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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08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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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八十三卷目錄

 醫部彙考六十三

  黃帝靈樞經十七逆順篇第五十五 五味篇第五十六 水脹篇第五十

  七 賊風篇第五十八 衛氣失常篇第五十九 玉版篇第六十 五禁篇第六十一 動

  輸篇第六十二

藝術典第八十三卷

醫部彙考六十三[編輯]

《黃帝靈樞經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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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順篇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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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論氣有逆順,用鍼順治,不可逆治,故名篇。」

黃帝問於伯高曰:「余聞氣有逆順,脈有盛衰,刺有大 約,可得聞乎?」伯高曰:「氣之逆順者,所以應天地陰陽 四時五行也;脈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氣之虛實,有餘 不足也。刺之大約者,必明知病之可刺,與其未可刺, 與其已不可刺也。」

馬蒔曰:「此言刺有逆順,脈有盛衰,刺有大約也。與其已不可刺者,言病既已,而不必刺也。」

余伯榮曰:「此論病氣亦隨血氣出入皮膚,經脈外內,而刺之有法也。氣有逆順者,謂經脈外內之氣,交相逆順而行,以應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之升降出入。脈有盛衰者,謂經脈外內之血氣有出入,是以有虛實,有有餘不足刺之。大約必明知病之方來之可刺,與方盛之未可刺,與已過之不可刺也。」

黃帝曰:「候之奈何?」伯高曰:「《兵法》曰:無迎逢逢之氣,無 擊堂堂之陣。《刺法》曰: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漉漉之汗, 無刺渾渾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黃帝曰:「候其可 刺奈何?」伯高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 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與其 形之盛者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者也。故曰:方其盛 也,勿敢毀傷。」刺其已衰,事必大昌。故曰:「上工治未病, 不治已病。」此之謂也。逢音彭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病有不可刺之義。自上工至下工,有此四等,正見不可刺而刺者之為下工也。逢逢之氣,勢來迫而甚盛者也;堂堂之陣,陣方整而甚眾者也。故無迎者,當避其來銳耳;無擊者,當擊其惰歸耳。熇熇者,熱之甚盛也;漉漉者,汗之甚多也;渾渾者,脈之未清也。此皆邪盛之時,病勢與脈氣相逆,所以皆不可刺也。上工方病之未生而刺之,其次則雖生而未盛亦刺之,其次則雖盛而已衰亦刺之。惟邪氣方襲,或病形正盛,或病勢脈氣相逆,皆不可刺者也。不可刺而刺之,是之謂下工耳。」 按此篇與《瘧論》皆言邪氣甚盛,發為甚寒甚熱之際,不可輕刺,正以病勢與脈氣相逆。然則用藥者,亦當先用藥於寒熱未至之先,不分外感內傷之寒熱,皆當如此。若邪氣方盛而用藥,則寒藥反助其寒,熱藥反助其熱,不能解病而適以增病矣。或止知常山止瘧等藥,用露宿早服,而其餘後時而用者誤矣。愚用藥必於邪已衰未盛之時,每獲效為甚速。

張志聰曰:此言刺法,有如兵法,當避其來銳,擊其惰歸,而為刺之。大約熇熇之熱,熱盛於皮膚也;漉漉之汗,邪盛在肌腠也;渾渾之脈,邪入於經脈也。病與脈相逆者,真邪相攻也。《離合真邪論》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其寒溫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無逢其衝而瀉之。」 知機之道,不可掛以髮。蓋邪之方盛不可迎,邪之已往不可追,俟其來去之時,如發機之速,不可差之毫髮者也。刺其未生者,未生於脈中也。未盛者,邪來之未盛;已衰者,邪去之已衰。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毀傷。」 謂邪氣方盛,則真氣大虛,故勿敢瀉邪,以傷正氣,刺其已衰,事必大昌。《上工》治未病者,未「病於脈中也。蓋傳溜於血脈,則有入腑干臟之患矣 。」 余伯榮曰:「按此篇重在氣之逆順。夫天道右遷,地道左轉,四時之氣,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升降出入於天地之外內者也。五臟者,生長化收藏之氣,此皆陰陽相貫,環轉無端。夫人皮以應天,肌肉應地,血脈應地之經水。氣之逆順,謂氣之環轉」 於經脈皮膚之外內,交相逆順而行,以應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之氣。是以下工刺其方襲者,謂病之方襲於脈中也。「與其形之盛」 者,謂病之盛於皮腠,而為熇熇之熱,漉漉之汗也。「與其病之與脈相逆」 者,謂病邪始入於脈也。蓋脈氣之出於皮膚,從經而脈,脈而絡,絡而孫,孫絡絕而後出於氣街;邪之入於經脈,去皮膚而入於絡,去絡而入於經,是以病與脈之相逆也。夫邪去絡入於經也,如涌波之起,時來時去,無有常在。其病氣已衰,則順脈而行矣。故曰:「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五味篇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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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篇內詳論五臟所用五味之義,故名篇。」

黃帝曰:「願聞穀氣有五味,其入五臟,分別奈何?」伯高 曰:「胃者,五臟六腑之海也。水穀皆入於胃,五臟六腑 皆稟氣於胃。五味各走其所喜,穀味酸,先走肝;穀味 苦,先走心;穀味甘,先走脾;穀味辛,先走肺;穀味鹹,先 走腎。穀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

馬蒔曰:此言五味各先走其所喜也。肝喜酸,心喜苦,脾喜甘,肺喜辛,腎喜鹹,故穀氣之五味,各先走之也。其曰「水穀皆入於胃,五臟六腑皆稟氣於胃」 ,即《營衛生會篇》所謂「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也。其曰穀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 ,即《營衛生會篇》所謂「水穀者,常並」 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滲而俱下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於膀胱也。

黃帝曰:「營衛之行奈何?」伯高曰:穀始入於胃,其精微 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 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 循喉咽,故呼則出,吸則入。天地之精氣,其大數常出 三入一,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兩行之行 音杭摶音團

馬蒔曰:「此言穀化精微之氣者,為營氣、衛氣、大氣以主三焦,而氣乃出多入少,故穀不得不續用也。胃納穀氣,脾乃化之,其精微之氣,先出於中焦,升則行於上焦,由肺而行,五臟六腑,所以灌溉五臟也。其降則中焦行於下焦而營氣生;其升,則下焦至於上焦而衛氣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 ,積於上焦,命曰「氣海。」 主出於肺,循咽喉而出,入之鼻中。出氣為呼,則氣從是出,入氣為吸,則氣從是入。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呼吸定息,脈行六寸。積至一晝一夜,計有一萬三千五百息,則脈之一十六丈二尺者,亦積行八百十丈矣。但穀化之精氣,呼則出之;天地之精氣,吸則入之。其大數,穀化之精氣。出之者三分。則天地之精氣。入之者一分。惟其出多入少。故人半日不再用穀。則穀化之氣衰。至一日則氣少也。

任谷菴曰:「此言入胃水穀所生之精氣,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兩焦,上焦、中焦也。上焦出胃上口,中焦亦並胃中,故曰:胃之兩焦。穀入於胃,以傳於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別出兩行營衛之道,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大氣,宗氣也;胸中,膻中也。其宗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上」 出於肺,循喉咽以司呼吸。呼則氣出,吸則氣入。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穀入於胃,化其精微有五氣,五味故為天地之精氣,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故其大數常出三入一。蓋所入者穀,而所出者乃化糟粕,以次傳下,其津液溉五臟而生營衛,其宗氣積於胸中,以司呼吸,「其所出有三者之隧道,故穀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 余伯榮曰:「按本篇言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咽喉,故呼則出,吸則入,此宗氣之行於脈外也。蓋肺主皮毛,人一呼則氣出,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闔,一吸則氣入,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開,此應呼吸而司開闔者也。『《邪客篇》』」 云: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此宗氣之行於脈中也。一呼一吸,脈行六寸,晝夜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十丈為一周,此應呼吸而脈行循度環轉者也。故曰:宗氣流於海,其下者注於氣街,其上者走於息道。蓋行於脈外者,直下注於氣街,而充遍於皮毛也。

黃帝曰:「穀之五味,可得聞乎?」伯高曰:「請盡言之。五穀: 秔:米甘,麻酸,大豆鹹,麥苦,黃黍辛。五果:棗甘,李酸,栗 鹹,杏苦,桃辛。五畜:牛甘,犬酸,豬鹹,羊苦,雞辛。五菜:葵 甘,韭酸,藿鹹,薤苦,蔥辛。」秔同粳

《馬蒔》曰﹕:「此言五穀、五果、五畜、五菜,各有五味也。」

五色:黃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鹹,赤色宜苦,白色 宜辛。凡此五者,各有所宜。所謂五色者,脾病者,宜食 秔米飯牛肉棗葵;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腎病者, 宜食大豆黃卷豬肉栗藿;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 肺病者,宜食黃黍雞肉桃蔥。

馬蒔曰:「此言五色與五味相宜,而五臟之病各有所當用也。黃色屬土,甘味屬土,脾亦屬土,故色之黃者宜甘而脾病者,主脾氣不足,宜食穀果畜菜之甘者以益之。赤色屬火,苦味屬火,心亦屬火,故色之赤者宜苦而心病者,主心氣不足,宜食穀果畜菜之苦者以益之。黑色屬水,鹹味屬水,腎亦屬水,故色之黑者」 宜鹹,而腎病者,主腎氣不足,宜食穀果畜菜之鹹者以益之。青色屬木,酸味屬木,肝亦屬木,故色之青者宜酸。而肝病者,主肝氣不足。

宜食穀果畜菜之酸者以益之。白色屬金。辛味屬金。肺亦屬金。故色之白者宜辛。而肺病者。主肺氣不足。宜食穀果畜菜之辛者以益之。此即《宣明五氣論》之所謂「五入」 也。

余伯榮曰:「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是以五色合五味,而各有所宜也。五臟內合五行,外合五色,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津液各走其道,以養五臟。故五臟病者,隨五味所宜也。」

《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 禁苦。

馬蒔曰:「此言五臟之味有五禁,皆五行之相尅者也。金尅木故肝病禁辛,水尅火故心病禁鹹,木尅土故脾病禁酸,土尅木故腎病禁甘,火尅金故肺病禁苦。」

余伯榮曰:「五味五氣,有生有尅,有補有瀉。故五臟有病,禁服尅勝之味。」

肝色青,宜食甘,秔米飯牛肉棗葵皆甘;心色赤,宜食 酸,犬肉麻李韭皆酸;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 皆鹹;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腎色黑,宜食 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馬蒔曰:此又言五臟有宜食之味,皆自其所苦者而治之也。《素問》臟氣法時論云:「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腎苦燥,急宜辛以潤之。」 至末又云:「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 、薤皆苦;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夫既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而後又云:脾色黃,宜食鹹,究斯宜食,乃調利機關之義。腎為胃關,脾與胃合,故假鹹柔軟以利其關,關利而胃氣乃行,胃行而穀氣方化。故脾之宜味,與各臟不同也。張志聰曰:夫色者,氣之華也;緩急燥濕,臟氣之不和也。五臟有五氣之苦,故宜五味以調之,用陰而和陽也。愚按: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又曰: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栗、藿皆鹹。蓋脾為陰中之至陰,主濕土之氣,喜燥而惡寒濕者也。故宜食苦以燥之。然灌溉於四臟,土氣潤濕,而後流行,故又宜食鹹以潤之。故《玉機真臟論》曰:「脾者士也。孤臟以灌四旁者也。其來如水之流者,此謂太過,病在外。故宜急食苦以燥之。如鳥之喙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謂如黔喙之屬。艮止而不行。故食鹹以滋其潤濕而溉灌也。蓋脾為土臟。位居中央,不得中和之氣。則有太過不及之分。是以食味之有兩宜也。

《水脹篇第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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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內有水」 與「《膚脹》字義,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水與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石水,何 以別之?」

馬蒔曰:「此帝欲明諸證之義而問之也。蓋諸證病異而形相似,故宜有以別之耳。」

余伯榮曰:此篇論寒水之邪,而為水與膚脹、鼓脹、腸覃、石瘕諸證。《經》云:「太陽之上,寒水主之。」 寒者,水之氣也,腎與膀胱,皆積水也,故曰石水。石水者,腎水也。如水溢於皮間則為皮水,寒乘於肌膚則為膚脹;留於空郭則為鼓脹;客於腸外則為腸覃;客於子門則為石瘕,皆水與寒氣之為病也。夫邪之所湊,其正必虛,外之皮膚肌腠,內之臟腑募原,腸胃空郭,皆正氣之所循行,氣化則水行,氣傷則水凝,聚而為病。是以凡論水病,當先體認其正氣,知正氣之循行出入,則知所以治之之法矣。

岐伯答曰:「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腫,如新臥起之狀,其 頸脈動,時欬,陰股間寒,足脛腫,腹乃大,其水已成矣。 以手按其腹,隨手而起,如裹水之狀,此其候也。」

馬蒔曰:「此言水之證也。病方起時,目之下為窠,其微有所腫,如新臥起之狀。大抵人之臥起者,其目窠上必腫也。頸脈即人迎穴也。此脈動於頸則欬,動於內,在陰股則冷,在足脛則腫,在上腹則大,以手按其腹,則隨手而起,如裹水狀,此水病已成,而可驗者也。」

余伯榮曰:「此太陽膀胱之水,溢於皮膚而為水脹也。太陽之氣,運行於膚表,此水隨氣溢而為病也。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循頸而下,目窠上微腫,水循經而溢於上也。其頸脈動,水傷氣而及於脈也。欬者,水邪上乘於肺也。陰股寒,足脛腫,太陽之氣虛而水流於下也。腹大者,水泛而土虛也。水在皮中,故」 按之隨手而起。如裹水之狀。此其候也。

黃帝曰:膚脹何以候之?岐伯曰:膚脹者,寒氣客於皮 膚之間。然不堅。腹大。身盡腫。皮厚。按其腹窅而 不起。腹色不變。此其候也。音《空窅》音杳

馬蒔曰:此言膚脹之證也。寒氣客於皮膚之間,其聲然而不堅,其腹大,其身盡腫,其皮厚,但按其腹,則窅而不起,其腹色亦不變,此膚脹之候也。按:《論疾診尺篇》之風水膚脹,為感風而成,此膚脹者,乃曰寒氣所客,似疑有風寒之異。且彼言「按其手足窅而不起」,此曰「按其腹窅而不起」,則當知窅而不起相同,特有手足與腹之異,宜詳辨之。余伯榮曰:寒者,水之氣也,此無形之氣。客於皮膚。而為虛脹也。無形之氣。故然:不堅氣脹,故腹大身盡腫也。寒氣在於肌腠,故皮厚窅深也。夫水在皮中,故按之即起。此病在氣,故按其腹窅而不起。腹色不變者,寒氣在皮膚,而脾土未傷也。

鼓脹何如?岐伯曰:腹脹身皆大,大與膚脹等也,色蒼 黃,腹筋起,此其候也。

馬蒔曰:「此言鼓脹之候也。腹脹而周身皆大,大與膚脹相等,但其色蒼黃,腹中筋起為候耳。」 按鼓脹與膚脹等,不言按之起與不起,當亦是不起者。惟其腹筋起者為辨。治之以雞矢醴,果有奇驗雲。余伯榮曰:「此寒氣乘於空郭之中,所謂臟寒生滿病也。臟寒者,水臟之寒氣盛,而火土之氣衰也。身皆大者,脾主肌肉」 也。色蒼黃,腹筋起者,土敗而木氣乘之也。

腸覃何如?岐伯曰:「寒氣客於腸外,與衛氣相搏,氣不 得營,因有所繫,癖而內著,惡氣乃起,瘜肉乃生。其始 生也,大如雞卵,稍以益大,至其成,如懷子之狀,久者 離歲,按之則堅,推之則移,月事以時下」,此其候也。

馬蒔曰:「此言腸覃之證也。寒氣客於腸之外,衛氣有時而入,寒氣與衛氣相搏,衛氣不得營運,彼此相繫,癖而內著於腸,致使惡氣從茲而起,瘜肉乃生。其始生也,大如雞卵;及其成也,如懷子之狀。久者歲以度歲,非止一歲,用手按之則堅,推之則移,附於腸外而不在胞中,故月事以時而下,此腸覃之為候也。」

張志聰曰:「此寒氣客於腸外而生覃也。夫衛氣夜循臟腑之募原,行陰二十五度,寒氣客於腸外,與衛氣相搏,則衛氣不得營行矣。因有所繫癖而內著者,此無形之氣,相搏於腸外空郭之中,而著於有形之膏募也。是以血肉之惡氣乃起,瘜肉乃生,而成此覃。久則離於臟腑之脂膜,如懷子之虛懸,按之則堅,推之則移,不涉於臟腑。故月事以時下。」 此其候也。

石瘕何如?岐伯曰:『石瘕生於胞中,寒氣客於子門,子 門閉塞,氣不得通,惡血當瀉不瀉,衃以留止,日以益 大,狀如懷子,月事不以時下,皆生於女子,可導而下』。 衃鋪杯切

馬蒔曰:「此言石瘕之證也。石瘕必生於胞中,正以寒氣客於子門,子門閉塞,氣不得通於外,惡血之在內者,當瀉。不瀉惡血者,名為衃。血留止於胞中,日以益大,其狀亦如懷子。蓋石瘕生於胞中,而不在腸外,故月事不以時下,此其所以為候也。然腸覃、石瘕,皆生於女子,治之者可導而下之。」 按腸覃由寒氣客於腸外而始石瘕。由寒氣客於子門而始元時羅謙甫著《衛生寶鑑》。有晞露丸、見睆丸等法。以治二病。

余伯榮曰:「胞中,血海也,在少腹內。男子之血,上脣口而生髭鬚,女子月事以時下,寒氣客於子門,則子門閉而胞中之血,當瀉不瀉,留積而成衃塊,日以益大,狀如懷子,血留胞中,故月事不以時下,覃瘕皆生於女子,治之者,可導而下之。」

黃帝曰:「膚脹鼓脹可刺耶?」岐伯曰:先瀉其脹之血絡, 後調其經,刺去其血絡也。

馬蒔曰:「此言刺膚脹、鼓脹之法也。二脹皆有血絡,須先瀉之,後當分經以調之。其有血絡,又當再刺去之可也。」 按:本篇之所謂石水,即《陰陽別論》之所謂三陰結謂之水者同,與石水不同。

余伯榮曰:「膚脹者,寒氣客於外;鼓脹者,寒氣客於內。故先瀉其脹之血絡,後調其經,刺其血絡。蓋先瀉其外,後調其內,而復治其外,外內之相通也。」 任谷庵曰:「腸覃石瘕,乃有形之血積,可從氣分而導之;膚脹鼓脹,乃無形之氣脹,可從血絡而瀉之,血氣之相通也。」

《賊風篇第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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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內有賊風,故名篇。」

黃帝曰:「夫子言賊風邪氣之傷人也,令人病焉。今有 其不離屏蔽,不出室穴之中,卒然病者,非不離賊風 邪氣,其故何也?」岐伯曰:「此皆嘗有所傷於濕氣,藏於 血脈之中,分肉之間,久留而不去,若有所墮墜,惡血 在內而不去,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腠 理閉而不通。其開而遇風寒,則血氣凝結,與故邪相」 襲。則為寒痹。其有熱則汗出。汗出則受風。雖不遇賊風。邪氣必有因加而發焉。

馬蒔曰:此言人有故邪而又有新感,雖不必有賊風邪氣之甚,而亦足以病也。賊風,即《上古天真論》等篇之所謂虛邪賊風也。夫以賊風邪氣傷人而至於病者,固其常也。今有處於屏蔽室穴中,而卒然有病,則本離於賊風邪氣,而復有此病,帝之所以疑也。伯言雖非賊風邪氣之甚,然亦必有故邪與新感也。蓋嘗有所傷於濕氣,或因墮墜而有惡血在其中,又猝然有喜怒、飲食寒溫,各失其常,所以腠理閉而不通也。及其腠理開,而或遇風寒,則血氣凝結,與濕氣惡血等之故邪相襲,則為寒痹,即《痹論》之所謂「寒氣勝者為痛痹」 也。斯時也,正以有熱則汗出,汗出則受風,雖不遇賊風,邪氣必因有所加,而病由此發也。

張志聰曰:此篇論病形而傷其精氣神也。三邪雜至,合而為痹,在內而傷其精氣神者,有似乎鬼神,可祝由而已也。篇名《賊風》者,言往古之人,恬惔虛無,精神內守,邪氣不能深入,故可移精祝由而已。當今之世不然,憂患緣其內,苦形傷其外,賊風數至,虛邪朝夕,內至五臟骨髓,外傷空竅肌膚,故祝由不能已也。夫「心主脈,諸血者皆屬於心。嘗有所傷於濕氣藏於血脈之中,則傷心臟之神矣。」 分肉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留於分肉之間,則傷其氣矣。若有所墮墜,則有傷於筋骨,筋即為肝,骨即為腎,血即為心。惡血在內則傷心臟之神,有傷於筋則傷肝臟之魂,有傷於骨則傷腎臟之精。卒然喜怒不節,則更傷所藏之神魂,飲食不適則更傷水穀之精液,寒溫不時則傷在外之形氣,形氣傷則腠理閉而不通,其開而遇風寒,則血氣凝結,與故之濕邪相襲,則風寒濕三氣雜合而為痹矣。其開而遇風者,以有熱則汗出,蓋熱乃火之氣,汗乃精血之液,因傷其精神,是以熱則氣弛,汗出而開也。汗出則受風,雖不遇賊風,邪氣必有因加於風寒而發焉 。《王子方》曰:「風傷氣,寒傷神,濕傷精。」 蓋風傷衛,寒傷營,而寒水之氣,又傷心火也。濕乃土之邪氣,故傷腎臟之精,是以傷於濕者,則為痿厥。痿者骨痿,厥者腎臟之生氣,厥逆而四支清冷也。

黃帝曰:「夫子之所言者,皆病人之所自知也。其無所 遇邪氣,又無怵惕之所志,卒然而病者,其故何也?惟 有因鬼神之事乎?」岐伯曰:「此亦有故,邪留而未發,因 而志有所惡,及有所慕,血氣內亂,兩氣相搏,其所從 來者微,視之不見,聽而不聞,故似鬼神。」惡去聲

馬蒔曰:「此言有故邪而復動於情,故病似鬼神而非鬼神也。帝疑上文所言為病,皆病人之所自知,有等不遇邪氣,無所怵惕,即卒然為病,此必有因於鬼神之事。伯言人有濕氣惡血等之故,邪留而未發,因病人素所不知,因而偶有所觸,或好或惡,則血氣內亂,故邪與新志相搏,遂爾為病。此其所從來者甚微,非見聞之所能及。故人不知其故,而以鬼神」 為疑,乃似鬼神,而非鬼神也。

張志聰曰:「此言病在內而傷其精氣神也。故邪留而未發者,留於臟腑募原之間,則有傷於氣矣。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志有所惡,則傷腎臟之精,心有所慕,則傷心臟之神。血氣內亂,真邪相搏,其所由來者漸矣。此病氣而不病形,故視之不見,聽之不聞,若有似乎鬼神。夫魂遊為神,魄降為鬼,隨神往來謂之魂」 ,並精而出謂之「魄。」 精神內傷,則魂魄飛揚,而有似乎鬼神也。

黃帝曰:「其祝而已者,其故何也?」岐伯曰:「先巫者,因知 百病之勝,先知其病之所從生者,可祝而已也。」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病之所以祝由而已者,非病之由於鬼神也。夫病既非鬼神有等,祝之而可已者,正以先巫者因知百病之勝,如運氣及臟腑相尅之勝氣為病,又知此人病所從生,今即其病以祝之,而病斯已矣。」

張志聰曰:「知百病之勝者,知精、氣、神三者,能勝其百病也。知其病之所從生者,知先傷其精氣、神,而病之所由生也。可祝而已者,先巫之能移精變氣而通神明也 。」 王子方曰:「上古有十三科,祝由乃其一也。先巫者,言上古之能祝由而愈病者,謂之巫醫。故古之醫字從巫,非與師巫之賊役比也。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 即上古祝而已病之醫,非醫巫之有二也。

《衛氣失常篇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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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曰:「衛氣之留於腹中,稸積不行,菀蘊不得常所, 使人肢脅胃中滿,喘呼逆息者,何以去之?伯高曰:其 氣積於胸中者,上取之;積於腹中者,下取之;上下皆 滿者,旁取之。」黃帝曰:「取之奈何?」伯高對曰:「積於上,瀉 大迎、天突、喉中;積於下者,瀉三里與氣街;上下皆滿 者,上下取之,與季脅之下一寸,重者,雞足取之。診視」 其脈。大而弦急。及絕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不可刺 也。黃帝曰「善。」

馬蒔曰:此言衛氣之積於內者,有所當刺之處,及有不可刺之時也。《素問》痹論有云:「衛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慓悍滑利,不能入於脈也。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肓膜,散於胸腹。」 今衛氣不能行於皮膚肓膜,而乃留於腹中,稸積不行,菀蘊不得常所,使人在旁病於肢脅,在中病於胃中,則為胸為腹,在其中矣。其病䐜滿,發為喘呼逆息者,此皆何以去之?伯高言:凡衛氣之積於胸中,當取之於上,如足陽明胃經之大迎穴,任脈經之天突、廉泉穴,積於在下之腹中,當取之於下,瀉足陽明胃經三里、氣街穴,胸中與腹中俱滿,則為上下皆滿,當取之於旁,及上下皆取之,即大迎、天突、廉泉、三里、氣街皆是也。與季脅下一寸,即足厥陰肝經章門穴。其積重者,即攢鍼以刺之,如雞足之狀然。又診視其脈,大而弦急,乃邪氣正盛,宜避其來銳。若脈絕不至,則正氣極衰,宜防其過洩,及腹皮急甚,亦邪盛正衰所致,皆不可輕刺之也。

張志聰曰:「此篇論衛氣失常,以明衛氣所出,所主之常,所有浮沉淺深,太過不及之別。按第七十六之《衛氣行》篇,論衛氣晝行於陽,夜行於陰,外內出入之循度。此篇論衛氣始生始出之道路,主於皮肉筋骨之間,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而司開闔者也。夫衛氣者,陽明水穀之悍氣也。穀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 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營行脈中,衛行脈外。所謂「別出」 者,與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復始之,營氣所出之道路各別也,衛氣與宗氣所出之道路各別也。「兩行」 者,謂營氣出於氣分,而行於脈中;衛氣出於脈中,而散於脈外,此陰陽血氣交互之妙道也。夫精專者,行於經隧之營血,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臟腑相通,外內相貫,環轉無端,終而復始,與營行脈中,一呼一吸,脈行六寸,日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之道路各別也。所謂營行脈中,以應呼吸。漏下者,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隨三焦出氣,外注於皮膚谿谷之氣分,滲入於孫脈絡脈,化而為赤者也。《五癃篇》之所謂:「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者為津,其流而不行者為液。」 《決氣篇》之所謂:「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而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臟六腑,以應刻數。」 《癰疽篇》之所謂:「中焦出氣如露,上注谿谷而滲孫脈,津液和調,變化而」 赤為血,血和則孫脈先滿溢,乃注於絡脈,皆盈乃注於經脈。陰陽已張,因息乃行,行有經紀,周有道理,與天合同,不得休止。是行於脈中,以應呼吸之營氣,乃中焦所生之津液,隨三焦之出氣,注於皮膚分肉之氣分,滲於孫絡,變化而赤為血,因息乃行,行有經紀,與《營氣篇》之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之道路各別也。宗氣積於胸中,上出於肺,循咽喉,呼則出,吸則入。」 夫肺主皮毛,「人一呼則氣出,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闔,一吸則氣入,而八萬四千毛竅皆開」 ,此宗氣之應呼吸,而司開闔者也。衛氣者,出其悍氣之慓疾,而先行於四末、分肉、皮膚之間,晝日行於陽,夜行於陰,司晝夜之開闔者也。呼吸之開闔,人之開闔也;晝夜之開闔,應天之開闔也。是以營氣衛氣之所出所行,各有其道,故曰:「別出兩行,營衛之道。」 此篇論衛氣之始生始出,從陽明之脈絡,分行於上下四旁,而布散於形身之外。稸積菀蘊者,猶草木之生長茂盛於內也;「不得常所」 者,不得所主所出之常處也。故內積於上者,「取之大迎、天突,蓋衛氣之上出者,從胃之大迎,任之天突而外出於皮膚也。積於下者,取之三里,蓋衛氣之下出者,從胃之三里而外出於皮膚也。積於中者,取之氣街與季脅之帶脈。蓋衛氣之布於四旁者,從腹之氣街、帶脈之章門而外出於四旁也。夫衛氣乃胃腑水穀所生之氣,足陽明與任脈會於中脘,上會於承漿,與帶脈會於臍之左右,而出於腹氣之街,是陽明所生之氣,從陽明之經脈而出散於皮膚,此衛氣始出之常所也。夫衛為陽,從脈而出,由內而外,自陰而出於陽;營為陰,從谿谷氣分而入於孫脈,經脈自外而內,由陽而入於陰,此陰陽血氣,外內交互之妙道也。」 雞足者,以足緩伸緩縮,如雞足之踐地。蓋以《疏》

「陽明之經脈,以通衛氣之所出也。診視其脈,大而弦急,及絕不至者,及腹皮急甚者,此衛氣留滯於始生之處,非稸蘊於所行所出之道路,故不可取之外穴也。」 此論衛氣始生始出之常所,與行陽行陰之度數不同,故反論其失常,以證明之。

黃帝問於《伯高》曰:「何以知皮肉氣血筋骨之病也?」伯 高曰:「色起兩眉薄澤者,病在皮;脣色青黃赤白黑者, 病在肌肉;營氣濡然者,病在血氣;目色青黃赤白黑 者,病在筋;耳焦枯,受塵垢,病在骨。」

馬蒔曰:「此言皮肉氣血筋骨之病,皆有可驗之處也。欲知皮病,當驗兩眉。蓋兩眉間即闕中,為肺之部,而肺合於皮,故觀兩眉間色起薄澤者,則知病之在皮也。欲知肌肉之病,當驗之脣。蓋脣主於脾,而脾主肌肉,故觀脣色有青黃赤白黑者,則知病之在肌肉也。欲知血氣有病,當觀之於營氣。但營氣無形,而濡然多汗,則知病之在血氣也。欲知筋之有病,當驗之於目,蓋肝主筋,而目為肝之竅,故觀目色有青黃赤白黑者,則知病之在筋也。欲知骨之有病,當驗之於耳,蓋腎主骨,而耳為腎之竅,故觀其耳之焦枯受垢者,則知病之在骨也。」 張志聰曰:「此言衛氣從內之脈絡,布散於皮肉筋骨之間,而各有所在」 也。色者,氣之章也。兩眉間,乃肺之部,肺合於皮,故色起兩眉薄澤,知衛氣之病在皮也。肌肉者,脾土之外合,土灌四臟,故觀脣色青黃赤白黑者,知衛氣之病在肌肉。營者,血之氣也。血之液為汗,汗出而濡然者,知衛氣之病在血氣也。肝主筋而開竅在目。視目色之青黃赤白黑者,知衛氣之病在筋「也。筋合於三陰三陽十二經脈,故五色之並見也。」 耳者腎之竅。耳焦枯受塵垢者,知衛氣之病在骨也。夫皮肉筋骨脈外之氣分,衛氣出於形身,而各在其處也。

黃帝曰:「病形何如?取之奈何?」伯高曰:「夫百病變化,不 可勝數。然皮有部,肉有柱,血氣有輸,骨有屬。」黃帝曰: 「願聞其故。」伯高曰:「皮之部,輸於四末。肉之柱,在臂脛 諸陽分肉之間,與足少陰分間。血氣之輸,輸於諸絡, 氣血留居,則盛而起。筋部無陰無陽,無左無右,候病 所在。骨之屬者,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腦髓者也。」黃 帝曰。取之奈何。伯高曰:百病變化。浮沉深淺。不可勝 窮。各在其處。病間者。淺之甚者深之。間者少之甚者 眾之。隨變而調氣。故曰上工。數上聲夫音扶勝平聲間去聲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皮肉氣血筋骨之病,各有病所及,有治法也。欲知皮之有病者,必有其部,蓋皮之為部,輸運於四支。欲知肉之有病者,必有其柱,蓋肉之為柱,上則為臂,下則為脛,乃手足六陽經,與足少陰腎經分肉之間也。欲知氣血之有病者,必有其輸,蓋血氣之為輸,在於諸經之絡穴,若氣血留居,則盛」 而筋起,但以筋為主,不必分陰經陽經,或左或右,而止候其筋之為病耳。欲知骨之有病者,必有其屬。蓋骨之屬,凡一身之骨空,其所受益者皆是也。而骨又與腦通,又皆所以益其腦髓耳。故取穴以刺之者,亦惟於皮肉氣血筋骨,各視其處。病間者,則淺刺之而鍼少,病甚者,則深刺之而鍼多,隨其變化而調之,是之謂上工也。張志聰曰:「此承上文而言,衛氣行於皮肉筋骨之間,各有所主之部屬也。衛氣行於皮,輸於四末,為所主之部。蓋衛氣出於陽,從頭目而下注於手足之五指,故以四末為部也。行於肌肉,在臂脛諸陽分肉之間,為肉之柱,柱之為言主也。蓋肉之大分為谷,小分為谿,分肉」 之間,谿谷之會,以行營衛,以會大氣。臂脛之大肉,肉之大分也。營衛大氣,先會於大分之間,故以臂脛之肉為主,猶屋宇之有四柱也。足少陰分間,乃足少陰出於氣街,行於分肉之間。衛氣者,後天水穀之所生也。會少陰先天之氣於分間,此氣之大會也。諸絡者,孫脈、絡脈也。營氣從絡而行於經脈,「衛氣從絡而出於皮膚,血氣輸轉於諸絡之間,故氣血留居,則絡脈盛而起矣。」 衛氣之行於骨者,在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腦髓者也。骨空者,津液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補益腦髓。髓空在腦後三分,顱際銳骨之下。蓋髓之所以補益腦者,從尾骶而滲於脊骨,從脊骨而上滲於髓空以入腦,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二十一日下至尾骶,二十二日入脊內,其行九日出於缺盆。」 故衛氣之行於骨者,以脊骨為所屬也。衛氣之行於筋者,無分陰陽左右,如留滯於手足某經之筋,即為病之所在。蓋衛氣者,應天之氣也。筋者,厥陰風氣之所主也。風者大塊之噫氣,充滿於天地之間,故與衛氣相合。陰陽左右,無處不有。若夫皮之部,肉之柱,猶天之四方。骨之屬,猶天之道也。百病變化者,審察衛氣為百病母,行於皮肉筋骨之間,是以浮沉淺深,各在其處。余伯榮曰:衛氣司晝夜之開闔,以應天之氣也。《一》

「日一夜大會於風府,明日日下一節,二十一日下至尾骶,二十二日入脊內,其行九日,上出缺盆,一月而環轉一周,是又應月之一月而一周天也。是以月郭空則海水東盛,衛氣去,形獨居。蓋水與天氣上下相通,日月運行,隨天道環轉。日日行一度,故一歲而一周天,月行十三度有奇,故一月而一周天。此陰陽之」 運行無息者也。人與天地相參,一息不運,則失其旋轉之機,而為奇恆之病。學者玩索而有得焉,非惟臨病人以觀死生,更可為養生之祕要。

黃帝問於伯高曰:「人之肥瘦、大小寒溫,有老壯少小, 別之奈何?」伯高對曰:「人年五十已上為老,二十已上 為壯,十八已下為少,六歲已下為小。」少去聲

《馬蒔》曰:「此帝即人之肥瘦寒溫,老壯少小,而欲分別之也。大小者,身之大小也。寒溫者,身寒暖也。伯高言人之老壯少小,以年而別之也。」

張志聰曰:此論衛氣之有盛衰也。年少小者,衛氣始長;年壯者,衛氣正盛。五十已上,衛氣漸衰,蓋應天之氣,而有四時生長收藏之盛衰也。《方盛衰論》曰:「老從上,少從下。」 老者應秋冬之氣,從上而方衰於下;少者應春夏之氣,從下而方盛於上。

黃帝曰:「何以度知其肥瘦?」伯高曰:「人有肥,有膏,有肉。」 黃帝曰:「別之奈何?」伯高曰:「膕肉堅,皮滿者,肥;膕肉不 堅,皮緩者,膏;皮肉不相離者,肉。」

馬蒔曰:「此言人之有肥、有膏、有肉者之分也。肥者猶言壯也,膝後曲處為膕。膏者油也,即肥之脂膏也。」

張志聰曰:此以下論衛氣之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者也。腠理者,肌肉之文理,如豕之精肉,條分而有理路,理中之白膜曰脂,肉外連皮之肥肉曰肥,故曰「膕。」 肉堅而皮滿者肥,蓋肥在皮之內,肉之外,故肉堅而皮滿也。膏者,即肥之脂膏,謂如豕肉之紅白相間而有數層者為膏。蓋肥膏之間於肉內,故肉不堅「而皮緩也。」 此論衛氣之肥腠理,故止論膏而不論肥。然先言人有肥者,以明膏肥之有別也。皮肉不相離者,謂肉勝而連於皮,內無膏而外無肥,此亦衛氣之盛於肉理者也 。任谷庵曰:膕肉者,俗名腿肚也。蓋肉之柱,在臂脛諸陽分肉之間,故膕肉堅則通體之肉堅也。又止言脛而不言臂者,氣從下而上也。

黃帝曰:身之寒溫何如?伯高曰:「膏者,其肉淖而粗理 者,身寒,細理者身熱。脂者,其肉堅,細理者熱,粗理者 寒。」

馬蒔曰:「此言人身之有冷熱也。大凡人之多膏者,其肉必淖,但腠理粗則其身寒,若細則身熱也。人之多脂者,其肉必堅,但腠理粗則其身寒,若細則身熱也。」

任谷庵曰:「此言衛氣之所以溫分肉也。膏者,肉不堅,故其肉淖。淖,和也,言膏與肉之相間而相和者也。脂者,腠理固密,故其肉堅。粗理者,衛氣外洩,故身寒;細理者,衛氣收藏,故身熱。」

《黃帝》曰:「其肥瘦大小奈何?」伯高曰:「膏者多氣而皮縱 緩,故能縱腹垂腴。肉者,身體容大,脂者,其身收小。」

馬蒔曰:「此言人身有肥瘦大小也。大凡人之有膏者,其氣必多而皮自縱緩,故能縱腹垂腴,此之謂肥也。反是則為瘦矣。人之有肉者,其身體自然容大,此之為大也。人之有脂者,其身必收小,此之謂小也。上文帝問肥瘦,而伯高止以肥、膏、肉三義為對,其肥瘦猶未分也,故帝於此並問之耳。」

任氏曰:「此復申明衛氣之所以肥腠理,溫分肉也。衛氣盛則腠理肥,是以膏者多氣而皮縱緩,故能縱腹垂腴。腴者,臍下之小腹也。肉者,身體容大,此衛氣盛而滿於分肉也。脂者其身收小,此衛氣深沉,不能充於分肉,以致脂膜相連,而肌肉緊密,故其身收小也 。」 余伯榮曰:「衛氣之所以溫分肉者,充實於肉之理路」 ,所謂「血氣盛則充膚熱肉。」 蓋非止溫肌肉。而能使肌肉盛滿。身體容人。故反覆以申明之。

《黃帝》曰:「三者之氣血多少何如?」伯高曰:「膏者多氣,多 氣者熱,熱者耐寒。肉者多血,多血則充形,充形則平。 脂者其血清氣滑少,故不能大,此別於眾人者也。」

馬蒔曰:「此言人之有膏、有肉。有脂者,其氣血各有多少,而身之冷熱遂別也。膏者其氣必多,多氣則身必熱,故能耐寒也。肉者其血必多,多血則形充而不寒不熱也。脂者其血必清,而氣必滑且少,故其身形不大,而不能耐寒也。此三者之異於眾人者也。」

任谷庵曰:「此言衛氣與營血相將,充盈於分肉之文理,其膏肥之內,止有衛氣而血不營也。膏者,衛氣盛,故熱而耐寒。肉者,肌肉隆盛,故多血。血氣盛則充膚,熱肉故充形。血隨氣行,血氣皆盛,是為營。」

衛和平,脂者肌肉緊密,是以血清氣少,故不能大。此三者,有肥瘦大小之不同,故與平人之有別。《王子方》曰:「脂者,衛氣不充於分肉,是以血亦清少,血氣相將而行者也。」

黃帝曰:「眾人奈何?」伯高曰:「眾人皮肉脂膏,不能相加 也,血與氣不能相多,故其形不小不大,各自稱其身, 命曰眾人。」稱去聲

《馬蒔》曰:「此言人之眾者,其形不大不小,必其皮肉、脂膏、血氣之不加多也。」

余伯榮曰:此言衛氣之浮沉淺深,而各有常所者,其形不大不小也。眾人者,平常之大眾也。「不能相加」 ,謂血氣和平,則皮肉脂膏不能相加於肥大也。血氣之浮沉淺深,各有常所,不能相多於肌肉間也。皮肉筋骨,各自稱其身,故其形不大不小也。

黃帝曰:「善。」治之奈何?伯高曰:「必先別其三形,血之多 少,氣之清濁,而後調之,治無失常經。是故膏人縱腹 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雖脂不能大也。」

馬蒔曰:「此言治三形者,必別其氣血之多少清濁也。三形者,即膏人、肉人、脂人也。」

張志聰曰:「此言人之血氣,當使之無過不及也。三者之人,有肥大之太過,瘦小之不及,故當審其血之多少,氣之清濁,而後調之,無失衛氣之常經,斯為和平之人矣。此因衛氣失常,是故膏人縱腹垂腴,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雖脂不能大也。蓋衛氣主於皮肉,筋骨之間,浮沉淺深,各在其處。若獨充盛於皮膚分」 肉之間。而使縱腹垂腴。上下容大。或深沉於筋骨之間。以致脂不能大。皆衛氣之失常也。是以浮沉深淺不可勝窮。隨變而調其氣。命曰上工。此篇論衛氣失常。以明衛氣所出所循之常。所使後學知陰陽血氣之生始出入為治道之張本也。

《玉版篇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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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末有著之玉版,以為重寶,故名篇。」

黃帝曰:「余以小鍼為細物也,夫子乃言上合之於天, 下合之於地,中合之於人,余以為過鍼之意矣,願聞 其故。」岐伯曰:「何物大於天乎?夫大於鍼者,惟五兵者 焉。五兵者,死之備也,非生之具。且夫人者,天地之鎮 也,其不可不參乎?夫治民者,亦惟鍼焉。夫鍼之與五 兵,其孰小乎?」

馬蒔曰:「此言小鍼合於三才者,以其較之五兵而其功用為尤大也。五兵雖大乃所以備死而非平日治生之具,小鍼雖小乃所以治民之生而不待備死而後用也,較之五兵其功用合於三才而非可以小補言者宜矣。」

張志聰曰:「此篇論充溢於皮膚分肉之氣血,從臟腑之大絡,而出於孫絡。皮膚應天氣之出於地中,而布散於天下,逆之則傷其所出之機,勝五兵之殺人矣。」 「大絡者,手太陰之絡名曰《列缺》,手少陰之絡名曰通里。手心主之絡名曰內關。手太陽之絡名曰支正,手陽明之絡名曰《遍歷》,手少陽之絡名曰外關。足太陽」 之絡名曰飛揚,足少陽之絡名曰光明,足陽明之絡名曰豐隆,足太陰之絡名曰公孫,足少陰之絡名曰大鍾,足厥陰之絡名曰蠡溝,此十二臟腑之大絡,陽走陰而陰走陽,左注右而右注左,與經脈繆處,其氣血布散於四末,溢於皮膚分肉間,不入於經俞,以應天氣之運,行於天表,故曰所謂奪其「天氣。」 夫九鍼之道,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小鍼微鍼也。亦所以合於天地人者也。且夫人者,天地之鎮也,其不可不參乎?故治天下之萬民者,亦惟鍼道所合之三才而已 。余伯榮曰:上篇論衛氣從陽明之脈絡,而出於皮肉筋骨之間;此篇論皮膚分肉之血氣,從胃之經隧,臟腑之大絡,而出於外,即與衛氣相將之營氣也。營衛血氣。雖皆生於胃腑水穀之精。然外內出入之道路不一。學者非潛心玩索。不易得也。

黃帝曰:「病之生時,有喜怒不測,飲食不節,陰氣不足, 陽氣有餘,營氣不行,乃發為癰疽。陰陽不通,兩熱相 搏,乃化為膿,小鍼能取之乎?」岐伯曰:「聖人不能使化 者,為其邪不可留也。故兩軍相當,旗幟相望,白刃陳 於中野者,此非一日之謀也。能使其民令行,禁止士 卒無白刃之難者,非一日之教也,須臾之得也。夫至」 使身被癰疽之病,膿血之聚者,不亦離道遠乎?夫癰 疽之生,膿血之成也,不從天下,不從地出,積微之所 生也。故聖人自治於未有形也。愚者遭其已成也。黃 帝曰:「其已形不予遭,膿已成不予見,為之奈何?」岐伯 曰:「膿已成,十死一生。」故聖人弗使已成,而明為良方著之竹帛,使能者踵而傳之後世,無有終時者,為其 不予遭也。難去聲夫音扶

馬蒔曰:「此言癰疽生於積微,其已成而難化者,為其失修養之道,而聖人憫之,故必遺之以良方也。陰氣者,營氣也;陽氣者,衛氣也。惟營氣不足,衛氣有餘,癰疽乃發,膿隨熱聚,小鍼難取,正以邪盛難化,猶用兵者,其謀非止於一日,其遠難正在於須臾,誠不可不慎也。況生此癰疽之人,使身被癰疽而膿血已聚,惟」 其遠修養之道耳。詎知癰疽由微而積,聖人自治於未有成形之始,愚者則遭於既已成形之後,所以治之失其時也。然而不得與聖人相遭相見,而聖人慮其膿血已成,多死少生,乃著為《良方》以傳之。彼小鍼者,雖可以治民,而非可以治癰疽也,亦明矣。

張志聰曰:「此言皮膚分肉之氣血,從內而出於外,少有留滯,則漸積而成癰膿。如發於外,而小者易愈,大者多害。若留積在內,成癰膿而不見者,十死一生也。喜怒不測,飲食不節,內因之所傷也。是以癰疽之生,膿血之成,不從天地之風寒暑濕,乃積微之所生也。是猶兩軍相當,旗幟相望,白刃陳於中野者,此非一日之謀也。能使其民令行,禁止士卒無白刃之難者,非一日之教也,非須臾之可得也。故聖人弗使已成,而明為良方,著之竹帛,使後學之能者踵而傳之後世,無有終時者,為其不予遭而成十死一生之證也。其已形而不予遭,膿已成而不予見者,言癰生於臟腑之間,而不與我見,乃多死少生之」 候也 。余伯榮曰:「按《本經》及《素問》論。所生癰疽。多因於風寒外邪有傷。營衛留積而成癰膿。此因內傷喜怒飲食。故曰不從天下。不從地出。」

黃帝曰:「其已有膿血,而後遭乎?不道之以小鍼治乎?」 岐伯曰:「以小治小者,其功小;以大治大者,多害。故其 已成膿血者,其惟砭石鈹鋒之所取也。」

馬蒔曰:「此言癰疽已成膿血者,惟治之以砭石、鈹鍼、鋒鍼而已。以小治小者,其功小,故不可用小鍼也;以大治大者多害,故鈹鋒之外,不可輕用也。唯砭石者,以石為鍼,及鈹鍼、鋒鍼,皆可以取之耳。」 余伯榮曰:「此言癰發於外,而予見者,有大小之難易也。癰小而以小鍼治之者,其功小而易成;癰大而以大鍼治之者」 ,多有逆死之害。故其已成膿血者,其惟砭石鈹鋒之所取也。蓋小而淺者,以砭石取膿;大而深者,以鈹鋒取之。鈹鍼,大鍼也。

黃帝曰:「多害者,其不可全乎?」岐伯曰:「其在逆順焉。」黃 帝曰:「願聞逆順。」岐伯曰:「以為傷者,其白眼青,黑眼小, 是一逆也;內藥而嘔者,是二逆也;腹痛渴甚,是三逆 也;肩項中不便,是四逆也;音嘶色脫,是五逆也。除此 五者,為順矣。」內同納

馬蒔曰:「此言癰疽之難全者,惟驗其病勢之五逆,而五順可反推矣。人之目,雖為肝之外候,然又分屬於五臟。其白眼屬肺,今反青,是肝邪侮所不勝,當為肺氣衰也。黑眼者,即眼之睛也,屬於肝,今反小,乃肝氣衰也。非一逆而何?納藥而嘔,乃脾氣衰也,非二逆而何?腹痛者邪盛,渴甚者火盛,非三逆而何?肩屬手之」 三陽,項屬手足六陽及督脈經,今肩項不便,是陽盛陰虛也,非四逆而何?「音嘶」 者,肺衰也;「色脫」 者,五臟衰也,非五逆而何?若除此五者,則為順矣。

張志聰曰:「此言癰發於外,而大者,有逆順死生之分焉。夫皮脈肉筋骨,五臟之外合也。癰發於皮肉筋骨之間,其氣外行者為順,若反逆於內,則逆傷其臟矣。如白眼青,黑眼小,肺肝腎三臟之氣傷也。內藥而嘔,胃氣散也。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腹痛渴甚,脾氣絕也。太陽為諸陽主氣,肩項中不便,陽氣傷也。在心主言」 ,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音嘶色脫,心臟傷也。犯此五逆者死,除此五者為順矣。

黃帝曰:「諸病皆有逆順,可得聞乎?」岐伯曰:「腹脹,身熱, 脈大,是一逆也;腹鳴而滿,四肢清泄,其脈大,是二逆 也;衂而不止,脈大,是三逆也;咳且溲,血脫形,其脈小 勁,是四逆也;欬脫形,身熱,脈小以疾,是謂五逆也;如 是者,不過十五日而死矣。其腹大脹,四末清,脫形,泄 甚,是一逆也;腹脹便血,其脈大,時絕,是二逆也;欬溲」 血形,肉脫,脈搏,是三逆也;嘔血,胸滿引背,脈小而疾, 是四逆也;欬嘔,腹脹且飱泄,其脈絕,是五逆也。如是 者,不過一時而死矣。工不察此者而刺之,是謂逆治。 飧音孫

馬蒔曰:「此言諸病皆有逆,順有五,逆之半月而死者,有五逆之一時而死者,醫工不可以逆治之也。腹滿身熱,而其脈亦大,是邪正盛也,非一逆而何?腹鳴而滿,四肢清冷,後又下泄,陰證也,而其脈又大,是陰證得陽脈也,非二逆而何?衂血不止,陰證也,而其脈又大,亦陰證得陽脈也,非三逆而何在?」

上為欬在下,溲血又且脫形,正氣已衰也。而其脈之小者帶勁,是邪猶未衰,非四逆而何?其聲欬,其形脫,其身熱,正衰火盛也。而脈之小者帶疾,是邪亦未衰,非五逆而何?此其所以半月而死也。又有腹大而脹,四肢則冷,而其形既脫,其泄又甚,非一逆而何?腹脹於中,便血於下,乃陰證也。而其脈又大且時絕,是大為陽脈,絕為死脈,非二逆而何?在上為欬,在下溲血,其形已脫,火盛水虧也,而脈又搏擊,非三逆而何?嘔血而胸滿引背,脈固宜小,而小中帶疾,虛而火盛也,非四逆而何?上為欬嘔,中為腹脹,下為飱泄,病已虛也,而其脈則絕,非五逆而何?此其所以不及一時而死也。一時者,一周時,乃一日之意也。五逆不可刺而刺之。是謂逆治之耳。

張志聰曰:「此言血氣之逆於經脈者,不過半月而死也。夫血氣留滯而成癰膿者,積微之所生,其所由來者漸矣。若失其旋轉之機,又不待成癰而有遄死之害。」 「諸病者,謂凡病多生於營衛血氣之不調,非獨癰膿也。如腹脹身熱脈大者,逆傷於脾也。腹鳴而滿,四肢清泄,其脈大者,逆傷於腎也。肝主藏血,衂而不止,逆傷肝也。肺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欬而溲血,形脫,其脈小勁,逆傷肺也。」 夫心主血脈,肺者心之蓋,欬,形脫身熱,脈小以疾,逆傷心也。夫血脈者,五臟之所生也,血氣逆則失其旋轉之機,而反傷其臟真矣。經脈應地之經水,水以應月,不過十五日而死者,隨月之盈虛而死,不能終周天之數矣。若氣血之逆於氣分者,不過一周時而死矣。夫皮膚分肉之氣血,從胃腑而注於臟腑之大絡,從大絡而出於孫絡,從孫絡而外滲於皮膚。如腹大脹,四肢清,形脫泄甚,是逆於胃之大絡,不得出於皮膚,充於四體也。腹脹便血,其脈大時絕,逆於腎絡也;欬溲血,形肉脫,脈搏,逆於肺絡也;嘔血,胸滿引背,脈小「而疾,逆於心絡也;欬嘔腹脹且飱泄,其脈絕,逆於肝脾之絡也。夫胃者,水穀血氣之海也,五臟之大絡,海之所以行雲氣於天下之道路也。水天之氣,上下相通,一晝一夜,遶地環轉一周。如逆而不行,則開闔已息,是以不過一周而死。」 夫人皮以應天,皮膚之氣血,逆而不行,不過一周而死。工不察此,天運之大道,如逆傷其氣,遲則死於家中,速則死於堂上矣 。任谷庵曰:「以上論人之氣血,參合天地之道,運行無息者也。少有留滯,或漸積而成癰膿,或一息不續,即為霄壤之判。」

黃帝曰:「夫子之言鍼甚駿,以配天地,上數天文,下度 地紀,內別五臟,外次六腑,經脈二十八會,盡有周紀, 能殺生人,不能起死者,子能反之乎?」岐伯曰:「能殺生 人,不能起死者也。」黃帝曰:「余聞之則為不仁,然願聞 其道,弗行於人。」岐伯曰:「是明道也,其必然也。其如刀 劍之可以殺人,如飲酒使人醉也,雖勿診,猶可知矣。」 黃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人之所受氣者,穀也;穀之 所注者,胃也。胃者,水穀氣血之海也;海之所行雲氣 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氣血者,經隧也。經隧者,五臟六 腑之大絡也。迎而奪之而已矣。」黃帝曰:「上下有數乎?」 岐伯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臟之 氣盡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此所謂奪其天 氣者也,非能絕其命而傾其壽者也。黃帝曰:「願卒聞 之。」岐伯曰:「闚門而刺之者,死於家中;入門而刺之者, 死於堂上。」黃帝曰:「善乎方明哉道!請著之玉版,以為 重寶;傳之後世,以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闚同窺

馬蒔曰:「此言鍼之能殺生人者,在於奪其五里,以竭經隧之氣,此其所以為刺禁也。二十八會者,手足十二經,左右相同,共有二十四脈,加以兩蹻督任,共為二十八會也。世有能於生人則殺之,死人則不能起之,此問之者,固為不仁,而聞之而弗行,正所以明道也。故能殺生人之繆,真如刀劍之殺人,如酒之醉人」 ,雖勿診視之,而可以預知也。何也?試觀海之行雲氣者,本於地氣上為雲,而後雲氣行於天之下也;胃之有氣血,本於穀氣所化,而後血氣行於十二經之隧也。是經隧者,誠為五臟六腑之大脈絡耳,迎其氣之來而有以奪之,故能殺生人矣。上下,手足也。究其上下各經之數,不必盡臟腑之穴以刺之,止即「五里穴,以奪其氣,約至中道而止鍼候其氣之來者,五至而已,鍼凡五往以奪之,而此臟之氣盡矣。及奪至二十五次,而五臟輸穴之氣,皆已竭矣。」 此乃奪其天氣,非由命之自絕,壽之自傾,實所以殺此生人也。又何也?吾窺門而見其刺,其人當死於家中;吾入門而見其刺,其人當死於堂上,死之最易又如是耶?

張志聰曰:此言胃腑所生之氣血,如雲氣之布散於天下者,從臟腑之經隧,布於四末,充於皮膚分肉之間,不入於經俞者也。鍼道之大,配天地,上數天文,應天之數也;下度地紀,應地之經也。內別五

考證

「臟,應五運之在中也;外次六腑,應六氣之在外也。經脈二十八會,脈度之十六丈二尺也。」 此言小鍼者,上合於天,下合於地,中合於人,通其經脈,調其血氣,營其順逆,出入之會,可傳於後世,無有終時者。若不察此三才之大道,反逆傷其旋轉之機,又勝五兵之殺人矣。大絡者,十二臟腑之經別也。五里者,手陽明之「穴,在肘上三寸。蓋臟腑之大絡,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手陽明之大絡,與手陽明之經相干,循五里而散於尺膚。」 夫臟為陰,腑為陽,經脈為陰,皮膚為陽。手陽明者,手太陰之腑也。五臟之血氣,行於脈中,因胃氣而至於手太陰,以應尺寸之脈;五臟之氣血,行於脈外者,因胃氣而出於手陽明之絡,以「應於尺膚,是以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善調尺者,則不待於寸。」 此十二臟腑之血氣,行於經脈皮膚之外內者,大會於手太陰陽明也。故迎之五里,中道而止。至者,迎其氣之至也。往者,追其氣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臟之氣至即已。若五往而追之,則五臟之氣,盡洩於外矣。五臟各有五輸,五五二十五輸,若皆取之,則竭其輸矣。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非由命之自絕,壽之自傾,實所以殺生人也。闚者,窺視其所出也。門者,《衛氣篇》之所謂契紹之門戶,乃氣血從孫絡而出於皮膚之門也。故俟其氣之出門而刺之者,稍緩而死於家中;入門而逆刺於絡內者,即死於醫者「之堂上也。夫天氣一日一夜,遶地環轉一周,逆則不過一周而死,況鍼刺之傷乎?是以著之玉版,以為重寶;傳之後世,以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 。」 任谷庵曰:「人之皮表以應天經,脈應地之經水,天氣運行於地之外,而復貫於地中,升降出入,環轉無端,而人亦應之。膚表之氣血,從五臟之大絡,而出於」 皮膚分肉之外,復從手足之指井,而溜於榮,注於輸,行於經,而與經脈中之血氣,相合於肘膝之間,此人合天地陰陽,環轉出入之大道也。故曰:「五往而臟之氣盡矣。」 謂迎之五里,復五往而追之,則五臟之氣盡洩於外。蓋謂皮膚之氣血,由五臟之所出也。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此謂奪其天氣,謂手足五輸之氣血,從皮膚之所入也。若盡取其五臟之五輸,則竭其輸中之血,而奪其皮表之天氣也。血氣之生始出入參合天地陰陽,乃端本澄源之學。

《五禁篇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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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內有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九宜等法,然以《五禁》為首,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刺有五禁,何謂五禁?」岐伯曰: 「禁其不可刺也。」黃帝曰:「余聞刺有五奪。岐伯曰:無瀉 其不可奪者也。」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過。岐伯曰:補瀉 無過其度。」黃帝曰:「余聞刺有五逆。岐伯曰:病與脈相 逆,命曰五逆。」黃帝曰:「余聞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 鍼之論,是謂九宜。」

馬蒔曰:「此言刺家有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九宜之分也。」

余伯榮曰:「此承上章,復論刺有五禁、五奪、五過、五逆,以為刺禁,令民勿犯者也。五過者,五臟外合之皮脈肉筋骨,有邪正虛實,宜平調之,如補瀉過度,是為五過。九宜者,《九鍼》之論,各有所宜,神而明之,是為九宜。」

黃帝曰:「何謂五禁?願聞其不可刺之時。」岐伯曰:「甲乙 日自乘,無刺頭,無發矇於耳內;丙丁日自乘,無振埃 於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無刺腹去爪通水;庚 辛日自乘,無刺關節於股膝;壬癸日自乘,無刺足脛。 是謂五禁。」

馬蒔曰:「此詳言五禁之實也。天干應於人身,頭為甲乙,肩喉為丙丁,戊己為手足四肢,合辰戌丑未之四季,庚辛應股膝,壬癸應足脛,故凡天干自乘之日,皆無刺之。發矇、振埃,俱刺法名,目見本經刺節真邪篇。」

余伯榮曰:「天之十干,始於甲乙,終於壬癸。故甲乙以應頭,壬癸以應足,丙丁應身半以上,庚辛應身半以下,配天之四時也。戊己屬土,故乘於四季。夫甲為陽木,乙為陰木,自乘者,陰陽自合,非化氣也。《發矇》振埃者,所以通氣也。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通氣者,通五運之化氣。此天干自乘,故為取氣之禁。」

黃帝曰:「何謂五奪?」岐伯曰:「形肉已奪,是一奪也;大奪 血之後,是二奪也;大汗出之後,是三奪也;大泄之後, 是四奪也;新產及大血之後,是五奪也;此皆不可瀉

馬蒔曰:「此詳言五奪之實也。瀉者,鍼之瀉去也,然用藥亦猶是矣。」

余伯榮曰:「形肉血氣已虛脫,雖有實邪,皆不可瀉。」

黃帝曰:「何謂五逆?」岐伯曰:「熱病脈靜,汗已出,脈盛躁, 是一逆也;病泄脈洪大,是二逆也;著痹不移,䐃肉破, 身熱脈偏絕,是三逆也。淫而奪形,身熱色夭然白,及 後下血,衃血,衃篤重,是謂四逆也。寒熱奪形,脈堅搏, 是謂五逆也。」

馬蒔曰:「此詳言五逆之實也。凡熱病者脈宜洪,今反靜,是邪盛正衰也。汗已出,脈宜靜,今反盛躁,此邪氣猶盛,是一逆也。凡病泄者,脈宜靜,今反洪大,此邪氣猶盛,是二逆也。著痹不能轉移,其䐃肉已破,其身熱,脈宜洪盛,今已偏絕。蓋偏則一手全無,絕則二手全無,是三逆也。人有好淫而形肉已奪,其身發熱,其色」 夭然而白,又乃去後,復有衃血,其血之凝黑者,且多而篤重,是「四逆也。」 人有久發寒熱而形體已奪,脈軟則邪散,今堅而且搏,是謂五逆也。

余伯榮曰:「熱病脈靜者,陽病見陰脈也。汗已出,脈盛躁者,陽熱之邪,不從汗解,陰液去而邪反盛也。病泄者,脈宜沉弱,反洪大者,陰泄於下,陽盛於上,陰陽上下之相離也。著痹不移,䐃肉破,身熱者,濕邪傷形,久而化熱。脈偏絕者,脾胃之氣敗也。淫者,酷虐之邪。奪形者,邪傷形也。如但熱不寒之瘧氣,內藏於心,而外」 淫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脫肉。夫心主血,而血脈榮於色,色夭然白,及後下衃,血篤重者,形氣消於外,血液脫於內,血氣,外內之離脫也。寒熱奪形,脈堅搏者,寒熱之邪盛,而正氣傷也。此為五逆,皆不可刺也。

《動輸篇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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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蒔曰:「《內論》手太陰、足少陰、足陽明之俞穴,獨動不休,故名篇。」

黃帝曰:「經脈十二,而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 何也?」岐伯曰:「是明胃脈也。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其清 氣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其行也,以息往來, 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呼吸不已,故動而 不止。」黃帝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十焉息,下八焉伏, 何道從還?不知其極。」岐伯曰:氣之離臟也,卒然如弓 弩之發。如水之下岸。上於魚以反衰。其餘氣衰散以 逆上。故其行微。

馬蒔曰:「此因帝問肺腎胃經之脈獨動不休,而先以肺言之也。手足經脈,共有十二,惟手太陰肺經、足少陰腎經、足陽明胃經,其脈獨動不休,即如肺之太淵,腎之太谿,胃之衝陽,誠動之不休也。他經之脈,行之甚微,似有所休,故問耳。伯乃以肺經言之,蓋肺脈雖行於肺,而實始之於胃,是必明之於胃脈,而後可以」 知肺脈也。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受水穀之氣,以生精微之氣,其積於上焦者,名曰宗氣,其由中焦以降於下焦而生者,名曰「營氣」 ,所謂清者為營是也,故此篇遂名之曰清氣。出下焦以升於中上二焦而生者,名曰衛氣,所謂濁者為衛是也,故下節名曰悍氣,是清氣隨宗氣以行於經脈之中,始從中「焦注於肺,從太陰經而行之,由是而行於手陽」 明大腸經、足陽明胃經、足太陰脾經、手少陰心經、手太陽小腸經、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陰腎經、手少陽三焦經、手厥陰心包絡經、足少陽膽經、足厥陰肝經又自肝經以行於肺經,其行也,以息往來,蓋一呼一吸,總為一息,惟其一呼脈乃再動,一吸脈亦「再動,一呼一吸,脈乃四動,閏以太息,脈乃五動,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良由寸口者,即手太陰經之太淵穴,十二經脈必會於此,此脈之所動而不休也。然脈之過於寸口也,上之從息而行者,可擬十分,下之伏於臟內者,可擬八分,但不知其何道而來,何道而還,罔有抵極,帝之所以復問也。」 伯言脈氣之離於各臟也,如矢之離於弓弩,如水之下於岸,矢發則往,水下則流,及其會於寸口,上於魚際,則會於肺經矣。又從肺經而行之,一晝一夜,共五十度。但其上魚之際,十焉在息,下魚之後,八焉伏藏。故上魚既已,則氣似反衰,及其餘氣衰散既已,則又逆而上之於魚。是以各經上魚之後,行之甚微。惟肺則為百脈所朝。而獨動不休者。非他經之可同也。

張志聰曰:此章論營衛宗氣循度行於經脈之外內。衝脈行於足少陰陽明之經。而出於「腹氣脛氣。」

之街,以明血氣之行於經脈皮膚之間,交相和平,俞應者也。「帝問手太陰足少陰陽明獨動不休」 者,謂手太陰之太淵經渠,足陽明之人迎衝陽,足少陰太谿之動脈也。伯言是明胃脈者,謂胃為五臟六腑之海,其營衛宗氣,皆胃腑水穀之精所生。清氣上注於肺者,營氣宗氣也。肺氣從太陰而行之者,脈氣隨三陰三陽之氣而行也。其行也,以息往來者,人一呼一吸,脈行六寸,日夜一萬三千五百息,脈行八百十丈為一周也。帝問氣之過於寸口,「上十焉息」 者,乃營氣、衛氣、宗氣盡走於息道,而變見於寸口也。「下八焉伏」 者,謂流溢於中之營血,下伏於胞中,故如水之下岸也。按:《本經》營氣篇曰:營氣之道,內穀為「寶,穀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常營無已,終而復始。」 夫帝言「下伏之營血有八」 ,是精專而行於經隧之營,止二分矣。夫營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宗氣兩行,營衛之道,此經脈外內之氣,相為和平,而有形之營血,分行於外內,亦相為勻等者也。夫衝脈起於胞中,上「循背裏,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至胸中而散,充膚熱肉,澹滲皮毛,此下伏於胞中之血,半隨衝脈而行於脈內,半隨衝脈而散於皮膚。又足陽明之脈與衝脈循臍左右之動脈,而出於腹氣之街,衝脈與少陰之大絡,循陰股而下出脛氣之街。夫精專者,二分行於經隧,隨衝脈者,二分」 出於氣街,是經脈外內之氣血,相為勻等矣。皮膚之氣血,從指井而溜注於營俞,脈中之血氣,從本標而外出於膚表,從道往還,莫知其極矣。伯言氣之離臟,卒然如弓弩之發者,謂五臟之氣至於手太陰,而變見於寸口者,應手而動,如弓弩之發弦,上於魚際,則動氣衰而無動脈矣。「其餘氣衰散以逆上」 者,謂餘氣分散,而上注於手陽明大腸之經,故其脈上魚,而其行微緩也。此言五臟之氣,因胃氣而至於手太陰,腹走手而手走頭,頭走足而足走腹,常營無已,終而復始,環轉之無端也。

黃帝曰:足之陽明,因何而動?岐伯曰:「胃氣上注於肺, 其悍氣上衝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循眼系入絡腦,出 顑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並下人迎」,此胃氣別走 於陽明者也。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故陽病而陽 脈小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故陰陽俱靜俱 動,若引繩相傾者病。

馬蒔曰:此言胃脈動之不休也。三焦之氣,皆從胃氣而生,營氣隨宗氣以上注於肺而行之。其悍氣者,衛氣也。衛氣受氣於上焦,為純陽之氣,慓悍滑利。「天明目張,則上衝於頭,內循咽喉,上走空竅,循於眼系,以出於足太陽膀胱經之睛明穴,歷攢竹、曲差、五處、承光、通天、絡郄等穴,入絡於腦,復出於頷下,足少陽膽」 經之客主人,循胃經之牙車,合於陽明之經隧,並下胃經之人迎,此雖衛氣所行,實內之胃氣,出而別走於陽明之經隧者也。故其晝行於陽經,夜行於陰經。然陰陽升降,其動也若一。故人有陽病,脈宜洪大,其胃脈反小者為逆,以陽病宜見陽脈也;人有陰病,脈宜沉細,其胃脈反大者為逆,以陰病宜見陰脈也。故陽病而俱靜。陰病而俱動。若引繩以相傾者必病。此胃脈所以動之不休。而亦可以驗諸病也。以衛氣之行。即胃氣以為之主耳。

張志聰曰:此言陽明之氣盛,而獨動不休者也。《陰陽繫日月論》曰:「兩陽合於前,故曰陽明。」 又曰:「兩火合併,故為陽明。」 是陽明主燥金之氣,而又有悍熱之火氣也。胃氣上注於肺者,胃腑所生之營氣,宗氣上注於肺,而行於經脈之外內,以應呼吸漏下。其悍熱之氣上衝頭者,循咽上走空竅,循眼系入絡腦,出顑下,客主人,循牙車。此陽明之悍氣,上走空竅,行於皮膚之氣分,而下合於陽明之脈中,並下人迎,此胃腑所生之悍氣,別走於陽明者也。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蓋「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 ,謂在上之人迎,在下之衝陽,其動之相應也。故陽病而陽脈小,陰脈大者為逆,陰病而陰脈大,陽脈小者為逆。故陰陽上下,靜則俱靜,動則俱動,若引繩墨,如相傾而不相應者,則為病矣。按《上篇》曰:「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氣有街,氣在腹者止之,背腧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間。」 夫足陽明之脈,其支者,下人迎,入缺盆,從缺盆下乳內廉,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下循腹裏,至氣街中而合,以下髀關,循股外廉。至足跗上。夫胃之悍氣。合陽明之脈而下人迎。挾臍入氣街中。則與衝脈相合而出於腹氣之街矣。其下行而出於足跗者。動於衝陽。而上與人迎之相應也。

黃帝曰:足少陰何因而動?岐伯曰:「衝脈者,十二經之 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街,循陰股內廉。邪入膕中,循脛骨內廉,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 後,入足下;其別者,邪入踝,出屬跗上,入大指之間,注 諸絡,以溫足脛,此脈之常動者也。」

馬蒔曰:「此言腎脈動之不休也。脈有奇經者八,其衝脈者,為十二經之海,與足少陰腎經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足陽明胃經之氣街,復循陰股內廉,斜入膝後曲處之膕中,循脛骨內廉,並本經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經,復溜水泉、照海、大鍾等穴,入於足下之湧泉。其別支者,方其斜入內踝之時,出而屬於足面之跗,上入大指之間,注諸絡以溫足脛,此腎脈之所以常動不休也。由此觀之,則肺脈動之不休者,以營氣隨宗氣而行諸經,其諸經之脈,朝於肺也;胃脈動之不休者,以衛氣出於胃,而行之不已也;腎脈動之不休者,以衝脈與腎脈並行,而行之不已也。此其所以異於諸經也」 歟!張志聰曰:「此言流溢於中之血氣,一從衝脈與足少陰之大絡,而下出於足脛之氣街,循陰股內廉」 者,血氣出於皮膚,仍循少陰之經而行也。「斜入膕中者,與太陽之承山踝上以下也。其別者,乃少陰之支絡,別走於踝跗,上入大指之間,而散於十指之絡。是以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陰氣起於足五指之裏。蓋陰陽二」 氣,本於先天之水火,藏於腎臟,出於下而升於上也。夫衛氣者,陽明所生之氣也。上節論衛氣之別走陽明,合於人迎,是從膺胸臍腹而下至跗上,如左右之動脈,與衝脈會於臍間,則陽明之血氣,隨衝脈而出腹氣之街矣。此節論衝脈與少陰出於脛氣之街,蓋手足十二經之本標,止出於頭氣之街,「胸氣之街。」 「營衛之行。從本而入。從標而出。上下相貫。如環無端。其腹氣之街,脛氣之街。」 乃別出陽明少陰之血氣。不在十二經脈本標之內。故別提出陽明少陰之動輸焉。

黃帝曰:營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之無端。今有其 卒然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其脈陰陽之道,相 輸之會,行相失也,氣何由還?岐伯曰:夫四末陰陽之 會者,此氣之大絡也。四街者,氣之徑路也。故絡絕則 徑通,四末解則氣從,合相輸如環。黃帝曰:「善。」此所謂 「如環無端,莫知其紀」,此之謂也。夫音扶

馬蒔曰:「此言營衛之行,相輸如環,非邪氣大寒之所能失也。帝問營氣隨宗氣以行於經隧之中,始於手太陰,而終於足厥陰;衛氣行於各經皮膚分肉之間,始於足太陽,而終於足太陰。陰陽諸經,相貫而行,如環無端,但卒然遇邪氣大寒,則手足懈惰,其脈氣所行,陰陽之道,輸運之會,宜乎其相失也,則營氣何由」 而還復,欲始於手太陰,以終於足厥陰,衛氣亦何由而還復,欲始於足太陽,以終於足太陰者,難矣。伯言四肢為四末,乃陰陽諸經所會,而為營衛二氣之大絡也。四街即《本經》衛氣篇之所謂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氣有街者是也。此四街為營衛二氣之徑路,故大絡雖或阻絕,而徑路則自相通。彼逢邪氣大寒之時,手足固嘗懈惰,及懈惰已解,則二氣復合,相輸如環。張志聰曰:「此申明經脈之血氣,從四街而出,行於脈外,皮膚分肉之氣血,從四末而入,行於脈中,上下相貫,環轉之無端也。四末者,四肢之秒末,手足之指井也。其脈者,謂手足三陰三陽之經輸。陰陽之道者,血氣從此」 所行之道路也。「相輸之會,氣從合」 者,謂皮膚之氣血,從四末而溜於脈中,輸行於經,而與脈中之血氣相會,入於肘膝間,而與脈中之血氣相合,故曰:「四末解則氣從合。」 蓋假風寒之邪,以明四末乃陰陽之會氣,從此而所入之大絡也。如因邪氣所阻,則手足懈惰,而道路不通,氣何由而環轉?如四末「和解則氣血輸會於脈中,而環轉於氣街矣。」 夫經脈者,內連於臟腑,外絡於形身,外內出入,常營無已。絡脈者,乃經脈之支別,如江河之支流,至稍秒而有盡也。四街者,氣之徑路也,故絡絕則徑通手足十二經之本標,出於頭氣之街、胸氣之街;陽明所生之血氣,復出於腹氣之街;少陰所藏之血氣,復出於脛氣之街。此經脈中之血氣,復從絡脈之盡處,出於氣街,而行於皮膚分肉之外也。此營衛之行於皮膚經脈之外內,上下相貫,如環無端,莫知其紀也 。王子方曰:「『《本經》雲,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又曰:『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精氣之營於經者為營氣。今復言營衛之行,環轉於經脈之外內,豈《經》義自相矛盾與』?」 曰:「衛氣晝行於陽,夜行於陰,應天氣之晦明,天道右旋,地道左轉,天運於地之外,交相逆順而行,應營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外內清濁之不相干也。然天氣運行於地之外,而復通貫於地中,有四時之寒暑往來,生長收藏,此天地陰陽之氣,上下升降,外內出入,有分有合,環」 轉無端。是以營衛之行。環轉於皮膚經脈之外內者。應天地之氣交也。夫所謂

營行脈中者,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腹走手而手走頭,頭走足而足走腹,一脈流通,終而復始,此營血之行於脈中也。又別出兩行營衛之道,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營於脈中者,循手足之十二經脈,及陰蹻、陽蹻、任脈、督脈,合十六丈二尺為一周。晝行二十五度,夜行二十五度,應呼吸漏下者,此營氣之行於脈中也。衛氣晝行陽二十五度,夜行陰二十五度,此營氣衛氣各走其道,清濁外內之不相干也。若夫手足之三陰三陽十二經脈,皆從指井所出,而營於五臟之二十五腧,六腑之三十六腧。夫指井離爪甲如韭許,乃血肉筋骨之盡處,血氣皆從何來,而曰所出為井耶?蓋受皮膚之氣血,從此而溜注於脈中,十二經脈之血氣,始從此而生出,故曰「所出為井,所溜為營,所注為輸,所行為經也。」 充膚熱肉之氣血,婦隨夫唱,相將而行,同溜於經脈之中,故曰營衛之行也,上下相貫,四末陰陽之會者,此氣之大絡也。夫宗氣半行於脈中,半行於脈外;營血半營於經隧,半營於皮「膚。營氣行於脈中,衛氣行於脈外,陰中有陽,陽中有陰,猶兩儀四象之定體,血氣貫通於外,內應天地之氣交,一息不運,則生化滅矣。夫皮膚氣分為陽,經脈血分為陰,陽走陽而陰走陰,此陰陽之相離也。陰出於陽,陽入於陰,此陰陽之相合也。陰陽之道,有離而有合也。若行於陽者,止行於陽,行於」 陰者。止行於陰。無外內出入之神機。而生化亦滅矣。陰陽之奧會。心者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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