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13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三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三十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二
周〈總一則 武王二則 穆王二則 孝王一則 平王一則 惠王二則 威烈王一則
安王一則〉
秦〈總一則 始皇帝一則〉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卷
勳爵部彙考二
[編輯]周
[編輯]周制,列爵惟五,分土惟三,而命賞禮儀,各有差等。 按《書經武成》篇:「列爵惟五,分土惟三。」
〈注〉列諸侯之爵為公、侯、伯、子、男之五等。分諸侯之土為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按《禮記曲禮》:「五官之長曰伯。」
〈注〉謂為三公。《周禮》九命作伯。
是《職方》。
〈注〉職,主也。是伯分主東西者,是或為氏。
其擯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
〈注〉擯者,辭也。《春秋傳》曰:「王命委之三吏。」謂三公也。
天子同姓謂之伯父,異姓謂之伯舅,自稱於諸侯,曰 天子之老,於外曰公,於其國曰君;九州之長,入天子 之國曰牧。天子同姓謂之叔父,異姓謂之叔舅,於外 曰侯,於其國曰君;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 子,於內自稱曰不穀,於外自稱曰王老。庶方小侯,入 天子之國曰「某人」,於外曰「子」,自稱曰孤;諸侯見天 子曰「臣某侯某。」其與民言,自稱曰「寡人。」《王制》:王者 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 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 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 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 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 視附庸。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 國以為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 國以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 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 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 大夫,八十一元士。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 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 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 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天子使其大夫 為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天子之縣,內諸侯祿 也,外諸侯嗣也。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 九命。〈卷音袞〉
〈注〉「制」者,言三公命服之制也。命數止於九。天子之三公八命著鷩冕。若加一命,則為上公,與王者之後同而著袞冕,故云「一命袞。」若為三公而有加袞者,是出於特恩之賜,非例當然,故云「若有加則賜」也。人臣無過九命者,《大宗伯》再命受服,與此不同。馬氏曰:「三公袞服,有降龍無升龍。」
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大國之卿, 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注〉方氏曰:「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則知次國之卿再命、一命也。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則知三等之國,其大夫皆一命而已。大國對下卿言,卿指上中可知,小國特言卿,則兼三等之卿可知。言下大夫而不及上、中者,蓋諸侯無中大夫,而卿即上大夫故也。前言上、中、下之所當與此不同者,位雖視其命,不能」無詳略之異也。
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鞀將》 之。
〈注〉《將之》,謂使者執此以將命也。
「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為 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 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之大夫為三 監,監於諸侯之國者,其祿視諸侯之卿,其爵視次國 之君,其祿取之於方伯之地。「諸侯世子世國,大夫 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賜爵視天子之元士,以君 其國。」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
〈注〉世子世國,畿外之制也。天子大夫,不世爵而世祿。先王使人爵人,必取其有德有功者。列國之君薨,其子未得賜爵,則其衣服禮數,視天子之元士賜爵,而後得如先君之舊也。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而有大功德者亦世之。《左傳》言:「官有世功,則有官族。」
《月令》:「立夏之日,天子親帥三公九卿大夫以迎夏於 南郊。還反,行賞封,諸侯慶賜遂行,無不欣說。」《禮器》: 「禮有以高為貴者,天子之堂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 尺,士三尺,天子諸侯臺門,此以高為貴也。有以文為貴者,天子龍袞,諸侯黼,大夫黻,士元衣纁裳。天子之 冕朱綠藻十有二旒,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此 以」文為貴也。《玉藻》:凡自稱伯,曰「天子之力臣」;諸侯 之於天子,曰「某土之守臣某」;其在邊邑,曰「某屏之臣 某」;其於敵以下,曰「『寡人。」小國之君,曰「孤』,擯者亦曰孤。」
《雜記·贊·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
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注〉贊《大行》者,《書》說大行人之禮者名也。藻,薦玉者也,三采六等,以朱白蒼畫之,再行也。子男執璧,作此贊者失之矣。
按:《周禮天官》:太宰之職,以九兩繫邦國之民:一曰牧, 以地得民;二曰長,以貴得民。
〈注〉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繫猶綴也。牧,州長也。九州各有封域以居民也。長,諸侯也。一邦之貴,民所仰也。
《地官》大司徒之職,「凡建邦國,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 域。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封 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參之一;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 里,其食者參之一;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 四之一;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注〉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稅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國也,屬天子。參之一者亦然。故《魯頌》曰:「錫之山川,土田附庸,奄有龜、蒙,遂荒大東,至於海邦。」《論語》曰:「季氏將伐顓臾,孔子曰:『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此非七十里所能容。然則方五百里、四百里,合於《魯頌》《論語》之言:「諸男食者四之一,適方五十里。」獨此與今《五經》家說合耳。鄭元謂「其食者半參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國地貢輕重之等,其率之也,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必足其國禮俗、喪紀、祭祀之用,乃貢其餘,若今《度支經》用餘為司農穀」矣。大國貢重,正之也;小國貢輕,字之也。凡諸侯為牧正帥長及有德者,乃有附庸,為其有祿者當取焉。公無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進則取焉,退則歸焉。魯於《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錫之」也。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
〈注〉異姓王:「婚姻甥舅。」
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
〈注〉每命異儀,貴賤之位乃正。
《壹命》受職。
〈注〉「始見命為正吏」,謂列國之士,於子男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鄭司農云:「受職治職事。」
再命受服。
〈注〉鄭司農云:「受服,受祭衣服,為上士。」鄭元謂「此受元冕之服。列國之大夫再命,於子男為卿。卿大夫自元冕而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則爵弁服。」
《三命受位》。
〈注〉鄭司農云:「受下大夫之位。」鄭元謂「此列國之卿,始有列位於王,為王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
四命受器。」
〈注〉鄭司農云:「受祭器,為上大夫。」鄭元謂「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
五、《命賜則》
〈注〉鄭司農云:「則者,法也。出為子男。」鄭元謂:「則,地未成國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賜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為成國。王莽時以二十五成為則,方五十里,合今俗說子男之地」,獨劉子駿等識古有此制焉。
六、《命賜官》
〈注〉鄭司農云:「子男入為卿,治一官也。」鄭元謂「此王六命之卿賜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諸侯
七命賜國。」
〈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鄭司農云:「出就侯伯之國。」
八、《命作牧》
〈注〉謂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專征伐於諸侯。鄭司農云:「一州之牧,王之三公亦八命。」
九命作《伯》。
〈注〉上公有功德者,加命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鄭司農云:「長諸侯為方伯。」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 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
〈注〉等,猶齊等也。鎮,安也,所以安四方。鎮圭者,蓋以四鎮之山為瑑飾,圭長尺有二寸,公二王之後及王之上公,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象,所以安上也。桓圭蓋亦以桓為瑑飾,圭長九寸,「信」當為「身」,聲之誤也。身圭、躬圭,蓋皆象以人形為瑑飾,文有麤縟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長七寸,穀所以養人,《蒲
「為席,所以安人。」 二玉,蓋或以穀為飾,或以蒲為瑑,飾璧皆徑五寸,不執圭者,未成國也。
王命諸侯則儐。
〈注〉儐,進之也。王將出命,假祖廟,立依前,南鄉。儐者進,當命者延之,命使登。內史由王右以策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策以出。此其略也。諸侯爵祿其臣,則於祭焉。
《司几筵》掌五幾、五席之名物,辨其用與其位。「凡封國、 命諸侯王位,設黼依,依前南鄉,設莞筵紛純,加繅席 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
〈注〉斧謂之黼。其繡白黑采,以絳帛為質,依其制如屏風然,於依前為王設席,左右有幾,優至尊也。鄭司農云:「紛讀為豳,又讀為和粉之粉,謂白繡也。純讀為均服之均。純,緣也。繅讀為藻率之藻。」次席,虎皮為席。鄭元謂:「紛如綬,有文而狹者。」繅席,削蒲蒻展之,編以五采,若今合歡矣。畫謂雲氣也。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
《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與其用事,設其服 飾。」
〈注〉人執以見曰「瑞」,禮神曰「器。」瑞,符信也。服飾,服玉之飾,謂繅藉。
「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繅:皆三采三就;子執 穀璧,男執蒲璧」,繅:皆二采再就。以朝覲、宗遇會同於 王。諸侯相見,亦如之。
〈注〉繅,所以薦玉,木為中榦,用韋衣而畫之。就,成也。三采朱白蒼,二采,朱綠也。鄭司農云:「以圭璧見於王。《覲禮》曰:『侯氏入門,右坐奠圭,再拜稽首』。侯氏見於天子,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覲,冬曰遇,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諸侯亦執圭璧以相見,故邾隱公朝於魯。《春秋傳》曰:『邾子執玉,高其容仰』。」
土圭以致四時日月,封國則以土地。
〈注〉「以致四時日月」者,度其景至不至,以知其行得失也。「冬夏以致日,春秋以致月。」土地,猶度地也。封諸侯以土圭度日景,觀分寸長短,以制其域所封也。
《典命》掌諸侯之五儀,諸臣之五等之命。
〈注〉五儀,公、侯、伯、子男之儀。五等,謂孤以下四命、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也。或言儀,或言「命」,互文也。
上公九命為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 為節;侯伯七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七 為節;子男五命,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五 為節。
〈注〉「上公」,謂王之三公有德者,加命為二伯,二王之後亦為上公。「國家」,國之所居,謂城方也。公之城蓋方九里,宮方九百步;侯伯之城蓋方七里,宮方七百步;子男之城蓋方五里,宮方五百步。「《大行人職》則有諸侯圭藉、冕服、建常、樊纓、貳車、介牢、禮朝位之數焉。」
「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 加一等。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亦如之。
〈注〉四命,中下大夫也。「出封」,出畿內,封於八州之中,加一等,褒有德也。大夫為子男,卿為侯伯,其在朝廷,則亦如命數耳。王之上士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
凡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 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
〈注〉誓猶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既命以為之嗣,樹子不易也。公之子如侯伯而執圭,侯伯之子如子男而執璧,子男之子與未誓者皆次。小國之君執皮帛而朝會焉,其賓之,皆以上卿之禮焉。
「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視小國之君。其卿三命,其大夫 再命,其士一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 數。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 一命,其士不命」,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各視其命之 數。
〈注〉視小國之君者,列於卿大夫之位,而禮如子男也。鄭司農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春秋傳》曰『列國之卿,當小國之君』。固周制也。」鄭元謂「《王制》曰:『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與其用事。」
〈注〉「用事」祭祀,視朝甸、凶弔之事,衣服各有所用。
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 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祀四望山川, 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群小祀,則元冕。」
〈注〉六服同冕者,首飾尊也。鄭司農曰:「大裘,羔裘也。袞,卷龍衣也。鷩,裨衣也。毳,罽衣也。」鄭元謂《書》曰:「予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繢,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希繡。」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希讀為
絺。王者相變,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而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 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次三曰《華蟲》,次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畫以為繢,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黻,皆希以為繡,則《袞》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鷩畫以雉,謂《華蟲》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畫虎蜼,謂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希,刺粉米無畫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元者,衣無文,裳刺黻而已,是以謂元焉。凡冕服皆元衣纁裳。
公之服,自袞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 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 之服,自希冕而下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元冕 而下如孤之服。
〈注〉自「公之《袞冕》」至「卿大夫之元冕」,皆其朝聘天子及助祭之服。諸侯非二王後,其餘皆元冕而祭於己。
《夏官》大司馬之職,「建牧立監,以維邦國。」
〈注〉牧,州牧也。監,監一國謂君也。維猶連結也。
司勳掌六鄉賞地之灋,以等其功。
〈注〉《賞地》,賞田也。在遠郊之內,屬六鄉焉。等猶差也,以功大小為差。
王功曰「勳。」
〈注〉輔成王業,若周公。
國功曰「功。」
〈注〉保全國家若伊尹。
民功曰「庸。」
〈注〉法施於民,若后稷。
事功曰「勞。」
〈注〉「以勞定國。」若《禹》。
治功曰「力。」
〈注〉製法成治若咎繇。
戰功曰「多。」
〈注〉《剋敵出奇》,若韓信、陳平。
凡有功者,銘書於王之大常,祭於大烝,司勳詔之。
〈注〉銘之言名也。生則書於王旌,以識其人與功也。死則於烝,先王祭之。詔,謂告其神以辭也。
大功,司勳藏其貳。
〈注〉貳猶副也。《功書》藏於天府,又副於此者,以其主賞。
掌賞地之政令。
〈注〉《政令》,謂役賦。
凡賞無常,輕重視功。
〈注〉《無常》者,功之大小,不可豫。
凡頒賞《地參》之一食。
〈注〉鄭司農云:「不以美田為采邑。」鄭元謂:「賞地之稅,參分計稅,王食其一也,二全入於臣。」
「惟加田」,無國正。
〈注〉加田。既賞之,又加賜以田,所以厚恩也。鄭司農云:「正謂稅也。祿田亦有給公家之賦貢,若今時侯國有司農、少府錢穀矣,獨加賞之田無征耳。」
《秋官》大行人「以九儀辨諸侯之命,等諸臣之爵,以同 邦國之禮而待其賓客。上公之禮,執桓圭九寸,繅藉 九寸,冕服九章,建常九斿,樊纓九就,貳車九乘,介九 人,禮九牢。其朝」位賓主之間九十步,立當車軹。擯者 五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再祼而酢,饗禮九獻,食禮 九舉,出入五積,三問三勞。諸侯之禮:執信圭七寸,繅 藉七寸,冕服七章,建常七斿,樊纓七就,貳車七乘,介 七人,禮七牢,朝位賓主之間七十步,立當前疾。擯者 四人,廟中將幣,三享。王禮壹祼而酢,饗禮七獻,食禮 七舉,出入四積,再問再勞。諸伯執躬圭,其他皆如諸 侯之禮。諸子執穀璧五寸,繅藉五寸,冕服五章,建常 五斿,樊纓五就,貳車五乘,介五人,禮五牢,朝位賓主 之間五十步,立當車衡,擯者三人,廟中將幣三享,王 禮,壹祼不酢。饗禮五獻,食禮五舉,出入三積,壹問壹 勞。諸男執蒲璧,其他皆如諸子之禮。
〈注〉「繅,藉以五采韋衣板,若奠玉,則以藉之。」冕服,著冕所服之衣也。九章者自山龍以下,七章者自華蟲以下,五章者自宗彝以下也。常,旌斿也。斿,其屬。幓垂者也。樊纓,馬飾也。以罽飾之,每一處五采備為一就。就,成也。貳,副也。介,輔己行禮者也。《禮大禮》,饔餼也。三牲備為一牢。朝位,謂大門外,賓下車及王車出迎所立處也。王始立大門內,交擯,三辭,乃乘車而迎之。齊僕為之節,上公立當軹,侯伯立當疾,子男立當衡,王立當軫,與廟,受命祖之廟也。饗,設盛禮以飲賓也。問,問不恙也。勞,謂苦倦之也。皆有禮以幣致之。故書「祼」作「果。」鄭司農云:「車軹軹也,三享,三獻也。祼讀為灌。再灌,再飲公也。而酢,報飲王也。」舉,舉樂也。出「入五積」,謂饋之芻米也。前疾為駟馬車,轅前胡下垂拄地者。鄭元謂三享皆束帛加璧,庭實惟國所有。《朝士儀》曰:「奉國地所出重物而獻之。」明臣職也。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禮不嫌
有等也。王禮王,以鬱鬯禮賓也。《鬱人職》曰:「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 禮者,使宗伯攝酌圭瓚而祼之,既拜送爵,又攝酌圭瓚而祼,後又拜送爵,是謂再祼。再祼賓乃酢王也。禮,侯伯一祼而酢者,祼賓,賓酢王而已,後不祼也。禮:子男一祼不酢者,祼賓而已,不酢主也。不酢之禮,《聘禮》禮賓是與。九舉,舉牲體九飯也。「出入」 ,謂從來訖去也。每積有牢禮,米禾芻薪,凡數不同者,皆降殺。
《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注〉《禮籍》,名位尊卑之書。
成六瑞:「王用瑱圭,公用桓圭,侯用信圭,伯用躬圭,子 用糓璧,男用蒲璧。」
〈注〉成,平也。瑞,信也。皆朝見所執以為信。
《司儀》掌九儀之賓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 之節。
〈注〉出接賓,曰「擯。」入。贊禮曰「相以詔」者,以禮告王,
詔王儀。南鄉見諸侯,土揖庶姓,時揖異姓,天揖同姓。
〈注〉謂王既祀方明,諸侯上介皆奉其君之旂置於宮,乃詔王升壇。諸侯皆就其旂而立。諸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東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西階之西,東面北上;諸子門東,北面東上;諸男門西,北面東上。王揖之者,定其位也。庶姓無親者也。土揖,推手小下之也。異姓婚姻也,揖時平推手也。天揖,推手小舉之。
《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命 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之信圭,侯守 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
〈注〉命圭者,王所命之圭也。朝覲執焉,居則守之。子守糓璧,男守蒲璧,不言之者,闕耳。故《書》或云:「命圭五寸,謂之躬圭。」杜子春云:「當為七寸。」鄭元謂:「五寸者,璧文之闕,亂存焉。」
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龍莫及反〉
〈注〉鄭司農云:「全,純色也。龍當為尨,尨謂雜色。鄭元謂全純玉也。」龍、瓚、將,皆雜名也。卑者下尊,以輕重為差,玉多則重,石多則輕。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
按:《儀禮》:「同姓大國則曰伯父,其異姓則曰伯舅;同姓 小邦則曰叔父,其異姓小邦則曰叔舅。」
武王克商有天下興滅繼絕封宿焦諸國遂首封功臣呂尚於齊
[編輯]按《史記周本紀》:武王罷兵而歸行狩,記政事,作「《武成》。 封諸侯,班賜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聖,王 乃褒封神農之後於焦,黃帝之後於祝,帝堯之後於 薊,帝舜之後於陳,大禹之後於杞。於是封功臣謀士, 而師尚父為首封,封尚父於營丘,曰齊。」
〈注〉鄭元曰:「宗彝,宗廟樽也。作分器,著王之命及所受物也。」《地理志》,弘農陝縣有焦城,故焦國也。《正義》曰:《左傳》云:「祝其,實夾谷。」杜預云:「夾谷即祝其也。」服虔云:「東海即祝其縣也。」《地理志》云:燕國有薊縣。
按《齊太公世家》,太公望呂尚者,東海上人。其先祖嘗 為四嶽,佐禹平水土,甚有功。虞、夏之際封於呂,或封 於申,姓姜氏。夏商之時,申呂或封枝庶子孫,或為庶 人。尚其後苗裔也。本姓姜氏,從其封姓,故曰呂尚。呂 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西伯將出獵, 卜之曰:「所獲非龍非彲,非虎非羆,所獲霸王之輔。」於 是周西伯獵,果遇太公於渭之陽,與語大說,曰:「自吾 先君太公曰:『當有聖人適周,周以興』。子真是耶?吾太 公望子久矣。」故號之曰太公望。載與俱歸,立為師。或 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遊說諸侯,無所遇, 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周西伯拘 羑里、散宜生、閎夭素知而招呂尚,呂尚亦曰:『吾聞西 伯賢,又善養老,盍往焉』。」三人者,為西伯求美女奇物, 獻之於紂,以贖西伯,西伯得以出,反國。言呂尚所以 事周雖異,然要之為文武師。周西伯昌之脫羑里歸, 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 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周西伯 政平。及斷虞芮之訟,而詩人稱西伯受命曰:文王伐 崇、密、須、犬夷,大作豐邑,天下三分其二歸周者,太公 之謀計居多。文王崩,武王即位九年,欲修文王業,東 伐以觀諸侯集否。師行師尚父,左杖黃鉞,右把白旄, 以誓曰:「蒼兕蒼兕,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遂 至盟津,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 伐也。」武王曰:「未可。」還師與太公作此《太誓》。居二年,紂 殺王子比干,囚箕子。武王將伐紂,卜龜兆不吉,風雨 暴至,群公盡懼,唯太公彊之勸武王,武王於是遂行。 十一年正月甲子,誓於牧野,伐商紂。紂師敗績,紂反 走,登鹿臺,遂追斬紂。明日,武王立於社,群公奉明水。 衛康叔封布采席,師尚父牽牲,史佚策祝以告神,討 紂之罪。散鹿臺之錢,發鉅橋之粟,以振貧民。封比干 墓,釋箕子囚。遷九鼎,修周政,與天下更始。師尚父謀 居多。於是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於齊營丘,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難得而易 失,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犁 明至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丘。營丘邊萊,萊人夷也。 會紂之亂而周初定,未能集遠方,是以與太公爭國。 太公至國,修政,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 之利,而人民多歸齊,齊為大國。及周成王少時,管、蔡 作亂,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東至海,西至 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五侯九伯,實得征之。」齊由此 得征伐,為大國,都營丘。
按《路史》:黃帝應代,有風后為之相,因八卦,設九宮,以 安營壘,次定萬民之竁。黃帝滅蚩尤,徽猷多本於後。 尤北復以其輕,勦其餘於輞谷,人賴其利,遂世祀之, 是為金山之神。謖封其後於任,黃帝之孫任己實歸。 其在唐虞,俱有封土,書缺不見。夏后氏之初,封之庖, 為姒姓,遾周之興,武王復其後於宿,後有密宿、須句、 顓臾,邑於泲上,實典太昊之祀,以為「《東蒙》主。」是以季 氏將伐顓臾,而孔子傷之。而「宿」之後則興於宋,俱不 復見。
〈注〉莊公十年也。
「炎帝戲,戲生器,器生鉅及伯陵、祝庸。祝庸為黃帝司 徒,居於江。水生術囂、兌首、方顛,是襲土壤。」生條及句 龍,句龍生垂及信,垂生噎鳴,是為伯夷。為虞心呂,且 功於水。封呂,生歲十二。泰嶽襲呂,餘列申許。周初復 泰嶽,後於申,既申伯入卿,而楚蝕其壤。宣王開元舅 申伯於謝。武王得泰嶽,後文叔紹之,許靈公徙葉,悼 公遷城父,曰焦夷。二十有四世,鄭滅之。
〈注〉昭九年書「許遷於夷」,《周紀》謂「武王封之焦」,非也。昭十八年「遷析」,定四年遷容城,定六年游吉滅許,以許男歸,一作「斯蘧。」然哀元年許男與楚圍蔡,蓋國滅而君在,說者以為復立之也,非矣。
黃帝有熊氏,次妃嫫母兒惡德充,帝內之,是生蒼林、 禺陽。禺陽最少,受封於任,為任姓。「謝、章、舒、洛、昌、㓶、終、 泉、卑、禺」,皆任分也,後各以國令氏禺號。生禺京,傜梁 儋人,《傜梁》生番禺,番禺是始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 光,是主為車,建侯於薛。又十二世仲虺為湯左相,始 分任祖。已七世成遷為摯,有女歸周,是誕文王。逮武 之世,復薛侯,後滅於楚。武王克商,求封帝之裔於葪, 以復㓶。
〈注〉太戊時臣扈,武丁時祖己,皆國薛。杜云:「歷三代,六十四世。齊威公時,嘗絀為伯。」
周興,封少昊氏之後於祁。
〈注〉《潛夫論》:「武王封少昊後,蓋古帝後皆封矣。」按:周封杞、宋為二王後,並陳以備三恪。《左氏》說者更以黃帝、堯、舜為三恪,而少昊不預。
帝顓頊高陽氏。姓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卷章、季 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氏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吳,是 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人:曰 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晏安封。為。 姓:朱、婁、騶、繹、倪、莒、小朱、根、牟,皆分也。《武王》得, 挾,復封之朱,曰朱婁,黎子國也。《西伯戡黎》,武王復以 封湯後。 帝堯陶唐氏取富宜氏曰皇,生朱,庶弟九, 其封於留者,為留氏。後有留累,以豢龍事夏,引甲,賜 之氏曰御龍,以更飂董之後。既遷於魯,商居大夏,為 唐氏、御氏、擾氏、擾龍氏。至周,封帝後於鑄。鑄祝是分 侯於隨,為鑄氏、祝氏。隨氏既更累之裔於方城,為唐 公。楚併唐,其徙杜者為杜氏、唐杜氏、屠氏、唐孫氏、李 氏。
〈注〉周有鑄侯達、臧宣叔。取於鑄者。《禮》《傳》皆作「祝」,聲同轉。
《武王》始封鬻熊之後熊繹於楚。
按《史記·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者, 黃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 重黎。重黎為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 帝嚳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亂,帝嚳使重黎誅之而不 盡。帝乃以庚寅日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 復居火正,為祝融。吳回生陸終,陸終生子六人,坼剖 而產焉。其長一曰昆吾,二曰參胡,三曰彭祖,四曰會 人,五曰曹姓,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後也。」昆吾氏夏之 時嘗為侯伯,桀之時湯滅之。彭祖氏,殷之時嘗為侯 伯,殷之末世滅彭祖氏。季連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 後中微,或在中國,或在蠻夷,弗能紀其世。周文王之 時,季連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 熊麗,熊麗生熊狂,熊狂生熊繹。《熊繹》當周文王之時, 舉文武勤勞之後嗣,而封熊繹於楚蠻,封以子男之 田,姓羋氏,居丹陽。楚子熊繹與魯公伯禽、衛康叔子 牟、晉侯燮、齊太公子呂伋俱事成王。
按《路史》:「帝顓頊高陽氏,姬姓,取勝奔氏曰娽,生伯稱、 卷章、季禺三人。卷章取梎水,曰嬌,生犁及回,回食於 吳,是曰吳回。生陸終,取鬼方氏曰嬇𣎜,三年生子六 人:曰樊,曰惠連,曰籛,曰求言,曰晏安,曰季連。伯禹定 荊州,季羋實居其地,生附敘,始封於熊,故其子為穴熊,荊楚名也。夏有楚狐父,厥後鬻熊子者,師臣西伯。 成王時,熊氏畔,乃復封子繹於荊,居丹陽,是為楚。十 七世通祈周顯號事,抑乃自稱之子貲,遷郢及魏,為 秦詐留子橫徙陳,凡二十有五世而秦滅之。濮、羅歸、 越賓滇。麋、羋蠻,皆羋分也。
〈注〉附:《敘史》作「附沮」,《大戴》附沮氏產穴熊。季羋,即季連,羋姓也。
穆王元年命辛伯餘靡
[編輯]按《竹書紀年》:「元年,己未,春正月,王即位,胙昭公命伯 餘靡。」
穆王十六年,「造父始封於趙。」
按《史記·趙世家》:「趙氏之先,與秦共祖,至中衍為帝太 戊御。其後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惡來,事 紂,為周所殺,其後為秦。惡來弟曰季勝,其後為趙。季 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於周繆王。造父取驥之乘匹 與桃林盜驪、驊騮綠耳,獻之繆王,繆王使造父御西」 巡狩,見西王母,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繆王日馳千 里馬,攻徐偃王,大破之,乃賜造父以趙城,由此為趙 氏。
按《竹書紀年》:「穆王十六年,王命造父始封於趙。」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匽 姓。伯翳封費,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後啟,為鳥 俗氏,後有孟虧、仲衍。仲衍臣商太戊,其裔戎胥軒納 酈山氏,生仲潏,仲潏生處父,處父健步,是為蜚廉,生 革暨季勝。勝三世造父封趙。
孝王十三年封非子為附庸邑之秦
[編輯]按《史記秦本紀》: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修。女 修織,元鳥隕卵,女修吞之,生子大業。大業取少典之 子,曰女華。女華生大費,與禹平水土,已成,帝錫元圭, 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 功,其賜爾皁游,爾後嗣將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 大費拜受,佐舜調馴鳥獸,鳥獸多馴服,是為柏翳,舜 賜姓嬴氏。大費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實《鳥俗》氏;二曰 若木,實費氏。其元孫曰費昌,子孫或在中國,或在夷 狄。費昌當夏桀之時,去夏歸商,為湯御,以敗桀於鳴 條。大廉元孫曰孟戲,中衍鳥身人言帝太戊聞而卜 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後, 遂世有功,以佐殷國,故嬴姓多顯,遂為諸侯。其元孫 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生蜚廉。蜚廉生惡來。惡來有 力,蜚廉善走,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紂。周武王之伐紂, 並殺惡來。是時蜚廉為紂石北方,還無所報,為壇霍 太山而報,得石棺,銘曰:「帝令處父,不與殷亂,賜爾石 棺,以華氏死」,遂葬於霍太山。蜚廉復有子曰季勝,季 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皋狼生衡 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於周繆王,得驥、溫驪、 驊騮、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 為繆王御,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繆王以趙城 封造父,造父族由此為趙氏。自蜚廉生季勝,以下五 世至造父,別居趙,趙衰其後也。惡來革者,蜚廉子也, 早死,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太幾,太幾生 大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非 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 孝王召使主馬於汧渭之間,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 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適。申侯乃 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潏,以 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 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 之。」於是孝王曰:「昔柏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 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 秦,使復續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 駱適者,以和西戎。」秦嬴生秦侯。
按《路史》:皋陶有子三人:長伯翳,次仲甄,次封偃,為匽 姓。伯翳封費,生大廉若木。恩成。大廉事夏後啟,為鳥 俗氏,後有孟虧、仲衍。仲衍臣太戊,其裔戎胥軒內酈 山氏生仲潏,仲潏生處父,處父健步,是為蜚廉。生革 暨季勝。革五世曰非子,孝王封之秦谷,使復嬴氏。
平王元年命秦為諸侯賜以岐豐之地復封其子於梁
[編輯]按《史記·秦本紀》:「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為豐王妻。襄 公二年,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餘, 復歸世父。七年春,周幽王用褒姒廢太子,立褒姒子 為適,數欺諸侯,諸侯叛之。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 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甚力,有功。周避 犬戎難,東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 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 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於是始 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騮駒、黃牛、羝羊各三, 祠上帝西畤。
按《路史》:非子五世:「襄公勤於平王,錫之岐豐,以為侯 王功。秦仲既國襄,而復錄其少子康,使有夏陽為梁伯。」
惠王十年冬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
[編輯]按《春秋》莊公二十七年。 按《左傳》二十七年冬,「王使 召伯廖賜齊侯命,且請伐衛,以其立子頹也。」
按:《史記周本紀》:「惠王十年,賜齊桓公為伯。」
惠王二十四年,封郳犁來為「小邾子。」
按《春秋·莊公五年注》:「郳,附庸國也。東海昌慮縣東北 有郳城。」犁來,名,未受爵命為諸侯。傳發附庸稱名例 也。其後數從齊桓以尊周室,王命以為小邾子。 按 《僖公七年注》:「小邾子來朝」,始得王命而來朝也。邾之 別封,故曰小邾。
威烈王二十三年命韓趙魏為諸侯
[編輯]按《史記周本紀》云云。 按《韓世家》,韓之先與周同姓, 姓姬氏。其後苗裔事晉,得封於韓原,曰韓武子。武子 後三世有韓厥,從封姓為韓氏。韓厥,晉景公之三年, 晉司寇屠岸賈將作亂,誅靈公之賊趙盾。趙盾已死 矣,欲誅其子趙朔,韓厥止賈,賈不聽。厥告趙朔令亡。 朔曰:「子必能不絕趙祀,死不恨矣。」韓厥許之。及賈誅 趙氏,厥稱疾不出。程嬰、公孫杵臼之藏趙孤趙武也, 厥知之。景公十一年,厥與郤克將兵八百乘伐齊,敗 齊頃公於鞌,獲逢丑父。於是晉作六卿,而韓厥在一 卿之位,號為獻子。晉景公十七年,病,卜大業之不遂 者為祟,韓厥稱趙成季之功,今後無祀,以感景公。景 公問曰:「尚有世乎?」厥於是言趙武而復與故趙氏田 邑,續趙氏祀。晉悼公之十年,韓獻子老。獻子卒,子宣 子代,宣子徙居州。晉平公十四年,吳季札使晉,曰:「晉 國之政卒歸於韓、魏、趙矣。」晉頃公十二年,韓宣子與 趙、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縣。晉定公十五年,宣子與 趙簡子侵伐范、中行氏。宣子卒,子貞子代立。貞子徙 居平陽。貞子卒,子簡子代。簡子卒,子莊子代。莊子卒, 子康子代。康子與趙襄子、魏桓子共敗知伯,分其地, 地益大,大於諸侯。康子卒,子武子代。武子二年,伐鄭, 殺其君幽公。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景侯虔元年, 伐鄭,取雍丘;二年,鄭敗我負黍。六年,與趙、魏俱得列 為諸侯。
按《趙世家》,「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簡子既葬,未除服, 北登夏屋,請代王,陰擊殺之。遂興兵平代地,以代封 伯魯子周為代成君。」伯魯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 死,故封其子。襄子娶空同氏,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 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成 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襄子立三十三 年卒。浣立,是為獻侯。獻侯少,即位,治中牟。襄子弟桓 子逐獻侯,自立於代。一年卒。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 意」,乃共殺其子,而復迎立獻侯。十三年,城平邑。十五 年,獻侯卒,子烈侯籍立。烈侯六年,魏、韓、趙皆相立為 諸侯,追尊獻子為獻侯。按《魏世家》,魏文侯元年,秦 靈公之元年也。與韓武子、趙桓子、周威王同時。六年, 城少梁。十三年,使子擊圍繁、龐,出其民。十六年,伐秦, 築臨晉元里。十七年,伐中山,使子擊守之,趙倉唐傅 之。西攻秦,至鄭而還,築雒陰、合陽。二十二年,魏、趙、韓 列為諸侯。
按《路史》:「造父七世,叔帶隸晉,九世而武立。又六世,籍 始命。復再世而析晉。三世,主父益大。又五世,邯鄲沒, 秦諸大夫立嘉於代。」
安王十六年命田和為齊侯
[編輯]按《史記齊太公世家》:「康公十九年,田常曾孫田和始 為諸侯,遷康公海濱。二十六年,康公卒,呂氏遂絕其 祀。田氏卒有齊國,為齊威王,彊於天下。」按《田敬仲 完世家》,「陳完者,陳厲公佗之子也。完生周太史過陳, 陳厲公使卜完,卦得觀之否,是為觀國之光,利用賓 於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而在異國乎?非此其 身「也,在其子孫;若在異國,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後,物 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厲公者,陳文公少子也,其 母蔡女。文公卒,厲公兄鮑立,是為桓公。桓公與佗異 母,及桓公病,蔡人為佗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佗 為厲公。厲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於蔡人,數歸厲公, 亦數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乃令 蔡人誘厲公而殺之。林自立,是為莊公。故陳完不得 立為陳大夫。厲公之殺,以淫出國,故《春秋》曰「蔡人殺 陳佗」,罪之也。莊公卒,立弟杵臼,是為宣公。宣公十一 年,殺其太子禦寇。禦寇與完相愛,恐禍及己,故奔齊。 齊桓公欲使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得免負擔,君之惠 也,不敢當高位。」桓公使為工正。齊懿仲欲妻完,卜之, 占曰:「是為鳳凰於蜚,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於姜。 五世其昌,並於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卒妻完。完 之奔齊,齊桓公立十四年矣。完卒,謚為敬仲。仲生稚 孟夷。敬仲之如齊,以陳字為田氏。田稚孟夷生湣孟 莊,田湣孟莊生文子須無。田文子事齊莊公,晉之大 夫欒逞作亂於晉,來奔齊,齊莊公厚客之。晏嬰與田 文子諫,莊公弗聽。文子卒,生桓子無宇。田桓子無宇 有力,事齊莊公,甚有寵。無宇卒,生武子開,與釐子乞田釐子乞事齊景公為大夫,其收賦稅於民,以小斗 受之;其粟予民,以大斗行陰德於民,而景公弗禁。由 此田氏得齊眾心,宗族益彊,民思田氏。晏子數諫景 公,景公弗聽。已而使於晉,與叔向私語曰:「齊國之政, 卒歸於田氏矣。」晏嬰卒後,范、中行氏反晉,晉攻之急, 范、中行請粟於齊。田乞欲為亂,樹黨於諸侯,乃說景 公曰:「范、中行數有德於齊,齊不可不救。」齊使田乞救 之而輸之粟。景公太子死,後有寵姬曰芮子,生子荼。 景公病,命其相國惠子與高昭子以子荼為太子。景 公卒,兩相高、國立荼,是為晏孺子。而田乞不說,欲立 景公佗子陽生。陽生素與乞歡。晏孺子之立也,陽生 奔魯。田乞偽事高昭子、國惠子者,每朝代參乘,言曰: 「始諸大夫不欲立孺子,孺子既立,君相之,大夫皆自 危,謀作亂。又紿大夫曰:『高昭子可畏也』。及未發,先之。」 諸大夫從之。田乞、鮑牧與大夫以兵入公室,攻高昭 子。昭子聞之,與國惠子救公。公師敗田乞之眾,追國 惠子。惠子奔莒,遂反,殺高昭子。晏孺子奔魯。田乞使 人之魯迎陽生。陽生至齊,匿田乞家。請諸大夫,曰:「常 之母有魚菽之祭,幸而來會飲。」會飲,田氏。田乞盛陽 生橐中,置坐中央。發橐出陽生,曰:「此乃齊君矣。」大夫 皆伏謁。將盟立之,田乞誣曰:「吾與鮑牧謀共立陽生 也。」鮑牧怒曰:「大夫忘景公之命乎?」諸大夫欲悔,陽生 乃頓首曰:「可則立之,不可則已。」鮑牧恐禍及己,乃復 曰:「皆景公之子,何為不可?」遂立陽生於田乞之家,是 為悼公。乃使人遷晏孺子於駘,而殺孺子荼。悼公既 立,田乞為相,專齊政。四年,田乞卒,子常代立,是為田 成子。鮑牧與齊悼公有郄弒悼公。齊人共立其子壬, 是為簡公。田常成子與監止俱為左右相,相簡公。田 常心害監止,監止幸於簡公,權弗能去。於是田常復 修釐子之政,以大斗出貸,以小斗收。齊人歌之曰:「嫗 乎采𦬊,歸乎田成子!」齊大夫朝。御鞅諫簡公曰:「田、監 不可並也,君其擇焉。」君弗聽。子我者,監止之宗人也。 常與田氏有郤,田氏疏族。田豹事子我有寵。子我曰: 「我欲盡滅田氏,適以豹代田氏宗。」豹曰:「臣於田氏疏 矣。」不聽。已而豹謂田氏曰:「子我將誅田氏,田氏弗先, 禍及矣。」子我舍公宮,田常兄弟四人乘如公宮,欲殺 子我。子我閉門。簡公與婦人飲檀臺,將欲擊田常。太 史子餘曰:「田常非敢為亂,將除害。」簡公乃止。田常出, 聞簡公怒,恐誅,將出亡。田子行曰:「需事之賊也。」田常 於是擊子我。子我率其徒攻田氏,不勝,出亡。田氏之 徒追殺子我及監止,簡公出奔。田氏之徒追執簡公 於徐州。簡公曰:「早從御鞅之言,不及此難。」田氏之徒 恐簡公復立而誅己,遂殺簡公。簡公立四年而殺,於 是田常立簡公弟驁,是為平公。平公即位,田常為相。 田常既殺簡公,懼諸侯誅己,乃盡歸魯、衛侵地,西約 晉、韓、魏、趙氏,南通吳、越之使,修功行賞,親於百姓,以 故齊復定。田常言於齊平公曰:「德施人之所欲,君其 行之;刑罰人之所惡,臣請行之。」行之五年,齊國之政 皆歸田常。田常於是盡誅鮑、晏、監、止及公族之彊者, 而割齊自安平以東至琅邪,自為封邑,封邑大於平 公之所食。田常乃選齊國中女子長七尺以上為後 宮,後宮以百數,而使賓客舍人出入後宮者不禁。及 田常卒,有七十餘男。田常卒,子襄子盤代立,相齊常 諡為「成子。」田襄子既相齊宣公,三晉殺知伯,分其地。 襄子使其兄弟宗人盡為齊都邑。大夫與三晉通使, 且以有齊國。襄子卒,子莊子白立。田莊子相齊宣公, 宣公四十三年,伐晉,毀黃城,圍陽狐。明年,伐魯葛及 安陵,明年,取魯之一城。莊子卒,子太公和立。田太公 相齊宣公,宣公四十八年,取魯之郕。明年,宣公與鄭 人會西城伐衛,取毋丘。宣公五十一年卒。田會自廩 丘反。宣公卒,子康公貸立。貸立十四年,淫於酒婦人, 不聽政。太公乃遷康公於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明年,魯敗齊平陸。三年,太公與魏文侯會濁澤,求為 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諸侯,請立齊相田 和為諸侯,周天子許之。康公之十九年,田和立為齊 侯,列於《周室。紀》元年,齊侯、太「公和立。」二年,和卒,子桓 公午立。
按:《通鑑綱目》:「安王十六年,初命齊田和為諸侯。」
秦
[編輯]秦制,設爵二十等,以賞功勞。
按《通典》:「秦制,爵二十等以賞功勞,二十徹侯。」
〈注〉《後漢志》曰:徹侯,金印紫綬,功大者食縣,小者食鄉亭,得臣其所食吏民。後避漢武帝諱,改曰「通侯」,或曰「列侯。」
十九、《關內侯》
〈注〉顏師古曰:「言有侯號而居京畿,無國邑也。」荀綽《百官表注》曰:「時六國未平,將帥皆家關中,故以為號。」劉昭曰:「關內侯無土,寄食,在所縣,民租多少,各有戶數為限。」如淳《釋》曰:「列侯出關就國也。但爵其身,有家累者,與之關內之邑,食其租稅。又有倫侯建成侯趙亥、昌武侯馮無擇是也,但有封名而無
食邑
十八、《大庶長》
〈注〉劉昭曰:「自左庶長以上至大庶長,皆將軍也。所將庶人更卒,故以為大庶長,即大將軍也。左右庶長即左右偏裨也。」
十七、《駟車》庶長
〈注〉言乘《駟馬》之車而為眾庶之長。
《十六》《大上造》:
〈注〉言皆主上造之士。
十五少上造。十四右更。
〈注〉言「主令領更卒,部其役事。」
十三中更,十二左更,《十一右庶長》。
〈注〉言為眾列之侯。
十、「左庶長」,九「五大夫。」
〈注〉大夫之尊者也。劉昭曰:「自公士至五大夫,皆軍吏也。」
八《公乘》:
〈注〉言得乘公家之車也。劉昭曰:「自吏民爵不得過公乘,過者得貰,與子若同產。」然則公乘者,軍吏之爵最尊者。
《七公大夫》。
〈注〉與下同。
六官大夫。
〈注〉加「官公」者,示稍尊也,亦謂之「國大夫。」
五大夫。
〈注〉列位從大夫。
四、《不更》。
〈注〉言不預更卒之事。
《三、簪褭》
〈注〉以組帶馬曰「褭。」「簪」「褭」者,主飾此馬。
二,《上造》。
造,成也。言有成命於上。
一、《公士》
〈注〉言有爵命,異於士卒。劉昭曰:「步卒之有爵為士者也。」戰國之際,秦項之間,權設班寵,有加賜邑君者,蓋假其位號,或空受其爵耳。則田嬰為靖郭君,白起為武安君,魏冉弟為華陽君,秦昭王弟為涇陽君,及高陵君,蔡澤為剛成君,其後項梁為武信君,陳餘為成安君,李左車為廣武君之類是也。至漢尤多,蓋在封爵之外別加為美號也。
始皇帝二十六年始罷封建之制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編輯]按《史記始皇本紀》:二十六年,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 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鎮之,請立諸子,唯上幸 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 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 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 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 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 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 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 哉!」廷尉議是。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更 名民曰黔首。
按:《通鑑綱目》:「始皇帝二十六年,初並天下,更號皇帝, 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銷兵器,一法度,徙豪傑於咸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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