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44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四十四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四十四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六
宋一
王化基 張觀
李紘 王濟
孫沔 曹修古
鞠詠 陳琰
孫抃 張錫
孔道輔
官常典第三百四十四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六
[編輯]宋一
[編輯]王化基
[編輯]按《宋史》本傳:「化基,字永圖,鎮定人。太平興國二年,舉 進士,為大理評事,通判常州,遷太子右贊善大夫,知 嵐州。時趙普為相,建議以驟用人無益於治,改淮南 節度判官,入為著作郎,遷右拾遺。抗疏自薦,太宗覽 奏曰:『化基自結人主,慷慨之士也』。召試知制誥,以右 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一日,侍便殿,問以邊事,對曰: 『治天下猶植木焉,所患根本未固,固則枝榦不足憂, 朝廷治則邊鄙何患乎不安』!」又嘗令薦士,即一疏數 十人,王嗣宗、薛映、耿望皆其人也。化基嘗慕范滂為 人,獻《澄清略》,言時事有五:其一復尚書省,曰:「國家立 制,動必法天。尚書省上應元象,對臨紫垣,故六卿擬 喉舌之官,郎吏應星辰之位,斯實乾文昭著,故事具 明。方今省署,名實未稱。夫三司使額乃近代權制,判 官、推官、勾院、開拆、磨勘、憑由理欠、孔目、勾押、前後行, 皆州郡吏局之名。請廢三司,止於尚書省,設六尚書 分掌其事,廢判官、推官,設郎官分掌二十四司及左 右司公事;使一人掌一司,廢孔目、勾押前後行為都 事、主事、令史;廢勾院、開拆、磨勘、憑由、理欠等司,歸比 部及左右司。如此即事益精詳,且盡去州郡吏局之 名也。六卿如闕,即選名品相近、有才望者權之。郎官 如闕,則於兩省、三院選名榦有清望者,依資除之。其 二十四司公事,若繁𥳑不同,望下本省府屬,參酌其 類,均而行之。」其二,《慎公舉》曰:「朝廷頻年下詔,以類求 人,但聞例得舉官,未見擇其舉主。欲望自今先責朝 官有聲望者各舉所知,其舉到官員,則置籍,並舉主 名姓籍之。所舉之官實著廉能,則特旌舉主;若所舉 貪冒敗事,連坐舉主。陛下自登寶位,十年於茲,七經 選掄,得人多矣。然下僚遠官,不無沉滯。望令採訪司 及州郡長吏廉察以聞,籍以待用,則下無遺材矣。」其 三《懲貪吏》,曰:「貪吏之於民,其損甚大。屈法煩刑,徇私 肆虐,使民之受害,甚於木之受蠹。若乃用非其人而 不繩以法,雖夷、齊、顏、閔不能自見。蓋中人之性,如水 之在器,方員不常,顧用之者何如爾。望令諸路轉運 使副兼採訪之名,責以覺察州、府、軍、監長吏得失。俟 其澄清部內,則待以不次之擢,置於侍從之間,所貴 周知物理,能備顧問,且足為外官之勸也。」其《四省冗 官》曰:「古人建官,初不必備者,惟得其人也。國家封疆 雖踰前世,而分設庶官,實倍常數,意欲盡籠天下之 利,而民物轉加彫弊。二十年前,江淮諸郡,揚、楚最居 要衝,務穰事眾,地廣民繁,然止設知州一人署領官 事,其餘通判官、推官及州官等,悉皆分筦榷務倉庫, 當時事無不集,兼少獄訟。」其後十年,臣任揚州時,朝 廷添置監臨使臣等職,實踰本州官數。諸州冗員,似 此非一。今以朝官、諸色使臣及縣令、簿尉等高卑相 折而計之,一人月費,不啻十千。以千人約之,歲計用 十餘萬,千更倍萬,約之,萬又過倍。使皆廉吏,止「縻公 帑。設或貪夫參錯其間,則取於民者又加倍焉。望委 各路轉運使副與知州同議裁減。若縣令、簿、尉官等, 自前多不備置,可兼者兼之,如此則冗官汰矣。」其五, 《擇遠官》曰:「負罪之人,多非良善,貪殘兇暴,無所不至。 若授以遠方牧民之官,其或怙惡不悛,恃遠肆毒,小 民罹殃,卒莫上訴,甚非撫綏遠人之意也。若自今以 往,西川、廣南長吏不任負罪之人,則遠人受賜矣。」書 奏,太宗嘉納之。初,柴禹錫任樞密,有奴受人金,而禹 錫實不知也,參知政事陳恕欲因以中禹錫,太宗怒, 引囚訊其事,化基為辯其誣。太宗感悟,以化基為長 者。淳化中,拜中丞,俄知京朝官考課,遷工部侍郎。至 道三年,超拜參知政事。咸平四年,以工部尚書罷知 揚州,移知河南府,進禮部尚書。大中祥符三年,卒,年六十七。贈右僕射,諡「惠獻。」化基寬厚有容,喜慍不形, 僚佐有相凌慢者,輒優容之。在中書,不以蔭補諸子 官。然善教訓,故其子舉正、舉直、舉善、舉元皆有所立。
張觀
[編輯]按《宋史》本傳:「觀字仲賓,常州毗陵人。在江南登進士 第,歸宋,為彭原主簿。太平興國初,移興元府。掾復舉 進士不第,調雞澤主簿。再求試,特授忠武掌書記,就 改觀察判官。上請復刺史,及不遣武德卒詣外州偵 事,頗稱旨。召拜監察御史,充桂陽監使。獻所業文,賜 進士及第。會三司言劍外賦稅輕,詔觀乘傳按行諸」 州,因令稍增之。觀上疏言:遠民不宜輕動撓,因而撫 之,猶慮其失所,況增賦以擾之乎?故使積粟流衍,用 輸京師,愈煩漕輓之力,固不可也。或以分兵就食,亦 非安存之策,徒斂怨於民,未見國家之利。太宗深以 為然,因留不遣。其後復上疏曰:「臣憑藉光寵,備位風 憲,每遇百官起居日,分立於庭,司察不如儀者舉之。」 因見陛下天慈優容,多與近臣論政,德音往復,頗亦 煩勞。至於有司職官,承意將順,簿書叢脞,咸以上聞, 豈徒褻黷至尊,實亦輕紊國體。況帝王之道,「言則左 史書之,動則右史書之」,列於緗素,垂為軌範,不可不 慎也。若夫方今之急者,遠人未服,邊鄙不寧,陰陽未 序,倉廩猶虛,淳樸未「還,奢風尚熾,縣道未治,逋逃尚 多;刑法未措,禁令猶密;墜典未復,封祀猶闕。凡此數 者,皆朝廷之急務也。誠願陛下聽斷之暇,宴息之餘, 體貌大臣,以之揚搉,使沃心造膝,極意論思,則治體 化源,何所不至!臣又嘗讀《唐史》,見貞觀初,始置崇文 館,命學士耆儒,更直互進,聽朝之際,則入內殿講論 文義,商榷時政,或曰旰忘倦,或宵分始罷,書諸《信史》, 垂為不朽。況陛下左右前後,皆端士偉人,伏望釋循 常之務,養浩然之氣,深詔近臣,闡揚元風。上為祖宗 播無疆之休,下為子孫建不拔之業,與夫較量金穀, 剖析毫釐,以有限之光陰,役無涯之細務者,安可同 年而語哉!」上覽而稱之,召賜緋魚,以為度支判官。歲 餘,遷左司,改鹽鐵判官。嘗因奏事白上曰:「陛下務敦 淳化,殿宇采飾,皆徹去之,惟尚樸素,天下幸甚。然於 服御器用,臣願亦從純儉。」上曰:「朕庶事𥳑約,至於所 服,多用絁絹,皆經澣濯爾,卿言甚善。」觀頓首謝。觀數 在省署,及長春殿次中諮事於其使李惟清,辨說牴 牾,失禮容。惟清不能甘,因奏解其任。觀抗章論列,上 亦察其無失,故未幾復授舊職。又諫罷治佛寺,不報。 俄出為諸路茶鹽制置副使,上疏言更茶鹽之制,於 理非便,不合旨。改知黃州,遷揚州,皆有善政。會三司 改舊貫,均州縣之籍以分其職。召為三司河東道判 官,有詔計司官屬不得越局言他事。觀自以任諫官, 乃上書指陳拾遺補闕之職,言事固當然。不奉詔。上 怒,謂宰相曰:「朕俾警三司僚屬,各率其職,非令諫官 不言時務。觀乃妄有援引以諷剌朕,姑為容忍,不欲 深責。」乃令出知道州,移廣南西路轉運使。坐奏交州 黎桓為亂兵所殺、丁濬復位事不實被劾,獄未具,卒 於桂州,年五十三。觀廣覽漢史,雅好論事,辭理切直, 有古人之風焉。
李紘
[編輯]按《宋史李昌齡傳》:昌齡從子紘,字仲綱,父克明,仕至 提點廣東刑獄。紘及第,試祕書省校書郎,知歙縣。地 產黃金,民輸以代賦,後金竭,責其賦如故,紘奏罷之。 歷知於潛、剡縣,治有惠愛,呂夷簡薦之,改著作佐郎, 監丹陽縣酒稅,知靈池縣,劉均、蔡齊舉為御史臺推 直官,拜監察御史。時召成都府樂工許朝天等補教 坊,紘言:「陛下即位,尚未能顯巖穴之士,而首召伶人, 非所以廣德美於天下。」朝天等遂罷歸。遷殿中侍御 史。閤門使王遵度領皇城,遣卒剌事,告賈人有為契 丹間諜者,捕繫皇城司按劾,命紘覆訊,紘悉得其冤, 抵卒罪,降遵度曹州兵馬都監,判三司開拆司。輔郡 旱,流星墜西南,有聲。會僧禳於文德殿,紘奏曰:「文德 殿布政會,朝之正位,每災異輒聚緇黃讚咀於其間, 何以示中外?」改鹽鐵判官,歷梓州、陝西、河北路轉運 使,遷侍御史。建言:「西北久通好,士習安佚,不知戰陣 之法。宜擇良將,練精卒,去冗惰,實倉廩,豐財用,為守 禦備。」舉種世衡等數人。及奏罷,貢餘物遺近臣。遷知 雜事,權同判流內銓,為三司度支副使。
王濟
[編輯]按《宋史》本傳:「濟字巨川,其先真定人。祖卿,有詞辨,趙 王鎔召置幕府。鎔政衰,卿懼禍,避地深州饒陽,遂為 縣人。父恕,後唐時童子及第,開寶中知秀州。會盜起, 城陷,為盜所殺,將並害濟。濟伏柩號慟,謂賊曰:『吾父 已死,吾安用生為,但恨力不能殺汝,以報父仇爾』。賊 義之,捨去,濟攜父骨匿山谷間。既而官軍大集,濟脫」 身謁其帥朱乙,陳討賊之計。乙嘉之,遺以束帛,奏假 驛置遣歸。先是濟母終於岳陽,權窆佛舍,至是,乃併 護二喪還饒陽。州將以聞,太祖召見,以其尚少,且俾
就學。雍熙中,上書自陳死事之孤,得試學士院,補龍溪主簿。時調福建,輸鶴翎為箭羽,鶴非常有物,有司督責急,一羽直至數百錢,民甚苦之。濟諭民取鵝翎 代輸,仍驛奏其事,因詔旁郡悉如濟所陳。縣有陂塘 數百頃,為鄉豪斡其利,會歲旱,濟悉導之,分溉民田。 汀州以銀冶搆訟,十年不決,逮繫數百人,轉運使使 濟鞫之,纔七日,情得止坐數人。再調胙城尉,徙臨河 主簿。轉運使王嗣宗被詔舉法官,以濟名聞。遷光祿 寺丞、權大理丞,改刑部詳覆官、通判鎮州。牧守多勳 舊武臣,倨貴陵下,濟未嘗撓屈。戍卒頗恣暴不法,夜 或焚民舍為盜。一夕,報有火,濟部壯士數十潛往偵 伺,果得數輩並所盜物,即斬之。馳奏其事,太宗大悅。 都校孫進,使酒無賴,毆折人齒,濟不俟奏,杖脊送闕 下,繇是軍城畏肅。就遷太子中舍,詔書獎勞。召判登 聞鼓院,拜監察御史。上疏陳統天下之術,節民物之 道,大者有十:擇左右,別賢愚,正名器,去冗食,加奉祿, 謹政教,選良將,分兵戍,修民事,開仕進。其言切於時, 詞多不載。咸平初,濟以刑網尚繁,建議請刪定製敕, 乃命張齊賢領其事,濟預焉。《刑統》舊條,持仗行劫,不 以贓,有無悉抵死。齊賢議貸不得財者,濟曰:「刑期於 無刑,以死懼之尚不畏,況緩其死乎?」因與齊賢廷爭 數四,濟詞氣甚厲,目齊賢為腐儒,然卒從齊賢議,人 以濟為刻。改鹽鐵判官。車駕巡師大名,調丁夫十五 萬修黃、汴河,濟以為勞民,詔濟馳往經度,還奏省十 六七。齊賢時為相,以河決為憂。因對,並召濟見齊賢, 請令濟署狀保河不決。濟曰:「河決亦陰陽災沴,宰相 苟能和陰陽,弭災沴,為國家致太平,河之不決,臣亦 可保。」齊賢曰:「若是,則今非太平耶?」濟曰:「北有契丹,西 有繼遷,兩河關右,歲被侵擾。以陛下神武英略,苟用 得其人,可以馴致,今則未也。」上動容,獨留濟問邊事, 濟曰:「陛下承二聖之基,擁百萬之眾,蠢茲醜虜,敢爾 憑陵,蓋謀謨當國之人未有如昔之比。臣謂國家所 恃,獨一洪河耳,此誠急賢之秋。不然,臣懼敵人將飲 馬於河渚矣。」又著《備邊策》十五條以獻。三年,選官判 大理寺,上曰:「法寺宜擇當官不回者,苟非其人,或有 冤濫,即感傷和氣。王濟近數言事,似有操持,可試之。」 遂令濟權判大理寺事。福津尉劉瑩集僧舍屠狗群 飲,杖一伶官致死,濟論以大辟,遇赦從流。時王欽若 知審刑,與濟素不相得,又以濟嘗忤齊賢,乃奏瑩當 以德音原釋齊賢。王欽若議,濟坐故入,停官。逾年,復 為監察御史、通判河南府。景德初,徙知河中府。契丹 南侵,上幸澶淵,詔緣河斷橋梁、毀船舫,稽緩者論以 軍法。濟曰:「陝西有關防隔閡舳艫遠屬軍儲數萬,一 旦沉之可惜,又動搖民心。」因密奏寢其事。上甚嘉歎, 遣使褒諭。未幾,召拜工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 三年,判司農寺。時周伯星見,濟乘間言曰:「昔唐太宗 以豐年為上瑞,臣願陛下日慎一日,居安慮危,則天 下幸甚。」受詔與劉綜改定茶法,頗易舊制。由是忤丁 謂、林特、劉承規輩,因與欽若迭詆訾之。四年,拜本曹 郎中,出知杭州。上面加慰諭,仍戒以朝廷闕失,許密 上言。遷刑部郎中。郡城西有錢塘湖,溉田千餘頃,歲 久湮塞。濟命工濬治,增置斗門,以備潰溢之患,仍以 《白居易舊記》刻石湖側,民頗利之。睦州有狂僧突入 州廨,出妖言,與轉運使陳堯佐按其實,斬之。上嘉其 能斷。大中祥符三年,徙知洪州,兼江南西路安撫使。 屬歲旱民饑,躬督官吏為糜粥,日親嘗而給之,錄饑 民為州兵,全活甚眾。是歲卒,年五十九。遺奏大旨以 進賢、退諛佞、罷土木不急之費為言。濟頗涉經史,好 讀《左氏春秋》,性剛直,無所畏避。少時,深州刺史念金 鎖一見器之,且託後於濟。金鎖沒,濟撫其孤,援寘祿 仕。素與內臣裴愈有隙,愈坐事,上怒甚,命憲府鞫之。 濟適知雜事,力為辨理,遂獲輕典。子孝傑,國子博士。
孫沔
[編輯]按《宋史》本傳:「沔字元規,越州會稽人。中進士第,補趙 州司理參軍。跌蕩自放,不守士節,然材猛過人。後以 祕書丞為監察御史裏行。景祐元年,禮院奏用冬至 日冊後,沔奏:喪未祥,禫而行嘉禮,非制也。同安縣尉 李安世上書指切朝政,被劾,沔奏加罪。安世恐杜天 下,言者請勿治,黜知衡山縣。道復上書言時事,再貶」 永州監酒,移通判潭州,知處州,復為監察御史,再知 楚州,所在皆著能跡。召為左正言,論事益有直名。遷 尚書工部員外郎,提舉兩浙刑獄,遂以起居舍人為 陝西轉運使。時宰相呂夷簡求罷,仁宗優詔弗許。沔 上書言:「自夷簡當國,黜忠言,廢直道,及以使相出鎮 許昌,乃薦王隨、陳堯叟代己。才庸負重,謀議不協,忿 爭中堂,取笑多士,政事寖廢。又以張士遜冠台席。士 遜本乏遠識,致隳國事。蓋夷簡不進賢為社稷遠圖, 但引不若己者為自固之計,欲使陛下知輔相之位 非己不可冀,復思己而召用也。陛下果召夷簡,還自 大名,入秉朝政,於茲三年,不更一事,以姑息為安,以 避謗為右。西州將帥,累以敗聞。契丹無厭,乘此求賂, 兵殲貨悖,天下空竭,刺史牧守,十不得一。法令變易士民怨嗟,隆盛之基,忽至於此。今夷簡以病求退,陛 下手和御藥,親寫德音,乃謂『恨不移,卿之疾在於朕 躬。四方義士,傳聞詔語,有泣下者。夷簡任中書二十 年,三冠輔相,所言無不聽,所請無不能。有宋得君,一 人而已,未知何以為陛下報?天下皆稱賢,而陛下不 用者,左右毀之也;皆謂憸邪,而陛下不知者,朋黨蔽 之也。比契丹復盟,西夏款塞,公卿忻忻,日望和平。若 因此振紀綱,修廢墜,選賢任能,節用養兵,則景德、祥 符之風復見於今矣。若恬然不顧,遂以為安,臣恐土 崩瓦解,不可復救』。」而夷簡意謂四方已寧,百度已正, 欲因病默默而去,無一言啟沃上心,別白賢不肖,「雖 盡南山之竹,不足書其罪也。」書聞,帝不之罪,議者喜 其謇切。居兩月,以天章閣待制為都轉運使。
曹修古
[編輯]按《宋史》本傳:「修古,字述之,建州建安人。進士起家,累 遷祕書丞,同判饒州。宋綬薦其才,召還,以太常博士 為監察御史,上四事,曰行法令,審故事,惜材力,辨忠 邪,辭甚切至。」又奏:「唐貞觀中,嘗下詔,令致仕官班本 品見任之上,欲其知恥而勇退也。比有年餘八十,尚 任班行,心力既衰,官事何補。請下有司,敕文武官年」 及七十,上書自言,特與遷官致仕,仍從貞觀舊制,即 宿德勳賢,自如故事。因著為令。修古嘗偕三院御史 十二人,晨朝將至朝堂,黃門二人行馬不避,呵者止 之,反為所詈。修古奏:「前史稱御史臺尊則天子尊。故 事,三院同行,與知雜事同。今黃門侮慢若此,請付所 司劾治。」帝聞,立命笞之。晏殊以笏擊人折齒。修古奏: 「殊身任輔弼,百僚所法,而忿躁亡大臣體。古者三公 不按吏,先朝陳恕於中書榜人,即時罷黜。請正典刑, 以允公議。」司天監主簿苗舜臣等嘗言土宿留參,太 白晝見,詔日官同考定。及奏,以謂土宿留參,順不相 犯,太白晝見,日未過午。舜臣等坐妄言災變被罰。修 古奏言:「日官所定,希旨悅上,未足為信。今罰舜臣等, 其事甚小,然恐人人自此畏避,佞媚取容以災為禍, 天變不告,所損至大。」禁中以翡翠羽為服玩,詔市於 南越。修古以謂重傷物命,且真宗時嘗禁採狨毛,故 事未遠,命罷之。時頗崇建塔廟,議營金閣,費不可勝 計,修古極陳其不可。久之,出知歙州,徙南劍州,復為 開封府判官,歷殿中待御史,擢尚書刑部員外郎、知 雜司事,權同判吏部流內銓。未踰月,會太后兄子劉 從德死,錄其姻戚至於廝役幾八十人,龍圖閣直學 士馬季良、集賢校理錢曖皆緣遺奏超授官秩。修古 與楊偕、郭勸、段少連交章論列,太后怒,下其章中書。 大臣請黜修古知衢州,餘以次貶。太后以為責輕,命 皆削一官,以修古為工部員外郎、同判杭州。未行,改 知興化軍。會赦,復官,卒。修古立朝慷慨有風節。當太 後臨朝,權倖用事,人人顧望畏忌,而修古遇事輒言, 無所回撓。既沒,人多惜之。家貧不能歸葬,賓佐賻錢 五十萬,季女泣白其母曰:「奈何以是累吾先人也?」卒 拒不納。太后崩,帝思修古忠,特贈右諫議大夫,賜其 家錢二十萬,錄其壻劉勳為試將作監主簿。修古無 子,以兄子覲為後。覲知封州,儂知高亂,死之。見《忠義 傳》。弟修睦,性廉介自立,與修古同時舉進士,有聲鄉 里。累官尚書都官員外郎、知邵武軍。御史中丞杜衍 薦以為侍御史。歲餘,改司封員外郎,出知壽州,徙泉 州。坐失舉奪一官,罷去。後以知吉州不行,上書請老, 不聽。分司南京。未幾,致仕,年五十一。章得象表其高, 詔還所奪官,卒。曹氏自「修古以直諒聞,其女子亦能 不累於利,至覲又能死其官,而修睦亦恬於仕進,不 待老而歸。世以是賢之。」
鞠詠
[編輯]按《宋史》本傳:「詠字詠之,開封人。父勵,尚書膳部員外 郎,廣南轉運使。詠十歲而孤,好學自立。舉進士,試祕 書省校書郎,知錢塘縣,改著作郎,知山陰縣。仁宗即 位,以太常博士召為監察御史。錢惟演自亳州來朝, 圖入相,詠言惟演憸險,嘗與丁謂為婚姻,緣此大用。 後揣知謂奸狀已萌,懼牽連得禍,因此力攻謂今若」 遂以為相,必大失天下望。太后遣內侍持奏示之,惟 演猶顧望不行。詠語諫官劉隨曰:「若相惟演,當取白 麻廷毀之。」惟演聞,乃亟去。大安殿柱生芝草,召群臣 就觀。詠言:「陛下新即位,河決未塞,霖雨害稼,宜思所 以應災變。臣願陛下以援進忠良、退斥邪佞為國寶, 以訓勸兵農,豐積倉廩為天瑞,草木之怪,何足尚哉?」 時王欽若復相,詠嫉欽若阿倚,數睥睨其短,欽若心 忌之。會詠兼左巡使,率府率崇俊入朝,失儀,詠言:「崇 俊少在邊,今老矣,此不足罪。」欽若奏詠廢朝廷儀,出 通判信州。又坐鞠陳絳獄失實,徙邵州。欽若卒,御史 中丞王臻奏還詠殿中侍御史,為三司鹽鐵判官。曹 利用貶死,利用嘗所薦擢者,多領兵守邊,朝廷欲罷 去之,詠請一切毋治。天聖六年夏,大星晝隕,有聲如 雷,詠條五事上之,因言:「太子少保致仕晁迥,雖老而 有器識,宜蒙訪對,其必有補。」又言:「三司使胡則,丁謂黨也,性貪巧,不可任利權。」河北、京師旱饑,奏請出太 倉米十萬石振饑民。江淮制置使鍾離瑾因奏計多 致東南物以賂權貴,詠請御史臺劾狀。帝面諭瑾亟 還所部。以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權同 判吏部流內銓,為三司鹽鐵副使。八年,特置天章閣 待制,以詠及范諷為之,判登聞檢院。定國軍節度使 張士遜入覲,冀得再用,詠奏曰:「曹利用擅威福,士遜 與之共事,相親厚,援薦以至相位。陛下以東宮僚屬 用之,臣願割舊恩,伸公義,趣使之藩。」士遜乃赴鎮。明 年,詠卒。嘗著《道釋雜言》數十篇,別搆淨室以居,自號 深寧子。
陳琰
[編輯]按《宋史》本傳:「琰字伯玉,澶州臨河人。進士及第,歷溧 陽、欒城縣主簿,遷大理寺丞,監真定府稅,知金堂、夏 津二縣,再遷太常博士。轉運使盧士倫,曹利用婿也, 怙勢聽獄不以直,訟者不已,付琰評決,琰直之。御史 知雜韓億聞其事,奏為監察御史。丁父喪,哀毀,墳木 連理。憂除,遷殿中侍御史。天聖五年,祀南郊,中外以」 為丁謂復還。琰上疏曰:「亂常肆逆,將而必誅,陰懷姦 惡,有殺無赦。丁謂因緣險佞,㨿竊公台;賄賂包苴,盈 於私室;威權請謁,行彼公朝。引巫師妖術,厭魅宮闈, 易神寢龍岡,冀消王氣。今禋柴展禮,渙汗推恩,必慮 謂潛輸琛貨,私結要權,假息遐荒,冀移善地。李德裕 止因朋黨,不獲生還;盧多遜曲事王」藩,卒無牽復,請 不原赦,帝然之。為三司度支判官,遷侍御史,歷京西、 河東、河北轉運副使,三司戶部、度支、鹽鐵副使。汴倉 納糧綱概量不實,操舟者坐亡失所載,或杖背、徒重 役。琰始奏選官監視,謂之「定計斗面。」積遷至尚書工 部郎中,卒。
孫抃
[編輯]按《宋史》本傳:「抃字夢得,眉山人。六世祖長孺,喜藏書, 號書樓孫氏,子孫皆以田為業,至抃始讀書屬文。中 進士,以大理評事直集賢院、通判絳州。召試學士院, 除太常丞、直集賢院,為開封府推官,判三司開拆司, 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知制誥,遷起居舍人、翰林學 士兼侍讀學士、史館修撰,累遷尚書吏部郎中。抃雖」 久處顯要,罕所建明。皇祐中,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 中丞。制下,諫官韓絳論奏抃非糾繩才,不可任風憲。 即手疏曰:「臣觀方今士人,趨進者多,廉退者少。以善 求事為精神,以能訐人為風采。捷給若嗇夫者,謂之 有議論;劾深若酷吏者,謂之有政事。諫官所謂才者, 無乃謂是乎?若然,臣誠不能也。」仁宗察其言,趣視事, 且命知審官院。抃辭以任言責不當兼事局,乃止。在 臺數言事,不為矯激,尤喜稱薦人才。帝欲除入內都 知,王守忠領武寧軍節度使,抃奏罷之。溫成皇后葬, 以劉沆為監護使,抃奏沆為宰相,不當為后妃護喪 葬事。時又議為後建陵立廟,抃率官屬言非禮,因相 與請對,固爭不能得,伏地不起,帝為改容遣之。御史 請罷宰相梁適,未聽,抃奏曰:「適在相位,上不能持平 權衡,下不能篤訓子弟,言事官數論奏,未聞報可,非 罷適,無以慰物論。」宰相陳執中婢為嬖妾張氏榜殺, 置獄取證,左執中弗遣,有詔勿推。抃復與官屬請對 論列疏十上,適、執中卒皆罷。改翰林學士承旨,復兼 侍讀學士。帝讀《史記龜筮傳》,問:「古人動作,必繇此乎?」 對曰:「古有大疑,既決於己,又詢於眾,猶謂不有天命 乎?」於是命龜以斷吉凶。所謂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 及庶人,謀及卜筮。蓋聖人貴誠,不專人謀,默與神契, 然後為得也。帝善其對。諫官陳升之上選用、責任、考 課、轉運使三法,命抃與御史中丞張昇典之,卒亦無 所進退焉。再遷禮部侍郎。抃久居侍從,泊如也,人以 為長者。既而樞密副使程戡罷,帝欲用舊人,即以命 抃。歲中參知政事。抃性篤厚寡言,質略無威儀,居兩 府,年益耄,無所可否。又善忘,語言舉止多可笑,好事 者至傳以為口實。御史韓縝彈奏之,罷為觀文殿學 士、同群牧制置使,復兼侍讀學士。英宗即位,進戶部 侍郎。告老,以太子少傅就第,卒,贈太子太保,諡「文懿。」
張錫
[編輯]按《宋史》本傳:「錫字貺之,其先京兆人。曾祖山甫,嘗從 唐僖宗入蜀,蜀平,徙家漢陽。錫進士甲科,為試祕書 省校書郎、知南昌縣,遷著作郎、知新州。初建學於州, 自是人始知學。再遷太常博士,監染院。詔選能吏治 畿縣,乃以錫知東明。始至,令其下曰:『吾所治者三,恃 力、恃富、恃贖者,吾所先也』。歲中以治跡聞,樞密直學」 士李及薦為監察御史。丁謂貶崖州,議還內地。錫疏 謂:「姦邪弄國,本與天下共棄之,今復還,是違天下意。」 由是止徙雷州。玉清昭應宮災,連繫甚眾。錫言:「天災 反以罪人,恐重天怒,願修德以應之。」會論者眾,獄遂 解。遷殿中侍御史、權三司鹽鐵判官。出為荊湖北路 轉運使,改尚書兵部員外郎,還判度支勾院,為京東 轉運使。淄、青、齊、濮、鄆諸州人冒耕河壖地,數起爭訟, 錫命籍其地,收租絹歲二十餘萬,訟者亦息。判鹽鐵勾院,為河北轉運使,改江、淮制置發運使,召兼侍御 史知雜事,判大理寺,權知諫院,安撫利、夔路。歷度支、 鹽鐵副使。喪母,起復,擢天章閣待制、知河中府,累遷 右司郎中,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滑州,遷右諫議大夫、 知審官院,進翰林侍讀學士、判太常寺、國子監,卒,贈 尚書工部侍郎。錫淳重清約,雖貴,奉養如少賤時,讀 書老而彌篤。初,舉廣文館進士,考官任隨以為第一。 及隨死,無子,錫屢賙其家。
孔道輔
[編輯]按《宋史》本傳:「道輔,字原魯,初名延魯,孔子四十五代 孫也。父勗,進士及第,為太平州推官,以殿中丞通判 廣州。會真宗東封,躬詣孔子祠,帝問宰相,孔氏今孰 為名者,或言勗有治行,即召對,以為太常博士、知曲 阜縣。初,勗在廣州,以清潔聞,及被召,蕃酋爭持寶貨 以獻,皆慰遣之。後為御史臺推直官,累遷祕書監,分」 司南京,管勾祖廟,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後道輔卒, 年八十九。道輔幼端重,舉進士第,為寧州軍事推官。 數與州將爭事,有蛇出天慶觀真武殿中,一郡以為 神。州將帥官屬往奠拜之,欲上其事。道輔徑前以笏 擊蛇,碎其首。觀者初驚,後莫不歎服。遷大理寺丞、知 仙源縣,主孔子祠事。孔氏故多放縱者,道輔一繩以 法。上言廟制卑陋,請加修崇,詔可。再遷太常博士。章 獻太后臨朝,召為左正言。受命日,論奏「樞密使曹利 用、尚御藥羅崇勳竊弄威柄,宜早斥去,以清朝廷。」立 對移刻,太后可其言,乃退。未幾,為直史館、判三司理 欠、憑由司。奉使契丹,道除右司諫、龍圖閣待制。契丹 宴使者,優人以《文宣王》為戲,道輔艴然徑出。契丹使 主客者邀道輔還坐,且令謝之。道輔正色曰:「中國與 北朝通好,以禮文相接。今俳優之徒,慢侮先聖,而不 之禁,北朝之過也,道輔何謝?」契丹君臣默然。又酌大 巵謂曰:「方天寒,飲此可以致和氣。」道輔曰:「不和固無 害。」既還,言者以為生事,且開爭端。仁宗問其故,對曰: 「契丹比為黑水所破,勢甚蹙平。時漢使至,契丹輒為 所侮,若不較,恐益慢中國。」帝然之。歷判吏部流內銓, 糾察在京刑獄,坐糾事不當,出知鄆州,徙青州。還判 流內銓,遷尚書兵部員外郎,復出知徐、許二州,徙應 天府。明道二年,召為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會郭 皇后廢,道輔率諫官孫祖德、范仲淹、宋郊、劉渙、御史 蔣堂、郭勸、楊偕、馬絳、段少連十人詣垂拱殿伏奏:「皇 後天下之母,不當輕議絀廢,願賜對,盡所言。」帝使內 侍諭道輔等,至中書,令宰臣呂夷簡以皇后當廢狀 告之。道輔語夷簡曰:「大臣之於帝后,猶子事父母也。 父母不和,可以諫止,奈何順父出母乎?」夷簡曰:「廢后 有漢、唐故事。」道輔復曰:「人臣當道君以堯舜,豈得引 漢、唐失德為法邪?」夷簡不答,即奏言:「伏閤請對,非太 平美事。」於是出道輔知泰州。明日晨入,至待漏,聞有 詔,亟馳出城。頃之,徙徐州,又徙兗州。進龍圖閣直學 士,遷給事中。在兗三年,復入為御史中丞。道輔性鯁 挺特達,遇事彈劾無所避,出入風采肅然。及再執憲, 權貴益忌之。初,道輔與其父里中僦郭贄舊宅居之, 有言於帝者曰:「道輔家近太廟,出入傳呼,非所以尊 神明。」即詔道輔他徙。集賢校理張宗古上言:「漢內史 府在太廟堧垣中。國朝以來,廟垣下皆有官私第舍。」 謂不須避。帝出。宗古通判萊州,道輔歎曰:「憸人之言 入矣。」會受詔鞫馮士元獄,事連參知政事程琳。宰相 張士遜素惡琳,而疾道輔不附己,將逐之,察帝有不 悅琳意,即謂道輔:「上顧程公厚,今為小人所誣,見上 為辨之。」道輔入對,言琳罪薄,不足深治。帝果怒,以道 輔朋黨大臣,出知鄆州。已而道輔知為士遜所賣,頗 憤惋。時大寒上道,行至韋城,發病卒。天下莫不以直 道許之。皇祐三年,王素因對,語及道輔,仁宗思其忠, 特贈尚書工部侍郎。子宗翰。
按《澠水燕談錄》:孔公道輔以剛毅直諒名聞天下。知 諫院日,請明肅太后歸政天子,為中丞日,諫廢郭后。 其後知兗州日,近臣獻詩百篇者,執政請除龍圖閣 直學士,仁宗曰:「是詩雖多,不如孔某一言。」乃以公為 龍圖閣學士。
按《儒林公議》:馮拯在中書,孔道輔初拜正言,造其第 謝之,拯謂曰:「天子用君作諫臣,豈宜私謝執政耶?」道 輔慚伏而退。後嘗謂人曰:「如馮公者未足為賢相,然 求之於今,未易有也。」
孔道輔自以聖人之後,常高自標置,性剛介,急於進 用。或有勸其少通者,答曰:「吾豈姓張姓李者耶?」聞者 每笑之。為御史中丞,以事被黜知鄆州,然非其罪,躁 憤且甚。至胙縣,一夕卒於驛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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