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23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二百三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二百三十七卷目錄
兗州府部彙考二十九
兗州府兵制考
職方典第二百三十七卷
兗州府部彙考二十九
[編輯]兗州府兵制考 府州縣志合載
[編輯]節制衙門
總理河道 兼提督軍務軍門開府濟寧州。「先是明永樂十八年,遣行軍司馬樊敬提兵十萬鎮守濟寧。正德以後,始遣尚書、都御史等官奉敕行事,統直隸各省專理漕河。隆慶四年,始加提督軍務職銜,節制南北直隸、河南、山東各道。其在本府者有四:曰沂州兵備道,曰曹濮兵巡道,曰臨清兵備道,曰濟寧兵備道。」
皇清「總制」衙門仍舊。
此外各州縣衛,更有民壯、民兵、馬快手等名不一。今道標兵悉裁歸營。總河督標中、左、右三營官二十四員,馬戰守兵二千三百九十二名,官馬五百匹,護防漕運,駐劄濟寧州。
中營副將一員,季支俸薪銀一百四兩九錢五分三釐零。
守備一員 ,季支俸薪銀三十三兩五錢三分五釐。
千總二員 ,季支俸薪銀十一兩九錢九分九釐零。
把總四員 ,每員季支俸薪銀九兩。
馬戰兵 一百七十名,每名季支餉銀六兩。步戰兵 三百四十七名,每名季支餉銀四兩五錢。
步守兵 二百八十七名,每名季支餉銀三兩。官馬 一百七十匹,每匹季支料倉斗二石七斗七觔、草一百八十束。
官備馬 二十八匹,料草同上。
防漕汛地 南自長溝接「城守營界碑」 起,北至右營「王仲口」 界碑止,計河程九十二里。
左營遊擊一員 ,季支俸薪銀五十七兩八錢三分五釐。
守備一員 ,季支俸薪銀三十兩八錢四分八釐零。
千總二員 ,每員季支俸薪銀十一兩九錢九分。
把總四員 ,每員季支俸薪銀九兩。
馬戰兵 一百六十八名,每名季支餉銀六兩。步戰兵 三百三十七名,每名季支餉銀四兩五錢。
步守兵 二百零一名,每名季支餉銀三兩。官馬 一百六十八匹,每匹季支料倉斗二石七斗七觔、草一百八十束。
官備馬 二十二匹,料草同上。
防漕汛地 南自辛莊橋接江南「徐州營界碑」 起,北至濟寧城守營「韋馱廟」 界碑止,計河程一百五十里。
右營遊擊一員 ,季支俸薪銀六十四兩八錢九分四釐。
守備一員 ,季支俸薪銀三十兩八錢四分八釐。
千總二員 ,每員季支俸薪銀十一兩九錢九分九釐零。
把總四員 ,每員季支俸薪銀九兩。
馬戰兵 一百六十七名,每名季支餉銀六兩。步戰兵 三百五十四名,每名季支餉銀四兩五錢。
步守兵 二百六十一名,每名季支餉銀三兩。官馬 一百六十七匹,每匹季支料倉斗二石七斗七觔、草一百八十束。
官備馬 二十二匹,料草同上。
防漕汛地 南自「王仲口接中營界碑」 起,北至壽張營「張秋鎮北水門外界碑」 止,計河程七十八里。
兗州營 駐劄府城。防汛:「滋陽、曲阜、寧陽、金鄉、汶上、東阿」 、
參將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二十兩二錢七分八釐。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千總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四兩。
把總四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三兩。
馬戰兵 一百九十六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守兵 七百二十九名,每名月支餉銀一兩。官馬 一百九十六匹,每匹月支乾銀九錢。官備馬 十四匹,月支同上。
濟寧城守營 ,駐劄濟寧州。
都司僉書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六兩七錢七分八釐零。
守備一員 ,季支俸薪銀三十兩八錢四分八釐零。
千總一員 ,季支俸薪銀十一兩九錢九分九釐零。
把總二員 ,每員季支俸薪等銀九兩。
步守兵 四百七十六名,每名季支餉銀三兩。官備馬 十四匹,草料季支同官馬。
兼防漕汛地 南自關南頭韋馱廟接中營界碑起,北至中營小長溝界碑止,計河程四十五里。
曹州營 駐劄曹州防汛曹縣、定陶、城武。原額馬步官兵五百九十一員。除裁定存留馬步官兵五百一十六員名。
參將一員 ,月支俸薪銀二十兩二錢七分八釐零。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千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四兩。
把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三兩。
馬戰兵 一百一十七名,每名季支餉銀七兩二錢。
守兵 四百六十八名,每名季支餉銀四兩二錢。
官馬 一百一十七匹,每匹月支乾銀九錢。官備馬 二十匹,月支銀同上。
沂州營 駐劄沂州,原係沂鎮標後營,為詳陳《東省營制情形》等事,改為今制。防汛泗水費縣。副將一員,月支俸薪等銀三十二兩六錢三分一釐零。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千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四兩。
把總四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三兩。
馬戰兵 一百八十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守兵 七百二十名,每名月支俸銀一兩。官馬 一百八十匹,月支乾銀九錢。
官備馬 二十六匹,月支乾銀同上。
界河營 駐劄鄒縣。防汛。單縣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把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三兩。
馬戰兵 六十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
守兵 二百四十名,每名月支餉銀一兩。官馬 六十匹,每匹月支乾銀九錢。
官備馬 八匹,月支乾銀同上。
沙溝營 駐劄滕縣防汛。魚臺縣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把總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三兩。
馬戰兵 六十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
守兵 二百四十名,每名月支餉銀一兩。官馬 六十匹,每匹月支豆九斗、草六十束。官備馬 六匹,月支豆草同上。
滿家硐營 駐劄嘉祥縣,防汛:鉅野縣。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把總一員 ,月支俸薪銀三兩。
馬戰兵 六十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
守兵 二百九名,每名月支餉銀一兩。
官馬 六十匹,每匹月支乾銀九錢。
官備馬 六匹,月支乾銀同上。
「梁山」 營 駐劄鄆城縣防汛。東平州。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零。把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三兩。
馬戰兵 六十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
守兵 二百三名,每名月支餉銀一兩。
官馬 六十匹,每匹月支乾銀九錢。
官備馬 八匹,月支乾銀同上。
壽張營 駐劄壽張縣,防汛陽穀,原額馬步官兵六百零七員。除裁定存留馬步官兵五百六十七員
遊擊一員 ,季支俸薪銀五十七兩八錢三分。
五釐零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千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銀四兩。
把總三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三兩。
馬戰兵 一百一十二名,每名季支餉銀七兩二錢。
守兵 四百四十八名,每名季支餉銀四兩二錢。
官馬 一百一十二匹,每匹季支料豆二石七斗、草一百八十束。
臺莊營 駐劄嶧縣防汛:郯城。原額馬步官兵七百四十八員名。除裁定存留馬步官兵六百九十八員名。
遊擊一員 ,季支俸薪等銀五十七兩八錢三分五釐。
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千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銀四兩。
把總四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三兩。
馬戰兵 一百三十八名,每名月支餉銀二兩四錢。
守兵 五百五十二名,每名月支餉銀一兩四錢。
官馬 一百三十八匹,每匹月支乾銀九錢。官備馬 二十二匹,月支乾銀同上。
任城衛 駐府城。其屯丁地糧等項,載入《賦役》,不書
掌印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領運千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四兩。隨幇千總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四兩。運糧軍旗 五百九十六名,奉文運糧,免編徭銀。
隨幇百總一員,土官額設漕船五十六隻。明季本衛指揮、千、百戶、總旗六十四員名,輪流掌印,更番運糧,運山東水次兗、東二府所屬城武、定陶、堂邑、博平等州縣米。其協運河南一船,於康熙二十三年仍歸山東水次運糧,永為定例。
皇清順治十二年,議留守備一員掌印部推千總二
員,更番領運,土官百總一員隨幇。永為定製。濟寧衛 ,明制世職指揮、千百戶及部選經歷、鎮撫等官,今悉裁革
掌印守備一員 ,月支俸薪等銀十兩二錢八分二釐零。
領運千總四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四兩;管河千總二員 ,每員月支俸薪等銀四兩。運船 一百三十五隻。
該管漕河自城西二里半起,至西曹井橋止。計長一十七里八分。該淺夫八十名、運夫五十名。經年在工修補岸堤、挑濬河淤。其錢糧見《田賦》。東平所 管河千總一員。月支俸薪等銀四兩
《府志未詳縣志別載者皆列於後〈其縣志〉》{{{3}}}{{{4}}}
[編輯]滋陽縣
明制,設護衛都指揮一員,護衛軍丁一千名。順治九年間,奉文編入本縣為民。
原設《守城民壯》一百二十名,每名四兩,共工食銀四百八十兩。順治五年裁。
原設聽征有馬民兵七名,工料銀三十六兩。裁原設聽征步隊民兵六名,每名工食銀二十兩。俱隸「兵備道。」 順治年俱裁。
皇清特設「參將一員、 中軍守備一員、 千總一員」
把總一員
《經制》官兵九百八十一名 ,官馬一百九十六匹。隸提督標下。
原設任城衛守備一員 ,後所千總一員 ,左所千總一員 ,右所千總一員。順治七年,裁去後衛千總一員
教場在城西二里許。寬廠坦平,北築臺基一區。臺上建演武廳三間,扁曰「振揚威武」 ,曰「用戒不虞。」 臺下東南立將臺一座,正南百步外立箭鵠臺一座。廳後正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舊例遇有坍塌損壞,係滋陽縣脩理。嘉靖三十八年,知縣江應昴具由申稟,教場操練軍士,與滋陽縣里長無干,蒙准改任城衛管「脩以為定規。」 《曲阜縣》
馬步兵 督撫軍門標下步兵三名,沂州道馬快八名。募兵四名。步隊團操民壯十二名。民兵 ,本縣馬兵二名。守城民壯四十五名。崇禎五年,本縣知縣孔弘毅添民兵一百零五名。
寧陽縣。〈闕。〉
鄒縣
界河營 在城南五十里,與滕縣接壤,為南北通道。順治九年,奉
旨調撥登兵五百名、守備官一員、把總二員、駐劄界
河地方。後於順治十七年、奉
旨「撤調回登兵二百名。留設《經制》兵三百名。仍設守。」
備一員,把總二員,城守把總一員,係界河營守備統轄,分撥到縣,率兵防守。
東灘店 在城北二十里,為南北大道。康熙十年,奉文調撥沂州鎮標兵十餘名,駐劄本店地方。
李家莊 在城西南三百里。有鄒地一區,插入鉅野縣界,並與嘉祥、鄆城等縣疆土相連,為藏奸之藪。康熙十一年,奉文調撥各營兵二十名,駐劄本莊地方。墩堡舊設十六處,循大路傍星列碁置。城北至滋陽縣交界,計三十五里,每五里一墩堡共七處。城南至滕縣交界,計五十里,每五里一墩堡共九處。
莊村集鎮,大小一百餘處,於康熙十一年奉文督令本地方居民,周圍挑濠築牆,街村路口設立柵欄,晨啟暮閉,以防叵測。又續奉文:每村各設鐘一口;如遇有警,則鳴鐘為號,四面協擒保甲三十三社,設牌編冊。每村保長一人,甲長多寡不等。凡逃盜等事,俱責保長、甲長不時稽查。
東關並《胡馬》等莊住民共六百九十家,甲長十九名。以下諸莊,俱量戶多少,以戶十分之一抽出一人為甲長。
蘭溝寨等莊 ,離城十二里。
桃園村等莊 :離城五十里。
嶧山等村 :離城二十五里。
城東朱家村 ,離城十八里。
大東村 :離城二十五里。
岡上村 :離城二十五里。
山頭集村 :離城二十五里。
東野傅莊 離城三十里。
土汪村 :離城三十里。
西莊村 :離城三十里。
魯元等村 :離城四十五里。
田黃等村 :離城六十里。
魏莊等村 :離城五十里。
東曹等村 ,離城五十里。
杏城集等村 。離城五十里。
甲長二十二名
彭莊村 :離城三十五里。〈以上俱「東村。」 〉
西關
橫河集 ,離城三十里。
西莊村七保 ,離城六十里。
北漸興村 離城六里
莊里村 :離城二十五里。
紙房頭村 :離城五十里。
安上村 :離城四十里。
鮑家店 離城三十里
丁村 離城十里
南漸村 離城八里
河上村 ,離城四十里。
東章村 :離城二十五里。
南北陶城村 :離城二十五里。
朱家莊 離城五十里
馮家莊 離城四十里
黃甫莊 :離城三十里。
西章莊 :離城二十里。
邢家莊 離城三十里
犁彥莊 :離城四十里。
南亢阜村 離城四十里。
北亢阜村 :離城三十五里。
徐鎮橋集 離城三十里。
朱家莊 離城五里
紀溝村 離城二十里
謝家莊 離城四十五里。
果莊村 :離城五十里。
石里村 :離城五十里。
侯郭營 ,離城四十五里。
杏林村 ,離城三十里。
東西平陽村 :離城三十里。
廟戶營 離城五里
西莊村六保 ,離城五十五里。
鮑家等廠 ,離城四十里。〈以上俱「西鄉。」 〉
郭里集 離城六十里
羊緒村 :離城四十里。
高村 :離城六十五里。
蔡莊 離城三十里
西石牆 :離城三十里。
臥牛莊 :離城四十里。
郭東村 離城五十里
王去朝陽村 ,離城七十里。
落凌村 ,離城二十五里。
北宿村 離城十八里
圜裏村 離城六十里
岡上村 :離城三十里。
《北薄梁集 》,離城六十八里。
南薄梁村 :離城七十里。
江村 離城二十里
西方村 :離城三十里。
侍御莊 :離城四十里。
南關集
萬村 離城十二里
唐村 離城十八里
望雲村 :離城三十里。
十里鋪 離城十里
龍河村 :離城二十五里。
二夏店 離城三十里
朱莊村 離城十二里
雙村 離城二十里
《石牆集 》離城三十里。
寄寨村 離城四十里
深井村 :離城四十五里。〈以上俱「南鄉。」 〉
北關
南宮村 離城二十里
宣村 離城二十五里
東灘店 :離城二十里。
中畽村 :離城二十三里。
南辛村 :離城三十五里。
白楊村 ,離城三十五里。
元蹇村 離城十八里
東程莊 :離城五十里。
元畽村 :離城三十五里。
胡尚村 :離城五十里。
北公孫 離城二十五里。
黃住村 :離城二十里。
施村 :離城三十五里。
北戶村 離城三十里
夏侯村 離城三十五里。
東鄒寨 ,離城四十里。
白馬廠 :離城十八里。
下宋村 離城四十里
九龍山營 ,離城二十里。
教場演武廳 在縣西二里。知縣許守恩、王一禎、梁州彥皆重修,日久頹壞。至萬曆三十六年胡繼先創,添捲棚一座。崇禎二年黃應祥重修。《城武縣》。
城《武村集》,共計一千一百零七莊。知縣趙嗣晉俱設莊長一人,大鑼一面,火鎗一桿,每夜逐戶輪流打更巡夜,或有警則放鎗為號,聲達鄰村,隨放鎗接應,共相救援,雖有盜賊,立時擒獲。又分四鄉為八方,以便稽查。八方鑼聲,分別八音。每遇農隙之時,傳諭八方保什莊長,依期演鎗,如違者,薄加朴責,以儆游惰。或簿書稍暇,單騎下鄉,傳集鄰近村集,演習鎗鑼,分別勸懲。東西南北,遍歷親試。雖盛暑嚴寒,必親身查夜,往返百餘里,民至今懷之。
演武場 在文亭山右,去縣一里許。舊有廳三楹、旗臺一座、砲臺一座。今廢。
曹州
曹於歷代為鎮為軍,兵制莫考。明正統復設州,武備猶缺。至正德間,因流寇警,始設民壯三百六十名,每名備馬一匹,後止徭編團練馬快三十三名,步壯一百一十八名。至萬曆末,以曹、濮地連三省,軍民錯雜,其斥候防守較他郡為重,故馬快、民兵復增至六百七十八名。口糧派自曹、定、濮、鄆十四州縣,而簡閱操「練,選各衛所賢武職董之。」 又至天啟初,山東白蓮盜起,兗西兵憲閆調羹奉巡撫趙彥檄,堵勦西面,遂招募鄉勇,委任土官守備李在沐操練效用。賊平,始立曹營,額設馬步軍一千五百餘名,口糧仍分賦屬邑,就陞在沐都司職銜,為之統率。嗣後軍數有定,營將或守備,或都司,或遊擊參將,選任不一,進止一稟監司。監司舊設中軍守備一員,以司傳宣、洎
皇清順治初,罷「曹營」,止設兗西道標中軍守備一員。
把總一員,兵丁三百名。五年,總河部院楊以曹
地遼闊,題准復設曹州營經制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兵丁五百名。六年,布政使帶管兗東道蘇弘祖以李賊作亂,盤踞附近州縣,詳請總河部院,題准添設參將一員。其守備改兗參將。中軍復添千總二員、把總四員,馬步兵丁一千名。又添道標把總一員、兵丁二百名。十五年奉
旨「調遣參將一員、帶領馬步兵丁三百名、移防浙江」
參將圓缺不許推補。其印務交守備署理。十七年、撫院題准、曹州要地復設參將。額兵六百名。馬三步七。戰馬一百八十匹。十八年奉
旨「裁去道標官兵、歸併曹營。」康熙三年,總督部院祖
題准曹州營兼轄梁范二營。四年奉部文新定經制曹營參將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千總、把總各二員。額兵五百八十五名,馬二,步八,戰馬一百一十七匹。其後節年續汰缺額兵二十三名。十二年見在存營差操馬兵一百一十七名,步兵四百四十五名。
參將公署 ,在道衙內。大堂五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儀門一座,大門三間;中軍廳三間,二堂五間,東西廂房各三間;正樓五間,東西樓各五間,樓後東西平房各三間,後群房三十餘間;東客廳五間,東西耳房各三間;書屋三間,東西平房各三間;樓東書房各二間;後煖房五間;後房三間、後東房三間。順治六年,闔營兵「丁捐銀置買。」 中軍守備公署 在參將公署西。大堂三間,兩廂房各三間,二門大門各一座,東客廳三間,後正樓五間,兩廂房各三間,闔營兵丁捐銀質居。軍器庫 在州治西南。明萬曆三十二年,知州吳邦相創建,內貯「兗西道軍器。」 中軍廳亦在內。正廳三間,東西廊庫房五間,二門三間,大門三間,後改「曹營公署」 ,今圮。
演武廳 在城西三里許。有高阜,名「鳳咮山。」 明弘治間,僉事馬鸞常閱武於此。正德六年,副使吳學命義官董懋督役,築臺高一丈,廣四畝,上建演武廳三間,後堂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臺東旗臺一座,高一丈五尺,方二丈,易置民地三頃為教場。南建大門三間,旁鑿二井,繚以周垣,環植以柳。有碑記,見《藝文》。至崇禎中,兵憲冒起宗復加增脩,並左側旗纛廟、關聖廟,俱煥然鼎新。
曹縣
演武廳 ,官廳三楹,將臺一座舊在城東,嘉靖後,改置鎮川門郭外里許。
「大攝」 爐砲四十六位,鐵彈子五百,鐵蒺藜四百箇。「二攝」 爐砲二十位,火藥二百斤。
神鎗二十桿,「三攝」 爐砲十六位,「《拂朗》機」 四位。
定陶縣
演武場 在定陶縣東南二里許。官廳三間,將臺一座。萬曆二十六年,知縣楊克順添設大門一座,官廳、將臺俱重修。
軍器庫 在四城樓左右。
火藥庫 在縣治大堂西。
砲架 :「紅夷」 大砲一尊,大砲四尊、中砲八尊,小砲十尊。
鉅野縣
原額有馬民兵七名,步隊民兵十六名,馬快手十名,步隊民快壯二十七名,守城民快八十名。今止有快手六名,民壯八名,單弱極矣。
安興寨巡檢司 ,弓兵二十名。
東平州
守禦千戶所 在州治東南。洪武二十一年建。有正廳五楹,軍器庫三楹,吏房三楹。俱正德十二年千戶孫美重建。今俱廢壞。
守禦千戶所公署 「在城州治東南。原有千戶十人,百戶十人,以守禦城池。八屯兩廠,有京操軍、運糧軍、守城軍餘、屯田軍餘。」 今千、百戶俱裁革,守禦所仍舊。
欽設「掌印千總一員,管運千總一員,管河千總」
二員旗甲,管運糧船隻。
在城將官二員,馬步兵丁營房在北門以裏,管護送銀兩。
靳家口將官一員,有城堡,有營房馬步兵丁。安山鎮將官一員,有城堡,有營房馬步兵丁。「戴家廟」 將官一員,有城堡,有營房馬步兵丁。三營各有汛地,管護船隻,催趕糧運。
汶上縣
演武場 舊在東關,永清張公移城西二里許,原設「民快」 ,五日一操。自承平日久,人不知兵,春秋練習,殆同兒戲。且招佃徵租,致令簡閱之地,盡為禾場蔬圃矣。
東阿縣
闔縣四境百餘里,凡七十五區。萬曆八年,知縣朱應轂將七十五區各立保甲一名,保正三名,保副三名,牌頭三十名。其法以十家為一牌,三十牌統之保正,副保正統之保長,無事則迭相稽察,有警則互相救援,即古者「寓兵於農」 之意。
皇清「逃人」之禁,最為嚴重,屢奉部文,申飭保甲。順治
十四年,知縣吳調元蒞任,遵奉部文,將七十五區各設甲總一名。其法以十家為一大木牌,開載十家籍貫、男婦幾名口及作何生理,每家分立一小木牌,懸掛戶傍,開載一家籍貫、男婦幾名口及作何生理,下書甲總、莊長、什長姓名。一家有事,即知此一家係某牌內什長、某、莊長、某總某,責有所歸,不致連累他家矣。每村計人數多寡,立為牌數,統之莊長。共計幾莊,統之甲總。稽查逃人,盤詰奸細。其法甚善,以故歷年行之,地方寧謐,黎民安堵。
陽穀縣
防守壽張營武官一員,兵丁五十二名。守城民壯五十名,快手八名,四門大砲二十六座,中砲二十七座,營砲六座。貯庫兵器神鎗二十桿,長鎗四十桿。
壽張縣
演武廳 在壽張縣西門外南。舊袤可而廣不足,知縣馬天倫取民地拓之。中有廳三楹,左有旗臺,外有垣。知縣馬時敘重修正廳,增穿廊左右耳房,築「中軍臺」 ,樹碑擴大其地。
鞋底盔八頂 ,鞋底甲八付 ,長鎗二十五桿,長把刀十柄 ,手銃三十桿 ,狒狼戟六桿,鉛彈子二百箇 ,品子鎗一百桿。
神鎗一百八十桿 。戰牌二百面 。大戰鼓二面 。鉛二百二十五觔
硝二千七百四十七觔五兩六錢。
硫黃一千六白九十六觔八兩六錢。
朝碯一百九十觔零一兩二錢;班貓十一兩六錢。
丁叛失城,今俱無存;惟備有鉛硝銃砲,以防非常。
郯城縣
《兵防》《舊志》無考。
皇清自康熙元年,始撥「沂鎮營官一員、馬步兵丁三。」
「十名防守城池,又撥營官一員,馬步兵丁七十名鎮守紅花埠。繼又於康熙六年,郯城添設馬步兵丁一百二十名,紅花埠添設馬步兵丁十名,口糧皆有營官散發,而兵有衛民之勞,民無養兵之費」 ,稱甚善矣。但郯邑為東省邊邑,三面接壤江南,地勢散僻,官兵防守,視他邑為尢難。前邑令馮可參條議,請練鄉保「協守」 ,後以被革未果申詳。
費縣無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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