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李益等:去年春,朕以陵寢事大,哀惶疚心,而益等齋栗奔命,各率其職,俾予孝道型於四海,何嚐一日而忘之。即命有司舉常典,凡爵之高下,視執事之重輕,有司亦能遵我成命,第而次之,進級益封,無有不當。由益而下,爾宜欽承。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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