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國通鑒/卷三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東國通鑑卷之三 三國紀(新羅高勾麗百濟) 甲子(漢中平元年、新羅阿達羅王三十一年.伐休王元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六年、百濟肖古王十九年)春三月,新羅王阿達羅薨,無嗣,國人立脫觧王孫伐休為王,王占風雲,預知水旱豐儉,又能知人邪正,大謂之聖』漢遼東太守伐高勾麗,王遣弟罽須拒之,不克,王親帥精騎,與戰於坐原,敗之,殺獲甚眾。 乙丑(漢中平二年、新羅代休王二年、高勾麗故國川王七年、百濟肖古王二十年)春二月,新羅拜波珎飡仇道、一吉飡仇須兮為左右軍主,伐召文國。 丙寅(漢中平三年、新羅伐休王三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八年、百濟肖古王二十一年)春正月,新羅王廵州郡,觀風俗。 丁卯(漢中平四年、新羅伐休王四年、高勾麗故國川王九年、百濟肖古王二十二年)春三月,新羅令州郡無作土木之事,以奪農時。 戊辰(漢中平五年、新羅伐休王五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十年、百濟肖古王二十三年)春,百濟攻新羅毋山城,王命波珎仇道拒之。 己巳(漢中平六年、新羅伐休王六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十一年、百濟肖古王二十四年)秋七月,新羅仇道與百濟戰狗壤,敗之,殺獲五百餘級。 庚午(漢獻帝初平元年、新羅伐休王七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十二年、百濟肖古王二十五年)秋八月,百濟襲新羅西境圓山鄉,進圍缶谷城,將軍仇道帥勁騎五百拒之,百濟兵佯退,仇道追至蛙山,百濟兵還擊,大敗之,王以仇道失策,貶為缶谷城主,以薛支為左軍主。 辛未(漢初平二年、新羅伐休王八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十三年、百濟肖古王二十六年)夏四月,高勾麗左可慮等叛,伏誅。初,中畏大夫沛者於畀留、評者左可慮皆以外戚執國柄,多行不義,其子弟並恃勢驕侈,掠人子女,奪人田宅,國人怨憤,王怒,欲誅之,左可慮等與四椽那謀叛,至是,聚眾攻王都,王征畿內兵,討平之。 高勾麗聘豦士乙巴素為國相。王既誅左可慮等,令曰:「近者官以寵授,位非德進,毒流百姓,動我王家,此寡人不明所致,汝四部其各舉賢良在下者。」於是共舉東都晏留,王征之,委以國政,晏留言於王曰:「微臣庸愚,固不足以參大政,西鴨綠谷左勿村有乙巴素者,性質剛毅,智慮淵深,不見用於世,力田自給,大王欲理國,非此人不可。」王卑辭重禮以聘之,拜中畏大夫,加爵為於台,謂曰:「孤叨承先業,豦臣民之上,德薄材短,未濟於理。先生藏用晦明,窮豦草澤者久矣,今不我棄,幡然而來,非獨孤之喜,幸社稷生民之福也,何以教寡人?」巴素對曰:「以臣之駑蹇,不敢當命,願大王選賢良授高官,以成大業。」王知巴素薄其位,乃除國相,大臣、宗戚皆疾之,王曰:「苟不從國相者,無貴賤皆族之。」巴素感其知遇,明政教,慎賞罰,人民以安,內外無事』冬十月,高勾麗王謂晏留曰:「向非子,孤不能得巴素。」乃拜大使者。 金富軾曰:古先哲王之於賢者也,立之無方,用之不惑,若殷高宗之傅說、蜀先主之孔明、秦苻堅之王猛,然後賢在位、能在職,政教休明,而國家可保。今王決然獨斷,拔巴素於海濱,不撓眾口,置之百官之上,而又賞其舉者,可謂得先王之法矣。 甲戌(漢興平元年、新羅伐休王十一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十六年、百濟肖古王二十九年)冬十月,高勾麗立賑㒃法。先是,王畋於質陽,見哭者,問之,曰:「臣貪窮,常以傭為養母,今歲不登,無所於傭,不得昇平之食,以是哭。」王曰:「孤為民父母,使民至於此極,孤之罪也。」給衣食以存撫之。仍命內外所司,訪鰥寡孤獨老病貪之不能自存者,賑恤之;又令每歲自三月至七月,出官谷以賑㒃百姓,稱家口多少,至冬月還輸,以為恆式。內外大悅。 〔臣等按〕昔齊桓公出遊,見老而饑寒者,賜之衣食,老人曰:「願賜一國之饑寒者。」公曰:「寡人之廩㡼,安足以周一國之饑寒?」是則有仁心而未知為政也。子產相鄭國,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是則行小惠而不知為政也。故人君必欲人人而賜之,人人而濟之,日亦不足而惠之,及於民者反不周矣,今高勾麗王道見窮民,給其衣食,因念一國之饑寒者,遂立賑㒃之法,其知所謂恤民之政者乎! 丙子(漢建安元年、新羅伐休王十三年.奈解王元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十八年、百濟肖古王三十一年)夏四月,震新羅宮獻樹,又震金城東門』新羅王伐休薨,大孫助賁尚幼,第二子伊買之子奈解稍長,國人立之,新羅自正月不雨至於四月,是日乃雨,百姓歡慶。 丁丑(漢建安二年、新羅奈解王二年、高勾麗故國川王十九年.山上王元年、百濟肖古王三十二年)夏五月,高勾麗王男武薨,王后于氏矯遺命,立王弟延伏。王之薨,于氏秘不發喪,夜徃王弟發歧,弟曰:「王無後,子宜嗣之。」發歧不知王薨,曰:「天之歷數,必有所歸,不可輕議,況婦人而夜行,禮乎?」後慙,便徃延優弟,延優迎入,飲之,後曰:「王薨無嗣,發歧年長當嗣,而謂妾有異心,無禮,是以來見爾。」延優親自操刀割肉,誤傷其指,後觧裙腰裹之,謂延優曰:「夜深,恐有不虞。」遂執延優手入宮。翌日,矯遺命立之,葬王於故國川原』高勾麗發歧請師於遼東,討延優,不克,自殺。于氏之立延優也,發歧大怒,以兵圍王宮,呼曰:「兄死弟及,禮也。汝越次篡位,大罪也,宜速出,不然則誅及妻孥。」延優閉門三日,國人又無從發歧者,發歧知事不濟,以妻子奔遼東,見太守公孫度曰:「發歧,高勾麗王男武之毋弟,男武死,無嗣,發歧之弟延優與嫂于氏通,篡大位以廢天倫,是用憤恚,來投上國,願假兵以平亂。」公孫度從之,來伐高勾麗,延優弟罽須將兵御之,漢兵大敗,發歧語罽須曰:「汝今忍害老兄乎?」罽須曰:「延優不以國讓兄,雖曰非義兄,亦以一時之憤,欲滅宗國,抑何義耶?身汝之後,何面目見老人於地下乎?」發歧不勝慙悔,奔至裴州,自刎死,罽須哀哭,收其屍、殯葬而還。王語罽須曰:「發歧謀伐宗國,罪莫大焉,今爾縱而不殺,足矣,反哭之哀,其謂寡人為無道乎?」罽須泣曰:「臣請一言而死。王后雖以先王遺命立大王,大王不以禮讓之,曾無兄弟友於之義,臣欲成大王之羙,故收屍殯之,今反怒為,大王若不廢懿親,以兄禮葬之,孰謂不義乎?臣既言之,請受誅。」王前席慰諭曰:「寡人不肖,不能無惑,今聞子言,我誠過矣。願子無責。」秋九月,命有司奉迎發歧之喪,以王禮葬於裴嶺』高勾麗王延優立于氏為後。 權近曰:配匹之際,人倫之本,王教之端也。故婚姻之禮正,然後閨門正而邦國治,教化行而風俗美,此周之二南所以為萬世法也。今于氏以王嫡妃,王薨不慼,秘不發喪,夜奔其弟發歧,謀立為後,發歧以禮辭而遣之,苟有人心宜於此焉?變矣。尚不慙悔,又奔延優,與俱入宮,矯命立之,延優溺於利而忘其恥,乃立為妃,其行甚於彘,天理泯矣!人道滅矣!以是而居民上,國之不亡幸矣。 〔臣等按〕《衛風》之《牆茨》《桑中》《鶉奔》《偕老》諸詩何為而作也?剌宣姜也。何為而剌之?曰:宣公卒,宣姜通於庶子頑,淫穢狎褻,盪無禮儀,人道絕矣,衛人鄙之,反覆譏剌,至於三至於四而不巳也。《牆茨》之一章曰:「中冓之言,不可道也。」二章曰:「不可詳也。」三章曰:「不可瀆也。」蓋其姜與頑淫荒放縱,污衊閨門,是不可置人牙頰,況可詳之讀之乎?!今于氏之罪,浮於宣姜者五:王薨,曾未屬纊,無哀戚哭泣之色,旋起淫亂之心,秘不發喪,罪一也;古者,婦人傳姆不在,宵不下堂,況以王后之尊,秉夜獨奔,不自遠嫌,罪二也;與延優飲酒食肉,得肆奸滛,瀆亂天常,罪三也;發歧居長當立,以私愛立延優,盜竊神器,罪四也;前日為王之後,今日為後王之後,以一身而再為國毋,頑淫無恥,罪五也。唐武后曾事太宗,楊妃巳配壽王矣,而高宗、明皇先起聚麀之心、新台之念,武氏、楊妃雖不得無罪,猶未減耳。今于氏以陰先陽,以妃秉天,亂男女之別,逆陰陽之道,拂天地之紀,曾鶉鵲之不如也。況負此五罪,天下古今,穢行惡德,特一人而巳。又豈宣姜、楊、武而止耶?嗚呼!———羞惡之心,義之端也。于氏之歿,自知失節,乃曰:「無面目見國壤於地下。」則人心天理,未嘗泯滅。當延優冊後之時,有一忠臣義士力陳不可,而沮止之,則名正言順,小可以得伸大義矣。惜乎!其不爾也。既舉于氏之罪,則延優之惡、不待貶絕而自著矣。 戊寅(漢建安三年、新羅奈解王三年、高勾麗山上王二年、百濟肖古王三十三年)春二月,高勾麗築丸都城。 巳卯(漢建安四年、新羅奈解王四年、高勾麗山上王三年、百濟肖古王三十四年)春三月,駕洛國王首露卒,壽百五十八,子居登立。 辛巳(漢建安六年、新羅奈解王六年、高勾麗山上王五年、百濟肖古王三十六年)春二月,加耶國請和於新羅。 癸未(漢建安八年、新羅奈解王八年、高勾麗山上王七年、百濟肖古王三十八年)春三月,高勾麗王以無嗣,禱於山川,是月十五,夜夢天謂曰:「令汝少後生男,勿憂。」王覺,語群臣曰:「夢天語我,諄諄如此,奈無少後何?」巴素對曰:「天命不可測,王其待之。」』秋八月,高勾麗國相乙巴素卒,國人哭之慟,王以高優婁為國相。 〔臣等按〕故國川王,麗之良主也,舉巴素於草廬之中,置之百僚之上,言聽計行,其志將欲共理國家,為宗社萬世計也。故國薨逝,死肉未冷,于氏淫穢,延優竊位,其罪惡上通天地,人人之所共誅者也。發歧既拒于氏,而發兵討之,真義舉也,巴素為上相,宜率國人、唱以大義,執于氏、延優至故國柩前,數其罪,賜之死,而立發歧,則名正言順,而大事定矣。顧乃助延優拒發歧,使之間關奔竄,僑寓他國,遂至隕命,巳矣。大臣扶顛持危之責,及延優立于氏為後,瀆亂綱常,天下古今之大變,又不能諫止之,終身立於其朝,甘食延優之粟,孔子曰:「鄙夫可與事君也歟哉?」巴素之謂矣。 甲申(漢建安九年、新羅奈解王九年、高勾麗山上王八年、百濟肖古王三十九年)秋七月,百濟攻新羅腰車城,拔之,殺其城主薛夫,新羅王怒,命王子利音將六部精兵六千,伐百濟,破沙峴城。 丁亥(漢建安十二年、新羅奈解王十二年、高勾麗山上王十一年、百濟肖古王四十二年)正月,新羅以利音為伊伐飡,兼知內外兵馬事。 戊子(漢建安十三年、新羅奈解王十三年、高勾麗山上王十二年、百濟肖古王四十三年)夏四月,倭侵新羅,遣利音將兵拒之』冬十一月,高勾麗郊豕逸,掌者追之至酒桶村,躑躅不能獲,有一女年二十許,羙而艷,笑而前執之,然後追者得之,王聞而異之,微行夜至女家,欲御之,女曰:「王命不敢避,幸而有子,願不見遺。」王曰:「諾。」 〔臣等按〕麗王延優上蒸於後,曾禽犢之不如也,今又挺身微行,宣淫於村巷小妾,戲侮媟嫚、如匹夫薄行者,之所為———復使丑穢失節之于氏,恣行滛妬,曾無羞惡之心,甚矣!延優之無道也。前日有麀聚之行,污衊閨門;今日鶉奔之欲,荒淫閭井,滅絕綱常,盪無禮義,千載之下,孰不唾罵而嗤鄙之乎?!甚矣,延優之無道也!——— 㔾丑(漢建安十四年、新羅奈解王十四年、高勾麗山上王十三年、百濟肖古王四十四年)秋七月,浦上八國謀侵加羅,加羅王子請救於新羅,王命太子於老及利音將六部兵徃救之,擊殺八國將軍,奪所虜六千人還之。是役也,有勿稽子者,功最大,以見忌利音,不見録,人曰:「子功大而不見録,怨乎?」曰:「何怨之有?」曰:「盍聞之於王?」曰:「矜功求名,志士所不為也,但當勵志待時而巳。」』九月,高勾麗王子郊彘生。先是,王后于氏妬酒桶女,陰遣兵士殺之,女男服而逃,兵士追及,欲害之,女曰:「殺我,王命乎?今妾有娠,殺妾可也,殺王子可乎?」兵士不敢害。後愈怒,必欲殺之,王聞有娠,復至女家,詰之。對曰:「妾平生不與兄弟同席,況敢近異姓男子乎?今在腹,實大王之遺體也。」王喜,贈與甚厚,後竟不害,至是生男。王喜,曰:「此天賚子嗣胤也。」以因郊豕,而得名之曰郊彘,立其女為小後。初小後之母方娠,卜之,巫曰:「必生王后。」及生,名曰後女』冬十月,高勾麗移都丸都。 庚寅(漢建安十五年、新羅奈解王十五年、高勾麗山上王十四年、百濟肖古王四十五年)春二月,百濟築東峴、沙道二城,移東部民戶』冬十月,靺鞨攻百濟沙道城,不克,焚城門而遁。 壬辰(漢建安十七年、新羅奈解王十七年、高勾麗山上王十六年、百濟肖古王四十七年)春三月,加耶王送子質新羅』骨浦、柒浦、古浦三國攻新羅,竭火城。王率兵救之,大破三國之師,勿稽子斬獲數十餘級,及論功,又不見録,語婦曰:「嘗聞為臣之道,見危致命,臨難忘身,忠也。前日浦上竭火之役,可謂危且難矣,而不能致命忘身,聞於人不忠也,既以不忠而仕君,累及先人,可謂孝乎?既失忠孝,將何面目出市朝乎?」遂被發攜琴,入師彘山不返。 癸巳(漢建安十八年、新羅奈解王十八年、高勾麗山上王十七年、百濟肖古王四十八年)春正月,高勾麗王立子郊彘為太子,後改名優位居。 甲午(漢建安十九年、新羅奈解王十九年、高勾麗山上王十八年、百濟肖古王四十九年.仇首王元年)秋九月,百濟王命北部真果.領兵一千襲取靺鞨石門城。冬十月,靺鞨以勁騎侵百濟,至於述川』百濟王肖古薨,元子仇首立。 丙申(漢建安二十一年、新羅奈解王二十一年、高勾麗山上王二十年、百濟仇首王三年)秋八月,靺鞨圍百濟赤峴城,城主固拒,賊退。王帥勁騎八百追之,戰沙道城下,破之,殺獲甚眾。 丁酉(漢建安二十二年、新羅奈解王二十二年、高勾麗山上王二十一年、百濟仇首王四年)春二月,百濟設二柵於沙道城側,東西相距十里,分赤峴城卒戍之』秋八月,漢平州人夏瑤以一千餘家投高勾麗,王納之,置柵城。 戊戌(漢建安二十三年、新羅奈解王二十三年、高勾麗山上王二十二年、百濟仇首王五年)秋七月,新羅武庫兵自動』百濟遣兵圍新羅獐山城,王親率兵出擊,大敗之。 庚子(魏文帝黃初元年、新羅奈解王二十五年、高勾麗山上王二十四年、百濟仇首王七年)春三月,新羅伊伐飡利音卒,以忠萱代之。 壬寅(魏黃初三年、新羅奈解王二十七年、高勾麗山上王二十六年、百濟仇首網九年)冬十月,百濟遣兵入新羅牛頭鎮,抄掠民戶,伊伐飡忠萱領兵五千逆戰於熊谷,為百濟所敗,單騎而返,貶為鎮主,以連珎為伊伐飡、兼知兵馬事。 甲辰(魏黃初五年、新羅奈解王二十九年、高勾麗山上王二十八年、百濟仇首王十一年)秋七月,新羅遣伊伐飡連珎與百濟戰烽山下,破之,殺獲千餘級。 丁未(魏明帝太和元年、新羅奈解王三十二年、高勾麗山上王三十一年、百濟仇首王十四年)夏五月,高勾麗王延優薨,葬山上陵,太子優位居立,性寬仁,王后欲試王心,俟王出遊,使人截王路馬鬛,王還曰:「馬無鬛可憐。」又令侍者進食,陽覆羹於衣,王亦不怒。 戊申(魏太和二年、新羅奈解王三十三年、高勾麗東川王三年、百濟仇首王十五年)春三月,高勾麗王尊于氏為王太后。 己酉(魏太和三年、新羅奈解王三十四年、高勾麗東川王二年、百濟仇首王十六年)冬,靺鞨入百濟牛谷界,奪掠人物,王遣精兵三百拒之,靺鞨伏兵夾擊,大敗之。 庚戌(魏太和四年、新羅奈解王三十五年.助賁王元年、高勾麗東川王四年、百濟仇首王十七年)春三月,新羅王奈解薨,遺命以其婿助賁為嗣,助賁,伐休王太子骨正之子也』高勾麗國相高優婁卒,以於台:眀臨於瀨為國相。 辛亥(魏太和五年、新羅助賁王二年、高勾麗東川王五年、百濟仇首王十八年)秋七月,新羅以伊飡昔於老為大將軍,討破甘文國,以其地為郡。 癸丑(魏青龍元年、新羅助賁王四年、高勾麗東川王七年、百濟仇首王二十年)夏五月,倭寇新羅東邊,伊飡於老戰於沙道,秉風縱火焚戰艦,賊赴水死盡。 甲寅(魏青龍二年、新羅助賁王五年、高勾麗東川王八年、百濟仇首王二十一年.古尒王元年)魏遣使高勾麗,和親』秋九月,高勾麗太后于氏薨。太后將死,言曰:「妾失節,將何面目見國壤於地下乎?若群臣不忍棄諸溝壑,則請葬我於山上王陵側。」遂葬之。國壤降於巫曰:「予見于氏歸山上,不勝憤恚,遂與之戰,而顏厚羞見國人,爾告於朝,以物遮我。」於是植松七重於陵前。國壤即國川也』百濟王仇首薨,子沙伴嗣,幼不慧,不能為政,國人以肖古王毋弟古示為賢,立之。 丙辰(魏青龍四年、新羅助賁王七年、高勾麗東川王十年、百濟古尒王三年)春二月,骨伐國主阿音夫率眾降於新羅,王賜田宅,以其地為郡』吳王孫權遣胡衛通和於高勾麗,王斬其使,傳首於魏』冬十月,百濟王獵西海大島,手射鹿四十。 權近曰:蒐狩之禮,所以為民除害也,然其好生愛物之心,亦所不忍,故制為禮制,使不敢過焉。《易》曰:「王用三驅失前禽。」《禮》曰:「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大夫不麛夘,士不覆巢,蓋不欲並包而多取也。以御則逐禽左者,蓋不欲詭而多獲也,以射則天子殺下大綏,諸侯殺下小綏,亦不欲久畋而多殺也。故成湯祝網,開其三面,其仁至矣;濟王以國君之尊,曠廢庶政,越風濤之險,觸㗸橛之危,多殺不忌,誇示射御之能,侈然自肆,而不知其為非也,其仁心亡矣。吁!———人不可無仁心也,大夫、士亦不敢多取,況人君乎?《傳》曰:「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可不戒哉! 丁巳(魏景初元年、新羅助賁王八年、高勾麗東川王十一年、百濟古介王四年)秋,高勾麗遣使如魏,賀改元。 戊午(魏景初二年、新羅助賁王九年、高勾麗東川王十二年、百濟古尒王五年)春二月,百濟王田於釜山,五旬乃返』高勾麗王遣主簿大加將兵千人.助魏太傅司馬懿討公孫淵。 庚甲(魏帝芳正始元年、新羅助賁王十一年、高勾麗東川王十四年、百濟古尒王七年)春,百濟遣兵侵新羅西鄙』夏四月,百濟以真忠為左將,委以內外兵馬事』秋七月,百濟王大閱於石川。 壬戌(魏正始三年、新羅助賁王十三年、高勾麗東川王十六年、百濟古尒王九年)高勾麗王遣將,襲破遼東西安平。 癸亥(魏正始四年、新羅助賁王十四年、高勾麗東川王十七年、百濟古尒王十年)春正月,高勾麗王立子然弗為太子,赦。 甲子(魏正始五年、新羅助賁王十五年、高勾麗東川王十八年、百濟古尒王十一年)春正月,新羅以伊飡於老為舒弗邯、兼知兵馬事。 乙丑(魏正始六年、新羅助賁王十六年、高勾麗東川王十九年、百濟古尒王十二年)冬十月,高勾麗侵新羅北邊,於老將兵出擊之,不克,退保馬頭柵,時天寒,於老躬行勞問,手燒薪暖之,士卒感喜如挾纊。 丙寅(魏正始七年、新羅助賁王十七年、高勾麗東川王二十年、百濟古尒王十三年)秋八月,魏遣幽州刺史毋丘儉將萬人.與樂浪太守劉茂、朔方太守王遵出玄菟侵高勾麗,王將步騎二萬逆戰於沸流水上,敗之,斬首三千餘級,又引兵戰於梁貊谷,敗之,斬獲三千餘級。王謂諸將曰:「魏之大兵反不如我之小兵,毋丘儉,魏之名將,今日命在我掌握。」乃領鐵騎五千進擊之,儉為方陣死戰,麗軍大潰,死者萬八千餘人,王以千餘騎奔鴨綠原,時百濟王乘樂浪虛,遣左將真忠襲取邊民,茂怒,百濟王恐見討,還其民口』冬十月,毋丘儉攻陷高勾麗丸都城,屠之,王出奔,儉遣將軍王頎追之,王欲奔南沃沮,至竹嶺,軍士散盡,唯東部密友獨在側,謂王曰:「今追兵甚迫,勢不可脫,臣請決死御之,王可遯矣。」遂募死士與之赴敵力戰,王間行得脫去,依山谷聚散卒自衛,謂曰:「若有能得密友者,厚賞之。」下部劉屋勾徃戰地,見密友仆地,負而至,王枕以股,久而乃蘇。王間行轉輾,至南沃沮,魏軍追不止,王計窮,不知所為,東部人紐由進曰:「勢甚危迫,不可徒死,臣有愚計,請徃犒魏軍,因伺隙刺殺其將,若愚計得成,王可奮擊決勝矣。」王曰:「諾。」紐由入魏軍詐降,曰:「寡君獲罪大國,逃至海濱,將請降歸死,司寇先遣小臣,致不腆之物,為從者羞。」魏將聞之,將受其降,紐由藏刀食器,刺魏將胸,與之俱死,魏軍遂亂,王分軍為三道急擊之,魏軍不能陣而退。王復國,論功,以密友、紐由為第一,賜密友臣谷、青木谷,賜屋勾鴨綠杜訥河原為食邑,贈紐由為九使者、又以其子多優為大使者。初麗人得來見王侵叛中國,數諫,王不從,嘆曰:「立見此地,將生蓬蒿。」遂不食,死。儉令諸軍不壞其墓、不伐其樹,得其妻子皆放遣。 〔臣等按〕《傳》曰:以小事大者,畏天者也,畏天者保其國。麗之為國,於中國最近,王不度德量力,屢舉侵伐,其失保國之道甚矣。得來之忠言不見納,至使抱恨以終,其愎諫自賢可知也。巳且小敵之強、大敵之禽,麗乘魏兵不虞,驟勝輒驕,兵不自戢。蓋兵猶火也,不戢必自焚,理勢固然,王之竄身失國,都城見屠,皆自作之孽焉,可逭也。嗚呼!———夫差不納子胥之忠,而麋鹿遊姑蘇;東川不聽得來之諫,而蓬蒿生丸都。自古人君不納批鱗之忠、逆耳之言,肆竹無忌,靡有不喪身亡國者,後之為人君者,寧不於此而省鑑乎! 丁■(魏正始八年、新羅助賁王十八年.沾解王元年、高勾麗東川王二十一年、百濟古尒王十四年)春二月,高勾麗王以丸都經亂,不可復都,築平壤城,移都焉○百濟以真忠為右輔、真勿為左將,委以兵馬事○夏五月,新羅王助賁薨,毋弟沾解立○秋七月,新羅王謁始祖廟,封父骨正為立神葛文王。 金富軾曰:漢宣帝即位,有司奏為人後者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義也,是以帝所生父稱親、諡曰悼,毋曰悼後,比諸侯王,此合經義,為萬世法。故後漢光武帝、宋英宗法而行之。新羅自王親入繼大統之君,無不追王,其父非特如此而巳,封其外舅者,亦有之,此非禮,固不可以為法也。 戊辰(魏正始九年、新羅沾解王二年、高勾麗東川王二十二年.中川王元年、百濟古尒王十五年)秋九月,高勾麗王尤位居薨,太子然弗立,葬王於東川。王之薨,國人懷德,莫不哀傷,近臣欲自殺以殉者眾,王以為非禮,禁之,及葬,至墓自死者甚多,國人伐柴以覆其屍,遂名其地曰柴原○冬十月,高勾麗立椽氏為王后○百濟民飢,發倉賑恤,復一年租調。 己巳(魏嘉平元年、新羅沾解王三年、高勾麗中川王二年、百濟古尒王十六年)春,新羅遣於老將兵討沙梁伐國(一雲沙伐),滅之,以其二於百濟也○夏四月,倭寇新羅,殺於老。初,倭使葛耶古聘新羅,王使於老擯之,於老戲言:「早晚以汝王為鹽奴、王妃為爨婢。」倭主聞之,遣將軍於道朱君來侵,王出居於柚村,於老曰:「今日之寇,由臣致之,臣請當之。」遂抵倭軍,曰:「前日之言戲之耳,豈意興師至此耶?」倭人執之,積薪燒殺之,乃去。後倭使來聘,於老之妻請於王,私饗之,及其醉,使人執而焚之,倭怒,來攻金城,不克,引去。 權近曰:金富軾以謂於老為時大臣,掌軍國事,戰之必克,不克亦不至敗,則其謀策必有過人者矣,然以一言之悖,致兩國交兵,以取身死,樞機之不可不慎如此。其妻能不忘讎,必欲報之,有足嘉矣,然徒欲報其私怨,敢殺來使,又致兩國之交兵,當時君臣不能禁於未然,亦不得辭其責矣。 〔臣等按〕惟口出好興戎,不可不慎也。於老以一言之失,構釁小丑,召兵速禍,喪身辱國,固不足多責矣。抑羅之君臣,所失亦多。倭奴遽興忿兵,直造國都,此正門庭之寇利用御之者,乃聽於老,單騎赴敵,使賊得以快心,焚灸於老,雖有失言之罪,國之動戚,大臣系國家重輕者也,委請賊手而莫之救,其失一也;大臣見殺於敵,其為國家之恥大矣,是宜興師問罪,勦巢覆穴,則庶可報於老之讎,雪前日之恥,伷大國之威矣,而當時未聞征討之舉,其失二也;如或度勢相時,力有所不逮,兵有所不加,則固當絕其聘問,拒其來使,不與之相好可也,今乃捨當討之罪,而猶待以交隣之禮,其失三也;倭使之來,於老之妻私饗醉殺,為所天報復,在於老之妻,則有足多者矣,因一婦人,而殺其信使,如國禮何其失四也;遇一機會而有此四失,將何以修內執而御外侮乎?自是兵連禍結,外寇益熾,未必不由於今日豦置失宜之致然也。 辛未(魏嘉平三年、新羅沾解王五年、高勾麗中川王四年、百濟古尒王十八年)春正月,新羅王始聽政於南堂,以夫道為阿飡,委以物藏庫事務,夫道,漢祗部人,工書、筭○夏四月,高勾麗王殺夫人貫那。初,貫那顏色佳麗,發長九尺,王愛之,將立為小後,王后椽氏恐其專寵,言於王曰:「妾聞西魏求長發,購以千金,昔我先王不致禮於中國,被兵出奔,埭喪宗社,今王遣一界行李,以進長發美人,則彼必欣納,無復侵伐,王默然。貫那懼,反讒後於王曰:「後常罵妾曰:『田舍女何得主此,若不自歸,必有後悔意者。』後欲伺大王之出,加害於妾,如之何?」後王獵於箕丘而還,貫那將革囊迎哭曰:「後欲以此盛妾,投諸海原,大王賜妾微命,得返於家。」王知其詐,怒謂貫那曰:「汝要入海乎?」遂盛革囊,投之西海。 癸酉(魏嘉平五年、新羅沾解王七年、高勾麗中川王六年、百濟古尒王二十年)秋九月,駕洛國王居登卒,子麻品立。 乙亥(魏帝髦正元二年、新羅沾解王九年、高勾麗中川王八年、百濟古尒王二十二年)秋九月,百濟侵新羅,王遣一伐飡翊宗逆戰於魏谷西,翊宗兵敗,死之○冬,高勾麗王立子藥盧為太子,赦國內。 戊寅(魏甘露三年、新羅沾解王十二年、高句麗中川王十一年、百濟古尒王二十五年)春,靺鞨長羅渴獻良馬十匹於百濟,王優勞使者以還之。 巳卯(魏甘露四年、新羅沾解王十三年、高勾麗中川王十二年、百濟古尒王二十六年)冬十二月,高勾麗王畋於杜訥谷,魏將尉遲楷將兵來伐,王簡精騎五千,戰於梁貊谷,敗之,斬首八千餘級。 庚辰(魏元帝景元元年、新羅沾解王十四年、高勾麗中川王十三年、百濟古尒王二十七年)春正月,百濟置內臣佐平,掌宣納事;內頭佐平,掌庫藏事;內法佐平,掌禮儀事;衛士佐平,掌宿衛兵事;朝廷佐平,掌刑獄事;兵官佐平,掌外兵馬事。又置達率、恩率、德率、扞率、奈率,及將德、施德、固德、季德、對德、文督、武督、佐軍、振武、克虞。六佐平並一品,達率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扞率五品,奈率六品,將德七品,施德八品,固德九品,季德十品,對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武督十三品,佐軍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克虞十六品○二月,百濟令六品以上服紫,以銀花飾冠;十一品以上服緋;十六品以上服青○夏,新羅大雨,山崩四十餘所○秋七月,新羅有星孛於東方,二十五日而滅。 辛巳(魏景元二年、新羅沾解王十五年、高勾麗中川王十四年、百濟古尒王二十八年)春正月,百濟王始服紫,大袖袍、青錦袴、金花飾、烏羅冠、素皮帶、烏革履,坐南堂聽事○百濟以真可為內頭佐平,優豆為內法佐平,高壽為衛士佐平,昆奴為朝廷佐平,惟巳為兵官佐平○三月,百濟遣使新羅請和,不從○冬十二月,新羅王沾解薨,助賁之婿金味鄒立。初昔脫解得金閼智於雞林,養於宮中,後拜為大輔,閼智生勢漢,勢漢生阿道,阿道生首留,首留生郁甫,郁甫生仇道,仇道生味鄒,助賁王以其女妻之,至是薨,無嗣,國人立以為王。 壬午(魏景元三年、新羅味鄒王元年、高勾麗中川王十五年、百濟古尒王二十九年)春正月,百濟立犯贜之禁,凡官人受財及盜者,三倍征贜,禁錮終身。 癸未(魏景元四年、新羅味鄒王二年、高勾麗中川王十六年、百濟古尒王三十年)春二月,新羅王親祀國祖廟,大赦,追封父仇道為葛文王。 甲申(魏咸熈元年、新羅味鄒王三年、高勾麗中川王十七年、百濟古尒王三十一年)春三月,新羅王幸黃山,問高年及貧不能自存者,賑恤之。 丙戌(晉武帝泰始二年、新羅味鄒王五年、高勾麗中川王十九年、百濟古尒王三十三年)秋八月,百濟攻新羅烽山城,城主直宣率壯士二百人擊走之,王以直宣為一吉飡,厚賞士卒。 戊子(晉泰始四年、新羅味鄒王七年、高勾麗中川王二十一年、百濟古尒王三十五年)新羅一春不雨,至於夏,王會群臣於南堂,親問政刑得失,又遣使五人,廵問百姓疾苦。 庚寅(晉泰始六年、新羅味鄒王九年、高勾麗中川王二十三年.西川王元年、百濟古尒王三十七年)冬十月,高勾麗王然弗薨,太子藥盧立,葬王於中川原。藥盧性聰悟而仁,國人愛之。 辛卯(晉泰始七年、新羅味鄒王十年、高勾麗西川王二年、百濟古尒王三十八年)春正月,高勾麗立于氏為後,西部大使者漱之女也。 丙申(晉泰始八年、新羅味鄒王十一年、高勾麗西川王三年、百濟古尒王三十九年)春二月,新羅令:「凡有害農事者,一切除之。」 壬辰(晉咸寧二年、新羅味鄒王十五年、高勾麗西川王七年、百濟古尒王四十三年)春二月,新羅臣僚請改作宮室,王重勞民,不從。 戊戌(晉咸寧四年、新羅味鄒王十七年、高勾麗西川王九年、百濟古尒王四十五年)冬十月,百濟攻新羅,圍槐谷城,王遣波珎飡正源領兵拒之。 庚子(晉太康元年、新羅味鄒王十九年、高勾麗西川王十一年、百濟古尒王四十七年)冬十月,肅慎來侵高勾麗,屠害邊氓。王謂群臣曰:「寡人謬襲邦基,德不能綏,威不能震,致此隣敵、猾我疆域,思得謀臣猛將,以折其衝爾,群臣各舉有奇謀異略、才堪將帥者。」群臣皆曰:「王弟達賈,勇而有智略,堪為大將。」王於是遣達賈伐之。達賈出奇掩擊,拔檀盧城,殺酋長,遷六百餘家於扶餘南烏川,降部落六七所,以為附庸,王大悅,封達賈為安國君、知內外兵馬事、兼統梁貊.肅慎諸部落。 甲辰(晉太康五年、新羅味鄒王二十三年.儒理王元年、高勾麗西川王十五年、百濟古尒王五十一年)冬十月,新羅王味鄒薨,昔儒禮立,儒禮,助賁王長子也。 乙巳(晉太康六年、新羅儒禮王二年、高勾麗西川王十六年、百濟古尒王五十二年)春二月,新羅以伊飡弘權為舒弗邯,委以機務。 丙午(晉太康七年、新羅儒禮王三年、高勾麗西川王十七年、百濟古尒王五十三年.責稽王元年)春正月,百濟遣使新羅,請和○二月,高勾麗王藥盧誘殺其弟逸友、素勃。初,二人詐稱病,往溫湯與黨類戲樂無節、出言悖逆,王偽拜相,召之,令力士執而殺之。 權近曰:兄弟之親,異體同氣,雖有小忿,不廢懿親者也。象日欲殺舜,舜為天子,封之有痺,以富貴之。故仁人之於兄弟也,不藏怒焉,不宥怨焉,親愛之而巳矣,此天理人情之至也。高勾麗王弟逸友、素勃詐稱疾往溫湯,是王懷疑忌之心,而薄友愛之恩可知矣,故內不自安,而詐稱疾,雖其戲樂無節、出言悖逆,不可謂無罪,然以介弟之親,不得見容,恐其剪除、無所聊賴出怨言耳,非有反亂僭逆不臣之狀也。麗王乃偽拜相,誘而殺之,其不仁甚矣;且以骨肉至親,尚見紿殺,後雖以好爵縻之,人孰不疑之哉?吁!———王道以仁親為本,以信義為重,麗王於此一舉而盡廢之,雖欲為善治,豈可得哉?! 冬十一月,百濟王古尒薨,子責稽立○高勾麗伐帶方,帶方求救於百濟,王曰:「帶方我舅甥之國。」遂出師救之,修阿旦城、蛇城,以備高勾麗。 辛亥(晉惠帝元康元年、新羅儒禮王八年、高勾麗西川王二十二年、百濟責稽王六年)春正月,新羅以末仇為伊伐飡,常訪問政要○二月,駕洛國王麻品卒,子居叱彌立。 壬子(晉元康二年、新羅儒禮王九年、高勾麗西川王二十三年.烽上王元年、百濟責稽王七年)春,高勾麗王藥盧薨,太子相夫立,葬王於西川○三月,高勾麗王相夫殺其叔父安國君達賈。相夫幼驕逸,多猜忌,達賈在諸父之行,有大功業,國人所倚望,惡而殺之。國人曰:「梁貊、肅慎之難,微安國君,吾能免乎?」無不涕泣相吊。 權近曰:積善積惡,殃慶各以類至,子孫之受其報者,莫不由祖父而馴致之也。高勾麗王藥盧、嘗以疑忌殺其二弟,不善之積甚矣,故其薨也,體未及寒,其子相夫方在衰絰,而殺其叔父,甫及期年,又殺其弟,是真所謂其父攘雞,而其子刼人於市者也。相夫暴戾,不足責矣,史稱藥盧聰悟而仁,國人愛之,是不可謂無仁心也,然外示小惠以悅於人,內懷殘忍以戕同氣,其志慘於鏌鎁矣。故其餘殃,延及後世,寵弟愛子死於相夫,而相夫又死於倉助利,得免於身,蓋亦幸矣。 癸丑(晉元康三年、新羅儒禮王十年、高勾麗烽上王二年、百濟責稽王八年)春二月,新羅改築沙道城,移沙伐州豪民八十餘家實之○秋八月,慕容廆侵高勾麗,王欲徃新城避之,行至鵠林,慕容廆引兵追之,將及,王懼,時新城宰北部小兄高奴子以五百騎迎王,遇廆軍,奮擊,敗之,王喜,加奴子爵大兄,賜鵠林為食邑○九月,高勾麗王相夫殺其弟咄固。王謂咄固有異心,賜死,國人知其無罪,慟惜之,咄固子乙弗出遯於野。 甲寅(晉元康四年、新羅儒禮王十一年、高勾麗烽上王三年、百濟責稽王九年)夏,倭人攻新羅長峰城,不克○秋九月,高勾麗國相尚婁卒,以南部大使者倉助利為國相,進爵大主簿。 乙卯(晉元康五年、新羅儒禮王十二年、高勾麗烽上王四年、百濟責稽王十年)春,新羅王謂群臣曰:「倭人屢犯我城邑,百姓不得安居,吾欲與百濟共擊之,如何?」弘權對曰:「我軍不習水戰,冒險遠征,恐有不測之危,況百濟多詐,常有吞噬之心,恐難與同事。」王曰:「善。」 丙辰(晉元康六年、新羅儒禮王十三年、高勾麗烽上王五年、百濟責稽王十一年)秋八月,慕容廆侵高勾麗至故國原,見西川王塚,使人發之,役者有暴死者,亦聞壙內有樂聲,恐有神,乃引退,王謂群臣曰:「慕容氏兵馬精強,屢犯我疆場,為之奈何?」倉助利對曰:「北部大兄高奴子,賢且勇,大王若欲禦寇安民,非奴子無可者。」王以奴子為新城太守,奴子善政,有威聲,慕容廆不復來侵。 丁巳(晉元康七年、新羅儒禮王十四年、高勾麗烽上王六年、百濟責稽王十二年)伊西古國攻新羅金城,甚急,新羅舉兵御之,不能克,忽有異兵大至,人皆珥竹葉,助羅軍擊賊,破之,竟不知其所歸,人或見竹葉數萬積於味鄒王陵前,國人謂先王以異兵陰助克捷,陰號陵曰竹長。 〔臣等按〕馬韓已於新莽始建國元年為百濟所滅,而復於漢延光元年與高勾麗、濊貊侵遼東;伊西已於漢建武十八年為新羅所滅,而復於晉元康七年攻新羅金城,豈皆滅而復起者耶? 戊午(晉元康八年、新羅儒禮王十五年.基臨王元年、高勾麗烽上王七年、百濟責稽王十三年.汾西王元年)秋,漢與貊人侵百濟,百濟王責稽出御,為敵兵所害,長子汾西立○高勾麗王增營宮室,頗極侈麗,民飢且困,群臣驟諫,不從○冬十月,高勾麗王相夫欲殺咄固之子乙弗,索之不得○新羅王賜印觀、署調二人爵,印觀賣錦於市,署調以谷買之而還,忽有鳶攬綿墮印觀家,印觀取歸市,謂署調曰:「鳶墮汝綿於吾家,今還汝綿。」署調曰:「鳶攬綿與汝,天也,吾何受為?」印觀曰:「然則還汝谷。」署調曰:「吾與汝市已二日,谷已屬汝。」固辭不受。二人相讓,並棄於市而歸,掌市官以聞,王並賜爵○十二月,新羅王儒禮薨,助賁王孫基臨立。 巳未(晉元康九年、新羅基臨王二年、高勾麗烽上王八年、百濟汾西王二年)秋九月,高勾麗鬼哭於烽山○冬十二月,高勾麗雷,地震。 庚申(晉永康元年、新羅基臨王三年、高勾麗烽上王九年.美川王元年、百濟汾西王三年)春正月,新羅與倭國交聘○二月,新羅王廵比列忽,親問高年及貧窮者,賜谷有差,三月,至牛頭州,望祭太白山,樂浪、帶方兩國來服○高勾麗自二月至秋七月不雨,年飢,民相食○八月,高勾麗大修宮室,王發國內男女、年十五以上修宮室,民乏食困役、流亡,倉助利諫曰:「天災薦至,年穀不登,黎民失所,壯者流離四方,老羸轉於溝壑,此誠畏天憂民,恐懼修省之時也,大王曾是不思,驅飢餓之人,窮土木之役,甚乖為民父母之意。而況鄰有強敵,若乘弊而來,其如社稷生民何?願大王熟計之。」王怒,曰:「君者,百姓之所瞻望也,宮室不壯麗,無以示威重,今國相欲謗寡人,以千百姓之譽乎?」助利曰:「君不恤民,非仁也。臣不諫君,非忠也。臣既承之國相,不敢不言,豈敢干譽乎?」王笑曰:「國相欲為百姓死耶?」助利知王不悛,且畏及害,與群臣謀廢之,遣北部祖弗、東部蕭友等訪乙弗,乙弗初出遁,就水室村人陰牟家傭作,牟之苦,晝則督令樵採,夜則投瓦石、禁草澤蛙聲,乙弗不堪苦,乃去,與東村人再牟販鹽,羈寓江東村,家主嫗請鹽,乙弗與之斗,再請不與,嫗恚,潛置履於鹽中,乙弗既行,嫗追之,誣以廋履,告鴨綠宰,宰取鹽償履直,遂笞之,乙弗形容枯槁,人不知其為王孫也。至是蕭友等至沸流河邊,物色之,就拜曰:「今國王無道,國相與群臣議廢之,以王孫操行儉約、仁慈愛人,可以嗣大業,故遣臣等奉迎耳。」乙弗疑之,曰:「予野人,非王孫也,諸君更審之。」蕭友等曰:「群臣之望王孫甚勤,請王孫無疑。」乙弗許之,遂奉迎以歸,助利喜,使匿於烏陌南家○九月,高勾麗國相倉助利廢其君相夫,立乙弗為王,相夫自縊死。王獵於俠山之陰,助利從之,謂眾人曰:「與我同心者効我。」乃以蘆葉插冠,眾人皆插之,助利知眾心皆同,遂廢王,幽於別室,以兵衛之,王知不免,自經,二子亦從而死,助利遂立乙弗為王,葬王於烽山原。 壬戌(晉大安元年、新羅基臨王五年、高勾麗美川王三年、百濟汾西王五年)夏四月,百濟彗星晝見○秋九月,高勾麗王率兵三萬侵玄菟郡,虜獲八千人,移於平壤。 甲子(晉永興元年、新羅基臨王七年、高勾麗美川王五年、百濟汾西王七年.比流王元年)春二月,百濟潛師襲取樂浪西縣○冬十月,樂浪太守遣刺客刺百濟王汾西,殺之,王既薨,諸子皆幼,國人以仇首王之子比流久在民間、寬慈愛人,共立之。 庚午(晉懷帝永嘉四年、新羅基臨王十三年.訖解王元年、高勾麗美川王十一年、百濟比流王七年)夏五月,新羅王基臨薨,無嗣,群臣以角干於老之子訖解、幼有老成之德,共推立之。於老嘗曰:「訖解狀貌俊異,心膽明敏,異於常流,興吾家者,必此兒也。」 辛未(晉永嘉五年、新羅訖解王二年、高勾麗美川王十二年、百濟比流王八年)秋八月,高勾麗遣將襲取遼東·西安平。 壬申(晉永嘉六年、新羅訖解王三年、高勾麗美川王十三年、百濟比流王九年)春二月,百濟發使,廵問百姓疾苦,其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賜谷:人三石○三月,倭遣使請婚於新羅,以阿飡急利女送之。 〔臣等按〕《春秋》之法,父母之讎,不共戴天,今王於老之子,於老嘗見殺於倭奴,則王之於倭奴,有不共之讎也,包羞忍恥,匿怨忘親,輕以許嫁,何耶?魯莊之於齊襄,有父之讎,方居苫塊,無時為可通也,而當其身,棄怨釋仇,或主婚、或盟、或會、或狩,大失子道,故《春秋》備書於策,詳加譏貶,以著忘親之罪。今王雖欲辭魯莊之罪,得乎?嗚呼!———夫差,夷狄之君也,猶不忘越王之殺其父,出入之省,終必報復、而後乃巳,今王非特《春秋》罪人,抑亦夫差之罪人歟。 甲戌(晉愍帝建興二年、新羅訖解王五年、高勾麗美川王十五年、百濟比流王十一年)春正月,高勾麗立王子斯由為太子。 戊寅(晉元帝大興元年、新羅訖解王九年、高勾麗美川王十九年、百濟比流王十五年)春二月,新羅王令曰:「向因旱災,年不順成,今則土膏脈起,農事方始,凡勞民之事,一皆停之。」 己卯(晉大興二年、新羅訖解王十年、高勾麗美川王二十年、百濟比流王十六年)冬十二月,晉平州剌使崔毖來奔高勾麗。初,陰說高勾麗及叚氏、宇文氏,使共攻慕容廆,三國進攻棘城,廆閉門自守,獨以牛酒犒宇文氏,二國疑宇文氏與廆有謀,各引兵歸,宇文大人悉獨官曰:「二國雖歸,吾當獨取之。」廆使其子皝與長史裴嶷將精銳為前鋒,自將大兵繼之,悉獨官大敗,僅以身免,毖聞之,使其兄子燾詣棘城偽賀,廆臨之以兵,燾懼首服,廆乃遣燾歸,謂毖曰:「降者上策,走者下策,引兵隨之。」毖與數十騎棄家奔高勾麗,其眾悉降於廆,廆以其子仁鎮遼東,官府、市里按堵如故。高勾麗將如孥據於河城,廆遣將軍張統掩擊,擒之,俘其眾千餘家,歸於棘城,高勾麗王數遣兵侵遼東,廆遣慕容翰、慕容仁伐之,高勾麗王求盟,翰、仁乃還。 庚辰(晉大興三年、新羅訖解王十一年、高勾麗美川王二十一年、百濟比流王十七年)秋八月,百濟王築射台於宮西,每朔望習射○冬十二月,高勾麗侵遼東,慕容仁拒戰,敗之。 辛巳(晉大興四年、新羅訖解王十二年、高勾麗美川王二十二年、百濟比流王十八年)春正月,百濟以王庶弟優福為內臣佐平○秋七月,百濟太白晝見。 丁亥(晉成帝咸和二年、新羅訖解王十八年、高勾麗美川王二十八年、百濟比流王二十四年)秋九月,百濟內臣佐平優福據北漢城叛,王發兵討之。 庚寅(晉咸和五年、新羅訖解王二十一年、高勾麗美川王三十一年、百濟比流王二十七年)新羅始開碧骨池,岸長一千八百步○高勾麗遣使後趙,致楛矢。 辛卯(晉咸和六年、新羅訖解王二十二年、高勾麗美川王三十二年、故國原王元年、百濟比流王二十八年)春二月,高勾麗王乙弗薨,太子斯由立,改名釗,葬王於美川原。 (晉咸和九年、新羅訖解王二十五年、高勾麗故國原王四年、百濟比流王三十一年)秋八月,高勾麗增築平壤城。 乙未(晉咸康元年、新羅訖解王二十六年、高勾麗故國原王五年、百濟比流王三十二年)春正月,高勾麗築國北新城。 丙申(晉咸康二年、新羅訖解王二十七年、高勾麗故國原王六年、百濟比流王三十三年)春,高勾麗遣使朝晉。 巳亥(晉咸康五年、新羅訖解王三十年、高勾麗故國原王九年、百濟比流王三十六年)燕王皝侵高勾麗.至新城,高勾麗王乞盟,乃還。 庚子(晉咸康六年、新羅訖解王三十一年、高勾麗故國原王十年、百濟比流王三十七年)高勾麗遣世子如燕。 壬寅(晉咸康八年、新羅訖解王三十三年、高勾麗故國原王十二年、百濟比流王三十九年)春二月,高勾麗修葺丸都城,又築國內城,秋八月,移居丸都城○冬十月,燕王皝攻陷高勾麗丸都城,虜王毋、王妃歸。先是,皝遷都龍城,建威將軍慕容翰請先取高勾麗、後滅宇文、然後中原可圖,高勾麗有二道,其北道平闊,南道險狹,眾欲從北道,翰曰:「虜以常情料之,必謂大軍從北道,當重北而輕南,王宜率銳兵從南道擊之,出其不意,丸都不足取也。別遣偏師出北道,縱有蹉跌,其腹心巳潰,四支無能為也。」皝從之。十一月,皝自將勁兵四萬出南道,以慕容翰、慕容霸為前鋒,別遣長史王寓等將兵萬五千出北道,王遣弟武帥精兵五萬拒北道,自帥羸兵以備南道,翰等先至,戰,皝以大眾繼之,麗兵大敗,左長史韓壽斬麗將阿佛和度加,諸軍乘勝遂入丸都,王單騎走入斷熊谷,將軍慕輿埿追獲王母周氏及王妃而歸。會王寓等戰於北道,皆敗沒。由是皝不復窮追,遣使招王,王不出,皝將還,韓壽曰:「高勾麗之地不可戍守,今主亡民散,潛伏山谷,大軍既去,必復鳩聚、收其餘燼,猶足為患,請載其父屍,囚其生母而歸,竢其束身自歸,然後返之,撫以恩信,策之上也。」皝從之。發美川王墓,載其屍,收其府庫累世之寶,虜男女五萬餘口,燒其宮室,毀丸都城而還。 東國通鑑卷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