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79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七百九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七百九十七卷目錄
投壺部彙考
禮記〈少儀 投壺〉
投壺儀節〈合用之人 合用之物 儀節 魯鼓音節 貍首聲調 詩樂作止之
節 奏詩投壺之節〉
投壺新格〈投壺式圖〉
正字通〈士部壺字註〉
投壺部總論
大戴禮〈投壺第七十八〉
顏氏家訓〈藝術篇〉
經說〈投壺〉
投壺部藝文一
投壺賦 魏邯鄲淳
投壺銘 明何景明
壺矢銘 袁九齡
投壺部藝文二〈詩〉
古歌 失名
華山畿 梁失名
無題 唐曹唐
投壺 明丘濬
白傅園投壺聯句〈並序〉 周金
投壺部紀事
投壺部雜錄
投壺部外編
藝術典第七百九十七卷
投壺部彙考
[編輯]《禮記》
[編輯]《少儀》
[編輯]侍射則約矢,侍投則擁矢,勝則洗而以請。客亦如之。 不角,不擢馬。
〈注〉投壺之禮,亦賓主各四矢,尊者則委四矢於地,一一取而投之,卑者不敢委於地,故悉擁抱之也。射與投壺之禮,勝者之弟子酌酒置於豐上,其不勝者跪而飲之。若卑者得勝,則不敢徑酌,當前洗爵而請行觴也。客若不勝,則主人亦洗而請以優賓也。角,兕觥也。今飲尊者及客不敢用角,但如常獻酬之爵也。擢,進而取之也。馬者,《投壺》之勝算。每一勝則立一馬至三馬而成勝。若一朋得二馬,一朋得一馬,則二馬者取彼之一馬,足成己之三馬。今卑者雖得二馬,不敢取尊者之一馬,以成己勝也。
《投壺》
[編輯]〈大全〉藍田呂氏曰:「投壺,射禮之細也。射者,男子之所有事,因而飾之以禮樂也。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卿大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因燕禮之間,且以樂賓,且以習容,且以講藝也。投壺者不能盡於射禮而行其節也,庭之修廣,或不足以致侯置鵠;賓客之眾,或不足以備官比耦。則是禮也,弧矢之事雖不」能行,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志正體直,審固而求中,所以觀德者猶在,此先王所以不廢也。壺之為器,所以實酒而置之席間者也。原其始也,必以燕飲之間謀以樂賓。或病於不能為射也,舉席間之器以寄射節焉。此《投壺》所由興也。
投壺之禮: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執壺。主人請曰: 「某有《枉矢》《哨壺》,請以樂賓。」賓曰:「子有旨酒嘉肴,某既 賜矣,又重以樂,敢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 固以請。」賓曰:「某既賜矣,又重以樂,敢固辭。」主人曰:「《枉 矢》《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賓曰:「某固辭不得命,敢 不敬從。」
〈注〉中者,盛算之器。或如鹿,或如兕,或如虎,或如閭。閭如驢形,一角而岐蹄,或如皮樹。皮樹亦獸名,其狀未聞,皆刻木為之,上有圓圈以盛算。枉,材不直也。哨,口不正也。此篇投壺是大夫士之禮。《左傳》「晉侯與齊侯燕投壺」,則諸侯亦有之也。〈大全〉嚴陵方氏曰:「矢將以授賓,故主人奉之;中將以待獲,故司射奉之;壺將以待投,故使人執之而已。曰使人則不必有攸司也,夫人而為之可也。中或以鹿、或以兕、或以虎、或以閭、或以皮,樹皆刻木以象其形,鑿其背以盛算,必象獸形者,則以服猛為義,因而為隆殺焉,亦猶侯用虎豹之類爾。必謂之中者,射以中為善」,故盛算之器,因以為名。投壺亦用射之中者,以其為射之類,亦以中為善故也。
賓再拜受,主人般還曰「辟。」主人阼階上拜送,賓《般》還 曰「辟。」
〈注〉《般還》,言不敢直前,則辟之容也。曰:辟則告之,使知其不敢當也。
已拜受矢,進即兩楹間,退反位,揖賓就筵
〈注〉主人拜送矢之後,主人之贊者持矢授主人,主人於阼階上受之而進,就楹間視投壺之處所,復退反阼階之位,西向揖賓,以就投壺之席也。賓主之席皆南向。
司射進度壺,間以二矢半,反位,設中,東面,執八算興。
〈注〉疏曰:「司射於西階上,於執壺之人處受壺。來,賓主筵前量度,而置壺於賓主筵之南。間以二矢半者,投壺有三處:室中、堂上及庭中也。日中則於室,日晚則於堂,太晚則於庭中,各隨光明故也。矢有長短,各隨地之廣狹。室中狹,矢長五扶;堂上稍廣,矢長七扶;庭中大廣,矢長九扶。四指曰扶,扶廣四寸。五扶者,二尺也。七扶者,二尺八寸也,九扶者,三尺六寸也。」矢雖有長短,而度壺則皆使去賓主之席,各二矢半也。是室中去席五尺,堂上去席七尺,庭中則去席九尺也。度壺畢,仍還西階上之位,而取中以進而設之。既設中,乃於中之西而東面,手執《八算》而起。〈大全〉嚴陵方氏曰:「射矢則四算,投壺亦如之,賓與主則八算矣。」
《請賓》曰:「順投為入,比投不釋,勝飲不勝者。正爵既行, 請為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既立,請慶多馬。請 主人亦如之。」
〈注〉疏曰:司射執八算,起而告於賓曰:「投矢於壺。」以矢本入者,乃名為入,則為之釋算。若以末入,則不名為入,亦不為之釋算也。比,頻也,賓主要更遞而投,不得以前,既入而喜,不待後人投之,而己頻投頻投,雖入亦不為之釋算也。若投之勝者,則酌酒以飲不勝者。正爵即此勝飲不勝之爵也。以其正禮,故謂之正爵。既行,行爵竟也。「為勝者立馬」者,謂取算以為馬,表其勝之數也。謂算為馬者,馬是威武之用,投壺及射亦是習武,故云馬也。「一馬從二馬」者,每一勝輒立一馬。《禮》以三馬為成,若專三馬則為一成。但勝偶未必專頻得三,若勝偶得二,劣偶得一,一既劣於二,故徹取劣偶之一,以足勝偶之二為三,故云「一馬從二馬」,若頻得三成,或取彼足為三馬,是其勝已成,又酌酒以慶賀多馬之人也。此告賓之辭,其告主人亦此辭也。
命弦者曰:「請奏《貍首間》。若一。」大師曰:「諾。」
〈注〉司射命樂工奏詩章,以為投壺之節。《貍首》,《詩》篇名也,今亡。間若一者,詩樂作止,所間疏數之節,均平如一也。大師,樂官之長也。〈大全〉藍田呂氏曰:「《貍首》之詩,言賓主以禮相會也,猶匏葉兔首,不敢以微薄廢禮而忘歡也。其詩曰:『《貍首》之班然,執女手之卷然,賓主之歡,於是乎交』。非特諸侯之事,故卿、大夫、士所以亦得用也。」
左右告矢具,請拾投。有入者,則司射坐而釋一算焉。 賓黨於右,主黨於左。
〈鄭注〉拾,更也。告矢具,請更投者,司射也。司射東面立釋算,則坐,以南為右,北為左也。已投者退,各反其位。
卒投,司射執算曰:「左右卒投,請數」二算為純,一純以 取一算為奇。遂以奇算告曰:「某賢於某若干純。」奇則 曰奇,鈞則曰左右鈞。
〈注〉疏曰:純,全也,二算合為一全。地上取算之時,一純則別而取之。一算謂不滿純者,奇隻也,故云一算為奇。「以奇算告」者,奇,餘也。左右數鈞等之餘算,手執之而告曰:「某賢於某若干純。」賢謂勝也。勝者若有雙數,則雲若干純,假令十算,則雲五純也。「奇則曰奇」者,假令九算,則曰九奇也。「鈞則曰左右鈞」者,鈞猶等也,等則左右各執一算以告。
命酌,曰:「請行觴。」酌者曰:「諾。」當飲者皆跪奉觴曰:「賜灌。」 勝者跪曰:「敬養。」
〈注〉司射命酌酒者行罰爵。酌者,勝黨之弟子也。既諾,乃於西階上南面設豐洗觶,升酌,坐而奠於豐之上。其當飲者,跪取豐上之酒,手捧之,而言「賜灌。」灌猶飲也,謂蒙賜之飲也,服善而為尊敬之辭也。其勝者則跪而言敬,以此觴為奉養也。雖行罰爵,猶為尊敬之辭,以答賜灌之辭也。
正爵既行,請立馬,馬各直其算。一馬從二馬,以慶慶。 《禮》曰:「三馬既備,請慶多馬。」賓主皆曰:「諾。」正爵既行,請 徹馬。
〈注〉《正禮》罰酒之爵既行,飲畢,司射乃告賓主,請為勝者樹立其馬。直,當也。所立之馬,各當其初。釋算之前,投壺與射禮皆三番而止,每番勝則立一馬,假令賓黨三番俱勝,則立三馬,或兩勝而立二馬,其主黨但一勝立一馬,即舉主之一馬益賓之二馬,所以助勝者為樂也。以慶,謂以此慶賀多馬也。《飲正禮》慶爵之後,司射即請徹去其馬以投壺,禮畢也。禮畢則行無算爵。鄭氏曰:「飲慶爵者,偶親酌,不使弟子無豐。」
算多少視其坐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算 長尺二寸,壺頸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徑二寸半,容斗五升。壺中實少豆焉,為其矢之躍而出也。壺去席,二 矢、半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
〈注〉算之多少,視坐上之人數。每人四矢,亦四算也。籌,矢也。扶,與膚同。室中五扶以下三句,說見上章。呂氏曰:「棘柘之心實,其材堅且重也,毋去其皮,質而已矣。」
魯令弟子辭曰:「毋憮、毋敖,毋偕立,毋踰言。」偕立踰言, 有常爵。薛令弟子辭曰:「毋憮、毋敖,毋偕立,毋踰言。」若 是者浮司射、庭長及冠士立者,皆屬賓黨,樂人及使 者、童子,皆屬主黨。
〈注〉弟子、賓黨、主黨。之年。穉者,投壺時立於堂下,以其或相褻狎,故戒令之。魯、薛之辭,意同而文小異,故記者並列之。憮亦敖也。偕立,不正所向也。踰言遠談他事也。有常爵,謂有常例罰爵也。浮亦罰也,一說謂罰爵之盈滿而浮泛也。庭長,即司正也。冠士,外人來觀投壺,成人加冠之士也。樂人,國子之能為樂者,非作樂之瞽人也。使者,主人所使薦羞者也。
鼓○囗○○囗囗○囗○○囗,半○囗○囗○○○ 囗囗○囗○。魯鼓○「囗○○○囗囗○囗○○囗囗 ○囗○○囗囗○,半○囗○○○囗囗○。」薛鼓「取半 以下為《投壺禮》,盡用之為射禮。」魯鼓○「囗○○囗囗 ○○半○,囗○○囗○○○○囗○囗○。」《薛》鼓○「囗 ○○○○囗○囗○囗○○○囗○囗○○囗○,半 ○囗○囗○○○○囗○。」
〈注〉鄭氏曰:「圓者擊鼙,方者擊鼓。」疏曰:「記者因魯、薛擊鼓之異圖而記之,但年代久遠,無以知其得失,用半鼓節為《投壺》,用全鼓節為《射禮》。」〈大全〉長樂陳氏曰:「主人以仁接賓,則樂人樂賓者也;使者及童子事人者也,故屬主黨。《司射》,作人者也;庭長,正人者也;冠士,行禮者也;立者,觀禮者也,故屬賓黨。壺以授矢,致樂者也,故主黨執之中以盛算取勝者也,故賓黨奉之。然黨雖有賓主之辨,而主黨之樂人必位於西階之上,使人執壺亦立於司射之側,凡皆所」以就賓。
司馬光投壺儀節
[編輯]合用之人
[編輯]禮生一人。〈唱贊〉 司射一人。〈司投〉 《司正》一人。 〈司罰〉 使人一人。〈執壺薦羞〉贊者,二人。〈取矢〉 酌者二人。〈行觴〉 「弦」者。〈歌詩擊磬擊鼓〉
贊者,用弟子為之。酌者,即賓主勝黨之弟子。按方氏曰:「以弦歌《貍首》」 ,則弦者當有瑟。今茲未能,姑缺之。
合用之物
[編輯]壺 矢。〈八〉 中 算。〈八十〉《豐》 觶, 磬 鼓 鼙, 酒壺, 羞,楪。 水盌, 盥盆, 帨,巾。
按:《禮》,「盥手洗爵,有罍以盛水,有枓勺,以𣂏水,有洗以盛棄水。」 今人以盥盆盥手,以水盌洗爵,雖非古,亦可從也。
儀節
[編輯]賓主皆起,降坐序立,主東賓西。餘見《圖》。
司正令弟子。司正曰:「毋憮,毋敖,毋偕立,毋踰言。偕立、 踰言有常,爵有諠譁失禮者,司正言某人失禮,罰之。」 使人執壺,主人捧矢於壺,取四矢捧之。主人致辭,賓 對辭。主人曰:「某有枉矢哨壺,請以樂賓。」賓曰:「子有旨 酒嘉肴,某既賜矣,又重以樂,敢辭。」主人曰:「枉矢哨壺, 不足辭也,敢固以請。」賓曰:「某既賜矣,又重以樂,敢固 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固以請。」賓曰:「某固 辭,不得命,敢不敬從。」
賓拜受,鞠躬,拜,興,拜,興,平身。賓將拜,主人退避曰:「敢 避。」
主人送矢,賓受矢,主人復位。
拜送,鞠躬,拜,興,拜,興,平身。賓亦退避曰:「敢避。」
贊者授主人矢於壺,取四矢授主人。
主人進視投所設席,皆南向。
復位。主人揖賓就席。司射度壺。司射於執壺人處取 壺,置賓主席之南,取主人矢度之,各二矢半。
司射設中,坐設中於西階主所立位之前。取筭,實八 筭於中,橫委其餘筭於中西。
司射奏投壺之令,請賓。司射曰:「順投為入,比投不釋, 勝飲不勝者。正爵既行,請為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 三馬既備,請慶多馬。」
請主人司請賓。
賓主皆坐。司射執筭於中西,東面坐,取中之《八筭》執 之,改實《八筭》於中而起。
命弦者奏樂。司射曰:「請奏《貍首》間。」若一弦者曰:「諾。」奏 樂一終。
請投,司射曰:「矢具請拾」投。樂二終,循鼓聲,賓主迭投 一矢,樂五終,盡四,矢有入者,司射化而釋筭,一矢釋 一筭,賓於中右,主於中左。
「卒投數筭。」司射曰:「左右卒投。」贊者二人撤矢。司射坐置餘筭於中西,起告曰:「請數。」於中西,東面坐,先數右 筭,後數左筭鈞,則左右各執一筭以告曰:「左右鈞有 勝者。」多一筭,則執一筭以告。左勝曰左賢於右一奇, 右勝曰右賢於左一奇三,則曰三奇。多二筭,則執二 筭以告曰:某賢於某一純四,則曰二純。敗壺,則不請 「數,復奏樂,請投。」
命酌行罰。司射舉手曰:「請行觴。」酌者曰:「諾。」勝者之子 弟既諾,乃於西階上南面設豐,復洗觶,升,酌酒,坐奠 豐上。
當飲者跪取酒致辭,勝者跪對辭。勝者揖飲者東面 跪,豐旁取酒,捧揖勝者曰:「賜灌。」勝者西面跪對曰:「敬 養。左右鈞,則不行罰。」復奏樂,請投。
飲酒使者坐薦羞。
皆起,還酌者觶。
復位。主揖賓就席。
立馬:司射曰:「請立馬」,坐取勝者已數筭,立於勝者初 釋筭之前,遂兼斂左右筭,置中西,又取中之八筭執 之,改實八筭於中而起。
贊者送矢,命弦者奏樂,一終「請投」,卒投,行罰,立馬同 前禮。
贊者送矢,命弦者奏樂。同前禮。
行慶禮。若勝者得二馬,劣者得一馬,則司射取劣者 一馬,益勝者,告曰:「一馬從」二馬,復告曰:「三馬既備,請 慶多馬。」賓主皆曰:「諾。」若勝者頻得三馬,則止,告曰:「三 馬既備,請慶多馬。」
勝者酒,自酌酒立飲。
《飲酒》使者薦羞。
撤馬。司射曰:「請撤馬。仍置中西。」賓主皆退。
眾賓僎以次耦投如前禮止,令贊者送矢,奏樂請投。 禮畢,賓主請復就坐,行無筭爵。
憮,傲也。踰,言遠談他事也。曰辟,告之以不敢當也。順 投,以矢本入也,以末入非順矣。比,頻也,以入而喜,而 頻投,雖入亦不為釋也。「間若一」者,《詩》樂作止所間,疏 數之節,均平如一也。拾投,更迭而投也。純,全也。奇,隻 也。灌,猶飲也。養,奉養也。或謂拜受,拜送,可答拜而無 避也。
魯鼓音節
[編輯]「圓者擊鼙,方者擊鼓」 ,磬聲緩急,應鼓之句。句二。
○《囗》。〈句〉○○《囗》。〈句〉《囗○》《囗》:〈句〉○○《囗》。〈句〉
貍首聲調
[編輯]今取《原壤》所歌者,以士大夫可通用也。然例以馬氏「取《詩》者不以跡害理」 之說,則「曾孫侯氏」 八句亦可通用,故並著其調。
「貍 首 之 斑 然」, 「執 女 手 之 卷 然。」
曾 孫 侯 氏: 「四 正」 具 舉 大 夫 君 子, 凡 以 庶 士, 小 大 莫 處, 御 於 召。 所 以 燕 以 射, 則 燕 則 譽。〈士葉所譽葉雨〉
詩樂作止之節
[編輯]先擊磬以宣歌聲,「每歌一終一擊鼓,歌五終,則五擊。」
奏詩投壺之節
[編輯]《詩》,歌五終,一終為一節,先歌一節以聽,再歌一節始 投,循歌聲之終、鼓聲之始而發矢,賓主迭發一矢,四 節盡四矢,乃卒投數筭。
投壺新格
[編輯]敘
[編輯]傳曰:「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 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君子學道從政,勤勞罷倦,必 從容宴息,以養志游神,故可久也。蕩而無度,將以自 敗,故聖人制禮以為之節,因以合朋友之和,飾賓主 之歡,且寓其教焉。夫投壺細事,游戲之類,而聖人取 之以為禮,用諸鄉黨,用諸邦國,其故何哉?鄭康成曰: 「投壺,射之細也。古者君子射以觀德,為其心平體正, 端壹審固,然後能中故也。蓋投壺亦猶是矣,未審度 於此而取中於彼,仁道存焉。疑畏則疏,惰慢則失,義 方象焉。左右前卻,過分則差,《中庸》著焉。得十失二,成 功盡棄,誡慎明焉。是故投壺可以治心,可以修身,可 以為國,可以觀人。何以言之?夫投壺」者,不使之過,亦 不使之不及,所以為中也;不使之偏頗流散,所以為 正也。中正,道之根柢也。聖人作禮樂,修刑政,立教化, 垂典謨,凡所施為,不啻萬端,要在納民心於中正而 已。然難得而制者,無若人之心也。自非大賢守道敦 固,則放蕩傾移無不至,求諸少選,且不可得。是故聖 人廣為之術,以求之「《投壺》與其一焉。」觀夫臨壺發矢 之際,性無麤密,莫不聳然恭謹,志存中正,雖不能久, 可以習焉,豈非治心之道歟?一矢之失,猶一行之虧 也,豈非修身之道乎?兢兢業業,慎終如始,豈非為國 之道歟?君子之為之也,確然不動其心,儼然不改其 容,未得之而不懾,既得之而不驕。小人之為之也,俯
身引臂,挾巧取奇,苟得而無愧,豈非觀人之道歟?由是言之,聖人取以為禮宜矣。彼博奕者以詭譎相高,以殘賊相勝,孔子猶云:「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為之」,猶 賢乎已,況投壺者又可鄙略而輕廢哉!古者壺矢之 制,揖讓之容,今雖闕焉,然其遺風餘象,猶彷彿也。世 傳《投壺格圖》,皆以奇雋難得者為右,是亦「投瓊探鬮 之類耳,非古禮之本意也。」余今更定新格,增損舊圖, 以精密者為右,偶中者為下,使夫用機徼倖者無所 措其手焉。壺口徑三寸,耳徑一寸,高一尺,實以小豆, 壺去席二箭,半箭十有二枚,長二尺有四寸,以全壺 不失者為賢。苟不能全,則積筭先滿百二十者勝,後 者負,俱滿則餘筭多者勝,少者負,為圖列之左方,並 各釋其指意焉。
有《初箭》十筭。
首箭中者,「君子作事謀始」 ,以其能慎始,故賞之。第二箭以下,連中不絕者,皆五筭。若一箭不中,次箭皆為散箭。其違中內有貫耳及驍者,其箭別計。假若有初箭仍貫耳,則二十筭是也。《舊圖》初箭一籌,其次每箭加二籌,盡四箭而止,甚非勸功之道。今自二箭以下,連中不絕者,皆賞之,所以勉人於不解也。
《全壺》無筭。
《無筭》者,不以耦之筭數多少,皆勝之也。若兩人俱全,則復計其餘筭,以次勝負。夫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全壺實難,故君子貴之。
有終十五筭。
「末」 ,箭中也。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比之有初」 ,又加五筭也。
散箭一筭。
貫耳十筭。
「《耳》小於口,而能中之,是其用心愈精」 ,故賞之。
驍箭十筭。
亦謂之「驍」 ,皆俊猛意也。謂投而不中,箭激反躍,捷而得之,復投而中者也。為其已失而復得之不遠,復善補過者也,故賞之。若復投而貫耳者,其《筭別》計,復投而不中者,廢之。
敗壺不問已,有之筭皆負。
謂十二箭皆不中,大無功也。若兩人皆敗,則亦計餘筭以決勝負。
「橫耳橫壺」皆依常筭無賞。
「橫耳」 ,謂箭橫加耳上,舊五十籌。「橫壺」 ,謂橫加壺口,舊四十籌。皆依常。「筭無賞」 ,謂偶然而橫,非投者工,何足以賞?若為後箭所擊而墜地者,與不中同。
倚竿,龍首、龍尾、狼壺帶劍耳。倚竿,皆廢其筭。
倚竿,謂箭斜倚壺口中。舊十五籌。龍首,謂倚竿正箭首正向己者。舊十八籌。龍尾,謂倚竿而箭羽正向己者。舊十五籌。「狼壺」 ,謂轉旋口上而成倚竿者。舊十四籌;「帶劍」 ,謂貫耳不至地者。舊十五籌耳。倚竿、舊十五籌。「皆廢其筭」 ,謂皆傾邪險詖,不在於善,而舊圖以為奇箭,多與之筭,甚無謂也。今廢其筭,所以罰之。然亦異於「不中」 者,故於連中全壺,皆得通數。若為後箭所擊,及自墜壺,若耳中者,與「不中」 同。
「倒中倒耳」,壺中之《筭》盡廢之。
倒中,舊百二十籌倒耳,舊不問籌數並滿,此則顛倒反覆,惡之大者。奈何以為上賞?今盡廢其筭,所以明逆應之道。
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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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初
《首》,箭中也。「君子作事謀始」,以其能謹始,故賞之。〈右十 筭〉
連中
二、箭以下連中而不絕者。〈右五筭〉
散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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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耳
謂「耳小於口而能中之,是亦用心愈精」,故賞之。〈右十筭〉
散箭
第一箭不中次箭,皆為散箭。〈右一筭〉
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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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初貫耳
假若有初箭仍貫耳,則其筭別計。〈右二十筭〉
橫耳
謂箭加耳上,舊五十筭,偶然而橫,非投者之工,何足 以賞?若為後箭所觸而墜地者,與不中同。〈右依常算無賞〉
橫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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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中貫耳
《舊圖》初箭二籌,其次每箭加二籌,盡四箭止。今自二 箭已下,連中不絕者皆賞,所以勉人於不解。〈右二十筭〉
橫壺
謂橫加壺口,舊《筭籌》同橫耳。〈右依常筭〉
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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倚竿
「倚竿」謂箭斜倚壺口中,舊十五籌。〈右廢其筭〉
倒中
舊一百二十籌。〈右壺中之筭盡廢〉
倒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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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倚竿
與「不中」者同。舊並《十五籌》,同倚竿。〈右並廢其筭〉
倒耳
舊不問前後,籌數並滿,同《倒中例》。〈右壺中之筭盡廢〉
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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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壺
兩人俱全,謂之「上勝」,取中一箭賞之。〈右無算〉
有終
「末」,箭中也。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故「比之有初」,又加五 筭。
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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驍箭
謂之「驍」者,皆俊猛意也,故而賞之。〈右十筭〉
龍首
倚竿而箭首正向己者,舊《十八籌》同「倚竿。」〈右廢其筭〉
龍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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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劍
貫耳不至地者,舊同「倚竿。」〈右廢其筭〉
龍尾
倚竿而箭首正向己者,舊《十五籌》同《倚竿》。〈右廢其筭〉
敗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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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壺
謂旋口上而成倚竿者。舊《十四籌》同《倚竿》。〈右廢其筭〉
敗壺
謂十二箭俱不中也;若兩人皆敗,則亦計餘筭以決 勝負。〈右不問已有之籌皆負〉
正字通
[編輯]士部壺字註
[編輯]《投壺禮》,「諸侯大夫士皆有之。」壺頸修七寸,腹五寸,徑 修一寸半,容斗五升。
投壺部總論
[編輯]《大戴禮》:
投壺第七十八
[編輯]投壺之禮: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執壺。主人請曰: 「某有《枉矢》《哨壺》,請樂賓。」賓曰:「子有旨酒嘉肴,又重以 樂,敢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足辭也,敢以請。」賓曰:「某 賜旨酒嘉肴,又重以樂,敢固辭。」主人曰:「枉矢《哨壺》,不 足辭也,敢固以請。」賓對曰:「某固辭,不得命,敢不敬從。」 賓再拜受,主人般還,曰:「避。」主人阼階上再拜送,賓般 還曰:「避。」已拜,受矢,進即兩楹間。退反位,揖賓就筵。司 射進度壺,反位設中,執八筭請於賓曰:「奏投壺之令, 曰:『順投而入,比投不釋,筭勝,飲不勝。正爵既行,請為 勝者立馬。三馬既立,慶多馬』。」請主人亦如之。命弦者 曰:「請奏《貍首》,間若一。」太師曰:「諾。」左右告矢具,請拾投。 有入者,則司射坐而釋一筭焉。賓黨於右,主黨於左, 卒投,司射執餘筭,曰:「左右卒投,請數。」二筭為純,一純 以取,一筭為奇。有勝,則司射以其筭告曰:某黨賢,於 某黨賢若干純;奇則曰奇,鈞則曰左右鈞。舉手曰:「諸 勝者之弟子為不勝者酌。」酌者曰:「諾。以酌。」皆請舉酒, 當飲,皆跪奉觚,曰:「賜灌。」勝者跪曰:「敬養。」司正曰:「正爵。 既行,請為勝者立馬。」各直其筭上,一馬從二馬,以慶 慶。《禮》曰:「三馬既立,請慶多馬。」賓主人皆曰:「諾。」正爵既 行,請徹馬,周則復始。既筭,筭多少視其坐。籌八分,堂 上七扶,堂中五扶,庭下九扶,筭長尺二寸。堂下司正、 司射、庭長及冠士立者,皆屬賓黨,樂人及童子使者, 皆屬主黨,降揖。其阼階及樂事,皆與射同節。壺中置 小豆為其矢,躍而去也。壺去席二,矢半,以柘若棘,無 去其皮,大七分。曾孫侯氏:「今日《泰射》於一張。」侯參之 曰:「今日泰射,四正具舉,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 處,御於君所以燕以射,則燕則譽。」質參既設,執旌既 載,於侯既亢,中獲既置。壺脰修七寸,口徑二寸半,壺 高一尺三寸,受豆五升。壺腹修五寸。
弓既平張,四侯且良,決拾有常,既順乃讓,乃揖乃讓, 乃隮其堂,乃節其行,既志乃張,射夫命射,射者之聲, 御車之旌,既獲卒莫。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 《鹿鳴》《貍首》《鵲巢》《采蘩》《采蘋》《伐檀》《白駒》《騶虞》;八篇廢不 可歌;七篇商齊可歌也。三篇間歌,史辟,史義,史見,史 童,史謗,史賓,拾聲叡,挾魯命弟子,辭曰:「無荒無傲,無 倨立,無踰言,若是者,有常爵。嗟!爾不寧侯,為爾不朝 於王所,故亢而射女強食,食爾曾孫,侯氏百福。」
顏氏家訓
[編輯]《藝術篇》
[編輯]投壺之禮,近世愈精。古者實以小豆為其矢之躍也。 今則唯欲其驍,益多益喜,乃有倚竿、帶劍、狼壺、豹尾、 龍首之名。其尢妙者有蓮花驍,汝南周璝,弘正之子, 會稽賀徽,賀革之子,並能一箭四十餘驍。賀又嘗為 小障,置壺其外,隔障投之,無所失也。至鄴以來,亦見 廣寧、蘭陵諸王有此校具,舉國遂無投得一驍者。彈 棋亦近世雅戲,消愁釋憒時可為之。
經說
[編輯]投壺
[編輯]大《小戴記》皆有《投壺篇》,而文小異。《大戴記》注云:「壺高 尺二寸,受斗五升。」《小戴記》注又曰:「腹容斗五升三分, 益一為二斗,得圓囷之象,積三百二十四寸也。」以腹 修五寸約之,圜周二尺七寸有奇,是腹徑九寸彊,而 口徑二寸半也。嘗試思之,以周尺比今之尺,則尺二 寸僅七寸許,而腹圍二尺七寸有奇,則與近世鑄者 「所差無幾,腹徑之度不相遠,而脰修腹修之度不同, 每以周尺較古人壺與樽之度,知古者席地而坐,其 用器物皆不必甚高,其受斗五升,又未知古人之量 何如也。」陳太常《禮書》謂「壺當如釋奠壺尊,又謂如著 尊不用足,今壺尊亦有足,欲如著尊著地無足者。令 尺二寸之度表裡如一,其中可受斗五升。」愚按:陳氏 但知壺之可無足,不知壺之可無耳也。《經》云:「壺制惟 腹、口、頸三體。」《小戴》言,即《大戴》所謂脰,大小戴所記皆 未嘗言耳。古者賓席主席同時並設,當其賓主,般還 曰辟,皆拜而受矢,揖賓就筵。《司射》「進席壺間。」注云:「度 壺,度其所設之處。」壺去坐二矢半,則堂上賓席、主席 斜行各七尺,賓黨於右,主黨於左。有勝,則司射舉其 奇筭,告曰「某賢於某黨。」鈞則曰「右左鈞。」賓主耦射,二 席並設,各如今壺樣,夾以兩耳,則自賓席主席望之, 皆不得其正。以此知投壺不當有耳。惟其無耳而但取中於口,是以主賓之席皆可正面投之,如齊、晉之 射,足以為樂。若特謂耳小於口,而賞其用心愈精,遂 使耳筭倍多,人爭偶爾之僥倖,捨中正而貴旁巧,又 焉足貴哉?此雖前賢所定以投耳,《經》無明文,不敢曰 然。壺口徑周尺二寸半,不尤小於今之壺耳哉?擬合 止存,有初有終,連中全壺,驍箭倚竿散箭,餘皆不筭。 如驍箭本非古以不遠,復善補過,存之倒中,則壺中 之筭盡廢。《小戴》附鼓節,《大戴》附歌詩。《大戴》又曰:「《鹿鳴》, 商齊皆可歌,則不但奏《貍首》而已。《投壺》,古逸禮篇名, 故二戴皆記之。」
投壺部藝文一
[編輯]《投壺賦 》魏·邯鄲淳
古者,諸侯間於天子之事,則相朝也,以正班爵,講禮 獻功。於是乃崇其威儀,恪其容貌,繁登降之節,盛揖 拜之數,幾設而弗倚,酒澄而弗舉,肅肅濟濟,其惟敬 焉。敬不可久,禮成於飫,乃設大射,否則投壺,植茲華 壺,鳧氏所鑄,厥高二尺,盤腹修頸,飾以金銀,文以雕 鏤,象物必具。距筵七尺,傑焉植駐,矢惟二四,或柘或 「棘,豐本纖末,綢勁且直。執笇奉中,司射是職。」曾孫侯 氏,與之皆得。然後觀夫投者之閑習,察妙巧之所極, 絡繹聯翩,爰爰兔發,翻翻隼集,不盈不縮,應壺順入, 何其善也?每投不空,四矢退效。既入躍出,荏苒偃仰, 僶俛趨下,餘勢振掉,又足樂也。擬議於此,命中於彼, 動之如志,靡有違也。譬諸為政,群職罔弛,左右畢投, 效奇數鈞,列置功笇,稱善告賢,三載考績,幽明始分 也。比投不釋,增是自遂,雖往有功,義所不貴。《春秋》貶 翬,亦猶是類也。若乃撮矢作驕,累掇聯取,一往之納 二,巧無與耦,斯乃絕倫之才,尢異之技也。柯列葩布, 匪罕匪稠,雖就置猶弗然,矧迥絕之所投,惟茲巧之 妙麗,亦希世之寡儔,調心術於混冥,適容體於便安。 紛縱奇於施捨,顯必中以微觀。悅舉坐之耳目,樂眾 心而不倦。瓌瑋百變,惡可窮讚。
投壺銘 明何景明
[編輯]直爾躬,發爾矢,雖不中,不遠矣。
壺矢銘 袁九齡
[編輯]矢肇柘棘,禮射所沿。慶馬歌貍,侑樂賓筵。淮澠作酒, 齊晉相先。玉女石妓,巧鬥嬋娟。累掇連取,曹偶敻然。 倪老善削,豐本銳前。東南竹箭,美亦具焉。宜配鳧壺, 雅歌盤旋。君才元淑,賦言百千。《青門》拍板,音以節宣。 妙製一手,奇會兩全。為物雖藐,藉君永傳。
投壺部藝文二〈詩〉
[編輯]《古歌 》失名
《上金殿》,著玉尊,延貴客,入金門。入金門,上金堂。東廚 具肴膳,椎牛烹豬羊。主人前進酒,琴瑟為清商。投壺 對彈棋,博奕並復行。
華山畿 梁失名
[編輯]《夜相思》「投壺不停箭。」「憶歡作嬌時」,
無題 唐曹唐
[編輯]北斗西風吹白榆,穆公相笑夜投壺。花前玉女來相 問,賭得《青龍》許賭無。
投壺 明丘濬
[編輯]玳瑁筵開宴玉樓,哨壺枉矢請相投。力期一中端倪 巧,語重三辭禮數優。罰盞飲來分勝負,倚竿飛處迭 賡酬。山翁不管淹留醉,只倚銀屏漫數籌。
白傅園投壺聯句〈並序〉 周金
[編輯]癸巳之夏,五月二十有一日,鴻臚晉陵師慎白君,飲祠部閩平嵩劉公於池亭。於時,郡侯西川鷺洲趙公、節推任丘漁洲韓公、侍御是邑慨齋曹公,並予與焉。流觴泛舟,備諸樂事。主人復設壺於庭。壺頸修可七尺,不類今製,雕鏤藻飾,嵌立幾面。幾四足,環拱象盤,腹間交繫鼓鐃,勢相逼壓,初不甚解其意,及飛矢入洞,則踴躍戞擊,如奏《咸韶》,諧律呂,鏗鏘之聲,歡動四座。於是賓主各命笇較藝以飲,復相率為聯句以歌之,而予乃序其略於篇題之下。
泛罷清池樂事深。〈金〉奇壺驚見逼喬林,日華應雨飄 輕隼。〈平嵩〉電影排空度遠岑,乍似宮商生洞口。〈鷺洲〉恍疑泉瀨在庭心,雅歌亦有《穿雲調》。〈漁洲〉笑指修篁酒漫斟。 〈慨齋〉
投壺部紀事
[編輯]《左傳昭公十二年》:晉侯享諸侯,子產相鄭伯,辭於享, 請免喪而後聽命,晉人許之,禮也。晉侯以齊侯宴中 行穆子相,投壺。晉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坁, 寡君中此為諸侯師,中之。」齊侯舉矢曰:「有酒如澠,有 肉如陵,寡人中此,與君代興,亦中之。」伯瑕謂穆子曰: 「子失辭,吾固師諸侯矣,壺何為焉其以中儁也?齊君 弱,吾君歸,弗來矣。」穆子曰:「吾軍師彊禦,卒乘競勸,今 猶古也,齊將何事?」公孫傁趨進曰:「日旰君勤,可以出 矣。」以齊侯出。
《西京雜記》:「武帝時,郭舍人善投壺,以竹為矢,不用棘 也。古之投壺,取中而不求還,故實小豆,惡其矢躍而 出也。郭舍人則激矢令還,一矢百餘反,謂之為驍。言 如博之掔,梟於掌中,為驍傑也。每為武帝投壺,輒賜 金帛。」
《後漢書祭遵傳》:「遵為將軍,取士皆用儒術,對酒設樂, 必雅歌投壺。」
《獻帝春秋》:「袁紹聞魏郡兵反,與黑山賊等數萬人共 覆鄴,引滿投壺,言笑自若。」
《魏志王弼傳》:「弼性和理,樂遊宴,解音律,善投壺,為尚 書郎。」
《魏略》:「邯鄲淳字元淑,作《投壺賦》千餘言奏之。文帝以 為工,賜帛千匹。」
游楚好投壺自娛。
《晉陽秋》:「王胡之善於投壺,言手熟閉目。」
《太平御覽·晉書》曰:「石崇有妓善投壺,隔屏風投之。」 《南史·柳惲傳》:「齊竟陵王嘗宿晏,明旦將朝,見惲投壺, 梟不絕,停轝久之,進見遂晚。齊武帝遲之,王以實對。 武帝復使為之賜絹二十匹。」
《唐書裴寬傳》:「寬性通敏,工騎射,彈棋投壺。」
《高麗傳》:「高麗俗喜奕、投壺、蹴鞠。」
《大唐新語》:「盧藏用博學,工文章,善草隸,投壺彈琴,莫 不盡妙。」
《朝野僉載》:「薛眘惑者善投壺,龍躍隼飛,矯無遺箭,置 壺於背後,卻反矢以投之,百發百中。」
《韓昌黎集·鄭儋神道碑》:「鄭公與賓客朋遊,飲酒必極 醉,投壺博奕,窮日夜而不厭。」
《茅亭客話》:偽蜀進士陳熙載字季和,文學之外,書畫 之尢者,皆閱而識之,郡中好事之家所寶藏者,多經 其目,真偽無所逃焉。受均賊署配連州。歲餘或有鄉 人西來,因寓書云:「某在家日,於某處埋一鐵投壺瓶, 實以銅錢,書若到家,可使令掘之。」既而書至,遂於所 言處掘得一鐵投壺瓶,其中惟見一龜,纔容,壺腹之 內,無能出之。翌日取看,即不見龜,但空壺而已。 《歸田錄》:「楊大年每遇作文,則與門人賓客飲博投壺, 而不妨搆思,揮翰如飛,文不加點。」
《澠水燕談錄》:「司馬溫公既居洛,每對客賦詩談文,或 投壺以娛賓。公以舊格不合禮意,更定新格,以為傾 邪險詖,不足為善,而舊圖反為奇箭,多與之筭,如倚 竿帶劍之類,今皆廢其筭以罰之。顛倒反覆,惡之大 者,奈何以為上,如倒中之類,今當盡廢壺中筭,以明 逆順。大抵以精審者為上,偶中者為下,使夫用機徼」 倖者。無所措手。此足以見公之志。雖嬉戲之間。亦不 忘於正也。
《聞見前錄》:康節先生赴河南尹李君錫會投壺,君錫 末箭中耳,君錫曰:「偶爾中耳。」康節應聲曰:「幾乎敗壺。」 坐客以為的對。
《宋史岳飛傳》:「飛好賢禮士,博覽經史,雅歌投壺,恂恂 如書生。」
《元史小雲石海涯傳》:「小雲石海涯,初襲父官,為兩淮 萬戶府達魯花赤,鎮永州。御軍極嚴猛,行伍肅然。稍 暇輒投壺雅歌,意所暢適,不為形跡所拘。」
《列朝詩集小傳》:「山陰陳鶴,神宇奇秀,工諸技藝,凡投
壺博戲,酒政鬮籌,一遇興至,靡不窮態極巧投壺部雜錄
[編輯]魏王粲《投壺賦序》有云:「夫注心銳志,自求諸身,投壺 是也。」
邯鄲淳《藝經》「投壺法,十二籌,以象十二月之數。」 《唐書禮樂志》:「驍壺,投壺樂也。」
孔帖上官儀著《投壺經》一卷。
《唐文粹》孫逖《伯樂川記》云:「笑投壺之失辭。」
詩所《驍壺樂》,隋煬帝所製也。
《太平御覽》,晉傅元《投壺賦序》曰:「投壺者,所以矯懈而 正心也。」
《崔宴傳》曰:「投壺者皆以多筭飲少筭。」
《投壺》曰:「謂之投壺者,取名蓨藪,漸而轉易,鑄金代焉。 逮之於後,人事生矣。壺底去一尺,其下荀以龍元,運 之以皫蝦燕尾。矢十二,長二尺八寸。古者投壺,擊鼓 為節,帶劍十二,倚十八狼,壺二十,劍七十,三百六十 籌,得一馬三馬成。」
《宛委餘編》:「漢有投壺氏,因中行穆子相晉侯,投壺而 生子,因以為氏。」
投壺部外編
[編輯]《神異經》:「東荒山中有大石室,東王公居焉。長一丈,頭 髮皓白,人形鳥面而虎尾。載一黑熊,左右顧望。恆與 一玉女投壺,每投千二百矯,設有入不得出者,天為 之。」噓矯出而脫誤不接者,天為之笑。 《異苑》:晉清河陸機初入洛,次河南之偃師,時久結陰, 望道左若有民居,因往投宿。見一年少,神姿端遠,置 《易》投壺,與機言論,妙得元微。既曉便去,閣逆旅嫗,嫗 曰:「此東數十里無村落,止有山陽王家冢耳。」機方知 昨所遇者,信王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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