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案/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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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林公案
◀上一回 第四十四回 論煙害追源往事 聞嚴禁運動權奸 下一回▶

  且說林公出巡江漢堤防,順道查勘各屬禁煙情形,成績昭著,居民都覺悟煙害之烈,自願繳槍具結,有錢的抄錄藥方,自行配藥戒絕;貧窮的向局中領藥戒煙,吸食者既少,販土開燈,不禁自絕。楚省煙害大有肅清之望。回轅之後,親自草就奏疏,繕正拜發,奏明查拿煙販,收繳煙具、煙土總數,並聲明楚省鴉片已有肅清之望。此折到京,道光帝披閱動容,就令各省督撫將軍,厲行煙禁,並諭令在廷諸臣,各抒所見,究竟黃鴻臚所奏,家藏鴉片煙具,以及興販開館的概論死罪新律,是否可以頒行?道光帝無非為慎刑恤民起見,不料引起一班廷臣紛紛爭論。且有英夷密派漢奸入京運動,於是論死新刑,終究不能頒行。後來的鴉片戰爭,和第一次締結的辱國喪權的不平等條約,都由這次紛議而來。那林公在湖廣總督任上,厲行煙禁,楚省英商也有些不敢肆無忌憚。

  考鴉片一物,流入中國,已有很悠久的歷史,並不自清代開始,不過當時這種鴉片,並不是用槍鬥吸食的罷了。連本草上也載有此物,原名罌粟,始自唐元年間,有阿拉伯商人販罌粟入人中國,兜售於各藥鋪中。那是一種功效卓著的止瀉藥,倘遇痢疾,日久不止,只須用罌粟花葉煎濃吞服,唯藥量過重,能令人麻醉不省人事,當時只供藥用。直至明朝中世,葡萄牙人握東亞貿易霸權,由葡人將罌粟源源不絕的輸入中國。嗣後,變本加厲,發明割漿熬膏,創制煙燈、煙槍,橫臥抽吸,吸時精神百倍,且有提神塞精的特效,因此吸食鴉片之人,一天多似一天。至明末英吉利執海上貿易霸權,由印度販煙來華,始僅閩、粵兩省沿海居民吸食,後來愈傳愈廣,幾遍全國。金錢外溢,弄得民窮財盡,刀兵四起。明廷特頒禁煙法令,吸食販賣及供人燈吸的,一律論死。一班癮君子嚇得屁滾尿流,不吸則癮發難熬,吸則恐怕差役人室捉拿,不得已開掘地穴,藏身地窖中抽吸,這是鴉片之原始。

  清人入關以來,英、荷諸國的商人因見鴉片有巨利可圖,年年於印度地方販運煙土來華,始僅一班富紳子弟,用以消遣解悶。後來越推越廣,至康乾時代,鴉片風行一時,上至官紳,下及走卒,以及僧道尼姑等,多有吸食鴉片的。偶然抽幾口,確能興奮精神,等到嗜好成癮,準時抽吸,便能傷精損血,面容枯槁,變成終身痼疾。乾隆帝是個太平天子,屢次巡幸各省,目睹鴉片流毒幾遍全國,於是通令各省厲行禁煙,搜獲一千多箱煙土,一律燒燬,頒定新律,嚴禁販賣與吸食。當時英、荷商人只好暫停販賣。等到嘉慶初年,販賣和吸食的依然到處皆有,因為所頒禁煙法律太輕,凡國內商人販賣煙土,杖一百,枷一月,遣邊留戍三年;內外文武官員犯者,課以革職處分;書吏差役販賣或包庇土販,加等治罪,杖二百,枷二月,流謫三千里為奴。吸食鴉片,准販賣同罪。如此擬罪,不足以寒吸煙土販的心膽,隔了幾年,法令漸弛,販、賣、吸三項依然充斥於市。等到嘉慶二十一年,煙毒瀰漫全國,比較乾隆朝有過無不及。於是重申煙禁,各省搜獲煙土,陸續解到北京刑部衙門,共計三千二百箱,奉諭燒燬。哪知流毒已深,一般嗜好成癮的百姓依然秘密吸食,反使煙販奇貨可居,土價增貴,獲利更厚。鴉片的來源都由洋商偷運至沿海各省,再由華民販運至內地銷售,而廣東海口,又為偷運的總巢。道光初年,林公在江蘇巡撫任上,曾經會同江督陶澍,奏請嚴令粵省督撫厲行煙禁,不准英國商人偷運鴉片進口。雖得如議通令禁運,無如英商見有大利可圖,不借花費巨金,賄通粵省地方官吏,面子上告示遍貼通衙,不准英商偷運鴉片,並不許國人販賣吸食;暗地裡依然准許英商進口,以致越禁而鴉片流毒越甚。按當時廣東海口鴉片偷運進口數,在道光七八年間,年約四千箱,至十年頓增至一萬八千多箱,以後有增無減,鴉片流毒,隨之日增月盛,社會上的現銀盡被英商吸收到外國去,物稀為貴,銀價飛漲,於是鴻臚寺正卿黃爵滋遂有杜塞漏卮,嚴禁吸食鴉片一疏。上兩回書裡,已經敘過。

  黃鴻臚原奏何以偏重嚴禁吸食,不從嚴禁私運私販入手呢?

  他早知英商手段通天,且有漢奸替他奔走,若然嚴禁偷運,大利所在,英商必然花巨金四處運動,禁煙必難成事;現在專禁吸食,好比子弟被劣友牽嫖引賭,只好將子弟嚴加管束,使劣友不敢再來引誘。禁煙亦然,厲行禁吸,使國內染有煙癮的人,勒限一年,一律戒絕。到那時英商運土人華,無人購買吸食,豈非可以不禁自絕,這也是正本清源的善法。

  當時由林公首先會同湖南、湖北兩巡撫,厲行禁吸,收繳煙槍,搜拿煙土,施送靈驗戒煙藥丸,果然一年期限未滿,楚省素有煙癮的百姓,十之八九都已服丸斷癮。如此成效卓著,中國的煙害,論理可以一掃而空了!哪知事與願違,廣東販土英商查頓得到此項消息,暗想:果真各省盡如楚省一般,禁絕吸食,煙土將無銷路,絕了豐厚利源,豈不可惜!若要挽回,識有不惜巨金,托人入京運動。清廷大員多半貪財,苟有巨金秘密送給他們,正是有求必應。想到這裡,先到夷館中與買辦葛東明商議。

  原來查頓為英國所屬港腳人,盤踞粵省夷館三十多年,混號人稱鐵頭老鼠,為私運鴉片的發起人,各地漢奸土販都和他相熟,本是個貧民,在鴉片貿易中,獲利達三十多萬,實為偷運鴉片的禍首。他和葛東明是多年老友,素知他熟悉中國官場,就把風聞楚省厲行煙禁,因此這幾個月來,鴉片銷路停滯,若不攜金入都運動,只恐各省一律厲行禁吸,我們的大好利源勢必停塞,豈不可惜呢!素知老哥熟知中國官場,拜託速往京中,運動京官,奏請將鴉片列入進口藥材類中,那麼我們可以公開販賣,大家都可靠此發財,但不知運動金要多少。

  東明沉吟了一會道:「中國官場,文官只要錢,有白花花銀子到手,不論什麼事都辦得到。不過鴉片流毒,已經通國皆知,兼之在這厲行煙禁的當兒,要買到言官奏准列入藥材類,准許進口,這卻非容易!倘若運動了甲言官具奏,難免乙丙丁言官不反對,還有軍機大臣,六部九卿,翰詹科道,都可單銜具疏奏事,怎能保他們一言不發呢?」查頓聽了,皺著眉頭問道:「如此說來,運動難望成功,只好改營他業了!」東明含笑答道:「有錢使得鬼推磨,天大官司,只要有地大銀子。這件事情,也只要有整千整萬的黃白物,帶往京中,首先運動當朝宰相穆大人,索性托他包辦,事必有濟。」

  查頓聽到這裡,笑逐顏開地說道:「我早知老哥是個頂天立地的大好佬,無事辦不到的,準定勞駕,銀子要多少,請即預算示知,我便去和各洋商接洽按股均攤,頃刻可以立集巨款。」

  東明籌算了一會,伸著五指說道:「最少五十萬,如果不敷,這卻要再行公攤籌集的。」查頓答道:「此次運動,抱定必成的決心,索性一次籌集七十萬,帶往京中,免得因款絀敗事。」

  東明答道:「能夠一次籌足,多多益善。」查頓告別而去,趕往伶仃島大嶼山等處,與私運煙土各幫洋商接洽,說明來意,叫他們按照交易大小,自願認繳運動費若干。這班洋商,都奉查頓為首領,自然唯命是聽,踴躍認繳巨款,結果籌得五十萬兩,查頓獨出二十萬兩,送給東明,一律換了到北京兌現的銀票。東吩就攜款乘輪由海道到天津登岸,換坐驢車入京。

  要知如何運動,鴉片能否私運進口,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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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公案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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