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律全書 (四庫全書本)/卷07上
樂律全書 卷七上 |
欽定四庫全書
樂律全書卷七上
明 朱載堉 撰
律呂精義內篇七
旋宮琴譜
雅樂失傳頼琴及笙二器尚在雖與古律不無異同若與歌聲高下相恊雖不中不逺矣以人聲為律準雖百世可知也詩不云乎鼓瑟鼓琴笙磬同音葢笙與琴瑟一堂之樂也以笙定琴以琴定瑟以琴瑟恊歌詠以定八音則雅樂可興矣古人琴瑟定皆以笙管為準後漢志所謂
以緩急清濁非管無以正也琴有八十四聲置八十四以十二除之得七是知每均當具七音自隋何妥建議廢旋宮法由是已來世俗琴士不識七音為均之琴惟笙皆是七音為均郤無五音為均之笙援笙為琴瑟作證不亦深切著明乎朱熹蔡元定皆不非七音陳
何人乃敢非之樂記曰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何妥陳
之謂也至今儒者疑信相半七音之均幾乎息矣此篇特為七音之均而作琴中八十四聲秪用笙中七簧定之以簡馭繁妙法也歟
八十四聲新說〈古琴有三等四調一曰大琴正調二曰中琴平調三曰小琴清調四曰瑟調瑟調最高古人重之〉
已上六調為下調以中為黃鍾故下大呂一律
已上六調為高調以中為太呂故高黃鍾一律
已上六調為下調第三為黃鍾故下大呂一律
已上六調為高調第三為大呂故高黃鍾一律
已上六調為下調第二為黃鍾故下大呂一律
已上六調為高調第二為大呂故高黃鍾一律
右十二均七音琴圖律之大者常在大律之小者常在小
若夫宮商則無定位有以第二
為宮者有以第三四五六七
為宮者宮旋而律不旋正所謂旋宮也先儒泥於宮濁羽清之説遂謂宮商常在大
徴羽常在小
及至論律則有正律變律之別此乃律旋而宮不旋非所謂旋宮也要之旋宮譜中所用諸律皆正律耳無變律之理也但有變宮變徴二音變宮變徴二音亦正律也或誤指為變律非也宜正其名名之曰中和者所以破陳
樂書之謬也
正字出處
後漢志曰黃鍾為宮大蔟為商姑洗為角林鍾為徴南呂為羽應鍾為變宮蕤賔為變徴此聲氣之元五音之正也
應字出處
樂記註曰宮商角徴羽雜比曰音單出曰聲樂之器彈其宮則衆宮應然不足樂是以變之使雜也易曰同聲相應
和字出處
春秋左傳齊景公曰唯據與我和夫晏子對曰據亦同也焉得為和若琴瑟之專壹誰能聽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同字出處
樂記疏曰引易曰同聲相應易文言文謂同聲相應之義也同聲雖相應不得為樂必有異聲相應乃得為樂耳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按文獻通考載宋朝太常琴制第一為黃鍾第二
為太蔟第三
為姑洗第四
為蕤賔第五
為林鍾第六
為南呂第七
為應鍾各隨鍾律彈之正與古法相合而陳
〉
〈姜夔皆非之妄矣但宋制以琴之第七 徽為中聲其説〉
〈非是七音琴第 一張指法是為 律本吹笙定之一黃鍾為宮吹上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黃鍾二
太蔟為商吹尺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太蔟〉
三姑洗為角吹工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姑洗四
蕤賔為中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林鍾為徴吹合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林鍾六
南呂為羽吹四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南呂七
應鍾為和吹一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應鍾建子月黃鍾均操縵 黃鍾之宮在第一
黃鍾正律為宮
林鍾正律為徴
太蔟正律為商
南呂正律為羽
姑洗正律為角
應鍾正律為和
蕤賔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二張指法 從夷則均縵二半徽
一黃鍾為和吹上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黃鍾二
大呂為宮吹上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大呂三
夾鍾為商吹尺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夾鍾四
仲呂為角吹工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仲呂五
林鍾為中吹合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林鍾六
夷則為徴吹合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夷則七
無射為羽吹四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無射建丑月大呂均操縵 大呂之宮在第二
大呂正律為宮
夷則正律為徴
夾鍾正律為商
無射正律為羽
仲呂正律為角
黃鍾正律為和
林鍾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三張指法 從林鍾均緊五半徽
一大呂為和吹上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大呂二
太蔟為宮吹尺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太蔟三
姑洗為商吹工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姑洗四
蕤賔為角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夷則為中吹合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夷則六
南呂為徴吹四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南呂七
應鍾為羽吹一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應鍾建寅月太蔟均操縵 太蔟之宮在第二
太蔟正律為宮
南呂正律為徴
姑洗正律為商
應鍾正律為羽
蕤賔正律為角
大呂正律為和
夷則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四張指法 從無射均縵三半徽
一黃鍾為羽吹上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黃鍾二
太蔟為和吹尺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太蔟三
夾鍾為宮吹尺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夾鍾四
仲呂為商吹工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仲呂五
林鍾為角吹合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林鍾六
南呂為中吹四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南呂七
無射為徴吹四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無射建卯月夾鍾均操縵 夾鍾之宮在第三
夾鍾正律為宮
無射正律為徴
仲呂正律為商
黃鍾正律為羽
林鍾正律為角
大蔟正律為和
南呂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五張指法 從南呂均緊六半徽
一大呂為羽吹上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大呂二
夾鍾為和吹尺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夾鍾三
姑洗為宮吹工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姑洗四
蕤賔為商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夷則為角吹合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夷則六
無射為中吹四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無射七
應鍾為徴吹一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應鍾建辰月姑洗均操縵 姑洗之宮在第三
姑洗正律為宮
應鍾正律為徴
蕤賔正律為商
大呂正律為羽
夷則正律為角
夾鍾正律為和
無射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六張指法 從黃鍾均縵四半徽
一黃鍾為徴吹上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黃鍾二
太蔟為羽吹尺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太蔟三
姑洗為和吹工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姑洗四
仲呂為宮吹工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仲呂五
林鍾為商吹合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林鍾六
南呂為角吹四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南呂七
應鍾為中吹一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應鐘建已月仲呂均操縵 仲呂之宮在第四
仲呂正律為宮
黃鍾正律為徴
林鍾正律為商
太蔟正律為羽
南呂正律為角
姑洗正律為和
應鍾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七張指法 從應鍾均緊七半徽
一大呂為徴吹上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大呂二
夾鍾為羽吹尺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夾鍾三
仲呂為和吹工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仲呂四
蕤賔為宮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夷則為商吹合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夷則六
無射為角吹四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無射七
黃鍾為中吹上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黃鍾建午月蕤賔均操縵 蕤賔之宮在第四
蕤賔正律為宮
大呂正律為徴
夷則正律為商
夾鍾正律為羽
無射正律為角
仲呂正律為和
黃鍾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八張指法 從黃鍾均緊一半徽
一大呂為中吹上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大呂二
太蔟為徴吹尺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太蔟三
姑洗為羽吹工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姑洗四
蕤賔為和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林鍾為宮吹合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林鍾六
南呂為商吹四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南呂七
應鍾為角吹一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應鍾建未月林鍾均操縵 林鍾之宮在第五
林鍾正律為宮
太蔟正律為徴
南呂正律為商
姑洗正律為羽
應鍾正律為角
蕤賔正律為和
大呂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九張指法 從夾鍾均縵六半徽
一黃鍾為角吹上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黃鍾二
太蔟為中吹尺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大蔟三
夾鍾為徴吹尺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夾鍾四
仲呂為羽吹工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仲呂五
林鍾為和吹合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林鍾六
夷則為宮吹合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夷則七
無射為商吹四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無射建申月夷則均操縵 夷則之宮在第六
夷則正律為宮
夾鍾正律為徴
無射正律為商
仲呂正律為羽
黃鍾正律為角
林鍾正律為和
太蔟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十張指法 從太蔟均緊二半徽
一大呂為角吹上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大呂二
夾鍾為中吹尺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林鐘散聲即夾鍾三
姑洗為徴吹工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姑洗四
蕤賔為羽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夷則為和吹合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夷則六
南呂為宮吹四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南呂七
應鍾為商吹一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應鍾建酉月南呂均操縵 南呂之宮在第六
南呂正律為宮
姑洗正律為徴
應鍾正律為商
蕤賔正律為羽
大呂正律為角
夷則正律為和
夾鍾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十一張指法 從仲呂均縵七半徽
一黃鍾為商吹上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黃鍾二
太蔟為角吹尺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太蔟三
姑洗為中吹工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姑洗四
仲呂為徴吹工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仲呂五
林鍾為羽吹合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林鍾六
南呂為和吹四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南呂七
無射為宮吹四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無射建戌月無射均操縵 無射之宮在第七
無射正律為宮
仲呂正律為徴
黃鍾正律為商
林鍾正律為羽
太蔟正律為角
南呂正律為和
姑洗正律為中
七音琴第十二張指法 從姑洗均緊三半徽
一大呂為商吹上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大呂二
夾鍾為角吹尺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夾鍾三
仲呂為中吹工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仲呂四
蕤賔為徴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夷則為羽吹合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夷則六
無射為和吹四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無射七
應鍾為宮吹一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應鍾建亥月應鍾均操縵 應鍾之宮在第七
應鍾正律為宮
蕤賔正律為徴
大呂正律為商
夷則正律為羽
夾鍾正律為角
無射正律為和
仲呂正律為中
已上八十四聲皆是正律無所謂變律也若夫清聲則有之矣然而清濁相和實散相應亦無孰正孰半許多分別是故律皆註以正字恐人誤信先入之説仍指為變半耳自漢京房謂仲呂不復生黃鍾故有變律自漢劉歆謂黃鍾不為他律役故有半律今以琴笙二器考之黃太姑蕤林南應七音為黃鍾之均若縵其第四按九徽吹合字則散聲為仲呂是名仲呂之均又縵其第七
按九徽吹上字則散聲為無射是名無射之均若以仲呂之均考之十徽按一與散四應是為仲呂之宮十徽按二與散五應是為仲呂之商十徽按三與散六應是為仲呂之角十徽按五與散一應是為仲呂之徴十徽按六與散二應是為仲呂之羽十徽按七與散三應是為仲呂之和九徽按三與散七應是為仲呂之中所謂商角徴羽中和六聲即是林南黃太應姑六律皆正律也而無所謂變黃鍾等則知先儒謂有變律之說誤矣若以無射之均考之十徽按一與散四應是為無射之徴十徽按二與散五應是為無射之羽十徽按三與散六應是為無射之和十徽按四與散七應是為無射之宮十徽按五與散一應是為無射之商十徽按六與散二應是為無射之角九徽按六與散三應是為無射之中所謂商角徴羽中和六聲即是黃太仲林姑南六律皆正律也而無所謂半黃鍾等則知先儒謂有半律之說誤矣大抵樂家所謂宮者謂均主耳非清濁之謂也長律為宮短律為羽則宮濁而羽清短律為宮長律為羽則宮清而羽濁伶州鳩謂大不踰宮細不過羽𦕅舉黃鍾之均為譬非通論也夫旋宮之法廢葢由先儒泥於宮濁羽清之説是故不可不辨今以琴音證之則斯理昭然矣
已上論琴已下兼論琴瑟
講律呂者為興樂耳律者體也樂者用也體用兼庶幾全書先儒獨詳於律而略於樂有體無用非全書也琴瑟與笙互相為用曲禮曰士無故不徹琴瑟而燕射及鄉飲鄉射獨有瑟而無琴鹿鳴先瑟而後琴山樞車鄰只言瑟而不言琴論語言瑟再三亦不言琴以此觀之瑟之於琴尚矣自操縵失其𫝊而
歌之聲遂絶不絶如綫者琴與笙在也以笙定琴以琴定瑟則得之矣雅樂秘傳子午二琴〈用琴二張不論古琴時琴皆可但要音好者耳〉
北極在子南極在午子午者天樞也故最尊最貴超勝餘方也子即黃鍾午即蕤賔十二律中惟此二者最尊最貴是以琴家尚之為雅樂樞機也
子琴七音定捷法 即是黃鍾之均
一黃鍾為宮吹上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黃鍾二
太蔟為商吹尺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太蔟三
姑洗為角吹工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姑洗四
蕤賔為中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林鍾為徴吹合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林鍾六
南呂為羽吹四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南呂七
應鍾為和吹一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應鍾午琴七音定
捷法 即是蕤賔之均
一大呂為徴吹上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仲呂散聲即大呂二
夾鍾為羽吹尺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林鍾散聲即夾鍾三
仲呂為和吹工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南呂散聲即仲呂四
蕤賔為宮吹凡字按十徽定之實音為應鍾散聲即蕤賔五
夷則為商吹合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黃鍾散聲即夷則六
無射為角吹四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太蔟散聲即無射七
黃鍾為中吹一字按十一徽定之實音為姑洗散聲即黃鍾雅樂秘傳定瑟
法
解更張草草上畢斜排瑟柱如箏馬然只作一行勿作兩行將柱排就然後定
只許緊
不許移柱欲常如鴈行耳彈時移柱無妨不可膠也後項白文五十一字寫紙條貼岳上
黃中第一黃鍾中聲與子琴第一
散聲同
大中第二大呂中聲與午琴第一
散聲同
太中第三太蔟中聲與子琴第二
散聲同
夾中第四夾鍾中聲與午琴第二
散聲同
姑中第五姑洗中聲與子琴第三
散聲同
仲中第六仲呂中聲與午琴第三
散聲同
蕤中第七蕤賔中聲與子午二琴第四
散聲同林中第八
林鍾中聲與子琴第五
散聲同
夷中第九夷則中聲與午琴第五
散聲同
南中第十南呂中聲與子琴第六
散聲同
無中第十一無射中聲與午琴第六
散聲同應中第十二
應鍾中聲與子琴第七
散聲同黃清第十三
黃鍾清聲與子琴第一
七徽實音同大清第十四
大呂清聲與午琴第一
七徽實音同太清第十五
太蔟清聲與子琴第二
七徽實音同夾清第十六
夾鍾清聲與午琴第二
七徽實音同姑清第十七
姑洗清聲與子琴第三
七徽實音同仲清第十八
仲呂清聲與午琴第三
七徽實音同蕤清第十九
蕤賔清聲與子午二琴第四
七徽實音同林清第二十
林鍾清聲與子琴第五
七徽實音同夷清第二十一
夷則清聲與午琴第五
七徽實音同南清第二十二
南呂清聲與子琴第六
七徽實音同無清第二十三
無射清聲與午琴第六
七徽實音同應清第二十四
應鍾清聲與子琴第七
七徽實音同小黃清第二十五
小黃鍾清聲與午琴第七
七徽實音同黃中隔八下生林中〈勾黃擘林〉 林中隔六上生太中〈擘林抹太〉太中隔八下生南中〈勾太擘南〉 南中隔六上生姑中〈擘南抹姑〉姑中隔八下生應中〈勾姑擘應〉 應中隔六上生蕤中〈擘應抹蕤〉蕤中隔六上生大中〈擘蕤抹大〉 大中隔八下生夷中〈勾大擘夷〉夷中隔六上生夾中〈擘夷抹夾〉 夾中隔八下生無中〈勾夾擘無〉無中隔六上生仲中〈擘無抹仲〉 仲中隔八下生黃清〈勾仲擘黃〉黃清隔八下生林清〈勾黃擘林〉 林清隔六上生太清〈擘林抹太〉太清隔八下生南清〈勾太擘南〉 南清隔六上生姑清〈擘南抹姑〉姑清隔八下生應清〈勾姑擘應〉 應清隔六上生蕤清〈擘應抹蕤〉蕤清隔六上生大清〈擘蕤抹大〉 大清隔八下生夷清〈勾大擘夷〉夷清隔六上生夾清〈擘夷抹夾〉 夾清隔八下生無清〈勾夾擘無〉無清隔六上生仲清〈擘無抹仲〉 仲清隔八下生小黃清〈勾仲擘小黃〉下生順行隔八相和用右手中指鉤大指擘 〈猶琴家大間勾〉上生逆行隔六相和用右手食指抹大指擘 〈猶琴家小間勾〉古人鼔瑟別有指法與今太常所習者異未逹之士黨同排異不驚疑者鮮矣請論其略夫詩有之妻子好合如鼓瑟琴瑟音失傳當以琴音校正則得之矣斯譜是也鉤抹以大
為正者則必以小
為應和擘托以小
為正者則必以大
為應和此自然之理也亦猶琴焉大
鳴則小
應之小
鳴則大
應之乃琴瑟之常理何嘗妄分其大小哉太常之瑟右手不鼓小
左手不鼓大
蓋為異説之所惑也韓非子書有雲齊宣王問巨倩曰儒者鼓瑟乎對曰不也瑟也者以小
為大聲以大
為小聲是細大易序貴賤易位也儒者謂害義故不能宣王曰善韓子法家者流矯枉過正泥於尊君卑臣故有是喻雖然韓子不獨善喻亦可謂知瑟矣蓋瑟大
小
互相倡和古之制也專以小應大近代之拘也上古瑟制周世猶存韓子蓋據當時所親見者如此禮失求諸野斯之謂歟學者取其幸覩瑟制之存不以文害辭而以意逆志可也遂謂儒家真不鼓瑟正猶痴人前説夢耳好事者又從而辯之非夢中説夢乎近代惑於其説因而改易古人瑟制若今太常之所習者誤矣又按莊子文子二書皆云瑟鼓之二十五
皆動其言最古必有所本是周人未嘗謂中
不彈也淮南子書亦云瑟鼓之二十五
皆應是漢人未嘗謂中
不彈也杜氏通典雲頌瑟二十五
盡用之則知唐制亦與周漢制同文獻通考雲宋朝太常瑟用二十五
具二均之聲第一
黃鍾中聲第十三
黃鍾清聲左右手互應清正聲相和所謂第十三
即中
也既言互應必非不彈矣原夫初設黃
主意以其
多難辨遂將黃鍾黃之覩黃
即知是黃鍾使人易認彈不錯耳後乃傳訛謂君
不宜彈於君
傍添設黃鍾當隔八乃隔九誤矣然非初設黃
者之意也夫樂以作為吉不作為凶有故則設而不作既添設君
乃設而不作則是樂中無君非吉兆也無乃不可乎愚議黃
之設無可無不可但作黃鍾彈之其傍便作大呂勿重添黃鍾也第二十五
為黃鍾清聲俗呼六者是也夫如此則隔八相生而無不協矣返本還元循環無端乃最精之妙義亦復古制之一端也雖然不如不用黃
尤妙此惟可與達者言之古用瞽者鼓瑟而朱黃其何能別哉大抵瑟之為器
雖多而指法極少初學惟患不熟熟則絶妙超勝於琴逺矣好古君子宜盡心焉
初學操縵口訣
以笙定琴 以琴定瑟 以簡馭繁 萬無一失瑟音雖多 琴律止七 琴有乃彈 琴無不必琴引瑟音 瑟協琴律 琴瑟協同 音律引出琴瑟非二 音律如一 皆成操縵 則能事畢
琴譜四字指法〈十三字操縵用正應和同四字十六字操縵惟用正應和三字〉
正者中聲右手中指鼔〈圓印朱書〉 應者清聲左手中指彈〈方印朱書〉和者隔八右手大指擘〈方印朱書〉 同者專壹兩手聲一般〈圓印墨書〉凡初學瑟者左右兩手十指皆伸切忌屈其小指自與箏手不同七音以周闗雎為祖二譜對彈琴瑟同音則初學易曉也
十六字操縵引
正應和三字譜
黃鍾倡林鍾和
林鍾倡太蔟和
太蔟倡南呂和
南呂倡姑洗和
姑洗倡應鍾和
應鍾倡蕤賔和
蕤賔倡大呂和
大呂倡夷則和
夷則倡夾鍾和
夾鍾倡無射和
無射倡仲呂和
仲呂倡黃鍾和
建子月黃鍾均操縵 〈依七音琴第一張定〉
黃鍾之角姑洗起調姑洗畢曲 〈法此均太蔟為商不用〉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建寅月太蔟均操縵 〈依七音琴第三張定〉
太蔟之角蕤賔起調蕤賔畢曲 〈法此均姑洗為商不用〉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經部,樂類,樂律全書,卷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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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辰月姑洗均操縵 依七音琴第五張定法姑洗之角夷則起調夷則畢曲 此均蕤賔為商不用蕤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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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律全書卷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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