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案/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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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林公案
◀上一回 第四十八回 絕供給降服英領事 繳鴉片稟復林欽差 下一回▶

  且說英吉利領事義律,駐華已有十多年,素知中國官場辦事大抵虎頭蛇尾,初時雷厲風行,隔了幾個月,只須輸金運動,就可煙消火散的,故爾接到移文諭單後,竟如無其事,擱置一旁。又恐身居其地,無可支吾,乃託故往澳門而去。

  林公等了三天,不見回文,並得探報,義律已往澳門去了。明知他有意延擱,借端規避,但是手續上已經辦了,任他如何,已經移文英國國王,盡了國際正誼,先禮後兵,以後就是用嚴厲手段處置販土夷商,他們也不能責備我冒昧從事了。

  他既藐玩我的公事,難道我就罷了不成?非先懾以兵威,奸夷豈肯屈服?好在我有節制全省水師的權限,不必藉助本省督撫。打定主意,即令提督關天培,調集師船分堵港口,並派兵看守英人商館。一面傳令外商,須待躉船鴉片盡行繳出後,方准開艙交易。一面傳集廣東十三洋行商人伍紹榮到轅,面加訓勉,不追究既往,勸他們以後勿再為虎作倀,包庇奸夷,以鴉片偷運內地,使奸夷獲厚利,使同胞受短命喪財的大害。這班洋行商人,都是廣東籍,經林公善言開導,個個激發天良,誓不再為奸夷經售,倘食此言,願受新律治罪。

  林公見人心歸化,令他們傳諭各夷商,估計煙土存貯實數,即日來轅稟復,聽候點驗,准作自首,免於論罪。又向他們追問歷年販煙奸商查頓、顛地,現在可在商館中?伍紹榮答稱:「查頓於去年殘冬請牌,避到澳門去了。顛地於前日隨義律同去的。」林公道:「你們回去送信給義律,寫明本大臣將派兵嚴搜商館躉船,查獲煙土,當場燒燬,叫他們從速回來處理一切,否則本大臣自行辦理,不等他們的。」洋行商人唯唯退出。林公為防奸夷畏罪逃避,即著廣東稅關揭示曉諭各夷商在欽差大臣駐節廣東,查繳鴉片未曾結束以前,凡屬外國僑商,概不許赴澳門。於是一般夷商,只好叢集於商館所在地,連帶與躉船也斷絕交通,並經關提督撥調炮艦四艘,滿載武裝兵士,移泊在商館前後。

  館中有幾個小膽的夷商,嚇得膽戰心驚,自己又不能下澳,只好連夜差館中西崽趕往澳門,催促主務監督義律回來。

  義律還只是了不介意,回到商館中,反怪小膽夷商何必大驚小怪,憑他雷厲風行,我這裡只做不理會,冷擱他三四個月,大清皇帝勢必要責備林欽差曠日持久,一點成績都沒有,必然要撤換欽差,或則馬馬虎虎,不了了之。虎頭蛇尾,本是中國官場的刻板文章,你們何必著急呢?夷商說道:「監督難道你沒有瞧見河川中停泊著中國炮艦麼?炮門都對準商館大門,萬一開起火來,此間豈不要玉石俱焚麼?」義律大笑道:「你們誤會了!這幾條炮船,不是欽差帶來的,輪不到他調遣。只因查繳鴉片,已鬧得滿城風雨,關提督預防土匪流氓乘機搶劫商館,特派這幾艘炮艦,移泊河川,保護商館。我本則居此有些膽怯,現在有炮艦泊此保護,我們倒可以高枕而臥了。」一班商人聽了這一席話,竟然信以為真,便道:「我們只懂交易,不懂交涉,所有繳煙土、呈證書並具結三項,全仗監督做主,我們莫不唯命是聽。」義律拍著胸脯說道:「這個本是敝監督分內之事,自有我負責辦理。不過累及諸位停頓兩三個月交易。

  至於存煙,決不會損失一絲半忽的。」於是義律打定主意,以冷擱對付。

  林公發過兩次照會,催他答復,他竟置之不理。林公只好傳令洋行商人伍紹榮,向義律當面催促。義律就把上文回答夷商的話備述一遍。紹榮見他胸有成竹,勸之不理,只好據實稟復。林公接閱來稟,暗吃一驚,心想:「可惡的刁夷,竟用冷待手段對付,我如不給一些上國的威儀他們看,如何肯甘心受降呢!但是我不便冒昧地派兵搶入商館與躉船上抄沒煙土,焚毀投海,若請旨准予入館查抄,恐怕皇上也未必俯允,若然持久辦不了,穆奸必然要請旨申飭,這便如何是好?定神默忖了一會,即傳伍紹榮到行轅。林公延入花廳,以賓禮相待,向他問明義律所居商館中共有多少中國人?紹榮答道:除他老婆外,其餘烹調給役,都是中國人,共計六名。林公又叫他把各商館中的沙文姓名,及西崽大司務一一開明。紹榮照實書寫呈上,告辭而歸。林公立傳海關監督來轅,面諭他封閉各夷商貨船;各商館僱用的華人,自買辦以及大司務西崽,一律勒令他們辭歇,如有私自為洋人給役者,查明監禁。監督奉令退出,馬上遵照辦理。

  那義律見所用華人被海關勒令辭歇,尚以為可以另僱,哪知四出尋覓,無人受僱,以致烹調灑掃無人供應。想起船上大司務西崽都有,打算去借用,無如洋面封鎖,躉船四面有兵船看守,水陸接濟斷絕。義律不得上船,回到商館中,苦耐了二天,再也熬不過了,只好與夷商商量。各夷商見情勢不佳,都願將存貯鴉片繳出,義律方才稟復林欽差。茲將他兩次稟單,照錄如下。英吉利國領事甲必丹義律,具稟欽差大臣,為恭敬遵諭稟復事,轉奉鈞諭,大皇帝特命示令遠職,即將本英國人等經手之鴉片,悉數清繳,一俟大人派委官憲,立即呈送如數查收等因,遠職一奉此諭,不得不遵,立刻認真一體知照。緣此稟請明示,現今裝載鴉片之英國各船,應赴何處繳出?至所載鴉片共數若干,求俟遠職詳細查明,當即繕寫清單呈閱也。謹此稟赴大人台前查察施行。

  英吉利國領事義律敬稟欽差大臣,為遵諭呈單事,昨奉鈞諭,即經遠職持掌國主所賜權柄,示令本國人等,即將躉船商館存貯之鴉片,如數繳來。當經遠職查明所繳共有二千二百八十三箱,恭候朋示查收。緣此謹稟大人台前,查察施行。

  義律因迫於食物斷絕,給役無人,不得已始與諸夷商商議兩全之策,議決先行繳出十分之一鴉片,打算就此唐突林公,要挾撤退商館及躉船四圍之守兵,恢復自由,乘間載土逃去。哪知林公閱稟後,仔細復核,即知隱匿必多,否則商船二十二艘,連同商館,存貯之數,斷不止只有二千二百多箱。當下先照復義律將鴉片駛往虎門,聽候收繳,暫許供給義律飲食物;一面札飭水師將弁,加嚴警衛,商館後門以磚瓦堵塞,前面派兵日夜輪班監守。並張貼告示,繳出鴉片二分之一,方給食物;繳出五分之四,撤去兵隊監察;全部繳出者,方許照舊貿易。英領事義律實逼處此,弄得進退兩難。打算逃回英國,無如海口有兵船封鎖,水陸交通斷絕,非但不能歸國,連帶和伶仃洋面的躉船,也不能互通消息。最難堪的,飲食物時常斷絕供給。使他不得不和各夷商議定:一面將躉船存貯的鴉片,全行繳出,一面致書英外相巴馬斯統,報告價值二千四百萬元的鴉片,被中國欽差逼繳,完全沒收。此時義律陽為屈服,陰實預備以武力作後盾。

  且說林公接到義律第三次稟單,聲明各夷商願繳出煙土二萬二百八十三箱,即與粵督鄧廷楨、粵撫怡良、提督關天培會商酌估有無匿多報少的弊端。關天培說道:「兄弟曾向夷商訪問,每隻躉船能貯多少鴉片?據他們答稱:最高大的躉船,每隻所貯鴉片,無有過千箱以外的。現在停泊在洋面躉船,共有二十二隻,存貯鴉片,最多在二萬箱以外,核與義律所報箱數,不相上下。可信他並無不實不盡之弊。」林公說道:「兄弟在楚省查獲原箱鴉片,每箱概裝四十隻整土,每隻約重三斤,每箱計重一百二十斤,縱使日久收乾,斤量較輕,也都在百斤以外。現在英商擬繳之土,斤量大約和楚省相同。」鄧廷楨答道:「偷運雖分各省,來源則一,凡屬整箱大土,各目雖有三隔冬,烏皮、霉公、拉莊等種種區別,原產地都屬印度孟加拉及孟買兩地,故而大小輕重和形式,千箱一律,以現在報繳箱數計算,大約有二百數十萬斤。倘經奸商販賣內地,流毒何堪設想。幸仗大人威震四夷,外商懾服,未動兵刑,已允將存土全數繳出,於國於民。均有利益。但是夷商此舉,決非自願,由強迫而損失達二千數百萬元,只恐他們回轉本國,向英王泣訴。英吉利以商立國,對於商人愛護備至,難保不有後患。總要大人事前準備,未識大人以為如何?」林公含笑點頭,說出一番話來。

  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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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公案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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