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第03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三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三十三卷《目錄》。
五、《祀之神部·彙考一》
《上古》:〈少昊金天氏一則〉
殷。〈總一則〉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武帝一則〉
後漢:〈總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北魏。〈高祖太和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總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宋:〈神宗熙寧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金。〈章宗承安一則 泰和一則〉
《元》:〈總一則〉
明。〈太祖洪武二則 成祖永樂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五、《祀之神部·彙考》二
《詩經》。〈大雅生民〉
《禮記》:〈王制 月令 禮器 郊特牲 祭法〉
《風俗通》。〈灶神 門神 行神〉
《漢舊儀》。〈五祀〉
《路史》:〈後紀〉
五、《祀之神部·總論》
《禮記》:〈禮運〉
《通典》:〈五祀說〉
《性理大全》。〈論祭祀神祇〉
《荊川稗編》:〈五祀〉
《五祀之神部·藝文一》
《五祀議 晉》·傅元
《祀灶解》 唐·陸龜蒙
分祭五祀祝文。 《明會典》
合祭五祀祝文 同前。
《五祀總論》· 章潢
《五祀之神部·藝文》二〈詩〉
《祭灶詞》 宋·范成大
送神詞 「謝承舉。」
《五祀之神部·紀事》
五、《祀之神部·雜錄》
《五祀之神部·外編》
《八蜡之神部彙考一》
《上古》:〈炎帝神農氏一則〉
《周》。〈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宋:〈太祖乾德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神宗元豐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孝宗乾道一則〉
《八蜡之神部彙考》二
《禮記》:〈效特牲〉
《八蜡之神部總論》
陳祥道《禮書》。〈論蜡祭〉
《文獻通考》。〈論蜡祭〉
《大學衍義》補。〈蜡祭〉
《八蜡之神部·藝文一》
《大蜡賦》 唐·楊諫
《蠟說》· 柳宗元
《八蜡之神部·藝文》二〈詩〉
蜡祭歌《諴夏》 隋·牛弘
「蠟百神」樂章。 《舊唐書》。
《蠟百神》樂章 「同前。」
《八蜡之神部雜錄》
《神異典》第三十三卷。
五祀之神部彙考一
[編輯]上古
[編輯]少昊金天氏始崇五祀
[編輯]按《路史·後紀》:「少昊金天氏興郊禪,崇五祀,作《大淵》之 樂,以諧神人。」
殷
[編輯]《殷制》,「天子諸侯、大夫,並歲祭五祀於廟。」
按《禮記正義》:「祭五祀於廟者,殷禮。」
按《通典》:「殷制,天子祭五祀,戶一、灶二、中霤三、門四、行 五也。」《歲編》,諸侯大夫與天子同。
〈注〉凡祭五祀於廟,門戶主出入,灶主飲食,中霤主堂室居處。韋昭云:「古者穴居,故名室曰中霤。行主道路行走者。」
周
[編輯]周制,「祭五祀於宮。」
按《禮記正義》,祭五祀於廟者殷禮,於宮者《周禮》 按《周禮地官司門》:「凡歲時之門受其餘
〈訂義〉賈氏曰:四時之祭門非一,若《月令》「秋祭門」者,是祭廟門。此門亦謂國門。十二者,除四時祭外,又有為水祈禱,若《左傳》莊二十五年大水,用牲於門之事。易氏曰:「祭門,不敢用散祭祀之牲,特受其共牲之餘者而用之。」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槱燎祀司中、司命。
〈訂義〉鄭鍔曰:「《祭法》:王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此所謂司命者,乃七祀之司命,所謂司中者,其七祀之《泰厲》乎?蓋人受命以生萬物之命,繫於司命;人受中以生萬物之性,繫於司中。論者謂人之性正則中,過則厲,司中以正言之,泰厲以反言之,其實一也。七祀之神,其五者託體於地,故以『血祭』」祭之。其二者「託體乎天」,故以「槱燎祀之。」各從其類也。
「以血祭」祭五祀。
〈訂義〉鄭康成曰:「陰祀自血起。」鄭節卿曰:五祀見於《周禮》《禮記》,雜出於史傳者多矣。《左傳》《家語》則以五祀為重,該熙黎、勾龍之五官,《月令》以五祀為門、行、戶、灶、中、霤;《白虎通》、范曄、高堂隆以五祀為門、井、戶、灶、中霤。鄭氏釋大宗伯之五祀,則用《左氏》《家語》之說;釋小子之五祀,則用《月令》之說;釋《王制》五祀,則用《祭法》之說。門、戶,人所資以出入;中霤,人所資以居;灶井,人所資以飲食。陳止齋曰:「案《春秋傳》,魏獻子問於蔡墨,以為社稷五祀,誰氏之五官?對曰:『少皞氏四叔重為勾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元冥,此其三祀也。顓頊氏子黎為祝融,共工氏子勾龍為后土,此二祀也。鄭鍔曰:『中霤,土也;季夏祀之,井,水也;冬祀之,門,金也;秋』』」祀之;戶,木也,春祀之;灶,火也,夏祀之。皆五行之小神在地者,故其祭亦自血始。或謂天子七祀,此祭其五,何也?余以為司中泰厲,以槱祀之矣。
《司服》「祭社稷,五祀則希冕。」
〈訂義〉鄭鍔曰:「社稷者,土穀之養人者也,五祀之神則能平五行之政,亦有功利以生人者也,故祭則同服。」
外宗小祭祀掌事。
〈訂義〉賈氏曰:「宮中小祭祀,則《祭法》王立七祀,七祀之中行、中霤、司命、大厲是外神,後不與,惟有門、戶、灶而已。」
《夏官》:「小子掌珥於社稷,祈於五祀。」
〈訂義〉黃氏曰:「社稷五祀,皆人所依以生者,故皆有禱祈之事。」
漢
[編輯]漢制,立「五祀,每歲遣有司行事。」
按《通典》,漢立五祀,《白虎通》云:「戶一祀。」
〈注〉春,萬物觸戶而出,亦為陽氣之生。欲留之,即祭戶。戶者,人所出入者也。
灶二祀。
夏,火主長養萬物,即祭灶。灶者火之主,人所以自養也。
門三祀。
秋,萬物成熟,將內之,從外而入內,自守而祭門。門者,所以閉藏。
井:「四祀。」
冬,水王,萬物伏藏而祭井。井者,水主藏在冬。
中霤五祀。
「六月土王,而祭中霤」 者,象土位在中也。
歲一遍,有司行事,禮頗輕於社稷。
祭祀,天子諸侯以牛,因四時祭牲也。祀戶以羊,灶以雞,中霤以牛,門以犬,井以豕。或曰:「中霤用牛,不得用牛者,用豕,井用魚也。」
武帝 年以李少君言始親祀灶
[編輯]按《史記漢武帝本紀》:「武帝即位,李少君以祠灶穀道 卻老方見上,上尊之。少君言於上曰:『祠灶則致物,致 物而丹砂可化為黃金,黃金成以為飲食器則益壽, 益壽而海中蓬萊仙者可見,見之以封禪則不死,黃 帝是也。臣嘗遊海上,見安期生食巨棗,大如瓜。安期 生仙者,通蓬萊中,合則見人,不合則隱。於是天子始』」 親祠灶,而遣方士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而事化 丹砂諸藥,齊為黃金矣。居久之,李少君病死,天子以 為化去不死也,而使黃錘、史寬舒受其方,求蓬萊、安 期生,莫能得。而海上燕、齊怪迂之方士多相效,更言 神事矣。
後漢
[編輯]後漢令有司掌五祀之祭,京都百官以夏日祭灶。 按《後漢書祭祀志》,「國家亦有五祀之祭,有司掌之,其 禮簡於社稷。」
〈注〉五祀,門、戶、井、灶、中霤也。韋服曰:「古者穴居,故名室中為中霤也。」
按《禮儀志》:「立夏之日,夜漏未盡五刻,京都百官皆衣 赤,至季夏衣黃祭灶
陳
[編輯]文帝天嘉 年以五祀之神位在北郊罷圓丘從祀之位
[編輯]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文帝天嘉 中,攝太常卿許亨奏曰:「昔梁武帝云:『天數五,地數五, 五行之氣,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內,並祭五祀。臣按《周 禮》,以血祭社稷五祀。鄭元云:『陰祀自血起,貴氣臭也。 五祀,五官之神也。五神主五行,隸於地,故與埋沈疈 辜同為陰祀。既非煙柴,無關陽祭。故何休云:『周爵五 等者,法地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郊,圓丘不宜重設』』。」 詔可。
北魏
[編輯]高祖太和十五年詔五祀之神祭於明堂不須別立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和十五年詔曰先恆有水火之神四十餘名及城北星神今圓丘之
[編輯]下既祭風伯、雨師、司中、司命,明堂祭門、戶、井、灶、中霤, 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計不須立,悉可罷之。
隋
[編輯]高祖開皇 年定五祀為中祀
[編輯]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高祖受命,欲新 制度,乃命國子祭酒辛彥之議定祀典,五祀為中祀, 養牲在滌三旬。」〈又〉「戶以春,灶以夏,門以秋,行以冬」,各 於享廟日。中、霤則以季夏祀黃郊日,各命有司祭於 廟西門道南,牲以少牢。
唐
[編輯]唐初廢「七祀,惟季夏祭《中霤》。」
按:《通典》云云。
元宗開元 年以時享七祀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七祀各因其時 享,司命戶以春,灶以夏,中霤以季夏。土王之日,門厲 以秋,行以冬。時享之日,太廟令布神席於廟庭西門 之內道南,東向北上。」
宋
[編輯]神宗熙寧八年以四時分祭七祀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廟七祀,熙寧八 年,太常禮院請祭七祀:以立春祭戶於廟室戶外之 西,祭司命於廟門之西,立夏祭灶於廟門之東,季夏 土王日祭中霤於廟庭之中,立秋祭門及厲於廟門 外之西,立冬祭司命及行於廟門外之西,皆用特牲。」 〈又〉神宗詔「改定小祀,以四立祭司命、戶、灶、中霤、門,厲 行。」
徽宗政和三年定七祀祭禮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班《五禮新儀》。 按 《禮志》,《政和新儀》:「定太廟七祀,四時分祭,臘享、祫享則 遍祭,設位於殿下橫街之北道西,東向北上。」
高宗紹興二十七年詔太廟臘饗祫饗並祭七祀
[編輯]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七年六月戊午,初命太 廟臘饗祭七祀,祫饗亦祭。」
金
[編輯]章宗承安四年六月祭中霤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泰和四年六月乙巳祭中霤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元
[編輯]元制,以七祀神位附祭於廟庭。
按《圖書編》,「元制,附祭七祀神位於廟庭中街之東,西 向。其分為四時之祭,並與宋同。惟中霤則附於七月 之祭,特祭則遍設之。每位籩豆各二,簠簋各一,尊二、 俎一。」
明
[編輯]太祖洪武二年定歲終臘享享太廟並祭五祀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二年,尚書崔亮奏:「《周官》:天子五 祀,曰門,曰戶,人之所出;中霤,人之所居;曰灶,曰井,人 之所養。故杜佑曰:『天子諸侯必立五祀,所以報德也』。 今擬《周官》五祀,止於歲終臘享,通祀於廟門外。」從之。 歲暮享太廟時五祀並列廟西廡下,東向,太常寺官 行禮。
洪武 年、令「庶人得祀『灶』」
按《明會典》云云。
成祖永樂 年定以享太廟日祭五祀之神
[編輯]按《明會典》:「五祀舊制,每歲孟春遣內官祭司戶之神 於宮門外道左,南向。孟夏遣內官祭司灶之神於內 府大庖廚前中道,南向。季夏遣司禮監官祭中霤之 神於文樓前,西向。孟秋遣守門內官祭司門之神於 午門前西角樓,東向。孟冬遣內官祭司井之神於內 府大庖廚井前,南向。」俱羊一、豕一、果品五。禮神制帛 一。歲暮,合祭於太廟丹墀之西,羊五、豕五、果品五、「禮 神制帛五」,遣太常寺少卿行禮。今改以時享太廟日 祭司戶、司灶、司門、司井之神。而祭中霤併合祭日期 及各遣官儀物,並如舊。
====世宗嘉靖 年定五祀遣官致祭====按《明會典》云云。
五祀之神部彙考二
[編輯]《詩經》。
《大雅生民》
[編輯]取羝以軷。
〈朱注〉《軷祭》行道之神也。
《禮記》
[編輯]《王制》
[編輯]大夫祭五祀。
〈陳注〉《周官制度》云:「五祀見於《周禮》《禮記》《儀禮》,雜出於史傳者多矣,獨《祭法》加為七。《左傳》《家語》以為重該、修熙、勾龍之五官,《月令》以為門、行、戶、灶、中、霤。」然則所謂五祀者,名雖同而祭各有所主也。
《月令》
[編輯]孟春之月,其祀戶,祭先脾。
〈注〉春陽氣出,祀之於戶內,陽也。〈疏〉戶是人之出入,戶則有神,故《祭法》注七祀云:「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爾。此戶神則陽氣在戶內之神,故云「祀之於戶內,陽也,由位在戶內。」又「秋其祀門。」注云:「秋陰氣出,祀之於門」者。門在外,從內向外,門又在外,故云外陰也。則門神陰氣之神,是陰陽別氣,在門戶者,與人作神也。
孟夏之月,其祀灶,祭先肺。
〈注〉夏陽氣盛,熱於外,祀之於灶,從熱類也。灶在廟門外之東。
中央土,其祀中霤,祭先心。
〈注〉中霤,猶中室也。土主中央,而神在室,古者複穴,是以名「室」為「霤」雲。〈疏〉土,五行之主,故其神在室之中央也。
孟秋之月,「其祀門,祭先肝。」
〈注〉秋,陰氣出,祀之於門外,陰也。
孟冬之月其祀行,祭先腎。
〈注〉冬陰盛,寒於水。祀之於行,從辟除之類也。行在廟門外之西。
是月也,「大割祠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
〈注〉五祀,門、戶、中、霤、灶、行也。〈大全〉嚴陵方氏曰:「五祀有門,而《大割》祠又及門閭者,蓋五祀之門,雖大夫、士亦得而祭之,則知門閭固有大於此者矣。」
《禮器》
[編輯]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禮?」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燔 柴於奧。夫奧者,老婦之祭也,盛於盆,尊於瓶。
〈陳注〉《周禮》「祭火神則燔柴。」謂爨神。是火神遂燔柴祭之,是失禮矣。禮:祭至屍食竟而祭爨神,宗婦祭饎爨。烹者祭饔爨,其神則先炊也,故謂之老婦。惟盛食於盆,盛酒於瓶,卑賤之祭耳。
《郊特牲》
[編輯]「家主中霤,而國主社」,示本也。
〈疏〉《中霤》,土神也。卿大夫之家主祭土神,在於中霤。
《祭法》
[編輯]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 泰厲,曰戶,曰「灶。」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 「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 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 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
〈注〉此非大神所祈報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爾。《樂記》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鬼神謂此歟。司命,主督察三命。中霤,主堂室居處。門戶,主出入。行,主道路行作。厲,主殺罰。灶,主飲食之事。《明堂月令》:「春曰其祀戶,祭先脾。夏曰其祀灶,祭先肺。中央曰其祀中霤,祭先心。秋曰其祀門,祭先肝。冬曰其」祀。行祭先腎。《聘禮》曰:「使者出,釋幣於行;歸,釋幣於門。」《士喪禮》曰:「疾病禱於五祀。司命與厲。」其時不著。今時民家,或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灶在旁,是必春祠司命,秋祠厲也。或者合而祠之,山即厲也。民惡言厲,巫祝以厲山為之,謬乎?《春秋傳》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疏〉正義曰:此一經明天子以下立七祀、五祀之義。曰「司命」者,宮中小神。熊氏云:「非天之司命,故祭於宮中。」王氏云:「司命者,文昌宮星。」其義非也。曰「中霤」者,主堂室神。曰「國門」者,國門,謂城門也。曰「國行」者,謂行神在國門外之西。曰「泰厲」者,謂古帝王無後者也。此鬼無所依歸,好為民作禍,故祀之也。「王自為立七祀」者,前是為民所立,與眾共之,四時常祀,及為群姓禱
祀。其自為立者,王自禱祭,不知其同是一神,為是別更立七祀也。諸侯為國立五祀者,減天子戶、灶二祀,故為立五祀也。曰「公厲」 者,謂古諸侯無後者,諸侯稱公,其鬼為厲,故曰「公厲。」 諸侯自為立五祀者,義與天子同。大夫立三祀者,減諸侯司命中霤,故為三祀也。曰「族厲」 者,謂古大夫無後者鬼也。族,眾也。大夫眾多,其鬼無後者,眾多,故言「族厲。」 「曰門」 、曰「行」 者,其大夫無民國,故不言國。門、國行也。「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 者,以其非郊廟社稷大神,故云小神。以其門、戶、灶等,故知居人間也。以小神所祈,故知司察小過。作譴告,謂作譴責以告人。雲「幽則有鬼神」 ,鬼神謂此與者,以祀天神、人鬼、地祇,皆列其名。《樂記》直雲「幽則有鬼神」 ,是幽闇之處,有細小之鬼神。記此小祀者,與與是疑辭也。雲「司命主督察三命」 者,案《援神契》云:「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慶,有遭命以謪暴,有隨命以督行。受命謂年壽也,遭命謂行善而遇凶也,隨命謂隨其善惡而報之。」 雲「《聘禮》曰『使者出,釋幣於行,歸,釋幣於門』」 者,證大夫有門行。雲「《士喪禮》曰疾病禱於五祀」 者,證士亦有五祀。雲「司命與厲其時不著」 者,以其餘五祀,《月令》所記,皆著其時,惟司命與厲,祀時不顯著。雲「今時民家或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灶在旁」 者,鄭以無文,故引今漢時民家或有春秋二時祠司命、行神、山神也。民或然,故云「或」 也。其祀此司命行神山神之時,門戶、灶三神在諸神之旁,列位而祭也。雲「是必春祠司命,秋祠厲也」 者,漢時既春秋俱祠司命與山神,則是周時必應春祠司命。司命主長養,故祠在春;厲主殺害,故祠在秋。雲「或者合而祠之」 者,鄭又疑之,以見漢時司命與山神春秋合祭,故云或者合而祠之。雲「山即厲也」 者,以漢時祭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灶等,此經亦有司命門、行、戶、灶等。漢時有山而無厲,此有厲而無山,故云山即厲也。雲「民惡言厲,巫祝以厲山為之」 者,鄭解厲稱山之意。漢時人民嫌惡厲,漢時巫祝之人,意以厲神,是厲山氏之鬼為之,故云厲山。雲「謬乎」 者,謂巫祝以厲為厲山之鬼,於理謬乎?所以為謬者,鬼之無後,於是為厲。厲山氏有子曰柱,世祀厲山之神,得其鬼為厲,故云謬也。引《春秋傳》者,昭七年《左傳》文。於時鄭良霄被殺而死,其鬼為厲。子產立良霄之子良止為後。子大叔問其故,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 引之者,證厲山氏既有所歸,不得為厲也。
《風俗通》
[編輯]《灶神》
[編輯]《禮器》曰:臧文仲安知禮,燔柴於灶。灶者,老婦之祭也, 故盛於盆,尊於瓶。《周禮》說:「顓頊氏有子曰黎,為祝融, 祀以為灶神。」謹按《明堂月令》:「孟冬之月,其祀灶也。」五 祀之神,王者所祭。古之神聖,有功德於民,非老婦也。
《門神》
[編輯]謹按《黃帝書》:「上古之時,有荼與鬱壘昆弟二人,性能 執鬼,度朔山上章桃樹下,簡閱百鬼,無道理,妄為人 禍害。」荼與鬱壘縛以葦索,執以食虎。於是縣官常以 臘除夕飾桃人,垂葦茭,畫虎於門,皆追效於前事,冀 以衛凶也。
《行神》
[編輯]謹按《禮傳》:「共工之子曰修,好遠遊,舟車所至,足跡所 達,靡不窮覽,故祀以為祖神。」祖者,徂也。《詩》云:「韓侯出 祖,清酒百壺。」《左氏傳》:「襄公將適楚,夢周公祖而遣之。」 是其事也。《詩》云:「吉日庚午。」漢家盛於午,故以午祖也。
《漢舊儀》
[編輯]《五祀》
[編輯]「五祀」,謂五行之官,金、木、水、火、土也。木正曰勾芒,火正 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元冥,土正曰后土,皆古 賢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也。主其神祀之。
《路史》
[編輯]《後紀》
[編輯]黃帝元妃西陵氏曰「儽祖帝之南遊,西陵氏殞於道, 式祀於行。」
〈注〉漢祀行神《西陵氏》:
五祀之神部總論
[編輯]《禮記》:
《禮運》
[編輯]「降於五祀」,之謂「制度」,
〈注〉「謂教令由五祀下」者,五祀有中、霤、門、戶、灶、行之神,此始為宮室制度。
《五祀》,所以本事也。
〈疏〉五祀所以本事,是教民尊神也。
==通典==
《五祀說》
[編輯]說曰:天子諸侯必立五祀。五祀者,謂其有居處出入 飲食之用,祭之所以報德也。鄭注云:「祭灶,祀老婦人, 古之始炊者也。」以此推之,七祀皆應古之始造者焉。 馬融以七祀中之五:門、戶、灶、行中,霤即勾芒等五官 之神。配食者,勾芒食於木,祝融食於火,該食於金,修 及元冥食於水,勾龍食於土。《月令》五時祭祀,只是金、 木、水、火、土五行之祭也。許慎云:「《月令》孟夏祀灶,王者 所祭。古之有功德於民,非老婦也。」鄭元云:「為祭五祀, 灶在廟門外之東,祀灶禮,設主於灶陘。」祝融乃古火 官之長,猶后稷為堯司馬上公也。今就灶陘而祭之, 屈上公之神,何其陋也!又《月令》云:「其帝炎帝,其神祝 融。」又列在上,與祀灶絕遠。而推合之文義不次,焉得 為義也?又《左傳》云:五官之神,生為上公,死為貴神。若 祭之灶陘,豈得為貴神乎?《特牲饋食禮》云:「屍謖而祭 饎爨,以謝先炊者之功。」知灶神是祭老婦,報先炊之 義也。臧文仲燔柴於灶,夫子譏之云:「盛於盆,尊於瓶。」 若是祝融之神,豈可以盆瓶之器置於陘而祭之乎? 鄭沖云:「五祀雖出天」地之間,陰陽之氣,實非四時五 行,陰陽之正者也。《月令》:「春祀戶,祭先脾;秋祀門,祭先 肝。」此順氣所宜,臟所值耳。又司命,則司命星下食人 間,司譴過小神矣。袁准《正論》者,以為五行之官,祭於 門戶,行灶中霤中霤,土神也,火正祀灶,而水正不祀 井,非其類也。且社奚為於人家屋棟間哉?《禮記》:「王七 祀,諸」侯五,大夫三冬,其祀行。是《記》之誤也。井不輕於 灶,行不惟冬,《白虎通》雲《月令》「其祀井」是也。秦靜云:「今 《月令》謂行為井」,是以時俗或廢,行而祀井。魏武興,復 舊祀,而祭門、戶、井、灶、中霤,凡五祀焉。
性理大全
[編輯]《論祭祀神祇》
[編輯]問:鬼者,陰之靈;神者,陽之靈。司命中霤灶與門行,人 之所用者,有動有靜,有作有止,故亦有陰陽鬼神之 理,古人所以祀之然否?朱子曰:「有此物便有此鬼神, 蓋莫非陰陽之所為也。五祀之神,若細分之,則戶灶 屬陽,門行屬陰,中霤兼統陰陽,然一事之中,又自有 陰陽也。」
荊川稗編
[編輯]《五祀》
[編輯]按:古者雖有五祀、七祀,而不言其所祭之地,然以七 者觀之,獨如司命與厲,當有祭之之所,而若中霤、若 門、若戶、若行、若灶,則所祭之神即其地也。《祭法》言「王 及諸侯立門,行二祀則曰『國門』」、「國行」,大夫、士則曰門、 曰行而已。竊謂有國者祀此二神,則當於國門祭之, 而大夫以下則當在其家之門首。至若中霤、戶、灶,則 凡居室皆有之,皆可祀於其地,義或然也。而隋唐乃 祀之於太廟,以時享,祖宗之時並祭之,蓋本鄭康成 之說。然康成注《禮記·月令》,「其祀戶」條下則言「凡祭五 祀於廟」;注《周禮·宮正》「凡邦之事蹕」條下則言「邦之祭 社稷七祀於宮中」,而《正義》則謂「於廟」者《殷禮》,於宮者 周禮。今鄭注自為異同,而《正義》所以釋之者,亦復如 是,皆臆說也。然二說之中,宮中之義為優。蓋此五祀 者,皆人生日用起居之所係,故當即宮中而祭之。若 廟,則所以崇奉祖宗,不當雜祭他鬼神於其地。如門 中霤廟亦有之,因時享而並祀於其地,猶雲可也,至 於若司命、若灶、若行,則於廟何關?又王之所祀泰厲 乃帝王之無後者,蓋非我族類也。今即太廟之中,為 位而祭之,得毋有相奪予享之患乎?
五祀之神部藝文一
[編輯]《五祀議》晉·傅元
[編輯]《禮大記》云:「室中央,中霤。」謂四霤之中也。祭於漏井,蓋 失之矣。七祀之文,皆云:祀行而無井,祭灶而不祭井, 於事則闕。夫設祀者非唯報功而已,亦神道設教,使 民慎之幽明也。臣以為帝之都城,宜祭一門正宮,一 門正室一戶,井、灶、中霤,亦各擇其一正者祭之。
《祀灶解》唐·陸龜蒙
[編輯]灶壞煬者,請新之。既成,又請擇吉日以祀。告之曰:「灶 在祀典,聞之舊矣。《祭法》曰:『王為群姓立七祀,其一曰 灶,達於庶人。庶士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飲食之事, 先是火化以來,生民賴之,祀之可也』。說者曰:『其神居 人間,伺察小過,作譴告者』。又曰:『灶鬼以時錄人功過, 上白於天,當祀之以祈福祥』。此近出漢武帝時方士 之言耳,行之惑耶?」苟行君子之道,以謹養老,以慈撫 幼,寒同而飽均,喪有哀,祭有敬,不忘禮以約己,不忘 樂以和心,闇室不欺,屋漏不愧,雖歲不一祀,灶其誣 我乎?苟為小人之道,盡反君子之行,父子兄弟夫婦人執一爨以自餬口,專利以飾詐,崇姦而樹非,雖一 歲百祀,灶其私我乎?天至高,灶至下,帝至尊嚴,鬼至 幽仄。果能欺而告之,是不忠也;聽而受之,是不明也。 下不忠,上不明,又果可以為天帝乎?
《分祭五祀祝文》明·會典
[編輯]維某年某月某日,皇帝遣具官某致祭於司戶之神 曰:「職司於戶,謹出入之行藏;晝開暮闔,衛護無私。時 維孟春,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司灶之神曰:「日用飲食,必資乎灶;爨有常所,神實司 之。時維孟夏,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中霤之神曰「室之中霤、神司其職。居中向明、照察無 私。時維季夏、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司門之神曰:「職司於門,謹出入之行藏。晝開暮闔,衛 護無私。時維孟秋,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司井之神曰:「神司茲井,源泉清潔。其用日新,以供飲 食。時維孟冬,謹以牲醴致祭,神其鑒知。尚享!」
《合祭五祀祝文》同前
[編輯]維神安養護衛,各著厥功。茲當歲暮,特以牲醴報祭, 神其鑒知。尚享。
《五祀總論》章潢
[編輯]言:五祀之制,詳於《曲禮》;舉五祀之時,著於《月令》;辨五 祀之名,見於《白虎通》。夫五祀者,何謂也?謂門、戶、井、灶、 中霤也。人而知夫出處之所以安佚,飲食之所以饜 飫,則知五祀誠不可以一缺。然舉是祀者,獨大夫以 上得祭之,位卑祿薄,蓋有非其所當祭者。然則五祀 之典,其可輕乎哉?是故祭戶以春,取萬物時出之義; 祭灶以夏,取火德生旺之義。秋為閉藏之時,故祭門 於秋。冬為水王之後,故祭井於冬。六月正土王之辰, 故祭中霤於六月。歲僅一遍,順五行也。士不得祭,慮 黷祀也。戶祭先脾,灶祭先肺,門祭先肝,井祭先腎,中 霤祭先心,明五祀之各有所主也。戶祭以羊,灶祭以 雉,中霤祭以豚,門祭以犬,井祭以豚,明五祀之各有 所薦也。吁!人主而詳出處之所以安佚,飲食之所以 饜飫,獨不可尊五祀之神乎?雖然,誠敬不存,祭如不 祭,暗室有媿,媚灶奚為?故必視如面日星,聽如耳雷 霆,戒謹於潔蠲藏祀之日,悚懼於威儀動作之間,然 後可以舉是祭,否則謂之「淫祀」,神其歆之乎?
五祀之神部藝文二〈詩〉
[編輯]《祭灶詞》宋·范成大
[編輯]《古傳》「臘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雲車風馬小留 連,家有杯盤豐典祀。豬頭爛熟雙魚鮮,豆沙甘鬆粉 餌圓,男兒酌獻女兒避。酹酒燒錢灶君喜,婢子鬥爭 君莫聞。貓犬觸穢君莫嗔,送君醉飽登天門。杓長杓 短勿復雲,乞取利市歸來分。」
《送神詞》謝承舉
[編輯]赤烏墮城塵土昏,人家火急催宵飧。庖夫膳吏遞走 速,滑塵擁篲當廚門。張筵布簀舉燈燭,送神上天朝 帝閽。黃飴紅餳粲鋪案,青芻紫椒光堆盆。空濛煙雲 下車馬,恍惚霧靄飄蘭蓀。使者已飽馬已飼,我欲留 神神不滯。星旗雲轡去如風,九萬天衢片時至。紺裘 赤舄趨掖庭,稽首帝前備陳事。切須公語毋隱容,迪 者降休逆者祟。公廳紛紜爭務繁,私家細瑣尢多類。 一年一度送神行,記得人間二十四。
五祀之神部紀事
[編輯]《史記。武帝本紀》:「齊人少翁以鬼神方見上,上有所幸 王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術蓋夜致王夫人及灶鬼 之貌雲。」
《後漢書陰識傳》: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臘日 晨炊而灶神形見,子方再拜受慶,家有黃羊,因以祀 之。自是以後,暴至巨富,田有七百餘頃,輿馬僕隸,比 於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孫必將強大。」至識三世,而遂 繁昌。故後常以臘日祀灶,而薦黃羊焉。
《錄異志》:侯白,隋人,性輕,多戲言。嘗唾壁誤中神荼像, 人因責之,應曰:「侯白兩腳墮地,雙眼覷天,太平田地, 步履安然。此皆符耳,安敢望侯白哉?」
《春渚紀聞》:中霤之神,實司一家之事,而陰祐於人者, 晨夕香火之奉,故不可不盡誠敬。余少時過林棣趙 倅家,見其莊僕陳青者,睡中多為陰府驅令,放攝死 者魂識云:「每奉符至追者之門,則中霤之神先收訊 問,不許擅入。」青乃出符示之,審驗反復得實,而後顰 蹙而入。青於門外呼死者姓名,則其神魂已隨青往矣。其或有官品崇高之人,則自有陰官迎取,青止隨 從而已。
建安李明仲秀才,山居偶赴遠村會集,醉歸,侵夜,僕 從不隨,中道為山鬼推墮澗仄,醉不能支,因熟睡中 其神,徑還其家,見母妻於燭下共坐,乃於母前聲諾, 而母略不之應,又以肘撞其婦,亦不知覺。忽見一白 髯老人自中霤而出,揖明仲而言曰:「主人之身,今為 山鬼所害,不亟往則真死矣。」乃拉明仲自家而出。行 十里許,見明仲之屍臥澗仄,老人極力自後推之,直 呼明仲姓名。明仲忽若睡醒,起坐驚顧,而月色明甚, 乃一路而歸,至家已三鼓矣。乃語母妻其故,晨起率 家人具酒醴敬謝於神。
朝奉郎劉安行,東州人。每遇啜茶,必先酹中霤神而 後飲。一夕,忽夢一老人告之曰:「主人祿命告終,《陰符》 已下,而少遲之。幸速處置後事,明日午時不可踰也。」 劉起拜老人,且詢其誰氏,曰:「我主人中霤神也,每承 主人酹茶之薦,常思有以致效,今故奉報也。」劉既悟, 點計其家事,且語家人。神告之詳,云:「生死去來,理之 常也。我自度平生,無大過惡,獨有一事,吾家廚婢採 蘋者,執性剛戾,與其輩不足。若我死,必不能久留我 家,出外則必大狼狽。今當急與求一親,使之從良,且 有所歸,則我瞑目矣。」因呼與白金十星,以為資遣。語 畢,沐浴易服以俟。時至過午,忽覺少倦,就憩枕間,復 夢其神欣躍而告曰:「主人今以嫁遣廚婢之事,天帝 佳之,已許延一紀之數矣。」巳而睡起安然。後至宣和 間,無病而卒。
《異聞總錄》:南城楊氏頗富,長子不肖,父逐之。天寒無 所向,入所貯牛槁屋中,藉草而寢。月明,孤寒不寐,忽 一虎躍而來,翼從數鬼,皆倀也。直趨屋所,取草鼓舞 為戲,子不敢喘。俄黑雲勁風,咫尺翳暝,虎若被逐,愴 惶走,眾倀亦散。既神人傳呼而至,命喚土地神,老叟 出拜,神人責之曰:「汝受楊氏祭祀有年矣,乃縱虎為 暴,郎君幾為所食,致煩吾出神兵驅之,汝可為不職 矣。吾乃其家灶君司命也,汝識乎?」土地謝罪而退。明 日起視,外有虎跡,草皆散擲地。後其父怒解,子得歸, 具言之,由是事灶益謹。
《荊楚歲時記》:「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 門戶。先以楊柳枝插門,隨楊柳枝所指,仍以酒脯飲 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
《輦下歲時記》:「都人至年夜,請僧道看經,備酒果送神, 貼灶馬於灶上,以酒糟抹於灶門之上,謂之『醉司命』。」 《永平府志》:「十二月下旬四日名交年。或曰小年暮,設 餅糖果菜祀灶。俗以糖丸貼灶門,雲毋得言家長短, 以祈福庇。」
《吳橋縣志》:「二十三日祀灶用糖瓜黏糕,主祭不用婦 人。」
《東陽縣志》:除夕具酒饌於門前設祭,謂之賽路神。 《馬邑縣志》:俗以十二月二十三日夜初滌釜濯罍,設 香楮餳糖。又以黑豆寸草為秣馬具,祭告灶前曰:「送 灶君上天。」
五祀之神部雜錄
[編輯]《抱朴子對俗篇》:「上天司命之神,察人過惡。其行惡事, 大者司命奪紀,小過奪筭,隨所輕重,故所奪有多少 也。」
《淮南子主術訓》:堯、舜、禹、湯、文武皆坦然天下而南面 焉。當此之時,鼛鼓而食,奏雍而徹,已飯而祭灶,行不 用巫祝,鬼神弗敢祟,山川弗敢禍,可謂至貴矣。 《白虎通》:「五祀者何謂也?謂門戶、井灶中霤也,所以祭 何?人之所處,出入所飲食,故為神而祭之。」
《演繁露》:「五祀有中霤」,《左氏》:「三進及霤。」《通典》曰:「古者穴 居,故名室曰霤。」許叔重《說文》曰:「屋水流也。以今人家 準之,則堂中有天井處也。」許說誠確。
范成大《封田樂府序》,「臘月二十四夜祀灶。」其說謂灶 神翌日朝天,白一歲事,故前期禱之。
《文獻通考》:荀卿謂:「五祀執薦者百人侍西房」,則五祀 非四方之五官;侍必百人,則五祀非門戶之類。又老 婦之祭,先儒以為灶配,則五祀果有配乎?
《朱子語類》:問:五祀皆有屍,灶則以誰為屍?曰:今亦無 可考者,但如墓祭則以冢人為屍。以此推之,則祀灶 之屍,必是膳夫之類,祀門之屍,必是閽人之類,又如 祀山川,則是虞衡之類
五祀之神部外編
[編輯]許慎《五經異義》:「顓頊有子曰黎,為祝融火正。祝融為 灶神,姓蘇名吉利。婦姓王名博頰。」
《酉陽雜俎》:「灶神名隗,狀如美女,又姓張,名單,字子郭, 夫人字卿忌。有六女,皆名察洽,常以月晦日上天,白 人罪狀,大者奪紀,紀三百日;小者奪筭,筭一百日。故 為天帝督使,下為地精。己丑日日出卯時上天,禺中 下行,署此日祭得福。其屬神有天帝嬌孫、天帝大夫、 天帝都尉、天帝長兄、硎上童子、突上紫官君、太和君」、 玉池夫人等。一曰「灶神,名《壤子》」也。
《語怪》弘治中妻父李公貞伯為南京尚寶卿,居西長 安街南,嘗半夜命侍婢秉燭下樓,入爨室取湯水,聞 婢呼喚聲,良久始來,問之,云:有二皁隸青衣喝謂:「汝 何敢來此,觸犯應受杖去。」遂執之將撻,婢固推拒,久 之,灶後一婦人出,貌甚端好,冠飾衣服,莊嚴珍麗,狀 若貴嬪。命婦徐徐而坐,二皁拱侍。婦問故,皁言婢犯 禁。婦曰:「罪固應爾,姑惟宥之。」皁執不可,婦又諄諭。婦 旁又有一皁傳命,令必釋。二皁乃聽命捨去。婦不暇 諦察,得脫,奔迸而來矣。
八蜡之神部彙考一
[編輯]上古
炎帝神農氏始蠟百神
[編輯]按《史記補三皇本紀》:「炎帝神農氏斲木為耜,揉木為 耒,耒耨之用,以教萬人。始教耕,於是始作蜡祭,以赭 鞭鞭草木。」
按《路史後紀》:神農氏每歲陽月盍百種,率萬民蠟戲 於國中,以報其歲之成,故祭司嗇山林川澤神示在 位,而主先嗇享農,及郵表畷禽獸貓虎水防昆蟲,而 祝之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亡作,草木歸其澤, 葦籥土鼓,榛杖喪殺,既蠟而收民息。已年不順成之 方,其蠟不通,以謹民財也。」
周
[編輯]周制,「以歲十二月索饗萬物之神。」
按:《周禮地官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 飲酒於序,以正齒位。」
〈訂義〉王昭禹曰:「《郊特牲》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則索鬼神而祭祀,乃萬物之神。蓋萬物所以生所以成,凡人之欲皆有以養之,凡人之求皆有以給之,孰為此者其神乎?先王於是有報禮焉。方其歲功之成則索萬物之神而祭之,雖水庸昆蟲有所不遺,而況造物之元功乎?」鄭鍔曰:「蠟言其名,索言其義。」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疈辜祭四方百物。」
〈訂義〉王昭禹曰:「疈者肆而磔之;辜者制而磔之。四方異體,肆而不全,故祭以疈;百物異用,制而不變,故祭以辜。亦各以其物宜。」崔氏曰:「蜡祭之法,昔者伊耆氏始為蠟。蠟,索也;周則十有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祭:先嗇一,神農是也;司嗇二,后稷是也;農三,謂田畯、郵表畷四。表畷者,田畯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貓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蟲八。凡祭之禮,以先嗇為主,司嗇為佐,貓為食田鼠,虎為食田豕,坊庸為止水等,皆為田事。
《大司樂》,「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 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 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 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
〈訂義〉鄭康成曰:「此謂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
北周
[編輯]北周以歲十一月蠟百神於郊。
按《隋書禮儀志》:「昔伊耆氏始為蠟,蠟者,索也。古之君 子使人必報之,故周法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 饗之。後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農氏、伊耆氏、 后稷氏、田、畯、鱗、羽、臝、毛、介、水、墉、坊、郵、表、畷、獸、貓之神 於五郊。」五方上帝、地祇、五星列宿、蒼龍、朱雀、白獸、元 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鎮海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 「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
隋
[編輯]高祖開皇 年以孟冬蠟百神
[編輯]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隋初因周制定 令亦以孟冬下亥蠟百神。其方不熟,則闕其方之蠟 焉。」
唐
[編輯]====太宗貞觀 年定以季冬蠟百神於南郊====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太宗踐 祚之初,詔中書房元齡、祕書監魏徵等禮官學士修 改舊禮。元齡等始與禮官議,以為《月令》䄍祭,唯祭天 宗。謂日月而下,近代䄍五天帝、五人帝、五地極,皆非 古典,今並除之。又貞觀之制,季冬寅日,䄍祭百神於 南郊。」
元宗開元二十年定臘日蠟百神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蠟百神於南郊, 天子親祠,不能,則有司攝事。」
按《開元禮》:「皇帝臘日蠟百神於南郊。」〈按舊唐書禮儀志開元禮成於
開元二十年
〉宋
[編輯]太祖乾德元年詔以臘日蜡祭百神
[編輯]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六月,「詔蠟祀廟社皆用 戌臘一日。」 按《禮志》,「歲之大祀,臘日太蜡祭百神。」
仁宗天聖三年定蜡祭祝文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聖三年,同知禮 院陳詁言:「蜡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內載一百八十 二位,惟五方田畯、五方郵表畷一十位不載祝文。又 《郊祀錄》《正辭錄》《司天監神位圖》皆以虎為於菟,乃避 唐諱,請仍為虎五方祝文眾族之下增入田畯、郵表 畷雲。」
神宗元豐六年更定蜡祭之儀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詳定所言:「記 曰:『八蜡以祀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歷代蜡祭,獨 在南郊為一壇,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禮意。又《禮記· 月令》以蠟與息民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蠟之後 日請蜡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順成 之方,則不修報,其息民祭仍在蜡祭之後。」先是,太常 寺言:「四郊蜡祭,宜依百神制度築壇,其東西有不順 成之方,即祭日月。其神農以下,更不設祭。又舊儀,神 農、后稷並設位壇下,當移壇上。按《禮記正義》,伊耆氏, 神農也。今壇下更設伊耆氏位,合除去之。」〈又〉神宗詔 「改定大祀,增大蜡為四:東西蠟主日配,月中祀,南北 蠟。」〈按文獻通考作元豐六年〉
徽宗政和三年五禮新儀成改定大蜡壇位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庚戌,班五禮新儀。」
按《禮志》:《政和新儀》:「臘前一日蠟百神,四方蠟壇廣」
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每壝二十五步。東方設大 明位,西方設夜明位,以神農氏、后稷氏配,配位以北 為上。南北壇設神農位,以后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 二辰、五官、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及五方山林、川澤、丘 陵、墳衍、原隰、井泉、田畯、蒼龍、朱鳥、麒麟、白虎、元武、五 水庸、五坊、五虎、五鱗、五羽、五介、五毛、五郵,表畷、五臝、 五貓、五昆蟲,從祀各依其方,設位。中方,鎮星、后土、田 畯,設於南方蠟壇酉階之西。中方,岳、鎮以下,設於南 方蠟壇午階之西。伊耆,設於北方蠟壇卯階之南。其 位次於辰星。
高宗紹興十九年十一月命復蜡祭
[編輯]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紹興十九年。「有司 檢會《五禮新儀》:臘前一日蠟東方、西方為大祀,蠟南 方、北方為中祀。並用牲牢。」
孝宗乾道四年王瀹請於四郊為壇蠟百神
[編輯]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乾道四年,太常少 卿王瀹,請於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東西以 日月為主,各以神農、后稷配,南北皆以神農為主,以 后稷配。自五帝星辰、岳鎮海瀆以至貓虎昆蟲,各隨 其方,分為從祀。其後南蠟仍於圓壇望祭殿,北蠟於 餘杭門外精進寺行禮。
八蜡之神部彙考二
[編輯]《禮記》:
《郊特牲》
[編輯]天子大蜡《八》。
〈注〉所祭有八神也:「先嗇一,司嗇二,農三,郵表畷四,《貓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蟲八。」〈疏〉所祭之神,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但以此八神為主。案《周禮大司樂》云:「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鄭云:「有象在天,所謂日月。」此神不數象物及日月者,先嗇、司嗇並是一神,有益於人,水庸之屬,在地益其稼穡,故索而祭之,急其近者故也。天神象物,去人縣遠,雖祭不為八神之數。王肅分貓虎為二,無昆蟲。鄭數昆蟲合貓虎者,昆蟲不為物害,亦是其功。貓虎俱是除田中之害,不得分為二,不言與,故合為一也。
「伊耆氏始為蠟。」蠟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 索饗之也。
〈注〉饗者,祭其神也。萬物有功加於民者,神使為之也
蠟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也。〈注〉先嗇若「神農」者,「司嗇后稷」是也。〈陳注〉主為八神之主也。司嗇,上古后稷之官。百種,司百穀之種之神也。〈大全〉長樂陳氏曰:「合聚萬物而饗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於田功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嗇也,而主先嗇者,以其始有事於田故也。」馬氏曰:「先嗇者,其智足以創物,立於其先;司嗇者,因其成法而謹司其職而已。故祭以先嗇為主,而以司嗇配之。」
饗農及郵,表畷禽獸,仁之至,義之盡也。
〈陳注〉農,古之田畯,有功於民者。郵者,郵亭之舍也。標表田畔相連畷處,造為郵舍,田畯居之,以督耕者,故謂之《郵表》。畷,禽獸貓虎之屬也。
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迎貓,為其食田鼠也;迎虎,為 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與《水庸》事也。
〈注〉迎其神也。〈疏〉正義曰:恐迎貓虎之身,故云「迎其神而祭之。」坊者,所以畜水,亦以鄣水。庸者,所以受水,亦以泄水。謂祭此坊與水庸之神。
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
〈注〉此《蠟祝辭》也。昆蟲螟螽之屬,為害者也。〈疏〉言此神由有此功,故今得報也。陳辭有水、土、昆蟲、草、木者,以其無知,故特有辭也。而先嗇之屬有知,故不假辭也。據此祭草木有辭,則草木當有神。「八蜡不數之」者,以草木遍地皆是,不如坊與水庸之屬,各指一物,故不數。
八蜡以記四方。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以謹民財 也。順成之方,其蠟乃通,以移民也。既蠟而收,民息已。 故既蠟,君子不興功。
〈注〉《蜡祭之禮》,列國皆行之。若其國「歲凶,則八蜡之神不得與諸方通祭,所以使民知謹於財用,不妄費也。」
八蜡之神部總論
[編輯]陳祥道《禮書》。
《論蜡祭》
[編輯]蠟之為祭,所以報本反始,息老送終也。其所致者,川 澤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與焉。則合聚萬物而饗 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尢有功於田故 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嗇也,而主先嗇,以其始有事 於田故也。鄭氏謂:「先嗇若神農、司嗇、后稷是也。農,田 畯也。郵表畷,田畯所以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也。」《爾 雅》曰:「畯,農夫也。」然則蠟之八神,則先嗇也,司嗇也,百 種也,農也,郵表畷也,禽獸也,坊也,水庸也。古者,蠟則 飲於學,黨正屬民飲酒於序是也。
文獻通考
[編輯]《論蜡祭》
[編輯]沙隨程氏曰:「八蜡之祭,為民設教也厚矣。方里而井, 八家共焉,吾食其一,仰事俯育,資焉而無憾者,可不 知所本乎?古有始為稼穡,以易佃漁,但吾卒歲無饑, 不與禽獸爭一旦之命者繄?先嗇是德,故祭先嗇焉。 曰司嗇者,謂修明其政而潤色之者也;曰農者,謂傳 是業以授之於我者也;曰郵表畷者,畷井田間道也」; 郵表也者,謂畫疆分理,以是為准者也。昔之人為是 而勞,今我蒙之而逸,蓋不得不報也。曰貓虎者,謂能 除鼠豕之害吾稼者也。曰「坊」者,謂昔為隄防之人,使 吾禦水患者也。曰水庸者,謂昔為畎澮溝洫,使吾為 旱備者也。曰昆蟲者,先儒謂昆蟲害稼,不當與祭,乃 易以百種,是不然。所謂昆蟲者,非祭昆蟲也,祭其除 昆蟲而有功於我者也。除昆蟲者,不一而足,如火田 之人,捕蝗之子,禽鳥或能食之,霜霰或能殺之。以其 不一而足,故直曰「昆蟲」耳。三代里田蜡祭之時,其民 恬寧愉樂,和睦無怨,故鬼神享馨香之薦,豈不盛乎?
大學衍義補
[編輯]《蜡祭》
[編輯]《禮記郊特牲》:「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蠟。蠟也者,索 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蠟之祭也,主先 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也。饗農及郵,表畷禽 獸,仁之至,義之盡也。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迎貓,為 其食田鼠也,迎虎,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 與水庸事也,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 歸其澤。」
臣按:八蜡之名,鄭元所敘者有昆蟲而無百種,張載謂昆蟲不當祀而以百種足其數,陳祥道則以貓虎為禽獸,切觀下文所謂「主先嗇祭、司嗇、祭百種祭坊與水庸、饗農及郵表畷禽獸」 、曰主、曰祭、曰饗,其文各不同,蓋主者以之為主,司嗇與司穀種及坊與水庸之神則所致祭者焉,然所以主其祭。
者,則先嗇也。若夫所謂古者田畯之官,及郵表畷督耕之處,與夫食鼠食豕之禽獸,則有功於稼穡者,故從而索饗之也。所謂「迎貓為其食田鼠,迎虎為其食田豕」 ,所以釋其饗禽獸之故,則陳氏以迎貓虎為禽獸者良是也。然禽獸不止貓、虎,凡為除所以害稼穡者皆在其中矣。所謂昆蟲者,特見《祝辭》中語。「昆蟲祝其毋作」 者,恐其起而害稼也,其不當祭明矣。八蜡之名,當以陳氏為正。
八蜡之神部藝文一
[編輯]《大蜡賦》唐·楊諫
[編輯]大蜡之祭兮,所以饗田神,賞農務,陰律窮元冬暮,星 迴於舊列,日極於餘度。必也介僎,謀牲牷具,狐裘以 黃,皮弁以素,蓋欲息田夫而褒歲賦。夫搜索之謂蠟, 閉藏之謂冬,其索也可以舉群祀,其藏也可以勞三 農。欲碩苗而不害,則迎貓暨於田鼠;俾昆蟲之無作, 則祭坊與夫《水庸》。以夫月建丑,日在戌,磔犧牲之體, 所以尚其腥;登水草之菹,所以貴其質。詠《豳詩》以合 雅,擊土鼓以應律。瑞穰穰芬苾苾,百日之勤,一日之 薦,或酬或酢,既騰觚於無筭;為宮為徵,方播樂於六 變。命清祀兮在殷,復嘉平兮處秦。繄率仁而終義,實 革故而迎新。樂舉斯陶,嘆子貢之來覿;禮成而出,美 仲尼之為賓。故聖人之舉事也,務於崇勸戒,敦否臧。 樹之瓜華,告多藏者必覆;致乎女鹿,示不德者斯亡。 豈惟其儀抑抑,其樂洋洋。是以伊耆之禮不易,大羅 之職有常。嗣歲將興,或祈穀於上帝;人才不匱,或觀 政於四方。則知德厚者必祀,功高者必載。司嗇之祐, 維永瑞於我唐先。之神豈獨見於前代。故曰「蠟也。」 移萬人。登百種。可以志陰陽之變動。
《蠟說》柳宗元
[編輯]柳子為御史,主祀事。將蠟,進有司以問蠟之說,則曰: 「合百神於南郊,以為歲報者也。先有事,必質於戶部, 戶部之詞曰:『旱於某,水於某,蟲蝗於某,癘疫於某,則 黜其方守之神,不及以祭』。」余嘗學《禮》,蓋思而得之,則 曰:「順成之方,其蠟乃通。」若是古矣。繼而嘆曰:神之貌 乎,吾不可得而見也;祭之饗乎,吾不可得而知也。是 其誕漫惝怳,冥冥焉不可執取者。夫聖人之為心,必 有道而已矣,非於神也,蓋於人也。以其誕漫惝怳冥 冥焉不可執取,而猶誅削若此,況其貌言動作之塊 然者乎?是設乎彼而戒乎此者也。其旨大矣。或曰:「若 子之言,則旱乎、水乎、蟲蝗乎、癘疫乎,未有黜其吏者, 而神黜焉,而曰蓋於人者,何也?」予曰:「若子之雲,旱乎、 水乎、蟲蝗乎、癘疫乎,豈人之為邪?故其黜在神。暴乎、 眊乎、沓貪乎、罷弱乎,非神為之也,故其罰在人。今夫 在人之道,則吾不知也。不明斯之道,而存乎古之數, 其名則存,其教之實則隱,以為非聖人之意,故歎而 雲也。」曰:「然則致雨反風,蝗不為災,虎負子而趨,是非 人之為則何以?」余曰:子欲知其以乎?所謂偶然者信 矣。必若人之為,則十年九潦、八年七旱者,獨何如人 哉?其黜之也,苟明乎教之道,雖雲古之數可矣。反是, 則誕漫之說勝,而名實之事喪,亦足悲乎!
八蜡之神部藝文二〈詩〉
[編輯]《蜡祭歌諴夏》隋·牛弘
[編輯]四方有祀,八蜡酬功。收藏既畢,榛葛送終。使之必報, 祭之斯索。三時告勞,一日為澤。神祇必來,鱗羽咸致。 惟義之盡,惟仁之至。年成物阜,罷役息民。皇恩已洽, 靈慶無垠。
《蠟百神樂章》舊唐書
[編輯]《樂志》曰:「貞觀中,蠟百神樂。」
《肅和》
[編輯]序迫歲陰,日躔星紀。爰稽茂典,聿崇清祀。綺幣霞舒, 瑞珪虹起。百祀〈一作禮一作靈〉垂裕萬靈。《薦》〈一作方受〉《祉》。
《雍和》
[編輯]緹籥勁序,元英晚候。姬蠟開儀,豳歌入奏。蕙馥雕俎, 蘭芬玉酎。大享明祇,永綏多祐。
《蠟百神樂章》同前
[編輯]《樂志》曰:「大樂舊有蠟百神迎送神詞二章,不詳所起。」
《迎神》〈此詞廢不行用〉
[編輯]八蜡開祭,萬物合祀。上極天維,下窮坤紀。鼎俎流芬。 〈一作馥〉鐏彝薦美,「有靈有祇,咸希來止。」
《送神》〈此詞後尚行用〉
[編輯]十旬歡洽一日祠。〈一作祀〉終。「澄彝拂俎,報德酬功。慮虔 容肅,禮縟儀豐。神其降祉,整馭隨風
八蜡之神部雜錄
[編輯]《詩經小雅甫田之什》:「我田既臧,農夫之慶。」箋云:「臧,善 也。我田事已善,則慶賜農夫,謂大蜡之時,勞農以休 息之也。」正義曰:農夫之得慶賜,惟勞賜之耳。歲事不 成,則無此勞息,故言我田事既善,則慶賜農夫也。謂 大蜡之時,勞農以休息之者,王者以歲事成熟,搜索 群神而報祭之,而謂之大蜡。又為臘先祖五祀,因令 「黨正屬民飲酒於序,以正齒位,而勞賜農夫,令得極 歡大飲,是為休息之。」《郊特牲》曰:「天子大蜡,八蜡也者, 索也,歲十有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是說大蜡 之祭也。《月令》孟冬云:「是月也,臘門閭及先祖五祀,勞 農以休息之。」是說休息之事也。《郊特牲》蜡祭之下又 曰:「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既蠟,臘先祖五祀, 於是勞農以休息之。」是臘即次蠟之後,與蠟異也。《郊 特牲》止雲「息田夫」,不謂之臘,必知《月令》之臘祭與《郊 特牲》息田夫為一者,《郊特牲》說蜡祭之服云:「皮弁素 服以送終,葛帶榛杖,喪殺也。」其下別雲「黃衣黃冠而 祭」,明非蠟也。又曰:「既蠟而收民息已」,既蠟乃雲「息民」, 明知息民非蠟息民與《月令》「休息」文同,故知黃冠而 祭為臘祭也。是以注云:「息民與蠟異」,則黃衣黃冠而 祭,為臘必也。以此知臘在既蠟之後也。《地官·黨正職》 曰:「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飲酒於序,以正 齒位。」以此知黨正飲酒,亦此時也。下《雜記》云:「子貢觀 於蠟曰:『一國之人皆若狂,是恣民大飲也』。」《酒誥》:周公 戒康叔,禁民飲食,民無故不飲酒歡樂。今以歲穀豐 熟,場功畢入,而特聽之,故謂之慶賜勞息。漢世每有 國慶,而賜民大酺,亦此義也。臘與息民,蠟後為之,以 其與蠟同月,若不為蠟,則此事亦廢。事皆相將,故繫 之蠟焉。年不順成,八蜡不通,《郊特牲》文。引此者,解言 「我田既臧」,乃雲農夫之慶之意也。彼注數八蜡云:「先 嗇一也;司嗇二也;農三也,郵表畷四也;貓虎五也;坊 六也;水庸七也;昆蟲八也。」此八蜡為其主耳,所祭不 止於此,四方百物皆祭之。《春官·大司樂》云:「凡六樂者, 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臝物及山林 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四變而致毛物及 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六變而致象物及 天神。」注云:「此為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六奏樂而禮 畢。」又《大宗伯》云:「疈辜祭四方百物。」注云:「謂磔攘及蠟 祭。」是蜡祭四方百物皆祭之。
「田畯」至「喜。」箋云:田畯,司嗇,今之嗇夫也。正義曰:《郊特 牲》曰:「蠟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注云:「先嗇若神 農,司嗇若后稷。」以神農始造其田,后稷教民播種,此 二人有田事之大功者也。蠟者,為田報祭,故知謂此 二人。稷為人臣,教稼亦是田官,故謂之司嗇。此言田 畯,乃是當時主稼之人,故以司嗇言之,與《郊特牲》名 同而實異也。
黍稷稻粱。農夫之慶。報以介福,萬壽無疆。箋云:「慶,賜 也。」年豐則勞賜農夫益厚,既有黍稷,加以稻粱。報者, 為之求福助於八蜡之神,萬壽無疆。疆,竟也。正義曰: 特牲、少牢之祭,皆無稻粱,此特言黍稷稻粱,故知勞 賜農夫,加以稻粱也。報者,自神之辭,明求神而得報, 為農夫之求神,惟蜡祭耳,故云「為之求助於八蜡之」 神,以祭有尸祝,故云「萬壽無疆。」
《玉燭寶典》:「臘者祭先祖,蠟者報百神,同日異祭也。」 《東坡志林》:「八蜡,三代之戲禮也,歲終聚戲,此人情之 所不免也。」因附以禮義,亦曰:「不徒戲而已矣。祭必有 屍,無屍曰奠,始死之奠與釋奠是也。今蠟謂之祭,蓋 有屍也。貓虎之屍,誰當為之,非倡優而誰?葛帶榛杖 以息老物,黃冠草笠以尊野服,皆戲之道也。子貢觀 蠟」而不悅,孔子譬之曰:「一弛一張,文武之道。」蓋為是 也。
《春明夢餘錄》:「大蜡與藉田相為始終,而本朝惟於此 闕焉。應請當東作方興之始,既舉藉田之禮以祀先 農,而以帥先農民,興其務本之心。則百穀告成之後, 載舉大蜡之禮,以報先嗇於冬,而以勞來農民,報其 勤動之苦。」惜未行。
《山東博興縣志》:「臘八日,民間報賽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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