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144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千四百四十三卷 |
第一千四百四十三卷目錄
南寧府部彙考三
南寧府公署考
南寧府學校考
南寧府戶口考
南寧府田賦考
南寧府風俗考
職方典第一千四百四十三卷
南寧府部彙考三
[編輯]南寧府公署考 府縣志合載
[編輯]本府
南寧府治 在城中稍南,周圍坦平,至府後突起盈丈,即五花嶺之中脈也。明洪武三年,同知王驪始建。永樂中,知府李晟修之。弘治間知府劉芳又修之。正德八年知府汪獻復修。中為堂曰「忠愛」 ,進則穿堂、後堂舊有雙梅堂、瑞文堂,久廢,再進則太守之衙,清風臺之舊址也。嘉靖四十二年,知府方瑜修之,題曰:「清風館。」 後有高明樓,有易安軒,有記。
皇清初,止存大堂一座、中堂一座、「高明樓一座、中堂。」
左側官衙一座,康熙五年,知府張文明於高明樓前建造「太守衙」 一座。至十一年,署府事周起岐於大堂後建造穿堂一座。堂左同知衙,順治十八年,同知薛爾賓重修,有《碑記》。推官衙,康熙六年,推官奉裁,改推官衙為通判衙。堂之右原通判衙,今毀。前則照磨知事衙。大堂左側為經歷衙。儀門內甬道有戒石亭,知府梁炫改為牌坊,今毀。儀門左土地祠,今存。聚星館,同知張貫建,為會賓之所,今圮。前有池,名「一鑑亭」 ,知府梁炫建,今圮。大門上為譙樓,右為司獄司,左為羈省所,今存。大門外有申明、旌善二亭,今廢。左陰陽學正副術二員,今廢。大堂、儀門多年傾圮,知府金先聲會同本府官員等各捐俸百金,重修大堂五間,煖閣、地平庫房、茶房、架閣庫門子房俱全。又修儀門一座,上下丹墀,左右川階;東西書吏房十八間,皂快房各一間,煥然一新,允稱粵西都郡官署之冠。
察院司 在府治東北。正堂南向,穿堂、後堂左右房,堂內外各有東廂房,儀門、大門如制。今廢。布政司 在府治左,正堂南向,有穿堂,後堂內外各有東西房,儀門、大門如制。今廢。
左江道 在府治右。正堂南向,有穿堂、後堂中衙後有樓,上下堂房,儀門大門如制。後又有「孤鶴」 、留陰、「心遠」 三亭,皆徐兵憲所作。先司後有廢園一區,徐闢除之,修葺舊射亭為孤鶴亭。其左林木掩映,作亭曰「留陰。」 園之東民舍數間,本府購之為理刑館,以其近於司後,故併入之,撤其破屋,制為「心遠亭。」 今廢。崇禎五年,黃兵憲於衙後創建後樓,衙右建「景榕堂」 ,今存。
儒學署 在府學內
遞運所 在府城外,今廢。
稅課司 在府城西門外,今廢。
預備倉 今改附《大軍倉》。
陰陽學 、醫學 今俱廢。
僧綱司 在天寧寺,今廢。
道紀司 在三清觀
宣化縣治 舊在府治南。明嘉靖二十三年,兵備陳褒、知府張健以舊址卑狹,議遷三清觀地,即今大軍倉也。正堂南向,有穿堂。後堂左為縣丞衙,右為主簿衙。後主簿奉裁,衙遂毀。東為典史廳,六房列左右兩廊。儀門外為土神祠,為獄。大門外有申明、旌善二亭。明末兵燹,衙宇盡毀。今縣治權移民房,基址窄狹,不能創建庫獄及縣丞興史衙宇,且又北向陰幽。知縣張瓊正在詳請議遷。
武職公署 ,明設。有南寧衛堂門各備,左為經歷廳,右為知事廳,前為四所衙舍。堂外左為左江道、中軍廳,後改為典史廳,右為鎮撫司,為衛獄。兵燹後俱圮,僅存地基,為兵丁占住。
左江鎮署 在縣學右,係民房。
中營公署 在府治南
左營公署 在東門城內。
右營公署 在城外下郭街。
前營公署 在府治南
思南城守中軍公署 在府治內。
公衙門 在府治前南。以上各衙,俱借住民房。演武場 在城西北外三里。大堂三間,本道張元芳額曰:「風清嶺表。」 內堂三間,額曰:「退食。自公」 左右有府廳一間,縣廳、衛廳各一間,今廢。
小演武場 在城外東北。有關帝廟一座,面前演武堂三間,屏牆一樹。明季兵燹,圮廢。
儒學署 在學內
「陰陽學 」 、「醫學 俱廢。」
「僧會」 、「道會」 二司 俱廢。
舊驛館八 今廢
舊巡檢司八 今廢
外州縣
新寧州治 在城東門內。隆慶六年開州創建大堂一座,後堂一座,內宅一座,宅旁書房一座。大堂左建庫房,堂之兩廊為六房,儀門一座,儀門左為土穀祠,大門一座。大門左為吏目廳,門右為禁獄。今皆重修未備。
儒學署 在學內
僧正司 在寺內
「道正司 」 ,在觀內。
演武場 在城外東南隅。
隆安縣治 。明嘉靖十二年,知府喻義創建正堂三間,額曰「牧愛宜民。」 川堂一間,萬曆十一年,知縣張邦燮見規模狹小,復增飾之,扁曰「戴星堂。」 十六年,知縣袁璧又修補。後衙一座二間,左右廚房一間,書舍一座。旁廊六間,井一口,後有園塘。正堂內兩廊為書吏六房,左右為皂隸亭。正堂前為捲棚,前扁曰「青天白日」 ,後扁曰「甘雨和風」 、「甬道」 、戒石亭。堂之左為幕廳、右為架閣庫,始建預備倉。縣堂之左為耳庫房,右為儀仗庫,兩旁欄杆。儀門之左為土地祠三間,右為監房一所,周圍繚以牆。大門一座。《規則碑》一座,在大門外。左自明季兵燹之後,頹圮者多,今止有縣堂三間,捲棚一座。左側幕廳三間,倉房三間,右側庫房一間,兩廊書辦茆房六間,堂後川堂一間,內後衙平房六間,左右廚房二間,下房二間,外儀門一座,左土地祠三間,右監房一所,大門一座。餘俱無存。
典史署 原在縣大門之左。官堂三間,後衙三間,書手房一間,門樓二間。嘉靖二十八年,典史葉茂建。明季頹圮。今移設於縣治左街,止存官廳三間,後茆房三間,廚下茆房二間,「旌善」 、「申明」 二亭,亦頹圮無存。
分司署 在縣治南門內。嘉靖十四年,章珪建。正堂三間,扁曰「端揆貞度。」 萬曆十六年,知縣袁璧重修。後堂三間,川堂一間,左右廚房二間,左右各廊房二間。大門一座、儀門一座、候廳一間,今俱無。
千戶所 二座各三間,大門一間。嘉靖四十五年裁革,廢為書院。知縣張邦燮改為「西城社學。」 明季頹圮無存。
那樓寨巡司 原在縣西二十五里那樓村。明季衙宇頹廢,空遺舊址。
馱演寨巡司 原在縣西北三十里馱演村。明季衙宇頹廢,空遺舊址。
那造驛 洪武三年設,舊在那莊,繼遷城北外地。嘉靖四十五年裁革,衙宇遺址猶存。
倉廒 設縣治後,後改為千戶所。知縣姚居易重建於幕廳後。倉一座六間,倉廳三間,日久頹廢,改為縣衙書舍。知縣張邦燮復於幕廳左,置預備倉一架。萬曆十五年,知縣袁璧以規模狹小,創建大倉於西城內。倉廒二座,各三間。倉廳三間,左右書吏房二間,左右皂隸亭二間。大門三間,門子房二間,俱明季頹圮。今於縣堂之左,置倉廒三間,備貯米穀。
「演武場 」 在西門外,僅存基址。
醫學 設在分司後,地一座三間,門亭一間。知縣袁璧建,有《記》。明季頹圮。
僧會、道會二司 在縣西,原係「三教祠」 ,知縣袁璧改立扁額,明季頹圮。
鄉約所 久廢
養濟院 :正廳一間,大門一間。知縣何一麟原建於縣東門外空地。明季頹圮,基址俱廢。「漏澤園 」 在馬挽嶺。
橫州治 在城內西南隅。明洪武二年,知州薛明理建。宣德八年,判官盧深重建。成化十七年,知州羅文會復修。中為堂,有後堂,左為知州衙,右為吏目廳。堂之前,左右六房,東南為土地堂,前為儀門,門東為判官衙。嘉靖二十五年,判官江汝瑞重修。西為獄,又前為大門。門外右為申明亭,左為旌善亭。陰陽醫學。
皇清郡侯佟淮年見州治圮壞,且僻在西南隅,遂遷。
於大街《世科》坊之左為公署,後堂各三間,中堂三間。堂之左、右兩廊為六房,前為儀門。儀門右為獄,獄右為吏目廨。儀門左為判官廨,「為寅賓。」
館館之下為土神祠。按《州志》:「州署莫詳所始,宋置戒石亭,元為總管府治。中為堂五間,左為吏目廳三間,右為架閣庫三間,又中為川堂一間,後為後堂三間,又後為知州廨。元時建。明洪武二年,知州薛明理重修。」
按察司 在州治之左。中為堂,後為軒,又後為後堂,前為東西房,為儀門,為大門。正德間,知州侯康遠建,後何堯中、何章俱重修。萬曆四十八年,知州趙廷忠以後堂倒塌,且地基短促,臨塘不堪居處,用美材鼎新改為州廨而遷居焉。察院司 在按察司左,制如按察司。弘治十一年,俞文煥因總督至廉州,採珠創建。嘉靖三十六年,知州高士楠重修。
布政司 在察院司之左,制如察院。正統中知州侯康遠建。成化間知州何堯中、弘治間知州俞文「煥、何章,嘉靖間知州高士楠俱重修。」 衛署 「在州治東。洪武二十二年指揮徐建。景泰二年,指揮范信重修,久圮。弘治二年指揮吳瑋重建。正德四年指揮錢勛增建後堂。」
經歷司 原署在衛左,今移居城中。
鎮撫司 在衛西毀
千戶所 五曰「左、右、中、前、後」 ,分署在衛前東西,今廢。
演武場 在城外北隅。演武堂一座、旗臺一座,今廢。
右江口巡檢司 今廢
南鄉巡檢司 在城西六十里。
烏蠻水驛 在州東六十里。
州門水馬驛 舊在州西儒學左。成化乙巳,遷於州東,今廢。
稅課局 ,泰昌元年,併稅南寧府,今廢。
海棠遞運所 舊在州西,今廢。
軍儲倉 在州北
預備倉 在軍儲倉內
僧正司 在壽佛寺
道正司 在元妙觀
養濟院 在州西
永淳縣治 舊遷置不常,明洪武二十二年,知縣何輔重建。正統十一年,知縣蕭棋修。中為堂,後為後堂,為知縣衙,前為儀門,為鼓樓;堂東西為六房,為典史廳,為獄,為土神祠,今存。縣左為申明亭,右為旌善亭,今圮廢。
察院 按察分司 俱在縣西,今圮。
陰陽學 、醫學 俱在縣右,今廢。
「僧會」 、「道會」 二司 俱廢。
上思州治 舊在溪南,明弘治十七年改建溪北。本府知府劉芳委同知曾昺創建,後知州羅環繼完之。有正堂、後堂,有穿堂、居署。堂之兩廊為六房,中道立戒石亭。儀門三楹,左土穀祠,右州獄,譙樓門外傳更漏焉。門之左申明亭、陰陽學,門之右旌善亭、醫學,歲久俱各倒壞,惟存州堂傾斜,餘止數間,茆屋破壁、頹垣而已。
「陰陽學」 、「醫學 俱廢。」
「僧正司 」 ,「在州之寺。」
「道正司 」 在州之觀。
演武場 在州之南門外。
鄉約所 按《州志》,自土改流以來,從無約所。近州牧見漢土雜處,語言迥異,居衷叵測,遂設立鄉約,擇其高年頗知王章者充之。每於朔朢,率士民赴約所宣講六諭,俾遵律法焉。
養濟院 按《州志》,原有一所於州城東北三界廟後,久經廢弛。《全書》:額設孤貧五名,月糧銀兩。奉文裁汰充餉。自
皇清定鼎,至康熙四年,知州朱士毅捐資復建養濟。
院一所。於東廂城隍廟後。孤貧口糧,按《全書》支給。
下雷州治 ,係竹茆蓋造居住。然按《府志》云:歸德州、忠州、下雷州、遷隆峒、湖潤寨各土官衙門,俱係自置自修,例所不載。
南寧府學校考 府志
[編輯]本府
南寧府學 在府治北。舊在城外沙市西北隅,再徙城中南隅,基址凡五易。宋遷城西。寶慶丙午,安撫使謝守明遷於城中五花嶺第一峰,即今學。淳祐戊申,督學使梁應龍重修,鄧容有記。元趙修己嘗新廟制。明洪武三年,署府事焦源、教授謝成伯重修。正統間,知府陳鼒恢舊貫,增新制,修殿廡、講堂、齋舍,塑聖賢像,造樂器。《弘治》
間,郡守蕭蕙、劉芳、李津相繼修飾。中為大殿,兩翼為東西廡,前為戟門,又前為櫺星門,有宰牲房、神廚、明倫堂。堂之後為敬一亭,御製碑在焉。後敬一亭改為尊經閣,左右為四齋,曰「志道」 、「據德」 、「依仁」 、「游藝。」 門外有半月池,護以石欄,障以屏牆。有箴亭、射圃、「公廨。」 嘉靖十六年知府郭楠,二十二年知府朱黼,二十九年知府王貞吉先後重修,規制悉備。又於戟門左建文昌祠。兵燹後,僅存櫺星㦸門正殿、文昌祠,餘俱圯。
皇清康熙四年,知府虞宗岱、同知劉光榮、訓導劉上
傑倡修明倫堂
學田 南鄉田五十九畝六分二釐,額糧米二石五斗,額租銀六兩正,逐年起解。
學塘 額租銀八錢。逐年起解。
平峒吳邨田一十二畝三分八釐有零,該米五斗正。地僻,久荒。
宣化縣學 。明洪武三年建於城之西北。正統二年,御史唐慎改遷城內。正統十一年,知縣盧彰重建廟學。正德十六年,知縣盛瀧重建堂齋、門舍。嘉靖八年遷附府學之右,廟總於府學,十年更定如府學制。二十九年,知府王貞吉重修,有明倫堂,堂後建啟聖祠,祠左為名宦祠,祠右為鄉賢祠。明倫堂左右有齋,東曰「進德」 ,西曰:「修業。」 有儀門、大門、箴亭、植松亭,陳大綸有記,今俱圮廢。
敷文書院 在城內之北,縣學舊址。明嘉靖七年都御史王守仁建。有正廳、東西廊房。後廳塑陽明像,春秋祭之。後有田塘園地。十六年知府郭楠重修。萬曆十一年兵備道陳紀重修,有《記》。東泉書院 在城內。嘉靖六年建,以祀督府東泉姚公鏌。歲久頹敝,猥褻殊甚。嘉靖四十二年,知府方瑜以為不稱,奉東泉公像,安於敷文書院,與陽明王公並祀焉。迨明末兵燹,書院圮廢,基址為兵占居。左江道宋翔、知府韓章、通判顧鼎植、縣令張瓊取復原地,捐資建造大門一座、大堂一座,後堂立陽明像,規制煥然一新。書院右修復「報德祠」 ,以祀文成宋公諱寅秋,士民感其表章文成之功,並建祠附於左。
東郭書院 在城東一里。明嘉靖二十九年,知府王貞吉毀千佛堂為之。中廳額曰:「幼學壯行。」 東西齋舍大門。郡人熊林作記。今圮。
西郭書院 在城西一里。明嘉靖二十九年,知府王貞吉毀崇善寺為之。有正廳,扁曰「尊賢育才」 ,有後廳,前大門,左右房舍。郡人鄧繼科作《記》。碑石現存。書院圮廢。
中郭書院 在城西五里。明嘉靖二十九年,知府王貞吉廢堡平寺為之。有前廳、後堂、東西齋舍、大門。郡人潘槐作《記》。今廢。
上郭社學 以三界廟為之,今廢。
衣錦社學 在下郭,以神霄廟為之,今廢。府後社學 在府治東。明嘉靖七年,知府蔣山卿建,今廢。
官塘社學 ,廢,金牛寺為之,今廢。
凌鐵社學 廢。寶聖寺建,今廢。
學田 西鄉田三十六畝八分,額官米一石零八升,額租銀三兩六錢八分,逐年起解。
西鄉田一十八畝,額官米一石一斗,租銀一兩七錢,逐年起解。
西鄉田四十畝,額官米六斗三升六合,租銀四兩正,逐年起解。
西鄉田三十二畝,額官米一石六斗,租銀三兩二錢,逐年起解。
平峒吳村田一十二畝三分八釐有零,地僻荒絕。
外州縣
新寧州學 ,舊為宣化四峒地,向無學校。明隆慶六年,左江道霍與瑕開建州治,詳請建立學宮。卜地於城內東隅。正殿一座五楹,殿前東西廡各五楹,殿後建明倫堂,殿左建啟聖祠,兩廡前建戟門五楹。戟門外為泮池,池外櫺星門,門外築照牆。戟門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東西齋、敬箴亭在明倫堂前。學正衙在學右,年久傾圮,先後相繼修葺。至崇禎十三年,知州王文林重修,煥然聿新。兵燹後,又皆頹壞,尚未修復。學田 、學田稅二頃一十二畝二分五釐八毫三絲,額糧米三石零六合九勺有奇,坐落一都五圖,額租銀九兩,內除納錢糧銀六兩一錢八分五釐二毫,又內除荒銀二兩,尚實存銀八錢一分四釐八毫。
隆安縣學 明嘉靖七年,縣治始立。嘉靖十六年,知縣章珪建。學在城內東南隅,規制狹隘,三
十九年,知縣姚居易遷於城東郊,規模始宏,有《記》。四十二年,知府方瑜捐資重加修葺,制度始備。萬曆十四年,災燎圮壞,知縣袁璧重修。
文廟、一座、五間。東西翼以兩廡、各五間。戟門三間
前有泮池,池上有橋。櫺星門三間,前有月池,池外有照牆。啟聖祠一座三間,在廟後。「明倫」 堂一座三間,在廟左。兩齋各五間。前儀門一座三間,外大門一間。明季兵燹,俱各傾圮。
皇清縣令查繼甲再興工修建。
社學 萬曆二年,知縣何一麟刱建,共四十二處。
本學田畝銀 ,思龍田租七十三畝三分三釐八毫有奇,額糧米三石一斗三升八合有奇,額租銀三兩三錢九分五釐七毫有奇,逐年起解。橫州學 舊在寧浦郡學,建置始末無可考。宋紹興乙亥,知州何先覺置夫子二石像於學中。元至元二十二年冬,達魯花赤朵兒赤重建,升禮殿於明倫堂,遷堂於教授廳,俱在州城外,改寺為之,後遷城外西隅。廟在儒學前,啟聖公祠在儒學右,文昌祠在儒學左。敬一亭今圮。按《州志》:「舊儒學在城外西隅。明洪武三年,知州薛明理因舊址重建。三十二年,學正徐浩修。宣德間,知州郭友儀、學正孔定建齋舍、講堂;正統間,知州侯康遠修葺殿、廡、戟門、明倫堂;景泰間,知州曾文」 玉、學正盧瑞建戟門、櫺星門兩廡。成化甲午,知州何堯中視舊基隘陋,鼎建殿堂門廡,俱增高大。又填築明倫堂基址,闊二丈餘,建東西齋、饌堂、號房二十間。弘治間,少參任穀白於分巡道蔡公相暨後道蔡公鍊,擴學右「元妙觀」 地,改建明倫堂。後知州蕭岑復請置辦工價,構完兩齋。正德十六年,知州黎磐復新移禮殿,戟門兩廡,益增宏敞,聖賢繪像一新。時有術士為迎水之說,欲向於西南。嘉靖六年,攝印永安知州陳堯恩以士子紛言新堂弗便,復移明倫堂於殿後。九年,學正石尚寶復櫺星舊向,略對寶華殿,廡未及改。二十二年,南寧府推官黃冕、學正陳上達復移明倫堂於殿右,而改殿後堂為啟聖公祠。二十六年,又有新堂非舊址,「弗利於科目」 之說,知州王時中乃復遷於殿後迨。四十四年,南寧節推何綖、判官鄭鳳、學正鍾欽咸董其事,復遷明倫堂於殿右,易朽重丹。中為殿,兩翼為廡,前為戟門,左右為名宦、鄉賢祠,又前櫺星門。學署在廟右,中為明倫堂,兩翼為時習、日新齋。學門在櫺星門右,外兩坊東曰「崇正學」 ,西曰「育真才。」 萬曆乙酉,知州林守萬重修正殿,又仍移明倫堂於殿後,移啟聖祠於殿右。及庚寅、辛卯年,知州鍾大成填學後為三台山。至丁巳年,知州劉子諴遷學於北郭,改寺為之,中建正殿。殿之兩翼為廡,各五間,廡盡為門。中戟門三間,旁楹各為耳門。聯耳門而屋者,東名宦祠、西鄉賢祠,各三間。前鑿泮水為池,池上跨以橋。橋上有欄杆,有龍頭二石吞吐水道,俱堅石甃之。楹道而出,為石櫺星門。泮池左右分儒學門兩路升堂。殿後建明倫堂,有月臺。側立兩齋,各三間。齋盡,各豎坊扁。其左曰「池龍競躍」 、右曰「缽鳳齊飛。」 殿左為啟聖祠,祠後諭亭三間,後有小碑亭。殿之右為書院,其後為崇報堂,前為講書堂,翼以廊房。又明倫堂兩畔隙地,東構神廚三間,西構宰牲房三間,以備膳餼。後則因丘為臺,有尊經閣,其扁額曰「聚奎樓。」 自櫺星門以達尊經閣,地步四十餘丈,其等級自卑而漸高。其圍垣前方後正。崇禎二年冬,知州王寵捐給丁夫填方塘,築「青雲隄」 一道,道中加屏牆焉。學正朱弘、訓導蔣萬齡成之。
淮海書院 在州西海棠亭。正德中,知州黃琮建,置掃除一人。今圮廢。
中城社學 在城中四牌樓。明正德十六年,知府黎磐改關公廟為之。今圮廢。
城西社學 在望高嶺下。明嘉靖二十年,改觀音庵為之。今廢。
郭東社學 在下郭。明嘉靖二十三年,改觀音寺為之。
學田 成熟學租田稅三百畝零四分九釐有奇,額糧米三石七斗八升七合有零。坐落土名陸北、清江佃丁韋元、馬二、梁昂、梁績等,額租穀二百六十七石九斗二升,例折納銀二十六兩八錢。內除納編本折錢糧銀三兩四錢七分零,尚實存額銀二十三兩三錢二分九釐有奇,逐年本州徵解。
一、成熟學租田稅二十畝零七分五釐,額糧米二石五斗七升七合有零。除納糧外,尚實存銀。
二十兩零七錢五分。逐年儒學起解。
一、荒田稅十畝,額糧米一石二斗四升二合,額租銀十兩,例設修理儒學衙宇公費。查此田接近永淳縣地界,多年荒蕪。
永淳縣學 在縣西。其先遷徙不常。明洪武三十二年,知縣孫道源遷今址。永樂元年,教諭羅琇、典史羅暹建廊廡、講堂。正統十六年,知縣蕭琪、典史方讓建殿堂、齋舍。嘉靖十四年,知縣方鵬、訓導周文「重建櫺星門,開鑿泮池,中為大成殿,東西為廡,前為戟門,為泮池,有宰牲房、神廚、神庫。知縣潘文明置祭器。」 啟聖祠在敬一亭前,「敬一亭」 在廟左,中為「明倫堂」 ,東西分兩齋,廟制重新。
騰蛟書院 明嘉靖十四年知縣方鵬建。東隅社學 ,在縣三門之東,今改為典史衙。西隅社學 ,在縣西。
學田 :原額學租、田稅六十一畝六分八釐五毫,額官米二石七斗五升六合一勺。坐落零竹、亭午二處,額租穀五十六石七斗,例折納銀一十一兩三錢四分。內除納糧銀二兩一錢六分七釐,又新加地畝銀五錢八分六釐,尚實存額銀八兩五錢八分七釐。每年本縣解銀七兩九錢四分有零,尚溢銀六錢四分六釐有零。奉文令給貧生取領。
上思州學 ,古無學校肇於明。弘治末改流,始隸邕郡。正德五年,知州羅環請於督學,始選秀士肄業南寧。十一年,署州事通判陳璵請建學校,次年頒《儒學印記》。十三年,始建廟於郭外之東。嘉靖十三年,知州陳世瞻遷城內東隅。二十三年,知州周璞益恢前址。三十一年半燬於兵。三十七年,知州李時芳重修廟殿五楹,兩廡五楹,戟門七楹,櫺星門、明倫堂、東西齋、學門各三楹。學宮坊、泮池在學前。學池塘三在東門外。啟聖祠、敬一亭各三楹,公廨二座各三楹。知州周璞匾曰「模範。」 南寧府知府郭應聘有《記》。歷年既久,聖殿半缺,啟聖祠兩廡丘墟,明倫堂、學齋荒廢。崇禎十六年,署印知州詳請學租修理殿庭,並「各廡祠。」
皇清順治十六年,知州高科、署州事照磨葉汝懋《相》。
繼修葺,建「明倫堂」 三間、「文昌祠」 三間。
學鋪 按《州志》:「州自改流時,原未有設,續於萬曆二十九年內奉撥銀兩,賈置學鋪十間,招人承住,每歲共輸租銀五兩。年久鋪壞,經前朝知州盧學詩詳允,動支學田租銀買料修復。後因霖雨連綿,盡行傾卸。至崇禎十二年,州詳批允議,減租大半,招人自辦茆竹,刱建承住,每間歲稅地租銀二錢,去留聽民自便。自」
皇清順治十六年恢復以來,鋪頹地荒,至今無人承
建:「租稅無憑供輸。」
學田 。州改流時,原未置買學田,續於萬曆三十二年內,奉本府詳允,修理府城南門,存剩銀四十兩,發買田糧一斗四升六合有奇。其米附載本州糧米項下,分晰例免,四差不編,歲納銀三錢六分二釐二毫有奇,還回本州,扣作丁糧。其田坐落本州西都、共口、雷、吞、表、那三村,招佃承種,遞年輸納糧差,租銀三十四兩八錢,內除納回本州扣作丁糧外,尚實存額銀三十四兩四錢三分七釐有奇,貯庫聽候支解。續經前朝知州侯將額銀申詳批允每年動支十兩,給儒學生員領作燈油,助濟貧生。又詳支三兩給儒學,作各季供應通學諸生日課茶果紙張等費。又本州量獎季考生員紙筆。至崇禎八年內,奉文申飭「燈油月考」 等費,不許擅支。迨至
皇清順治十六年,恢復州地,佃逃田荒於康熙元年。
三月,奉文令署州事葉汝懋兼攝學務,招佃開墾,至今遞年輸納糧差租銀,照依原額解赴本府投納彙解,並無缺額。
南寧府戶口考 通志
[編輯]府總
原額人丁二萬二千一百零八丁二釐,內除永淳縣狼目人丁一百八十三丁,例不編差。又橫州於明崇禎十五年大造,新墾丁三丁八分,新寧州於
皇清順治十八年,「自清出亡冬溢丁」三百二十九丁。
五分
《實編人丁》二萬二千二百五十八丁三分二釐。
按《府志》,編丁銀四千八百四十一兩三錢九分四釐三毫有奇。
宣化縣
《人丁》九千一百八十五丁九分二釐。
《徵丁》銀一千九百八十二兩二錢三分九釐九毫有奇。
新寧州
《人丁》四千八百九十四丁五分。
《徵丁》銀九百七十一兩五錢四分五釐。
隆安縣
《人丁》一千九百六十八丁五分。
《徵丁》銀五百二十九兩六錢九分三釐八毫有奇。
橫州
《人丁》二千四百九十三丁九分。
《徵丁》銀六百九十兩零三錢三分二釐七毫有奇。
永淳縣
人丁三千三百七十七丁五分。內除《狼目》人丁一百八十三丁,例不編外,
《徵丁》銀六百二十三兩整。
上思州
《人丁》五百二十一丁。
《徵丁》銀四十四兩五錢八分二釐八毫有奇。《下雷州》:
民戶原額一千三百戶,計丁三千口。後被莫彝強占,失去民戶九百戶,失去丁二千口。見存民戶四百戶,丁一千口。
湖潤寨
民戶五十一戶,計丁一百四十二口。
忠州及遷隆峒,戶口無考。
南寧府田賦考 府志
[編輯]本府
額編秋糧米四萬一百八十二石二斗一升七合有奇
本色米七千八百四十六石七升七合有奇。折色米三萬二千三百三十六石一斗三升九合有奇。
實徵折糧銀一萬四千四百八十三兩八錢四分二釐有零。
實徵地畝四差,並奉文徵回三差、優免新增胖襖、翎毛、黃麻熟鐵魚線膠、生銅加增水腳鋪墊各項,共銀三萬一千五百六十兩七錢二分一釐二毫有奇。
實共銀四萬六千四十四兩五錢六分三釐四毫有奇。
一、「本府所屬土司田。無頃畝。」
額徵秋糧折色米九百三十四石三斗六升六合有奇。
實折徵銀六百五十四兩五分六釐二毫一絲有奇。
一、本府附徵「太平府屬土司田。無頃畝。」
額徵秋糧折色米、一千一百八石六斗五升三合
實折徵銀七百七十六兩五分七釐四毫五絲零。
一原額南寧馴象二衛屯餘、併查出未入衛餘田、共稅三百九十頃一十七畝九分五釐六絲有奇
秋糧折色米三千九百七十一石四斗五升六合五勺有零。
折徵糧銀一千四百二十二兩四錢七分八釐九毫有奇。
起運
《戶部》項下 共折色銀一萬一千一百六十九兩一分四毫一絲四忽有奇。
禮部項下 共本折色銀一百一十九兩三釐二毫有奇。
工部項下 共本折色銀六百九十三兩八錢六分五釐六毫有奇。
存留
「留充兵餉」 項下 解司充兵餉銀六千三百九十二兩六錢七分四毫有奇。
解司解府及州縣支應等項,共銀三萬三千九百四十一兩五錢二分一釐有奇。
本府起運存留通共銀五萬二千三百一十六。
兩七分一釐有奇。俱本府六屬及本府土屬,並附徵太平府土屬《賦役丁徭》銀兩支應
宣化縣
實徵官民田、塘地稅四千一百九十三頃二十二畝九分八釐有奇。
秋糧米一萬八千八百三十五石七斗五升五合一勺有奇。
本色米五千三百六十一石五斗七升九合二勺有奇。
折色米、一萬三千四百七十四石一斗七升五合八勺有奇
徵折糧銀六千六百六十一兩三錢六分八釐五毫六絲有奇。
徵地畝四差,並奉文徵回三差,優免新增胖襖、翎毛、黃麻、熟鐵、魚線膠、生銅、水腳鋪墊,共銀一萬三千三百九十兩四錢四分六釐二毫有奇。因兵燹荒蕪,雖經極力招墾,尚未盡闢。現在照年除荒徵熟,於奏銷冊內造報。
一、本縣南寧衛原屯餘地三百四十六頃二分四釐五絲二忽。明萬曆九年內丈量過,沙崩水陷,荒沒難墾,奉文豁免餘田稅五十二頃四十九畝四分八釐七忽,歷年無徵。又於康熙元年裡冬開報查出,未報入衛餘田稅二十二頃六十二畝五分三釐有奇。
衛屯餘地、三百一十六頃一十三畝二分九釐有奇
屯餘地銀九百八十九兩三錢四分八釐有奇。屯餘地糧二千六百二十六石三斗三升有奇。起運
原額編徵條糧二萬三千零二十三兩四錢三釐一毫有奇。
解禮、工二部本折及《地丁兵額》銀一萬六千九百九兩六錢四分六釐一毫有奇。
存留
官俸役食驛站銀六千一百一十三兩七錢五分。
新寧州
實徵官民田地、塘稅一千七百二十九頃三十一畝四分二釐有奇。
秋糧折色米一千一百二十一石三斗八升九合一勺有奇。
徵折色糧銀四百八十九兩二錢六釐零。徵「地畝四差」 並奉文「徵回三差、優免水腳鋪墊」 ,共銀二千八百五十五兩一錢九分零。
存留
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三百五十兩八錢零。《隆安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稅一千五百八十八頃六十四畝四分七釐有奇。
秋糧米、六千一百三十八石二升九合七勺有零
折徵糧銀二千六百一十三兩三錢二分七釐五毫零。
徵地畝四差,並奉文徵回三差,優免新增胖襖水腳,共銀三千八百九十七兩一錢二分九釐有零。因兵燹荒蕪,雖極力招墾,尚未盡闢。現在照年除荒徵熟,於《奏銷冊》內造報。
存留
《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三百七十九兩五錢一分。
橫州
實徵官民田地、塘稅二千三百九十九頃七十畝四分六釐有奇。
秋糧米、一萬一百四十五石一斗三升七合有零
本色米二千一石三斗五升六合九勺有零。折色米八千一百四十三石七斗八升有零,徵折糧銀二千九百八十九兩三錢七分一釐六毫有零。
徵「地畝四差」 並奉文徵回三差,優免新增胖襖、翎毛、黃麻、熟鐵、魚膠、生銅、水腳鋪墊共銀六千四百六十九兩九錢二釐有零。
一本州「馴象」 衛屯餘地、七十四頃四畝六分五釐有零
屯餘地銀四百三十三兩一錢三分有零。屯餘地糧一千三百四十五石一斗二升五合有零。
起運
額徵米二千五百石。每石折徵銀五錢,該銀一千二百五十兩。無《簟笪》。
解桂林府廣儲倉米二千石,折銀一千兩
解柳州府大軍倉米五百石折銀二百五十兩,折色額徵米四千四百三十九石一斗八升五合七勺有零每石折徵銀三錢,該銀一千三百三十一兩七錢五分五釐有零。有《簟笪》
解布政司充宗祿餉折色米一千二百七十六石三升三合有零,該銀三百八十二兩八錢九釐九毫有零。
以上起運折色料價《簟笪》名為「四項糧銀」 ,共銀二千八百四十九兩四錢一分五釐五毫零。存留
官俸役食驛站銀二千三百二十三兩五錢一分按《州志》申改折色存留米三千一百六十三石一斗五升二合六勺有零,該銀九百四十八兩九錢四分五釐有零。
本色存留該米一千九百九十一石五斗三升一合。有零人戶赴倉納支,給本州官吏軍兵孤老囚糧等用。
永淳縣
實徵官民田地、塘稅九百三十八頃八十三畝六分五釐三毫有零。
秋糧米、三千八百七十三石四斗五升三合四勺有零。
本色米四百八十三石一斗四升一合五勺有零。
折色米、三千三百九十石三斗一升一合九勺有零
徵折色糧銀一千六百四十一兩三錢。
徵「地畝四差」 並奉文徵回三差,優免新增胖襖、翎毛、黃麻、熟鐵、魚膠、生銅、水腳鋪墊共銀三千三百七兩二錢九分三釐有零。
存留
官俸役食驛站銀一千六百二十一兩五錢八分。
上思州
順治十六年恢復州地,至康熙元年奉文清丈,續署州事平樂府照磨葉,「查本州地方,係自弘治間改土為流,田地俱在坑塹之中,不成坵段,不分四至。詳准照依舊額糧米六十八石四斗五升二合四勺有零,徵輸並無增減。」
按《新訂全書》「額徵秋糧米六十八石四斗五升二合四勺有零」 ,內除官學米一斗四升六合有零,例免四差;又原優免鄉官、舉、監生員吏、農等米十石四斗六升五合三勺有零,例免編差。今奉文不准優免,徵回解司充餉,歸民一體同編,該實米六十八石三斗五合有零。
起運
按:《州志新訂全書》內載實編本州四差折糧徵回優免並加增水腳鋪墊共銀一千七百七十四兩六錢一分一釐四毫有零。
禮部項下 本折色藥材,額銀四兩。水腳鋪墊銀一錢二分。
一、「徵回不准優免」 銀一百三十五兩六錢六分一釐有零。
《兵餉》項下 計三款,共額編銀三百二十九兩七錢七分八釐。
存留
官俸役食驛站銀五百七兩二錢一分。按《州志》「存留」 項下計二十七款,共額編銀二百八十九兩九錢二分。
各官俸項下 計七款,原額俸薪、心紅等項,共銀二百八兩七錢二分四釐。永淳縣協濟心紅、油燭、迎送上司傘扇銀四十兩,本州實編銀一百六十八兩七錢二分四釐。
各役工食項下 ,計二十二款,原額工食等項,共銀一千二百四兩八錢。內橫州協濟銀五百三十兩四錢,永淳縣協濟銀五十七兩六錢,隆安縣協濟銀八十六兩四錢,本州實編銀五百三十兩零四錢。
原額編驛傳銀三百一十六兩,編剩銀八釐一毫有零。
以上丁編四差折糧徵回、優免並水腳鋪墊共銀一千七百七十四兩六錢一分一釐有零。外橫州協濟經費銀五百三十兩四錢,「永淳協濟經費」 銀九十七兩六錢,「隆安縣協濟經費」 銀八十六兩四錢。
通共銀二千四百八十九兩一分一釐有零。《下雷州》:
田無頃畝,額徵秋糧折色米一百石。每石折銀七錢,實折徵銀七十兩。
存留
無立驛站,惟存留官俸、役食銀六十七兩五錢。
二分
凡遇覲年朝貢、額徵貢馬一匹。折銀一十二兩。水腳銀三錢六分。遇覲年、徵解
遷隆峒
田無頃畝,額徵秋糧折色米三十五石五斗五升,實折徵銀二十四兩八錢八分五釐。
貢馬一匹,銀十二兩,水腳銀三錢六分。
湖潤寨
田無頃畝,額徵秋糧折色米四十七石,實折徵銀三十二兩九錢。
貢馬一匹,銀十二兩,水腳銀三錢六分。
附商稅鹽課
本府河下,原額設有關廠,徵收雜項貨稅銀,每歲計四千餘兩,支給駐防兵食。至天啟七年,奉文將南寧廠稅併歸潯州廠合徵,總名為「潯南廠。」 遞年潯州、南寧兩府正佐官員,輪流管理,南寧管理春夏,潯州管理秋冬。自
皇清康熙四年,詳定潯、南二府輪管一年。
又本府河下額徵檳榔稅,歲計銀五百一十六兩,遞年解司。
鹽課「南寧所屬三州三縣,共額引六百三十七道九分,計鹽八千九百三十包四十六觔零。」 每年各州縣僉商給文赴東拆運,回至梧州廠查驗鹽引包數相符,每引納稅銀六錢六分七釐有零給票。該商運經潯州廠、南寧廠,仍照引鹽包數查驗相符,將原給用印,運回各該州縣銷售。
宣化縣 額引二百三十四道三分,該鹽三千二百八十包零九十七觔。
新寧州 額引一百四十八道七分,該鹽二千八十一包八十八觔
《隆安》縣 額引四十一道六分,該鹽五百八十一包九十觔。
橫州 商稅:酒、醋、紙、糟油榨課鈔、房屋地貨租,共鈔八百六十七錠二貫六百六十文,閏月加鈔七十二錠三貫九百八十文,每年折解銀二十四兩,遇閏加銀二兩。係《條編》均徭銀出辦。魚課鈔一百五十九錠二貫二百文,折銀四兩一錢一分七釐有零,水腳銀八錢八分一釐有零,係繒蜑戶出辦。
渡稅並水腳,共銀三十四兩三錢七分四釐有零。又酒稅二兩,借支解京魚線、蘇木等價銀,用額引八十五道七分,該鹽一千一百九十包,一百二十七觔。按《州志》:戶口食鹽鈔七萬二千六十六貫,共折錢十四萬四千七十二文,該銀一百八十四兩五錢九分五釐,係條編里甲銀出辦。
永淳縣 額引一百九道七分,該鹽一千五百三十五包一百四十三觔。
上思州 額引一十七道九分。該鹽二百五十包九十九觔按《州志》古以邊荒土屬。地瘠民貧。因時聚散靡定丁口難稽。又有三年貢馬故無銷引之額。緣於
皇清康熙六年,新寧知州以其引重,令忠州代銷官。
鹽每年分撥二十四包,目民分食,照價納餉。近來數年,總商設立子埠自賣,便民買食,不定多寡。
南寧府風俗考 府縣志合載
[編輯]本府。〈宣化縣附郭。〉
《舊志》。寧郡土厚民純,恬淡不事乎浮華,農耕士讀,人物酷類於中州。人品同青兗,言語似荊、襄,而不知有不盡然者,啙窳偷生,而無積聚。襏襫輩耕鑿外,罔知他務。鹽檳絲枲之利,盡入遊商;陶漁珍錯之息,全歸客戶。無怪乎家鮮擔石之儲,人無百金之冨也。重以邇來詩書之胄,遜於荒野,五方儇子,雜糅其間。陵競漸開,澆風日熾,搆訟者盈庭不絕,蓋不無今昔之感焉。若夫紳士家,冠婚喪祭,猶遵《家禮》,深閨永巷,恪守壼儀,遠鄉之民,答歌「火葬」 ,則尚未盡化也。
元旦 黎明,盛備香燭齋供,拜獻天地香火、祖先畢,各詣親友家賀歲。
元夜 ,各坊寺觀老幼咸集慶燈宴樂,或扮故事遊街,金吾不禁,鄉村則未必然。
立春 先一日,街市行戶各扮故事,迎春東郊。郡城遠近鄉落,競看土牛。
清明 戶插楊柳,或戴之頭,或繫衣帶。有攜榼郊遊讌飲者,謂之「踏青。」 此後至三月晦,各染烏飯,備牲餚,壘墳拜掃。鄉村則專用三月三日。三月三日 真武誕期,建醮祝壽,迎花爆扮故事,結彩演戲,輝煌街市。鄉村則減。
四月八日 為「浴佛日。」 世俗以是日風雨之有無,占花果之實否。
五月端陽 ,競渡如楚,俗懸艾虎於門,食角黍,飲菖蒲、雄黃酒。
六月六日 曝物曬衣,俗謂可以免蛀。
七月中元節 ,望前二三日,迎祖先於堂,朝夕祭奠,極其豐潔。十四薄暮化冥衣錢帛,鄉城皆然,重追遠也。
八月中秋 ,備米酒、月餅拜月,舉家團聚讌饗,玩月為樂,兩夜不寐。
九月重陽 ,具牲餚拜掃先塋,謂之「秋祭。」 佩茱茰,載菊酒,登高,少長咸集,放紙鳶,讌飲以厭災。臘月念四 ,各備寶燭香供送竈神,俗謂之「小年夜。」
除日 具三牲,盛餚饌,祭香火祖先。是夜放爆竹達曙,謂之「守歲。」 以上節令俗尚,州邑大抵相同。
新寧州
州治新建四民,有土著流寓之別。流寓城居者,崇禮讓,彬彬文物,婚祭則甚彩麗,而賭博為甚。朋黨夜聚,往往費傾,家業覆而不鑑,大抵皆流寓民也。其前一二三都之民,原割自宣化,稍稍習於勁悍,雖婚姻、祭療、貿易亦大概類七都之民,而衣冠居宇、宴會猶半有華風。邇來一都絃誦寖興,禮教漸行,文士駸駸雅秀矣。其四、五、六、七、八、九十都土民,言語侏𠌯,少諳漢語。男括髮以布,女椎髻垂額,俱跣足不履,若標枝鳥巢,無所安息。編竹架欄,上人下畜,同居一室。飲食則盤膝就地,啜冷咽生。不知甘食之為美,亦不知華居之為適。尤重檳榔,凡遇婚聘,俱不能外,即婚姻亦不論同姓。於歸之後,又往來父母家為中冓之穢,略不為羞。葬皆火屍,未知封樹。且慣盜善竄,反側無常。本有牛可田,有馬可乘,而又結黨為盜,事發,且並其家而罄之。有疾病,不服藥餌,惟請鬼童打兩頭鼓,鬼童額頂楮面,或持杖,或執鈴拍,跳舞歌唱,刑牲烹調,罄食而散,未識其教所自來。或曰:「即婆娑樂神也。」 諸如此類,不可勝數。此土人沿習之大弊也。最可恨者,流寓棍徒潛入各村居住,武斷鄉曲,誘騙村婦,上流下接,兜賤賣貴,大秤大斗,如芝麻、綿花、長麻等物,俱三倍收息,以村人為魚肉。有不從者,輒聲言往告道府。村人口不習漢語,目不識「丁」 字,莫敢誰何。間有告在本州者,差人票方至,輒已往上脫空誣告矣。牧馬者去其害馬,余亦往往重懲之,然竟有莫絕其奸者矣。
隆安縣
邑治三面,控羈縻州,地僻俗固,土瘠民貧,男事務耕,不事商賈,業《詩》《書》者僅數大家。墟市興販,多係婦人,鮮工蠶織,故土產麻花甚賤,而布帛多售自外省,價且倍之。土民之家,不侈宮室,即用磚石,棟宇亦不甚奢華。村落多茅茨欄房,星散而居,不相聯接。不習浮靡,不為謾遊,不事奇玩,衣服飲食,咸從儉樸。貧不僱工,饑不乞丐,猶為近古。迺溺於積染,病罕服藥,惟事祭鬼。冠禮向昧三加,只具儀告祖而已。婚禮罔行,親迎間不辨,同姓者有焉。喪禮崇尚僧道,燕飲弔客,舊多火化。萬曆迄今,稍用棺槨祭神,每於時節,或從墓祀。「民性悍,氣不相下,一有小忿,輒至爭訟。凡此皆由來者漸,卒難變易,久當自化耳。」 橫州。
重廉恥,尚文學,男子不事耕商,婦女知守壼範,服飾視京師凶荒無乞丐。輕悍成風,視執政好惡以起訟,貿遷不事資異境工技以為生。士。篤志向學,吚唔之聲,不息於庠序橫邑。三代以前,政教未通,秦徙中縣民雜處西甌。漢、吳開學迪教於鬱林。歷唐及宋,中原士族代有占籍,父老相傳,「多山東之族。明興,設馴象」 衛官軍,多南甸江浙之舊,驗之郊關,絕無粵種。兼以聖化淪洽,旬宣日至,以故城郭風俗之美,悉同中華。男子慕禮義,尚文學,亦習性負氣。人各有心。少耕農,好賭博,好唱戲,好背議人是非短長而不自省。婦女非歲節大事,不見家翁紡緝,刺繡剪製,間事蠶桑,然爭華飾美。蒼頭入嶺採草為炊,女婢盈街,貿米利糠養豬。日用資費,仰藉穀價貴賤為豐歉。疾病迎醫藥,兼行巫禱。節令所尚,大率同於建康。
永淳縣
土瘠民貧,訟簡質樸。男唯耕耘,不事商賈;女唯紡績,不事蠶桑。原係中華遊宦經商之遺俗,非荒裔土著之餘風,故恆習《詩》《書》而諳禮樂。但喪祭猶作佛事,冠禮概未舉行。婚聘用檳榔,疾病兼醫巫。遠鄉多槃瓠遺種,言侏𠌯而性獷悍。郭外近村,謂為本地人,亦謂上世來自中州者。男女衣服、冠髻,習尚與廂市同。其所有田糧,自耕、自賦,居住俱有碧瓦高楹。亦有奮志《詩》《書》擢拔、雍序鄉科者。但葬多火化,病鮮服藥,惟信巫淫祀。又武羅一鄉,雖距城七十餘里,其衣冠民物亦與城郭同。山谷遠村則為獞人,傳言係槃瓠之苗裔,故槃瓠王廟今各郡山谷處處有之。但其性愚戅,強分為鄉屯,每年輪一人為長以約束之。鮮有錢糧圖籍,多以佃耕為業。言語侏𠌯,習尚鄙陋。居住茅屋矮簷,罄身出入,飲食不擇毛腥。至其婚禮,尤為可笑。女歸夫家即還,往嫁不成婚。正月初三日至十五日,男女連群踏歌為樂,父母弗禁。三月三日為烏飯,祀先掃墓。其族類十倍於民,而民常苦其為患。或糾峒蠻,或蹻山寇,叛服靡常,頑梗成性,至叵測也。其界在宣化南,里啚者少為人佃,原有糧產,自耕自賦,是為「里冬。」 糧戶習尚言語,稍與獞異,而其性尤獷悍,一有收租取債,及夫婦爭論,口角忿激,輒服毒圖賴,沿而成風,無能禁也。住屋似樓非樓,瓦蓋作兩層,內架以板,人居其上,則豬柵牛欄皆在臥榻之下矣。
上思州
本州風氣漸新,彝獠睹文明之化,子弟頗學,荒裔開混沌之天。男耕女織,婚頗用媒聘,而相競答歌;佞神尚鬼,疾不用醫餌,而崇惑淫祀:則亦土俗之未盡化焉。
下雷州
本州原屬邊荒,偪處交趾,地僻民稀,止知耕種,不知商賈。男子裹頭,女人戴笠,椎髻跣足,言語侏𠌯。居住之地,悉擇山坡,用竹木結蓋茅房,架竹鋪簟,人居其中,下養牲畜等類。男女婚姻,俱憑雞卜,日給飲食,多以酸糟調煮各味。不慣食鹽。疾病惟祀鬼神,亦土俗之相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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