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第00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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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禽蟲典 第一百九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一卷
博物彙編 草木典 第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

 第一卷目錄

 草木總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軒轅氏一則

  有虞氏虞一則

  夏后氏禹一則

  周總一則

  漢總一則 文帝一則 景帝一則

  後漢總一則

  魏總一則

  晉元帝建武一則

  宋總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北魏高祖太和一則

  北齊顯祖天保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德宗建中一則

  遼道宗壽隆一則

  宋總一則 真宗大中祥符一則

  金章宗明昌一則

  元世祖中統二則 至元一則 成宗大德五則 武宗至大一則 仁宗皇慶一則 延

  祐一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文宗天曆一則

  明太祖洪武二則 成祖永樂三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一則 憲宗成化二則

   孝宗弘治三則 世宗嘉靖四則

皇清順治一則

 草木總部彙考二

  禮記月令

  素問六節藏象論

  山海經南山經 西山經 北山經 東山經 中山經

  汲冢周書時訓解

  管子地員

  柳宿圖

  史記天官書

  揚雄方言雜釋草木

  郭橐駝種樹書木 桑 竹 果 穀麥 菜 花

  范成大桂海草木志

  蔡元度毛詩名物解草木總解

草木典第一卷

草木總部彙考一[編輯]

上古[編輯]

太昊伏羲氏,命栗陸為水龍氏,繁滋草木。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通鑑前編》云云。

炎帝神農氏,始辨草木之性。

按《史記補三皇本紀》:「炎帝神農氏,作蜡祭,以赭鞭鞭草木,始嘗百草,始有醫藥。」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磨蜃鞭茇察色⿰鼻星,嘗草木而正 名之,審其平毒,旌其燥寒,察其畏惡,辨其臣使,釐而三之,以養其性命而治病。一日之間而七十毒,極含氣也。病正四百,藥正三百六十有五,著其本草,過數乃亂,乃立方書。」按:前編「一日遇七十毒,神而化之,乃作方書。」云云,較此「極含氣也」為明順,姑附之以備參考。

黃帝軒轅氏,時播草木。

按《史記五帝本紀》:「黃帝,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死生之說,存亡之難,時播百穀草木。」

按《路史》:「黃帝有熊氏,命柏常審乎地利以為常平,於是地獻草木,乃述耕種之利。觀翬翟草木之花,染為文章,以明上下之衰。」

有虞氏[編輯]

虞舜命益為虞以若草木[編輯]

按《書經舜典》:帝曰:「疇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僉曰:『益哉』! 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

按《史記。五帝本紀》:「舜曰:『誰能馴予上下草木鳥獸?皆 曰:『益可』。於是以益為朕虞』。」

按《路史》:「益為公虞,若於上下草木鳥獸佑之,朱虎熊 羆而物蕃衍。」

夏后氏[編輯]

禹平水土別草木之等[編輯]

按《書經禹貢》:「禹敷土,隨山刊木,奠高山大川。」

《隨行山林》,斬木通道。

《兗州》:「厥草惟繇,厥木惟條。」

《繇、茂》、條,長也。「繇」是茂之貌;「條」是長之體,言草茂而木長也。九州惟此州與徐揚三州。言草木者,三州偏宜之也。宜草木則地美矣,而田非上者為

土下濕故也

徐州《草木漸包》。

漸進長包叢生。《漸》。草之相包裹也。包、叢生也。馬雲。相包裹也。《易·漸卦彖》云:「漸,進也。」《釋言》云:「苞,稹也。」孫炎曰:「物叢生曰苞。齊人名曰稹。」郭璞曰:「今人呼叢緻者為稹。」漸包謂長進。叢生,言其美也。蔡傳《漸》,言其日進於茂而不已也。《包》,言其叢生而積也。

揚州!厥草惟夭,厥木惟喬。

少長曰「夭。」喬,高也。夭是少長之貌。《詩》曰「桃之夭夭」是也。喬,高《釋詁》文。《詩》曰「南有喬木」是也。大全王氏炎曰:「南方地暖,故草木皆少長,而木多上竦,河朔地寒,雖合抱之木不能高也。」 林氏曰:「兗、徐、揚三州,最居東南下流,其地卑濕沮洳洪水為患,草木不得其生,至是或繇或條,或夭或喬,而或漸包,故於三州特言之,以見水土平,草木亦得遂其性也。」

按《路史》:「帝禹周行天下,主名山川,以利於民。山川理 脈,土地所宜,風炁所生,畢究其政,草木企走,蜚動蟲 魚。俾益疏之,以為岳瀆山海二經。」乃商九州之高下, 相其原隰及山川之便利。九州之土有常而物有次。 五沃之土,五粟為長,五臭所毓,凡彼草木,有十二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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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宰九職,園圃主毓草木。司徒「以土會辨五地之 植物,以土宜辨十有二土之草木。」又設載師、閭師、柞 氏之屬,以分掌草木之事。

按《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職任萬民,二曰園圃,毓 草木。」

《樹果蓏》曰「圃。」園其樊也。此圃即《載師》所云「場圃任園地」,謂在田畔樹菜蔬果蓏者,故云「毓草木」也。

《地官》大司徒之職,「以土會之灋,辨五地之物生。一曰 山林,其植物宜皁物;二曰川澤,其植物宜膏物;三曰 丘陵,其植物宜覈物;四曰墳衍,其植物宜莢物;五曰 原隰,其植物宜叢物。」

覈物,李梅之屬。莢物,薺莢王棘之屬。叢物,萑葦之屬。鄭司農云:植物,根生之屬。皁物,柞栗之屬。今世間謂柞實為皁斗。膏物,謂楊柳之屬,理致且白如膏。元謂膏當為櫜,字之誤也。蓮芡之實有《櫜韜》。薺莢,即今人謂之皁莢,蓋誤雲皁,當言薺也。棘雖無莢,蓋樹之枝葉與薺莢相類,故並言之也。柞實之皮得染皁,栗雖不得染皁,其皮亦皁斗之類,故與柞同為皁物也。「膏當為橐」者,《經》雲膏是脂膏之膏,與植物義無所取,直是字誤,故破從「櫜」也。「蓮芡之實有《櫜韜》」者,以其是川澤所生,故知是蓮芡之實,皆有外皮,櫜韜其實者也。

以「土宜」之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 利害,以毓草木,以任土事。

《毓》,生也。

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種,以教稼穡樹蓺。」

《詩》云:「樹之榛栗。」又曰:「我蓺黍稷。」蓺猶蒔也。

載師掌任土之灋,以場圃任園地。

圃:樹果蓏之屬。

《閭師》:「凡任民任圃,以樹事,貢草木。」

貢草木,謂葵、韭、果蓏之屬。

《秋官柞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柞,除木之名。除木者必先刊剝之。」賈氏曰:「《詩》云:『載芟載柞。芟是除草,柞是除木』。」 陳及之曰:「柞氏攻木,薙氏攻草,皆主苑囿之官,

掌攻草木及林麓。」

鄭鍔曰:「攻如攻城之攻。草木林麓,根固蟠結,不可削除,則用力為尤多,故曰攻 。」 賈氏曰:「柞氏攻木,兼雲草者,以攻木之處有草,兼攻之 。」 易氏曰:「木生於山,而曰及林麓者,林則積木者,麓則山之足也 。」 鄭鍔曰:「先王於草木設虞衡之官以作之,固欲其條暢碩大,以備掄材之用。於此又設柞氏以攻之者,嘗考《皇矣》之詩,『作之屏之,其菑其翳;修之平之,其灌其栵;啟之辟之,其檉其椐;攘之剔之,其檿其柘』。」 則雖至美之材,亦刊而除之,以為居民之地。柞氏所攻,殆是類歟 ?王昭禹曰:「草木所生林麓之地,苟可宅民稼穡者,大司徒固嘗辨十有二土,以相民宅矣;辨十有二壤,以知其種矣。柞氏因司徒之所辨者以攻治之」 而已。

夏日至。令刊陽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剝隂木而水之。

鄭鍔曰:「攻之之法,夏至日則刊陽木而令燔燎以火,冬至日則剝陰木而令浸漬以水。木之生於山南者為陽木,夏日至則陽氣之極,又況火之炎陽乎?於是時則刊陽木而火之,彼將不勝乎陽而死矣。生於山北者為陰木,冬日至則陰之極,又況水之凝陰乎?於是時則剝陰木而水之,彼將不勝乎陰而死矣。蓋陰」 陽相濟。則沖氣以為和。此物之所以生。陰陽偏勝。則乖沴而為疾。此物之所以死。《陽》

考證

木言刊,陰木言剝,先儒以為互言,余以為刊除也,與隨山刊木之刊同。陽木堅而難除,故以刊言之。「剝」,剝也,與《易》柔變剛之「剝」同,陰木柔而易去,故以「剝」言之。刊剝者,除草木而空其地,或居民,或作室,未必欲為耕種之地 。劉執中曰:「山南之木曰陽木者,以其稟而生者,陰氣之不足也;山北之木曰陰木者,以其稟而」生者,陽氣之不足也。陽不足者,水之則多沉;陰不足者,火之則多浮。聖人以火養其沉者,可使之浮焉;以水養其浮者,可使之沉焉。《天官》所謂百工飭化,八材者,抑其有餘,以補其不足,以輔相天地而成其化者也。故《輪人》之職曰:「凡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陽也者,稹理而堅;陰也者,疏理而柔。是故以」火養其陰而齊諸陽,則轂雖弊,不「其柞氏之所職乎?故攻草木及林麓者,選材以資木工也。夏至日陰生也,則刊其陽木之陰,以去其氣之不足者,既伐然後以火養其所刊,可以齊諸陽也。冬至日陽生也,則剝其陰木之陽,以去其氣之不足者,既斬,然後以水養其所剝,可使齊諸陰也。」 陳及之曰:「所謂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頒其格令於民間,使」民知禁斧斤以時入山林,則材木不可勝用也,大要如是而已。若曰「設虞衡以養蕃,設柞氏以刊剝之」,則其細已甚,且不勝其勞矣。

若欲其化也,則《春秋》變其水火,

鄭康成曰:「化猶生也 。」 鄭鍔曰:「若欲用為耕地,而冀其能化生嘉穀,則於春秋之時變其冬夏所用之水火,夏用火矣。春則水之冬用水矣。秋則火之前日所用水火,一切反易而變更之,則水火相濟而其土和美,自能化生嘉穀也 。」 王氏曰:「其糵薄於陰陽相沴之氣,化而為土矣。」

《凡攻木》者,掌其政令。

《鄭康成》曰:「除木有時 。」 《鄭鍔》曰:「木或當刊,或當剝,或宜水,或宜火,與夫春秋冬夏之時,各有政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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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弛「山澤」之禁。

按《史記貨殖傳》:「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

孝文皇帝後六年天下旱蝗弛山澤[編輯]

按:《史記文帝本紀》云云。

孝景皇帝中六年設東園主章專掌材木[編輯]

按:《史記》《漢書》《景帝本紀》俱不載。 按《漢書百官公卿 表》:「將作少府,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屬官 有石庫、東園、主章、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

如淳曰:「章謂大材也。」師古曰:「東園主章,掌大材以供東園大匠也。」

又《主章長丞》。

師古曰:「掌,凡大木也。」

後漢[編輯]

後漢以將作大匠掌木工並樹植之事。

按:《後漢書百官志》:「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掌 修作宗廟路寢、宮室、陵園木土之功,並樹桐梓之類, 列於道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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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

按:《宋書百官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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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建武元年七月丁未弛山澤之禁[編輯]

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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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設將作大匠材官將軍,以掌主土木之役事。 按《宋書百官志》:「將作大匠一人,丞一人,掌土木之役。 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主工匠土木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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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監七年詔開山林之禁[編輯]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七年秋九月丁亥,詔曰:「芻牧 必往姬文垂則雉兔有刑,姜宣致貶藪澤山林,毓材 是出,斧斤之用,比屋所資。而頃世相承,並加封固,豈 所謂與民同利,惠玆黔首?凡公家諸屯戌見封熂者, 可悉開常禁。」熂音戲

北魏[編輯]

高祖太和六年八月庚子罷山澤之禁[編輯]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北齊[編輯]

顯祖天保九年詔禁非時行火[編輯]

按:《北齊書顯祖本紀》,「九年春二月己丑,詔限仲冬一 月燎野,不得他時行火,損昆蟲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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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開皇元年三月戊子弛山澤之禁[編輯]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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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貞觀 年設工部虞部司苑及各監以分掌草木====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唐之官制,太宗 定為七百三十員。工部,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虞 部,掌京都衢衖、苑囿、山澤草木及百官蕃客時蔬薪 炭。每歲春以戶小兒、戶婢仗內蒔種溉灌,冬則謹其 蒙覆。凡郊祠神壇、五嶽名山樵採芻牧皆有禁,春夏 不伐木。司苑、典苑、掌苑,掌園苑蒔植蔬果,果熟進御。 掌」園,掌種植蔬果。上林署,掌苑囿園池,植果蔬,以供 朝會、祭祀及尚食諸司常料。京都諸宮苑監,各掌苑 內宮館、園池、禽魚果木。將作監,掌土木工匠之政。百 工就谷、庫谷、斜谷、大陰、伊陽監,各掌採伐材木。

德宗建中四年詔罷天下竹木稅[編輯]

按:《唐書德宗本紀》:「建中四年十月戊申,如奉天。」罷稅事不 載 按《食貨志》:「初,德宗納戶部侍郎趙贊議,稅天下 茶、漆竹木,十取一以為常平本錢。及出奉天,乃悼悔, 下詔亟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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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宗壽隆六年三月甲申弛朔州山林之禁[編輯]

按《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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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設工部及將作監,以掌「苑囿材木之事。」

按《宋史職官志》:「工部、虞部郎中、員外郎,掌山澤苑囿 場冶之事。」 又按《志》:「將作監:竹木務,掌修諸路水運 材植,及抽筭諸河商販竹木,以給內外營造之用。事 材場,掌計度材物,前期樸斲,以給內外營造之用。作 坊物料庫第三界,掌儲積材物,以備給用。退材場,掌 受京城內外退棄材木,掄其長短有差,其曲直中度 者」以給營造,餘備薪爨。簾箔場,掌抽筭竹木、蒲葦,以 供簾箔內外之用。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十二月辛酉謁玉清昭應宮己巳禁扈從人燔道路草木[編輯]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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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宗明昌三年禁勢力家固山澤利定竹葦歲額[編輯]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明昌三年諭提 刑司,禁勢力家不得固山澤之利。又司竹監歲採入 破竹五十萬竿,春秋兩次輸都水監,備河防餘邊刀 筍皮等,賣錢三千貫、葦錢二千貫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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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中統二年五月丁亥弛諸路山澤之禁[編輯]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中統三年,申犯桑棗禾稼之禁。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春正月辛未,禁諸道戍兵及 勢家縱畜牧犯桑棗禾稼。夏四月庚子,詔安輯徐邳 民,禁征戍軍士及勢官,毋縱畜牧,傷其禾稼桑棗。」

至元十五年冬十月丁卯弛山場樵採之禁[編輯]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成宗大德四年春正月甲戌湖北饑弛山澤之禁[編輯]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五年。冬十月丙戌。以歲饑弛山澤之禁。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七年春正月己酉。弛「饑荒所在山澤河泊之禁」 一年。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八年。春正月己未。以災異。詔弛山場河泊之禁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大德九年。八月己卯。以冀寧歲復不登。弛山澤之禁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武宗至大二年春正月丙申詔天下弛山澤之禁[編輯]

按:《元史武宗本紀》云云。

仁宗皇慶元年詔弛山澤之禁[編輯]

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秋七月癸巳,保定、真定、 河間民流不止,命諸被災地,並弛山澤之禁。」

延祐七年英宗即位瀋陽水旱害稼弛其山場河泊之禁[編輯]

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泰定帝泰定三年十一月辛酉弛永平路山澤之禁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編輯]

文宗天曆元年弛山場河濼之禁定竹木歲課[編輯]

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元年十二月戊午。詔被兵郡 縣。弛山場河濼之禁 按《食貨志》。天曆元年歲課之 數,竹木課:「腹裡木六百七十六錠一十五兩四錢。額 外木七十三錠二十五兩三錢。竹二錠四十兩。額外 竹。一千一百三錠二兩二錢。江浙省額外竹木。九千 三百五十五錠二十四兩。江西省額外竹木。五百九 十」錠二十三兩三錢。河南省,竹二十六「萬九千六百 九十五竿,板木五萬八千六百條。額外竹木,一千七 百四十八錠三十兩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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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洪武十三年罷天下抽分竹木坊[編輯]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定抽分竹木法按《明會典》二十六年定,「凡龍江大勝港俱設立抽分 竹木局,及令軍衛自設場分,收貯柴薪,按月給與禁 軍孤老等燒用竹木等物,堆垛在場,令各局按旬奏 申知數,遇有用度,以憑計料揀定數目,度量關填勘 合支撥。如營造數多,抽分不敷,奏聞給價收買,或差 人砍辦。」

成祖永樂元年免蔬果竹木蒲草器物稅[編輯]

按:《明會典》:「永樂元年奏准各處小民挑擔蔬菜,民間 家園池塘採用雜果,非興販者,及民間常用竹木蒲 草器物,俱免稅。」

永樂十三年,設「抽分竹木局。」

按《明會典》:「永樂六年,設通州、白河、蘆溝、通積、廣積、抽 分五局。十三年、令照例抽分」

永樂  年,設「神木」、「大木」二廠

按《明會典》,崇文門外有神木廠,舊額發虎賁等十七 京衛,通州等二十五外衛軍餘一千名在廠工辦,逃 故僉補。後止存八百二十一名。內上工二百名,雜差 管事四十一名,大木廠借工一百二十名,其餘皆辦 椿木,每名月辦二根,以備苫蓋。朝陽門外有大木廠, 與神木廠同。 又按《會典》,凡各省採到木植,俱於二 廠「堆放。《永樂》中、營建北京宮殿。」令四川、湖廣、浙江、山 西採木

宣宗宣德十年詔各處山場聽民採取定進用菜蔬果品數及頓放地[編輯]

按《明會典》,「宣德十年詔,各處山場園林、湖池、坑冶及 花果樹木等項,原係民業,曾經官府採取,見有人看 守及禁約者,悉聽民採取。」 又按《會典》:「上林苑監,宣 德十年,止存蕃育嘉蔬、良牧、林衡四署。」嘉蔬署原管 栽種戶九百,分撥栽種蔬菜等地一百一十八頃九 十九畝八分四釐八毫。後因修築本署土城鵝房,占 地二十二頃七十畝,今見存地九十六頃二十九畝 八分四釐八毫,每年進宮菜一十三萬七千五百八 十三斤箇。又送光祿寺,青菜二十四萬七千八百斤, 芥子七石八斗。林衡署「原管栽種戶一千九百八十 三分,撥栽種果樹花木等地一百三十八頃一十五 畝七分一釐,遷民住基地一十頃九十」五畝,自種地 五十一頃四十二畝。 又按《會典》、凡日逐進用菜蔬 果品。宣德十年奏准、以荊府遺下空房一所、東安門 外、舊行用庫房一所頓放

英宗正統元年定遠近果木管屬官[編輯]

按:《明會典》:「上林苑監,凡大興、宛平二縣附近果園,正 統元年,令聽本監管屬,遠者並外府州縣果木,俱令 有司自行管屬,果品聽其自進。」

憲宗成化六年通州等處竹木局遣主事給事中御史按月造冊復命[編輯]

按《明會典》。「凡通州等五處抽分竹木局。成化六年,令 每處差主事、給事中、御史各一員,按季更換。每月初 六日各造冊,與本局官同復命。」

成化七年,竹木局遣御史主事巡視提督,尋止遣御 史官。

按《明會典》:「成化六年,令通州蘆溝橋等處抽分局,監 察御史一季一換,按月造冊,具本,會同該局官吏御 前復命。七年,令在京抽分竹木局五處,仍令原設官 攢照例抽分,每季差御史一員,與主事往來巡視提 督。凡通州等五處抽分竹木局,每處止差御史一員。」

孝宗弘治四年撥定抽分局管理官[編輯]

按《明會典》:「弘治四年奏准,龐村北、新安、磨石口三廠, 於蘆溝抽分局官二員內,每季輪差一員管理。」 弘治五年更定進用菜蔬果品頓放地

按《明會典》:「凡日逐進用菜蔬果品。弘治五年奏准,以 東安門外保大坊官房一所頓放。」

弘治十四年踏勘栽種蔬菜果木、樹花、牧牲草場、衙 門公廨、及住基等地

按《明會典》,凡原撥並續撥栽種蔬菜、果木、樹花、牧牲 草場衙門公廨及住基等地,弘治十四年踏勘過共 四千一百三十四頃八十五畝八分八毫;見在地三 千九百七十頃五十八畝八分三釐。會勘出侵占失 迷地一百六十四頃二十六畝九分七釐八毫四至 築立封堆一千六百七箇。

世宗嘉靖元年定二八抽分法[編輯]

按《明會典》:「嘉靖元年奏准通州抽分竹木局,凡商販 黃松等木,曾經真定府九一抽取,有印信執照者,止 用九一抽分,通前合為二八。其未經真定抽分者,仍 用二八抽取。」

嘉靖六年、裁「白河抽分局官吏。」

按《明會典》:「六年,裁白河抽分竹木局官吏軍人,撥回 原衛所差操。例該抽分竹木柴炭磚瓦等項,行令廣 積抽分竹木局帶管,仍聽直隸巡按監察御史督察。」 嘉靖十年,准變賣積木,免瓜果蔬菜稅。

按《明會典》:「嘉靖十年題准,蘆溝抽分竹木局,堆積木 植朽壞,每年終本部委官查盤變賣,銀兩解部作正支銷。」 又按《會典》令「宣課司今後小民發賣瓜果蔬 菜,毋得抽稅。」

嘉靖三十六年,遣官查採大木。

按《明會典》:「嘉靖三十六年,營建朝門午樓。議准材木 先儘神木廠,次差御史、郎中各一員挨查。先年,沿途 遺有大木解用。又令川貴湖廣三省採木,山西真定 採松木,浙江徽州採鷹架木。」

皇清[編輯]

順治元年置上林苑辦進果蔬[編輯]

《大清會典》。「順治元年,置上林苑監。正七品。衙門設監。」

丞一員。其屬有四署:曰「蕃育」 ,曰「良牧」 ,曰「林衡」 ,曰「嘉蔬。」 各設署丞一員 。林衡署凡地賦,順治元年原額地二百八十六頃一十六畝七分辦進

上供果品。十五年歸併良牧署

嘉蔬署:凡地賦,順治元年原額地九十八頃辦進。

上用蔬菜、瓜、茄等物。二年裁

草木總部彙考二[編輯]

《禮記》:

《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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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之月,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和同,草木萌動。

季春之月,生氣方盛,陽氣發泄,勾者畢出,萌者盡達, 不可以內。

勾屈生者,萌直生者,不可以內言,當施散恩惠,以順生氣,不宜吝嗇閉藏也。

季秋之月,草木黃落,乃伐薪為炭。

伐木必因殺氣。

仲冬之月,山林藪澤,有能取蔬食田獵禽獸者,《野虞》 教道之。

《草木之實》為蔬食。山林蔬食,榛栗之屬。藪澤蔬食,菱芡之屬。

《素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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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節藏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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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 不可勝極。

草者,五穀五菜,概及果木而言也。蓋天三生木,故先言草木而及於昆蟲萬物也。「草生五色者,其色為蒼,其化為榮,其色為赤,其化為茂,其色為黃,其化為盈,其色為白,其化為斂,其色為黑,其化為肅」 ,物極而象變,不可勝視也。草生五味者,其味為酸,其味為苦,其味為甘,其味為辛,其味為鹹。以草生之五味,而及於五菜、五穀、五果、五畜之美。不可勝極也。

《山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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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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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僕勾之山》,其下多草木。

灌湘之山,上多木,無草。

《西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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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次之山多木,無草。

《北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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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涔之山,其上無木而多草。

《東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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踇隅之山,其上多草木。踇音敏

《中山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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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室之山,百草木成囷。

《汲冢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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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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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後十日,草木萌動;草木不萌動,果蔬不熟。

霜降又五日,草木黃落。草木不黃落,是為「愆陽。」

《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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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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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員》者,土地高下,水泉深淺,各有其位。

夫管仲之匡天下也,「其施七尺。」

《施》者,大尺之名也,其長七尺。

瀆田悉徙。

《瀆田》謂穿溝瀆而溉田。悉徙,謂其地每年皆須更易也。

五種無不宜其立後而手實。

謂立君以主之手常握此地之實數也。春通瀆田,以下屬五施赤壚,以下屬四施黃唐,以下屬三施斥埴,以下屬再施黑埴,以下屬一施五土。唯五施最為土厚水深,吉土之氣,王宜立國都,建君而手,其實謂土之所入也。

其木宜「蚖菕」與杜松。

蚖菕二木名也

其草宜楚棘,見是土也,命之曰《五施》,五七三十五尺, 而至於泉。

謂其地深五施,每施七尺,故「五七三十五而至於泉」 也。

呼音「中角。」

謂此地號呼之聲,其音「中角。」

其水倉,其民彊,赤,壚歷,彊肥。

歷疏也彊堅也

五種無不宜。其麻白,其布黃,其草宜白茅與雚,其木 宜赤棠。見是土也,命之曰「四施。」四七二十八尺,而至 於泉,呼音中商,其水白而甘,其民壽黃唐無宜也。

唐虛脆也

唯宜黍秫也,宜縣澤。

常宜縣注而澤

行《廧落》。

土既虛脆,不堪版築,故為「行廧」 及籬落也。

「地潤數毀」,難以立邑置廧。

其地遇潤,則數頹毀,故不可立邑置廧也。

其草宜黍秫與茅,其木宜「《杶擾》桑。」

杶,木名。「擾桑」 ,又曰「柔桑也。」

見是土也,命之曰《三施》。三七二十一尺,而至於泉,呼 音中宮,其泉黃而糗流徙。

謂水有糗糒之氣,其泉居地中而流,故曰「流徙」 也。

《斥埴》宜大菽與麥,其草宜《萯雚》,其木宜杞。

杞木名也

見是土也,命之曰「再施」,二七十四尺而至於泉,呼音 中羽,其泉鹹,水流徙,黑埴,宜稻麥,其草宜萍蓨。

萍蓨草名

其木宜白棠,見是土也。命之曰「一施。」七尺而至於泉, 呼音中徵。其水黑而苦。

凡聽徵,如負豬豕,覺而駭。凡聽羽,如鳴馬在野。凡聽 宮,如牛鳴窌中。凡聽商,如離群羊。凡聽角,如雉登木 以鳴,音疾以清。

績按:此言「呼以聽土地之音,非謂他音皆然。」

凡將起,《五音》凡首:

《凡首》,謂音之總先也。

先主一而三之,《四》開以合九《九》,

一而三之。即四也。以是四開合於五音,九也。又九九之為八十一也。

以是生黃鍾小素之首,以成宮。

《素》本宮八十一數,生黃鍾之宮,而為五音之本。

三分而益之,以一為百有八為徵。

黃鍾之數,本八十一,益以三分之一二十七,通前為百有八,是為「徵」 之數。

「不無有」,「三分而去其乘,適足以是生商。」

不無有即有也,乘亦三分之一也。三分百八而去一,餘七十二,是商之數也。

「有三分而復於其所」,以是成「羽。」

三分七十二而益其一,分二十四,合為九十六,是羽之數;

有三分去其乘適足,以是成「角。」

三分九十六,去其一分,餘六十四,是角之數;

《墳延》者,六施六七四十二尺,而至於泉。

「墳延」 ,地名,下皆此類。

陝之芳七施,七七四十九尺,而至於泉《祀陝》八施,七 八五十六尺,而至於泉杜陵九施,七九六十三尺,而 至於泉延陵十施,七十尺,而至於泉環陵十一施,七 十七尺,而至於泉蔓山十二施,八十四尺,而至於泉 付山十三施,九十一尺,而至於泉付山。白徒十四施, 九十八尺,而至於泉中陵十五施,百五尺,而至於泉 「青山十六施百一十二尺而至於泉,青龍之所居,《庚 泥》。」

春通庚,金剛。庚泥,泥,剛也。

《不可得泉》。

《庚續》其處既有青龍居,又沙泥相續,故不可得泉也。

《赤壤》。「《山》十七施百一十九尺而至於泉」,其下清商, 不可得泉。

清商神怪之名

山白壤十八,施百二十六尺而至於泉,其下駢石, 不可得泉。

言有石駢密,故不可得泉。

徙山十九,施百三十三尺,而至於泉。其下有灰壤,不可得泉。高陵土山二十,施百四十尺,而至於泉。山之 上,命之曰「縣泉。」

春演自墳自陵至山,十四加不得,泉已四矣。又一加十四丈而高,陵上山反不言無泉,何也?《地經》曰:「山之吉者,地泉鍾於下,靈光發於頂。故高山之首,多生雲煙,降雨澤。」 蓋地為坤,山為艮,一剛一柔,一高一下,其培塿陵丘迤帶者,在坤艮之間,非氣所鍾也。山上出泉,《地經》曰:「天池往往鍾靈為吉土。」 今名山至高多有之。其旁其側,則其脈氣所落而結也。故天眼石井、珠簾瀑布、玉乳、玉潭、龍湫虎跑、蛟飛杖錫,或天生,或人力,或神通。其泉多名,飲之益人。冬夏常注,大旱不竭。上頂氣仰而升,故得泉淺。傍氣在中,側氣在下。五泉者,《山經》三穴之法也。凡土與山,得水為上相者,視就乾濕,視此為進退,地之氣在焉。氣合理,曰《地理》。

其地不乾,其草如茅與走。

如茅走皆草名

其木乃樠。

樠木名

鑿之二尺,乃至於泉山之上,命曰《復呂》。其草魚腸與 蕕,其木乃柳。鑿之三尺,而至於泉山之上,命之曰「泉 英。」其草蘄白昌,其木乃楊。鑿之五尺,而至於泉山之 材。

材猶旁也

其草「兢」與薔。

草名

其木乃格,鑿之二七十四尺而至於泉。山之側,其草 葍與蔞,其木乃品榆,鑿之三七二十一尺而至於泉。 凡草木之道,各有穀造。

謂「此地生某草,宜某穀」 造成也。

或高或下,各有草土葉下於。

葉亦草名,唯生葉無莖在。之下。即鬱也。莊周所謂「鬱西」也。

下於莧,莧下於蒲,蒲下於葦,葦下於雚,雚下於蔞, 蔞下於荓,荓下於蕭,蕭下於薜,薜下於萑。

《萑》。蔚,草也,一作「蓷。」

萑下於茅。凡彼草木,有十二衰。

衰謂草上下相重次也

各有所歸。

謂短者生於高者之下

九州之土為九十物。每州有常,而物有次。群土之長, 是唯「五粟。」五粟之物,或赤或青,或白,或黑、或黃。五粟 五章。五粟之狀,淖而不肕。

肕堅也

剛而不觳,

觳薄

「不濘」《車輪》。

濘泥

不污手足。其種大重細重,白莖白秀,無不宜也。五粟 之土,若在陵在山,在墳在衍,其陰其陽,盡宜桐柞,莫 不秀長。其榆其柳,其檿其桑,其柘,其櫟,其槐其楊,群 木蕃滋數大,條直以長。其澤則多魚,牧則宜牛羊。其 地其樊,俱宜竹、箭、藻、龜楢檀,五臭生之,薜荔白芷,蘪 蕪椒連,五臭所校。

校謂馨烈之氣

寡疾難老,士女皆好。其民工巧。其泉黃白,其人「夷姤。」

《夷》,平也。姤,好也。言均善也。

五粟之土,乾而不挌。

挌謂堅禦也

「湛而不澤」,無高下,「葆澤以處。」

言常潤也

是謂粟土。粟土之次曰「五沃。」五沃之物,或赤或青,或 黃或白或黑。五沃五物各有異,則五沃之狀,剽怷橐 土,蟲易全處。

剽,堅也。怷,密也。橐土,謂其土多竅穴。若橐多竅,故蟲處之易全。

怷剽不白,下乃以澤。

既堅密,故常潤濕而不乾白,此乃葆澤之地也。

其種大苗細苗赨,莖黑秀箭長。

赨,即赤也。「箭長」 謂若竹箭之長。

五沃之土,若在丘在山,在陵在岡,若在陬陵之陽,其 左其右,宜彼群木,桐柞枎杶,及彼白梓,其梅其杏,其 桃其李,其秀生莖起,其棘其棠,其槐,其楊其榆,其桑, 其杞其枋。群木數大,條直以長,其陰則生之楂蔾,其 陽則安。樹之五麻,若高若下,不擇疇所。其麻大者如 箭如葦,大長以美,其細者如雚如蒸,欲有與各,大者 「不類。」

「欲有施與」 ,則以麻之大而類也。

小者則治揣而藏之,若眾練絲。

言細麻既治揣而藏,故若練絲。

五臭疇生

疇,隴也,謂「為隴而種也。」

蓮與蘪蕪,槁本白芷。其澤則多魚,牧則宜牛羊。其泉 白青,其人堅勁。寡有《疥騷》,終無痟酲。

痟,首疾也。酲,酒病也。

五沃之土,乾而不斥。

斥瀉鹵

湛而不澤,無高下,葆澤以處,是謂「沃土。」沃土之次曰 「五位。」五位之物,五色雜英,各有異章。五位之狀,不塥 不灰。

《塥》謂「堅不相著。」

青怷:以菭及。

謂色青而細密,和菭以相及也。

其種大葦,無細葦,無赨,莖白秀。五位之土,若在岡,在 陵,在墳,在衍,在丘,在山,皆宜竹箭求黽。

求黽亦竹類也

《楢檀》「其山之淺,有籠與斥。」

籠斥並古草名

「群木安遂」,條長數大。

「安和易遂競」 ,長數謂速長。

其桑其松,其杞其茸。

茸木名

種木胥容,榆桃柳楝群藥安。生薑與桔梗,小辛大蒙。

大蒙藥名

其山之《梟》。

梟猶顛也

多桔符榆。其山之末,有箭與苑。其山之旁,有彼黃虻, 及彼白昌。「山蔾葦芒,群藥安聚,以圉民殃。」其林其漉, 其槐其楝,其柞其榖。群木安遂,鳥獸安施。

施謂有以為生

既有麋麃,又且多鹿。其泉青黑,其人輕直,省事少食。

言其性廉省事少食

無高下,葆澤以處,是謂「位土。」位土之次,曰「五蘟。」五蘟 之狀,黑土黑菭。

菭地衣也

青怵以肥,芬然若灰。

芬然壤起貌

其種櫑葛赨,莖黃秀恚目。

「恚目」 ,謂穀實怒開也。

其葉若苑。

苑謂蘊結

以蓄殖果木,不若《三土》。

三土謂五粟、五沃五位。

以十分之二。

言「於三土,十分已不如其二分,餘倣此。」

是謂「蘟土。」蘟土之次曰「五壤。」五壤之狀,芬然若澤,若 屯土。

言其土得澤,則墳起為堆,故曰「屯土」 也。

其種,大水腸,細《水腸,赨》莖黃秀,以慈忍,水旱無不宜 也。

忍耐

蓄殖果木,不若三土。以十分之二,是謂「壤土。」壤土之 次,曰「五浮。」五浮之狀,捍然如米。

捍,堅貌。其土屑碎如米。

以葆澤不離不坼,其種忍蘟。

忍蘟草名

忍葉如雚葉,以長狐茸。

草之狀若狐也

黃莖、黑莖黑秀,其粟大,無不宜也。蓄殖果木,不如三 土,以十分之二。凡上土三十物,種十二物。中土曰五 怷。五怷之狀,廩焉如壏。

壏猶彊也。《春》通。下「有糠以肥」 此,壏與「濫」 同。

潤濕以處其種。大稷細稷。赨莖黃秀。慈忍水旱。細粟 如麻。

其繁美若麻也

蓄殖果木,不若三土。以十分之三,怷土之次,曰五纑。 五纑之狀,彊力剛堅,其種大邯鄲,細邯鄲。

草名

莖葉如枎杶。

枎杶亦草名

其《粟大》,

言其粒大

「蓄殖果木,不若三土。」以十分之三,纑土之次,曰五壏。 五壏之狀,芬焉若糠以肥。

謂其地色黃而虛

其種,大荔、細荔,青莖黃秀,蓄殖果木,不若三土。以十 分之三,壏土之次,曰「五剽。」《五剽》之狀,華然如芬,以脤。

「謂其地色青紫若脤然」 也。

其種大秬,細秬。

秬黑黍

黑莖青秀。蓄殖果木。不若三土以十分之四。剽土之 次。曰「五沙。」五沙之狀。粟焉如屑塵厲

「言其地粟碎,故若屑塵之厲。」 厲,踴起也。

其種大萯,細萯。

萯草名

白莖青秀,以蔓蓄殖果木不如三土。以十分之四。沙 土之次,曰《五塥》。五塥之狀,累然如僕累。

僕,附也。言其地附著而重累也。

「不忍水旱。」其種大樛杞。細樛杞。

木名

黑莖黑秀。蓄殖果木。不如三土。以十分之四。凡中土 三十物,種二十物。下土曰五猶。五猶之狀如糞。其種 大華細華。

草名

白莖黑秀,蓄殖果木,不如三土,以十分之五,猶土之 次曰「五。」五。之。狀如鼠肝。其種青梁。黑莖黑秀。蓄 殖果木。不如三土。以十分之五。土之次曰《五殖》。《五 殖》之狀,甚澤,以疏離,坼,以臞塉。其種,鴈膳,黑實;朱跗, 黃實。

鴈膳,草名;跗,花足也。

蓄殖果木,不如三土,以十分之六五殖之。次曰《五觳》, 五觳之狀婁婁然。

婁婁疏也

不忍水旱。其種大菽、細菽,多白實。蓄殖果木,不如三 土。以十分之六。觳土之次曰五鳧。五鳧之狀,堅而不 骼。

「雖堅不同」 ,骨之骼也。

其種陵稻。

陵稻謂陸生稻

黑鵝馬夫

皆草名也

蓄殖果木,不如三土。以十分之七。鳧土之次,曰《五桀》。 《五桀》之狀,甚鹹以苦,其物為下,其種白稻長狹。

謂「稻之形長而狹」 也。

「蓄殖果木,不如三土」,以十分之七,凡下土三十物,其 種十二物,凡土物九十,其種三十六。

朱長春評:「不攬天官,不知天之變也;不讀《地員》《山經》,不知地之變也;不知其變,不知其大。《山經》簡而穆,志怪於夷,上古之文也;《地員》博而奇,衍夷為怪,中古之文也。雖然,其非管氏書耶?管子,東表之人也。仕不歷數國,位不遍九服,車不通於五方四瀆,譯不至於九重八荒,以手實七尺而二十施。五山十一草,九州三」 土、九十物,臚列而標命之晰如也。得毋通天地人曰:儒,三代之上,春秋之間,必有廣輿辨土定方之家,自有一種物宜地利之書,以教民樹藝而安居其餘耶?秦不火者,樹種之書,後世最淺近,有《田家五行》,與《小正》並行,而圖經《本草》《穀木花果譜》各亦有別傳,則古之地職由來久矣。神禹聖童,八年四載,以奠九州,其志於貢者,經於山海者,外傳於其經,傳所不盡,或又從而收志之,則地員又《山經》之支疏也乎哉?非此一神一聖,隨刊濬封,涉歷胼胝,從其施尺,以載所見分所員,後世更誰有足跡遍天下者?又安條其土泉草物,縷縷而眉列之,則夢與?其傳說窕言與?先王之制,司空執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澤」 ,「時四時」 ,其大略尒,未有如此詳者。《周禮冬官》缺此《地員》,諸篇凡言「水土」 ,可為外補。

朱長春又評:「自六施至二十而首,自『五施反至一施。土之善維五得氣,不及已淺,過已深。然五土合五音,民之常居也。故同命土無別名,墳延以下則有名,以土合音,以音候土,以人音合樂音。故五施之後,先敘葉五聽,歸本五音,然後順次十五變,則略矣。攬者以陸離錯雜曰文奇,不奇故無奇』,理合爾爾。」

柳宿圖

柳宿圖

《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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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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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為鳥注,主水草。

索隱曰:按《漢書天文志》注作「喙。」 《爾雅》云:「鳥喙謂之柳。」 孫炎雲「喙,朱鳥之口。柳,其星聚也。」 以注為柳星,故主草木也 。正義曰:喙,丁救反,一作「注。」 柳八星,星七星,張六星,為鶉火,於辰在午,皆周之分野。柳為朱鳥,咮天之廚宰,主尚食,和滋味。占以順明為吉,金火守之,國兵大起。

《揚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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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釋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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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草生而初達,謂之。稚,年小也。木細枝謂之杪,江 淮陳楚之間謂之𥰓,青齊兗冀之間謂之葼,燕之北 鄙朝鮮洌水之間謂之策。故《傳》曰:「慈母之怒子也,雖 折葼笞之,其惠存焉。」 蘇,芥草也。江淮南楚之間曰蘇。自關而西或曰草,或 曰芥。南楚江湘之間謂之芥。

《漢書》曰:「樵蘇而爨蘇」 ,猶蘆語轉也,或言菜也。

凡草木刺人,北燕朝鮮之間謂之「策」,或謂之「壯。」自關 而東或謂之「梗」,或謂之「劌。」自關而西謂之「刺。」江湘之 間謂之「棘。」

《爾雅》曰:策,刺也。今淮南人亦呼壯。壯,傷也。《山海經》謂刺為傷也。梗,今雲梗榆。劌者,傷割人名,音魚也。棘《楚詞》曰:「曾枝剡棘。」亦通語耳。

凡飲藥傅藥而毒,南楚之外謂之「瘌」,北燕朝鮮之間 謂之「癆」,東齊海岱之間謂之「眠」,或謂之「眩」;自關而西 謂之「毒。」瘌,痛也。

癆、瘌,皆辛螫也。眠、眩,亦今通語耳。

荄,杜根也。東齊曰「杜」,或曰「茇。」

今俗名韭根為荄,《詩》曰:「徹彼桑杜」 是也。

唐郭橐駝種樹書[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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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木皆有雌雄,雄者多不實,可鑿作方寸穴,取雌木 填之乃實。凡木擣麻餅雜糞灰壅之,則枝葉茂, 冬青樹凋瘁,以豬糞壅之則茂。一說豬溺灌之。 凡木早晚以水沃其上,以唧筒唧水其上。

移樹木用穀調泥漿水於根下,日沃之,再無有不活 者。

「插杉枝」,用驚蟄前後五日斬新枝,鋤開根入枝下泥 杵緊,視天陰則插,插了遇雨十分,無雨即有分數, 草木羊食者不長。

栽松時,去松中大根,唯留四旁鬚根,則無不偃蓋。一 年之計,種之以竹;十年之計,種之以木。

凡移樹,不要傷根,鬚須闊垛,不可去土,恐傷根。諺云: 「移樹無時,莫教樹知。」

松必用春後社前帶土栽培,百株百活,舍此時決無 生理也。

春分後勿種松。秋分後方宜種,不獨松為然。

種松法大概與竹同,只要根實,不令動搖,自然活。今 移樹者以小牌記取南枝,不若先鑿窟沃水澆泥,方 栽築,令實不可踏,仍多以木扶之,恐風搖動其顛,則 根搖,雖尺許之木亦不活。根不搖,雖大可活,更莖上 無使枝葉繁,則不招風。

種一切樹,大枝向南,栽亦向南。

凡樹要移,當三年一樹,得拙而枯。然未可一概論。若 以桂為丁,在下釘則枯,在上磑則茂。此條內恐有訛字 順插為柳,倒插為楊。

木自南而北,多枯,寒而不枯,只於臘月去根旁土,麥 穰厚覆之,燃火深培如故,則不過一二年皆結實。若 歲用此法,則南北不殊,猶人炷艾耳。

種木無時,戴毛蟲於根下皮,以甘草末擦之亦佳。 種水楊須先用木樁釘穴,方入楊,庶不損皮易長。臘 月二十四日種楊樹不生蟲。

斫松樹,五更初斫倒,便削去皮,則無白螘,猶須擇血。 忌日以斧敲之,雲「今日血忌,則白螘自出。」

黃梔子候其大時摘青者,曬收至黃熟,則能消化水 矣。

元日天未明,將火把於園中百樹上,從頭用火燎過, 可免百蟲食葉之患。

《貧婆樹》,冬花夏子。

種柳取青嫩枝條如臂大,長六七尺,燒下二三寸,埋 二尺以上。

種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作畦種之,治畦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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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桑取葚子,水淘淨,暴乾熟,耕地畦種。

穀樹上接桑,其葉肥大。桑上接梨,脆美而甘。撒子種 桑,不若壓條而分根莖。

《雞腳桑》葉花而薄,得繭薄而絲少。

白桑葉大如掌而厚,得繭厚而堅,絲每倍常。桑葉生 黃衣而皺者,號曰「金桑」,非特蠶不食,而木亦將槁腐 矣。

先葚而後葉者,葉必少。

浙間植桑,斬其葉而植之,謂之「嫁桑。」卻以螺殼覆其 頂,恐梅雨侵損其皮故也,二年即盛。

常以三月三日雨卜桑葉之貴賤,諺云:「雨打石頭遍, 桑葉三錢片。」或曰:「四日尤甚。」杭州人云:「三日尚可四 日殺。」我言四日雨尤貴。

午日,不得鋤桑園。

《有柘》,蠶食柘而早繭。

葉濕不可飼蠶。雨中採至,必拭令乾,恐有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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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前後各半月,不可種植。蓋天地閉塞而成冬種 之必死。

種時斬去梢,仍為架扶之,使根不搖易活。又法,三兩 竿作一本,移蓋其根自相持,則尤易活也。或云:「不須 斬梢,只作兩重架,尤妙。」

種竹處當積土令稍高於傍地二三尺,則雨潦不侵 損。錢唐人謂之「竹腳。」

竹有花輒槁死,結實如稗,謂之「竹米。」一竿如此,則久 之,滿林皆然。其治法於初米時擇一竿稍大者,截去 近根三尺許,通其節以糞之,則止。

竹林中有樹切勿去之,蓋竹為樹枝所礙,雖風雪不 復欹斜。筀竹根多穿害階砌,惟聚皂莢刺埋土中。障 之根則不過栽油麻萁尤妙。

凡種竹,正二月劚取西南根,於東北角種,其鞭自然 行西南,蓋竹性向西南行也。諺云:「東家種竹,西家種 地,若得死貓埋其下。」其竹尤盛。種竹有醉日,即五月 十三日也。

種竹若用鋤頭打實土,則筍生遲。

種竹不去條,則林外向陽者,三二年間,便有大竹。諺 云:「栽竹無時,雨過便移,多留宿土。」切記南枝,如要不 間年不出筍,用《本命》日,於正月一日,二月二日也。 又云:種竹須闊掘溝,用礱糠和泥抱根,然後用淨土 傅其上,或鋪少大麥於其中,令竹根著麥上,以土蓋 之,其根易行。

《志林》云:「竹有雌雄,雌者多筍,故種竹半擇雌者,物不 逃於陰陽,可不信歟。」凡欲識雌雄,當自根上第一枝 觀之,雙枝是雌即出筍,若獨枝者是雄。

種竹法:「擇大竹就根上去三四寸許截斷之,去其上 不用,只以竹根截處打通節,實,以硫黃末顛倒種之。」 第一年生一竹,隨即去之,次年亦去之,至第三年生 竹,其大如所種者。

種竹用舊茅茨夾土,則竹根尋地脈而生。竹有六十 年數便生花。

竹以三伏內及臘月砍者,不蛀。

竹「留三去四,蓋三年留四年者伐去。」

《月菴》種竹法:「先鋤其地,深三尺,闊一尺五寸,將馬糞 乾者和細泥並土,填一尺高,令人於其上踏熟。」或無 馬糞,以礱糠代之。夏月令稀,冬月令稠。然後種竹,須 三四莖作一叢者,淺栽為佳。上多用河泥蓋之,斫去 竹梢裝架。地廣宜種筀竹,亭檻間宜種著竹,至次年 八月,方可去篠竹。

竹與菊根皆長向上,添泥覆之為佳。

又「七月間移竹,無不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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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採時要得披殘,明年其枝葉益茂。

桃樹接李枝,則紅而甘。

桃實自乾不落者,名「桃梟。」

《柿樹》接桃枝,則為「金桃。」

南方柑橘雖多,然亦畏霜,不甚收。惟洞庭霜雖多,無 所損。橘最佳,歲收不耗,正謂此焉。以死鼠浸溺缸內, 候鼠浮取,埋橘樹根下,次年必盛。《涅槃經》云:「如橘得 鼠,其果子多。」

柑樹為蟲所食,取螘窠於其上,則蟲自去。

「桃李銀杏栽帶子。」向上者個。個生向下者少。

葡萄欲其肉實,當栽於棗樹之旁。於春「鑽棗樹上作 竅子,引葡萄枝入竅中透出。至二三年,其枝既長大, 塞滿樹竅,便可斬去葡萄根,托棗根以生」,便得肉實 如棗。北地皆如此法種。

銀杏樹有雌雄,雄者有三稜,雌者有二稜,合二者種 之,或在池邊,能結子而茂,蓋臨池照影亦生也。 果樹有蠹,出者以莞花納孔中即死。或納百部葉, 鑿果樹,納少鍾乳粉,則子多且美。又樹老,以鍾乳末 和泥於根上揭去皮,抹之復茂。

凡接矮果及花,用好黃泥曬乾篩過,以小便浸之,又 曬乾篩過,再浸之,凡十餘度,以泥封樹皮,用竹筒破 兩半根裹之,則根立生。次年斷其皮,截根栽之。 桑上接梅,梅則不酸。

《桑上接梨》,則脆而甘美。

果實異常者,根下必有毒蛇,切不可食。

果木有蟲蠹處,以杉木削小丁塞之,其蟲立死。 生人髮掛樹上,鳥不敢食其實。

接樹須取向南隔下者接之,則著子多。

凡種樹宜在望前,在望後少實。

《花果》樹如「曾經孝子及孕婦手摺,則數年不著花,或 不甚結子。」

果子先被人盜喫,一枚飛禽便來喫。

凡果木未全熟時摘,若熟了,即抽過筋脈,來歲必不 盛。

果實:「凡經數次接者,核小,但其核不可種耳。」

河陰石榴名《三十八》者,其中只有三十八粒子橄欖將熟以竹釘釘之,或納少許鹽於皮下,其實盡 落。

《柿子接及三次,則全無核》。

桃樹過春,以刀疏斫之,則穰出而不蛀。

桃實太繁則多墜,以刀橫斫其幹,數下乃止。社日令 人樁桃樹下,則結實牢。

凡果不牢者,宜社日樁其根。

三月上旬,斫取果木,好直枝如大。指大,長五寸許, 納芋魁中種之,或大蔓菁,根亦可用勝種核者。種核 三四年乃如此大耳。

桃李蛀者,以煮豬頭汁冷澆之,即不蛀。

桃者,五行之精。制百鬼,謂之「仙木。」

凡果實初熟,用雙手摘,則年年生果。見麝香熏,則花 不結子。種甘蔗,必用豬毛和土長梅樹接桃則脆,桃 樹接杏則大。

桃熟時,牆面暖處,寬深為坑,收濕牛糞納坑中,收好 桃核十數枚,尖頭向上,坑中糞土蓋厚一尺深。春芽 生,和土移種之。

「果樹生小青蟲虰」,蜻盻掛樹自無。虰音丁蜻音精 凡樹木,當元日日未出時,以斧斑駁椎接棗李等樹, 謂之「嫁樹。」

《種石榴:取直枝如》:指大斬一尺長,八九條,共為一 科。燒二頭二寸作坑,深一尺,條口徑一尺,豎枝坑畔, 圍布令勻,置枯骨姜石於枝間,下土令實,一重骨石 一重土,出枝頭一寸,水澆即生。又以骨石置枝間,即 茂。杏熟間時,合內納糞中。至春既生,則移栽實地,既 移不得便移。

凡移大梅樹,去其枝,梢大其根,盤沃以溝泥,無不活 者。

生龍眼,沸湯內淖過食之,不動脾。

柿子尚生,煞之即熟。

凡果須候肉爛和核種之,否則不類其種。

柑、橘、橙等,於根棘上接者易活。

林檎蛀,以鐵線尋竅內鑽刺,用百部杉木釘塞之。如 生毛蟲,以魚腥水潑根活,埋蠶蛾於地下。

穀麥[編輯]

凡種五穀,用成收滿平定日為佳。小豆忌卯,稻麻忌 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麥忌戌,大麥忌子,大 豆忌申,凡九穀不避忌日,種之多傷敗。

種諸豆子油麻、大麻等,若不及時去草,必為草所蠹 耗,雖結實亦不多。諺云:「麻耘地,豆耘花。」麻須初生時 耘豆,雖開花亦可耘。

「種菉豆」地宜瘦。

「臘月種麥及豆,來年必熟。麥苗盛時,須使人縱牧於 其間,令稍實,則其收倍多。」麥屬陽,故宜乾原;稻屬陰, 故宜水澤。

《小麥不過冬》,大麥不過年。

麥最宜雪。諺云:「冬無雪,麥不結。」

種麥之法,土欲細,溝欲深,耙欲輕,撒欲勻。曬麥之法, 宜烈日之中,乘熱而收,仍用蒼耳葉或麻葉碎雜其 中,則免化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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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開花時,取葉布過路,以灰圍之,結子加倍,謂之 「嫁茄。」

種香菜:常以洗魚水澆之,則香而茂。

種茄子時,初見根處,擘開納硫一星,以泥培之,結子 倍多,其大如盞,味甘而益人。

菠薐過月朔乃生,今月初一、二間種與二十七、八間 種者,皆過來月初一乃生,驗之信然。蓋菠薐國菜、 生菜,種之不拘時,纔盡即下種亦便出。諺云:「生菜不 離園。」以不時而出也。

香菜與土龍朏,不得用糞澆,澆則不香。只以溝泥、水 米泔汁澆之,佳。

茭白根逐年移動,生者不灰。

甜瓜生者,以鯗魚骨插頂上,則蒂落而易熟。

冬瓜,正月晦日,傍牆區種之,圓三寸,深五寸,著糞種 之。

種韭之畦欲深,下水和糞。初歲惟一剪,每剪即加糞, 惟深其畦,為容糞也。

《茄著五葉》,因雨栽之。

種蘿蔔。宜沙壖地。五月犁五六遍。六月六日種。鋤不 厭多。椆即少種。

種芋根欲深,斲其葉以覆其上,旱則澆之,有草鋤去 之。

種枸杞法:秋冬閒收子,於水盆中挼取曝乾。春熟地 作畦,畦中去五寸土勾作壟,壟中縛草稕如臂,長與 壟等,即以泥塗草稕上,以枸杞子布於泥上,以細土 蓋令遍。又以爛牛糞一重,又以土一重,令畦平,待苗 出水澆,堪喫,便剪。

又法:枸杞可以插種。

===花===凡接牡丹,須令人看視之,如一接活者,逐歲有花。如 初接不活,削去再接,只當年有花。牡丹花上穴如針 孔,乃蟲所藏處,花工謂之「氣倉」,以大針點硫黃末,針 之蟲乃死,或以百部草塞之。牡丹千葉者,蜀人號為 「京花」,謂洛陽種也。單葉者,只號為「川花」,又曰山丹,又 曰山花。

菜園中間種牡丹、芍藥最茂。

牡丹芍藥不可置木檞中,不耐久,須要避風處。 海棠花欲其鮮而盛,於冬至日早以糖水澆根下, 立春若是子日,於茄根上接牡丹花,不出一月即爛 熳。

初春掘藕節藕頭著泥中,種之,當年開花。

以蓮菂投靛瓮中,經年移種發碧花。

種蓮須先以羊糞壤地,於立夏前兩三日種,當年便 著花。又法,用五月二十日移深種蓮柄長者,以竹杖 挾之,無不活者。

種藕以酒糟塗之則盛。

月桂花葉常若蟲食者,以魚腥水澆之,乃止。

李贊皇《花木記》云:「凡草木以海為名者,悉從海外來, 如海棠之類是也。」

瑞香花惡濕,日不得頻沃以水,宜用小便,可殺蚯蚓, 或從花腳澆之,則葉綠。又用梳頭垢膩根上,有日色 即覆之。

《雞糞》壅茉莉則盛,壅百合則甚滋生。

用燖豬湯澆茉莉,素馨花則肥。

催花法用馬糞浸水,前一日澆之,三四日方開者,次 日盡開。

《木犀接石榴》,開花必紅。

「花木接」者,移種須令接頭在土外。

灌溉花木,各自不同。木犀當用豬糞,瑞香當用燖豬 湯,葡萄當用米泔水,肉汁尤妙。花木有不宜用,糞穢 者甚多,尤宜審問,用之非其宜,立槁。

園圃中四旁宜種決明草,則蛇不敢入。

凡接花木,雖已接活,內有脂力未全包生,接頭處切 要愛護,如梅雨浸其皮,必不活。

《濯洗布衣》灰汁澆瑞香。必能去蚯蚓。且肥花。以瑞香 根甜灰汁。則蚯蚓不食而衣垢又自肥也。

芙蓉未開,隔夜以靛水調紙蘸花蕊上,以紙裹蕊口, 花開成碧色花五色皆可染。

黃白二菊,各披去一邊皮,用麻皮扎合,其花半黃白 色。

棘能辟霜,花果以棘園中即茂。

鶯粟,「九月九日及中秋夜種之,花必大,子必滿。」 凡種花木,須冬至後,立春前,斫直接有鶴膝如大。 指者,長二尺許,扎於芋魁中,掘令寬,調泥漿,細切生 蔥一束,攪於泥中,以細土覆之,勿令實,當有花,次年 結實。

牡丹著蕊如彈子大時,試捻十朵,中必有三兩朵不 實者,去之,庶不奪他花力。

凡種好花木,其旁須種蔥薤之類,庶免麝香觸也。 種花藥處,栽數株蒜,遇麝香則不損。

《種蘭蕙》忌灑水。

凡種花,欲得花,多須用肥土。秋冬間壅根,春來著花, 自然盛。以豬糞和土,令發熱為肥土。木犀葉有齒如 鋸,其紋亦麤澀者,乃香。有一等葉光澤者,殊無香也。 又有一等花極白者,亦無香。蘭亦如之。

冬間花瓶多凍破,以爐灰置瓶中,則不凍。或用硫黃 置瓶內,亦得。

芍藥、牡丹,摘下燒其柄,插瓶中,後用其柄以蠟封之, 尤妙。

《苦楝》:樹上接梅花,則成「墨梅。」

《海棠候》花謝,結子剪去,來年花盛,無葉。

凡花木有直根一條,謂之「命根」,趁小栽時便盤了,或 以磚石承之,勿令生下,則他日易移。

凡花皆宜春種,惟牡丹宜秋社前後種接。

《種水仙詩訣》云:「六月不在土,七月不在房,栽向東籬 下,花開朵朵香。」

范成大桂海草木志[編輯]

 異草瑰木多生窮山荒野其不中醫和匠石者人 亦不採故余所識者少惟竹品乃多桀異併附於 錄[編輯]

桂,南方奇木上藥也。桂林以桂名,地實不產,而出於 賓宜州。凡木葉心皆一縱理,獨桂有兩紋,形如「圭製」 字者,意或出此。葉味辛甘,與皮無別,而加芳美,人喜 咀嚼之。

榕,易生之木,又易高大,可覆數畝者甚多。根出半身, 附榦而下以入土,故有「榕木倒生根」之語。禽鳥銜其 子寄生他木,上便蔚茂。根下至地,得土氣,久則過其 所寄。

沙木,與杉同類,尤高大,葉尖成叢,穗少與杉異。 桄榔木身直如杉,又如棕櫚,有節似大竹,一榦挺上高數丈,開花數十穗,綠色。

思儡木,生兩江州洞,堅實,漬鹽水中,百年不腐。 「臙脂木」,堅緻,色如臙脂,可鏇作器。出融州及州洞。桂 林屬縣亦有之。

雞桐葉如楝,其葉煮湯,療足膝疾。

《龍骨木》,色翠青,狀如枯骨。

《風膏藥》葉如冬青。治太陽疼。頭目昏眩。

《南》「漆如稀飴,氣如松脂,霑霑無力。」

簜竹:葉大且密,略如蘆葦。

澀竹,膚粗澀如木工所用砂紙,可以錯磨爪甲。 人面竹,節密而凸,宛如人面,人採為拄杖。

釣絲竹類簜竹,枝極柔弱。

斑竹,中有疊暈,江浙間斑竹直一淚痕無暈也。 貓頭竹,質性類著竹。

桃枝竹多生石上,葉如小棕櫚,人以大者為杖 竻。竹,刺竹也,芒棘森然。

箭竹山中悉有。

《宿根茄》,茄本不凋,明年結實。

《銅鼓》草,其實如爪,療瘡瘍毒。

大蒿,容梧道中久無霜雪處。年深滋長,大者可作屋 柱,小亦中肩輿之扛。

石髮出海上,纖長如絲縷。

匾菜:細如荇蔕,匾如薤菜,長一、二尺。 都管草一莖六葉,辟蜈蚣蛇。

花藤鏇以為器用,中有花紋。

《胡蔓藤》,毒草也。揉其草,漬之水,入口即死。

《蔡元度毛詩名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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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總解[編輯]

匏可食,葉苦不可食。葑也,菲也。不能常美,人之所不 能常善者也。荼,苦也,有曰如薺,有曰「如荼」,皆甚美而 為之辭也。菽微而采之,有以貟之。筐方之筥者,會諸 侯以禮數者也。《匏葉》以為葅,微者也。兔首以為羞,薄 甚也,而禮不以微薄廢者也。甘瓠,纍樛而上行,成美 之實也。瓞,瓜之小者也,而綿綿能大者,文王紹太王 而興者也。瓜在疆場,無曠土者也。苹也,蒿也,芩也,鹿 之食也,而芩不若蒿之大,而蒿不若芩之美,禮有加 也。《莪蒿》之細,則難辨者也。莪蔚之大,則易辨者也。《蓼 莪》之思彌深,而易辨者猶難辨也。《采𦬊》之菜也,方其 始則采於新田,以新田為不足而及於菑畝也。世未 嘗無士也,亦新美其材而拔取之,若菑畝之𦬊可也。 有𦬊之草也,物之微也,「豐水東注」,言其順物之理,乃 能立法也,故曰「皇王維辟」也。「豐水有𦬊」,言其順物之 理,乃能貽謀也,故曰「以燕翼子」也。草木有待於霜而 成者,「蒹葭蒼蒼」,漸至於采,采尤待霜而成者也,國待 禮而後固也。「葭菼揭揭」,薍也葭也蓬也,始而生則蒐 田時也。葛也藟也,漘滸潤之而後蕃也。漘也滸也,《葛 藟》纏而後固者也。王室艱難,不可以相無者也。始河 之滸,中河之涘,卒河之漘,地之愈危,彌不可無葛藟 之纏固也。《葛藟》縈於樛木,則眾妾附后妃之仁而進, 此逮下者也。《葛藟》施於條枚,而子孫緣先祖之功而 起,此受祖者也。蔦寄松柏而生者也。蘿縈松柏而生 者也。蔦蘿,同姓也。松柏,王室也,同其存亡者也。卒曰 松,上則引之彌高者也。《萇楚》材之柔,不能自立,而可 扶掖以成其枝華也。人有不能,以欲故也。子之無家, 無知無室,豈有樂之者?疾其人之欲故也。《芄蘭》柔而 蔓依,以自立者也。人不能者,以驕故也。《佩觿》雖文,而 不我知,無知人之道也。《佩韘》雖武,而不我甲,無長人 之德者也,知人君德也。《山有扶蘇》也,喬松也,《隰有荷 華》也,游龍也,上下各得其宜,而忽之所美,乃非美者 也。子都,容之美也;子充,德之美也。茹藘,色之可染者 也。以禮則平易。故曰:「東門之墠墠者,男子之所以行 禮也。」下言「東門之栗」,栗者,女子之所以行禮也。《棠棣 之華》桃之華,《蕣之華》,凡以喻色也。棠棣之華,華如桃 李,華而實者也。桃華而實有蕡,家室之所以成德也。 實而蓁蓁,家人之所以庇。陂之失道也。蕣朝華而暮 隕,非可恃者也,此喻物之無助者也。凡木曰華,草曰 榮,榮而無實為英。蕣先曰華而後曰英,喻無實也。木, 生仁者也;林為君者也,積仁以能蔽者也。樛木屈而 下垂,而葛「藟得以纍。」甘瓠得以纍者,仁之下屈者也。 《棠棣》華所覆者鄂,鄂所承者華,而韡韡然天性也。兄 弟相友,亦天性也。《杕杜》木大而特生,尚有葉以蔽者 也。而《杕杜》有以刺獨居而無兄弟者也,有以刺不求 賢以自輔者,有以敘征夫之情而自傷者。甘棠勿翦, 至於勿伐,愛之至也。然甘棠者教也,惟其教之明,是 以愛之至。若夫化,則化有所至而愛有所忘者也。《梅》 先眾木而花實者也。《梅》先時,則男女不可以不及時 者也。《蔞於楚》,則微而猶可刈者,微者亦成材也。《樸樕 於林,猶免陵賤》者,禮所以自防,而不可以微賤薄廢 者也。《棘堅而木之難長養》者棘心,至於《棘薪》,則長養 劬勞而後成者也。榛所以養也,苓所以治也。養譬則 德也,治譬則能也。德在乎上,故曰「山有榛也。」職在乎下,故曰「隰有苓也。」此衛之賢者又多能,而苓之不若 者也。南山有臺,北山有萊,則前後皆得賢,而其基大 者也。臺萊遍於山之上下以為蔽者也。此言邦家之 基也。其葉有儺而幽且沃者,桑也。其枝下垂而宛以 華者,楊也。以其為山蔽飾,故以此言邦家之光也。杞 之實可以療,李之實可以食,故以此言民之父母也。 栲之榦高大,而車以為輻。杻之名檍而古以為弓,其 堅以大也,故於此言「遐不黃耇」也。枸則生而茂以堅。 則久而益不朽。為其可傳於後世,故於此言保艾 爾後,此其得賢之效也。凡山之高,隰之下,莫不有材 以為賁也。山之樞,隰之榆,不皆美材,亦足以庇覆,而 子之裳衣弗曳弗婁,車馬弗馳弗驅,何也?山之栲即 樗而其葉茂,隰之杻即檍而其材堅。猶以為榮觀,而 子之庭內弗灑弗埽,鐘鼓弗鼓弗考,何也?山之漆可 以為器,隰之栗可以為禮,而子之酒食不鼓瑟,而喜 樂以永日,何也?車鄰則美,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故 曰:「阪有漆,隰有栗。」漆可以用,栗可以食,而阪隰之賴 以為飾者,不若桑楊之美也。故卒曰:「阪有桑,隰有楊 條。」所謂槄梅,所謂柟也。條梅,尤《終南》之文飾者也。若 夫錦衣狐裘,顏如渥丹,則雖文以服,飾以容,而宜實 以君之德也,故曰「其君也哉。」戒之也,卒使之壽考不 忘,勸之也。杞棘,木之堅剛者也;桐椅,木之柔令者也。 君子德欲剛,儀欲柔,故於杞棘言令德,桐椅言令儀, 令儀嫌於無實,離也。桐椅以譬儀之柔令者也,生於 朝陽則以見君之下賢,不以令之柔而必以德之溫 厚也。松柏葉美材茂,本堅而久者也。自天保福祿而 下之,至於竹之苞,松之茂,又本久而固者也。自福德 澤而下之,至於松柏之茂,無不爾,或承德蔽,廣而久 也。竹虛而節,直而和者也。《淇澳》,德也;綠竹棫樸,附而 生者也。棫樸之為薪,材微而用大,此官人者也。榛楛 者,莖如荊,葉如箸,木之微者也。而在旱麓,濟濟能盛 者,以見流澤之遠,此受祖者也。柞棫,木之堅也。文王 之德至於柞棫矣,則柔者可知。故昆夷駾矣。大邦畏 其力,虞芮質厥成,小邦懷其德也。柞棫之枝,猶堅以 固者矣。王公於諸侯,待信義而後固者也。故《采菽》信 以結之,使如柞柔之附於枝;義以制之,使如紼纚之 維其舟也。檀,木之堅而美者也。榖,木之散而惡者也, 杞不如桑之本固者也,桑不如檀之堅強者也。《將仲 子》裡也、牆也、園也,而戒之以無踰,以言無侵我之家 事也。杞也、桑也、檀也,而戒之以無伐,以言無害我之 兄弟也。始於里,卒於檀,以見養人愈強而愈不可制 也。柳之條柔而不可折,以樊圃也;椒之實蕃而遠,條 盛則本衰者也。王之揚之水「而不能流束薪,至於束 楚、束蒲之彌輕,以見王愈弱不能有為也。鄭之揚之 水,不能流束蒲,至於束楚、束薪,以見臣愈強而不可 令者也。不能有為,罪在上,故刺其上也;不可令,罪在 下,故閔其上也。聖人言詩,而終於鳥獸草木之名,蓋 學《詩》者始乎此而由於此,以深求之,莫非性命之理, 道德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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