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28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二百八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千二百八十六卷目錄
靖州部彙考二
靖州公署考
靖州學校考
靖州賦役考
職方典第一千二百八十六卷
靖州部彙考二
[編輯]靖州公署考 州志
[編輯]本州
靖州治 在大南門內。明洪武九年,判官孫復禮創。正統十年,郡守蘇忞修建。公堂三間,「左大安庫,右黃冊房。」 今為柬房,後為川堂,又後為內衙。公堂東為贊政廳,次架閣庫,次吏、戶、禮三房,次西為鋪長,次兵、刑、工三房,次承發房。後隙地為吏舍。儀門內為天鑒。在茲坊左為土地祠,右為迎賓館,外為獄。大門外有屏,屏之後為候亭。左右保障、「節愛」 二坊,後改為「風清四邑,霜肅三戎。」 兩旁為「申明」 、「旌善」 二亭。
皇清康熙二十一年,州守常光裕。二十二年,《李郁相》。
繼修建大門上譙樓,並於內衙增修書房五間。同知署 在堂東。
判官署 在堂西
吏目署 「在堂西下。」
倉大使廨 在倉左,今廢。
永豐倉 在州治北
察院行署 在州治左,原係「靖州衛公署」 基址。布政司 、按察司:
邊糧府 俱在州治右正街北,今俱廢。
協鎮署 ,在西門內,原係兵學道行署。兵燬協鎮任,重修。
左營署 在《永豐倉》右。今為坐營公署。
右營署 ,在北門內,奉裁。今守備署。
靖州衛守備署 在州治左,今廢。
零溪司 ,距州一百里。
沙溪公館 在州治北五十里。
江口公館 在州治南五十里。
天柱縣治 在縣城之中,明萬曆中建。丙子遷龍塘署,遂毀焉。甲午春,仍復舊治,更新公堂。堂之前為抱廳,堂之左為庫,右為兵房,後為川堂。川堂之左為東廳,川堂之後又為川堂。由東而上為內室。公堂之下,東為吏、戶禮,為承發、鋪長;西為總書,為刑工,前為儀門。儀門下左為土神祠,右為獄,又前為鼓樓,下數級而屏牆立焉。典史署 舊在縣之右側。丙子縣遷龍塘,治亦隨毀。甲午縣復舊地,治遂鼎建,與縣之「川堂」 相並。
天柱倉 在南門內,分司右。
永豐倉 在西門內之右。
學倉 在「古學」 之下。
分司 在南門左側。明萬曆中建,後燬。康熙六年,知縣黃移《功德府》以建之。
參將府 在城之東,與縣衙並,新設之,即古學基。
江東司 在縣東五十里。
鎮遠司 在縣東四十里。
黃田公館 在縣東七十里。
聚溪公館 在縣北七十里。
朝陽公館 在縣東一百里。
義館 在城南
養濟院 在城西之後街。
漏澤園 在城東五里
會同縣治 在南門內。景泰五年置,邑令羅永德建。成化八年,署邑令毛倫重修。嘉靖三十八年,邑令楊守鼎建。中為大堂,左為幕廳,右為藏庫,後為燕堂,堂後為內宅。大堂兩廊列六曹。前為儀門。儀門之中樹戒石,覆以亭。六曹後為吏廨。儀門外東為賓館,西為獄房,又前為大門。大門上為譙樓,門外左右列申明、旌善二亭主簿署 在縣宅之東。
典史署 原在縣治南,今遷分司右。
布政分司 在縣治東
按察分司 在布政司左,今廢。
若水司 ,在縣東九十里。
洪江驛 距縣一百一十里。
迎官亭 在縣南五里渡頭河。
公館 在「隱真觀」 前。
相見公館 距縣六十里。
連山公館 距縣二十里。
際留倉 在縣治儀門外左。
僧會司 、道會司 俱在城外,今廢。
教場 在城外西南
通道縣治 在城東。成化八年,邑令周鑑重建左右六房並架閣庫、「申明」 、「旌善」 二亭。
典史署 在縣治左。康熙四年,知縣杜毓秀建。留濟倉 在縣治大門內。
常平倉七間 ,在縣後。康熙十九年,邑令殷道正捐資買地建。
收溪司 在縣東二里
綏寧縣治 在西門內。景泰五年,邑令羅永德建。成化八年,邑令毛倫、縣丞陳纓、嘉靖三十三年,知縣張炫相繼修建。萬曆十六年,湖北道郭《裴捐》各屬鍰金一千,發知縣秦應劉,改坐南向北,後為火燼。
皇清康熙四年,縣令楊九鼎仍遷於西門內舊縣基。
址修建住樓、「贊政廳」 以及儀門、書吏房。又於六、八兩年復構大堂、川堂、後堂、內宅,規制一新。主簿署 在縣堂西,今廢。
典史署 在縣堂西北
布政分司 在縣治前東。
按察分司 在縣治前西。二司俱廢。康熙七年,縣令楊九鼎捐建。分司一署,在縣治前右東坡巡檢司。
臨口巡檢司
督備哨廳 一座舊在縣北,今移縣南。
會哨坪公館 在縣東一百里。
樂安公館 在縣西三十里。
太平公館 在縣東一百二十里,地名「武陽鄉」 ,主簿收糧之所。燬。萬曆五年,州守祕《心傳》復建關硤公館 。距縣八十里。
預備倉 在縣東三鯉亭。
際留倉 在縣治內西
僧會司 在勝力寺內
道會司 在安平觀內
養濟院 在城北
靖州學校考 州志
[編輯]本州
靖州儒學 在州治大南門外,原係舊學基址。明嘉靖甲子年,遷建於州治北鶴山之麓。
皇清順治十七年,郡守高攀龍遷今所。康熙九年知。
州董安國改州治之左。十一年,知州周振圖復建今所。正殿五楹,東西廡各七楹。前戟門額曰:「聖人之門。」 泮池在櫺星門外左,明倫堂後,尊經閣前大門。啟聖祠在正殿後。名宦祠在東廡下。鄉賢祠在西廡下。
學正署 在廟旁
訓導署 :在治後元廟觀左。康熙二十二年,即「鶴山書院」 舊址改建。
鶴山書院 在舊學啟聖祠後,純福坡上。宋侍郎《魏文靖》謫居之處。嘉靖十三年,郡守許檖建,肖像祀之,久廢。
紫陽書院 在永豐倉右,舊鄉賢祠。隆慶三年新遷學宮成,移鄉賢祠於西廡之下。郡守黃鏌改書院祀紫陽朱子。蓋宋紹興間,朱「子為湖南安撫,鄰郡之士數百里外相率從之,時靖從遊者數人焉。故郡之文學,蓋先生開之,而文靖繼之也。初製牌位祀之,既而於飛山之巔,元帝廟中,得先生木刻遺像,遂迎祀於書」 院,今廢。武功書院 在大南門內。參將黃燾建,祀有功於靖者。嘉靖三十九年水圮,指揮張應奎重建。今廢。
作新書院 ,在州西威遠侯廟右。今廢址猶存。侍郎山書院 ,宋程敦厚謫靖講學處,今廢。興文書院 ,在東門內。康熙元年,郡守梁浩然置額坊曰「龍門」 ,兩廂置小房二十間,後置廳三間,為講學處。兵燹燬,康熙二十三年,郡守祝鍾賢改建義學,捐俸延師,育人材。
大由鄉社學 在大由鄉。郡守祕心傳建,擇生員家貧者,群髦士訓之,歲有所給。
江東社學 在渠陽廟傍,今廢。
《堡江》社學 郡守許子言建,今廢。
學田 一處土名「龍保。」 田三十三坵。一處土名「金灘」 田一段,一處土名「地路。」 田一十一坵,一處土名「盧南。」 田四十四坵。一處土名「防強」 ,田一段,一處土名「龍保。」 白陽沖田一十三坵,一處土名「宴團。」 地。林溪沖、塘口墓沖田大小不計坵數。以上二處,順治十七年,署郡守楊嗣光倅李萃藩共捐價銀五十七兩新置。以上實共學田七十八畝三分五釐四毫九絲,共糧二石八斗九升八合九勺八抄七撮八圭。
天柱縣儒學 在縣治東。原係「化苗書院」 ,兵火焚燬。
皇清順治十八年,知縣黃開運捐俸重修。二十三年
知縣王復宗遷於城北,捐俸修建,規模一新。開化書院 在城東學宮之前,今廢。
興文社學 在縣東十里。
寶帶橋社學 在縣東五里橋之右。
鐘鼓洞社學 在縣西三里三元宮之左。聚溪社學 在縣北七十里。今俱廢。
學田 一處,土名「章定寨」 地方,中則田大小二十一坵。一處,土名「皂國官莊」 地方,下則田大小一十六坵,該稅二十三畝七分。以上二處,每年共徵租穀三十石。內除二石完納正賦,仍存十八石賑給貧生。
會同縣儒學 在縣治東北。明洪武三年建。成化八年,縣令劉永改葺。嘉靖十四年火,知縣蕭標重建,改向面南。天啟甲子年,知縣陳《一蔡》改於城之西隅。
皇清順治十八年,復火。康熙二年,知縣何林復建今。
所中為正殿,左右為兩廡,前為戟門;又前為泮池,為櫺星門。戟門左為明倫堂、啟聖祠以及名宦、鄉賢二祠,俱在戟門左。規制更新,視昔煥然改觀矣。
義學 在城東永豐倉舊基。康熙五年,邑令何林建。
社學 廢
學田 一處巖頭開天田,三畝八分,載《儒學碑記》。一處田家溪正泥沖,大小四坵,共二畝九釐五毫。一處楊家渡凹背田,橫沖一畝五分。一處西門外舊道觀腳。一處翁把沖田一畝五分。以上學田宜查。
通道縣儒學 在縣治左。明萬曆二年,知縣陳士光建。兵火焚燬。
皇清康熙二十年,知縣殷道正捐修如舊。
羅江書院 在縣治後,今廢。
義學 在學宮左
綏寧縣儒學 :在縣治南。先時遷改無常。康熙四年,知縣楊九鼎始擇建今所。中為正殿,前為戟門,又前為櫺星門,以及明倫堂頭門,規制麤具。
永寧書院 知縣楊九鼎重建。
南山書院 南關外。知縣應昭建,今廢。
城南社學 在南山書院後。
靖州賦役考 州志
[編輯]本州
原額田一千五百三十頃一十五畝。內《在城》一十六里田一千二百四十九頃九十畝一分五釐。每畝科糧三升七合
苗里中洞鄉田八十六頃三十九畝五分五釐,每畝科糧五升六合六勺五抄七撮六圭七粒三粟。
六團鄉田八十四頃二十六畝九分三釐,每畝科糧四升六合三勺七抄二撮六圭三粒七粟。寨市鄉田九十頃五十三畝四分九釐,每畝科糧五升五合七勺四抄四粒五粟。
新撫州三鍬苗民吳喬元等丈報田一十九頃四畝九分三釐,每畝科糧三升一合五勺六抄五撮四圭六粒四粟。
原額地六十八頃六十八畝八分三釐三毫三絲。內通州桑地一頃八十四畝九分三釐。每畝科桑絲五錢。該絲五斤一十二兩四錢六分六釐零。原係隨糧帶派
「在城地」 六十六頃八十三畝九分。每畝科糧四升六合。
原額塘三十一頃四十二畝四分。內在城漢里塘二十三頃五十三畝八分五釐。每畝科糧三升七合。
中洞鄉塘四頃一十四畝六分五釐,每畝科糧五升六合六勺一抄一撮六圭。
六團鄉塘一頃八十一畝一分九釐。每畝科糧。
五升一合五抄七撮四圭四粒。
寨市鄉塘一頃九十二畝七分一釐。每畝科糧五升零六勺九抄九撮九圭四粒八粟。
通共田、地、塘一千六百三十頃二十六畝二分八釐三毫三絲。
共科秋糧米六千三百三十三石五升二合六勺一撮。
額徵新加顏料,共銀六千四百七十八兩九分二釐六毫四絲七忽五微九塵一纖九渺。順治十八年,奉文歸併靖州衛屯田。
原額一則屯田一百一十九頃六十七畝五分六釐一毫六絲。每畝科糧一斗三升六合九勺八抄六撮三圭一粟。
共科屯糧一千六百三十九石三斗九升二合。每石徵銀四錢一分。
額徵銀六百七十二兩一錢五分七毫二絲。原額「人丁三千七百五十六丁」 ,內苗丁六百九十丁,免派排夫民壯。並除免西山故丁二十六丁。
實載漢丁三千四十丁,銀原係隨糧帶派,萬曆四十六、七、八三年每畝加餉九釐,共銀一千一百八兩五錢一分九釐三毫五絲。
通共各項徵銀七千五百八十六兩六錢一分一釐九毫九絲七忽五微九塵一纖九渺。每額糧一石,徵銀一兩一錢九分七釐九毫三絲九忽二微四纖八渺七漠。
原額本色上倉米二千七百六十九石六斗九合。舊例支給靖五參將、守備及凱募二哨官軍。自順治十五年開復,奉文裁汰官軍,照額支給協鎮官兵口糧及過往官兵口糧,年終赴糧道開銷
起解
戶部項下 :夏稅折色,起運內解南農桑絹疋。鹽鈔折色,起運內解南戶口鈔,本折正扛本州戶口鈔,內協濟昌平州銀。宗祿折色茶價,民校齋郎,賦役冗款,萬曆間九釐加餉。
禮部項下 秋糧折色起運。內解京藥味、解南藥味
工部項下 秋糧折色起運,內貓竹正扛活鹿一隻,胖襖褲鞋、軍器綾紗紙價銀五十七兩七錢一分一釐八毫二絲六忽九微四塵。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光祿寺項下 、內甲丁庫、供應新加顏料。隨漕項下 秋米折色、起運。內淺船
戶、禮、工、光四部寺及隨漕並九釐加餉各項下,除解費並免西山故夫外,實共徵解銀二千五百零二兩七錢九分九釐二毫三絲三忽四微五塵二纖七渺。
存留經費款項
辰沅兵備道:桌圍銀每年五十兩。吏書一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轎、傘扇夫七名,聽事吏二名,鋪兵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本州知州俸薪銀八十五兩六錢八分四釐,油燭銀十兩,心紅紙張銀。修宅傢伙銀二項,各二十兩。迎送上司扇傘旗幟銀一十兩。書辦一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兩八錢。馬快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八兩。皂隸十六名,門子二名,民壯五十名,燈夫四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禁卒八名,各役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修理倉監銀每年二十兩;倉書一名、庫書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二兩;州判俸銀每年六十一兩八錢九分六釐;書辦一名,門子一名,皂隸六名,傘夫一名、馬夫一名,各役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康熙五年奉裁。
吏目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各役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零溪巡檢司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皂隸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永豐倉:大使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皂隸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儒學學正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學書一名,門斗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齋夫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二兩。膳夫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二十兩,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訓導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門斗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齋夫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二兩,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撥運
布政司:表夫銀四兩五錢,科舉銀一十五兩一錢四分,曆日銀六兩七錢七分九釐二毫。《祭典》
龍亭儀仗修理銀二兩
文廟二祭銀四十兩
啟聖祠二祭銀七兩
名宦、鄉賢祠二祭銀七兩。
山川壇二祭銀一十二兩。
「社稷壇二祭」 ,銀十兩。
郡厲壇三祭,銀一十二兩。
《鄉飲》二次,銀一十二兩。
香燭米折銀一兩二錢六分。
宋公祠二祭銀二兩四錢。
魏了翁祠二祭銀四兩
朱文公祠二祭,銀四兩。
厲祭米銀三兩一錢五分。
提學道歲科考生童試卷,供應給賞、搭棚等銀三十六兩。
本州科舉生員盤費銀四十兩。
歲貢盤費銀二十二兩五錢。
「《旗匾》酒席」 銀八兩。
正陪二名赴考,腳力銀各二兩五錢。
廩生三十名,每名各支米一十二石。每石折銀六錢。
本州進表三次紙劄盤費,撰表生員工食銀二十四兩。
《朝覲盤費》銀二十七兩。
門神、桃符、春牛、芒神、花鞭酒席等銀四兩。孤貧十三名,每名支米三石六斗,每石折銀五錢,各給花布銀三錢帶閏銀六分。
供應銀一百七十一兩二錢。
備用銀八十兩
班匠
原額班匠四十四名。見存二十四名。四年一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解司、轉解天柱縣
原額、「中則田」 七百五十二頃一十七畝八分二釐。每畝科則不等
原額、中則地二十六頃四十四畝一分六釐二毫。每畝科則不等
原額「中則塘」 三頃一十二畝八分九釐七毫。每畝科則不等。
通共田、地、塘七百八十一頃七十四畝八分七釐。
實載秋糧米一千四百六十二石五斗九升九合六勺三抄。
額徵並九釐加餉銀一千九百七十三兩一錢二分一釐一毫六絲。
歸併天柱汶溪二所
原額「中則田」 四十三頃四十六畝三分三釐三毫。每畝照州例科糧,共科屯糧六百五十一石九斗五升。每石照州例折色,共徵銀二百六十七兩二錢九分九釐五毫。
原額人丁五千四百九十丁,內除西山故夫八丁,實載人丁五千四百八十二丁,丁銀隨糧帶派。
歸化三里苗丁四千四十一丁,每丁歲納雞一隻折銀三分,共雞折銀一百二十一兩二錢三分。
通共地丁並雞折及九釐加餉二千九十四兩三錢五分一釐一毫六絲。
歸化三里原額無畝本色苗糧一千三百五十石五斗,內除請詳照《明季志書》減免米四十八石六斗九升六合,實載米一千三百一石八斗四合,內照舊例配支廩生、排夫、鋪兵、弓兵、渡夫銀米兼支外,其餘存米併各役奉裁米石,俱係支給駐防官兵月米併孤貧口糧,年終奏銷起運。
《戶部項下 九釐加餉苗丁雞折》。
工部項下 秋糧折色起運胖襖褲鞋綾紗紙價銀八兩一釐六毫,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供應
戶、工、光三部寺及苗丁雞折九釐加餉,除豁免西山故夫並解費外,實徵解銀四百五十八兩二錢五分四釐五毫九絲七忽七微二塵五纖。存留經費款項。
知縣俸薪銀六十三兩四錢九分。心紅紙張、修宅傢伙二項,各銀二十兩。油燭銀。迎送上司傘扇銀二項,各十兩。吏書一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兩八錢。馬快八名,每名歲支工料銀一。
十八兩「門子二名,皂隸一十六名,民壯五十名,燈夫四名,禁卒八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 ,各役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修理監倉銀二十兩。庫書一名、倉書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
典史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門子一名、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巡檢二員,俸銀共六十三兩四分。書辦二名、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教官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學書一名,門斗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齋夫六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膳夫二名,每名給銀二十兩。餵馬草料一十二兩。
撥運
《科舉》銀二兩,《曆日》銀一兩。
祭典
龍亭儀仗修理銀一兩
文廟二祭,共銀四十兩。
啟聖祠二祭,共銀七兩。
山川、社稷壇二祭,共銀二十二兩。
邑厲壇三祭,共銀一十二兩。
香燭米銀一兩三錢二釐。
《鄉飲》二次,共銀一十二兩。
霜降祭祀銀一兩五錢
《廩生》二十名,每名廩給銀五兩六錢,又每名給米六石。
歲貢盤費銀一十五兩
《花紅旗匾》腳力銀六兩。
《朝覲盤費》銀一十三兩。
歲科考生童試卷銀四兩。
科舉生員盤費銀九兩三錢三分三釐三毫。春牛、《芒神》《桃符》等銀二兩二錢。
《孤貧》十名,歲支花布銀三兩。
供應銀四十兩
備用銀四十七兩八錢
雜項稅課
木稅銀三十兩
會同縣
原額、田二千五十三頃六十五畝九分一釐。每畝科糧二升九合六勺九抄
原額地三十頃九分六釐。每畝科糧一升五合七勺五抄七撮八圭六粒八粟。
通縣桑地一頃八十六畝八分六釐六毫六絲。每畝科桑絲五錢。該絲五斤一十三兩四錢三分三釐三毫三絲。原係隨糧帶派。
原額塘一十六頃四十五畝一分三釐,每畝科糧二升九合六勺九抄。
通共田、地、塘二千一百頃一十一畝九分九釐一毫。
共科秋糧米六千一百九十三石四斗四升三合二勺三抄。
額徵併九釐加餉共銀六千六百八十六兩二錢七分三釐五毫三絲五塵三纖。
歸併靖州衛屯田:順治十八年,奉文「歸併田糧,坐落本縣」 ,原無上下則例。原額中則屯田三十七頃三十三畝八分二釐一毫五絲二忽,每畝科糧一斗三升六合九勺八抄六撮九圭一粟,共科屯糧五百一十一石四斗八升二合四勺。每石徵銀四錢一分。
額徵銀二百九兩七錢七釐七毫八絲四忽。原額人丁二千七百一十丁。內豁免西山故夫三十丁。
實載人丁二千六百七十七丁,丁銀原係隨糧帶派。
萬曆四十六、七、八三年,加增九釐餉銀,共銀一千八十四兩八分八釐三毫三絲。
通共各項徵銀,除《西山故夫》實徵銀七千七百六十一兩一錢二分一釐八毫六絲五忽五塵三纖。
原額上倉正秏蓆腳米六百二十九石九斗五升四合八勺二抄五撮。舊例支給靖五參守及金蓮、伍相哨堡官軍。順治十五年開復,奉文裁汰各堡官軍。後撥給靖五協鎮駐防官兵月米併過往官兵口糧。
起解
戶部項下 秋糧折色:起運內解南農桑絹疋鹽鈔折色:起運內解南戶口鈔;正扛宗祿米折民校齋郎茶價,賦役冗款九釐加餉
禮部項下 《北京藥味解》「南藥味。」
工部項下 :「秋糧本色起運。」 內胖襖褲鞋、軍器
「秋糧折色起運」 內貓竹正扛活鹿一隻,綾紗紙銀七十四兩八錢七分九釐零,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光祿寺項下 甲丁庫。應新加顏料
隨漕項下 秋糧折色起運內淺船。
戶、禮、工、光四部寺並隨漕及九釐加餉各項下,除免西山故夫並解費外,實徵解銀四千三十四兩六錢八分四釐一毫八絲五忽七微五塵三渺。
存留經費款項
辰沅兵備道。快手一十二名,皂隸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知縣俸薪銀六十三兩四錢九分。心紅紙張銀二十兩。修宅傢伙銀二十兩,油燭銀一十兩。迎送上司傘扇銀十兩。吏書一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兩八錢。馬快八名,每名歲支工料銀一十八兩。門子二名,皂隸一十六名,民壯五十名,燈夫四名,轎扇傘夫七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禁卒八名,各役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庫書一名,倉書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修理倉監銀二十兩。
典史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巡檢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皂隸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驛丞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皂隸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教官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學書一名、門斗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齋夫六名,每名廩給一十二兩。膳夫二名,每名廩給銀二十兩。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
撥運
科舉銀一十八兩五錢四分,曆日銀八兩二錢六分九釐一毫。二項解費二錢四分九毫五絲四忽。布政司表夫銀三兩八錢。
祭典
龍亭儀仗修理銀二兩
文廟二祭,共銀四十兩。
啟聖祠二祭,共銀七兩。
名宦、鄉賢祠二祭,共銀七兩。
山川壇二祭,共銀一十二兩。
社稷壇二祭,共銀十兩。
邑厲壇三祭,共銀一十二兩。
厲祭米銀
香燭米銀各一兩二錢六分。
《鄉飲》二次,共銀十兩。
霜降祭祀銀三兩
《廩生》二十名,每名銀七兩二錢。
歲貢盤費銀一十五兩
歲貢花紅、旗匾腳力銀六兩五錢。
本縣應朝盤費銀一十三兩六錢六分六釐七毫。
科舉生員盤費銀八兩三錢三分四釐。
歲科考生童試卷等銀三十兩。
門神、桃符、春牛、芒神等銀四兩
《孤貧》八名,每名口糧銀一兩八錢。
《孤貧》花布銀二兩四錢。
供應銀、備用銀各六十兩。
湖洲雜課無
通道縣
原額田二百一十一頃三十一畝八分二釐一毫。內漢里福祐鄉田一百三十三頃二十畝一分八釐三毫。每畝科糧三升三合一勺八抄六撮。
苗里福祥三里田七十八頃一十一畝六分三釐八毫。每畝科糧五升六合五勺八抄五撮六圭八粒二粟。
原額地一頃三十五畝八分三毫。內:
通縣桑地八十畝。每畝科桑絲五錢、該絲二斤八兩。原係隨糧帶派。
福祐鄉地五十五畝八分三毫。每畝科糧三升三合一勺八抄五撮九圭二粒一粟。
原額塘一頃四十二畝八釐二毫。內:
福祐鄉塘四十二畝七分一釐二毫,每畝科糧一斗一升八勺八抄二撮四圭。
福祥三里塘九十九畝三分七釐。每畝科糧五升三合七勺六抄三圭五粒一粟。
通共田、地、塘二百一十四頃九畝七分六毫,共科秋糧米八百九十五石九斗七升四合四勺二抄。
額徵並新加九釐餉,共徵銀一千一十七兩二錢八分二釐七毫四絲五忽六微二塵。
歸併靖州衛屯田
原額中則田一十四頃五十七畝二釐八毫九絲。每畝科糧一斗三升六合九勺八抄六撮九圭一粟。
共該屯糧一百九十九石五斗九升三合,每石徵銀四錢一分,共徵銀八十一兩八錢三分三釐一毫三絲。
原額人丁三百八十九丁,內除《西山》故夫一十六丁,實載人丁三百七十三丁,丁銀原係隨糧帶派。
額徵本色上倉米七百四十九石八斗七升六合八勺三抄一撮。每石折銀七錢,除裁解外,存留補給經制雜支等款。
起解
戶部項下 夏秋折色起運內解南農桑絹二疋。鹽鈔折色起運內解南戶口鈔本色正扛宗祿米折宗祿。軍校月糧、改解茶價九釐加餉。禮部項下 北京藥味、解南藥味
「工部項下 秋糧折色起運」 ,內貓竹正扛活鹿一隻,軍器綾紗紙價銀五兩四錢三分三釐五毫五絲,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派徵。隨漕項下淺船
戶、禮、工三部並隨漕及九釐加餉,除西山故夫解費,共實徵解銀一百五十三兩七錢六分二釐四絲九忽八微。
存留經費款項
知縣俸薪銀六十三兩四錢九分。心紅紙張銀。修宅傢伙銀二項,各二十兩。油燭銀。迎送上司扇傘銀二項,各十兩。吏書一十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兩八錢。馬快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八兩。門子二名,皂隸十六名,民壯五十名,燈夫四名,禁卒八名,各役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修理倉監銀二十兩,倉書一名,庫書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一十二兩。轎傘扇夫七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典史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各役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教官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學書一名,門斗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齋夫六名,每名歲支銀一十二兩。膳夫二名,每名歲支銀二十兩;餵馬草料銀一十二兩。
巡檢二員,俸銀各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各一名、皂隸各二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撥運。
科舉銀三兩九錢,曆日銀一兩五錢七分九釐四毫。
祀典
龍亭儀仗修理銀二兩
文廟二祭,共銀四十兩。
啟聖祠二祭,共銀七兩。
山川壇二祭,共銀一十二兩。
社稷壇二祭,共銀十兩。
邑厲壇三祭,共銀一十二兩。
霜降祭祀銀一兩五錢
《鄉飲》二次,共銀一十二兩。
歲貢盤費銀一十五兩
歲貢生員正貢盤費銀八兩。
正陪二名,各二兩五錢。
《朝覲》盤費銀:首領官二十五兩。該吏一十兩。造冊紙劄工食四兩。
歲、科考生童試卷等銀九兩。
科舉生員盤費《花紅》、酒席銀每歲一十一兩六錢六分七釐。
門神、桃符、春牛、芒神等銀二兩。
《孤貧口糧》:花布銀三兩,本色米內支給。
供應銀三十五兩
備用銀二十一兩
湖洲雜課無
綏寧縣
原額、田二千一百八十一頃三十三畝五分二釐。每畝科糧一升七合六勺七抄二圭三粒七粟。
原額地七十九頃五分一釐三毫三絲三忽。每畝科糧一抄六圭八粒四粟。
內桑地七十四畝五分一釐三毫三絲三忽,每畝科桑絲一兩,共該桑絲四斤十兩五錢一分三釐三毫三絲。係隨糧帶派。
原額塘三頃一十畝七分二釐四毫。每畝科糧一升七合六勺。
外,苗民田塘詳允免丈,照額秋糧六百一十四石三斗七升一合,只納秋糧本色,全免額派雜差。
通共田地、塘二千二百六十三頃四十三畝七分五釐七毫三絲三忽,實載秋糧米三千八百六十石二升七合八勺八抄九撮四圭。
額徵除荒併西山故夫共銀六千三百二十五兩六分九釐八毫一絲一忽一微五塵五纖。歸併靖州衛屯田。
原額「中則田」 二十三頃二十七畝七分八釐七毫五絲。每畝科糧、與州同例
共科米三百一十八石八斗七升五合。每石徵銀與州例同。
額徵:銀一百三十兩七錢三分八釐七毫五絲。原額人丁九千二百四十丁內:
苗丁一千五百二十五丁,只納《戶口》一項,實載「漢丁。」 除西山故夫八丁,實存七千七百七丁。丁銀原係隨糧帶派。
額徵漢彝本色上倉米,除荒外,實徵米一千八百九十八石三斗六升九勺四抄二撮八圭。舊係支給本縣十哨堡官軍月糧,以禦苗患。近奉裁哨堡,每年照數徵收支放。駐防官兵並過往官兵餘米,貯倉赴糧道開銷。
起解
戶部項下 :夏稅拆色,起運內解南農桑絹疋鹽鈔折色,起運內解南戶口鈔銀。《宗祿米折宗祿月糧》,改解民校齋郎茶價,賦役冗款九釐加餉
禮部項下 秋糧折色起運。內北京藥味、解南藥味
工部項下 胖襖褲鞋外帶派通道縣一十九副軍器活鹿貓竹正扛綾紗紙價銀五十八兩七錢二分二釐二毫。候部文到之年方派,不必每年帶徵。
隨漕項下淺船
通解戶、禮、工三部及隨漕並九釐加餉,除荒並豁免西山故夫解費外,實徵解銀二千七百兩一錢七分九釐九毫七絲五忽四微二塵。存留經費款項。
辰沅兵備道薪銀除派辰屬外,三季該銀五十四兩。吏書三名,每名支銀一十二兩。門子三名、皂隸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知縣俸薪銀六十三兩四錢九分。心紅紙張、修宅傢伙各歲支銀二十兩。油燭銀。迎送上司傘扇銀二項各一十兩。吏書一十二名,每名歲支銀一十兩八錢。馬快八名,每名歲支工料銀一十八兩。門子二名,皂隸一十六名,民壯五十名,燈夫四名,禁卒八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修理倉監銀二十兩。庫書一名,倉書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十二兩;轎、傘扇夫七名,庫子四名,斗級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典史一員,俸銀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書辦一名,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夫一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
巡檢二員,俸銀每年共六十三兩零四分。書辦二名、皂隸四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教官一員,俸銀每年三十一兩五錢二分。學書一名、門斗三名,每名歲支工食銀七兩二錢。齋夫六名,每名歲支銀一十二兩。膳夫二名,每名歲支銀二十兩。餵馬草料,每歲支銀一十二兩撥運。
曆日銀八兩七錢二分二釐三毫,科舉銀二十三兩六錢三分。二項解費二錢一分六釐五毫五絲。布政司表夫銀四兩二錢。
祀典
龍亭儀仗修理銀二兩
文廟二祭銀三十兩
啟聖祠二祭銀七兩
名宦、鄉賢祠二祭銀七兩。
山川壇二祭銀十兩
邑厲壇三祭,銀一十二兩。
楊公祠二祭銀四兩
《鄉飲》二次,銀六兩。
香燭米銀一兩二錢六分。
厲祭米銀一兩二錢八分。
《朝覲盤費》銀二十七兩。
提學道,歲科考銀二十兩。
科舉生員盤費銀一十一兩六錢六分七釐;歲貢盤費銀一十五兩。
《花紅旗匾》腳力銀六兩五錢。
廩生二十名,每名歲支米十二石。每石折銀六錢。
門神、桃符、春牛、芒神等銀四兩
《孤貧》十名,每年口糧銀一兩八錢。
《孤貧》花布銀六兩六錢。
供應銀四十七兩五錢
備用銀六十兩
湖洲雜課無
《班匠 》原額班匠九十七名,見存三十四名。三年一班,每名納銀一兩八錢,遇閏加銀六錢,解司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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