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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區助企渡難保增長「惠十條」(第20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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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椒江區出台疫情防控關心關愛「暖十條」的通告(第19號) 椒江區助企渡難保增長「惠十條」(第20號通告)
制定機關: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
關於椒江區企業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告(第21號)
來自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網站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為鼓勵企業搶抓時間、儘快復工復產,特制訂椒江區助企渡難保增長十條政策。

  1. 降低小微企業用電用水用氣成本。用電價格、管道天然氣價格執行省規定的優惠政策;用水價格、液化天然氣價格均下浮10%,期限3個月。(牽頭單位:區發改局;配合單位:區經科局、區城發集團)
  2. 加大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區內各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在疫情期間堅決做到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餘額高於去年;確保中小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下降0.5個百分點。(責任單位:區金融工作中心)
  3. 支持企業延期納稅、減免稅收。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受疫情影響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申請延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受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適用「定期定額」徵收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受到影響的,稅務機關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對於企業為防控疫情向公益組織捐贈財物,並取得合法票據的,捐贈支出允許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4. 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因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牽頭單位:區稅務局;配合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醫療保障局、區財政局)
  5. 加大援企穩崗支持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根據我區失業保險基金情況和省市有關規定落實社保費返還政策。上述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具體辦法根據上級要求另行制定)(牽頭單位:區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6. 加大企業用工支持。在暫停線下招聘服務期間,提供網上招聘免費服務。實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聘緊缺人才獎勵制度。鼓勵企業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面向疫情較輕地區(確診人數20人以下的地級城市)招聘員工,經審核同意後,對用工企業或幫助椒江企業招聘到新勞動用工30人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200元/人的補貼,新錄用員工(錄用前未在椒繳納過社會保險費)須在椒工作3個月以上(以繳納養老保險為準)。支持企業組織包車接回(中巴車以上車輛),給予80%包車費補助。對返回員工在企業宿舍或租用賓館進行集中管理,原則上1人1個房間、最多不超過2人(僅限同一家庭成員),租用賓館的每天每間房補助50元;租用其他企業宿舍或板房宿舍的每天每間房補助30元。(牽頭單位:區人力社保局;配合單位:區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區經信和科技局、各街道辦事處)
  7. 加大企業參展補助力度。對因疫情而無法參加國際性展會的企業,給予展位費損失全額補助。對2020年參加市、區商務部門公布的年度重點支持的境內外展會的展位費補助標準,從原有的60%提高到90%。(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8. 提高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補貼。對於上年度出口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出口企業,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保費補貼標準,在原有60%補助的基礎上提高到90%,提高保險覆蓋面,做到應保盡保。(責任單位:區商務局)
  9. 暢通企業運輸通道。協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原材料供應的物流運輸等問題,將企業生產原料和產品等納入應急運輸保障範圍,落實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便捷通行。(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區防指交通道口組)
  10.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區屬國有企業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租金三個月。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牽頭單位:區國資辦;配合單位:區國資公司、區城發集團)

  各牽頭單位要相應制定操作細則,並報區防指復工復學組備案。區財政局要加快各級財政涉企資金的撥付進度,按規定可適當放寬有關財政專項資金申報條件,確保各類資金及時撥付企業。本政策意見未盡事宜由椒江區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

  本意見執行期暫定為發布之日起,到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後三個月止(執行時間有明確規定的按具體時限執行),其他各類困難企業可參照本意見給予支持。本意見實施後,中央、省、市出台相關支持政策,椒江遵照執行。

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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