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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王朝實錄/顯宗實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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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 顯宗純文肅武敬仁彰孝大王實錄
己酉
十一年

春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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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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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朔,右承旨李程以該房當進武科殿試所啓曰:「昨因臺啓,已罷文科榜,今日武科設場,何以爲之乎?」上令兵曹,考例稟處。兵曹啓:「以曾在丙寅年別試文科,因臺啓罷榜之後,特設庭試武科,則以別試所取之人爲對擧。今庭試文科,若不復設,則武科似不當獨設,請議大臣。」領府事李景奭以爲:「先朝令甲,罷榜之弊紛紜,故罪在試官罪試官,罪在擧子,罪擧子,著爲定式。今因臺啓罷文科,則武科似不可竝罷。」領相鄭太和以爲:「旣罷文榜,獨設武科,事甚苟且。」左相許積、判府事鄭致和之議皆同。上更命收議於宋時烈。時烈亦以爲當罷。上曰:「今武科初試,雖曰淆雜,因此而罷於殿試,亦未穩當。勿罷。」後因大司諫尹鏶榻前之啓,乃命罷之。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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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領相鄭太和以病呈辭,賜不允批答。時宋時烈等在朝,多所變更,太和爲首相,旣不肯苟同,又不欲立異,以腳病引入。宋浚吉謂太和曰:「外議或誚公不擔當國事,公何爲致此言也。」太和笑曰:「吾有不能自信之病,故如此耳。」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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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遣重臣行祈雪祭於社稷宗廟北郊。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大司諫尹鏶,執義金澄亦入侍。左相許積曰:「正言金世鼎啓辭:『上年所減諸般身役及官糶之退徵者,今皆一時督捧,故民不能支,至賣田宅。尤甚貧民之不能責辦者,流亡絶戶之侵徵隣族者,一一査出,竝皆一切停捧,以爲待豐追徵之地。』官糶則已有減半收捧之令,流亡絶戶,例多混雜不實之弊,今姑置之,而身役之累年未收者,一時徵捧,其勢誠難矣。」上曰:「累年未收,不可一時督捧。査出某某年未收幾許,分排數年定限收捧事,言於戶兵曹。」積又曰:「咸鏡道,則被災不至太甚,而因道臣啓聞,田稅米菽減半,貢物作米及上納貢物,亦皆全減。而嶺南,則無蠲減之事,此甚不均矣。」上曰:「嶺南左右道一樣凶歉,凡干身役,使之量減。」積又曰:「崔文湜使寢窺伺之說,以李端夏前後疏本及刑曹査覈文書觀之,則文湜似無其罪。纔經大霈,死罪皆赦,而獨不見原,久滯凍獄,疾病亦重,不無冤矣。」上命罷職放送。鏶進啓平安兵使具文治罷職事,而誤請遞差,上曰:「遞差。鏶又請還收朴泂減等之命,上不從。金澄論劾百官過歲問安時,承旨推諉不卽出待之失,請先罷後推,又論淸風府院君金佑明乘怒先出之失,上皆從之。初一日問安時,承旨不卽出待,佑明乘醉發怒,顧謂判府事宋時烈曰:」此由國綱解弛,朝廷不尊也。「奮袂而起,見者笑之。故澄竝劾之。有星州義士李士用者,時烈嘗陳其死義事,仍請錄用子孫。至是,戶曹判書閔鼎重白上曰:」詳問本道則士用有子善,士用之妻亦尙存,而內外良族雲矣。「上命收用其子,且令本道,存恤其妻賜米。積曰:」臣於呈告時,聞因李浣所啓,西北守令,使問於大臣差出,此甚不可。臣等雖不勝任,擇差銓官,是臣之職。何可以擇差守令爲己任乎。事不當如是。「上曰:」然則仍前自該曹擇差,如有不可,則檢飭可也。「上謂鼎重曰:」閔黯旣解削赴擧,則固無不得謁聖之事。謁聖何等重禮,而使之昏夜展謁,寧有是理。「對曰:」儒生等事,非也。「積曰:」釋菜時,差殿內執事,登第後,不許庭中謁聖,豈理也哉。「上曰:」著令禁之。今後有如此事,則不但儒生,大司成當受其責。「

○掌令李休徵以大臣收議,文科未罷之前,已有請罷武科之論,而身爲武科二所試官,不敢晏然,請遞,憲府處置請出。

○司諫朴世堅以大司諫尹鏶請遞具文治,且於李堂揆等事有乖,相與論確之意,又以不論宋摶、朴宗岳事,見非物議引避。諫院處置,遞鏶出世堅。

○特拜李慶徽爲吏曹判書。慶徽有時望,是以陞擢。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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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副提學李敏迪讀音釋、講文義,判府事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迭講餘義。時烈進曰:「前日臣之箚辭所請者展謁也,非謂行祭也。」上曰:「予因疾病,久未行事於宗廟,心常不安。此後則欲於每朔,行展謁禮。」浚吉請於展謁之日,竝行世子謁廟之禮,上命禮官,以行禮先後,議於大臣。時烈請修神德王后陵,且議配享太廟之禮。神德王后姓康氏,太祖康獻大王次妃也。壬申立爲顯妃。生芳蕃、芳碩。太祖寵之,有易儲之意,問於群臣,有爭之者,後於屛後,發聲痛哭。丙子八月薨。丁丑正月葬聚賢坊北原,號貞陵。恭靖大王卽位,減貞陵守護軍一百名。太宗大王六年,環貞陵百步外,許人入居,九年,以陵所不當在城中,遷葬於沙閑麓,只於春秋二仲月,遣二品官致祭,十年,罷忌辰停朝例,十二年,始於忌辰,代押行齋祭。世宗朝因禮曹啓辭,陵祭及忌辰齋祭,不宜自朝家設行,給田五結,令其族親主祭。至宣廟朝,三司始請考禮祔廟,不從。壬子,直提學金宇顒,發別廟之議,時議尤其立異,而合司三年始停。至是,時烈於筵中,請展謁宗廟,仍進曰:「宗廟之禮,旣已開端,臣敢有所仰達。神德昇遐之後,太祖睿念頗切,而陵所埋沒,不及齊陵,又不配食太廟。考之禮律,未知何如。」上曰:「初因何事,而致如此?」時烈曰:「太祖開國之後,奸臣鄭道傳,構誣太宗於聖祖,終致神德所生昭悼公,死於非命。太宗卽祚之後,神德陵墓,遷出沙閑里,而仍未配食太廟。事體重大,當廣議大臣儒臣,配享太廟,陵所亦與諸陵,一體修封。」上曰:「予當更思,且議大臣處之。」時烈又曰:「臣於前冬,受由往長湍,仍往開城府,見太祖大王潛邸舊基,則所謂穆淸殿,荒廢已極。南門外,又有舊基,而居民雜處,未卞基址,殊甚未安。當速爲修治也。」上命禮曺、遣官看審,令本府修治。「時烈復曰:」鄕約雖非急務,而民俗不可不正。至於婚姻之娶同姓字者,非禮也。國家旣遵禮法,而民俗猶踵舊習。雖非同貫,姓字同,而婚娶者,請禁之。「上從之。時烈又曰:」故相沈之源以益善爲繼後子,後娶生益相兄弟。之源卒,益相稱以父志,主祀承重,而益善降同衆子,時議譁然。「臺官啓請一依仁祖朝手敎改定,而上不從。益相弟益顯,尙上妹淑明公主故也。及益相爲洗馬,正言尹敬敎劾其奪嫡之罪。至是,時烈言於上曰:」之源旣有繼後子,而復使己出主祀,大有乖於禮制。臺臣啓請改定,則不許,頃日以奪嫡論劾,則從之,何其前後之異也。之源之命益相,益相之承父命,皆非國家所當定製以正也。人皆取法於世族家,之源以大臣,連姻宮禁,豈非小民之所取法者乎?「上難之。浚吉曰:」此非持難之事,當允從矣。「上始命改定。時烈又曰:」田政旣正之後,必爲保伍之法,不爲保伍,則無以整頓民衆。今方申明戶籍,繼行保伍之法可也。且倖民之多,非國之福,而倖民之中,僧爲甚,前日城中尼舍撤出,此誠卓越千古之擧,獨於外方不可禁乎?「上曰:」議者或慮紛擾,故不果禁矣。「時烈一言,而能擧貞陵廢墜之典,且正太廟祔享之禮,可謂善矣。然至以城中尼舍之撤去,遂欲盡祛四方八路之僧徒。千百年習俗弊痼,誠難猝革。果行之則豈不致騷擾變亂之患哉。

○宋時烈以世子傅,行相見禮,箚陳略卞儀節,仍坐酬酢之由,且請退歸,上優答不許,諭以面諭。及至筵席,復申前請,上曰:「卿雖旅次冷落,不無所患,而前頭日氣漸和,從容調病。事務得失,相與講論,出入筵席,聞所未聞,是予之望,而何乃告歸乎?」時烈曰:「言不用則去,古人進退之義,而臣之私情甚切,不得不每煩聖聽矣。」

○執義金澄於榻前啓曰:「新榜分館,事體重大,而槐院之官,各主偏私,論議不一,三次罷坐。風習可駭,請當該掌務官及上博士,先罷後推,使之斯速分館。」上從之。時槐院官以閔黯之事,論議角立,累次罷坐,終至被劾。而黯竟參槐院之選,亦不仕。

○書筵之規,非會講,則師傅無入講之事。是日世子將開書筵,宋時烈入來,欲擺脫常規,而入講侍講院。卽達於世子,與贊善宋浚吉、左副賓客閔鼎重及宮官,偕入進講。而且啓:「傅入講異於常規,故出入之時,世子降階以送。此後書筵之時,傅若無故,則每欲進參矣。」上曰:「傅之欲參,出於至情。開導輔翼成就,是予之所望也,依啓。」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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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上御養心閤講《心經》。判府事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侍講,語及己卯儒賢趙光祖事。浚吉曰:「我國儒賢資質之美,無如光祖者。」時烈曰:「中廟反正,異於癸亥參勳者,多是武夫,事甚濫雜。故光祖慨然以肅淸爲己任。」浚吉曰:「光祖之際會,可謂千載一時,而至於無終,爲千古之恨。袞、貞之罪,可勝誅哉。」時烈曰:「鄭光弼遞相之後,南袞爲首相,諸賢次第就死。」浚吉曰:「中宗大王反正時,朴元宗將擧義,問於愼守勤曰:『廢妹夫立女壻可乎』,守勤卽中宗妃愼氏父,而燕山君妃兄也。守勤答曰:『上方患血矢,安能久乎』,此乃不從之意也。元宗使人椎殺之。中廟卽位之後,元宗等以爲罪人之女,不可母臨一國,脅君父,而廢愼妃。章敬王后昇遐之後,金淨、朴祥等上疏,請復愼妃,此實正論。而一種之論以爲:『若復愼氏,則置元子於何地?』蓋若論嘉禮,愼氏在前,故其議如此,淨、祥皆被罪矣。及光祖爲正言,立金淨等論絀異議,以明是非,論議始角立,終至釀成士禍。」時烈曰:「不但此也。光祖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中宗倦於酬酢,龍床有時戞然作聲。臣之前日入侍,自上起更衣,臣心甚安矣。」浚吉曰:「此言是也。自上若或疲困,則使之罷黜可也,若拘束勉強,則不可也。」時烈又達光祖之請罷昭格署,達夜爭之,中廟不得已而從之,浚吉曰:「其所請不得已而從者,極是寒心處。人君不得已從,則事無可爲矣。」時烈又達鄭光弼牽衣泣諫事,浚吉曰:「諸賢之得免當日誅戮,實光弼之力也,其有功於士林大矣。此乃鄭太和之先祖。鄭氏之至今蟬聯赫世,人稱光弼之餘慶矣。」又達乙巳之禍,仍言:「乙巳冤死人中,宋麟壽爲首,而其餘人,臣每欲請一體贈職而未果矣。」上曰:「麟壽贈職,在於何時?」浚吉曰:「臣在先朝所建白.郭珣、鄭希登亦同時冤死者也。」仍達良才壁書之禍及鄭彥慤之蹂死曰:「天道報施不忒,有如是者。以近事言之,金自點鍜鍊姜氏之獄,及其閤門誅戮死者,與姜均。此與彥慤事無異也。」時烈請乙巳冤死人等贈職,上令該曺,考出擧行。時烈又曰:「貞陵事,臣昨已陳達矣。宋時,餞氏陵墓蕪沒,行路爲之咨嗟,故當時守臣請於朝,修墓立祠。況神德王后位號未替,而陵墓如是荒廢,其在事體,不可不修改。」上令禮曹,奉審後議處,而以配食太廟爲難。時烈曰:「上若以先朝未行,而爲難,則中廟朝復昭陵一事,爲可法也。」又曰:「魯山君之遇害,無人收,郡吏嚴興道卽往哭臨,自備棺槨,而歛葬之,卽今所謂魯墓也。興道節義,人至今稱之。今聞其子孫,或在本郡,或在槐山地。其在扶奬節義之道,合有錄用之典。」上命該曹,訪問錄用。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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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御養心閤,講《心經》。宋時烈、宋浚吉侍講,講論文義。時烈曰:「朱子言今之時勢,當用大承氣湯,而用六君子湯,蓋言宋南渡之後,委靡不振,而作事徐緩也。今日之勢亦猶是,可勝歎哉。」左相許積曰:「此言極是。政令之間,每患怠緩,此臣等不能奉行之罪,而亦係君上。上緩則下怠,勢固然矣。」上以貞陵改封事,問於積曰:「配享宗廟,雖難猝擧,此事則所當行者。卿意何如?」對曰:「配享雖重難,封陵一事,不可不速擧行也。」閔鼎重以安興掘浦事,請於上曰:「大臣今方入侍,請速議定。」時烈曰:「漕船年年致敗,死者相繼,故相臣金堉以爲,不得掘浦,則設倉爲宜。」積曰:「臣未知掘浦利害,而以爲必可成者閔鼎重也,以爲必不可成者李浣也。掘浦議定,則浣將欲以存亡爭之矣。」諸臣皆言不可成,而鼎重猶執前見,上命以設倉議定。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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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辰時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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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判府事宋時烈上箚,請以外方奴婢貢,留爲本道之用,上答以講定施行。

○召對上御養心閤,講《心經》。判府事宋時烈侍講。講畢,戶曹判書閔鼎重請對入侍曰:「已定泰安設倉,而其間窒礙之事,則朝廷當預知以處。不然,始事之後,必有橫議紛紜矣。」時烈以金堉欲設倉未果,請使金佐明下去,與道臣相議爲之,佐明曰:「朝廷命臣,臣何敢辭。」佐明請取材於安眠島,使水使監董,上許之。時烈以省費勸上,上命戶曹判書閔鼎重,抄出進供山蔘桔梗之價米,至八百六十餘石。時烈請減半,以其米分賜宗族,以惇親睦之義,上從之。時修築平安道慈母山城。鼎重曰:「此雖出於道臣指揮,董役人金世龜當褒賞也。」佐明以爲不可,上使之賞,而又使不煩耳目。時朝廷畏淸國,專拋兩西武備。凡有一動一靜,恐爲彼所聞知,故上敎如此。

○推考行副護軍趙啓遠。是時,時輩之附宋時烈、浚吉者,謂之山黨。山黨自以持淸論。而啓遠有簠簋不飾之譏,故爲時輩所侵困。啓遠引年退歸於保寧,以橫占民田,訾謗頗多。獻納金萬重、正言趙聖輔劾之曰:「前判書趙啓遠以年老重臣,退居田野,不能敬信法度,而廣占田産,致有民怨。不可以其休官退處,而全無警飭之道,請罷職。」上只推考。累啓終不從。聖輔與啓遠子師錫等,情義甚密,一朝反攻其父,蓋恐得罪於萬重也。論啓數日,強引苟且之嫌,避遞,人皆鄙笑之。

○以庭試武科,用情濫雜,武試官崔元泰、李枝芳、元隆瑞,武科一所差備官以下及擧子等拿問,一所出榜時試官監試官,以不能檢察,竝推考,諫院之論也。

○以張善澂爲都承旨,李端相爲同副承旨,金萬基爲大司諫。萬基出守廣州,以時烈言召還。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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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畢,左相許積以安興設倉之事,發三不便,且曰:「恐設倉之後,敗船愈多也。」上曰:「何故?」積曰:「考出各年敗船,則敗於奉上者多,敗於安興者少。蓋國綱解弛,不早發船,來至京江時,每値潦水,不能制船而致敗也。今若捧留新倉,又移載而來,則必致節晩,京江之敗,將必多矣。奉上江在通津京江指奉上。請以問於兵判及領相。」時烈曰:「臣問於鄭太和,則以爲不可。」上又問掘浦便否於閔鼎重,猶豫未決。時烈曰:「二者可否之際,徒見人命之渰死而已。」上曰:「試之一年見其利害,敗船猶前,方可掘浦也。」執義金澄啓曰:「頃者和順人徐得生等,呈狀於本府曰:『以世世良役之人,族屬之屬於正兵新選等役者甚多。而監司閔點,偏聽其連家人李光胤、洪愼之囑,押致忠立等於營下杖殺之,竝其族屬,推給於光胤等,而名屬軍案者十五人,至於啓聞頉下云云,移文詳査於本縣。則得生等自其五代祖鶴年以下。連三代良役,正法典所謂:『連二代良役,勿許還賤。』者也。事在已去壬辰之前,則又過法典所謂:『稱以祖上奴婢爭訟,而六十年前,非當身現存者,勿許聽理。』者也。忠立等之死於杖下,亦旣明白,點身爲方伯,不思委寄之意,不有連二代之法,不許六十年之限,威脅良民,勒作私賤,已極無據,枉法專殺,尤爲可駭。請拿問定罪。光胤等冒法請托之罪,令本道監司,依律科罪,鶴年子孫,一一移屬良籍。」上曰:「實有此事,則誠極可駭。而但方伯之事,使守令査覈,事體不當。令本道監司,詳査啓聞後處之。」又啓:「具文治加資,因大臣陳達,仍授文治,旣遞西閫,而仍授其資,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傅。請命還收。」上曰:「予之初從改正者以此,而大臣之意亦好,故仍存其資矣。」大臣卽時烈也。累啓不從。又論承旨鄭繼冑入侍瞌睡之失,請推,上從之。繼冑闒庸,不合承宣之任,而又以不敬被彈。未久辭遞。

○禮曹以世子謁廟行禮先後,議於大臣。領中樞李景奭、左議政許積、判中樞鄭致和皆以爲:「世子初行謁廟之禮,不可苟簡行之。不如稍待日氣和暖、閭閻乾淨,遵大路以行爲便。」判中樞宋時烈,以家禮生子見祠堂之儀,獻議。領議政鄭太和病不收議。上命依宋判府事議施行。禮曹啓:「世子謁廟事,若倣宋時烈議擧行,則當於自上入廟行禮之後,王世子始自東門外幕次,詣廟庭展謁,自上仍立板位,待王世子展謁後,仍行拜禮而出矣。」上曰:「依此擧行。」

○命公私賤良妻所生,一從母役,立制定式。先是,判府事宋時烈言於上曰:「李慶億爲忠淸監司時,上疏請令公私賤良妻所生,勿論男女,一從母役。此乃先正臣李珥之論,而其時廟堂防啓勿施。卽今良民之日蹙,良由此法之不行。請速定製變通。」上命議於大臣。左議政許積以爲:『宜依上命定式施行,以是日爲始。』領議政鄭太和以爲難行,而病不與議。判府事鄭致和亦立異。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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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以李澥爲工曹判書,尹鏶爲大司憲,尹抃爲獻納、慶最爲正言,權格爲輔德,金萬重爲司書,徐必遠爲摠戎使,李汝發爲平安兵使,李䎘超拜廣州府尹。時朝廷以西路爲憂,遞文治,擇送汝發。

○遣禮曹參議李俊耉、正郞曹挺宇等,奉審貞陵,以齋室重建及修陵等事,議於大臣。

○執義金澄等連啓前監司閔點事,上不從,査覈間姑停。

○司諫朴世堅等論統制使李道彬,曾任平安兵使,不事其事,請罷職累啓,上不從。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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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上御養心閤,講《心經》。講罷,引見開城留守洪處亮及下直守令。

○以兪㯙爲兵曹參判,南九萬爲承旨,李奎鎭爲正言。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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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判中樞府事宋時烈乞暇焚黃,上於召對時,面諭不許。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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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申時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

○禮曹以貞陵齋室重建事,議於大臣。領府事李景奭、判府事鄭致和以爲:「此事重大。若因舊基,而建齋室,則守直守護之擧,似不可闕。」左議政許積以爲:「貞陵之任其頹廢,無人守護,誠是國家莫大欠典。重建齋室,差出陵官,充定守護軍,一如諸陵,其在聖上追遠之誠,似不可已。」領議政鄭太和以爲:「旣重建齋室,則守直守護等事,亦不可闕。」上命依議,禮曹請依前例,分付各該司。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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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率世子,行展謁禮於宗廟及永寧殿。上以翼善冠袞龍袍乘輿,由宗廟北門,入次於東門外,世子率宮僚乘輿隨行。承旨史官玉堂侍衛諸臣步從,文武百官先來會。上入幕次,都承旨張善澂口傳啓:「以王世子自幕次詣永寧殿頗遠,決難步進。儀註中以乘輿追書何如?」上曰:「廟內乘輿,出於權宜,廟前乘輿,尤未安矣。」三啓,上使禮房承旨,問於大臣。領府事李景奭、左相許積、判府事鄭致和議,與政院同,而判府事宋時烈以爲:「世子步詣廟門之前,而力或不逮,則稟達乘輿,似得宜。」上曰:「進詣之時步往,而還時氣力若不逮,則乘輿可也。」上則冕服執圭,步由東門,入太廟,立東階下西向,行四拜禮,立板位。世子具冕服執圭,由東夾門入,立廟庭南,北向四拜訖,上與世子,又四拜乃出。上乘輿,世子步隨詣永寧殿,行展謁禮。還幕次時,世子乘輿上以永寧殿行禮時,有失節次,推考禮房承旨。午時還宮。

○執義金澄、持平趙遠期以請罪承旨時,使左承旨金宇亨,混同被罪,請拿閔點時,不論全州府。尹安縝見非物議,引避皆遞。

○左參贊宋浚吉上箚陳病,請解兼帶,仍請世子冠禮,以元月進卜吉日。上不許,冠禮命依箚辭擧行。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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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辰時黑雲一道,起東指南,長數十餘丈,午時日暈兩珥。

○以閔鼎重爲同知成均,南九萬爲吏曹參議,南二星爲應敎,吳尙爲掌令。

○遣禮曹判書金佐明,往看泰安設倉處。

○禮曹擇王世子冠禮吉日,請以今月二十七日行禮,上曰:「卽今春寒未解,大病之餘,露處脫着,實難便。更思之,則不若仲春和暖,依前定日施行。」

○以原襄監司鄭榏狀啓,罷本道東萊例納鷹連,以價直送戶曹,又罷麟蹄、楊口兩邑都監屯田,諸般身役指徵無處者,査出蕩減。嶺東蔚珍、平海、江陵、襄陽等七邑,限秋成停西北民刷還,以被災特甚也。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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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夜三更,月入太微垣右掖門內。

○上御養心閤,講《心經》。講畢,副提學李敏迪曰:「今方進講《心經》,臣意以爲:『人主之學,異於儒生。』《心經》講論之餘,宜兼講《史記》,以究古今治亂。史書中《資治》,則汗漫,《綱目》法《春秋》而作,非但記事而已。所當兼講也。」宋時烈曰:「《心經》固是切要之書,而古之治亂得失之著明,無如《綱目》。兼講固好。」上可之。

○判府事宋時烈言於上曰:「御營精抄兩軍,實是良制,訓鍊軍制,亦當依此變通也。我國自是偏邦,而以月廩養七千之兵,國用之竭,良以此也。旣加設御營精抄之軍,訓鍊軍兵,若不隨闕隨補,則自當減去矣。」又曰:「別軍職,亦不當隨闕以補矣。」

○大司憲尹鏶避遞。鏶爲大司諫時,與司諫朴世堅,相會於臺廳,以李堂揆事停否,商論未竟,而鏶遽起入召對,卽以榻前誤啓避遞。至是,鏶爲大司憲,上疏辭職,仍斥諫院之請罪堂揆,不罪館儒之非。而世堅於避辭,有譏斥語,故鏶又引避。正言李奎鎭亦立異於堂揆之論引避。玉堂處置,皆遞之。

○領議政鄭太和七度呈辭,上遣右副承旨洪萬容敦諭。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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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司諫朴世堅、正言慶最論洪陽營將具鎰驟陞,請改正。屢啓終不從。鎰,綾豐君仁墍之子也。代射及第,爲人愚駿,不足任事,而判府事宋時烈以爲:『勳舊之子,』言於洪重普,使之擢用,驟拜是職。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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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領相鄭太和陳疏辭職,上不許。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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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夜三更白雲一道如氣,起自艮方,直至巽方,長數十餘丈,廣數尺,良久乃滅。

○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綱目》。

○吏曹以禮曹正郞金迬爲忠淸都事時,用私科場,至受刑定配,不可仍置其職,啓遞之。判府事宋時烈因入侍,言於上曰:「金迬於仁祖朝,以布衣陳疏,雖不見用,其節義可尙。而以禮曹郞官見遞,蓋緣忠淸都事時事也。罪固當然,而樹立可貴。吏曹之啓,臣則以爲不可。」吏曹判書李慶徽曰:「前日差除者臣也,今日請遞者亦臣也。迬之所樹立,誠有可貴,而聞其所犯,殊甚可駭。有蔑法誤事之罪,何可備員於禮曹乎。」時烈曰:「臣以吏曹爲無識則過矣,極以爲非矣。」慶徽以見斥大臣辭職,時烈曰:「官師相規,自是常事,而因臣言至於辭職。如此則恐無相規之事也。」上曰:「大臣之言,非有他意,勿辭。」慶徽欲再辭,張善澂以榻前辭職,有傷事體,請推考。迬嶺南人也。仁祖朝籍兵淸國時,館儒上疏,而迬爲疏頭,實無主張之事。不知者雖以節義稱之,爲人庸陋無可取,而有誤事之罪。故慶徽旣差南宮旋啓遞,爲時烈所斥。持平崔後尙論右尹朴敬祉不合,請遞差,上曰:「用人之道,隨才收用,何必拘於文武。」累啓終不從。時烈嘗於筵中,陳達擢用武臣,上深然之,拜敬祉是職,故不從臺啓。

○以鄭知和爲大司憲,姜栢年爲藝文提學。

○遣禮曹正郞姜復,先斫貞陵雜木。

○禮曹參判鄭萬和卒。萬和,太和之弟也。本無才智,而以苛刻爲事,人皆目以不正。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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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行朝參。上以翼善冠袞龍服,出御宣政殿,乘輿出仁和門,御仁政門。承旨史官分東西入就位,百官行四拜禮。判府事宋時烈出班奏曰:「古語云士傳民語。儒生細民,苟有所懷,則尙且仰達,況此百僚之中,必有欲達所懷者。請使之前奏。」上可之,命注書宣諭,上命召左議政來。許積進曰:「命百官前奏所懷,意甚盛也,但事出急遽,故諸臣未及思所以仰對者。請以後日朝參時,陳達所懷分付。」上從之。時烈曰:「人君厚待宗族,亦所不可已者,接見則有時,賜與則無節,古之道也。」積曰:「先朝有親臨講書而試之,宗室等以此等事加資矣。」上曰:「予亦知有先朝故事。當依例爲之。」時烈又曰:「訓局之軍,驕悍日甚,將何用哉。所當變通也。」積恐耳目煩多,目攝之曰:「此事宜於他日登對時,從容議定也。」時烈又曰:「漢室扶植節義,故漢代多節義之人。以我朝言之,如吳達濟、尹集、洪翼漢,尙未蒙褒賞之典,此可慨也。」上曰:「數年前已贈職,而旌表則有煩,故不能矣。」時烈又請罷兩西諸宮家折受田土,上曰:「國家一切禁斷,則誰敢更爲折受乎。」司諫朴世堅請還收具鎰營將之命,上曰:「只在人才之如何,豈有一定之規乎。」不從。持平崔後尙請還收朴敬祉右尹之命,上不從。積以具鎰之陞擢,出於時烈之意爲言,時烈曰:「臣未知鎰之才否,而爲國有誠。臣意則無論才之有無,用有誠之人可也。」積曰:「金益勳雖有不檢身之過,至於臺啓則失實。其人且有才,若收敍則豈無可用處乎。」上命收敍。史臣曰:「積身爲大臣,言必見用。而不能進一小善,請敍貪醜一蔭官,識者鄙之。或問於積曰:『公何爲請敍益勳,以駭聽聞?』積曰:『吾何知其有才,尤菴時烈別號。勸之,故不得不爾』,聞者笑之。」 ○以尹鏶、李俊耉爲貞陵重建廳堂上。

○命以江陵等三邑,都監鹽船巫三稅及屯田所出各穀,以補賑資,停嶺東春租,因本道啓也。

○以慶尙左道凶荒最甚,命劃給賑餘米一千四百四十餘石,皮穀二千八百二十餘石,帖價米二千五百八十餘石,以補賑資。

○平安監司李泰淵請依上年例,願得耗米四千三百餘石,用於賑恤事。下備局,以爲賑事太早,只給三百石,使賑流離丐乞者。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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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請故相韓興一奉祀,以其所生子主之。初興一無子,有繼後孫,而後娶生子,欲以己子主祀,嘗以托必遠。及是朝家改定以所後子主祀,必遠陳疏,請令該曹議,上依其言。司諫朴世堅、正言慶最啓曰:「凡立繼後者,雖有己出,必以所後子奉祀,旣有釐正之敎,則所後子雖死,若有繼後之孫,自當傳重,更無可議者。義理明甚,不容以一人之私意,有所撓改。必遠以故相臣韓興一生前所託之語,乃敢陳疏上聞,至請禮官更議,其在事體,殊極猥越。請必遠從重推考,令該曹勿施。」累啓上從其推考,該曹亦防啓。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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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上以眼患受鍼罷後,引見大臣備局諸臣於養心閤。上問李浣曰:「訓局軍兵,予欲變通,卿意何如?御營軍制,卿之所設也。今更設一局,如御營軍規模,則閑丁可以易得,而又無月廩之弊矣。」浣對曰:「募得閑丁至難。若不開募軍之路,則難矣。朝家但見御營軍已成之制,以爲事易,而不思募軍之難,非臣所知也,況訓局之軍,已成鍊兵,不但罷之可惜,此軍自鄕陞號上來之時,盡賣家藏田土,今若罷遣,將何以生乎?」上累問,而浣終難之曰:「第有易行者。國家修明《大典》,則可得閑丁,而爲之不難矣。」左議政許積、御營大將柳赫然以爲可行。

○洪重普言於上曰:「貞陵守護軍,依祧遷陵例,當以三十名定給,而在前守護軍新定之時,例以騎步兵除出定給。今則何以爲之乎?」上曰:「一半則以步兵定給,一半則自本陵漸次充定。」

○命停慶尙道兵營合操及營將等巡歷,以歲荒故也。

○咸鏡道安邊人趙論生家失火。其母在火中不得出,論生投入烈焰,抱母同死。事聞,特命旌表。

○以曺漢英爲京畿監司,沈之溟爲水原府使,金萬重爲副修撰。

○貞陵重建廳啓曰:「以本陵重建修改事,重建廳排設,則似當依各陵制度創建。而禮曹回啓及大臣收議中,丁字閣一款,不爲擧論。請議大臣以定。」上允之。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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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上御養心閤,引見平安兵使李汝發、廣州府尹李䎘。戶曹判書閔鼎重亦請對入侍。左議政許積曰:「平安道別遣試官,今當差送,而無可合人。金佐明方往泰安,且有身病。閔鼎重自請,而方爲度支,不可送。鄭知和,則外議以過嚴爲慮。」上曰:「雖太嚴,不猶愈於太緩者耶。鼎重則不可送也。」積曰:「頃日筵中,以戶籍事目議定事,漢城判尹命速差出,而近來六卿中見存之人甚少,該曹無以備望。合有變通之道。」命從二品中可合人,問於大臣擬望。積因請敍前判書朴長遠、趙復陽、前參贊趙珩、前判尹吳挺一等,從之。

○戶曹判書閔鼎重以減省單子呈進。上曰:「御供之物雖微,厥價倍多者,必有其由,蓋出於欲救都民之意也。」許積曰:「如此而後,貢物主人,可以應役矣。」時判府事宋時烈,與閔鼎重銳意省費,就各司御供物件中,盡行査正,欲減貢物之太濫者。於是,中外怨謗大興,故上敎如此,積亦欲不失上下之心,告之以此。上命平安兵使李汝發進前,問以固邊修武之策。汝發對以:「觀勢訓鍊軍兵,修葺器械,不煩聽聞。」上戒左右,勿令宣泄。左議政許積以鐵瓮藥山山城修築事,陳達曰:「此城險塞,賊兵實難攻陷,去直路二十里。李浣則以爲:『兵使當於直路留鎭,以截敵兵,不可退守十里外地。』臣意則於此可以待變,何可將兵迎敵,徒斃其鋒乎。」汝發曰:「臣見藥山山城形勢,可以禦敵,而去安州三十里,去博川五十里,若遇事變,退屯藥山,則必招避敵之謗矣。」積曰:「汝發武將,其言固如是,而若以精兵,當鋒盡斃,則事無可爲者。」上曰:「若或先斃於初頭,則更無支吾之勢矣。」汝發曰:「若臨時不能修築安州城池,則當依聖敎,入於藥山城矣。」是時朝廷聞蒙古貳於淸國,慮有嫁禍之患,以汝發擇差平安兵使。而及至辭朝,上引見,議定方略,大要在於避敵鋒,據險山城而已。

○咸陵府院君兼工曹判書李澥乞致仕,上許之。澥以靖社功臣,七十之後,連上章乞致仕,上不許。至是,左議政許積言於上曰:「李澥頃日陳疏之後,更不繼上疏章,惟竢朝家處分。澥自少不樂仕宦,引年請老,亦已久矣。到今八十之年,豈肯復起從仕乎。」都承旨張善澂、戶曹判書閔鼎重皆言:「澥請老已久,特許其請,實國家優待老臣之美事也。」上曰:「予非不知以禮許退。而但仁祖朝正勳,只有此人,故眷戀不許矣。今聞年迫八十,朝議亦以許退,爲優待老臣,故特許其請。」命下,朝野榮之。

○判中樞宋時烈上箚,請廟享神德王后,繳納宣廟朝太學生蔡增光等疏及權近所撰貞陵《興天寺記文》,以備睿覽。箚曰:「爲天下國家者,不過曰明大倫、立大法而已。所謂大倫者,父子君臣夫婦也,所謂大法者,所以行於三者之間者也。顧三者,一有不明,而所以行乎三者之間者,一有未盡,則中國淪於夷狄,人類入於禽獸。故聖人之所以自爲與其敎人者,蓋莫不以此爲先也。不幸開國之初,奸臣鄭道傳等,煽動危言,密行邪謀,以致太祖大王弊屣天位,昭悼二公夭閼永年,奸臣之罪,可勝誅哉。惟我太宗大王盛德純孝,卓越前古,故堯傳舜授,秩然有序,其所以處變之道,無憾於當時,有辭於後世也,獨惟神德王后陵寢之儀有損,配侑之禮久缺。此不過當時禮官不識禮意,以致如此。而因循苟且,以致今日,則淸廟之上,雖有朱絃疎越之樂,玉瓚黃流之薦,太祖大王之靈,想必衋然傷歎,赫然震怒,而太宗大王亦必瑟縮不安,憂遑罔措於陟降左右之際矣。何幸今日聖孝出天,所以承奉大王大妃、王大妃者,盡誠盡道,人無間言。推之於追遠之厚,永惟本始,特命禮官,奉審貞陵,守陵齋舍,次第建置,豈但宗靈慰悅於冥冥。而宇內含生,莫不感涕,咸仰聖孝。此天理之在人者,不期然而然也。然而廟享之議,猶且遲疑。臣固知聖意有在,而陵享廟食,禮無異同,彼存此廢,事蔑經據。旣曰非禮,則五十步不懸於百步也,如論其至,則盡美者不如盡善也。今見聖祖朝太學生疏章,知當時廷議之齊發,而其言甚詳且切,又臣竊見權近應命所製《興天寺記文》,則太祖悼念追諡之意,太祖皇帝賜勑弔慰之典,可知矣。故事輿論,鑿鑿可徵,故敢以繳納,伏乞殿下於燕閑之間,詳賜觀覽,特令禮官,竝議廟享之儀,則太祖大王之靈,想必歡洽於上,而太宗大王亦且曰予有後,能繼志述事矣。而必有子孫千億,永錫爾類之慶矣。」上答曰:「玆事重大,到今不可率爾行之。後日登對時,商確議處焉。」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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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以趙復陽爲判尹,尹文擧爲大司憲,姜栢年爲刑曺參判,金澄爲文學,申命圭爲掌令。復陽竟辭不拜,文擧辭疾不來。

○吏曹判書李慶徽以被斥大臣,陳疏辭職,上不許。又呈辭單,上命勿辭察職。至是,以與兵曹判書洪重普有婚家相避,援例乞遞。上下備局,備局以法外啓請勿許,從之。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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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卯時日有兩珥。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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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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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初二日。玉堂箚,論持平崔後尙、掌令吳尙、正言慶最、鄭華齊、司諫朴世堅苟且之失,竝請遞差,上從之。時後尙等,以不論全州府尹安縝事,引避紛然,故玉堂論以苟且而遞。

○以金澄爲司諫,趙遠期爲持平,崔商翼、申晸爲正言,李奎鎭爲掌令。

○重建廳啓:「以貞陵丁字閣創建事,議於大臣,則領中樞李景奭以爲:『難以臆見輕議,考諸實錄似當。』左議政許積以爲:『貞陵一事,臣自少慣聞諸長老之言,故曾於榻前下詢之時,略陳所聞於長老者,又以此獻於收議時,臣之愚意,則自前祝文書曰:「孝曾孫嗣王臣敢昭告於祖母神德王后云云」,則其不去位號,無所降殺也明矣,而獨於守護等事,有所闕焉,此實未曉處,而實是國家之大欠典。故敢陳不當與諸陵有所區別之意。臣之愚見,前後無異,宜急速考出太祖、太宗兩朝實錄,明知其時曲折後議定,俾無未盡之歎。且臣曾聞明廟、宣廟朝臺諫,連以此事有所論啓,而未詳臺啓之如何,亦宜考出,以爲參商處置之地。』領議政鄭太和、判中樞府事鄭致和、宋時烈病不收議。」上命考出太宗朝及明、宣兩朝實錄。

○以鄭知和爲平安道試官。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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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左參贊宋浚吉、憲府、玉堂各一員亦入侍,禮曹判書金佐明往審泰安設倉處,入侍筵中。上問形勢,且問掘浦與否,對曰:「臣往審形勢,則潮水不大至,故浦邊頗遠,且見昔時掘浦處,則別無不可成之事。而陸地當爲三十餘里,旣掘之後,南北之水,互相往來,自然塡土。所謂在前隨掘隨塡者此也。設倉亦不可一時大作,少試之以見形勢可也。」左議政許積曰:「此事爲民大害而已。旣納於南倉,又移於北倉,多有所縮,其勢不可不加捧於民。臣前言設倉之後,敗船必多者,蓋其敗於安興者絶少,節晩後運船,鮮有不敗者。閔鼎重以爲:『待秋運來』,此不知之言也。無水處十里餘,漕船來泊海中,待潮水大至艤岸,則臣恐敗船,尤有甚焉。大槪使民,以佚爲先,方今連年行幸之時,搖動民衆,甚不便矣。臣之所見如此,而朝廷旣定設倉,今不可中止,則姑依佐明之言,少試之以觀勢可也。」佐明曰:「其處人皆言,北倉亦不可不設。運而復運,量而改量,減縮則不少矣。」積又言,自南倉移於北倉時,車運之難,上曰:「聞而異,見而異,初不知如此之難也。」佐明曰:「臣昨見判府事宋時烈以爲:『聖敎爲惜人命,有此設倉之擧,固當將順之不暇,而若難一時竝擧,則少試無妨。』鄭致和則以爲:『姑先少試』,領議政鄭太和以爲:」不知善計「,領府事李景奭之意,亦以爲重難矣。」積曰:「當初以爲必可爲者,時烈也,而其意亦欲少試,姑依此議爲之當矣。」上曰:「旣定設倉間數,則就其中減其一半,以四十間爲之。」金佐明以南漢山城糶糴逋欠事陳達,上曰:「宋判府事以爲:『聞金萬基之言』,逋欠不可容易蕩滌。」許積曰:「時烈知民人奸惡,故其言如此。」宋浚吉曰:「不然。在上之人,以民之不納爲惡,下民以上之督捧爲怨,何可以一槪論之。戊寅年逋欠,至今在簿,而責其奸惡,豈可乎哉。」上曰:「己丑以上,蕩滌何如?」徐必遠曰:「保障軍餉,何可蕩滌?奸民狃於蕩滌,事甚不可。」浚吉曰:「豈無可惡之民。然可惡之民少,可哀之民多,何可以一二人可惡,而不念可哀乎。」上命先蕩滌己丑以上逋欠。浚吉曰:「頃日召對時,臣陳達謁廟事及入學之禮,自上欲先行冠禮,故請行於歲首之月矣。今聞侍講院陳疏,請先行入學之禮。其意誠好,而古者諸侯十二而冠,依此行之似當。」上曰:「此等事,每倣祖宗朝故事。仁宗大王七歲行冠禮,予亦辛卯年行冠禮,壬辰入學。卽今所未考者,文宗朝實錄也。」積以貞陵事,有實錄考出之命,文宗朝實錄考出,事甚緊急,請令春秋館堂上,同往考出。上從之。謹按許積旣知安興設倉之不可爲。而重違宋時烈之意,行其小試之計,輕用民力,而卒於無成。大臣之力量。不弘毅,而其有能擔當國事者哉? ○宋浚吉以貞陵事言於上曰:「先朝未行之事,時烈一言而允許,亦可以見君臣之契矣。臣見廣平大君家藏之書,壬子年,上自三公,下至郞署,伏閤爭之累月,終以寒食一祭許之矣,中間訛言,以今貞陵爲非,故使子孫先告事由,而掘見誌石,誌石雖不得,而國陵則眞的矣。祭文中有實錄斷爛無可考出之語,今雖考出實錄,難得其詳。臣意則祔廟一款,考出實錄後,可以議定,而丁字閣重建,事甚緊急,爲先擧行可也。」上曰:「予之持難者,惟在於祔廟一款。旣出參奉,又作齋室,丁字閣爲先使之創建。」金佐明曰:「安興舊鎭,形勢頗好,而僉使移駐新鎭,事多不便,土兵亦怨苦矣。」許積曰:「安興僉使還移舊鎭,而革罷別將,軍餉糶糴之事,使泰安郡守主管當矣。」上從之。佐明又曰:「元山島牧場馬,移置於大山串,而使忠淸水虞候,進駐於元山,以爲風和待變之地,且於漕船上來時,使之點檢上送,便當矣。」上從之。佐明曰:「湖西量田,旣已始之,而農前勢難畢量,甚可慮也。臣聞閔維重之言,則身有疾病,公務甚殷,不能出入田間,親自周視。若遞監司,或別差均田使,則可以專意察任矣。」上曰:「維重旣已始事,許遞監司,使之專察量役。」

○掌令李奎鎭於榻前,請遞水原府使沈之溟,上不從。

○上以爲,判尹趙復陽在外遞之,仍命於從二品中擬差。

○大司諫金萬基,以吏任邊將當薦不薦,引避遞。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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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日暈兩珥。

○司諫金澄啓曰:「臣聞前正郞金迬,曾爲忠淸都事,掌試行私,受刑遠謫,頃拜禮郞,心甚不可,偶逢吏曹判書李慶徽,言其注擬之失。臣只知金迬後來之罪過,而實不思昔年一疏名義至重故也。慶徽亦以臣言爲然,旋卽啓達矣,大臣於筵中,面加攻斥,辭意嚴峻。慶徽之狼狽,實由於臣,則大臣之斥,臣實當之。大臣之言,亦非愛迬之爲人,其深意微旨,蓋有在焉,而臣徒信己見,全不思量,其率爾謬戾已甚。臣安敢復入臺閣,論列是非乎。且臣方被推勘,請遞臣職。」憲府處置遞差。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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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日暈兩珥。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戶曹判書閔鼎重請對入侍。初,上欲變通訓鍊都監兵制,而群議皆以爲閑丁難得,上命査出各道監兵水營營將假屬中閑丁之數。許積等退考各道成冊,則都數五萬四千餘人,而除有職有役及公私賤,則閑丁之數,一萬一百五十八人。而就其中又除西北兩道之人,則閑丁實數,當爲六千六百六十五人。以此數依御營廳例,分作十三番,則每番當爲五百十二名,請以此數,移送都監,使之抄出上番,一如御營廳之制,上令各道啓本,竝與成冊,移送都監。使之處置。時都監軍兵,無益於實用,而徒費國廩,人皆有尾大難之憂。李端夏首發於筵中,其後宋時烈言於上,請依御營廳規模設局,仍罷訓鍊都監,上樂聞新設一軍,而持難於革罷舊軍,問於李浣。浣極言訓鍊軍革罷之非宜,且言新設一軍之難便,而積與柳赫然力贊之,名新軍曰訓鍊別隊。赫然力言自募之易得,上銳意行之,而訓局軍兵逃散者,依舊充定,大違時烈建白之意。而募軍之際,怨謗朋興,人莫不爲言,而積、赫然終始贊成,蓋上留心軍務故也。

○軍資主簿李誠哲,文純公李滉之奉祀孫也,有越等不得受祿。左議政許積因判府事宋時烈之言,白於上,上特命蕩滌越等,以示尙賢之意。臺官以違法爭之,上不從。

○以李澥爲奉朝賀,洪萬容爲大司諫,李秞爲司諫,李䎘爲忠淸監司,特拜閔熙爲判尹。上旣命以從二品中差出判尹,許積於筵中白上曰:「以亞卿超拜正卿,非臣一人所可獨薦,而從二品中,亦乏可合之人,惟閔熙爲可用,而於臣爲姻親,不敢擬望。自上宜特授可堪之人。」閔鼎重曰:「不然。旣承傳敎,擇擬可堪之人可也,何必特授乎。」及開政,上特拜閔熙、熙陞拜亞卿,未數月遽陞正卿,物情未協,竟被駁論。

○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曰:

天下之事,固有廢於前,而擧於後者,亦有屈於一時,而伸於萬世者,特視其事之是非當否而已。是故人情之所不能安者,則不可以事在久遠,而有所廢沮,天理之所不容泯者,則不可以祖宗之所未行,而有所持難。此事理之明甚,歷代之通誼也。今者神德王后陵廟之議,大臣已發其端,而聖明亦且有感於其言矣。園陵之制,置官備物,將比諸陵,聖人廣孝,孰不欽仰。但伏聞筵中,聖上以廟祀一節,尙有持難之意。臣等伏念神德王后當神懿王后上賓之後,値聖祖化家爲國之日,受天子之誥命,崇一國之母儀,正位中壼,積有年紀,今以先儒李穡所撰定陵碑考之,亦曰先娶某氏,後娶某氏,非有元次之別,而權近所撰《興天寺碑》,亦可見其受封正位之實狀矣。且《龍飛御天歌》,成於世宗朝,而亦書以神德王后,則位號之未替,此又明驗,豈待更有考據,而後可知哉?至於昇遐之後,上號獻諡,不廢於禮官,享祀儀祝,猶存於香室,太宗大王親傳香祝,其位號祝式之尊隆,到今不替,園陵石物之備設,亦極崇奉。生爲正妃,沒膺尊號,受命於中朝,配體於聖祖,則獨不配食於太廟者,豈非拂於人情、乖於天理,而爲聖朝之闕典,千古之遺恨也。宣廟朝辛巳年間,大臣三司,亦且建請,而縟禮未擧,事固有待,此誠聖朝今日之責也。昭陵之復,經歷累朝,始行於中廟之世,則未嘗以祖宗之所未行,而持難也。又未嘗以事在久遠,而廢沮也。雖以故事言之,漢、唐以來,宋氏家法,最稱純正,而元祐皇后之復號,程子是之。況今神德王后尊號未替,貞陵儀物,尙存王章,非如昭陵之改封、元祐之復位,爲重且難也。只是追擧闕典,更進一節,備極情文而已。如此然後方可合於天理,順於人情矣。國家典禮,關係至重,論議已發,群情難遏,不可不揆度義理,斷以行之也。

上不從。

○行副護軍趙絅卒。絅字日章,淸文苦節,見重一時,位冡宰、秉文衡,庚寅被罪淸國,配西邊。及放還,又令勿收敍,故爲親乞爲淮陽府使,仍歸老抱川。事繼母至孝,年八十遭喪,執禮有人所不及。以年至陞品,賜食物,至是年八十有四卒。絅爲文章,雅健近古,其淸名直節,爲世所仰。而及疏救尹善道,大爲時議所忤,至目之以凶邪,豈非所謂邪人,指正爲邪者耶?今上丙辰,配享顯宗廟庭。

○以慶尙左道饑饉,停統營合操,令水使,各於其營前洋行操。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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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上御養心閤,講《心經》、《綱目》。左參贊宋浚吉侍講,講論文義曰:「格物致知,知也,誠意正心脩身,行也,齊家治國平天下,推也。誠意貫知行而言,於知無誠意,則不能,於行無誠意,則亦不能焉。後世人君,雖有資質之美,無學問之功,則不能充其資,雖有氣質之病,果能眞知力行,則亦可以變化氣質。而其有不能者,特未能眞知力行故也。」及講《綱目》畢,浚吉曰:「朱子有言:『史書鬧熱,經書冷淡。』今雖兼講,不可不知輕重。」李敏敘曰:「若於史書,古今治亂、帝王得失,善之可法,惡之可戒者,每每體認,則豈不爲益乎?」

○宋浚吉於筵中,請依李澥例,許令致仕,上慰諭不許。

○命移益山營將,還設於礪山、益山,郡守宋時燾因入侍陳達本郡之弊,上命言於兵曹,兵曹回啓,請依施。謹按朝家,初旣設置營將於益山,而今以郡守宋時燾之一言,還設於礪山。時燾卽時烈之弟也。時燾所以敢發此言於上前者,蓋恃時烈之氣勢,而兵曹之不敢爲異者,亦畏時烈之氣勢也。推此一事,可知其餘,當時國事,豈不大可寒心乎哉。 ○持平趙遠期啓曰:「全州府尹安縝於徐得生之訟,旣定推官之後,不能如各邑之據法爭執,曲從監司之意,不有國典,任自低昻,至以連三代良役,六十年過限之人,公然決給於李光胤等,其爲負犯,極爲可駭。請先罷後推。」上不從。累啓終不從。又論判尹閔熙驟陞之非,請改正,上不從。

○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論設倉之不便曰:

昨日筵中,講論設倉便否,漕船旣詳其近無一敗,私船亦定其聚會監督,則少無可以設倉之事,而輾轉反覆,終歸於減半設立,試其便否,臣不勝慨然之至。凡事之試可,在於利害未分,便否未詳之間,而今則公船旣保其不敗,私船已定其變通,有何略設試可之事哉。大抵人臣論事之道,不知利害,泛言當行者,其失只在於不知利害,容有可恕。至於明知不可,而不敢爭執,反乃依違承順,則終歸於不忠。昨者左議政臣許積、禮曹判書臣金佐明明知不可,而不敢爭執,半可半不可,半便半不便,而終以略設試可定議,不忠之罪,烏得免哉。仰惟聖上,亦燭於漕船不敗,私船變通之後,則似知其倉舍之不必設。而猶使減半設立,試其便否者,非有別事,只是不欲變前計之意。凡事不詳其利害則已,旣詳其利害,則斷然止之。亦是勇斷之一道,何不以漢高刻印銷印之事,反而求之耶?連年溫幸之日,湖民不無奔走供頓之勞,而以此不必爲之役,竝擧於凶荒之後,重之以曳木運石之勞苦,不審殿下變前計之難,與此孰難哉?伏願聖上,斷自聖衷,快使停止。

上答曰:「予意已諭於登對之時,只觀其成就之如何耳。有懷必達,自是美事,而言或過矣。」是時設倉之議,出於宋時烈,而領議政鄭太和,心知不可,而病不與議,領府事李景奭以爲:『決不可行,大言許積之不能力爭。』許積亦以爲不可,而嫌於立異,不能請寢。閔鼎重從時烈意,金佐明請試可,而群議莫不以設倉爲非宜,故必遠以狂直自任,挺出角立,竟被重駁。謹按泰安設倉之不可,大臣重臣,無不知之。而特以時烈主議之故,上旣曲從,大臣以下,無一人敢言其非者,而獨必遠憤然抗疏,斥大臣以不忠。然猶不敢直論時烈之失,而時烈遂發怒而歸,臺章相繼紛紛,擊劾必遠無餘力矣。夫國家施措,非一人私事,苟衆議以爲不可,則固當反覆商度,斯速罷之而已。何可偏執己見,而惡人異議,卒興不可成之役,以至靡財病民而後已哉。噫!斯實時烈平生之病痛也。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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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遣工曹參判尹鏶等,奉審貞陵丁字閣基址。

○領議政鄭太和十四度呈辭,遣承旨敦諭。

○判中樞宋時烈上箚曰:

今者必遠,以泰安設倉事,有所異同則可矣,而至斥大臣以不忠,夫不忠,人臣之極罪也。雖庶僚,尙不敢遽以此加之,況大臣乎。殿下反示優容之意,大臣雖以弘量自處,而朝廷體統,傷損無餘。自此小大無相承之道,寵倖有橫恣之勢,臣竊憂之。第其設倉之議,始於微臣,而因緣輾轉,以致如此,臣不勝惶恐待罪之至。又惟御供變通之議,亦緣臣思先王末命,而略欲嘗試,此蓋皇朝之制,而先正臣成渾,請於宣廟朝者也。不料緣此,而胥徒造言,士夫相應,不惟危惡之言,日叢臣身,而任事臣閔鼎重,亦被連累,將不得支吾。此二者,竝由微臣妄論國計而然,雖自悔責,將復何及。因以疾病已痼,乞遞職名。

上答曰:「必遠疏語之狂,予豈不知。今觀卿箚,便覺予不能扶植體統之失也。噫!今之人心世道,可謂寒心。觀卿箚末之辭,朝廷之上,少有體統,豈容如是。予不勝駭然也。卿其安心,益加善攝,以副予意。」遣史官傳諭。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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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御養心閤,講《心經》、《綱目》。上下敎曰:「大臣體面自別,不可人人輕斥,今者刑曹判書徐必遠,斥以不忠,語甚無理。其在事體,不可無警責之道,從重推考。」上因宋時烈箚論,有是命。左議政許積因入侍,以徐必遠推考,達其未安之意,上曰:「以體統言之,則不可故推考矣。」侍讀官李敏敘進曰:「本館以神德王后祔廟事進箚,而上以不允爲批,群下以爲悶鬱矣。」上曰:「曾在宣祖朝,朝議齊發,而宣祖之持難,蓋有意焉。祖宗朝未行之事,何可率爾擧行乎?」敏敘曰:「二百年未行莫大典禮,到今擧行,雖重難,而當行之禮,終至廢闕,尤未安矣。」檢討官金萬重曰:「旣未得擧行於宣廟朝,此乃今日之責也。」上曰:「予非必玉堂之箚爲非,予之所執亦是矣。玉堂亦非一箚得請之事也。」萬重曰:「二百餘年未行之禮,自上持難亦當。而在聖上誠孝,若以太祖大王之心,爲心,則不待臣等之言,而斷而行之矣。」

○命諸道監司瓜限,以二周年定式,時判府事宋時烈首發此議,請令挈眷。左議政許積以爲:『挈眷有弊』,領議政鄭太和以爲:『惟在得人』,領府事李景奭、判府事鄭致和皆以久任爲宜。上問於宋浚吉,浚吉亦以爲然,故有是命,而後因諸議,只使三南監司挈眷。

○以趙復陽爲右賓客,朴長遠爲右參贊,鄭載嵩超拜廣州府尹,金萬均爲執義,李煦爲持平,鄭晳爲修撰。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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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以禮曹啓辭,今春塘臺觀武才時,以文臣庭試爲對擧。

○禮曹啓:「以咸陵府院君李澥旣已致仕,考諸法典,則堂上官致仕者,月致酒肉事,載錄於禮典惠恤條,似當依法典擧行。」上允之。

○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又論設倉非宜,又曰:

近日都中,貢物主人輩,以失業之故,怨讟盈路。國家近來連有變怪,誠宜鎭定安撫之爲務,而內則都民無故,而失世傳之業,外則湖民無故,而因土木之役,臣於此不勝竊歎焉。減驛路之銀,而流賊熾,流賊熾,而大明亡,中朝已事,亦可證也。

疏上,臺論發,上不報。時裁省若干事,而貢物革罷之說先播,都民大擾,怨謗載路,人心世道,實無可爲,識者寒心。而必遠連上二疏,大爲時議所斥。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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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綱目》。戶曹判書閔鼎重亦請對入侍。左參贊宋浚吉侍講,言於上曰:「張思叔詬罵僕夫,程子尙且云云,人君詬罵群下,則豈不有害於君德乎。殿下所當留意而深戒也。」正言崔商翼於榻前啓:「以刑曹判書徐必遠論設倉當否,至斥大臣以不忠,其言語之無倫,非但爲不顧體統之失而已。請命罷職。」上不從曰:「必遠之疏,語實無倫。予之特推,意非偶然也。」又啓曰:「月川君李廷馣,宣廟朝名臣也。曾孫靖,以嫡長承襲封君,以武臣至拜承旨,無子身死,其妻獨存之時,靖之叔父慶成,以權宜移去廷馣父子神主矣。其後靖妻立後,而慶成之子竚,仍主其祀,其所奪嫡,昭不可掩。竚雖身死,其子汝柱仍不還宗之罪,不可不重治。請令攸司,囚禁定罪。」上令該曹,囚汝柱査處。許積曰:「今此溫陽行幸時,慈殿亦爲擧動乎?臣待罪藥房及太僕,不可不預知擧行。」上曰:「慈殿每於夏間,患候輒發,一自臨浴之後,三夏三冬,氣候安寧,此實沐浴之效。若日久之後,浴效漸微,則今夏無事,有不可知。當爲擧動矣。」積請擇日,上,使以來月旬望及念間,排日推擇,以戶曹判書閔鼎重差整理使。

○判府事宋時烈上箚乞歸,上遣史官,諭以予當面諭。

○持平李煦以嫌難可否於判尹閔熙之連啓,引避而遞。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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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以姜栢年爲大司諫,金世鼎爲持平,朴世采爲掌令,睦來善爲承旨。來善在史局,直書時事,無所忌諱,大爲時輩所嫉惡,見塞淸路。至是拜承宣,掌令申命圭疏斥其不可近,至論銓曹之誤擬,來善辭遞,吏曹參議南九萬累疏不仕。

○判府事宋時烈又上箚乞歸,上答曰:「連觀箚辭,可見私情之切迫。而春寒甚緊,疾病未瘳,卿其安心調理。徐觀日氣,予當更諭於登對。」時遣史官傳諭。

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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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應敎南二星等,以判府事宋時烈有歸意請對,上引見於養心閤。二星進曰:「聞宋時烈治任將行,國家至誠召來,今不可使之無端退歸。自上所當挽留,故請對。」上曰:「何以決歸?」二星曰:「不知爲某事,而大槪近日設施之間,不無沮撓之議而然矣。自上召致時烈,今已累月,雖有委任之意,而無堅定共理之誠,則亦虛禮而已。近來雖有講論施措之事,未有行一惠政、革一弊端,間有浮議,又從而沮撓之。人君若欲委任,則不撓於浮議而後,可做事業也。」上曰:「予非動於浮議,而不用其言也。事之可行者,非一日二日所可遽行也,方有講定,而行之者,亦有議,而未及行之者,何可遽爾決歸乎。無非予誠意不足之致,今果決去,則缺然爲如何哉。」二星曰:「做事之道,上有定志,則紛紜之議,無自而生。今殿下無雷厲風飛之意,則志不堅定,而終無成效矣。近日廟議,卽設倉貢物裁減二事也,必遠論此二事,至以爲都民失世傳之業。人君富有一國,猶不可竭萬民之力以自奉,何可竭一國之力,爲貢物主人之尾閭乎?若有國綱,此言必不至於上前矣。必遠遽發此言,則人之煽動浮議固也,當事之臣不安,理勢然矣。」上曰:「變革數百年之事,豈無是非之論乎。雖有紛紜之議,但當置於度外,而只做可爲之事,則浮議自熄矣。」上謂入侍承旨睦來善曰:「以予意往諭於判府事曰:『今聞已決歸意,予甚缺然。』委遣承旨,意非偶然,明早入來,使予相見也。」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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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三司,命判府事宋時烈亦入侍。上謂時烈曰:「卿何欲遽歸?」對曰:「臣前以焚黃爲請,近又喪孫,私情所在,不可不歸。」上曰:「焚黃固是不可已者,而日氣猶寒,故未卽許歸矣。卽今方有相議施措之事,今雖歸,若於溫陽行幸時,更得相會以來,則幸矣。」對曰:「其時若無疾病,則敢不來乎。」時烈仍曰:「臣於前日朝參時,陳達諸宮家事,自上明有下敎,而又以內需事陳達,未蒙下答。臣意非欲罷之也,內司名雖屬於吏曹,而使內官主之,此爲未安矣。至於宮家駙馬等,皆有所不安於心,而思所以變通矣。」上曰:「朝參時卿發此言,而語長未畢其說,厥後卿不入來,故未盡予懷矣。先朝使駙馬等,安居第宅者,十餘年,及至寡躬,一時撤移,則於予心安乎。」時烈曰:「先朝末年以爲,若祛私弊,則當先自我始,卽今聖孝,亦在於繼述先志。雖使公主移居,豈無所寓之地乎。靑平尉等家,在於宮闕之基,此甚未安。如此則景福宮舊基,皆使諸宮家作家乎。」上曰:「豈其然乎。先王亦以此爲慮,故正寢之基,則使之空曠矣。」時烈曰:「旣有聖智云云之說,何可不毀乎。聖智,卽光海時僧人。曾言仁王山下有王氣,故光海創仁慶宮,仁祖癸亥撤毀,空其基故云。洪重普欲令益平尉移出。其意是矣。」上曰:「予以重普爲非也。不安則辭於先朝可也,其時則默默,而到今以不當居爲言,予實未知其可也。前頭主第營造時,一依《大典》而後,可知予意也。予欲不毀前日營造,而自予作法矣。」時烈又曰:「《論語》曰道千乘之國,節用而愛人。故臣每以節浮費仰達,而未有大叚減省之事。松葉、桃枝、桃板、春幡、人勝、歲畫、進排等事,是亦浮費之可減者也。」上曰:「此何難革。皆命罷之。」執義金萬均曰:「金應河乃爲天下立節之人。雖立祠宇,尙未賜諡。雖無諡狀,宜特賜諡以奬節義。」上從之。萬均又曰:「丙子之亂,鄭世規以忠淸監司赴戰,軍敗之時,黃珀者,以堂上官戰死信地,問於本道,而褒贈可矣。」上從之。時烈曰:「此則到稷山時訪問,而褒贈則尤好矣。」上曰然。又以萬均言,命錄用李時稷子孫,又以校理尹深言,命贈鄭百亨職。時稷、百亨皆江都死節之人也。萬均又曰:「泰安、安興,於江都,實爲要衝,故軍餉器械儲置者多,脫有事變,爲敵人所取,則不但失軍餉器械,江都船路絶矣。臣意則罷其中軍,以曾經閫帥之人,爲郡守得宜。」時烈曰:「萬均之父益熙,每以此爲慮矣。」許積請於後日,依此差遣,上從之。

○以吳挺一爲工曹判書,閔維重爲大司成。

○持平金世鼎啓曰:「爲國之道,莫先於任賢勿貳:任賢之方,莫先於去邪勿疑,今殿下登進儒賢,言聽計用,凡所施設,莫非至理,朝野拭目,想望治化。而刑曹判書徐必遠,本無學識,徒信麤悖之見,外托狂直,陰逞詭譎之計。從前議論,傷敗倫理,得罪於淸議久矣。今因一二事,商確變通之擧,失利奸民,無識士夫,締搆煽動,浮言日滋,謀陷儒賢,莫敢先發,必遠乃於此際,敢進邪論,挺身立幟,至以不忠二字,加之於大臣重臣。而其主意,則專在於動撓建白之儒賢,使不得安於朝廷,其陰險妨賢之狀,不可不明辨而洞斥,以示好惡,以定人心。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上命罷職。又論執義金萬均,遽停安縝、閔熙等啓之失,請遞差,上不從。累啓乃從。復發安縝罷推之論及閔熙判尹改正事,累啓,上不從。時論必遠者日峻,左議政許積語人曰:「臺啓不中如此,宋公安得不去。」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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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判府事宋時烈留箚而去,上以更與面對,以決去就爲答,遣承旨傳諭。

○都承旨張善澂、左承旨宋時喆、右承旨李翊、右副承旨朴世城、同副承旨睦來善、應敎南二星、校理尹深、李奎齡及副修撰金萬重等請對,上引見於養心閤,善澂曰:「昨日引見宋時烈,自上面諭,意謂庶回遐心,朝見留箚,誠可驚悵。」上曰:「今聞已發,驚悵不可言。」善澂曰:「聞昨於筵中,時烈以諸宮家事陳達。旣以僭分陳達,則自上雖有不忍者,諸公主終難仍居矣。」上曰:「先王以諸宮家踰制,可撤毀爲敎雲者,此則不然。渠輩安居,或過十年,或過七八年。到今以不合居處而移之,則猶或可也。以先朝所營給者爲不當,一朝撤而移之,則於予心爲如何哉。」萬重曰:「忠臣去國,不潔其名。時烈之去,雖曰在於焚黃,而至於宮家事,足以決去就矣。自上以洪重普之到今使之移居爲非,重普之不辭於先朝非也,今日之欲移是也,則殿下此言,杜人遷善改過之路,實未安矣。」上怒曰:「萬重之言,予未知其可也。重普若於先朝時,則何敢謂己子,而使之移出乎。決不敢發諸口者,而萬重以予爲杜遷善之路者何歟。爾則賢,予則昏而未知耶。」左右皆言上敎未安。上曰:「重普不辭於先朝,到今有言,萬重掩覆,不以爲非,反以爲遷善,遷善豈若是也。」上使李翊往諭於宋時烈曰:「纔已略及予懷於箚批。而昨日面諭之時,不知有卿決歸之意,且於筵中,或有發端,而未盡者,故意謂後日,更盡所懷矣,今聞猝然決歸,不但予心缺歎,國事將至瓦解。庶回遐心,使予從容相面。」翊承敎而出。史臣曰:「時烈受知孝宗大王,起自林下,擔當國事,爲一時輩流所重。自己亥退歸後,上徵辟不置,而時烈引罪不起。戊申秋,上幸溫泉,時烈來謁行宮。上因與之還朝,復置台席,時烈退出江外,以去國自決,上,不得已許遞,使之入來,謀議國事。而時烈作事,少從容商量之意,立議有峻迫粗厲之習,不悅者多。上禮遇雖隆,而安於因循,無振作之志,而大臣無同力共濟之人。以是決退,不辭而歸。蓋時烈志大才疎,性氣褊狹,故終無所就。時烈之來,李慶徽往見之。時烈請益,慶徽曰:『出入公門者,孰非正人,而願公無主先入。進言王庭,無非事者,而願公擧大綱而略小,故以適人情。』時金益勳、益廉,皆以無行,見惡於人,而與時烈情好甚密,日進冗雜之說。而時烈又有先入爲主之病,事無大小,必欲紛更,故慶徽之言如此。時烈深服其言,而不能用。時烈以重名在朝,擔當時事,喜事者日進,要名者日趨。如金澄輩,常不離座上,而李敏敘獨不往曰:『名之所存,士謹避之。』 ○上以宋時烈疾病未瘳,慮行路有傷,遣御醫持藥物看病。

○司諫李秞、正言申晸、崔商翼,以請罷徐必遠,謂有疲軟之失,引避。

○持平趙遠期立異於徐必遠削黜之論,引避。

○以李之馧爲刑曹參判,李端夏爲吏曹正郞。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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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上御宣政殿,親臨宗室儒生講經。

○上於筵中,謂承旨李翊曰:「判府事下去時,給馬護送事,下諭於兩道監司。」又命承旨朴世城曰:「往諭予缺然之懷也。」

○持平金世鼎以趙遠期立異,引避。

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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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司諫李秞、正言申晸、崔商翼等,以嫌不敢處置,相繼引避。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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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領議政鄭太和十八度呈辭,遣承旨敦諭。

○戶曹判書閔鼎重辭職,上不許。鼎重與宋時烈同事,時烈退歸,鼎重欲同去就,故辭職。

○館學儒生等上疏,請留宋時烈,上答曰:「嘉爾等憂國之誠。予當致其誠禮焉。」

○玉堂處置:「徐必遠以麤心褊見,負恃肆氣,憑藉論事,用意沮撓,則欲正其妨賢病國之罪者,律非過重。而持平趙遠期狂率以奬之,詭激以貶之,抑揚周遮,其態可惡。臺閣之論,一循公議,則由輕入重,未爲不可。請持平趙遠期遞差,持平金世鼎、司諫李秞、正言申晸、崔商翼出仕。且念近來避事之風,爲臺閣痼弊,凡有議論,視其難易,巧爲趨避,其習不可長也。掌令李奎鎭除職之後,乍出旋入,及至近日,初以疑疾,後以身病,前後陳疏,顯然規避,使臺閣處置,至經再宿,疲軟苟且,不可仍在。臺職請遞差。」上從之。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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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綱目》。持平金世鼎於榻前啓請削黜徐必遠,上不從。又啓:「前監司閔點枉法循私,刑殺無辜之狀,已盡於前日啓辭。而臣見本道監司呂聖齊査覈狀啓,則鶴年之子連春、其孫凝立、其外曾孫忠立、忠立之子得生,皆入軍籍,合而計之,則四代良役者,已過七十三年。以此言之,則鶴年、丹之,雖是李光胤奴婢,到今年久,累代良役之後,不當還賤,忠立九男之死於杖下,亦爲明白。點之偏聽連家人所囑,枉法循私,擅殺人命之狀,節節可駭,而光胤等冒法請托,非理橫侵之狀,不可不懲。請閔點拿問定罪,李光胤、洪愼等令本道依律科罪,鶴年子枝一一仍屬良役。」上從之。又以全州府尹安縝罷推事連啓,上命姑先推考。又請水原府使沈之溟罷職不敍曰:「本無才識,年紀又暮,圻輔重地,決非所堪。而臺啓重發之後,偃然下直,冒沒廉恥之狀,尤極可駭。」上曰:「守令不得陳疏辭免,則其勢不得不下直,無可論之罪。雖以衰耗爲言,苟非其人,年雖少,固不可也,如其可合,則老亦何傷。前日請遞之論,固已非,是故大臣雖請許遞,而特令赴任。今何可以偃然下直爲罪乎。之溟纔任楊州,旣有治績,則論以衰耗,未知其意。論人之道,豈可若是凌轢也。」世鼎以承嚴旨,引避而出。校理李奎齡曰:「世子輔導之任,當在老成宿儒,前頭行幸時,宜使贊善留都,以輔導世子。」上笑曰:「奎齡之言,正合予意。」仍以諭宋浚吉,對曰:「臣何敢當?」仍達疾病情勢之難留,且曰:「宋時范仲淹之去國也,尹洙請同去就。臣非不知此義,而行幸陪車駕以往,甚便當,故不以煩達矣。至於輔導之責,趙復陽在,委任此人可也。」奎齡及李敏敘,皆陳不可許歸之意。浚吉曰:「今宋時烈之歸,臣未知其有可去之義也。」上曰:「無必歸之義,而遽爾決退,予甚缺然。」浚吉曰:「古之君子,見幾而作,不竢終日,未知時烈有何見幾而歸。然此乃大叚機會也。自上學問事功,皆合於道,則人皆以時烈之去爲過,若盡廢前功,未有新得,則不但今日,後世之人,皆以時烈之去爲善矣。因徐必遠之事,三司重發,必遠之長短,臣所仰達,而至謂用意,則非其本情也。」敏敘曰:「必遠非必有逐去儒賢之意,而爲人執拗,作事謬戾,竟使儒臣,不安於朝,則憲府之論,不爲過矣。上下不可持久,宜速從之,以示好惡。」上曰:「旣罷其職。而啓辭措語太過,故不從矣。」浚吉曰:「如時烈可與共濟國事者,徑先退歸。如臣者宜退而不退,何益乎。」上復以世子書筵勉留。

○司諫李秞、正言申晸、崔商翼啓:「徐必遠托一議事,用意沮撓可否之際,故生崖異,章奏之間,公肆悖謬,終以不忠之罪,橫加於大臣。復以閭井間煽動之言,張皇立幟,危動天聽,終使國體不尊,賢輔去國,公議齊激,莫不駭憤。若不明示好惡,以正其譸張熒惑之罪,則妨賢無忌之習,無以懲。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上不從。

○命殿講居首東原副正潗等六人竝加資,靈昌副守翼哲等十人,各陞一級,其下賞賜有差。儒生薑山斗等三人,竝直赴會試。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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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上御熙政堂召對,講《心經》、《綱目》。左議政許積言於上曰:「貞陵丁字閣重建時,似當有政府奉審之擧矣。」上曰:「分付禮曹。」積又曰:「水原府使沈之溟,今者又被臺論,勢難赴任。當此擧動臨迫之時,似當趁卽遞改,俾無凡事窘急之患。」上曰:「臺啓所謂偃然無忌憚,誠極無據。而事勢如此,則遞差。」兵曹判書洪重普請:「京畿騎步兵闕額,以三年爲限,令各邑充定,上命隨其邑之殘盛,分定使之充定,而不能者,重施其罰。」重普又以平安道取才事稟曰:「依北道例,取三百人乎?」上命加取一百人。重普請遞判義禁,上從之。

○都承旨張善澂、校理李奎齡,請於春塘臺試才時,以儒生對擧。上問左右,皆曰可,左議政許積以爲不可。左參贊宋浚吉力請,而積終以爲,令下之後,不可中變。上竟從積言。浚吉退曰:「今而後知相臣之重也。」

○諫院請出金世鼎曰:「一時催促,雖有朝命,責以廉隅,亦無不可。」上以爲失實。正言崔商翼以此引避。

○以申命圭爲掌令,洪柱國爲持平,朴增輝爲執義。

○司諫李秞等上箚論神德王后祔廟事曰:

伏念神德王后當聖祖龍飛之日,受皇朝誥命之寵。正位中壼,母儀一國,積有年紀,而及其上賓之後,禮官獻其徽號,園陵備其儀物。當時崇奉之禮,無間於神懿王后,而箴言規益之稱,如失良佐之歎,昭載於顯刻之文。夫以開國正妃之尊,有關睢盛德之美,生膺顯冊,沒加徽號,而猶未擧廟享之典,此非聖朝之不幸,而千古之遺恨也哉?今殿下旣納大臣之議,復修陵廟之制,次第當行之禮,何所憚而猶未夬決也。豈殿下以事關先朝,而有難愼之意耶?臣等竊觀遺牒,太宗大王之事神德,可謂至矣。間關奉養,盡孝於平日,親傳香祝,致敬於享祀,其事生事亡之禮,固無少缺。而特因一時諸臣之所詿誤,至使典禮虧,而彝倫不敍,廟儀缺,而人情鬱悒,思之至此,可爲傷痛。今聞將欲考出實錄,蓋所以重其事也。曾在宣廟朝,大臣建請,三司伏閤,下至郞署韋布,莫不奔走叫閽,亦嘗有考出實錄之敎。而終不能擧其縟儀者,安知非過於愼重,如今日之事者哉?人心愈遠而愈激,擧國中賢愚貴賤,莫不抑塞痛悒,齎咨涕洟,三百年如一日,則人情所同,此足徵信。人君繼述之道,在於義理之得當,而不亶在於膠守故事而已。故先儒有言曰:『當遵守而遵守,固繼述也,當變通而變通,亦繼述也。』如徒知遵守之爲繼述,而不知變通之道,則武王之徵討,未爲善繼於文王,而成王之致隆先公,亦未爲善繼於武王矣,何可以一槪言之哉。昔中宗大王深明義理之正,不拘無改之嫌,昭陵幽冤之痛,一朝而復洩,於今百年之間,尙能傳頌於人口,此實今日殿下之所當法者也。奚可諉之以先朝所未行,而一向持擬哉。惟願聖明,亟命大臣禮官,斯速議定,以完大禮,以慰輿情。

不從。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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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司諫李秞、正言申晸以處置金世鼎,至被失實之批,引避。

○行大司諫姜栢年以玉堂論遞李奎鎭,有臺閣避事之誚,引嫌。

○以兪㯙爲戶曹參判,李端相爲兵曹參議,金萬均爲弼善。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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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大風。

○持平金世鼎牌不進,費辭引避,上曰:「近日飾非自是之習成風,誠可寒心也。此事初不覺朝家命令而爲之,則或可矣,諉之於朝命,而罪其守令者,慢朝命,而巧飾辭,豈不駭哉?勿辭。」

○玉堂處置,請出正言崔商翼、司諫李秞、正言申晸、大司諫姜栢年、持平金世鼎,上從之。

○判府事宋時烈中路陳疏,上答曰:「卿去國十年,幸於前秋,始復入來,共濟國事,予甚欣喜,詎意今日,有此蒼黃之行乎。予甚慙歎。須體予懷,安心善攝,毋失他日面對之期。」遣史官傳諭。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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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遣官行馬祖祭於箭串牧場。

○以金佐明爲判義禁,趙復陽爲大司憲,金萬重爲獻納,趙世煥爲持平,閔蓍重超拜水原府使,李東稷超拜義州府尹。

○印《經國大典》一百件,頒賜中外。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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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仍受鍼,以眼患也。引見兵曹判書洪重普、忠淸監司李䎘。上命兵曹參判擬望時,議於大臣,以堂上備擬。上謂都承旨張善澂曰:「諸駙馬第宅,頃日玉堂請對時,雖有陳達之言,有不然者予之所執,斷不可改。先朝聖意,豈偶然哉?予遵行美旨而已。到今予何忍改諸。若不開示此意,則亦甚不當。可以此意,牌招諸駙馬諭之。」上諭忠淸監司李䎘曰:「予以病患,連年行幸,雖以省弊爲務,而於予心何安乎。前監司雖已料理,而卿須以十分省弊爲心。」且曰:「凡事宜務實。事不務實,爲近日之弊矣。」

○諫院啓:「請還收公山縣監鄭榮漢加資之命。」上答曰:「今此加資,非特爲充定闕軍而已。」不從。累啓,終不從。時榮漢再任公山,而闕軍三百,一時充定,且有聲績,許積等以爲言,上特命加資,不從臺啓。

○定儒生冠服,以粉袍團領及常時儒巾。時上令弘文館,考出儒生冠服,本館考得《大明會典》及本館所藏各樣巾制、《疑禮問解》等書,拈出儒服所論,別錄具圖以進,上令禮官稟處。後於筵中,上以儒生巾服,問於宋浚吉,定以粉布團領及常時儒巾及入學禮,因該曹不能奉行,遂廢閣。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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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上御養心閤受鍼。

○司諫李秞等啓曰:「諸駙馬第宅,不可仍在之事,大臣旣已陳白,其意不但在於間架踰制而已。伏聞昨者有牌招傳諭之命,臣等竊不勝慨然。聖上此擧,固出於親愛之至意,而大臣所論,旣據義理之正,則法守所在,聖明斷不可撓改,而分義所在,臣子亦何敢晏然仍入乎。且大臣去朝,纔出脩門,而其所建白,旋歸虛套,不徒訑訑之色,有欠於聖德,顧令修明法制之意,職此而廢閣,群情缺然,公議益鬱,請還收諸駙馬第宅仍入之命。」又請:「令式年武科試所差備官,以內三廳及他武弁中廉謹解事者,各別擇差。」上答曰:「噫!人心不淑,胡乃至此。觀其啓辭,結之以大臣去朝以下十七字,隱然用意,予甚寒心。君臣之間,貴相知心,故於面諭之時,敷告予意,無纖毫所隱。爾等之言雖如此,予何可動於心哉。以予而先王聖意,亦不奉行,謂可撓改,則他何足道。予之所主,意非偶然。執之已固,何患乎爾等之言。末端事,當令兵曹稟處。」正言崔商翼以承嚴批引避,上復嚴辭答之。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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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御養心閤受鍼畢。左參贊宋浚吉請對入侍曰:「臣以衰朽無能留在,無他裨補,而惟以補過拾遺爲職分矣。向來連講《心經》《正心章》,有所忿懥之義,而數日來,自上辭氣之間,頗有不平底意思,無乃於有所字有病乎。臣以中和極功望殿下,而異於所望,故敢仰達矣。」上曰:「金世鼎之論沈之溟也,初以廉隅責之者,或出於不知有朝命,而下敎後引避,自以爲是,故予有所云云。諫院之處置,予以失實爲批者,諫院之官,以予所敎參看,而處置可也,而有不然故也。謂之朝命,而以偃蹇無忌憚論人,故予敎如是矣。」浚吉曰:「世鼎之論之溟,固不合當,而殿下之答世鼎,亦不着題矣。」上曰:「世鼎有文飾自明之語,故以此爲批矣。」浚吉又曰:「昨見臺啓批答,則尤爲未安矣。此事首末,爲殿下備陳。向在先朝,或以駙馬等不安之意陳達,先王曰:『予意以爲便當,問議於老成之臣,皆以爲便,故爲之矣。』老成之臣,卽趙錫胤、金益熙、李時昉也。先王問此三臣,時昉、益熙以爲可,錫胤不能爭於榻前,退而疏陳不可,先王不用錫胤言,而從益熙等之言矣。」上曰:「不但此也。先王議於大臣,而爲之矣。」張善澂曰:「先王議於金堉、李時白、元斗杓,而堉則以爲:『正殿基址,不可許入矣。』」浚吉曰:「其時臣與時烈在鄕,聞此事,極以爲未安,而以益熙爲不善對矣。其後閔應亨爲大司憲,疏論此事,而諉之成事,遂不施行矣。臣以國家宮闕之地,非臣子所宜居。若因循度日,則猶或可也,發端之後,則似難仍存矣。」上曰:「自在先朝時,已有云云之說,予何可變通於今日也。」浚吉曰:「先朝時發端,而未及爲者,奚止一事乎。」上曰:「此雖宮闕舊基,空閑已久。且與景福宮基有異,諸公主家舍,列入於一閑地,何如奪閭家廣占之弊耶。當初聖意,出於省弊,先朝美意,予欲毋改而已,非爲他也。宋判府事亦不以予言爲非矣。」上又曰:「予之所主如此,故開予所懷,至於臺啓,乃以大臣纔出國門爲言,此予所謂人心不淑,胡至於此者也。」浚吉曰:「聖敎當矣。是以臣亦以爲臺官言語的中爲難也。雖然自上所答,亦不穩當矣。自上上白慈殿,平心思量,隨便處之,不可上下撕捱如是也。殿下雖以毀移主第爲不安,物情不安,則聖心亦不得安矣。」上曰:「雖熟思之,不知予所執爲非,故昨日臺啓之批,已示予意也。」持平金世鼎又費辭引避,上答曰:「觀此避辭,只增可笑而已。雖欲自是,益增其過。勿辭。」

○司諫李秞、正言申晸以本院批答嚴峻,執義朴增輝以停閔熙改正之論,見非物議引避,持平李奎齡處置,皆請出仕,上從之。

○遣左議政許積、禮曹正郞曺致中,奉審貞陵。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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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上御養心閤受鍼。

○遣判書鄭知和設科於平安道,牌招藝文提學姜栢年,出題以遣,取楊顯望等四人賜第。

○掌令申命圭上疏乞遞,仍陳所懷,攻斥徐必遠。且斥睦來善之爲人,極言銓曹之非,上答曰:「疏中之語,頗可嘉尙,而至於睦來善事,予甚訝矣。來善之在左右屬耳,蓋見其爲人,雖未知其有超凡之才,實未見其不可近之事也。」原疏踏啓字下。政院啓陳其不可,上不從。

○領議政鄭太和二十二度呈辭,上以行幸在近,多有議定之事,遣都承旨張善澂,諭以且停呈告,俟氣力稍愈,入來相議之意。

○左議政許積請於行幸時,承旨史官給馬,上曰:「王子大臣及承旨史官,竝給馬。」

○行大司憲趙復陽以方在推勘,引避。

○持平李奎齡以請出朴增輝,見非物議引避,增輝因此又引避。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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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掌令洪柱國以旣參閔熙改正停啓之議引避,行大司諫姜栢年以與閔熙有應避之嫌,不敢處置,憲府引避。

○以李元禎爲左尹,李時術超拜兵曹參判,尹深、金萬重爲吏曹佐郞。金得臣爲掌令,李奎齡爲修撰,趙聖輔爲持平,宋奎濂爲獻納,洪億爲司書。得臣以不合被彈。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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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司諫李秞以與大司憲趙復陽、掌令洪柱國,俱有一家之嫌,不敢處置引避。

○校理尹深、副校理李敏敘等上箚略曰:

近者判府事宋時烈在朝未久,凡所建請,亦未聞有略施行者。然其所嘗略陳於筵席者,如省浮費、簡冗兵、修擧法典、整肅綱維等事,其意蓋可知矣。至於講席之敷言,莫非黜陰邪之私,明義理之公,而尤惓惓於格王正事之義。以聖上契合之隆,禮遇之盛,若能有味於其言,不疑於其行,奮發聖志,主張於上;廣集衆善,潤色於後,先從其所已言者,以及其所未言者,次第推行,終始堅持,則其身雖或暫時去國,其言未必不爲時用,國家永賴,豈不幸哉。至於今日駙馬第宅之論,只是申大臣已發之議,明臣子不敢之分,欲以捄正聖朝傳諭之失當,可謂不失臺體之職責。而聖明摘取措語,嚴加切責,況愚昧二字,有非臣子所敢聞者。聖明嘗於筵中,亦以此等之敎箝言者,無亦近於武侯所謂自菲薄,而塞忠諫者乎。國家置臺諫,使之爭是非也,政令之失,擧措之非,爭執駁議,皆是臺閣之職,今也聖意若曰:『汝雖言,吾何患雲爾。』則何必虛設諫議之職,苟置執法之官哉。殿下體先朝營立之意,不忍於其初;緣臣子不安之分,快從於其後,則只得增光於美德,有何損傷於恩愛乎。

上答曰:「陳戒之言,出於憂愛之誠,予用嘉尙。至於箚末之言,殊甚不然矣。」

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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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玉堂處置兩司,以推緘在身請遞趙復陽,以公議爲非,請遞朴增輝,請出洪柱國、姜栢年、李秞,上從之。

○對馬島主平義眞復遣差倭,請移館,朝廷令禮曹參判姜栢年,答其書不許。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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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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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朔,上下敎於入診醫官曰:「中宮自前患塊症,數年來症勢漸重,用藥施灸,俱不見效。若浴溫泉,則或不無其效,以此意言於藥房。」藥房啓曰:「臣等尋常憂慮已久,今承聖敎,益不勝驚慮。卽與藥醫鍼醫等商議,則皆以爲溫泉之浴,有害無益。而三殿一時行幸,事體重大,臣等不敢率爾停當。請於後日登對時稟處。」上可之,而其節目,令該曹稟定。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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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遣知春秋朴長遠、待敎李寅煥於江華府,考出貞陵事蹟於實錄。

○罷兵曹郞薦之規。校理李敏敘陳郞薦之弊,上命政院考啓當初郞薦革罷及還復曲折。政院啓:「以丁丑以相臣崔鳴吉箚論,革罷郞薦,而後因臺啓還復。」命依丁丑年仁祖朝事施行。

○整理使閔鼎重檢飭溫陽行宮及一路凡事,而入來。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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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三司。玉堂上箚諫中宮浴泉之行。及登對,左議政許積,請與領議政鄭太和,議定行幸之事曰:「中殿病患如此,而臣等則以不能無事行幸爲憂。」上曰:「道間平否,亦難預料,而不可坐而待差,故爲此計耳。」太和曰:「事可已則當力爭,而今不可已,故欲以省弊,稟定節目,而玉堂箚批未下,徑先議定,有所不可。」上曰:「玉堂今方入侍,可以答矣。」仍以中殿塊症,非鍼藥可醫,下敎曰:「箚辭不過出於過慮。若非大叚不可已之事,則當此之時,何可竝擧乎。箚末道路軍兵顚仆之言,不在道里之遠近,而惟在作行之疾舒,當留念焉。」校理李敏敘曰:「旣承上敎,何可請止。」上謂承旨曰:「鄭判府事當留都,而李領府事老病,有難來在備邊司。凡事使之在家相議爲之,遣史官傳諭。」李浣極言革罷江都舟師之失計曰:「兵家事,不當如是。揷一旗幟爲疑兵,猶使敵人狼顧,豈可以舟師爲無益,而去之乎。若使敵人臨江,自我盛陳舟師,而耀兵,則於事無益乎、有益乎?當初移舟師非計也,知其非而還設,有何不可乎?」積請還設,金佐明曰:「請罷則罷之,請還設則還設,何時議定而事可做乎。」初徐必遠爲留守,以爲江都非用舟師之地,而若有事變,徒爲避亂之具,請罷舟師。水軍之在島中者,盡移置他處,浣每以爲恨,至是發此言,積又從浣議,故佐明之言如此。太和請以武臣,差摠戎使,上從之。戶曹判書閔鼎重曰:「初年行幸時,京各司下人,不敢作弊矣,漸不如初,頗有侵虐各邑之弊。請自今毋論上司下人,隨現重究。」上從之。

○以朴長遠爲大司憲,南龍翼爲禮曹參判,李敏迪爲承旨,朴世堂爲副校理,尹敬敎爲持平。

○兵曹判書洪重普曰:「鐵串鎭在昇天堡,自西路往來要津。丁卯以後,新設此鎭,水軍之數,比他鎭倍者,意非偶然。則到今移鎭於越邊,有違仁祖朝設立之意。不可不還設於舊鎭。」許積曰:「徐必遠以舟師爲不可全恃,而設立陸軍,爲竝禦之地,不無意見,而至於移送鐵串、德浦、井浦三鎭於越邊,未免失策。不但三鎭土卒失所呼冤,人皆以爲不當,宜皆還設於舊鎭。」上曰:「三鎭舊基,旣設別將,使留守審形勢,移別將於他處還設三鎭。」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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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親臨春塘臺觀武才,兼試文臣,賜入侍諸臣饌。命題以題《龍飛御天歌》後二十韻排律。使文臣製述,過限無收,鄭太和請退時刻,科次取李藼等七人。

○冬至正使李慶億、副使鄭錀、書狀官朴世堂自燕京還。上引見,問彼中事狀,慶億等俱以所聞見對曰:「我國人每以彼中奢侈已極,必以覆亡爲言,而此有不然。彼中旣無兵革,得地極南,而物貨輻輳,安享富貴。以正朝時見之,雖下官,皆着黑貂裘,服御器物,華靡奪目。以我國寒儉之目見之,故以爲過度,而此不必爲其亡兆。最可危者,侵虐漢人,罔有紀極,皆有曷喪之歎,若有桀驁者一呼,則將必有土崩瓦解之勢矣。」鄭太和曰:「向之所憂者,蒙古作變,梗於貢路,此則不然乎?」慶億曰:「喜峰口部落甚強,故淸人畏之,而至於謀反,則未有實狀,西㺚亦無朝夕作亂之事。所可慮者,皇帝政令苛虐,漢人有積怨深怒也雲。」

○咸鏡監司權大運陳情乞遞,上許之。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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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親臨春塘臺觀武才,賜入侍諸臣饌。

○正言申晸上疏諫中宮溫幸,上答以知道。

○放前監司閔點。義禁府議讞:「閔點之罪,在於奏事錯誤,請以此照斷。」上命只贖。史臣曰:「點雖被重駁,而法所謂連三代良役者,謂祖子孫三世。而金澄通族祖族孫爲三代,法所謂事在七十年以前,勿許聽理者,不是爭訟過七十年,則勿聽之謂。而光胤等,旣於戊辰年間爭訟,則不可斷以此法,而澄又引此爲罪案,呂聖齊査啓中,亦不分別,故終被拿問,論者不直之。」 ○掌令洪柱國上疏諫中宮溫幸,上答曰:「諫辭,槪出於不知曲折而然也。」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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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遣官行厲祭。

○上親臨春塘臺觀武才。以不能整齊擧子,命拿問兵曹郞官,判書洪重普進曰:「臣爲長官,不能檢飭,以致如此。請被罪罰。」上曰:「此非長官之過也。」

○上連日觀武不惓。拳法鞭棍,有同兒戲,而試於御座至近之地,甚駭瞻聆。帳殿左邊,有一高閣,遮籬圍帳,人皆謂自內觀光。應敎南二星等上箚諫,上不悅起入。鄭太和謂許積曰:「玉堂箚諫,而吾輩陪上終日試才爲未安矣。」已而上以留意答之。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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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親臨春塘臺觀武才。論賞有差,文臣庭試居首李藼六品遷轉,其次權說等六人,賜豹皮虎皮。文臣試射居首姜碩賓賜虎皮,其次李煦等賜兒馬,武臣閔震益等三人,以善馳馬賜虎皮。六兩遠射、柳葉箭、片箭、騎芻、鞭芻、鳥銃優等人等,或賜直赴,或命除邊將,或命加資。

○命溫陽擧動時,京畿一路及忠淸各邑兩路供上物膳,一依丁未年例擧行,咸鏡、全羅兩道監司,勿令進駐境上,以除其弊。

○擢洪處厚爲咸鏡監司。處厚居官不謹,年且衰老,而大臣薦擬,物議駭然。

○副校理李敏敘入庭不製,退而上疏陳戒曰:

昨者聖明出御內苑,觀校武藝,且試文士,意甚盛也。至於命題之意,厥有微旨,臣誠感激。知殿下志在光復,而欲以觀群臣之志也。臣學術空疎,才思短淺,終日呻吟,竟未成章。然而區區願忠之誠,有不能自已者。竊伏惟念,太祖大王承四祖積德之基,値麗氏垂亡之運,應天順人,化家爲國,神功盛烈,巍赫天地,簡冊之所不能畢載,歌頌之所不能盡詠。然撮其要而言之,亦不過曰寬仁而得衆,勤儉而開基,以不殺爲武,以不貪爲寶也。《龍飛御天之歌》百有卄五篇,而大抵形容此美德矣。臣竊觀歷代之君,其興也,莫不由祖宗仁厚節儉,而得之於艱難,其亡也,亦莫不由驕泰侈虐,而失之於放肆。蓋創業之始,自我作法,新立規模,前代弊政,可以一切掃去,而繼體之時,因循積弊,習熟見聞,稍有變改,輒有所拘,其難一也。創業之始,耳目一新,思慮專精,人莫不一心注意,以聽於上,而繼體之時,人各異心,士各異論,情志不一,而務逞其私,一事之興,論議百端,其難二也。創業之始,豪傑相遇,心德旣同,人無素貴,士無所親,而繼體之時,則旣已有權倖矣,旣已有貴戚矣,旣已有私昵矣,莫不盤據窟穴,左右牽掣。如禁奢侈、限田産,皆有所妨,而人主自不得行令,其難三也。創業之始,莫不躬履艱難,經歷變故,懲前之所以失,圖後之所以安,其心危懼,警戒不怠,取捨明審,易以爲善,而繼體之時,苟非明哲,雖有危亡之形,近在目前,位勢之所狃,晏安之所溺,不能覺察,莫不安其危,而利其災,馴致之勢,視如夜朝,積習之久,謂爲當然,其難四也。此其所以異也。惟我國家,自太祖建國之初,至今二百七十有七年,陵夷之勢,至於今日而極矣。祖宗之良法美意,不克修擧,而中間之流弊積患,紛挐膠固,聖明收視於穆淸,而以因循爲務,大小營私於內外,而以脂膏爲榮,安危存亡之大計,皆忽焉而不圖,民何望焉,國何賴焉。此叔向所謂:『雖吾宗國,亦季世矣』者,可爲痛哭而流涕也。臣誠願聖明,覽祖宗創業之艱難,戒後嗣保守之不易,毋安厥位,毋忽庶政。出一令、作一事,毋爲一時狃安之習所誤,毋爲一人便侫之言所蔽,中心無爲,而以大公至正,照臨於上,秉志勵精,一如創業之初。用人則惟賢能是求,聽言則惟是非是辨,作事則惟義理是講,凡所拘攣牽制之私,一倂掃去。從事於斯,不怠不沮,則天下豈有不可爲之事哉。昔我祖宗無國而有國,創業而垂統,今其後代,有國而不治,民窮而法弊,則尙何望於繼述之孝哉。《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召公亦言:『用供王能,祈天永命。』臣竊不勝區區之意,敢此冒陳。

上答曰:「入庭闕製,誠近日弊風。而所陳之言,出於憂愛之意,再三觀覽,深用嘉歎。與應製何異。」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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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禮曹啓:「以因左議政許積貞陵奉審書啓,自本曹移文京畿監司,東西道各陵王后陵上,欄干石武石排設與否,使之奉審牒報矣。續接各陵所報,則只恭陵不設欄干石武石,而敬陵則大王陵上,不設欄干石武石。今此貞陵欄干石,亦難追設,至於武石,或可新造排設,而旣有不設之陵,則仍舊無加,亦未爲欠。請更議大臣稟處。」大臣皆以爲不必追改,上命依施。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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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以趙復陽爲刑曹判書,擢金澄爲同副承旨,朴增輝爲執義。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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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日暈,內暈有兩珥。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左議政許積請於中殿擧動,勿以駕轎,上不許。又請勿令四公主一時陪行,上不許。

○都承旨張善澂以四學學製,不依法試取,請推四學前後兼官。上從之。

○時判尹閔熙以臺啓不敢行公。戶籍事目,以此未得頒布,各邑皆以臨時窘迫,未及爲慮,許積以此請遞熙。善澂曰:「自上簡拔之人,自下輕易請遞,事體未安。」上曰:「戶籍事目,令漢城府官員,就問大臣,從速成出。」

○以洪重普爲判義禁,尹鏶爲吏曹參判,兪㯙爲大司憲,趙壽益爲戶曹參判,李敏迪爲大司成,權格爲執義,閔宗道、金德遠爲持平,趙世煥爲掌令,朴敬祉爲摠戎使,李浣爲捕盜大將。鏶有士夫風,故時望不衰,㯙曾在孝宗朝,以大諫受刑,及至蒙敍,拜官自如,人以此鄙之。壽益辭不來。

○左參贊宋浚吉上疏陳:「衰病日㞃,決難久留旅邸,筋力摧殘,又難扈往。請先往溫泉,祗候起居,仍蒙恩暇,省墓調病。」且陳:「《語錄解》校勘之事,不無曲折,跋文請令應敎南二星製進。」上答曰:「省卿疏,予深缺然。當面諭焉。疏末事,實出予意,初非由於儒臣之陳達,卿勿過辭製進,毋負予意。」遣史官傳諭。

○修撰李奎齡等上箚,請留宋浚吉,輔導王世子,上答曰:「箚辭誠然。予當盡其誠禮焉。」

○輔德權格等上疏,請勿許宋浚吉辭歸,上答曰:「予意亦然。當勸留焉。」

○金浦儒生李萬春等上疏,請文烈公趙憲書院額號,上下該曺,後因宋浚吉言,賜額。

○咸鏡道正月以後,痘疫死亡者九百餘人。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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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上遣史官,諭左參贊宋浚吉以面諭之意。御養心閤,引見浚吉曰:「卿雖陳疏請退,而不但予心缺然,輔翼世子,專委於卿,故今欲面諭。」浚吉曰:「臣犬馬之齒,已近七十,疾病如此,留此何益。」上曰:「卿旣無久留意,予豈強迫乎。第今事勢如此,姑留以待還都,徐議去留可也。」浚吉辭《語錄解跋文》製進曰:「雖有上敎,臣於文字間,日甚荒疎,決難承命。請令南二星製進。」上曰:「毋辭製進,以副予意。」浚吉曰:「臣聞古規,行副提學兼帶禁府堂上,則必許遞兼任,蓋以經筵之官,不可兼帶刑官故也。曾於仁祖朝,故判書鄭經世,屢拜副提學,或兼金吾堂上,則引古例許遞矣。卽者賓客趙復陽,除拜刑曹判書,賓客異於常時,刑判非知義禁之比,臣意則復陽刑判遞改爲宜。」上命遞之。浚吉又曰:「臣餘生無幾。故向日差祭寧陵,力疾往來。祭官無奉審之規,而臣行祭後,奉審陵上,石物之事,極爲可慮。以臣所見,不可不改,而事極重大,當問於大臣處之。」又曰:「臣未知堪輿家術,而登穴見之,則不但爲光明灑落之地,與先陵同在一處,其於情理,亦安矣。或有地官輩,請遷陵所之說,而此實妄言,一切不納可也。」浚吉又以《山陵祭祀草略》陳達曰:「此乃世宗朝相臣黃喜,率百官三月廷請之事。古人慮遠,而祀典之不殷如此,其中最未安者六燭。見其制度,用蘆葦數箇,以紙裹之,塗以牛脂法油,燃而不明,滅之臭惡。士夫家祭時,無不用燭,而獨於國祭,何可如是。祭物雖不可猝變,祭燭不可不變通也。」上命該曹,考出創用,始於何時以啓。浚吉又曰:「上年溫陽行幸時,忠淸道內節行人等,前後道臣所啓聞者,斯速勘定褒賞事,特爲傳敎,而至今尙不擧行,事體未安矣。」上命:「忠淸道節行人等,所付文書,持議於大臣,使趁行幸前擧行。」浚吉又曰:「往在壬辰之亂時,長城武人趙英圭,爲梁山郡守,因事往東萊,適當倭寇下陸。問於府使宋象賢曰:『公將何以』,象賢曰:『一死之外,有何他計』,問曰:『汝將何爲』,英圭曰:『吾旣到此,當從公死,而但老母在任所,吾將暫還永訣,且指示避亂之所而來也。』象賢疑其托辭逃生,至期果來同死。其子廷老,以未報父讎,深處土室,不見天日,向者御史啓聞廷老之孝,旌其閭。而英圭則以事在久遠,未蒙褒賞之典,長城人至今稱冤矣。英圭亦以孝行著聞,嘗久離其親,未得家信,手撫所畜犬,以陸機黃耳傳書事,自言而歎,犬若有會意狀,因繫送家書,不數日往來厥家,人以爲孝行所感。英圭平居孝行旣如此,臨亂所樹立又如彼。事在故相臣《柳成龍文集》中,如此表著者,豈可使泯沒。」上命禮曹,考出其事績。浚吉又以故參議洪命亨死於江都,獨未蒙旌褒爲言,上命與英圭事,一體稟旨。

○宋浚吉以仁同吉再、密陽金宗直、金浦趙憲書院及南陽諸葛武侯祠宇事陳達,請竝賜額,上從之。閔蓍重爲南陽縣監時,創建祠宇,以諸葛武侯、胡文定公同享,蓋取朱子臥龍岡立祀之意。又以府使尹棨,節死丁丑之難,配享而請額,朝廷不許。仁同、密陽書院,曾亦請額,而不得,至是一體施行。

○使臣之自北京還,淸國例送銀叚於朝廷,稱以賞賜。至是冬至使齎來銀一千兩,上以賜明善公主,卽上第一女也。宋浚吉白上曰:「臣曾請以彼國例送,下於戶曹,作接待時所需,有所陳達。而今聞用於他處,未知何故也。」上曰:「不下地部,不過二巡矣。」浚吉曰:「自上不可以此爲公得而私用,依前下於戶曹可也。」上有慙色。

○掌令趙世煥立異於徐必遠削黜之論,引避遞。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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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遣官行先蠶祭。

○持平閔宗道立異於徐必遠削黜之論,引避遞。

○以李慶億爲刑曹判書,李正英爲戶曹參判,趙復陽爲右參贊,李端相爲副提學,申命圭爲掌令,洪億爲持平,李翊相爲校理,尹深爲副修撰,金鋿爲獻納。

○慶尙監司沈梓以護軍申碩蕃上疏,中路遺失事,其持去人,啓請境上梟示。政院以爲顚倒,請推,上從之。

○史官新薦趙根,稱病不應講,領左相啓請推考,傳曰:「事甚可駭。先罷後推。」根疑有人言,竟不就講。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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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夜一更,月入太微西垣。

○上御養心閤,引見統制使李道彬,問西路戎備。道彬新遞平安兵使故也。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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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掌令申命圭以疏批未安引避,持平洪億以方被推勘引避。憲府處置,出命圭,遞億。上命洪億亦出仕。

○禮曹啓:「以忠淸道忠孝節義前後啓聞者九十五人,就議於大臣,從其實蹟等第,竝別單書入。其中可以更査者及無表著行績,不爲等第者,竝錄於末端,而各人名下,抄錄實行以入,啓下之後,請以此分付擧行。」上從之。

○全羅道扶安縣戰船以合操發船,値風全船敗沒,死者八十餘人,右水使以聞。上命渰死人,令本道擧恤典,拿治縣監吳斗憲。

○知春秋朴長遠、待敎李寅煥考出實錄而還。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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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上奉王大妃幸溫陽溫泉,中宮從,四公主陪行。

○車駕將發,承旨史官侍衛將士,待候仁和門外,上,使侍衛諸臣,待候於萬安門外。俄而,上御紅戎衣,佩弓箭揷羽乘輿,出萬安門。秉馬於仁政門外,由崇禮門,乘駕轎於靑坡,至津頭駐駕岸上。觀禁軍馳馬,至船所,軍器寺放乘船砲。上問於政院曰:「不待慈聖駕至,徑先放砲何耶?」政院請推該官。張善澂啓曰:「左參贊宋浚吉請對矣。」上引見。浚吉進曰:「臣之情勢宜歸,而不以臣匪人,使之留在,臣當感激承命,而李端相、朴世采,俱以學問之人,自前欲致,而不得者。端相今方來在輦下,世采亦在不遠之地,請使二人,更兼贊善,侍講書筵。」上卽以兩人入參書筵事,分付留院承旨。浚吉曰:「車駕到溫陽後,道內有學問之人,亦宜趁卽聘召,慰諭上送,都聚京師。是第一務。請使承旨,臨時稟旨擧行。」上曰:「承旨知悉擧行。」又曰:「臣聞相臣,有言於筵中,臣聞此語,心甚不安。若然則臣之到今濡滯,有所希望而然。或有成命,則臣不待回鑾,而退歸矣。」蓋左相許積,請以浚吉爲守貳師故也。慈殿駕至,諸臣退出。上出幕次祗迎復命,浚吉入侍。浚吉請勿罷繕工監役曰:「謂之用情,則非實狀也。」上命只推考。上曰:「今日城中空虛,輔翊世子,專委於卿。而講院官,皆年少,每事皆使稟於卿而行之。」浚吉曰:「聖敎至誠懇惻,臣當盡心焉。」又曰:「今此擧動,出於萬不獲已,故不敢請止,而一路無弊端之說,妄言也。自上以哀矜惻怛爲心而後,可以不病民矣。」

○持平洪億以規避陪從,見非物議,持平金德遠以推諉隨駕,將被論劾,皆引避遞。

○三殿夕次果川縣。

○遣中使問安於大王大妃。

○王世子遣弼善慶最,問安三殿。

○堤川縣本月初一日下雪,厚至沒脛。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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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夕次振威縣。卯時上駕發果川縣,慈殿中殿同時動駕。辰時次沙斤晝停所,午時動駕,未時次安寧晝停所,雨勢甚急。未時動駕,申時次振威。車駕在路疾驅,衛士顚倒,儀仗散落,承旨口傳啓請緩行,上不從。

○執義權格、掌令洪柱國啓請:「前持平洪億罷職不敍,金德遠罷職,當該承旨注書推考。」億以欲避陪從,德遠以推諉隨駕,承旨注書,以臺啓不正書入啓也。上竝命推考。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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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卯時,上動駕發振威縣,慈殿中殿同時動駕。上在路,每以軍樂先導。

○大駕將發,副校理李敏敘、副修撰金萬均請對,駕前奏曰:「昨日路旣遠,天又雨,勢不可徐行,而但驅馳太疾,事甚未安矣。」上曰:「天雨不止,故爲慮陪從之沾濕,使之少驅矣。」敏敘曰:「驅馳之際,儀物顚倒,陪從失序,軍兵之顚仆路傍者亦多,此豈人君擧動之儀哉。且邑居人民所聚,有關觀瞻,而疾驅殆甚,尤不可也。」

○辰時,車駕次素沙晝停所,巳時動駕,次茅山晝停所。領議政鄭太和、左議政許積口傳啓曰:「大駕纔入幕次後,臣積在後班,聞尾局有砲聲,使人査問,則御營軍一人,爲獲田禽放砲雲。此固無知之致,事係重大。常時不能訓飭之罪,不可不論。大將柳赫然推考,其哨將官使之査治。」上曰:「大將在後,容或不知,而將官豈有不知之理。大將推考,哨官査覈處之。」太和等旣退復來,口傳啓曰:「臣等初聞御營敎鍊官崔英達之言,啓請大將哨官之罪矣,敎鍊官韓汝信,以大將意來言曰:『大將在後陣,見雁群滿田,使前導砲手落後試放,崔英達恐罪及大將,有此詭對。』若然則罪在大將,而哨官無與焉,査治之命,似當還收,而大將之罪,請自上裁處。」上命引見大臣諸臣。將入,積顧謂都承旨張善澂曰:「群議何如?」善澂曰:「事極驚駭,群議甚峻矣。」積附太和耳語,旣入,兩相以口傳啓辭之意陳達,上曰:「此非行伍軍卒,似有分揀之道,姑先推考。」太和、積皆曰:「此雖出於妄作,事係重大。在外群情,皆以推考爲輕,而擧動臨迫,到溫陽行宮之後,宜商量議罪。」上曰可。副校理李敏敘欲請對,副修撰金萬均以動駕在卽不可,挽而止之。同副承旨金澄,以手招來曰:「斯速請對。」排班直入。重普曰:「政院請對乎?玉堂請對乎?」積在班厲色曰:「赫然非逃躱之人,何如是其急也。」上時已乘轎。澄進奏駕前曰:「玉堂請對矣。」上曰:「事非緊急,到溫泉後入侍。」澄乃退。申時大駕次溫泉行宮,玉堂請對,上曰:「睏倦頗甚,書入所懷。」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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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上在溫陽行宮。令藥房入診。時領議政亦入侍,上引見諸臣。領議政鄭太和曰:「因柳赫然妄作之事,物議沸騰,臺啓已發矣。」上曰:「憲府避嫌矣。」太和曰:「諫院以拿問發論矣,臣與許積相議。若以重罪罪之,甚爲難處,亦不可歇後處置,參酌難矣。」上曰:「臺官雖以事體發論,而無拿問之情矣。」太和曰:「雖無可問之情,拿問則不可已也。」左相許積之言亦同。太和曰:「軍律至嚴,有斬罪,其次決棍。而赫然非別將之比,決棍後,又使領兵,其在國體有損矣。」張善澂曰:「外議皆以爲倘於其時,自上出御帳殿,親臨決棍,則於軍律得體。」太和曰:「如此則是矣,而到今決棍,似難矣。」積曰:「拿問後,不可泛然放送,自上欲以何罪斷之乎。」上曰:「予欲罷其職矣。」積曰:「罷職則有缺聽聞,削職放送,白衣從軍,使都提調及中軍,領兵可也。」上曰:「拿問於何處?」太和曰:「令判義禁開坐,而拿致推問。如此則於國體似當。」上曰:「依此爲之。」副校理李敏敘、副修撰金萬均追後入侍。敏敘以赫然事陳達曰:「事係重大,若或歇後處置,大傷國體軍律。」力言其不可不決棍狀,上已入大臣之言,終不從。赫然之罪,雖出於妄作,而所犯極重,雖不能依律處斬,決棍充軍,非過擧也,而大臣拘於情好,上亦輕忽事體,欲以罷職論罪,僅令削職從軍,而旋卽收敍領兵,識者寒心。

○上謂張善澂曰:「宋判府事處,以來會之意,遣史官傳諭。」善澂曰:「宋浚吉所達招延學問人上送事,何以爲之乎?」上曰:「諭旨召來。」

○李敏敘等請引見下去差使員等,詢問弊瘼,左議政許積以眼候不便,止之。

○命輦陪軍歸待,回鑾時來待。

○左議政許積請:「淸州宣惠廳大同餘米千餘石,自願待秋作木者,依施。」上從之。積又曰:「本道當此擧動之日,量田及安民貢津倉營造之役,一時竝擧,民力有所難支。貢津倉,則姑爲停役,待秋成更擧似便。」上從之。

○命御營大將柳赫然拿問定罪,以御營中軍,代察其任,令都提調檢飭。

○執義權格、掌令洪柱國以不卽論柳赫然罪,引避,上答曰:「旣已拿問矣。」

○大司諫姜栢年、正言申晸啓曰:「御營大將柳赫然,不思敬愼之道,有此妄作之擧,軍法至嚴,不可饒貸。請拿問定罪。」上答曰:「旣已拿問矣。」於是兩司以依律爭之累日,終不從。

○上曰:「今此三殿竝臨溫泉,出於萬分不得已。豈予所樂爲哉。況道內量田之役,兩處設倉之擧,一時方張,而重以行朝供頓之勞,哀我赤子,何以支堪。念及於此,食息靡寧,不可無慰悅民心之擧。」遂下諭於忠淸監司,凡干民瘼,詳細訪問,條列啓聞,以爲變通處置之地。

○放陪從官以下員役及軍兵等糧料。

○上沐浴。

○以朴長遠爲判尹,尹文擧爲左副賓客,趙聖輔爲持平。

○有旨召尹文擧、李惟泰、尹宣擧、李翔、尹元擧、尹拯,皆不至。

○全羅道淳昌郡本月十三日下雪。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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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在溫陽行宮。

○引見均田使閔維重,問量田事,領左相亦入侍。以維重言,陞淸風府使任有後資,以其居官淸白,且善上年賑恤故也。許積陳達:「柳赫然被拿,軍校皆缺然。赫然常時與士卒有恩,故如此矣。」兵曹判書洪重普曰:「不待照律,而先下削職之命,故臺官論執矣。」上厲聲曰:「此非死罪,削職有何不可。」鄭太和曰:「判付中,無白衣從軍之命,只令削職放送,於赫然爲不便,於事亦不當。」上曰:「昨日未及講定,故不果及於判付中耳。」

○承旨洪萬容啓:「以判府事宋時烈所達稷山人黃珀死節事,大駕到本縣,有得其實狀稟處之敎,故敢稟。」上曰:「今不由稷山,不得擧行,令本道監司訪問以啓。」後禮曹以珀入於贈職等第,啓下中贈職。

○上謂承旨曰:「柳赫然削職判下公事,雖以臺啓不得擧行,以白衣從軍之意,分付該曹。」

○忠淸道木川、全義本月十二日下雪。堤川初十日以後,狂風連日,折木拔屋,十二日雨雪交下,翌日不止。白氣連天,風日之寒,有同嚴冬。林川十五日十六日地震。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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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上在溫陽行宮。

○三殿沐浴。

○掌令洪柱國以同僚又以閔熙加資還收事發論,而前旣以此引避,到今勢難隨參,引避處置請出。

○執義權格連啓柳赫然事,又請還收前判尹閔熙加資曰:「當初陞擢,專爲戶籍勘定,則到今旣遞之後,所授加資,萬無仍授之理。」又論:「大臣請遞閔熙判尹時,都承旨張善澂,稱以簡拔,強聒宸嚴。請推考。」上竝不從,只許善澂推考。

○大司諫姜栢年、正言申晸連啓前事,上不從曰:「柳赫然事,予實未曉也。毋庸瀆擾。」

○上以執義權格論人取捨,用意不正,不可留在臺閣,特遞之,仍下敎曰:「朝家之置臺閣,豈爲使之行其私哉。前執義權格論閔熙加資還收之事,其意誠極寒心。朝家陞擢之後,雖緣事故,陳疏乞遞,只遞其職,仍存新資,自是常例。往事姑舍,只以李端相事言之,亦可見矣。其巧猾之態,奸譎之意,莫此爲甚。此而不治,無以懲後,前執義權格先罷後推。」政院歷擧前事,請收權格罷推之命,至四啓而上不納。史臣曰:「閔熙之論,三停三發,擧措已甚,見疑於上,固也。果使閔熙,不合正卿之列,則據事直論可也,不此之爲,下語苟且,擧措支離,顯有不正之態。如此而安得不見侮於上哉。因一事之誤,慢蔑臺閣若此,君德之累,亦不少矣。」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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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上在溫陽行宮。

○玉堂、諫院請對,上以連日沐浴,困頓煩熱,令書進所懷。李敏敘等退,歷陳災異之慘,恐懼修省之道,且言罪言官之失。又以安興設倉之可停,行幸時軍兵之可減,竝及道內獄囚疏決之事。上答曰:「所陳出於憂國之誠,與大臣議處焉。」

○掌令洪柱國引避曰:「論事同僚,至被罷推之命,臣職忝言責,宜有爭執之論。而第此還收一款,初發於在京齊坐之日,僚議未有異同,而獨臣有嫌。及今傳啓之後,行朝無他僚員,臣獨在此,旣不敢連啓,又不當闕啓,決難仍冒諫院。」處置遞之。

○行大司諫姜栢年以與閔熙相避,勢難可否於還收權格罷推之論,引避而遞。

○正言申晸啓請還收權格罷推之命,上不從。

○上下敎曰:「政院四啓之批,下於未初,而日暮之時,敢以不得捧傳旨,緩緩入啓,有若等待者然。朝廷體統,雖曰解弛,何可任其壞了,而莫之恤乎。當該承旨從重推考,以警日後。」

○原襄道春川、金化、安峽、平昌本月初一日下雪。橫城十二日下雪,十三日午後乃止,平海十三日大雨雪。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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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上在溫陽行宮。

○中殿沐浴。

○下敎曰:「風雨甚惡,露處軍兵可念。其令該曹從優題給空石。」以分給不均,差員鴻山縣監曺挺宇,令兵曹決棍。

○以李尙眞爲大司諫,朴增輝爲執義,金得臣爲掌令,李敏采爲司書。

○吏曹以趙世煥、趙遠期、閔宗道備擬順天縣監,三人皆立異於徐必遠削黜之論者,上特命推考政官,使之改望。

○上以風雨甚惡,野次囹圖可矜,令該府姑放柳赫然。政院啓:「以臺啓時未結末,徑先保放赫然,事未穩當。」上答曰:「此非爾所可知也。」時都承旨張善澂在藥房,右承旨李翊在政廳,右副承旨洪萬容醉不省事。雖以院意陳達,而同副承旨金澄獨當以啓。上問知啓辭出於澄,批答如此。

○正言申晸引避以爲:「再昨下敎,執義權格先有遞差之命,繼下罷推之敎,而倉卒之際,昏不覺察,未能竝請還收,致令政院捧傳旨。而今政又出其代,物議皆以爲非。請命遞斥。」退待。上下敎:「昨日當該承旨只令推考者,蓋爲其臺啓已傳之故也。今見臺啓,則旣不擧論遞差,而猶且憑依廢閣命令,此豈人臣之道乎。此而不治,無以懲後,當該承旨先罷後推。」

○都承旨張善澂啓:「請還收當該承旨罷推之命。」上嚴辭不從。再啓又不從。

○全羅道咸悅縣本月十六日地震。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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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上在溫陽行宮。

○上有頭疼之候,藥房議藥以入。

○玉堂處置,請出正言申晸。晸復以苟且請出,引避。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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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上在溫陽行宮。

○三殿沐浴。

○副校理李敏敘、副修撰金萬均以不敢處置諫官,陳疏自劾,上命勿辭。於是處置,請遞申晸,上從之。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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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上在溫陽行宮。

○以閔點爲承旨,姜栢年爲工曹參判,洪柱國爲校理。

○大殿中殿沐浴。

○慶尙道大丘地,本月初七日解西部多里洞山腰坼裂,長一百八十七步,廣十五步,深或三四丈。小坼九處,深則二三丈。山坼時暫雨天動。本府解北村民金永立家,雌鷄化爲雄。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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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上在溫陽行宮。

○以申晸爲持平,李藼爲正言,朴世堅爲輔德。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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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上在溫陽行宮。

○三殿沐浴。

○持平申晸請還收權格、金澄罷推之命,累已連啓,上不從。

○司諫李秞請還收金澄罷推之命,累日連啓,上不從。

○兵曹佐郞徐文尙將巡檢都城各門守直,使人取內司所在省記。而恐其被捉於巡邏,招致捕盜軍官,使所帶軍士一人偕往。軍官不肯從,且有惡言,文尙怒其不恭,決棍捕盜軍官,奔告於大將李浣。浣大怒,發邏卒數十,圍文尙所率書吏,使令驛卒盡數捉去,省記文書竝奪取,文尙徒步僅還本曹。留都兵曹堂上,具由馳報,兵曹判書洪重普啓請推考大將,捕盜軍官,令攸司査出科罪,上從之。浣驕將也,事多類此,物議譁然。而浣怒其被推,構文尙不遺餘力,人莫不駭然。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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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上在溫陽行宮。

○慈殿中殿沐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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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上在溫陽行宮。

夏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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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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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朔,上在溫陽行宮。

○上沐頭部。

○申時日食。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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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上在溫陽行宮。

○持平趙聖輔論昌原縣監尹世雄虐民肥己之罪,請拿問,上從之。又論陜川郡守洪處深擅造試所假家違令貽弊之罪,請罷職,上從之。又論掌令金得臣、獻納金鋿不合本職,請遞,不允,累啓乃從。又論淸州牧使尹世喬不念朝廷本意,務得結數,衒能要功之罪,請罷職不敍,答曰:「均田之任,旣付主管之臣,不可以泛然風聞論罪。」累啓終不允。

○司諫李秞論全羅兵使金鏡濫徵軍木,脅捧扇竹之罪,請拿問,累啓不已,命先罷後推。

○副校理李敏敘等因日食上箚,極陳災異之疊見,請加修省敬天之道,以盡扶陽抑陰之義。又論罪言官近侍之失當,晉接延訪之曠罕,上答曰:「箚辭無非誠誨至意,予深欣悅。而末端之語,情義未孚,疑之太過,心誠愧歎矣。」

○遣承旨洪萬容,往諭於判府事宋時烈,使之上來。時先所遣史官,以時烈身有宿患,又有拘忌之疾,不敢承命來啓,故有是命。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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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在溫陽行宮。

○慈殿、大殿沐浴。

○司諫李秞論沃川郡守沈攸,乘醉詬罵同道守令之罪,請罷職,上不從,再啓命推考。

○上下敎於李翊曰:「前者春間擧動時,流離乞丐之類,有顧恤之事,今則無朝家命令,其不擧行耶,該曹別有顧恤之事,而無稟處之擧耶?問啓。」翊啓曰:「問於該曹,則今年此類不多,以須料餘米,升升分給,而其數旣少,玆不仰稟矣。」上答以知道。

○左參贊宋浚吉因權格等被罪,上箚極言上過擧,且曰:「臣自赴朝,竊聽輿論,以臺閣風采,許金澄、權格等。以恬退學識,許李尙眞、李端相。未幾,澄與端相俱蒙寵擢,謂格亦必長弟登進。而今忽以人臣不忍聞情外之敎加之,人心沮喪,直氣摧薾。此豈國家之福。而曾未料聖明有此過擧也。」又曰:「臣衰病垂死,萬念俱灰。偶然入朝,留滯至今,知舊之誚,四面而至。皆以爲無所猷爲,只事數行講說爲譏,此固然矣。臣愚意,年來聖心藹然,聖學日進。卽今民愁兵怨,百弊俱劇,如不保朝暮,而本源之地,惟可深恃。臣嘗自詑數行講說,亦豈無補,以是爲解。而一朝以微細之故,失望至此,臣竊傷之。臣言旣不能用,則留臣一日,只令狼狽一日。亟許罷退,使臣得保晩節於丘園。殿下亦宜用力於戒愼恐懼之道,加工於難制易發之地。日間辭語之失當者,快示悔謝之意,亟收臺臣承旨竝罷之命,君德幸甚。」答曰:「頃於船上,暫時相接,忽忽作別,其間說話,予豈不諒。今日之事,大違公道,非如人君過失間言事之比。有難優容,不得不用罰矣,但卿言至此,予豈落落哉。承旨罷職,則使之還收,卿其安心,敎道春宮。」遣史官傳諭。

○領府事李景奭上箚言:「時氣失節,疾疫漸熾,災異疊現,憂虞多端。請早回車駕。」又曰:「平昔朝端,納履之色相繼,今日帳殿,未聞有奔問之奇。君父有病,遠臨草次,如非有事故老病遠居者,其在分義,不當如此。此係國綱義理。」上優答,遣史官傳諭。時在外諸臣,無一人來詣行宮者,景奭之言如此。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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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藥房請入診,上曰:「入診時,領相亦入侍,忠淸監司使之來待。」及入侍,戶判閔鼎重請對入侍。命忠淸道時囚罪人疏決,可興新倉,姑令停役。上於筵中,以玉堂書啓事,問議大臣,領相鄭太和亦陳可興設倉貽弊之事,請停役。忠淸監司李䎘曰:「前日下諭,使之詢問弊瘼,故今方抄出。而奴婢身貢指徵無處之類,特令蠲減,以施別恩,則爲惠不少矣。」太和曰:「此言是矣。若明知虛實,則朝廷何惜焉。」許積曰:「使之精査蠲減可也。」上命忠淸道內蠲減等事,一依戊申行幸時施行,命特減溫陽戊申條田稅及己酉條歲幣。

○命柳赫然白衣從軍,聽御營都提調調用。

○命行幸所經之邑老人食物,依前題給,上年年未滿,未蒙加資者,令道臣査啓。

○領議政鄭太和白上曰:「兪命胤曾經侍從,而故參判棨之子也。死於喪中,其妻至斷三指取血灌口,得活四日雲。其節行可尙,似當有褒賞之典。」上命本道監司啓聞旌表。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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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上在溫陽行宮。

○慈殿沐浴。上沐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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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上在溫陽行宮。

○三殿沐浴。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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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上在溫陽行宮。

○大殿、中殿沐浴。

○上下敎曰:「宋判府事疔腫甚重,其令兼解鍼藥之醫,持藥物往看其病,仍留救護。」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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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上在溫陽行宮。

○大殿中殿沐浴。

○命以今十五日回鑾。

○行大司諫李尙眞辭疾不來。尙眞將詣行宮,聞李景奭上箚,引病不來。

○以朴長遠爲大司憲,李翊相爲獻納,尹元擧爲掌令。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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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在溫陽行宮。

○大殿、中殿沐浴。

○夜一更,月犯軒轅第三星。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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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在溫陽行宮。

○大殿、中殿沐浴。

○藥房請入診,上命領議政亦入侍。疏決本道定配罪人,放送禁府罪人李延年、柳經立、李元煥、都擧元、朴靖等五人,刑曹罪人八人,左議政許積曰:「自上若以慰悅民心爲主,則本道罪人之在他道者,放釋可也。若放他道罪人之在本道者,則有何慰悅本道之事乎。本道罪人,亦宜一體抄出,而放釋也。」從之。

○西路武擧子入格,而落榜者近千人。大臣以爲言,上命試官,知數以來。又命刑曹堂上,與本道監司整齊罪人文案,商議於大臣,令稟處於後日登對時。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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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夜一更,月犯太微西垣第四星。

○上在溫陽行宮。

○大殿、中殿沐浴。

○以南龍翼爲大司諫,鄭知和爲判尹,李夏爲正言,姜栢年爲禮曹參判,朴而昭爲全羅兵使,柳汝𣛀爲黃海兵使。

○淸國移咨以爲,閏朔不當在於今年十二月,當在於明年二月,禮曹啓:「以已頒曆日,今難追改。當以今年無閏十二月,明年有閏二月之意,頒布中外。」從之。

○鎭川儒生等疏陳李種學之忠節、金德崇之孝行、李畬之經術、李阜之學問,請祠宇額號,上特命賜額。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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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夜二更,月暈兩珥,白氣如虹,起自左珥,逶迤長十餘丈,良久乃滅。

○上在溫陽。命敍用前大將柳赫然,還授密符。

○上引見大臣、刑曹堂上及忠淸監司,疏決本道罪人,三司亦入侍。又命戶曹判書閔鼎重,均田使閔維重,御營大將柳赫然追後入侍,疏決罪囚,減死定配者二人,放送者一人,其餘令道臣從速査決。

○行大司諫南龍翼論結城縣監金時輝加封物膳之罪,請罷職,上命姑先從重推考。

○旌表懷德士人鄭瑄妻之門。戶曹判書閔鼎重以瑄妻,丁酉倭難時,遇賊殉節之事陳達,請旌表,上問於大臣施行。

○上沐浴。

○以李尙眞爲工曹參判,具文治爲右捕盜大將。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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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辰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夜一更,月暈,暈上有冠。

○上在溫陽行宮。

○判府事宋時烈聞李景奭箚辭,上疏不來曰:

臣強疾作行,而頓撼搖戞,疾勢復作,投入路傍,祗伏調治,復欲前進矣。得見留都大臣箚本,則其所論斥,至峻且深,雖不直擧臣名,而其所指摘,豈在他人哉?臣義當泥首仗外,以請罪譴,而疾病如許,進退路窮,但切危迫。臣竊自惟念,乖義理、紊朝綱,自是人臣之極罪。此論雖出於他人,猶不勝其惶惑,況大臣之言乎。臣又竊念,古昔如孫從臣之壽而康者,雖大爲一時之所尊崇,然不堪以知義理、振朝綱見稱,則或反有哀之者。而時有庸陋之甚者,行身無狀,乃反爲其人所非,則爲衆人之非笑,何如哉?今日所遭,不幸近是矣。

上答曰:「知卿疾病,予用深憂,今觀辭疏,心甚驚惑。泛然文字,非所深嫌,體予如渴之望,俾予相見。」遣史官傳諭。時景奭之箚,爲李尙眞等諸人,而時烈疑其斥己,大怒陳疏不來。而以孫覿辱景奭。景奭曾在仁祖朝,奉命撰《三田渡碑》,而語多揚,爲淸議所譏故也。時烈因一微事,譏斥太迫,論者病之。

○左參贊宋浚吉因箚批復上箚,以申前言之意,而極言上心之偏,威怒之暴曰:

仁祖大王朝因宮奚之事,天怒震疊,擧朝遑遑,大臣三司,皆不安其位,而因鄭經世一箚,快示悔謝之意,至今傳爲美談。其在先大王朝,有差備門外決杖下吏之擧,臣於其時,受暇出外,還朝入對,陳其過擧,先大王笑曰:「此是爾暫出之故也」,卽命賜藥,以救其吏,臣至今思之,感淚盈襟。臣之事殿下,亦旣有年。如見過誤之擧,不勝憂悶之忱,猥進規箴之言,前後非一,而轉環如流之盛,或有歉焉。此固臣誠意淺薄,無以咸悟天衷,然恐殿下,舍己從人之德,畢竟未逮於先朝也。

上答曰:「懃懇之意,皆由至誠中出。格之罪雖重,罷職之罰,當爲卿還收,卿其安心焉。」遣史官傳諭。

○前執義尹宣擧上疏不來,上優答,使之從速上來。宣擧守道山樊,士望甚高,而召命之下,輒引罪辭謝,終不起。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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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上在溫陽行宮。

○藥房以天雨,請勿動駕,上命待晴。雨勢不止,政院以大臣意,啓請勿發,上從之。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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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月當食不食。

○上奉王女妃,自溫泉回鑾。中殿同時動駕。卯時車駕出溫泉行宮,辰時次茅山晝停所,午時次素沙晝停所,未時動駕,上駐駕路上以令箭招馬兵別將李旱使之結陣。三司進駕前,請止,上不聽。觀陣畢乃進,申時次振威。

○辰時,日暈,暈上有冠。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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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卯時三殿車駕發振威,辰時次安寧晝停所,已時動駕,午時次沙斤晝停所,申時次果川。

○遣承旨問安於大王大妃。

○王世子遣宮官朴世堅,問安於行宮。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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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卯時三殿車駕發果川縣,次津頭,上將觀兵,玉堂請對諫止,上不從,命號令結陣,玉堂退。兩司請對又諫,上不從,而軍士已成陣勢。大司諫南龍翼曰:「此乃啓辭,非玉堂請對之比也。」持平趙聖輔曰:「臺諫一邊論啓,而一邊閱武,非置臺閣之意也。」上怒曰:「雖臺諫,何可自尊如是乎。旣已號令。安知臺啓之有無,而不爲乎。初以所懷言之,今曰啓辭,謂非置臺閣之意,果是啓辭,則何無前啓耶。自謂臺諫而言,何敢若是。」龍翼等,以承嚴旨,引避而出。上仍觀擺列陣勢,罷後招禁軍別將具文治、馬隊別將李旰,各賜甲冑一部。午時到江,賜饌陪從近侍。未時還宮。上先至,入敦化門內幕次,王大妃步輦至,上祗迎,由仁和門入大內。藥房政院玉堂二品以上問安。

○遣官,行告祭於宗廟。

○掌令申命圭以與議閔熙事,而權格獨被罪罰引避,處置出仕

○正言李夏以全羅道試官時,不察事目,以場屋假家事,及於關文引避,處置遞差。

○諫院請出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秞,上從之。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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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下諭諸道監司,使還營。

○正言崔商翼論慶尙監司沈梓不報災異之罪及陜川郡場屋失火奔避之際至殞人命,而趁不啓聞之失請推考上皆從之。時慶州地石火延燒,彌月不滅,京外相傳,而梓終不啓聞,故被劾。

○平安監司李泰淵卒。泰淵雖無推操淸名,而聰敏疏通,有治劇之才。命三道監司,護送其柩。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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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黃海道平山府士人閔震三者,移居於白川地,及本府量田,差震三監官,移文白川使起送,而震三先以本府官令,已赴量田處,其妻獨在家。郡守禹昌績,使人掩震三,如不現,則以其妻來。差人乘夜突入,縛其妻,督與入官。其妻諭以官人遠來,當爲設食,我亦治行,乞解其縛。以義不可辱於官差而生,遂自縊死。正言崔商翼劾昌績,以推捉士族婦女,國有常禁,而越法自恣,致令烈婦自決,請昌績罷職不敍,上命姑先推考。又以不得開政,請推吏曹堂上,上從之。時爲政命下,而吏曹判書李慶徽以病,參議南九萬以情勢難安,皆不承牌故被論。

○左參贊宋浚吉製進《語錄解跋文》,陳疏乞骸,上答曰:「卿辭至此,予用缺然。後當面諭焉,跋文再三觀覽,心甚嘉悅。當書諸冊子,以爲朝夕警省之資。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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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以南龍翼爲都承旨,張善澂爲大司諫,朴世堅爲執義,慶最爲掌令,李蕙爲正言,閔維重超拜平安監司。維重不善於量田,民怨大起,大臣不得已薦擬關西,以爲避怨之地,物情大駭,而維重有時望故,人無敢言者。

○司諫李秞、正言崔商翼論劾訓鍊大將李浣曰:「李浣當行幸之時,將兵居留,則宜小心謹愼,忠正守衛。而兵曹郞官持省記佩通符,巡檢警守,載在國典。況在擧動時,其任尤重。乃敢發卒圃捕,盡縛伴從,及其牽鞚之夫,至使衣冠徒步中逵,此國朝以來,所未有之事。大將握重兵守空城,凌轢本兵,暴蔑朝紳,干紊法紀,實關世燮,則驕橫犯分之漸,又有不可言者。且伏聞今月初二日,都監軍士放料時,戶曹初以南運米分給,則軍士輩,以非三手糧,皆不受而散去,郞廳以此稟知,則浣以爲米品麤劣,則軍士之不受宜矣。勿令再送。國綱之解弛。軍卒之驕悍,誠可寒心,神策脫巾之變,不幸近之。常時旣不能申明紀律,使之畏戢,及至郞廳面稟,又不能以法節制,反循驕卒之願,擧措駭異,全無爲國忠慮之意。驕將悍卒,不可一日無法,請訓鍊大將李浣削奪官爵,其日不能禁戢之將官等,令本都監從重科罪,首倡軍卒等,令攸司囚禁依律處置。」上不從曰:「今日請罪,獨及李浣,子以爲未妥也。浣受國命令,統率三軍,守此都城,揆以事體,爲任如何。兵曹雖曰本兵,判書隨駕南下,至於各成營門,則號令所統,只一人。而兵郞之巡檢營中,實是可駭之擧。以天子之尊,不得入營門,況一兵郞乎。威脅精抄,強入不當入之地,亂打通符之人,其爲縱恣無識,其此若也。宜受首罪,而一不擧論,臺諫用罰,分於文武乎。子實未曉也。末端添入之說,事有曲折,不可藉此,而重其罪也。軍兵等事,令都監査覈稟處焉。」浣之困辱徐文尙,一時之妄擧驕習,而不治驕兵之事,大關後弊,安得無罪。文尙之罪,軍官巡檢營門,亦不可謂無失,而臺啓專攻浣,以致上心激惱。正言崔商翼以被嚴批引避。而臺官爭之不已,上命罷浣職,竝罷文尙。浣因此牢辭,除職不拜。

○犒餽行幸時陪從軍兵。

○吏曹參議南九萬、校理洪柱國、副校理朴世堂、李敏敘試官牌不進,依承傳罷職。

○前執義尹宣擧卒。宣擧字吉甫,大司諫煌之子。丁丑亂後,謝公車不赴,退居尼山。自孝宗朝,徵辟不置,竟不就。有學行操履。上下敎曰:「前執義尹宣擧以朝家禮遇之臣,遽爾雲亡,子甚悼之。令本道,優給喪需及役軍。」

○應敎南二星等上箚,請留宋浚吉,上答曰:「箚意非偶然,子豈忽於此哉。當留意焉。」

○益平尉洪得箕等上疏,請還收第宅仍入之命,上答曰:「已悉子意於牌招傳諭之時。安心勿辭,宜遵前旨,從速入處,以副子意。」

○司諫李秞以論李浣事,至被嚴批,引避。

○盜斫破獻陵丁字閣神門、神御平床、祭床、排設床、癈坎板。禮曹請行辱安祭,令監役官及時改備,上從之,遣中使史官摘奸。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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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三司。左參贊宋浚吉亦命入侍。金佐明陳達湖西宣惠廳不足之狀,請儲置完復間,各司貢物價,依京幾宣惠廳例,減分題給,上從之。命平安道江邊及被災邑,官穀一半分給之外,使之加給。時令各道各邑糴穀一半分給,一半留庫,而各官不能盡數收捧,只以所捧之數,一半分給,故民未蒙實惠,在處號冤。鄭知和自西還,請令江邊及被災邑,加數分給,上有是命。且命關西江邊列邑及北道六鎭正朝進封吏,一體停罷,以其地遠有弊也。

○江華留守金微白上曰:「鐵串、德浦、井浦三鎭還移事,臣往見形勢,則德浦居民之不樂遷動,無異於前日移來之時。且聞僉使之言,則『德浦有異他處,在此過涉,事甚便好』,不必還移矣。」許積曰:「徐必遠之撤移,甚是失策。而到今居民之重遷如此,德浦則姑令仍存,鐵串、井浦最緊重,宜待農後,爲先還移矣。」上從之。

○金佐明言於上曰:「貞陵案山近處百步內,有八處古塚,其一以愼惠公主題其喪石,其一則書以文化池氏,而紀年乃正統十一年,此是世宗大王初年也。陵內不遠之地,似無凡人入葬之理,其餘墳墓,亦必非他人之葬。不可率爾處置,當議定於大臣。而宋浚吉今方入侍,請下詢。」鄭太和曰:「他人則必無偸葬之理,愼惠則似是芳蕃之妹。而芳蕃兄弟之墓,亦不知在處,不無此是之疑。仍舊置之可也。」浚吉亦以大臣言爲是,上從之。

○持平趙聖輔處置諫院,請出正言崔商翼、司諫李秞,上從之曰:「今此請出,子實未曉。」聖輔引避曰:「兵郞之巡檢,乃是公事。則決棍部將,設或有些失着,在大將之道,所當從容啓聞,以待處分。而乃多發軍卒,圍捕其所率,致令本兵郞官,徒步還司,此乃曾所未有之變也。縱恣之習,誠極可駭。至於徐文尙之巡檢精抄軍,亦循曾前闕內巡檢之古規,不覺其軍門事體之自別,則事出妄作,元非可論。諫院之官,實無可遞之失,故敢請出仕矣。今承聖批,臣有處置乖當之失。請命遞斥臣職。」上曰:「臺諫論事,只觀事之當否。豈可諉以不知,有所分別乎。論事失體,法當遞差,而猶請出仕,此實子所謂未曉也。勿辭。」聖輔退待。上令參贊宋浚吉進前,從容慰諭,浚吉曰:「猥當留輔世子之敎,勉強遲留,而從前署病,將有復作之漸。況今知舊相繼淪喪,如臣衰病,其何能久乎。」上曰:「尹宣擧年幾何?子未及一見,而奄忽至此,良可傷悼。」浚吉曰:「士友間,皆以宣擧可爲嚴憚之臣矣,不幸身死,國家之不幸也。臣今決歸,欲面辭而退矣。」上以講學輔導挽留,浚吉曰:「自上留心學問,惟在勉強自勵。如臣者有何裨益乎。世子實是日將之時,而書法亦長進矣。」上曰:「此時不可失。子與世子,當連續講學,卿其爲子姑留。」浚吉曰:「聖敎如此,而臣之形勢,實難留在。病或曰加,則終未免生行死歸之譏。願許臣歸,使臣不至徑退幸矣。」又曰:「近日自上心氣不能和平,殿下亦自覺其然乎。」上曰:「心性工夫未至而然。近來事頗乖刺,故心氣不平,以此見於外者如此耶。」浚吉曰:「每事何可盡善乎。必須和平心氣,定其是非,乃有益,若臨事而先有不和平之氣,則其害不少矣。」上願聞去留決語,浚吉曰:「臣之情勢如此,而殿下以好意留之,臣當退而恩之耳。」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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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行大司諫張善澂、執義朴世堅以方被推勘,掌令慶最以曾有物議,行大司憲朴長遠以勢難同參於閔熙加資還收之啓,正言李藼以與徐文尙有相避,勢難參於請罪李浣之啓,且有推緘,竝引避,憲府處置,遞善澂、世堅,出聖輔、最、長遠。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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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宋浚吉於筵中,講論文義,因曰:「古之人君,左右前後,皆有輔弼,雖處貴衛士,苟有所懷,則皆能進諫。而後世置臺諫,言路漸窄,而猶且不聽,則爲如何哉?古事皆廢,而獨此經筵,猶爲近古,廢此一事,又塞言路,則國事盡壞矣。故事雖未及知,而癸亥以後事,臣可得而詳焉。君上有失,則大臣重臣儒臣,擧皆諫爭,至於政院封還。是以雖有臺閣,得請則在重臣矣。今則未見此事,君上雖有過失,將無捄正之事,豈非慨然者乎。」時上罪權格、金澄,而大臣不一言,故浚吉之言如此。又以敎養人才陳達曰:「古者十五,而入大學,四十而仕,在學二十五年。敎育之方如此,故上者爲聖賢,下者爲吉士。今則無此,而欲人之皆賢,是以豪傑望人人也。」浚吉又請及端陽下歸,上慰諭不許。許積曰:「聞世子之言,浚吉豈忍決歸乎。」世子於書筵,挽留浚吉,故積言如此。吏判李慶徽曰:「當此之時,在野儒賢,尙且盡禮而致之,況在朝之賢,其可許退乎。今若許退,則群下缺望矣。」浚吉曰:「昔在宣廟朝,召致柳希春,死於京中,臣恐有此患也。」

○以金萬基、吳始壽爲承旨,朴增輝爲執義,閔蓍重爲慶尙監司,金萬均爲副校理。

○司諫李秞牌不進後,引避。

○正言崔商翼牌不進後,以上敎未安,引避,且言兵郞巡檢精抄之無所失,上答曰:「張皇自明之言,無非不識事之說。其飾辭自是,誠可駭也。」

○持平趙聖輔以勢難處置諫院,引避。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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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左參贊宋浚吉於筵中,講文義,因曰:「諸葛出師表有曰:『成敗利鈍,非臣所能逆覩。』此諸葛盡其所當爲者而已,豈不賢乎哉。」又及馬援、魏徵事曰:「光武之於馬援,非一朝一夕之臣,而終被薏苡之謗,以魏徵之忠,而未免踣碑之患,君臣之間,豈不難哉。」

○掌令慶最啓:「請大司諫張善澂、正言李蕙遞差,司諫李秞、正言崔商翼、持平趙聖輔出仕」,從之。宋浚吉進曰:「臣非敢干預朝論,區區所懷,何敢不達乎。行幸之後,臣適在朝,故不無所聞,李浣事,群議莫不爲駭,以爲:『柳赫然所失,在於無情,李浣則罪在有情。』至於徐文尙事,人各異見,或曰:『文尙不無所失,所當竝論』,或曰:『雖有所失,不可竝侖臺論』。以峻爲主,不爲竝論,非是大過也。昨日臺啓之批,極未安。」上曰:「兵郞之巡檢精抄,雖出無情,豈可以無情不論乎。臺官執論之苟且如是,而猶在其職乎。」上辭氣甚厲,鄭太和曰:「近日自上累發臺官非情之敎,至於權格,以巧猾奸譎爲罪,外議皆以爲未安。故浚吉之言如此。」太和、重普皆言李浣緘辭之非,浚吉曰:「此人等,自先朝厚蒙國恩。雖然事係公議,則付之公議而已。至於柳赫然事,亦不快從公議,厚結其心而已,何可曲護乃爾。」上曰:「臺諫顯有分別之意,雖曰公論,子不知其爲公論也。臺諫若不竝論,則子當兩罪。豈爲浣曲護乎。」浚吉曰:「臣之所達,自是泛論,非請罪浣也。臺啓固難盡善,而每爲摧折,臣所悶慮也。」諸臣罷黜,引見洪處厚朴而昭,賜弓箭。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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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上於筵中,語及程、朱撰定《大學》同異,謂宋浚吉曰:「朱子以程子所定,體驗於身,知其非而改之,至於後世,以膚淺之學,妄改朱子所定,則浮薄矣。」浚吉對曰:「聖敎當矣。」又論鄙詐二字,浚吉曰:「心之病痛固多,如好勝執滯,皆爲心病,而鄙詐爲體矣。自上溫幸之後,批答措語,多有病痛,而諸臣所達,皆不從,至於大臣之言,亦不納用,此乃好勝執帶也。責人則明,恕已則暗,無乃近之乎。」上曰:「昨日領相有所陳達,而子未及答之也。」浚吉曰:「自上如此,而責年少臺官之非可乎。臺閣之臣,以不屈於天威爲貴,雖有過當之言,何可深責乎。」上曰:「卿言如此,改之何難。後當改此病也。」浚吉曰:「後雖改諸,若不示悔悟,則渠輩終身不安矣。」上曰:「卿言甚勤,昨日大臣所達巧猾奸譎四字刪去。」浚吉曰:「容受至此,臣誠感幸。此是因大臣所達,而改之,大臣之言,豈不爲益乎。」

○執義朴增輝,以當初停啓之人,勢難同參於閔熙加次還收之論,引避,處置出仕。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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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上御養心閤,講《心經》。左參贊宋浚吉白上曰:「世子沖年,講學不倦,此固莫大之幸。而第國家多故,例有書筵稟停之日。先朝嘗有國忌外,勿稟停之敎,今亦依此敎,限年勿稟停宜矣。」上命限十五歲,勿稟停。

○命平安道別試武科賜第者,除赴防,各納銀十五兩。後登對時,吏曹判書李慶徽以爲不可,上不納。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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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執義朴增輝,論甲山府使崔亨運不合,請罷職,上不從。

○以姜栢年爲大司諫,李廷夔爲工曹參判,金德遠爲持平,李夏爲正言,元萬里超拜水原府使。

○因京畿監司狀啓,道內列邑官糶,不能逼及貧民,出江都米七千石,南漢米三千石,許以糶糴分給。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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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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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朔,遣左議政許積、禮曹判書金佐明、觀象監提調吳挺一,改貞陵莎草。

○副護軍尹文擧辭病不來,命遞兼帶右副賓客。

○刑曹判書李慶億以疾陳疏遞。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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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以鄭知和爲刑曹判書,洪萬衡爲副校理,申晸爲正言。

○特拜鄭斗卿爲弘文提學,仍除禮曹參判。斗卿能文章,其詩文之得意高處,可追古之作者,論者以爲:「東方無此作。」申欽、李廷龜、張維甚奇之,而李景奭以爲不可主文,蓋以其文,尙奇古,不合於館閣之用也。斗卿爲人疎放,不樂仕宦,世不知貴其文章。故碌碌者,皆主文衡,而斗卿不與焉,人皆爲之稱屈。至是擢拜是職,而竟不得主文。

○行大司諫姜栢年等論黃海都事尹堦,於閔震三妻之自縊事,亦有罪請罷職,上命姑先推考。

○左參贊宋浚吉上疏,請及端陽節省墓,上優答不許,遣史官傳諭。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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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平安監司閔維重再疏辭職,上不許。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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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大丘府私奴斗於未之妻,一胎産三子。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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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領議政鄭太和請暇掃墳,上命給由馬及祭需。太和上疏辭,且請轉往廣州,省其先世墓山,上不許其辭,許其依願往來。

○左議政許積請暇省墓,上以更待後日,遣史官傳諭。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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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大司憲朴長遠、執義朴增輝、論求禮縣監李尙稷與前郡守李克和,行婚於定製之後,違越國制,致壞禮俗,請竝罷職,上從之。

○正言李夏欲論大司憲朴長遠、工曺判書吳挺一、判尹趙珩等收敍後晏然行公之失,大司諫姜栢年不從其議,各執所見,引避。時長遠等,以武科庭試初試試官,重被臺劾,竝至罷職,旋以六卿乏人特敍,而同罪之臣,尙多在罪籍中者。長遠、挺一除職之後屢陳疏,不得已供仕,而珩不甚固辭。正言申晸以此分別處置,竝遞夏、栢年。

○擢鄭晳爲東萊府使,洪萬容爲吏曹參議,李翊相爲校理、洪萬衡爲獻納。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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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慶州安東、仁同、大丘、義城、高靈、新寧、禮安等八邑,四月二十五日霜降。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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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持平金德遠、趙聖輔、執義朴增輝、正言申晸遞。初德遠、聖輔皆以場屋假家不禁失火事引嫌,增輝處置請出。德遠等以意外請出,致有物議,復避,增輝以處置失當,引退。晸處置,請竝出德遠、聖輔、增輝,而旋以請出憲官,見非物議,引避。於是德遠等因晸避辭又避,玉堂上箚請竝遞,上從之。

○夜一更,月入太微端門內。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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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以李翊爲大司諫,李秞爲執義,尹敬敎、李憲爲正言,李煦、洪億爲持平,金萬重爲副校理,李旱爲全羅右水使。

○坡州本月初六日雨雹,殷山、順川初三日雨雹,大如鳩卵。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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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左議政許積陳疏乞暇省墓,上許之。仍命給由馬及祭需,遣史官傳諭。

○左參贊宋浚吉陳疏乞歸。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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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洪錫龜冒訴其父浚之冤。上令更考禁府文書,覈出浚之參凶疏與否,而以久遠文書,太半散失,未得考出。浚大北韓玉之外孫也,少與姜與載、李海昌,遊於任叔英之門。及叔英被罪,海昌等疑浚以玉孫,讒叔英於爾瞻,且參廢毋之疏,遂擯斥不與焉。及浚之子錫龜登第分館,海昌以世累劾去,而錫龜等不敢爭辨。及是又以世累被劾,始乃訟兔,而禁府久遠文書,太半散失,終未考得實狀。浚生時,言於與載曰:「年少不省事,以致累參凶疏,雖爲棄人,更誰怨尤。但錫龜等有文才,此可惜也。」至是錫龜等欲掩父累,而欺天誣人,聞者寒心。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宰三司。左參贊宋浚吉、平安監司閔維重亦命入侍。命忠淸監司兼均田使,以趙世煥爲從事官,使完畢文書。均田使閔維重事未完而遞,故因其言,議大臣有是命。上命宋浚吉進前慰諭,使姑留以俟《心經》畢講。又以秋後上來,再三言之,浚吉曰:「侍講兩朝,豈無犬馬之情乎。所不可必者疾病也,如可一分自力,則何敢不依上敎乎。」正言尹敬敎連啓李浣事,請削奪官爵,上曰:「罷職。」仍曰:「軍門闌入,自有其律,兵郞安得無罪乎。雖曰出於妄作,此而不治,則後弊難防。佐郞徐文尙亦罷職。」敬敎引避曰:「文尙之無罪,臣旣陳達,而反下罷職之命,此無非奏事不明之致。請遞臣職。」上曰勿辭,敬敎退待。上謂諸臣曰:「頃日諸駙馬第宅還入之意,旣已傳諭,又悉於疏批。而尙今有不安之心,不得還入,諸公主亦懇請,子欲勉副,而其新造第宅,或以五十間定式爲言,則事多掣肘。欲與諸卿相護以處,諸卿之意何如?」鄭太和、洪重普皆以駙馬父引嫌不對,左議政許積曰:「若從法制,以五十間爲限,則必不得容接,參酌善處,恐無不可。」禮曹判書金佐明曰:「五十間則難以容接,而舊第則皆以爲過大,減半其間數,未知何如。」左參贊宋浚吉曰:「聖明今思善處之道,不勝幸甚。祠宇行廊,皆入於五十間之限,臣未能明知,而更加商量,俾無過度之弊,期於盡善之歸,似乎得宜。」應敎南二星曰:「自上快從公議,將欲善處,群下孰不感幸。間架之加減,誠宜參酌,務盡誠實也。」諸臣皆以量減間架陳達,上曰:「舊第近處有公廨,若於此等處移造,則似便而公基不足,則私基亦多買給,以爲添補之地,然後可以容接。至於於義宮近處,元無公地,私基不可不買給。令該曹待後日分侍擧行,家基糧布等物題給之事。」時臺啓雖停,駙馬等連上疏章,懇請還收仍入之命,公主等亦懇請。至是,上議於諸臣,命移構。而新構無減舊第,營造於臺啓方張之時,國人失望。太和、重普以大臣重臣,引小嫌不對,人皆非之。

○以柳赫然爲右捕盜大將。

○命訓鍊中軍金鏡行大將事,以李浣坐罷也。

○以玄風田稅偸食船人首謀二人梟示,其餘定配。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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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以鄭華齊爲掌令,趙聖輔爲獻納,柳斐然超拜北兵使。

○玉堂上箚,請從公共之論,速擧神德王后祔廟之禮,箚上七日,上不從曰:「子意持難,非偶然也。」時實錄考出已久,而無處分,左參贊宋浚吉因入侍,以大臣三司寂然爲言,於是應敎南二星獨在玉堂,首發此論。

○忠淸道溫幸時,沿路老人八十歲以上鄭畢等二十六人加資。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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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宋浚吉講論文義。金萬重曰:「孟子以爲惟大人,爲能格君心之非,人臣孰無格君心之心乎。第有諸己而後,能格君心。故人君苟非敬憚之臣,聽之不詳,而用之不勇矣。」浚吉曰:「此固然矣,在君上之道,毋論大人小臣,苟有可用之言,則惟當聽納,何可以汝言無可用爲心乎。」講畢,萬重曰:「臣聞前日筵中,自上許浚吉歸,使之待秋上來。孟子以一居州,在王所爲言,而今殿下,不留一人,下情莫不缺然。」浚吉曰:「臣之情勢,自上下燭許歸,而年少立人,如是仰達,未知其可也。」上曰:「子之許歸,出於知心,而萬重之言,誠是矣。」浚吉曰:臣以三代獨子,喪子之後,兒孫幸占小科。今將歸而榮墳,臣之率往之情,寧有極哉。「上曰:」子旣自以爲知卿心,卿亦知子心。暑退未寒之前,可以上來。「萬重曰:」臣非不知浚吉情勢,而臣之此言,爲國家計也。以君子進退言之,浚吉無必去之義也。「浚吉曰:」臣何敢以君子進退自期乎。「

○杖江華水軍未充定各邑守令。初江華各鎭水軍,皆以移屬於江華陸軍,而使本道,從郡邑殘盛,參酌分定,以充水軍闕額,其中多有尤甚不充定守令,兵曹啓請決杖。上令充定只三名以上皆決棍,當被罪者十二邑。宋浚吉因入侍,以太多爲言,上更命十名內,只定一名,十名外,只定二名者決棍,餘皆推考。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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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左參贊宋浚吉曰:「尹宣擧以國家禮遇之臣,一朝奄忽,士友莫不悼惜。宣擧常以罪人自處,故至於疏章,一未書職,此則聖明之所知也。聞其死後銘旌,書以成均生員,其在優禮之道,合有贈職之典。」上曰:「予欲一見,而不意雲亡,深可惜也。」仍命該曹,贈吏曹參議。浚吉又曰:「臣意世子冠禮,定行於春夏似當,故旣已陳達於榻前矣。雖未和朝家事勢如何,而旣有所見,不敢不更達。」上曰:「入學冠禮,行於春秋便否,問議諸大臣。」右承旨金萬基啓曰:「歷考本院日記,則今春日暖之後,溫泉回鑾以來,竝無視事取稟之擧,又不措辭稟停,忘置遷延,以至於今,請自今日,依例取稟。」上曰:「過暑熱後取稟。」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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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獻納趙聖輔、執義李秞以武科時片箭定式,不能申明,以致入格擧子啓稟不施,引避處置,皆遞。

○禮曹以世子入學冠禮,行於春秋便否,議於大臣,則領議政鄭太和以爲:「惟我祖宗朝冠禮之行,不必在於春夏,而頃日入侍時,伏聞儒臣,以春夏屬陽,秋冬屬陰之說,陳達於榻前,言有所據,似當依此施行。至於入學之禮,先於冠禮,亦無難便之事,則宜速擧行。或春或夏,俱無不可。」判府事鄭致和以爲:「伏見儒臣所達之意,王世子冠於春夏,似爲宜當。而至於入學之禮,則不必拘於春秋。」領府事李景奭病不收議,左議政許積、判府事宋時烈在外。大臣之議如此,上裁何如。上曰:「在外大臣處,收議以啓。」

○戶曹啓曰:「南來漕船五月初一日以後,來泊元山者,捧留安民倉事,旣有事目啓下。卽見安民倉差送本曹郞馳報,則三南稅船,未及四月之限者,三十餘隻,到泊元山,不數日當收捧。右水站漕船及海運所管牙山倉漕船,畢運閑在者,今方發送,使之載翰,而此後將爲規例。係是初頭新創之擧,故敢啓。」上答以知道。

○押送走回人金大善於淸國。令義州境內邊將一人,塡名咨文中,使之押去。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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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上御養心閤召對,講《心經》。侍讀官金萬重因講論明道、謝良佐記誦史記之異曰:「雖講經書,記誦而已,無體驗之實,則無益。當於此益加省察也。」宋浚吉曰:「自上講《綱目》通萬古之興亡,以爲鑑戒,則固有益矣。不然而以多聞多見,誇示群下,則便是爲人之學也,有何益哉。蒙養以端,習與智長,最爲作聖工夫也。卽今王世子,以切沖之年,日講《小學》,此乃作聖之基,而諸臣不過進講數行文字而退,其所蒙養,惟在殿下日勤學問,而敎導之。臣之所望也。恆言曰:『雖欲作非,恐子孫效之』。殿下着念此語,而敎訓,則不但有益於世子,亦益於聖躬矣。」都承旨南龍翼、校理李翊相等陳浚吉不可許歸,浚吉曰:「臣之情勢,旣已陳達,請於前席,拜辭而退。」上曰:「子念卿情事許退,而筵臣所達固是矣。旣許卿歸,秋以爲期,須體予意,如約上來。今日許歸,實爲後日之來。」浚吉固請面辭,上曰:「若於今日辭退,則不可。」鄭太和亦以爲言。上謂龍翼曰:「左參贊下去時,其令給由馬,且給祭需。」浚吉辭,上曰:「循常之事勿辭。」又謂承旨曰:「左參素多病。當暑作此遠行,遣御醫權愉,持藥物護行。且宋判府事,曾有所患,使之仍看其病。」校理李翊相陳達北道人民,以丁役苦重,生男不養之事,上命令本道,採取民情,俾無如前棄子之患。

○前判書徐必遠削黜之啓,閱四月不從,至是乃停。

○右參贊趙復陽上疏,請留宋浚吉,又言許退之失,上答曰:「予豈無缺然之懷。竊附於古人誠信之意矣。卿言若此,深嘉憂愛之誠。」

○文學申晸等上疏,請留宋浚吉,館學儒生尹以性等亦以留浚吉上疏,上皆慰諭。

○持平金德遠以曾爲監試、會試官時,有榜目誤書之事,引避而遞。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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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上御熙政堂,引見宋浚吉。上曰:「卿今拜辭,予倍缺然矣。」浚吉曰:「臣身病如此,私情又切,不得不乞歸。而受恩無涯,雖退鄕曲,豈敢一飯忘乎。惶恐感激,涕淚而已。」上曰:「缺然相別,欣然更逢,則有始有終。昨日予意,卿須體之。」對曰:「臣雖愚闇,豈不知聖明之意哉。殿下待以誠心,而臣不以誠心報之,豈人理哉?」又曰:「今當遠離,別無所達,而第昨日所達世子正當學問之日,自上必須自修,爲表率於世子,德器成就,俱有進益之資,此乃臣之所望也。趙復陽、朴長遠老成忠實,輔導東宮之任,責之兩人可也。」且曰:「人君自治之道,只在於經筵一事。雖或未開法筵之時,頻數召對,無令作輟,此群情之至望也。」上曰:「當留心加勉焉。」浚吉曰:「明朝時,以景泰皇帝復號及錢皇后祔廟爲盛德事。我朝則以復昭陵爲盛德事。卽今請祔貞陵之論,再發於久停之餘。他日論者,談盛德,必與復昭陵竝擧矣。自上持難固然,而畢竟必以義理,參酌善處焉。」上以宣廟朝未行之事爲言,浚吉曰:「義理不如是矣。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當持守,而持守孝也,當變通,而變通亦孝也。膠守先朝未邊之事,不顧義理,不思變通,此豈繼述之道乎。」仍問上候,又曰:「古語云:『毋以病自諉』,願加勉勵之志,以圖維新之業。臣累月入侍,今當遠離,衰病又如此,區區犬馬之情,何可勝建乎。」請退,上曰:「從容下去,調理上來。」右承旨金萬基曰:「群下之情,皆以上許歸爲不可。且雖以秋爲期,衰病之人,何可必其上來乎。然自上許歸,出於誠心,猶愈於固執而留之。君臣猶父子,浚吉亦何忍負諸。第浚吉等上來時,雖或頻開筵席,下去則復停,雖緣聖候未寧,若能勉強,豈無引接之時乎。毋謂浚吉之下去,頻數引接,群下之望也。且浚吉臨行,又以貞陵事陳達者,欲殿下之採納也。貞陵事體雖重,求之義理之正,則亦非終始持難之事。今浚吉辭歸,願毋忘今日臨辭之言。」浚吉曰:「萬基所言,臣不敢當,而其所陳達,大槪是也。」上宣醞賜與甚厚,世子亦宣醞賜與。

○持平洪億以方在應推中,引避遞。

○兩司論神德王后祔廟事。掌令慶最、鄭華齊啓曰:「神德王后祔廟之禮,大臣建議,儒臣陳箚,義理甚明,無復可疑,而聖明有所持難,抑以祖宗所未及行,而年代久遠,有難輕議耶?臣等竊以爲不然也。事有合於天理,宜於人情,而祖宗所未及行者,在後嗣王能擧而行之,則豈不於祖宗有光,而眞所謂繼志述事之孝者也。臣等伏推我聖祖開國之日,神懿王后,旣已上賓,時惟神德王后,配我聖祖,受命上國,正位中壼。配宸極而母一國,積有年所,及至升退之後,誕膺尊號,備儀陵寢,終始崇奉,無所貶損。而獨於祔廟之禮,尙今闕焉,豈非聖朝之缺典、神人之遺憾也。頃因大臣陳達,貞陵廢墜之儀,悉遵諸陵之制,擧國臣民,驚喜感歎,皆以爲:『祔廟之禮,次第當行』,莫不延頸拭目,指日以待。天理人情之自不能已者,於此大可見矣。正論已發,群情愈激,請深加睿思,亟令禮官,議定貞陵祔廟之禮。」司諫金萬均、正言尹敬敎、李藼啓曰:「人君之孝,莫大乎繼述,而繼述之道,必須追先王未伸之志,修先王未遑之禮,以光祖宗,然後方可謂繼述之至也。臣等竊帷我神德王后,卽我太祖大王之次妃也。太祖龍潛之時,神懿與神德,竝爲二妃,則位同體敵,初無尊卑之間。及其受命之日,神懿先已上賓,而神德繼主中壼。正位配極,以贊我太祖開創之業,光膺皇朝之寵命,履至尊而母一國者,殆將五年。禮陟之後,國陵之制、上諡之儀,一視正後之禮。太宗大王養生送死之際,克盡尊奉之道,至於親傳香祝,則其名位之正、分秩之嚴,豈臣子所敢貶議者哉。一自貞陵告遷,其時議禮諸臣,至謂非嫡,而妄爲貶損,祔廟之典,闕而不擧,終至陵廟俱廢,香火永絶者,將二百年,神人之憤極矣,國家之羞大矣。我太祖大王在天之靈,亦必痛恨於陟降,而陰冀我後嗣之繼述者久矣。幸今聖上達孝,聿追先志,夬從儒臣之言,克盡追遠之誠,封陵建閣,廟貌一新。且遣史官,詳考實錄,四方臣民之所以延頸顒望者,日深且切。奈何實錄謄出,已過時月,而入廟之擧,尙無處分。臣等竊惑焉。夫以神德之正位至尊,而尙不得配食太廟,降同庶位,則是豈我祖宗之心,亦豈我聖上繼述之孝乎。臣等聞宋太祖章孝皇后,當太宗之世,不得與享於太祖,及至仁宗,而始復升祔。亦惟我祖宗朝,昭陵遷廢,久不得復,至中宗大王,始因群臣廷請,而得復還安,至今談者,皆稱宋仁宗及我中宗之孝,以爲帝王之盛節,此豈非今日之所當法者乎。人心難誣,公議難拂。請令禮官,一依典禮,速行神德王后祔廟之禮。」上皆不從曰:「予意誠深持難,非偶然也。」論啓逾月不從,兩司合啓爭之。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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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以張善澂爲大司諫,朴增輝爲執義,申晸、李煦爲持平。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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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上以諸公主家舍造成,命該曹聽次知內官所言,構給。

○領府事李景奭三上章,乞解職養病,以見斥於宋時烈也。上慰諭不許。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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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上御熙政堂召對,講《中庸》。自十七日章至十八章,應敎南二星進講。講畢,二星曰:「十八章所謂:『父作子述』,卽繼述之謂也,帝王之孝,推行祖宗之所未行,是謂大孝。臣向因一國公共之論,有所陳達,朝野之望,何可已也。以此章文義觀之,推行祖宗之未行,豈不美乎。」校理金萬重曰:「朱子之門人,問於朱子曰:『先世未行之禮,今欲行之,恐祖先不知也』。朱子曰:『子孫知之,則祖先便卽知之,何也,祖先子孫,一氣故也』。事當理則可矣,何必以祖先未行爲諉乎?」上不答。二星又進講《綱目》,自周顯王三十七年,至四十八年畢。掌令慶最啓請亟令禮官,議定貞陵祔廟之禮,上不允。二星進曰:「臣緣文粗達所懷,而臺啓又不得請。若以祖宗所未行持難,則群下之情,豈不悶鬱乎。」承旨宋時喆曰:「三司之請如此,不可不深留睿思。」二星曰:「帝王之孝,變通繼述爲大。雖以《中庸》言之,武王不及追王,至成王之世,周公始行追王上祀之禮。何嘗以行祖宗之不行,有歉於周公乎?今者上自朝廷,下至閭巷,皆以爲貶薄貞陵,斷非太宗之事。今若持難,則是殿下不得歸美於祖宗,而有不能繼述之失矣。」上曰:「已悉予意於前箚之批矣。」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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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傳曰:「諸公主家,先朝旣己區處,到今豈有改構之理。論以惜費,則五主第宅,再建之擧,是豈惜經費之道乎。朝家只欲善處,有此別樣之擧,公廨易給之意,已定於筵中,又詳於擧行條中。而該曹乃敢以他空閑公基,折給爲請,已有朝命,而不爲奉行,其在事體,殊甚駭異。當該堂上從重推考,此草記還出給。」承旨吳始壽啓曰:「今此諸公主第宅改構之擧,實是聖朝美事。凡在瞻聆,莫不欽仰。臣於頃日入侍榻前,親承委曲之敎,公廨折給,固出於萬不獲已。該曹草記,似未詳其日曲折,而若有他空閑公基改構之處,則可無公廨撤移之弊,亦免財力糜費之患。此有司之臣所以稟啓,而特勘之命,出於意外。無乃有歉於當初和平善處之意耶。旣有所懷,敢此陳啓。」上曰:「承旨旣承榻前之敎,而亦有此啓辭耶。」時上必欲移撤公廨,而特推該曹者,改構主第,出於怒宋時烈之言,而無惜費之意,於此益可見矣。判書閔鼎重因此終不供職。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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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以李秞爲司諫,李奎齡、金萬均爲校理。

○正言尹敬敎、李藼啓曰:「臣等竊聞,諸公主第舍,特令該曹造給,而間架過於國制,公廨將至毀撤,不勝驚惑之至。諸公主當初所居之室,奢儧踰度,致有公議,終至於不敢入居。自上念其無家,欲施親親之恩,則惟當量給財力,使之各得空閑之地,撤取舊家材瓦,私自構成可也。今者重勞國家之力,費盡公府之財,一時營建五公主之家,當此時屈,爲此擧嬴,四方聽聞,將以爲何如耶。況宮家,卽私家也,公廨,卽官府也,爲營私室,毀出公廨,此實國朝所未有之事,而創自殿下,不亦未安之大者乎。且聞公廨之外,民居被毀者,其數極多,比屋呼哭,有不忍聞。城中閑地,何患不得,而必至撤公廨、壞民居,以傷國體、斂民怨而後,爲快耶。至於間架之數,國制至嚴,今當改構之際,所當一申《大典》五十間之制,俾不敢僭踰。而竊聞自上謂以狹小,特有參酌加數之敎,是乃導之以踰制也。國家之法,堅如金石,上行下效,捷於桴鼓,立法之道,當先自貴近始,然後方可以信於民。而今若先自上犯,則將何以責下之不率乎。殿下只欲爲宮家地,而不念民窮財竭之患,不恤以私害公之弊,不顧壞制失法之害,臣等竊惜之。請亟停令該曹造給之命,使之各自私構,勿令撤移公廨,而各給空閑之地,勿令間架踰制,而一從大典之法。」又論刑曹參判李之馧聽囑枉法囚禁士子之罪,請罷職,又論兵曹判書洪重普爲其私人請囑刑官之失,請推考,上不從曰:「大君公主等家造成時,該曹出物力,該監役董其役,乃是流來古規,爾等何敢任自低昻乎?旣自該曹造給,則移官府於官地,出公基而代私基,此實省民弊之擧,爾等所論,皆是妄也。五十間而可容,則何憚而不爲,作虛間,將焉用之。玆事,已悉於筵中擧行條中,而爾等猶且云云,此則爾等不以誠信視君父。予未知其合於義也。李之馧旣知其誣,旋卽放送,則有何深罪之事乎?竝從重推考。」

○應敎南二星、副校理李翊相、金萬重等再箚,請祔神德王后,上不從。

○行大司憲朴長遠上疏,乞郡便養,上下該曹。回啓曰:「長遠以正卿重臣,爲其老母,年垂八秩,乞外便養,其情甚懇。而長遠方在列卿之首,且有台鉉之望,其出有關朝廷輕重。從其私願,出補州郡,揆以事體,有難輕議。」上依啓,而令該曹優給米布以爲養。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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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正言尹敬敎、李藼避嫌,且論自該曹營給之非,公廨撤移之未安,民居被毀之呼怨,間架踰制之失,上下敎政院曰:「觀此臺官避辭,則公廨毀出之際,民居被毀者甚多,到處呼哭雲,予已慮有此弊,公廨移出之事,已有區處,則萬無民家被毀之理。今此之說,殊甚驚駭,該曹郞官招問以啓。」承旨宋時喆啓曰:「招問戶曹郞官,則以爲長興庫毀出處,元無閭家之被毀者,中使看審定標之內,當毀撤者十八家矣。」上以回啓矇曨,更令明白問啓。時喆回啓曰:「更問於郞官,則以爲長興庫坐地,只四百餘間,而圍以墻垣,其內元無閭家,今此公廨撤移時,別無閭家被毀之事矣。」上始答臺避曰:「避辭張皇,隱然用意,殊甚駭異,亦可哂也。其曰:『遷移之際,每令造給,則不但無古規,恐其道難繼者,尤可笑也。』自古以來大君公主以下,絶無遷移之事,而遷移之中,亦未聞有如今日之事者。徒言自是,又飾其非,此子所痛惡者,爾等誠近之矣。」

○吏曹參判尹鏶屢疏遞。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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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掌令鄭華齊亦論諸公主第宅移構之不可,且請正言尹敬敎、李藼竝出仕。上答曰:「可言之事,言之可也,今以妄說,雜入胡亂,掇拾諫院之論,以作鈞名之資,其於事君之道,殊甚駭異。」出仕事從之。政院以上批未安,啓請還收,上答勿煩。華齊以承嚴批,引避處置請出。

○命拿推長陵參奉金時寶,以闕直也。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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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以金萬重爲獻納。

○正言尹敬敎、李藼以承嚴批,引避,上答曰:「觀此避辭,則以予隱然用愚一款,有若大機關者然,反復重說,盛氣張怒,有若好勝者然,予雖昏愚,豈與爾等較哉。只自哂而已。勿辭。」及處置請出,敬敎、藼,皆牌不進。

○兵曹啓,請明日武科殿試時,前後直赴殿試之人及平安道遣重臣試取父子同參追付後榜之人,竝許赴。

○全羅道長水縣雨雹。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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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掌令慶最以雖不聯名,旣已預議,而嚴批之下,不敢晏然,引避,處置出仕。

○平安道旱蝗。

顯宗純文肅武敬仁彰孝大王實錄卷之十六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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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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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朔,以趙復陽爲大司憲,趙聖輔爲持平。

○放式年文科殿試榜,取李德齡等三十三人。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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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執義申命圭、持平趙聖輔論冬至正使李慶億、副使鄭錀、書狀朴世堂等奉使時,賞觀燈雜戲之失,請罷職,累啓終不從。又劾康津縣監李𩡘:「因訟場間事,一時殺兩人,聽聞可駭。其蔑法濫刑之罪,不可不懲。請李𩡘拿問定罪。」上從之。𩡘就禁府自辨,事皆爽實。禁府奏:「馥無可罪之事」臺啓中一時兩人駢首就死,蔑法濫刑等語,皆非實狀,𩡘當分揀。而此事出於朴廷瑞家奴搆虛呈狀,不可不論罪,以杜其弊。請令刑曹推治。「上命放出𩡘,而治罪廷瑞之奴。

○大司憲趙復陽以召牌不進,應被推勘,引避遞。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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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以尹文擧爲大司憲,趙復陽爲右參贊,金世鼎爲文學。

○戶曹判書閔鼎重以病陳疏辭職,上不許。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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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館學儒生趙持正等上疏,請以龜山楊時、豫章羅從彥、延平李侗及我朝儒賢李珥、成渾,從祀文廟,上不從。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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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應敎南二星、副校理李翊相、副修撰尹深等上箚,請從公論,亟擧神德王后祔廟之禮,上不從。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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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以鄭載嵩爲全羅監司。嵩以首相子,拜廣州未久,移拜是職,有物議。以母病疏遞。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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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吏曹判書李慶徽得面腫,病日甚,連上辭疏,上不許,遣御醫,不離看病。至是,上聞其病劇,始許遞,遣別監賜藥物問疾。

○時兩司以主第事,爭論不已,而上不聽,使中使監董營造不輟,正言李藼上疏以爲:「臣誠未格天,言不見信,玷辱名器。道路相傳謂:『今日臺官,不足爲有無。』臣旣不能爲有無於臺閣,厚招國人之譏,乞賜罷斥。」上命遞之。於是執義申命圭、掌令鄭華齊、慶最、持平趙聖輔、李煦、獻納金萬重、正言尹敬敎皆引藼疏語避嫌,玉堂處置,竝請出仕,上從之。

○政院啓曰:「近以主第事,兩司爭執,而殿下屢下嚴旨,群情莫不慨然。今此正言李藼之疏,雖以病乞免,而其主意,則專在於一邊論列、一邊營構之未安。隨事進言,乃其職耳。因其辭疏,遽遞進言臺官,殊非平心優假之道。請還收藼遞差之命。」上不納。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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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正言尹敬敎啓曰:「今日臺閣,可謂難矣。欲阿諛承順,只事逢迎,則初非國家置臺官之意也。欲遇事進言,少效職責,則殿下不惟不賜允從,乃反摧折抑制,必使諫官,失其職而後已,今日之處臺閣者,豈不難乎。如臣無似,承乏苟充,殿下之賤惡也固矣。但人雖可輕,職是諫官。言雖芻蕘,聖人必擇。則惟當視其言之可用與否,豈可以其人,而遽廢其言也。況臺啓方張,而一邊營作自如,是以臺閣爲不足有無,而無所顧憚也。殿下輕視臺官,斥絶言者,欲令群下,惟其言,而莫之敢違,則其流之害,將至於拒諫自用之歸,此豈國家之福哉?同僚之疏,不過直陳所聞,欲效補闕之責,而今乃直賜遞免,以杜諫官之口,臣恐自是以後,人將以言爲戒,上不聞過,而國家之害,有不可勝言者矣。分義所在,雖不敢不赴召命,而決難抗顔臺席,請命罷斥。」上復下嚴旨答之,且命勿辭,敬敎退待。

○執義申命圭、持平趙聖輔、李煦、獻納金萬重、掌令慶最、鄭華齊等亦以言事臺諫,至有特遞之命,則含默不言之人,何可冒居臺席,相繼自列。上竝命勿辭,皆退待。諫院處置請竝出,上從之。諫院又啓:「正言李藼之疏,雖以病爲辭,原其本情,蓋出於屢承嚴敎,不敢自安。而且其疏中所陳之言,切直可觀,殿下正宜採納。而終靳一字之批,遽爾遞斥,臣竊慨然。人主一擧措,實關四方之觀聽。請還收正言李藼遞差之命。」上不允。

○上御熙政堂,藥房入診畢,許遞戶曹判書閔鼎重,左相許積所達也。又許遞副提學李端相,金佐明所達也。鼎重以時烈退歸,欲同其去就。

○定三南監司挈眷之法,監司皆兼本邑牧守,而限二周年。京畿、江原、黃海三道則依前除挈眷,以一周年爲限。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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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以朴長遠爲吏曹判書,李汝發爲訓鍊大將,沈之溟爲廣州府尹,李選爲修撰,金萬均爲副修撰。

○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與三司官。上曰:「六月之霜,誠可異也。」左相許積曰:「霜降果非尋常災咎。而農事付種,則不減常年雲。」上曰:「雨水不至過多乎?」積曰:「雨水雖多,不至於害稼雲。」上曰:「六鎭小雨,義州江邊有旱災可慮。領相鄭太和曰:」江邊旱荒,則無賑救之穀,是可悶也。「積曰:」臣在鄕時聞之,各司奴婢之指徵無處者,爲今痼弊矣。「太和曰:」忠淸監司李䎘狀啓中,亦以此爲言,臣等亦未知其善處之道也。「刑曹判書鄭知和曰:」全羅監司狀啓中,以其繼母姦淫之事,其子結縛告官。以中廟朝受敎觀之,則其母當服姦淫之律,其子則宜以結縛繼母之罪治之矣。「上曰可。

○初上以世子入學及冠禮,行於春秋便否,令禮官議大臣,領議政鄭太和,領中樞鄭致和皆以爲:「我祖宗朝王世子冠禮之行,不必在於春秋。而頃日入侍時,儒臣以春夏屬陽,秋冬屬陰之說陳達,言有所據,似當依此行之。而至於入學之禮,或春或夏,尤無所拘。」左議政許積議以爲:「儒臣請行王世子冠禮於春夏,言有所據,意非偶然。而第春宮,自經前冬重症之後,餘熱猶存,眞元未復,有難強行於暑月。如曰不可行於秋後,則遲待明春,亦或一道。至於入學之禮,不必拘於春秋。」上曰:「入學行於今秋,冠禮行於明春可也。」

○校理李翊相等上箚,以近來摧折言官,頗有拒諫之漸,陳戒切至,上久靳批報。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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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以姜栢年爲工曹參判,成釴爲平安道節度使,金萬基爲左承旨,閔點爲右承旨,金宇亨爲左副承旨。

○持平趙聖輔啓曰:「往年冬至使臣,不自謹飭,大失儀度,其在事體,不可置之故,頃與同僚,相議擧劾矣。今日掌令慶最,欲停論,再書問臣,臣以不可遽停答之,而不復更問,終至勒停,臣誠怪訝。臺閣體例,所見相左,則自有處之之道,何乃乘臣在告,汲汲如是。無非臣見輕之致,請遞。」退待。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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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掌令慶最啓曰:「冬至使臣請罷之論,自是相規之意,而一向爭執,實涉過重。臣欲停啓,而同僚俱在告,不得循例發簡,以書問之。諸僚皆答以當停,而持平趙聖輔果有持難之意,且以今方在告,不敢可否,有商量善處之語。臣再以必停之意送書,仍停其啓。今以乘其在告,汲汲停論爲言,無非臣不能見信之致,何敢苟冒乎。」執義申命圭、掌令鄭華齊、持平李煦皆以停論見斥,相繼引避,司諫李秞處置,竝請出仕,只遞慶最,上從之。

○前吏曹判書李慶徽卒。慶徽爲人敦確,於其儕類中,持論最稱和平。人謂優於其弟慶億雲。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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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持平李煦以重發之論,相議以停,厥失惟均,而立落不同,引避。持平趙聖輔、掌令鄭華齊、執義申命圭亦皆相繼引避,司諫李秞,又以處置乖當,引避退待。獻納金萬重以臣與李藼,初因一事,或疏或避,藼遞臣否,不可晏然隨參於還收之啓。引嫌請遞。上竝命勿辭。玉堂處置,請出萬重,而遞煦、聖輔、華齊、命圭、秞,上從之。

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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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以南二星爲執義,朴增輝爲司諫,宋昌、李觀徵爲掌令,申晸、任相元爲持平,魚震翼爲正言。

○執義南二星啓曰:「向日筵中,自上下詢諸臣,第宅之事,臣以玉堂入侍,亦有所仰對,而言辭訥拙,指意未暢,終不能據法爭執,物議之斥。臣實自取,方切悶蹙,又叨言責。本府方以第宅事爭執,臣於此竢罪之不暇,又何敢晏然聯名。」引避退待。李觀徵等處置請遞,上從之。

○以柳赫然移拜訓鍊大將,李汝發爲御營大將。左議政許積,以內局提調入侍,仍陳:「頃日大將差出之時,臣意則欲以柳赫然移授訓局,御營則以他將差出,而領相之意,與臣不同,故臣不敢爭矣。今聞外議,則以訓局設立已久,累經宿將,而御營則新設,不無輕重之別。且訓局兵,則軍容雖盛,而頗有驕橫之習,撫禦實難適中,管下諸將,皆以曾經閫帥,有名宿將。差任大將,若非望重人,則難於鎭服。赫然、汝發,似當換差。」上曰:「御營亦非輕歇之地,予意則莫如仍授之爲是也。」積以外議似不足於汝發,申請,上許之。

○上引見慶尙監司閔蓍重、廣州府尹沈之溟。上問蓍重:「本道之事,有何可言?」蓍重曰:「臣未有所聞。到任之後,如有可爲之事,則當以狀條陳。」積曰:「嶺南接隣倭國。東萊之事,雖有府使,方伯亦不可不同議以處也。」上曰:「鉛丸常患不足。常時操鍊,亦憂難繼,況且臨急,何以措辦。當自朝家措備,而本道亦有可備之力乎?」蓍重曰:「下去之後,廣加聞見。若有採銀之處,則可以措備矣。鉛丸不足固如是,而火藥亦不可不多備矣。」上曰:「不可有丸而無藥。必須俱備,然後可也。」蓍重曰:「換米乃嶺南之大弊。東萊捧米之時,府使不能親捧,使軍官監捧,故多有奸細之弊。若定差使員監捧則好矣。」上可之。積曰:「我國人,輕視倭人。至於李萬雄勦滅之請,誠極可笑。蓍重今方下去,宜以隨事善處,勿令生釁,申飭也。」蓍重曰:「我無可恃之事,何可輕易生梗。」上曰:「當剛則剛,可柔則柔,凡事必隨時善處,大事則稟啓以行。」積曰:「守令黜陟,不可不公。而近來守令圖遞者頗多,監司必曲循其私。如李楚老、李慶果,皆以病重見罷,而上來之後,別無所患。此習可惡也。蓍重則新擢以送,必以公心爲政,而不可無警飭之道。」上曰:「此則自前痛禁,而常多如此者,可駭也。」上問沈之溟:「有何可言?」之溟曰:「臣於十年前,曾經此任,備悉邑弊,而其中難堪之弊,乃是募入人分糶也。此類貧殘特甚,旣食官糶之後,不能備納,則軍餉漸縮,欲督捧,則流散可慮,必白給,然後可無此慮。」上曰:「其弊如此,故自前此類,不爲多給矣。」之溟曰:「丙子得力僧軍爲最。僧人所望,只在金玉貫子,若擇其中能解文字者,差定僧將,入處大剎,則必有所益也。臣於昔歲,建北西兩門時,民丁三日之役,不及僧軍一日之役,槪僧人赴役,必盡其死力故也。」上曰:「僧人一倍加護可也。」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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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校理李翊相、修撰李選等上箚曰:

言路之寄,只在於臺閣,而臺諫之不得其言,久矣。上無寬容之度,而摧折之日肆;下有激惱之憂,而阻隔之日甚,今之言路,可謂杜絶不通矣。臣等竊瞷殿下於卽祚之初,甚有轉環之美,凡所論列,無不如響,在朝臣隣,擧皆欣悅,以爲大業可做,至治可回也。及至臨御旣久,漸不如初,酬應寢倦,厭薄漸加。反於所欲,則不從,激於好勝,則不從,事係內司,則不從,論及宮戚,則不從。循乎公議,則謂之掇拾,發於慷慨,則惡其矯激,輾轉乖違,日益踈斥。臣等泝以計之,五六七年之間,以臺啓得請者,蓋十無二三焉。雖有明白易見,不可不從之論,若發於臺諫,則斷不回聽,終因諸臣之言,而允許者,比比有之。至如頃日還收諸駙馬仍入之論,兩司俱發,閱月爭執,而殿下終始牢拒,臺啓旣停之後,仍有改構之命,特以不欲從臺諫之言耳。率是以往,不計國之利害、事之得失,惟臺諫之言,一切不聽,雖古之拒諫之世,不如此之甚也。不惟不聽而已,待之極其厭惡,辨之殆類爭訟,或詈之以情外之敎,塞之以菲薄之喩,詰之以語句之誤。此尤非人君臨下之體也。近者李藼之疏,雖因情勢之不安,稱病乞免,而若其所陳,蓋欲尊朝廷,而重臺諫,其言誠是,其意可尙。不復賜批,因而遞之。且尹敬敎避辭之批,摧罵太甚,而至下箝制君上之敎。夫人臣進諫於君上,莫非獻可替否之義,弼違格非之事。若以此督過,而謂之箝制,何事可言。臣等之所以私竊憂歎,而反復於此者,非敢爲敬敎地也,實恐王言一播,中外失望也。孟子曰:「訑訑之聲音顔色,拒人於千里之外。士止於千里之外,則讒謟面諛之人至矣。」孔子論一言可以喪邦,不過曰:「惟其言之莫予違。」聖人之所重如此,奈何忽之哉。

答曰:「進誡之意,予用嘉尙。」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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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弘文館校理李翊相等上箚,請祔神德王后於太廟,上不允。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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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以金佐明爲戶曹判書,兪㯙爲刑曹參判、李廷夔爲行大司諫,申命圭爲執義,南二星爲副應敎,洪柱國爲修撰。

○三南大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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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太學儒生趙相愚等上疏,請速行神德王后祔廟大禮,以慰祖宗在天之靈,以答臣民顒望之情,上不許。

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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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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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朔,執義申命圭、司諫朴增輝等合啓,略曰:「今者神德王后祔廟之論,三司交請,已浹數月,而天聽日邈。以殿下仁孝,何乃遲疑愼重,若是之過乎?恭惟神德王后,生旣母儀於一國,沒當廟享於百世,實不易之定論也。只是當時議臣,見識舛謬,終乃至此,曷勝痛恨。太祖禮之重,則廞儀寶冊,隆封陵寢,太宗孝之至,則祗奉禋祀,親傳香祝。於戲!其爲死生之恩,存沒之奉,終始若斯,則獨此祔廟之未遑者,夫豈祖宗之本意也。幸賴我聖上誠深追遠,惕然感發,因山舊儀。一命盡復,而閟宮正享,猶獨闕焉,則豈非大欠典乎?嗚呼!此論始發於宣廟之朝,而今則宣廟之所疑難者,旣已盡許。獨於祔廟一節,如是堅持者,果何意耶?殿下誠若夬昹乾斷,亟擧縟儀,不但母后幽冤,可洩於九地之下,祖宗在天之靈,亦必悅豫於冥冥中矣。請亟令禮官,議定祔廟之禮。」上不從。

○以尹鏶爲大司憲,鄭華齊爲正言,金錫冑爲副校理,沈梓、吳始壽爲承旨,張善澂爲兵曹參判,金澄爲全羅監司。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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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遣承旨於典獄,釋其輕囚,命刑曹,疏決罪囚,俾無酷暑滯獄之患。

○校理李奎齡、修撰李選等上箚,請亟擧神德王后祔廟之禮,上不納。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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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太學儒生趙相愚等上疏,再申神德王后祔廟之請,上不允。

○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平安兵使成釴亦入侍。領議政鄭太和進曰:「戶曹判書金佐明箚子,啓下備局矣。忠淸水使申汝哲旣有任事不職之失,當罷之,而速出其代。」上可之。太和曰:「史官新薦中,居右者,若有故,則下薦之人,不肯應講,此謬例也。自中薦次,非朝家所知。故在前新薦中首副薦,若罷散或下鄕,則以其下薦,使之取才應講者,乃是古規。而近來年少之人,自行成習,殊極可駭。自今以後,首副薦,若罷散或在外,則以其下薦無故人,使之應講,永爲定式。」上曰可,上以吹鉛禁蔘備糧餉等事,申飭成釴,釴對曰:「敢不盡心。」上曰:「聞嶺南水災甚酷,殊可驚慮。」許積曰:「安東水災,誠大變也。今聞邑內數十里之地,如覆盆水,而江水則不漲,北門外小澗,頃刻之間,遂成大水,頹城而入,客舍崩頹,判官幾死倖生,營將亦被其患,此尤可怪。」太和以世子會講,不必續續煩稟,請定限以敎。上曰:「待其十一歲後,取稟可矣。」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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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合啓神德王后祔廟事,上不從。

○太學儒生趙相愚等三上疏,申前請,上不允。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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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合啓申請祔廟事,上不從。自是連啓不已。

○大司憲尹鏶以推勘未完,引避遞。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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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以李慶億爲禮曹判書,李尙眞爲大司憲,鄭錀、閔點爲承旨,丁昌燾爲掌令,李東顯爲忠淸兵使,申瀏爲慶尙左兵使,洪萬鍾爲奉敎,申翼相爲檢閱,閔鼎重爲冬至使,權尙矩爲副使,愼景尹爲書狀官,金萬基爲副提學,李觀徵陞拜鍾城府使,李藼爲文學。

○兩司多官來詣闕下,請賜對,上適有未寧之候,命書進所懷。多官以稍待聖候平復,更來請對,啓達而退。

○湖西癘疫大熾。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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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憲府啓:「頃日本府開坐時,有喪人朱震機者,爲復母兄之讎,然呈狀,觀其狀辭,情甚可矜。故取考刑曹前後文案,則此獄推覈,已至三年。且自上至下,此獄非尋常殺人之比,十分明査,從速取服之敎。推官不肯惕念,了無窮覈歸一之擧,且使獄囚,公然出獄,任其行止。其終始怠忽,按獄不嚴之狀,殊極可駭。前後推官,竝命罷職。其時監司,不能檢飭,從重推考,令本道別定剛明推官,從速處決。」上從之。又論巨濟縣令許徵曾爲南海縣監時,潛奸賊譯馨長女定配本縣者,請削版,上命罷職,三啓乃從。

○吏曹判書朴長遠五上辭疏乞遞,上許之。長遠曾爲本職見劾故也。

○以李慶億爲吏曹判書,朴長遠爲禮曹判書,姜栢年爲大司諫,李選爲北評事。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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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鳳山、安岳、信川、載寧、文化、延安等十六邑稅船,竝於三月二十二日,致敗於洋中,渰死四十七人,臭載米三千一百二十四石,因戶曹啓辭,竝蕩減。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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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三司請對入侍。領相鄭太和進曰:「臣等以今日三司之論,自上必允兪,故有所待,而未及仰達矣。神德王后祔廟之事,宣廟朝累年論啓,雖未蒙允,而今則事勢與前有異。旣已封陵建閣,而猶於祔廟一款,有所持難,群情望切,朝野同辭。府院合司,賓廳啓辭,百官廷請,當次第而發,自上何必待如此,而從之乎?」左相許積曰:「臣於當初獻議,力主封陵建閣,而以祔廟爲重難,致上持難至此,此則臣之罪也。」上曰:「予之不從者,誠以事體重大。下之爭執,予之持難,各有所見矣。」積曰:「自上持難固也。而此則義理甚明,僉議皆同。祖宗朝處置是非,不須云云,而不如速從之爲得也。」上曰:「予之持難者,只爲事係重大,不可率爾行之也。」太和曰:「今雖允從,亦非率爾也。」上問:「向日三司請對者何事?」執義申命圭曰:「臣等頃日,未知上候未寧而請對,其所請對者,亦以此事也。此事與宣祖朝有異。旣已封陵建閣,不可不作主,旣作主,則不可不祔廟。其時議禮之臣,似以一帝一妃,有此致誤。卽今園陵諸儀,次第擧行,而獨於祔廟持難,竊恐未燭群情而然也。」持平申晸曰:「合於天理人情,三司爭執如此,而尙靳一兪,聖意雖在愼重,不當若是持難也。」校理李奎齡曰:「封陵建閣之後,卽行祔廟之禮,乃是次第之事,至今持難,臣恐過於愼重也。」命圭、晸曰:「大臣三司齊聲陳達,今日允從,不是率爾。而擧國輿情,於此可見矣。」上曰:「諸臣所達,皆已具悉。而猝變予見,亦未易也。」奎齡曰:「雖以祖宗所未行爲難,而若允從,則實有光於祖宗矣。」命圭曰:「神德王后,母臨一國者五年,固無不可祔廟之事。而古有一帝一後之禮,故當時廷臣,溺於所聞,引用此禮矣。」上曰:「桓祖以上,配各一妃,其時之禮,或然矣。」上以地勢狹窄,啓辭畢,只三司一員留在,其餘皆出。命圭以合啓,啓神德王后祔廟事,不從,又論諸公主第宅事,亦不從。命圭欲陳達所懷,上止之曰:「諫院啓辭後陳達。」正言魚震翼以主第事連啓,上不從。命圭曰:「此事兩司爭執,今已三朔,臣等支離,上意亦必以爲支離。而公議已發,不可中止,夬賜一兪,臣等之望也。」上曰:「此有不然者。臺論旣停之後,駙馬輩,雖各自陳疏,敦迫入處,則豈不承命。而今乃欲移公廨者,實爲民家撤毀之弊。而臺諫之請勿造給者何耶?予未知其可也。」積曰:「今此毀移主第,聖明豈樂爲之乎?誠出於不得已也。以事理言之,先王造給之家,不能奠居,則自上所當營給他家。而臣意則量給財力,亦無不可。允從臺啓當矣。」上曰:「給財力,只是扶助而已。何可以不造給乎。」江華留守金徽進曰:「鐵串僉使、井浦萬戶,農後當還移本鎭,而事多難便矣。」洪重普曰:「曾在先朝,昇天府舊有別將,而鐵串移鎭之後,又別設別將於鐵串。昇天之於鐵串,相去不遠。若復移僉使於本鎭,則不須仍置別將。」上曰:「然則減去別將。」

○吏曹判書李慶億陳疏乞遞,曾以赴燕時事,被論故也。上不許。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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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執義申命圭、持平申晸,以入啓公事不印,引避遞。

○左參贊宋浚吉上疏陳病狀,請遞兼任成均祭酒繕工典醫兩監提調,上答曰:「一自面別以後,思想之懷,寧有極乎。至於醫監提調,已副卿意,卿其安心勿辭,毋負予意。」遣史官傳諭。

○黃海道癘疫甚熾。

○四學儒生成至善等二百餘人,上疏請擧神德王后祔廟之禮,上不從。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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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以李秞爲執義,李光迪爲掌令,李敏采爲持平,申晸爲文學。

○戶曹鴻山稅船三隻,不逢點於元山,上於沙格定罪粘目判曰:「不逢點於元山,私自過去,敗船監官、沙、格,則區別首倡,依事目科斷,不敗船監官沙格等首倡,則刑推全家徙邊,其餘沙、格,定配而勿以爲例。」

○安東府大水,漂沒閭家,渰死十九人。上命擧恤典。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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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大司諫姜栢年、正言魚震翼、鄭華齊論前承旨沈梓爲慶尙監司時,曲循前尙州牧使李楚老圖遞之願,啓請罷黜,請推考,仍論楚老圖遞之罪,請罷職不敍,上從之。

○吏曹判書李慶億再疏乞遞,上不許。

○六月二十五日,濟州貢馬船致敗,歲貢馬卄五匹致斃,差使員旌義縣監崔國成坐罷。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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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遣御醫看宋時烈病。時時烈在淸州,得痢疾故也。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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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合啓。

○吏曹判書李慶億三疏辭職。上答曰:「此非時平之世,諸臣不可徒以廉隅,潔身退處,其體予意,從速察職。」

○禮曹判書朴長遠在衿川,上疏辭職,上答曰:「固辭太煩。何用乃爾。卿其上來察職。」長遠旣辭銓衡,又辭是職,上批如此。

○刑曹判書鄭知和上疏辭職,上許之。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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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憲府論忠淸兵使李東顯從前濫滑之罪,不可復畀閫帥之狀,請罷職,累啓不從。

○副應敎南二星等八箚,請亟擧祔廟之禮,上不從。

○左議政許積等奉審獻陵還啓:「請待霜落草黃時,更審定其改莎與否。沙臺裳石等處塗灰剝落,不至大叚,亦於後日改莎時改塗。而坤地欄干柱石、下臺石,傾陷動退,故柱石隨其臺石,亦動退,亦於後日一時修改。」上從之。

○黃海道自本月初四日,至初十日,大風大雨,木花各穀,無不被害。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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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以申晸爲持平,朴世堂爲修撰,金萬重爲副修撰,尹深爲獻納。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領府事李景奭亦入侍。左相許積進問上候,請令諸醫官入診。醫官等進前診察核患,各陳所見,議藥。李景奭進曰:「方今國事,多有可虞之端,非造次所盡達,而所可寒心者,朝綱解弛,君命不行,何事可做乎。以政事言之,都目大政,在前或有差退之時,而未有如今日。不但事體未安,庶事頹廢,無復可爲。臣之所望,惟在於殿下躬自振作。出令親政,分付政官,定日行之,則孰敢自便退在乎?秩高重臣,不可一向辭退,而近來尙廉成風,專不顧事體之損傷。昔在仁祖朝,有加給由之命,則不敢陳疏,雖被罪而蒙敍者,亦不敢辭退矣。今則過以廉恥相責,不爲辭避,則人必以傷廉誚之,故時俗不得不如是矣。」積曰:「都目政退行,未有如今日者。人雖不可無廉隅,而亦不可每以廉隅,不顧國事也。」景奭曰:「人必以廉隅爲言,而風俗日惡,未見其益也。」積曰:「李慶億被論之事,臣等則未知其可論,而旣停之後,則所當出仕,而尙今不出,欲全廉隅,甚不可也。牌招不進則推考,而更招可也。」上曰:「都目漸退,不可一向引入。李慶億卽牌招察任。」積以濟州迎新之人,久留多弊爲言,上命參議獨政差出。積又曰:「禮曹參判鄭斗卿以文章名世,國家所當推奬。而本不以世事留意,且年過七十,病難察任。前頭北路,有智陵改莎,純陵改封奉審之行,請今姑改差,以無故人差出。」上從之。

○合啓:「自是日一日再啓,以爲例」,上不從。

○吏曹判書李慶億牌招不進,因上疏請罪乞遞,上不許。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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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遣禮曹正郞曺致中,改智陵莎草。

○大司憲李尙眞辭不至,遞。

○平安道大水,人多渰死。上命本道擧恤典。

○特敍前大將李浣。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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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以李時術爲吏曺參判,金萬基爲吏曹參議,鄭知和爲大司憲,李敏敘爲舍人,李翊相爲吏曹正郞,朴世堂爲佐郞,李潤朝爲檢閱,李浣爲捕盜大將,閔應騫爲慶尙兵使,具文治爲統制使,盧錠爲濟州牧使。潤朝,殷相子也。時被史薦者,趙根、吳挺昌、李潤朝三人,而根、挺昌皆不就講,大臣白於筵中,使潤朝越次就講,拜史職。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臣。左相許積進曰:「訓鍊新軍,多有自願屬入者,蓋渠輩聞其軍制,同御營軍,故樂赴矣。此輩聞訓鍊都監之名,則視同死地,勢難募軍。宜改以他號。」上有喜色曰:「號以新抄別隊何如?」柳赫然曰:「加以訓鍊二字,宜號曰訓鍊別隊。」上曰然。兵曹判書洪重普請差出精抄別將及郞廳,造給印信,上從之。戶曹判書金佐明亦請守禦廳印信,上許之。時因民弊,罷訓鍊屯田別將,至是積陳:「別將旣罷之後,屯民盡散。民人等呈狀,請出別將,而久罷之事,雖不可復設,軍士賞格時,財力難辦,請問於主管人以處之。」佐明請於結數多處,先差出別將,上許之。時屯田爲各邑大弊。別將有無,無大關係,而主管之臣,爲其私人,差除別將,旣罷之後,復請還設,其言不直。而上不悟,故有是命。

○右參贊趙復陽上疏,極言鴻山稅船沙格監色,盡行梟示之不可,又言海西水操,合操於康翎之失,上累日不報。至是復陽入侍,言及疏辭,上曰:「不但卿意,予意亦如此,故今已改之矣。」復陽曰:「今見戶曹草記,當死者生,好生之德,孰不感激乎。」又以水操事陳達,上問之故。復陽復申前疏之意曰:「今則日期己迫,不及變通矣。」

○命平安監司,輸送大通官李一善、金巨軍等所貿皮物。一善等,以我國人,爲淸國通官,專管我國事,隨其喜怒,貽弊萬端。朝廷畏之,凡有所請,不得不從。

○四學生成至善等,再疏申前請,上不從。以館學分疏,特推大司成李敏迪。

○開城府生員李益謙等二十四人,上疏請祔廟事,上不從。

○戶曹啓:「以鴻山縣稅船監色沙格論罪事,當依判付奉行,而但監官沙工格軍中首倡者,則當依此定罪,而隨從者,則皆用次律乎?每船各有色吏,而色吏,則不入於判付之中。何以處之乎?且一船中,沙工爲主,而格軍則便是率下,進退行止,皆由於沙工。則不敗船格軍之皆被次律,亦似太重矣。今此判下之辭,當爲日後成憲,不可不指一定式。」上曰:「首倡依事目科斷,則監官以下,至於沙工,皆用全家之律,首倡全家徙邊,則以下皆用定配之律。格軍則奸濫者外,竝用徒年之律,色吏則與監官一體論罪。」

○咸陵府院君李澥辭春秋賜米。初澥屢請致仕,而上不許。澥於是不受常祿,以示必欲致仕之意,大臣白上,春秋賜以米豆。澥旣致仕,朝廷給奉朝賀正三品祿。至是倉官輸送賜米十石、大豆五石於澥家,澥以爲:「今此春秋米豆之賜,在於不許致仕前辭祿之時,今則旣蒙致仕之命,又受奉朝賀之祿。春秋特賜之米,決不可疊受。」辭不受。戶曹啓:「以澥今日之不受,事理亦然。今後請勿輸送。」上允之。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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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領中樞府事李景奭、領議政鄭太和、左議政許積、行判中樞府事鄭致和等率二品以上,會賓廳啓曰:「神德王后祔廟之請,卽擧國上下公共之論也。三司之臣,援例而爭之,韋布之士,據經而陳之,豈不以存而母儀一國,歿而廟享百世,乃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而事關宗祏,不容少緩者耶?此理皎如日星,雖愚夫愚婦,亦皆知之。以殿下之明聖,非不洞燭乎天理之所安、人情之所在,而持難至今者,無亦以所關重大,有難輕擧也耶?臣等之意,則有不然者。事旣重大,則尤宜速行,不當留時引日,以違天理,而拂人情也。臣太和、臣積等,頃於前席,備盡陳達,合司連啓,亦已久矣。日佇兪音,迄未有聞,臣等於此,益不勝悶鬱,玆與諸宰,共詣賓廳,同聲仰籲。伏願聖明,快從群情。」上不從曰:「卿等之請,雖如此,予意則不然。」

○憲府論典牲主簿金萬直門地卑賤,不合本任,請汰去,累啓不從。萬直,御醫也,上偏厚醫官,故終不從臺啓。

○掌令宋昌避嫌曰:「卽伏聞前參判李殷相、吳挺緯等事,因大臣所啓,方有査覈之擧雲,臣於此不勝其未安焉。槪當初所論,旣非目覩,苟有可卞之端,則論事之臣,亦不必自信所聞。而但國家旣許以風聞論事,則隨聞擧劾,乃是臺諫之職也。虛實之卞,自有公議,到今査覈,不亦有傷於國體乎。臣以其時參啓之人。所論之事,旣被査覈,則今不可抗顔臺席,復有所論列,請命遞斥。」處置出仕。

○義禁府請以李殷相、吳挺緯等査覈事,移送刑曹擧行,上從之。

○上以祖宗朝,世子年幼入學時,用小學題辭,事甚穩當,下敎於侍講院。講院請以上敎,問於師傅賓客。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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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領議政鄭太和、左議政許積、判中樞府事鄭致和等,率二品以上,會賓廳,申前請,上答曰:「已諭於昨日之批矣。」

○定以八月二十四日,行王世子文廟酌獻之禮。

○左議政許積啓:「請以戶曹判書金佐明、禮曹判書朴長遠,爲靖陵丁字閣重建廳堂上,使之往來看檢。而往來之時,依貞陵重建廳例,勿令各邑出待,自宣惠廳給糧饌價米。」從之。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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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領議政鄭太和等,率二品以上,會賓廳,又申前請,三司連啓連箚,上皆不從。

○憲府啓曰:「頃日筵中,因大臣陳達,有前參判李殷相、吳挺緯等査覈之擧。凡臺論苟或失實,伸雪自有公議。至於査覈之擧,有傷國體,且啓日後無窮之弊,此國朝所未有之事也。況臺閣論事,旣許以風聞,而若皆一一査覈,則是乃訟場爭辯,非所以嚴公論,而重臺閣也。物情皆以爲不可,請還收査覈之命。」上不從。累月爭執,終不從。忠淸兵使李東顯罷職事,累日爭執,上不從,至是停啓。東顯以濫滑,得罪久廢,及拜本職,臺啓重發。而東顯奔走圖囑,人莫不駭,而上不從。臺啓又停。

○正言魚震翼以論罷寧海府使鄭承明失實,引避,行大司諫姜栢年、司諫朴增輝、正言鄭華齊皆以論事失實,引避而遞。

○命旌表中和校生金愛格妻奉生之閭。愛格爲人所構誣,被殺人罪以死,而所謂見殺者,實不死。奉生痛其夫冤死,必欲復讎。變着男子服,出入山寺野村者十四年,而竟得其讎人,告官殺之,快雪夫冤。遠近聞者,莫不聳歎,以爲從古所無,監司閔維重以聞,有是命。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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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領議政鄭太和等率二品以上,會賓廳,申前請,上不從。

○執義李秞、掌令李光迪、持平申晸、李敏采以旣論李東顯圖屬之狀,旋卽停啓,見非物議,引避遞。

○侍講院啓曰:「王世子入學時,《小學》題辭進講事,因傳敎問於師傅賓客。則師領議政鄭太和以爲:『近代王世子入學時,例講《大學》經一章,而以《小學》題辭講論,亦有祖宗朝古事,則今用此例,恐無不可』。左賓客朴長遠、右賓客趙復陽之意,與師議同。右副賓客閔鼎重則以爲:『古禮小學大學,所敎各異。入大學者,敎之以窮理正心修已治人之道,天子之元子以下,將有國家之責者,皆在所敎。今王世子入學之儀,亦遵用此古禮也。旣入大學,而講之以小學之敎,則有非古人敎以修己治人之道之意。況王世子,雖在沖年,學業已進,入學之日,受講《大學》經一章,似乎得宜。』傅宋時烈在外,師及賓客之議如此,敢啓。」上曰:「依師議施行。」

○爲都目政。以尹文擧爲右副賓客,李翊爲大司諫,李廷夔爲大司成,閔鼎重爲工曹判書,李元禎爲工曹參判,趙聖輔爲司諫,吳挺昌爲說書,趙師錫爲兼說書,李奎齡爲修撰,鄭載嵩爲同副承旨,閔點爲兵曺參議,吳始壽爲參知,申命圭爲執義,慶最爲掌令,鄭重徽、李厚徵爲持平,李端夏爲應敎,羅以俊爲校理,金德遠、李端錫爲正言,鄭錀爲黃海監司。

○平安、黃海兩道海溢。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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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領議政鄭太和等,率二品以上,會賓廳,申前請,副應敎南二星等,十一箚以請,上不從。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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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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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朔,領議政鄭太和、行判府事鄭致和率百官,更申前請,上答曰:「啓辭辭意,予非不知。而特以愼重爲主,故不得允許矣。」

○時兩司連啓諸公主第宅事,已過三朔,而上每以不允爲批,群情益鬱。

○憲府復論:「忠淸兵使李東顯坐廢未久,遽授閫帥,臺啓方張,敢爲圖囑。請罷其職。」上不從。再啓遽差,三啓而停。

○兵曹參判張善澂上疏辭職,攻斥李殷相等事査覈之非,領府事李景奭、左議政許積,皆陳章自咎,上慰諭之。

○護軍李浣引病辭職,上慰諭,遣御醫看病。

○京圻水原等七邑,七月十七日海溢。

○加安東府使李東溟資,賜晉州營將權曦馬。東溟在安東,曦爲仁同府使,皆以別備賑穀,有準職除授之命,吏曹以東溟已經准職,曦移拜營將,纔陞堂上仰稟,上命加東溟資,賜曦熟馬。溟東家在善山,居官貪黷。安之去善,僅兩日程,而船路流通。官中米布,以至醬甕諸物,無不恣意載去,府民唾之。其所自備賑穀,皆取官儲。而以曾經亞長之人,至以苟且陞資,人皆鄙之。竟以臺啓還收。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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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領府事李景奭、領議政鄭太和、行判府事鄭致和率百官,申前請以爲:「此事合於天理,順乎人情,殿下旣已知之。而尙且遲違,不卽允許者,實未知聖意之所在也。群下旣已同辭,聖明亦已洞燭,有何更加愼重之事,而持難至此乎?伏乞快從群下之請,以慰神人之望。」慶平君玏等率諸宗來啓,上皆不從。

○憲府啓曰:「今因慶尙監司狀啓,以服用穀物之多備,永川郡守柳頲,至陞嘉善,安東府使李東溟又有加資之命。二品之秩,乃命德之器,決不可以穀物之備,而有所濫授。東溟則所備穀物之數,比諸小邑,雖差有所加,而以安東巨邑,不可謂善辦而優備也。何可以此輕施加階之典乎?請一倂還收。」上不從,累啓乃從。

○全羅道扶安縣海溢。

○江華府海溢。

○黃海道新溪、平山、金川、兎山牛疫熾發,道內各邑七月二十一日大風雨,各穀被害,瑞興府渰死於潦水者四人。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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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領府事李景奭、領議政鄭太和、行判府事鄭致和率百官申前請,上不從。

○成均館以校正經書,請遞新除授咸鏡都事洪覩,使之仍察,上從之。

○忠淸道海溢,又大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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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時上有腳部痿弱之症,行步不便,都提調許積與諸御醫及昌城都正佖、成後龍等入診。上受鍼。積曰:「世子入學日期不遠,且有習儀,博士宜先差出。大提學例兼知館事,故例爲博士。贊善之任,當參於入學時,傅亦不可不參。請下諭於判府事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處,而大提學亦先差出。」上曰:「大提學差出,而自政院措辭下諭於兩臣。」上以世子患瘧之後,尙未差復,欲退行於九月,積曰:「九月非但太遠,日氣亦甚涼冷。臣請與禮官相議。」積又曰:「不卜相久矣。臣等所見孤陋,國事多艱。且入學之時,大臣亦當陪往,似當及時枚卜。領相之議亦然矣。」上從之。都承旨南龍翼曰:「近以祔廟事,三司陳啓,大臣廷請,而每下不允之批,事甚未安矣。」上不答。

○領議政鄭太和等率百官申前請,慶平君玏等率諸宗啓請,大司諫李翊等合司再啓,副應敎南二星等十三箚論之,上皆不從。

○以上候未寧,姑停今秋各陵展謁。

○遣禮曹參判權大運,奉審智陵。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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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上御養心閤受鍼。

○領中樞府事李景奭、領議政鄭太和、左議政許積等率百官啓曰:「今之所爭,乃百世不易之常經,而義理之正、彝倫之重,前後已備陳矣。昨承聖批,又以不允爲敎,臣等不勝悶鬱之至。義理之當然,公議之大同,殿下亦已下燭,而猶以愼重爲主,不卽允許者何也。聖意之所以愼重者,謂之以事在久遠,難於輕議,則重建寢閤,亦是行前代所未行之事也。何獨於祔儀,持難至此哉?如以事係祖宗,而嫌於追議,則考諸實錄,亦可見其非出於祖宗之本意也。陵制廟儀,本無異同,而將次第應行之典。視猶是非可否之未定者然,此臣等所以疑惑者也。願更勿留難,亟擧縟儀,以慰神人之望。」上答曰:「愼重之意,終不可自是,卿等之請至此,舍己勉從。依啓辭施行。」慶平君玏等啓辭,批答亦如之。大司諫李翊等合司啓請,上答曰:「已諭於朝廷之批矣。」藝文館奉敎趙師錫等亦上箚請擧典禮,監察韓公佖等疏及原襄道儒生李模等疏,賜答亦同。是時廷請累日,群情方鬱,而允從之命一下,百僚莫不歡聳。

○遣史官別諭於判府事宋時烈及左參贊宋浚吉,使趁世子入學上來。

○以領議政鄭太和爲祔廟都監都提調,行戶曹判書金佐明、禮曹判書朴長遠、刑曹判書鄭知和、工曹判書閔鼎重爲提調,舍人李敏敘、南二星爲都廳。

○以趙復陽爲大提學,南二星爲舍人,柳斐然超拜統制使,尹天賚爲忠淸兵使。大提學圈點,鄭斗卿最下。斗卿文章,高一世而居下,識者歎之。

○遣禮曹判書朴長遠、戶曹判書金佐明,始役于靖陵丁字閣。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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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兩司爭主第事,請令各自私構,一遵定製,而上不從。至是私構一款停啓。憲府連啓李殷相査事,上每以不允爲批。

○禮房承旨金宇亨啓曰:「神德王后祔廟之論,旣已允許。伏見玉堂箚子,稱謹考故臣權近所撰《興天寺記》,其文曰:『惟洪武丙子秋八月戊戌,我小君康氏薨。』今史官謄來實錄,又稱丙子八月初一日爲戊子朔,以甲順數計之,則丙子八月之戊戌,當爲十一日矣。若然則貞陵忌辰日字不遠。令禮官更加詳細,考出擧行。」上從之。

○禮曹啓曰:「政院啓辭允下矣。神德王后祔廟,旣已允下,本陵忌辰及五名日祭享,今當次第擧行。而當初史官謄來實錄中,丙子八月戊子朔戊戌,顯妃薨,其年八月初一日,旣爲戊子,則十一日之爲戊戌,似無可疑。此外臣曹更無可據考出之文,而政院亦不無意見,請議大臣以定。」大臣皆以爲實錄如是明白,遂以八月十一日,定貞陵忌辰。

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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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上御養心閤,將受鍼,以腳患少差停。藥房都提調許積請對入侍曰:「神德王后祔廟之請,久靳允兪,群下方切悶鬱,終以舍己從人爲敎。滿庭百僚,歡聲如雷,此可見人心矣。」又曰:「刑曹獄訟多滯,而判書吳挺一病難察任。都承旨南龍翼落馬重傷矣。」上命皆遞職。

○下番檢閱李潤朝稱有父病,投疏出去,政院請推故事,史官不得任意出去,時潤朝父殷相,名騰臺啓,而潤朝以史官行公,人以爲言,故潤朝不仕。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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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祔廟都監啓曰:「今此祔廟時,立主進徽號等節目,不可不預先講定。請速令禮曹稟處。」上依啓。

○訓鍊都監啓曰:「都監千摠尹天賚,新除忠淸兵使,今將下去。本道所在訓局別隊團束之事,專委此人,使之一邊作隊,且諭朝廷本意,廣開自募之路事,分付以送。」從之。

○行大司憲鄭知和引避遞差。以主第事下詢時,不能執法爭之,今不可同參臺啓故也。

○執義申命圭等論慶尙左兵使閔應騫縱恣貪虐,人以賊漢稱之,請罷職不敍,上不從。三啓只命遞差。應騫不宜復齒仕版,而復授閫帥,銓官之不擇人如此。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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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以姜栢年爲都承旨,尹鏶爲大司憲,徐必遠爲刑曹判書,李枝遠爲北兵使。上初命刑曹判書加望,吏批以趙復陽加望。上曰:「使之加望,而只以復陽一人塞責,事甚可駭。當該堂上郞廳竝從重推考。」還下其望單子。吏曹以李浣、徐必遠加望,上乃拜必遠。必遠纔被重駁,故銓曹初不備擬,而上意在必遠,特推使之改望。

○持平李厚徵以與大司憲尹鏶相避,引避遞。

○禮曹啓:「今此神德王后忌辰祭,因政院啓辭,議於大臣,定以八月十一日矣。臣等更考實錄謄草,則丙子秋八月戊子之下,不書朔字。且與其下所錄九月丙辰日,大相違牾,致有群議。卽令觀象監,試逆數算出,則其年八月朔日,乃是丙戌。以此推之,則戊戌日忌辰,當爲十三日無疑。且實錄中庚寅八月乙未書朔,其下甲辰,罷忌辰停朝。丁未遣正尹興濟行忌辰齋於興天社。則乙未之於丁未,恰爲十三日,尤似有據。而久曠祀典,臣曹無他可考之處。方令觀象監,更加推算,而姑停明日受香,以待完定。而事係重大,急速議於諸大臣以定。」上曰依啓。考之未詳,以戊戌爲十一日已誤,而政院承訛,不復考証,加一朔字,而該曹大臣,不能詳察,使莫重祀典幾誤,聞者寒心。副校理金錫冑、修撰洪柱國、副修撰金萬重、該房承旨金宇亨、禮曹參議李俊耉等以此陳疏待罪。禮曹收議大臣,以八月十三日,定爲神德王后忌辰。

○禮曹啓:「以前頭祔廟時,進徽號節目,則辛卯年祔廟時,仁烈王后追上徽號,已有前例,當依此擧行。而至於立主節目,則臣等取考《五禮儀》立主儀,則虞主立於山陵,練主題於魂殿。皆係初喪節目,有可考據。而今此神德王后升祔之擧,追擧於數百年之餘,則立主處所,實難預定。群議或以爲就陵所設行,而非惟事體重大,臣等素昧禮文,決難擅斷。請議於諸大臣及儒臣,急速講定。」上從之。

○吏曹判書李慶億三度呈辭後,陳疏乞遞,上不許。

○大提學趙復陽辭職,上不許。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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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夜一更,月入南斗。

○以李溟翼爲持平。

○執義申命圭、掌令慶最論前統制使具文治,偃然投疏之罪,請罷職,累啓,上終不從。又論當該承旨不痛斥之失,請推考,上從之。又論新除授善山府使蔡之沇不合剸劇,且其家在至近,請遞差,上從之。

○大司諫李翊、司諫趙聖輔、正言金德遠論內官以其所率不許入,捉致宣仁門守卒,至於杖打,請拿問定罪,上命先罷後推。十餘啓,終不從。

○傳曰:「頃因喜慶,諸駙馬皆有加資之事,而猶未及於身逝之人。追念昔日,深用愴然,其令該曹追贈,以慰予心。」先是,慈殿溫泉行幸,諸駙馬竝命加資,而獨寅平尉鄭齊賢不與焉。至是追加一資。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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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遣官行神德王后忌辰祭於陵所。時神德王后祀典,廢闕二百餘年,一朝擧而行之,人莫不悲喜。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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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大司諫李翊、司諫趙聖輔論會寧府使李益亨履歷不多,又無可紀之勞,不合擢授,請改正,累啓不從。

○侍講院啓曰:「世子文廟酌獻禮時,贊引例以弼善爲之,載在《五禮儀》。故乙酉、壬辰本院日記及成均館笏記,亦皆以弼善贊引,而今禮曹儀註,以相禮贊引。旣無所據,亦違前例。當令該曺,改付標以入,而勢有所未遑,請先依《五禮儀》擧行,而追改儀註以入。」上曰:「依乙酉、壬辰兩年爲之。」

○吏曹判書李慶億上疏陳病,請下備局處置,上下備局。

○兵曹判書洪重普以連被臺論,三疏請遞,上不許。

○平壤地震,起自東,止於西,聲若迅雷,家舍盡搖動。順安、永柔、中和、肅川、江西、殷山,同日地震。

○平安道七月二十七日初更,有大星如斗,隕自東北間,轉流西南。狀如炬火,光焰燭地,有同淸晝,良久乃滅。繼又有聲,若擊大鼓者三,殷殷若大雷者一。

○全羅道沃溝、臨陂、靈光、長興、咸平、靈巖、順天、康津、海南、羅州等邑,海溢。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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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引見大臣備局諸臣。許積進問上候曰:「自上腳部牽引之症,雖似減歇,而他症久未差減。醫官等以爲:『入診後當議定鍼灸,故敢請入診矣。』核患比前有減乎。」上曰:「似減縮矣。」令醫官等診脈,皆曰:「脈候比前差勝矣。」遂定先灸三里絶骨。召入大臣備局諸宰。領相鄭太和進曰:「世子入學時,講以《小學》題辭,有下敎。以《小學》講論,有祖宗朝古事,臣意以依此定行無妨獻議。而趙復陽、朴長遠議與臣同,獨閔鼎重以《大學》不可廢獻議,而自上從臣等議。今聞外議以爲,不可不講以《大學》,臣等何敢自是己見乎。莫重大事,更議以定可也。」上曰:「文宗八歲入學,講《小學》。今世子九歲,與八歲何間。祖宗朝有已行之規,故予欲依此爲之。且予十二歲入學,故講《大學》,而世子方講《小學》,舍時讀,而必講《大學》。予未知其可也。其依議。」上以世子未平復,欲退行於晦日,太和曰:「外議以晦日行事,爲歉然者,以其月盡之日,不無所忌。國家行事,異於私家,必先占上命吉日而後,擇日矣。」上曰:「何必如是。但以吉於世子日,推擇可也。」上曰:「世子出宮時,可取近從宣仁門。」太和曰:「還宮時,都人顒望瞻仰,由大路還宮可也。」太和曰:「吏曹判書李慶億辭疏,下備局矣。慶億本多病,近來少差,而頃遭同氣之喪,前病復加。雖爲大政,不得已出仕,而勢難行公,今可改差。」上曰可。又陳李浣病重,請遞捕盜大將,從之,命給藥物。又以三公不備爲言,請速卜相,上不答。太和曰:「祔廟都監,有稟定事,而堂上以靖陵修理出去,故久未陳達矣。今者上徽號之後,可製玉冊文,製玉冊之後,可知功役之大小矣。」上曰:「何謂徽號?」太和曰:「以太祖大王言之,則太祖爲廟號,其已上字,爲徽號矣。」上曰:「神德上四字,無考出處乎?」太和曰:「無有。一種議以爲:『當以神德,追製諡冊以上。』臣意則不然。其時上號,已有諡冊,到今追製諡冊文字,難便矣。」上曰然。上曰:「禮曹追算,固知戊子之非朔,而此是實錄之誤耶?史官謄出時誤書耶?」太和曰:「此未可知。而戊子之非朔日,則明矣。」積請以御營大將李汝發,差下備局堂上,上曰可。積又曰:「臺官論閔應騫,稱以賊漢,雖武臣,臺啓下語,未安矣。」上哂之。訓鍊大將柳赫然請汰都監軍士老不堪兵者,上問於大臣而許之。許積以尹飛卿爲兵曹參議時,見欺於奸吏,行關本邑,落講儒生頉下砲保事,請其違事目、失體例之罪,上命先罷後推,該吏,令刑曹嚴刑重治。

○慶平君玏欲觀嶺東山水,請往浴高城溫井,上答曰:「舊時王子,只卿一人。卿今年滿七十,秋氣已涼,此時沐浴,必致添傷。今遣史官諭卿,須體予意,勿行。」玏以宣廟朝王子,有狂易病,受由出入,多有弊事,上知之,故止其行。玏復上疏請行,上不得已許之,給由馬。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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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以趙復陽爲吏曹判書,李慶億爲右參贊,徐必遠爲摠戎使,洪億爲持平,李汝發爲右捕盜大將。

○執義申命圭、掌令具崟、慶最引避,以閔應騫啓辭中賊漢二字,被斥大臣也,處置皆出。

○刑曹判書徐必遠辭職,上答曰:「詞訟重地,曠官已久。卿雖欲辭免,不可得矣,勿辭。」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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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上御養心閤受灸。

○戶曹啓曰:「公主第舍間架,依定製造給事,兩司時方論執。而至於家基,則曾有自該曹買給之敎,故主掌中官,招語本曹色吏,使之依筵中議定擧行。今當給價買基,而基垈間數多少,有難擅便。雖至千五六百間,一依宮家所言買給乎?前頭又當有宮家家基買給之事,不可不定製,以爲他日遵行之地。」上曰:「以此草記數,定式可也。」

○左參贊宋浚吉以病未赴召,陳疏自列,兼乞遞職名,上答曰:「卿疏之語,與初不同,何乃至此。春宮入學之日不遠。卿以贊善祭酒,俱不可不參,而今乃落落何也。噫!卿之心事,予豈不知,予亦豈責卿以筋力哉?秋日已涼,金風乍動,卿其體予意,速作行,毋孤寡昧與春宮之望。」仍遣史官傳諭,浚吉竟不至。

○兵曹判書洪重普四疏請遞,上不許。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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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上御養心閤受灸。

○加定貞陵守護軍四十名。禮曹啓曰:「貞陵守護軍三十名劃給事,曾己啓下,自兵曹擧行。今則祔廟之禮已定,當依不遷之位,陵寢守護軍,宜更定四十戶,以充七十戶元數。而事係新創,請令兵曹稟旨擧行。」兵曹回啓:「以未准四十戶中,一半以近邑步兵移定,一半令本道分定於附近各邑。」上從之。

○大司憲尹鏶、執義申命圭、掌令慶最、具崟啓曰:「第宅間架,自有定製,決不可爲主家踰制。必須謹守故典,以遵祖宗美意,爲後世垂訓。臣等伏見當初擧行條,自上下敎之語,實爲得當,如是則無侈濫過制之失,有合祖宗定法之意。到今聖明,何乃反置前日之敎,而了無節損之意耶。且臣等伏見戶曹啓辭,有家地間數,雖至千五六百間,一依宮家所言買給之語,自上又有依草記定式之敎,臣不勝驚駭。以此推之,則不但踰制,而所構間架之多,有不可量也。法典家地亦有定製,未知何宮家敢有此言,尤極寒心也。間架旣不可踰制,則家地豈可任其廣占如此乎。請諸公主第宅間架家地,一依法典。」上不從曰:「今日移構之事,出於命令而已。何宮家有此言云者,事甚無據矣。」時兩司日爭主第事,上不從。又有依草記定式之敎,群情甚駭。憲府啓辭中,添入家地爭之,上又以無據,折之。

○正言金德遠上疏,請爲魯山、燕山、光海三廢君立後,且爲六臣成三問等旌表立祠,疏入數月,上不報,特遞其職。史臣曰:「魯山君以吾君之嫡嗣,無故遜位,忠臣烈士,至今抆血,立後以奉祀,事固可也。燕山之暴,過於桀、紂,光海之罪,有關倫紀,何可與魯山君,竝請立後乎。成三問等,知其不可爲而爲之,其忠至矣,其志悲矣。若依皇朝故事,追復官爵,則美矣。至於旌表立祠,非所當發於本朝,而德遠輕言之,譏者非之。」 ○判府事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皆稱疾不來。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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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上御養心閤受灸。

○大司憲尹鏶、執義申命圭、掌令慶最、具崟避嫌曰:「臣等昨日齊會朝房,相議前啓之際,忽見該曹稟啓,有『基垈間數,雖至千五六百間,一依宮家所言買給』之語。臣等看來,不覺驚駭以爲:『此必因宮家所言而發也。宮家若無所言,該曹何以有此稟啓也。』方以間架踰制,兩司爭執,至於四箇月,尙未得請,而家地廣占,又至於此,凡在聽聞,孰不爲駭。略添措語,以示警惕之意,而竝請如法定製矣。不但言不見信,反以移構之事,出於命令,而事甚無據爲敎。臣等不勝惶惑之至,實有所未能瑩然者也。臣等曷嘗以移構之事,爲非出於上敎乎。至於家垈間數,以一依宮家所言之語觀之,則其言之出於宮家,此亦可知矣。臣等顧何以知此亦出於命令,而非宮家之所言乎?設令家基界限,果出於命令,而若是過濫,則職在言責,其可默然乎。此不過粗欲奉法,而誠意未孚,遽承不敢安之敎。臣等何敢晏然仍冒乎?」上答曰:「昨日啓辭之批,有何未能瑩然哉?自官移構之家舍,則終始皆官家之號令,該曹草記之宮家所言者,失其眞也。昨日之啓,卿等信其言,故略說而破其疑矣。今乃反信失眞之語,予深愧赧。更何多。」諫院處置出仕。

○司諫趙聖輔啓曰:「奸猾之徒,欲奪人之田民,則必憑內需司,以售其計,致令遐遠小民,失業號冤,誠可痛惡。故淸原尉韓景祿裔孫韓碩重者,全州沃野、回龍坪,旱田三月耕,水田二百石之地,謂以淸原尉賜牌,與全州民人爭訟。其所謂賜牌文書,乃內司立案,稱以文定王后遺敎,而折受者也。折受文券,不書字標結數,泛雲沃野、回龍坪。而癸、甲量案,沃野一面,皆從民田,淸原家折受,元不懸錄。則茫茫大野,田疇綺錯,將何所的指,而定爲淸原之折受乎。碩重再度見屈之後,敢生藉勢必勝之計,乃以折受文券,賣於新生公主家。自內司啓下戶曹,不問虛實,直令打量,百餘人世傳之業,將未免見奪,其所怨咨,靡有紀極。況再度見屈,不許聽理,旣有受敎頒行事目,內司何乃買其再屈之田,以撓一定之法,代碩重,而取怨於齊民乎。請內司所買田地,亟命還給時執之人,以除失業呼冤之弊。所謂韓碩重,令攸司考律嚴治,以懲其奸濫,歸怨國家之罪。」上不從曰:「韓碩重事,因臺啓有令本道査覈處置之事,而數年之間,尙今寥寥。臺官如擧劾不奉朝命之官吏,則有何尙今遲延之事乎?」聖輔以全昧査事,不擧論引避。

○禮曹啓曰:「今此神德王后祔廟時玉冊文,令藝文館撰進事,旣已議定啓下矣。臣等竊聞外議。或以爲:『當此祔廟之日,諡冊亦不可不備雲。』而當初諡冊,出於太祖大王之所命,則非惟所撰文字,無到今搜得之理,至於追上冊寶,亦多難便之事。曾於辛卯年『有宗廟各室經亂散失冊寶,待物力稍完後造成完補』之敎,此則似當有待於他日,而神德冊寶,爲先祔廟時追補當否,臣等不能擅定。玆事體大,請急速議於諸大臣及儒臣以定。」上令政院,以其日榻前議定之語,詳細書出於擧行條。

○原襄道儒生李模等上疏,請宋朝楊時、羅從彥、李侗、我朝先正臣李珥、成渾,從祀文廟,上不從。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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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上御養心閤受灸。

○大臣政府西壁館閣堂上、六曹參判以上,會於賓廳,議定神德王后諡號順元顯敬。』慈和編服曰順,主義行德曰元,行見中外曰顯,夙夜恭事曰敬。

○領議政鄭太和啓曰:「臣伏聞禮曹以神德王后諡冊寶追備當否,問於諸大臣儒臣事草記,聖批令政院書出其日榻前議定之語,臣不勝瞿然。今月十五日登對時,略陳神德王后諡冊追備難便之由,其後與都監諸堂上,相會備局,語及此事,則皆以爲:『宜自該曹稟定,不當自都監先爲入啓』之故。臣言於禮曹判書,使之稟定。臣之初意,元非直請勿備,亦未悟聖敎立定其勿備,而當爲擧行條。奏事之際,辭不達意,致誤聖聽,固臣之罪。而如此莫重禮節,以臣獨見,不可遽爾斷定,依禮官啓辭,博詢諸大臣及儒臣,熟講以定,俾無未盡之悔。」上答曰:「然則依啓辭施行。」

○司諫趙聖輔啓曰:「韓碩重所賣於內司之民田,上年春間,因憲府所啓,令本道査覈啓聞,而已過周年,尙未査聞。其怠慢掩置之狀,殊極可駭。請全羅前後監司及査官,竝從重推考。」上從之。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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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上御養心閤受灸。許積進問上候,復使諸醫次第診視核患,因議定受灸穴,上受灸。上謂許積曰:「萬頃縣監姜允亨事,不無可疑者。監司狀啓,以辛丑年事目,災邑守令厭避者,依邊倅厭避律論罪事,引而爲例,請罪允亨,吏曹刑曹皆稱事目,移送禁府,自禁府又請拿來。其時事目,有永爲定式之語,則可也,不然則只當用於其年。不但允亨,不當拿來,監司及該曹該府,俱難免不察之責矣。」仍命入侍承旨査啓。積以黃海監司請罷海州牧使鄭始成事,陳達曰:「以部民決笞二十五而斃,謂之枉殺人命,而請罷又請處置。其罪犯如此,則爲守令者,何以號令邑民乎。且聞始成,久欲圖遞,監司之罷黜,若出於此,則尤非矣。」上曰:「律有依法決罰,邂逅致死者,勿論之文。監司狀啓結語,殊甚未妥。監司推考,始成勿罷。」

○政院啓曰:「取考辛丑年全羅監司狀啓,備邊司回啓。則被災邑守令,厭苦荒政,或稱病圖免,或故爲生事者,一依邊倅謀避之律施行事蒙允,而無定爲永式之語。」上曰:「然則事甚無據。誤引前事目之監司,請依事目之該司,俱難免責,竝從重推考。」

○刑曹判書徐必遠三疏請遞,疏曰:

當初判府事宋時烈上箚斥臣曰:「寵幸橫恣之習」,所謂寵幸,必如文帝之鄧通、武帝之韓媽,然後方可以當此目也。臣雖無狀,科第發身,循序而進,銅山錢布,無分外之賜,具帶脂粉,又無私昵之事,其所云云,未知何據。而儒賢一言,重於泰山,臣何敢自謂無是,而晏然乎。繼而臺臣以奸邪陰譎妨賢病國等語,攻斥臣身,不遺餘力。臣雖好執愚見,不能隨時俯仰,而至於妨賢,本無是心,臣雖才智淺短,不能裨補國事,而至於病國,斷無此腸,而惡聲嘈嘈,流布四方。噫!妨賢病國,先儒以爲唐之李林甫可以當之,負林甫之罪,而翺翔於卿列。非惟在臣不安,於聖明,亦何如哉。向在仁祖朝,延平府院君臣李貴,以和議一事,重被臺臣之斥,出避江外,連辭召命,末乃上箚,請依宣祖朝故事,令廟堂議其情罪。仁祖下其章,伊時相臣尹昉、申欽等相議回啓,洞卞心事。貴雖因此,又得箝制臺論之謗,而得此,然後乃出仕。今臣比之於貴,雖不啻壤蟲之於黃鵠,其愛惜身名,不苟進退之心,豈以今日而有異哉。伏乞依仁祖朝故事,令廟堂議臣情罪。如以爲情有可恕,則臣雖朝出夕仆,敢不承命,如以爲不然,則臣雖萬被誅戮,決不敢出。

疏下備局,回啓曰:「刑曹判書徐必遠凡於章奏之間,語或不擇,此是病痛。若以頃日疏,謂之出於妨賢病國,則非其本情。朝家收用,意非偶然,不當過爲引嫌。請使之速出察任。」上允之。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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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上御養心閤受灸。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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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上御養心閤受灸。罷後,以水剌厭進,腳部不調,藥房議藥以入。時上候彌月未寧,頤下左右,結核漸大,肌膚漸瘦,不能進御湯藥,群下憂之。

○祔廟都監啓,定神德王后神主造成所於慶德宮浥華堂。

○兵曹參判張善澂累疏辭職,上許之。善澂以其所論李殷相等事,歸於査覈,臺啓閱月,而上不從,故不安辭職。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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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以李慶億爲同知經筵,南九萬爲大司成。

○賜贈吏曹判書金麟厚諡文靖,贈綾昌大君佺諡孝愍,故錦山君誠胤諡忠貞。麟厚,仁宗朝名賢也,立朝有大節,佺,仁祖大王弟也,冤死光海時。誠胤,宗戚也,光海廢母時,上疏請斬奸臣,立大節、扶倫紀,而竟竄死。譚者韙之,至是皆賜易名之典。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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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王世子行酌獻禮於文廟,仍行入學禮。世子時年九歲,氣質淸明,禮儀無違,講讀響亮環橋門,而觀光者,莫不咨嗟歡聳。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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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上御養心閤受灸。

○以戶曹判書金佐明爲玉冊文書寫官,行護軍吳挺一爲題主官,右尹李正英爲寶篆文書寫官。

○以十月初一日,定行祔廟禮。

○溫泉行幸時藥房都提調以下,賜賞有差。

○司諫趙聖輔避嫌曰:「刑曹判書徐必遠曩日之事,雖不知其必出於妨賢病國之心,而儒賢之去國,朝事之壞了,職由於必遠之疏,則爲其事,而無其心,誰得以知之。削職門黜之啓,兩司俱發,半年爭執,則公議之嚴,蓋可見矣。必遠纔蒙收敍,卽謝西樞之命,其忘廉喪恥,古已甚矣,而及授本職之後,始引廉義二字,盛氣陳疏,請令廟堂,明其心事,乃以妨賢病國之語,張皇自明,有若全無是事者然。其文飾已過,不有公議,輕朝廷而無忌憚,豈非大可駭者乎。臣於夏間,忝在憲職,旣參削黜之啓,而必遠辭疏,無非譏斥伊時臺諫之語。揆以臺體,不可晏然,而臣趁未見其疏本,今始來避,所失尤大。請命遞斥。」時必遠抗疏,請令廟堂,辨其是非,人多非之。而聖輔初旣詬辱引避,而旣出之後,復呈辭引入,爲人所笑,終以此被劾。

○大司諫李翊辭遞。翊自遭金益廉事,毀言未已,不安任職,每有除拜,必辭。

○右尹李正英辭職,上不許。正英被論後,辭職不來,至是又辭。

○平安道昌城本月初九日雨雹,大者如拳,小者如鴨卵,各穀皆損。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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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上御養心閤受鍼。

○王世子入學酌獻禮時,師領議政鄭太和、左賓客朴長遠、左副賓客閔鼎重、大司成南九萬皆賜虎皮一令,博士大提學趙復陽賜熟馬,輔德朴世堅加資,弼善李休徵賜兒馬,其餘賞賜有差。

○掌令慶最、大司憲尹鏶遞。憲府將劾不及侍衛之兵官,構啓草詣臺,而侍講院先已請推兵官。鏶與最以爲:『推考薄罰,不可疊施,不必傳啓。』命圭以爲:『詣臺之後,不可中止。』最以城上所,不待命圭回復,徑先拔去不傳,以此起鬧,皆引避。玉堂處置,遞鏶、最,出命圭。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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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上御養心閤受灸。

○以李敏迪爲大司諫,朴世堂爲校理。世堂屢拜侍從,終不仕。

○右參贊李慶億乞解職沐浴,工曹判書閔鼎重乞解職歸省父母墳,上皆不許遞,使之安心往來。

○吏曹判書趙復陽上疏,乞遞本職兼帶,上不許。復陽有時望,身居淸要,而黨論甚峻,許積惡之。李慶億之爲吏判,積不擬復陽,又有言,復陽以此累辭。

○備邊司啓曰:「今見守禦使金佐明啓本所陳,則南漢倉穀,積年未捧,漸爲痼弊。不可無變通之道,而亦不可輕易准許。自戊寅至己丑,無論城內外村,竝依啓本施行,庚寅以後未收,則只城內依啓本施行,外村則勿擧論,以絶其每生僥倖之望。」上依啓。時佐明啓請蕩滌未收者,上,下議備局,一半施行。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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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上御養心閤受灸。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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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以鄭知和爲大司憲,魚震翼爲掌令,李休徵爲獻納。

○咸鏡道洪原縣,本月十八日大風雨,禾穀損傷,明川府十一日雨雹,木葉盡脫,田穀皆傷,鳥雀亦斃,鏡城及慶興水災,鍾城初五日風雹爲災,穩城初九日急雷震地,風雹大作,天地皆晦,雹大如鉢,或如拳或如鵝卵,積至二三尺,人物牛馬豬狗,亦皆觸死,山木野草無餘,爲赤地。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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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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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朔,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以上熱盛停灸也。都提調許積進問上候,使諸醫診脈,皆曰脈候虛弱矣。時上厭進水剌,近前則先嘔逆。諸醫皆以爲明是痰火,宜進六君子湯。

○上於筵中,以宋浚吉收議事下敎曰:「題主處所,無可合別殿矣。」積曰:「浚吉收議中:『已返之魂,不當往墓所者』,臣等之所未解也。仁安殿基,旣不可尋,與其無所依據,無寧往陵所題主,故臣等之獻議以此也。至於浚吉帳殿之議,臣等亦有此議。景福宮是當日所御之所,於此爲之固好,而至於時御所,則有不便者,臣等之意,不欲於此行之。」上曰:「仁安殿旣不知其所,則於景福宮設帳殿爲之,似可矣。」積曰:「此則已聞下敎,而諡冊則議定後,有採玉製文之事,不可不速爲講定也。」上曰:「初上號也,必曰:『謹遣臣某上某號』,而今神德之號,前日所上也。今若曰:『旣無諡冊,故改上雲爾』,則非諡冊規矣。」積曰:「臣之所謂如告辭者以此也。各室所闕,次第追補,則今當先行神德。」上曰:「以不似諡冊之文,強爲追補,奚可哉?若備謚冊規模,則八室所闕,一時擧行可也。不然則獨於神德,追上不備之諡冊,不可也。」積以衰老不堪,白遞新除慶尙兵使閔震翼。洪重普陳兵水使之乏人,上命敍用金鏡、李斗鎭、申汝哲。重普又請依前稟定,差送水原試才御史,上從之。

○行大司憲鄭知和,以主第事,不敢參啓,引避遞。

○掌令具崟論刑曹判書徐必遠自是之罪,請削去仕版,又論司諫趙聖輔費辭引避之後,呈單避事之失,請罷職,上不從曰:「徐必遠事,未知穩當,末端事,似失臺體矣。」請罷聖輔之啓,末端不書職姓名,故上敎云然。時論者,以必遠被論爲固然,而削版之罰,不當施於正卿,啓辭措語,不成貌樣,莫不傳笑。崟詣臺時,大醉如泥,傳啓之際,甚駭瞻視,以此見塞。承旨鄭載嵩語人曰:『平生可笑事,見慶平君及具崟。』慶平君狂易失性,擧止可笑故也。聞者大笑。

○時北兵使李晩榮狀請修築行營城池。至是咸鏡監司洪處厚,因北路天災之慘,穩城雨雹之變啓請:「旣始之役,雖不停止,但當修葺毀缺,姑勿改築完堞。」備局回啓:「請未及入往之軍,且勿混同調入,以待日後臨時徵發。」上從之。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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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訓鍊都監都提調許積以尙州營將閔暹不盡心於抄定別隊,請罪,上曰:「身爲武將,慢視軍務,他何足道。拿問定罪。」

○掌令具崟以承失臺體之批引避,仍與掌令魚震翼連啓,上不從,只遞趙聖輔。

○應敎李端夏等上箚曰:

向者儒賢造朝,擔當國事,上下交孚,言聽計用,此誠千載一時之會。而以徐必遠之怪疏,宋時烈遂決退歸。於是公議齊奮,兩司竝發,論以削黜,半年始停。爲必遠之道,惟當痛自悔責,若無所容,而顧乃不然。臺論方張,晏處京家,敍命纔下,卽謝西樞。其縱恣無恥之狀,人固駭然。而及授秋官之長,始乃張皇陳疏,有若全無負犯之人,不揣己分,誤引先輩之事,欲藉廟堂一言,以爲汲汲出仕之計。其文過遂非,輕朝廷、蔑公議,一節加於一節矣。必遠從前悖理之事。不一而足。朝廷曲加容貸,未嘗深罪,任其恣睢,無所忌憚。每見可駭之事,輒曰此人本來如此,聖明又從而寵任之,殆如父母之畜養驕子。宋時烈寵幸驕恣之言,蓋出於此。而必遠乃引鄧通、韓媽之事,以自明其不類,而辭意益抗,略不自遜。吁!亦可駭,亦可笑也。此而不治,則公論無以行,朝廷無以尊,而其爲世道之害,不可勝言也。請亟命削罷其職,嚴加責罰,以爲懲艾之地。

箚上六日,上答以箚辭知道。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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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禮曹以神德王后立主處所,議於大臣儒臣。領府事李景奭、領相鄭太和、左相許積、判府事鄭致和則以爲:「立主處所,無可據當行之地,恐難捨陵寢而他求。」左參贊宋浚吉獨以爲:「今日之禮,竊考攷事撮要所載及《實錄》所謄,則太祖大王移都日月,與神德王后葬訖,返魂於仁安殿,越三年安影子於仁安殿等事,似甚明白,仁安殿舊基之在於景福舊宮之內,則又似無疑,而神德王后平日所御之處,又可想矣。臣曾考大明之制,有幄殿之例。今亦依此例,設幄殿於景福舊基之內,奉題主面,恐或得宜。若其就題於陵所,則臣未曉也。」判府事宋時烈病不收議。上命依浚吉議,後得康寧殿基,太祖大王常御之所。設帳殿題主。

○禮曹啓曰:「以諡冊追補事,依傳敎問議於大臣及儒臣。則領府事李景奭以爲:『世代已久,尊奉維新,儀章未備,理所當然。蓋非不能備,乃不敢備也。強而爲之,未見其中於禮也。』領議政鄭太和以爲:『神德王后上諡之初,必有諡冊,而其時冊文,無所可考。若以到今追備之意,新撰文字,則實非諡冊常規也。且念壬辰以來,累經變亂,宗廟之內自第一室至第八室玉冊,無一遺存,神德王后諡冊之闕,無異於此也。臣意今此祔廟時,以新加徽號冊寶,先爲奉進,諡冊則與宗廟各室所欠之冊,一時從容議定似當。』左議政許積以爲:『神德王后上諡之初,若有冊文,則必以太祖大王之命,用齊體之語,而告廟後行之者也。到今追備,不亦未安乎。今者追上徽號,旣有冊有寶,則儀章度數,亦不可謂不備。且臣伏聞宗廟自第一室至八室,列聖冊寶,累經變故,無一存者。日後當有遵奉仁祖朝受敎,議定之擧,神德王后諡冊追備與否,更議於其時,亦或一道也。』判府事鄭致和以爲:『當初旣已上諡,世代久遠,玉冊無存,與宗廟各室冊寶之久缺無異。到今追上,事涉難便。』左參贊宋浚吉以爲:『開國之初,人文未備,其有諡冊文字,固不可必。而設令有之而見逸,今當修改數百年欠曠之典,凡干禮節儀章,皆異常規,宜從厚不宜從殺。如曰宗廟中不幸未備處多,此亦何必備也雲爾,則深恐事理,有不然者。未備者從此,而追備則可也,當備者從彼而不備,奚可也。若命詞臣,追撰文字,備述事實,恐不可已。若其遣辭措語之間,惟在述者之能,自可周詳圓轉,俾無臲卼。庸何慮焉。』判府事宋時烈病不收議。大臣、儒臣之議如此,上裁何如?」傳曰:「今姑依大臣議施行。」

○以禮曹判書朴長遠筵中所陳達:『宗廟各室所失冊寶,若或追補,則其各室諡冊文,宜於諸文集所載者,考出議定可也。』上令弘文館考出,應敎李端夏曰:「各室所闕冊寶,詳知而後,可以考出,而文集所載,恐不如實錄之詳也。」上曰:「文集及實錄竝考出。」

○領議政鄭太和白上曰:「凡於祔廟時,有廟庭祔謁之禮,大王則西庭,王妃則東庭設行。而今此神德王后只當行於太祖第一室。而以適體之主,庭中祔謁,亦未安矣。臣意則設座於臺上第一室前行之,未知如何。」積曰:「臣意亦然。而此乃大禮,當廣詢也。」上曰然。太和曰:「題主處所當依下敎奉行,而題主後設奠,及未入廟前奉安處所,奉安後設祭,及先上徽號後題主,其序當然。而今則不可不先題主,而後上冊寶,此等節目,當急速講定也。」上命禮官,收議稟處。

○正言李端錫於榻前,連啓前事,請諸主第宅,一從定製,當該內官拿問定罪,上不從。又請內司所買田土,亟命還給時執之人,以除失業呼冤之弊,韓碩重令攸司考律嚴治,上曰:「彼此之言,不可盡信,以此辭緣,査覈處之。」

○掌令魚震翼以削版之律,加於卿宰,見非物議,與掌令具崟,皆引避遞。

○梟示小通事金建於境上。以定配逃還本土,用他人代配之罪也。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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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以尹文擧爲大司憲,金鏡爲慶尙左兵使。文擧辭不來,鏡因訓局啓辭,遞。

○執義申命圭避遞。以不論徐必遠見非物議也。

○禮曹以王世子已行入學禮,此係一國莫大之慶,請設科取士,以示與四方同慶之意,上命待明春冠禮後擧行。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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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夜三更至五更,電。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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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都提調許積進問上候,又問玉食多少,上曰:「所噉不過數合矣。」時上厭進水剌,已四朔,玉體瘦削。積請令醫官,入診脈候。醫官退,積陳綾豊君具仁堲病重狀,上曰:「仁堲以勳臣,只有獨子。遞其子鎰洪州營將,使及未死前相見。」積曰:「仁堲之病如此,雖遞鎰營將,交代之際,似難及生前相見。曾在仁祖朝,李睟光有病,而其子聖求爲全羅監司,仁祖使之上來救護。今亦依此分付。」上可之。積曰:「刑曹事可慮。而必遠削版之論,極可駭,六卿寧有以此擬律之時乎。然必遠之陳疏,人皆以爲不可無臺啓,速爲處置可也。」上曰:「必遠今姑改差。」積曰:「吏曹判書趙復陽陳疏引入。向日復陽有失對之過,故臣意以爲不可無罰,果一不擬於吏判望。而復陽時望,元非不合,不可因此永廢。速下疏批,使之行公可也。」

○兵曹啓曰:「平安道武士試才吉日,今月十七日爲吉,故規矩單子,以十七日書入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儒生庭試亦退行。」

○祔廟都監啓:「以神德王后題主處所,旣以景福宮內爲定。今日提調金佐明、鄭知和與都監郞廳等,進詣看審,則康寧殿基,在於思政殿之北,明白可尋。此處當設幄殿,而神輦出入時正路,分付該司,使之修治。」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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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大司諫李敏迪以方在推勘,避遞。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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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吏曹判書趙復陽陳疏乞遞,上不許。

○全羅監司啓,罷寶城郡守、光陽縣監。以海溢之變,初不報知,及其査問,又欺瞞故也。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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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初昏靑赤氣一道,起自西方,直指天中,長三四尺,廣尺許,良久乃滅。

○以鄭知和爲刑曹判書,李翊爲大司諫,李敏迪爲副提學,朴增輝爲執義,鄭華齊、卞榥爲掌令,李敏敘爲副應敎,李奎齡爲副修撰。增輝非諫諍姿,而常不離於亞長,榥闒葺備員,不擇諫職如此。

○正言李端錫啓曰:「前判書徐必遠纔以妨賢病國之罪,重被削黜之論。兩司爭執,公議至嚴,在必遠之道,所當省愆,以思自新,而蒙敍之後,不顧廉隅,卽謝西樞之命,及授秋曹,偃然投疏,援引不當引之故事,費辭張皇,以爲文飾自明之地。至請詢問廟堂,有若與儒賢臺閣,相抗角勝者然。其輕朝廷、蔑公議之罪,不可不懲。請削奪官爵。」上不從。又啓曰:「設科取人,所關甚重。不可爲苟且不均之擧,使擧子歸怨於國家也。今因世子入學時,多士之聚會,特設庭試,以爲慰悅之地,意甚盛也。而但以西路武士,爲儒生對擧,則揆以事體,殊甚失當。況前冬罷榜之後,可想其落莫之心,而今當試士之日,京外武士,又不許竝赴,則其失望,當復如何。差退日字,西路之外,武士來會京中者,一體許赴,實合事宜。請令該曹,更議廟堂稟行。」上從之。

○禮曹以臺啓武科事,議於廟堂,以今十七日定行武科初試。兵曹啓稟,依乙未年例,庭試初試兩所,各取一百人。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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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夜四更,流星出五車星上,入參星下,狀如拳,尾長四五尺許。色赤,光照地。

○掌令鄭華齊以徐必遠削奪之論過重,不可苟同,引避,執義朴增輝、掌令卞榥,以華齊起鬧,引避。諫院處置,遞華齊,出增輝、榥。

○平安道染病死者前後四十七名,牛疫致斃者一百四十五頭。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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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執義朴增輝、掌令卞榥連啓徐必遠削奪官爵,上不從。必遠以狂直自處,任情直行,故雖有長處,短處亦多,取之者少,不取者衆。而至於媢嫉,非其情也,病國,非其心也。兩司爭論,語不斟酌,終不能服其心,而攻斥必遠者,亦有心知爲過激,而不能自由。兩司彈章,謄出玉堂箚子,人多笑之。

○慶平君玏往高城,因遊金剛山,貽弊甚多,原襄監司鄭榏馳啓,請召還,上曰:「雖或有弊,其在藩臣之道,何敢直請召還乎。監司鄭榏從重推考。」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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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夜雷電。

○命判府事鄭致和、刑曹判書鄭知和等,試才平安道武士。

○禮曹以神德王后祔廟吉日,以親祭推擇啓下,而上方在未寧中,以難於親行,答之。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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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醫官等退,許積以神德王后題主吉日,進定於二十日事陳達,上曰:「上徽號,在於題主之後,則題主後,卽上徽號可也,而題主後過四日,始上徽號,無乃未安乎?」積曰:「題主後上徽號前,有請諡告廟之節,故領議政以爲:『不得不進定矣。』」上曰:「必於上諡之日請諡,則似當同日行之,不然則二十八日間,行請諡之禮,豈不可乎。」積曰:「寶冊入納之後,承傳色奉而出傳承旨,承旨傳於領議政,則領議政奉行,故似於午間行祭矣。」又曰:「請諡行於題主前乎?」上曰:「此非請也,乃告也。上徽號題主,同日行之可也。」姜栢年曰:「持平洪億之疏,只陳病勢,而至今不下批答。遞否之間,速爲處分可也。」積又以金德遠疏批未下爲言,上不答。

○獻納李休徵、正言李端錫啓曰:「前郡守許恪,曾任興海時,日事貪虐,民受其殃,奸畜邑婢,多行麤悖。及其殿最居下之後,怨忿發怒,打毀衙內家舍,甚至擅開差員封鎖之庫,偸出穀物,人言藉藉,謗讟盈路。此而不治,濫猾之習,將無以懲革。不可以事在旣往,而容貸,請拿問定罪。」上從之。

○執義朴增輝等論寧邊府使金益厚老病迂踈,不合邊倅,請遞差,再啓從之。

○禮曹啓曰:「今此神德王后祔廟時,似當有請諡告宗廟之儀。而取考《五禮儀》,則此一節,係是初喪節目,其時必已行之,而事在久遠,茫昧無徵。今之所可憑考者,仁祖大王朝,元宗大王、仁獻王后追崇時禮節,宜有考據之事,而都監儀軌,亂後散失,春秋館及諸各司所分藏,皆無存者。只於江華史閣有之,不可不取來以考。問於大臣,則以爲宜速遣史官擧行。」上曰可。又啓曰:「祔廟時謁廟節目及題主後設奠及未入廟前奉安處所及奉安後設祭及題主上寶冊先後,議於大臣、儒臣,則領府事李景奭以爲:『設座臺上第一室之前,而行之,宜無異議,題主後似當有奠,未入廟前奉安處所,似當於闕中殿閣空處奉安,奉安後設祭,似不可緩。且題主先,而冊寶後,亦勢所當然。』判府事鄭致和之議亦同。左參贊宋浚吉以爲:『今此變禮節文,諸大臣備盡陳達,臣無容別議。惟權安處所,臣曾聞丙子後,宗廟列聖諸主,改題於闕中空殿,其時必有權安之所。今亦就用其所,似當。」上命依諸大臣議施行。又啓曰:「神德王后祔廟時行禮節目,皆以攝行酌定,則與親祭時百官陪祭,有所不同。而今此祔儀,係是莫重之擧,各祭時百官,不可不進參。請以此分付。」上曰可。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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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上御養心閤受灸。

○以李端夏爲司諫,李世華爲掌令,宋基厚爲持平。

○禮曹以神德王后題主後權安處所取稟,以慶德宮浥華堂啓下。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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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辰時木星見於未地,夜一更,流星出於王良星下。

○上御養心閤,受灸中腕。

○禮曹啓:「三名日方物物膳,因年凶權減,至於十餘年之久。今年則各道農事稍稔,不可不復舊。請始自今年冬至,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世子宮三名日方物物膳,依舊例封進事,各道及開城府知委。」上曰:「今姑依前權減。」

○遣知春秋趙復陽於江華府,取壬申年追崇都監儀軌。史官當行,而時只有下番史官一人,故春秋館啓,遣本館堂上。

○執義朴增輝以主第營造間架,已踰定製,而無一言爭論,只以前啓文字連啓,見非物議引避,處置出仕。時兩司論主第事不已,而上每以不允爲批,兩公主家舍,一時營建,群情益駭。

○司諫李端夏啓曰:「諸公主第宅事,兩司爭執,已至累朔,而天聽邈然,不惟不賜允從,今聞已建之第間架之數,考諸法典,不啻倍蓰。臣竊不勝驚駭之至。祖宗之立法定製,垂之後世者,欲其遵守如金石也。今殿下不體祖宗之心,不遵祖宗之法,而但爲私恩,有此過擧,臣固知殿下之心,出於友愛,而臣恐殿下失其友愛之道也。遵守法制,國家治安,則王室至親,自有安榮之樂,而法制墜失,危亂隨之,則雖有甲第廣廈,亦安能獨享其樂哉。況臺啓方張,而一邊營搆,不遵法制,不恤諫諍,如此而能治其國者,未之有也。請諸公主已建第宅踰制間架,還爲撤毀,未搆第宅,一遵法制,以杜侈濫之弊。」上不從。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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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夜二更,白雲一道如氣,起自東方,直指西方,長竟天。

○上御養心閤受灸。藥房入診。上命史官,召領議政鄭太和入侍。上出示左參贊宋浚吉論祔謁親臨題主追補諡冊祔廟時親祭疏,使讀之。上曰:「以常時禮儀言之,王妃有適體之禮,無用君臣之禮。浚吉疏中祔謁之時,不安於列聖之心者,似然也。」太和曰:「以疏意言之,雖不行祔謁,亦無妨於禮矣。」積曰:「若除此禮,則稱祔謁不可。」上命改謁字,稱陞祔,仍命勿行臺上祔謁之禮。上曰:「雖攝行之祭,執事之官,一依親臨擧行。」太和曰:「此則有拘礙,不可也。」

○司諫李端夏歷數徐必遠罪狀,啓請削奪官爵,上不從。

○全羅道海南人金有男等男女十四人,漂到日本薩摩州,至是,對馬島主定差倭,齎書啓護送東萊。禮曹啓:「以全羅道海南漂風人等,自日本護送,其領來差倭,不可不厚待,以示朝廷嘉悅之意。兩度宴禮單,依例令該曹措備下送,回答書啓,亦令承文院措辭撰述。」上從之。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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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御養心閤受灸。

○司諫李端夏避嫌曰:「臣以諸公主已建第宅踰制間架還爲撤毀事,添入於前啓中矣。今聞淑安公主第,已建正寢,間架爲二十七間,淑明公主第則正寢與附舍,爲三十三間雲。前頭繼建,未知將至於幾間,而以卽今已建之第間架之數,較諸法典,不啻倍蓰者,未免失實之歸。臣之誤聞輕論之失,到此著矣。請命遞斥臣職。」執義朴增輝亦以此引避。史臣曰:「以主第一遵定製事,兩司日日爭執,已過四朔。上下相持,已非治世之事,而一邊臺啓,一邊營構,自置臺閣後所無之事。爲臺官者,所當以此正言,不得請,則可以去矣。不此之爲,每以前啓來傳,不停不允,徒損國體,是何擧措耶。識者惜之。」 ○前副提學李端相卒。端相,判書明漢之子也。少登科,歷敭華貫,有淸名,爲儕輩所推。謝病退居楊州,屢辭召旨不赴,人以爲恬於名利。而蓋談命者,謂端相若陞堂上,則年必不永,故其不樂仕進者,以此也。宋浚吉白於筵中,陞拜副提學,端相來謝恩命,因養痾城中,未幾卒。端相素附宋時烈、宋浚吉。浚吉嘗於上前,請毀撤湖南儒者鄭介淸書院,端相亦上疏誣詆介淸。尹善道陳章,伸介淸斥端相,擧其父明漢,謟媚李爾瞻父子:『文星今與德星俱』之詩,以貽笑一世。端相又嘗上疏言:『時烈議禮之論,堂堂正正,雖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其欺君罔上之罪,於是乎極矣。此豈非所謂小人,而無忌憚者哉。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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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木星晝見,夜四更,黑雲一道如氣,起自乾方,直指巽方,長二十餘丈。

○上御養心閤受灸。

○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曰:

臣等伏聞神德王后題主時,禮官以未上冊寶,先書順元顯敬徽號爲定。此實前後失序之大者。雖以《五禮儀》所載言之,上諡於大行前,然後乃書虞主,此其當行之序,明白可見。喪禮與追尊節目,雖有不同,其先上冊寶,後書主面,則先後之次,有不可易者。臣等愚見,先擇吉日,以神德二字諡題主後,移安別殿,又涓別日,奉上冊寶,仍爲改題,則先後不紊,情文俱備矣。且議者或以改題爲重大,自前祔廟時,亦有各室改題之禮。何獨以今日之事,疑於重大乎。且或以題主後,久奉別殿爲未安,數日權安,與卒遽行禮,孰爲未安之甚乎?請令大臣禮官,更爲考定,俾無未盡於大禮。

上下其箚於祔廟都監。

○玉堂處置措辭,請出司諫李端夏、執義朴增輝,上答曰:「觀此處置,殊極駭異。若欲陳所懷,則陳於末端,亦或可也,至於處置措語,不顧避辭,何敢任自立落,若是其放恣無忌。竝遞差。」政院啓請亟寢特遞之命,收回未安之批。再啓不從,副校理金錫冑、副修撰金萬重等請罪辭職,上不許。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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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祔廟都監啓曰:「今此神德王后題主之擧,與有虞主、有練主之節不同。以將上之徽號,先題於主面,卽上冊寶,實出事勢之不得不然。當初禮曹所上節目時,臣等亦與之同議矣。今者玉堂陳箚,以先後失序爲言,請先擇吉,以神德二字諡題主,又涓別日,奉上冊寶,仍爲改題,其先後之序得矣,而題主之禮,事甚重大。欲排造節次,旋題旋改之未安,與先題徽號之未安,未知輕重何如。臣等亦不敢以臆見輕議,令禮官博詢大臣稟處。」上從之。

○開城府有虎囕殺人物。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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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御養心閤受灸。

○重建靖陵丁字閣成。

○大司憲尹文擧辭病不來,遞。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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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以兪㯙爲大司憲,南二星爲司諫,尹抃爲執義,李奎齡爲修撰。

○禮曹啓:「以都監啓辭,議於大臣,則領府事李景奭以爲:『先告而後上冊寶,節次得矣。而今日之事,出於變禮,變禮之不能無變,蓋不能不爾也。節目旣異於有虞主、有練主之禮,雖欲先告,無所憑依,強爲安排,則雖涓別日,旋題旋改,獨不爲未安之歸乎。』領議政鄭太和、左議政許積、判府事鄭致和議,與景奭同。」上命依議。又啓曰:「觀此知春秋趙復陽狀啓,則江華史庫中,無壬申年追崇儀軌,考出實錄,亦無請諡告廟節目載錄之處。今此神德王后,請諡告廟儀節,無可考據,難於決定。臣等之意,竊以爲與其遺闕,而漫無節次,無寧以請諡及追上徽號之意,添入於宗廟預告祭祝文中,而事係重大,請急速議於諸大臣。」上從之。領府事李景奭、領議政鄭太和、左議政許積、判府事鄭致和等皆以爲:「旣無倣而行之之例,當依禮曹啓辭行之。而神德二字之諡,卽初喪時所上,今之告辭,不當用請字。宜以前日之諡追上之號題主祔廟之意,措辭撰出。」上從之。

○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陳主第營造事,請亟下明旨,間架之數,一遵《大典》舊制,而臺啓未止之前,姑停工役,以存國體,上答以勿煩。

○上以來初二日漢原府院君家,行迎諡宴,令該曹宣醞一等賜樂。漢原府院君趙昌遠卽大王大妃之父也,有是命。

○平安道平壤府本月十四日夜地震,聲如殷雷,屋舍掀動,若將傾頹,如是者三。順安、肅川同日地震,平壤、咸從、永柔十三日雨雹,損傷各穀。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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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遣宰臣,行神德王后祔廟告由祭於宗廟及永寧殿。

○上御養心閤受灸。

○司諫南二星避遞。以主第間架之論,不敢同參也。

○掌令李世華連啓:「請主第宅,依《大典》定奪之前,且寢營造之役。」上不從曰:「主第事,予意堅定已久。終無允許之理,毋庸強聒。」上不從臺啓,而一邊營造,臺官旣不能去,又不避嫌。而請寢工役,每傳前啓請寢之論,反出於玉堂陳箚之後,終被折辱。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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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終夜有電。

○上御養心閤受灸。

○楊根儒生蔡時鏡等疏請文正公趙光祖、故大司成金湜書院賜額,下該曹。

○吏判趙復陽辭職,不許。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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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辰時,奉安神德王后玉冊金寶於熙政堂。都提調鄭太和以下,具朝服如儀,陪詣仁政殿庭,請中使,都提諏詭奉金寶,中使跪奉,以授尙瑞院官。奉持先行,玉冊彩轝隨之,奉安於熙政堂。

○上以玉冊粧環不固,命下都監,使改備以進,政院啓:「其還下都監之未安。請令都提調奉審後改造粧環,來詣奉安所改粧。」上曰:「然則令都監堂上奉審後改造,待明曉改粧。」都提調鄭太和以下,來詣賓廳,口傳待罪。請奉審。都提調以下承旨史官,進詣熙政堂奉安所,奉審改粧。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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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夜雷電。

○奉神德王后玉冊金寶,安於慶德宮浥華堂中門外幄次。因雨移安於春秋館,翌日開霽,還安於幄次。

○以南二星爲應敎,申命圭爲司諫。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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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卯時,題順元顯敬神德王后廟主於景福宮康寧殿幄次。遣左相許積,行題主奠,遣都承旨姜栢年、右承旨洪萬容、史官姜碩昌、趙師錫陪衛。巳時奉安於浥華堂,行奉安祭。申時上冊寶題主。祝文曰:

思齊太妃,作配聖神。功存肇創,若周亂臣。禮當竝,百世不遷,議臣謬誤,縟議闕焉。祖宗遺志,小子是行,今將躋祔,廟儀旣成。於昭在天,陟降是依。涓吉虔告,尙冀格思。

玉冊文曰:

維歲次己酉九月辛卯朔二十九日己未,孝曾孫嗣王臣某,謹再拜稽首上言。竊以彝章久闕,玆修登配之縟儀。顯冊追隆,聿擧揚烈之曠典,先王之志是繼,我家之禮亦宜。恭惟皇祖妃神德王后,毓祉華宗,媲體聖祖,密贊龍飛之業,有婦人於亂臣。早正翟褕之尊,受誥命於天子。咸仰塗山之化,奄結昭陵之悲。式彰德而易名,萬事已訖。宜躋廟而同幾,百世不祧,迨及舜狩之陟方,終欠周室之合饗。蓋議臣謬誤,未體永允之深惟,而累朝因循,不遑孝章之升祔,肆致神理之堙鬱,實均庶品之咨嗟。惟簡冊之可徵,尙徽音之不昧。妥侑無所,念本始之靡安,經常有虧,在後嗣而敢忽。愛稽故實,用參情文,象設重新於寢園,載耀韜景,仙遊斯集於宗祏,庶慰明靈。民心可觀,允符億萬人之攸望,天道必復,粵至三百年而廼行。陳盛禮而如初,進徽號而增感。謹遣臣議政府領議政鄭太和,奉玉冊上徽號曰順元顯敬王后。冀回昭鑑,俯諒微忱。寶牒垂芳,與天壤而齊久,瑤圖衍慶,俾雲仍而彌昌。嗚呼哀哉。

謹言金寶篆文書曰順元顯敬神德王后之章。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醫官退,許積因進曰:「平安道武士試才單子,時未啓下,無乃欲於庭試時發命乎?」上曰:「入格六十人乎?」對曰:「七十三人也。」上曰:「旣遣命官試才,若施以常時賞格,則必落莫,欲盡數賜第於庭試時也。」對曰:「臣意如是,而此乃恩典,不敢請矣。」又以正言金德遠疏批,久不下爲言,上不答。上曰:「禮曹以祔廟後飮福宴取稟。飮福之義,親祭受福,還與群工同慶之義。不親祭而攝行,則飮福之禮,何所據而取稟乎。問於該曹。」臨罷,積曰:「前日庭試稟定之後,纔出閤門,而前席之言,已播中外人。此西路武士取才賜第事,出於特敎,若以臣之所達傳播,則事甚未安。請使承旨,分付史官,愼勿傳說。」上曰然。承旨李程承敎而退。

○司諫申命圭以方在推勘,避遞。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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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巳時,奉神德王后神主,自挹華堂,奉安於宗廟神門外幄次。陪衛如儀。

○走回人崔吉自蒙古來言:「蒙古王被拘瀋陽,太子往赴北京,禁令解弛,故乘時逃來。」且言彼中事情曰:「蒙古王,卽順治皇帝妹夫也。其妻生時謂王曰:『我死之後,無往瀋中。往必爲所擒。』妻死,王思其言,一不往瀋,淸國使人責之曰:『瀋有爾祖先墳,何不一來展掃』,王不得已來赴。淸人設機擒之拘留,使立其子爲王。其子年方十六,揚言曰:『以非罪拘執父王不可,罪父立子不可』,王遽馳往淸京。蒙古十二部中,此最長,十二部各擁精兵數十萬以爲:『事己則俺等亦無事,有不然者,將擧兵相向。』蒙古王,年雖幼,而魁偉出群雲。」

冬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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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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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朔,祔神德王后於太廟,遣大臣攝行大祭。頒赦中外,加百官資,百官奉箋陳賀。

○敎中外書曰:

擧先代追祔之儀,有事太廟,將一國同慶之意,告爾多方。本人情之所安,信天道之必復。仰念古我前後,實惟開國賢妃。位正中宮,光膺天子之命,母臨東土,首闡風化之基。雖人代之迭遷,尙音徽之如在,追思箴諫,聖祖之悼痛彌深。祗奉山陵,獻廟之誠孝備至。惟配食終缺於世室,竝闕殷薦之祠,而謬議初出於廷臣,諒非先王之志。蓋緣一後之舊制,遂致累朝之因循。生則居儷升之尊,已定名號,歿而違同幾之饗,有歉經常。宗帷關,固事體之莫大,神靈無托,奈情禮之靡寧。象設先修於寢園,故實更徵於簡冊。漢帝深惟於大義,世所共稱,宋後始祔於元豊,時或有待。達孝以善繼爲重,尤貴變通之宜。先儒有竝祔之論,豈容前後之間。斯誠寘昧之丕責,矧係倫理之至嚴。已於本月二十九日,進冊寶加上尊號曰順元顯敬神德王后,十月初一日,祔享於宗廟。瞻廟貌而增光,陳禮容而興感。仙遊斯集,慰祖宗在天之心,輿情可觀,答臣民擧國之望。韜景復輝,幸不昧於三百年之間,彝章式彰,庶有辭於千萬世之後。永念無前之盛事,詎闕逮下之洪恩。自本月初一日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於戲!遹推追遠之誠,佇望民德之歸厚,仍霈好生之德,咸與庶品而圖新。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史臣曰:「神德王后受誥命,正位中壼,母儀一國,於神懿無嫡庶之分。而因芳蕃之難,遂有貶降之議,其時議臣之罪,可勝誅哉。園陵廢而不修,殷禮闕而不擧者,殆將三百年矣。正論一發,中外同辭,封陵建閣,次第擧行,終允廟享,復正彝倫,洩三百年神人之憤,有辭於天下後世。識者以爲社稷靈長,終必賴之。」 ○掌令卞榥、持平李溟翼論祭享牛牲不腯之罪,請罷典牲當該官,上從之。

○時諸主第宅,營構自如,兩司又以定製之前,姑寢營造,爭之。

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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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夜雷電。

○上御養心,引見大臣、備局諸臣。玉堂、憲府各一員亦入侍。領議政鄭太和進問上候,核患何如,上曰:「頗有減殺之勢。不如常者,食飮也。」上問採參人等事,太和對曰:「守土之官,旣請梟示,依法誅之可也,而第其情狀,異於大擧,犯禁且無嚴立死律禁斷之事,此人等,則姑循常治罪,而此後,則以斷不饒貸爲定式。至於削髮越獄人,則不可不誅。」時平安監司捕犯禁人,狀請梟示,而其中一人,削髮越獄,而見捉,故太和言如此。江華留守金徽進曰:「徐必遠爲留守時,以本府軍兵作三部,而中部,則置把摠以領之矣。今旣罷別將,請依前差出把摠,以掌其軍。」上曰可。徽曰:「本府津船年久腐破,欲改備,而本府無力可辦矣。」太和曰:「耗穀爲留守所需,而必遠盡以會錄,故留守無下手處。可劃給若干石,使之改備矣。」上命給本府耗米四百石。太和曰:「平安道試才武士,旣賜直赴殿試,而故事直赴,許赴於式年矣。」上曰:「此則許赴於今庭試殿試。」禮曹判書朴長遠曰:「靖陵丁字閣,已畢修改,敬陵丁字閣,當依前議定重建,而節迫凍寒,勢難動役。請待明春。」上從之。工曹判書閔鼎重曰:「設立安民之倉,其漕運事目,以四月三十日爲定限,限前逢點於元山差員者,直送京江,過限來泊元山,捧留安民,以之替運矣。以今夏漕運之事見之,則期限似急,宜差退。」上命以五月初十日改定期限。鼎重曰:「安民倉傍近之邑,陸運直納本倉,乃是事目,而民不便之。如有僱船直納京倉者,亦宜從願。」上從之。承旨朴世堅曰:「判府事宋時烈上疏之入已久,而至今未下,敢達。」上不答。世堅曰:「濟州牧使李𡐔受任海外而身死,似當軫念。」上曰:「令所經諸道,給擔軍護送。」朴長遠白:「李端相死後,其妻子飢餒,不能祭祀,似當有垂恤之典。」上令該曹給喪需。吏曹判書趙復陽亦請給端相發引時擔軍,上許之。副提學李敏迪進曰:「臣待罪近密,敢達所懷。自上寢疾,外議或不無不能愼攝之憂。古人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願殿下留意。」掌令卞榥以主第姑停役及李殷相等査覈事、徐必遠削奪官爵事連啓,上皆不從。柳赫然以都監軍士分給環刀修粧銅鐵六百斤,請取用於該曹,上從之。

○命平安道武士試才入格七十三人,竝賜直赴殿試。

○以朴增輝爲司諫,李敏敘爲舍人,姜鎬爲原襄監司。鎬有淸白名,而踈於事務。

○京圻牛疫熾盛,九月二十八日雨雹,各穀損傷。

○全羅道浦民立伊等二十一名,二月二十八日漂風到琉球國,自琉球轉送日本,至是對馬島主送差倭領來。

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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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雷雨雹。

○左議政許積上箚乞遞,上不許。

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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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夜五更,火星入太微垣端門內。

○政院啓曰:「純坤陽剝之月,群動閉藏之時,雷雨驟作,轟轟發聲。天之示威,一至於此,豈非災異之大者乎。伏想聖明,寅畏對越,所以惕然驚動於心者,必有倍於平日。而人之一心,操舍難常,遇變之初,莫不警惕,及其差久,此心漸解,狃以爲安。終歸於危亂,而莫之救,可不戒哉。惟望殿下,保持此時之念,常如遇災之初,終始勿懈。則震來而懼,反致福吉,正在於此。」上答曰:「遇災憂遑,坐臥未寧。今觀啓辭,戒誨切至,予心欣喜。可不留心焉。」時,上彌月未寧,災異疊現,群情憂懼。

○梟示理山郡犯越人金有禮於境上。以未及發配,越獄逃躱,削髮爲僧,而就捕也。

○禮曹啓:「以神德王后祔廟之禮,卽已告完。王后父母追封之典,姓鄕陞號等事,請令該曹稟旨擧行。」上從之。又啓曰:「今此神德王后祔廟之禮,乃行於累百年之餘。旣已陳賀頒赦,當設科取士,以示八方同慶之意。而取考前規,則或有合他慶,設別試增廣之事矣。」上曰:「今亦合慶爲之。」

○獻納李休徵引避遞。以刪改啓草,見非物議也。

○副提學李敏迪、應敎南二星等以災異陳箚曰:

今年諸道之海溢,兩南之水災,亦非小異,況此陽月震雷,燁燁不寧。上天震怒,黎元愁苦,賢輔遯荒,言路阨塞。而恬嬉宴安,無復恐懼警戒之意,土木方興,侈然爲太平之氣像。在我之修省旣如此,則其能使上帝鬼神,收還威怒,以反和氣乎?近來玉候違豫,久曠視朝。臣於頃日入侍,仰瞻玉色,天容大瘦,頓異昔時。臣子之憂,何所不至。愚衷所激,猥進愼攝之言。區區賤誠,惟聖上留心焉。臣等忝在近密,顧自以爲陪奉淸燕,時有獻替,則必有勝於宦官宮妾者矣。或於暇日,時賜引接,則浸灌之功,亦未必無小補矣。傳曰:『有布縷之徵,粟米之徵,力役之徵,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今者數萬簽軍,兩道量田,竝擧於一時。此雖不可已之政,而二大役竝擧於一時,民安得不騷哉。當此天怒民怨災異疊臻之日,尤宜愛養民力,收合人心。豈可肆行克伐,不爲邦本之地哉。湖西水災,海西海溢,俱非等閑之災。姑停量役,似不可已。而且就簽軍而論之。當初廟議,本以京兵,有長征之害,故有闕勿補,而欲變爲番上之規矣。今則旣不減年例砲額,而別抄充定,又復紛紜。此實竝擧而兩存,豈是變長征爲番上之本意哉?臣等愚意,亦以爲別抄充定,如不可已,則年例砲額,不當仍補也。

上雖優批答之,而竟無採施之意。

○左議政許積陳箚,乞先遞內局提調,上不許。

○黃海道長連等邑九月二十九日,雨雹傷穀。

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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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設行庭試,賜韓泰東等七人及第。

○平安道昌城雨雹,晩穀盡損。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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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掌令卞榥以不待同僚徑先傳啓,掌令李世華以處置見非物議,皆引避遞。

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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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遞正言金德遠。疏入三朔,至是特遞。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都提調許積進問上候,請令諸醫診脈,上許之。醫官等次第入診,積請灸肘尖。積曰:「九月之雷,已極可憂,而十月迅雷,不啻尋常,兼有雹災,恐懼修省之外,無所仰達。而如臣無狀,忝叨此任,請依故事策免,以答天譴。」上曰:「咎實在予。豈由於卿等。」積曰:「當今無論他事,自上不振乾剛,群下無畏罪盡職之事,此實可悶也。」洪重普進曰:「近來外方,以閑丁搜括事,頗騷擾。而江都及廣州移屬水軍之代,將至四百餘名。使圻內若干邑,一時充定,其勢亦難。合有變通之道。」上曰:「限三年使之充定。」承旨洪萬容進曰:「正言金德遠言雖狂率,異於庶官。而至於特遞,有妨言路。」上良久不答。

○領議政鄭太和以冬雷,陳箚請免,上答曰:「災異之作,咎實在予。卿何辭爲。安心速出,扶濟國事。」

○判府事宋時烈辭職疏入一月,至是上始下優批,遣史官諭之。

○左參贊宋浚吉因議禮上疏,兼陳戒誨之意。疏入累日,至是上答曰:「誡誨之言,殊甚切實,予深感歎。可不省察。祔謁之禮,已依箚辭施行矣。予疾方甚,祔廟之禮,不能親行,心之不安,可勝言哉。卿其體予意,從速幡然,以副至望。」遣史官傳諭。時上疾彌留,疏章不卽批下,因以成例,群下益解體。

○政院啓請還收德遠特遞之命曰:「言可用則採之,言不可用則置之,以示寬假,乃所以恢言路也。」上答曰:「此乃置之之意也。」臺官又爭,上不從。

○大司諫李翊以帶職下鄕,避遞。

○給平安道被雹尤甚邑災。從監司閔維重之請也。

○平安道鐵山九月二十六日雨雹,晩穀多損。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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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吏曹啓曰:「神德王后母姓,無現出處。須考諸實錄,似可得其姓鄕。請考出實錄,而擧行封贈。」上從之。

○原襄道寧越等官及京畿驪州等六邑,本月初四日,雨雹傷穀。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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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夜五更,流星出郞位星下,入大角星上。

○領議政鄭太和初度呈辭,賜不允批答。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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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以張善澂爲大司諫,李夏、鄭重徽爲掌令,朴世堂爲獻納,李厚徵爲持平。

○贈故判三司事康允成領敦寧府事象山府院君,神德王后父也。以神德姓鄕,陞谷山郡爲府使。

○遣禮曹正郞姜復先賜額致祭於李種學、柳希春、朴淳等書院。

○領議政鄭太和再度呈辭,上賜不允批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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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弘文館進渾天儀水激之制及自鳴鍾。先是上命李敏哲,造成渾天儀水激之制,而令弘文館句管,至是敏哲畢造以上。又令宋以穎,造自鳴鍾以進。上曰:「兩人運用心力,功甚不小。令該曹參酌論賞,工匠等亦令該曹題給米布。」敏哲加資,以潁拜實職。

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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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領議政鄭太和三度呈辭,上賜不允批答。

○左議政許積以新除授參謁時,尙衣院正沈玖只呈單子不進,請罷其職,以懲怠慢。

○行大司諫張善澂引避曰:「臣於去年,忝叨本職,妄有所論矣。今者朝議,疑其虛實,閱歲之後,始令査究。臣之言不見信之狀已著,其不敢復入臺閣也明矣。」又以方在推勘爲辭,處置遞。

○忠淸道牛疫熾發。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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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宣醞於綾昌大君家,賜一等樂。以行迎諡宴也。

○領議政鄭太和四度呈辭,傳曰,安心調理。

○押送走回人崔吉於淸國。

○司諫朴增輝、持平李厚徵、李溟翼皆以事引避遞。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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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雷。

○遣冬至正使閔鼎重、副使權尙矩、書狀官愼景尹於淸國。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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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全羅道南原、古阜等官,九月二十九日三十日雨雹,在畝各穀多損。

○開城府牛疫大熾。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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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夜雷電。

○遣左議政許積、觀象監提調閔熙、禮曹參議李俊耉、正郞曺致中、繕工奉事安燦等,奉審獻陵改莎草。

○諫院請拿治棍打禁入衛卒之內官,累月爭執,上終不從,至是停啓。上之偏護內竪,如此。

○平安監司閔維重馳啓陳:「江邊之民,越境採參,大利所在。人不畏死,冒犯禁令,爲僥倖萬一之計,誠可寒心。然臣竊見禁蔘節目,徒事煩苛,使民不得安業,而及其犯罪發覺之後,又不能盡置之法。民失其業,飢寒所迫,何事不爲,國法不嚴,則奸惡無懲,何罪不犯。如欲杜絶犯越之路,則其要在於勸民力農,以厚其生,當罪准法,以嚴其防而已。不奪農時,王政之所先。而江邊各邑,自四月至九月,每月六度聚點官門,又有差使員不時別點之擧。民人正當農節,奔走道路,殆無虛日,雖欲爲農,實無其暇。以此有耕田,而不得播種者,有播種,而不得除草者,及其秋成之後,田疇荒蕪,鮮有收穫。飢不得食,寒不得衣,則雖知其越採之必死,而凍餒之極,計無所出,其勢不得不犯法,其情亦可戚矣。臣愚以爲:『自今以後,改其五日一點之規,只令每朔三度點看,以除往來騷擾之弊,得以專力於耕作』,又令守令,別爲勸農,使渠知衣食之本所在,而把守所設,常加嚴飭,其有犯法越採者,則輒卽啓聞,梟示本境。且其里長統長,嚴刑重治,以警衆民,則庶幾安業樂生,不至於忘身蹈死,如前之爲。但念國法雖嚴,無賞則不行。凡犯越者捕告之人,勿論守令邊將及軍校,拔其首功,施以賞典,一如獷悍大賊捕得之例。則賞罰旣明,禁令自肅,奸民必不得犯越,雖或犯越,亦無掩諱之弊。乞下廟堂,商量施行。」上下備局議。啓曰:「越境採蔘之禁,非不嚴明,而大利所在,冒死犯禁,生事之患,十分可慮。今者閔維重巡到江邊,目見事勢,有此條陳,此後則令各其守令,別爲勸農,使民知務本,把守譏察等事,十分嚴飭,勿令犯法。至於五日一點之時,猶且乘隙越江,今若定以十日,則愚民必不知朝家勸農本意,反生僥倖之心,從前規例有難猝改。以此意,兵使處竝分付。」上從之。

○義州府尹李東稷狀報:「梨、栢、淸持去差使員麟山僉使金得善、淸譯崔厚元來傳所聞曰:『瀋陽城中別築一城,狀若煙臺,高可五六丈許,上以荊棘圍之。問其故,則淸人言:「蒙古自前難制,故爲羈縻之計,曾以帝女,妻其王。於順治爲同生妹夫。厥後蒙王,不謹侯度,順治之喪,亦不來弔北京,積怒而隱忍者久矣。往年蒙王妻身死,火葬之時,國俗例焚其平生衣服珍寶,而此則不焚,且不待北京許娶,而以其亡兄之妻爲後妻。仍給其前妻衣服珍寶,以此尤致忿怒。今年六月,設機招致北京,初欲安置於南方,所謂皇太后者懇請止之,別設囹圄於瀋陽囚禁,而封其子爲蒙古王。八月間,其子及蒙古他王四五人,載酒饌俱來瀋陽,守將不許相見,則其子發怒而歸,且多恐喝之言。因是瀋中騷屑。以爲必不無事」云云。且言北京大臣束沙河及半夫乙於弓,與薄豆里弓有隙,上年秋,薄豆里弓讒殺兩人,而束沙河父子三人,同時被戮,而其一則四平王吳三桂之女壻也。三桂因其女細聞實狀,再上疏章,輒爲薄豆里弓所寢抑。故三桂別生秘計,今年七月馳啓雲。方內有可合將帥者,願皇上招見進退之。如其言招見,則其人自懷中親納吳三桂密疏,備陳束沙河等被讒冤死之由,且訴薄豆里弓前後雍蔽之狀,卽以甲軍,圍其第捉致。初欲殺之,以其功存先世,減死安置。其兩子竝皆就戮,其他大臣之株連被誅者四人。且自今年鍊甲治兵,頓異於前』云云。蓋得善,則聞於我國被擄人,爲僧於蒙古地者及我國被擄人崔貞立爲名者,厚元則聞於遼東護送甲軍雲矣。」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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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以姜栢年爲大司諫,李敏敘爲副應敎,洪柱國爲副修撰,申命圭爲司諫,柳尙運爲正言,尹趾善、洪萬鍾爲持平。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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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領議政鄭太和七度呈辭,上遣承旨敦諭。

○忠淸道各邑本月初四日,雨雹傷穀。

○旌渭原內奴禮玄之門。禮玄之父日立,爲熊所噬,禮玄年十五,持杖擊熊,熊舍其父而噬禮玄。衆人救之得免,而因病致死。監司閔維重以聞,命旌表。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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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憲府論李殷相等査覈事,爭執閱四朔,而上入大臣言,終不從,至是停啓。

○永平儒生李遇輝等疏請文忠公朴淳書院額號,上下該曹施行。

○忠淸道恩津縣,雌鷄化爲雄。

○掌令鄭重徽、持平洪萬鍾,論善山府使洪聖龜欲辨父累,誣罔天聽,及授本職,冒沒赴任之罪,請罷職不敍。累啓,上終不從。又論新授長淵府使韓明遠,人器不稱,迎送有弊,請還授前任陽德縣監。累啓,從之。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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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遣承旨敦諭領議政鄭太和。太和上疏乞免,上不許。又遣史官傳諭。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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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平安道定州、郭山本月十七日雷電。

○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曰:

燁燁震電,再發於陽月之內,繼又聞恩津縣,有雌雞化雄之變。天災物異,獨萃於一時,未知國家有何危敗,而上天之譴告至此哉?古之哲王,遇災修德,如祥桑雲漢,不可尙已,只以近來,壬辰年間,有雌雞化雄之變,孝宗大王大加驚動,卽召大臣三司二品以上,問以弭災之道,玉音惻怛,眞如震蝕之在躬。又於乙未年間,有白虹貫日之變,卽停萬壽殿之役。其對越之誠,寅畏之意,發於其心,行於其政者如此。《詩》曰:『小心翼翼,昭事上帝』,我先王有焉。今者玉候違豫,方在靜攝之中,悔悟之音,不聞於朝,憂懼之政,不下於民,上下恬嬉,無異平日,似此氣象,其能回天怒,而格天心乎?且萬壽殿之役,我先王猶且停止,而踰制主第,竟不從兩司之請。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一至於此,只此一事,又豈恐懼之意哉?

又曰:

宮禁有不嚴之漸,宦寺有驕橫之漸,四民有失業之漸,有司有聚歛之漸,舊制有頹壞之漸,庶事有叢脞之漸。凡此數漸者,其始觀之,孰以爲危亡之可憂。而由微至著,積小成大,則畢竟橫潰四出,而直至於不可救之地矣。豈可不謹之於微,而思所以早辨耶?「又曰:」臣等前因雷變,略陳數事矣。聖上旣答以議處,而箚本留中,未有處分,恐非聖人弗咈之義,而言路之崎嶇,亦可知矣。夫簽軍量田,不可一時竝擧,請停量田,以待稍稔,且以新砲別隊,兩皆督定,人心騷擾,民不堪命,請停新砲,以存廟堂本意。而聖心直以迂闊而置之。然災害之廣被,民生之困苦,耳目所及,無非可憂。海西州縣,濱海太半,湖西則一半濱海,一半沿江。豊稔之地,在處絶無,流亡四散,朝不謀夕。方當議賑之日,欲擧莫大之役,此臣等之所未解也。今年軍額,比常歲倍多,年例充定,決不可減。而精抄軍添立一軍矣,別隊又添一軍矣,新砲保又仍一軍矣。良丁有限,軍額頓增,此將取之於何民乎?且別隊之設,只欲如御營之規,砲手以漸勿補,而別隊以漸充定,初非欲竝存兩軍,又非欲一時竝定,而朝廷擧措,大違初議,旣充砲保,又定別隊,增乎彼者不減於此,此又臣等之所未解也。請下臣前後二箚,速令大臣有司議處焉。

箚入四日,批下。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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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雪。申時虹見東方。

○上患泄瀉。

○遣御史權格於水原,試才武士,以柳葉箭騎芻鳥銃。其入格將官諸色軍人等,依前日江都、南漢試才賞格,給米布弓箭有差。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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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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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朔,夜四更,流星見於東方大如甁。

○特拜柳赫然爲工曹判書,以尹理爲司書,赫然以武將得上寵,故特除正卿。

○答玉堂箚曰:「天災物異,至於今日而極矣,予雖不敏,寧不知懼。今見誡誨之言,予心更加惕然。前後箚辭,當於後日登對時,竝議處焉。主第營構事,已於昨者姑罷矣。」時兩司請寢營構,而上不從,姑停之敎,始下於玉堂之批,非爲言者,而停役也。

○禮曹以神德王后祔廟陳賀方物,未及封進於限內,請推全南監司金澄、慶尙監司閔蓍重、慶尙左兵使申汝哲,上從之。

○刑曹啓以李殷相等査覈事,今則臺啓已停,請先以當初臺諫啓辭,發緘推問,上從之。

○掌令鄭重徽、持平洪萬鍾、正言李端錫、柳尙運,以旣停主第營構之役,而兩日之啓,不爲明白下批,無非見輕之致引避,處置皆出。

○副校理金錫冑上疏曰:

臣竊觀今日國事之可憂,日甚一日。上天告警,式月斯頻,則此可憂也。小民怨詛,四方嗷嗷,則此可憂也。人才眇然,而百度弛廢,財用蕩然,而經費虛竭,則此可憂也。然而人心之易媮,物情之冀倖而沈迷宴安,亦莫甚於今日。前日之所嘗警動,而不敢不畏於天者,今則漸至於恬然不忌:前日之所嘗難愼,而不敢不軫於民者,今則漸至於悍然不顧。此固臣愚所謂日甚一日之憂,而日者梨栢差員之報,又適至於此際,北方聲息,頗屬危厲。爲今之計,惟在於修實德、敷惠政,以先固結人心,抑浮議、尙忠實,以先收拾人才:省冗費、愼興作,以先完養人力,而尤必加意於賞罰之際,賞必以時而擧,罰不以近而免,而一擧一措,無復如前日姑息之歸,則其於自強之道,過半矣。惟聖明,毋遽以疢疾自怠,虞危自沮,念玆在玆,以恢遠圖,則安知今日之所以爲憂者,乃不爲興邦啓聖之一大機也。臣伏見本館諸臣所進箚本中,備陳新抄別隊之事。臣請復得以申言之。臣聞治兵之道,貴乎精,而不貴乎博,便乎更番,而不便乎長征,則日者訓局之議更兵制者,卽務精之策也,卽更番之法也。其於減冗食,而裕經用,捐老惰,而裒壯勇,孰不謂之急先務也。然而舊籍之卒,易怨於剋減,新募之兵,不樂於蒐補,必須磨以歲月,漸革漸新,庶可爲從容善變之歸矣。今也主事之臣,於諸營假屬,刷得移隷之外,又令諸道,一時搜括丁壯,中外喧然,繹騷不已,臣竊以爲不可也。今若只取其已得之數,徐徐團結,漸次充補,唯勿失務精更番之本意,則可矣。又何汲汲爲此抑勒之政,以病民哉?且臣嘗聞,國家經費,舊儲常患漸耗,新收常患漸少,而一遇凶歉,輒憂匱缺。此猶中人以下之家,不免求貸者之生活也,而況以弱隣強,以小隣大,又且不得不費力於金繒玉帛。臣故嘗以爲:有國於財,夫孰不節,而吾國今日之財,尤不可以不節也。粗安日久,變故必生。萬一邊隣,事端連仍,則明季毛帥之島餉,淸人乙酉之海運,又是吾國所已傷虎之役。未知此時,國家將何以爲計耶?今特以疆埸之憂,未集於眉睫,房闥之娛,足移其心志,而治朝禮儀,漸尙繁縟,宮禁服用,日趨浮靡。昔人所謂宋室南渡之後,粉飾太平,沮鑠士氣,但使士大夫,沈酣豢養於湖山歌舞之娛者,又不幸而近之矣。苟國家於此,一向泄泄,迷不改圖,則臣竊恐民凋邦瘁,駸駸焉終爲危弱之歸,而其所謂完養人力,以謀自強之策者,終無可成之期也。

疏入留中不下。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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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以申晸爲持平,金萬均爲校理。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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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兩司復以主第間架基地,一遵定製論啓。

○領議政鄭太和十一度呈辭,上遣承旨敦諭。

○命盡減咸鏡道穩城稅米、大豆、奴婢身貢及洪原、明川、鏡城牛黃歲幣、醫司藥材價,半減人蔘價布。鍾城、慶興、三水、甲山等四邑稅米、大豆、奴婢身貢亦半減。時北路凶荒,因本道監司狀啓,有是命。

○移配穩城罪人於南道。咸鏡監司洪處厚狀啓,備陳北路凶荒,定配罪人皆送北路,以致主客俱困之弊,上議於廟堂,以穩城被災尤甚,有是命。

○平安道渭原、理山、碧潼、昌城等收米元數六斗內,減四斗。江界、朔州、三登、江東減三斗。義州、龍川、宣川、郭山、定州、嘉山、安州、肅川、順安、平壤、中和五斗內減半。其餘龜城等二十二邑,六斗內減二斗,因其被災輕重,減之有差。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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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掌令鄭重徽、持平洪萬鍾論工曹判書柳赫然不合六卿,請遞之,上不從,斥臺論爲怪妄。重徽等相繼引避。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吏曹判書趙復陽請對入侍。都提調許積進問上候,請令諸醫診脈。仍停藥,以上苦口厭進也。復陽曰:「臣連日出入書筵,世子文義日進。毋失此時,則不久大達矣。贊善秩是三品。李惟泰旣免喪,可合此任,而他無可擬之人矣。」上命以單望啓下。上出玉堂兩司箚子,示許積曰:「欲與大臣諸臣相議耳。」積曰:「今年木花,實是大無,忠淸道量田不均,民怨不貲。臣欲與領相,後日登對時稟處。而至於簽軍一事,訓局雖無厲民之擧,奉行之際,不無外方騷怨,玉堂箚辭是矣。」復陽曰:「見咸鏡監司狀啓,則六鎭民及全家罪人,未免主客俱困,至有棄赤子而逃者,極可驚慘。宜疏決比類也。」積曰:「國無紀綱,徙邊者便生蒙放之計,不業耕作,以至飢餒,終致主客俱困矣。」上曰:「限明年秋成,分送他道。」復陽曰:「近來人心不淑,法禁日密,陷於罪辟者,益不勝其紛紜。伸理冤鬱,疏決罪囚,實是祈天永命之本也。」時以漏籍之罪,全家徙邊者,相屬於道,愁怨日甚,故復陽之言如此。積曰:「災異未有甚於近年,而北路連歲凶荒,民不堪命,自前議者,以北邊爲憂。故復陽之言,爲此而發耳。」上曰:「獨咸鏡一道疏決乎?」積曰:「八道當一體爲之。」上命設廳疏決。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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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司諫申命圭等論吏曹郞官押班之非,請罷謬例,上從之。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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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夜一更,大電雷雨雹。

○大王大妃誕日,百官陳賀。

○獻納尹深立異於徐必遠之論,以不可苟同引避,正言柳尙運、李端錫等相繼以見輕同僚,引避。

○遣禮曹正郞南宮鈺,賜吉再、金長生書院額號。

○領議政鄭太和陳疏辭職,上優答不許,遣史官傳諭。

○以咸鏡道失稔,道內各邑及三營月課,限明年九月停止。

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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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政院啓曰:「近來災異之作,殆無虛月。而去夜電電震驚之變,當此閉藏之月,天之威怒,一何至此。消弭之道,決非循常應文之所可爲者。當聖候欠安之時,雖未得臨御正殿,廣延臣隣,宜於臥內,簡其禮節,使公卿侍從,輪回入侍,頻賜咨詢。自生民利病,以至時政得失,莫不條陳,以備採擇,則其爲聖化之助,豈淺鮮哉?」上答曰:「夜來風雷之變,心驚魄褫,誠不知所以也,今觀啓辭,心竊嘉之。可不留心焉。」

○司諫申命圭以尹深立異於徐必遠事,引避,仍極言災異之慘、紀綱之頹,且曰:「殿下少奮發之志,臣隣忘盡瘁之義。諫官虛設,恆有厭薄之擧,宮禁不嚴,未聞穆淸之美。朝廷之上,私意橫流;宰樞之間,徒思爲己。王候違豫日久,臣工久阻引接,大臣引入不出。調護聖躬之方,扶危濟時之策,政宜汲汲遑遑,不暇寢食,而猶復恬然,不知爲懼。如是天怒尙可回,國事尙可爲乎。」上答曰:「昨日風雷之變,心神飛越,未能自定,觀爾之言,深嘉憂國之誠。爾其勿辭。」時上候久未復常,核患漸重,朝廷之上,百度廢弛。民怨於下,天怒於上,非常之災疊現,人心益危懼。

○領議政鄭太和十二度呈辭,上答曰:「嗚呼!昨夜雷震雨雹之變,心魂震越,不能自定。當此之時,宜與宿德大臣,共議扶濟之策,而乃反引入不出,言念及此,不覺心寒。卿宜速出論道,以副如渴之望。」遣史官諭之。太和猶稱病篤,不出。

○左議政許積以雷變上箚,請賜策免,且陳修省之道,上答曰:「嗚呼!昨夜雷電之變,心寒骨驚,中夜無寐,罔知攸措。今觀箚辭,誡誨之意,約而至矣。可不佩服焉。今日之災,實由寡昧,卿其安心勿辭,以濟時艱。」

○忠淸道牛疫熾盛。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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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戶曹判書金佐明、禮曹判書朴長遠、副提學李敏迪、校理金萬均、修撰李奎齡、副修撰金萬重請對入侍。許積進曰:「遭此非常之變,聖慮必深。聞醫官之言,自上丙枕不安,頗有熱候。故欲知症候如何,且有從速稟定之事,敢請對矣。」又曰:「如臣無狀,忝叨鼎席,乞免不得,只增惶悚。且念自上無大叚闕失,而天災之慘至此。殿下若有過失,臣豈不指謂某事之應乎。」仍請令諸醫入診後,議定數事。史臣曰:「上雖無流連荒亡之失,而紀綱頹廢,無振作之志,雖設諫官,而無轉之美,雖有仁心,而惠澤不究於下,邦本已離析矣。上無道揆,下無法守,無一事可恃,則上天之怒,亶在於是。而積身居鼎席,所欲忠者,不過婦寺之忠,所盡職者,不過簿書期會。而及遇非常之災,日侍上前,所言如此,惜哉。」 ○命黃海、忠淸兩道量田未打量之邑,限明年秋成停止,又命三南木花田給災,又命設疏決廳,京囚令禁府刑曹先爲疏決,又命京畿明年大同春收米,每結減二斗。因玉堂陳箚,議大臣,有是命。

○戶曹判書金佐明曰:「黃海道改量田四邑田三稅,則以新結收捧,收米,則姑從舊結收捧上納,而待道內各邑畢量後,收米從新結出役事,因本道監司狀啓蒙允矣。忠淸道改量邑,亦依海西收捧事,請分付該道。」上曰:「此雖是損上益下之政,而民以爲例,則不可限其畢量而爲之。」佐明曰:「湖西宣惠廳所儲,旣己匱乏。戊申條濟用監正布價米一千九百十四石內,一千石則已輸送戶曹,己酉條歲幣價大司木二百三十同四十四匹,全未輸送矣。今年歲幣,則旣自戶曹拮据,措備以送,未輸正布,作米九百十四石,歲幣價大同木二百三十同四十四匹,竝減下何如。」上從之。上使注書,召玉堂諸臣。李敏迪進曰:「變異何代無之,而未有如今日者。十月之雷,已至再發,而深冬迅霆,又不啻尋常。自上靜攝之中,憂懼之心,豈有量哉?至於雌鷄化雄,是前代衰亡之兆。未知殿下,有何失德,而致此也。夫厚養民力,減省民弊,減上供、避正殿、恢言路、振士氣,此實消弭之實也。向者臣等箚陳之事,未知所行者何事也。」左右言採施之事。敏迪又言:『別隊簽軍之弊,不可不停。』反復陳達,上終不從。金萬重進曰:「爲治之道,不可不修先王之法制。前者下釐正《大典》之命,至使設廳,擧國莫不欽仰。而厥後廢閣,有其名,而無其實。無乃以主第事,有所拘礙而然乎?宋熙、豊之際,有三不足之說,論者以爲亂亡之兆。今此主第事,上下相持,已閱累月,未有一遵定製之擧。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不幸近之,而當此遇災大警動之時,又不使定製,則是爲天變不足恤,而無異於有宋之末,與太戊遇祥桑之災,修先王之政遠矣。臣則以修擧法典,爲應天第一事也。」上良久不答。金佐明進曰:「金萬重之言,直而切矣。」上乃言曰:「切實之言也。」

○前察訪宋亨久上疏言明年閏月之非,且論《時憲曆法》之差,上下其疏於禮曹,令觀象監議啓。本監使亨久與本監官宋以穎等論難,以穎以亨久所言非是,遂不行。

○開城府本月初七日雷電。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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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領議政鄭太和陳疏乞遞,上不許。

○持平洪萬鍾避嫌。以旣參徐必遠之啓,見非諫官,與長官無異也。時引避臺官,延日來避,以致累日不得處置。非例也,人多非之。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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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義禁府刑曹堂上,疏決時囚罪人。重罪定配,輕囚放釋。

○大司諫姜栢年以同僚之避,不敢晏然引避,憲府處置,遞獻納尹深,盡出兩司。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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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大司憲兪㯙、行大司諫姜栢年、司諫申命圭、正言李端錫、柳尙運、持平洪萬鍾等引避。以引避稽筵見非大臣也。憲府處置,遞㯙、命圭、萬鍾,出栢年、端錫、尙運。

○設疏決廳,以左相許積爲都提調,李慶億、閔熙、李晩榮、李元禎爲堂上。後復以金佐明、趙復陽、吳挺一、鄭知和、權大運察任,以文書浩多也。

○下諭諸道監司,使疏決罪囚以聞。

○對馬島遣差倭橘成陳來東萊,不言其所幹之事曰:『待接慰官相見』,可以言矣。東萊府使以聞,以鄭華齊爲接慰官。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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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持平申晸避遞。以帶職下鄕也。時臺閣爲厭避之地,人之欲遞者,聞有臺閣之除,則卽馳出都門外數十里程,卽以帶職下鄕,引避圖遞。識者寒心。

○執義尹抃因災異上疏請三南水田給分數災,木花田給災,湖西量邑,仍用舊結。且言訓局別隊之有弊,各邑糶糴之當減捧,安民倉役之爲民害,山海諸邑,一體收米之便,發內帑及各衙門銀布,以補民役之宜。疏上累日,上下其疏廟堂,或施或不施。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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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都承旨權大運、右承旨李程、右副承旨朴世堅、同副承旨李之翼等陳疏請遞,上不許。憲府之論遞柳赫然也,上以怪妄斥之,至是正言柳尙運上疏,論政院不覆逆之失,故大運等辭職。

○慶尙道河陽、恣原等邑,惡虎橫行,咬殺人。

○全羅道十月二十八日,雷電。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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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申時日有重暈。

○遣同知春秋姜栢年、奉敎趙師錫於江華,謄出各朝諡冊。

○大司成南九萬上疏、言祔廟大慶,不可不別設一科,且請亟停括軍之擧,量減徵布之役。疏入閱四月,上答曰:「科擧事體重大。豈可人人請增,貽日後無窮之弊哉。」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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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太白晝見。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時上右頣下核處,成膿已久,將有自潰之勢,而醫官等,猶疑其爲癭瘤。都提調許積,率鍼藥諸醫入侍。上使諸醫,次第診視。藥醫皆以爲不可鍼破,鍼醫或以爲非膿也,痰水也。或以爲成膿,可卽破,論議不一。積厲聲曰:「醫官等雖以醫爲名,有何所見乎?痰核雖雲不可下鍼,旣已成濃,則何可不破乎。更觀數日,鍼破可也。」上曰然。行都承旨權大運進曰:「旣被臺臣之斥,誠不敢偃然行公。」積曰:「臺閣之啓,至謂怪妄,則過矣,然到今臺臣,又以不封還爲咎,則亦未知其穩當也。」大運仍以近日刑獄文書,多遲滯未下,陳達而退。

○罷慶尙左兵使李尙敬。以捕得逃軍先斬後啓也。

○以李尙眞爲大司憲,兪夏益、李溟翼爲持平,朴世堂爲獻納。

○以李惟泰爲贊善。惟泰雖與宋浚吉等,同被召命,而世多不取,獨時烈期待甚重,惟惟泰言是聽。惟泰與浚吉等,同受業於金長生,情好甚密。而惟泰嘗求婚於浚吉,浚吉曰:『結親與定交有異。』蓋嫌惟泰門地不敵也。惟泰因此挾憾,外親而內忤,日短浚吉於時烈,時烈右惟泰,而踈浚吉。浚吉每歎曰:『使吾兩人不相得者,何下於尹善道乎?』時烈等一日會話,語及人物高下,浚吉問惟泰曰:『我何如人』,惟泰曰:『公是名人,非學者也』,時烈笑。浚吉曰:『不失爲名人足矣。』

○執義尹抃、掌令李夏論:「罪人劉忔,威脅土兵,生埋無罪之人,實犯罔赦之罪。不可疏決,請還收減死定配之命。」上不從。累月爭執,終不從。又論:「穩城府使崔寬不能嚴禁越境之罪,請拿問定罪。」累啓,上不從。又論:「全羅右水使李旰曾爲穩城府使時,貪縱狼藉,不恤職事之罪,請拿問定罪。」累啓亦不從。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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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上御集祥殿破腫,都提調以下直宿。是日上核處濃勢益盛,命藥房議受鍼。藥房請與諸醫入診議定,上許之,許積等入侍。上結核大如小甁,作頭處色甚赤,上神色甚不平。藥醫等以爲可待一二日,鍼醫等請破濃,論議猶不一,上厲聲曰:「作舍道傍,三年不成。醫官如是之多,議論何能歸一乎?遲待破濃,若有頭痛寒熱,將奈何。速取受鍼諸具來。」積曰:「臣當退出,通議諸大臣,且備諸具,更入侍矣。」上曰:「如此,則恐遲時刻也。」積曰:「莫重之事,豈可不通在外大臣乎。」上曰:「此時困惱頗甚,且頂部暫痛,無乃日寒而然耶?」積請退,都承旨權大運曰:「君父病患,不可不通於在外大臣也。」遂出。時上核患猝劇,諸醫未詳症候。廷議皆以爲:『不可輕信醫言,率爾受鍼,論議多端,人情洶洶,藥房諸臣,面無人色。及更入侍,進鍼盤,上脫表衣。將受鍼色變,蓋以諸醫,先以癭瘤不可鍼,疑上心也。下鍼出濃至一升。上色始和曰:頗覺蘇快,都提調以下驚喜,不覺出聲。上曰:「今日牽引甚,故決意受鍼。旣破之後,心頗蘇快矣。」甚喜。許積仍達藥房直宿而退,群下莫不驚喜。

○慶尙道陜川十月二十八日地震,慶州本月初三日午時大風,揚沙走石,未時有氣如煙霧、如塵埃,蔽塞天地,日色漸微,不辨人物,申時黑氣蔽日至昏。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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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巳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冠上有背,左右有戟。色皆內赤外靑。白氣如虹,出自兩珥,逶迤指北。長各數十丈,廣各尺許。

○以日寒,令該曹給空石於宿衛軍士,薄衣者給襦衣。

○執義尹抃、掌令李夏,以照律失當引避,正言李端錫處置請出。抃等又以苟且請出引避。端錫以處置乖當引避,皆遞。

○平安道本月初七日雷。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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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上御集祥殿受鍼。缺盆近處,結核成濃,故受鍼。

○遣御醫,看領議政鄭太和之病。

○刑曹啓曰:「李殷相、吳挺緯等三度抗拒,當收職牒進來,而俱是宰臣,請移義禁府處置。」上令覈處。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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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持平李溟翼論副護軍權諿,前任安東府使時,成給勿禁帖於所親商賈,多斫黃腸木。因臺啓査覈之日,送其子私囑,請拿問定罪。又論安東府使李東溟聽其私囑,不從實摘奸,請罷職不敍。不從。停徐必遠削奪之論及柳赫然遞差事。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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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玉堂論持平李溟翼獨停徐必遠之論,箚請罷職曰:「瞰兩司一空之時,兩司俱發之論,挺身獨停,不但有乘機抵隙之嫌,亦且爲縱恣無忌之漸。」上命遞差。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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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藥房議藥以入。藥房與諸醫及士夫之曉解藥理者商議,皆以爲峻補之功,無踰於卽今所進黃芪人參茶,而若兼進湯劑,則收效必倍,遽劑進補中益氣湯。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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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夜月入太微垣。

○命藥房都提調勿入直。

○持平兪夏益連啓權諿、李東溟事,上命一體拿問。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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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以申命圭爲執義,卞榥爲掌令,申晸爲持平,尹趾善爲正言,鄭韺爲慶尙右兵使,權道經爲忠淸水使。

○趙聖輔爲人不正,急於進取,奔走要津,人多鄙之。聖輔自以見忤於閔鼎重。及鼎重自鄕還來,聖輔迎候中路,爲諂附計。於是持淸議者,益惡之。以不論徐必遠被彈,而吏曹參議金萬基,塞其淸選之路,聖輔自知不爲淸議所容,力求補外,出爲平山府使。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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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領議政鄭太和出仕。以上候未寧也。

○上御集祥殿,受鍼左頣下結核成濃處。都提調許積請仍入直。兵曹判書洪重普白上曰:「訓鍊別隊自募之命已下,而慶州營將睦林奇,使所屬各官,隨其殘盛,勒令定額充數。人心豈不騷擾乎。不可不治罪,以慰民心也。」積有伸救之言。重普曰:「忠淸道民,方以此事騷擾。玉堂諸臣皆以爲言,如此之類,所當隨現重治,以勵其餘也。」上曰:「罷職太過,從重推考,使停別隊充定之事。」時尙州營將閔暹,以不謹奉行被拿,林奇以擾民,只被推考,人心益不服。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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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執義申命圭等啓曰:「請罪必遠之啓,已至累月,則雖未得請,公議已伸,不必一向持久。而李溟翼獨停兩司俱發之論,以啓日後之弊,請罷職。」累啓,上終不從。而以啓辭失體,大爲物議所非。又論:「持平兪夏益於溟翼擅停之後,終不更論,請遞差。」累啓上亦不從。復論徐必遠削奪,上不從。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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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掌令鄭重徽因辭疏,請策勵群工,廣開言路,頻接近侍,疇咨講論,度田簽軍,量時徐行,以慰人心,分遣繡衣,以明黜陟。疏入月餘,上答曰:「嘉爾進言之誠,爾其勿辭。」

○行大司諫姜栢年因辭疏,請恐懼修省,以答天譴,上答曰:「愛君之誠,予用嘉之。卿其勿辭。」

○工曹判書柳赫然被論後辭職,上答曰:「浮薄之論,不必爲嫌。勿辭。」掌令鄭重徽以此引避,又以擬律失當自咎,憲府處置遞之。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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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太白晝見。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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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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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朔,命減平安道江邊尤甚被災邑內奴婢身貢。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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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以李夏爲掌令。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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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上命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藥房以引接有妨調攝請止,上不許。上御養心閤引見,領相鄭太和、左相許積進問上候。太和曰:「臣忝居是任,雖思恪謹奉職,而犬馬之齒,已迫七十,腳患深痼,實無陳力之望。當此天災時變孔棘之日,臣老病如此,鼎席久曠,益不知所以爲也。」積亦以久不卜相爲言,上不答。積曰:「睦林奇之事,臣退而更思,不可推考而止。」太和曰:「外議多以簽兵擾民爲言。若不重究之,則人必以爲出於朝廷命令,不可但已。」上曰:「罷職。」洪重普曰:「忠淸兵使尹天賚使將官募軍,與林奇無異。」積言兩人所犯不同。重普曰:「兵使之分付將官,與營將之分付座首何異?」太和請推天賚,上從之。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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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執義申命圭、掌令卞榥、持平申晸引避曰:「頃日李溟翼擅停徐必遠之論,實涉縱肆,臣等據例論劾。而大槪臣等之意,則雖是重發之論,累月爭執,已示公議,則亦不無停止之時,而第溟翼之不待諸僚,挺身獨停,大違臺體,且啓後弊。故以此意,及於遣辭中,今聞物議,大以爲非,決難抗顔臺席。」皆退待。掌令李夏啓:「臺閣論事,無論大小,未停啓前,惟當以得請爲期,不可以欲停之意,先發於啓辭中也。必遠削奪之論,不可擅停,則溟翼縱恣之習,在所痛斥。而乃以雖未准請,不必持久等語,爲溟翼論劾之辭。旣斥停啓之非,而先示欲停之意,苟且疲軟,大失臺體。請執義申命圭、掌令卞榥、持平申晸,竝命遞差。」上從之。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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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太白晝見。

○大司憲李尙眞辭病不來,遞。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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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以李廷夔爲大司憲,李端夏爲執義,李光迪爲掌令,鄭重徽爲獻納,洪億爲正言,洪萬鍾、宋基厚爲持平。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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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掌令李夏啓曰:「訓鍊別隊新設之擧,蓋出於變通軍政,而當初本意,只欲隨便募得,以漸充補,而元無刻期定數,汲汲抄定之令。而奉行之人,徒思衒能,驟爲多得之計,失信於民,歸怨於國,誠爲痛駭。前慶州營將睦林奇巡歷各邑,招致鄕所將官,分等定數,勒令抄選。不稟朝旨,擅自搜括,論其罪犯,不可罷職而止。且忠淸兵使尹天賚亦令將官,定數募得,一道之內,紛擾騷屑。旣曰募得,則寧有定數之理。其不體朝家本意,擾民歛怨之罪,決非推考薄罰所可懲戢。請慶州營將睦林奇拿問定罪,忠淸兵使尹天賚罷職。」累啓,上終不從。

○咸鏡道安邊、文川十一月二十二日地震。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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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夜一更金星與木星相犯。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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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太白晝見。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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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上御養心閤,灸鳩尾穴。以膈間痰滯,食飮不消下也。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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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太白晝見。

○上御養心閤,灸鳩尾穴。

○熙川民三人,犯越被捉,嚴刑定配。以犯在令前也。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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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御養心閤,受鍼風池穴傍結核破膿。藥房都提調以下入侍。

○都堂《弘文錄》圈點,尹敬敎、崔後尙、申晸、李藼、尹搢、李夏、李柙、申厚載、趙威鳳、申命圭、閔宗道、李敏采、李堂揆等,十三人與焉。柙最劣。厚載非學士貌樣,而金萬基兄弟,感許積之請敍其叔父益勳,吹噓厚載以盛玉堂。厚載卽積之妹子也。識者鄙之。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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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太白晝見。

○執義李端夏等啓曰:「今日本府之坐,海南居學生尹善言妻元氏,親來呈狀,觀其狀辭,則善言生時,以其弟善道之第二子義美繼後,而義美早死,只有兩子爾久、爾厚。爾久又無子身死,爾厚當奉先祀。而善道第三子禮美,欲以爾厚爲其繼後,元氏書問於善道,則其答書,以天地鬼神,證其不許於禮美之意,故不復致疑矣。上年冬,禮美因科上京,潛爲取爾厚立後之計,溫泉行幸之日,誣呈上言,以義美生時,相議已定立後爲辭,圖出立案。而爾厚以遺腹之子,生纔數日,其母又亡,其時禮美年僅十八,未及娶婦。何以逆料無其子,而預議其立後乎?罷其法外繼後。爾厚父母,旣已俱歿,元氏與善道,皆無許與之事,則禮美欺父欺君,潛奪宗家奉祀之一子,爲己之後。禮美今已身死,雖不可追正其罪,如此倫常大變,不可不及時改正。請令該曹査覈處置。」上從之。

○以上候未寧,命停啓覆。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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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太白晝見。

○掌令李光迪進養心寡慾箴,上優答。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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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太白晝見。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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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時徐必遠削奪之論,已至四朔,而上不從。至是執義李端夏復列其罪狀啓曰:「必遠前後投疏妨賢病國之狀,姑置不論,試以他行事言之。如遭其妻喪,葬於旬日之內,以魂帛返魂。其蔑禮悖義,率多類此。到今得罪公議,兩司交章,而晏然在家,營造軍官廳於厥家之傍,酬應公事,惟意所欲,無復忌憚。其不恤公議,縱肆如此,其流之弊,將何所不至哉。禮義廉恥,是謂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而殿下崇用如此之人,爲國人之所慕效,竊恐人心交喪,國不爲國,請削奪官爵。」上猶不從,而見者以爲已甚之論。端夏等,又請依《大典》,修擧守令講書取才之法,令該曹擧行,上命該曹稟處,又論在任在喪,無故作散者,言官以公罪作散者,通計前仕之法,廢墜不行,請令該曹,依法典擧行,上從之。

○刑曹以罪人李爾栢徑斃,請罪獄官及醫官獄卒,上命該官,先罷後推,醫官獄卒,囚禁治罪。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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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正言柳尙運上疏言事,疏入累月。至是,上答曰:「嘉爾憂愛之誠。可不留心焉。」尙運之疏有曰:『筵臣進言,玉色肅穆,武將奏事,酬應如響。蓋上於筵中諸臣,言及國計民憂,多不答,柳赫然輩冗雜之言,酬答不倦。故尙運之言如此。

○原襄道原州本月十一日,長虹見於東方。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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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上御養心閤,受鍼右邊缺盆上結核破膿。時上核患,處處成膿,而醫官等術業未精,上不能服藥,待膿鍼破而已。群下憂之。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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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太白晝見,夜四更,月入太微垣端門內。

○執義李端夏等啓曰:「國家大比之規,文科覆試初場,講四書三經,中場終場,試以賦、表、策等文,又講《大典》、《家禮》,始許錄名。蓋本之經術,兼以文詞,明乎法例,其於取人之道,條制甚備。降及後世,奉行不善,致使業經者,只事句讀。攻文者,不本經術,文學鹵莾,人材消耗,良可寒心。蓋句讀訓釋,皆不差誤,講論雖不疏通,不失一章大旨者爲粗。句讀訓釋,皆分明,雖通大旨,未至融貫者爲略,句讀訓釋,皆精熟融貫,旨意辨說無疑者爲通。若行此規,則能通者雖鮮,取其連畫者,以文辭添畫,則業經攻文,合而爲一,本末兼該,作成有效矣。請令該曹,與成均館同議稟處,頒布中外,着實擧行。」上從之。又啓曰:「文武科試取翌年,宗親明善以下,講四書三經給畫,同文科,只取四人,一等一人,二等一人,三等二人,一等陞三階,二等加二階,三等加一階,賜宴慶賀者,載在《前續錄》。祖宗朝奬勸宗親,意非偶然,而此法之墜廢不行久矣。盤石之宗,麟趾之英,無所奬勵,咸自暴棄,良可惜也。請令該曹稟旨擧行。而明年是應行之年也。試期迫近,難以盡誦經書,姑依壬辰亂後文武式年,只講四書一經之規,施行。」上令廟堂稟處。又啓曰:「各司官僚,諉以古風,堅守謬例者,事甚無謂。所謂古風,多出於中世法綱解弛之後,私慾自便之習也。其中右位之不事其事,而晝之公務,夜之直宿,專委曹司者,尤爲弊風。百隷之怠官,職事之不擧,皆由於此。頃者吏曹完議,申飭各司,定爲輪直之規。遵行半年,已爲定式。而今聞各司右位,或欲自便,將復弊習,誠爲可駭。請令該曹,申飭百司,禁革右位自便專委曹司之習。此後如有復踵前習者,摘發科罪。」上從之。

○憲府劉忔定配還收之啓,久不得請,至是停。

○命洪原、明川、鏡城三邑稅米大豆及諸色奴婢身貢,依鍾城等四邑例,竝半減。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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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太白晝見。

○吏曹啓曰:「守令之講四書一經《大明律》、《經國大典》,載在《大典》取才條,而此法不行已久。且於都目政時,各司六品以上官員,考講《大典》於本曹,以試其能否矣。今者臺諫論啓,請行此法,誠有所據,似當依法典擧行,而亦不可無限制。除文武官生員進士曾經守令及以別薦直出六品人外,學生蔭仕者,每於本曹開坐之時,四書一經、《大明律》、《經國大典》,次第考講,而其能通文義曉解法義者,注擬於守令,其中連三次不通者汰去,以此定式。」上從之。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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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太白晝見。

○諫院論:「高山縣監李煿到任以後,政委下吏,至令家屬,遊觀鄕校。請罷職。」又論:「德山縣監廉振名不治之狀,請罷職」,又論:「江華都事李晩輝專尙刑杖,厚招民怨之罪,請罷職。」上皆不從。累啓乃從,晩輝只命遞差。

○憲府啓曰:「法典內,爲僧者收丁錢給度牒。所謂丁錢,以正布二十匹定式,爲僧三朔,不受度牒者,族親隣近告官退俗,不告者竝罪。而《前續錄》,有軍額敷盛間勿度僧之令,蓋於此時,不受度牒,則不敢爲僧,故如是著令。而及至近世,度僧之令全廢,而任自爲僧者,亦無禁斷之擧,致令齊民逃賦,接踵剃髮。良丁日縮,軍額難充。旣往爲僧者,雖不能盡收丁錢,追給度牒,將來之弊,猶可禁斷。請令該曹,自明年爲始,修擧舊法。」上令廟堂稟處。其後以古今有異,事多窒礙,不行。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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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太白晝見,夜四更,火星入氐星內。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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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下歲抄例恩,收敍罷散人員。歲抄書入,翌日啓下例也。仁祖朝下不踰時,孝宗朝亦不出旬日,今上朝則未嘗卽下,幾近一月,始乃下。蓋緣上候未寧,因以爲例故也。論者以爲,於此可見三朝倦勤。

○黃海道延安、白川本月十一日,陰霧四塞,雨雹交下,巳時雷動。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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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爲都目政。以李端錫爲司諫,李憲爲副校理,崔後尙爲副修撰,申厚載爲修撰,宋奎濂爲吏曹佐郞。

○傳曰:「明朝領左相命招,使之卜相。」

○憲府論慶尙左水虞候崔柱華,枉殺人命之罪,請拿治,上不從。

○諫院啓曰:「近因別隊抄定之擧,民間騷屑之弊,罔有其極。兵使營將之輩,不謹奉行之罪,已極可駭,而訓鍊大將柳赫然私令管下軍士之下鄕者,密求閑丁,書名來告,輒卽移文於閑丁所居之邑,査問其身役有無。民情驚擾,因此益甚,朝廷事體,亦不當如是。請柳赫然從重推考。」上不從。再啓乃從。又論黃瀗罪犯,請還收敍用之命,上不從,閱月乃從。

○兩司徐必遠削奪之啓,閱四朔,上不從,至是乃停。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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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辰時日有重暈。

○爲都目政。以許積爲世子傅,洪重普爲右議政,李浣爲兵曺判書,南龍翼爲京畿監司,李柙爲修撰。重普久在卿列,位至一品,而爲世所輕,無相望。而以秩最高,與朴長遠、金佐明,同時卜相。閔鼎重聞重普入相,笑曰:「使洪至大拜,孰不爲相。如此而欲塞金佐明之作相,其可得乎。」佐明才望,在重普之右,而與持淸議者不相能,鼎重之言如此。

○淸國以殿閣重修頒赦,遣內大臣巴昻邦霄等來,以李慶億爲遠接使,金德遠爲問禮官。

○原襄道金城、平康本月十八日雷震。

○刑曹參判尹鏶卒。鏶,知敬之子。知敬於癸亥仁祖反正時立節,故士論多之。鏶以名父之子,淸踈自持,立心不苟,作事無邊幅。抗論於兪㯙受刑時,人以此稱之。遂至拔擢,而有酒失、無實用,不至大用,至是卒。

○平安道博川人金景先妻禮玉,一乳三男,平壤金俊逸妻,一乳二男一女。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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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辰時日暈兩珥。

○上御養心閤,受鍼左邊結核處。

○因接慰官東萊府使狀啓,令移館權現堂,依前峻塞公木作米事,限三年許之。

○工曹判書柳赫然屢疏免。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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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太白晝見。

○三冬氣暖如春。

○戶曹啓曰:「自今年春等百官祿俸,正一品則常俸之外,米大豆各加二石,從一品以下至從九品,米大豆加一石矣。以今年稅入及前遺在,計自明年正月,至十月朔祿應下之數,則不足之米二千餘石,大豆則尙餘二萬五千餘石,不可不量入爲出,以爲可繼之道。自明年春等加給祿米,所當還減,而前日添合之擧,出於體下之盛意,則到今旋改,亦似未安。祖宗朝頒祿之制,或以木綿正布綿紬交給,卽今本曹遺儲中綿紬木綿,或可支數等之祿,明年春等加給祿米之代,請以綿布,參酌頒給。」上從之。

○是歲京外戶都計,一百三十四萬二千七十四,人口五百十六萬四千五百二十四。

顯宗純文肅武敬仁彰孝大王實錄卷之十七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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