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4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四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四十七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九
宋四
沈畸 蕭服
黃葆光 張克公
毛注 洪彥昇
陳過庭 陸蘊
虞奕 郭知章
吳執中 許景衡
蔣猷 沈與求
辛炳 何鑄
黃龜年 王十朋
王庭秀 劉一止
杜莘老 張大經
官常典第三百四十七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九
[編輯]宋四
[編輯]沈畸
[編輯]按《宋史》本傳:「畸字德侔,湖州德清人。第進士,歷官州 縣。崇寧中,為尚書議禮編修官,召對,擢監察御史。畸 至臺,欲有所論建,而六察無言事法,乃詣匭上十事, 言花石擾民,土木弊國,冗費多,恩澤濫,議論異同,下 情暌隔。其論當十、夾錫錢最為剴當,略曰:『小錢之便 於民久矣。古者軍興用之,或以一當百,至於當十,此 權時之術,非可行於無事之世。今當十之議,固足紓 目前,然使游手鼓鑄,無故有倍稱之息,何憚而不為? 雖日加斷斬,勢不可止。恐未能期歲,東南小錢輕,錢 輕則物重,物重則民愈困,此盜賊所由起也。陝西舊 無銅錢,故以夾錫為貴,一切改鑄,則由前日鐵錢耳。 今東南方私鑄,乂將使西北效之,是導民犯法也』。」進 殿中侍御史。嘗經國子監門,有小內侍從數騎絕道 突過,騶卒追問不為止,臺檄諸司捕之,不獲。畸曰:「風 憲之地,可但已乎?」入言之徽宗,下內省跡治,竟抵罪。 蔡京興蘇州錢獄,欲陷章綖兄弟,遣開封尹李孝壽、 御史張茂直鞫之,株逮至千百,強抑使承盜鑄罪,死 者甚眾,京猶以為緩。帝獨意其非辜,遣畸及御史蕭 服往代,京將啖以顯仕,白為左正言及權侍御史。畸 至蘇,即日決釋無佐証者七百人,嘆曰:「為天子耳目 司,而可傅會權要,殺人以苟富貴乎?」遂閱實平反以 聞。京大怒,削畸三秩,貶監信州酒稅,未幾卒。既而獄 事竟,復羈管明州。使者持敕至家,將發棺驗實,畸子 濬泣訴乃止。建炎初,贈龍圖閣直學士。濬官至右正 言。
蕭服
[編輯]按《宋史》本傳:「服字昭甫,廬陵人。第進士,調望江令。治 以教化為本。訪古跡,得王祥臥冰池、孟宗哭筍臺,皆 為築亭。又刻唐縣令鞫信陵文於石碑,民知所嚮。已 而邑人朱氏女割股愈母疾,人頌傳之,以為治化所 致。知高安縣,尉獲凶盜,獄具矣,服審其辭,疑之,且視 其刀室不與刃合,頃之而殺人者得,囚蓋平民也。徙」 知康州,未行,改親賢宅教授,提舉淮西常平。召為將 作少監,以使事得入對,論人主聽言之要,以謂唐、虞 盛世猶畏巧言而堲讒說,纚纚數百言,徽宗謂有爭 臣風。擢監察御史。奉詔作《崇寧備官記》,帝稱善,詔輔 臣曰:「服文辭勁麗,宜居翰苑。朕愛其鯁諤,顧臺諫中 何可闕此人?」俄偕沈畸使鞫獄,坐羈管處州,踰歲得 歸。張商英當國,引為吏部員外郎。送遼使,得疾於道, 遂致仕。既愈,還舊職。以父老得請,知蘄州。卒,年五十 六。
黃葆光
[編輯]按《宋史》本傳:「葆光,字元暉,徽州黟人。應舉不第,以從 使高麗得官,試吏部銓第一,賜進士出身。由齊州司 理參軍為太學博士,遷祕書省校書郎,擢監察御史、 左司諫。始涖職,即言三省吏猥多,如遷補升轉、奉入 賞勞之類,非元豐舊制者,其大弊有十,願一切革去。」 徽宗即命釐正之,一時士論翕然。而蔡京怒其異己, 密白帝請降御筆云:「當豐亨豫大之時,為衰亂減損 之計。」徙葆光符寶郎,省吏醵錢入寶籙宮,作十道齋 報上恩。帝思其忠。明年,復拜侍御史。遼人李良嗣來 歸,上《平夷書》規進用,擢祕書丞。葆光論其五不可,大 概言:「良嗣凶黠忿鷙,犯不赦之罪於鄰國,逃命逭死, 妄作《平夷》等書,萬一露泄,為患不細。中祕圖書之府, 豈宜以罪人為之?宜厚其祿賜,寘諸畿甸之外。」又言: 「君尊如天,臣卑如地。剛健者君之德,而其道不可屈; 柔順者臣之常,而其分不可亢。苟致屈以求合,則是 傷仁,非所以馭下也;苟矯亢以求伸,則是犯分,非所 以尊君也。」帝感悟,命近臣讀其奏於殿中。自崇寧後增朝士兼局多,葆光以為言,乃命蔡京裁定。京陽請 一切廢罷,以激怒士大夫。葆光言:「如禮制局詳議官 至七員,檢討官至十六員,製造局至三十餘員,豈不 能省去一二,上副明天子之意?」時皆壯之。政和末,歲 旱,帝以為念。葆光上疏曰:「陛下德足以動天,恩足以 感人,檢身治事,常若不及,而不能感召和氣,臣所以 不能無疑也。蓋人君有屈己逮下之心,而人臣無歸 美報上之意者,能致陰陽之變;人君有慈惠惻怛之 心,而人臣無將順欽承之意者,能致陰陽之變。陛下 恭儉敦樸,以先天下,而太師蔡京侈大過制,非所以 明君臣之分;陛下以紹述為心,而京所行乃皆元豐 之法,彊悍自專,不肯上承德意。太宰鄭居中、少宰余 深依違畏避,不能任天下之責。此天氣下而地不應, 大臣不能尚德以應陛下之所求者如此。」疏入,不報。 且欲再上章,京權勢震赫,舉朝結舌,葆光獨出力攻 之。京懼,中以他事,貶知昭州立山縣。又使言官論其 附會交結,泄漏密語,詔以章揭示朝堂,安置昭州。京 致仕,召為職方員外郎,改知處州。州當方臘殘亂之 後,盡心牧養,民列上其狀,加直祕閣。再任,卒,年五十 八,州人祠之。葆光善論事,會文切理,不為橫議所移, 時頗推重。本出鄭居中門,故極論蔡京無所顧,然其 他不能不迎時好。方作《神霄萬壽宮》,溫州郭敦實、泗 州葉點皆坐是得罪。葆光遂疏建昌軍陳並、秀州蔡 崇、岳州傅「惟蕭、祁門令葛長卿不即奉行制書,存留 僧寺形勝、佛像,及決罰道流,乞第行竄黜」,遂悉坐停 廢,識者尤之。
張克公
[編輯]按《宋史》本傳:「克公字介仲,潁昌陽翟人。起進士。大觀 中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蔡京再相,克公與中 丞石公弼論其罪。京罷,克公徙起居舍人。踰月,進中 書舍人,改右諫議大夫。京猶留京師,會星文變,克公 復論之,中其隱慝」語。《在京傳》:「京致仕,張商英為相,與 鄭居中不合。克公由兵部侍郎拜御史中丞,治堂吏」, 訟歸曲商英,且疏其罪十。商英罷,京復召,銜克公弗 置。徽宗知之,為徙吏部尚書。京欲以銓綜稽違中克 公,既又擿其知貢舉事,帝以為所取得人,不問也。居 吏部六年卒,贈資政殿學士。
毛注
[編輯]按《宋史》本傳:注,字聖可,衢州西安人。舉進士,知南陵、 高苑、富陽三縣,皆以治辦稱。大觀中,御史中丞吳執 中薦為御史,詔賜對,未及而執中罷,注辭焉。徽宗固 命之,既見,謂曰:「今士大夫方寡廉鮮恥,而卿獨知義 命,故特召卿。」即以為主客員外郎,俄擢殿中侍御史。 蔡京免相,留京師,註疏其擅持威福,動搖中外,以葉 夢得為腹心,交植黨與。帝逐夢得而遷注侍御史,遂 極論京受孟翊妖姦之書,與逆人張懷素游處,引凶 朋林攄置政府,用所親宋喬年尹京。其門人播傳,咸 謂陛下恩眷不衰,行且復用。於是論者相繼,京遂致 仕。四年,彗再見。注又言:「臣累論蔡京罪積惡大,天人 交譴,雖罷相致政,猶怙恩恃寵,偃居賜第,以致上天 威怒。推原其咎,實在於京。考京之罪,蓋不可以縷數。 陛下去《黨碑》以開自新之路,京疾其異己而別為防 禁;陛下頒明詔以來天下之言,京惡其議己而重致 於法。以嚴刑峻罰脅持海內,以美官重祿交結人心。 錢鈔屢更而商賈不行,邊事數易而國力大匱,聲焰 所震,中外憤疾。宜早令去國,消弭災咎。」奏上京,始出 居錢塘。注復采當世之急務,曰省邊事,足財用,收士 心,禁技巧。大概謂近年以來,邊民僥倖苟得昔所入 貢者,今必城為郡縣;昔所羈縻者,今盡納其土疆;以 內地金帛而事窮荒不可計之費,今黔南已有處分, 如夔、渝新邊,宜在裁省;運鹽昔主於漕計,今移於他 司;常「平昔積於外州,今輸於都下。經費安得不匱,財 貨何以轉移!願詔有司,悉講復元豐舊制。湯之遭旱, 以士失職為辭。今學校養士,蓋有常額,額外之人,不 復可預教養,歲貢之餘,略無可進之地。願留貢籍三 分,暫存科舉,以待學外之士,使無失職。東南造作奇 玩、花石綱舟,與後苑工徒、京城營繕,並宜暫罷,以抑 末敦本。凡此皆聖政之所當先,人心悅則天意解矣。」 注所論切於世務類此。遷左諫議大夫。張商英為相, 言者攻之力,注亦言其無大臣體,然訖以與之交通, 罷,提舉洞霄宮。居家數歲卒。建炎末,追復諫議大夫。
洪彥昇
[編輯]按《宋史》本傳:「彥昇,字仲達,饒州樂平人。登第,調常熟 尉,奉母之官。既至,前尉欲申期三月以規薦,而中分 奉入彥昇處僧舍,卻奉不納,如約,始交印。歷郴州判 官,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彥昇嘗辟廣西經略府,或 稱其材,擢提舉常平。御史中丞石公弼薦新提舉廣 西學事辛義可御史,及陛辭,適與同日,徽宗兩留之」, 遂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彥昇孤立,任言責,閱 五年,論「蔡京再居元宰,假紹述之名,一切更張,敗壞 先朝法度,朋姦誤國,公私困弊。既已上印,而偃蹇都城,上憑眷顧之恩,中懷跋扈之志,願早賜英斷,遣之 出京。何執中緣潛邸之舊,德薄位尊,當軸處中,殊不 事事,見利忘義,唯貨殖是圖,願解其機政,以全晚節。」 呂惠卿與張懷素厚善,序其所注《般若心經》云:「我遇 公為黃石之師。」且張良師黃石之策,為漢祖定天下, 惠卿安得輒以為比?他如鄧洵仁、蔡薿、劉極、李孝稱、 許光凝、許畿、盛章、李譓、任熙明之流,皆條摭其過,一 不為回隱。右僕射張商英與給事中劉嗣明爭曲直, 事下御史。彥昇蔽罪商英,商英去,又累疏抨郭天信 以談命進用,交結竄斥,因請禁士大夫毋語命術,毋 習釋教。先是,詔諸道監司具法令未備若未便於民 者,久而弗上。彥昇言:「吏狃於勢,隨時俯仰,不能上承 德音,因緣為姦者眾。有因追科而欲害熙寧保伍之 法,因身丁而故搖崇寧學校之政。省事原情,當有勸 沮。宜遣官編彙,辨其邪正,以行賞罰。」皆從之。遷給事 中。嘗謁告,一日而張商英復官之旨經門下,言者以 為顧避封駁,出知滁州。尋加右文殿修撰,進徽猷閣 待制、知吉州。久之,知潭州,未行卒,年六十三,贈大中 大夫。
陳過庭
[編輯]按《宋史》本傳:「過庭,字賓玉,越州山陰人。中進士第,為 館陶主簿,澶州教授,知中牟縣,除國子博士。何執中、 侯蒙器其才,薦之,擢祠部、吏部、右司員外郎,使契丹。 過庭初名揚庭,辭日,徽宗改賜今名。時人或傳契丹 主苦風痹,又箭損一目。過庭歸證其妄,且勸帝以邊 備為念。遷太常少卿、起居舍人。宣和二年,進中書舍」 人,纔七日,遷禮部侍郎。未盡一月,又遷御史中丞兼 侍讀。睦寇竊發,過庭言:「致寇者蔡京,養寇者王黼,竄 二人則寇自平。又朱勔父子本刑餘小人,交結權近, 竊取名器,罪惡盈積,宜昭正典刑,以謝天下。」由是大 與權貴迕飜陷以不舉劾之罪,罷知蘄州。未半道,責 海州團練副使,黃州安置。三年,得自便。欽宗立,以集 英殿修撰起知潭州,未行,以兵部侍郎召,在道除中 丞。初入見,帝諭以國家多難,每事當悉意盡言。於是 節度使范訥丐歸環衛,過庭,因言:「自崇寧以來,建旄 鉞者,多不由勳績,請除宗室及將帥立功者,餘並如 訥例。」又乞辨宣仁後誣謗姚古擁兵不援太原,陳其 可斬之罪七,竄諸嶺表。進禮部尚書,擢右丞、中書侍 郎。議遣大臣割兩河與金,耿南仲以老,聶昌以親辭。 過庭曰:「主憂臣辱,願效死。」帝為揮涕歎息,固遣南仲、 昌。及城陷,過庭亦以金人拘之軍中,因留不得還。建 炎四年,卒於燕山,年六十。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忠 肅。
陸蘊
[編輯]按《宋史》本傳:「『蘊字敦信,福州候官人。少知名,登進士 第,為太學《春秋》博士。經廢員省,改國朝會要所檢閱 文字。崇寧中,提舉河北、兩浙學事。召對,言:元祐異意 俗學,既不為我用,近詔不以使一路而猶得為守令, 臣愚未知其可』。遂拜禮部員外郎,轉吏部,遷辟雍司 業、太常少卿。議原廟不合,黜知瑞金縣。還為太常,進」 國子祭酒、中書舍人。請葺諸州天慶觀,立學事司考 課法。遷大司成,擢御史中丞。引門下侍郎余深親嫌 自列,徽宗曰:「相避之法,防有司不能盡公爾。侍從吾 所信任,豈得下同庶僚乎?」不許。蘊頗論事,嘗言:「御筆 一日數下,而前後相違,非所以重命令;輔相、大臣、宦 官、戚里賜第營築,縱撤民居,縣官市財於民而不予 直,貴遊子弟以從官領閑局,奉朝請,為員猥多,無益 於事。又賜予過制,中外用度多於賦入,數幸私室,乖 尊卑之分,亦非臣下之福。」其言皆中時病。以龍圖閣 待制知福州,改建州。時弟藻由列曹侍郎出為泉州, 過蘊合樂燕款,閩人以為盛事。加顯謨閣直學士,引 疾,提舉鴻慶宮。方二浙用兵,旁郡皆繕治守備。蘊聞 命就道,使者劾為避事,奪職。稍復集英殿修撰,卒。
虞奕
[編輯]按《宋史虞策傳》:「策弟奕,字純臣,第進士,崇寧,提舉河 北西路常平。洺、相饑,徙之東路。入對,徽宗問行期,對 曰:『臣退即行,流民不以時還,則來歲耕桑皆廢矣』。帝 悅。既而西部盜起,復徙提點刑獄。時朝廷將遣兵逐 捕,奕條上方略,請罷勿用,而自計討賊不閱月可定。 轉運使張摶以為不可,宰相主摶策,數月不效,卒用」 奕議悉降之。擢監察御史。親祭北郊,燕人趙良嗣為 祕書丞,侍祠,奕白其長曰:「今親衛不用三路人,而良 嗣以外國降子,顧得預祠事,可乎?」長用其言,具以請, 不報。陽武民傭於富家,其室美,富子欲私之,弗得,怒 殺之,而賂其夫使勿言。事覺,府縣及大理鬻獄,奕受 詔鞫訊,皆伏辜。坐漏泄語言罷去,再踰年,還故職,提 點河北刑獄。自何承矩創邊地為塘濼,有定界。既中 貴人典領,以屯田開拓為功,肆侵民田。民上訴,屢出 使者按治,皆不敢與直。奕曲折上之,疏其五不可。詔 罷屯田,加直祕閣、淮南轉運副使。入為開封少尹。故 時,大理、開封治獄得請實蔽罪,其後率任情棄法,法益不用。奕言:「廷尉持天下平,京師諸夏本,法且不行, 何以示萬國?請自今非情法實不相當,毋得輒請。」從 之。遷光祿卿、戶部侍郎。睦州亂,以龍圖閣直學士知 鎮江府。寇平,論勞增兩秩,還為戶部。內侍總領內藏, 予奪顓己,視戶部如僚屬。度支郎方討理滯,奉中旨, 令開封尹與總領者來,奕白宰相曰:「計臣不才,當去 之而易能者,不可使他人侵其官。」即自劾不稱職,詔 為罷內侍,而徙奕工部。襲慶守張漴使郡人詣闕請 登封,東平守王靚諫,以京東歲凶多盜,不當請封。為 政者不悅,將罪靚。奕言:「靚憂民愛君,所當獎激,奈何 用為罪乎?」靚獲免。未幾卒,年六十,贈龍圖閣學士。
郭知章
[編輯]按《宋史》本傳:「知章,字明叔,吉州龍泉人。第進士,從劉 彝廣西幕府,知浮梁分寧縣黃履薦為御史,以憂不 克拜,知海州、濮州,提點梓州路刑獄,復以鄭雍、顧臨 薦,為監察御史。哲宗親政,上書請用淳化、天禧詔,增 諫官員,曰:『館職無所用,朝廷設之不疑。諫官最急,乃 常不足。是急於所無用,緩其所當急也』。」又「比歲選授 監司,多繇寺監丞,不過知縣資序,外官莫重於部使 者,豈宜輕用若是?宜稍限以節,如轉運判官擇實任 通判者,提點刑獄擇實任郡首者,然後攷其治理,簡 拔用之。」又言:「自大河東北分流,生靈被害。今水之趨 東者已不可遏,順而導之,閉北而行東,其利百倍矣。」 遷殿中侍御史,言:「先帝闢地進壤,建」策四砦,據高臨 下,扼西戎咽喉,元祐用事者委而棄之,願討賾議奏, 顯行黜罰。史院究《神宗實錄》誣罔事,知章請貶治呂 大防等。紹聖復制科,知章校試,言:「先朝既策進士,即 廢此科,近年復置,誠無所補。」遂復罷。又請復元豐役 法,大抵迎合時好。進左司員外郎,改左司諫。嘗言:「爵 祿慶賞以勸天下之善,願無以假借大臣,使行私恩; 刑罰誅戮,以懲天下之惡,願無以假借大臣,使快私 忿。忠於陛下者,必見忌大臣,黨於大臣者必上負陛 下。惟明主裁察。」權工部侍郎,為中書舍人。遼使蕭德 崇來,為夏人請還河西地,命知章報聘。德崇曰:「兩國 久通好,小國蕞爾疆土,還之可乎?」知章曰:「夏人累犯 邊,法當致討,以北朝勸和之故,務為優容。彼若恭順 如初,當自有恩旨,非使人所能預知也。」歸,未至坐。嘗 主導河東流議,以集賢殿修撰知和州。徽宗立,曾布 用為工部侍郎,加寶文閣直學士、知太原府。召拜刑 部尚書、知開封府,為翰林學士。言者又論河事,罷知 鄧州,旋入黨籍。數年,復顯謨閣直學士。政和初卒。
吳執中
[編輯]按《宋史》本傳:「執中,字子權,建州松溪人。登嘉祐進士 第,歷官州縣。同門婿呂惠卿方貴盛,不肯附以取進。 凡三十餘年,始提舉河南常平,連徙河東、淮南、江東 轉運判官,提點廣東刑獄,入為庫部、吏部、右司郎中。 大觀初,擢兵部侍郎。二年,進御史中丞。論開封府內 侍省、京畿、秦鳳違法干請,詔獎其得風憲體。」又言「開 封之治事,大理之決獄,將作之營繕,榷貨之入中,皆 職所當為,乃妄以為功,一歲遷官至五六,宜行抑損。」 遂詔自今但賜束帛。鄭居中知樞密院,執中言外戚 不宜在政地,帝還其章,而諭所以用居中之意。初,蔡 京忌張康國,故引執中居言路。執中先劾劉炳兄弟, 宋喬年父子,皆京客也,帝嘗語執政,嘉其不阿,康國 曰:「是乃為逐臣地耳。」已而章果至。帝怒,黜知滁州,未 幾,徙越州。石公弼以為執中反復得罪,未宜殿大府, 改提舉洞霄宮,以集賢殿修撰知揚州,加顯謨閣待 制、知河南府。道過都,復拜中丞。帝以星變逐蔡京,言 者未已,執中謂進退大臣當全禮貌,於是為京下詔, 京得不重貶。龐恭孫、趙遹開梓、夔諸夷州,執中乞正 其罪。又言:「《八行》之舉,所得皆鄉曲常人,不足以為士。 願下太學攷其道藝而進退之。」所論多施行。遷禮部 尚書。張商英罷御史,張克公言執中與商英皆由郭 天信以進。除樞密直學士、知越州。尋降待制,又奪職, 卒於家。
許景衡
[編輯]按《宋史》本傳:「景衡,字少伊,溫州瑞安人。登元祐九年 進士第。宣和六年,召為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是 時,王黼、蔡攸用事,景衡言:『尚書省比闕長官,而同知 樞密院亦久闕。雖三公通治三省,然文昌政事之本, 樞密本兵之地,各有攸屬,安可久虛其位?願博採公 議,遴選忠賢,以補政府之闕』。」遂大忤黼意。朝廷用童 貫為河東、北宣撫使,將北伐。景衡論其貪繆不可用 者數十事,不報。睦寇平,江、浙郡縣殘燬,而茶鹽比較 之法如故。景衡奏:「茶鹽之法,當以食之眾寡為歲額 之高下。今收復之後,戶版半耗,民力蕭然,而茶鹽比 較不減於昔,民欲無困,得乎?」奏上,詔兩浙、江東路權 免茶鹽比較,賊平日仍舊。朝廷既興燕雲之師,調度 不繼,誅求益急。景衡奏:「財力匱乏在節用,民力困弊 在恤民。今不急之務,若營繕諸役、花石綱運,其名不 一,吏員猥多,軍額冗濫,又無名功賞非常,賜予皆夤緣僥倖,干請無厭。宜節以祖宗之制而省去之。」且極 論和買、和糴、鹽法之害,不報。會知洋州吳巖夫以私 書抵執政子道景衡之賢,因從子婿符寶郎周離亨 以達,離亨繆,以其書誤致王黼,黼用是中景衡,逐之。 欽宗即位,以左正言召,旋改太常少卿兼太子諭德, 遷中書舍人。侍御史李光正言程瑀以鯁亮忤執政, 斥景衡為辨白,坐落職予祠。高宗即位,以給事中召, 既至,除御史中丞。宗澤為東京留守,言者附黃潛善 等,多攻其短,欲逐去之。景衡奏曰:「臣自浙渡淮,以至 行在,聞澤之為尹,威名政事,卓然過人,雖不識其人, 竊用歎慕。臣以為去冬京城內有赤心為國如澤等 數輩,其禍變未至如是之酷。今若較其小短,不顧盡 忠徇國之節,則不恕己甚。且開封,宗廟社稷所在,苟 欲罷澤,別遣留守,不識縉紳中威名政事有加於澤 者乎?」疏入,上大悟,封以示澤,澤乃安。杭州叛卒陳通 作亂,權浙西提刑趙叔近招降之,請授以官。景衡曰: 「官吏無罪而受誅,叛卒有罪而蒙賞,賞罰倒置,莫此 為甚。」卒奏罷之。除尚書右丞,有大政事,必請間極論。 潛善、伯彥以景衡異己,共排沮之。或言:正、二月之交, 乃太乙正遷之日,宜於禁中設壇望拜。高宗以問景 衡曰:「修德愛民,天自降福,何迎拜太乙之有?」初,李綱 議建都,以關中為上,南陽次之,建康為下。綱既相,遂 主南陽之議。景衡為中丞,奏:「南陽無險阻,月密邇盜 賊,漕運不繼,不若建康天險可據,請定計巡幸。」潛善 等傾綱使去,南陽之議遂格。至是,諜報金人攻河陽 氾水,景衡又奏請南幸建康。已而有詔還京,罷景衡 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杭州洞霄宮。至瓜州,得暍疾, 及京口卒,年五十七,諡忠簡。景衡得程頤之學,志慮 忠純,議論不與時俯仰。建炎初,李綱議幸南陽,宗澤 請還京,景衡乃請幸建康。黃潛善等素惡其異己,暨 車駕駐揚州,怵於傳聞,不得已下還京之詔,遂借渡 江之議罪之,斥逐而死。既沒,高宗思之曰:「朕自即位 以來,執政忠直,遇事敢言,惟許景衡。」詔賜景衡家溫 州官舍一區。
蔣猷
[編輯]按《宋史》本傳:「猷字仲遠,潤州金壇縣人。舉進士。政和 四年,拜御史中丞,兼侍讀,有直聲。嘗論士風浮薄,廷 臣伺人主意,承宰執風旨向背,以特立不回者為愚, 共嗤笑之,此風不可長;輔臣奏事殿上,雷同唱和,略 無所可否,非論道獻替之禮;內侍省不隸臺察,紊元 豐官制;楊戩不當除節度使,趙良嗣不宜出入禁中。」 上皆嘉納,至揭其章內侍省,且詔自今無得規圖節 鉞。又疏孟昌齡、徐鑄等姦狀,遷兵部尚書兼禮制局 詳議官。七年,知貢舉,改工部、吏部尚書,以徽猷閣直 學士知婺州。明年,請祠歸。宣和末,召為刑部尚書兼 資善堂翊善。靖康初,奉上表起居太上皇帝於淮陰, 且特詔貶童貫。猷奏:「貫得罪天下,願黜遠之。」太上以 為然,亟命宣詔,趣貫赴貶所,遂奉太上還京,移兵部 尚書,累官正議大夫。引疾,授徽猷閣直學士、提舉嵩 山崇福宮。卒,贈特進。
沈與求
[編輯]按《宋史》本傳:「與求,字必先,湖州德清人。登政和五年 進士第,累遷至明州通判。以御史張守薦,召對,除監 察御史。上疏論執政,遷兵部員外郎,自劾以為言苟 不當,不應得遷。上乃行其言,除殿中侍御史。上在會 稽,或勸幸饒、信,有急則入閩。與求以為今日根本正 在江浙,宜進都建康,以圖恢復。論范宗尹年少為相, 恐誤國事。」上不悅,以直龍圖閣知台州。宗尹罷,召還, 再除侍御史。時軍儲窘乏,措置諸鎮屯田,與求取古 今屯田利害,為《集議》二卷上之,詔付戶部看詳。江西 安撫、知江州朱勝非未至,而馬進寇江州,陷之。與求 論九江之陷,由勝非赴鎮太緩。勝非罷去,時方多事, 百司稽違,與求援元豐舊制,請許臺諫官彈奏。上從 之。與求再居言路,或疑為范宗尹所引用者,將悉論 出之。與求曰:「近世朋黨成風,人才不問賢否,皆視宰 相出處為進退。今當別人才邪正而言之,豈可謂一 時所用皆不賢哉?」人服其言。呂頤浩再相,御營統制 辛永宗、樞密富直柔、右司諫韓璜屢言其短,與求劾 直柔附會永宗兄弟為致身之資。上遂出永宗,而璜、 直柔亦相繼罷黜。遷御史中丞。時禁衛寡弱,諸將各 擁重兵。與求言:「漢有南北軍,唐用府兵,彼此相維,使 無偏重之勢。今兵權不在朝廷,雖有樞密院及三省 兵房、尚書兵部,但行文字而已。願詔大臣益修兵政, 助成中興之勢。」浙西安撫劉光世來朝,以繒帛方物 為獻,上已分乞六宮,與求奏:「今為何時而有此?」時已 暮,疏入,上命追取斥還。內侍馮益請別置御馬院,自 領其事,又擅穿皇城便門,與求劾益專恣,請治其罪。 諜報劉豫在淮陽造舟,議者多欲於明州向頭設備, 與求言:「使賊舟至此,則入吾腹心之地。臣聞海舟自 京東入淛,必由泰州石港、通州料角、崇明鎮等處,次 至平江南北洋,次至秀州金山,次至向頭。又聞料角水勢湍險,必得沙上水手方能轉運,宜於石港、料角 等處拘收水手,優給錢糧而存養之,以備緩急。」兩浙 轉運副使徐康國自溫州進發宣和間所製《間金》、銷 金屏障什物,與求奏曰:「陛下儉侔大禹,今康國欲以 微物累盛德,乞斥而焚之,仍顯黜康國。」從之。與求歷 御史三院,知無不言,前後幾四百奏,其言切直,自敵 己已下有不能堪者。上時有所訓敕,每曰:「汝不識沈 中丞邪?」移吏部尚書兼權翰林學士兼侍讀,遂出為 荊湖南路安撫使、知潭州。引疾丐祠,許之。四年,出知 鎮江府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復以吏部尚書召除參 知政事。金人將入寇,上諭輔臣曰:「朕當親總六軍。」與 求贊之曰:「今日親征,皆由聖斷。」上意決親征,書《車攻 詩》以賜上曰:「朕以二聖在遠,屈己通和,今豫逆亂如 此,安可復忍與?」求曰:「和親乃金人屢試之策,不足信 也。」因奏:「諸將分屯江岸,而敵人往來淮甸,當遣岳飛 自上流取間道,乘虛擊之,彼必有反顧之憂。」上曰:「當 如此措置。」五年,兼權知樞密院事。時張浚視師江上, 以行府為名,言知泰州邵彪及其營田利害事,乞送 尚書省。有旨從之。與求不能平,曰:「三省、樞密院乃奉 行行府文書邪?」六年,張浚復欲出視師,不告之同列。 及得旨,乃退而歎曰:「此大事也,吾不與聞,何以居位?」 遂丐祠,罷,出知明州。七年,上在平江,召見,除同知樞 密院事,從至建康,遷知樞密院事。薨,贈左銀青光祿 大夫,諡《忠敏》。
辛炳
[編輯]按《宋史》本傳:「『炳字如晦,福州候官縣人。登元符三年 進士第,累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先是,蔡 京廢發運司轉般倉為直達綱,舟入率侵盜,沈舟而 遁,戶部受虛數人,畏京,莫敢言。炳極疏其弊,且以變 法後兩歲所得之數,較常歲虧欠一百三十有二萬, 支益廣而入寖微,乞下有司計度』。徽宗以問京,京怒」, 以炳為沮撓,責監南劍州新豐場,尋提舉洞霄宮。起 知袁州,移無為軍。靖康初,召為兵部員外郎。高宗即 位,除左司員外郎,辭。未幾,起直龍圖閣、知潭州。明年, 張浚調兵潭州,以炳懦怯不能,罷之。尋以起居舍人 召,辭。紹興二年,復以侍御史召,首言:「今日公道壅塞, 風俗頹薄。」連疏三省所行乖失數十事,請諭大臣,勿 廢都堂公見之禮。時福建八州添差至百八十餘員, 炳言:「艱危多事之時,冗食之官無益,當罷。」從之。蘇、湖 地震,下詔求言,炳言:「大臣無畏天之心,何事不可為?」 其言甚峻。由是宰執呂頤浩居家待罪,炳劾罷頤浩。 知樞密院事張浚,詔赴行在,炳論其敗事誤國,浚坐 落職,除御史中丞。時方遣使議和,炳方言:「金人無信, 和議不可恃,宜講求守禦攻戰之策。」以疾請外,除顯 謨閣直學士、知漳州,未赴而卒。詔:「炳任中執法,操行 清修,今其雲亡,貧無以葬,賜銀帛賻其家,贈通議大 夫。」
何鑄
[編輯]按《宋史》本傳:「鑄字伯壽,餘杭人。登政和五年進士第, 歷官州縣,入為諸王宮大小學教授、祕書郎。御史中 丞廖剛薦鑄操履勁正,可備拾遺補闕之選。即命對。 鑄首陳動天之德莫大於孝,感物之道莫過於誠。誠 孝既至,則歸梓宮於陵寢,奉兩宮於魏闕,紹大業,復 境土,又何難焉。帝嘉納之,拜監察御史,尋遷殿中侍」 御史。上疏論:「士大夫心術不正,徇虛以掠名,託名以 規利,言不由中而首尾鄉背,行險自售而設意相傾 者,為事君之失;懷險巇之謀,行刻薄之政,輕儇不莊, 慢易無禮者,為行己之失。乞大明好惡,申飭中外,各 務正其心術,毋或欺誕。」蓋有所指也。時遷溫州諸宮 殿神像於湖州,有司迎奉,所過騷然。鑄言:「孝莫大於 寧神,寧神莫大於得四海之歡心。浙東旱荒,若加勤 動,恐道路怨咨。乞務從𥳑約,不得過為騷擾。」疏奏,其 事遂已。擢右諫議大夫。論:「中興之功,在於立志;天下 之事濟與否,在於思與不思。願陛下事無大小,精思 熟慮,求其至當而行。如是,則事無過舉矣。」尋拜御史 中丞。先是,秦檜力主和議,大將岳飛有戰功,金人所 深忌,檜惡其異己,欲除之,脅飛故將王貴上變,逮飛 繫大理獄,先命鑄鞫之。鑄引飛至庭,詰其反狀。飛袒 而示之背,背有舊涅「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 而閱實俱無驗,鑄察其冤,白之檜,檜不悅曰:「此上意 也。」鑄曰:「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 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檜語塞,改命万俟卨, 飛死獄中,子雲斬於市,檜銜鑄。時金遣蕭毅、邢具瞻 來議事,檜言:先帝梓宮未反,太后鑾輿尚遷朔方,非 大臣不可祈請。乃以鑄為端明殿學士、僉書樞密院 事,為報謝使。鑄曰:「是行猶顏真卿使李希烈也,然君 命不可辭。」既返命,檜諷万俟卨使論鑄私岳飛為不 反,欲竄諸嶺表。帝不從,止謫徽州。時有使金者,還,言 「金人問鑄安在,曾用否。」於是復使知溫州。未幾,以端 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召赴行在,力辭,乃再 遣使金,使事祕而不傳。既歸報,帝復許以大用。又力請祠,除資政殿學士、知徽州。居數月,提舉江州太平 興國宮。卒,年六十五。鑄孝友廉儉,既貴,無屋可居,止 寓佛寺。其辨岳飛之冤,亦人所難。然紹興己未以後, 遍歷臺諫,所論如趙鼎、李光、周葵、范沖、孫近諸人,未 免迎望風旨,議者以此少之。至於慈寧歸養,梓宮復 還,雖鑄祈請之力,而金謀蓋素定矣。先是,金諸將皆 已厭兵欲和,難自己發,故使檜盡室航海而歸,密有 成約。紹興以後,我師屢捷,金欲和益堅,至是,遣鑄銜 命。蓋檜之陰謀,以鑄嘗爭岳飛之獄而飛竟死,使金 知之而其議速諧也。鑄死四十餘年,諡「通惠」,其家辭 焉。嘉定初,改諡「恭敏。」
黃龜年
[編輯]按《宋史》本傳:「龜年,字德邵,福州永福人。登崇寧五年 進士第,調洛州司理參軍,累官河北西路提舉學士。 呂頤浩見而奇之,入為太常博士。靖康元年,除吏部 員外郎,拜監察御史,尋除尚書左司員外郎,中書門 下檢正諸房公事,充修政局檢討官。乞令檢正官察 通進司,帝從其請。時頤浩再相,植黨傾秦檜,引朱勝」 非奉京祠兼侍讀,恐中書舍人胡安國持錄黃不下, 特命龜年書行,議者譏其侵官。遷殿中侍御史。會邊 報王倫來歸,龜年劾檜專主和議,沮止恢復,植黨專 權,漸不可長。乃上書曰:「臣聞一言而盡事君之道曰 忠,罪莫大於欺君;一言而盡輔政之道曰公,罪莫大 於私己。臣人者背公而徇私,則刑賞僭濫;慮人主之 照其姦,則合黨締交,相與比周,熒惑主聽,故附下罔 上之黨盛,而威福之柄下移,禍有不可勝言者。伏見 秦檜還自金國,陛下驟任不一年而超至宰輔,乃不 顧國家,盜威福在己,欲永塞言路。」書上,檜罷,併劾檜 黨王㬇、王昺、王守道,皆罷之。檜乃授觀文殿大學士、 提舉江州太平觀,官如故。龜年又奏:「比論檜徇私欺 君,合正典刑,投諸裔土,以禦魑魅。今乃任便居住。雖 陛下曲全大臣之禮,察檜姦狀暴露,復寵以儒學最 上職名,俾優游琳館,聽其自如。律斷群盜,必分首從, 為之從者皆已伏誅,獨置渠魁,可乎?」又曰:「臣聞恩莫 隆於父子,義莫重於君臣,不義則後其君,不仁則遺 其親。君親既然,則何忌憚而不為?檜厚貌深情,矯言 偽行,進迫君臣之勢,陽為面從;退恃朋比之姦,陰謀 沮格。上不畏陛下,中不畏大臣,下不畏天下之議。無 忌憚如此。欺君私己,有一即可黜,況檜之欺與私,顯 著者為多乎?」章凡三上,遂褫檜職。復上章曰:「檜行詭 而言譎,外縮而中邪,以巧詐取相位,姦回竊國柄,收 召險佞,蟠結黨與。陛下以智臨而辨之早,以剛決而 去之速,故端人正士舉手相慶,蓋以公天下之同惡 耳。臣願陛下發明詔,以檜潛慝隱惡暴白於天下,使 知陛下數易相位,真不得已也,又所以破為臣姦膽, 庶朋比之風不復作矣。」除太常少卿,累遷起居舍人、 中書舍人兼給事中侍御史常同言:龜年陰結大臣, 致身要地,又交結諸將,趣操不正。罷歸。可諫。詹大方 希檜意,劾龜年附麗匪人,縉紳不齒,落職本貫居住, 卒六十三。龜年微時,永福簿李朝旌奇之,許妻以女。 龜年既登第,而朝旌已死,家貧甚。或勸龜年別娶,龜 年正色曰:「吾許以諾,死而負之,何以自立?」遂娶之。任 子恩先奏其弟之子,人皆義之。子衡,仕至湖南提舉。
王十朋
[編輯]按《宋史》本傳:「十朋,字龜齡,溫州樂清人。資穎悟,日誦 數千言。及長,有文行,聚徒梅溪,受業者以百數。入太 學,主司異其文。秦檜死,上親政策士,諭考官曰:『對策 中有陳朝政切直者,並寘上列。十朋以權為對,大略 曰:『攬權者非欲衡石程書,如秦皇傳餐聽政,如隋文 彊明自任,不任宰相,如唐德宗;精於吏事,以察為明, 如唐宣宗,蓋欲陛下懲既往而戒未然,威福一出於 上而已。嘗有鋪翠之禁,而以翠羽為首飾者自若是, 豈法令不可禁乎?抑宮中服澣濯之化,衣不曳地之 風,未形於外乎?法之至公者,莫如選士;名器之至重 者,莫如科第。往歲權臣子孫門客類竊巍科,有司以 國家名器為媚權臣之具,而欲得人,可乎?願陛下正 身以為本,任賢以為助,博採兼聽,以收其效』』。」幾萬餘 言。上嘉其經學淹通,議論醇正,遂擢為第一。學者爭 傳誦其策,以擬古晁、董。上用其言,嚴銷金鋪翠之令, 取交阯所貢翠物焚之,謂十朋乃朕親,擢授紹興府 簽判。既至,或以書生易之,十朋裁決如神,吏姦不行。 時以四科求士,帥,王師心謂十朋身兼四者,獨以應 詔。召為祕書郎兼建王府小學教授。先是,教授入講 堂,居賓位,十朋不可,皇孫特加禮,而位教授中坐。金 將渝盟,十朋輪對,言:「自建炎至今,金未嘗不內相殘 賊,然一主斃,一主生。曷嘗為中國利,要在自備如何。 禦敵莫急於用人,今有天資忠義、材兼文武、可為將 相者,有長於用兵,士卒樂為之用;可為大帥者,或投 閑置散,或老於藩郡,願起而用之,以寢敵謀,以圖恢 復。」蓋指張浚、劉錡也。又言:「今權雖歸於陛下,政復出 於多門,是一檜死,百檜生也。楊存中以三衙而交結北司,以盜大權。漢之禍起於恭、顯,王氏之相為終始; 唐之禍起於北軍,藩鎮之相為表裏。今以管軍位三 公,利源皆入其門,陰結諸將,相為黨援。樞密本兵之 地,立班甘居其後;子弟親戚,布滿清要;臺諫論列,委 曲庇護。風憲獨不行於管軍之門,何以為國?至若清 資加於噲伍,高爵濫於醫門;諸軍承受,威福自恣,甚 於唐之監軍;皇城邏卒,旁午察事,甚於周之監謗;將 帥剝下賂上,結怨三軍;道路捕人為卒,結怨百姓,皆 非治世事。」上嘉納。戢邏卒,罷諸軍承受,更定樞密管 軍班次,解楊存中兵權,其言大略施行。秦檜久塞言 路,至是,十朋與馮方、胡憲、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 生為《五賢詩》述其事,除著作郎。三十一年正月,風雷 雨雪交作,十朋以為陽不勝陰之驗,遺陳康伯書,冀 以《春秋》災異之說力陳於上,崇陽抑陰,以弭天變。遷 大宗正丞,亟詣祠歸。金犯邊,起劉錡為江、淮、浙西制 置,張浚帥金陵,悉如其言。孝宗受禪,起知嚴州。召對, 首言:「太皇非倦勤時,而以大器付陛下,賢於堯、舜。陛 下當思以副太上者。今社稷之安危,生民之休戚,人 才之進退,朝廷之刑賞,宜若舜之協堯。斷然行之,以 盡繼述之道。」拜司封郎中,累遷國子司業。言:「今居位 者,往往職之不舉,宜有以革之。人主有大職三:任賢、 納諫、賞罰是也。」上嘉之,除起居舍人,升侍講。時左右 史失職久,十朋除起居郎,胡銓奏四事,語在《胡銓傳》。 除侍御史,上謂胡銓曰:「比除臺官,外議如何?」銓曰:「皆 謂得人。」上曰:「卿與十朋皆朕親」擢。十朋見上英銳,每 見必陳恢復之計。及將北伐,上疏曰:「天子之孝,莫大 於光祖宗,安社稷。因前王盈成而守者,周成康、漢文、 景是也;承前世衰微而興者,商高宗、周宣王是也;先 君有恥而雪之,漢宣帝臣單于,唐太宗俘頡利是也; 先君有讎而復之,夏少康滅澆,漢光武誅莽是也。跡 雖不同,其為孝一也。靖康之禍,亙古未有。陛下英武, 慨然,志在興復,竊聞每對群臣奏事,則曰『當如刱業 時』,又曰『當以馬上治之』,又曰其事當俟恢復後為之。」 比因宣召,語及陵寢,聖容惻然曰:「四十年矣,陛下之 心,真少康、高宗、宣王、光武之心奈何?大臣不能仰副 聖心,願戒在位者去附和之私心,贊國家之大計,則 中興日月可冀矣。」因論史浩八罪,曰:「懷奸誤國、植黨 盜權、忌言蔽賢,欺君訕上。」上為出浩知紹興府。十朋 再疏,謂:「陛下雖能如舜之去邪,未能如舜之正名定 罪。紹興密邇行都,浩嘗為屬吏,姦贓彰聞,亦何顏復 見其吏民。」遂改與祠。史正志與浩族異,拜浩而父事 之。十朋論正志傾險姦邪,觀時求進,「宜黜正志,以正 典刑。」林安宅出入史浩、龍大淵門,盜弄威福,至是詐 病求致仕。十朋並疏其罪,皆罷去。張浚出師復靈壁、 虹縣,歸附者萬計。又復宿州。十朋奏:「王師以弔民為 主,先之以招納,不獲已而戰伐隨之。乞以此指戒浚。 金將既降,宜速加爵賞,以勸來者。」上皆嘉納。會李顯 忠、邵宏淵不協,王師失律。張浚上表自劾,主和者乘 此唱異議。十朋上疏言:「臣素不識浚,聞其誓不與敵 俱生,心實慕之。前因輪對,言金必敗盟,乞用浚。陛下 嗣位,命督師江、淮,今浚遣將取二縣,一月三捷皆服。 陛下任浚之難,及王師一不利,橫議蜂起。臣謂今日 之師,為祖宗陵寢,為二帝復讎,為二百年境土,為中 原弔民伐罪,非前代好大生事者比,益當內修,俟時 而動。陛下恢復志立,固不以一衂為群議所搖。然異 論紛紛,浚既待罪,臣其可尚居風憲之職?乞賜竄殛。」 因言:「臣聞近日欲遣龍大淵撫諭淮南信否?」上曰:「無 之。」又言:聞欲以楊存中充御營使。上嘿然。改除吏部 侍郎,力辭,出知饒州。饒並湖,盜出沒其間,聞十朋至, 一夕遁去。丞相洪适請故學基益其圃,十朋曰:「先聖 所居,十朋何敢予人。」移知夔州,饒民走諸司乞留不 得,至斷其橋,乃以車從間道去。眾葺斷橋,以「王公」名 之。移知湖州,召對,劉珙請留之,上曰:「朕豈不知王十 朋?」顧湖州被水,非十朋莫能鎮撫。至郡,戶部責虛逋 三十四萬,命吏持券往辨,不聽,即請祠去。起知泉州。 十朋前在湖,割奉錢刱貢闈,又為泉建之,尤宏壯。凡 歷四郡,布上恩,恤民隱,士之賢者詣門以禮致之。朔 朢會諸生學宮講經,詢政僚屬,間有不善,反復告戒, 俾之自新。民輸租,俾自概量,聞者相告,宿逋亦願償。 訟至庭,溫詞曉以理義,多退聽者。所至人繪而祠之。 去之日,老「稚攀留涕泣,越境以送,思之如父母。饒久 旱,入境雨至湖積霖,入境即霽。凡禱必應,其至誠不 獨感人,而亦動天地鬼神。」東宮建,除太子詹事,力辭, 詔州郡禮致。遂力疾造朝,以足疾不能趨,詔給扶減 拜謁東宮。太子以其舊學,待遇有加。又詔免朝參,遣 中使以告,及襲衣金帶就其家賜之。疾革,累章告老, 以龍圖閣學士致仕,命下而卒,年六十。紹興三年,諡 曰忠文。十朋事親孝,終喪不處內,友愛二弟,郊恩先 奏其名,沒而二子猶布衣書室,扁曰「不欺」,每以諸葛 亮、顏真卿、寇準、范仲淹、韓琦、唐介自比,朱熹、張栻雅
敬之。子聞詩、聞禮皆篤學自立。聞詩知光州、提點江東刑獄;聞禮知常州、江東轉運判官,為治能守家法,人亦思慕之。
王庭秀
[編輯]按《宋史鄭玨傳》:「王庭秀,字穎彥,慈谿人。與黃庭堅、楊 時遊。其為學,旁搜遠紹,不苟趣時好。造詣深遠,操持 堅正,發為文辭,俊邁宏遠。登政和二年上舍第,歷官 州縣。侍御史李光薦為御史臺檢法官。宣和、靖康時, 進言皆發於忠義。御史中丞言,偽楚時庶官中如虞 謨、王庭秀者,初非疾病,毅然致為臣而歸,願褒擢之。」 拜監察御史,奏:「乞威斷當出於人主,而所遣宣諭官 當令舉廉吏。」又言:「刑名有疑慮者,令州郡法官申憲 司閱實具奏,以取裁決。」遷殿中侍御史。論黃潛善賣 官售寵,罷之。既與鄭玨力爭降封高宗事,未幾,出知 瑞州。右正言呂祉奏:「朝廷今日緣論大臣移一言官, 明日罷一言官,則後日大臣行事有失,誰敢言者?」遂 召為吏部郎,改左司。言:「朝廷比來深疾貪吏,然州縣 之間,豈無廉介自將、沈於下僚者?宜命五使,所至以 廉潔清修、可以師表吏民者,以名來上,參之公議,不 次升擢,以厲士風。」從之。遷檢正中書門下省諸房公 事。與宰相議多不合,不自安,引疾求去,詔直祕閣、主 管崇道觀而歸。
劉一止
[編輯]按《宋史》本傳:「一止,字行簡,湖州歸安人。七歲能屬文, 試太學,有司欲舉八行,一止曰:『行者士之常』。不就。登 進士第,為越州教授,參知政事李邴薦為詳定一司 敕令所刪定官。紹興初,召試館職,其略曰:『事不克濟 者,患在不為,不患其難。聖人不畏多難,以因難而圖 事耳。如其不為,俟天命自回,人事自正,敵國自屈,盜 賊自平,有是哉』?」高宗稱善,且諭近臣以所言剴切,知 治道,欲驟用,執政不樂。除祕書省校書郎。考兩浙類 試,以科舉方變,欲得通時務者,同列皆患無其人,一 止出一卷曰:「是直為首。」啟號乃張九成也。眾皆厭服。 遷監察御史,上疏謂:「天下之治,眾君子成之而不足, 一小人敗之而有餘。君子雖眾,道則孤;小人雖寡,勢 則蔓,不加察則小人伺隙而入,以敗政矣。」又言:「陛下 憫宿蠹未除,頹綱未振,民困財竭,故置司講究,然未 聞有所施行,得無有以疑似之說欺陛下曰?如此將 失人心。夫所謂失人心者,必刑政之苛,賦役之多,好 惡之不公,賞罰之不明。若皆無是,則所失者小人之 心耳,何病焉?」時庶事草創,有司以吏所省記為法,吏 並緣為奸。一止曰:「法令具在,吏猶得舞文,矧一切聽 其省記,所欲與則陳與例,欲奪則陳奪例,與奪其在 牙頰,患可勝言哉!請以省記之文刊定頒行,庶幾絕 姦吏弄法受財之弊。」從之,踰年而書成。秦檜請置修 政局,一止言:「宣王內修政事,修其外攘之政而已。今 之所修,特簿書獄訟、官吏遷降、土木營建之務,未見 所當急也。」又謂:「人才進用太遽,仕者或不由銓選,朝 士入而不出,外官雖有異能,不見召用,非軍事而起 復,皆倖門不塞之故。請選近臣曉財利者,倣劉晏法, 瀕江置司以制國用,鄉村置義倉以備水旱,增重監 司之選。」後多採用其言。選起居郎奏事,帝迎語曰:「朕 親擢也。繇六察遷二史,祖宗時有幾?」一止謝:「先朝惟 張澂、李梲耳。」因極陳堂吏宦官之蠹,執政植私黨,無 憂國心。翌日,罷,主管台州崇道觀。召為部祠郎、知袁 州,改浙東路提點刑獄,為祕書少監,復除起居郎,擢 中書舍人兼侍講。莫將賜出身,除起居郎,一止奏:「將 以上書助和議,驟自太府丞綴從班,前此未有,臣乃 與將同命,願併臣罷之。」不報。遷給事中。徐偉達者,嘗 事張邦昌為郎,得知池州。一止言:「偉達既仕偽廷,今 付以郡,無以示天下。」孟忠厚乞試郡,一止言:「後族業 文,如忠厚雖可為郡,他日有援例者,何以卻之?」汪伯 彥知宣州,入覲,詔以元帥府舊人,特依見任執政給 奉。一止言「伯彥誤國之罪,天下共知,以郡守而例執 政,殆與異時非待制而視待制,非兩府而視兩府者 類矣。」帝皆為罷之。於凡貴近之請,雖小事亦論執不 置。御史中丞廖剛謂其僚曰:「臺當有言者,皆為劉君 先矣。」居瑣闥百餘日,繳奏不已,用事者始忌奏。一止 同周葵薦呂廣問迎合李光,罷提舉江州太平觀,進 敷文閣待制。御史中丞何若奏一止朋附光偃蹇慢 上,落職罷祠。後八年,請老,復職致仕。秦檜死,召至國 門,以病不能拜,力辭。進直學士,致仕,卒,年八十三。一 止沖澹寡慾,嘗誨其子曰:「吾平生通塞聽於自然,唯 機械不立,故方寸自有樂地。」博學無不通,為文不事 纖刻,制誥坦明有體,書詔一日數十輒辦。嘗言:訓誥 者,賞善罰惡詞也,豈過情溢美、怒鄰罵坐之為哉?其 草《顏魯公孫特命官制》,甚偉。帝歎賞,為手書之。詩自 成家。呂本中、陳與義讀之曰:「語不自人間來也。」有《類 槁》五十卷。子巒、嶅,從弟寧止。
杜莘老
[編輯]按《宋史》本傳:「莘老,字起莘,眉州青神人,唐工部甫十 三世孫也。幼歲時方禁蘇氏文,獨喜誦習。紹興間,第進士,以親老不赴。廷對,賜同進士出身,授梁山軍教 授,從遊者眾。秦檜死,魏良臣參大政,莘老疏天下利 害以聞,良臣薦之,主管禮兵部架閣文字。」彗星見東 方,高宗下詔求言,莘老上書論:「彗、盭氣所生,多為兵 兆。國家為民息兵,而將驕卒惰,軍政不肅。今因天戒 以修人事,思患預防,莫大於此。」因陳時弊十事。時應 詔者眾,上命擇其議論切當推恩以勸之,後省以莘 老為首,進一階,遷《敕令》刪定官、太常寺主簿,升博士。 輪對,論金將敗盟,宜飭邊備,勿恃其不來,恃吾有以 待之。上稱善再三。南渡後,典秩散失,多有司所記省, 至凶禮又諱不錄。顯仁皇后崩,議禮有疑,吏皆拱手, 莘老以古義裁定。大斂前一日,宰相傳旨問含玉之 制,莘老曰:「禮院故實所不載,請以《周禮》典瑞鄭元注 製之,其可。」因立具奏。上覽之曰:「真禮官也。」及虞祭,或 謂上哀勞,欲以宰相行事。莘老曰:「古今無是。」卒正之。 遷祕書丞。論江、淮守備,上曰:「卿言及此,憂國深矣。」擢 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入對,上曰:「知卿不畏彊禦, 故有此授,自是用卿矣。」陳俊卿既解言職,力求去,莘 老因奏事,從容曰:「多事之際,令俊卿輩在論思之地, 必有補益。」上以為然。俊卿輩復留金,遣使致嫚書,傳 欽宗凶問,請淮、漢地指索大臣。上決策親征,莘老疏 奏贊上,且謂:「敵欺天背盟,當待以不懼,勿以小利鈍 為異議所搖,諛言所惰,則人心有恃而士氣振矣。宜 不限早暮,延見大臣、侍從,謀議國事,申敕侍從、臺諫、 監司、守臣,亟舉可用之才。」又言:「親征有期,而禁衛纔 五千餘」「老居半,至不能介冑者。願亟留聖慮。」事皆 施行。帶御器械劉炎筦禁中市易,通北賈,大為姦利。 一日,見莘老,輒及朝政,語狂悖,莘老以聞,斥監嘉州 稅。知樞密院事周麟之初請使金及嫚書至,聞金將 盛兵犯邊,乃大恐,建言不必遣使。莘老劾麟之挾姦 罔上,避事辭難,恐懼至於掩泣,眾有哭殺富鄭公之 誚。尋與宮觀。疏再上,乃責瑞州幸醫。承宣使。王繼先 怙寵干法,富浮公室,子弟直延閣,居第僭擬,別業外 帑遍畿甸,數十年無敢搖之者。聞邊警,亟輦重寶歸 吳興,為避敵計。莘老疏其十罪,上曰:「初以太后餌其 藥,稍假恩寵,不謂小人驕橫乃爾。」莘老曰:「繼先罪擢 髮不足數,臣所奏,其大概耳。」上作色曰:「有恩無威,有 賞無罰,雖堯舜不能治天下。」詔繼先福州居住,子孫 皆勒停,籍其貲以千萬計。詔鬻錢入御前激賞庫,專 以賞將士,天下稱快。內侍張去為取御馬院西兵二 百,髡其頂,都人異之,口語籍籍。莘老彈治,上疑其未 審,不樂。莘老執奏不已,竟罷去為御馬院致仕,而莘 老亦以直顯謨閣知遂寧府。給事中金安節、中書舍 人劉珙封還制書,改司農少卿。尋請外,仍與遂寧。始, 莘老自蜀造朝,不以家行,高宗聞其清修獨處,甚重 之。一日因對,褒諭曰:「聞卿出蜀,即蒲團紙帳如僧然, 難及也。」未幾,遂擢用。莘老官中都久,知公論所予奪, 姦蠹者皆得其根本脈絡,嘗歎曰:「臺諫當論天下第 一事,若有所畏,姑言其次,是欺其心,不敬其君者也。」 及任言責,極言無隱,取眾所指目者悉擊去,聲振一 時,都人稱骨鯁敢言者必曰「杜殿院」雲。治郡課績,為 諸州最。孝宗受禪,莘老進三議,曰定國是、修內政、養 根本。尋卒,年五十八。
張大經
[編輯]按《宋史》本傳:「大經,字彥文,建昌南城人。紹興十五年 中進士第,宰吉之龍泉,有善政。諸司列薦,賜對便殿, 出知儀真。時兩淮監司帥守多興事邀功,大經獨以 平易近民,民咸德之。提舉湖南常平,提點湖北刑獄, 尋移江東。他路有巨豪犯法,獄久不竟,命移屬大經。 豪挾權勢求脫,大經卒正其罪。孝宗重風憲之選,命」 條上部使者十人,上獨可。大經召見,上曰:「朕十人中 得卿一人,以卿風力峻整。」遂除監察御史。命下,中外 聳歎。大經首陳士風、掊克、媮惰、誕慢、浮虛四弊。時理 官間多居外,大經奏非便,乃作舍寺庭。遷大理少卿, 守殿中侍御史。言:「今日不治,由大臣不任責。」又言:「諸 路荒政不實,飛蝗頗多。願益加恐懼,申飭大臣,俾內 而百官有司輸忠讜,修厥職;外而監司守臣察貪理 冤,去苛斂,寬民力。」上皆嘉納。因論近習韓俁薦士,上 曰:「此亦無害。昔楊得意為狗監,亦嘗薦司馬相如。」大 經奏:「彼何人斯,使得薦士,將恐無廉恥者望風希旨, 傷毀士俗。」後數日,上謂大經曰:「卿前所論韓俁,朕思 之,誠是也。」又論宦者董璉暴橫,將命淮甸,所至誅求, 且自號董閻羅。上曰:「然,人皆言之。」即依奏鐫罷,竄南 康軍。除侍御史。上宣諭曰:「卿論事得體,且詳練大經。 遂言士風未厚,吏治未肅,民力未蘇,和氣未應,皆由 人心未正。願察公正,明義利,以彰好惡,抑浮薄,去貪 刻,則莫不靡然洗濯,一歸於正。」上稱善再三。又言:「監 司治民之本,不可限以資格。」上納其言,即選四寺丞 同時臨遣。試右諫議大夫兼侍講。請通漕臣之計,以 補州郡之有無;拘戶絕之租,以廣常平之儲偫;嚴贓 罪;改正法以懲貪黷;收外路辟闕歸吏部,以杜私謁而通孤寒。秋旱,詔求言,大經極言:「人心不和,有以致 之,民力竭而愁歎多,軍士貧而怨嗟眾,二者當今大 弊。州縣之間,絹帛多折其估,米粟過收其贏,關市苛 征,榷酤峻禁,中外兵帥,多出貴倖之門,營利自豐,素 召眾怨,教閱滅裂,軍容不整。且近習甲第名園,越法 踰制,別墅列肆,在在有之,非賂遺何以濟欲願陛下 疏斥憸腐,抑絕倖門,垂意人主之職,責成宰輔,一提 其綱,則天下事必有能辦之者。」俄而地司郝政降充 統制官,殿帥補外,蓋用其言也。除禮部尚書兼侍讀。 大經屢請祠,上曰:「卿公廉,必能為朕牧民。」以徽猷閣 學士知建寧府。未幾,移鎮紹興,辭不拜,予祠,進龍圖 閣學士。告老,以通奉大夫致仕。方主眷未衰,抗疏引 去,人方之孔戣,壽逾八袠。紹熙五年,寧宗即位,進正 議大夫,降詔撫問,賜銀奩藥茗。慶元四年七月,疾革, 語諸子曰:「吾目可瞑,吾愛君憂國之心不可泯。」無一 語及私。卒,年八十九。訃聞,上甚悼之,贈銀青光祿大 夫,諡𥳑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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