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20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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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二百七卷目錄

 長沙府部彙考七

  長沙府學校考

  長沙府戶口考

職方典第一千二百七卷

長沙府部彙考七[編輯]

長沙府學校考     府縣志合載[編輯]

本府

長沙府學 在正南門之右。元至元十「三年,平章阿里海牙鎮潭州,始創禮殿。至正庚午,復修之。元末兵燬。明洪武六年,指揮丘廣始創明倫堂。」 七年,知府劉清備建廟廡齋舍。三十年,教授王褒立射圃於明倫堂左。天順六年,知府錢澍復修之,建尊經閣明倫堂後。正德辛未,同知盛應期立號舍於大成殿左,凡二十楹。嘉靖戊子,知府孫存復修櫺星門。庚寅,知府潘鎰奉制建敬一亭於明倫堂北。辛卯,修大成殿齋四,曰「志道」 、《據德》《依仁》《游藝》。丙午,知府樊景麟鑿泮池櫺星門內。隆慶壬申,知府周標修櫺星門,易木以石。萬曆辛卯,知府吳道行見學宮頹甚,大加修葺,增司祭、更衣二館,改泮池櫺星門外。丙申,知府羅緄復修。天啟癸亥,推官林正亨鼎新正殿廡門,建尊經堂,以培龍氣。崇禎丁丑,同知朱士景新建「啟聖祠。」 癸甲之間,祠堂齋廡,燬於兵火,僅存大殿。乙酉,督學屠引錫、太守周二南捐資修建。方蓋造明倫堂,工未竣。

皇清順治丁亥,太守張弘猷修廟及堂,重建「啟聖祠。」

敬一亭並東西兩廡,築垣樹柏,復其舊規。乙未冬,經略洪承疇重修「明倫堂」 、敬一亭。康熙四年,知府錢奇嗣捐資增修。十九年,知府任紹爌等協力捐俸,重修「啟聖祠」 於學宮後,「名宦」 、「鄉賢」 二祠於學宮之左右。

長沙縣學 舊在瀏陽門內定王臺。元至元三年,平章阿里海牙移建府學之右。明洪武十三年,知縣王銓復移縣治東。十八年乙丑,知縣王銓移北門城外縣治左。正統十年,知縣張擴重修之。嘉靖甲申,知縣李時加修焉。庚寅,奉制建敬一亭,齋二,東曰「居仁」 ,西曰「由義」 ,立啟聖祠。隆慶庚午,知縣袁本善重修。萬曆乙酉,知縣劉應期重修。壬辰知縣鄧雲龍加修焉。甲辰,諸生捐貲,詳請鼎新大殿。辛亥,知縣林向陽建文昌祠於明倫堂右,以培形勝。天啟七年,教諭程門徒令諸庠士合修之。中大殿旁兩廡,後明倫堂,前二門,櫺星門外泮池。二門內,左名宦祠,右鄉賢祠;明倫堂,左啟聖祠,崇禎癸未燬於兵。

皇清順治戊戌,知縣朱明魁遷建於驛步門內,凡五。

楹。工未竣,至乙巳巡撫周召南捐貲,屬知縣胡壯生增建之,廣文宅在其左。康熙二十二年,巡撫韓世琦等重修。二十三年,巡撫丁思孔等續修。三十四年,教諭胡之太等始建啟聖祠,修大殿,建明倫堂、名宦、鄉賢祠、櫺星門,而制始備。東岡書院 在縣東榔梨市。元中書左丞相許有壬父號東岡,嘗讀書於此,因賜額。

喬江書院 在喬口鎮。舊有三賢堂,祀屈原、賈誼、杜甫。元元統間,邑人黃澹因設義學,賜今額。「社學 」 舊在鐵佛寺前,今廢。

義學 康熙二十四年,知縣朱奉文設立義學二所。三十四年,巡撫董設立義學於萬福禪林右。四十二年冬特建。

《上諭碑》亭,因移置義學於亭後,重新之。

學田 :原額田共一百一十六畝四分五釐,共徵租榖一百一十六石四斗二升,共折銀二十三兩二錢九分。除完正賦外,共徵銀一十一兩六錢四分五釐。

原荒蕪三十三畝七分五釐,無徵租穀三十三石七斗五升,無徵銀三兩三錢七分五釐;原成熟八十二畝七分,該徵租穀八十二石七斗。除完正賦外,實徵租穀四十一石三升五合,折銀八兩二錢七分。自

皇清康熙十八年以前全荒,十八年恢復之後招撫。

佃民開墾田二十九畝五分,除完正賦外,實徵銀二兩九錢五分。十九年,續墾連前成熟田共四十八畝,除完正賦外,實徵銀四兩八錢。蓮塘三口 ,在北門外。舊學基前一口、學旁二口,今荒。又田三畝,學旁,今亦荒。

善化縣學 舊在郡南興仁坊,元末燬於兵。明

洪武四年,知縣孟吉始建於府學左。十五年,知縣張居仁創建於仰山寺舊址,即今便民倉。十六年,知縣莫如輔備厥制。成化十三年,知縣盛時遷縣治城內,遷學宮縣西。齋二:東博文,西約禮。弘治十三年,增修未備。嘉靖庚寅,奉制建敬一亭。至癸亥年,堪輿謂風水不便,改遷縣治旁,西面嶽麓。萬曆癸酉,知縣陸南陽議遷仰山寺舊址,不果。丁丑,知縣馮應鰲鼎新殿廡後建明倫堂,堂後建敬一亭。東西齋廊,廊左啟聖祠。殿。堂北前為正堂,宅後為西齋宅,殿南為東齋宅。鄉賢、名宦二祠。價買民居三間於學前,橫通一路,曰「金帶街。」 外有渠,曰「玉溝水。」 教諭曹思忠開拓泮池,造祭器。甲辰,殿堂盡頹。鄉紳黃洽中等及吉藩督學竇子偁率諸生修葺。壬子,知縣唐源橫開一渠,環聚堂氣。天啟丙寅,知縣彭堣新創《啟聖祠》於西齋。崇禎戊寅,知縣馮挺衡合殿堂而重新之。癸未,燬於兵火。

皇清順治戊戌,知縣孫國泰於舊址重建文廟,並兩

廡與「鄉賢」 、「名宦」 二祠及明倫堂、尊經閣,移取城東廢藩石坊,改建於戟門,以甓週其頖;訓道宅則司訓蕭成韻自為竹屋,形家以石;規模狹小,更易以木。康熙九年,學正嚴珽捐俸重建。十三年,吳逆踞城,學宮頹敗。二十一年,知縣滕天御重加修葺,惟兩廡未建。二十四年,知縣孫謙議建。

嶽麓書院 在湘江西嶽麓山下。宋開寶九年,潭州守朱洞建,彭城劉嶅倡之。咸平四年,詔以國子監經籍賜嶽麓書院,從知州李允則請也。祥符八年,周式為山長,天子召見,仍使歸教授,詔賜額,給中祕書。嶽麓舊志誤作「周奭。」 紹興元年,廢於兵火。乾道元年,湖南安撫劉珙重建之,聘請張南軒往來主教事。三年,晦庵朱子如長沙,講學於中,手書「忠孝廉節」 四字。淳熙十五年,直徽猷閣潘時繼修焉。紹興五年,朱子為湖南安撫,牒委教授,興學嶽麓,四方之學者至幾千人,置田五百頃。張南軒、陳止齋各有記。德祐二年,再燬於兵。元至元二十三年,郡人學正劉必大興復。延祐五年,別駕劉安仁以善化主簿潘必大更新禮殿、齋祠、軒堂、閣亭。吳草廬有《記》。寖復為墟。明興成化五年,知府錢澍因舊址重興,隨燬。弘治七年,通判陳鋼闢厥蘊,崇建門廡、講堂、誠明、敬義齋、崇道祠。通判李錫、推官彭琢搆高明亭。十二年,同知楊茂元建尊經閣,採紫陽遺跡,刻石碣於壁。十八年,參議吳世忠改門路向,開泮池、櫺星門,置田百畝,誨諸生《學庸通旨》。嘉靖四年,同知俞夔刱石坊大江邊。五年,學道許宗魯、知府楊表立祠,祀六君子。六年,知府王秉良增田二十畝,建成德堂、尊經閣、講堂、延賓、集賢館、東西齋,工未畢而去。知府孫存卒成之,題其齋曰「誠明敬義、日新時習」 ,題其號曰「知仁、勇、天地人。」 闢三門於成德堂外,創亭赫曦臺。山下器物、廚具盛備,共置田若干,而散在郡邑。復請給賜書,置山長,如白鹿洞例。乂請御製《敬一》諸箴賜其中,制可。九年,知府潘鑑增「敬一」 碑亭文廟後。十三年,學道郭登庸改成德堂曰「靜一。」 十八年,知府季本重修之。四十一年,推官翟台復修之。萬曆十八年,知府吳道行重修。四十一年,知縣唐源協謀助修。崇禎己巳,巡按宋賢更檄知縣黃承中鼎新書院,並文廟頭門。壬午,督學高世泰捐貲,率諸當事鼎如舊製。後因吳逆兵燬。康熙乙丑,巡撫丁思孔率同藩、臬、糧、道、府、廳各捐俸重修。

惜陰書院 在古渡左。舊為陶公祠。嘉靖四年,知縣呂廷爵塑公像於中,創為「惜陰書院」 ,從公惜陰意也。嘉靖四十二年,知府蔣弘德、推官翟台恢其制。中為明道堂五間,堂前墀百步,建亭於中,曰「洗心。」 兩旁有池,繞砌石欄,曰「禁蛙。」 取南軒城南書院故事。亭前為大門,豎坊曰「惜陰書院。」 堂後建祠五間,祀公神主,以其像移置廟後。登高阜為聚英樓,憑虛四面,足供眺望。樓後為廣仁堂,左右有隙地,周圍牆垣,從樓前分兩翼,迂至大門,共號舍六十餘間,集諸生肄業其中。堂右向嶽麓,為望岳樓,八窗玲瓏,頗稱佳境。樓前為望岳亭,亭左右有田數畝。田前為塘,西抵屋路,北扺墈,南扺藩店,後溝。今悉壅淤,而居民任意侵填為己地。樓右有小塘,塘右有倉三間,貯學租,旁為守者居焉。置田八百三十畝,以贍學者。郡人李棠、劉應峰各有《記》。至萬曆六年詔燬書院,知府牛可麟力請於上,獲免焉。士夫至今感之,仍改為「陶公祠」 ,廢望岳樓亭輸價入官。十一年知縣馮應鰲移西山,合祠於中。十五年

知府吳道行、知縣陳一鑑重修。戊子辛卯,集十三庠生肄業,月給廩餼,時登儁升朝者數十人。二十九年,知縣陳弘乘復修,仍為陶公祠。四十一年,推官陳大繡因長沙館驛傾頹,毀洗心亭為二門,廢聚英樓、廣仁堂為皂隸房,餘盡拆毀。城南書院 在妙高峰之陽。宋張南軒隨父紫岩家潭州,居此,建為講學地。《格古論》曰:「城南書院」 四大字,張紫岩之所書。南軒名以十景,曰納湖、麗澤堂、書樓、蒙軒、卷雲亭、月榭、琮琤谷、聽雨舫、採菱舟。高阜與晦庵先生互有題詠。有禁蛙池,俗傳南軒讀書處,蛙聲聒耳,投硯禁之即息,因名。年久廢頹,俱為僧卒勢家所據,建寺於上。正德二年,參議吳世忠、學道陳鳳梧協謀請復。嘉靖四十二年,推官翟台建堂五間,高峰寺後。萬曆六年復廢。

湘西書院 在湘江嶽麓山下。宋潭士以居學肄業為重。州學生月試,積分高等,升湘西書院生。又分高等,升嶽麓精捨生。潭人號為「三學生。」 劉輔之重建,後又建於晦翁,今遂為蓬墟矣。道林精舍 在嶽麓山左。南唐馬燧建。《昔賢詩》云:「此是前朝古書院,而今刱作梵王家。我來登眺不勝慨,獨倚東風數落花。」

文定公書院 在胡安國居潭州舊宅,今廢。裴氏書堂 在金牛岡,「唐相裴休讀書處,今廢。」 瑒谷書院 在府治後壽山廟巷。明吉藩建,今廢。

社學 在縣治南雞公坡。萬曆三十九年,知縣唐源鼎建。延社師教鄉子弟,今廢。地界存學田二處 :一在赤竹鋪,四十三畝六分,除完糧外,租榖十石;一在濚灣七里園十五都五甲,《劉恩》二十畝。

又據《縣志》,田共一千八百二十畝零,租穀六百二十五石。俱在書院前善化土牆頭,長沙八尺河石株寧鄉等處。

原額學田九百五十二畝,內除上價取回外,寔在田七百四十二畝,每年納租四百四十五石三斗七升二合。倉廒盡廢,後屬府首領徵銀。田俱在善化、長沙、寧鄉三縣。

學地三處 ,南大街「靈觀廟起,至楚家屋止;北織機巷諸氏屋後一截,自玉渠起,至正堂衙前止;西抵玉溝一帶,溝以內俱係學地。」

外州縣

湘潭縣學 宋、元在縣治東郭。元末燬於兵。明洪武二年,知縣莫玉即舊址創焉,今周氏之宅是也。洪武十六年,知縣羅仲常及盧簡相繼加修,制乃大備。正德丙子,僉憲謝廷桂、教諭田定始遷縣西廣慧寺故址,即今地。前為殿廡、門池,後為堂亭,閣左右為啟聖祠、四先生祠、名宦鄉賢祠,齋舍庖湢之屬皆備。嘉靖辛卯奉制建敬一亭。萬曆丙戌,頹甚。知府吳道行檄縣查明,大期修葺。戊子,蕭奇傑相繼葺之。癸丑,知縣包鴻逵復大修焉。

皇清知縣劉見龍捐資重修大成殿東西廡、戟門、泮。

池知縣劉鏞建敬一亭於明倫堂後,餘制多不備。康熙癸卯年,知縣鄭有成因萬樓故址,建文昌閣於上,又建櫺星門一座,明倫堂三間,拔俊齋三間,興賢齋三間,東西號房十二間。

教諭舍三間 「在明倫堂」 ,今廢。

訓導舍二所 一在明倫堂東,一在明倫堂西,二所俱廢。

碧泉書院 在縣西七十里。宋胡安國南遊築室,其子宏與張南軒講道於此,以近「碧泉」 ,因名焉。萬曆丙子,邑人督學使周之屏復修之,讀書講道於此。今廢。

主一書院 在縣南一百二十里南嶽之麓。宋朱子門人鍾震築室講學於此,今廢。

社學 在縣東關。天順六年,知縣夏環珮刱成化知縣丁濙重修。學田 二百五十畝,租二百石,內除五十石五斗完糧。隆憂五年,巡按鄧光先批入。

湘陰縣學 創始於宋慶曆四年。元祐六年,知縣王定民建於縣南三百步笙竹書院舊址。崇寧間,以濱江遷於縣治東義勝坊,即今學也。淳熙五年,知縣徐夢莘出公錢三十萬修之。元末燬於兵。明洪武二年,知縣黃思讓再遷於縣東。殿廡、門舍畢備,建齋曰「《進德》、修業。」 宣德四年,知縣宋綸修之。正統五年,知縣田賦重修。成化三年,主簿朱敏創文昌祠,尋廢。府守錢澍創鄉賢祠於文昌之西。二十一年,知縣周蕃修文廟。嘉靖辛卯,建敬一亭。甲午,諸生自修明倫堂。己亥,縣令蔡金撤前門,立屏牆,平泮池,山水之秀盡。

《在目》中。二十五年,知縣黃震昌重修之,建塔於文廟東南,為「文筆峰」 ,尋廢。嗣是知縣張燈等續修。萬曆十六年,知縣祖守節大修之。

皇清康熙三年,知縣唐懋淳重修饌堂於大成殿後。

倉庫於明倫堂西。啟聖祠於仰高亭後。「名宦」 、「鄉賢」 二祠於學宮左右。

笙竹書院 在笙竹岐。宋天禧間,鄧咸建,以訓子弟及遊學之士。馮京、鄭獬亦嘗學於此。慶曆四年,廢院置學,至今呼驛前之江為書院潭雲。汨羅書院 在縣北六十里。宋祥符間建,後以其地為汨羅廟。

仰高書院 在縣西河濱。嘉靖間,知縣張燈售民地建之。

社學 在府館西,久廢,改立稅課局舊址今廢。義學 在學宮左。

射圃 在敬一亭後。嘉靖中,知縣黃震昌刱,今廢。

學田 八十八畝九分,租六十二石二斗,糧一石三斗三升。嘉靖四十四年,御史李廷龍置。寧鄉縣學 舊在縣治南門外,燬於黃巢之變。同光二年,知縣梁貴賓遷縣治東。元末復燬。明洪武二年,知縣薛德昭即舊址刱之。正統間,知縣梁俊、成化間知縣黃甄、鄭楠加修焉。弘治十二年,知縣張翔盡撤而新之。學基前至化龍溪,後至山頂,歲久稍侵於民。十三年,知縣鄧萬斛重建「興賢」 、「廣德」 二齋。正德初,主簿張英鼎建儒學門一座,東西號房二十間,在兩廡後。西號訓導張文入居,拆毀,東號尋亦廢。九年,教諭張昱白諸當路而復之,立界石於山之巔。嘉靖元年,知縣胡明善增大之齋曰「興賢廣業。」 十年,奉制建敬一亭。泮池舊在儒學觀德橋之西、池之東。萬曆九年,知縣陳以忠廓之。三十年,知縣沈震龍創石垻於下,砥其流,為附近居民所忌,私毀之。戊午,知縣王綱、教諭王堯天力主修復。迄崇禎間,以池水濁,另甃石為沼。庠生胡懋選等董其事,周伯子堪賁為石欄,周其上。天啟乙丑,知縣周瑞豹重修,鼎建大《成殿》。

皇清初,多圮頹,知縣袁天秩增修櫺星門。丙午年知

縣蔣應泰復建「明倫堂」 ,改建「鄉賢」 、「名宦」 二祠於

文廟左右,而以舊二祠祀文昌及文星土地之神。

知縣彭琦葺之,加丹雘焉。歲丁未,知縣權持世捐俸重修大成殿,建兩廡,飾「啟聖祠。」 戊申,謀建義學於南軒祠之舊址。

射圃 在儒學觀德橋之南,今廢。

道山書院 在道山之陽。宋胡仁仲、張南軒築,今廢。

玉山書院 在縣治之東。嘉靖甲子,知縣胡明善建,今廢。

社學 原在縣治後,知縣林敏立。後知縣胡明善建六所:一「通濟橋、一白鶴觀」 ,一道林,一麻山,一「黃才」 、一「乾江洞」 ,今俱廢。

學田 嘉靖、萬曆間有田數處,今俱廢,惟南軒祠田二十餘畝在墓下者尚存,以僧守之。新墾學田 一王學田,知縣王綱置,地名「茯苓塘」 ,田七十畝,久荒。一沈學田,知縣沈震龍置,地名「華林沖」 ,田八十畝,久荒。

皇清康熙六年,查復「茯苓塘田十畝,奉丈下則科糧。」

三斗七升有奇,先經均入二都三甲,周詳戶下,今清復,仍立名王學田。華林沖田三十一畝,奉丈科糧一石一斗五升有奇,原立名「沈學田」 在案。明原額本府昭磨所經管學田六十三畝,坐落趙家河黃花坪,自癸未兵火後,全荒。

皇清原額「上官按院學田」二百三十一畝,坐落黃材。

八十畝,祖塔六十畝,橫塘三十一畝,段溪三十四畝,鐵沖十九畝,內成熟田六十五畝。《奉文》每畝除自完正供外,另納租銀一錢,以為觀風賑貧之用。

瀏陽縣學 ,宋、元俱在縣治東。元末燬於兵火。明洪武元年,知縣史希賢即舊址建之,制未備。二年,署縣府通判斯繼之,始終厥事。成化丙戌,知縣袁相復修之。弘治十八年,以風水不利,移創縣治之右。中為大殿,旁為兩廡,前為戟門,為泮池,為櫺星門,為屏牆。殿後為明倫堂,凡三楹。兩旁為東西齋,曰「進德」 ,曰「修業。」 堂右為祭器庫,庫之右為分教衙,殿之西為龜山祠,殿之右為儒學門。嘉靖辛卯,知縣陳鯨奉制於明倫堂後建敬一亭。十二年,知縣蘇志皋因殿廡摧折,重修之。於明倫堂左建啟聖祠,於龜山祠兩旁建號舍三十楹,以便生儒肄業。二十一年,知縣鄭汝清見殿廡朽壞,命邑人引禮官周文郁董其事,廟應門池,煥然一新。又於明倫堂後,修建《教》

諭衙一所龜山祠左設分教衙一棟。三十九年,知縣蕭敷以櫺星門朽壞,重修之。正衙後有塘一口,隙地數畝,為學蔬地。隆慶二年,知縣蔣科重修葺焉。萬曆十一年,知縣李朝佐見兩廡傾圮,戟門將頹,捐貲理之。四十二年,知縣萬建元見明倫堂圮壞,大加修飾。崇禎八年,知縣馮祖望以科第疏闊,將學改遷。癸丁「向而。」

文廟榱桷直射縣堂,《有司悉大不利。改革之際》,殿

廡鞠為茂草,祠舍全沒荊榛。

皇清順治乙未,知縣徐維埁及全邑師生、鄉耆各捐。

貲重修大殿、兩廡、櫺星門、戟門、泮池兩翼,曰「天衢」 ,曰「雲路。」 周圍磚牆百堵,不半載而煥然聿新。惜徐侯去任,而名宦龜山祠宇、文昌、魁星樓閣及「進德」 、「修業」 二齋,並文會堂,掌教分教衙所願次第就理者皆未集。明倫堂則仍萬令所修之舊,堂後新建啟聖祠,則徐侯修也。近訓導張吉宿大加丹雘。

文靖書院 在向陽門內西街,元進士湯熒建。亦云「宋初龜山先生宰邑時,與士傳習於城南,後人以其地為書院,請額於朝,因其諡名院,設山長。」 成化間,改為龜山祠。今廢。

社學 舊在縣橫街,今廢。

義學 元耆儒梁子真建。內塑夫子像,又置田二百畝,今廢。

醴陵縣學 舊在縣治東半里。宋知縣過建有奎星樓。元大德十年,知州張思敬修。元統二年,呂介重修。至正燬於兵火。明洪武二年,知縣黃彥正即舊址建之。弘治中,知縣龍章奉制建敬一亭,改魁星樓為明倫堂。嘉靖壬子,知縣舒文舉鼎修,以《形家》言,輒易舊向。萬曆癸未,知縣游於北念科第式微,欲復舊向不果,顧文陞復之。中為大成殿,兩廡亭門俱備。辛卯知縣晏朝寅重修,以門濱江,水衝就圮砌以石岸石欄,明末僅存。

文廟一區。棲木主於荒臺之上。

皇清丁酉,知縣張法孔建大成殿、兩廡、啟聖祠、《明倫》。

堂,煥然一新。康熙四年,知縣張尊賢重修,復建義學。泮池即淥水池,舊在廢廟之東,今改櫺星門外。櫺星門原在戟門之前,今正殿既改,應遷移以合正向。朱子亭舊在儒學後,有石碑鐫像贊,係文公手澤。六年,知縣張作亭以覆之。啟聖祠在廟左。名宦、鄉賢二祠在明倫堂左右。射圃 在學廨右。明隆慶間重修。

東萊書院 在縣北四十里。宋呂祖謙讀書於此,曰「萊山書院。」 正德二年,參議吳世忠徙創於縣治之後,乃改今名。

昭文書院 在縣南。宋黎貴臣講《明道學》,里人建館居之,以受生徒。今廢。

西山書院 在治西一里。宋淳祐間建,今廢。超然書院 知縣朱三才建。

皇清順治十三年,知縣李長蔭重修。

「文成書院 在治北《文昌閣》」 之右。

皇清康熙六年,知縣張尊賢刱建。

社學 凡四:一在東學內,一在南城外左,一在西舊僧會司,一在北玉帶橋。俱知縣晏朝寅建。義學 ,康熙二十四年,知縣陳九疇鼎建。學田 一百一十五畝六分,糧六石四斗七升,穀一百五石七斗。嘉靖間,知縣吳必亮、沈一貫、黃學曾置。

學店 一儒學前,一布政司前。

崇文倉 舊貯師生俸糧,今奉文折銀倉廢。義倉 在儒學門左,知縣晏置,今廢。

益陽縣學 歷宋、元俱縣治西。元末燬於兵。明洪武三年,知縣田俊即舊址建之。十七年,知縣楊哲、景泰間,知縣汪維繼修焉。隆慶辛未,知縣朱銶撤而新之。嘉靖辛卯,建敬一亭,齋二,曰「進修。」 明德十六年,知縣鄭思孟重修。

皇清屢修未備。康熙二十年,知縣汪闓始大修葺之。

啟聖祠建在明倫堂西。「名官」 、「鄉賢」 二祠,建於明倫堂左右。

《慶州》書院 :在縣治之南,邑人劉履泰講學之所。事聞,詔授「慶州書院山長。」

松風書院 在縣西八十里龍牙寺傍。宋李學士講學之所,傍有「松風亭。」 今廢。

龍洲書院 在江南龜臺山上。嘉靖間,知縣劉激建。以在「會龍峰」 、「十洲」 之間,故名。今廢。

社學 近城五所,各學十五所,俱嘉靖中知縣劉激建。

學田 原田三十畝,土三區,塘三口,隆慶二年,十一里。三甲民張均爵以絕民賀志海田五十畝,每年納穀三十石。

湘鄉縣學 舊在縣治東江。宋胡安國提舉湖南學事,徙今地。元皇慶癸丑,州士周炎修。

文廟。泰定丙寅,僉事李嗣宗復命炎修之。至元戊

寅,州同章國有、至正州守王文彪相繼加葺,且置樂器而奠焉。元末燬於兵。明初,刱建縣西隙地。洪武中,知縣賀時敏復舊治,成化徐溥相繼修焉。弘治,知縣蘇復初徙縣南門去。正德又徙舊鄉賢祠。嘉靖十年建敬一亭。甲午,郡守李日章至縣,議遷復,不果。越歲,知縣龐欽明銳意遷復廟廡、門祠、齋舍,厥制備矣。萬曆己丑,知縣揭士奇重修,至崇禎間,

文廟傾頹,更議遷改。徒以因循不振,廟竟壞。祀先

師於「明倫堂」 ,庠士劉象賢捐貲重建。壬午春,廟成。未幾遇變,堂門衙齋皆毀,惟象賢所建之廟存。

皇清順治十七年,知縣南起鳳捐貲修建。

文廟:康熙乙巳年,知縣陳拱照始鼎建聖廟五楹。

東西廡各五楹,戟門五楹,櫺星門三楹,明倫堂五楹,左「居仁齋」 五楹,右「由義齋」 五楹,為生員肄業之所。儀門三楹,大門三楹,敬一亭一座於堂後及教諭衙舍並修砌。學前路倉庫神廚、屏牆俱備。

射圃一所,亭一楹 ,在「啟聖祠旁。」

漣溪書院 在縣東南之漣水濱。初在崑崙橋西。宋嘉定間,真德秀帥潭,命知縣徐質夫建立,匾其堂曰「春風。」 德祐初毀,知縣趙晟重建於漣木東五里。元至正中,知縣王文彪復移建漣水之西。今廢。

社學三 :一在東岳廟,一在南門舊學,一在察院激揚坊,後俱廢。知縣揭士奇申舊址重建。各鄉共建十六處。

義學 原在縣治之南。宋元祐,知州韓茂即卲肯堂故居立之。淳熙間,有題其門曰:「素王容貌津津喜,黃甲科名鼎鼎來;次科王容,大魁天下。」 以為讖雲。元末兵燬,址存。

學田 一百九十畝,地名「兩頭塘」 ,萬曆二年,知縣黃貢置。額租一百一十四石,秋糧二十石,水攤沙塞,老荒一百五十七畝,今熟三十三畝,納租一十九石八斗。

攸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宋寶祐三年開基。元至正燬於兵。明洪武初,主簿王範修復。十九年復燬於兵。二十六年,典史鄭浩修。正統八年,知縣吳貴建堂廡、門舍,更修櫺星門左右建「登瀛」 、「毓秀」 二坊,後廢。天順知縣杜庠、弘治知縣江昌、副使黃肅、僉事蔣顒檄訓導龔淳修之。嘉靖十年,建敬一亭。四十年,僉事羅文蔚檄邑光祿丞陳惟順新之。隆慶間,知縣楊璧建「尊經閣」 ,縣丞陸元兆建「育才坊」 ,在明倫堂前。萬曆十年,知縣董志毅重修。後復漸次頹毀,知縣範文志重建櫺星門。崇禎癸酉,貢生譚宗元、劉伯相重修。

皇清順治十四年,知縣朱《英幟》、教諭古《通今》等重修。

東、西兩廡、戟門、明倫堂、東西齋、東西號,舍敬一亭。文昌祠即「尊經閣」 舊址,今移北。舊祠重建於明倫堂後,啟聖祠在

文廟後。「名宦祠」 在戟門左,「鄉賢祠」 在名宦祠左並

建教諭訓導二衙於

文廟之旁

光嶺書院 在城北高岡。張司空所遺,知縣徐希明建。

玉蘭書院 :在城東,順治十六年,知縣朱英幟建。

石山書院 在城內

鳳山書院 在鳳嶺。元元貞二年譚淵建,今廢。躍龍書院 在近郊,今廢。

紫麟書院 在黃甲洲,今廢。

社學 在縣治東門外。萬曆五年,知縣徐希明移建總鋪傍。

學田 七十畝一分,糧五石六斗七升,租榖一百二十九石一斗六升,萬曆十六年置。

安化縣學 創始於宋熙寧,至建炎,火於兵。紹興甲子,知縣郭允升創於縣治東。寶祐間圮於水,知縣彭道耕徙建縣治西。元至元丁丑,火於兵。己丑,知縣耶律復武重修。元末復火於兵。明洪武「知縣梅源善復建。天順五年廖質重修。弘治間,謬信風水,閉塞聖道。正德辛巳,本府同知唐珉易地開復。」 嘉靖辛卯,增建敬一亭。萬曆己丑,知縣謝朝佑言東方明堂空闊,改卯向酉。萬曆丙辰,知縣陳揚明復改乾巽向。縣治對案筆架山不利。崇禎戊辰,知縣蔣允亨上下山原見學基從西來,脫卸而南,與江水相見,面有連珠貴人,而卯酉氣散不聚,《乾》《巽》強就無情,乃倣國。

初舊址,改「子午」 兼壬丙。捐俸百金,繕修殿堂、廡泮、齋舍、門坊。

皇清丙午,知縣王丕振鼎建大殿一座,東西兩廡各

五楹。櫺星門三,櫺東西角門各一座。教諭方弼明立神祠一座,建文昌閣於宮牆東。「時習齋」 、「日新齋」 ,今俱廢。教諭廳、教諭衙舍、訓導廳、訓導衙舍以教諭奉裁,故廳衙亦廢,惟啟聖祠尚在大殿後。名宦祠在鄉賢祠後。鄉賢祠在宮牆東首。閔子廟乃知縣閔燮建,舊有閔子像在大殿內,今就文昌閣基址立廟,迎像而祀之。

社學 在縣治西

茶陵州學 。「宋寶祐中在紫薇門外。元至正丁丑,知州吳思義修之。元末燬於兵,明興。洪武五年,知縣成麟因舊址創之。永樂四年,知縣王貫、正統元年知縣徐亨繼修焉。成化間,知縣俞藎遷建於城內州治之西。弘治乙卯,知州李永珍復徙之城外舊址。丁巳,知州董預復徙之州西二里曰獅子口,拓隘夷荒,飾壞振」 毀。中為大成殿,前為戟門。又前為泮池。池左右為神廚,為牲房。池之前為櫺星門,殿後為明倫堂。堂之東為齋二:曰「崇德」 ,曰「成性。」 西為齋一,曰「廣業。」 齋之下為饌堂一,沿堂而街。街之前為泮宮門。街之東為師儒廨舍,凡四。廣業齋之後鑿為池,凡三。池久為民所占,知州趙以敬乃以向舊倉地易之,增之以價池,乃復。正德丁卯,知州施佐因遺構新之,易櫺星門柱以石。嘉靖辛卯,奉制建敬一亭於明倫堂北,又增置啟聖宮於亭之後。知州黃成樂重修。萬曆戊子,知州陳情復修之。

皇清順治庚子,知州周士先偕學正楊金聲重修之。

前建名宦、鄉賢祠,後建「啟聖宮」 及牌位,規模粗具。舊所存明倫堂署舍,則知州楊嘉肇捐俸補修。康熙四年,知州馬崇詔見《廟廡》復圮捐俸修葺,建文昌閣,置龕於殿。十年,署州事葉筠徙入城南。十七年,知州熊應昌重修。

紫薇書院 在州東。元進士陳誼高讀書之所,今廢。

西疇書院 在州北。明進士羅鑒建,為子弟讀書處。

南溪書院 在州南。宋進士譚光國讀書之所,遺址尚存。

東山書院 在州東北十五里。元進士陳古迂讀書之所,遺址尚存。

明經書院 在州東四十里。宋岳武穆討曹成感,州人尹彥德犒軍,請於高宗,遣國子生臨其地。淳熙初,建書院教習其子孫。今改為「長生觀」 地矣。

洣江書院 在儒學左。弘治甲子,知州林廷玉建,今廢。

雲崖書院 王廷爵建,編修董𤣱「記。」 今改為「青雲庵。」

射圃 明正德中,學正黃泗即明倫堂後山地闢而刱焉。

社學 ,景泰間,在南門正街東。成化間遷廣濟倉右。弘治遷城隍廟右。正德間,又以文昌祠廢址,增設一所,年久圮堙。文昌祠所改建者杳不可考。即設在城隍廟右者,亦沒於民間。十五年,知州陳擇地捐資別建二所:其一設於布政司西隅,其一設於大西關外。

長沙府戶口考        府志[編輯]

本府。長沙縣附郭。

原額人丁七千二百四十二丁,每丁徵銀二錢五分六釐五毫五絲三忽五微五塵六纖九渺。共額徵並新加顏料銀一千八百五十七兩九錢六分八毫五絲九忽六微七塵五纖。內除原迯亡及康熙四年奉文豁免西山運夫人丁並新迯絕人丁,共四千三十八丁,無徵丁銀一千三十五兩七錢六釐六毫九忽八微一塵二纖二渺二漠。

康熙三十五年及四十年,奉文審定實在人丁三千五百五丁,實徵丁銀八百二十二兩二錢五分四釐二毫四絲九忽八微六塵三纖七渺八漠。

一、更名 原額「人丁」 五十二丁四分五釐俱經全復。

實徵銀一十三兩四錢五分六釐二毫三絲四忽五塵九纖四渺五漠。

一、歸並長沙衛 原額人丁六丁,每丁派銀二錢,實徵銀一兩二錢。

善化縣:附郭。

原額人丁七千五百九十四丁,每丁派銀一錢八分五釐二毫七絲二忽九微九塵三纖三渺。《實迯》人丁三千九百七十四丁,見在並審復人丁三千六百二十丁。

一更民田戶口 :康熙十二年新編「隨糧人丁」 ,六十四丁五分四毫。

湘潭縣

原額人丁七千一百一十二丁,每丁派銀二錢九分三釐六毫有奇。

額徵丁銀二千八十八兩七錢三分六釐一毫一絲五忽七微一塵四纖九渺。

原迯亡故絕人丁三千八百三十四丁,無徵丁銀一千一百二十六兩一分四釐三毫七絲七忽五微八塵二纖八渺。

《實迯亡》人丁三百二十八丁,豁除丁銀九十六兩三錢三分九毫有零,實在招回共人丁二千九百五十丁。

實徵並招回人丁,共銀八百六十六兩三錢九分八毫有奇。

一、更名 「《新編》人丁」 八百四十七丁。

共該銀二百四十八兩七錢五分六釐九毫有奇。

湘陰縣

原額人丁一萬五千七百零五丁,每丁派徵銀一錢三分八釐二毫六絲有奇。

額徵丁銀二千九十九兩二錢二分五釐三毫有奇。

除迯亡人丁三千五百四十四丁,無徵丁銀四百九十兩四釐四毫九絲有奇。寧鄉縣: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二百三十丁。

額徵丁銀一千七百九十八兩一錢五分二釐二毫有奇。

隨糧迯亡人丁三百三十四丁二分有奇,豁除丁銀五十五兩七分五釐四毫有奇。見在隨糧人丁二千六百一十四丁六分七釐五毫有奇。

實徵丁銀四百三十兩八錢八分八釐五毫六絲有奇。

瀏陽縣

原額《人丁》九千一百九十五丁。

額徵丁銀一千八百七十九兩五錢三分七釐九毫有奇。

迯亡人丁三千五百三丁,豁除無徵丁銀七百一十六兩四分三釐六毫五絲有奇。

「實在並招回共人丁」 四千五百九十丁。

實徵並招回共銀九百三十八兩二錢三分五釐九毫三絲三忽。

醴陵縣

原額《人丁》五千五百八十八丁。

額徵並新加顏料,共銀一千六百二十七兩五錢七分九釐六毫六絲八忽九微二塵一纖一渺。

實迯亡人丁一千四百六十九丁,豁除無徵丁銀四百二十七兩八錢六分五釐八毫有奇。

實在並招回人丁共二千六百五丁。

實徵丁銀七百五十八兩七錢四分一釐有奇。《益陽縣》: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三百一十丁。

額徵並新加共銀二千一百四十五兩八錢九分三釐九毫。

除原迯亡人丁四千一百九十六丁,原無徵銀七百九十六兩一錢一分一釐四毫二絲有奇。

實在人丁三千二百八十七丁二分一釐,實徵丁銀六百二十三兩七錢六釐三毫二忽七微五塵二纖一渺。

湘鄉縣

原額《人丁》二萬一千三十三丁。

原實徵丁銀一千八百五十八兩一錢四分三釐一毫有奇。

原逃亡人丁一萬一千四百九十二丁。

原逃亡無徵丁銀一千一十五兩二錢五分一釐三毫一絲五忽四微一塵有奇。

見在並招回人丁共八千四十二丁。

實徵丁銀七百一十兩四錢六分三釐八毫九。

絲,四忽六微七纖五塵三渺八漠。

攸縣

原額《人丁》六千一百一十五丁。

額徵並新加顏料,共銀一千三百九十九兩五錢八分四釐一毫有奇。

原逃亡故絕人丁一千九百七十八丁一分一釐。

原逃亡故絕無徵銀四百五十二兩七錢四分四釐三毫有奇。

豁免丁銀一十四兩四錢一分九釐二毫有奇。見在人丁四千七十三丁八分九釐

實徵丁銀九百三十二兩四錢二分五毫有奇。安化縣:

實在人丁四千五百四十一丁,每丁派銀一錢三分五釐七毫三絲有奇。

額徵:銀六百一十六兩三錢七分九釐六毫有奇。

茶陵州

原額《人丁》八千二百九十五丁。

《迯亡》人丁二千一百五十八丁,《實在》人丁六千一百三十七丁。

順治十二年,新招人丁八百六十五丁,實在人丁七千零二丁。

十三年閏五月十二日被水衝決淹沒人丁四百二十一丁。

十四年,又招「人丁」 五百九十二丁,實在人丁七千一百七十三丁。

康熙元年正月內編審,開除老弱逃亡人丁一百八十七丁,新增少壯招撫流寓人丁七百五十四丁,實在人丁七千七百四十丁。

三年,招撫流移客民五十四丁,戶五千二百八十七,口二萬一千八百三十三,實在成丁七千七百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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