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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巖先生文集 (柳長源)/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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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東巖先生文集
卷之十一
作者:柳長源
1807年
卷十二

雜著[編輯]

近思錄釋疑辨[編輯]

釋疑乃鄭守夢所著。其考據頗詳。類例亦精。可謂有功於近思者也。第其所引近世諸儒之說及所自爲說。往往有可疑處。遂不揣愚陋而妄爲之辨。凡得五十一條雲。己丑冬。以是質之湖上。先生就譌謬處勘示。今分入各條之下。

一卷太極圖說太極動而生陽註。用起天地先。體立天地後。釋疑曰。用與體。皆指陰陽而言。

按此用字。恐是妙用之用。卽指太極而言也。若以爲用與體皆指陰陽而言。則其於葉註太極流行之妙。二氣對待之文。有所不合。

先生批曰。竊意邵子本意。當如釋疑。葉氏引之則固指太極而言。然終覺有未安。朱子本解。以命之流行不已。分之一定不易。對待立論。就動靜陰陽上。以太極爲主而言。然葉氏以太極流行之妙。二氣對待之體。相對爲言。是理爲用而氣爲體也。朱子嘗以太極爲體。陰陽爲用。而旋自謂其言有病。況理爲用而氣爲體乎。來說以用爲妙用之用。然與不易之體相對。則畢竟是體用之用耳。如何。

五行一陰陽註。精粗本末無彼此。釋疑曰。熊氏雲太極爲精。陰陽爲末。此註恐誤。栗谷嘗曰精粗本末。以氣言也。朱子書有曰不論氣之精粗。而莫不有是理。栗谷之說。實出於此。

按愚伏曰。此謂精粗本末無彼此一句。分明是貼陰陽太極字。以爲理與氣無彼此耳。非泛論氣有精粗本末也。愚以爲愚伏所論。甚得文義。恐不可易也。沙溪之意以爲朱子書。旣曰氣之精粗云云。則精亦以氣而言。今不當以理爲精。然下文乾天也章註。朱子曰妙用言其理也。是言其精者。又贊太極之妙曰至精。熊氏疑亦有所本也。

五行之生。各一其性。釋疑曰。朱子又嘗曰無極之妙。亦未嘗不各具於一物之中。則此性字以理言也。朱子論此非一。而恐此爲定論。

按各一其性。雖是各具一太極之意。而旣著各字。則自是兼氣質而言者。故朱子圖解。有曰五行之生。隨其氣質而所稟不同。所謂各一其性也。各一其性。則渾然太極之全體。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性之無所不在。又可見矣。須如此說而後。方爲完備。何必以指理言者謂是定論。而指氣質言者謂非定論邪。釋疑云云。恐是執一之論也。

主靜註。李果齋曰。五性皆有動有靜。惟聖人能定其性而主於靜云云。釋疑曰。若如果齋說。則五性各自動自靜。且能定其性雲者。亦失朱子之意。

竊以爲以大體言之。則所謂主靜者。固主於正與義也。而若細分之。則果齋所謂五性皆有動有靜者。亦不害爲自爲一說也。朱子嘗曰。仁義中正。各有體用。如惻隱是動。仁便是靜。羞惡是動。義便是靜。以此推之。則仁義中正。亦各有已發未發之分焉。所謂主靜者。蓋所以立天下之大本也。是以黃勉齋論太極主靜之義。而以未發之中言之。退溪先生作靜齋記。亦以立天下之本言之。竊恐果齋之說。自有其理。而與主正義之說。互相發也。至於能定其性之說。果違於朱子之訓。然聖人能定其性。故能定天下之人。若善觀之則恐亦無害。

葉註曰。易貴中正云云。釋疑曰。以易之中正。引而同之有病。

按葉說果似有病。然朱門人嘗問何以不言禮智而言中正。莫是此圖本爲發明易道。故言中正否。答曰不知是如何。朱子旣不明言其非是。故葉氏推以爲說歟。先輩議論。雖或牴牾。而亦或有互備而不可闕者。恐不必輕易攻破。

朱子曰。仁存諸心。性之所以爲體也。義制夫事。性之所以爲用也。釋疑曰。性之所以爲用之性。疑情字。

竊謂性字爲是。

先生批曰。孟子首章太極圖說小註。並引此說而皆作性字。不必有疑。然仁義固具於性。而其發爲情。故朱子曰以性言之則皆體也。以情言之則皆用也。李先生答艮齋書論仁義中正。而亦曰此兼性情言。今以制事之義。對夫存心之仁。其界分屬乎情矣。釋疑亦無大害。但不必改性字耳。

乾天也章註。朱子曰妙用言其理。釋疑曰妙用言其功用之妙處。今曰妙用言其理。若以妙用爲太極者然。可疑。

竊謂妙用謂之神之神。與鬼神之神。微有不同。鬼神之神。是往來屈伸之神也。妙用之神。是大傳所謂妙萬物不測之神。而爲鬼神之主宰者也。合而言之。則非鬼神之外別有妙用之神。而析而言之。則其精者爲理而粗者爲氣。又自分明。恐不必爲疑也。西銘註。亦曰神底是理。此實朱子之定論。如何。

先生批曰。朱子曰某就形而下。說神滾在氣裏說。然又是氣之精妙處云云。蓋以其運用無跡。變化莫測。故對功用之粗者而謂之理。然畢竟是形而下。張子所謂良能。朱子所謂靈是也。釋疑所謂言其功用之妙處者。亦自不妨。只此便是理。非便以爲太極也。來諭引西銘註神底是理。以破釋疑。則恐又未然。神字往往就理上說。如通書論神處。亦多此意。然其正訓則當以氣之精妙爲言。大傳妙萬物不測之神。亦非專以理言。來諭合而言之。非鬼神之外別有妙用之神。此言甚好。還可謂非鬼神之外別有理乎。析而言之。其精者爲理而粗者爲氣。此理字亦對粗而言。非直謂太極之理。此梁文叔氣愈精而理存焉之說。所以見非於朱子也。

四德之元章註。信者仁之眞實也。釋疑曰。眞字未穩。下確字如何。

按朱子嘗解通書守曰信之義。曰守謂確實。釋疑之說。似本於此。然彼解守字之義。此直解信字則微有不同。恐不必牽彼而釋此。朱子嘗曰信是誠實此四者。誠字似穩。然葉氏所說眞字。實本於朱子眞實無妄之訓。恐亦無病。

人性本善章註。合理與氣而成氣質。釋疑曰。合理與氣。此言未穩。言氣則理在氣中。

按理與氣合而成氣質。此言自是無病。理不外氣。言氣則理固在其中。然理爲主而氣爲資。其可舍理而獨言氣乎。

釋疑曰。大學首章小註。陳氏曰人生得天地之理。又得天地之氣。理與氣合。所以虛靈。理氣元不相離。本混融無間。如陳氏說則人物未生時。理氣相離。至始生時。得天地之理。又得天地之氣。與之相合而生。其可乎云云。

按陳說乍看。果似未穩。而求其意脈。各有攸當。恐未可輕易攻破也。嘗觀朱子之訓。曰理與氣決是二物。又曰人物之生。必稟此理然後有性。必稟此氣然後有形。北溪之說。疑亦有所本矣。但中間著一又字。似分別太甚。然此亦意足而語未圓處。恐非謂先得理次得氣。截然有時分之可言也。又按或問。知覺是心之靈。抑氣爲之邪。朱子曰。不專是氣。是先有知覺之理。理與氣合。便能知覺。退陶先生亦曰理氣合而爲心有如許虛靈。古今如此說者甚多。何獨於北溪而疑之邪。

忠信進德章註。變易之用。謂之神。釋疑曰。下用字。似泛帶妙字之意可也。

按朱夫子嘗曰。妙用言其理也。功用言其氣也。又曰其體則謂之易。其功用則謂之鬼神。據此則是可以功用言而不可以妙用言也。

先生批曰。鬼神與神字相對說則分精粗。專言則可通用。朱子此引功用謂之鬼神。卽專言者。而和妙用在其中。釋疑之專以妙用言。恐倚於一偏。來諭之欲專以功用言。亦未得爲該徧也。如何。

生之謂性章註。氣聚成形。理因具焉。釋疑曰。此性字乃氣質之性也。葉氏所謂理因具焉。是謂之性者。以理言也。釋生之謂性不襯切。

按朱子釋此段之義曰。人物旣生則卽此所稟以生之氣。而天命之性有焉。此程子所以發明告子生之謂性之說。而以性卽氣氣卽性者言之。葉氏之說。實本於此。恐不可非之。

凡人說性註。繫辭一陰一陽云云。釋疑曰葉註不明快。

按葉註與朱子說不同。蓋繼之者善。水流就下。朱子則以性發爲情處言之。葉氏則就天所賦人所受中間。過接上說。其論淸濁亦然。詳其旨義。各有發明。然葉氏之說。旣非程朱本意。而有違於孟子性善之旨。不但語不明快而已也。

澄治之工註。不能自勉。不能澄治云云。釋疑曰。非自勉之外。復有澄治之工。下語不精。

竊謂註說上段則重在復其初。下段則重在澄治之工。雖若重複而自有發明。

義訓宜章。智者天理之明睿。釋疑曰。洪範思曰睿。睿當屬思。訓智不穩。

按朱子曰。智與思只是一事。思所以用夫智也。見性理大全。據此則睿雖屬思。而又以訓智。恐無不可。

性者自然完具章註。四者各立。釋疑曰。若雲各立。則寂然之中。面貌已分。語頗有病。

按朱子曰。仁義禮智四者。合下便各有一箇道理。不相混雜。又曰雖寂然不動。而其中自有條理。自有間架。不是儱侗都無一事。葉氏之說。實本於此也。但各立二字下語差異。

四端配四時。釋疑曰果齋說未穩。

竊謂孟子之言四端。雖未必爲配四時。而亦自有此理。如是推說。恐亦無害。

心生道也章。釋疑曰生。生物之生也。退溪曰此生字。只是生活之生。生生不竆之義。卽與天地生物之心貫串。只一生字云云。若以生活,生生,生物之生。做一生字看。則恐不分曉。

按此生字看作生活之生。則生生,生物之義。皆在其中。先生之意。似不過如此。恐不必曲生議論。

釋疑又曰心者天地之心也。生道者生物之理也。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者。人得此生物之理。可具是形以生也。惻隱之心。人之生道也。惻隱之心在人。亦生物之理也。

按語類問。上面心生道。莫是指天地生物之心。下面惻隱之心。莫是指人所得天地之心以爲心。朱子曰。上面心生道也。全然做天底也不得。理只是一箇渾然底。人與天地混合無間。又曰有是心。斯具是形以生。是心乃屬天地。未屬我在。至下面各正性命。則方是我底。故又曰惻隱之心。人之生道也。據此則上面心生道雲者。是統言人與天地混合無間底道理也。下文有是心之心。是指天地之心而言也。惻隱之心。是指人之心而言也。釋疑分段。恐未穩貼。

二卷題註云云。釋疑曰。首卷論道體。非尊德性也。葉氏以尊德性言之未安。若是泛論以起道問學。則又似贅。

按首卷極言心性之德。謂之尊德性。似無不可。況中庸章句曰。尊德性。所以存心而極乎道體之大也。德性道體。恐不可異看也。

先生批曰。詳葉氏之意。先言總論爲學之要。而繼引尊德性道問學。言爲學工夫。有此兩段。上篇旣明道體而知所指歸。則於此可以著尊之道之之工。蓋但曰明曰智。則非尊之之謂。此篇如好學論,定性書,西銘。涵養致知尊德性道問學。皆並言之。不可專謂道問學一邊也。如何。尊德性極乎道體之大。而道問學盡乎道體之小。上篇明道體之大小。而此篇言其極而盡之之工。恐不以二段分屬於兩篇也

好學論七情。釋疑云云。

謹按退陶先生與高峯奇氏論四七第一書。先生自以爲語失秤停。改定云云。而釋疑只載未改本。高峯後悟初說之非。爲著後論及總論。而釋疑又只載初說。殊不可曉。豈以栗谷以高峯初說爲是。而有所不足於退溪故邪。義理天下之公。恐不當如是也。其間議論得失。今不暇論雲。

明諸心知所養註。涵養與知行並進。釋疑曰。涵養乃行也。與知行並進雲則不可。

按先輩言涵養。有與致知對言者。如程子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之說是也。亦有並知行言之者。如朱子涵養致知力行三者。便是以涵養做頭之說是也。朱子又嘗曰。伊川言涵養須用敬。進學則在致知。不言克己。蓋敬勝。百邪便自克。若以涵養對克己言。則各別作一件事亦可。朱子行狀。亦曰先生之學。以持敬爲致知力行之主。據此數說。則葉氏之論。似不爲無見也。但以知所養爲涵養。恐未安。旣雲知所養則知爲重。恐不可以涵養言。

誠之之道註。知仁勇云云。釋疑曰。未免牽合之病。

按葉說自好。恐不必非之。

精義入神章註。化者著萬物而有跡。釋疑曰。語意似陡如。曰變萬物而有漸則如何。

按西銘註。朱子曰化底是氣。有跡可見。葉註恐有所本。且變與化不同。變屬陽化屬陰。以陽變釋陰化。似未安。

先生批曰。葉註自是無病。不必疑。然來諭引陽變陰化恐未然。對言變化則有陰陽之分。單言化則包變在其中。如竆神知化。如造化之跡。豈專指陰化而言邪。

知崇章註。易之理。釋疑曰。理字有病。

按程子釋易行其中之義。曰言理亦可也。而特言易者。欲使默識而自得之也。又曰天理變是易也。據此則雖下理字。恐無不可。

爲天地立心章註。參贊化育。釋疑曰。程子曰人者天地之心。朱子曰所謂天地之心而人之極也。據此立心似謂立人極也。葉註恐未然。

按程朱之訓固如此。然此章之旨。必如葉註而後。乃可通。

耳目役於外章註。急於自治。何可務外。釋疑曰此解耳目役外之意有病。然則不肯自治。當屬上句讀邪。恐不然。

按葉註自好。釋疑云云。殊爲未瑩。

三卷所謂日月至焉章。釋疑引朱子說。以解內外賓主之義。曰三月不違底。是仁爲主。私慾爲客。日月至焉者。是私慾爲主。仁卻爲客云云。

按釋疑所引。乃先儒所謂朱子初說也。文蔚戊申所聞。其晩年定論。則有曰三月不違者。我爲主而常在內。日月至焉者。我爲客而常在外也。仁猶屋心猶我。常在屋中則爲主。出入不常爲主則客也。董銖丙辰以後所聞。此於其心不違仁之旨爲襯。而今卻只載初說恐未安。

橫渠答范巽之章。交來無間。釋疑曰。無間謂合也。

按無間。恐是物怪神姦。交至無間斷之意。

春秋傳序。不先天以開人。

按此雲先天。恐只是先時之意。而釋疑引先天而天弗違以解之。便不相貼。

聖王不作註。無所考證。用其私意妄爲云云。釋疑曰。此非本文之旨。

按葉註自好。不可非之。且如秦之時。王跡已熄。諸侯去籍。鄒衍之徒。傅會爲經。有五運從所不勝之說。而始皇採用焉。此秦之所以無所考證。而用其私意妄爲者也。漢之時。亦有議禮正官之命。則非無倣古之意。而當時典籍蕩然。無復可徵。而王覇之跡。渾爲一塗。此漢之所以無所考證。而用其私意妄爲者也。本文之旨。恐亦如此。

學春秋章註。是非易決。釋疑曰。與是非易明重複。

按是非易決。是釋是非便見之義。是非易明。是釋是非較著之義。雖若重複。而亦不相妨。

四卷首章註。人慾消盡。天理流行云云。釋疑曰。以人慾消盡天理流行對言未穩。況消盡流行。亦不襯切於虛直兩字之意。能周天下之務。亦似泛說。且無欲則便是靜虛動直。不可分靜而所存者一。動而所存者一。

按人慾消盡。所以爲虛。天理流行。所以爲直。葉氏之對擧爲說。恐無不可。而其於虛直兩字之意。亦爲襯切。正與勉齋外物不入爲虛。循理而發爲直之訓。同一意見也。何必非之。且能周天下之務一句。是釋溥字之義。則又豈是泛說者邪。至於不可分靜而一動而一之說。尤所未曉。蓋統而言之。雖是一故靜虛動直。而分而言之則於動於靜。皆可以一言之。正如太極生陰生陽。而陰陽之中。又各具一太極也。葉註自是宛轉無病。而釋疑每加譏斥。殊不滿意。

明道曰學者全體此心章註。全主宰。釋疑曰。全體此心。本謂以此心爲體也。註說未穩。

按釋疑之說。亦未知其爲穩。蓋體字難說。只可輕接過。故朱子嘗解此曰只是全得此心。不爲私慾汩沒。非是更有一心能體此心也。須如此說而後。可無病敗。

分限。釋疑沙溪曰心之分限乎。事之分限乎。愚意恐是心之分限也。

竊謂心豈有分限。只是其人力量之分限也。故朱子解此雲隨自家力量應之。此訓恐不可易也。

明道曰思無邪章註。心存乎中自無差失。釋疑曰。毋不敬。所包者廣。葉註只以心存乎中言之似偏。且差字。以見之所行言。念慮之差。不爲之差邪。

按程子嘗論動而主一之義。曰旣不之彼。又不之此。如是則只是內。朱子亦曰當事而存。蓋言旣主乎敬。則雖動而心未嘗不存乎中而爲之主宰也。葉氏所謂心存乎中。自是兼動靜說。而釋疑以爲偏。不可曉。至於差字之義。葉註則以行事之差言之。釋疑則以念慮之差言之。要之兩說。皆不可廢也。

人多思慮章註。一己私智。釋疑曰。似非本文之意。

按葉註似得文意。而釋疑非之。不可曉。

閑邪章。今人外面敬只是主一。釋疑曰。今人一段說。閑邪誠自存。孟子一段說。不是外面捉一箇誠來存著云云。

按今人役役不善。是言不能閑邪之意也。尋箇善一句。是言外面捉一箇誠來存著之意也。故以下。亦不過引孟子之言。申明上面誠自存之意。而釋疑分兩段說。恐非文意。

學者先務章。尙不愧於屋漏。釋疑曰。中庸則以爲存養工夫。此則恐是言謹獨。

按不敢欺不敢慢。是謹獨之事也。不愧屋漏。是戒懼之工也。如是分說。似更分明。

伊川曰致知在所養章註。心境淸。釋疑曰。語意近禪。

按橫渠亦有心淸時少之說。而載於近思錄中。若斥之以近禪則過矣。

先生批曰。孟子操則存註。學者當無時而不用其力。使神淸氣定。常如平朝之時云云。又記言淸明在躬。志氣如神。朱子屢引以言聖人之心。蓋心境淸明。萬理森然。與釋氏之空寂迥別。卽朱子所謂其喚醒此心則同。而其爲道則異者。何語意之爲病乎。

五卷動箴。造次克念。戰兢自持。釋疑曰。上句言誠之於思。下句言守之於爲。

按葉註。以順理則裕從欲惟危。爲守之於爲。造次克念戰兢自持。爲誠之於思。釋疑則又以造次克念戰兢自持兩句。分屬思與爲。兩說俱未知其爲穩。朱夫子有曰順理則裕。從欲惟危。是緊要處。是生死路頭。若如葉氏說。則惟守之於爲。爲生死路頭。而誠之於思。還不是緊要處矣。其可乎。朱子又曰哲人志士。雖是兩般。大抵都是順理便安裕。從欲便危險。蓋未嘗有所偏屬也。若造次戰兢兩句。則釋疑之說。蓋本於論語小註蔡氏陳氏之說。而上二句旣不曾分屬。則下二句卻更分屬。似非文義。愚意則此箴首四句。是分言思與爲。順理以下。則是合思與爲而統論之耳。

八卷唐有天下章。大綱正。釋疑曰。宋得國不正。何以曰大綱正。

按宋祖之興。雖不可謂湯武之擧。而亦不是狐媚以取天下之比也。且其閨門之正。倫紀之立。比之於唐。豈不是大綱正者乎。釋疑之言過矣。

末章註政術非吾所事強施之天下。

按葉註似得。而釋疑非之。不可曉。

十卷遯九三章註。御下之道。釋疑正得程傳之意。

按上段懷小人之小人。卽指臣僕而言。下段待小人之小人。卽指憸邪之小人。語自不同。而葉氏於下段乃言御下之道。恐非程傳之意。

人所以不能行己章註。志不立立志遠大。釋疑曰心弘則不顧人之非笑雲者。連上文羞縮而言也。不可取心弘二字。屬於立志。

按橫渠之意。似謂心弘則所趨義理。義理明則自無惰與羞縮之病雲耳。恐不可以心弘二字。只貼羞縮二字而言。

釋疑又曰此段於臨政處事之義。恐未的當。

按惰與羞縮。非臨事而惰。臨事而羞縮者乎。且章首行己二字。自是臨政處事之意。而釋疑云云。不可曉。

十一卷明道曰憂子弟之輕俊章。經學念書。釋疑曰。念猶誦也。

按愚伏曰華語謂讀爲念。謂誦爲背念云云。據此則誦字當作讀。

十二卷疑病章註。不當疑而疑。不當攬而攬。釋疑曰。事未至而好疑喜事。則豈待事至而後。又有不當疑而疑。不當攬而攬者乎。

按葉註謂事未至。而但有好疑喜事之端。事至之時。方有好疑喜事之跡耳。似無可疑。

十四卷仲尼元氣章註。顔子與聖人合德。釋疑曰。恐無差等。

竊謂顔子於聖人。體段已具。觀此自然之和氣不言而化處。便見與聖人合。但比元氣無不包氣象。微有小大之差耳。恐不必以無差等疑之。

周天筭法[編輯]

周天筭法。詳見啓蒙傳疑。玆不備錄。只就其難筭處。略用新法。排列爲圖。令初學易曉雲。

○問。月行十九分度之七。爲幾分歟。

答曰。三百四十六分三釐一毫五忽七絲六秒。

右啓蒙註玉齋胡氏筭法也。其法置九百四十分。以十九減之。得四十九分四釐七毫三忽六絲八秒。餘八秒棄不用。又以七因之。得三百四十六分三釐一毫五忽七絲六秒。旣有餘奇。其法未精。今以日月分相乘爲法如左。

○問。月行一度。是幾分歟。

答曰。一萬七千八百六十分。

法曰。置日分九百四十爲實。以月分十九乘之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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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十九分度之七。爲幾分歟。

答曰。六千五百八十分。

法曰。置一萬七千八百六十分。以十九減之。而得九百四十分。又以七因之。而得六千五百八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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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月行一日。不及日幾何。

答曰。十二度六千五百八十分。

○問。月與日會。在幾日幾分歟。

答曰。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

○問。二十九日。月行不及日全度幾何。

答曰。三百四十八度。

法曰。置二十九日。以十二度乘之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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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二十九日。餘分之積幾何。

答曰。十九萬○八百二十分。

法曰。置六千五百八十分爲實。以二十九日乘之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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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分四百九十九分。乘月行一日分數。爲幾分歟。

答曰。一十一萬七千二百六十五分。

法曰。置四百九十九分。以月行一日二百三十五分乘之而得。

月行一日二百三十五分筭法。

置十二度。以十九分乘之。爲二百二十分。納七分爲二百三十五分。

○問。二十九日餘分及四百九十九所乘之分。合爲幾分歟。

答曰。三十萬○八千○八十五分。

法曰。置十九萬○八百二十分。納十一萬七千二百六十五分而得。

○問。三十萬○八千○八十五分。當爲幾度歟。

答曰。十七度。餘四千四百六十五分。

法曰。中置三十萬○八千○八十五分爲實。下置一萬七千八百六十分爲法。上置上商十七度。以法呼上商而除實。餘四千四百六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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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餘分四千四百六十五分。以十九除之。當爲幾分歟。

答曰。二百三十五分。

此筭法。日分乘月分而用之。旣除月分。還爲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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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日全度。爲三百四十八度。餘分之積。爲十七度四千四百六十五分。置三百四十八度。納十七度爲三百六十五度。置四千四百六十五分。以十九除之。得二百三十五分。通爲三百六十五度二百三十五分。日所進過之度。恰周得本數。而月所不及之度。亦退盡本數。恰恰與日會。成一月。

庚辰冬。以此筭法示蘭翁。蘭翁言霽山所著筭法亦如此。從當求見於本家。以決淺見之得失。玆識之。

拜門錄[編輯]

戊寅秋。兄弟進拜湖上門下。孟休,仲則諸人。來會講話達夜。諸人皆困疲不堪。更迭退休。而先生獨竦肩危坐。略無倦色。以事故一宿卽歸。仍遭喪變。又有疾病。不得源源拜門。時因便風。書稟所疑而已。

壬辰春。先生訪長源兄弟於范溪。是長源等親忌齋日也。先生以齋室打話爲未安。移席於三棣堂。以非齋室之故。具肉饌。先生卻肉進素。翼日行事後。兄弟進候。先生曰。某於先丈。契分甚厚。適當忌日。深有感懷也。長源等因稟祭禮數條。先生曰。苟非大違禮律。從先恐無妨也。將進食。伯兄曰。老人行役之中。兩日行素爲難。況非行祭之所。進肉恐無不可。先生曰。主素客肉。終覺未安。凡事不安於心者不爲可也。食後緣溪緩步。至枕澗亭。先生曰。上下亭俱有幽致。僉兄占作境界。優游晩景。甚是樂事也。星休,川休,範休,洛休等進曰。先生意外來臨。不勝欣幸。願受一文字。以爲承敎之地。先生謙讓不許。仲兄曰。兒輩愚騃無識。不足以煩敎誨。然其向善之意則宜在可許也。且某等喪餘之日。雖不敢躬自請講。而願從傍參聽也。先生乃許之。講西銘。星休輩旣無前功。其所發問。多不成說。而先生必令盡其說。從容思量而後答之。諸生無不聳然聽受。但以客至。未得盡質所疑而罷。商山趙某以文字再勘事來。趙旣出。先生取文字繙閱一過。顧長源等曰。與諸兄對勘甚好。長源等辭以不敢。先生強之。乃指點四五處。先生曰。諸兄看得有意義。從當商量釐正矣。但他家文字。任意刪潤。亦非道理。只得去太去甚。某所勘文字。皆用此例也。長源問中庸疑義數段。先生一一酬答。因問首章不睹不聞。諸兄如何看。曰尋常於此看未透。願聞的定之論。先生曰。平日讀此。必有一般所見。不必相隱也。曰淺陋之見則每以爲人豈有不睹不聞時節。此是甚言戒懼工夫之不可間斷者耳。先生曰。某初間亦如是看了。近更考究。儘有商量。朱先生嘗語學者曰。所不睹所不聞。不是閉耳合眼。只爲萬事皆未萌芽。自家先恁地戒愼恐懼也。或指坐閤問曰。此是耳目所睹聞。隔囪便是不睹。曰不然。只謂照管所不到。念慮所不及。只是要於未有兆眹。無可睹聞時。先戒懼取。又曰。自其思慮未起之時。早已戒懼。卽卒章所謂不動而敬。不言而信。又曰。若書言不見。是圖禮言聽於無聲。視於無形。蓋不待其徵於色發於聲然後。有以用其力也。南軒亦曰詳經意。不睹不聞者。指此心之所存。非耳目之所可聞見也。詳此諸說。不聞不睹。皆就此心上念慮未起處說。蓋一念才動。這便是可睹可聞底。不必耳有聞目有見然後。爲睹爲聞也。後儒不察。多就耳目聞見上說。而不就此心密切處理會。至以爲不睹不聞。只是事物未接時。非指此心至靜境界也。其爲說似甚差謬。未知平日思量及此否。長源等起而對曰。朱張諸說。非不過眼。而不曾思量到此。今承所敎。舊疑釋然。始知古人文字未易看覷也。先生又手披中庸卒章胡雲峯動則有可睹之說曰。此說似得朱子之旨矣。坐中一人。向蘭翁門下。先生爲修一書。以致不得迤訪之恨。因曰此翁隱居求志。日益孤高。但一向斂藏。不肯向朋友開口。又不曾接引學者。是渠偏枯處耳。夜與伯兄說少時游從之樂。因問老兄近日有何所事。伯兄曰。某甚愚魯。自知則明。故早廢擧業。杜門養拙。家事則付家兒。勸課兒孫則屬兩弟。惟以灌花栽竹爲事耳。先生喟然曰。如兄淸福。世所罕有也。先丈無恙時。門闌和氣融洩。心常豔歎。今諸兄繼守先業。和氣不衰。後進皆循循雅勑。王氏之福未艾也。仲兄曰。以父兄餘蔭。粗保田廬。而常恐墜失先訓。不能久保和氣也。先生曰。常持戒懼之心。尤好矣。翼日先生返駕。

戊戌秋。奉先人行錄。謁狀於湖上。得請後。陪杖屨爲笙潭之遊。會者數十人。金上舍聖文方書寫刊補定本。先生命持來冊子。商量數處。顧仲兄曰。向日兄所錄送制國用等條。甚有考據。已補入刊補中矣。又曰衆盲摸象之象。每看作塑象之象。頃年九思翁說叔文以爲獸名。更考刊補。則叔文之說似是矣。時以人多。不得稟質所疑而歸。

己亥夏。進拜門下。是六月朢日也。退休便室。戲謂人曰。昔呂與叔六月中來緱氏。長源今行似之。而其退歸私次。儼然危坐。爲難學耳。先生聞之笑曰。叔遠之援引古事過矣。而與叔之所以能儼然危坐者。以其有持敬工夫故。不待拘束而四體自然不放肆耳。如欲學危坐。且學他持敬。夜侍坐少頃。先生曰。冒熱作行。想甚疲睏。解衣早寢好矣。翼日先生晨起。盥櫛正衣冠。有二童子挾冊而入。向先生作揖。次向客拜。坐於傍隅。先生曰。尊客在坐。汝輩可受課於某人。童子旣退。有人持近思錄而入。卽京居兪注書。漢人也。來留門下已有日。講第四篇蘇季明問喜怒哀樂章。講畢。長源問。程子旣曰復之下一畫便是動。安得謂之靜云云。則似以復卦作已發看矣。朱子何以雲程說可疑也。先生曰。程子所謂動。乃靜中之動。非指已發而言也。蓋未發時知覺不昧。程子則以復卦當之。朱子則以坤之不能無陽當之。其說詳於中庸或問。可檢看也。食後賓客沓至。退休於學齋。與諸友打話。客旣退還謁。先生曰。適有賓客應酬。不得與公穩話。殊可恨也。李學甫問目適至。先生指問目中衛輒一段曰。衛輒之事。朱先生答范伯崇書。論之詳矣。然國人不聽其去一段。義極精微。未易看覷也。長源曰。凡看文字。當觀其末後歸宿處。自始至終。只是一箇。逃而去之一轉語。畢竟是定論。學者但當於此斷得。恐不必就中間遷就爲說處。尋出義理如何。先生曰。此說甚好。因問長源曰。近來有何工夫。對曰。性旣懶惰。又多疾病。全廢工夫矣。先生曰。觀近來往還文字。亦可以知其用心之一二矣。公於禮書。煞用工夫。卻回頭看洛建文字。恢拓得甚好。然發端處。畢竟在儀文度數上。故其論理文字。一向喜就枝葉上說。某嘗奉規雲勘覈之功勝。而玩養之味少。此恐當留意檢改也。長源謝曰。長源幼而失學。長益鹵莾。初不以遠大自期。故其說經義。只就文句上理會。而元無眞切體驗之實。所以一向外馳。而所說者枝葉耳。非獨喜看禮說之致也。先生曰。此似自謙之語。然從今箚住。亟加涵養之工。使所聞所知。皆有歸宿。是究竟法耳。長源又問與人論事。自謂能辨是非。更無可疑。年久之後。偶復思量。則前日之以爲是者未必是。以爲非者未必非。何以如此。先生曰。臨事時或爲利害所動。愛惡所偏。事過後眞心始見。於此可見心體之明。本無不足。如能克己竆理。袪其昏蔽。則天下之事。觸手便破矣。夜與致道侍宿。先生從容問向寓靑鳧。聞讀羲經。必有可聞說話矣。對曰。當時果借人冊子。草草過眼。而旋遇慘慽。不得終帙而罷矣。曰先伯父慵窩公聞有入則陽生說。今可記其說否。對曰。當時鹿門,酉嶺皆以朱邵老少之說解之。伯父之意則以爲老少之說。程子之所不取也。以程子所不取之說。而解了程傳爲未穩。往復數四而終不合。其大槩如是矣。先生曰。鹿門酉嶺之說。某亦嘗疑之矣。致道曰。某後生。未及拜慵窩公牀下。先生曰。慵窩公眞間氣也。又曰。某於先丈。嘗受一言之誨。至今不敢忘也。長源曰。願聞之。曰昔年國祥哭班時。與先丈會宿府中。先丈曰。貞不絶俗四字。某當留意也。此至論也。有時點檢。每有愧於斯言也。先生撰先人行狀末段。亦提及此語。長源告歸。先生送之曰。每煩委訪。輒被人多。不能吐一話。常用耿耿。此後如有意相訪。不必來此。兄弟聯轡直到孤雲,高山等處。書報此間。則吾兄弟當聞命卽行矣。

辛丑春。進候門下。先生時有愆節。而賓客逐日滿門。長源曰。願略倣朱先生書牓客位之意。於門生及鄕少年。只行坐答之禮如何。先生曰。此等當視自己分量。如吾輩何敢效朱先生事邪。曰朱先生恐亦非自尊而然。只是衰暮之年。不可以筋力爲禮也。先生曰。尊言固有理。然時有古今。人有輕重。不可以一槩論也。曰然則姑屛應接。居處靜便之室。調理數月如何。先生曰。遠近親舊辛勤來訪。避而不見。亦非道理。當自量筋力。隨分應酬而已。

追遠祠立享時門親約束[編輯]

惟我先祖岐峯先生。始基水谷。建立門戶。其遺風餘韻。歷數百歲而猶有存者。蓋敦行誼而勤學業。務本實而略浮華。謙恭退讓。不爲物先。世皆以此多之。不幸先故零落。門風漸不如古。近來後生輩。往往有不入規度者。又或有困於飢寒而不暇顧廉隅者。是可憂之大者也。今此尊祀先祖者。非但出於烏鳥之情。蓋將追遠顧本。回淳反朴。以復我先祖之業。伏願諸宗。自今以往。勤學飭行。敦親睦族。行一事出一言。必曰無或得罪於先祖乎。處乎家居於鄕。輒曰無乃有違於先訓乎。惴惴焉惟以忝先爲懼。辱祖爲戒。則惟此追遠一祠。將永有辭於來世。如其不然。而門戶有分裂之患。子弟無孝謹之風。則雖享以百牢。先祖之靈。其肯顧右乎。如有不肖子孫。委棄祖訓。恣行不義者。不可許入於先祖廟庭。此意幷爲知悉。幸甚。

權處士傳[編輯]

處士名斗徵字大守。高麗太師權幸之後。世居安東府內。服吏役。中世去官業武。連世登虎榜。至上舍縡。移居桂谷。以能詩訓後進。處士其曾孫也。處士自少有至性。孝奉二親。極其歡愛。有不安節。輒嘗糞甜苦。以驗加減。親病嘗猝革。斷指灌血得穌。前後居喪。七年行素。十年不入妻室。人以爲難。遭仲子喪。迎師求山。過其堂叔墓。師曰此絶嗣之地也。處士驚曰。堂叔只有一子前年死。孀婦新擧遺腹子。若及今遷墓則可免乎。師曰甚善。遂以所占吉地。移葬堂叔。而後又求山。以葬其子。人益賢之。爲置祭田。有息錢數百緡。適大侵。人不能償。處士會其族人而告之曰。斂怨而祭非孝也。吾欲焚其券。何如。族人素信服處士。不敢有異議。遂盡出其券而焚之。嘗出行見漁人逐大魚。魚跳出伏馬前。奴子攘臂將取之。處士亟止之曰。彼亦生物。不忍因其困阨而幸之也。命縱之深淵。又有雌雉將雛而行。有人掩取之。羣雛散入林莽中。悲啼不已。乃以錢易而放之。又於初度日。家人殺雞。處士聞而止之。雞已死。供而進之。處士曰。吾旣聞其聲而不忍食也。蓋其稟性仁厚勤謹。見人竆阨。必盡力救濟。聞人死喪。輒不御酒肉。遇國忌。必預勑家人設素。戒子孫謹於租稅曰。主上乃民之父母。民不供稅。父母何食。前溪距家爲數百弓。每晨起步出洗面曰。活水盥濯。頓覺淸爽。嘗作歌詞。雜以俚語。每月下負手曳杖而歌之。聲音淸壯寥亮。隱然有輕世肆志之意焉。然持身卻甚恭謹。客至。雖年少者。必下階迎接。終日言。未嘗言人之過惡。橫逆之來。直受之而不報。好讀書。有時興到。至爲之手舞足蹈。嘗讀孟子。方伯過前。皷吹震野。而亦不之覺也。爲文隨意寫去。不以工拙爲意。詩亦不用簾律。人或笑之。不恤也。嘗曰。事必有理。人之處事。惟循理而已。乃自號曰玉里。蓋以理字從玉從里故也。行年七十。無疾病。一日晨起梳洗拜廟。對案而坐。與族親笑談。忽就席。怡然而逝。人謂之仙化。處士曾孫基道從事文墨。思所以闡揚其祖。處士亦可謂有後雲。

余謂處士生長寒微。非有師友見聞之益者。乃其平生所行。往往有古孝子仁人義士之風者。何其異哉。蓋人性本善。苟非氣拘而物蔽。其善有不可勝用者。意處士其質美而不屈於慾者歟。嗟乎世敎衰矣。民之興於行者。或未見其人矣。余少時行過桂谷。非一再。不聞處士名。不能一造其廬。噫。有之矣。我未之見也夫。

亡女寃死梗槩[編輯]

亡女自幼少時有志節。喜讀諺飜小學。遇古烈婦事蹟。輒感慨流涕。年十八。適士人金君始吉。金君早死。有遺腹子甚俊異。辛勤鞠養。年已十七將冠矣。去年冬末。感疾彌留三朔。竟不救。亡女遂決意自盡。不食十餘日。猶不死。乃小進粥水。傍人以爲回心也。一日令女僕洗濯衣物。照數而裹諸袱。夜滅燭就寢。雞鳴後忽有嘔吐聲。同寢者驚起視之。則已不可爲矣。知中砒礵毒。呼問曰與汝毒藥者爲誰。曰適於衣箱中。得鼠藥和水飮之。願勿枉疑婢僕輩也。言訖命絶。是甲辰閏三月十二日丁卯也。於枕席間。得遺書數紙。區處後事。皆有條理。其與親黨相訣之語曰。吾不死於夫亡之時。而死於喪子之日。可謂死而無名矣。然夫亡之時。已自誓於心曰腹中之兒是男子也。則可隱忍不死。養育成就。以續夫後。如或生子不育。則便當引決以隨夫後。此雖不出於口。而天地鬼神已知之矣。吾豈可負是心哉。但養姑不終。貽父至慽。此爲竆天罪惡雲。夫叔父君遇以其仲子始硏之子年四歲者爲後。葬渠於金君之墓前。異墳同塋。從遺意也。嗚呼。亡女之死誠過矣。然其志有足悲者。玆錄梗槩。以遺爲渠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