼之操,加之學術淵粹,文章爾雅。克趾乃家之美,早荷正廟之眷,而自純祖睿筵之初,逮予寡躬,任三世輔導之責,厥功茂焉,不但爲廊廟翊贊之勞而已。況其懸車之後,年尊德卲,巋然若靈光之存,今焉已矣。卒南奉朝賀家,東園副器一部輸送,成服日,遣承旨致祭。嗣子待闋服調用,祿俸限三年輸送,令弘文館,不待諡狀,葬前議諡。」公轍字元平,長身美姿,容爲文章、動以歐陽脩爲準則,雖氣弱力不能給焉,而其風神怡暢處,往往似之。典文衡屢知貢擧,而關節不行。及爲相,前後十有餘年,屬時少事,優於坐鎭,進退奏對,有可儀者,廷紳咸稱之。及卒,年八十一,諡文獻。

○備局啓言:「卽見全羅監司李穆淵狀啓,則枚擧濟州牧使具載龍牒呈以爲:『大靜、摹瑟浦加波島,英吉利國船二隻來泊,敢肆砲放,至有刦掠牛畜之變,』仍請該縣監罷拏矣。蠻舶之出沒洋中者,自是狡猾之習,則以此積弛之海卒,雖難責之以禦侮固圉,而環島浦港,俱繫待變重地,則戒備之方,固當十分糾察。而況彼不過四十餘人矣,何至於先自恐怯,逃散不暇乎?事繫邊情,不可仍置,該牧使具載龍,罷黜拏處。」允之。

○京兆獻民數,京外都元戶一百五十六萬七百七十四戶,男三百三十萬八千十二口,女三百三十萬九千九百八十五口。

憲宗經文緯武明仁哲孝大王實錄卷之七

註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