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13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三十六卷 |
第一百三十六卷目錄
勳爵部彙考八
金〈熙宗天會一則 天眷一則 廢帝天德一則 世宗大定四則 章宗明昌四則 承
安一則 泰和一則 宣宗貞祐三則 興定二則 哀宗正大二則 大興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中統二則 至元六則 成宗大德一則 武宗至大四則 仁宗皇慶
二則 延祐六則 英宗至治一則 秦定帝泰定四則 文宗天曆二則 至順三則 順
帝元統二則 至元一則 至正六則〉
官常典第一百三十六卷
勳爵部彙考八
[編輯]金
[編輯]熙宗天會十五年秋七月丁亥汰兵興濫爵
[編輯]按《金史熙宗本紀》云云。
天眷元年冬十月辛未定封國制
[編輯]按《金史熙宗本紀》云云。
廢帝天德三年冬十一月癸亥詔罷世襲萬戶官前後賜姓人各復本姓
[編輯]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世宗大定十一年圖功臣像於衍慶宮
[編輯]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一年秋九月戊辰,上謂宰 臣曰:「衍慶宮圖畫功臣,已命增二十人,如丞相韓企 先,自本朝開國以來,憲章法度多出其手,至於關決 大政,但與大臣謀議,不使外人知覺。漢人宰相,前後 無比,若褒顯之,足以示勸,慎無遺之。」
大定 年,始詔「猛安謀克有不職者,子姪中擇賢 者代之。」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按《宗憲傳》:有司言諸路猛 安謀克怙其世襲,多擾民,請同流官,以三十月為考。 詔下尚書省議,宗憲乃上議曰:「昔太祖皇帝撫定天 下,誓封功臣,襲猛安謀克。今若改為遷調,非太祖約。 臣謂凡猛安謀克,當明核善惡,進賢退不肖,有不職 者,其弟姪中更擇賢者代之。」上從其議。
大定十七年,命世襲猛安謀克,不得以小罪奪免 按《金史世宗本紀》,十七年夏四月甲戌,制世襲猛安 謀克,若出仕者,雖年未及六十,欲令子孫襲者聽。戊 寅,諭宰臣曰:「猛安謀克皆太祖創業之際,於國勤勞 有功之人。其世襲之官,不宜以小罪奪免。」冬十月丁 丑,制諸猛安父任別職,子須年二十五以上,方許承 襲。
大定二十九年,封徒單克寧為《金源郡王》。
按《金史章宗本紀》: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即皇帝位。 秋七月丁卯,以太尉徒單克寧為太傅,改封金源郡 王。冬十一月甲子,諭尚書省曰:「太傅年高,每趨朝而 又赴省,恐不易。自今旬休外,四日一居休,庶得調攝, 常事他相理問,惟大事白之可也。」
章宗明昌元年封徒單克寧為淄王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元年冬十二月甲辰,幸太傅 徒單克寧第視疾,以克寧為太師、尚書令,封淄王,賜 銀千五百兩,絹二千匹。」
明昌二年秋九月己未,「以尚書左丞夾《谷清臣》為平 章政事,封芮國公。」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明昌四年,進封「夾谷清臣」「戴國公」,封完顏守貞「蕭國 公。」
按《金史章宗本紀》:四年「夏六月壬戌,尚書右丞相夾 谷清臣進封戴國公,西京留守完顏守貞為平章政 事,封蕭國公。」
明昌六年夏四月庚辰,以尚書右「丞相夾《谷清臣》為 左丞相監修國史,封密國公。」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承安四年封夾谷衡張萬公皆為國公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四年春正月辛酉,樞密副使 夾谷衡為平章政事,封英國公,前知濟南府事張萬 公起復為平章政事,封壽國公。」
承安五年春三月庚辰,以「上京留守徒單鎰為平章 政事,封濟國公。」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泰和七年秋九月甲申以尚書左丞僕散端為平章政事封申國公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宣宗貞祐元年封胡沙虎澤王徒單鎰廣平郡王
[編輯]按《金史宣宗本紀》:至寧元年「八月,衛紹王被弒。甲辰, 即皇帝位於大安殿。以紇石烈胡沙虎為太師尚書 令兼都元帥,封澤王。九月丙午,以駙馬雄名第賜胡 沙虎。戊申,御仁政殿視朝,賜胡沙虎坐,胡沙虎不辭。 壬子,改元貞祐。丙辰,尚書右丞相徒單鎰進左丞相, 封廣平郡王。壬戌,授胡沙虎中都路和魯忽土世襲」 猛安。冬十月丁酉朔,京師戒嚴。辛亥,元帥右監軍朮 虎高琪戰於城北,凡兩敗績而歸,就以兵殺胡沙虎 於其第,持其首詣闕待罪,赦之,仍授左副元帥貞祐二年夏五月癸酉,尚書左丞抹撚盡忠加崇進, 封申國公。
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貞祐三年,封完顏弼密國公。
按《金史宣宗本紀》:三年「秋八月丙午,山東西路宣撫 司完顏弼表遙授同知東平府事張汝楫,將謀復叛, 密遣人招同知益都府事孫邦佐,邦佐斬其人,馳報 弼,弼殺汝楫及其黨萬餘。承制陞邦佐德州防禦使, 餘立功者賞有差。上嘉弼功,加崇進,封密國公,詔獎 諭之。」
按《續文獻通考》:「完顏弼,本名達吉不,蓋州猛安人。少 充護衛,累官至山東西路宣撫司。貞祐四年,誅叛將 張汝楫,封密國公。」
興定元年定以後非親王子及職一品之人不許封公
[編輯]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宣宗興定元年, 徒單頑僧言:「兵興以來,恩命數出,以勞進階者比年 尤多。賤職下僚,散官或至極品,名器之輕,莫此為甚。 自今非親王子及職一品餘人,雖散官至一品,乞皆 不許封公。若已封者,雖不追奪,其儀衛亦當降從二 品之制。」從之。
興定四年,封高汝礪、胥鼎皆為國公,王福等九公皆 兼宣撫使。
按《金史宣宗本紀》,「四年春三月辛亥,進平章政事高 汝礪為尚書右丞相,監修國史,封壽國公。參知政事 李復亨兼修國史,平章政事,陝西行尚書省胥鼎進 封溫國公。」按《苗道潤傳》:「初,貞祐四年,右司諫朮甲 直敦乞封建河朔,詔尚書省議,事寢不行。興定三年, 太原不守,河北州縣不能自立,詔百官議所以為長 久」之利者,翰林學士承旨徒單鎬等十有六人,以謂: 「制兵有三:一曰戰,二曰和,三曰守。今欲戰則兵力不 足,欲和則彼不肯從,唯有守耳。河朔州郡既殘毀,不 可一概守之,宜取願就遷徙者屯於河南、陝西,其不 願者,許自推其長,保聚險阻。」刑部侍郎奧屯胡撒合 三人曰:「河北於河南有輔車之勢,蒲、解於陝西有襟 喉之要,盡徙其民,是撤其藩籬也。宜令諸郡選才幹 眾所推服、能糾眾遷徙者,願之河南或晉安、河中及 諸險隘,量給之食,授以曠土,盡力耕稼,置僑治之官 以撫循之,擇其壯者教之戰陣。敕晉安、河中守臣,檄 石、嵐、汾、霍之兵,以謀恢復,莫大之便。」兵部尚書《烏林 荅與》等二十一人曰:「河朔諸州親民掌兵之職,擇土 人嘗居官有材略者授之,急則走險,無事則耕種。」宣 徽使移剌光祖等三人曰:「度太原之勢,雖暫失之,頃 亦可復。當募土人威望服眾者,假以方面重權,能克 復一道,即以本道總管授之;能捍州郡,即以長佐授 之,必能各保一方,使百姓復業。」提點尚食局石抹穆 請以高爵募民,大概同光祖議。宰臣欲置公府,宣宗 意未決。御史中丞完顏伯嘉曰:「宋人以虛名致李全, 遂有山東實地,苟能統眾守土,雖三公亦何惜焉。」宣 宗曰:「他日事定,公府無乃多乎?」伯嘉曰:「若事定,以三 公就節鎮,何不可者?」宣宗意乃決。四年二月,封滄州 經略使王福為滄海公,河間路招撫使移刺眾家奴 為河間公,真定經略使武仙為恆山公;中都東路經 略使張甫為高陽公,中都西路經略使靖安民為易 水公,遼州從宜郭文振為晉陽公,平陽招撫使胡天 作為平陽公,昭義軍節度使完顏開為上黨公;山東 安撫副使燕寧為東莒公。九公皆兼宣撫使,階銀青 榮祿大夫,賜號「宣力忠臣,總」帥本路兵馬,署置官吏, 徵斂賦稅,賞罰號令,得以便宜行之。仍賜詔曰:「乃者 邊防不守,河朔失寧,卿等自總戎昭,備殫忠力,若能 自效,朕復何憂?宜膺茅土之封,復賜忠臣之號。」除已 畫定所管州縣外,如能收復鄰近州縣,亦聽管屬。
哀宗正大二年進封胥鼎英國公
[編輯]按《金史哀宗本紀》:正大二年「夏四月辛卯,起復平章 政事致仕莘國公胥鼎為平章政事,行省事於衛州, 進封英國公。」
正大三年,封宋楚州降將四人為王。
按《金史哀宗本紀》:「三年冬十一月己巳,宋忠義軍夏 全自楚州來歸,楚州王義深、張惠范、成進以城降,封 四人為郡王。」
天興元年封國安用為兗王封侯摯為蕭國公
[編輯]按《金史哀宗本紀》:天興元年「七月乙未,宿州帥眾僧 奴稱國安用降,遣近侍直長因世英等持詔封安用 為兗王,行京東等路尚書省事,賜姓完顏,改名用安。 八月戊辰,起復前大司農侯摯為平章政事,進封蕭 國公,行京都路尚書省事。閏月戊申朔,遣使以玉魚 帶一、弓矢二賜兗王用安,其父母妻皆封之。又以世」 襲宣命十、「郡王宣命十、玉兔鶻帶十」付用安,其同盟 可賜者即賜之。
元
[編輯]元制,「勳一十階,爵列八等按《元史百官志》:勳一十階。上柱國,正一品;柱國,從一 品上;護軍,正二品;護軍,從二品上;輕車都尉,正三品; 輕車都尉,從三品上;騎都尉,正四品;騎都尉,從四品; 驍騎尉,正五品;飛騎尉,從五品。爵八等。王,正一品;郡 王,從一品國公,正二品;郡公,從二品郡侯,正三品郡 侯,從三品郡伯,正四品;郡伯,從四品。縣子,正五品。縣 男,從五品。
右勳爵若上柱國、郡王、國公時有除拜者,餘則止於封贈用之。
按《食貨志》:「自昔帝王於其宗族姻戚,必致其厚者,所 以明親親之義也。元之為制,其又厚之至者歟。凡諸 王及后妃公主皆有食采分地,其路府州縣得薦其 私人以為監,秩祿受命如王官,而不得以歲月通選 調。其賦則五戶出絲一斤,不得私徵之,皆輸諸有司 之府,視所當得之數而給與之。」其歲賜則銀幣各有 差,始定於太宗之時,而增於憲宗之日。及世祖平江 南,又各益以民戶,時科差未定,每戶折支《中統鈔》五 錢。至成宗復加至二貫。其親親之義若此,誠可謂厚 之至矣。至於勳臣亦然,又所以大報功也。
世祖中統二年秋八月封順天等路萬戶張柔為安肅公濟南路萬戶張榮為濟南公
[編輯]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中統四年,以忙兀帶為萬戶,佩「金虎符。」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四年夏六月乙卯,以管民官 兼統懷孟等軍,俺撒戰歿汴梁,命其子忙兀帶為萬 戶,佩金虎符。」
至元四年春正月辛亥封安肅公張柔為蔡國公
[編輯]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九年冬十一月癸酉,以前拔《樊城外郛》功,賞千 戶劉深等金銀符。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一年春二月庚申,新德副元帥楊堯元戰沒, 以其子襲職。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四年春三月壬子,寶應軍人施福殺其守將, 降於淮東都元帥府。詔以福為千戶,佩金符。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十五年春正月辛卯,以千戶鄭鄩有戰功,陞萬 戶,佩虎符。夏五月乙酉,敕「主兵官若已擢授,其舊職 宜別授,有功者勿復以子孫承襲。」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夏閏五月己卯。封法里剌王為郡王。 佩虎符。冬十一月甲申。封南木里忙哥赤郡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成宗大德十一年武宗封月赤察兒為王脫脫鐵古迭兒二人為公
[編輯]按《元史武宗本紀》:「大德十一年五月甲申,即位於上 都。六月丁丑,封太師月赤察兒為淇陽王。秋八月戊 戌,御史大夫脫脫封秦國公。十月丙午,封御史大夫 鐵古迭兒鄆國公。」
武宗至大元年封阿沙不花等及教化為公乃蠻帶為王淇陽王請置傅不許
[編輯]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元年「春三月戊寅,封中書右 丞相、行平章政事阿沙不花康國公。夏四月戊戌,封 三寶奴為渤國公,香山為賓國公。癸卯,加授平章政 事教化太子太保、太尉、平章軍國重事,魏國公。秋七 月壬午,封乃蠻帶為壽王。甲申,太師淇陽王月赤察 兒請置王傅,中書省臣謂異姓王無置傅例,不許。」 至大二年,封床兀兒為句容郡王,奪教化國公爵 按《元史武宗本紀》,二年春正月己亥,封知樞密院事 容國公床兀兒為句容郡王。二月戊午,鑄金印,賜句 容郡王床兀兒。秋九月壬午,江南行臺劾平章政事 教化詐言家貧,冒受賜貨物,折鈔二萬錠,且其人素 行無一善可稱。魏國公,尊爵也,豈宜授之,「請追奪為 宜。」制可。
至大三年,封三寶奴楚國公。
按《元史武宗本紀》:「三年夏六月壬申,以西北諸王察 八兒等來朝,告祀太廟,賜脫虎脫、三寶奴珠衣,封三 寶奴為楚國公,以常州路為分地。」
至大四年,封鐵木兒不花及亦思丹為王,孛羅買僧、 暗普等為公,以魯王適子襲封爵。
按《元史仁宗本紀》,四年「春二月庚寅,即皇帝位。夏四 月乙丑,封知樞密院事鐵木兒不花為宣寧王,賜銀 印。六月甲寅,封亦思丹為懷仁郡王,賜銀印。己未,封 樞密使孛羅為澤國公。秋七月甲辰,以故魯王刁斡 八刺適子阿禮嘉世禮襲其封爵分地。冬十一月戊 戌,封司徒買僧為趙國公。十二月癸酉,封宣政會福」 院使暗普為秦國公。
仁宗皇慶元年以脫兒赤顏嗣淇陽王封常不闌奚為公塔思不花及木刺忽為王
[編輯]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元年春正月甲辰,授太師、錄軍國重事、知樞密院事脫兒赤顏開府儀同三司,嗣 淇陽王。三月丙辰,封同知徽政院事常不闌奚為趙 國公。乙丑,封諸王塔思不花為恩平王。夏四月壬午, 封知樞密院事木剌忽為廣平王。」
皇慶二年春正月辛丑,封前尚書右丞相乞台《普濟》 為《安吉王》。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元年封阿魯禿及卜憐吉帶為王
[編輯]按《元史仁宗本紀》:「延祐元年春三月丙午,封阿魯禿 為趙王。夏六月戊子,封河南省丞相卜憐吉帶為河 南王。」
延祐二年冬十月丁丑,封脫火赤為「威寧郡王」,賜金 印,忽兒赤鐵木兒不花為「趙國公。」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三年。夏六月丁亥。封床兀兒為句容郡王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四年冬十二月壬子,「特授晉王內史按攤,出金 紫光祿大夫、魯國公。」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五年春三月癸未,晉王「內史《拾得閭》加榮祿大 夫,封桓國公。」
按:《元史仁宗本紀》云云。
延祐六年,封王煦及塔失鐵木兒為公。
按《元史英宗本紀》:六年「春三月庚寅,帝即位。夏四月 乙丑,封王煦為雞林郡公。六月戊午,封知樞密院事 塔失鐵木兒為薊國公。」
英宗至治元年秋七月癸未封太尉孛闌奚為和國公
[編輯]按:《元史英宗本紀》云云。
泰定帝泰定元年冬十月癸巳以出班為開府儀同三司翊國公給銀印金符
[編輯]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泰定二年,奏定「大臣毋領軍衛,以全勳舊。」封火沙為 郡王,塔失鐵木兒薊國公。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二年夏六月丙申,中書參 知政事左塔不台言,「大臣兼領軍務,前古所無。鐵失 以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以知樞密院事,皆領衛兵, 如虎而翼,故成逆謀。今軍衛之職,乞勿以大臣領之, 庶勳舊之家得以保全。」從之,仍賜幣帛以旌其直。秋 七月庚午,封駙馬孛羅帖木兒、知樞密院事火沙並 為郡王。冬十二月戊寅,以塔失帖木兒為中書右丞 相。癸未,加塔失帖木兒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錄軍 國重事、監修國史,封薊國公。」
泰定三年春正月癸亥,封朵列捏為國公。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泰定四年春三月辛丑,以那海赤為惠國公。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云云。
文宗天曆元年封燕鐵木兒為太平王又命為荅刺罕世襲封滿禿及阿馬剌台皆為王
[編輯]按《元史文宗本紀》:天曆元年「秋九月癸酉,翰林院增 給驛璽書,命燕鐵木兒將兵擊遼東軍。封燕鐵木兒 為太平王,以太平路為食邑,賜金五百兩、銀二千五 百兩、鈔萬錠,平江官地五百頃。冬十月丁巳,加命燕 鐵木兒為荅剌罕,仍命子孫世襲其號。十二月庚子, 賜諸王滿禿為果王,阿馬剌台為毅王,宗正札魯忽」 赤闊闊出等十七人,並賜功臣號及階官爵諡,仍命 有司刻其功於碑,賜鈔卹其家。
天曆二年。春正月庚申。封知樞密院事火沙。為昭武 王。床兀兒之子荅鄰荅里。襲父封。為句容郡王 按《元史文宗本紀》云云。
至順元年封野里牙也真也不干趙世延皆為公不花帖木兒卯澤乃馬台皆為王賜燕鐵木兒功勳之碑
[編輯]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元年「春正月己卯,封太醫院 使野里牙為秦國公。二月辛卯,賜燕鐵木兒給驛璽 書,以徵其食邑租賦。三月甲子,封知樞密院事不花 帖木兒為武平郡王,錄討雲南禿堅伯忽之功。丁丑, 賜《燕鐵木兒功勳之碑》。夏四月丙戌,封也真也不干 為桓國公。五月丁卯,加趙世延翰林學士承旨,封魯」 國公。秋閏七月庚辰朔,封「諸王卯澤為永寧王,授金 印」及「給銀字圓符,給驛璽書」,併以所隸封邑歲賦賜 之。戊戌,甘肅平章政事乃馬台封「宣寧郡王,授以金 印。」
至順二年,封伯顏等四人為王,怯列該及蘸班皆為 公。
按《元史文宗本紀》:二年「秋七月戊戌,封伯顏為浚寧 王,賜金印,仍前太保,知樞密院事。八月甲辰朔,封脫 憐忽禿魯為靖恭王,沙藍朵兒只為懿德王,並給以 塗金銀印。丙辰,封內史怯列該為豐國公。已未,以汴 梁尉氏縣賜伯顏為食邑。冬十一月丙子,封諸王斡 集為保寧王,賜以印,以其先所受印賜諸王渾禿帖木兒之子庚兀台。己卯,封蘸班為國公。丁酉,以南 陽府之《嵩州》更賜伯顏為食邑。
至順三年,以陳州賜伯顏為食邑。
按《元史文宗本紀》:三年夏四月,命有司為伯顏建生 祠,立紀功碑於涿州,仍別建祠,立碑於汴梁。六月己 未,燕鐵木兒言,「頃伯顏封浚寧王,賜食邑嵩州,今請 於瀕汴擇一州賜之。」詔改賜陳州。
順帝元統元年封撒敦榮王伯顏陳王唐其勢襲封太平王
[編輯]按《元史順帝本紀》,「至順四年六月初八日,即皇帝位 於上都。冬十月戊辰,詔以至順四年為元統元年。乙 酉,詔以高郵府為伯顏食邑,戊子,封撒敦為榮王,食 邑廬州。唐其勢襲父封為太平王,進階金紫光祿大 夫。十一月辛亥,封伯顏為秦王,錫金印。」
元統二年,封也真不干及定住為王,封闊里吉思為 公。
按《元史順帝本紀》:「二年春二月戊辰,封也真不干為 昌寧王,錫金印。秋九月丁亥,封知樞密院事闊里吉 思為宜國公,太保、中書平章政事定住為宣德王。」
至元六年馬札兒台辭所封忠王及荅剌罕之號
[編輯]按《元史順帝本紀》:至元六年夏四月丙午,詔封馬札 兒台為忠王,及加荅剌罕之號,馬札兒台辭。五月乙 卯,監察御史普魯台言,「右丞相馬札兒台辭荅剌罕 及王爵名號,宜示天下,以勸廉讓。」從之。
至正元年夏四月庚子復封太師馬札兒台為忠王冬十月己酉封阿沙不花順寧王昔寶赤寒食順國公
[編輯]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一年冬十一月,詔賜「脫脫荅剌罕」之號,俾世 襲之。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三年夏五月癸酉,伯家奴封武國公,與諸王 孛羅帖木兒同出軍。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七年夏四月,封江西行省平章政事火伱赤 為「營國公。」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二十一年,封老章和寧王脫歡等並詔加封 按《元史順帝本紀》:二十一年秋九月「戊午,陽翟王阿 魯輝帖木兒伏誅。阿魯輝帖木兒以宗親見天下盜 賊並起,遂乘間隙肆為異圖。詔少保知樞密院事老 章率諸軍討之,老章遂敗其眾,尋為部將同知太常 禮儀院事脫驩所擒,送闕下,詔誅之。」於是詔加老章 太傅、和寧王,以阿魯輝帖木兒之弟忽都帖木兒襲 封陽翟王,宗王囊加玉樞、虎兒吐華與脫驩悉議加 封。
至正二十五年。春正月癸亥。封李思齊為許國公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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