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23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三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三十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五十
宋十六
陳俊卿 虞允文
梁克家 葉衡
龔茂良 李彥穎
施師點 黃洽
官常典第二百三十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五十
[編輯]宋十六
[編輯]陳俊卿
[編輯]按《宋史》本傳:「俊卿,字應求,興化人。幼莊重,不妄言笑。 父死,執喪如成人。紹興八年,登進士第,授泉州觀察 推官,服勤職業,同僚宴集,恆謝不往。一日,郡中失火, 守汪藻走視之,諸掾屬方飲某所,俊卿輿卒亦假之 行。於是例以後至被詰,俊卿唯唯稱謝。已而知其實, 問故,俊卿曰:『某不能止同僚之行,又資其僕,安得為 無過?時公方盛怒,其忍幸自解,重人之罪乎』?」藻歎服 以為不可。及秩滿,秦檜當國,察其不附己,以為南外 睦宗院教授,尋添通判南劍州。未上而檜死,乃以校 書郎召。孝宗時為普安郡王,高宗命擇端厚靜重者 輔導之,除著作佐郎兼王府教授。講經輒寓規戒,正 色特立。王好鞠戲,因誦韓愈《諫張建封書》以諷,王敬 納之。累遷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首言:「人主以兼聽 為美,必本至公;人臣以不欺為忠,必達大體。御下之 道,恩威並施,抑驕將,作士氣,則紀綱正而號令行矣。」 遂劾韓仲通本以獄事附檜,冤陷無辜,檜黨盡逐而 仲通獨全;劉寶總戎京口,恣掊剋,且拒命,不分戍,二 人遂扺罪。湯思退專政,俊卿言:「冬日無雲而雷,宰相 上不當天心,下不厭人望。」詔罷思退。時災異數見,金 人侵軼之勢已形,俊卿乃疏言:「張浚忠藎,白首不渝。 竊聞讒言言其陰有異志。夫浚之得人心,伏士論,為 其忠義有素。反是,則人將去之,誰復與為變乎?」疏入, 未報,因請對,力言之,上始悟。數月,以浚守建康。又言: 「內侍張去為陰沮用兵,且陳避敵計,搖成算,請按軍 法。」上曰:「卿可謂仁者之勇。」除權兵部侍郎。金主亮渡 淮,俊卿受詔整浙西水軍,李寶因之遂有膠西之捷。 亮死,詔俊卿治淮東堡砦屯田,所過安輯流亡。金主 裒新立,申舊好,廷臣多附和議。俊卿奏:「和戎本非得 已,若以得故疆為實利,得之未必能守,是亦虛文而 已。今不若先正名,名正則國威彊,歲幣可損。」因陳選 將、練兵、屯田、減租之策,擇文臣有膽略者為參佐,俾 察軍政,習戎務,以儲將材。孝宗受禪,言:「為國之要有 三:用人、賞功、罰罪,所以行之者至公而已,願留聖意。」 遷中書舍人。時孝宗志在興復,方以閫外事屬張浚, 以俊卿忠義,沉靖有謀,以本職充江、淮宣撫判官,兼 權建康府事。奏曰:「吳璘孤軍深入,敵悉眾拒戰,久不 決,危道也。兩淮事勢已急,盍分遣舟師直擣山東,彼 必還師自救,而璘得乘勝定關中。我及其未至,潰其 腹心,此不世之功也。」會主和議方堅,詔璘班師,亦召 俊卿奏陳十事:定規模、振紀綱、勵風俗、明賞罰、重名 器、《遵祖宗》「之法,蠲無名之賦。」隆興初,元建都督府,俊 卿除禮部侍郎,參贊軍事。張浚初謀大舉北伐,俊卿 以為未可,會諜報敵聚糧邊地,諸將以為秋必至,宜 先其未動舉兵。浚乃請於朝出師。已而邵宏淵果以 兵潰,俊卿退保揚州。主和議者幸其敗,橫議掏之。浚 上疏待罪,俊卿亦乞從坐,詔貶兩秩。諫臣尹穡附思 退,議罷浚都督,改宣撫使治揚州。俊卿奏:「浚果不可 用,別屬賢將。若欲責其後效,降官示罰,古法也。今削 都督重權,寘揚州死地。如有奏請,臺諫沮之,人情解 體,尚何後效之圖?議者但知惡浚而欲殺之,不復為 宗社計。願下詔戒中外協濟,使浚自效。」疏再上,上悟, 即命浚都督,且召為相。卒為思退、穡所擠,遣視師江、 淮。俊卿累章請罪,以寶文閣待制知泉州。請祠,提舉 太平興國宮。思退既竄,太學,諸生伏闕下乞召俊卿。 乾道元年入對,上勞撫之,因極論朋黨之弊。除吏部 侍郎、同修國史。論「人才當以氣節為主,氣節者,小有 過,當容之;邪佞者,甚有才,當察之。」錢端禮起戚里,為 參政,窺相位甚急,館閣之士上疏斥之。端禮遣客密 告俊卿:「己即相,當引共政。」深拒不聽。翌日,進讀《寶訓》, 適及外戚,因言:「本朝家法,外戚不預政,有深意,陛下 宜謹守。」上首肯,端禮憾之,知建康府。逾年,授吏部尚 書。時上未能屏鞠戲,將游獵白石,俊卿引漢桓靈、唐 敬穆及司馬相如之言,力以為戒。上喜曰:「備見忠讜, 朕決意用卿矣。朕在藩邸,知卿為忠臣。」俊卿拜謝,受 詔。館金使,遂拜同知樞密院事。時曾覿、龍大淵怙舊 恩,竊威福,士大夫頗出其門。及俊卿館件,大淵副之, 公見外不交一語。大淵納謁,亦謝不接。洪邁、白俊卿: 「人言鄭聞除右史,某當除某官,信乎?」詰所從,邁以淵覿告,具以邁語質於上。上曰:「朕曷嘗謀及此輩,必竊 聽得之。」有旨出淵覿,中外稱快。金移文邊吏取前所 俘,俊卿請報以《誓書》云:「俘虜叛亡是兩事。俘虜發已 多,叛亡不應遣。且本朝兩淮民,上國俘虜亡慮數萬, 本朝未嘗以為言,恐壞和議,使兩境民不安,或至交 兵,則屈直勝負有在矣。」鎮江軍帥戚方刻削軍士,俊 卿奏:「內臣中有主方者,當併懲之。」即詔罷方,以內侍 陳瑤、李宗回付大理究贓狀。十一月,當郊而雷,上內 出手詔戒飭大臣,葉顒、魏杞坐罷,俊卿參知政事。時 四明獻銀礦,將召冶工即禁中鍛之。俊卿奏:「不務帝 王之大,而屑屑有司之細,恐為有識所窺。」從官梁克 家、莫濟俱求補外,俊卿奏「二人皆賢,其去可惜。」於是 劾奏洪邁姦險讒佞,不宜在左右,罷之。減福建鈔鹽, 罷江西和糴、廣西折米鹽錢,蠲諸道宿逋金穀錢帛 以巨萬計,於是政事稍歸中書矣。龍大淵死,上憐曾 覿,欲召之。俊卿曰:「自出此兩人,中外莫不稱頌。今復 召,必大失天下望,臣請先罷。」遂不召。殿前指揮使王 琪,被旨按視兩淮城壁,還,薦和州教授劉甄夫,得召。 俊卿言:「琪薦兵將官乃其職,教官有才,何預琪事?」會 揚州奏琪傳旨增築城已訖事,俊卿請於上,未嘗有 是命。俊卿曰:「若詐傳上旨非小故。」奏言:「人主萬幾,豈 能盡防閑?所恃者紀綱號令賞罰耳,不誅琪,何所不 為!」琪削秩罷官。先是,禁中密旨直下諸軍,宰相多不 預聞。內官張方事覺,俊卿奏:「自今百司承御筆處分 事,須奏審方行。」從之。既而以內諸司不樂收前命,俊 卿言:張方、王琪事,聖斷已明,忽諭臣曰:「禁中取一飲 一食,必待申審,豈不留滯?臣所慮者,命令之大,如三 衙發兵,戶部取財,豈為宮禁細微事?臣等備數出內 陛下命令耳。凡奏審欲取決陛下,非臣欲專之,且非 新條,申舊制耳。已行復收,中外惶惑,恐小人以疑似 激聖怒。」上曰:「朕豈以小人言疑卿等耶?」同知樞密院 事劉珙進對,爭辨激切,忤旨。既退,手詔除珙端明殿 學士,奉外祠。俊卿即藏去,密具奏:「前日奏劄,臣實草 定,以為有罪,臣當先罷。珙之除命,未敢奉詔。陛下即 位以來,納諫諍,體大臣,皆盛德事。今珙以小事獲罪, 臣恐自此大臣皆阿順持祿,非國家福。」上色悔。久之, 命珙帥江西。俊卿退自劾,上手札留之,且曰:「卿雖百 請,朕必不從。」四年十月,制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 下平章事兼樞密使。俊卿以用人為己任,所除吏皆 一時選,獎廉退,抑奔競。或才可用,資歷淺,密薦於上, 未嘗語人。每接朝士及牧守,自遠至,必問以時政得 失,人才賢否。虞允文宣撫四川,俊卿薦其才堪相。五 年正月,上召允文為樞密使,至則以為右相,俊卿為 左相。允文建議遣使金,以陵寢為請。俊卿面陳,復手 疏以為未可。上御弧矢弦,激致目眚。六月,始御便殿, 俊卿疏曰:「陛下經月不御外朝,口語籍籍,皆輔相無 狀,不能先事開陳,虧損聖德。陛下憂勤恭儉,清靜寡 欲,前代英主所不能免者,皆屏絕顧於騎射之末,猶 未能忘。臣知非樂此志圖恢復,故俯而從事,以閱武 備,激士氣耳。」願陛下任智謀,明賞罰,恢信義,則英聲 義烈,不越尊俎,固已震慴敵人於萬里之遠,豈待區 區騎射於百步間哉?陛下一身,宗社生靈之休戚繫 「焉。願以今日之事,永為後戒。」曾覿官滿當代,俊卿豫 請處以浙東總管,上曰:「覿意似不欲為此官。」俊卿曰: 「前此陛下去二人,公論甚愜,願捐私恩,伸公議。」覿怏 怏而去。樞密承旨張說為親戚求官,憚俊卿不敢言, 會在告請於允文得之。俊卿聞敕已出,語吏留之,說 惶恐來謝,允文亦愧,猶為之請,俊卿竟不與說,深憾 之。吏部尚書汪應辰與允文議事不合,求去。俊卿數 奏應辰剛毅正直,可為執政。上初然之,後竟出應辰 守平江。自是上意鄉允文,而俊卿亦數求去。明年,允 文復申陵寢之議。上手札諭俊卿,俊卿奏:「陛下痛念 祖宗,思復故疆,臣雖疲駑,豈不知激昂仰贊聖謨,然 於大事欲計其萬全,俟一二年間,吾之事力稍充乃 可,不敢迎合意指,誤國事。」即杜門請去,以觀文殿大 學士帥福州,陛辭,猶勸上遠佞親賢,修政攘敵,泛使 未可輕遣。既去,允文卒遣使,終不得要領。曾覿亦召 還,建節鉞,躋保傅,而士大夫莫敢言。俊卿至福州,政 尚寬厚,嚴於治盜,海道晏清,以功進秩。轉運判官陳 峴建議改行鈔鹽法,俊卿移書宰執,極言福建鹽法 與淮、浙異,遂不果行。明年,請祠,提舉洞霄宮。歸第,弊 屋數楹,怡然不介意。淳熙二年,再命知福州。累章告 歸,除特進,起判建康府兼江東安撫。召對垂拱殿,命 坐賜茶,因從容言曰:「將帥當由公選,臣聞諸將多以 賄得,曾覿、王抃招權納賄,進人皆以《中批》行之,贓吏 已經結勘,而內批改正,將何所勸懲?」上曰:「卿言甚當。」 朝辭,奏曰:「去國十年,見都城穀賤人安,惟士大夫風 俗大變。」上曰:「何也?」俊卿曰:「向士大夫奔覿抃之門,十 纔一二,尚畏人知。今則公然趨附已七八,不復顧忌 矣。人材進退由私門,大非朝廷美事。」上曰:「抃則不敢 覿,雖時或有請,朕多抑之,自今不復從矣。」俊卿曰:「此曹聲勢既長,侍從、臺諫多出其門,毋敢為陛下言,臣 恐壞朝廷紀綱,廢有司法度,敗天下風俗,累陛下聖 德。」命二府飲餞浙江亭。俊卿去建康十五年,父老喜 其再來,為政寬簡,罷無名之賦。時御前多行白劄,用 左右私人持送,俊卿奏非便,上手札獎諭,除少保,判 建康府如故。《八》上章告老,以少師、魏國公致仕。十三 年十一月薨,年七十四。方屬疾,手書示諸子云:「遺表 止謝聖恩,勿祈恩澤及功德,勿請諡樹碑。」上聞嗟悼, 輟視朝,贈太保,命本路轉運司給葬事,賜諡正獻。俊 卿孝友忠敬,得於天資,清嚴好禮,終日無惰容。平居 恂恂若不能言,而在朝廷正色危論,分別邪正,斥權 勢,無顧避。凡所奏請,關治亂安危之大者。雅善汪應 辰,李燾,尤敬朱熹,屢嘗論薦。其薨也,熹不遠千里往 哭之,又狀其行。有集二十卷。
虞允文
[編輯]按《宋史》本傳:「允文字彬甫,隆州仁壽人。父祺,登政和 進士第,仕至太常博士,潼川路轉運判官。允文六歲 誦《九經》,七歲能屬文。以父任入官,丁母憂,哀毀骨立。 既葬,朝夕哭墓側。墓有枯桑,兩烏來巢,念父之鰥且 疾,七年不調,跬步不忍離左右。父死,紹興二十三年, 始登進士第,通判彭州,權知黎州、渠州。秦檜當國,蜀」 士多屏棄。檜死,高宗欲收用之,中書舍人趙達首薦 允文,召對,謂「人君必畏天,必安民,必法祖宗。」又論士 風之弊:「以文章進,必抑其輕浮;以言語進,必黜其巧 偽;以政事進,必去其苛刻,庶可任重致遠。」且極論四 川財賦科納之弊,上嘉納之。除祕書丞,累遷禮部郎 官。金主亮修汴,已有南侵意,王綸還言敵恭順和好, 湯思退再拜賀,置邊備不問。及金使施宜生頗泄敵 情,張燾密奏之。亮又隱畫工,圖臨安湖山以歸。亮賦 詩,情益露。允文上疏言:「金必敗盟,兵出有五道,願詔 大臣豫思備禦。」時三十年正月也。十月,借工部尚書 充賀正使,與館伴賓射,一發破的,眾驚異之。允文見 運糧造舟者多辭歸,亮曰:「我將看花洛陽。」允文還奏 所見及亮語,申言淮海之備。除中書舍人、直學士院、 三衙管軍,以宦寺充承受。允文言:「自古人主大權不 移於姦臣,則落於近倖。秦檜盜權十有八年,檜死,權 歸陛下。邇來三衙交結中官,宣和明受,厥鑒未遠。」上 大悟,立罷之。金使王全、高景山來賀生辰,口傳亮悖 慢語,欲得淮南地,索將相大臣議事。於是召三衙大 將趙密等議舉兵,侍從、臺諫集議。宰臣陳康伯傳上 旨:今日更不問和與守,直問戰當如何。遣成閔為京 湖制置使,將禁衛五萬禦襄、漢上流。允文曰:「兵來不 除道,敵為虛聲以分我兵,戍其出淮,姦謀爾。」不聽,卒 遣閔。七月,金主亮徙汴。允文復語康伯:「閔軍約程在 江、池,宜令到池者駐池,到江者駐江。若敵兵出上流, 則荊湖之軍捍於前,江、池之軍援於後;若出淮西,則 池之軍出巢縣,江州軍出無為,可為淮西援。是一軍 而兩用之。」康伯然其說,而閔軍竟屯武昌。九月,金主 命李通為大都督,造浮梁於淮水上。金主自將兵號 百萬,氈帳相望,鉦鼓之聲不絕。十月,自渦口渡淮。先 是,劉錡措置淮東,王權措置淮西。至是,權首棄廬州, 錡亦回揚州,中外震恐。上欲航海,陳康伯力贊親征。 是月戊午,樞臣葉義問督江、淮軍,允文參謀軍事。權 又自和州遁歸。錡回鎮江,盡失兩淮矣。十一月壬申, 金主率大軍臨採石,而別以兵爭瓜洲。朝命成閔代 錡,李顯忠代權,錡、權皆召。義問被旨,命允文往蕪湖, 趣顯忠交權軍,且犒師採石。時權軍猶在採石。丙子, 允文至採石,權已去,顯忠未來,敵騎充斥,我師三五 星散,解鞍束甲坐道旁,皆權敗兵也。允文謂坐待顯 忠,則誤國事,遂立招諸將,勉以忠義,曰:「金帛告命皆 在此,待有功。」眾曰:「今既有主,請死戰。」或曰:「公受命犒 師,不受命督戰,他人壞之,公任其咎乎?」允文叱之曰: 「危及社稷,吾將安避?」至江濱,見江北已築高臺,對植 降旗二、繡旗二,中建黃屋。亮踞坐其下。諜者言前一 日刑白黑馬祭天,與眾盟,以明日濟江。晨炊玉麟堂, 先濟者予黃金一兩。時敵兵實四十萬,馬倍之,宋軍 纔一萬八千。允文乃命諸將列大陣不動,分戈船為 五,其二並東西岸而行,其一駐中流,藏精兵代戰,其 二藏小港,備不測。部分甫畢,敵已大呼。亮操小紅旗, 麾數百艘絕江而來,瞬息抵南岸者七十艘,直薄宋 軍,軍小卻。允文入陣中,撫時俊之背曰:「汝膽略聞四 方,立陣後,則兒女子爾。」俊即揮雙刀出,士殊死戰。中 流官軍亦以海鰌船衝敵舟,皆平沈,敵半死半戰,日 暮未退。會有潰軍自光州至,允文授以旗鼓,從山後 轉出。敵疑援兵至,始遁。又命勁弓尾擊追射,大敗之, 殭屍凡四千餘。殺萬戶二人,俘千戶五人及生女真 五百餘人。敵兵不死於江者,亮悉敲殺之,怒其不出 江也。以捷聞,犒將士,謂之曰:「敵今敗,明必復來。」夜半, 部分諸將,分海舟縋上流,別遣兵截楊林口。丁丑,敵 果至,因夾擊之,復大戰,焚其舟三百,始遁去,再以捷 聞。既而敵遣偽詔來諭王權,似有宿約。允文曰:「此反間也。」仍復書言:權已寘典憲,新將李世輔也,願一戰 以決雌雄。亮得書大怒,遂焚龍鳳輦,斬梁漢臣及造 舟者二人,乃趨瓜洲。漢臣,教亮濟江「者也。」顯忠至自 蕪湖,允文語之曰:「敵入揚州,必與瓜洲兵合,京口無 備,我當往,公能分兵相助乎?」顯忠分李捧軍萬六千 往京口,葉義問亦命楊存中將所部來會。允文還建 康,即上疏言:「敵敗於採石,將徼幸於瓜洲。今我精兵 聚京口,持重待之,可一戰而勝。乞少緩六飛之發。」甲 申,至京口。敵屯重兵滁河造三閘,儲水深數尺,塞瓜 洲口。時楊存中、成閔、邵宏淵諸軍皆聚京口,不下二 十萬,惟《海鰌》船不滿百,戈船半之。允文謂:「遇風則使 戰船,無風則使戰艦,數少恐不足用。」遂聚材冶鐵,改 修馬船為戰艦,且借之平江。命張深守滁河口,扼大 江之衝,以苗定駐下蜀為援。庚寅,亮至瓜洲,允文與 存中臨江按試,命戰士踏車,船中流上下,三周金山, 回轉如飛,敵持滿以待,相顧駭愕。亮笑曰:「紙船耳。」一 將奏:「南軍有備,未可輕進,願駐揚州,徐圖進取。」亮怒, 欲斬之,哀謝良久,杖之五十。乙未,亮為其下所殺。初, 亮在瓜洲,聞李寶由海道入膠西,成閔諸軍方順流 而下,亮愈怒,還揚州,召諸將約三日濟江,否則盡殺 之。諸將謀曰:「進有渰殺之禍,退有敲殺之憂,奈何?」有 萬戴者曰:「殺郎主,與南宋通和,歸鄉則生矣。」眾曰:「諾。」 亮有紫茸細軍,不臨陣恆以自衛,眾患之。有蕭遮巴 者紿之曰:「淮東子女玉帛,皆聚海陵」,且嗾使往。細軍 去而亮死。丙申,敵人退屯三十里,遣使議和。己亥,奏 聞,召入對,上慰藉嘉歎,謂陳俊卿曰:「虞允文公忠出 天性,朕之裴度也。」詔免扈從,往兩淮措置。允文至鎮 江,奏收兩淮三策,不報。明年正月,上至建康,尋議回 鑾,詔以楊存中充江、淮、荊襄路宣撫使,允文副之。給 舍繳存中除命。於是允文充川陜宣諭使,陛辭,言:「金 亮既誅,新主初立,彼國方亂,天相我恢復也。和則海 內氣沮,戰則海內氣伸。」上以為然。允文至蜀,與大將 吳璘議經略中原。璘進取鳳翔,復鞏州。金治兵爭陝 西新復州郡,蜀士欲棄之,允文持不可。孝宗受禪,朝 臣有言西事者,謂官軍進討,東不可過寶雞,北不可 過德順,且欲用忠義人守新復州郡,官軍退守蜀口。 允文爭之不得,吳璘遂歸河池。蓋用參知政事史浩 議,欲盡棄陝西,臺諫袁季任古附和其說。允文再上 疏,大略言:「恢復莫先於陝西,陝西五路新復州縣,又 係於德順之存亡,一旦棄之,則窺蜀之路愈多。西、和、 階、成,利害至重。」前後凡十五疏,且移書陳康伯,康伯 牽於同列,不能回也。上將召允文問陝西事,執政忌 其來,以顯謨閣直學士知夔州,尋又命奏事。隆興元 年,入對,史浩既素主棄地,及拜相,亟行之,且親為詔, 有曰:「棄雞肋之無多,免狼心之未已。」允文入對,言今 日有八可戰。上問及棄地,允文以笏畫地,陳其利害, 上曰:「此史浩誤朕。」以敷文閣待制知太平州,尋除兵 部尚書、湖北京西宣撫使,改制置使。時朝廷遣盧仲 賢使金議和,湯思退又欲棄唐、鄧、海、泗,手詔謂唐、鄧 非險要,可寘度外。允文五上疏力爭,思退怒,即奏曰: 「此皆以利害不切於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宗社大 事,豈同戲劇。」上意遂定。思退陽請召允文,實欲去之 也。允文上印,猶以四川不可棄為請,乞致仕。詔以顯 謨閣學士知平江府。思退竟決和議,割唐、鄧。二年,金 兵復至,思退貶,上悔不用允文言,陳俊卿亦薦允文 堪大用,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乾道元年, 拜參知政事兼知樞密院事。是秋,金遣完顏仲有所 議,偃蹇不敬,允文請斬之,廷有異論,不果。會錢端禮 受李宏玉帶,事連允文,為御史章服所論,罷政,奉祠 西歸。三年二月,召至闕,除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吳璘卒,議擇代,上諭允文曰:「吳璘既卒,汪應辰恐不 習軍事,無以易卿。凡事不宜效張浚迂闊,軍前事卿 一一親臨之。」即拜資政殿大學士、四川宣撫使,尋詔 依舊知樞密院事。歸蜀一月,召至闕,不數月復使蜀。 太上賜御書《聖主得賢臣頌》,上又為之製跋,陛辭,復 以所御雙履及甲冑賜焉。過郢,奏築黃鷹山城。過襄 陽,奏修府城。八月,至漢中,又往沔陽,九月,至益昌。先 被手詔戒九事,洎至蜀,悉奉而行,尤以軍政為急。又 奏「閱實諸軍,第其壯怯為三,上備戰,中下備輜重,老 者、少者不預。」汰兵凡萬人,減緡錢四百萬,汰去兵有 勞績者,置員闕處之。興、洋義士,民兵也,紹興初,以七 萬計,大散之戰,將不授甲,驅之先,官軍死亡略盡。命 利帥晁公武覈實,得二萬三千九百餘人,又得《陜西 弓箭手法》,參紹興制為一書,俾將吏守之。以馬政付 張松,奏依舊制,分茶馬為川、秦司。初在樞府,蕭遮巴 以「刷軍中人」為言,允文嘗奏諭三衙撫存之。至是,金、 洋、興元歸正人二萬,遮道訴繫縲之苦,允文分給官 田,俾咸振業。欲結敵將姜挺、白沂,遵御札募鞏人王 嗣祖結外蕃以圖金人,又得蕃僧六彪者偕往,竟無 成說。時邛、蜀十四郡告饑,荒政凡六十五事,劍倅獻 羨錢五萬,卻之。五年八月,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允文多薦知名士,如洪适、汪應辰,及 為相,籍人才為三等,有所見聞即記之,號《材館錄》。凡 所舉,上皆收用,如胡銓、周必大、王十朋、趙汝愚、晁公 武、李燾,其尤章明者也。上以兵冗財匱為憂,允文與 陳俊卿議革三衙雜役,汰冗籍,三軍無怨言。六年,陳 俊卿以奏留龔茂良忤上意,上震怒甚,俊卿待命浙 江亭,兩日不報。允文請對,極論體貌之道,疊拜榻前, 遂命判福州。詔以范成大為祈請使,為陵寢故。金不 從,且諜報欲以三十萬騎奉遷陵寢來歸,中外洶洶, 荊、襄將帥皆請增戍。允文謂:「金方懲亮,決不輕動,不 過以虛聲撼我耳。」遂奏止之。朝論紛然,允文屹不動, 敵卒無他。自莊文太子薨,儲位未定,允文上疏,且屢 懇陳。七年正月,上兩宮尊號,議始定。下詔皇第三子 恭王惇立為皇太子,皇子愷以雄武、保寧軍節度使 判寧國府。皇太子尋尹臨安。侍衛馬軍司牧地舊在 臨安,允文謂地狹不利芻牧,請令就牧鎮江,緩急用 騎過江便,三軍有怨語,其後言者以此為言。胡銓以 臺評去,允文奏留之經筵。銓薦朱熹,上問允文識熹 否,允文謂熹不在程頤下,遂召熹,熹不至。檢鼓院,以 六條抑上書人,允文力言不可,從之。會慶節,金使烏 林答天錫入見,金主婿也,驕倨甚,固請上降榻問金 主起居,上不許,天錫跪不起,侍臣錯愕失措。允文請 大駕還禁中,且諭之曰:「大駕既興,難再御殿,使人來 且隨班上壽。」金使慚而退。上以僕射名不正,改為左 右丞相。八年二月,授允文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梁 克家為右丞相。允文嘗舉克家自代,上不許。是月,以 病乞解機政,又薦克家靖重有宰相器,至是始同相, 手詔付允文曰:「朕方欲武臣為樞密,曹勛如何?」允文 謂勛人品卑凡,不可用。既而以張說簽書樞密院事, 右正言王希呂與臺官交劾之,上怒希呂甚,手詔與 遠惡監當。允文繳回,上益怒。梁克家曰:「希呂論張說, 臺綱也;左相救希呂,國體也。」上怒稍解,卒薄希呂之 罰。四月,御史蕭之敏劾允文,允文上章待罪。上過德 壽宮,太上曰:「採石之功,之敏在何許?毋聽其去。」上為 出之敏,且書扇製詩以留之。允文言之敏端方,請召 歸以闢言路。上謂其言寬厚,命曾懷書之《時政記》。上 命選諫官,允文以李彥穎、林光朝、王質對,三人皆鯁 亮,又以文學推重於時,故薦之,久不報。曾覿薦一人, 賜第,擢諫議大夫。允文、克家爭之,不從。允文力求去, 授少保、武安軍節度使、四川宣撫使,進封雍國公。陛 辭,上諭以進取之方,期以某日會河南。允文言異時 戒內外不相應。上曰:「若西師出而朕遲回,即朕負卿; 若朕已動而卿遲回,即卿負朕。」上御正衙,酌酒賦詩 以遣之,且賜家廟祭器。九年,至蜀,大軍月給米一石 五斗,不足贍其家。允文捐宣司錢三十萬易米,計口 增給,立《戶馬》七條,括民馬,奏選良家子以儲戰用。初, 北界有寇鄰者,擁眾數萬,在商、虢間。允文秉政日,納 款。迨至蜀,復遣人致書,允文不報,羈縻之而已。既而 鄰謀覺,金密遣人捕之。葉衡奏聞,允文上疏自辨,因 請納祿,不報。上嘗謂允文曰:「丙午之恥,當與丞相共 雪之。」又曰:「朕惟功業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漢文、景。」 故允文許上以恢復。使蜀一歲,無進兵期,上賜密詔 趣之,允文言軍需未備,上不樂。淳熙元年薨。後四年, 上幸白石大閱,見軍皆少壯,謂輔臣曰:「虞允文行,沙 汰之效也。」尋詔贈太傅,賜諡忠肅。允文姿雄偉,長六 尺四寸,慷慨磊落有大志,而言動有則度,人望而知 為任重之器。早以文學致身臺閣,晚際時艱,出入將 相垂二十年,孜孜忠勤無二焉。嘗注《唐書》《五代史》,藏 於家。有詩文十卷、《經筵春秋講義》三卷,《奏議》二十二 卷,《內外志》十五卷,行於世。
梁克家
[編輯]按《宋史》本傳:「克家,字叔子,泉州晉江人。幼聰敏絕人, 書過目成誦。紹興三十年,廷試第一,授平江簽判。時 金主亮死,眾皆言可乘機進取,克家移書陳俊卿,謂 敵雖遁,吾兵力未振,不量力而動,將有後悔。俊卿歸 以白,丞相陳康伯歎其遠慮,召為祕書省正字,遷著 作佐郎。」時災異數見,克家奏宜下詔求言,從之,令侍 從、臺諫、卿監、郎官、館職疏闕失。克家條六事:一、正心 術,二、立紀綱,三、救風俗,四、謹威柄,五、定廟算,六、結人 心。其論定廟算,謂「今邊議不過三說,曰將兵、財。」語甚 切直。累遷中書舍人。使金,金以中朝進士第一,敬待 之,即館宴射,連數十發中的。金人來賀慶會節,克家 請令金使入朝由南門,百官由北門,「從者毋輒至殿 門外,以肅朝儀。」詔定為令。郊祀有雷震之變,克家復 條六事。遷給事中,凡三年,遇事不可,必執奏無隱。嘗 奏:「陛下欲用實才,不喜空言,空言固無益,然以空言 為懲,則諫爭之路遂塞,願有以開導之。」上欣納,因命 條具風俗之弊,克家列四條,曰欺罔、苟且、循默、奔競, 上手筆獎諭。乾道五年二月,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 密院事。明年,參知政事。又明年,兼知院事。初修金好,
金索所獲俘,啟釁未已,克家請築楚州城,環舟師於外,邊賴以安。在政府,與虞允文可否相濟,不苟同。皇太子初立,克家請選置官屬,增講讀員,遂以王十朋、 陳良翰為詹事,中外稱得人。允文主恢復,朝臣多迎 合,克家密諫,數不合,力丐去。上曰:「兵終不可用乎?」克 家奏:「用兵以財用為先,今用度不足,何以集事?」上改 容曰:「朕將思之。」詰朝,上面諭曰:「朕終夜思卿言至當, 毋庸去。」八年,詔更定僕射為左右丞相,拜克家為右 丞相兼樞密使。一日,上謂宰執曰:「近過德壽宮,太上 頤養愈勝,天顏悅懌,朕退不勝喜。」克家奏:「堯未得舜, 以為己憂;既得舜,固宜甚樂。」允文奏:「堯獨高五帝之 壽以此。」上曰:「然。」允文既罷相,克家獨秉政,雖近戚權 倖,不少假借,而外濟以和。張說入樞府,公議不與,寢 命,俄復用,說怒士夫不附已,謀中傷之,克家悉力調 護,善類賴之。議金使朝見,授書儀,時欲移文對境,以 正其禮,克家議不合,遂求去,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建 康府。陛辭,上以治效為問,克家勸上無求奇功。既而 三省、密院卒移牒泗州,敵不從,遣泛使來,舉朝震駭。 後二年,湯邦彥坐使事貶,天下益服克家謀國之忠。 淳熙八年,起知福州,在鎮有治績。趙雄奏欲令再任, 降旨仍知福州,召除醴泉觀使。九年九月,拜右丞相, 封儀國公。逾月而疾。十三年命以內祠兼侍讀,賜第 在所,存問不絕。十四年六月薨,年六十。手書遺奏,上 為之垂涕。贈少師,諡「文靖。」初唱第時,孝宗由建邸入 侍,愛其風度峻整。及第政府,眷寵尤渥。為文渾厚明 白,自成一家。辭命尤溫雅,多行於世。
葉衡
[編輯]按《宋史》本傳:「衡字夢錫,婺州金華人。紹興十八年進 士第,調福州寧德簿,攝尉,以獲鹽寇改秩,知臨安府 於潛縣。戶版積弊,富民多隱漏,貧弱困於倍輸。衡定 為九等,自五以下除其籍而均其額於上之四等,貧 者頓蘇。徵科為期限,榜縣門,俾里正諭民,不遣一吏, 而賦自足。歲災蝗不入境,治為諸邑最。郡以政績聞」, 即召對,上曰:「聞卿作縣有法。」遣還任。擢知常州。時水 潦為災,衡發倉為糜,以食饑者。或言常平不可輕發, 衡曰:「儲蓄正備緩急,可視民饑而不救耶?」疫大作,衡 單騎命醫藥自隨,遍問疾苦,活者甚眾。檄晉陵丞李 孟堅攝無錫縣,有政聲,衡薦於上,即除知秀州。上之 信其言如此。除太府少卿。合肥瀕湖有圩田四十里, 衡奏:「募民以耕,歲可得穀數十萬蠲租稅,二三年後 阡陌成,倣《營田》,官私各收其半。」從之。除戶部侍郎。時 鹽課大虧,衡奏:「年來課入不增,私販害之也。宜自煮 鹽之地為之制,司火之起伏,稽竈之多寡,亭戶本錢 以時給之,鹽之委積以時收之,擇廉能吏察之,私販 自絕矣。」仍命措置官三人,淮南於通州,浙東於明州, 浙西於秀州。丁母憂,起復,知廬州,未行,除樞密都承 旨。奏:「馬政之弊,宜命統制一員,各領馬若干匹,歲終 計其數為殿最。」李垕應賢良方正對策,訐直入第四 等,衡奏:「陛下赦其狂而取其忠,以顯容諫之盛。」乃賜 垕制科出身。有言江淮兵籍偽濫,詔衡按視,且措置 民兵,訖事赴闕。上御便殿閱武士,召衡預觀,賜酒灑, 宸翰賜之。知荊南、成都、建康府,除戶部尚書、簽書樞 密院事,拜參知政事。衡奏二事:「一牧守將帥必擇材 以稱其職,必久任以盡其材;二令戶部取湖廣會子 實數,盡以京、會立限易之。」從之。拜右丞相兼樞密使。 上銳意恢復,凡將帥器械、山川防守,悉經思慮。奏對 畢,從容賜坐,講論機密,或不時召對。時會子浸患折 閱,手詔賜衡曰:「《會子》雖曰流通,終未盡愜人意。目即 流使有二千二百餘萬,今用上下庫黃金、白金、銅錢 九百萬,內藏庫五百萬,並蜀中錢物七百萬,盡易會 子之數。專命卿措置,日近而辦,卿真宰相才也。」一日, 上曲宴宰執於凝碧,上曰:「自三代而下,至於漢、唐,治 日常少,亂日常多,何也?」衡奏:「聖君不常有,周八百年 稱極治,成康而已。」上曰:「朕觀《無逸篇》,見周公為成王 歷,言商、周之君享國長遠,真萬世龜鑑。」衡奏:「願陛下 常以《無逸》為龜鑑,社稷之福。」上又言:「朝廷所用正論, 其人如何,不可有黨,如唐牛、李之黨,相攻四十年,緣 主聽不明至此。」文宗曰:「去河北賊易,去朝中朋黨難。 朕常笑之。」衡奏:「文宗優游不斷,故有此語。陛下英明 聖武,誠非難事。」御寶實封令與臨安府竇思永改合 入官。衡奏:「選人改官,非奏對稱旨則用考舉磨勘,一 旦特旨與之,非陛下愛惜人才之意。」上亟收前命。上 諭執政選使求河南,衡奏:司諫湯邦彥有口辨,宜使 金,邦彥請對,問所以遣,既知薦出於衡,恨衡擠己,聞 衡對客有訕上語,奏之。上大怒,即日罷相,責授安德 軍節度副使、郴州安置。邦彥使還,果辱命。上震怒,竄 之嶺南。詔衡自便,復官與祠,年六十有二薨。贈資政 殿學士。衡負才足智,理兵事甚悉,由小官不十年至 宰相,進用之驟,人謂出於曾覿雲。
龔茂良
[編輯]按《宋史》本傳:「茂良,字實之,興化軍人。紹興八年進士 第,為南安簿、邵武司法。父母喪,哀號擗踴,鄰不忍聞調泉州察推,以廉勤稱。改宣教郎,以同知樞密院事 黃祖舜薦,召試館職,除祕書省正字,累遷吏部郎官。 張浚視師江淮,茂良言: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 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 之疑。」除監察御史。江、浙大水,詔陳闕失,茂良疏曰:「水 至陰也,其占為女寵,為嬖佞,為小人專制。崇、觀、政和, 小人道長,內則憸腐竊弄,外則姦回充斥,於是京城 大水,以至金人犯闕。今進退一人,施行一事,命由中 出,人心譁然,指為此輩。臣願先去腹心之疾,然後政 事闕失可次第言矣。」內侍梁珂、曾覿、龍大淵皆用事, 故茂良及之。遷右正言。會內侍李珂沒,贈節度,諡靖 恭。茂良諫曰:「中興名相如趙鼎,勳臣如韓世忠,皆未 有諡。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為 可惜。」竟寢其諡。嘗論大淵、覿姦回,至是又極言之,曰: 「今積陰弗解,淫雨益甚。熒惑入斗,正當吳分,天意若 有所怒而未釋。」二人害政甚,珂百倍。上諭以皆潛邸 舊,非他近習比,且俱有文學,敢諫爭,未嘗預外事。翌 日,再疏言:「唐德宗謂李泌:『人言盧杞姦邪,朕獨不知, 何耶』?泌曰:『此其所以為姦邪也。今大淵、覿所為,行道 之人能言之,而陛下更頌其賢,此臣所以深憂』。」疏入, 不報,即家居待罪。章再上,除太常少卿,五辭不拜,除 直祕閣、知建寧府。自以不為群小所容,請祠,不允。上 後知二人之姦,既逐於外,起茂良廣東提刑,就知信 州,即番山之址建學,又置番禺南海縣學,既成,釋奠, 行鄉飲酒以落之。城東舊有廣惠庵,中原衣冠沒於 南者葬之,歲久廢。茂良訪故地,更建海會浮圖,菆寄 暴露者,皆揜藏無遺。召對崇政殿,左丞相陳俊卿欲 留之,右相虞允文不樂。會俊卿亦罷,除直顯謨閣、江 西運判兼知隆興府。上以江西連歲大旱,知茂良精 忠,以一路荒政付之。茂良戒郡縣免積稅,上戶止索 逋,發廩振贍。以右文殿修撰再任,疫癘大作,命醫治 療,全活數百萬。進待制敷文閣,賞其救荒之功。召對, 奏:「潢池弄兵之盜,即南畝負耒之民。今諸郡荒田極 多,願詔監司守臣條陳,募人從便請耕。民有餘粟,雖 驅之為寇,亦不從矣。」除禮部侍郎。上亟用茂良手詔, 問國朝典故,有自從官徑除執政例。明日,即拜參知 政事。奏事賜坐,上顧葉衡及茂良曰:「兩參政皆公議 所與。」衡等起謝,上從容曰:「自今諸事毋循私,若鄉曲 親戚,且未須援引。朕每存公道,設有誤,卿等宜力爭, 君臣之間,不可事形跡。」茂良曰:「大臣以道事君,遇有 不可,自當啟沃,豈容跡見於外!請詔有司刊定《七司 法》。」淮南旱,茂良奏取封樁米十四萬,委漕帥振濟。或 謂救荒、常平事,今遽取封樁米,毋乃不可。茂良以為 淮南咫尺敵境,民久未復業,饑寒所逼,萬一嘯「聚,患 害立見,寧能計此米乎?」他日,上獎諭曰:「淮南旱荒,民 無饑色,卿之力也。」湖州守奏通判不法,得旨,下帥臣 體訪。通判,茂良鄉人也,同列密以省吏付棘寺推鞫, 欲及茂良。奏事退,同列留身出獄案進上,茂良不知 也。上厲聲曰:「參政決無此。」茂良遜謝,不復辯。葉衡罷, 上命茂良以首參行相事。慶壽禮行,中外覬恩。茂良 慨然歎曰:「此當以身任怨,不敢愛身以弊天下。若自 一命以上覃轉,不知月添給奉,與來歲郊恩奏補幾 何,將何以給?」宣諭獎用廉退,茂良奏:朱熹操行耿介, 屢召不起,宜蒙錄用。除祕書郎。群小乘間讒毀,未幾, 手詔付茂良,謂虛名之士,恐壞朝廷。熹迄不至。錢良 臣侵盜大軍錢糧,累數十萬。茂良奏其事,手詔令具 折。俄召良臣赴闕,駸駸柄用。其後茂良之貶,良臣與 有力焉。茂良之以首參行相事也,踰再歲,上亦不置 相,因諭茂良:「史官近奏三台星不明,蓋實艱其選耳。」 淳熙四年正月,召史浩於四明,茂良亦覺眷衰,因疾 力求去。上曰:「朕以經筵召史浩,卿不須疑。」時曾覿欲 以大資祿其孫,茂良以文武官各隨本色蔭補格法 繳進。覿因茂良入堂道間,俾直省官賈光祖等當道 不避,街司叱之曰:「參政能幾時?」茂良奏:「臣固不足道, 所惜者朝廷大體。」上諭覿往謝,茂良正色曰:「參知政 事者,朝廷參知政事也。」覿慚退。上諭茂良先遣人於 覿,衝替而後施行。茂良批旨:「取賈光」祖輩下臨安府 撻之。手詔宣問,施行太遽,茂良待罪。上使人宣諭委 曲,令繳進手詔,且謂:「卿去雖得美名,置朕何地?」茂良 即奉詔。謝廓然賜出身,除殿中侍御史。廓然,附曾覿 者也。中書舍人林光輔繳奏,不書黃,遂補外。茂良力 求去,上諭曰:「朕極知卿,不敢忘。欲保全卿去,俟議恢 復,卿當再來。」是日,除職與郡,令內殿奏事,乃手疏《恢 復六事》,上曰:「卿五年不說恢復,何故今日及此?」退朝 甚怒,曰:「福建子不可信如此!」謝廓然因劾之,乃落職 放罷。尋又論茂良擅權不公,矯傳上旨,輒斷賈光祖 等罪,遂責降、安置英州,父子卒於貶所。覿與廓然死 後,茂良家投匭訟冤,遂復通奉大夫周必大獨相,進 呈復職,上曰:「茂良本無罪。」遂復資政殿學士,諡莊敏。 茂良平生不喜言兵,去國之日,乃言恢復事。或謂覿 密令人訹之云:若論恢復,必再留。茂良信之,廓然論茂良,亦以此為罪。茂良沒數年,朱熹從其子得副本 讀之,則事雖恢復,而其意乃極論不可輕舉,猶平生 素論也。深為之歎息雲。
李彥穎
[編輯]按《宋史》本傳:「彥穎,字秀叔,湖州德清人。少端重,強記 覽。金犯浙西,父挾家人逃避,彥穎方十歲,追不及,敵 已迫其後,能趨支徑,亂流獲濟。紹興十八年,擢進士 第,主餘杭簿。守曹泳豪敓酒家業為官監,利其貲具, 彥穎爭之,泳怒,戒吏鍛煉,不得毫髮罪。調建德丞,改 秩。時宰知其才,將處之學官或勸使一見,彥穎恥自」 獻。調富陽丞,御史周操薦為御史臺主簿。金敗盟,張 浚督師進討,上方向浚執政,堅主和,陳良翰、周操不 以為然。右正言尹穡陰符執政,薦引同己者,轉言和 於上前,上惑之,罷督府,良翰、操相繼黜,而穡進殿中, 遷諫議大夫。一日,穡以和、戰守扣彥穎,彥穎曰:「人所 見固不同,公既以和議為是,曷不明陳於上前,以身 任之,事成功歸於公,不成奉身而退。若欲享其利而 不及其害,國事將誰倚?」穡大怒曰:「自為諫官,前後百 餘奏,曷嘗及一『和』字,而臺簿有是言。」自是御彥穎陰 排之。改國子博士,權吏部郎中,以父喪去。免喪,復為 吏部兼皇子恭王府直講,權右史兼兵部侍郎。經筵 張栻《葛覃》言先王正家之道,因及時事,語激切,上意 不懌。彥穎曰:「人臣事君,豈不能阿諛取容?栻所以敢 直言,正為聖明在上,得盡愛君之誠耳。《書》曰:『有言逆 於汝心,必求諸道』。上意遽解,使臣下皆若此,人主應 無過。」立皇太子兼左諭德。首論建置宮僚以為詹事, 於東宮內外無所不當,省事須白詹事而後行。司馬 光論皇太子講讀官有奏疏,錄以進,上大喜,行之。皇 太子尹臨安,兼判官兼中書舍人張說再登樞筦,彥 穎論:「說無寸長,去年驟躋宥府,物議沸騰,今此命復 出,中外駭然,臣恐六軍解體,人心不服。」未幾,權禮部 侍郎兼侍講,因言:「士習委靡,不然則矯激,宜擇篤實 鯁亮者用之。」升詹事,見上,言:「皇太子尹臨」安已久,雖 欲更嘗民事,然非便,宜一意講學。他日,以言於上者 告,太子趣草奏,辭尹事,三辭乃免。兼吏部侍郎,權尚 書兼侍讀。月食淫雨,言:「甲申歲以淫雨求言,今十年 矣。中間非無水旱,而不聞求言之詔,豈不言多沽激 厭之耶?比來欺蔽成風,侍從、臺諫猶慎嘿,況其他乎? 陰沴之興,未必不由此。」時廷臣多以中批斥去,彥穎 又言:「臣下有過,宜顯逐之,使中外知獲罪之由以為 戒。今譖毀潛行,斥命中出,在廷莫測其故,恐陰邪得 伸,善類喪氣,非盛世事也。」除吏部尚書,接送金賀正 使,還言兩淮兵備城築及裁減接送浮費甚悉,上嘉 納焉。十二月,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二年閏 九月,參知政事。金使至,上遣王抃諭金使稍變受書 舊禮儀,久不決。彥穎曰:「須於國體無損而事可濟,乃 善。若如去年張子顏之行,不但無益。」時左司諫湯邦 彥新進,冀僥倖集事,自許立節。彥穎言邦彥輕脫,必 誤國。他日對便殿,上復語及之,彥穎欲進說,上色動, 宰相亟引退。遂以邦彥為申議國信使,且命福建造 海船,起兩淮民兵赴合肥訓練,並詔諸軍飭戎備,中 外騷然。彥穎復言:「兩淮州縣,去合肥遠者千餘里,近 亦二三百里,令民戶三丁起其二,限三月而罷,事未 集,民先失業矣。」上作色曰:「卿欲盡撤邊備耶?」彥穎曰: 「今不得已,令三百里內家起一丁詣合肥,三百里外 就州縣訓習,曰增給錢米,限一月罷,庶不大擾。」翌日, 復執奏,從之,洎邦彥辱命而還。彥穎論其罪,貶新州。 彥穎在東府三歲,實攝相事,內降繳回甚多,內侍白 劄籍名造器械並犒師,降旨發左藏封樁諸庫錢,動 億萬計。彥穎疏歲中經費以進,因言:「虞允文建此庫 以備邊,故曰封樁。陛下方有意恢復,苟用之不節,徒 啟他日妄費,失封樁初意。」上矍然曰:「卿言是,朕失之 矣。」自是絕不支,墜馬在告,力求去。以資政殿學士知 紹興府。勤約有惠政,提舉洞霄宮,復參知政事。病羸 艱拜,起力辭,上曰:「老者不以筋力為禮,孟享禮繁,特 免卿。」諫官論其子毆人至死,奉祠鐫秩。起知婺州,禁 民屠牛,捐屬縣稅十三萬三千緡。復知紹興府,進資 政殿大學士,再奉祠,進觀文殿學士。紹熙元年致仕。 家居凡十載,自奉澹約,食纔米數合,室無姬媵,蕭然 永日,與州縣了不相聞。薨,年八十一,贈少保,諡「忠文。」
施師點
[編輯]按《宋史》本傳:「師點,字聖與,上饒人。十歲通六經,十二 能文。弱冠游太學,試每在前列,司業高宏稱其文深 醇有古風。尋授以學職,以舍選奉廷對,調復州教授。 未上,丁內艱。服除,為臨安府教授。乾道元年,陳康伯 薦賜對,言:歷年屢下詔恤民,而惠未加浹。陛下軫念, 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財賦不集。毋惑乎日 降絲綸,恩不霑被。細民既困於倍輸,又困於非法,重 以歲惡,室且垂磬,租不如期,積多逋負。今明堂肆赦, 戶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願悉除免。」上曰:「非卿 不聞此言。」詔從之。八年,兼權禮部侍郎,除給事中。時太子詹事已除,上又特令增員為二,命兼之。賜對言: 「比年人物骩髀,士氣耗薾,當廣儲人材以待用。」上曰: 「觀卿所奏,公輔器也。」假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使 金。致命金廷,立班既定,相儀者以親王將至,命師點 退位,師點屹立,相儀者請數四,師點正色曰:「班立已 定,尚欲何為?」不肯少動。在廷相顧駭愕,知其有守,不 敢復以為請。九年,使還,有言其事於上者,上嘉歎不 已。及後金使賀正旦至闕,問館伴:師點今居何官?館 伴宇文價於班列中指師點以示之,金使恍然曰:「一 見正人,令人眼明。」十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 事。入奏控免,上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 久矣。」復詔兼參知政事,除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 事。師點嘗同宰相奏事,退,復同樞密周必大進呈,上 曰:「適一二事,卿等各陳所見,甚關大體。前此宰相奏 事,執政不措辭。今卿等如此,深副所望。」必大奏:「祖宗 時,宰執奏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責,退不相御。自 秦檜用事,執政畏避不敢言。今陛下虛心兼聽,若只 宰相奏事,何用執政為?」師點復奏:「臣敢不竭股肱之 力。」上因諭之曰:「朕欲天下事日往來胸中」,未嘗釋也。 先是,州郡上供或不時以進,立《歲終稽考法》。及是,主 計臣有喜為督促者,乞不待歲終先期行之。畫命已 下,師點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或謂: 「令已出矣。」師點曰:「事有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即 追寢其議。樞密周必大舉手賀師點曰:「使我天下赤子 不被其毒者,公之賜也。」一日,入對後殿,上曰:「朕前飲 冰水過多,忽暴下,幸即平復。」師點曰:「自古人君當無 事時,快意所為,忽其所當戒,其後未有不悔者。」上深 然之。十三年,辭,兼同知樞密院事,權提舉國史院。權 提舉《國朝會要》:十四年,除知樞密院事。師點惓惓搜 訪人才,手書置夾袋中,謂蜀去朝廷遠,人才難以自 見,蜀士之賢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太學,每 有除授,必列陳之。五年春,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泉州, 繼除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淳熙二年,除知隆興府、江 西安撫使。師點嘗謂諸子曰:「吾平生仕宦,皆任其升 沈,初未嘗容心其間,不枉道附麗,獨人主知之,遂至 顯用。夫人窮達有命,不在巧圖,惟忠孝乃吾事也。」三 年,得疾薨,年六十九。贈金紫光祿大夫。有《奏議》七卷, 《制槀》八卷,《東宮講議》五卷,《易說》四卷,《史識》五卷,《文集》 八卷。
黃洽
[編輯]按《宋史》本傳:「洽字德潤,福州候官人。隆興元年,以太 學生試春官第二,詔循故事,臨軒賜第二人及第,授 紹興府觀察判官。秩滿就銓選,不用前名例謁廟堂。 宰相陳俊卿白於上,改宣義郎,除國子博士。適有旨, 職事官無待次,改差浙東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繼 為太學、國子博士,樞密院編修官,通判福州。奉祠,召」 為太常丞。請外,孝宗方厲精求治,曰:「黃洽厚德,方任 以事。」不許。當對,奏三事:「備事莫若儲才,士卒當練其 心,軍政必預為謀。」上矍然。洽徐奏:「願戒飭州郡,毋煩 擾以致寇,毋輕易以玩寇,寇擾而後定,傷根本多矣。」 繇祕書郎遷著作郎。上諭詞臣:「祕閣儲英俊為異時 公卿用行,黃洽詞可及之。」除右正言,首奏:「諫臣非具 員,職在諫爭。朝政有闕,所當盡言。」上亦以為端士,許 其盡言無隱。除侍御史。會水旱頻仍,因祠祭上言:「此 事全在一念。陛下夙興默想,專精在民,身雖法宮,心 則壇壝,洋洋左右,理非漠然。洊歲荒歉之由,必有未 盡契神示之心者。」一日特詔:「諸路奉行荒政不虔,差 官按視安集。」洽亟奏:「使者一出,官吏必須知畏,其常 平一司,所職何事?淮、浙、江東見有使,以五使分五路, 尚慮不周知。今遣一人兼二三路,不過閱圖帳、戶口 多寡,地里遼邈,安能遍歷乎!若專責常平,名正而職 舉,事分而察精。」又奏:「藝祖懲藩鎮偏重之失,不欲兵 民之權聚於一夫之手。今使主兵官,兼郡寄,是合兵 民權為一,且屬邊徼,偏重尤甚。」上皆嘉納。洽所論列, 未嘗攟摭細故他慝以累其終身。除右諫議大夫。上 方銳志肄武,洽因風諫,言:「《頤》之《大象》:『君子以慎言語, 節飲食』。言語飲食猶謹節之,況其他乎?凡筋力喘息 之間,一有過差,皆非所以養其身也。」上曰:「卿言無非 仁義忠孝,可為萬世臣子之法,朕常念之。」洽在經筵, 言:「宰相代天理物,要在為國得人。人主之命相,任則 勿疑。宰相重則朝廷尊,朝廷尊則廟社安。宰相掄才 任職,當盡公心。君子進則庶職舉,庶職舉則天下治。」 上首肯再三,乃曰:「卿如良金美玉,渾厚無瑕,天其以 卿為朕弼耶?」除御史中丞。奏:「薦舉請託,必競於宰執、 臺諫之門,若宰執、臺諫不為人覓舉,使士大夫咸自 率厲,以公道得之,豈不甚善?或果知其人,露章以薦, 亦何不可?」潭州奏彊盜罪不至死,應配者坐加役流。 有旨具議。洽曰:「彊盜異他盜,以其故為也。若止髡役, 三年之後,圈檻一弛,豨突四出,善良受害,可勝數耶? 況役時必去防閑之具,走逸結合,患尤甚焉。」上深然 之。除參知政事,上曰:「卿每告朕用人,今卿居用人之地,不可不勉。」上因商榷除目,洽罄竭無所顧避,上大 喜曰:「五十年無此差除。」除知樞密院事。洽累章求去, 許之,除資政殿大學士、知隆興府。光宗受禪,特詔言 事,洽奏:「用人為萬世不易之論,臣前以此納忠壽皇, 今復告於陛下。」屢乞歸田,尋畀提舉洞霄宮。方未得 請也,人勸之治第,洽曰:「吾書生,蒙拔擢至此,未有以 報國,而先營私乎?使吾一旦罪去,猶有先人敝廬,可 芘風雨,夫復何憂!」慶元二年致仕,洽常言:「居家不欺 親,仕不欺君,仰不欺天,俯不欺人,幽不欺鬼神,何用 求福報哉?」六年七月薨,年七十九。贈金紫光祿大夫。 洽質直端重,有大臣體,兩朝推為名臣。有《文集奏議》 八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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