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319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三百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三百十九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三百二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三百十九卷目錄

 平陽府部彙考十三

  平陽府田賦考下

職方典第三百十九卷

平陽府部彙考十三

[編輯]

平陽府田賦考下       府志

[編輯]

蒲州

官民田地八千三十八頃一十八畝八分五釐六毫零,實徵夏秋糧六萬一千八百九十六石一斗八勺,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五萬九千四十六兩八錢九分四釐零。夏稅折色麥一萬二千四百三十一石四斗六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八千二百四十九兩三錢五分四釐零。

秋糧折色四萬九千四百六十四石六斗三升一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五萬七百九十七兩五錢三分九釐五毫零。

馬草九萬九千八十六束八分九釐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八千八百四十七兩三錢三分七釐零

屯糧一十九石八斗二升二合,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十五兩八錢五分七釐六毫。

站銀五千八十四兩二錢二分一釐。

班匠銀一百二十一兩四錢一分五釐三毫零。審定均徭銀一萬三千三百六十七兩二錢二分四釐八毫零。

《銀差》銀四千七百四十三兩七錢一分八釐零。力差銀五千八百五十九兩,綱銀二千四百二十兩七錢五分七釐三毫。

《鹽鈔》銀、三百四十三兩七錢四分八釐零

皇清初,民田葦、水平坡鹹五則,共地七千九百六十

六頃九十一畝四分二釐,額徵《折色》共銀七萬五百九十七兩七錢五釐零。

屯田共地五頃四十三畝,額徵折色銀一十五兩八錢五分七釐。

順治十六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開墾更名河灘各色名田,共地三百四十七頃五畝八分六釐零。額徵折色共銀九百七十一兩八錢七分一釐零。又徵本色糧七百四十七石二斗六升二合零。

《人丁》共二萬九千四十五丁,共徵《均徭》銀一萬四千三百九十三兩五錢四分九釐零。

鹽丁共二千六十二丁,徵徭銀九百一十九兩三錢六分三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 等項,共銀三百四十五兩五錢五分五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三十四兩六錢六分八釐零。以上地丁,共銀八萬七千二百七十八兩五錢六分八釐零。本色穀改徵粟米六十二石三斗二升二合。又本色榖六百一十六石三斗九升一合。

起解司、道府銀共八萬一千三十一兩三錢二分七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共六千二百四十七兩二錢四分零。

臨晉縣

官民田地七千八百一十七頃五十九畝五分一釐三毫零,實徵夏秋糧五萬八千九百五十七石二斗八升六勺,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五萬六千三十一兩七分一釐四毫零。

夏稅折色麥、一萬一千九百四十四石一斗四升二勺,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七千七百九兩四錢八分七釐七毫零。

秋糧折色四萬七千一十三石一斗四升四勺,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四萬八千三百二十一兩五錢八分三釐六毫零。

馬草九萬四千四十六束二分。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八千三百九十七兩二錢七分六釐

屯糧一萬一十五石五斗四升八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八千一十二兩四錢三分八釐四毫零。

站銀四千五百二十一兩四錢八分七釐六毫。班匠銀八十六兩四錢三分六釐九毫零。

審定均徭銀八千二百七兩四錢三分八釐八毫零。

《銀差》銀二千八百九十六兩三錢三分八釐九毫零。

《力差》銀三千四百八兩六錢。

綱銀、一千六百五十兩五錢二分一釐五絲。鹽鈔銀、二百五十一兩九錢七分八釐八毫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七千八百一十七頃五十九畝

五分零,共徵糧五萬八千九百五十七石二斗八升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葦平坡全荒灘」 五則,共地六千三百頃六十三畝九分一釐零。額徵折色共銀五萬四千二百八十八兩六分五釐零。

順治七年起、至康熙三十一年止,查出隱漏更名開墾過民田,共地二千五百四頃四十八畝三分九釐零,共徵銀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二兩八分六釐零。又徵本色糧五斗;又穀四百四十五石九斗六升九合零。

《人丁》共一萬七千九百五十四丁半,共徵均徭地差銀九千一百二十五兩九錢二分五釐零。《屯丁》共七百三丁,徵徭銀九十二兩四錢九分七釐零。

鹽丁共五百五十七丁,徵銀二百一兩三錢一分二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等項,共銀一百五十九兩九錢九分一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三十二兩二錢五分。

以上地丁,共銀七萬五千三百二十二兩一錢四分。又本色糧五斗,又穀四百四十五石九斗六升九合零。

起解司、道、府共銀六萬九千六百三十九兩七錢二分二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等銀五千六百八十二兩四錢一分四釐零。

「未墾荒地」 六百三頃九十四畝九分二釐零。《榮河縣》

官民田地五千一十四頃四十八畝八分二釐,實徵夏秋糧三萬四千四百九十七石三斗四升二合六勺,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三萬一千一百六十四兩八錢六分七釐四毫零。

夏稅折色六千九百三十七石五斗九升三合七勺。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四千四百一十六兩二錢四分六釐四毫零。

秋糧折色米豆共二萬七千五百五十九石七斗四升八合九勺,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二萬六千七百四十八兩六錢二分九毫八絲。馬草五萬五千一百一十九束五分五毫。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四千九百二十一兩五錢六分四毫。

站銀二千七百三十八兩八錢九分二釐六毫。班匠銀三十九兩六錢五釐一毫零。

審定均徭銀五千九百二十七兩三分四釐零,銀差銀一千九百四十八兩一錢七分四釐零,力差銀二千三百五十九兩七錢六分。

綱銀、一千三百五十六兩八錢四分八釐。鹽鈔銀、二百六十二兩二錢五分一釐二毫

皇清初、原額各色共地、五千一十四頃四十八畝八

分零,共徵糧三萬四千四百九十七石三斗四升二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沙瘠灘五則,共地三千九百二十四頃一十四畝九釐零,額徵折色銀二萬八千六百八十兩七錢八分四釐零。

順治十年起、至康熙三十五年止,查出隱漏及墾荒更名各民田,共地四百二十四頃四十四畝二分零。額徵折色銀二千八百四十六兩九分零。又徵本色穀一十石、黑豆一百一十九石九升。

《人丁》共一萬二千六百三十一丁,共徵《均徭》地差銀六千五百五十三兩一錢六分八釐零。更名屯丁共四百五十九丁,共徵《徭》銀一百一十五兩五錢三釐零。

鹽丁共四十六丁,共徵《徭》銀一十兩八錢二分一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共銀五十三兩七錢八分八釐,額外加徵工費銀二十兩一錢五分六釐零。以上地丁共徵銀三萬八千二百八十兩三錢一分零。又徵本色穀一十石、黑豆一百一十九石九升。

起解司、道、府共銀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二兩七錢一分五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共銀一千七百五十七兩五錢九分五釐零。

未墾荒地五百九十七頃三十八畝六分零。《猗氏縣》

官民田地五千二百八十九頃五十七畝七分,實徵夏秋糧四萬六百二十七石八斗六升九合九勺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三萬八千三百四十九兩九錢四分六釐七毫零。

夏稅折色麥八千一百四十一石三斗三升五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五千二百六十兩七錢六分二釐八毫零。

秋糧折色三萬二千四百八十六石五斗三升四合九勺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三萬三千八十九兩一錢八分三釐九毫零。

屯糧七百九十二石二斗八升七合七勺,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六百三十三兩八錢三分一毫六絲。

站銀三千三十四兩五錢一分。

《班匠》銀三十五兩三分四毫零。

審定均徭銀七千一百七十兩三錢八分四釐六毫零。

《銀差》銀二千四百四十三兩一錢五分八釐三毫零。

《力差》銀二千九百七兩。

綱銀一千六百八兩三錢七分六毫零。

《鹽鈔》銀、二百一十一兩八錢五分五釐五毫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五千二百八十九頃五十七畝

「七分」 ,共徵糧四萬六百二十七石八斗六升九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花鹹」 三則,共地四千六百二十六頃四十一畝一分五釐零。額徵折色銀四萬九百三十五兩五錢九分零。

屯田上中下各色共地三百一十四頃一十六畝二分五釐零,額徵折色銀六百三十三兩八錢三分零。

順治十二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墾荒更名各民田,共地四百六十六頃一十九畝四分七釐零,額徵《折色》銀三千一百三十六兩八錢一分七釐零。

《人丁》共一萬四百一十丁,徵均徭地差銀五千三百四十一兩四錢七分六釐零。

《屯丁》共六十九丁,徵徭銀十五兩二錢。

鹽丁共一千二十二丁,徵徭銀五百一十一兩。商稅、酒課、匠價,共銀一百一十九兩三分八釐。額外加徵工費銀三十兩六錢三分七釐零。以上地丁,共徵折色銀:五萬七百二十三兩五錢九分二釐零。

起解司、道府銀共四萬九千二百八十八兩一錢零。留支官俸役食銀共一千四百三十五兩四錢九分二釐零。

未墾荒地、三百二十一頃五十一畝零

萬泉縣

官民田地五千一百一十一頃六十六畝五分五釐零,實徵夏秋糧二萬八千四百九十二石八斗九升二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二萬五千四百二兩一錢六分零。夏稅折色麥五千六百九十三石八斗五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三千六百六十一兩九錢一釐零。

秋糧折色二萬二千七百九十九石三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二萬一千七百四十兩二錢五分九釐零。

馬草、四萬五千五百九十八束二釐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四千七十一兩三錢九分四釐九毫零

屯糧一百六十九石四斗六升三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百三十五兩五錢七分五毫零。站銀二千四十五兩九錢三分七釐五毫零。班匠銀三十二兩三錢一分六釐零。

審定均徭銀四千五百八十四兩二錢七分五釐六毫零。

《銀差》銀一千六百八兩三錢四分八釐三毫零。力差銀二千一百七十兩八錢。

綱銀、六百六十九兩八錢一分七釐五毫零。鹽鈔銀、一百三十五兩三錢九釐七毫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五千一百一十一頃六十六畝

五分零,共徵糧二萬八千四百九十二石八斗九升二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水平坡瘠四則,共地二千九百三十三頃八十六畝八分二釐零。額徵折色銀一萬

八千五百三十九兩六分六釐零。

屯田下地九十四頃五十四畝八分二釐零,額徵折色銀三百一十九兩五錢四分一釐零。順治十五年起至康熙十二年止,查出隱漏及開墾各民田共地一千四百八十六頃四十七畝一分二釐零,共徵銀七千三百九十三兩九錢七分七釐零。

《人丁》共四千九百七十七丁,徵《均徭地差》銀四千八百一十一兩五錢五分八釐零。

鹽丁四百一十八丁,徵銀六十七兩八錢;商稅、酒課、匠價銀共五十一兩三分六釐。額外加徵工費銀二十一兩七錢六分八釐零。以上地丁,共徵銀三萬一千二百四兩七錢五分一釐零。

起解司、道、府銀二萬九千九百八十七兩九錢四分。

「留支官俸役食」 等銀一千二百一十六兩八錢一分一釐。

「未墾荒地」 、八百九十六頃八畝二分零

河津縣

官民田地四千八百一十一頃二十六畝三分八釐一毫,實徵夏秋糧三萬六百六十七石五斗九升一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二萬二千三百七十二兩一錢九釐一毫零。

夏稅折色麥六千二百一十四石二斗六升七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三千二百五十九兩七錢五釐二毫零。

秋糧折色二萬四千四百五十三石三斗二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九千一百一十二兩四錢三釐九毫零。

馬草四萬八千九百六束六分四釐七毫零,坐價不等,並加徵共派銀三千二百二十五兩五錢一分九毫零。

屯糧六百八十一石八斗四升六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五百四十五兩四錢七分七釐五毫零。

站銀二千三百五十一兩六錢二分七釐,班匠銀一百六兩五錢一分四釐一毫零。審定均徭銀六千七百六十兩二錢二分五釐六毫零。

《銀差》銀二千二百六十七兩三錢六分六釐九絲零。

《力差》銀二千七百八十六兩四錢。

綱銀、一千四百五十五兩五錢八分四釐六毫。鹽鈔銀、二百五十兩八錢七分五釐

「《皇清民田》上中下三則各色共地」四千七百四十七;

頃五十九畝三分零,額徵折色銀二萬八千八百二十兩八錢四分五釐零

屯田上中下各色共地三十七頃二十二畝四分六釐,額徵銀一百七十二兩一錢八分六釐零。

康熙十六年,查出隱漏並河灘地共六十八頃二十一畝一分九釐零,額徵折色銀一百九十六兩三分七釐零。又徵本色穀四十石七斗八升六合。

《人丁》共一萬二千九百四十八丁,共徵《均徭》銀七千六百四十兩一錢二分三釐零。

《鹽丁》五十五丁,共徵「均徭」 銀二十兩三錢七分一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等項,銀共一百五十二兩三錢一分三釐。

額外加徵工費銀二十二兩五錢七分五釐。以上地丁,共銀三萬七千二十四兩四錢五分四釐零。又徵本色穀四十石七斗八升六合,起解司道、府銀:共三萬五千二百九十一兩六分三釐零。

官俸役食等項銀共一千七百三十三兩三錢九分一釐零。

解州

官民田地二千八百六頃六十畝六分三釐零,實徵夏秋糧一萬九千五百二十九石八斗三升二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一萬七千五百五十九兩三錢一分五釐零。夏稅折色麥六千八百五十五石六斗二升四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四千五百八兩九錢一分九釐零。

秋糧折色一萬二千六百七十四石二斗八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三千五十兩三錢九分五釐零。

馬草、二萬五千四百八束四分四釐零。每束、折

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二千二百六十八兩六錢九分六釐九毫零。

屯糧五十七石,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四十五兩六錢。

站銀一千二百四十兩七錢八分一釐七毫,班匠銀一十兩九錢三分四釐七毫零。

審定均徭銀四千四百七十二兩三錢一釐二毫零。

《銀差》銀六百一十七兩八錢九分七釐零。《力差》銀二千九兩四錢。

綱銀一千七百五十八兩七錢八分二釐二毫零。

《鹽鈔》銀、八十六兩二錢二分一釐二毫零。

《皇清民田》上中下三則共地二千八百六頃六十畝。

六分三釐零,額徵折色銀二萬一千三百二十七兩九錢九分二釐。

屯田共地一十一頃二十畝,額徵折色銀四十五兩六錢。

康熙十六年,查出隱漏民田共地五頃八十三畝五分二釐零,共徵銀二十六兩七分五釐零。《人丁》共九千六百八十丁半,共徵「《均徭地差》銀」 五千三百二十九兩八分九釐零。

《鹽丁》一千七百八十丁半,徵徭銀八百七十九兩五錢六分七釐。

商稅、酒課匠價共銀八十三兩五錢五分八釐,額外加徵工費銀一十九兩三錢五分。

以上地丁,共徵:銀二萬七千七百一十一兩二錢三分四釐。

起解司、道府銀共二萬六千四百八十兩一錢五分三釐零。

「留支官俸役食」 等銀共一千二百三十一兩八分一釐。

安邑縣

官民田地六千七百九十三頃一十五畝一分九釐五毫,實徵夏秋糧五萬三千五百八十九石五斗六升一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四萬七千七百五兩八錢一釐三絲零。

夏稅折色麥二萬三百二十七石一斗四升六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萬三千三百八十二兩五錢九分五釐。

秋糧折色三萬三千二百六十二石四斗一升五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三萬四千三百二十三兩二錢五釐零。

馬草、六萬六千五百四十四束八分五釐四毫。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五千九百四十一兩七錢八釐零

屯糧一千九石二斗,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十五兩三錢六分。

站銀四千二十五兩二錢九分五釐九毫,班匠銀八十一兩三分二釐零。

棗株水磨課鈔銀一兩六錢。

審定均徭銀一萬三千二百一十兩七錢二釐一毫零。

《銀差》銀三千九百七十一兩一錢一毫零。力差銀五千四百五十三兩八錢。

綱銀、三千三百一十五兩五錢一分一釐七毫。鹽鈔銀、四百七十兩二錢九分二毫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六千七百九十三頃一十五畝

一分零,共徵糧五萬三千五百八十九石五斗六升一合零。除「蠲免荒地」 外,

實在「民田葦水、平坡、沙鹹、石子、抄沒民官」 九則,共地四千八百九十四頃八十畝三分七釐零,額徵折色銀四萬一千三百二十五兩八錢三分一釐零。

屯田下地三頃六十五畝,額徵折色銀一十五兩三錢六分。

順治十三年起,至康熙四十年止,查出隱漏及墾荒更名各民田,共地九百二十四頃四十畝三分零。額徵折色銀六千二百七十二兩二錢八分七釐零。又徵本色穀八石二斗七升四合。人丁共一萬三千二百七十三丁,共徵《均徭地差》銀一萬三千七十一兩九錢六分七釐零。屯丁共三百六十丁半,徵徭銀八十七兩一錢一分七釐零。

《鹽丁》一千四百一丁,徵徭銀一千五百七十六兩九錢三分四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窯磨、棗株,銀共二百九十七兩八錢八分三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四十兩三錢一分二釐。以上地丁,共徵折色銀六萬二千六百八十七。

兩六錢九分八釐零。又徵折色穀八石二斗七升四合零。

起解司、道、府共銀五萬六千五十五兩四錢七分二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共六千六百三十二兩二錢一分九釐零。

未墾荒地、二百八十七頃八十二畝零

夏縣

官民田地七千七十一頃九十八畝七分五釐九毫,實徵夏秋糧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四石七升二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三萬七千一百九十四兩九錢二分七釐七毫零。

夏稅折色共二萬七千四十石一斗二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萬八千三百五十四兩三錢七分四毫零。

秋糧折色一萬八千一百一十三石九斗六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八千八百四十兩五錢五分七釐零。

馬草、三萬六千二百二十七束九分二毫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三千二百三十四兩七錢三分四釐二毫零

屯糧二百一十九石五升,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百七十五兩二錢四分。

站銀三千四百六十二兩三錢五分八釐八毫。班匠銀五十一兩四錢三分六釐二毫零。棗株銀二兩四錢六分一釐五毫。

審定均徭銀一萬二千五百六兩四錢五分五釐六毫零。

《銀差》銀四千五百一十一兩九錢三分六釐零。力差銀四千九百五兩三錢。

綱銀、二千六百六十三兩六錢八分五釐零。鹽鈔銀、四百二十五兩五錢三分四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七千七十一頃九十八畝七分

共徵糧四萬五千一百五十四石七升二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沙三則,共地六千八十六頃五十八畝九分五釐零,額徵折色銀四萬一千四百八十三兩六錢九分七釐。

屯田上中下各色共地六十二頃五十六畝八分二釐,額徵折色銀一百七十五兩二錢四分零。

順治十二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墾過民田共地四百九十四頃九畝四分七釐零,額徵折色銀二千七百二十九兩八釐零。人丁共二萬六千三十二丁,徵徭銀一萬三千五百四十兩三錢四分六釐零。

《鹽丁》九百一十三丁,共徵「徭」 銀四百八十九兩五錢四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棗株銀共一百八十一兩四錢四分九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二十八兩二錢六分九釐。以上地丁,共徵折色銀五萬八千六百二十七兩五錢二分五釐。

起解司道府銀共五萬六千一百七十二兩八錢七釐零。

「留支官俸役食」 銀二千四百五十四兩七錢一分三釐零。

「未墾荒地」 、六百一頃二十九畝四分零

聞喜縣

官民田地九千三十頃九十八畝四分一釐零,實徵夏秋糧五萬四千九百八十七石一斗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四萬七千九百九十五兩八錢四分七釐零。

夏稅折色麥、二萬一千四百九十七石七斗一升一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萬三千八百七十三兩八錢八分六釐零。

秋糧折色三萬三千四百八十九石三斗八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三萬四千一百二十一兩九錢六分六毫零。

馬草共六萬六千九百四十三束一分七釐零,坐價不等,並加徵腳價,共派銀五千九百兩二錢五分八釐零。

屯糧二千七十六石八斗。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千六百六十一兩四錢四分。

站銀四千五百七十兩二錢三分。

《班匠》銀四十九兩五錢八分八釐零。

《棗株課鈔》銀二兩四錢六分二釐零。

審定均徭銀九千二百三十三兩四錢一分三釐零。

《銀差》銀三千二百四十兩七錢五分二釐零。

《力差》銀三千八百五十二兩六錢。

綱銀、一千七百五十五兩五錢二分五釐零。鹽鈔銀、三百八十四兩五錢三分六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九千三十頃九十八畝四分零

共徵糧五萬四千九百八十七石一斗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稻、葦、平、坡、山、淨水六則各色共地七千六百七十一頃二十五畝四分五釐零,共徵折色銀五萬二千二百六十四兩六錢九分零。屯田上中下各色共地四百五十七頃八十一畝五分,共折銀一千三百八十九兩九錢七分八釐零。

順治十六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開墾屯田共地四十四頃一十一畝二分零,共徵折色銀一百三十三兩二錢四分三釐零。

順治八年起、至康熙三十七年止,查出隱漏更名開墾各色民田,共地四百五十八頃九十四畝三分零,共徵《折色》銀二千二百六十五兩二錢八分八釐零。

《人丁》共一萬七千三百五十五丁,共徵《均徭》銀一萬六百一十九兩二錢一分一釐零。

《屯丁》四十九丁,共徵徭銀一十兩二分。

鹽丁共六百三十三丁,共徵《均徭》銀六百七十三兩二錢三分三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棗株銀共一百六十兩八錢六分四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二十五兩八錢。

以上《地丁》,共徵:銀六萬七千五百四十二兩二錢四分二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銀六萬二千二百三十兩四錢五分零。

留支驛站並官俸役食銀五千三百一十一兩七錢九分二釐零。

未墾荒地一千一百一十頃四十九畝六分零。《平陸縣》

官民田地四千九百二頃一十二畝七分五釐,實徵夏秋糧二萬六千三百五十四石六斗二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二萬四千二百八十四兩五錢三分四釐零。夏稅折色麥七千九百二十九石六升四合,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五千二百一十六兩六錢一分七釐零。

秋糧折色一萬八千四百二十五石五斗三升八合,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九千六十七兩九錢一分六釐零。

馬草、三萬六千八百五十一束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三千二百九十兩三錢八分五釐零

屯糧三百四十三石六斗六升。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二百七十四兩九錢二分八釐。

站銀二千五十七兩九錢五分八釐零。

班匠銀五十八兩七錢三釐。

審定均徭銀七千五百三十兩七錢一分八釐八毫零。

《銀差》銀一千六百六十四兩二錢二釐零。《力差》銀三千六百九十六兩二錢。

綱銀二千一十九兩七分一釐零。

《鹽鈔》銀、一百五十一兩二錢四分四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四千九百二頃一十二畝七分

零,共徵糧二萬六千三百五十四石六斗二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水平坡沙四則,共地一千八百二十八頃九十一畝三分七釐零。額徵折色銀一萬一千二百一兩二錢九分二釐零。

屯田各色共地六十一頃一畝二分一釐,額徵折色銀一百五十三兩三錢九分二釐零。順治十三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開墾過共地七頃二十二畝,徵折色銀一十七兩八錢九分七釐零。

順治八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開荒更名各民田,共地六百一十六頃九十七畝四分六釐零,額徵《折色》銀二千三百一兩三錢二分三釐。

《人丁》共四千九百二十一丁,徵《均徭地差》銀四千九百四十七兩六錢五釐零。

鹽丁九十五丁,共徵「徭」 銀四十二兩九錢四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銀,共一百九兩四錢九分二釐;額徵工費銀一十七兩七錢三分七釐零。以上地丁,共徵折色銀一萬八千七百九十一兩六錢五分零。

起解司、道、府共銀一萬七千三百四十二兩四錢一分九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一千四百四十九兩二錢三分一釐零。

「未墾荒地」 、二千五百四十一頃九十六畝二分零

芮城縣

官民田地四千八百七十五頃五十一畝二分,實徵夏秋糧二萬六千八百九十五石八斗二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二萬四千七十兩六錢三分三釐零。

夏稅折色麥、一萬八百五十七石五斗三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七千四百一十二兩二錢三分六釐零。

秋糧折色一萬六千三十八石二斗六升二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六千六百五十八兩三錢九分七釐。

馬草、三萬二千一百四十八束四分九釐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二千八百七十兩四錢九分二釐零

站銀二千四十七兩九錢七分九釐零。

《班匠》銀三十五兩五錢二分七毫零。

棗株銀一兩九錢九分

審定均徭銀五千二百七十八兩五錢三釐四毫零。

《銀差》銀一千四百三十五兩四錢二分一釐二毫零。

《力差》銀二千九百七十八兩。

綱銀、六百六十八兩九錢五分九釐四毫零。鹽鈔銀、一百九十六兩一錢二分二釐八毫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四千八百七十五頃五十一畝

二分,共徵糧二萬六千八百九十五石八斗二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水平、坡沙、山五則,共地四千四百五十四頃六十六畝一分六釐零。額徵折色銀二萬七千七百一十六兩五錢九分一釐。

順治九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墾過民田共地三百二十二頃一畝三分八釐零,額徵《折色》銀一千八百三十二兩四錢一分七釐零。又本色穀二百六石九斗一升四合。人丁共八千五百四十八丁,額徵《均徭》銀五千八百二十七兩二錢一分一釐零。

鹽丁共九百五丁,額徵均徭銀五百二十九兩二錢七分零。

商稅酒課匠價共銀一百九兩三錢六分八釐;額外加徵工費銀一十六兩九錢三分一釐零。以上地丁共銀三萬六千三十一兩七錢九分二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銀三萬四千三百二十四兩九錢六分二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共銀一千七百六兩八錢三分二釐。

「未墾荒地」 、一百七十九頃八十七畝五分五釐零

絳州

官民田地六千三百二十八頃七十三畝九分三釐,實徵夏秋糧四萬二千一百一十五石九升三合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三萬七千七百八十九兩一錢三釐一毫零。

夏稅折色麥、一萬五千七百八十八石四斗二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萬六百一十五兩九錢二分九釐九毫零。

秋糧折色二萬六千三百二十六石六斗六升四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二萬七千一百七十三兩一錢七分三釐零。

馬草、五萬二千七百三束四分四釐三毫零。每束價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四千七百五兩八錢三分一釐四毫零

站銀三千四百一十九兩三錢九分七釐四毫,班匠銀一百一十六兩一錢六分一釐九毫零。水磨棗株課鈔銀二兩一錢八分八釐九毫零,審定均徭銀九千十五兩四分八毫零。

《銀差》銀三千九百六十七兩二錢一分八釐零。力差銀二千七百三十九兩六錢。

綱銀一千七百八十三兩五錢八釐零。

《鹽鈔》銀、五百二十四兩七錢一分三釐零

「《皇清民田》稻葦井平坡沙」六則共地五千七百六十

六頃七十四畝五分四釐零,額徵折色銀四萬二千四百一十三兩九錢六分六釐零

順治九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墾

過民田更名「河灘」 ,共地九百二頃八十畝六釐零,額徵折色銀五千九百九十六兩九錢二釐零。又本色穀一百三十三石五斗九升二合零。人丁共二萬一千六百六丁,共徵《均徭》銀一萬八百六十九兩九錢八分九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水磨、棗株,共銀五百兩八分四釐零。額外加徵工費銀三十二兩二錢五分。以上地丁共銀五萬九千八百一十三兩一錢九分六釐零。

起解司、道、府共銀五萬七千五百二十四兩五錢四分三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二千二百八十八兩六錢五分三釐零。

稷山縣

官民田地七千一百八十七頃四十八畝四分二釐六毫零,實徵夏秋糧五萬三千九百八十九石一斗一升二合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三萬五千三百兩四錢六分五釐六毫零。

夏稅折色麥、一萬三千四百九十一石二斗五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五千四百九十四兩五錢三釐九毫零。

秋糧折色米豆、四萬四百九十七石八斗五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二萬九千八百五兩九錢六分一釐六毫零。

馬草八萬一千三十一束七分五釐七毫零,坐價不等,並加徵共派銀四千九百七十九兩六錢六分七釐零。

屯糧一百一十石七斗六升五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八十八兩六錢一分二釐一毫零。站銀二千四百七十二兩四錢三分六釐零。班匠銀六十一兩五錢五分四釐一毫零。椒棗銀一兩二錢六分六釐零。

審定均徭銀八千一百七十九兩三分八毫零,銀差銀三千八兩九錢八分八釐零。

《力差》銀三千四百七十八兩四錢。

綱銀、一千四百二十六兩三錢七分八釐零。鹽鈔銀、二百六十五兩二錢六分三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七千一百八十七頃四十八畝

四分零,共徵糧五萬三千九百八十九石一斗一升二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稻平坡沙四則,共地五千四百五頃二十七畝七分三釐零。額徵折色銀三萬一千八百四十二兩二錢三分三釐零。

屯田沙地二十七頃九十五畝五分三釐,額徵折色共銀八十八兩六錢一分二釐零。

順治八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開墾河灘等各色共地一千五百六十三頃三十三畝七分六釐,額徵折色銀一萬五百二十一兩八錢八分三釐零。又徵本色穀一百七十一石二斗八升。

《人丁》共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四丁,額徵《均徭》銀八千六百四十五兩三分六釐。

商稅酒課匠價椒棗共銀九十七兩三錢四分八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三十六兩二錢八分一釐零。以上地丁共銀五萬一千二百三十一兩三錢九分七釐。又徵本色穀一百七十一石二斗八升。

起解司道府銀共四萬九千七百八十一兩一錢八分五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一千四百五十兩二錢一分二釐零。

未墾荒地四百五十三頃一十六畝二分零。絳縣

官民田地三千八百九十頃五十一畝六分,實徵夏秋糧二萬九千一十一石二斗四升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二萬六千九百六十二兩五錢八分二毫零。

夏稅折色麥、八千一百七十八石七斗九升五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五千四百二十五兩九分二釐五毫零。

秋糧折色二萬八百三十二石四斗四升五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二萬一千五百三十七兩四錢八分七釐零。

馬草、四萬一千七百四十八束八分四釐八毫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三千七百二十七兩七錢七釐零

屯糧五百四十八石一斗九升八合,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四百三十八兩五錢五分八釐零。站銀二千五百四兩六錢三釐四毫。

《班匠》銀四十八兩七錢九釐五毫零。

審定均徭銀四千四百七十五兩三錢九分九釐六毫零。

《銀差》銀一千五百九十七兩五錢三分一釐八毫零。

《力差》銀二千八十一兩六錢。

綱銀、五百八十五兩一錢九分六釐七毫零。鹽鈔銀、二百一十一兩七分一釐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三千八百九十頃五十一畝六

分,共徵糧二萬九千一十一石二斗四升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水平坡三則,共地三千七百三十二頃九畝五分二釐零,額徵折色銀三萬一千五百七十五兩五錢一分九釐零。

屯田下色共地一百三十七頃一十八畝九分五釐零,額徵折色銀四百三十九兩六釐零。順治十六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墾過民田共地四百八十頃九畝五分四釐零,額徵折色銀一千一百一十七兩八分四釐零。人丁共一萬六千一百五十七丁,額徵均徭並地差銀四千八百八兩六錢八分二釐零。屯丁二百三十八丁,徵徭銀五十兩六錢八分;商稅、酒課、匠價銀共八十四兩一錢三分三釐。額外加徵工費銀一十五兩三錢一分八釐零。以上地丁,共銀三萬八千九十兩四錢二分。起解司道府銀共三萬六千三百四十兩六錢九分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共一千八百四十九兩七錢三分八釐零。

「未墾荒地」 、八十頃五十七畝八分零

垣曲縣

官民田地六千三百四頃七十九畝六分八釐一毫,實徵夏秋糧一萬六千五百六十石二斗六升九合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一萬五千五百三十九兩八錢三分一釐七毫零。

夏稅折色麥三千三百一十三石七斗五升六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二千二百一十九兩二錢五分六釐零。

秋糧折色一萬三千二百四十六石五斗一升二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三千三百二十兩五錢七分五釐零。

馬草、二萬六千五百二十六束六分一釐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二千三百六十八兩五錢三分一釐零

屯糧一百五十二石七斗五升六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百二十二兩二錢五釐零。站銀六百三十五兩六錢二分三毫。

《班匠》銀一十八兩六銀五分九釐一毫。

審定均徭銀三千一百九十六兩一錢八分四釐四毫零。

《銀差》銀一千一十六兩八錢二分八釐零。《力差》銀一千五百四十五兩四錢五分。

綱銀五百三十六兩七錢九分五釐零。

鹽鈔銀、九十七兩一錢一分九毫。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六千三百四頃七十九畝六分

零,共徵糧一萬六千五百六十石二斗六升九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水平坡沙陡五則,共地一千二百三十五頃六十八畝四分七釐零,額徵折色銀五千二百四十九兩三分七釐零。

屯田共地八頃九十七畝七釐零,額徵折色銀一十九兩四錢五分二釐零。

順治十二年起,至康熙二十一年止,查出隱漏及墾過民田共地五百九十九頃六十六畝六分八釐零,額徵《折色》銀二千二百二十二兩七錢七分六釐。

《人丁》共四千五百六十五丁,額徵均徭地差銀共三千四百九十三兩六錢五分零。

商稅酒課匠價銀,共三十兩四錢九分八釐零,額外加徵工費銀一十六兩九錢三分一釐零。以上地丁,共徵折色銀一萬一千三十二兩三錢四分九釐零。

起解司、道、府銀共九千八百二十八兩七分,留支官俸役食銀一千二百四兩二錢七分零。未墾荒地四千六百五十九頃九分零。

霍州

官民田地二千八百五十七頃六十一畝九分六釐,實徵夏秋糧一萬四千九百一十九石九斗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一萬五千八十六兩六錢六分八釐五毫零。

夏稅折色麥九百二十八石七斗七升一合,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七百五十一兩零。秋糧折色一萬三千九百九十一石一斗二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四千三百三十五兩六錢六分八釐四毫零。

馬草二萬八千三十九束六釐六毫,每束徵銀八分,共銀二千五百三兩五錢七分七釐零。屯糧一百五十一石三斗五升七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百二十一兩八分五釐零。站銀一千二百五十四兩三分八釐零。

《班匠》銀一十七兩九錢一分五釐零。

棗株窯磨課鈔銀六兩四錢五分八釐零。審定均徭銀四千四百六十九兩六錢四分五釐九毫零。

《銀差》銀一千四百二十二兩九錢五分四釐零。《力差》銀一千四百九十一兩六錢。

綱銀一千四百四十八兩八錢二分零。

鹽鈔銀、一百六兩二錢七分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二千八百五十七頃六十一畝

九分六釐,共徵糧一萬四千九百一十九石九斗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水平坡沙四則,共地二千四百頃六十八畝三分二釐零,額徵折色銀一萬五千五百七十六兩六錢九分五釐零。

《屯田》共地五十五頃六十四畝六分零,額徵折色銀一百二十一兩八分五釐零。

順治八年起、至康熙二十四年止,查出隱漏及墾過民田共地三百七十四頃一十六畝九釐,額徵《折色》銀一千五百九十一兩四錢二分八釐零。

《人丁》共六千一百二十三丁,額徵均徭並地差共銀五千三百三十四兩八錢六分零。

商稅酒課匠價棗株銀共一百一十兩一分二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一十四兩五錢一分二釐零。以上地丁共銀二萬二千七百四十八兩六錢,起解司道府銀共二萬二百六十一兩六錢八分九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共二千四百八十六兩九錢三釐零。

未墾荒地四百六十三頃九十一畝四分零。吉州

官民田地二千八百七十一頃六十三畝五分八釐五毫零,實徵夏秋糧一萬五千二百一十石五斗二升四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一萬二百三十一兩五錢一分八釐零。

夏稅折色麥二千五百三十三石三斗四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千一百七十六兩八錢四分八釐零。

秋糧折色一萬二千六百七十七石一斗八升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九千五十四兩六錢六分九釐六毫零。

馬草二萬五千四百九十二束七分三釐五毫,坐價不等,並加徵共派銀一千七百三十一兩七錢七分二毫零。

屯糧五百九十八石九升,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四百七十八兩四錢七分二釐。

站銀五百八十五兩九錢三分八釐零。

《班匠》銀二十兩二分八釐零。

審定均徭銀二千六百四兩五錢一分三釐零,銀差銀六百二十六兩六錢三分三釐零,力差銀一千三百五十六兩六錢。

綱銀五百七十三兩六錢四分七釐零。

鹽鈔銀、四十七兩六錢三分三釐。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二千八百七十一頃六十二畝

五分八釐,共徵糧一萬五千二百一十石五斗二升四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葦川四則,共地九百八十四頃八十一畝四分八釐,額徵折色銀四千三百二十八兩七錢八分八釐零。

屯田山坡共地八十八頃二十二畝八分,額徵折色銀二百八十三兩九錢三分五釐零。順治十五年起,至康熙二年止,開墾過屯田共地二十六頃三十畝五分二釐,折色銀九十二兩一錢二分一釐零。

順治十三年起、至康熙二十九年止,查出隱漏開墾等項,共地四百七十八頃八十九畝二分零,額徵折色銀一千七百九兩四錢八分七釐。人丁共三千一百四十三丁,共徵《均徭》銀三千三百九十三兩四分零。

商稅酒課匠價銀,共五十八兩二錢九分零。以上地丁額徵,共銀九千八百六十五兩六錢七分零。

起解司道府銀共八千七百二十八兩六錢五分三釐零。

「官俸役食」 等項銀共一千一百三十七兩一分七釐零。

未墾荒地一千四百四十三頃五十二畝一分。《鄉寧縣》:

官民田地四千二百四頃五十七畝九分,實徵夏秋糧二萬二千三十四石七斗六升三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一萬三千六百三十三兩四錢八釐五毫零。

夏稅折色麥四千三百二十三石五斗八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千八百一十四兩七錢四分四釐七毫零。

秋糧折色一萬七千七百一十一石一斗八升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一千八百一十八兩六錢六分三釐零。

馬草三萬五千四百七十二束八分,坐價不等,並加徵共派銀一千九百四十六兩一分九釐,站銀八百四十六兩八錢五分五毫。

《班匠》銀五兩四錢六分二釐零。

審定均徭銀二千七百六兩一錢一分四釐零,銀差銀八百九十四兩一錢九分五釐零,《力差》銀一千二百三十九兩四錢。

綱銀五百一十七兩八錢一分二釐零。

鹽鈔銀、五十四兩七錢七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四千二百四頃五十七畝九分

共徵糧二萬二千三十四石七斗六升三合零。除「蠲免荒地」 外。

實在民田平原、平坡、沙石三則,共地一千一百五十頃七十九畝一分七釐零。額徵折色共銀七千三百六十一兩四錢四分二釐零。

順治十三年起、至康熙三十八年止,查出「隱漏更名、開墾」 等項,共地二百六十五頃二十四畝五分九釐零。額徵折色共銀六百五十八兩九錢五分四釐零。

《人丁》共三千五百二十五丁,共徵《均徭》銀三千三百四十五兩八錢五分二釐。

商稅酒課匠價等項,共銀三十二兩一錢四分四釐零。

額外加徵工費銀一十三兩七錢六釐零。以上地丁共銀一萬一千四百一十二兩一錢五釐零。

起解司、道府銀共一萬一百四十一兩五錢七分六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共一千二百七十兩五錢二分九釐零。

未墾荒地二千七百八十八頃五十四畝七分。《隰州》

官民田地四千一十九頃三十五畝,實徵夏秋糧二萬五百五石一斗八升四合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一萬八千四百八十兩一錢七分五釐四毫零。

夏稅折色麥四千三百七十六石六斗四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二千八百四十二兩四錢八分四釐六毫零。

秋糧折色一萬六千一百二十八石五斗三升五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一萬五千六百三十七兩六錢九分八毫零。

馬草、三萬二千二百九十三束一分七毫零。每束價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二千八百八十三兩四錢一分八釐零

屯糧二百五十八石七斗二升九合。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二百六兩九錢八分三釐零。

站銀七百八十七兩一錢八釐零。

《班匠》銀二十九兩一錢七分五釐零。

《窯磨棗株》銀二十一兩一錢二分一毫零。審定均徭銀四千一百七十二兩六錢六分三釐七毫零。

《銀差》銀一千三百四十五兩六錢九分二釐零。力差銀二千六十六兩二錢。

綱銀、六百二十七兩九錢一分一釐八毫。鹽鈔銀、一百三十二兩八錢五分九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四千一十九頃三十五畝。共徵

糧二萬五百五石一斗八升四合。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沙三則,共地二千四百七十二頃四十八畝五分零,額徵折色銀一萬三千五百九十一兩六錢六分五釐零。

屯田共地六十一頃六畝三分,額徵折色銀二百六兩九錢八分三釐零。

順治十二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墾荒更名各民田,共地六百三十四頃四十四畝九釐零,額徵《折色》銀二千八百一十六兩五錢九釐零。

《人丁》共八千二百二十七丁,共徵《均徭》銀四千一百一十二兩六錢二分九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棗株,共銀八十三兩三錢三分,額外加徵工費銀二十二兩五錢七分五釐。以上地丁共徵折色銀二萬八百三十三兩六錢九分九釐零。

起解司、道府銀共一萬九千三百八十六兩五錢八分一釐零。

留支驛站官俸役食銀共一千四百四十七兩一錢一分。

未墾荒地、二百二十四頃七十畝二分

大寧縣

官民田地一千六百九十六頃八畝一分,實徵夏秋糧一萬五百四十一石一斗七合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九千三百二兩二錢四分一釐五毫零。

夏稅折色麥二千二百三石五斗二升四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千四百四十七兩四錢五毫零。

秋糧折色八千三百三十七石五斗八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七千八百五十四兩九錢四分一釐零。

馬草、一萬六千六百九十三束八分六釐五毫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一千四百九十兩五錢七分九釐零

屯糧四十三石九斗五升。內每石徵銀八錢三十三石九斗五升,每石徵銀五錢。一十石,共銀三十二兩一錢六分。

站銀四百四兩四錢二分七毫。

《班匠》銀四兩九分六釐六毫零。

審定均徭銀二千一百五十一兩一錢六分九釐七毫零。

《銀差》銀六百三十二兩一錢六分七釐零。《力差》銀一千七十一兩六錢。

綱銀三百八十四兩七錢六分七釐零。

《鹽鈔》銀、六十二兩六錢三分五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一千六百九十六頃八畝一分

共徵糧一萬五百四十一石一斗七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二則,共地四百三十七頃八十三畝六分,共徵折色銀三千三百五兩六錢一分九釐零。

屯田平坡各色共地七頃七十六畝。徵折色銀二十七兩一錢六分。

順治十三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開墾各色共地七十三頃八分九釐零,徵折色銀四百四十兩三錢七分五釐零。

《人丁》共一千五百六十六丁,徵《均徭》銀二千三百二兩九錢八分八釐零。

商稅:酒課、匠價等銀一十七兩四錢五分七釐;額外加徵工費銀八兩九錢一分八釐零。以上地丁共銀六千一百二兩五錢三分零。起解司道、府銀共五千三十七兩五錢六分二釐零。

「官俸役食」 等項銀,共一千六十四兩九錢五分八釐零。

汾州衛歸併本縣屯田,共徵山坡地二頃七十畝二分,徵折色銀五兩

未墾荒地一千一百八十五頃二十三畝六分。《永和縣》

官民田地二千五百七十五頃九十三畝一分,實徵夏秋糧一萬二千九百六十三石四升四合零,俱係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一萬七百七十八兩三錢三分四釐零。

夏稅折色麥二千八百七十三石八斗六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一千七百二十八兩八錢一分八毫零。

秋糧折色一萬八十九石一斗八升一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九千四十九兩五錢二分三釐八毫零。

馬草二萬二百四十七束四分九釐三毫零,坐價不等,並加徵共派銀一千七百一十一兩九錢五分六釐零。

屯糧四十五石五升,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三十六兩四分。

站銀四百九十八兩三錢一分一釐零。

《班匠》銀一十八兩一錢九分七釐零。

審定均徭銀一千九百二十六兩七錢三釐零,《銀差》銀五百七兩六錢六分二釐零。

《力差》銀一千兩六錢四分。

綱銀三百七十一兩三錢四分九釐零。

《鹽鈔》銀、四十七兩五分一釐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二千五百七十五頃九十三畝

一分,共徵糧一萬二千九百六十三石四升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二則,共地七百二十七頃四十六畝,額徵折色銀三千七百七十四兩三錢一分零。

屯田共地三十二頃二十六畝二分五釐零,額徵折色銀三十六兩四分。

順治七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墾過民田共地一百五頃一畝五分零,額徵《折色》銀三百九十六兩九錢八分三釐零。

《人丁》共七百五十七丁,額徵《均徭》銀三百四兩三錢三分九釐零。

酒課匠價共銀二十兩四錢。

額外加徵工費銀八兩六分二釐零。

以上地丁共銀四千五百四十兩一錢三分八釐零,尚少經費不敷銀內除去不敷,裁扣銀八十八兩八錢,仍該經費不敷銀三百一十兩六錢三分零。

起解司、道、府銀三千八百六十五兩五錢六分零,尚少「經費不敷」 銀內除去不敷,裁扣銀八十八兩八錢。

留支官俸役食等銀共六百七十四兩五錢七分五釐零。又「缺額不敷」 銀三百一十兩六錢三分零,實留支銀六百七十四兩五錢七分五釐零。

未墾荒地、一千六百三十三頃九畝六分零。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