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14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一百四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一百四十卷目錄
醫部彙考一百二十
運氣門十
汪機運氣易覽〈學五運六氣綱領 五行生死順逆之圖 干支五行所屬之
圖 二十四氣之圖 運氣說 論四時氣候 六十年交氣日刻之圖 六十年交氣日刻
論六十日交氣日刻 五行生成數之圖 生成數論 論交六氣時日 六化之圖 六
化論 論主氣 論客氣 六氣標本之圖 論標本 五運六氣樞要之圖 起司天在泉
井客氣 五天五運起例之圖 論五天五運之氣 月建之圖 論月建 五音建運之圖
論五音建運 紀運太過不及平氣之圖 論紀運 五運太少齊同化之圖 論太少氣
運相臨同化 五運齊化歌 五運兼化歌 逐年平氣歌 五運太過勝己司天抑平歌
五運不及己所合司天助運歌 音運不及勝己司天兼化歌 音運不及勝己司天得政歌
運化勝復同之圖 論五行勝復 論勝復 運化先後天歌 論六十年客氣 交六氣
時日之圖 論天地六氣 六氣正化對化之圖 六氣遷移加臨之圖 交主氣時日歌
四間氣之圖 六十年氣運相臨之圖 六十年主客加臨天氣 天符之圖 論天符 歲
會之圖 論歲會 同天符同歲會之圖 論同天符同歲會 干德符 手足經所屬之圖
論手足經〉
藝術典第一百四十卷
醫部彙考一百二十
[編輯]運氣門十
[編輯]《明汪機運氣易覽》
[編輯]《學五運六氣綱領》
[編輯]或問:「五運六氣,《內經》講論諸方所略,其理奧妙,未易 造入,願發明焉。」丹溪曰:「學醫之初,宜須先識病機之 變化,論人形而處治,若便攻於運氣,恐流於馬宗素 之徒,而雲某年生人,某日病於某經,用某藥治之之 類也。」
或問:「人之五臟六腑,外應天地,司氣司運,八風動靜 之變,人氣應焉,豈不切當。苟不知此,為醫未造其理, 何以調之?」曰:「楊太受亦如此說。蓋五運六氣,須每日 候之,記其風雨晦明,而有應時作病者,有伏氣後時 而病者,有故病衝而動者。體認純熟,久久自然造其 至極。」
丁元吉氏撰《運氣提綱》曰:「提綱之作,一本《內經》及劉溫舒。論奧語約而事義多者,復註其下。正註不足,則旁註易見者。但旁註旨深者,列為圖名目,用墨抹之。」
《經》論:「陰之所在,則脈不應」,兼三陰而言,非獨指少陰 也。王太僕於太陰厥陰下註,以少陰近其位致然,反 遺本氣,左右不以位,取人所向,義亦率合。故啟馬宗 素諸書,皆隨君火所在言之,此丹溪所謂失經義之 類,今不從。
五行生死順逆之圖
歌曰:
木火土金水,
《五行周而復》,
始互相生《水》。
火金木土:五。
「《賊》』,周而復始。
互相尅。
干支五行所屬之圖
歌曰:
甲乙寅卯木東藏丙,
丁巳午火南方,庚辛
申酉金西屬壬癸子。
亥水北鄉,戊己辰戌
「丑未土」寄旺四季位,
中央:
「五日謂之候」,三候成一氣,大小閏月,但依曆交之。凡 四時寒暑溫涼,盛於季月,然差正位三十日有奇也。
二十四氣之圖
《運氣說》
[編輯]五運六氣之說,不見於儒者之六經,而見於醫家之 《素問》。夫《素問》乃先秦古書,雖未必皆黃帝岐伯之言, 然秦火已前,春秋戰國之際,有如和、緩、秦、越人輩,雖 甚精於醫,其察天地五行之用,未能若是精密也,則 其言雖不盡出於黃帝岐伯,其旨亦必有所從授矣。 且夫寒暑濕燥風火者,天之陰陽,三陰三陽上奉之; 「木火土金水者,地之陰陽,生長化收藏下應之,而五 運行於其間,則五之化氣也。天數終於五,六居之;地 數終於六,七居之。戊己土也,化氣必以五,故甲己化 土而居其首。土生金,故乙庚次之;金生水,故丙辛次 之;水生木,故丁壬次之;木生火,故戊癸次之」,此化氣 之序也。地之三陰三陽,亦五行耳,而火獨有二,王行 之妙理也。蓋木旺於東,火旺於南,金旺於西,水旺於 北,而土旺於四維。戊附於戌而在乾,己附於辰而在 巽,而未之對衝在丑,故辰戌丑未,寄旺之位也。未在 西南,其卦為坤,其時為長夏,以其處四時之中,《呂氏 月令》謂之「中央。」假如太角壬木之化為啟坼,而變為 摧拉;太徵戊火之化為暄燠,而變為炎烈,正化之為 變者然也。少角丁木,木氣不足,清勝而熱復;少徵癸 火,火氣不足,寒勝而雨復,邪化之為復者然也。寒甚 而為陽焰,是為火鬱;熱甚而為淒清,是為金鬱,抑而 不伸者然也;水鬱而發,則為冰雹;土鬱而發,則為飄 驟,鬱而怒起者然也。風淫所勝,則尅太陰;熱淫所勝, 則尅陽明,凌其所勝者然也。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濕 土之下,風氣承之,極則有反者然也。「摧拉之變,不應 普天悉皆大風;炎烈之變,不應薄海悉皆燔灼。清氣 之勝,不應宇宙無不明潔;雨氣之復,不應山澤無不 蒸溽。」鬱也、發也,淫也,承也,其理皆然。凡此者,其應非 有候,則有不時而應者矣。其至非有時,則有卒然而 至者矣。是故千里之遠,其變相似者有之;百里之近, 其變不同者亦有之。即其時,當其處,隨其變而占焉, 則吉凶可知。況《素問》所以論天地之氣化者,將以觀 其變而救民之疾也。夫大而天地,小而人之一身五 行之氣皆在焉。天地之氣,有常無變,則人亦和平而 無災;天地之氣變而失常,「則疾癘之所從出也。是故 木氣勝,則肝以實病,脾以虛病;火氣勝,則心以實病, 肺以虛病。此醫者所能致察,儒者不得其詳也。至於 官天地,理陰陽,順五行,使冬無愆陽,夏無伏陰,秋無 苦雨,春無淒風,和平之氣行於兩間,國無水旱之災, 民無妖孽之疾」,此儒者所當察,醫者未必能知也。《素 問》亦略言之矣。五行之精,是為五緯,與運氣相應,有 歲星,有辰星,以此察其行之逆順,而占其吉凶。然必 曰「德者福之,過者罪之」,則是運氣之和平而為休祥, 有德者召之也;運氣之乖戾而為疾眚,有過者致之 也。雖然,其說略而未詳,吾儒之經則詳矣。《洪範》九疇, 始於五行,中於皇極,終於五福六極。聖人建極於上, 以順五行之用。是以天下之民有五福而無六極,有 五福皆可以康寧矣,無六極皆免於疾病矣,此其道 固有行乎運氣之外者。是以大舜成周之時嘗見之, 《由庚》之詩作,而陰陽得由其道;《華黍》之詩作,而四序 不失其和;《由儀》之詩作,而萬物各得其宜。此建皇極, 順五行,使民有五福而無六極之驗矣。是故《素問》則 方伎之書,《洪範》則聖人經世之大法也。知有《素問》,不 知有《洪範》,方伎之流也;知有《洪範》不知有《素問》,亦未 許為通儒。
《論四時氣候》
[編輯]六氣終始早晏,五運太少盈虛,原之以至理,考之以 至數,而垂萬古,無有差異也。《經》曰:「五日一候應之」,應 五行也。故三候成一氣,即十五日也。三氣成一節,節 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節 也。四方二十四氣,而分主四時,一歲成矣。《春秋》言分 者,以月氣言之,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八月 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若以四時之氣言之,則陰陽 寒暄之氣,到此可分之時也。晝夜分五十刻,亦陰陽 之中分也。故《經》曰:「分則氣異」是也。冬夏言至者,以六 氣言之,則五月半司天之氣,至其所在,十一月半在 泉之氣,至其所在。以四時之令言之,則陰陽之氣,至 此極至之時也。夏至日長不過六十刻,陽至此而極。 冬至日短不過四十刻,陰至此而極。皆天候之未變。 故《經》曰:「至則氣同」是也。天自西而東轉,其日月五星, 循天從東而西轉。故《白虎通》曰:「天左旋,日月星辰右 行。」又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則晝 夜行天之一度,一度有百刻即一日,月則晝夜行天 之十三度有奇者,謂復行一度之中作十九分,分之 得七。〈一度有百刻作十九分分之得七每一分該五刻強五七三十五刻強是月晝夜行天十三度 零十度五刻強〉大率月行疾速,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 是將十三度及十九分分之七數,總之,則二十九日 計行天三百八十七度有奇。計月行疾之數,比日行 遲之數,則二十九日日方行天二十九度,月已先行 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外,又行天之二十二度,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陰陽家說》謂「日月之行,日有前後, 遲速不」等。固無常準。則有大小月盡之異也。本三百 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即二十五刻。〈是日行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 五刻當為一歲矣〉當為一歲。自除歲外之餘,即有三百六十 日。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而 成一歲,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閏為十二月之 制,則有立首之氣,氣乃三候之至,月半示斗建之方, 乃十二辰之方也。閏月之紀,則無立氣,建方皆他氣, 但依曆以八節見之,推其所餘,乃成閏,天度畢矣。故 《經》曰:「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而天度畢矣」者, 此之謂也。觀天之杳冥,豈復有度乎?乃日月行一日 之處,指二十八宿為證,而記之曰度。故《經》曰:「星辰者, 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制謂制度也。天亦無候,以風雨 霜露草木之類,應期可驗,而測之曰候。言一候之日, 亦五運之氣相生而值之,即五日也。如環無端,周而 復始。《書》曰:「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即其義也。醫工之流,不可不知。《經》曰:「不知年之所加, 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六十年交氣日刻之圖
歌曰
欲知交氣早晏時,漏下一刻甲子初。
終於八十七刻半,二氣續此而起歟。
盡於七十五刻,是念「六刻半《三氣居》。」
六十二刻六分始,終五十刻四氣居。
五氣三十七刻半,六氣二十五刻除。
自是轉至戊辰首,復與漏下一刻,如:
申子辰初相會合,巳酉丑初同刻途。
寅午戌初氣不異,亥卯未初當共儲。
四歲一小周三合,六甲六遍良弗虛。
十五《小周》為「一大周」 ,則六十年矣。
六十年交氣日刻
[編輯]圖「自寅順觀至子,為甲子歲初氣,子至戌為二氣,自 亥至酉為三氣,酉至未為四氣,自申至午為五氣,午 至辰為六氣,自巳至卯起乙丑歲初氣。」餘歲繼此推 之,則氣起同刻,三歲相合,義自見矣。然晝夜百刻,當 分算於十二時,每一時該八刻零三分。
愚按:「六氣每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 例申子辰年,初之氣始於大寒寅初刻,至春分日子正之中,是初之氣纔滿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也;二之氣即始於是日子時八十七刻六分,至小滿日戌正四刻,是二之氣纔滿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也。三之氣已後並倣此。按圖推之,所謂八十七刻半者,十二時共有百刻。甲子年大寒日寅初刻交初之氣,至二月半子時五刻纔滿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乃值子時之五刻也。百刻而除,八十七刻半,剩下十二刻半,算入二之氣內,仍該找七十五刻湊作八十七刻半。自前子時六刻交二之氣數起,至七十五刻乃值戌時四刻也。百刻而除,七十五刻剩下二十五刻,算入三之氣內,仍該找六十二刻半,湊作八十七刻半也。自前戌時五刻,交三之氣數起,至六十二刻半,乃值酉時之五刻也。百刻而除,六十二刻半,剩下三十七刻半,算入四之氣內,仍該找五十刻,湊作八十七刻半也。自前酉時六刻,交四之氣數起,至五十刻乃值未之四刻也。百刻而除,五十刻剩下五十刻,算入五之氣內,仍該找三十七刻半,湊作八十七刻半。自前未之五刻,交五之氣數起,至三十七刻半,乃值午時五刻。百刻而除,三十七刻半,剩下六十二刻半,算入六之氣內,仍該找二十五刻,湊作八十七刻半也。自前午之六刻,交六之氣數起,至二十五刻,乃值辰之四刻也。百刻而除,二十五刻,剩下七十五刻算入「乙丑歲之初氣」 內矣。
《論六十日交氣日刻》
[編輯]「夫日一晝一夜,十二時當均分於一日,故上設銅壺 貯水漏,下浮箭,箭分百刻以度之,雖日月晦明,終不 能逃也。是以一日之中,有百刻之候也。夫六氣通主 一歲,則一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乃知交氣之時 有早晏也,故此立圖以明之。」冬夏日有長短之異,則 晝夜互相推移,而日出入時刻不同,然終於百刻也。 「其氣交之刻則不能移。甲子之歲,初之氣始於漏水 下一刻,寅初終於八十七刻半,子正之中也。二之氣 復,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戌正四刻也。 三之氣復,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酉正之 中也。四之氣復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未 正四刻也。五之氣復,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 半,午正之中也。六之氣復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 二十五刻辰正四刻也。此之謂一周天之感度,餘刻 交入乙丑歲之初氣矣。如此而轉至戊辰年,初之氣 復始於漏水下一刻,則四歲而一小周也。故申子辰 氣會同者此也。巳、酉、丑初之氣,俱起於二十六刻,氣 皆起於五十一刻。亥」、卯未之氣俱起於七十六刻,氣 皆起於同刻,故謂之「三合」者,義由此也
五行生成數之圖
歌曰
一六水兮,二七火《三八》。
從來木為佐,四九金鄉。
《王》「五窮緣無成數十難。」
「坐五運不及生」可推若。
逢太過成,必隨六氣生。
用驗正化成,參對化更。
無疑。
《生成數論》
[編輯]聖人立法以推步,蓋不能逃其數。觀其立數之因,亦 皆出於自然。「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者,以水北方子位,子者陽生之初,一陽數也,故水曰 一;火南方午位,午者陰生之初,二陰數也,故火曰二; 木居東方,東陽也,三者奇之數,亦陽也,故木曰三;金 居西方,西陰也,四者偶之數,亦陰也,故金曰四;土應 「西南長夏。五者奇之數,亦陽也,故土曰五。」由是論之, 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然水生於一,天地未分,萬物 未成之初,莫不先見於水。以今驗之,則草木子實未 就,人蟲胎卵胚胎皆水也,豈不以水為一?及其水之 聚而形質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故物之小 而味苦者,火之兆也;物熟則甘,土之味也;甘極則反 淡,淡本味也。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故先生兩 腎,左腎屬水,右腎屬火,則火因水而後見,故火次二。 蓋草木子實大小雖異,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與人腎 同,亦陰陽之兆。故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生化也。 既陰陽合體,然後有春生而秋成,故木次三,金次四。 蓋水有所屬,火有所藏,木有所發,金有所別,莫不皆 因土而後成,故金木、水火、土之成數,皆兼土數五也。 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 土不待十以成,是生成之數皆以合之,則萬物豈能 逃其數哉!三陰三陽,正化者從本生數,對化者從標 成數。五運之紀,則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各 取其數之生成多少,以占政令氣化勝復之交作,蓋 明諸用也。
《論交六氣時日》
[編輯]經曰:「顯明。」〈日也〉之右。〈卯位〉君火之位,君火之右。〈辰位〉退行一 步。〈一步六十日八十七刻半〉《相火治》。〈主也〉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 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氣治之;復行一步,木 氣治之:乃六氣之主位也。自十二月中氣大寒日,交 木之初氣;次至二月中氣春分日,交君火之二氣。〈即前 君火之位〉次至四月中氣小滿,日交《相火》之三氣。〈即前君火之右 退行一步相火治之謂也〉次至六月中氣,「大暑」日,交土之四氣。次 至八月中氣,「秋分」日,交金之五氣。次至十月中氣,「小 雪」日,交水之六氣。每氣各主六十日,每日八十七刻 半。總之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共周一歲也。若〈若字 作除理似順也〉歲外之餘。〈餘者於三百六十五日除去五日作餘〉及小月之日。 〈小月有六日亦除之〉則不及也。〈除前餘日五日又除小月六日共除十一日止有三百五十四 日不及三百六十五日也〉「但推之曆日,依節令交氣,常為每歲燥 濕寒暑風火之主氣,乃六氣之常紀。」此謂地之陰陽, 靜而守位者也。氣應之不同者,又有司天在泉左右 四間之客氣。〈假如子午二年少陰君火司天則必卯酉陽明燥金在泉之右間厥陰亥木子 之左間太陰丑土卯之右間少陽寅相火卯之左間太陽辰水經曰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此之謂也〉「客 氣亦有寒暑燥濕風火之化。」乃行歲中之天命。輪居 主氣之上,主氣則當祇奉客之天命,動而不息者也。 〈合而言之司天通主上半年在泉通主下半年分而言之每氣各主六十日有奇奇者八十七刻半〉客 勝主則從,主勝客則逆,二者有勝而無復。每年以司 天前第三位為在泉第四位為初之氣。假如子為少 陰君火司天,子前第三位卯為陽明燥金,在泉第四 位辰為初之氣,辰與戌對,同屬太陽寒水。〈主大寒後至春分六 十日有奇〉辰即卯之左間也。次巳為二之氣。巳與亥對。同 屬厥陰木。〈主春分後至小滿六十日有奇〉巳即午之右間也。次午為 三之氣,午與子對,同屬少陰火。〈主小滿後至大暑六十日有奇〉即司 天氣也。次未為四之氣。未與丑對。同屬太陰土。〈主大暑後 至秋分六十日有奇〉未即午之左間也。次申為五之氣。申與寅 對。同屬少陽相火。〈主秋分後至小雪六十日有奇〉申即酉之右間也。 次酉為終之氣。酉與卯對。同屬陽明燥金。〈主小雪後至大寒六 十日有奇〉「即在《泉氣》」也。
按六氣司天之歲,位在南,故面北而言左右,在泉者位在北,故面南而言左右。如丑未歲土司天,面北而言左右,丑之左間相火,寅右間君火,子辰戌歲水在泉,面南而言左右,辰之左間厥陰巳木,右間陽明卯金,故曰左厥陰右陽明也。是歲客之初氣,厥陰亥木二氣,少陰子火三氣,即司天丑土四氣,少陽相火;寅五氣,陽明卯金終氣即在泉,辰水,此司天,在泉左右之四間。客氣加於主氣者,餘皆倣此。
草廬吳澂曰:「天地陰陽之運,往過來續,木火土金水, 始終終始,如環斯循,六氣相生之序也。歲氣起於子 中,盡於子中,故曰: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子午之 歲,始冬至,燥金三十日,然後禪於寒水,以至相火,日各六十者五;而小雪以後,其日三十,復終於燥金。丑 未之歲,始冬至,寒水三十日,然後禪於風木,以至燥」 金,日各六十者五。而小雪以後,其日三十,復終於寒 水,寅申以下皆然。如是六十年至千萬年,氣序相生 而無間,非小寒之末,無所於授,大寒之初,無所於承, 隔越一氣,不相接續,而截自大寒為次年初氣之首 也。此造化之妙,《內經》祕而未發,《啟元子》闕而未言。近 代楊子建昉推而得之,茲說與經不合。然極有理。謹 附於此。俾學者知之。
六化之圖
歌曰
君熱金。清燥水。寒木。
化風相行,炎暑令土。
濕雨同功。
《六化論》
[編輯]夫五行在地成形。〈金木水火土〉「在天為氣,而氣有六」,乃天 之元氣,然後三陰三陽上奉之。〈少陰君火太陰濕土厥陰風木少陽相火 太陽寒水陽明燥金〉謂之六氣,皆有一化。木之化風,主於春;君 火之化熱,主春末夏初,行暄淑之令,應君之德。相火 之化暑,主於夏,炎暑乃行;金之化清與燥,主於秋,清 涼乃行。〈白露清氣也金為庚辛辛為丙婦芾火之氣故燥久雨霖霪西風而晴燥之兆也西風而 雨燥濕爭也而乃自晴〉水之化寒,主於冬,嚴凜乃行。土之化濕 與雨,主於長夏。〈六月〉土生於火,長在夏中,既成而王,土 潤溽暑,濕化行也。〈經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則土雨之化見 矣〉凡春溫夏暑,秋涼冬寒,皆天地之正氣。〈六氣司化之令〉其 客行於主運,則自有逆順淫勝之異,由是氣候不一, 豈可一定而論之?夫陰陽四時氣候,則始於仲月,而 盛於季月,故《經》曰:「差三十度而有奇。」又言氣令盛衰 之用,其在四維。四維者,辰戌丑未四季月也。蓋春氣 始於二月,盛溫於三月;夏氣始於五月,盛暑於六月; 秋氣始於八月,盛涼於九月;冬氣始於十一月,盛「寒 於十二月,則氣差明矣。然五月夏至,陰氣生而反大 熱,十一月冬至,陽氣生而反大寒者,蓋氣自下生,推 而上之也。」故陰生則陽上而愈熱,陽生則陰上而愈 寒,夏井清涼,冬井溫和,則可驗矣。
《論主氣》
[編輯]地氣靜而守位,故春溫夏暑秋涼冬寒,為歲歲之常 令,四時為六氣之所生也。厥陰木為初氣者,方春氣 之始也。木生火,故少陰君火、少陽相火次之;火生土, 故太陰土次之;土生金,故陽明金次之;金生水,故太 陽水次之;皆相生而布其令,莫不咸有緒焉。木為初 氣,主春分前六十日有奇。〈奇八十七刻半〉自斗建丑正至卯 之中,天度至此風氣乃行也。君火為二氣,主春分後 六十日有奇,自斗建卯正至巳之中天度至此暄淑 乃行也。相火為三氣,主夏至前後各三十日有奇,自 斗建巳正至未之中天度,至此炎熱乃行也。土為四 氣,主秋分前六十日有奇,自斗建未正至酉之中天 度至此雲雨乃行,濕蒸乃作也。金「為五氣,主秋分後 六十日有奇,自斗建酉正至亥之中,天度至此,清氣 乃行,萬物皆燥也。水為六氣,主冬至前後各三十日 有奇,自斗建亥正至丑之中,天度至此,寒氣乃行也。 六氣旋環,以成一歲之主氣也。天之六氣客之,每歲 轉居於其上,以行天令者也。是故當其時而行,變之 常也;非其時而行」,變之災也。如春行夏秋冬之令,冬 行春夏秋之令,此客加主之變也。故有德化政令之 常,有暴風疾雨迅雷飄電之變,冬有爍石之熱,夏有 淒風之清,此無他,天地之氣,勝復鬱發之致也。此則 五麗乎太過不及之徵耳。
《論客氣》
[編輯]「六氣分上下左右而司天令,十二支分節令時日而 司地化。上下相召而寒暑燥風火與四時之氣不同 者,蓋相臨不一使然也。六氣司於十二支,有正對之 化。厥陰司於巳亥,謂厥陰木也。木生於亥,故正化於 亥,對化於巳也。卯雖為正木之分,乃陽明金對化也。 生謂從生而順於巳。少陰司於子午,謂少陰為君,火」 位尊,正得南方離位,故正化於午,對化於子也。「太陰 司於丑未」,謂太陰為土,土屬中宮,寄於坤,位西南而 居未分,故正化於未,對化於丑也。「少陽司於寅申」,謂 少陽相火,位卑於君火,雖有午位,君火居之,火生於 寅,故正化於寅,對化於申也。「陽明司於卯酉」,謂陽明 為金,酉為西方屬金,故正化於酉,對「化於卯也。太陽 司於辰戌,謂太陽為水,雖有子位,以為君火,對化乃 伏土中,即六戊天門戌,六己地戶辰是也。故水雖土 用,正化於戌,對化於辰也。」此天之陰陽,合地之十二 支,動而不息者也。但將年律起當年司天相對,一氣 為在泉,餘氣為左右間,用在泉後一氣為初之氣,主 六十日有奇。至司天「為三之氣,主上半年{{Annotation|。自大寒日後,通主上半年。}}至在泉為六氣,主下半年。」〈自大暑日後通主下半年〉經曰:歲半 已前天氣主之,歲半已後地氣主之者,此也。天之六 氣客也,將此客氣布於地之六氣步位之上,則有氣 化之異矣。《經》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者,謂司天曰上 位在南方則面北立左右,乃左西右東也。在泉曰下 位,在北方則面南立左右,乃左東右西也,故上下而 左右殊。《經》曰:少陽之右,陽明治之,乃南面而立以閱 之意也。非論上下左右之位,而與「顯明之右、君火治 之」之意同。謂南面視之,指位而言也。
六氣標本之圖
六氣之本:少陰午,太陰。
未少陽,寅陽明,酉太陽。
戌,厥陰亥。
歌曰
子君丑土、卯金標、辰水
猶偕巳木調,申相亦原。
茲數內餘稽,正化本然。
條:
《論標本》
[編輯]「三陰三陽」,天之六氣標也。「金木水火土」,地之「五行」本 也。〈生長化收藏〉「太陰濕土,少陽相火,為標本同。至於少陰 君火,太陽寒水,則陰陽寒熱,互相不同,何也?蓋君火 司於子午,午者一陰始生之位,火本熱,而其氣當陰 生之初,故君火屬少陰也。水居北方子,子者一陽始 生之位,水本寒而其氣當陽生之初,故寒水屬太陽 也。此水火之標本以異者,此也。土者乃西南維未之 位,應於長夏之月,未乃午之次,為陰矣,故土曰太陰。 相火司於寅,寅乃丑之次,為陽矣,故相火曰少陽。木 者位居東方,震,在人主肝,雖陽處膈下,居陰之位,故 屬厥陰也。金西方,兌在人主肺,雖陰臟居膈上,處陽 之位,故屬陽明也。」《經》曰:少陽太陰從本,治少陰太陽 從標,治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治,陽明之中太 陰也。〈大陰陽明為表裏而相合〉厥陰之中,少陽也。〈厥陰少陽為表裏而相合〉
五運六氣樞要之圖
起司天在泉井客氣
[編輯]子午少陰地,太陰丑未墟。寅申少陽屬陽明,卯酉歟。 辰戌太陽配厥陰。巳亥居中主司天位,依此順數。諸 進三司地位,進四客之初。
如遇子午歲,少陰乃司天,除本位數,至第三陽明為 在泉,第四太陽,即客氣初氣,次厥陰,復次少陰,自大 寒後,主上半年,次太陰,次少陽,終陽明,自大暑後,主 下半年,每氣六十日八十七刻半,布於生氣之上,餘 同主客之圖。
五天五運起例之圖
五天氣立運
「五行之氣」,散流於天之
「五方」,紀於五天。因此而
命名立運。
歌曰
金素亢氐昴畢前水元
張翼「婁《胃懸》,《木蒼》危室。」
柳鬼宿火丹,牛女奎壁。
邊土黅心尾角軫度,下 臨運位上經天。
《論五天五運之氣》
[編輯]天分五氣,地列五行,五氣分流,散於其上,經於列宿, 下合方隅,則命之以為《五運》。
丹天之氣,經於牛女奎壁四宿之上,下臨戊癸之位, 立為火運。
黅天之氣,經於心、尾、《角》、軫四宿之上,下臨甲己之位, 立為土運。
《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四宿之上,下臨乙庚之位, 立為金運。
元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四宿之上,下臨丙辛之位, 立為水運。
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四宿之上,下臨丁壬之位, 立為木運。
「五氣所經二十八宿,與十二分野相臨,灼然可見。戊 為天門,乾之位也;巳為地戶,巽之位也。自房至畢十 四宿為陽,主晝;自昴至心十四宿為陰,主夜。通一日 也。若以月建法論之,則立運之因,又可見矣。蓋丙者 火之陽,建於甲己歲之首,正月建丙寅,丙火生土,故甲己為土運;戊者土之陽,建於乙庚歲之首,正月建 戊寅,戊土生金,故乙庚為金運,庚者金之陽,建於丙 辛歲之首,正月建庚寅,庚金生水,故丙辛為水運。甲 者木之陽,建於戊癸歲之首,正月建甲寅,甲木生火, 故戊癸為火運;壬者水之陽,建於丁壬歲之首,正月 建壬寅,壬水生木,故丁壬為木運,是五運皆生於正 月建干,豈非日月歲時相因而制用」哉。
「開闢以來,五氣乘承元會運,世自有氣數,天地萬物 所不能逃。近世當是土運,是以人無疾而亦濕,比與 勝國時多熱」不同。〈勝國時火運〉如俗稱楊梅瘡,自南行北, 人物雷同。土濕生黴,當曰「黴瘡。」五運六氣,南北二政, 豈獨止於一年一時而已哉。
十干所化五行,由五天氣各臨其位而生化,或謂十 二生肖中,惟龍善變,屬辰,每位自建寅干支數至三, 遇辰隨所屬化之。〈如甲寅至丙辰化火丙寅至戊辰化土〉或謂甲剛木 尅己柔土為夫婦成土,乙柔木嫁庚剛金成金,丁陰 火配壬陽水成木,丙陽火娶辛柔金成水,戊陽土娶 癸陰水成火。二說意近似而理非自然。
月建之圖
歌曰
甲己丙為寅,餘年更酌斟。
乙庚當起戊,丙辛向庚尋。
戊癸先生甲,丁壬復建壬。
甲己歲正月建丙,丙火生。
甲己土,「餘以類推」,則立運。
之理皆相合,其逐歲月干。
《德符》用此例起。
《論月建》
[編輯]夫十二支為十二月,則正月寅、二月卯是也。甲己之 歲正月建丙寅,乙庚之歲正月建戊寅,丙辛之歲正 月建庚寅,丁壬之歲正月建壬寅,戊癸之歲正月建 甲寅,乃用十干建於寅上。觀其法甲子年為道,亦因 六十甲子內,初建者先建之,次建者次建之,故丙寅 為初,戊寅為次,依先後循而轉之可見也。前六十甲 子納音圖中,立位既終,復轉於其上,以終其紀者明 矣。建時則用日干同法。若五運陰年不及之歲,大寒 日交初氣,其日時建干,與年千合者,謂之「干德符」,當 為平氣,非過與不及也。略舉此以明其用而已。圖具 於後。
五音建運之圖
十干起運化氣歌
甲己土運,乙庚金,丁壬之。
歲木當臨丙辛,化氣常居。
水戊癸,須將火運尋。
五音建運歌
羽水音兮徵火音土宮角。
木及商金年,干建運陰陽。
《位》,「太是陽兮少是陰。」
《論五音建運》
[編輯]五音者,五行之聲音也。土曰宮,其位甲己之歲,宮土 也。中和之道,無往而不理。又總堂室奧階而謂之宮, 所圍不一。蓋土亦以通貫於金木水火,主於四季,榮 於四臟,皆總之之意。故五運從十干起,甲為土也,土 生金,故乙次之;金生水,故丙次之。如此五行相生而 轉,甲為陽,乙為陰,亦相間而數,如環無端。在陽年曰 太。在陰年曰少。陽年太過。為司天所抑。陰年不及。為 年支所合。皆曰平氣。
「金曰商,其位乙庚之歲。『商』」,強也。謂金性之堅強也。 「水曰羽,其位丙辛之歲。『羽』」,舒也。陽氣將復,萬物孳育 而舒生也。
《木》曰「角」,其位丁壬之歲。「角」,觸也。象諸陽氣觸動而生 也。
「火曰徵。」其位戊癸之歲。「徵」,止也,言物盛則止也。
紀運太過不及平氣之圖
歌曰
發生委和。敷和《角赫》。
曦伏明升,平徵敦阜。
卑監《備化》宮流衍涸。
流靜順羽,堅成從革。
審平商太過不及平。
《氣紀》。
每句三位:初「太過」,次
《不及》末平氣
《論紀運》
[編輯]十干之中,五陰五陽也,立為五運,太過不及,互相乘 之,其不及之歲,則所勝者來尅,蓋運之虛故也。則其 間自有歲會同歲會,亦氣之平,外有年辰相合,及交 氣日時干相合,則得為己助,號曰「平氣」,乃得歲氣之 平,其物生脈應皆必合,期無先後也,聖人立名以紀 之。假令辛亥歲水運當為平氣,何也?辛為水運,陰年 遇亥屬北方水,相佐則水氣乃平。假令癸巳年火運, 亦曰平氣,何也?癸為火運陰年已屬南方火,相佐則 火氣乃平。每年交初氣於年前大寒日,假令丁亥年 交司之日,遇日朔與壬合,名曰「干德符。」符者,合也,便 為平氣。若交司之時遇壬,亦曰「干德符。」除此交初氣 日時後相遇,皆不相濟也。餘倣此。所謂合者,甲己合, 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是也。又陰年中,若逢 月干,皆符合相濟。若未逄勝,而見干合者,亦為平氣。 若行勝己,後行復畢,逢月干合者,即得正位。故平氣 之歲,不可預紀之。十干之下,列以陰陽年而紀者,乃 大概設此,庶易知也。平氣紀須以當年之辰日時依 法推之,是以太角歲曰「發生。」〈太過〉少角歲曰「委和」,〈不及〉《正 角歲》曰「敷和。」〈平氣〉《太徵歲》曰「赫曦。」〈太過〉少徵歲曰「伏明。」〈不及〉 正徵,歲曰「昇平。」〈平氣〉《太宮歲》曰「敦阜。」〈太過〉少宮歲曰「卑監。」 〈不及〉正宮歲曰《備化》。〈平氣〉太商歲曰「堅成。」〈太過〉少商歲曰《從 革》。〈不及〉正商歲,曰《審平》。〈平氣〉《太羽歲》曰「流衍。」〈太過〉《少羽,歲》曰 「涸流。」〈不及〉正羽歲曰「靜順。」〈平氣〉各以紀之氣之平。則同正 化。無過與不及也。又詳太過運中。有為司天之氣所 抑者。亦為平氣。則赫曦之紀。寒水司天二年。〈戊辰戊戌〉堅 成之氣,二火司天,四年。〈庚子庚午庚寅庚申〉皆平氣之歲也。
五運太少齊同化之圖
《論太少氣運相臨同化》
[編輯]其運,其氣或太或少,乃輪主歲時,而更盛更衰也。上 達於天,則有五星倍減之應;下推於地,則有五蟲耗 育之驗。其五穀、五果、五味、五色之化類,豈有一歲而 無者?惟成熟有多少,色味有厚薄耳。蓋金木水火土 並行,其化互有休囚旺相不同。遇陽年則氣旺而太 過,遇陰年則氣衰而不及。太過己勝,則欲齊其所勝 之化。不及己弱。則勝者來兼其化太過。歲謂木〈壬〉「齊 金」、《化金》。〈庚〉齊火《化火》。〈戊〉齊水、化水〈丙〉「齊土。」《化土》。〈甲〉「齊」, 木化也。不及歲謂「木。」〈丁〉兼金同化金。〈乙〉「兼火」同化火。 〈癸〉兼水同化水。〈辛〉兼土同化土。〈己〉「兼木同化也。其司 天與運相臨,間有逆順,相刑相佐,司天則同其正,抑 運則反其平,如是五氣平正,則無相陵犯也。太過之 歲,五運各主六年,乃五六三十陽年也。太角謂六壬 年逄」子午寅申二火司天。〈壬子壬午壬寅壬申〉則「木運為逆者。 火居其上也。」〈子居父位〉「居其上為逆太徵。」謂六戊年,或逢 寒水司天,正抑其火,乃為平氣之歲。上羽與正徵同 也。〈戊辰戊戌正徵戊午之類〉太宮謂六甲年也,太商謂六庚年也, 內逢子午寅申二火司天,正抑其金,復為平氣之歲, 上徵與正商同也。〈庚子庚午庚寅庚申正商乙酉之類是也〉逢辰戌水司 天為逆。〈庚辰庚戌〉水乃金之子也,居上為逆。太羽謂六丙 年也。不及歲,五運各主六年,乃五六三十陰年也。少 角謂六丁年也。逢巳亥木司天,為運氣得助,上角同 正角也。〈丁巳丁亥正角丁卯之類〉逢卯酉金司天,與運兼化,上商 同正商也。〈丁卯丁酉〉逢丑未土司天,以木不及,金兼化,則 土得其政,上宮同正宮也。〈丁丑丁未正宮己未之類〉少徵,謂六癸 年也。內逢卯酉金司天,以火不及,水兼化,則金得其 政,上商同正商也。〈癸卯癸酉〉少宮,謂六己年也。內逢丑未 土司天,為運得其助,上宮同正宮也。〈己丑己未〉逢巳亥木 司天,與運兼化,上角同正角也。〈己巳己亥〉少商,謂六乙年 也。內逢卯酉金司天,為運得其助,上商同正商也。〈乙卯 乙酉〉逢巳亥木司天,以金不及,火兼化,則木得其政,上 角同正角也。〈乙巳乙亥〉少羽,謂六辛年也。逢丑未土司天, 與運兼化,上宮同正宮也。〈辛丑辛未〉內言上者,乃司天之 令。其五太五少歲所紀不同者,蓋遇不遇也。如君火、 相火寒水,常為陽年司天;濕土、燥金風木,常為陰年 司天。然六十年中,各有上下臨遇。或司天勝運,或運 勝司天;或運當太過,不務其德而淫勝其所不勝;或 運當不及,而避其所勝,不兼其化。其他太乙天符、歲 會同天符同歲會,已具他篇,不復贅也。
按《經》曰:「氣相得則和,乃木火相臨,金水相臨,水木相 臨,火土相臨,土金相臨,皆上生下,司天生運,故曰相 得。不相得則病,乃木土相臨,土水相臨,水火相臨,火 金相臨,乃上尅下,司天尅運,為不相得則病。土臨火, 火臨木,木臨水,水臨金,金臨土,乃運生司天,以下臨上為逆,故病亦微。」又如木居金土位,火居金水位,土 居水木位,金居火木位,乃「運尅司天,或司天尅運,如 是者為不相得,故病甚也。」
《五運齊化歌》
[編輯]五行太過名齊化,凡遇陽年即可推,勝己若臨逢我 旺,彼雖尅我我齊之。
「《齊》如木欲齊金」 是也。
《五運兼化歌》
[編輯]五行不及為兼化,年值陰兮候用占。我氣已衰行正 令,其間勝己必來兼。
兼,謂強者兼弱而同化,如水兼火是也。
《逐年平氣歌》
[編輯]平氣細將推,非惟不及時。陽年天抑運,陰運合年支。
假令戊辰陽年火太過,而水司天,抑之乃平;癸巳陰年火不及,而巳屬火,得其佐亦平。
《五運太過勝己司天抑平歌》
[編輯]上羽正徵同,戊火逢水氣。上徵正商同,庚金火運是。
上徵,謂歲逢太過不及,以本運太少音為下,司天音為上,或司天勝其正化,亦同於正,非音有上正也。此己太過,勝己在上抑平之,故上音與正音同。
《五運不及己所合司天助運歌》
[編輯]上角同正角,丁運木司天。上宮同正宮,己運土氣懸。 上商同正商,乙運金氣焉。
己所合在上助己,故上音同。
《音運不及勝己司天兼化歌》
[編輯]木氣運逢己,上角同正臨。土氣運逢辛,上宮同正侵。 金氣運逢丁,上商同正尋。
勝己在上,兼化,故正音從《司天》。
《音運不及勝己司天得政歌》
[編輯]上角緣何同正角,火兼乙化木司時。上宮而以同正 宮,金兼丁化土氣司上商必然同正商,水兼癸化金 司之。
己不及,復為勝己所制,遇不勝己,在上得政,己全弱,故正宮亦從「司天。」
運化勝復同之圖
運化勝復同歌
勝復同兮,不及年運。
《衰》勝己,必加愆母讎。
子旺還當復子化隨。
時反勝焉。
如丁年木,不及金清。
化來勝,則子火為復;
反熱化勝金,餘倣此。
《論五行勝復》
[編輯]或曰:「元豐四年,歲在辛酉,陽明司天,為上商,少陰在 泉,為下徵,天氣燥,地氣熱,運得少羽,歲水不及,所謂 涸流之紀,而反河決大水,何也?」曰:「少角之歲,木不及, 侮而乘之者金也,金不務德,故以燥勝風,時則有白 露早降,收氣早行,其變為肅殺,其災為蒼隕,名為少 角,而實與太商之歲同。少徵之運,歲火不及,侮而乘 之者水也。水不務德,故以寒勝熱,時則寒雰凝慘,地 積堅冰,其變為溧冽,其災為霜雹,名為少徵,而實與 太羽之歲同。少宮之運,歲土不及,侮而乘之者木也。 木不務德,故以風勝濕,時則有大風飄暴,草偃砂飛, 其變為振發,其災為散落,名為少宮,而實與太角之 歲同。少商之運,歲金不及,侮而乘之者火也。火不務 德,故以熱勝燥,時則有火炎焦槁,炎赫沸騰,其變為 銷鑠,其災為燔焫,名為少商,而實與太徵之歲同。少 羽之運,歲水不及,侮而乘之者土也。土不務德,故以 濕勝寒,時則有泉湧河衍,涸澤生魚,其變為驟注,其 災為霖潰,名為《少羽》,而實與太宮之歲同。通乎此,則 知歲在涸流之紀,而」河決大水,則可以類推之也。非 徒如是而已,天地之間,或得其沖氣而生,或觸其乖 氣而夭,未有能逃乎五行者也。所謂沖氣者,不相勝 復而已,所謂乖氣者,勝復更作而已。方其乖氣之爭, 狼戾已形,忿怒已萌,處乎此而求勝乎彼也,雖有剛 強勇悍之氣,又豈能常勝哉?故己有復之者,伺乎其 後矣。「是故木勝則金復以救土,而名木不榮,火勝則 水復以救金,而冰雹乃零,土勝則木復以救水,而倮 蟲不育,金勝則火復以救木,而流水不冰,水勝則土 復以救火,而黅穀不登。夫暴虐無德者災反及之,侮 而乘之者侮反受邪,出乎爾者反乎爾,未有勝而不 復者也。勝之微者復亦微,勝之甚者復亦甚,其猶空 谷之響乎?」故曰:「五運之氣,猶權衡也,高者抑之,下者 舉之,化者應之,勝者復之,化者應之,氣之平也,五氣 之相得也。勝者復之,氣之不平也,五氣之相賊也。氣 平而相得者,所以道其常;氣不平而相賊者,所以觀 其變。」古之明乎此而善攝生者,何嘗不消息盈虛,以 道御神也。無失天信,無逆氣宜,抑其有餘而不翼其勝,助其不勝而不贊其復。是以喜怒悲憂恐有所守 而莫能亂,精神魂魄,意有所養而莫能傷。春風秋雨, 冬涼夏暑,雖天道屢變,如凶荒扎瘥,豈能成其患哉!
《論勝復》
[編輯]運有盛衰,氣有虛實,更相迎隨,以司歲也。故《經》曰:「有 餘而往,不足從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者,此也。故運 互有太少勝復之變作矣。太過則先天時化,以氣勝 實,故不勝者受邪。不及則後天時化,以氣衰虛,故勝 己者來尅。被尅之後,必待時而復也。行復於所勝,則 己不可前,故待得時則子當旺,然後子為母復。讎。如 「木運少角,歲金清化來勝,則子火為復。」〈復亦勝也火反勝金故曰 勝復同也〉「反熱化勝金也。火運少徵,歲水寒化來勝,則子 土為復,反濕化勝水也。土運少宮,歲木風化來勝,則 子金為復,反清化勝木也。金運少商,歲火熱化來勝, 則子水為復,反寒化勝火也。水運少羽,歲土濕化來 勝,則子木為復,反風化勝土也。故言勝復同者此也。 《元玉論》六氣有正化對化之司,若正司化令之實,甚 則勝」而不復對司化。令之虛微,則勝而有復。勝甚則 復甚,勝微則復微。所謂「邪氣化日也。」〈言大氣勝甚復甚勝微復微〉 如是氣不相得,則邪氣中人而疾病矣。然天地之氣, 亦行勝復,故《經》曰:「初氣至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 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蓋勝至則復,復已 而勝,故無常氣乃止。復而不勝,則是生氣已絕,故曰 「傷生」也。又歲氣太過,則不勝者受邪,若得其實,而反 欺侮其所不勝己者,運不及,所勝者來尅,承氣之虛, 又為不勝己者。凌侮如是。終畢受邪。以元非勝己之 氣。必自傷也已矣。故《經》言「侮反受邪。」此之謂也。如是 不一。則在氣候以別之也。
《運化先後天歌》〈氣有餘先天時而至行化氣不足後天時而至行化〉
[編輯]運化宜精,別其行氣後先後天從,不及太過主先天。
《論六十年客氣》
[編輯]「司天,在泉四間氣紀步,各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客 行天令,居於主氣之上,故有溫涼、寒暑、曚暝、明晦、風 雨、霜雪、電雹、雷霆不同之化。」其春溫、夏暑、秋涼、冬寒, 四時之正令,豈能全為運與氣所奪?則當其時自有 微甚之變矣。布此六十客氣,列於主位之下者,使知 其氣之所在之大法也。其天符歲會,平氣支幹、逆順 氣與運相生相尅,客勝主勝災化,分野交時先後,淫 勝鬱復,嘉祥災變,各各不同。而六氣極則過亢,災害 生矣。故氣極則反,由是所承之氣,居下以乘之,《經》所 謂「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是也。又有中見之氣從之,《經》 所謂「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是也。蓋陽極則 陰生,陰極則陽生,斯互相濟之妙用也。其中見者。乃 手足經六合臟腑相乘之化是也。在天地間。氣自應 之矣。
交六氣時日之圖
歌見《六氣》:
《遷移加臨》:
圖內:
《論天地六氣》〈圖在主氣客氣文內〉
[編輯]五行陰陽之氣,以布八方。蓋天氣降而下,地氣遷而 上,地之氣靜而常,天之氣動而變,其六氣之源則同, 六氣之緒則異,何哉?蓋天地之氣,始於少陰,而終於 厥陰。《經》曰:「少陰所謂標,厥陰所謂終」是也。地之氣始 於厥陰木,而終於太陽水。《經》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 是也。故天之六氣,及合地十二支,以五行正對,化為 「其緒則。」
少陰司子午。太陰司丑未。少陽司寅申。陽明司卯酉。 如是而已。
地之六氣,及合天之四時,風、熱、暑、濕,燥寒為緒,則 厥陰風木主春,少陰君火主春末夏初,少陽相火主 夏,太陰濕土主長夏,陽明燥金主秋,太陽寒水主冬。 地氣終始之因,如是而已。
經曰:「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者,乃上下相臨也。天氣 動而不息,故五歲而右遷,地氣靜而守位,天氣不加 於君火,則五歲而餘一氣,右遷相火之上,以君火不 立歲故也。地之紀五歲一周,天之紀六期一備。五歲 一周,則五行之氣遍。六期一備,則六氣之位周。與干 加支之緒小同,取陰陽相錯,上下相乘,畢其紀之之 意也。以五六相合,故三十年一紀,則六十年矣
六氣正化對化之圖
歌曰
午。〈火位〉寅。〈火生〉同酉。〈金屬〉未。〈土寄〉戌。
〈水伏天門上〉亥。〈木生〉《正方由》十二。
支分半,餘皆對化求。
少陰正化午,對化子太陰。
正化未,對化丑,少陽正化。
寅對化申,陽明正化酉對。
化卯太陽正,化戌對化辰,
厥陰正化亥,對化巳,
六氣遷移加臨之圖
交主氣時日歌
[編輯]厥陰之氣大寒初。君火春分二上居。小滿少陽三候 主。太陰大暑四交諸。秋分五定陽明位。寒暑終於小 雪歟。
「客行天命,有寒暑燥濕風火之化,主當祖奉之。」客勝 則從,主勝則逆,二者自以多少為勝,而無復與常勝 殊。
四間氣之圖
四間
此以客氣論之司天為三氣。
在《泉》為「終氣」,餘為「左右間司。」
天左為四氣,右為二氣,在泉。
左為「初氣」,右為「五氣。」
歌曰
如推四間居何地,標準司天。
與「在泉」左四天旁,同右二左;
初右《五列泉邊》。
六十年氣運相臨之圖
歌曰
《六十年中紀運歌》「運尅 氣者,為不和氣,如生運。」
名「順化」,運被氣尅,天刑 多小逆見之,運生氣,氣
《運合》,則天符過。
「小逆」如己卯歲,雖《金》與
土相得然,子臨父位為。
逆。
六十年主客加臨天氣
[編輯]午子初寒霜雪冰,二風雨蟲,三暑烘,四雨霪零走雷 電,五濕風兮燥寒終。未丑初蟲,二疵疫,雷雨電雹,三 氣中,四乃炎沸,五涼燥,大寒凝冽,六之功,熱風時氣。 〈申〉寅初是,二雨,三為災亢攻,四風霧露,五寒早,寒風 雨蟲,六「驗工。」〈酉〉卯初風雨,二熱疫,三發涼風,四雨濛, 涼風雨蟲,五能致蟄蟲不冰應六宮《瘟疫》,戌辰初濕 涼。〈二〉寒熱冰雹,三所通,四風雨蟲,五濕熱。寒雪地濕, 六不空。〈亥〉巳初霧昧二雨熱,熱風雨蟲三卻同暴雨 溽濕熱用,四雨五六蟄不冰窮。
此皆客行,天令居上,故有是不同之化。然平氣至必當其期,過不及則先後其候,於交氣期各差十三日而應。
天符之圖
《論天符》
[編輯]司天者,司直也。主行天之令,上之位也。歲運者,運動 也。主天地間人物化生之氣,中之位也。在泉者,主地 之化,行乎地中,下之位也。一歲之中,有此上中下三 氣,各行化令,而氣偶符會而同者,則同其化,雖無尅 復之變,則有中病徐暴之異,是謂當年之中,司天之 氣,與中氣運同者,命曰天符。「符」之為言合也。天符共 十二年中,又有與當年十二律五行同者,又是歲會, 命曰「太乙天符。」太乙者,尊之之號也。謂一者天會,二者歲會,三者運會。上有四年,不論陰年陽年,皆曰天 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邪之中人, 則執法者其病速而危,行令者其病徐而持,貴人者 其病暴而死。蓋以氣令中人則深矣,《歲會》《干律》同,而 非天令。言行令者,象方伯,無執法之權,故無速害病, 但執持而已。
歲會之圖
《論歲會》
[編輯]夫當年十干建運,與年神十二律五行相會,故曰「歲 會」,氣之平也。故不以陰年陽年,乃是取四時正月之 中為四直承歲,子午卯酉是也。而土無正位,各寄旺 四季之末,一十八日有奇,則《通論》承歲,辰戌丑未是 也。外有四年,壬寅皆木,庚申皆金,是二陽年;癸巳皆 火,辛亥皆水,是二陰年。是運與年辰相會,而不為歲 會者,謂不當四年正中之令故也。除二陽年,則癸巳 辛亥二陰年,雖不名歲會,亦上下五行相佐,皆為平 氣之歲,物生脈應,皆必合期無先後矣。歲會八年中, 內四年與司天氣同,已入太乙天符。
同天符同歲會之圖
天符:太乙、天符歲會。
《同天符》《同歲會》總歌
「司天與運及年支」三位:
相參太乙符,運合年支。
名歲會土辰,四正必同。
途在泉,合運陰,同歲陽。
則同《天符》,可呼「惟有天。」
符何意?取司天合運是。
其區:
《論同天符同歲會》
[編輯]「運氣與在泉合其氣化,陽年曰同天符,陰年曰同歲 會。六十年中,太乙天符四年,天符十二年,歲會八年, 同天符六年,同歲會六年,分言之共三十六年,合言 之止二十七年。《經》言二十四歲」者,不言歲會也。變行 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按《經》推步可知也。 符,合也。太乙尊之之號,惟辰戌丑未寄位,子午卯酉 四正位,主歲會者,餘不當正中之合故耳。邪之中人, 「《太乙》暴而死,《歲會》徐而持,《天符》速而危。」
干德符〈無論無圖讀其歌便諳其義故錄於此〉
[編輯]「不及年月干符同,未逢行勝氣亦平。行勝己後行復 畢,本氣即得正德位。」年前大寒交初氣,其日干合年 干位,交氣時干或合之,二者皆為平氣至。
〈註〉如「丁酉歲木運不及,當金行勝,正月建壬,與丁合,此木逢勝;己卯歲土不及,當木行勝金,復至九月建甲,與己合,土乃還位,此行勝己後,亦行後已畢也。年日時除交初氣,餘雖相遇,不相濟合」,謂甲與己合之類是也。
手足經所屬之圖
手足經歌
太陽,小腸,足膀胱。陽明:大。
腸、足胃當少陽,三焦足膽。
匹太陰肺兮,足脾方少陰。
《心經》足腎部厥陰包絡足
肝鄉。
臟腑所屬地支歌
子腎午心辰膀胱丑脾酉
腸:戌小腸未肺已肝亥包。
絡:卯胃申焦寅膽房。
《論手足經》
[編輯]經言「人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者,乃論手足經三 陰三陽也。其十二經外循身形,內貫臟腑,以應十二 月,即十二節也。五臟為陰,六腑為陽,一陰一陽,乃為 一合,即六合也。夫少陰之經,主心與腎二臟者,蓋心 屬火,而少陰冬脈,其本在腎,又君火正司於午,對化 於子,是以腎臟亦少陰主之。五臟為陰,不可言陽,水 隨腎至,故太陽為腑,則手太陽小腸,足太陽膀胱也。 太陰之經,主脾與肺二臟者,蓋脾屬陰土,而太陰脈在肺,又土生金,子隨母居,故肺太陰主之。金隨肺至, 故陽明為腑,則手陽明大腸,足陽明胃也。厥陰之經, 主肝與心包絡二臟者,蓋肝屬木,又生火,子隨母居, 故心包厥陰主之。火隨心包而至,故少陽為腑,則手 少陽三焦、足少陽膽也。其手足經者,乃手經脈自兩 手起,足經之脈自兩足起也。以十二辰言之,蓋陰生 於午,陰上生,故曰手經;陽生於子,陽下生,故曰足經, 所以紀上下也。又心肺心包在上,屬手經;肝脾腎在 下,屬足經,亦其意也。臟腑同為手足經,乃一合也。心 包非臟,三焦非腑也。《經》曰:「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 焉。在胸主兩乳間,為氣之海,然主為君也。三焦者,決 瀆之官,水道出焉。三焦者,有名無形,上合心主,下合 於右腎,主謁道諸氣,名為使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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