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4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四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四十六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八
宋三
范育 唐介
唐淑間 錢顗
劉琦 何郯
趙抃 馬默
林旦 程顥
張戩 胡宗愈
盛陶 韓川
陳師錫 趙屼
李之純 朱京
上官均 馬伸
孫升 陳次升
龔夬
官常典第三百四十六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八
[編輯]宋三
[編輯]范育
[編輯]按《宋史范祥傳》:「祥,邠州三水人。子育,字巽之,舉進士, 為涇陽令。以養親謁歸,從張載學。有薦之者,召見,授 崇文校書、監察御史裏行。神宗喻之曰:『《書》稱『堲讒說 殄行』,此朕任御史之意也。育請用《大學》誠意正心以 治天下國家,因薦載等數人』。」西夏入環慶,詔育行邊, 還言:「寶元、康定間,王師與夏人三大戰而三北,今再 舉亦然。豈中國之大,不足以支夏人數郡乎?由不察 彼己,妄舉而驟用之爾。昨荔原之役,夏人聲言我自 修壘,不與漢爭,三犯之然後掩殺,雖追奔亦不至境。 由是觀之,其情大可見矣。」又使河東諭韓絳築囉兀 二砦,始調外郡稍遠邊城,前後三十萬夫,遼州最為 窮僻,然上戶配夫四百三十四僦,直「計三千緡,下者 十六人,其直十萬。輦運所經二十二驛,宣撫司不先 告期,轉運使臨時督辦,致民皆破產,上下莫敢言。獨 遼守李宏能約民力所勝,而餽不失期,顧以訴其實, 翻令鞫罪。願貸被劾官吏,其芻糧在道者,隨所至受 之,使已困之民咸蒙德澤。」神宗皆從之。坐劾李定親 喪匿服,罷御史,檢正中書戶房,固辭,乃知韓城縣。詔 往鄜延議畫地界,育言:「保疆不如持約,持約不如敦 信。前日疆場嘗嚴矣,一旦約敗兵拏,鬥者跌於前,耕 者侵於後,是封溝不足恃也;使人左去而兵革右興, 金繒朝委而烽煙夕舉,是持約不足恃也。今我見利 而加兵,當講好之後,復自立界,不亦愧乎!」安南行營 郭逵、趙卨以兵十萬伐交阯,行及長沙,病死相屬,逵、 卨又不輯睦。育疏其不便,不從。久之,知河中府,加直 集賢院,徙鳳翔,以直龍圖閣鎮秦州。元祐初,召為太 常少卿,改光祿卿、樞密都承旨。劉安世暴其閨門不 肅,出知熙州。時又議棄質孤、勝如兩堡,育爭之曰:「熙 河以蘭州為要塞,此兩堡者,蘭州之蔽也。棄之則蘭 州危,蘭州危則熙河有腰膂之憂矣。」又請城李諾平、 汝遮川,曰:「此趙充國屯田,古榆塞之地也。」不報。入為 給事中、戶部侍郎,卒。高宗紹興中,採其抗論棄地及 進築之策,贈寶文閣學士。
唐介
[編輯]按《宋史》本傳:「介字子方,江陵人。父拱,卒漳州,州人知 其貧,合錢以賻。介年尚幼,謝不取。擢第,為武陵尉,調 平江令。民李氏貲而吝,吏有求不厭,誣為殺人祭鬼。 岳守捕其家,無少長,楚掠不肯承,更屬介訊之,無他 驗。守怒,白於朝,遣御史方偕徙獄別鞫之。其究與介 同。守以下得罪,偕受賞,介未嘗自言。知莫州任丘縣」, 當遼使往來道,驛吏以誅索破家為苦。介坐驛門,令 曰:「非法所應給,一切勿與。稍毀吾什器者,必執之。」皆 帖伏以去。沿邊塘水歲溢,害民田,中人楊懷敏主之, 欲割邑西十一村地瀦漲潦,介築堤闌之,民以為利。 通判德州,轉運使崔嶧取庫絹配民而重其估,介留 牒不下,且移安撫司責數之。嶧怒,數馳檄按詰,介不 為動,既而果不能行。入為監察御史裏行,轉殿中侍 御史。啟聖院造龍鳳車,內出珠玉為之飾。介言:「此太 宗神御所在,不可喧瀆;後宮奇靡之器,不宜過制。」詔 亟毀去。張堯佐驟除宣徽、節度、景靈、群牧四使,介與 包拯、吳奎等力爭之,又請中丞王舉正留百官班,庭 論,奪其二使。無何,復除宣徽使、知河陽。介謂同列曰: 「是欲與宣徽,而假河陽為名耳,不可但己也。」而同列 依違,介獨抗言之。仁宗謂曰:「除擬本出中書。」介遂劾 宰相文彥博守蜀日,造間金奇錦,緣閹侍通宮掖,以 得執政,今顯用堯佐,益自固結,請罷之而相富弼。又 言諫官吳奎表裏觀望,語甚切直。帝怒,卻其奏不視, 且言將遠竄。介徐讀畢,曰:「臣忠憤所激,鼎鑊不避,何
辭於謫?」帝急召執政示之曰:「介論事是其職,至謂彥博由妃嬪致宰相,此何言也?進用冢司,豈應得預?」時彥博在前,介責之曰:「彥博宜自省,即有之,不可隱。」彥 博拜謝不已,帝怒益甚。梁適叱介使下殿。修起居注 蔡襄趨進救之,貶春州別駕。王舉正言以為太重,帝 旋悟,明日取其疏入,改置英州而罷。彥博相,吳奎亦 出,又慮介或道死,有殺直臣名,命中使護之。梅堯臣、 李師中皆賦詩激美,由是直聲動天下,士大夫稱真 御史,必曰「唐子方」而不敢名。數月,起監郴州稅,通判 潭州,知復州。召為殿中侍御史,遣使賜告,趣詣闕下, 入對,帝勞之曰:「卿遷謫以來,未嘗以私書至京師,可 謂不易所守矣。」介頓首謝,言事益無所顧。他日請曰: 「臣既任言責,言之不行將固爭,爭之重以累陛下,願 得解職。」換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為開封府判官,出 知揚州,徙江東轉運使。御史吳中復言介不宜久居 外。文彥博再當國,奏:「介向言誠中臣病,願如中復言 然。但徙河」東。久之,入為度支副使,進天章閣待制,復 知諫院。帝自至和後臨朝淵默,介言:「君臣如天地,以 交泰為理。願時延群下,發德音可否萬幾,以幸天下。」 又論:「宮禁干丐恩澤,出命不由中書,宜有以抑絕。賜 予嬪御之費,多先朝時十數倍,日加無窮,宜有所朘 損。監司薦舉,多得文法小吏,請令精擇端良敦樸之 士,毋使與憸薄者同進;諸路走馬承受,凌擾郡縣,可 罷勿遣,以權歸監司。兗國公主夜開禁門,宜劾宿衛 主吏以嚴宮省。」帝悉開納之。御史中丞韓絳劾宰相 富弼,弼家居求罷,絳亦待罪。介與王陶論絳以危法 中傷大臣,絳罷,介嫌於右宰相,請外,以知荊南敕過 門下,知銀臺司何郯封還之,留權開封府。旋以論罷 陳升之,亦出知洪州。加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 使、樞密直學士、知瀛州。治平元年,召為御史中丞。英 宗謂曰:「卿在先朝有直聲,故用卿,非繇左右言也。」介 曰:「臣無狀,陛下過聽,願獻愚忠。自古欲治之主,亦非 求絕世俗之術,要在順人情而已。祖宗遺德餘烈,在 人未遠,願覽已成之業以為監,則天下蒙福矣。」明年, 以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帝曰:「朕視河東,不在中執 法下,暫煩卿往耳。」夏人數擾代州邊,多築堡境上,介 遣兵悉撤之,移諭以利害,遂不敢動。神宗立,以三司 使召。熙寧元年,拜參知政事。先時,宰相省閱所進文 書於待漏舍,同列不得聞。介謂曾公亮曰:「身在政府 而文書弗與知,上或有所問,何辭以對?」乃與同視,後 遂為常。帝欲用王安石,公亮因薦之。介言其難大任, 帝曰:「文學不可任耶?吏事不可任耶?經術不可任耶?」 對曰:「安石好學而泥古,故論議迂闊。若使為政,必多 所變更。」退謂公亮曰:「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擾,諸公當 自知之。」中書嘗進除目,數日不決。帝曰:「當問王安石。」 介曰:「陛下以安石可大用,即用之,豈可使中書政事 決於翰林學士?臣近每聞宣諭某事,問安石:可即行 之,不可不行,如此則執政何所用?恐非信任大臣之 體也。必以臣為不才,願先罷免。」安石既執政,奏言:「中 書處分劄子皆稱聖旨,不中理者十八九,宜止令中 書出牒。」帝愕然。介曰:「昔寇準用劄子遷馮拯官不當。 拯訴之太宗,謂前代中書用堂牒,乃權臣假此為威 福。太祖時以堂帖重於敕命,遂削去之。今復用劄子, 何異堂牒?」張洎因言:「廢劄子則中書行事,別無公式。」 太宗曰:「大事則降敕,其當用劄子亦須奏裁,此所以 稱聖旨也。如安石言,則是政不自天子出,使輔臣皆 忠賢,猶為擅命,苟非其人,豈不害國?」帝以為然,乃止。 介自是數與安石爭論,安石強辯而帝主其說,介不 勝憤,疽發於背,薨,年六十。介為人簡抗,以敢言見憚。 每言官缺,眾皆望介處之,觀其風采。神宗謂其先朝 遺直,故大用之。然居政府,遭時有為,而扼於安石,少 所建明,聲名減於諫官、御史時。比疾亟,帝臨問流涕, 復幸其第弔哭。以畫像不類,命取禁中舊藏本賜其 家。贈禮部尚書,諡曰「質肅。」子淑問、義問,孫恕。
唐淑問
[編輯]按《宋史唐介傳》:「介子淑問,字士憲,第進士,至殿中丞。 神宗以其家世,擢監察御史裏行,諭以謹家法,務大 體。淑問見帝初即位,銳於治,因言中旨數下,一出特 斷,當謹出納,別枉直,使命令必行。今詔書求直言,而 久無所施用,必欲屈群策以起治道,願行其言。初,詔 侍臣講讀,淑問言:王者之學,不必分章句,飾文辭。稽 古聖人治天下之道,歷代致興亡之由,延登正人,博 訪世務,以求合先王,則天下幸甚。」河北饑,流人就食 京師,官振廩給食,來者不止。淑問曰:「出粟不繼,是誘 之失業而就死地也。」條三策上之。滕甫為中丞,淑問 力數其短,帝以為邀名,乃詔避其父三司使,出通判 復州。久之,知真州,提點湖北刑獄,言「新法不便,乞解 使事。」黜知信陽軍,以病免。數年,起知宣州,徙湖州,入 為吏部員外郎。又引疾求外,帝以為避事,降監撫州 酒稅。哲宗立,司馬光薦其行己有恥,難進,召為左司 諫,以病致仕,數月卒。
===錢顗===按《宋史》本傳:「顗字安道,常州無錫人。初為寧海軍節 度推官。守孫沔,用威嚴為治,屬吏奔走聽命。顗當官 而行,無所容撓,遇不可,必爭之,由是獨見器重。知贛、 烏程二縣,皆以治行聞。治平末,以金部員外郎為殿 中侍御史裏行。許遵議謀殺,案問刑名未定而入判 大理。顗以為一人偏詞,不可以汨天下之法;遵所見 迂執,不可以當刑法之任。」不從。二年而貶。將出臺,於 眾中責同列孫昌齡曰:「平日士大夫未嘗知君名,徒 以昔官金陵,媚事王安石,宛轉薦君,得為御史,亦當 少思報國,奈何專欲附會以求美官?顗今當遠竄,君 自謂得策耶?我視君犬彘之不如也。」即拂衣上馬去。 後自衢徙秀州。家貧母老,至丐貸親舊以給朝脯,而 怡然無謫官之色。蘇軾遺以詩,有「烏府先生鐵作肝」 之句,世因目為「鐵肝御史。」卒,年五十三。
劉琦
[編輯]按《宋史》本傳:「琦字公玉,宣城人。博學強覽,立志峻潔。 以都官員外郎通判歙州,召為侍御史。建言:自城綏 州,數致羌寇,宜棄之。浙西開漕渠,役甚小,使者張大 其事,以功遷官。言者論其非,詔琦就劾,官吏人人惴 恐,琦但按首謀二人而已。既貶通判鄧州而卒,年六 十一。」
何郯
[編輯]按《宋史》本傳:「郯字聖從,本陵州人,徙成都,第進士,由 太常博士為監察御史,轉殿中侍御史,言事無所避。 王拱辰罷三司使守亳,已而留經筵,郯乞正其營求 之罪。石介死,樞密使夏竦讒其詐,朝廷下京東體實, 郯與張昇極陳竦姦狀,事得寢。楊懷敏以衛卒之亂, 猶為副都知,郯又與昇及魚周詢論之,仁宗召諭云: 『懷敏實先覺變,宜有所寬假』。」郯等皆言不可,卒出之。 郯爭辨尤力。帝曰:「古有碎首諫者,卿能之乎?」對曰:「古 者君不從諫,則臣有碎首。今陛下受諫如流,臣何敢 掠美而歸過君父?」帝欣納之。夏竦倡張貴妃之功,諫 官王贄遂言賊根本起於皇后閣,請究其事,冀搖動 中宮,而陰為妃地。帝以語郯,郯曰:「此奸人之謀也。」乃 止不究,竦負罪不去。郯等奏出知河南,竦乞留京師, 郯言:「佞人在君側,為善政累,願勿革前命。」竦遂行。時 詔群臣陳左右朋邪,中外險詐,久而無所行。郯請閱 實其是否,因言曰:「誠以待物,物必應以誠。誠與疑,治 亂之本也。不可以一臣詐而疑眾臣,一士詐而疑眾 士。且擇官者宰相之職,今用一吏,則疑其從私,故細 務或勞於親決。分閫者將帥之任,今專一事,則疑其 異圖,故多端而加羈制。博訪者大臣之體,今見一士, 則疑其請託。相先後者士之常,今進其類,則疑為朋 黨。君臣交疑,而欲天下無否塞之患,不可得矣。」都知 王守忠以修祭器勞遷景福殿使,給兩使留後奉郯, 曰:「守忠勞薄賞厚。舊制,內臣遙領,止於廉察,今雖不 授留後,而先給其祿,既得其祿,必得其官,若又從之, 則何求不可。」既又詔許如正班。守忠移閤門,欲綴本 品坐宴。郯又言:「祖宗之制,未有內臣坐殿上者。此弊 一開,所損不細。」守忠聞之,不敢赴。知雜御史闕,執政 欲進其黨,帝以郯不阿權勢,越次用之。郯遍歷三院, 有直聲,晚節頗回畏,因地震言陰盛,臣強以譏切韓 琦。又乞召還王陶,以迎合上意,由是聲名損於御史 時也。以母老求西歸,加直龍圖閣、知漢州。將行,上疏 言:「張堯佐緣後宮親,叨竊非據外庭竊議,謂將處以 二府。若此命一出,言事之臣必以死爭之。倘罷堯佐 則傷恩,黜言者則累德,累德、傷恩,皆為不可。臣謂莫 若富貴堯佐而不假之以權,如李用和可也。」其後卒 罷堯佐、宣徽之命。進集賢殿修撰、知梓州,擢天章閣 待制,還判銀臺司。時封駁之職廢,郯乞準故事,凡詔 敕並由門下,從之。唐介出荊南,敕過門下,郯封還之, 介復留諫院。遷龍圖閣直學士,為河東都轉運使。故 相梁適帥太原,病不能事,內臣蘇安靜鈐轄兵馬,怙 寵不法,皆劾奏之。歷知永興、河南。治平末,再知梓州。 居三年,老而病,猶乞進用。神宗薄之,詔提舉成都玉 局觀。從臣外祠自此始。遂以尚書右丞致仕,卒,年六 十九。
趙抃
[編輯]按《宋史》本傳:「抃字閱道,衢州西安人。進士及第,為武 安軍節度推官。人有赦前偽造印,更赦而用者,法吏 當以死。抃曰:『赦前不用,赦後不造,不當死』。讞而生之。 知崇安、海陵、江原三縣,通判泗州。濠守給士卒廩賜 不如法,聲欲變,守懼,日未入,輒閉門不出。轉運使檄 抃攝治之,抃至,從容如平時,州以無事。翰林學士曾」 公亮未之識,薦為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倖,聲稱 凜然,京師目為「鐵面御史。」其言務欲朝廷別白君子 小人,以謂小人雖小過,當力遏而絕之。君子不幸詿 誤,當保全愛惜,以成就其德。溫成皇后之喪,劉沆以 參知政事監護,及為相,領事如初,抃論其當罷,以全 國體。又言:「宰相陳執中不學無術,且」多過失,宣徽使
王拱辰平生所為及奉使不法,樞密使王德用、翰林學士李淑不稱職,皆罷去。吳充、鞫直卿,刁約以治禮院吏馬遵、呂景初、吳中復以論梁適相繼被逐,抃言 其故,悉召還。呂溱、蔡襄、吳奎、韓絳既出守,歐陽修、賈 黯復求郡,抃言:「近日正人端士紛紛引去,侍從之賢, 如修輩無幾。今皆欲去者,以正色立朝,不能諂事權 要,傷之者眾耳。」修、黯由是得留,一時名臣賴以安焉。 請知睦州,移梓州路轉運使,改益州。蜀地遠民弱,吏 肆為不法,州郡公相餽餉,抃以身帥之。蜀風為變,窮 城小邑,民或生而不識使者,抃行部無不至,父老喜 相慰,姦吏竦服。召為右司諫。內侍鄧保信引退兵,董 吉燒煉禁中,抃引《文成》「五利」鄭注為比,力論之。陳升 之副樞密,抃與唐介、呂誨、范師道言升之姦邪,交結 宦官,進不以道,章二十餘上。升之去位,抃與言者亦 罷,出知處州。處素難治,抃御之嚴而不苛,召戒諸縣 令,使人自為治。令皆喜,爭盡力,獄以屢空。嶺外仕者 死,多無以為歸。抃造舟百艘,移告諸郡曰:「仕宦之家 有不能歸者,皆於我乎出。」於是至者相繼,悉授以舟, 並給其道里費。召為侍御史知雜事,改度支副使,進 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 抃將按視府庫。昌朝使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按視 吾藏者,恐事無比,若何?」抃曰:「舍是則他郡不服。」竟往 焉。昌朝不悅。初,有詔募義勇,過期不能辦,官吏當坐 者八百餘人。抃被旨督之,奏言:「河朔頻歲豐,故應募 者少,請寬其罪,以俟農隙。」從之。坐者獲免而募亦隨 足,昌朝始愧服。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成都,以寬為治。 抃向使蜀日,有聚為妖祀者,治以峻法,及是復有此 獄,皆謂不免。抃察其亡他,曰:「是特酒食過耳。」刑首惡 而釋餘人,蜀民大悅。會榮諲除轉運使,英宗諭諲曰: 「趙抃為成都,中和之政也。」神宗立,召知諫院。故事,近 臣還自成都者,將大用,必更省府,不為諫官。大臣以 為疑,帝曰:「吾賴其言耳,苟欲用之,無傷也。」及謝,帝曰: 「聞卿匹馬入蜀,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亦稱是 乎?」未幾,擢參知政事。抃感顧知遇,朝政有未協者,必 密啟聞,帝手詔褒答。王安石用事,抃屢斥其不便。韓 琦上疏極論青苗法,帝語執政令罷之。時安石家居 求去,抃曰:「新法皆安石所建,不若俟其出。」既出,安石 持之愈堅。抃大悔恨,即上言:「制置條例司建使者四 十輩,騷動天下。安石強辨自用,詆天下公論以為流 俗,違眾罔民,順非文過。近者臺諫侍從,多以言不聽 而去,司馬光除樞密,不肯拜。且事有輕重,體有大小。 財利於事為輕,而民心得失為重;青苗使者於體為 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為大。今去重而取輕,失大 而得小,懼非宗廟社稷之福也。」奏入,懇乞去位,拜資 政殿學士、知杭州,改青州。時京東旱蝗,青獨多麥,蝗 來及境,遇風退,飛盡墮水死。成都以戍卒為憂,遂以 大學士復知成都。召見,勞之曰:「前此未有自政府往 者,能為朕行乎?」對曰:「陛下有言,即法也,奚例之問?」因 乞以便宜從事。既至蜀,治益尚寬,有卒長立堂下,呼 諭之曰:「吾與汝年相若,吾以一身入蜀,為天子撫一 方,汝亦宜清謹畏戢以率眾。比戍還,得餘貲,持歸為 室家計可也。」人喜,轉相告,莫敢為惡,蜀郡晏然。劍州 民私作僧度牒,或以為謀逆,告抃不畀獄吏,以意決 之,悉從輕比。謗者謂其縱逆黨。朝廷取具獄閱之,皆 與法合。茂州夷剽境上,懼討乞降,乃縛奴將殺之,取 血以受盟抃,使易用牲,皆讙呼聽命。乞歸,知越州,吳 越大饑疫,死者過半。抃盡捄荒之術,療病埋死,而生 者以全。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復徙杭,以太子少保 致仕,而官其子屼提舉兩浙常平,以便養屼奉。抃遍 遊諸名山,吳人以為榮。元豐七年,薨,年七十七。贈太 子少師,諡曰「清獻。」抃長厚清修,人不見其喜。慍平生 不治貲業,不畜聲伎,嫁兄弟之女十數,他孤女二十 餘人。施德惸貧,蓋不可勝數。日所為事,入夜必衣冠 露香以告於天,不可告則不敢為也。其為政善因俗, 施設猛寬不同,在處與成都尤為世所稱道。神宗每 詔二郡守,必以抃為言,要之以惠利為本。晚學道有 得,將終,與屼訣,詞氣不亂,安坐而沒。宰相韓琦嘗稱 抃「真世人標表」,蓋以為不可及雲。
馬默
[編輯]按《宋史》本傳:「默字處厚,單州城武人。家貧,徒步詣徂 徠,從石介學。諸生時以百數,一旦出其上。既而將歸, 介語諸生曰:『馬君他日必為名臣,宜送之山下』。登進 士第,調臨濮尉,知須城縣。縣為鄆治所,鄆吏犯法不 可捕,默趨府取而杖之,客次,闔府皆驚。曹佾守鄆,心 不善也,默亦不為屈。後守張方平素貴,掾屬來前,多」 閉目不與語,見默白事,忽開目熟視,久之,盡行其言, 自是諉以事。治平中,方平還翰林,薦為監察御史裏 行,遇事輒言無顧。方平間遣所親儆之曰:「言太直,得 無累舉者乎?」默謝曰:「辱知之深,不敢為身謀,所以報 也。」時議尊崇濮安懿王,臺諫呂誨等力爭以為不可, 悉出補外,默請還之,不報。遂上言:「濮王生育聖躬,人 誰不知?若稱之為親,義無可據。名之不正,失莫大焉願蔽自宸心,明詔寢罷,以感召和氣,安七廟之神靈, 是一舉而眾善隨之也。」又言:「致治之要,求賢為本。仁 宗以官人之權,盡委輔相,數十年間,賢而公者無幾。 官之進也,不由實績,不自實聲,但趨權門,必得顯仕。 今待制以上,數倍祖宗之時。至謀一帥臣,則協於公 議者十無三四,庶僚之眾不知幾人,一有難事,則曰 無人可使。豈非不才者在上,而賢不肖混淆乎?願陛 下明目達聰,務既其實,歷試而超升之,以幸天下。」刑 部郎中張師顏提舉諸司庫務,繩治不法,眾吏懼搖, 飛語讒去之。默力陳其故,以為惡直醜正,實繁有徒。 今將「去積年之弊,以興太平,必先官舉其職。宜崇獎 師顏,厲以忠勤,則屍素括囊之徒知所勸矣。」西京會 聖宮將創仁宗神御殿,默言:「事不師古,前典所戒。漢 以諸帝所幸郡國立廟,知禮者非之。況先帝未嘗幸 洛,而創建廟祀,實乖典則。願以禮為之節,義為之制, 亟止此役,以章清靜奉先之意。」會地震河東、陝西郡, 默以為陰盛,慮為邊患,宜備之。後數月,西夏果來侵。 神宗即位,以論歐陽修事,通判懷州,上疏陳十事:一 曰攬威權,二曰察姦佞,三曰近正人,四曰明功罪,五 曰息大費,六曰備凶年,七曰崇儉素,八曰久任使,九 曰擇守宰,十曰禦邊患。攬威權則天子勢重而大臣 安矣,察姦佞則忠臣用而「小人不能幸進矣。近正人 則諫諍日聞而聖性開明矣。明功罪則朝廷無私而 天下服矣。息大費則公私富而軍旅有積矣。備凶年 則大恩常施而禍亂不起矣。崇儉素則自上化下而 民樸素矣。久任使則官不虛授而職事舉矣。擇守宰 則庶績有成而民受賜矣。禦邊患則四遠畏服而中 國強矣。」《除知登州。
林旦
[編輯]按《宋史林希傳》:「希弟旦,第進士。熙寧中,由著作佐郎 主管淮南常平,擢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裏行。居臺五 月,以論李定事罷守故官。久之,幹當奏院,陳繹領門 下封駁,又摭其前論罷之。累年,乃簽書淮南判官,入 為太常博士,工部考功員外郎。元祐元年,拜殿中侍 御史。甫蒞職,即上疏曰:『廣言路然後知得失,達民情 然後知利病。竊見去歲五月詔求讜言,士民爭欲自 獻。及詳觀詔語,名雖求諫,實欲拒言,約束丁寧,使不 得觀望迎合,犯令干譽,終之必行黜罰,以恐懼之。於 是人人知戒,言將出而復止,至於再申諭告,方達天 聰。聞初詔乃蔡確、章惇造端,其詞盡出於惇。今二人 既去,其餘黨常懷醜正惡直之心,願深留宸慮,以折 邪謀』。」遂論「呂惠卿、鄧綰雖罷揚州,猶蒞小郡,小郡之 民奚罪焉?乞投之散地,以謝天下。」又言:「近彈王中正、 石得一等,雖已薄責,得一所任肘腋小人,如翟勍之 徒,亦宜編削。」詔並降支郡管校。又論崔台符、賈種民 舞文深酷之罪,皆逐之。出為淮南轉運副使,歷右司 郎中、祕書少監、太僕卿,終河東轉運使。子膚,坐《元符 上書》,陷於黨籍。
程顥
[編輯]按《宋史》本傳:顥為晉城令。熙寧初,用呂公著薦,為太 子中允、監察御史裏行。神宗素知其名,數召見,每退 必曰:「頻求對,欲常常見卿。一日從容咨訪,報正午始 趨出,庭中人曰:『御史不知上未食乎』?」前後進說甚多, 大要以正心窒慾、求賢育材為言,務以誠意感悟主 上。嘗勸帝防未萌之欲,及勿輕天下士。帝俯躬曰:「當 為卿戒之。」王安石執政,議更法令,中外皆不以為便, 言者攻之甚力。顥被旨赴中堂議事,安石方怒,言者 厲色待之。顥徐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議,願平氣以聽。」 安石為之媿屈。自安石用事,顥未嘗一語及於功利。 居職八九月,數論時政,最後言曰:「智者若禹之行水, 行其所無事也。舍而之險阻,不足以言智。自古興治 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謂不可而能有成者,況於排 斥忠良,沮廢公議,用賤陵貴,以邪干正者乎?正使徼 倖有小成,而興利之臣日進,尚德之風浸衰,尤非朝 廷之福。」遂乞去言職。安石本與之善,及是雖不合,猶 敬其忠信,不深怒,但出提點京西刑獄。顥固辭,改僉 書鎮寧軍判官。司馬光在長安,上疏求退,稱顥「公直, 以為己所不如。」
張戩
[編輯]按《宋史張載傳》:「載弟戩,字天祺,起進士,調閿鄉主簿, 知金堂縣。熙寧初,為監察御史裏行,累章論王安石 亂法,乞罷條例司及追還常平使者,劾曾公亮、陳升 之、趙抃依違不能救正;韓絳左右徇從,與為死黨;李 定以邪謟竊臺諫,且安石擅國,輔以絳之詭隨臺臣, 又用定輩,繼續而來,芽糵漸盛。呂惠卿刻簿辨給,假 經術以文姦言,豈宜勸講君側?」書十數上,又詣中書 爭之。安石舉扇掩面而笑戩曰:「戩之狂直,宜為公笑, 然天下之笑公者不少矣。」趙抃從旁解之,戩曰:「公亦 不得為無罪。」抃有愧色,遂稱病待罪,出知公安縣,徙 監司竹監,卒於官,年四十七。
===胡宗愈===按《宋史胡宿傳》:「宿從子宗愈,字完夫,舉進士甲科,為光祿丞。宿得請杭州,英宗問子弟誰可繼者,以宗愈 對。召試學士院。神宗立,以為集賢校理。久之,兼史館 檢討,遂同知諫院。修內卒盜皇城器物,宗愈言:唐長 孫無忌不解佩刀入東上閤門,校尉論當死。今禁卒 為盜,而入內都知不能覺察,願正其罪。」殿師直廬在 長慶門內,久而自置隸圉。宗愈曰:「嚴禁旅,所以杜姦 究也,奈何令私人得為之?萬一凶黠者竄名其間,將 不可悔。請易募老卒。」王安石用李定為御史,宗愈言: 「御史當用學士及丞雜論薦,又須官博士、員外郎。今 定以幕職,不因薦得之,是殆一出執政意,即大臣不 法,誰復言之?」蘇頌、李大臨不草制,坐絀,宗愈又爭之, 安石怒,出通判真州。歷提點河東刑獄、開封府推官、 吏部右司郎中。元祐初,進起居郎、中書舍人、給事中、 御史中丞。時更定役法,書成,衙校募不足者聽差入 等戶。宗愈言:「法貴均一,若持兩端,則於文有害。是乃 差法,非募法也,請刪之。」哲宗嘗問朋黨之弊,對曰:「君 子指小人為姦,則小人指君子為黨。君子蓋義之與 比者。陛下能擇中立之士而用之,則黨禍熄矣。」明日 具《君子無黨論》以進。拜尚書右丞。於是諫議大夫王 覿論其不當,而劉安世、韓川、孫覺等合攻之,朝廷依 違。踰年,出覿潤州,而言者愈力,乃罷為資政殿學士、 知陳州,徙成都府,蜀人安其政。召為禮部尚書,遷吏 部。卒,年六十六,贈左銀青光祿大夫。
盛陶
[編輯]按《宋史》本傳:「陶字仲叔,鄭州人。第進士。熙寧中為監 察御史。神宗問河北事,對曰:『朝廷以便民省役,議廢 郡縣,誠便。然沿邊地相屬,如北平至海不過五百里, 其間列城十五,祖宗之意固有所在,願仍舊貫』。」慶州 李復圭輕敵敗國,程昉開河無功,籍水政以擾州縣, 皆疏其過。二人實王安石所主,陶不少屈,出簽書隨 州判官。久之,入為太常博士、考功員外郎、工部右司 郎中,至侍御史。陳官冗之敝,謂:恩澤舉人,宜取嘉祐、 治平之制;選人改官,宜準熙寧、元豐之法。諫官劉安 世等攻蔡確為謗詩,陶曰:「確以弟碩有罪,但坐罷職, 不應懷恨。注釋《詩》語,近於捃摭,不可以長告訐之風。」 安世疏言:「陶居風憲地,目睹無禮於君親之人,而附 會觀望,紀綱何賴?」出知汝州,徙晉州。召為太常少卿。 議合祭天地,請從先帝北郊之旨。既而合祭,陶即奉 行,亦不復辨執也。進權禮部侍郎、中書舍人,以龍圖 閣待制知應天府、順昌府、瀛州。元符中,例奪職,卒,年 六十七。
韓川
[編輯]按《宋史》本傳:「川字元伯,陝人。進士上第,歷開封府推 官。元祐初,用劉摯薦,為監察御史。極論市易之害,以 為雖曰平均物直,而其實不免貨交以取利,就使有 獲,尚不可為,況所獲不如所亡,果何事也。願量留官 吏,與之期,使趣罷此法。」從之。遷殿中侍御史。疏言:「朝 廷於人才,常欲推至公以博採,及其弊也,則幾於利 權勢而抑孤寒;常欲收勤績以赴用,要其終也,則莫 不收虛名而廢實效。」近制,太中大夫以上,歲舉守臣, 遇大州闕,則選諸所表,他雖考課上等,皆莫得預。推 原旨意,固欲得人。然所謂太中大夫以上,率在京師, 諸馳騖請求者,得之為易,至於淹歷郡縣,治狀應法 者,顧出其下,則是謹身修潔之人,不「若營求一章之 速化也。」於是詔吏部更立法。張舜民論西夏事,乞停 封冊,朝廷以為開邊隙,罷其御史。梁燾等為舜民爭 之。川與呂陶、上官均謂舜民之言實不可行。燾等去, 川亦改太常少卿,不拜,加集賢校理、知潁州。還為侍 御史、樞密都承旨,進中書舍人、吏、禮二部侍郎。以龍 圖閣待制復守潁,徙虢州,與孫升同受責,由坊州、郢 州貶屯田員外郎、分司岷州團練副使,道州安置。徽 宗立,得故官,知青、襄二州,卒。
陳師錫
[編輯]按《宋史》本傳:「師錫,字伯修,建州建陽人。熙寧中,游太 學,有儁聲,神宗知其材。及廷試,奏名在甲乙間。帝偶 閱其文,屢讀屢歎賞,顧侍臣曰:『此必陳師錫也』。啟封 果然,擢為第三,調昭慶軍掌書記。郡守蘇軾器之,倚 以為政。軾得罪,捕詣臺獄,親朋多畏避不相見,師鍚 獨出餞之,又安輯其家。知臨安縣,為監察御史,上言 『宋興,享國長久,號稱太平者,莫如仁宗,切考政治之 本,不過延直言,御群下,進善退邪而已。明道中,親覽 萬幾,見政事之多辟,輔佐之失職,自呂夷𥳑、張耆、夏 竦、陳堯佐、范雍、晏殊等,一日罷去。寶元初,冬雷地震, 用諫官韓琦之言,王隨、陳堯佐、韓億、石中立同時見 黜。其後不次擢用杜衍、范仲淹、富弼、韓琦,以成慶曆、 嘉祐之治。願稽皇祖納諫御臣之意,以興治功』。」帝善 其言。時詔進士習律,師錫言:「陛下方大闡學校,用經 術訓迪士類,不應以刑名之學亂之。夫道德,本也;刑 名,末也。教之以本,人猶趨末,況教之以末乎?望追寢 其制,使得悉意本業。」用事者謂倡為詖說,出知宿遷縣。元祐初,蘇軾三上章,薦其學術淵源,行己潔素,議 論剛正,器識靖深,德行追蹤於古人,文章冠絕於當 世。乃入為祕書省校書郎,遷工部員外郎,加祕閣校 理、提點開封縣鎮。建言:「銓法,選人用舉者遷升,而歲 有定額。今請託者溢數,而寒畯有不足之患。請為之 限約。」畿內將官苛慘失士心。方大閱,群卒譁譟,將吏 莫知所為。師錫馳至軍,推首惡者致諸法,按閱如初, 而劾斥其將,縣人歎服。樞密院猶以事不先白為罪, 罷知解州。歷考功員外郎、知宣州、蘇州。徽宗立,召拜 殿中侍御史。疏言:「元豐之末,中外洶洶矣,宣、仁聖后 再安天下,委國而治者,司馬光、呂公著爾。章惇誣其 包藏禍心,至於追貶天相。陛下發潛繼統,而惇猶據 高位,光等贈諡未還,墓碑未復,願早攄宸略,以慰中 外之望。」蔡京為翰林學士,師錫言:「京與弟卞同惡,迷 國誤朝,而京好大喜功,銳於改作,日夜交結內侍、戚 里,以覬大用。若果用之,天下治亂,自是而分,祖宗基 業,自是而隳矣。京援引死黨至數百人,鄧洵武內行 污惡,縉紳不齒,豈可滓穢史筆!向宗回、宗良亦陰為 京助。是皆國之深患,為陛下憂,為宗廟憂,為賢人君 子憂。若出之於外,社稷之福也。」帝曰:「此於東朝有礙, 卿為我處之。」對曰:「審爾,臣當具白太后。」遂上封事言: 「自昔母后臨朝,危亂天下,載在史冊,可考而知。至於 手書還政,未有如聖母退抑謙遜,真可為萬世法。而 蔡京陰通二向,妄言宮禁預政,以誣聖德,不可不察 也。」詔索祕閣圖畫,師錫言:「《六經》載道,諸子言理。歷代 延籍,祖宗圖畫,天人之蘊,性命之妙,治亂安危之機, 善惡邪正之跡在焉。望留意於此,以唐《山水圖》代《無 逸》為監。」俄改考功郎中。師錫抗章言曰:「臣在職數月, 所言皆當今急務。若以為非,陛下方開納褒獎;若以 為是,則不應遽解言職。如蔡京典刑未正,願受竄貶。」 於是出知潁、廬、滑三州。坐黨論,監衡州酒,又削官置 郴州。卒,年六十九。師錫始與陳瓘同論京、卞,時號「二 陳。」紹聖中,贈直龍圖閣。
趙屼
[編輯]按《宋史趙抃傳》:「抃子屼,字景仁,由蔭登第,通判江州, 改溫州。代還得見,時抃已謝事,神宗命為太僕丞,擢 監察御史。以父老請外,提舉兩浙常平。元祐中,復為 御史,上疏言:『治平以前,大臣不敢援置親黨於要塗, 子弟多處筦庫,甚者不使應科舉,與寒士爭進。自王 安石柄國,持內舉不避親之說,始以子雱列侍從。由 是循習為常。資望淺者,或居事權繁重之地;無出身 者,或預文字清切之職。今宜杜絕其源』。」又言:「臺諫之 臣,或稍遷其位而陰奪言責;或略行其言,而退與善 地;或兩全並立,苟從講解;或置而不問,外示包容。使 忠鯁之士,蒙羞難退,皆朝廷所宜深察也。」傅堯俞、王 巖叟、梁燾、孫升以事去,屼言:「諸人才能學術,為世推 稱,忠言嘉謨,見於已試,宜悉召還朝。」所言皆切時務, 避執政親嫌。改都官員外郎,出提點京東刑獄。元符 中,歷鴻臚、太僕少卿。曾布知樞密院,將白為都承旨, 蔡卞摭其救傅堯俞事,遂不用。未幾卒。初,抃廬母墓 三年,縣榜其里曰「孝弟。」處士孫侔為作《孝子傳》。及屼 執父喪,而甘露降墓木。屼卒,子雲又以毀死,人稱其 世孝。
李之純
[編輯]按《宋史》本傳:之純,字端伯,滄州無棣人。登進士第,歷 御史中丞。建言:「朝廷事下六部,但隨省吏視其前後 批,以制緩急之序,是為胥吏顓處命令也。若大臣不 暇省,宜令列曹長貳隨其所承,當行即行,當止即止, 必稟而後決,毋拘於文,則吏不得舞權,而下情達矣。」 又言:「眾賢和於朝,則萬物和於野,燮理陰陽,輔相之」 職。「間者國論稍虧雍睦,語言播傳,動係觀望,不可以 不謹。」董敦逸、黃慶基論蘇軾託詞命以毀先帝,蘇轍 以名器私所親,皆以監司罷之。純疏其誣罔,乃更黜 之。以疾改工部尚書。紹聖中,劉拯劾其阿附轍,出知 單州。卒,年七十五。
朱京
[編輯]按《宋史》本傳:「京字世昌,南豐人。父軾,有隱德,京博學 淹貫,登進士甲科,教授亳州應天府,入為太學錄。神 宗數召見論事,擢監察御史。時中丞及同僚多罷去, 京抗疏曰:『御史假之則重,略之則輕。今耳目之官屢 進屢卻,則言者不若靜默為賢,直者不若柔從為智, 偷安取容,雖得此百數,亦何益國耶』?他日入見,帝勞」 之曰:「昨覽奏疏,所補多矣。」京風神峻整,見者憚之,目 為真御史。初,臺臣奏事,必先移閤門,得班乃入。京嘗 以名聞,翌旦既入,會有先之者,不及對而退。帝問京 安在,左右以告,詔趣之入,辰漏且盡,為留班以須。未 幾,論大臣除擬有愛憎之私,中書言其失實,謫監興 國軍鹽稅。歷太常博士、湖北、京西、江東轉運判官、提 點淮西刑獄、司封員外郎。元符初,遷國子司業。京在 元祐時,嘗為《幸太學頌》,或擿其語有及先朝者,京亦 固辭不拜。徽宗初立,復命之,踰月而卒
上官均
[編輯]按《宋史》本傳:均字彥衡,邵武人。神宗熙寧親策進士, 擢第二,為北京留守推官,國子直講。元豐中,蔡確薦 為監察御史裏行。時相州富人子殺人讞獄,為審刑、 大理所疑。京師流言,法官竇莘等受賕,蔡確引猜險 吏數十人窮治,莘等慘酷,無敢明其冤。均上疏言之, 乞以獄事詔臣參治。坐是謫知光澤縣。莘等卒無罪」, 天下服其持平。有巫託神,能禍福人,致貲甚富。均焚 像杖巫出諸境,還監都進奏院。哲宗即位,擢開封府 推官。元祐初,復為監察御史。議者請兼用詩賦取士, 宰相遂欲廢經藝。均言:經術以理為主,而所根者本 也;詩賦以文為工,而所逐者末也。今不計本末,而欲 襲詩賦之弊,未見其為得也。自熙寧」以來,京師百司 有謁禁,均言:以誠待人,則人思竭忠;以疑遇物,則人 思苟免。願除開封、大理外,餘皆釋禁,以明洞達不疑 之意。」遂論青苗,以為有惠民之名,而無惠民之實;有 目前之利,而為終歲之患。願罷之,而復為常平糴糶 之法。又言官冗之弊,請罷粟補吏,減任子員,節特奏 名之濫,增攝官之舉數,抑胥史之幸進,以清入仕之 源。」詔有司議。久之,不能有所省,復疏言:今會議之臣, 畏世俗之譏評,不計朝廷之利害,閔鄙耄之不進,不 思才者之閑滯,非策之善也。」因請對,力陳之。宣仁後 曰:當從我家始。」乃自後屬而下至大夫,悉裁其數。又 言:「治天下道二,寬與猛而已。寬過則緩而傷義,猛過 則急而傷恩,術雖不同,其蠹政害民一也。間者監司 務為慘核,郡縣望風趣辨,不暇以便民為意。陛下臨 御,務從寬大,為吏者又復苟𥳑縱弛,猛、寬二者胥失。 願明詔四方,使之寬不縱惡,猛不傷惠,以起中和之 風。」詔下其章。蔡確弟碩盜貸官錢以萬計,獄既上,均 論確為宰相,挾邪撓法,當顯正其罪,以厲百官。張璪、 李清臣執政與正人異趣,相繼擊去之。監察御史張 舜民論邊事,因及宰相文彥博,舜民左遷。均言:「風憲 之任許風聞,所以廣耳目也。舜民之言是,當行之;其 言非,當容之。願復舜民職。」不從。臺諫約再論,均謂事 小不當再論。王巖叟遂劾均反覆,巖叟移官。均遷殿 中侍御史,內不自安,引《義丏去。改禮部員外郎。居三 年,復為殿中侍御史。西夏自永樂之戰,怙勝氣驕,欲 復故地,朝廷用趙卨計,棄四砦,至是又請蘭州為砦 地。均上疏曰:先王之御外國,知威之不可獨立,故假 惠以濟威;知惠之不可獨行,故須威以行惠,然後外 國且懷且畏,無怨望輕侮之心。今西夏所爭蘭州、砦 地,皆控握要路,若輕以予之,恐夏人擣虛,熙河數郡, 孤立難守,若繼請熙河故地,將何辭以距之?是傅虎 以翼,借寇以兵,不進無益,祗足為患。不如治兵積穀, 畫地而守,使夏人曉然知朝廷意也。時傅堯俞為中 書侍郎,許將為左丞,韓忠彥為同知樞密院。三人者, 論事多同異,俱求罷。均言:大臣之任,同國休戚,廟堂 之上,當務協諧,使中外之人,泯然不知有同異之跡。 若悻悻然辯論,不顧事體,何以觀視百寮!堯俞等雖 有辯論之失,然事皆緣公,無顯惡大過,望令就職。詔 從之。御史中丞蘇轍等尚以為言,均上疏曰:「進退大 臣當,則天下服陛下之明,而大臣得以安其位;進退 不當,則累陛下之哲。而言者自此得以朋黨合謀,併 力以傾搖大臣。天下之事,以是非為主。所論若當,雖 異不害其為善;所論若非,雖同未免為不善。今堯俞 等但不能協和,實無大過。蘇轍乃以許將當時已定 議,既而背同列之議,獨上論奏:「臣以為善則順之,惡 則正之,豈在每事唯命,遂非不改,然後為忠邪?將舍 同列之議,上奉聖旨,自能將順其美,不當反以為過 惡也。若使不忠,雖與同列協和,是乃姦臣爾,非朝廷 之利也。將罷,均又言:「呂大防堅彊自任,每有差除,同 列不敢異,唯許將時有異同。轍素與大防善,盡力排 將,期於必勝,臣恐綱紀法令,自此敗壞矣。因論御史 耳目之任,中丞風憲之長,轍當公是公非,別白善惡, 「而不當妄言也。遂乞罷,出知廣德軍,改提點河北東 路刑獄。紹聖初,召拜左正言。時大防、轍已罷政,均論 大防、轍六罪,並再黜大防,史禍由此起。又奏罷詩賦, 專以經術取士。宰相章惇欲更政事,專黜陟之柄,陰 去異己,出吏部尚書彭汝礪知成都府,召朱服為中 書舍人。均言汝礪不可出,服不可用。惇怒,遷均為工 部員外郎,尋提點京東、淮東刑獄,歷梓州、淮南轉運 副使、知越州。徽宗立,入為祕書少監,遷起居郎,拜中 書舍人、同修國史兼〈哲宗實錄〉》修撰,遷給事中。太學 生張寅亮應詔論事,得罪屏斥,均言:「寅亮雖不識忌 諱,然志非懷邪,陛下既招其來,又罪其言,恐沮多士 之氣。寅亮得免。時宰相欲盡循熙、豐法度為紹述,以 風均,均曰:「法度惟是之從,無彼此之辯。由是不協。以 龍圖閣待制知永興軍,徙襄州。崇寧初,與元祐黨籍 奪職,主管崇禧觀。政和中,復集賢殿修撰,提舉洞霄 宮。久之,復龍圖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八。
===馬伸===按《宋史》本傳:「伸字時中,東平人。紹聖四年進士。不樂 馳騖,每調官,未嘗擇便利。為成都郫縣丞,守委受成 都租,前受輸者率以食色玩好蠱訹而敗。伸請絕宿 弊,民爭先輸,至沿途假寐以達旦。常平使者孫俟蚤 行,怪問之,皆應曰:『今年馬縣丞受納,不病我也』。俟薦 於朝。崇寧初,范致虛攻程頤為邪說,下河南府盡逐」 學徒,伸註西京法曹,欲依頤門以學,因張繹求見,十 反愈恭,頤固辭之。伸欲休官而來,頤曰:「時論方異,恐 貽子累,子能棄官,則官不必棄也。」曰:「使伸得聞道,死 何憾,況未必死乎?」頤歎其有志,進之。自是公暇雖風 雨必日一造,忌娼者飛語中傷之,弗顧,卒受《中庸》以 歸。靖康初,孫傅以卓行薦召,御史中丞秦檜迎辟之, 擢監察御史。及汴京陷,金人立張邦昌,集百官,環以 兵脅之,俾推戴。眾唯唯,伸獨奮曰:「吾職諫爭,忍坐視 乎?」乃與御史吳給約秦檜共為議狀,乞存趙氏,復嗣 君位。會統制官吳革起義,募兵圖復二帝,伸預其謀。 邦昌既僭立,賊臣多從臾之,伸首具書請邦昌速迎 奉元帥康王。同院無肯連名者,伸獨持以往,而銀臺 司視書不稱臣,辭不受。伸投袂叱之曰:「吾今日不愛 一死,正為此耳,爾欲吾稱臣邪?」即繳申尚書省,以示 邦昌,其書略曰:「相公服事累朝,為宋輔臣,比不幸迫 於強敵,使當偽號,變出非常,相公此時豈以義為可 犯,君為可忘,宗社神靈為可昧邪?所以忍須臾死而 詭聽」之者,其心若曰:「與其虛遜於人,而實亡趙氏之 宗,孰若虛受於己而實存以歸之耳。忠臣義士未即 就死,闔城民庶未即生變者,亦以相公必能立趙孤 也。今金人北還,相公義當憂懼,自列於朝。康王在外, 國統有屬,獄訟謳歌,人皆歸往。宜即發使通問,掃清 宮室,率群臣共迎而立之。相公易服,退處省中庶事, 皆稟命太后,其赦書施恩惠,收人心等事,日下拘收, 俟康王御極施行,然後相公北面引咎,以明身為人 臣,昧於防患,遭寇讎脅汙,當時不能即死以待陛下, 今復何面目事君,請歸死司寇,為人臣失節之戒,伏 闕下俟命。如此則明主必能察相公忠實存國,義非 苟生,且棄過而錄功矣。今乃謀不出此,時日已多肆, 然尚當非據,偃寢禁闥,若固有之。群心狐疑,道路混 澒,謂相公方挾強金,使人遊說康王,姑令南遁,為久 假不歸之計。上天難欺,下民可畏。相公若以愚言,粗 知覺悟,及此改圖,猶可轉禍為福於匪朝伊夕之間。 過此以往,則相公包藏已深,志慮轉異,外飾事端,愒 日待期,而陰結寇讎,合從為亂。九廟在天,萬無成理, 伸必不能輔相。公為宋朝叛臣也,請先伏死都市,以 明此心。」邦昌得書,氣沮謀喪。明日,議迎哲宗。後孟氏 垂簾,追還偽赦,乃遣馮澥、李回等迎康王。時王及之 等猶請籍龍德宮寶貨,斥賣靈沼魚藕,以資官用。伸 復慨然引義,檄之曰:「古者人臣去國,三年不反,然後 收其田裡。君之禮臣如此,臣之報君宜如何?今二聖 遠狩,猶未出境,天下之人方且北首,欲追挽而還之。 君之府藏燕遊,忍一朝而毀乎?爾等逆節甚矣!」力爭 乃止。高宗即位,伸拜章以城陷不能救,主遷不能死, 請就竄削。上知其有忠力於國,擢殿中侍御史。撫諭 荊湖、廣南,以誅邦昌及其黨王時雍等,所過州縣,諏 察吏之賢否與民利疚,以次列上於朝。伸自湖廣將 入奏黃潛善、汪伯彥不法凡十有七事,草疏已具,朝 廷方召孫覿、謝克家,乃先奏:「覿、克家趨操不正,在靖 康間與王時雍、王及之等七人結為死黨,附耿南仲, 倡為和議,助成賊謀。有不主和議者,則欲執送金人。 覿受金人女樂,草表媚之,極其筆力,乃負國之賊,宜 加遠竄。」不報。伸又進疏曰:「陛下得黃潛善、汪伯彥以 為輔相,委任不復疑。然自入相以來,處事未嘗愜當 物情,遂使女真日強,盜賊日熾,國本日蹙,威權日削。 且三鎮未服,汴都方危,前日遽下還都之詔,至今鑾 輿未能順動。其不謹詔命如此,草茅對策不如式,考 官罰金可矣。」一日黜三舍人,乃取沈晦、孫覿、黃哲輩 諸群小以掌誥命,其黜陟不公如此。吳給、張誾以言 事被逐,卲、成章緣上言遠竄,其壅塞言路如此。祖宗 舊制,諫官、御史有闕,御史中丞、翰林學士具名以進, 三省不敢預,厥有深旨。近擬用臺諫,多取親舊,不過 欲為己助,其毀法自恣如此。張慤、宗澤、許景衡公忠 有才,皆可任重。潛善、伯彥忌之,沮抑至死,其妨功害 能如此。或責以救焚拯溺之事,則曰「難言」,蓋謂陛下 制之,不得施設也。或問陳東之死,則曰「不知」,蓋謂其 事繇於陛下也。其過則稱君,善則稱己如此。呂源狂 橫,陛下逐去,不數月由郡守升發運,其強狠自專如 此。御營使雖主兵權,「凡行在諸軍,皆其所統。潛善、伯 彥別置親兵一千人,請給居處,優於眾兵,其務收軍 情如此。廣市私恩,則多復祠官之闕;同惡相濟,則力 庇王安中之罪。摭其所為,豈不辜陛下倚任之重哉? 陛下隱忍,不肯斥逐,塗炭遺民,固已絕望,二聖還期, 在何時耶?臣每念此,不如無生,歲月如流,時幾易失。
望速罷潛善、伯彥政柄,別選賢者共圖大事。」疏入,留中。明日,改衛尉少卿。伸以論事不行,辭不拜,錄其疏申御史臺,且疊上章言:「臣言可采,即乞施行。若臣言 非是,合坐誣罔之罪。」移疾待命。旬日,詔伸言事不實, 送吏部責濮州監酒稅。時用事者恚甚,必欲殺之,以 濮迫寇境,故有是命。趣使上道,伸怡然襆被而行,死 道中。或曰:王淵在濮,潛善密嗾其不利於伸,天下識 與不識皆冤痛之。明年,金人陷廣陵,伸言始驗,潛善、 伯彥始以誤國竄殛。於是臺臣奏伸嘗論潛善等罪, 乃復以衛尉少卿召,實未知其存亡也。尋加直龍圖 閣。紹興初,胡安國上《時政論》,有曰:「伸言潛善、伯彥措 置乖方,條其罪狀,凡舉一事,必立一證,皆眾所共知 共見,不敢以無為有,以是為非。而當時曾不從用,反 以為言事不實而重責之,是罰沮忠讜,邪說何由而 息,公道何由而明乎!伸既遠貶,雖有詔命,邈無來期, 君子閔焉。賁以龍圖,猶未盡褒勸之典,乞重加追獎, 及其子孫,以承天意。」詔贈諫議大夫。伸天資純確,學 問有原委,勇於為義,而所韞深厚,恥以自名。建炎初, 右正言鄧肅嘗論朝士臣邦昌者,例貶二秩,伸不辨 也。凡有建明,輒削其槁,人罕知之。居官,晨興必整衣 端坐,讀《中庸》一過,然後出涖事。每曰:「吾志在行道,以 富貴為心,則為富貴所累,以妻子為念,則為妻子所 奪,道不可行也。」故在廣陵,行篋一擔,圖書半之。山東 已擾,家尚留於鄆。嘗稱:「孔子言:『志士不忘在溝壑,勇 士不忘喪其元』。今日何日溝壑乃吾死所也。」有何兌 者,昭武人,受學於伸。伸沒,兌嘗輯其事狀。紹興中為 辰州通判,睹郵報秦檜,自陳其存趙之功,謂它人莫 預。兌徑取所輯事狀達尚書省,檜大怒,下兌荊南詔 獄,獄辭皆出吏手,兌坐削官竄真陽。檜死,始放還,復 其官,尋卒。
孫升
[編輯]按《宋史》本傳:「升字君孚,高郵人。第進士,僉書泰州判 官。哲宗立,為監察御史。朝廷更法度,逐姦邪,升多所 建明。嘗上疏曰:『自二聖臨御,登用正人,天下所謂忠 信端良之士,豪傑俊偉之材,俱收並用。近世得賢之 盛,未有如今日者。君子日進而小人日退,正道日長 而邪慝日消,在廷濟濟有成周之風,此首開言路之 效也。願於耳目之臣,論議之際,置黨附之疑,杜小人 之隙。疑間一開,則言者不安其職矣。言者不安其職, 則循默之風熾,而壅蔽之患生,非朝廷之福也』。」遷殿 中侍御史。梁燾責張問升,從而擊之,執政指為附燾, 出知濟州。踰年,提點京西刑獄,召為金部員外郎,尋 拜殿中侍御史,進侍御史。時翰林承旨鄧溫伯為臺 臣所攻,升與賈易論之尤力,謂草《蔡確制》,稱其「定策 功比漢周勃,欺天負國,豈宜親承密命?」不報。由起居 郎擢中書舍人、直學士院,以天章閣待制知應天府。 董敦逸、黃廷基摭升過,改集賢院學士。紹聖初,翟思、 張商英又劾之,削職知房州、歸州,貶水部員外郎、分 司,又貶果州團練副使,汀州安置,卒,年六十二。升在 元祐初,嘗言:「王安石擅名世之學,為一代文宗,及進 居大位,出其私智以蓋天下之聰明,遂為大害。今蘇 軾文章學問,中外所服,然德業器識有所不足,為翰 林學士,已極其任矣。若使輔佐經綸,願以安石為戒。」 世譏其失言。
陳次升
[編輯]按《宋史》本傳,「次升字當時,興化仙遊人。入太學時,學 官始得王安石《字說》,招諸生訓之。次升作而曰:『丞相 豈秦學邪?美商鞅之能行仁政而為李斯解事,非秦 學而何』?坐屏斥。既而第進士,知安丘縣。轉運使吳居 厚以聚斂進,檄尉罔征稅於遠郊,得農家敗絮,捕送 縣,次升縱遣之。居厚怒,將被以文法。會御史中丞黃」 履薦為監察御史。哲宗立,使察訪江湖。先是,蹇周輔 父子經畫江右鹽法為民害,次升舉劾之。還言:「額外 上供之數未除,異日必有非法之斂。願從熙寧以來, 創行封椿名錢,悉賜豁免。又役法未定,人情熒惑,乞 速定差雇及均數之等,先為之節而審行之。」提點淮 南、河東刑獄。紹聖中,復為御史,轉殿中。論章惇、蔡卞 植黨為奸,乞收還威福之柄。禁中火,彗出西方,次升 請修德求言,以弭天變。掖庭鞫厭魅獄,次升言:「事關 中宮,宜付外參治。今屬於閹寺之手,萬一有冤濫,貽 後世譏。」濟陽郡王宗景請以妾為妻,論其以宗藩廢 禮,為聖朝累。初,惇、卞以次升在元祐間外遷,意其不 能無怨望。卞又與同鄉里,故延寘憲府,欲使出力為 助,擠排眾賢而一無所附。時方編《元祐章疏》,毒流縉 紳。次升言:「陛下初即位,首下詔令,導人使諫。親政以 來,又揭敕牓,許其自新。今若以一言之失,致於譴累, 則前之詔令適所以誤天下,後之敕牓適所以誑天 下,非所以示大信也。」又論卞客周穜貪鄙,鄭居中憸 佞,由是惇、卞交惡之,使所善太常少卿林顏致己意, 嘗以美官,次升曰:「吾知守官而已。君為天子卿士,而 為宰相傳風旨邪?」惇、卞益不樂,乘間白為河北轉運 使,帝曰:「漕臣易得耳,次升敢言,不當去。」更進左司諫宣仁有追廢之議,次升密言:「先太后保佑聖躬,始終 無間,願勿聽小人銷骨之謗。」帝曰:「卿安所聞?」對曰:「臣 職許風聞,陛下毋詰其所從來可也。」呂升卿察訪廣 南,次升言:「陛下無殺流人之意,而遣升卿出使。升卿 資性慘刻,喜求人過,今使逞志釋憾,則亦何所不至 哉?」乃止不遣。次升累章劾章惇,皆留中。帝嘗謂曰:「章 惇文字勿令絕。」次升退告王鞏,鞏曰:「君胡不云:諫臣 耳目也,帝王心也。心所不知,則耳目為之傳達。既知 之,何以耳目為?」居數日,復入見帝申前旨,乃以鞏語 對。帝曰:「然顧未有代之者爾。」訖不克去。京師富家乳 婢怨其主,坐兒於上,而嵩呼者邏繫獄。次升乞戒有 司無得觀望,帝問大臣何謂,蔡卞曰:「正謂觀望陛下 爾。」誣其毀先烈,擬謫監全州酒稅,帝以為遠,改南安 軍。徽宗立,召為侍御史。極論惇、卞、曾布、蔡京之惡,竄 惇於雷,居卞於池,出京於江寧。遷右諫議大夫。獻體 道、稽古、修身、仁民、崇儉、「節用」六事,言多規切。崇寧初, 以寶文閣待制知潁昌府,降集賢殿修撰,繼又落修 撰,除名徙建昌,編管循州,皆以論京、卞故。政和中,用 赦恩復舊職。卒,年七十六。次升,《三居言責》,建議不苟 合。劉安世稱其有功於元祐,人謂能遏呂升卿之行 也。他所言曾肇、王覿、張庭堅、賈易、李昭𤣱、呂希哲、范 純禮、蘇軾等,公議或不謂然。
龔夬
[編輯]按《宋史》本傳:「夬字彥和,瀛州人。清介自守,有重名。進 士第三,簽書河陽判官。從曾布於瀛。紹聖初,擢監察 御史,以親老求通判相州,知洛州。徽宗立,召拜殿中 侍御史。始上殿,即抗疏請辨忠邪,曰:『好惡未明則人 迷所向,忠邪未判則眾必疑。今聖政日新,遠近忻悅, 進退人材,皆出睿斷,此甚盛之舉也。然姦黨既破,必 將早夜熟計,廣為身謀,或遽革面以求自文,或申邪 說以拒正論,或詭稱禍福以動朝廷,或託言祖宗以 脅人主,巧事貴戚,陰結左右,變亂是非,姦計百出。幸 其既敗復用,已去復留。君子直道而行,則必墮其術 中。然則天下治忽,未可知也。故宜洞察忠邪,行之以 決,若小不忍,則害大政。臣願陛下明好惡以示之,使 遠近知進賢退姦之意,太平之治,不難致也』。」又言:「朝 廷累下赦令,洗滌元祐愆負被坐之人,至於官職資 蔭,多未給還。願申詔有司,亟為施行,以伸先帝寬仁 之意。」時章惇、蔡卞用事,夬首論其惡,大略以為:「昔日 丁謂當國,號為恣睢,然不過陷一寇準而已。及至於 惇,而故老元輔、侍從、臺省之臣,凡天下之所謂賢者, 一日之間,布滿嶺海,自有宋以來,未之聞也。當是時, 惇之威勢震於海內,此陛下所親見。蓋其立進不根 之語,文致悖逆之罪,是以人人危懼,莫能自保。俾其 朽骨銜冤於地下,子孫禁錮於炎荒,忠臣義士憤悶 而不敢言,海內之人,得以歸怨先帝。其罪如此,尚何 俟而不正典刑哉!卞事上不忠,懷姦深阻,凡惇所為, 皆卞發之,為力居多。望采之至公,昭示譴黜。」又論:「蔡 京治文及甫獄,本以償報私仇,始則上誣宣仁,終則 歸咎先帝,必將族滅無辜,以逞其欲。臣料當時必有 案牘章疏,可以見其鍜煉附會,如方天若之凶邪,而 京收寘門下,賴其傾險,以為腹心,立起犴獄,多斥善 士,天下冤之,皆京與天若為之也。願考証其實,以正 姦臣之罪。」於是三人者皆去。又上疏乞正元祐後冊 位號,及元符後不當並立書,報聞。已而《元祐後冊》再 廢,言者論夬首尾建言,詔削籍,編管房州。繼徙象,又 徙化,徒步適貶所,持扇乞錢以自給,逢赦令得歸。政 和元年卒,年五十五。紹興元年,贈直龍圖閣。六年,再 贈右諫議大夫,官其後二人。弟大壯,少有重名,清介 自立。從兄官河陽,曾布欲見之,不可得,乃往謁。夬邀 之出,從容竟日,題詩壁間,有「得見兩龔」之語。夬為御 史,大壯勸使早去,夬以為畏友,不幸早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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