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03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十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二十二
周五
魯二
官常典第三十卷
宗藩部彙考二十二
[編輯]周五
[編輯]魯二
[編輯]釐王元年冬,齊侯、魯侯盟於柯。
按《春秋》莊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冬,盟於柯,始 及齊平也。按《公羊傳》,冬,公會齊侯盟於柯。何以不 日?易也。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會不致,信之也。其 不日何以始乎?此?莊公將會乎桓,曹子進曰:「『君之意 何如』?莊公曰:『寡人之生,則不若死矣』。曹子曰:『然則君 請當其君,臣請當其臣』。莊公曰:『諾』。」於是會乎桓。莊公 升壇,曹子手劍而從之。管子進曰:「君何求乎?」曹子曰: 「城壞壓竟,君不圖與。」管子曰:「然則君將何求?」曹子曰: 「願請汶陽之田。」管子顧曰:「君許諾。」桓公曰:「諾。」曹子請 盟,桓公下與之盟。已盟,曹子摽劍而去之。要盟可犯, 而桓公不欺;曹子可讎,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 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按《史記魯周公世家》:「十三年,魯莊公與曹沫會齊桓 公於柯。曹沫刦齊桓公,求魯侵地,已盟而釋桓公。桓 公欲背約,管仲諫,卒歸魯侵地。」
釐王三年夏魯夫人姜氏如齊。
按:《春秋》莊公十五年。
釐王四年「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魯侯、陳侯、衛侯、鄭伯、 許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於幽。」
按《春秋莊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同盟於幽, 鄭成也。」
《釐王五年》「春,齊人執鄭詹。秋,鄭詹自齊逃於魯。」 按《春秋》莊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春「齊人執鄭 詹。鄭不朝也。」
惠王元年「夏,魯侯追戎於濟西。秋,魯有蜮。」
按《春秋》莊公十八年。按《左傳》十八年夏,「公追戎於 濟西。」不言其來,諱之也。秋,有蜮,為災也。
惠王二年「秋,魯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於鄄,遂及齊侯、 宋公盟。魯夫人姜氏如莒。冬,齊人、宋人、陳人伐魯西 鄙。」
按《春秋》莊公十九年。按《公羊傳》,「秋,公子結媵陳人 之婦於鄄,遂及齊侯、宋公盟。媵者何?諸侯娶一國,則 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 也。諸侯壹聘九女,諸侯不再娶。媵不書,此何以書?為 其有遂事書。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禮》,大夫受 命不受辭,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 也。」
〈注〉先是,鄄、幽之會,公皆不至,公子結出竟遭齊、宋,欲深謀伐魯,故專矯君命而與之盟,除國家之難,全百姓之命,故善而詳錄之。先書「地」,後書「盟」者,明出竟乃得專之也。
惠王三年春二月,魯夫人姜氏如莒。
按:《春秋》莊公二十年。
惠王四年「秋七月戊戌,魯夫人姜氏薨。」
按:《春秋》莊公二十一年。
惠王五年春正月,魯肆大眚。癸丑,葬魯夫人文姜。「秋 七月丙申,齊高傒、魯人盟於防。」冬,魯侯如齊納幣。 按《春秋》莊公二十二年,按《穀梁傳》,冬公如齊納幣。 納幣,大夫之事也。禮有納采,有問名,有納徵,有告期。 四者備而後娶,禮也。公之親納幣,非禮也,故譏之。 惠王六年春,祭叔聘於魯。夏,魯侯如齊觀社。楚人聘 於魯。齊侯、魯侯遇於穀。蕭叔朝於魯。秋,魯丹桓宮楹。 冬十二月甲寅,齊侯、魯侯盟於扈。
按《春秋》莊公二十三年。按《左傳》二十三年夏,公如 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 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 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狩,以 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 觀?」
按《國語》,嚴公如齊觀社。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正 民也。是故先王制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也。終則 講於會,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制 財用之節,其間無由荒怠。夫齊棄太公之法而觀民 於社,君為是舉而往觀之,非故業也,何以訓民?土發 而社助時也,收攟而烝納要也。今齊社而往觀旅,非 先王之訓也。天子祀上帝,諸侯會之,受命焉。諸侯祀 先王,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臣不聞諸侯之相會祀也,祀又不法,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不 聽,遂如齊。
惠王七年春三月,魯刻《桓宮桷》。夏,魯侯如齊逆女。秋, 魯侯自齊歸。八月丁丑,魯夫人姜氏入。戊寅,魯大夫 宗婦覿,用幣。冬,魯大水。
按《春秋》,莊公二十四年;按《左傳》,二十四年春,刻其 桷,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 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秋,哀 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 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脩,以告虔 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 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惠王八年春,陳侯使女叔聘於魯。「夏六月辛未朔,日 有食之,鼓用牲於社。魯伯姬歸於杞。秋,魯大水,鼓用 牲於社於門。」冬,魯公子友如陳。
按《春秋》莊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春,陳女 叔來聘,始結陳好也。嘉之故不名。夏,六月辛未朔,日 有食之,鼓用牲於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 有食之,於是乎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秋,大水,鼓用牲 於社於門,亦非常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 不鼓。
惠王九年春,「魯侯伐戎。秋,魯侯、宋人、齊人伐徐。」 按《春秋》莊公二十六年。
惠王十年春,魯侯會杞伯姬於洮。夏六月,齊侯、宋公、 陳侯、魯侯、鄭伯同盟於幽。秋,魯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冬,杞伯姬至魯。莒慶逆叔姬於魯。杞伯朝於魯。齊侯、 魯侯會於城濮。
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春,「公會 杞伯姬於洮。」非事也。天子非展義不巡守,諸侯非民 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竟。夏,同盟於幽,陳、鄭服也。秋, 公子友如陳,葬原仲,非禮也。原仲,季友之舊也。冬,杞 伯姬來歸寧也。「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夫 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於某。」按《公羊傳》,「原仲者何? 陳大」夫也。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通乎季子之私行 也。「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內難也。君子辟內難而不 辟外難。」內難者何?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友皆莊公 之母弟也。公子慶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脅公,季子 起而治之,則不得與於國政,坐而視之則親,親固不 忍見也,故於是復請至於陳而葬原仲也。
惠王十一年「秋,荊伐鄭。魯侯、齊人、宋人救鄭。冬,魯築 郿。魯大無麥禾。魯臧孫辰告糴於齊。」
按《春秋》莊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秋,楚令 尹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諸侯救鄭,楚師夜遁。「冬,饑。 臧孫辰告糴於齊,禮也。築郿,非都也。凡邑有宗廟、先 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築,都曰城。」
按《國語》:魯饑,臧文仲言於嚴公曰:「夫為四鄰之援,結 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國之艱急是 為;鑄名器,藏寶財,固民之殄病是待。今國病矣,君盍 以名器請糴於齊?」公曰:「誰使?」對曰:「國有饑饉,卿出告 糴,古之制也,辰也備卿。辰請如齊。」公使往。從者曰:「君 不命吾子,吾子請之,其為選事乎?」文仲曰:「賢者急病 而讓夷,居官者當事不避難,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 國家無違。今我不如齊,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 而惰,非事君也。」文仲以鬯圭與玉磬如齊,告糴,曰:「天 災流行,戾於敝邑,饑饉薦降,民羸幾。卒大懼,殄周公、 太公之命,祀職貢業,事之不共而獲戾。不腆先君之 敝器,敢告滯積,以紓執事,以救敝邑,使能共職,豈唯 寡君與二三臣實受君賜。其周公、太公及百辟神祇, 實永饗而賴之。」齊人歸其玉而予之糴。
惠王十二年「春,魯新延廄。秋,魯有蜚。」「冬十二月,紀叔 姬卒於魯。魯城諸及防。」
按《春秋》莊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春,「新作 延廄」,書,不時也。凡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秋有蜚,為 災也。凡物不為災不書。冬十二月,城諸及防,書時也。 凡土功,龍見而畢務,戒事也。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 栽,日至而畢。
惠王十三年「夏,魯師次於成。」「秋八月癸亥,魯葬紀叔 姬。」「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冬,齊侯、魯侯 遇於魯濟。」
按《春秋莊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遇於魯濟, 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惠王十四午春,魯築臺於郎。夏四月,魯築臺於薛。六 月,齊侯獻戎捷於魯。秋,魯築臺於秦。
按《春秋》莊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夏六月, 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於 王,王以警於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
惠王十五年春,魯城小穀。「秋七月癸巳,魯公子牙卒。 八月癸亥,魯侯同薨,子般立。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弟 啟方立。魯公子慶父奔齊。」
按《春秋》莊公三十二年。按《左傳》,三十二年春,城小 穀,為管仲也。初,公築臺臨黨氏,見孟任,從之閟,而以夫人言許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雩講於梁氏女公 子觀之,圉人犖自牆外與之戲,子般怒,使鞭之。公曰: 「不如殺之。」是不可鞭。犖有力焉,能投蓋於稷門。公疾, 問後於叔牙,對曰:「慶父材。」問於季友,對曰:「臣以死奉 般。」公曰:「鄉者牙曰:『慶父材。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 於鍼巫氏,使鍼季酖之,曰:『飲此則有後於魯國。不然, 死且無後』』。」飲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八月癸亥, 公薨於路寢。子般即位,次於黨氏。冬十月己未,共仲 使圉人犖賊子般於黨氏。成季奔陳,立閔公。按《公 羊傳》,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何以不稱弟?殺也。殺則 曷為不言刺?為季子諱殺也。曷為為季子諱殺?季子 之遏惡也,不以為國獄。緣季子之心而為之諱。季子 之遏惡奈何?莊公病將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 之以國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將焉致乎魯國?」季 子曰:「般也存,君何憂焉?」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謂我曰: 「魯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慶父也存」季子曰:「夫何敢! 是將為亂乎?夫何敢!」俄而牙弒,械成季子,和藥而飲 之,曰:「公子從吾言而飲此,則必可以無為天下戮笑, 必有後乎?魯國不從吾言而不飲此,則必為天下戮 笑,必無後乎?」魯國於是從其言而飲之,飲之無傫氏, 至乎《王堤》而死。公子牙今將爾辭,曷為與親弒者同? 君親無將,「將而誅焉。然則善之與?」曰:然。殺世子母弟, 直稱君者,甚之也。季子殺母兄,何善爾?誅不得辟兄, 君臣之義也。然則曷為不直誅,而酖之行誅乎?兄隱 而逃之,使託若以疾死然,親親之道也。
惠王十六年。夏六月辛酉,葬魯莊公。秋八月,齊侯、魯 侯盟於落姑,魯公子季友歸魯。冬,齊仲孫湫至魯。 按《春秋》,閔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不書即位,亂故 也。夏六月葬莊公,亂故,是以緩。秋八月,公及齊侯盟 於落姑,請復季友也。齊侯許之,使召諸陳公次於郎 以待之。季子來歸,嘉之也。冬,齊仲孫湫來省難。書曰 「『仲孫』,亦嘉之也。」仲孫歸曰:「不去慶父,魯難未已。」公曰: 「『若之何而去之』?對曰:『難不已將自斃,君其待之』。」公曰: 「魯可取乎?」對曰:「不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臣聞 之,國將亡,本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魯不棄《周禮》,未 可動也。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親有禮,因重固,間攜 貳,覆昏亂,霸王之器也。」按《公羊傳》,元年春「王正月。 公何以不言即位?繼弒君不言即位,孰繼?繼子般也。 孰弒子般,慶父也。殺公子牙,今將爾,季子不免。慶父 弒君,何以不誅?將而不免,遏惡也。既而不可及,因獄 有所歸,不探其情而誅焉,親親之道也。惡乎歸獄?歸 獄僕人鄧扈樂。曷為歸獄僕人鄧扈樂,莊公存之時。 樂曾淫於宮中,子般執而鞭」之。莊公死,慶父謂樂曰: 「般之辱爾,國人莫不知,盍弒之矣?」使弒子般,然後誅 鄧扈樂而歸獄焉,季子至而不變也。冬,齊仲孫來。齊 仲孫者何?公子慶父也。公子慶父,則曷為謂之齊?仲 孫?繫之齊也。曷為繫之齊?外之也。曷為外之?《春秋》為 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子女子曰:「以《春秋》為《春 秋》,齊無仲孫,其諸吾仲孫與?」
惠王十七年。夏五月乙酉,「魯吉禘於莊公。」秋八月辛 丑,魯公子慶父弒其君啟方。公子季友以公子申如 邾。九月,魯夫人姜氏奔邾,公子慶父奔莒。冬,齊高子 盟於魯。
按《春秋》,閔公二年,公子申如邾不書。按《左傳》,二年 「夏,吉禘於莊公,速也。初,公傅奪卜齮田,公不禁。秋八 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賊公於武闈。成季以僖公適邾, 共仲奔莒,乃入立之,以賂求共仲於莒,莒人歸之。及 密,使公子魚請,不許,哭而往。共仲曰:『奚斯之聲也』。」乃 縊。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共仲通 於哀姜,哀姜欲立之。閔公之死也,哀姜與知之。故孫 於邾,齊人取而殺之。於夷以其屍歸僖公,請而葬之。 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 名曰友,在公之右。間於兩社,為公室輔。季氏亡,則魯 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復於父,敬如君所。」及 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成風聞成季之繇,乃 事之,而屬僖公焉。故成季立之。
惠王十八年春正月,魯侯申即位。秋七月戊辰,「魯夫 人姜氏薨於夷,齊人以歸於魯。八月,齊侯、宋公、魯侯、 鄭伯、曹伯、邾人會於檉。」九月,魯侯敗邾師於偃。冬十 月壬午,魯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酈,獲莒挐。十二月 丁巳,魯夫人姜氏之喪,自齊歸。
按《春秋》,僖公元年,即位不書。按《左傳》,元年春不稱 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復入不書,諱之也。諱國惡禮也。 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盟於犖,謀救鄭也。九月,公 敗邾師於偃、虛丘之戍,將歸者也。冬,莒人來求賂。公 子友敗諸酈,獲莒子之弟挐,非卿也,嘉獲之也。公賜 季友汶陽之田,及費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君子以齊 人殺哀姜也為已甚矣,女子從人者也。按《公羊傳》: 「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犁,獲莒挐。」莒挐 者何?莒大夫也。莒無大夫,此何以書?大季子之獲也。
何大乎季子之獲?季子治內難以正,禦外難以正。其禦外難以正奈何?公子慶父弒閔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將由乎齊。齊人不納,卻反舍於汶水之上,使公 子奚斯入請。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則殺矣』。奚斯 不忍,反命於慶父,自南涘北面而哭。慶父聞之曰:『嘻! 此奚斯之聲也。諾已』!曰:『吾不得入矣』。於是抗輈經而 死。莒人聞之,曰:『吾已利子之賊矣,以求賂乎魯』。」魯人 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季子待之以偏戰。按《穀梁 傳》: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於麗,獲莒挐。莒 無大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獲之目之也。內不言獲, 此其言獲,何也?惡公子之紿。紿者奈何?公子友謂莒 挐曰:「吾二人不相說,士卒何罪?」屏左右而相搏。公子 友處下,左右曰:「孟勞。」《孟勞》者,魯之寶刀也。公子友以 殺之。然則何以惡乎紿也?曰:棄師之道也。
惠王十九年「夏五月辛巳,葬魯夫人哀姜。」
按:《春秋》僖公二年。
惠王二十年冬魯公子友如齊涖盟 按《春秋》僖公三年,按《左傳》,三年「秋齊侯為陽穀之 會來尋盟。冬公子友如齊涖盟。」
〈注〉公時不會陽穀,故齊侯自陽穀遣人詣魯求尋盟。魯使上卿詣齊受盟,謙也。
惠王二十一年春正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 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於陘。楚屈完來盟 於師,盟於召陵。秋,「魯人、江人、黃人伐陳。冬十二月,魯 公孫茲、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按《春秋》僖公四年。按《左傳》: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 師侵蔡,蔡潰,遂伐楚,師進次於陘。夏,楚子使屈完如 師,師退次於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 之。屈完及諸侯盟陳。轅濤塗謂鄭申侯曰:「師出於陳 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 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塗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 「師老矣!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於陳、 鄭之間,共其資糧扉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牢,執 轅濤塗。秋伐陳,討不忠也。冬,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 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塗。
惠王二十二年「春,杞伯姬至魯,朝其子。夏,魯公孫茲 如牟。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 世子於首止。秋八月,諸侯盟於《首止》。」
按《春秋僖公五年》。按《左傳》,五年「夏,公孫茲如牟娶 焉,會於首止,會王太子鄭,謀寧周也。」
惠王二十三年「夏,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曹伯伐 鄭,圍新城。」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按《春秋》僖公六年。按《左傳》,六年夏,諸侯伐鄭,以其 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
惠王二十四年:「夏,小邾子朝於魯。秋七月齊侯、宋公、 魯侯、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於甯母。魯公子友如齊。」 按《春秋》僖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齊人伐鄭。夏,鄭 殺申侯以說於齊,且用陳轅濤塗之譖也。秋,盟於甯 母,謀鄭故也。
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王人、齊侯、宋公、魯侯、衛侯、許 男、曹伯、陳世子款盟於洮。秋七月,魯禘於太廟,用致 夫人。冬,王人告喪於魯。」
按《春秋》僖公八年。按《左傳》,七年,秋閏月,惠王崩。襄 王惡太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於齊。八年 春,盟於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 後發喪,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禮也。凡夫人不薨於寢, 不殯於廟,不赴於同,不祔於姑,則弗致也。冬王人來 告喪。難故也,是以緩。按《公羊傳》,秋七月,禘於太廟, 用致夫人。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 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禮也。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 為貶?譏以妾為妻也。其言以妾為妻奈何?蓋脅於齊 滕,女之先至者也。按《穀梁傳》:「用者,不宜用者也。致 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 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辭也,非正也。夫人之」我可以 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則 以宗廟臨之而後貶焉,一則以外之弗夫人而見正 焉。
襄王元年夏,「宰周公、齊侯、宋子、魯侯、衛侯、鄭伯、許男、 曹伯會於葵丘。秋七月乙酉,魯伯姬卒。九月戊辰,諸 侯盟於葵丘。」
按《春秋》僖公九年。按《左傳》,九年「夏,會於葵丘,尋盟, 且修好,禮也。秋,齊侯盟諸侯於葵丘。」
襄王二年春正月,魯侯如齊。
按:《春秋》僖公十年。
襄王三年「夏,魯侯及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陽穀」 按《春秋》僖公十一年。
襄王五年春,「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 伯會於鹹。」秋,諸侯戍周。冬,魯公子友如齊。
按《春秋,僖公十三年》,戍周不書。按《左傳》十三年「夏, 會於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秋,為戎難故,諸侯 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襄王六年「夏六月,魯季姬及鄫子遇於防,使鄫子朝於魯。」
按《春秋》,僖公十四年。按《左傳》十四年,「鄫季姬來,寧 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夏,遇於防而使來朝。 襄王七年春正月,魯侯如齊。三月,齊侯、宋公、陳侯、魯 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牡丘,遂次於匡。魯公孫 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秋九月,魯季姬歸於鄫。 己卯晦,震魯大夫夷伯之廟。
按《春秋》僖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楚人伐徐, 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於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 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於匡以待 之,震夷伯之廟,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隱慝焉。」
襄王八年「春三月壬申,魯公子季友卒。」「秋七月甲子, 魯公孫茲卒。」「冬十二月,齊侯、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 伯、許男、邢侯、曹伯會於淮。」
按《春秋》僖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冬十二月,會 於淮,謀鄫且東略也。」
襄王九年「夏,魯滅項。秋魯夫人姜氏會齊侯於卞。」九 月魯侯自會歸。
按《春秋》僖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師滅項淮 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 公。秋,聲姜以公故,會齊侯於卞。九月,公至。書曰「至自 會。」猶有諸侯之事焉,且諱之也。
襄王十年春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夏,魯師 救齊。
按:《春秋》僖公十八年。
襄王十年「冬,魯侯、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於齊。」 按《春秋》僖公十九年。按《左傳》十九年,陳穆公請修 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於齊,修桓公之好 也。
襄王十二年春魯新作南門夏郜子朝於魯。
按《春秋》僖公二十年。按《左傳》二十年春,「新作南門」, 書不時也。凡啟塞從時。
〈注〉郜,姬姓國。
襄王十三年夏,魯大旱。冬,魯伐邾。楚人使宜申獻捷 於魯。十二月癸丑,魯侯會諸侯盟於薄,釋宋公。 按《春秋》僖公二十一年。按《左傳》二十一年夏,大旱, 公欲焚巫尪。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 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尪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 若能為旱,焚之滋甚。」公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秋,諸 侯會宋公於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 以堪之?」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於薄以釋之。子 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 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 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 小寡,周禮也。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皞濟》 而修祀紓禍也。
襄王十四年春魯伐邾取須句。秋八月丁未魯及邾 人戰於升陘。
按《春秋》僖公二十二年。按《左傳》:二十二年:「春,伐邾, 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 不設備而禦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 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 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 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 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於升陘, 我師敗績。邾人獲公冑,縣諸魚門。
襄王十六年冬,王出居於鄭,遣使告於魯。
按《春秋》,僖公二十四年,告魯不書。按《左傳》二十四 年:「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 公奔齊。王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 『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太叔以狄師攻王。王御士 將禦之。王曰:『先後其謂我何?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 及坎欿,國人納之。秋,頹叔、桃子奉太叔以狄師伐周, 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王出適鄭,處 於氾,太叔以隗氏居於溫。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 德,得罪於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氾,敢告叔父。」臧 文仲對曰:「天子蒙塵於外,敢不奔問官守?」王使簡師 父告於晉,使左鄢父告於秦,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 居於鄭』,辟母弟之難也。天子凶服降名」,禮也。
〈注〉鄙,野也。
襄王十七年「冬十二月癸亥,魯侯、衛子、莒慶盟於洮」 按《春秋》僖公二十五年。按《左傳》二十五年「冬衛人 平莒於我。」十二月盟於洮,修衛文公之好,且及莒平 也。
襄王十八年「春正月己未,魯侯、莒子、衛甯速盟於向。 齊人侵魯西鄙,魯侯追齊師至酅,弗及。夏,齊人伐魯 北鄙,魯公子遂如楚乞師。」冬,魯以楚師伐齊,取穀。 按《春秋》僖公二十六年。按《左傳》,二十六年「春王正 月,公會莒茲丕公、甯莊子盟於向」,尋洮之盟也。齊師 侵我西鄙,討是二盟也。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 齊,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於展禽。齊侯未入境,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 邑,使下臣犒執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 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懸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 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 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 府,太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 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 『其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 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 侯乃還東門。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師。臧孫見子玉而 道之,伐齊,宋以其不臣也。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凡師 能左右之曰:「以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為魯 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楚。 襄王十九年春,杞子朝於魯。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 秋八月乙巳,魯公子遂帥師入杞。冬十二月甲戌,魯 侯會諸侯盟於宋。
按《春秋》僖公二十七年。按《左傳》,二十七年春,杞桓 公來朝,用夷禮,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夏,齊孝公 卒,有齊怨,不廢喪紀,禮也。秋入杞,責無禮也。
襄王二十年春,魯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夏五月 癸丑,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於 踐土。魯侯朝於王所。秋,杞伯姬至魯,魯公子遂如齊。 冬,晉侯、齊侯、宋公、魯侯、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人、秦 人會於溫。王狩於河陽。壬申,魯侯朝於王所。
按《春秋》僖公二十八年。按《左傳》二十八年春,公子 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 楚人曰:「不卒戍也。」按《公羊傳》,公子買戍衛,不卒戍, 刺之。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不 可使往,則其言戍衛何?遂公意也。刺之者何?殺之也。 殺之則曷為謂之刺之?內諱殺大夫,謂之刺之也。 按《穀梁傳》:「壬申,公朝於王所。」朝於廟,禮也;於外,非禮 也。獨公朝,與諸侯盡朝也。其日,以其再致天子,故謹 而日之。主善以內,目惡以外。言曰公朝,逆辭也,而尊 天子。會於溫,言小諸侯;溫,河北地,以河陽言之,大天 子也。日繫於月,月繫於時。壬申,公朝於王所。其不月, 失其所繫也。以為晉文公之行事,為已傎矣。〈傎音顛倒也〉 襄王二十一年春,介葛盧朝於魯。「夏六月,王子虎、魯 侯、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於翟泉。秋,魯大 雨雹。冬,介葛盧朝於魯。」
按《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按《左傳》二十九年春,介葛 盧來朝,舍於昌衍之上。公在會,饋之芻米,禮也。夏,公 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 小子憖,盟於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秋,大雨 雹,為災也。冬,介葛盧來,以未見公故,復來朝,禮之,加 燕好。介葛盧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其音雲, 問之而信。」
襄王二十二年「冬王使宰周公聘於魯。魯公子遂如 京師遂如晉。」
按《春秋》僖公三十年。按《左傳》,三十年冬,王使周公 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辭曰:「國君文足昭也,武 可畏也,則有備物之饗以象其德;薦五味,羞嘉穀,鹽 虎形以獻其功。吾何以堪之?」東門襄仲將聘於周,遂 初聘於晉。
襄王二十三年春,魯取濟西田。魯公子遂如晉。夏四 月,魯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冬,杞伯姬求婦於 魯。
按《春秋》僖公三十一年。按《左傳》,三十一年春,取濟 西田,分曹地也。使臧文仲往,宿於重館,重館人告曰: 「晉新得諸侯,必親其共,不速行,將無及也。」從之,分曹 地,自洮以南,東傳於濟,盡曹地也。襄仲如晉,拜曹田 也。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非禮也。猶三望,亦非 禮也。禮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 卜郊,上怠慢也。望,郊之細也。不郊,亦無望可也。 襄王二十五年春,齊侯使國歸父聘於魯。夏四月,魯 侯伐邾,取訾婁。秋,魯公子遂帥師伐邾。冬十月,魯侯 如齊。十二月乙巳,魯侯申薨於小寢。
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按《左傳》,三十三年春,齊國 莊子來聘,自郊勞至於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臧文 仲言於公曰:「國子為政,齊猶有禮,君其朝焉。臣聞之, 服於有禮,社稷之衛也。」夏四月,公伐邾,取訾婁,以報 升陘之役,邾人不設備。秋,襄仲復伐邾。冬,公如齊朝, 且弔有狄師也。反薨於小寢,即安也。
襄王二十六年春正月,魯侯興即位。二月,王使叔服 如魯會葬。「夏四月丁巳,葬魯僖公。」「王使毛伯錫魯侯 命。魯叔孫得臣如京師。」秋,魯公孫敖會晉侯於戚。冬, 魯公孫敖如齊。
按《春秋》文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王使內史叔服 來會葬公孫敖,聞其能相人也,見其二子焉。叔服曰: 「穀也,食子難也,收子穀也,豐下,必有後於魯國。」夏四 月丁巳,葬僖公。緩作主,非禮也。凡君薨,卒哭而祔,祔 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王使毛伯衛來錫公命。叔孫得臣如周拜。秋,晉侯疆戚田,故公孫敖會之。 穆伯如齊,始聘焉,禮也。「凡君即位,卿出並聘,踐修舊 好,要結外援,好事鄰國,以衛社稷,忠信卑讓之道也。 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讓,德之基也。」
襄王二十七年春二月丁丑,魯作《僖公主》。三月,魯侯 如晉。乙巳,及晉陽處父盟。夏六月,宋公、陳侯、鄭伯、晉 士縠、魯公孫敖盟於垂隴。魯自十二月不雨,至於秋 七月。八月丁卯,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魯公子遂如 齊納幣。
按《春秋》,文公二年,魯侯如晉不書。按《左傳》,二年春 二月丁丑,作僖公主書,不時也。晉人以公不朝來討。 公如晉,夏四月己巳,晉人使陽處父盟公以恥之。書 曰「及晉處父盟」,以厭之也。適晉不書,諱之也。公未至。 六月,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於垂隴,晉討衛 故也。書士縠,堪其事也。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 僖公,逆祀也。於是夏父弗忌為宗伯,尊僖公,且明見, 曰:「吾見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後小,順也;躋聖賢,明也; 明,順理也。君子以為失禮。禮無不順,祀,國之大事也, 而逆之,可謂禮乎?」子雖齊聖,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 先鯀,湯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鄭祖厲王, 猶上祖也。是以《魯頌》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 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禮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詩》曰: 「問我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禮謂其姊親而先姑也。 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廢六 關,妾織蒲,三不仁也;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 也。」冬,襄仲如齊納幣,禮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 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禮之始也。
襄王二十八年春正月,「魯叔孫得臣會晉人、宋人、陳 人、衛人、鄭人伐沈,沈潰。」夏五月,王子虎卒,赴於魯。冬, 魯侯如晉。十二月己巳,魯侯及晉侯盟。
按《春秋》文公三年。按《左傳》,三年春,莊叔會諸侯之 師伐沈,以其服於楚也。沈潰。凡民逃其上曰潰,在上 曰逃。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卒。來赴弔,如同盟,禮也。 冬,晉人懼其無禮於公也,請改盟。公如晉,及晉侯盟。 晉侯饗公,賦《菁菁者莪》。莊叔以公降拜曰:「小國受命 於大國,敢不慎儀?君貺之以大禮,何樂如之?抑小國 之樂,大國之惠也。」晉侯降,辭,登,成拜,公賦《嘉樂》。 襄王二十九年夏,魯逆婦姜於齊。秋,衛侯使甯俞聘 於魯。冬十一月壬寅,魯夫人風氏薨。
按《春秋》文公四年。按《左傳》,四年夏,逆婦姜於齊。卿 不行,非禮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魯也,曰:「貴 聘而賤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廢之,棄信而壞其主,在 國必亂,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詩》曰:『畏天之威,於時保 之』。」敬主之謂也。衛甯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 及《彤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 業及之也。昔諸侯朝正於王,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 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 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覺報 宴。今陪臣來繼舊好,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取 戾!」冬,成風薨。
襄王三十年「春正月,王使榮叔歸魯夫人成風之含 且賵。三月辛亥,葬魯夫人成風。」王使召伯如魯會葬。 夏,魯公孫敖如晉。
按《春秋》文公五年。按《左傳》,五年春,「王使榮叔來含 且賵,召昭公來會葬,禮也。」
襄王三十一年。夏,魯季孫行父如陳。秋,如晉。冬十月, 魯公子遂如晉,葬晉襄公。閏月,魯不告月,猶朝於廟。 按《春秋》文公六年,按《左傳》六年,臧文仲以陳衛之 睦也,欲求好於陳。夏,季文子聘於陳,且娶焉。秋,季文 子將聘於晉,使求遭喪之禮以行。其人曰:「將焉用之?」 文子曰:「備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無之,實難。過求 何」害?冬十月,襄仲如晉,葬襄公。「閏月不告朔,非禮也。 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 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
襄王三十二年。春魯侯伐邾。三月甲戌魯取須句,遂 城郚。夏四月狄侵魯西鄙。秋八月魯侯會諸侯晉大 夫盟於扈。冬魯公孫敖如莒涖盟。 按《春秋》文公七年。按《左傳》,七年春公伐邾,間晉難 也。三月甲戌取須句,寘文公子焉。非禮也。夏四月狄 侵我西鄙。公使告於晉。趙宣子使因賈季問酆舒,且 讓之。酆舒問於賈季曰:「趙衰、趙盾孰賢?」對曰:「趙衰,冬 日之日也。趙盾,夏日之日也。」秋八月,齊侯、宋公、衛侯、 陳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晉趙盾盟於扈。晉侯立故也。 公後至,故不書所會。穆伯娶於莒,曰戴己,生文伯;其 娣聲己,生惠叔。戴己卒,又聘於莒。莒人以聲己辭,則 為襄仲聘焉。冬,徐伐莒。莒人來請盟,穆伯如莒涖盟, 且為仲逆。及鄢陵,登城見之。美,自為娶之。仲請攻之, 公將許之。叔仲惠伯諫曰:「臣聞之,兵作於內為亂,於 外為寇。寇猶及人,亂自及也。今臣作亂而君不禁,以 啟寇讎,若之何?」公止之。惠伯成之,使仲舍之,公孫敖 反之復為兄弟如初從之襄王三十三年冬十月壬午晉趙盾、魯公子遂盟於 衡雍乙酉魯公「子遂會雒戎,盟於暴。」魯公孫敖如京 師,不至而復。丙戌,奔莒。
按《春秋》文公八年。按《左傳》,八年秋,晉人以扈之盟 來討。冬,襄仲會晉趙孟盟于衡雍,報扈之盟也。遂會 伊雒之戎。書曰「公子遂」,珍之也。穆伯如周弔喪不至, 以幣奔莒,從己氏焉。
頃王元年春,毛伯求金於魯。魯夫人姜氏如齊。二月, 魯叔孫得臣如京師。「三月,魯夫人姜氏自齊歸。晉趙 盾、宋華耦、衛孔達、魯公子遂。許人救鄭。冬,楚子使椒 聘於魯。秦人歸魯僖公成風之襚。」
按《春秋》文公九年。按《左傳》,九年春王正月,毛伯衛 來求金,非禮也。不書王命,未葬也。二月,莊叔如周,葬 襄王。三月,公子遂會晉趙盾、宋華耦、衛孔達、許大夫 救鄭,不及楚師。冬,楚子使越椒來聘,執幣傲。叔仲惠 伯曰:「是必滅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秦人 來歸僖公成風之襚,禮也。諸侯相弔賀也。雖不當事, 苟有禮焉,《書》也以無忘舊好。
頃王二年「春三月辛卯,魯臧孫辰卒。秋七月,《蘇子》、魯 侯盟於女栗。」
按《春秋文公十年》。按《左傳》,十年,「秋七月,及蘇子盟 於女栗,頃王立故也。」
頃王三年「夏,晉卻缺、魯叔仲彭生會於承筐。秋,曹伯 朝於魯。魯公子遂如宋。」冬十月甲午,「魯叔孫得臣敗 狄於鹹。」
按《春秋》文公十一年。按《左傳》十一年夏,叔仲惠伯 會晉卻缺於承筐,謀諸侯之從於楚者。秋,曹文公來 朝,即位而來見也。襄仲聘於宋,且言司城蕩意諸而 復之,因賀楚師之不害也。「鄋瞞侵齊,遂伐我。公卜使 叔孫得臣追之,吉。侯叔夏御莊叔,綿房甥為右,富父 終甥駟乘。冬十月甲午,敗狄於鹹,獲長狄僑如。富父 終」甥舂其喉,以戈殺之,埋其首於子駒之門,以命宣 伯。初,宋武公之世,鄋瞞伐宋,司徒皇父帥師禦之,耏 斑御皇父充石,公子穀甥為右司寇,牛父駟乘以敗 狄於長丘,獲長狄緣斯,皇父之二子死焉。宋公於是 以門賞耏斑,使食其征,謂之「耏門。」晉之滅潞也,獲僑 如之弟焚如。齊襄公之二年,鄋瞞伐齊,「齊王子成父 獲其弟榮如,埋其首於周首之北門。衛人獲其季弟 簡如。」鄋瞞由是遂亡。 按《羊公傳》,冬十月甲午,叔孫 得臣敗狄於鹹。狄者何?長狄也。兄弟三人,一者之齊, 一者之魯,一者之晉。其之齊者,王子成父殺之;其之 魯者,叔孫得臣殺之。則未知其之晉者也。其言敗何? 大之也。其日何?大之也。其地何?大之也。何以書?記異 也。按《穀梁傳》叔孫得臣敗狄於鹹。不言帥師而言 敗,何也?直敗一人之辭也。一人而曰敗,何也?以眾焉 言之也。《傳》曰:「長狄也,弟兄三人,佚宕中國,瓦石不能 害。」叔孫得臣,最善射者也,射其目,身橫九畝,斷其首 而載之,眉見於軾。然則何為不言獲也?曰:古者不重 創,不禽二毛,故不言「獲」,為內諱也。其之齊者,王子成 父殺之,則未知其之晉者也。
頃王四年春正月,郕伯奔魯。杞伯朝於魯。二月庚子, 魯子叔姬卒。秋,滕子朝於魯。秦伯使術聘於魯。冬十 二月,「魯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
按《春秋》文公十二年。按《左傳》十一年,「郕太子朱儒 自安於夫鍾,國人弗徇。」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 太子,以夫鍾與郕邽來奔。」公以諸侯逆之,非禮也。故 書曰「郕伯來奔。」不書地,尊諸侯也。杞桓公來朝,始朝 公也。且請絕叔姬而無絕昏。公許之。二月,叔姬卒。不 言杞絕也。書叔姬,言非女也。秋,滕昭公來朝,亦始朝 公也。《秦伯》使西乞術來聘,且言將伐晉。襄仲辭。玉曰: 「君不忘先君之好,照臨魯國,鎮撫其社稷,重之以大 器,寡君敢辭。」玉對曰:「不腆敝器,不足辭也。」主人三辭。 賓客曰:「寡君願徼福於周公、魯公以事君。不腆先君 之敝器,使下臣致諸執事,以為瑞節,要結好命,所以 藉寡君之命,結二國之好,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有 君子,其能國乎?國無陋矣。」厚賄之。冬十二月,城諸及 鄆。書,時也。 按《公羊傳》,春王正月,盛伯來奔。盛伯者 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二月庚子,子叔 姬卒。此未適人,何以卒?許嫁矣。婦人許嫁,字而笄之, 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其稱子何?貴也。其貴奈何?母 弟也。秋,秦伯使遂來聘。遂者何?秦大夫也。秦無大夫, 此何以書?賢繆公也。何賢乎繆公?以為能變也。其為 能變奈何?惟諓諓善竫言,俾君子易怠,而況乎我多 有之,惟一介斷斷焉無他技,其心休休能有容,是難 也。 按《榖梁傳》:「春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其曰子叔姬, 貴也,公之母姊妹也。其一傳曰:「許嫁以卒之也。」男子 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許嫁, 二十而嫁。」冬十有二月,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鄆。稱 「帥師」,言有難也。〈竫在井反撰也〉
頃王五年,魯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太室屋壞。冬, 魯侯如晉。衛侯會魯侯於沓。十二月己丑,魯侯及晉侯盟,還自晉。鄭伯會魯侯於棐。
按《春秋》文公十三年。按《左傳》,十三年,秋七月,太室 之屋壞,書不共也。冬,公如晉朝,且尋盟。衛侯會公於 沓,請平於晉。公還。鄭伯會公於棐,亦請平於晉。公皆 成之。鄭伯與公宴於棐,子家賦《鴻鴈》。季文子曰:「寡君 未免於此。」文子賦《四月》,子家賦《載馳》之四章,文子賦 《採薇》之四章。鄭伯拜,公答拜。 按《公羊傳》:「秋七月,世 室屋」壞。世室者何?魯公之廟也。周公稱太廟,魚公稱 世室,群公稱宮。此魯公之廟也,曷為謂之世室?世室 猶世室也,世世不毀也。周公何以稱太廟於魯?封魯 公以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魯拜乎後,曰:「生以養周 公,死以為周公主。」「然則周公之魯乎?曰不之魯也。」封 魯公以為周公主。然則周公曷為不之魯?欲天下之 一乎周也。魯祭周公,何以為牲?周公用白牲,魯公用 騂犅,群公不毛。魯祭周公,何以為盛?周公盛,魯公燾, 群公廩,世室屋壞,何以書?譏。何譏爾?久不修也。
〈注〉拜始封時,拜於文王廟也。盛者,新穀。燾者,冒也,故上以新也。廩者,連新於陳,上財令半相連爾。此謂方祫祭之時,序昭穆之差。
按《穀梁傳》:「秋七月,太室屋壞。太室屋壞者,有壞道也, 譏不修也。太室猶世室也。周公曰太廟,伯禽曰太室, 群公曰宮。」禮,宗廟之事,君親割,夫人親舂,敬之至也。 為社稷之主而先君之廟壞,極稱之志不敬也。 頃王六年春正月,邾人伐魯南鄙,叔彭生帥師伐邾。 夏六月癸酉,宋公、陳侯、魯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 趙盾「同盟於新城。」秋九月甲申,「魯公孫敖卒於齊。宋 子哀奔於魯。」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 姬。
按《春秋》文公十四年。按《左傳》,十三年,「夏五月,邾文 公卒。文公之卒也,公使弔焉,不敬。」十四年春,邾人來 討,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子叔姬妃齊昭公,生舍。叔 姬無寵,舍無威。公子商人驟施於國,而多聚士,盡其 家,貸於公,有司以繼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邾文 公元妃齊姜生定公,二妃晉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 立定公,捷菑奔晉。六月,同盟於新城。從於楚者服,且 謀邾也。秋七月乙卯夜,齊商人弒舍而讓元。元曰:「爾 求之久矣,我能事爾,爾不可使多蓄憾。將免我乎?爾 為之。」穆伯之從己氏也,魯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於 莒而求復,文伯以為請,襄仲使無朝聽命,復而不出, 二年而盡室以復適莒。文伯疾而請曰:「穀之子弱,請 立難也。」許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請重賂以求復。惠 叔以為請,許之將來。九月,卒於齊,告喪請葬,弗許。齊 人定懿公,使來告難,故書以九月。齊公子元不順懿 公之為政也,終不曰公,曰「夫己氏。」襄仲使告於王,請 以王寵。求昭姬於齊,曰:「殺其子,焉用其母?」請受而罪 之。冬,單伯如齊請子叔「姬,齊人執之,又執子叔姬。」 按《公羊傳》,「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姬。」 執者曷為或稱行人,或不稱行人?稱行人而執者,以 其事執也。不稱行人而執者,以己執也。單伯之罪何? 道淫也。惡乎淫?淫於子叔姬。然則曷為不言齊人執 單伯及子叔姬?內辭也,使若異罪然?按《穀梁傳》「夏, 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伯、曹伯、晉趙盾。癸 酉,同盟於新城。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九月甲申,公 孫敖卒於齊。齊大夫不言卒而言卒,何也?為受其喪, 不可不卒也。其地於外以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 私罪也。單伯淫於齊,齊人執之。齊人執子叔姬,叔姬 同罪也。
匡王元年春,魯季孫行父如晉。三月,宋司馬華孫盟 於魯。夏,曹伯朝於魯。「齊人歸公孫敖之喪。六月辛丑 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單伯自齊至魯。秋,齊人侵 魯西鄙。魯季孫行父如晉。冬十二月,齊人歸子叔姬 於魯。齊侵魯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按《春秋》文公十五年。按《左傳》,十五年春,季文子如 晉,為單伯與子叔姬故也。三月,宋華耦來盟,其官皆 從之。書曰「宋司馬華孫。」貴之也。公與之宴,辭曰:君之 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名在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 敢辱君?請承命於亞旅。魯人以為敏。夏,曹伯來朝,禮 也。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齊人或為 孟氏謀曰:「魯,爾親也,飾棺寘諸堂阜,魯必取之。」從之。 卞人以告惠叔,猶毀以為請立於朝以待命,許之。取 而殯之。齊人送之。《書》曰:「齊人歸公孫敖之喪。」為孟氏 且國故也。葬視共仲聲。己不視帷堂而哭。襄仲欲勿 哭,惠伯曰:「『喪,親之終也。雖不能始,善終可也』。史佚有 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賀善、弔災、祭敬、喪哀,情雖不同, 毋絕其愛,親之道也。子無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說,帥 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來,孟獻子愛之,聞於國。或 譖之曰:「將殺子。」獻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愛 我聞,我以將殺子聞,不亦遠於禮乎?遠禮不如死。一 人門於《句鼆》,一人門於戾丘,皆死。」六月辛丑朔,日有 食之。鼓用牲於社,非禮也。日有食之,天子不舉,伐鼓
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以昭事神,訓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書》曰「單伯至自齊。」貴之也。秋,齊人侵我西鄙,故季 文子告於晉。冬,齊人來歸子叔姬,王故也。齊侯侵我 西鄙,謂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討其來朝也。季 文子曰:「齊侯其不免乎?己則無禮。而討於有禮者曰: 『女何故行禮?禮以順天,天之道也。己則反天,而又以 討人,難以免矣。《詩》曰:『胡不相畏,不畏於天,君子之不 虐幼賤,畏於天也。在《周頌》曰:『畏天之威,於時保之』。不 畏於天,將何能保?以亂取國,奉禮以守,猶懼不終,多 行無禮,勿能在矣』』。」 按《公羊傳》:「夏,齊人歸公孫」敖之 喪。何以不言來?內辭也。脅物而歸之,筍將而來也。冬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其言來何?閔之也。有罪 何閔爾?父母之於子,雖有罪,猶若其不欲服罪然。齊 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郛者何?恢郭也。入郛書 乎?曰不書。入郛不書,此何以書?動我也。動我者何?內 辭也。其實我動焉爾。按《穀梁傳》「春三月,宋司馬華 孫來盟。」司馬,官也。以其官稱,無君之辭也。來盟者何? 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也。秋,齊人侵我西鄙。其 曰鄙,遠之也。其遠之何也?不以難介我國也。冬,十有 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其曰子叔姬,貴之也。其言來 歸何也?父母之於子,雖有罪,猶欲其免也。
匡王二年春,齊侯、魯季孫行父會於陽穀,齊侯弗及 盟。夏五月,魯侯四不視朔。六月戊辰,齊侯、魯公子遂 盟於郪丘。秋八月辛未,魯夫人姜氏薨。毀泉臺。 按《春秋》文公十六年,按《左傳》,十六年「春王正月,及 齊平。公有疾,使季文子會齊侯於陽穀,請盟。齊侯不 肯,曰:『請俟君間』。」夏五月,公四不視朔,疾也。公使襄仲 納賂於齊侯,故盟於郪丘。有蛇自泉宮出,入於國,如 先君之數。秋八月辛未,聲姜薨,毀泉臺。 按《公羊傳》, 「春季孫行父會齊侯於陽穀,齊侯弗及盟。」其言弗及 盟何?不見與盟也?夏五月,公四不視朔。公曷為四不 視朔?公有疾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視朔?自是公無疾 不視朔也。然則曷為不言公無疾不視朔?有疾猶可 言也,無疾不可言也。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毀泉 臺。泉臺者何?郎臺也。郎臺則曷為謂之泉臺?未成為 郎臺,既成為泉臺。毀泉臺何以書?譏。何譏爾?築之譏, 毀之譏,先祖為之。己毀之,不如勿居而已矣。按《穀 梁傳》:「春,季孫行父會齊侯於陽穀,齊侯弗及盟。弗及 者,內辭也。行父失命矣,齊得內辭」也。夏五月,公四不 視朔。天子告朔於諸侯,諸侯受乎禰廟,禮也。公四不 視朔,公不臣也。以公為厭政以甚矣。六月戊辰,公子 遂及齊侯盟於師丘,復行父之盟也。秋八月辛未,夫 人姜氏薨。毀泉臺。喪不貳事,貳事,緩喪也。自古為之, 今毀之,不如勿處而已矣。
匡王三年夏四月癸亥,葬魯夫人聲姜。齊侯伐魯北 鄙。六月癸未,齊侯、魯侯盟於穀。冬,魯公子遂如齊。 按《春秋》文公十七年。按《左傳》,十七年:夏四月癸亥, 葬聲姜,有齊難是以緩。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 月,盟於穀。冬,襄仲如齊拜穀之盟。復曰:「臣聞齊人將 食魯之麥,以臣觀之,將不能。」齊君之語偷。臧文仲有 言曰:「民主偷必死。」
〈注〉緩過五月之例。
匡王四年春二月丁丑,「魯侯興薨於臺下。夏六月癸 酉,葬魯文公。秋,魯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冬十月,魯 公子遂弒其君之子赤及公子視,立公子倭。魯夫人 姜氏歸於齊。魯季孫行父如齊。莒太子僕弒其君奔 魯」,不納。
按《春秋》文公十八年:弒子赤及視,立倭,莒僕奔魯。」不 書。 按《左傳》十八年春,齊侯戒師期而有疾。醫曰:『不 及秋,將死』。公聞之卜曰:『尚無及期』。惠伯令龜卜楚丘 占之曰:『齊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聞,令龜有咎』。」二 月丁丑,公薨。齊懿公之為公子也,與邴歜之父爭田, 弗勝。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之妻,而 使職驂乘。夏五月,公游於申池,二人浴於池歜,以撲 抶職。職怒。歜曰:「人奪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傷?」職 曰:「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謀弒懿公,納諸竹 中。歸,舍爵而行。齊人立公子元。六月,葬文公。秋,襄仲、 莊叔如齊。惠公立故,且拜葬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 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長而屬諸襄仲。襄仲欲 立之,叔仲不可。仲見於齊侯而請之。齊侯新立而欲 親魯,許之。冬十月,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書》曰「子卒」, 諱之也。仲以君命召惠伯,其宰公冉務人止之曰:「入 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務人曰:「若君命可死, 非君命何聽?」弗聽,乃入,殺而埋之馬矢之中。公冉務 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復叔仲氏、夫人姜氏歸於齊, 大歸也。將行,哭而過市,曰:「天乎!仲為不道,殺適立庶!」 市人皆哭。魯人謂之哀姜。莒紀公生太子僕,又生季 佗。愛季佗而黜僕,且多行無禮於國。僕因國人以弒 紀公,以其寶玉來奔,納諸宣公。公命與之邑,曰:「今日 必授。」季文子使司寇出諸竟,曰:「今日必達。」公問其故, 季文子使太史克對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禮,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隊,曰:『見有禮於其君者, 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 鷹鸇之逐鳥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 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 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姦。主藏之名,賴姦』」之用,為 大凶德。有常無赦,在《九刑》。不忘行父,還觀莒僕,莫可 則也。孝敬忠信為吉德,盜賊藏姦為凶德。夫莒僕,則 其孝敬,則弒君父矣;則其忠信,則竊寶玉矣;其人則 盜賊也;其器則姦兆也;保而利之,則主藏也;以訓則 昏,民無則焉。不度於善,而皆在於凶德,是以去之。昔 高陽氏有才子八人:蒼舒、隤敳、檮戭、大臨、尨降、庭堅、 仲容、叔達、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天下之民謂之《八愷》。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奮、仲堪、叔獻、季仲、伯虎、仲熊、 叔豹、季貍、忠肅、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謂之「八元。」 此十六族也,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於堯,堯不能 舉,舜臣堯。舉《八愷》,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時序,地 平天成。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義母慈,兄友,弟 共子孝,內平外成。昔帝鴻氏有不才子,掩義隱賊,好 行兇德,醜類惡物,頑嚚不友,是與比周,天下之民謂 之渾敦。少皞氏有不才子,毀信廢忠,崇飾惡言,靖譖 庸回,服讒蒐慝,以誣盛德,天下之民謂之窮奇。顓頊 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不知話言,告之則頑,舍之則 嚚,傲很明德,以亂天常,天下之民謂之檮杌。此三族 也,世濟其凶,增其惡名,以至於堯,堯不能去。縉雲氏 有不才子,貪於飲食,冒於貨賄,侵欲崇侈,不可盈厭, 聚斂積實,不知紀極,不分孤寡,不恤窮匱。天下之民, 以比三凶,謂之饕餮。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 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禦「螭魅。是以堯崩而 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為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 凶也。故〈虞書〉》數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從,無違 教也;曰:『納於百揆,百揆時序,無廢事也;曰:『賓於四門, 四門穆穆,無凶人也』』。舜有大功,二十而為天子。今行 父雖未獲一吉人,去一凶矣,於舜之功,二十之一也。 庶幾免於戾乎!
按《國語》紀,太子僕殺莒公,以其寶來奔。宣公使僕人 以書命季文子曰:「夫莒太子不憚,以吾故殺其君而 以寶來,其愛我甚矣。為我予之邑,今日必授,無逆命 矣。」里革遇之,而更其書曰:「夫莒太子殺其君而竊其 寶來,不識窮固,又求自邇,為我流之於夷,今日必通, 無逆命矣。」明日有司復命,公詰之,僕人以里革對。公 執之曰:「違君命者,女亦聞之乎?」對曰:「臣以死奮筆,奚 啻其聞之也?臣聞之曰:『毀則者為賊,掩賊者為臧,竊 寶者為軌,用軌之財者為姦。使君為臧姦者,不可不 去也;臣違君命者,亦不可不殺也』!」公曰:「寡人實貪,非 子之罪也。」乃舍之。
匡王五年春正月,魯侯倭即位。魯公子遂如齊逆女。 三月,魯夫人姜氏自齊至於魯。夏,魯季孫行父如齊。 齊侯、魯侯會於平州。魯公子遂如齊。夏六月,齊人取 魯濟西田。秋,邾子朝於魯。
按《春秋》宣公元年。按《左傳》,「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 如齊逆女,尊君命也。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尊 夫人也。夏,季文子如齊納賂以請會,會於平州,以定 公位。東門襄仲如齊拜成。六月,齊人取濟西之田,為 立公,故以賂齊也。」按《公羊傳》,「三月,遂以夫人婦姜 至自齊。」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夫 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貶?譏喪娶也。喪娶者公也, 則曷為貶夫人?內無貶於公之道也。內無貶於公之 道,則曷為貶夫人?夫人與公一體也。其稱婦何?有姑 之辭也。六月齊人取濟西田。外取邑不書,此何以書? 所以賂齊也。曷為賂齊?為弒子赤之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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