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184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八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八十四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一百八十五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一百八十四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四

  漢三

  王商       史丹

  傅喜       師丹

  王嘉       彭宣

  薛宣

官常典第一百八十四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四

[編輯]

漢三

[編輯]

王商

[編輯]

按《漢書》本傳,「商字子威,涿郡蠡吾人也,徙杜陵。商父 武,武兄無故,皆以宣帝舅封無故為平昌侯,武為樂 昌侯。語在《外戚傳》。商少為太子中庶子,以肅敬敦厚 稱。父薨,商嗣為侯,推財以分異母諸弟,身無所受,居 喪哀慼。於是大臣薦商行可以厲群臣,義足以厚風 俗,宜備近臣,繇是擢為諸曹侍中、中郎將,元帝時至」 右將軍、光祿大夫。是時定陶共王愛幸幾代太子,商 為外戚,重臣輔政,擁佑太子,頗有力焉。元帝崩,成帝 即位,甚敬重商,徙為左將軍。而帝元舅大司馬大將 軍王鳳顓權行,多驕僭,商議論不能平鳳,鳳知之,亦 疏商。建始三年秋,京師民無故相驚言「大水至,百姓 奔走,相蹂躪,老弱號呼,長安中大亂」,天子親御前殿, 召公卿議。大將軍鳳以為太后與上及後宮可御船, 令吏民上長安城以避水。群臣皆從鳳議。左將軍商 獨曰:「自古無道之國,水猶不冒城郭。今政治和平,世 無兵革,上下相安,何因當有大水一日暴至?此必訛 言也。不宜令上城,重驚百姓。」上迺止。有頃,長安中稍 定,問之,果訛言。上於是美壯商之固守,數稱其議,而 鳳大慚,自恨失言。明年,商代匡衡為丞相,益封千戶, 天子甚尊任之。為人多質,有威重,長八尺餘,身體鴻 大,容貌甚過絕人。河平四年,單于來朝,引見白虎殿 丞相,商坐未央廷中,單于前拜謁商,商起,離席與言, 單于仰視商貌,大畏之,遷延卻退。天子聞而歎曰:「此 真漢相矣!」初,大將軍鳳連昏楊彤為琅邪太守,其郡 有災害十四已上,商部屬按問,鳳以曉商曰:「災異天 事,非人力所為。彤素善吏,宜以為後。」商不聽,竟奏免 彤。奏果寢不下。鳳重以是怨商,陰求其短,使人上書 言商閨門內事。天子以為暗昧之過,不足以傷大臣。 鳳固爭,下其事司隸。先是皇太后嘗詔問商女,欲以 備後宮。時女病,商意亦難之,以病對不入。及商以閨 門事見考,自知為鳳所中,惶怖,更欲內女為援,迺因 新幸李婕妤家白見其女。會日有蝕之。大中大夫蜀 郡張匡,其人佞巧,上書願對近臣陳日蝕咎。下朝者 左將軍丹等問匡,對曰:「竊見丞相商,作威作福,從外 制中,取必於上。性殘賊不」仁,遣票輕吏,微求人罪,欲 以立威,天下患苦之。前頻陽耿定上書,言「商與父傅 通,及女弟淫亂,奴殺其私夫,疑商教使。」章下有司,商 私怨懟。商子俊欲上書告商。俊妻左將軍丹女,持其 書以示丹,丹惡其父子乖迕,為女求去。商不盡忠納 善,以輔至德,知聖主崇孝遠別,不親後庭之事,皆受 命皇太后。太后前聞商有女,欲以備後宮,商言有固 疾。後有耿定,事更詭道,因李貴人家內女,執左道以 亂政,誣罔誖大臣節,故應是而日蝕。《周書》曰:「以左道 事君者誅。」《易》曰:「日中見昧,則折其右肱。」往者,丞相周 勃再建大功,及孝文時,纖介怨恨而日為之蝕,於是 退勃使就國,卒無怵惕憂。今商無尺寸之功,而「有三 世之寵,身位三公,宗族為列侯,吏二千石侍中諸曹 給事禁門內,連昏諸侯王,權寵至盛。審有內亂殺人 怨懟之端,宜窮竟考問。」臣聞秦丞相呂不韋,見王無 子,意欲有秦國,即求好女以為妻,陰知其有身而獻 之王產。始皇帝及楚相春申君亦見王無子,心利楚 國,即獻有身妻而產。懷王自漢興幾遭呂、霍之患。今 商有不仁之性,迺因怨以內女,其姦謀未可測度。前 孝景世七國反,將軍周亞夫以為「即得雒陽、劇孟,關 東非漢之有。」今商宗族權埶,合貲鉅萬計,私奴以千 數,非特劇孟匹夫之徒也。且失道之至,親戚畔之,閨 門內亂,父子相訐,而欲使之宣明聖化,調和海內,豈 不謬哉!商視事「五年,官職陵夷,而大惡著於百姓,甚 虧損盛德,有鼎折足之凶。臣愚以為聖主富於春秋, 即位以來,未有懲姦之威。加以繼嗣未立,大異並見, 尤宜誅討不忠,以遏未然。行之一人,則海內震動,百 姦之路塞矣。」於是左將軍丹等奏:「商位三公,爵列侯, 親受詔策,為天下師。不遵法度以翼國家,而回辟下 媚,以進其私,執左道以亂政,為臣不忠,罔上不道。《甫 刑》之辟,皆為上戮,罪名明白。臣請詔謁者召商詣若 盧詔獄。」上素重商,知匡言多險,制曰「勿治。」鳳固爭之, 於是制詔御史:「蓋丞相以德輔翼國家,典領百僚,協 和萬國為職,任莫重焉。今樂昌侯商為丞相,出入五年,未聞忠言嘉謀,而有不忠執左道之辜,陷於大辟。 前商女弟內行不修,奴賊殺人,疑商教使為商重臣, 故抑而不窮。今或言商不以自悔而反怨懟,朕甚傷 之。惟商與先帝有外親,未忍致於理,其赦商罪。」使者 收丞相印綬。商免相三日,發病嘔血薨,諡曰戾侯。而 商子弟親屬為駙馬都尉、侍中、中常侍、諸曹、大夫、郎 吏者,皆出補,吏莫得留給事宿衛者。有司奏商罪過 未決,請除國邑。有詔長子安嗣爵為樂昌侯,至長樂 衛尉、光祿勳。商死後,連年日蝕地震。直臣京兆尹王 章上封事,召見,訟商忠直無罪,言鳳專權蔽主,鳳竟 以法誅章。語在《元後傳》。至元始中,王莽為安漢公,誅 不附己者樂昌侯安,見被以罪自殺,國除。

史丹

[編輯]

按《漢書》本傳,「丹字君仲,魯國人也,徙杜陵。祖父恭有 女弟,武帝時為衛太子良娣,產悼皇考。」皇考者,孝宣 帝父也。宣帝微時,依倚史氏,語在《史良娣傳》。及宣帝 即尊位,恭已死,三子:高、曾、元。曾、元皆以外屬舊恩,封 曾為將陵侯,元平臺侯。高侍中貴幸,以發舉反者大 司馬霍禹功封樂陵侯。宣帝疾病,拜高為大司馬車 騎將軍,領尚書事。帝崩,太子襲尊號,是為孝元帝。高 輔政五年,乞骸骨,賜安車駟馬、黃金,罷就第。薨,諡曰 安侯。自元帝為太子時,丹以父高任為中庶子,侍從 十餘年。元帝即位,為駙馬都尉,侍中,出常驂乘,甚有 寵。上以丹舊臣,皇考外屬,親信之,詔丹護太子家。是 時,傅昭儀子定陶共王有材蓺,子母俱愛幸,而太子 頗有酒色之失,母王皇后無寵。建、昭之間,元帝被疾, 不親政事,留好音樂,或置鼙鼓殿下,天子自臨軒檻 上隤銅丸以擿鼓,聲中嚴鼓之節,後宮及左右習知 音者莫能為,而定陶王亦能之。上數稱其材。丹進曰: 「凡所謂材者,敏而好學,溫故知新,皇太子是也。若迺 器人於絲竹鼓鼙之間,則是陳惠、李微高於匡衡,可 相國也。」於是上嘿然而笑。其後中山哀王薨,太子前 弔。哀王者,帝之少弟,與太子遊,學相長大。上望見太 子,感念哀王,悲不能自止。太子既至前,不哀,上大恨 曰:「安有人不慈仁,而可奉宗廟為民父母者乎?」上以 責謂丹。丹免冠謝上曰:「臣誠見陛下哀痛中山王,至 以感損。向者太子當進見,臣竊戒屬毋涕泣感傷陛 下,罪迺在,臣當死。」上以為然,意迺解。丹之輔相,皆此 類也。竟寧元年,上寢疾,傅昭儀及定陶王常在左右, 而皇后、太子希得進見。上疾稍侵,意忽忽不平,數問 《尚書》,以景帝時立膠東王故事。是時,太子長舅陽平 侯王鳳為衛尉、侍中,與皇后、太子皆憂不知所出。丹 以親密臣,得侍視疾,候上閒獨寢時,丹直入臥內,頓 首伏青蒲上,涕泣言曰:「皇太子以適長立,積十餘年, 名號繫於百姓,天下莫不歸心。臣子見定陶王,雅素 愛幸,今者道路流言,為國生意,以為太子有動搖之 議。審若此,公卿以下必以死爭,不奉詔,臣願先賜死, 以示群臣。」天子素仁,不忍見丹涕泣,言又切至。上意 大感,喟然太息曰:「吾日困劣,而太子兩王幼少,意中 戀戀,亦何不念乎?然無有此議。且皇后謹慎,先帝又 愛太子,吾豈可違指?駙馬都尉安所受此語?」丹即卻 頓首曰:「愚臣妄聞,罪當死。」上因納,謂丹曰:「吾病寖加, 恐不能自還,善輔道太子,毋違我意!」丹噓唏而起,太 子由是遂為嗣矣。元帝竟崩,成帝初即位,擢丹為長 樂衛尉,遷右將軍,賜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給事中。 後徙左將軍、光祿大夫。鴻嘉元年,上遂下詔曰:「夫褒 有德,賞元功,古今通義也。左將軍丹往時導朕以中 正,秉義醇壹,舊德茂焉。其封丹為武陽侯,國東海剡 之武彊,聚戶千一百。丹為人足知愷弟愛人,貌」若儻 蕩不備,然心甚謹密,故尤得信於上。丹兄嗣父爵為 侯,讓不受分,丹盡得父財,身又食大國邑,重以舊恩, 數見褒賞,賞賜累千金,僮奴以百數,後房妻妾數十 人,內奢淫,好飲酒,極滋味聲色之樂。為將軍前後十 六年。永始中,病乞骸骨。上賜策曰:「左將軍寢病不衰, 願歸治疾。朕愍以官職之事,久」留將軍,使躬不瘳,使 光祿勳賜將軍黃金五十斤,安車駟馬,其上將軍印 綬。宜專精神,務近醫藥,以輔不衰。丹歸第數月薨,諡 曰「頃侯。」有子男女二十人,九男皆以丹任,並為侍中 諸曹親近在左右史氏凡四人,侯至卿大夫二千石 者十餘人,皆訖王莽迺絕。唯將陵侯曾無子,絕於身 雲。

傅喜

[編輯]

按《漢書》本傳,「喜字稚游,河內溫人也。哀帝祖母定陶 傅太后從父弟。少好學問,有志行。哀帝立為太子,成 帝選喜為太子庶子。哀帝初即位,以喜為衛尉,遷右 將軍。是時王莽為大司馬,乞骸骨,避帝外家。上既聽 莽退,眾庶歸望於喜。喜從弟孔鄉侯晏親與喜等,而 女為皇后,又帝舅陽安侯丁明皆親以外屬封喜。執」 謙稱疾。傅太后始與政事,喜數諫之,由是傅太后不 欲令喜輔政。上於是用左將軍師丹代王莽為大司 馬,賜喜黃金百斤、上將軍印綬,以光祿大夫養病。大司空何武、尚書令唐林皆上書言:「喜行義修絜,忠誠 憂國,內輔之臣也。今以寑病,一旦遣歸。眾庶失望,皆 曰:『傅氏賢子』」,以論議不合於定陶太「後,故退百寮,莫 不為國恨之忠臣。社稷之衛,魯以季友治亂,楚以子 玉輕重,魏以無忌折衝,項以范增存亡。故楚跨有南 土,帶甲百萬,鄰國不以為難;子玉為將,則文公側席 而坐。及其死也,君臣相慶,百萬之眾不如一賢。故秦 行千金以間廉頗,漢散萬金以疏亞父。喜立於朝,陛 下之光輝,傅氏之廢」興也,上亦自重之。明年正月,迺 徙師丹為大司空,而拜喜為大司馬,封高武侯。丁、傅 驕奢,皆嫉喜之恭儉。又傅太后欲求稱尊號,與成帝 母齊尊,喜與丞相孔光、大司空師丹共執正議。傅太 後大怒,上不得已,先免師丹以感動喜,喜終不順。後 數月,遂策免喜曰:「君輔政出入三年,未有昭然匡朕 不逮,而本朝大臣遂其姦心,咎由君焉。其上大司馬 印綬,就第。」傅太后又自詔丞相御史曰:「高武侯喜無 功而封,內懷不忠,附下罔上,與故大司空丹同心背 畔,放命圮族,虧損德化,罪惡雖在赦前,不宜奉朝請, 其遣就國。」後又欲奪喜侯,上亦不聽。喜在國三歲餘, 哀帝崩,平帝即位,王莽用事,免傅氏官爵,歸故郡,晏 將妻子徙合浦。莽白太后下詔曰:「高武侯喜姿性端 愨,論議忠直,雖與故定陶太后有屬,終不順指從邪, 介然守節,以故斥逐就國。《傳》不云乎:『歲寒然後知松 柏之後凋也』。其還喜長安。」以故高安侯莫府賜喜位 特進,奉朝請。喜雖外見褒賞,孤立憂懼,後復遣就國, 以壽終。莽賜諡曰貞侯。子嗣莽敗,乃絕。

師丹

[編輯]

按《漢書》本傳,「丹字仲公,琅邪東武人也。治《詩》,事匡衡, 舉孝廉,為郎。元帝末,為博士,免。建始中,州舉茂材,復 補博士,出為東平王太傅。丞相方進、御史大夫孔光 舉丹議論深博,廉正守道,徵入為光祿大夫、丞相司 直。數月,復以光祿大夫給事中,由是為少府、光祿勳、 侍中,甚見尊重。成帝末年,立定陶王為皇太子,以丹」 為太子太傅。哀帝即位,為左將軍,賜爵關內侯,食邑, 領尚書事。遂代王莽為大司馬,封高樂侯。月餘,徙為 大司空。上少在國,見成帝委政外家,王氏僭盛,常內 邑邑。即位,多欲有所匡正,封拜丁、傅,奪王氏權。丹自 以師傅,居三公位,得信於上。上書言:「古者諒陰不言, 聽於冢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前大」行屍柩在堂,而 官爵臣等以及親屬,赫然皆貴寵,封舅為陽安侯。皇 後尊號未定,豫封父為孔鄉侯。出侍中王邑、射聲校 尉王邯等。詔書比下,變動政事,卒暴無漸。臣縱不能 明陳大義,復曾不能牢讓爵位,相隨空受封侯,增益 陛下之過。間者,郡國多地動水出,流殺人民,日月不 明,五星失行,此皆舉錯失中,號令不定,法度失理,陰 陽溷濁之應也。臣伏惟人情無子,年雖六七十,猶博 取而廣求。孝成皇帝深見天命,燭知至德,以壯年克 己立陛下為嗣。先帝暴棄天下,而陛下繼體,四海安 寧,百姓不懼,此先帝聖德當合天人之功也。臣聞天 威不違顏咫尺,願陛下深思先帝所以建立陛下之 意。且「克己躬行,以觀群下之從化。天下者,陛下之家 也,胏附何患不富貴,不宜倉卒。先帝不量臣愚,以為 太傅陛下以臣託師傅,故亡功德而備鼎足,封大國, 加賜黃金,位為三公,職在左右,不能盡忠補過,而令 庶人竊議,災異數見,此臣之大罪也。臣不敢言,乞骸 骨歸於海濱,恐嫌於偽,誠慚負重責,義不得不盡死。」 書數十上,多切直之言。初,哀帝即位,成帝母稱太皇 太后,成帝趙皇后稱皇太后,而上祖母傅太后與母 丁後皆在國邸,自以定陶共王為稱。高昌侯董宏上 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 位後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事下有 司。時丹以左將軍與大司馬王莽共劾奏:「宏知皇太 後至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 聖朝,非所宜言,大不道。」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言,免 宏為庶人。傅太后大怒,要上欲必稱尊號。上於是追 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帝,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丁後 為共皇后。郎中令泠褒、黃門郎段猶等復奏言:定陶 共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復引定陶蕃國之名以冠 大號,車馬衣服宜皆稱皇之意,置吏二千石以下各 供厥職,又宜為共皇立廟京師。」上復下其議,有司皆 以為宜如褒猶言丹議獨曰:「聖王制禮,取法於天地, 故尊卑之禮明,則人倫之序正;人倫之序正,則乾坤 得其位而陰陽順其節,人主與萬民俱蒙祐福。」尊卑 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亂也。今定陶共皇太后、共 皇后以定陶共為號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欲立 官置吏,車服與太皇太后並,非所以明尊卑亡二上 之義也。定陶共皇號諡已前定,義不得復改。《禮》:「父為 士,子為天子,祭以天子,其屍服以士服。」子亡爵,父之 義,尊父母也。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 年,而降其父母期,明尊本祖而重正統也。孝成皇帝 聖恩深遠,故為共王立後,奉承祭祀,令共皇長為一國太祖,萬世不毀,恩義已備。陛下既繼體先帝,持重 太宗,承宗廟天地社稷之祀,義不得復奉定陶共皇 祭入其廟。今欲立廟於京師,而使臣下祭之,是無主 也。又親盡當毀,「空去一國太祖不墮之祀,而就無主, 當毀不正之禮,非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 上意。會有上書言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民 以故貧,宜可改幣。上以問丹,丹對言可改。章下有司 議,皆以為行錢以來久,難卒變易。丹老人,忘其前語, 後從公卿議。又丹使吏書奏,吏私寫其草,丁傅子弟 聞之,使人上書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書。上以 問將軍中朝臣,皆對曰:「忠臣不顯諫,大臣奏事不宜 漏泄,令吏民傳寫,流聞四方。臣不密則失身,宜下廷 尉治。」事下廷尉,廷尉劾丹大不敬,事未決。給事中博 士申咸、炔欽上書言「丹經行無比。自近世大臣能若 丹者少,發憤懣,奏封事,不及深思遠慮,使主簿書,漏 泄之過不在丹,以此貶黜,恐不厭眾心。」尚書劾咸欽 幸得以儒官選擢備腹心。上所折中定疑,知丹社稷 重臣,議罪處罰,國之所慎。咸欽初傅經義,以為當治 事,以暴列,迺復上書妄稱譽丹,前後相違不敬。上貶 咸欽秩各二等,遂策免丹曰:「夫三公者,朕之腹心也。 輔善相過,匡率百僚」,和合天下者也。朕既不明,委政 於公。間者陰陽不調,寒暑失常,變異屢臻,山崩地震, 河決泉涌,流殺人民,百姓流連,無所歸心,司空之職 尤廢焉。君在位出入三年,未聞忠言嘉謀,而反有朋 黨相進不公之名。迺者以《挺力田》議改幣章示君,君 內為朕建,可改不疑,以君之言博考朝臣,君迺希眾 雷同,「外以為不便,令觀聽者歸非於朕,朕隱忍不宣, 為君受愆。朕疾夫比周之徒,虛偽壞化,寖以成俗,故 屢以書飭君,幾君省過求己,而反不受,退有後言。」及 君奏封事,傳於道路,布聞朝市。言事者以為大臣不 忠,辜陷重辟,獲虛采名,謗譏匈匈,流於四方。腹心如 此,謂疏者何?殆謬於二人同心之利焉,將「何以率示 群下,附親遠方?朕惟君位尊任重,慮不周密,懷諼迷 國,進退違命,反覆異言,甚為君恥之,非所以共承天 地,永保國家之意。以君嘗託傅位,未忍考於理,已詔 有司赦君勿治。其上大司空、高樂侯印綬」,罷歸。尚書 令唐林上疏曰:「竊見免大司空丹策書,泰深痛切。君 子作文為賢者諱,《丹經》為世儒宗,德為國黃耇,親傅 聖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內未見其大過。事既已 往,免爵大重,京師識者咸以為宜復丹邑爵,使奉朝 請,四方所瞻仰也。唯陛下裁覽眾心,有以尉復師傅 之臣。」上從林言,下詔賜丹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戶。丹 既免數月,上用朱博議,尊傅太后為太皇太后,丁後 為帝。太后與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同尊。又為共皇立 廟京師,儀如孝元皇帝。博遷為丞相,復與御史大夫 趙元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號之議,而為丹所劾 奏,免為庶人。時天子衰麤,委政於丹。丹不深惟褒廣 尊親之義,而妄稱說,抑貶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 焉。陛下聖仁,昭然定尊號,宏以忠孝復封高昌侯。丹 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奏可。 丹於是廢歸鄉里者數年。平帝即位,新都侯王莽白 太皇太后,發掘傅太后、丁太后冢,奪其璽綬,更以民 葬之定陶隳,廢共皇廟。諸造議泠褒、段猶等皆徙合 浦。復免高昌侯宏為庶人。徵丹詣公車,賜爵關內侯, 食故邑數月。太皇太后詔大司徒、大司空曰:「夫褒有 德,賞元功,先聖之制,百王不易之道也。故定陶太后 造稱僭號,甚悖義理。關內侯師丹,端誠於國,不顧患 難,執忠節,據聖法,分明尊卑之制,確然有柱石之固, 臨大節而不可奪,可謂社稷之臣矣。有司條奏邪臣 建定稱號者已放退,而丹功賞未加,殆繆乎先賞後 罰之義,非以章有德、報厥功也。其以厚丘之中鄉戶 二千一百」封丹為義陽侯。月餘薨,諡曰節侯,子業嗣。 王莽敗,迺絕。

王嘉

[編輯]

按《漢書》本傳:「嘉字公仲,平陵人也。以明經射策甲科 為郎。坐戶殿門失闌,免。光祿勳。於永除為掾,察廉為 南陵丞,復察廉為長陵尉。鴻嘉中,舉敦樸能直言,召 見宣室,對政事得失,超遷大中大夫,出為九江、河南 太守,治甚有聲。徵入為大鴻臚,徙京兆尹,遷御史大 夫。建平三年,代平當為丞相,封新甫侯,加食邑千一」 百戶。嘉為人剛直嚴毅有威重,上甚敬之。哀帝初立, 欲匡成帝之政,多所變動。嘉上疏曰:「臣聞聖王之功, 在於得人。孔子曰『材難』,不其然與?故繼世立諸侯,象 賢也。雖不能盡賢,天子為擇臣,立命卿以輔之。居是 國也,累世尊重,然後士民之眾附焉,是以教化行而 治功立。今之郡守重於古諸侯。往者致選賢材,賢材 難得,拔擢可用者或起於囚徒。昔魏尚坐事繫,文帝 感馮唐之言,遣使持節赦其辠,拜為雲中太守,匈奴 忌之。武帝擢韓安國於徒中,拜為梁內史,骨肉以安。」 張敞為京兆尹,有罪當免,黠吏知而犯敞,敞收殺之, 其家自冤。使者覆獄,劾敞賊殺人,上逮捕不下,會免亡命數十日。宣帝徵敞,拜為冀州刺史,卒獲其用。前 世非私此三人,貪其材器有益於公家也。孝文時,吏 居官者或長子孫,以官為氏,倉氏、庫氏,則倉庫吏之 後也。其二千石長吏亦安官樂職,然後上下相望,莫 有苟且之意。其後稍稍變易,公卿以下,傳相促急,又 數改更政事。司隸部刺史察過,悉劾發揚陰私。吏或 居官數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錯道路。中材苟容求全, 下材懷危內顧,壹切營私者多。二千石益輕賤吏民 慢易之,或持其微過,增加成辠,言於刺史、司隸,或至 上書章下。眾庶知其易危小失,易則有離畔之心。前 山陽亡徒蘇令等從橫,吏士臨難,莫肯伏節死義,以 守、相威權素奪也。孝成皇帝悔之,下詔書:二千石不 為縱,遣使者賜金,尉厚其意,誠以為國家有急,取辦 於二千石,二千石尊重難危,乃能使下。孝宣皇帝愛 其良民,吏有章劾事留中,會赦壹解。故事,尚書希下 章為煩擾百姓,證驗繫治,或死獄中,章文必有敢告 之字,迺下。唯陛下留神於擇賢,記善忘過,容忍臣子, 勿責,以備二千石部刺史。「三輔縣令有材任職者,人 情不能,不有過差,宜可闊略,令盡力者有所勸。此方 今急務,國家之利也。前蘇令發欲遣大夫使逐問狀, 時見大夫無可使者,召盩厔令尹逢拜為諫大夫,遣 之。今諸大夫有材能者甚少,宜豫畜養可成就者,則 士赴難不愛其死,臨事倉卒乃求,非所以明朝廷也。」 嘉因薦儒者公孫光、滿昌及能吏蕭咸、薛修等,皆故 二千石,有名稱,天子納而用之。會息夫躬、孫寵等因 中常侍宋弘上書告東平王雲祝詛,又與後舅伍宏 謀弒上為逆,雲等伏誅,躬、寵擢為吏二千石。是時侍 中董賢愛幸於上,上欲侯之而未有所緣,傅嘉勸上 因東平事以封賢。上於是定躬、寵《告東平》本章,掇去, 宋弘更言因董賢以聞,欲以其功侯之,皆先賜爵關 內侯。頃之,欲封賢等。上心憚嘉,乃先使皇后父孔鄉 侯傅晏持詔書視丞相御史。於是嘉與御史大夫賈 延上封事,言:「竊見董賢等三人始賜爵,眾庶匈匈,咸 曰賢貴,其餘並蒙恩,至今流言未解。陛下仁恩於賢 等不已,宜暴賢等本奏語言,延問公卿大夫博士議 郎,考合古今,明正其義,然後乃加爵土。不然,恐大失 眾心,海內引領而議,暴下其事,必有言當封者,在陛 下所從。天下雖不說,咎有所分,不獨在陛下。前定陵 侯淳于長初封,其事亦議大司農谷永以長當封,眾 人歸咎於永,先帝不獨蒙其譏。臣嘉、臣延,材駑不稱, 死有餘責,知順指不迕,可得容身須臾;所以不敢者, 思報厚恩也。」上感其言,止數月,遂下詔封賢等,因以 切責公卿曰:「朕居位以來,寢疾未瘳,反逆之謀,相連 不絕。賊亂之臣,近侍帷幄。前東平王雲與後謁祝詛, 朕,使侍醫伍宏等內侍案脈,幾危社稷,殆莫甚焉。昔 楚有子玉得臣,晉文為之側席而坐近事,汲黯折淮」 南之謀。今雲等至有圖弒天子逆亂之謀者,是公卿 股肱莫能悉心務聰明以銷厭未萌之故。賴宗廟之 靈,侍中駙馬都尉賢等發覺以聞,咸伏厥辜。《書》不雲 乎?「用德章厥善。」其封賢為高安侯,南陽太守寵為方 陽侯,左曹光祿大夫躬為宜陵侯。後數月,日食,舉直 言。嘉復奏封事曰:「臣聞咎繇戒帝舜」曰:「亡敖佚欲,有 國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機。」箕子戒武王曰:「臣無有 作威作福,亡有玉食。臣之有作威作福玉食,害於而 家,凶於而國,人用側頗辟,民用僭慝。」言如此,則逆尊 卑之序,亂陰陽之統,而害及王者。其國極危,國人傾 仄不正,民用僭差不壹,此君不由法度,上下失序之 敗也。武王躬履此道,隆至成康。自是以後,縱心恣欲, 法度陵遲,至於臣弒君,子弒父,父子至親,失禮患生, 何況異姓之臣。孔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 而愛人,使民以時。」孝文皇帝備行此道,海內蒙恩。為 漢太宗。孝宣皇帝賞罰信明,施與有節,記人之功,忽 於小過,以致治平。孝元皇帝奉承大業,溫恭少欲。都 內錢四十萬萬,水衡錢二十五萬萬,少府錢十八萬 萬。嘗幸上林後宮,馮貴人從,臨獸圈,猛獸驚出,貴人 前當之。元帝嘉美其義,賜錢五萬。掖庭見親,有加賞 賜,屬其人勿眾謝,示平惡偏重失人心,賞賜節約。是 時外戚貲千萬者少耳,故少府、水衡見錢多也。雖遭 初元、永光凶年饑饉,加有西羌之變,外奉師旅,內賑 貧民,終無傾危之憂,以府藏內充實也。孝成皇帝時, 諫臣多言燕出之害,及女寵專愛,耽於酒色,損德傷 年,其言甚切,然終不怨怒也。寵臣淳于長、張放、史育, 育數貶退,家貲不滿千萬。放斥逐就國,長榜死於獄, 不以私愛害公義,故雖多內譏,朝廷安平,傳業陛下。 陛下在國之時,好《詩》《書》,上「儉節,徵來,所過道上,稱誦 德美,此天下所以回心也。初即位,易帷帳,去錦繡,乘 輿席緣綈繒而已。共皇寢廟,比比」當作「憂。」閔元元惟 用度不足,以義割恩,輒且止息,今始作治。而駙馬都 尉董賢,亦起官寺上林中,又為賢治大第,開門鄉北 闕,引王渠灌園池,使者護作,賞賜吏卒,甚於治宗廟。 賢母病,長安廚給祠具,道中過者皆飲食。為賢治器器成,奏御迺行。或物好,特賜其工,自貢獻宗廟三宮, 猶不至此。賢家有賓婚及見親,諸官並共賜及倉頭 奴婢,人十萬錢。使者護視,發取市物,百賈震動,道路 讙譁,群臣惶惑。詔書罷苑,而以賜賢二千餘頃。均田 之制,從此墮壞。奢僭放縱,變亂陰陽,災異眾多。百姓 訛言,持籌相驚,被髮徒跣而走,乘馬者馳,夭惑其意, 不能自止。或以為籌者策失之戒也。陛下素仁智慎 事,今而有此大譏,孔子曰:「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 安用彼相矣!」臣嘉幸得備位,竊內悲傷,不能通愚忠 之信。身死有益於國,不敢自惜。唯陛下慎己之所獨 鄉,察眾人之所共疑。往者寵臣「鄧通、韓嫣,驕貴失度, 逸豫無厭。小人不勝情慾,卒陷罪辜。亂國亡軀,不終 其祿,所謂愛之適足以害之者也。宜深覽前世,以節 賢寵,全安其命。」於是上寖,不說,而愈愛賢,不能自勝。 會祖母傅太后薨,上因託傅太后遺詔,令成帝母王 太后下丞相御史,益封賢二千戶,及賜孔鄉侯汝昌 侯陽新侯國嘉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諫上及太后曰: 「臣聞爵祿土地,天之有也。《書》云:『天命有德,五服五章 哉』!王者代天爵人,尤宜慎之。裂地而封,不得其宜,則 眾庶不服,感動陰陽,其害疾自深。今聖體久不平,此 臣嘉所內懼也。高安侯賢,佞幸之臣,陛下傾爵位以 貴之,殫貨財以富之,損至尊以寵之,主威已黜,府臧」 已竭,唯恐不足。財皆民力所為,孝文皇帝欲起露臺, 重百金之費,克己不作。今賢散公賦以施私惠,一家 至受千金,往古以來,貴臣未嘗有此,流聞四方,皆同 怨之。《里諺》曰:「千人所指,無病而死。」臣常為之寒心。今 太皇太后以永信太后遺詔,詔丞相、御史益賢戶,賜 三侯國。臣嘉竊惑,山崩地動,日食於三朝,皆陰侵陽 之戒也。前賢已再封晏商再易邑業,緣私橫求,恩已 過厚,求索自恣,不知厭足,甚傷尊尊之義,不可以示 天下,為害痛矣。臣驕侵罔,陰陽失節,氣感相動,害及 身體。陛下寢疾久不平,繼嗣未立,宜思正萬事,順天 人之心,以求福祐。奈何輕身肆意,不念高祖之勤苦, 垂立制度,欲傳之於「無窮哉?《孝經》曰:『天子有爭臣七 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臣謹封上詔書,不敢露見。非 愛死而不自法,恐天下聞之,故不敢自效。愚戇,數犯 忌諱,唯陛下省察。」初,廷尉梁相與丞相長史、御史中 丞及五二千石雜治東平王雲獄,時冬月未盡二旬, 而相心疑雲冤獄有飾辭,奏欲傳之長安,更下公卿 覆治。尚書令鞫譚、僕射宗伯鳳以為可許。天子以相 等皆見上體不平,外內顧望,操持兩心,幸雲踰冬無 討賊,疾惡主讎之意,制詔免相等皆為庶人。後數月, 大赦,嘉奏封事,薦「相等明習治獄,相計謀深沈,譚頗 知雅文,鳳經明行修,聖王有計,功除過,臣竊為朝廷 惜此三人。」書奏,上不能平。後二十餘日,嘉封還益董 賢戶事。上乃發怒,召嘉詣尚書,責問,以「相等前坐在 位,不盡忠誠,外附諸侯,操持兩心,背人臣之義。今所 稱相等材美,足以相計除罪。君以道德,位在三公,以 總方略,一統萬類,分明善惡為職,知相等罪惡陳列 著聞天下,時輒以自劾。今又稱譽相等,云為朝廷惜 之。大臣舉錯,恣心自在,迷國罔上,近由君始,將謂遠 者何?」對狀。嘉免冠謝罪,事下將軍中。朝者光祿大夫 孔光、左將軍公孫祿、右將軍王安、光祿勳馬宮、光祿 大夫龔勝劾嘉迷國罔上不道,請與廷尉雜治。勝獨 以為嘉備宰相,諸事並廢,咎由嘉生。嘉坐薦相等,微 薄,以應「迷國罔上不道,恐不可以示天下。」遂可光等 奏。光等請謁者召嘉詣廷尉詔獄。制曰:「票騎將軍、御 史大夫、中二千石、二千石、諸大夫、博士、議郎議衛尉 雲等五十人,以為如光等言,可許。」議郎龔等以為「嘉 言事前後相違,無所執守,不任宰相之識,宜奪爵土, 免為庶人。」永信少府猛等十人以為「聖王斷獄,必先 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 銜怨而受罪。」明主躬聖,德重大臣,刑辟廣延,有司議 欲使海內咸服嘉罪,名雖應法。聖王之於大臣,在輿 為下,御坐則起疾病,視之無數;死則臨弔之,廢宗廟 之祭,進之以禮,退之以義,誄之以行。案嘉本以相等 為罪,罪惡雖著,大臣括髮關械,裸躬就笞,非所以重 國褒宗廟也。今春月寒氣錯繆,「霜露數降,宜示天下 以寬和,臣等不知大義,唯陛下察焉。」有詔假謁者節, 召丞相詣廷尉詔獄。使者既到府,掾史涕泣,共和藥 進嘉,嘉不肯服。主簿曰:「將相不對理,陳冤相踵,以為 故事,君侯宜引決。」使者危坐府門上,主簿復進前藥。 嘉引藥杯以擊地,謂官屬曰:「丞相幸得備位三公,奉 職負國,當伏刑都市,以示萬眾。丞相豈兒女子邪!何 謂咀藥而死?」嘉遂裝出見使者,再拜受詔,乘吏小車, 去蓋不冠,隨使者詣廷尉。廷尉收嘉丞相新甫侯印 綬,縛嘉載致都船。詔獄上聞,嘉生自詣吏,大怒,使將 軍以下與五二千石雜治。吏詰問嘉,嘉對曰:「案事者 思得實。竊見相等前治東平王獄,不以雲為不當死, 欲關公卿示重,慎置驛馬傳囚埶不得踰冬月,誠不 見其外內顧望阿附為雲驗。復幸得蒙大赦,相等皆良善吏,臣竊為國惜賢,不私此三人。」獄吏曰:「苟如此, 則君何以為罪?猶當有以負國,不空入獄矣。」吏稍侵 辱嘉,嘉喟然仰天歎曰:「幸得充備宰相,不能進賢退 不肖,以是負國,死有餘責!」吏問賢不肖主名,嘉曰:「賢, 故丞相孔光,故大司空何武,不能進,惡高安侯董賢 父子佞邪亂朝,而不能退,罪當死,死無所恨!」嘉繫獄 二十餘日,不食,歐血而死。帝舅大司馬票騎將軍丁 明素重嘉而憐之,上遂免明,以董賢代之。語在《賢傳》。 嘉為相三年,誅國除。死後,上覽其對而思嘉言,復以 孔光代嘉為丞相,徵用何武為御史大夫元始四年 《詔書》追錄忠臣封嘉子崇為新甫侯追諡嘉為「忠侯。」

彭宣

[編輯]

按《漢書》本傳,「宣字子佩,淮陽陽夏人也。治《易》,事張禹, 舉為博士,遷東平太傅。禹以帝師見尊信,薦宣經明 有威重,可任政事。由是入為右扶風,遷廷尉,以王國 人出為太原太守。數年,復入為大司農、光祿勳右將 軍。哀帝即位,徙為左將軍。歲餘,上欲令丁傅處爪牙 官,迺策宣曰:『有司數奏言諸侯國人不得宿衛,將軍 不宜典兵馬,處大位。朕唯將軍任漢將之重,而子又 前取淮陽王女,婚姻不絕,非國之制。使光祿大夫曼 賜將軍黃金五十斤,安車駟馬,其上左將軍印綬,以 關內侯歸家』。」宣罷數歲,諫大夫鮑宣數薦宣。會元壽 元年正月朔,日蝕,鮑宣復言。上迺召宣為光祿大夫, 遷御史大夫,轉為大司空,封長平侯。會哀帝崩,新都 侯王莽為大司馬,秉政專權。宣上書言:「三公鼎足承 君,一足不任,則覆亂美實。臣資性淺薄,年齒老眊,數 伏疾病,昏亂遺忘。願上大司空、長平侯印綬,乞骸骨 歸鄉里,竢寘溝壑。」莽白太后策宣曰:「惟君視事日寡, 功德未效,迫於老眊昏亂,非所以輔國家,綏海內也。 使光祿勳豐冊詔君」,其上大司空印綬,便就國。莽恨 宣求退,故不賜黃金、安車駟馬。宣居國數年薨,諡曰 「頃侯。」傳子至孫,王莽敗,迺絕。

薛宣

[編輯]

按《漢書》本傳:「宣字贛君,東海郯人也。少為廷尉書佐、 都船獄史。後以大司農斗食屬察廉,補不其丞。琅邪 太守趙貢行縣,見宣,甚說其能,從宣歷行屬縣。還至 府,令妻子與相見,戒曰:『贛君至丞相,我兩子亦中丞 相史。察宣廉,遷樂浪都尉丞、幽州刺史。舉茂材,為宛 句令。大將軍王鳳聞其能,薦宣為長安令,治果有名』。」 以明習文法,詔補御史中丞。是時,成帝初即位,宣為 中丞,執法殿中,外總部刺史。上疏曰:「陛下至德仁厚, 哀閔元元,躬有日仄之勞,而亡佚豫之樂。允執聖道, 刑罰惟中。然而嘉氣尚凝,陰陽不和,是臣下未稱而 聖化獨有不洽者也。臣竊伏思其一端,殆吏多苛政, 政教煩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錯各 以其意,多與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 失,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 流至眾庶。是故鄉黨闕於嘉賓之懽,九族忘其親親 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夫人 道不通,則陰陽否鬲,和氣不興,未必不由此也。《詩》云: 「『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鄙語曰『苛政不親,煩苦傷恩』。方 刺史奏事時,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務。臣愚 不知治道,唯明主察焉。」上嘉納之。宣數言政事,便宜 舉奏部刺史、郡國二千石,所貶退稱進,白黑分明,由 是知名。出為臨淮太守,政教大行。會陳留郡有大賊 廢亂,上徙宣為陳留太守,盜賊禁止,吏民敬其威信。 入守左馮翊,滿歲稱職,為真始。高陵令楊湛、櫟陽令 謝游,皆貪猾不遜,持郡短長,前二千石數案不能竟。 及宣視事,詣府謁,宣設酒飯,與相對,接待甚備。已而 陰求其罪,臧具得所受取。宣察湛有改節敬宣之效, 迺手自牒書,條其姦。臧封與湛曰:「吏民條言君如牒。」 或議以為疑於主守盜馮翊,敬重令,又念「十金法重, 不忍相暴章,故密以手書相曉。欲君自圖進退,可復 伸眉於後。即無其事,復封還記,得為君分明之。」湛自 知罪臧,皆應記,而宣辭語溫潤,無傷害意。湛即時解 印綬付吏,為記謝宣,終無怨言。而櫟陽令游,自以大 儒有名,輕宣。宣獨移書顯責之曰:「告櫟陽令吏民言 令治行煩苛,適罰作使千」人以上,賊取錢財數十萬, 給為非法,賣買聽任富吏賈數不可知,證驗以明白, 欲遣吏考案,恐負舉者恥辱儒士,故使掾平鐫令。孔 子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令詳思之。方調守,游得檄, 亦解印綬去。又頻陽縣北當上郡西河,為數郡湊,多 盜賊。其令平陵薛恭,本縣孝者,功次稍遷,未嘗治民, 職不辦而粟邑縣小,辟在山中,民謹樸易治。令鉅鹿 尹賞,久郡用事吏,為樓煩長,舉茂材,遷在粟。宣即以 令奏賞與恭換縣二人視事數月,而兩縣皆治。宣因 移書勞勉之曰:「昔孟公綽優於趙、魏,而不宜滕、薛,故 或以德顯,或以功舉,君子之道,焉可憮也!屬縣各有 賢君,馮翊垂拱蒙成,願勉所職,卒功業。」宣得郡中吏 民罪名,輒召告其縣長吏,使自行罰。曉曰:「府所以不 自發舉者,不欲代縣治奪賢令長名也。」長吏莫不喜懼,免冠謝宣,歸恩受戒者。宣為吏,賞罰明,用法平而 必行,所居皆有條教可紀,多仁恕愛利。池陽令舉廉 吏獄掾王立,府未及召,聞立受囚家錢,宣責讓縣。縣 案驗獄掾,迺其妻獨受繫者錢萬六千,受之。再宿,獄 掾實不知。掾慚恐自殺。宣聞之,移書池陽曰:「縣所舉 廉吏獄掾王立家私受賕,而立不知,殺身以自明。立 誠廉士,甚可閔惜。其以府決曹掾書立之柩,以顯其 魂。」府掾史素與立相知者,皆予送葬。及日至休,吏賊 曹掾張扶獨不肯休,坐曹治事。宣出教曰:「蓋禮貴和, 人道尚通。日至吏以令休,所繇來久。曹雖有公職事, 家亦望私恩意掾宜從眾歸,對妻子,設酒餚,請鄰里, 壹笑相樂,斯亦可矣。」扶慚愧,官屬善之。宣為人好威 儀,進止雍容,甚可觀也。性密靜有思,思省吏職,求其 便安,下至財用筆研,皆為設方略,利用而省費。吏民 稱之,郡中清靜。遷為少府,共張職辦。月餘,御史大夫 於永卒。谷永上疏曰:「帝王之德,莫大於知人,知人則 百僚任職,天工不曠。故《皋陶》曰:『知人則哲,能官人』。御 史大夫內承本朝之風化,外佐丞相統理天下,任重 職大,非庸材所能堪。今當選於群卿,以充其缺。得其 人則萬姓欣喜,百僚說服;不得其人則大職墮斁,王 功不興。虞帝之明,在茲壹舉,可不致」詳。竊見少府宣, 材茂行絜,達於從政,前為御史中丞,執憲轂下,不吐 剛茹柔,舉錯時當。出守臨淮、陳留,二郡稱治。為左馮 翊,崇教養善,威德並行,眾職脩理,姦軌絕息,辭訟者 歷年不至丞相府赦後餘盜賊什分三輔之一,功效 卓爾,自左內史初置以來,未嘗有也。孔子曰:「如有所 譽,其有所試。」宣考績「功課,簡在兩府,不敢過稱以奸 欺誣之辠。臣聞賢材莫大於治人,宣已有效其法律, 任廷尉有餘,經術文雅,足以謀王,體斷國論,身兼數 器,有退食自公之節,宣無私黨游說之助。臣恐陛下 忽於《羔羊》之詩,舍公實之臣,任華虛之譽,是用越職, 陳宣行能,唯陛下留神考察。」上然之,遂以宣為御史 大夫。數月,代張禹為丞相,封高陽侯,食邑千戶。宣除 趙貢兩子為史。貢者,趙廣漢之兄子也,為吏亦有能 名。宣為相府,辭訟,例不滿萬錢,不為移書,後皆遵用 薛侯故事,然官屬譏其煩碎,無大體,不稱賢也。時天 子好儒雅,宣經術又淺,上亦輕焉。久之,廣漢郡盜賊 群起,丞相、御史遣掾史逐捕,不能克。上迺拜河東都 尉趙護為廣漢太守,以軍法從事,數月,斬其渠帥鄭 躬,降者數千人,迺平。會邛成太后崩,喪事倉卒,吏賦 斂以趨辦。其後上聞之,以過丞相御史,遂冊免。宣曰: 「君為丞相,出入六年,忠孝之行,率先百僚,朕無聞焉。 朕既不明,變異數見,歲比不登,倉廩空虛,百姓饑饉, 流離道路,疾疫死者以萬數,人至相食。盜賊並興,群 職曠廢,是朕之不德,而股肱不良也。」迺者廣漢群盜 橫恣,殘賊吏民,朕惻然傷之,數以問君,君對輒不如 其實。西州鬲絕,幾不為郡,三輔賦斂無度,酷吏並緣 為姦,侵擾百姓。詔君案驗,復無欲得事實之意。九卿 以下,咸承風指,同時陷於謾欺之辜,咎繇君焉。《有司 法》,「君領職解嫚,開謾欺之路,傷薄風化,無以帥示四 方,不忍致君於理,其上丞相高陽侯印綬,罷歸。」初,宣 為丞相,而翟方進為司直,宣知方進名儒,有宰相器, 深結厚焉。後方進竟代為丞相,思宣舊恩。宣免後二 歲,薦宣明習文法,練國制度,前所坐過薄,可復進用。 上徵宣復爵高陽侯,加寵特進,位次師安昌侯、給事 中,視尚書事。宣復尊重。任政數年後,坐善定陵侯淳 於長罷就第。初,宣有兩弟,明、修。明至南陽太守。修歷 郡守,京兆尹少府,善交接,得州里之稱。後母常從修 居官,宣為丞相時,修為臨菑令。宣迎後母,修不遣。後 母病死,修去官持服,宣謂修「三年服少能行之者,兄 弟相駮不可。」修遂竟服。由是兄弟不和。久之,哀帝初 即位,博士申咸,給事中,亦東海人也,毀宣不供養,行 喪服薄於骨肉,前以不忠孝免,不宜復列封侯在朝 省。宣子況為右曹侍郎,數聞其語,賕客楊明欲令創 咸面目,使不居位。會司隸缺,況恐咸為之,遂令明遮 斫咸宮門外,斷鼻脣,身八創。事下有司,御史中丞眾 等奏:「況,朝臣父,故宰相,再封列侯,不相敕丞化,而骨 肉相疑,疑咸受修言,以謗毀宣。咸所言皆宣行跡,眾 人所共見,公家所宜聞。況知咸給事中,恐為司隸,舉 奏宣,而公令明等迫切宮闕,要遮創戮近臣於大道 人眾中,欲以鬲塞聰明,杜絕論議之端,桀黠無所畏 忌,萬眾讙譁,流聞四方,不與凡民忿怒爭鬥者同。臣 聞敬近臣,為近主也。禮下公門,式路馬,君畜產,且猶 敬之。《春秋》之義,意惡功遂,不免於誅,上浸之源,不可 長也。況首為惡,明手傷功,意俱惡,皆大不敬明,當以 重論。」及況,皆棄市。廷尉直以為:「律曰:『鬥以刃傷人,完 為城旦其賊加罪一等,與謀者同罪。詔書無以詆欺 成罪。《傳》曰:『遇人不以義而見疻者,與』』」痏人之罪鈞,惡 不直也。咸厚善修而數稱宣惡,流聞不誼,不可謂直。 況以故傷咸計謀已定,後聞置司隸,因前謀而趣明 非,以恐咸為司隸故造謀也。本爭私變,雖於掖門外《傷咸》道中,與凡民爭鬥無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古 今之通道,三代所不易也。孔子曰:「必也正名,名不正 則至於刑罰不中,刑罰不中而民無所措手足。今以 況為首惡,明手傷為大不敬,公私無差。《春秋》之義,原 心定罪。原況以父見謗,發忿怒,無它大惡加詆欺,輯 小過,成大辟,陷死刑,違明詔,恐非法意,不可施行。聖 王不以怒增刑,明當以賊傷人,不直。況與謀者皆爵 減,完為城。」旦上以問公卿議:「臣丞相孔光、大司空師 丹以」中丞議是,自將軍以下至博士、議郎,皆是。廷尉。 況竟減罪一等,徙敦煌。宣坐免為庶人,歸故郡,卒於 家。宣子惠亦至二千石。始惠為彭城令,宣從臨淮遷 至陳留,過其縣,橋梁郵亭不修。宣心知惠不能留彭 城數日,案行舍中,處置什器,觀視園菜,終不問惠以 吏事。惠自知治縣不稱宣意,遣門下掾送宣至陳留, 令掾進見,自從其所問宣不教戒惠吏職之意。宣笑 曰:「吏道以法令為師,可問而知。及能與不能,自有資 材,何可學也?」眾人傳稱,以宣言為然。初,宣後封為侯, 時妻死,而敬武長公主寡居,上令宣尚焉。及宣免歸 故郡,公主留京師。後宣卒,主上書願還宣葬延陵,奏 可。況私從敦煌歸長安,會赦,因留與主私亂。哀帝外 家丁傅貴,主附事之,而疏王氏。元始中,莽自尊為安 漢公主,又出言非莽,而況與呂寬相善,及寬事覺,時 莽並治況,發揚其罪,使使者以太皇太后詔賜主藥。 主怒曰:「劉氏孤弱,王氏擅朝,排擠宗室,且嫂何與取?」 妺披抉其閨門而殺之。使者迫守,主遂飲藥死。況梟 首於市,白太后雲主暴病薨。太后欲臨其喪,莽固爭 乃止。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