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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01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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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十八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十八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十

 明二惠宗建文二則 成祖永樂十四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九則

官常典第十八卷

宗藩部彙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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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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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宗建文元年封諸弟為吳衡徐三王令親王不得節制文武吏士燕王來朝留其世子及二弟尋遣還召訊湘王柏王焚死廢齊代岷三王為庶人燕府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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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兵起,谷王自宣府還京,徙遼王於荊州,削寧王護 衛。

按《明大政紀》,建文元年二月,封弟允熥為吳王,允熞 為衡王,允𤐤為徐王。令親王不得節制文武吏士。以 周是修為衡府紀善。燕王來朝,行皇道,入登陛,不拜。 戶部侍郎卓敬、監察御史曾鳳韶皆上書論劾,不報。 三月丁亥,燕王還國。燕世子及其弟高煦、高燧留京 師,尋遣還北平。初,齊泰曰:「三人在此,宜先收之。」黃子 澄曰:「不可。事覺則彼先發有名,且得為備。莫若遣歸, 使坦懷無疑也。」遂遣歸。尋遣人追之,不及。北平按察 司僉事湯宗奏按察司陳瑛密受燕府金錢,有異謀。 遂逮之。燕山左護衛百戶倪諒亦上變,告逮府中官 旗,於諒、周鐸等伏誅。敕都督宋忠率兵三萬及燕府 護衛健卒屯開平,名曰備邊,實屯兵圖燕,故調去健 卒以制之。敕都督徐凱練兵臨清,都督耿瓛練兵山 海關。詔燕府指揮關童等還京。調北平左、右衛軍屯 彰德、順德。時齊泰懼燕王智勇絕人,善用兵,以防邊 為名,令諸將防守外,張昺、謝貴防於內,約期俱發。燕 王於諸王最長,威最盛,地勢形便,兵力又最彊,朝廷 深忌之。齊泰、黃子澄、徐輝祖,侍郎卓敬,日夜謀所以 防燕者。長史葛誠、教授余逢辰亦稍洩其謀。張昺、謝 貴、馬宣、彭二,每遇中朝使者至北平,亦頗傳言語,謂 宜早為備。燕王固知之,自京師歸,即託疾,久之遂稱 疾篤。大暑,圍火爐搖顫,曰:「寒甚!寒甚!」宮中亦杖而行, 朝廷稍不為意。誠、逢辰密告貴、昺曰:「殿下本無恙,公 等勿懈怠,恐一旦不可測。」已而王密謀益急,燕府遣 人至京奏事,詔考訊成獄,發符逮王府官屬。四月,有 上變者,遣使召訊。湘王柏王懼,縱火自焚,妃從之,闔 戶皆死。齊王府人曾名深上變告召齊王榑至,廢為 庶人,拘留京師,與周王同繫。誅護衛指揮柴真等。幽 代王桂於大同,縶岷王楩於雲南,俱廢為庶人。五月, 岳池教諭程濟上言,「西北兵起,大難在宗室中。」逮至 京下獄。帝將殺濟,濟大呼曰:「陛下且囚臣,至期無兵, 臣死未晚。」遂繫之。已而兵果起,赦之。七月甲戌,燕府 起兵,號「靖難。」北平掌布政使司事,侍郎張昺,都指揮 使謝貴、彭二,燕府長史葛誠,教授余逢辰死之,遂盡 克九門。初,高帝封建,諸子謂元之舊都,地廣民眾,且 密邇北邊,非有大器,不足以鎮之。封成祖為燕王。會 懿文太子薨,燕地有天子氣,善相者見之,曰:「龍顏鳳 姿,天章日表,太平天子也。」高皇上賓輔嗣君者忌成 祖,命張昺、宋忠等內外防之。及《張昺》等傳言,謂宜早 為備,於是命謝貴等以城七衛並屯田軍士圍王城, 又以木柵斷端禮等門。未幾,削爵。及逮官屬。詔至,指 揮張玉、朱能等泣勸起兵,先擒謝貴、張昺,餘無能為。 成祖曰:「須以計致之。今遣內使官來逮,護衛官屬,悉 依所坐名收之。就令差來內官召貴昺,付所逮者。貴 昺必來則縛之,一夫之力耳。」乃匿壯士端禮門內,遣 召貴昺。及貴昺入,至端禮門,壯士出擒之。玉等率勇 士夜捕貴昺,伏兵攻九門。黎明,已克其八,惟西直門 未下,令指揮唐雲諭散。遂下令安集城中,人民安堵, 諸司官吏視事如故。北平都指揮使余瑱走居庸,馬 宣走薊州。宋忠率兵至居庸,知事不濟,退保懷來,留 余瑱守居庸、燕府。上書請誅齊泰、黃子澄,略曰:「姦臣 齊泰、黃子澄輩,假陛下之威權,剪皇家之枝葉。橚榑、 柏、桂、楩五弟,雖有愆過,未聞不軌,重可裁減護衛,輕 可賜敕誡勵,則厚親之仁,懲過之義兩盡。不務出此, 輒削王爵,奪國土,轉徙流離,行路矜惻,柏尤可憫,闔 室自焚,聖仁在上,胡寧忍此!」今其心尚未厭足,又以 加臣,分兵圍守臣府,但云府中不留一人,號地哭天, 擗踴無訴。又云:「伏睹《祖訓》有云:如朝無正直,內有姦 惡,則親王訓兵待命,天子密詔諸王統領鎮兵討平 之。臣謹俯伏俟命,惟陛下念之念之。」八月丙寅,谷王 橞自宣府還京,召遼王、寧王還京。遼王至,徙封荊州; 寧王不至,詔削護衛。監察御史韓郁上言:「諸王親則 太祖遺體,貴則孝康皇帝手足,尊則陛下叔父。使二」 帝在天之靈,子孫為天子,而弟與子遭殘戮,其心安乎?臣每念至此,未嘗不流涕也。此皆豎儒偏見,病藩 封太重,疑慮太深而至此。夫唇亡齒寒,人人自危。周 王既廢,湘王自焚,代府被摧,而齊又告王反矣。為計 者必曰:「兵不舉則禍必加。」是朝廷執政激之使然。燕 舉兵兩月矣,前後調兵不下五十餘萬,而一矢無獲, 謂之國有謀臣,可乎?經營已久,軍需輒乏,將不效謀, 士不效力,徒使中原無辜赤子,困於轉輸,民不聊生, 日甚一日。九重之憂方深,而出入帷幄與國事者,方 且洋洋自得。彼其勸陛下必削藩國者,果何心哉?《諺》 曰:「親者割之不斷,疏者續之不堅。」殊有理也。陛下不 察,不待十年,悔無及「矣。臣雖至愚,感恩至厚,不敢不 言。幸少垂洞鑒,興滅繼絕,釋代王之囚,封植湘王之 墓,還周王於京師,迎楚、蜀為周公,俾其各命世子,持 書勸燕罷兵守藩,以慰宗廟之靈。明詔天下,撥亂反 正,篤厚親親,宗社幸甚。」不聽。十月壬寅,靖難兵襲破 大寧,寧王權降燕。十一月乙亥,燕府再上書,辨誣不 軌之事,請誅齊泰、黃子澄,不報。燕府傳檄天下,誅滅 左班文職姦臣。十二月庚申,遷肅王楧於蘭縣,參贊 大將軍軍務高巍使燕,請罷兵,不報。二年六月,遣尚 寶司丞李得成使燕,議罷兵,不報。十月,詔諸將「毋使 朕負殺叔父名。」三年七月戊戌,遣錦衣衛千戶張安 遺書間燕世子。四年五月壬寅,《靖難》兵至揚州,下儀 真。遣慶成郡主至成祖所,議割地罷兵,不聽。六月庚 申,靖難兵營龍潭,遣曹國公李景隆、都督王佐、尚書 茹瑺再議割地罷兵,不聽。壬戌,遣諸王與李景隆等 偕行,至靖難軍營,再申前議,不聽。帝因分遣諸王,令 守京城諸門。諸王歸,帝會群臣慟哭,或勸帝幸浙江, 或曰「不若幸湖湘。」方孝孺請「堅守京城,以待四方援 兵。」甲子,《靖難》兵至金川門。乙丑,谷王橞與李景隆開 金川門,迎靖難兵入城。安王檀及文武群臣、兵部尚 書茹瑺率文武奉迎乘輿,勸進大內。閔帝遜位,不知 所往。

建文四年,成祖即位。宗藩諸王,復爵賜諡,改封徙國, 坐廢者不一。更定親王儀仗。令親王之國應付口糧 草料。

按《明大政紀》:「四年六月己巳,成祖即皇帝位,復周王 橚、齊王榑爵。辛未,製皇帝親親之寶。七月癸未,詔修 周、齊二王府宮殿。丙戌,諡故湘王曰獻王,吳氏曰獻 妃,遣官祭於荊州墳園。癸巳,改封懿文太子;第二子 吳王允熥為廣澤王,居漳州;第三子衡王允熞為懷 恩王,居建昌;第四子徐王允𤐤為敷惠王,隨母呂氏」 居懿文陵。丙申,賜谷王橞樂七奏,衛士三百人金銀 鎗、大劍。庚戌,賜書寧王權。八月戊子,寧王權求封國 杭州,上以天子畿內不以封諸侯,諭之。遣敕符召秦 王尚炳,以岷王楩與西平侯沐晟交惡,賜諭宥之。癸 亥,晉王濟熹來朝,賜書慰安之。壬申,命昭德王濟熿 居平陽。九月丙戌,徙封谷王橞於長沙,遼王植於荊 州。廢廣澤王、懷恩王為庶人。逮谷王長史劉璟下獄, 自縊死。劉璟,基仲子,隨谷王還朝,建《大策》不能用,以 病辭歸。上逮至京,欲用之,不受,下獄死。十月丙辰,寧 王權來朝,改封南昌。己未,改江西布政司治為寧王 府。十一月丙午,禮部奏:「親王儀仗合增紅油絹銷金 雨繖一,紅紗燈籠、紅」油紙燈籠各二對。魫燈一對。大 小銅角二對。從之

按《明會典》:「洪武三十五年,令親王之國,隨行內外官 員及有執事旗校、廚役人等,沿途有司應付口糧。本 府駕馬並隨駕馬贏,及護衛官軍下隨侍馬匹應付 草料。隨侍官軍回還,亦准支。」洪武三十五年即建文四年

成祖永樂元年賜宴諸王復周齊代岷四王舊封命高煦往開平操備詔諭楚世子書戒代王降岷府職官諭諸司王府事一遵祖訓其應行者奏准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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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大政紀》,永樂元年「正月己卯朔,宴諸王於華蓋 殿。丙戌,復周、齊、代、岷四王舊封。二月辛亥,命郡王高 煦率兵往開平操備。四月乙卯,楚世子孟烷奏,欲遣 人往河南買人口,詔止之,諭曰:『昔秦愍王遣人於湘 江買人口,太祖聞之怒,秦府官屬及郡縣承行者皆 被罪。且河南汝伯父周王封地,汝所遣人入境,或有 縱恣,將斥為汝過,可不慮乎』?」其已之。代王桂縱暴,殺 人取財,賜書戒之。岷王楩擅拘諸司印信,激變彝人, 詔降其王府職官。五月辛卯,諭天下諸司事千王府 者,遵《祖訓》啟知之。有司合行事務,不許一概啟請。若 王府事有相關,即遣人馳奏,不待報而擅承行者,論 以重罪。

按《明會典》「元年,令王府有事,發行三司等衙門,隨即 奏聞,必待欽准,方許奉行。敢有擅行者治罪。如遇在 京各王出府之日,法司即查前例,通行長史知會遵 守。」

永樂二年,封二子為漢、趙二王,改允𤐤為甌寧王。周 王來獻騶虞,又晉王上護衛,不允。

按《明大政紀》:二年三月甲戌,封第二子高煦為漢王, 第三子高燧為趙王。九月丙午,周王橚來獻騶虞。丙戌,晉王濟熹奏上護衛及所畜小韃靼。上敕令「修德 行善,豈可因一二小人為非,輒自懷疑,所上護衛,不 允,其小韃靼護衛有缺者補之。」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春三月,改敷惠王允𤐤為甌寧 王,降廣澤王允熥、懷恩王允熞為庶人,以二王不能 諫正建文也。詔曰:「帝王之道,立愛惟親,為子不祗,不 及於父。朕皇考、皇妣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創業垂統, 傳之萬世。朕長兄懿文皇太子降生弗永,裔子允炆 幼沖嗣位,昏愚自暴,顛覆成章,崇信姦邪,戕害骨肉, 天下蕩然,社稷幾墜。朕惟祖宗積德之勤,父皇、母后 創業之艱,不得已起兵。賴天之祐,內難廓清。允炆罪 惡貫盈,闔宮赴火。諸臣民同詞勸進。朕以宗社為重, 勉徇輿情,君臨大寶。長兄諸王允熥、允熞乃襲王封, 不意允熥、允熞弗知省躬,自生疑懟。朕以長兄至情, 不忍譴責,免為庶人,以保全之。朕痛切於心,長存念 慮。長兄未有承嗣,其第四子允𤐤生有四年矣。茲特 封甌寧王世守懿文太子之嗣。」嗚呼!協和之道,睦族 為先;惇敘之仁,繼祖為大。用展同氣之情,庶續親親 之義。按大政紀廢允熥允熞為庶人在元年

永樂三年,建「趙王留守社稷」等壇。書戒代、寧等王。停 革楚府鐵牌。以太祖《嘉禾詩》賜諸王。又更定王等儀 仗之制。

按《明大政紀》:三年二月辛巳,吏部尚書蹇義等議,「今 趙王留守北京,當別建國社、國稷、山川等壇致祭,如 禮部所議。」從之。五月丙辰,上以代、寧、秦、晉、永興、平陽 諸王所為過失日多,賜書訓戒之。六月辛卯,湖廣都 司奏:楚府付鐵牌一面,遇差人出門驗此開門。上諭: 「王府自出牌非禮即停革之。」九月,上以太祖高皇帝 御製《嘉禾詩》石本分賜諸王。先是,洪武二十八年九 月庚戌,北平禾有異莖同穗之祥。時上為燕王,進上 太祖親御翰墨,為詩一章以賜。上佩誦追惟,乃用摹 勒於石,拓本成軸。至是,復有嘉禾之瑞,頒賜之。辛丑, 賜周王橚書。以擅調官軍及用箭鏃燒烙無罪之人, 凌駕有司,虐害百姓,戒飭之。乙巳,賜齊王榑書,以所 為不法戒飭之。

按《明會典》:「親王儀仗。」世子同三年,增定「令旗一對,清道 二對,幰弩一張,刀盾十對,弓箭二十副,白澤旗一對, 金鼓旗一對,畫角十二枝,花匡鼓二十四面,杖鼓二 面,金鉦二面,鑼二面,掆鼓二面,板一串,笛二管,小銅 角一對,大銅角一對,戲竹一對,大鼓一面,板一串,杖 鼓十二面,笛四管,頭管四管,絳引旛一對,傳教旛一 對,告止旛一對,信旛一對,儀鍠氅一對,戈氅一對,戟 氅一對,吾杖一對,儀刀二對,班劍一對,立瓜一對,臥 瓜一對,骨朵一對,金鉞一對,金鐙一對,殳叉一對,戟 十對,槊十對,夾槊一對,麾一」把,幢一把,節一把,響節 四對。紫方傘二把,紅方傘二把,紅銷金傘一把,紅繡 圓傘一把,紅曲柄傘二把,紅油絹銷金雨傘一把,青 繡圓扇四把,紅繡圓扇四把,紅繡方扇四把。「誕馬八 匹,鞍籠一箇,金馬杌一箇,拂子二把,間抹金銀交椅 一把,間抹金銀腳踏一箇,間抹金銀水盆一箇,間抹 金銀水罐一箇,渾抹金銀香爐一箇,渾抹金銀香合 一箇,間抹金銀唾盂一箇,間抹金銀唾壺一箇;紅紵 絲拜縟一條,紅紗燈籠二對,紅油紙燈籠二對」,魫燈 一對,象軺一乘,帳房一對。 郡王儀仗。三年,定「令旗 一對,清道二對,幰弩一張,刀盾八對,弓箭十八副,金 鼓旗一對,畫角十枝,花匡鼓二十面,掆鼓一面,金鉦 一面,鑼二面,板一串,笛二管,戲竹一對,大鼓一面,板 一串,杖鼓八面,笛四管,頭管四管,絳引旛一對,傳教 旛一對,告止旛一對,信旛一對,吾杖一對,儀刀二對, 立瓜一對,骨朵一對,斧一對,戟八對,槊八對,麾一把, 幢一把,節一把,響節三對,紅」銷金圓傘一把,紅圓傘 一把,紅曲柄傘二把,紅方傘二把,青圓扇四把,紅圓 扇四把。誕馬四匹,鞍籠一箇,間抹金銀馬杌一箇,拂 子二把,間抹金銀交椅一把,腳踏全間抹金銀水盆 一箇,間抹金銀水罐一箇。渾抹金銀香爐一箇。渾抹 金銀香合一箇。《紅紵絲》拜縟一條。紅紗燈籠二對。魫 燈一對。帳房一座。 親王妃儀仗公主世子妃同三年,定「紅 杖一對,清道旗一對,絳引旛一對,戟氅一對,吾杖一 對,儀刀一對,班劍一對,立瓜一對,臥瓜一對,骨朵一 對,鐙杖一對,響節二對。青方傘二把,紅彩畫雲鳳傘 一把,青孔雀圓扇四把,紅花圓扇四把。間抹金銀交 椅一把,間抹金銀腳踏一箇,間抹金銀水盆一箇,間 抹金銀水罐一箇,紅紗燈籠二對,拂子二」把,鳳轎一 乘,小轎一乘,行障二葉,坐障一葉。 郡王妃儀仗:三 年,定紅杖一對,清道旗一對,絳引旛一對,戟氅一對, 班劍一對,吾杖一對,立瓜一對,骨朵一對,響節一對, 青方傘二把,紅圓傘一把,青圓扇二把,紅圓扇二把, 間抹金銀交椅一把,間抹金銀腳踏一箇,拂子二把, 紅紗燈籠一對,間抹金銀水盆一箇,間抹金銀水罐 一箇,翟轎一乘,行障二葉,坐障一葉。

永樂四年,命趙王留守北京,廢齊王榑為庶人,賜甌寧王諡。

按《明大政紀》:四年二月,趙王高燧居守北京。五月,廢 齊王榑為庶人,處之京師。榑結無賴,養遊客,私僭帝 號,及咒咀魘鎮等事,屢有告者,察之皆驗。上賜書諭 令改行。於是榑請入朝面謝。既至,廷臣交章劾奏榑 罪不當宥。榑厲聲曰:「姦臣又欲喋喋效建文時事耶? 會當盡剮此輩。」上聞之,不懌曰:「此其心可知已。」命罷 其隨侍護衛及長史等官,廢之。十二月辛亥夜,甌寧 王邸第不戒於火,竟成疾而薨,時年十六,諡哀簡。 永樂六年,命禮部諸司庶務,其承受於親王者,稱令 旨。

按:《明大政紀》六年七月庚子,命禮部:自今諸司庶務, 啟事東宮處分者,則書「皇太子令旨。」其承受於親王 者,書雲「『王令旨』,著為定製。」

永樂八年,命趙王整理北京軍馬。安、魯二王奏護衛 軍糧等事,以楚王及寧世子來朝,賜宴。又以周王來 朝,軍士擾民,執令自治。又定奉差經過見王官員,賜 酒飯外,不許及他物。

按《明大政紀》,八年二月辛丑,命趙王高燧整理北京 城池軍馬,令廣平侯袁容、泰寧侯陳珪輔導之。丙午, 安王楹奏,免護衛屯軍子粒二年,從之。九月甲申,魯 王肇煇奏,「護衛給月糧已三年,當罷,乞以六分屯田, 四分守城。」從之。十二月乙未,楚王楨、寧王世子磐烒 來朝。宴楚王於華蓋殿,賜世子宴於前三公府,其從 官皆賜宴。戊戌,諭勉楚王隨行文武官屬,賜文綺及 鈔有差。諭曰:「朕即位以來,楚王未嘗有越禮踰分之 事,雖府中有一二小人作過,悉是其下所為,王無預 焉。王素性樂善,秉德奉法,可為賢王。爾等為其官屬, 與有榮矣。然爾等亦有贊輔之力,今歸,更加勉之!」楚 王楨言王府校尉死亡者,自今請留「所生另補缺,庶 免別僉。」從之。甲辰,周王橚來朝。隨從軍士在途擾民, 往往空室逃避。命錦衣衛執軍士送周王橚,令其自 治。

按《明會典》八年,令各王府,今後遇有朝廷一應公差 人員,及經過見王官員人等,或與酒飯,或不與,亦可 不許賞以物件。

永樂九年,遣使戒勵秦王,召遼、谷等九王來朝 按《明大政紀》,九年二月壬辰朔,遣敕戒勵秦王尚炳, 符至不出迎,侮慢使者,械長史、紀善、典儀送京師。王 自今勉力學問,庶幾寡過。是月甲寅,秦王尚炳來朝, 且首服,不親出迎敕符之罪,上宥而勉之。四月己酉, 召遼、谷、瀋、安、唐、郢、伊、肅、晉九王來朝,以次而至。時周 王已朝蜀,慶二王有疾未召。

永樂十年,趙王還北京,山西監察御史劾訓導造平 陽王府官飲酒,不聽。

按《明大政紀》:十年正月乙巳,趙王高燧還北京,皇太 子親送之江東門。六月戊午,巡按山西監察御史劾 訓導經過平陽朝王,王免見,遂造王府官飲酒,當逮 問。上曰:「王自免禮,固非其不往見王府官必其交親, 故造之。飲酒敘歡,亦人常情,無罪。今外國來朝者,與 人交易尚爾,不為之禁,況與王府官往來者乎?」卒不 之聽。

永樂十二年,降晉王為「庶人。」

按《明大政紀》:十二年十一月甲午朔,降晉王濟熹為 庶人,俾與長子美圭同守晉恭王墳。敕諭曰:「爾謀為 不軌,自絕於天,自絕於祖宗。論爾之罪,有不容誅。重 念恭王手足之義,特全爾生,令守恭園。其閉門念咎, 杜絕外交,改過遷善,以保令終。慎之哉!」

永樂十四年,命趙王告祭長陵,改趙、漢二王封國。敕 隨侍漢王者各還原伍。上至濟寧,魯王來謁,賜鈔幣 米石。徵谷王橞至京,以周、楚二王來朝,賜宴,並定二 王謁孝陵位次。

按《明大政紀》:十四年三月「癸巳朔,長陵殿成,奉安仁 孝皇后神位,命趙王告祭。甲辰,改趙王高燧封國於 彰德,漢王高煦於青州。時高煦奏願常侍左右,不欲 之國,復賜敕曰:『既受藩封,豈可常在侍下?前封雲南, 憚遠不行,與爾青州,今又託故,如果誠心留侍,去年 在此,何以固欲南還?是時朕欲留爾長子亦不可得。 留侍之言,殆非實意,青州之命,更不可辭』。」七月辛丑, 命保定侯孟瑛、吏部侍郎師逵督修《漢世子府》於青 州。辛亥,蜀王椿密遣儀賓顧瞻奏谷王橞謀不軌。遣 中官齎敕橞,令送崇寧王還蜀,且察其所為。先是,谷 府隨侍都督張興奏橞有不臣之心,上曰:「朕徐察之。」 興過南京,又以橞所為,密啟皇太子。皇太子遣人密 奏之,上猶未決。椿聞之,具奏「橞恃寵縱橫,有無君之 心,藏匿亡叛,造作舟艦弓弩器械,教習兵法戰鬥之 事,大建佛寺,造天成閣,私度僧千人,晝夜祈禱咒咀。 又與都指揮張成、宦者吳智等日夜謀議,蹤跡詭祕, 人莫知之,號張成為師尚父,捏造圖讖,謂己於親王 中次在十八,與讖相」應,傳播於人。又密遣典寶劉信 獻寶帶於椿,藏所為讖語於帶匣。復致書於椿,有曰「德蒼時不可言桓、文之事,桓文時不可言德、蒼之施。」 辭意含蓄,往往類此。又令巧匠製燈,於上元節獻於 朝,就俾諸內府架構,偵伺動靜。又選壯士習音樂,擬 獻於朝,供應殿庭,以圖間隙。前長史盧廷綱屢諫不 聽,反誣以誹謗,具奏磔殺之,王府僚屬遂無敢復諫 者。指揮唐彰、舍人覃常嘗泄其事,咸被撾殺。又於長 沙山林池沼、竹木花果、鳥獸魚鱉之利,盡專之稅,及 六畜糞壤、奇花怪石之類,遠近盡移入府內,為游觀 之具,長沙之民苦之。上得奏,嘆曰:「朕如何待橞,乃有 此心。」又曰:「蜀王忠孝,人宜不見欺。且張都督嘗有言 矣。」八月戊寅,遣敕符金牌召谷王橞。九月丙申,敕右 軍都督僉事歐陽青,凡各衛撥隨侍漢王者,令各還 原伍,不許稽留。上聞漢王高煦於各衛選精壯軍士 及有藝能者,以隨侍為名,教習武事,造作器械,益疑 之,遂有還北京之意。十月乙丑,車駕至濟寧。先夕夢 魯王肇煇侍立甚恭。既旦,肇煇來謁,上甚喜,賜敕獎 勵,加賜鈔幣、米千石。蓋肇煇居國簡靜,奉法謹禮,上 素重之雲。癸未,徵谷王橞至京,命中官送至王邸,以 《蜀王奏》示之。橞慚懼慄慄,無一言自辯,但曰:「死罪,死 罪!上天地大恩,全其生耳!」甲申,成國公朱勇、都察院 左都御史劉觀同文武群臣劾谷王橞謀逆實狀,請 割恩正法。上以朕自有處,諭之。十一月己丑,詔戶部 歲給漢王、趙王祿米各止萬石。辛卯,以谷王橞謀逆 事,條示諸王議其罪。辛丑,周王橚來朝,宴於華蓋殿。 丙午,楚王楨來朝,宴於華蓋殿。壬子,周王橚、楚王楨 遇節謁孝陵,命東宮皇太孫及小皇孫陪謁。上召楊 榮、楊士奇、金幼孜皆至,問曰:「二王東宮皇太孫及小 皇孫謁陵展敬之位如何?朕意雖略定,爾三人試言 之。」楊金未有對。上顧問士奇,對曰:「周、楚二王尊屬當 列稍前兩傍,東宮殿下列稍後居中,皇太孫殿下亦 當中列於東宮殿下之後,諸皇孫與皇太孫同班,兩 分列兩傍。」上曰:「爾所言有據乎?」對曰:「宋儒朱熹《家禮》 大約如此。」上曰:「吾未嘗熟《家禮》,但據己見,書其位次。」 遂出片楮,宸翰所書位次,正與士奇言合,遣鴻臚寺 丞周昇齎欽定位次,俾行之。

永樂十五年廢谷王為庶人,命漢王居安樂州。庶人 《允熥》卒,以禮葬之。安惠王無嗣,國除。

按《明大政紀》:「十五年二月,廢谷王橞為庶人。橞,太祖 第十八子也。幼不好學,多智譎。初封國宣府。靖難師 起,橞遁歸京師,建文君甚親信之,令守金川門。靖難 師渡江,橞即開門迎入。上即位,待之加厚,賜賚無數, 改封於長沙。陰養死士,謀逆反。蜀王發其事,詔楚王 等議其罪,降為庶人。」橞後闔門自焚。三月丁亥朔,命 漢王高煦居山東安樂州。初,上在北京,聞高煦有異 志。及還,召士奇問曰:「汝與蹇義在此,漢府事皆當悉 知。如朕未有知,汝輩慮有離間之罪。朕既知矣,汝何 慮?」對曰:「漢王使受冊封,國雲南,不肯行;復改青州,又 堅不行。今知朝廷將徙都北京,惟欲留守南京。此天 下之人疑其心,亦豈待事有實跡哉!惟陛下早善處 置,使有定所,全父子恩,以貽永世之利。」上默然。後數 日,得高煦私造兵器及皮船,教習水戰,及僭乘輿服 物,挾私擊死無罪官民,縱護衛官軍京城內外劫掠 有實狀。上怒,命翰林條示其罪,且曰:「今處之安樂州, 蓋去北京甚邇。即其作禍,可朝發夕擒也。」九月己巳, 庶人允熥卒,命以禮葬之。允熥,懿文太子第三子。母 妃常氏,開平忠武王遇春之女。建文中,封吳王。上嗣 位之初,改《廣澤王》,以罪免為庶人。十二月,安惠王卒, 無子,國除。

永樂  年、更定宗藩封爵制及之國廚料之數 按《明會典》:「永樂間定鎮國將軍從一品」、舊三品輔國將 軍,從二品。舊四品奉國將軍,從三品。舊五品鎮國中尉,從 四品。舊六品輔國中尉,從五品。舊七品奉國中尉,從六品。 舊八品世子,嫡長子封世孫;郡王,嫡第一子封長子,長 子,嫡第一子封長孫。親王選婚封親王妃,世子封世 子妃,郡王封郡王,妃、世孫封世孫夫人,長子封長子 夫人,長孫封長孫夫人,鎮國將軍封鎮國將軍夫人, 輔國將軍封輔國將軍夫人,奉國將軍封淑人,鎮國 中尉封恭人,輔國中尉封宜人,奉國中尉封安人;親 王女封郡主,郡王女封縣主,鎮國將軍女封郡君,輔 國將軍女封縣君,奉國將軍女封鄉君,中尉之女,俱 稱「宗女。」世子女與郡王女同,世孫及郡王長子女,與 鎮國將軍女同,長孫女與輔國將軍女同。其靖江王 府,合比正支郡王遞減一等。女封縣君,將軍以下,照 例遞減。 凡親王之國,永樂間定廚料醬一百斤,香 油五十斤,椒二十斤,乾魚一百斤,醃牛一隻,子鱭魚 四十斤,醃豬一口,醃鵝一隻,醃鹿一隻,醃麂二隻,醃 雞九隻,白麪一百斤,茶芽五斤,茶葉二十斤,醬瓜四 十條,黑砂糖十斤,藕煎五斤,木瓜湯煎五斤,醬茄一 百五十箇,醋蒜三百箇,酒五十瓶,醋二十瓶,芝麻一 石,糖茄一百五十箇,米三石。

永樂二十一年,賜蜀王諡按《明大政紀》,二十一年三月壬午,蜀王椿薨,諡曰「獻 王。」性敦厚孝友,循禮執法,尤好學,讀書不懈。喜延接 賢士大夫,講論或至夜分,不為聲色游獵之事,在宗 室中為最賢,朝廷待之視諸王特厚雲。

永樂二十二年,仁宗嗣位,以成祖所遺冠服送漢、趙 二王。令諸王毋詣几筵,各遣官代祭。廢巴東、遠安二 王為庶人。刊印《祖訓》,賜諸子弟姪。韓王等獻詩。止寧 王來朝,各有賜賚。定親王未之國祿米。

按《明大政紀》:二十二年八月「丁巳,皇太子嗣位。甲子, 遣中官捧大行皇帝遺冠服送漢王高煦、趙王高燧, 朝夕瞻奉,以慰哀慕惓惓之心。」乙丑,召漢王高煦赴 京。辛未,周王橚及各王俱奏請躬詣大行皇帝几筵 行祭禮,悉報止之,令遣官代行。九月乙亥,巴東王貴 烜、遠安王貴燮父死不奔喪,命戶部各減祿米之半。 甲申,漢王高煦至京,增諸王祿米。丁亥,漢王高煦還 國。癸巳,寧王權奏欲來朝,止之。上遺書答曰:「叔欲來 見,感親愛之厚。姪承叔親厚有素,今欲見叔,亦切惓 惓,但以祖訓,不敢違也。」計諒此誠所云。寄居江西,非 所封之國,不與封鎮,各王例同。蓋江西之地,叔受之 先帝已二十餘年,為國南屏,非封鎮「而何?惟叔審之。」 十月戊午,免遠安王貴燮、巴東王貴烜為庶人。二人 前嘗誣告其父有不軌謀,至是,諭群臣曰:「正風化當 自家族始。」遂有是命。十一月庚辰,命司禮監刊印《祖 訓》,賜諸子及弟姪。上謂侍臣曰:「守成之主,動法祖宗, 斯鮮過舉。《書》曰:『監於先王成憲,其永無愆』。後世嗣君, 往往作聰明,亂舊章,而卒至喪敗不救,可為鑒戒。朕 十餘歲侍皇祖側,親見作《祖訓》,屢經改易而後成書。 是時秦、晉、周世子皆在,太祖閒暇,即召太孫及諸世 子於前,分條逐事,委曲開諭之,皆持身正家以至治 天下之要道。為天子、為藩王,能事事遵守,豈不福祿 永遠哉!朕寤寐不忘。」侍臣對曰:「陛下此心,即太祖皇 帝之心也。」壬午,韓王沖。請幫助識別此字。襄陵王沖《炑》樂平王沖。請幫助識別此字。 各獻詩,頒賜白金、鈔幣有差。丙申,特賜寧王權黃金 三百兩、文錦十,綵幣表裡各二十、西洋布十。十二月 己巳,徙封韓恭王於西平。

按:《明會典》,「二十二年,令鄭王、越王、襄王、荊王、梁王、淮 王、滕王祿米暫各給三千石,俟之國,別立常典。」自後 親王受封未之國,俱如此例。

仁宗洪熙元年斥漢王子瞻圻居鳳陽賜書諭晉王平陽王及周魯二王田宅等事趙王之國彰德以岷王居武岡華陽王居澧州並定王府將軍來朝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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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大政紀》:洪熙元年二月甲辰,漢王高煦訴第二 子瞻圻不孝,斥居住鳳陽。甲子,晉王濟熿及平陽王 美圭互奏爭連伯灘田,各賜書以差,蒲州從實審勘 諭之。三月壬申,周王橚奏請以河南都司衙門與汝 南王家屬居住。答書止之曰:「祖宗建置都司,總制一 方,所係非輕,不敢移易。」戊寅,命趙王高燧之國彰德, 令欽天監擇日起程。己丑,趙王高燧之國彰德。四月 壬子,魯王肇煇奏:「本府居室損漏,欲令護衛官軍修 理,請今歲護衛屯田,免其子粒。」《賜書》:「屯田子粒以充 本衛軍糧,豈可廢易?俟農隙修之。」癸亥,漢郡王瞻圻、 紀善李遜以離間伏誅。丙寅,以岷王楩居武岡州,改 華陽王悅燿居澧州。六月庚戌,皇太子即位。七月己 巳,漢王高煦陳奏利國安民四事,命有司施行,仍復 書謝之。上顧侍臣曰:「永樂中,皇祖嘗諭皇考及朕,謂 此叔有異心,宜備之。然皇考待之極厚。如今日所言, 果出於誠,則是舊心已革,不可不順從也。」

按《明會典》:「洪熙元年,靖江王府輔國將軍來朝,欽賜 羊十隻、鵝十隻、雞二十隻、酒一百瓶、米四石,果子五 色,茶食五般,柴三百斤,蔬菜廚料。」又「靖江王府奉國 將軍來朝,欽賜羊五隻、鵝五隻、雞十隻,酒五十瓶,米 二石,果子五色,茶食五般,柴一百五十斤,蔬菜廚料。」

宣宗宣德元年定宗室將軍郡主以下品級冠服儀式世子及郡王納妃郡王嫡長承襲及鎮國將軍縣主以下婚禮諸制上親征漢王執之陳山請移師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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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趙王不從,賜書諭之。

按《明大政紀》:宣德元年正月庚子,漢王高煦遣人獻 元宵燈,復書報謝。有言於上者曰:「漢府所遣來者,多 是窺瞰朝廷之事,特以進獻為名。」上曰:「吾惟推誠以 待之耳。」六月,定宗室將軍、中尉、郡主、縣主、郡君、縣君、 鄉君、儀賓品級冠服儀式。其封爵婚禮,則皇明祖訓 已有成法,凡世子及郡王納妃、郡王嫡長襲封者,當 「先上聞,朝廷遣人行冊命之禮。今後王國自鎮國將 軍、縣主以下婚禮,但頒誥命、冠服,其儀仗妝奩諸物, 皆王府自辦。」八月壬戌朔,漢王高煦反。初,高煦既之 國,樂安反謀未嘗一日忘。及仁宗崩,高煦反謀益決, 於是招集亡命,以護衛指揮王斌為偽都督,樂安知 州朱烜為偽兵部尚書,移檄遠近。以輔臣蹇義、夏原 吉姦邪亂政為辭,中外洶懼。高煦復遣人密約英國 公張輔等為內應。輔即縛其人白上。上夜召輔臣入, 賜坐,屏左右議之。楊榮首勸上親征,上有難色,顧原吉、原吉曰:「往事可鑒,不可失也。臣昨見命將而其色 變,退語臣等而泣在廷。如此,則臨事可知。且兵事貴 速,宜卷甲韜戈以往,一鼓而平之。所謂先人有奪人 之心也。」楊榮言是。上意遽決。鄭、襄二王監國。辛未,以 高煦之罪,告天地、宗廟、社稷、百神,遂親征發京師,率 大營五軍將士以行。以陽武侯薛祿、清平伯吳成為 先鋒。時文臣蹇義、楊士奇、夏原吉、楊榮、楊溥、吳中、胡 濙、張本、顧佐扈從,晝夜兼程而進。上遣書諭高煦,《書》 曰:「人言王反,朕初不信。及得王奏,知王志在禍生靈, 危宗社。朕興師問罪,不得已也。王太宗皇帝之子,仁 宗皇帝之弟。朕嗣位以來,事以叔父,禮不少虧,何為 而反耶?朕惟張敖失國,本之貫高;淮南受誅,成於伍 被。自古小人事藩國,率因之以身圖富貴,而陷其主 於不義。及事不成,則反噬主以圖苟免,若此者多矣。 今朕師已壓境,王能悔禍,擒所倡謀者來獻與王,削 除前過,恩禮始終,善之善者也。王如執迷,或出兵拒 敵,或嬰城固守,圖僥倖於萬一,當率大軍乘之,即成 擒矣。又或麾下以王為奇貨,執以來獻,王以何面目 見朕,雖欲保全,不可得也。王之轉禍為福,一反掌間 耳。其審圖之。」辛巳昧爽,車駕駐蹕樂安城北。上念矢 石之下,禍及無辜,乃遣諭高煦云:「今山東都、布、按三 司及衛、所、府、州、縣官並爾護衛軍校餘丁民人,奏爾 反逆,朕皆未信。及覽《陳岡齎》至本,上誣先帝,遂及朕 躬,爾罪著矣。朕以祖宗付𢌿之重,天下生民大計,親 率問罪之師,已至城下。爾不來朝,又不遣護衛王府 官出見,是負固不服。今以誠心待爾,爾能戰則戰,不 能則詣軍門面陳爾情,庶得始終保全。如始終不受 命,城破之日悔將何及。」已復遣敕諭之曰:「前敕諭爾 備矣。朕言不再,爾其審圖之。」又以敕繫矢射城中,諭 逆黨以禍福。於是城中人多欲執高煦來獻。高煦狼 狽失據,密遣人詣御幄陳奏,願寬假今夕與妻「子別, 明旦躬赴駕前歸罪。」上許之。是夜,高煦盡取積歲所 造兵器,與凡謀議交通文書盡燬之。城中通夕火光 燭天。壬午,駐蹕樂安城南。高煦將出,叛黨王斌等固 止之曰:「寧一戰以死,不可為人擒也。」高煦復入宮,遂 潛從間道出,為官軍所執以獻。文武群臣列奏其罪, 請旨典刑。上曰:「彼固不義,《祖訓》待親藩自有成法。」群 臣復言「《春秋》之法,大義滅親。」上卻之,但命以群臣劾 章示之。高煦跪言:「臣罪萬死,惟生殺在上。」上遂令高 煦為書,召諸子同歸京師。乙酉,班師,械高煦以歸。庚 寅,駐蹕獻縣之單橋。車駕親征罪人。既得師還,戶部 尚書陳山迎駕。山見上言:「宜乘勝師向彰德,襲執趙 王,則朝廷永安矣。」上召楊榮,以《山言》諭之。榮對曰:「山 言國之大計。」遂召蹇義、夏原吉諭之,兩人不敢異議。 榮言:「請先遣敕趙王,詰其與高煦連謀之罪,而六師 奄至,可擒也。」從之。榮遂傳旨,令楊士奇草詔。士奇曰: 「事須有實,天地鬼神,豈可欺哉!且敕旨以何為辭?」榮 厲色曰:「汝可沮國之大事乎?」令錦衣衛責所係漢府 人狀,云:「與趙連謀,即事之因,何患無辭?」士奇曰:「錦衣 衛責狀,何以服人心?」榮曰:「汝不然吾言可往與蹇、夏 言之。」士奇往見二人,蹇曰:「上意已定,眾意亦定,公可 中阻。」夏曰:「萬一上從公言,今不行,趙後有變。如永樂 中孟指揮之舉,誰任其咎?」士奇曰:「今事勢與永樂中 異。永樂中趙擁三護衛,今已去其二。且昔孟指揮所 為,王實不預聞。不然,趙王豈至今日乎?」蹇曰:「即如公 言,今若何?」士奇曰:「為今之計,朝廷重尊屬,厚待之,有 疑則嚴防之,亦必無虞,而於國體亦正矣。」二人曰:「公 言固當然,上特信楊榮言,不係吾二人可否也。」士奇 退與榮曰:「太宗皇帝惟三子,今上親叔二人。一人有 罪者不可恕,其無罪者,當加厚之,庶幾仰慰皇祖在 天之靈。」榮曰:「汝既不草敕,則我當以聞。」時惟楊溥與 士奇意合。溥曰:「吾二人請入見上,兵必不可移。」榮聞 溥言,即趨入見溥。士奇亦踵其後,而門者止二人,不 得入。已,有旨召蹇、夏義,以士奇言白。上意不懌,然亦 不復言移兵矣,遂還京。九月丙申,帝還京師。上御奉 天門,高煦父子家屬皆至京師。行在刑部、都察院、大 理寺暨文武廷臣劾奏高煦謀危宗社,大逆不道,宜 正國典,以為亂臣賊子之戒。上曰:「國家待宗藩具有 祖訓,朕不敢違。」命行在工部築館室於西安門內,處 高煦夫婦男女。其飲食衣服之奉,悉仍舊無改。上出 御製《東征記》,以示群臣,凡書高煦之罪,及朝廷不得 已發兵之故,蓋詳備雲。高煦逆黨王斌、朱烜伏誅,上 至京,不復及彰德事。然言者猶喋喋請盡削趙護衛, 且請拘趙王京師。上皆不聽。乃召士奇諭曰:「言者論 趙王益多,如何?」對曰:「今日宗室,惟趙王最親,當思保 全之,毋惑群言。」上曰:「吾亦思之。皇考於趙王最友愛, 且吾今惟一叔,奈何不愛?然當思所以保全之道。」乃 封《群臣言》章,遣袁容及劉觀齎以示之,使自處。士奇 曰:「更得璽書親諭之,尤善。」上從之。

宣德二年,趙王辭護衛官校,從之。晉王奏辭爵,復書 慰之,定王府祭祀宗廟之禮按《明大政紀》:二年二月戊寅,趙王高燧奏辭護衛官 校,歸之朝廷,從之。王得璽書及言者所上章,大喜曰: 「吾生矣!」即獻護衛,且上表謝恩,而言者頓息。上待趙 王日益親厚,而薄陳山,竟疏斥之。蓋上初雖為山所 惑,而後灼知其非。踰數月,召士奇至南齋宮,諭之曰: 「吾待趙叔不失親親之禮,爾有力焉。自今毋以見迕 為嫌。」遂賜白金、寶楮、文綺。三月,晉王濟熿以其府中 軍校數有赴京告其陰事者,益不自安,遂奏辭爵。上 復書慰之。

按《明會典》,二年,令王府祭宗廟,用宋朱文公家禮。 宣德三年,寧王乞灌城鄉田,諭以往勘處置,又乞鐵 笛與之。免汝南、新安二王為庶人。諭鄭王瞻峻等戒 戢下人。韓王請遷國長沙,不許。

按《明大政紀》:三年閏四月,寧王權奏,乞賜南昌府附 近灌城一鄉田土,俾眾子耕種自給。上諭戶部臣曰: 「古人云:王者當食租衣稅,今有歲祿足矣。一鄉之田, 民所衣食,不當奪以自養,宜遣人往勘,待報處置。」五 月,汝南王有勳、新安王有熹有罪,免為庶人。七月辛 酉,寧王權遣人進扇,且奏求鐵笛,命工新製與之。上 謂左右曰:「古人謂笛者滌也,所以滌邪穢,納之於正。 寧。王之意其在此乎?鐵笛雖無,當新製與之。」十月庚 辰,宣諭各王府長史,戒戢下人勿為非。明日,諭鄭王 瞻峻等曰:「在下小人所為,王當戒之。吾與王同氣,有 至愛存焉。人情愛禾者必去蟊,愛苗者必去莠,況吾 兄弟至親之愛乎小人者,其為害甚於蟊與莠也。戒 之於早,可以消患於未萌。不早戒之,及其著則難制 矣。」《癸未韓王沖》請幫助識別此字。奏平涼土薄,乞遷國長沙,不許。上 復書曰:「歲祿不充,蓋陝西頻歲無穫,未免供給不及。 若年穀稍豐,便可足用,惟叔安意以俟之。府中軍校 未至者,已敕兵部挨究遣來。長沙之諭,先帝成命在 上,不敢渝越,惟叔亮之!」

宣德四年,寧王奏「鎮國將軍以下不應分品級。」上引 《祖訓》諭之,並書諭不允撥田。又寧化王請免大同備 禦官軍,不許。命平陽王建家廟。

按:《明大政紀》四年四月丙子,寧王權奏祿米不當定 品級,語多忿戾,上引祖制復之。大略謂:祖訓語郡王 子孫,自鎮國將軍以至奉國中尉,遞有品級,洪武二 十九年十二月,欽定靖江王世子與郡王公侯文武 官相見禮儀,或答拜,或坐受,遇之於塗,或分道讓左, 或引馬側立,各隨品級等第,別無行君臣禮之說,若 「必如所云行君臣之禮,是教子孫越禮犯分,不知有 君矣。若群臣與靖江府將軍前皆行君臣之禮,是天 下紛紛多君也。」五月丁巳,與寧王權書,撥田無例,不 許。書曰:「戶部言灌城田共一千六百一十七頃六十 餘畝,鄉民所賴以足衣食,別無荒閑之地。況庶子郡 王自有歲祿,稽之《祖訓》,亦無撥賜田土之例。若從叔 祖之言,百姓失業,必歸怨朝廷,亦必歸怨叔祖矣。今 叔祖為諸王表率,使諸王皆倣叔祖之言,不皆違祖 訓而損盛德乎?故撥田之諭,不能曲從,惟叔祖亮之。」 辛未,寧化王濟煥奏:「婚禮在邇,乞免大同備禦官軍 三百餘人,歸以備使令。」不許。上曰:「大同當極邊衝要 之路,各郡王府皆有官軍守備,故太原一路得以無 虞。若從所言罷歸,則別府亦援例來言,難於處置矣。」 六月丁丑,寧王權因上引《太祖禮儀》自知鎮國將軍 以下不應分品級之言為非,具奏悔過。上以不用芥 蔕於心,復之。九月辛亥,命平陽王濟熹建家廟。 宣德六年,河南知府李驥奏為伊王摧辱,上致書諭 王,逮府僚治之。

按《明大政紀》:「六年十月庚戌,河南知府李驥奏,伊王 居國,屢有非禮之求,臣不敢曲從。府中內官官校虐 害百姓者,臣到任,稍為禁戢,自此王府含怒。今年冬 至,臣以四更往王府陪班行禮。適初唱班,臣已就列, 王以為遲,執繫儀衛司獄,次日始釋。緣王府自前遇 節行禮,未嘗有在四更者。臣蒙恩守土,遭王摧辱,不」 敢不奏。上謂都御史顧佐等曰:「朝臣於朝廷大朝賀, 皆昧爽之際,未嘗以四更行禮。此必王府讒邪小人 教王辱知府之計。」致書諭王:「宜謹守祖法,勿信讒邪。 府中承奉長史典儀,悉械送京師治之。」

宣德 年,定親王上東宮、中宮正旦壽誕、冬至進賀 箋式,加「親王之國下程」,給趙世子來朝供應。

按《明會典》:「中宮壽誕,正旦冬至,親王上箋」,宣德間定。 伏以天眷聖明,萬年盛業;中宮正治,協相洪猷。敬惟 皇后殿下,懋嗣徽音,弘昭令範。仁慈施於宮壼,懿德 著於邦家。是以宗廟奠安而本支蕃衍也。臣某屬籍 親藩,忻逢壽誕。正旦長至肅班行而敬拜,祝寶算以齊天。 無任瞻仰激切屏營之至,謹奉箋稱賀以聞。 《東宮 千秋節正旦冬至親王上箋》。伏以天眷皇家,茂隆大 本。前星協應,四海歸心。敬惟皇太子殿下,天賜英資, 日新聖學。懋德祗承於謨烈,重明翊贊於治平。是以 宗社奠安,臣民咸戴也。臣某奉守藩邦,忻逢誕辰。正旦 長至仰春宮而稱頌,祝壽算於千秋。無任瞻仰激切屏營之至,謹奉箋稱賀以聞。 親王之國下程,宣德間 加豬二十口、羊二十隻、酒一百瓶。 宣德間,趙世子 安陽王來朝,欽賜羊三隻、鵝三隻、雞六隻、酒三瓶、米 一石五斗、柴四百斤、蔬菜廚料。

宣德八年、定王府祿米折色。

按「《明會典》八年奏准,王府祿米折色,每石鈔十五貫。」 宣德九年,宗室將軍病故,止遺妾媵者,歲給養贍 按《明會典》九年奏准,鎮國等將軍病故,夫人、淑人子 女俱無,止遺妾媵家眷者,每歲給米三十石,養贍終 身。

宣德十年正月壬午,皇太子即皇帝位。二月壬子,封 皇弟祁鈺為「郕王。」

按:《明大政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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