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927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九百二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九百二十七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九百二十八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九百二十七卷目錄

 南安府部彙考三

  南安府公署考

  南安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南安府戶口考

  南安府田賦考

  南安府風俗考

職方典第九百二十七卷

南安府部彙考三

[編輯]

南安府公署考        府志

[編輯]

本府。大庾縣附郭。

府治 在南門內,宋淳化間建。明洪武,知府張元祚改闢。己酉,知府於潤珪復修。

皇清順治三年,兵火俱燬。四年,知府袁士美建衙左。

印亭。十年,知府莊正中重建。大堂,後君子堂,東西贊政廳,左吏、戶、禮、承發房,右兵、刑、工、架閣庫。房前大門上譙樓,內儀門,東西有閣門,中甬道。自順治十八年及康熙三年,知府范時秀俱重建。內有清和堂,十年,知府李世昌建。頭門內,左土地祠、寅賓館。頭門外,左旌善亭,右申明亭。通判署 ,有正堂,東

經歷司 在通判署前

照磨所 在舊推官署前。

分守道署 :在府治東大街,今廢。

布政分司 在府治西,今為南安營。

清軍廳 今為營署

守禦千戶所 在府治西大街,今為中軍署。

皇清康熙十一年,中軍賈重臣重建。

把總司 在府城東門外,今廢。

新設公館 在府治西,知府范時秀建。此基係《大備倉》舊址,今建前署。

稅課司 舊在府城南。成化間,知府張弼遷於水南「孝友坊。」

陰陽學 ,在府治西南嶽行祠前。

醫學 在「分司」 之後,今廢。

僧會司 在水南寶積寺。

道紀司 在元妙觀

大備倉 在府城西富儲坊,即預備倉。

社倉 在官廳前

惠民藥局 在譙樓東

養濟院 在水南城之河南。

漏澤園 :在府城西,社稷壇址。

大庾縣治 ,舊在城外東南一里。無城郭,環署以垣,有堂有亭。宋靖康間燬,紹興間知縣梁岳修之。明弘治十年,始遷於城內府治東。嘉靖乙未,知縣李廷遇力議增拓。內為儀門,門東西分角,門中入為大堂,扁曰「牧愛」 ,後為知縣廨。東贊政廳,西架閣庫,又西縣庫、冊庫。堂東西序六房。儀門東城隍廟,又東禮賓館,西司獄司。申明亭在治右,旌善亭在治西。

皇清初,廢圮者雖頗修飾,然年深柱椽多蠹蛀。時時

傾圮。康熙七年,知縣胡榷新建隍祠倉廒於儀門左,及六房廨合,署內宅舍悉自捐辦,未勞民力。

主簿署 在正堂東

典史署 在主簿署東

鬱林鎮巡檢司 舊設在聶都村,明嘉靖三十六年,移於黃泥巷,去縣治一百里,歲久廢官寓館驛署,俟復修。

赤石嶺巡檢司 在峰山里水西村頭。

預備倉 在府大備倉中。

社倉   、義倉 一在峰山里,一在《鳳凰城外縣》。

南康縣治 在城北隅。宋宣和間建。元大德間重修。明洪武間縣丞吳德基又修。景泰七年,縣丞朱瓊重修,後漸圮。嘉靖三十一年,知縣高萼亦加修葺。中為堂,後為川堂,又後知縣廨。堂東為幕廳,後架閣庫。堂東西序為六房。中甬道為戒石亭,前為儀門,東為倉,為土地祠,西為獄,又前為譙樓,樓之下為大門。崇禎十二年,知縣張正色改向重建大堂、儀門。

皇清順治三年兵火,僅存大堂椽柱。八年,知縣韓樂

草創後衙、修理大堂。十年,知縣鄭思魯重建譙樓。康熙三年,知縣陳暉建後堂併修衙舍。俱照舊址。

縣丞署 在正堂東

主簿署 在正堂西,今裁廢。

典史署 在正堂東南

察院 在縣東門內,原係布政分司。

皇清順治十年,知縣鄭思魯改創。

嶺北道 :在縣治西,今廢。

公館 在縣南門內左

稅課局 :在縣治前街。久裁革。

潭口鎮巡檢司 在縣東北四十里。

相安鎮巡檢司 ,在縣北一百六十里。

陰陽學 在譙樓左

醫學 在譙樓右

僧會司 在傳法寺

道會司 在清真觀

預備倉 在縣治儀門外左。

社倉 一十五所在各鄉。

養濟院 在城北十餘步,今圮。

「上猶縣治 ,在城內興賢坊,明洪武知縣劉天錫改造,宣德間知縣林元美重修。」 中為堂,後為川堂,為後堂,又後為知縣廨堂,東為幕廳,西為架閣庫,東西序為六房、承發鋪、長房,又西為倉廒二所。會計廳中為甬道,為戒石亭,前為儀門,門東為土地祠,又東為寅賓館,門右為獄,外為譙樓,樓下為大門,東為申明亭,西為「旌善亭。」 典史署 在正堂東北。

嶺北道 在縣治東

公館 在縣治南

浮龍鎮巡檢司 在縣治西一百里。

「陰陽學  」 、「醫學 」 俱缺。

僧會司 在寶乘寺

道會司 在萬年觀。二司今俱缺。

預備倉 四,在縣治四隅。

縣倉 在縣治西

社倉 在縣倉東

養濟院 在西城外,保障門,背河邊。

漏澤園 在縣城東猶口橋邊。

崇義縣治 在城南隅。明正德建,周圍衛以土垣。頭門為譙樓,內為正堂,左為贊政廳,後為川堂,又後為後堂。川堂左架閣庫,右知縣廨。贊政廳右為儀仗庫,北為預備倉。譙樓內右為獄,左為土地祠、延賓館。儀門內東西房各四間,中為甬道,立戒石亭。前有「申明」 、「旌善」 二亭,歲久傾圮。萬曆間重修。後縣堂、捕衙皆廢,知縣甘爾翼重修。

典史署 在正堂東南

察院署 今已傾圮

義安公館 在義安里,去縣九十里。

上保巡檢司 在上保,去縣一百二十二里。鉛廠巡檢司 ,在聶都,去縣一百二十里。長龍巡檢司 在尚德里江頭。

陰陽學  、醫學  道會司 俱缺。

僧會司 一員。在金山寺。

預備倉 在縣治東

社倉四 ,在縣治四隅。

養濟院 在縣北門外東邊。

漏澤園 在縣北門外西邊。

南安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府志

[編輯]

本府。大庾縣附郭。

南安府儒學 在城東門外瀕江。宋淳化間建。咸平戊戌遷於城內。祥符己酉又遷於城南一里。俱前為廟,後有堂,旁為齋舍。熙寧乙卯,知軍程敏叔遷復於城東故址。踰二十年,知軍曹登始大之,蘇軾有記。後兵燹,寓祀於寶界寺。紹興庚申,知軍舒億復遷於城南。戊寅,知軍李聞之又復遷於城東故址,即今學也。立廟及學,講堂閣齋俱具。慶元己丑,鎮守孟公重修。淳祐七年,教授陳堯道立教授題名碑。咸淳間廟漸圮,知軍趙孟適重建。宋末兵燹。元大德間總管王虎英,泰定間總管趙仁舉,至正間總管毋祕俱修廟及學,未幾復圮。達魯花赤拜降中重修。先是,延祐間,《大成樂》未備,總管張昉製樂器,設師教習,行釋奠禮。明洪武二年、詔天下郡縣立學廟祀

先師孔子制。設教授一員。訓導二員。後增至四員。

至十二年,知府李博文重新。景泰甲戌,知府金潤重修,又立《府學科第題名碑》。「天順三年,併大庾學入府學。明年,知府姚旭重修。成化十二年,加冕服、樂佾、籩豆。十五年,章水嚙前岸東門小江,水衝學後,知府張弼俱砌石障之,仍修葺學廟。」 正德五年知府李斆重修。嘉靖八年攝郡同知何瑤重修。二十七年知府陳堯修。嘉靖庚申知府周鏜修。萬曆五年知府陳誥修。三十六年知府商文昭重建。正德間知府鄧應仁創。正中

為「大成殿」 ,為東西廡,為廟門,前為泮池及橋。外為櫺星門,門內稍西為湢,為神廚,為庫。明倫堂在

文廟後有「臥碑」 ,堂後為「敬一亭」 ,亭後為「魁星閣。」 東

西序為志道、據德、《依仁》、游藝四齋。堂東稍前為啟聖祠,嘉靖中建。萬曆間增祀志道,今已新造住居、《據德》《依仁》《游藝》三齋俱圮存空地。堂左為土地祠,右為教授廨,堂左為訓導廨三。「堂右稍前亦為訓導廨。弘治間,訓導增至四員。萬曆十六年復設縣學,移訓導一員於縣學。今府訓止一員。號房十二間,今圮。會饌。堂」 一,今圮櫺星門內。西旁有祠二,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廟門左穿出為甬道,外為大門,門外為屏牆。基地深五十八丈,闊一十三丈,周圍一百四十八丈。萬曆三十三年,知府余用昌創建。嗣後雖有修葺,因年遠木朽,傾塌已甚。

皇清康熙九年冬,知府李世昌特詳部院,批允捐銀。

一百兩。十一年興工,費繁難竣,示勸軍廳同知陳克俊及四縣令與眾紳士共勷厥事,八月始得告成大成殿。其明倫堂、廡廊、儀櫺等門緣水涸,所買山木路遠難以肩運。至十二年春始得竣工,煥然一新,興學校之首要也。詳請立《豐碑》記之。「射圃」 原在學內,明正德辛巳知府何文邦遷於大庾舊治之旁,久廢。萬曆間,知府葉明元清出原地復建,內為觀德堂,前為門屏,後稍東為「狀元館。」 成化間,知府張弼建,內祀宋禮部侍郎張九成、刑部尚書黃由。外為堂,為大門。郡舉貢生儒赴試之期,率於館聚焉。

山堂書院 在府東北四十里常樂里。元至元間,王邦叔初以蔭敘為乳源簿兼尉,後事親於家。弟邦達、始興尹,子二俱登科第。邦叔始闢書塾以訓宗族及里之子弟。滕王霽扁今名,復為《記》。

《梅國》書院 在府城西門外,劉節建。

大庾縣儒學 在府學左。宋慶曆間建,後改於縣治西南。元至元為水嚙圮,遷於府學東北,總管張昉修之。洪武三年,知縣張宗明復修之。天順三年,裁大庾縣學,併歸府學。至萬曆十五年,復議大庾縣學建立於故址,堂廡俱備。惟

文廟仍同府學、未另建立

道源書院 「在大庾縣學東。宋慶曆丁亥,濂溪先生周元公為南安軍司理,程大中公珦以興國令攝判事,遣二子純公灝、正公頤受學焉。乾道乙酉,軍學教授郭見義闢房一楹,繪三先生像祀之。嘉定己卯,知軍劉強學改闢於縣學之東。淳祐壬寅,漕臣江萬里屬知軍林壽公創置書院。明萬曆間廢,後詔復天下書院」 ,巡按御史陳效捐鍰,檄知府宋萬葉、推官鄭道興、知縣劉宦成擇今址重建。

社學 七所一在端應坊,一在清泉坊,一在東外都,一在河南都,一在南城街頭,一在管界都,一在鳳凰城公館左,久廢。

外縣

南康縣儒學 舊在縣治南二十步。廟居學之前,其創始無考。宋景祐初,知縣陳升之改遷於傳法寺左。辛巳,邑宰胡晉侯遷於城外東南隅,即今廟學也。歲久頹廢,禮殿至以茅覆,而濱江基岸及櫺星門為江流衝蕩,進逼戟門地者僅五尺。明永樂十四年,教諭陳賢至,慨然以興廢為己任,捐俸倡士大夫加修葺,廟廡始易以瓦,築堤捍江,用復故地。天順二年,知縣任燦重修禮殿、戟門及櫺星門。成化十九年,知府張弼以明倫堂前迫禮殿,後近御書閣,規制隘陋,乃移閣於後二尺,鼎建而寬闊之。成化甲辰,右參政秦民悅重建明倫堂。正德間,改學門向獨秀峰,未幾,復舊向。先是,明倫堂在大成殿右隅。十二年遷於大成殿之後,所謂「魁星閣」 、「御書樓」 及會饌堂之類於此。嘉靖乙酉,兵備副使林大輅巡部至,因詢祭器敝壞,乃命縣丞唐盛修葺之,侍郎劉節有《記》。至於修葺廟廡,如弘治通判馬伯昂、正德知縣黃璋、嘉靖推官謝澧、知縣高萼,咸相繼修理。

皇清順治十四年丁酉,知縣鄭思魯權建。

文廟於城內縣治之南明倫堂,諸制未備。因地氣

「不利,棟宇速朽。」 康熙八年己酉,知縣陳暉毅然以作興文教為己任,捐俸為倡,與司訓紳衿謀遷城外舊址。是冬興工,次年春告成。壬子春,啟聖祠、明倫堂東西兩廡,大成門、櫺星門俱告竣。明倫堂左右有居仁、由義二齋,後有御書樓,西隅有教諭、訓導公廨,及學倉、卷房、神廚、神庫、致齋所、祭器房號房。今學宮新建諸制皆俟後舉

魁星閣原在廟東,後改在七里壩,以鎮學宮水口,今廢,待復。射圃舊在西廡,後建「觀德亭」 於上。因學宮殘燬,圃與亭俱廢。今復。學宮並修,復為習射之所。

旭嶺書院 在縣北二里,為旭山亭。宋相陳秀公既以九日誕靈,後登第,復任是邑宰,遂築臺讀書其上。

興文書院 明邑令章爵建於南康縣東一里,在觀音閣舊址左街。萬曆初,知縣鄺懷德重修,邑人武昌通判李文瀾《記》。

社學 舊設。一在東門外傳法寺右,一在西門外西倉左,久廢。明嘉靖三十三年,提學副使鄭廷鵠檄知縣曾迪建二所於城外。一曰「正蒙」 ,在東門外靜慧寺左;一曰「毓秀」 ,在西門外仙臺觀左。俱久廢。基址現存,待復。

學田 按「縣志」 ,原無官置,前朝先達及好義士民各有捐送膳田,共計三百三十三擔外埧地二片、潭口、魚塘一口各田土名黃村、後龍、南塘壩、宋塘、較仔嶺、中坑裏、西陂、葉坑裏、南水、上賢坊、羊江滸、白芒神等處。經丈糧米八石八斗一升五合七勺五撮七圭七粟九粒。夏米二升三合五抄九撮。載《太乙圖》七甲里長張貴顯,戶立名南文盛,遞年收租,照民完糧。三學龍峰會膳田共三百一十擔。南水魚塘一口。

又魁星閣膳田七十擔,俱係士子公置,併先達好義士民送充,為會課供膳燈油之資,共田三百八十擔,土名「蓮塘」 、李楓坑、古井裏、小培、章舍裏、龍迴岡、下龍迴、大埠莊、謝屋背、曹村等處,共經丈糧米一十石一合四勺一抄二撮。俱載《南文》盛戶收租完糧。

又有三學文昌會膳田一百一十五擔,土名「下埠寨裏西陂池田」 等處,經丈糧米四石八升八合五勺四抄九撮一圭九粟七粒。俱載南文盛戶收租完糧。

上猶縣儒學 「在縣西街。宋慶曆間建在縣北一百五十步。紹興間,知縣孟叔權創於縣東,胡敦實徙於東南。」 淳熙甲辰,鮑升之復建於縣西,後罹兵燹。元至元乙亥,邑簿黃桂開草創之。甲申,憲使劉益齋、典教李挺炎恢復學基。乙巳,知縣劉天錫增建。迨明洪武二年,有詔天下立學建廟,適猶學工訖。乙未知縣陳震修。成化庚寅,知府姚旭修,庚子知府張弼重修。嘉靖甲辰,知府何文邦再修。辛丑,知府林介行檄知縣胡鑰,改遷於東門外陳嶺上。隆慶辛未,知縣呂元聲改遷於城南。萬曆壬午,知縣王嘉會改遷於西門外飛鳳山麓。乙巳,都御史李汝華遷復於今所,即淳熙之址也。戊甲,署縣事府同知盧洪夏大為捐助,始落成。廟廡門俱如府學差小。廟後為明倫堂,左右為二齋;堂後為教諭廨一、訓導廨一為「敬一」 亭。亭後為御書樓,號舍十二間。後左為「名宧祠」 ,右為鄉賢祠,後傾頹。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縣楊榮白「倡率邑人蔡祥源等。」

重修射圃明弘治間,撤龍歸寺為之,有觀德亭。嘉靖十年重修。

太傅書院 在縣西營前禮信鄉牛田上里,去縣城一百里。宋淳祐壬子,知軍陸鎮行縣,歷覽太傅山水環聚,請於朝,倡書院,敕賜「太傅書院」 為額。

社學 在縣治前右。正德七年,知縣陳偉改建於西南隅「五通廟」 廢址。

崇義縣儒學 在縣治東聞絃街外。自崇正學、育真才二坊以北,深四十丈,闊二十九丈。中為正殿,殿後為明倫堂。道由櫺星門東入,堂左為啟聖祠,右為兩學官私衙,後為「敬一亭。」 兩廡在正殿左、右翼。兩齋在明倫堂左右翼。最後為尊經閣。後頹圮。

皇清順治十七年,知縣甘爾翼同教諭張世緯捐俸。

「重修。」 歷後東西兩廡及大成門、櫺星門,風雨損壞,棟宇傾毀。康熙十年冬,知縣何道行同訓導游鼇捐俸重修。又有長齋衙舍,竟成坵墟,訓導游鼇獨捐己俸建造。十四年,賊寇焚刦,學宮灰燼,僅存兩廡。十九年冬,教諭李桂芳糾集諸生,公呈修理大成門兩廡。二十一年春,訓導錢輝請知府馬勸令邑宰梁爾壽出資買備木料,重修學宮。同知縣王璧、教諭李桂芳、典史田昌榮暨紳衿里民等捐助鼎建一新。

社學 四所一在縣西南大街,界連府館。一在縣東隅,名「志道社學」 ;一在城外南隅,名「徙義社學」 ,又名「求益社學」 ;一在城北樓下東邊,名「廣業社學。」 俱廢址存。

南安府戶口考    通志府志合載

[編輯]

府總

《實在人丁》八千一百七十六丁。

食鹽課、七千五百七十三口

共實徵銀一千七百八十九兩二錢九分八毫。內大庾、上猶二縣於康熙二十年編審案內審除絕亡人丁一百九十四丁,食鹽課三百六十二口。

共應減銀五十八兩一錢八分一釐三毫,現奉部豁免。

大庾縣

戶三千二十口,名改為《食鹽課銀》。

南康縣

戶三千九百九口,名改為《食鹽課銀》。

上猶縣

戶七千八十口,名改為《食鹽課銀》。

康熙三十一年編審,新增、附載新民戶五十有二併食鹽課銀

崇義縣

戶一千一百九十有三口名改為《食鹽課銀》。

南安府田賦考

[編輯]

府總

實在成熟田五千七百八十九頃六十四畝八分一釐八毫二絲四微六纖三沙。

地四百九十三頃二十九畝一分四釐五絲四忽九微八纖;

山六十八頃四十七畝八分七釐六毫七忽四微五纖;

塘二百一十九頃二十八畝五分九釐三毫一絲一忽八微四纖。

官瓦草房禾倉官樹五十畝四分二釐。

共實徵銀四萬二千二百二十八兩二錢二分八釐六毫六絲四忽六微八纖。

大庾縣

九百五十五頃九十五畝一分三釐七毫四忽一纖;

外新陞田一十三畝九分八釐七毫。

秋糧五千七百七十九石一斗九合八勺七抄四圭二粟三糝四粒。

南康縣

四千四百八十五頃三十九畝三分五釐二毫一絲二忽一微二纖;

秋糧一萬五千三百一石九斗四升四合四勺一抄七撮。

上猶縣

一千二百四十頃三十三畝五分六釐;

秋糧三千四十石二斗七升一合一勺五圭四粟六糝

崇義縣

八百一十一頃五十二畝二釐四毫九絲。秋糧三千七百八十七石七斗二升八合四勺六抄四撮六圭五粟。

舊領三縣,今分四縣。按舊《志》:「本府歲進貢物件,俱明洪武二十四年額。除茶芽進本色,餘俱折貯庫。」 弓箭弦條,自洪武二十四年至永樂二十年止,歲辦弓二千五百張,弦七千五百條,箭七千枝。宣德七年減免。

附屯田

順治十年《新定全書》:「屯田」 六百三十六分,坐落大庾縣嘉善、峰山、雙秀三里田四百五十分,上猶縣龍下、振德二里田一百八十六分。每分計田三十畝。

共田二百九十頃八十畝,每畝徵子粒米一斗七升一合三勺四抄二撮八圭。

共該米三千二百六十九石二斗二升。每石折銀四錢。

共折銀一千三百七兩六錢八分八釐外,餘糧銀二百三兩二錢五分二釐九毫八絲。

共該銀一千五百一十兩九錢四分九毫八絲。

南安府風俗考    通志府志合載

[編輯]

本府

《輿圖考》:「士果而毅,民直而剛,氣淳而古,地貧多訟,文物之盛,與閩、蜀等。」

《舊郡志》:南安,古吳地也,被楚界越,昔人謂吳越楚相接,數相吞併,民俗略同楚俗,火耕水耨,民食魚稻,無積聚,衣食取給,不憂凍餒。信巫鬼,好囂爭,山嵐瘴氣時有。

先賢過化之邦,事簡民恬,土俗淳樸,有中山清淑之氣,勤於生業,儉於衣食。

冠禮 ,凡冠,其古《儀禮》,《朱文公家禮》《丘文莊公家禮》儀節甚備。正德間,督撫王文成公命輯《四禮節要》,於冠,則命鄉塾每月朔教童子肄習,於是大庾、南康多行之。大庾行於士大夫之家,南康則稍裕之家多行,不獨士大夫之家。上猶崇義稍行之。

婚禮 :男女自幼媒妁通意,問母氏及男女名係第幾。女取女庚帖送男家,推卜如吉納釆。問名既吉,男氏諏日備果餅禮報知,俗雲「報好。」 亦略如古納吉,女氏隨宜回答。稍長,男女諏日用金銀鐶鐲衣果餅行聘,俗雲「下定」 ,如古納徵。徵,成也,女氏隨宜回答。豐約不同,庾多儉康,猶多豐,崇義尤約。將婚,男氏具書餅羊豕、幣帛、衣、釵。俗雲「送書請親」 ,亦略如古請期。書餅則受羊豕,有受有不受,幣帛有具有折,有受有不受,衣釵則隨奩歸於男氏。自報好至此,凡三禮,皆媒妁先達意,然後行禮。至期,女氏備奩儀,樂鼓送至男家。遲明,男子攝盛,用鼓樂導至女家奠鴈,親至女轎前,如古御輪親迎。成婚命醮,合巹共牢,參謁兼用。《禮俗》有廟者三日而謁,酒食讌召,豐儉隨宜。於是新婿詣婦翁家,俗雲「上門。」

凡婚禮具載《文公家禮》。各省郡大同小異,隨俗行其奢儉,亦聽人之富薄為之。惟江西有數郡惡俗,每婚娶畢後,眾戚設酒賀本家父子,令公媳同席,謔以浪言,將公或戲之,或打之,及新郎。如此幾及月餘,以公媳共席,而加以戲謔浪打,豈近道禮乎?今亦自知陋俗,漸返於正矣。南上二縣,婚禮異同,亦不外此。僅崇義、粵、閩界聯,乃多僑客,惟各自行其便。

《喪禮 》:凡父母及尊長有疾,子男卑幼皆去彩服,著青,汛掃堂室。父母死,子徒跣括髦哭踴,五服以次哭臨,洗櫛含殮隨宜。士大夫家大殮,無小殮,成服惟具棺木。令長守以上,間有槨。四縣同族姻居,遠者有訃,近則否。所知陸續弔問。四縣同主人,朝夕哭,饋奠置重發引。族婣與交遊情密者,再來舉奠,名曰「奠。」 別非至親及親密者,只初喪弔問,不來奠別。女子出嫁者,惟父母兄弟之喪來哭奠,餘則否。南康延客最侈,上猶加以椎牛殺牲,多者為孝子。庾下鄉近南康染之,庾城亦染之。正德、嘉靖間事,乃製主請仕人,僉主乃下葬。祠后土者間有之,葬則信巫相山多有權厝,殯室必擇地如主人意乃葬。所葬之山多無稅。惟以先葬一塚二塚以上,即名為「己山。」 亦有一山而數姓者,或作隄,或豎石為界。細民無土石界,然亦自立私界。

祭禮 ,凡祭俱考正《朱文公家禮》、丘文莊公《家禮》,編《四禮節要》:「無祠者祭於寢,高祖南面,居中席,曾西面;祖東面,讓曾半席,考西面,居曾之下,大庾、南康上」 ,猶仕者及蕃族皆立有宗祠。崇義、嘉靖後亦有之。主祭或推族長,或族賢,皆以始徙家者為初祖。每歲三月清明、七月朢、十一月冬至行禮,侑以俗樂鼓笛,亦有七月朢日行俗禮。燒衣者,則八月舉祭。又有小宗祠,或以再徙家,或以別子,是為先祖。惟三月或七月、八月祭,無冬至之祭。子孫官生用冠服衣巾,軍民用民巾、圓帽,青梭布夏布衫。稍知書者方巾祭,或羊豕,或特豕。

風俗與閩屬等。士夫秀而文,細民儉而樸。地連吉、贛,民無珥筆之風;境接谿、洞,士多絃誦之習。人知禮法,俗尚朴淳。教雨漸濡,文風高古。接壤百粵,風氣類中州,民貧多訟。

大庾縣

先賢過化之邦,事簡民恬,土俗淳樸,有中州清淑之氣,勤於生業,儉於衣食。市無乞丐,民無鬻子,喪延弔客,病信鬼巫。今頗學醫,亦皆用藥餌,鬼俗漸變。

南康縣

民多殷富,衣冠文物之名區,先儒君子,講道過化之地。氣勁義弱,本抑末崇,喜訐辨惑,禱祀喪葬務觀美。男冠行古禮,女嫁論財,賓筵論齒,貧富禮均。戶雜流移,人多健訟。

考證

上猶縣

士民多務本,民氣淳古,士果而義,民直而剛。能為莒、《即墨》海島,於宋亡數年之後,陰伉自厚,抑貧賤、尚富貴,男下女,多農少商,有竹木之利,鄉市皆得其所。但恃力信讒,樂訟惑禱。

崇義縣

邑本割創,俗雜五方。永安、忠義,事簡俗淳。尚德、隆平,氣勁義弱。太平、義湖,多力本業。其土著之民,重男輕女。信禱祀,病無醫藥,惟封羊豕,祈禳於神。爭訟必力求勝,破家不顧。僑寓亦多信巫。鄰郡來從,爭訟尤黠。外省初附,多尚譎詐。輋人附寄久者,刀耕火種,獵射為食。頗無野心。狠傲之徒。平居蓁蓁,怒則扺觸。舊《志》云:南安,古吳地也,被越界楚。昔人謂吳、越楚相接,數相吞併,民俗略同楚俗,火耕水耨,民食魚稻,無積聚,衣食取給,不憂凍餒。亦鮮千金之家。信巫鬼,重淫祠,好囂爭,多為訟者師。山嵐瘴氣,時有此四縣所同也,皆紀寔。然時世移易,成永成弘,多樸,多淳。正、嘉之時,漸漓漸靡,近乃民困氣萎,匪儉匪樸,力不足矣。若乃薦紳巷處,不行子錢,號為有力,無敢兼併,殆請議存焉。亦地窄人心狹隘,好譏評政耳。醫方自成化以後有習者,近乃舛謬不正。前時督撫檄民學醫諭簡訟,蓋移風之道焉。。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