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52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五十二卷 |
第三百五十二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四
元三
陳思謙 蓋苗
馬祖常 月魯帖木兒
成遵 烏古孫良楨
崔敬 張楨
官常典第三百五十二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四
[編輯]元三
[編輯]陳思謙
[編輯]按《元史》本傳:「思謙,字景讓,其家世見《祖祐傳》中。思謙 少孤,警敏好學,凡名物度數,綱紀本末,考訂詳究,尤 深於邵子《皇極經世書》。文宗天曆初政,收攬賢能,丞 相高昌王亦都護舉思謙,時年四十矣,召見興聖宮。 明年二月,授典寶監經歷。十一月,改禮部主事。首言 教坊、儀鳳二司請併入宣徽,以清禮部之選,其官屬 不當與文武臣並列,朝會宜置百官之後,大樂之前。」 詔從之,而二司隸禮部如故。至順元年,拜西行臺監 察御史,建明八事:一曰正君道,二曰結人心,三曰崇 禮讓,四曰正綱紀,五曰審銓衡,六曰勵孝行,七曰紓 民力,八曰修軍政。先是,關陝大饑,民多鬻產,流徙及 來歸,皆無地可耕。思謙言聽民倍直「贖之,使富者收 兼入之利,貧者獲已棄之業。」從之。監察御史李擴行 部甘肅,金州民劉海延都,其男元元自稱流民王延 祿,非海延都之子,告海延都掠其財,擴聽之,以酷法 抑其父。思謙劾擴「逆父子之天,壞朝廷之法」,遂抵擴 罪。明年二月,遷太禧宗禋院都事。九月,拜監察御史, 首陳四事,言:上有宗「廟社稷之重,下有四海烝民之 生,前有祖宗垂創之艱,後有子孫長久之計,中論秦 漢以來上下三千餘年,天下一統者,六百餘年而已。 我朝開國百有餘年,混一六十餘年,土字人民,三代、 漢、唐所未有也。民有千金之產,猶謹守之,以為先人 所營,況君臨天下,承祖宗艱難之業,而傳祚萬世者 乎?臣愚以興亡懇懇言者,誠以皇上有元之聖主,今 日乃皇上盛時圖治之機,茲不可失也。」又言:「戶部賜 田,諸怯薛支請海青獅豹肉食,及局院工糧,好事布 施,一切泛支。以至元三十年以前較之,動增數十倍。 至順經費,缺二百三十九萬餘定。宜節無益不急之 費,以備軍國之用。苟能三分損一以惠民,夫豈小哉!」 又言:「軍站消乏,僉補則無殷實之戶,接濟則無羨餘 之財,倘有徵行,必括民間之馬。苟能修馬政,亦其一 助也。方今西越流沙,北際沙漠,東及遼海,地氣高寒, 水甘草美,無非牧養之地。宜設置群牧使司,統領十 監,專治馬政,並畜牛羊。數年之後,馬實蕃盛,或給軍 以收兵威,或給站以優民力,牛羊之富,又足以給國 用,非小補也。」又言:「銓衡之弊,入仕之門太多,黜陟之 法太簡,州郡之任太淹,朝省之除太速。欲設三策以 救四弊:一曰至元三十年以後增設衙門,冗濫不急 者,從實減並,其外有選法者,併入中書。二曰宜參酌 古制,設辟舉之科,令三品以下各舉所知,得才則受 賞,失實則受罰。」三曰:「古者刺史入為三公,郎官出宰 百里,蓋使外職識朝廷治體,內官知民間利病。今後 歷縣尹有能聲善政者受郎官、御史;歷郡守,有奇才 異績者任憲使、尚書;其餘各驗資品通遷,在內者不 得三考連任,京官在外者,須歷兩任乃遷。內職績非 出類、守不敗官者,則循以年勞,處以常調。凡朝」缺官 員,須二十月之上,方許遷除。帝可其奏,命中書議行 之。時有官居喪者,往往奪情起復,思謙言:「三年之喪, 謂之達禮,自非金革,不可從權。」遂著於令。有詔起報 嚴寺,思謙曰:「兵荒之餘,當罷土木,以紓民力。」帝嘉之 曰:「此正得祖宗立臺憲之意。繼此,事有當,言者無隱。」 賜縑綺旌之。未幾,遷右司都事。元統二年五月,轉兵 部郎中。十一月,改御史臺都事。《重紀》至元元年五月, 出為淮西道廉訪副使。至淮,未期月,引疾歸。六月,召 為中書省員外郎。上言:「強盜但傷事主者,皆得死罪, 而故殺,從而加之人與鬥而殺人者,例杖一百七,下 得不死,與私宰牛馬之罪無異,是視人與牛馬等也, 法應加重。因奸殺夫,所奸妻妾同罪,律有明文。今止 坐所犯,似失推明。」遂令法曹議,著為定製。至正元年, 轉兵部侍郎。俄丁內艱。服除,召為右司郎中。歲凶,盜 賊蜂起,剽掠州邑。思謙力言於執政,當竭府庫以賑 貧民,分兵鎮撫中夏以防後患。五年,參議中書省事, 轉刑部尚書,改湖廣廉訪使。八年,遷淮東宣慰司都 元帥。九年,遷浙西廉訪使、湖廣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辭。十一年,改淮西廉訪使。廬州盜起,思謙亟命廬州 路總管杭州不花領弓兵捕之,而賊已不可撲滅矣。 言於宣讓王帖木兒不花曰:「承平日久,民不知兵,王 以帝室之胄,鎮撫淮甸,豈得坐視?思謙願與王戮力殄滅。且王府屬怯薛人等,數亦不少,必有能摧鋒陷 陣者,惟王圖之。」王曰:「此吾責也,但鞍馬器械未備,何 能禦敵?」思謙括官民馬,置兵甲,不日而集,分道並進, 遂禽渠賊,廬州平。既而潁寇將渡淮,又言於王曰:「潁 寇東侵,亟調芍陂屯卒用之。」王曰:「非奉詔不敢調。」思 謙言:「非常之變,理宜從權,擅發之罪,思謙坐之。」王感 其言,從之。其姪立本為屯田萬戶,召語曰:「吾祖宗以 忠義傳家,汝之職乃我先人力戰所致。今國家有難, 汝當身先士卒,以圖報效,庶無負朝廷也。」尋召入,為 集賢侍講學士,修定國律。十二年拜治書侍御史,明 年陞中丞。年近七十,上章乞老,不允。特旨進一品,授 榮祿大夫,仍御史中丞。入謝,感疾,及命下,強拜受命。 明日卒。贈宣猷秉憲佐治功臣、翰林學士承旨、榮祿 大夫、柱國,追封魯國公,諡《通敏》。
蓋苗
[編輯]按《元史》本傳:「苗字耘夫,大名元城人。幼聰敏好學,善 記誦。及弱冠游學四方,藝業大進。延祐五年,登進士 第,授濟寧路單州判官。州多繫囚,苗請疏決之,知州 以為囚數已上部,使者未報,不可決。苗曰:『設使者有 問,請身任其責』。知州乃勉從之,使者果閱牘而去。歲 饑,白郡府,未有以應,會他邑亦以告,郡府遣苗至戶」 部以請,戶部難之。苗伏中書堂下,出糠餅以示曰:「濟 寧民率食此,況不得此食者尤多,豈可坐視不救乎?」 因泣下。時宰大悟,凡被災者咸獲賑焉。有官粟五百 石,陳腐以借諸民,期秋熟還官。及秋,郡責償甚急,部 使者將責知州,苗曰:「官粟實苗所貰,今民饑不能償, 苗請代還。」使者乃已其責。單州稅糧歲輸館陶倉,距 單五百餘里,載䭾擔負,民甚苦之,春猶未足。是秋,館 陶大熟,苗先期令民糴粟倉下,十月初,倉券已至省, 民力什之五。辟御史臺掾,除山東廉訪司經歷,歷禮 部主事,擢江南行臺監察御史。建言:「嚴武備以備不 虞,簡兵卒以壯國勢,全功臣以隆大體,惜官爵以清 銓選,考實行以抑奔競,明賞罰以杜姦欺,計利害以 孚民情,去民賊以崇禮節」,皆切於時務,公論韙之。天 曆初,文宗詔以建康潛邸為佛寺,務窮壯麗,毀民居 七十餘家,仍以御史大夫督其役。苗上封事曰:「臣聞 使民以時,使臣以禮,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 者。陛下龍潛建業之時,居民困於供給,幸而獲睹今 日之運,百姓跂足舉首,以望非常之恩。今奪農時以 刱佛寺,又廢民居,使之家破產蕩,豈聖人御天下之 道乎?昔漢高帝興於豐、沛,為復兩縣;光武中興,南陽 免稅三年。既不務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滿斯民之望 哉?且佛以慈悲為心,方便為教,今尊佛氏而害生民, 無乃違其方便之教乎?臺臣職專糾察,表正百司,今 乃委以修繕之役,豈其禮哉?」書奏,御史大夫果免督 役。入為監察御史。文宗幸護國仁王寺,泛舟玉泉,苗 進曰:「今頻年不登,邊隅不靖,政當恐懼修省,何暇逸 遊以臨不測之淵乎?」帝嘉納之,賜以對衣、上尊,即日 還宮。臺臣擬苗僉淮東廉訪司事以聞,帝曰:「仍留蓋 御史,朕欲聞其讜言也。」以丁外艱去。免喪,除太禧宗 禋院都事。中書檄苗行視河道,還言:「河口淤塞,今苟 不治,後日必為中原大患。」都水難之,事遂寢。至正初, 用薦者知亳州,修學宮,完州廨。有豪強占民田為己 業,民五十餘人訴於苗,苗訊治之,豪民咸自引服。苗 曰:「爾等罪甚重,然吾觀,皆有改過意。」遂從輕議。至元 四年,起為左司都事,在左司僅十八日,凡決數百事。 丁內憂,宰相惜其去,重賻之。至正二年,起為戶部郎 中,俄擢御史臺都事。御史大夫欲以故人居言路,苗 曰:「非其才也。」大夫不悅而起。其晚邀至私第以謝人, 兩賢之,出為山東廉訪副使。益都、淄、萊,地舊稱產金, 朝廷建一府六所綜其事,民歲買金以輸官。至是六 十年矣。民有忤其官長意,輒謂所居地有金礦,掘地 及泉而後止,猾吏為奸利,莫敢誰何。苗建言罷之。三 年,入為戶部侍郎。四年,由都水監遷刑部尚書。初,盜 殺河南省憲官,延坐五百餘家,已有詔,除首罪外,餘 從原宥。至是,宰臣追復,欲盡誅戮,苗堅持不可。御史 趣具獄,苗曰:「肆赦復殺,在法所無。御史獨宜劾苗,其 敢累朝廷之寬仁乎?」卒用苗議,罷之。出為山東廉訪 使,民饑為盜,所在群聚,乃上《救荒弭盜》十二事,劾宣 慰使骩骳不法者。有司援例欲徵苗所得職田,苗曰: 「年荒民困,吾無以救,尚忍征斂以肥己耶?」輒命已之, 同僚皆無敢取。召參議中書省事。五年,出為陝西行 臺侍御史,遷陝西行省參知政事。六年,復入為治書 侍御史,陞侍御史,尋拜中書參知政事、同知經筵事。 大臣以兩京馳道狹隘,奏毀民田廬廣之,已遣使督 有司治之矣。苗執曰:「馳道創自至元初,何今日獨為 隘乎?」力辯,乃罷。又欲宿衛士悉出為郡長官,俾以養 貧。苗議曰:「郡長所以牧民,豈養貧之地哉!果有不能 自存,賜之錢可也。若任郡寄,必擇賢才而後可。」議遂 寢。又欲以鈔萬貫與角牴者,苗曰:「諸處告饑,不蒙賑
恤,力戲何功,獲此重賞乎?」又僉四川廉訪司事,家人違例收職田,奉使宣撫直坐其主。宰臣命奉使即行遣,苗請付法司詳議,勿使憲司以為口實。於是時相 顧謂僚佐曰:「所以引蓋君至樞機者,欲其相助也,迺 每事相抗,何耶?今後有公務,毋白參政。」苗歎曰:「猥以 非才,待罪執政,中書之事,皆當與聞。今宰相言若此, 不退何俟?」將引去,而適有旨拜江南行臺御史中丞, 然宰臣怒苗終不解。比至,即除甘肅行省左丞,時苗 已致仕歸田裡矣。時宰復奏旨趣赴任,苗舁疾就道, 至鎮即上言:「西土諸王,為國藩屏,賜賚雖有常制,而 有司牽於文法,遂使恩澤不以時及,有匱乏之憂,大 非隆親厚本之意。」又言:「甘肅每歲中糧,姦弊百端。請 以糧鈔兼給,則軍民咸利矣。」朝廷從之。遷陝西行御 史臺中丞。到官數日,即上疏乞骸骨還鄉里。明年卒, 年五十八。贈攄誠贊治功臣、中書左丞、上護軍,追封 魏國公,諡文憲。苗學術淳正,性孝友,喜施與,置義田 以贍宗族。平居恂恂謙謹,及至遇事,張目敢言,雖經 剉折,無少回撓,有古「遺直」之風焉。
馬祖常
[編輯]按《元史》本傳:「祖常,字伯庸,世為雍古部,居靖州天山。 有錫里吉思者,於祖常為高祖,金季為鳳翔兵馬判 官,以節死,贈恆州刺史,子孫因其官,以馬為氏。曾祖 月合乃從世祖征宋,留汴掌饋餉,累官禮部尚書。父 潤,同知漳州路總管府事,家於光州。祖常七歲知學, 得錢即以市書。十歲時,見燭欹燒屋,解衣沃水以滅」 火,咸嗟異之。既長,益篤於學。蜀儒張䇓講道儀真,往 受業其門,質以《疑義》數十,䇓甚器之。延祐初,科舉法 行,鄉貢、會試皆中第一,廷試為第二人,授應奉翰林 文字,拜監察御史。是時,仁宗在御已久,猶居東宮,飲 酒過度。祖常上書,請「御正衙,立朝儀,御史執簡,太史 執筆,則雖有懷奸利己,乞官求賞者,不敢出諸口。天 子承天地祖宗之重,當極調攝。至於酒醴,近侍進御, 當思一獻百拜之義。」英宗為皇太子,又上書請慎簡 師傅,於是奸臣鐵木迭兒為丞相,威權自恣。祖常知 其盜,觀國史,率同列劾奏其十罪,仁宗震怒,黜罷之。 秦州山移,祖常言:「山不動之物,今而動焉,由在野有 當用不用之賢,在官有當言不言之佞,故致然爾。」疏 聞,大臣皆家居待罪。祖常薦賢拔滯,知無不言。俄改 宣政院經歷,月餘辭歸。起為社稷署令。亡何,奸臣復 相,左遷開平縣尹,因欲中傷之,遂退居光州。久之,奸 臣既死,乃除翰林待制。泰定建儲,擢典寶少監、太子 左贊善,尋兼翰林直學士,除禮部尚書。丁祖母憂,起 為右贊善,復除禮部尚書,尋辭歸。天曆元年,召為燕 王內尉,仍入禮部。兩知貢舉,一為讀卷官,時稱得人。 陞參議中書省事,參定親郊禮儀,充讀冊祝官。拜治 書侍御史。歷徽政副使,遷江南行臺中丞。元統元年, 召議新政,賜白金二百兩、鈔萬貫,又歷同知徽政院 事,遂拜御史中丞。帝以其有疾,詔特免朝禮,光祿日 給上尊。祖常持憲,務存大體。西臺御史劾其僚禁酤 時,面有酒,容以苛細黜之。山東廉訪司言孔氏訟事, 以事關名教,不行按者,亦引去。除樞密副使。頃之,辭 職歸光州。復除江南行臺中丞,又遷陝西行臺中丞, 皆以疾不赴。至元四年卒,年六十。贈攄忠宣憲協正 功臣、河南行省右丞、上護軍、魏郡公,諡文貞。祖常立 朝既久,多所建明。嘗議:「今國族及諸部,既誦聖賢之 書,當知尊諸母以厚彝倫。」又議:「將家子弟驕脆,有孤 任使,而庶民有挽強蹶張老死草野者,當建武學、武 舉,儲材以備非常。」時雖弗用,識者韙之。祖常工於文 章,宏贍而精核,務去陳言,專以先秦、兩漢為法,而自 成一家之言,尤致力於詩,圓密清麗,大篇短章,無不 可傳者。有文集行於世。嘗預修《英宗實錄》,又譯《潤皇 圖大訓》《承華事略》,又編集《列後金鑑》《千秋記略》以進, 受賜優渥。文宗嘗駐驆龍虎臺,祖常應制賦詩,尤被 歎賞,謂「中原碩儒惟祖常」雲。
月魯帖木兒
[編輯]按《元史》本傳:「月魯帖木兒卜領勤多禮伯臺氏。曾祖 貴裕,事太祖,為管領怯憐口怯薛,官。祖合剌,襲父職 事世祖父普蘭奚,由宿衛為中書右司員外郎,與丞 相哈剌哈孫建議迎立武宗,累遷至山北遼東道肅 政廉訪使。月魯帖木兒幼警穎,讀書強記,俶儻有大 志。年十二,成宗命與哈剌哈孫之子脫歡同入國學。」 仁宗時入宿衛。一日,帝顧問左右曰:「斯人容貌不凡, 誰之子耶?」左右忘其父名,月魯帖木兒即對曰:「臣父 普蘭奚也。」帝曰:「汝父贊謀以定國難,朕未嘗忘。」因命 脫忽台傳旨四怯薛札撒火孫,令常侍禁廷,毋止其 入。哈剌哈孫欲用為中書,蒙古必闍赤輒辭焉。哈剌 哈孫曰:「汝年幼,欲何為乎?」對曰:「欲為御史爾。」人壯其 志。久之,遂拜監察御史,巡按上都,劾奏太師、右丞相 帖木迭兒受張弼贓六萬貫,貸死。帝怒,碎太師印,賜 月魯帖木兒鈔萬貫。除兵部郎中,拜殿中侍御史,遷 給事中、左侍儀,同修起居注,尋為右司郎中,賜坐便 殿,帝顧左右謂曰:「月魯帖木兒識量明遠,可大用者也。」他日,帝語近臣曰:「朕聞前代皆有太上皇之號,今 皇太子且長,可居大位,朕欲為太上皇,與若等遊觀 西山,以終天年。」御史中丞蠻子、翰林學士明里董阿 皆稱善。月魯帖木兒獨起拜曰:「臣聞昔之所謂太上 皇,若唐元宗、宋徽宗,皆當禍亂,不得已而為之者也。 願陛下正大位,以保萬世無疆之業。前代虛名,何足 慕哉!」帝善其對。仁宗崩,帖木迭兒復入中書,據相位 參議乞失監以受人金帶繫獄,帖木迭兒乃使乞失 監愬月魯帖木兒為御史時,誣丞相受賕。皇太后命 丞相哈散等即徽政院推問,不實,事遂釋。帖木迭兒 乃奏以月魯帖木兒為山東鹽運司副使,降亞中大 夫為承事郎,期月間鹽課增以萬計。丁外艱,扶喪西 還。擢山南江北道肅政廉訪副使。泰定初,遷汴梁路 總管,再調總管武昌,以養親不赴。致和元年,河南行 省平章伯顏矯制起月魯帖木兒為本省參知政事, 共議起兵。月魯帖木兒固辭曰:「皇子北還,問參政受 命何人,則將何辭以對?」伯顏怒。會明里董阿迓皇子 過河南,而月魯帖木兒為御史時,嘗劾其娶娼女,冒 受封,明里董阿因說伯顏收之,丞相別不花亦與之 有隙,乃謫月魯帖木兒乾寧安撫司安置。至順四年, 移置雷州。至元六年,順帝召之還。至正二年,入覲,帝 欲留之,以「毋喪未葬」辭。四年,乃起同知將作院事,尋 除大宗正府也可札魯花赤。九年,由太醫院使拜翰 林學士承旨,知經筵事。進讀之際,引援經史臺,本於 王道,帝嘉納焉。十二年,江南諸郡盜賊充斥,詔拜月 魯帖木兒平章政事,行省江浙,因言於丞相脫脫曰: 「守禦江南,為計已緩,若得從權行事,猶有可為。」不從。 陛辭,賜尚醞、御衣、弓矢、甲冑、衛卒十人、鈔萬五千貫 以行。比至鎮,引僚屬集父老,詢守備之方,招募民兵 數千人,號令明肅。統師次建德,獲首賊何福,斬於市, 遂復淳安等縣,俘獲萬餘人,復業者三萬餘家。是年 七月次徽州,以疾卒於軍中。
成遵
[編輯]按《元史》本傳:「遵字誼叔,南陽穰縣人也。幼敏悟,讀書 日記數千百言。年十五喪父,家貧勤苦不廢學問。二 十能文章。時郡中先輩無治進士業者,遵欲為以不 合程式為患。一日,憤然曰:『《四書》《五經》,吾師也,文無逾 於《史》《漢》、韓、柳,區區科舉之作何難哉』?會楊惠初登第, 來尹穰,遵乃書所作數十篇見之。惠撫卷大喜,語之」 曰:「以此取科第如拾芥耳。」至順辛未,至京師,受《春秋》 業於夏鎮,遂入成均為國子生。時陳旅為助教,喜其 文,數以語於奎章閣侍讀學士虞集。集亟欲見之,旅 令以己馬俾遵馳詣集。集方有目疾,見遵來,迫而視 之曰:「適觀生文,今見生貌,公輔器也。吾老矣,恐不及 見生,當自愛重也。」元統改元,中進士第,授將仕郎、翰 林國史院編修官。明年,預修泰定、明宗、文宗三朝《實 錄》。後至元四年,升應奉翰林文字。五年,辟御史臺掾。 至正改元,擢太常博士。明年,轉中書檢校,尋拜監察 御史。扈從至上京,上封事言:「天子宜慎起居,節嗜慾, 以保養聖躬,聖躬安則宗社安矣。」言甚迫切,帝改容 稱善。又言臺察四事:「一曰差遣臺臣越職問事。二曰 左遷御史,杜塞言路。三曰御史不思盡言,循敘求進。 四曰體覆廉訪,聲蹟不實,賢否混淆。」帝皆嘉納之,諭 臺臣曰:「遵所言甚善,皆世祖風紀舊規也。」特賜上尊, 旌其忠。遵又言江浙火災當賑卹,及劾火魯忽赤不 法十事。皆從之。復上封事,言時務四事:一曰法祖宗, 二曰「節財用,三曰抑奔競,四曰明激勸。」奏入,帝稱善 久之,命中書速議以行。是歲,言事並舉劾,凡七十餘 事,皆指訐時弊,執政者惡之。三年,自刑部員外郎出 為陝西行省員外郎,以母病辭歸。五年,丁母憂。八年, 擢僉淮東肅政廉訪司事,改禮部郎中。奉使山東、淮 北,察守令賢否,得循良者九人,貪懦者二十一人奏 之,九人者賜上尊幣帛,仍加顯擢,其二十一人悉黜 之。九年,改刑部郎中,尋遷御史臺都事。時臺臣有嫉 贓吏多以父母之憂免者,建論今後官吏凡被案劾 贓私,雖父母死,不許歸葬,須竟其獄,庶惡人不獲幸 免。遵曰:「惡人固可怒,然與人倫孰重?且國家以孝治 天下,寧失罪人千百,不可使天下有無親之吏。」御史 大夫是其言,陞戶部侍郎。十年,遷中書右司郎中。時 刑部獄案久而不決者積數百,遵與其僚分閱之,共 議其輕重,各當其罪,未幾無遺事。時有令輸粟補官, 有匿其姦罪而入粟得七品雜流者,為怨家所告。有 司議輸粟例無有過不與之文。遵曰:「賣官鬻爵,已非 盛典,況又賣官與姦淫之人,其將何以為治?必奪其 敕,還其粟,著為令乃可。」省臣從之,除工部尚書。先是, 河決白茅,鄆城、濟寧皆為巨浸。或言當築堤以遏水 勢,或言必疏南河故道以殺水勢。而漕運使賈魯言: 必疏南河,塞北河,使復故道,役不大興,害不能已。廷 議莫能決,乃命遵偕大司農禿魯行視河,議其疏塞 之方以聞。十一年春,自濟寧、曹、濮、汴梁、大名,行數千 里,掘並以量地形之高下,測岸以究水勢之淺深。遍閱史籍,博採輿論,以謂河之故道不可得復,其議有 八,而丞相脫脫已先入賈魯之言,及遵與禿魯至,力 陳不可,且曰:「濟寧、曹、鄆連歲饑饉,民不聊生,若聚二 十萬人於此地,恐後日之憂,又有重於河患者。」脫脫 怒曰:「汝謂民將反耶?」自辰至酉,辨論終不能入。明日, 執政者謂遵曰:「修河之役,丞相意已定,且有人任其 責矣。公其毋多言,幸為兩可之議。」遵曰:「腕可斷,議不 可易也。」由是遂出為大都、河間等處都轉運鹽使。初, 汝、汴二郡多富商,運司賴之。是時,汝寧盜起,侵汴境, 朝廷調兵往討,括船運糧,以故舟楫不通,商販遂絕。 遵隨事處宜,國課皆集。十四年,調武昌路總管。武昌 自十二年為沔寇所殘燬,民死於兵疫者十六七,而 大江上下皆劇盜阻絕,米直翔湧,民心遑遑。遵言於 省臣,假軍儲鈔萬錠,募勇敢之士,具戈船截兵境,且 戰且行,糴粟於太平。中興,民賴以全活者眾。會省臣 出師,遵攝省事,於是省中府中惟遵一人。乃遠斥候, 塞城門,籍民為兵,得五千餘人,設萬夫長四配守四 門,所以為防禦之備,甚至號令嚴肅,賞罰明當,賊船 往來江中,終不敢近岸,城賴以安。十五年,擢江南行 臺治書侍御史,召拜參議中書省事。時河南之賊數 渡河而北,焚掠郡縣,上下視若常事。遵率左右司僚 佐持其牘詣丞相言曰:「今天下州縣喪亂過半,河北 之民趙安者,以天塹黃河為之障,賊兵雖至,不能飛 渡。所以剝膚椎髓以供軍儲而無深怨者,視河南之 民猶得保其室家故也。今賊北渡河,而官軍不禦,是 大河之險已不能守,河北之民復何所恃乎?河北民 心一搖,國勢將如之何?」語未畢,哽咽不能言,宰相以 下皆為之揮涕,乃以入奏。帝詔即遣使罪守河將帥, 而守禦自是亦頗嚴。先是,湖廣倪賊,質威順王之子 而遣人請降,求為湖廣行省平章,朝臣欲許者半,遵 曰:「平章之職,亞宰相也。承平之時,雖德望漢人,抑而 不與。今叛逆之賊,挾勢要求,輕以與之,如綱紀何?」或 曰:「王子,世皇嫡孫也,不許,是棄之與賊,非親親之道 也。」遵曰:「項羽執太公,欲烹之以挾高祖,高祖乃以分 羹答之,奈何今以王子之故,廢天下大計乎?」眾皆韙 其論。除治書侍御史,俄復入中書,為參知政事,離省 僅六日。丞相每決大議,則曰:「姑少緩之。」眾莫曉其意。 及遵拜執政,喜曰:「大政事今可決矣。」十七年,陞中書 左丞,階資善大夫,分省彰德。是時,太平在相位,以事 忤皇太子,皇太子深銜之,欲去之,而未有以發,以為 遵及參知政事趙中皆太平黨也,遵、中兩人去,則太 平之黨孤。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風旨,嗾寶坻縣尹鄧 守禮、弟鄧子初等,誣遵與參政趙中、參議蕭庸等六 人皆受贓,皇太子命御史臺、大宗正府等官雜問之, 鍛鍊使成獄。遵等竟皆杖死,中外冤之。二十四年,御 史臺臣辯明遵等皆誣枉,詔復給還其所授宣敕。
烏古孫良楨
[編輯]按《元史》本傳:良楨,字幹卿,世次見父澤傳。資器絕人, 好讀書。至治二年,蔭補江陰州判官。尋丁內艱。服除, 調婺州武義縣尹,有惠政。改漳州路推官,獄有疑者, 悉平反之。上言:「律,徒者不杖。今杖而又徒,非恤刑意, 宜加徒減杖。」遂定為令。移泉州,益以能稱。轉延平判 官,拜陝西行臺監察御史。劾遼陽行省左丞相達識 帖睦邇賣國不忠,援漢高帝斬丁公故事,以明人臣 大義;並劾御史中丞胡居祐奸邪,皆罷之,中外震懾。 陞都事,猶以言不盡行,解去。復起為監察御史。良楨 以帝方覽萬幾,不可不求賢自輔,於是連疏「《天曆》,數 年間紀綱大壞,元氣傷夷。天祐聖明,入膺大統,而西 宮秉政,奸臣弄權,畜憾十有餘年。天威一怒,陰晦開 明,以正大名,以章大孝,此誠兢兢業業祈天永命之 秋,其術在乎敬身修德而已。今經筵多領以職事,臣 數日一進講,不踰數刻已罷,而暬御小臣恆侍左右, 何益於盛德哉!臣願招延儒臣若許衡者數人,寘於 禁密,常以唐虞三代之道啟沃宸衷,日新其德,實萬 世無疆之福也。」又以國俗父死則妻其從母,兄弟死 則收其妻,父母死無憂。制遂言綱常皆出於天,而不 可變。議法之吏乃言國人不拘此例,諸國人各從本 俗,是漢南人當守綱常,國人,諸國人不必守綱常也。 名曰優之,實則陷之,外若尊之,內實侮之。推其本心, 所以待國人者,不若漢南人之厚也。請下禮官、有司, 及右「科進士在朝者會議,自天子至於庶人,皆從禮 制,以成列聖未遑之典,明萬世不易之道。」又言:「隱士 劉因道學經術,可比許文正公衡,從祀孔子廟庭。」皆 不報。御史臺作《新風憲》,復疏其所當行者,以舉賢才 為綱,而以厚風俗、均賦役、重審理、汰冗官、選守令、出 奉使、均公田為目。指摘剴切,雖觸忌諱,亦不顧也。宦 者罕失嬖妾,殺其妻,糜其肉飼犬,上疏乞正重刑,並 論宦寺結廷臣,撓政為害,可汰黜之,憸佞側目。至正 四年,召為刑部員外郎,轉御史臺都事。五年,改中書 左司都事,出為江東道肅政廉訪司副使,上官一日, 辭歸。六年,授平江路總管,不拜。八年,復召為右司員外郎。九年,陞郎中,尋遷廣東道肅政廉訪使,未行,還 為郎中,遷福建道肅政廉訪使。中道召還,參議中書 省事,兼經筵官。十一年,拜治書侍御史,陞中書參知 政事,同知經筵事。十三年,陞左丞,兼大司農卿,仍同 知經筵事。時中書參用非人,事多異同,不得一一如 志。會軍餉不給,請與右丞悟良哈台主屯田,歲入二 十萬石。東宮久未建,懇懇為言。車駕幸上都,始冊皇 太子,立詹事院,驛召為副詹事。每直端本堂,則進正 心誠意之說,親君子遠小人之道,皇太子嘉納焉。當 時盜賊蜂起,帝聞惡之,下詔分討,必盡誅而後已。良 楨言:「平賊在收人心以回天意,多殺非道也。」乃赦以 安之。十四年,遷淮南行省左丞。初,泰州賊張士誠既 降復叛,殺淮南行省參知政事趙璉,進據高郵、六合。 太師脫脫奉詔總諸王軍南征,而良楨洎參議龔伯 璲、刑部主事廬山等從之。既平六合,垂克高郵,會詔 罷脫脫兵柄,遂有上變告伯璲等,勸脫脫勒兵北向 者,下其事逮問,詞連良楨,簿對無所驗。即日還中書 左丞,命分省彰德,主調軍食。居半歲,還中書。十六年, 進階榮祿大夫,賜玉帶一。十七年,除大司農。明年,陞 右丞,兼大司農,辭,不允,論罷陷賊延坐之令。有惡少 年誣知宜興州張復通賊之罪。中書將籍其孥,吏抱 案請署。良楨曰:「手可斷,案不可署。」同列變色,卒不署。 良楨自左曹登政府,多所建白。罷福建、山東食鹽,浙 東、西長生牛租。瀕海被災圍田稅,民皆德之。嘗論《至 正格》輕重不倫,吏得並緣為奸。舉明律者數人,參酌 古今,重定律書,書成而罷。家居輒訓諸子曰:「吾無過 人者,惟待人以誠,人亦以誠遇我,汝宜志之。」晚歲病 瘠,數謁告,病益侵,遂卒。自號「約齋。」有詩文奏議凡若 千卷,藏於家。
崔敬
[編輯]按《元史》本傳:「敬字伯恭,大寧之惠州人。通刑名法律 之學,淮東、山南廉訪司皆辟書吏。天曆初,辟御史臺 察院書吏,歷刑部令史、徽政院掾史,遂陞中書掾。至 元五年,用累考及格,授刑部主事。六年,遷樞密院都 事,拜監察御史。時既毀文宗廟主,削文宗後、皇太后 之號,徙東安州。而皇弟燕帖古思,文宗子也,又放之」 高麗。敬上疏略曰:「文皇獲不軌之愆,已徹廟祀;叔母 有階禍之罪,亦削洪名。盡孝正名,斯亦足矣。惟念皇 弟燕帖古思太子,年方在幼,罹此播遷,天理人情,有 所不忍。明皇當上賓之日,太子在襁褓之間,尚未有 知,義當矜憫。蓋武宗視明、文二帝,皆親子也,陛下與 太子,皆嫡孫也。以武皇之心為心,則皆子孫,固無親 疏。以陛下之心為心,未免有彼此之論。臣請以世俗 喻之:常人有百金之產,尚置義田,宗族困阨者為之 教養,不使失所。況皇上貴為天子,富有四海,子育黎 元,當使一夫一婦無不得其所。今乃以同氣之人,置 之度外,適足貽笑邊方,取辱外國。況蠻夷之心,不可 測度,倘生他變,關係非輕。興言至此,良為寒心。臣願 殺身以贖太子之罪,望陛下遣近臣迎歸太后、太子, 以全母子之情,盡骨肉之義。天意回,人心悅,則宗社 幸甚。」不報。又上疏諫天子巡幸上都,宜御內殿,其略 曰:「世祖以上都為清暑之地,車駕行幸,歲以為常。閣 有大安,殿有鴻禧睿思,所以保養聖躬,適起居之宜, 存畏敬之心也。今失剌斡耳朵思,乃先王所以備宴 游,非常時臨御之所。今陛下方以孝治天下,屢降德 音,祗行宗廟親祀之禮,雖動植無知,罔不歡悅。而國 家多故,天道變更。臣備員風紀,以言為職。願大駕還 大內,居深宮,嚴宿衛,與宰臣謀治道。萬機之暇,則命 經筵進講,究古今盛衰之由,緝熙聖學,乃宗社之福 也。」時帝數以歷代珍寶分賜近侍,敬又上疏曰:「臣聞 世皇時,大臣有功,所賜不過槃革,重惜天物,為後世 慮至遠也。今山東大饑,燕南亢旱,海潮為災,天文示 儆,地道失寧,京畿南北蝗飛蔽天,正當聖主恤民之 日,近侍之臣不知慮此,奏稟承請,殆無虛日,甚至以 府庫百年所積之寶物,遍賜僕御,閽寺之流,孔稚童 孩之子,帑藏或空。萬一國有大事,人有大功,又將何 以為賜乎?乞追回所賜,以示恩不可濫,庶允公論。」是 年,出僉山北廉訪司事。按部全寧獄,有李秀以坐造 偽鈔,連數十人,而皆與秀不相識,敬疑而讞之,秀曰: 「吾以訓童子為業,居村落間,有司至秀舍,謂秀為偽 造鈔者,捶楚之下,不敢不誣服耳。」敬詢知始謀者,乃 大同王濁,十餘年事不泄,而有司誤以李秀為王濁 也。移文至大同,果得王濁為真造偽鈔者。至正初,遷 河南,又遷江東。所至抑豪強,惠下窮,洗冤滯,興學勸 農,百廢具舉。除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入為諸路寶 鈔提舉,改工部侍郎。十一年,遷同知大都路總管府 事。直沽河淤數年,中書省委敬浚治之,給鈔數萬錠, 募工萬人,不三月告成,咸服其能。除刑部侍郎,遷中 書左司郎中。十二年,歷兵部尚書,為樞密院判官。十 四年,遷刑部尚書。廣東府憲讎殺,以沙加班處大逆,
敬詳:「憲府以私相害,致有是變。殺人者自有典章,得坐一人;大逆非謀反則不科,得坐一家。」敬立論全重而就輕,朝廷咸以為然。十五年,復為樞密院判官,尋 拜參知政事,行省河南。復為兵部尚書,兼濟寧軍民 屯田使。朝廷給以鈔十萬錠,散於有司。招致居民軍 士,立營屯種,歲收得百萬斛,以給邊防。居歲餘,其法 井井十有七年,召為大司農少卿,遂拜中書參知政 事。盜據齊、魯,敬與平章政事荅蘭、參知政事俺普分 省陵州。陵州乃南北要衝,無城郭而居民散處,敬兼 領兵、刑、戶、工四部事,供給諸軍,事無不集。丞相以其 能上聞,賜之上尊,仍命其便宜行事。敬與俺普密議 曰:「我軍強且勝,彼將敗而降。如得仗義之士,直抵其 巢穴而招安之,亦方面之幸也。」有國子生王恪等願 請往,敬以便宜授以官,俾之行。至鄆城,見李秉彝、田 豐等,諭以逆順禍福之理。豐與秉彝皆悔過自新。山 東郡邑之復,敬之策居多。敬以軍馬供給浩繁,而民 力日疲,乃請行納粟補官之令。中書以其言聞,詔從 之。河北、燕南士民踵躡而至,積粟百萬石,綺段萬匹, 用以給軍費,民獲少蘇。十八年除山東行樞密院副 使,俄遷江浙行省左丞。卒,年六十七。贈資善大夫,江 浙行省左丞如故,諡曰「忠敏。」
張楨
[編輯]按《元史》本傳:「楨字約中,汴人。幼刻苦讀書,登元統元 年進士第,授彰德路錄事,辟河南行省掾。楨初娶祁 氏,祁生貴富,家頗驕縱,見楨貧,不為禮,合巹踰月,即 出之。祁之兄訟於官,且汙楨以黯昧事,左右司官聽 之,楨因移疾不出,滯按俱積。平章政事月魯帖木兒 怒曰:『張楨,剛介士也,豈汝曹所當議耶』?郎中虎者禿」 謁而謝之,乃起范、孟為亂,矯殺月魯帖木兒等,城中 大擾。楨暮夜縋城出,得免。踰年,除高郵縣尹,門無私 謁。縣民張提領尚任俠,武斷鄉曲,一日至縣,有所囑, 楨執之,盡得其罪狀,里中受其抑者,咸來訴焉,乃杖 而徒之,人以為快。守城千戶狗兒妻崔氏,為其小婦 所譖虐死。其鬼憑七歲女詣縣訴,楨備言死狀,屍見 瘞舍後。楨率吏卒即其所發土得屍,拘狗兒及小婦 鞫之,皆伏辜,人以為神明焉。累除中政院判官。至正 八年,拜監察御史,劾太尉阿乞剌欺罔之罪,並言:「明 里董阿、也里牙、月魯不花,皆陛下不共戴天之讎,伯 顏賊殺宗室嘉王、郯王一十二口,稽之古法,當伏門 誅,而其妻子兄弟尚仕於朝,宜急誅竄。別兒怯不花 阿附權姦,亦宜遠貶。今災異迭見,盜賊蜂起,海寇敢 於要君,閫帥敢於玩寇,若不振舉,恐有唐末藩鎮噬 臍之禍。」不聽。及毛貴陷山東,上疏陳十禍:「根本之禍 有六,征討之禍有四,歷數其弊,一曰輕大臣,二曰解 權綱,三曰事安逸,四曰杜言路,五曰離人心,六曰濫 刑獄。」所謂根本之禍六也。其《言事安逸之禍》,略曰:「臣 伏見陛下以盛年入纂大統,履艱難而登大寶,因循 治安,不預防慮,寬仁恭儉,漸不如初。今天下可謂多 事矣,海內可謂不寧矣,天道可謂變常矣,民情可謂 難保矣,是陛下警省之時,戰兢惕厲之日也。陛下宜 臥薪嘗膽,奮發悔過,思祖宗創業之難而今日墜亡 之易。」於是而修實德,則可以答天意;推至誠則可以 回人心。凡土木之勞,聲色之好,燕安鴆毒之戒,皆宜 痛撤勇改。有不盡者,亦宜防微杜漸,而禁於未然。黜 宮女,節浮費,畏天恤人,而陛下乃安焉處之,如天下 太平無事時,此所謂根本之禍也。至若不慎調度,不 資群策,不明賞罰,不擇將帥,所謂《征討之禍》四也。《其 言不明賞罰之禍》,略曰:「臣伏見調兵六年,初無紀律 之法,又無激勸之宜。將帥因敗為功,指虛為實,大小 相謾,上下相依,其性情不一,而邀功求賞則同。是以 有覆軍之將,殘民之將,怯懦之將,貪婪之將,曾無懲 戒,所經之處,雞犬一空,貨財俱盡,及其面諛游說,反 以克復受賞。今克復之地,悉為荒墟,河南提封三千 餘里,郡縣星羅棋布,歲輸錢糓數百萬計,而今所存 者,封丘、延津、登封、偃師三四縣而已。兩淮之北,大河 之南,所在蕭條。夫有土、有人、有財,然後可望軍旅不 乏,餽餉不竭。今寇敵已至之境,固不忍言;未至之處, 尤可寒心。如此而望軍旅不乏,餽餉不竭,使天」雨粟, 地湧金,朝夕存亡且不能保,況以地方有限之費,而 供將帥無窮之欲哉?其為自啟亂階,亦已危矣。陛下 事佛求福,飯僧消禍,以《天壽節》而禁屠宰,皆虛名也。 今天下殺人矣,陛下泰然不理,而曰「吾將以是求福」, 福何自而至哉?潁上之寇,始結白蓮,以佛法誘眾,終 飾威權,以兵抗拒。視其所向,駸「駸可畏,其勢不至於 亡吾社稷,燼吾國家不已也。堂堂天朝,不思靖亂,而 反為階亂,其禍至慘,其毒至深,其關繫至大,有識者 為之扼腕,有志者為之痛心。此征討之禍也。」疏奏不 省。權臣惡其訐直。二十一年,除僉山南道肅政廉訪 司事。至則劾中書參知政事也先不花、樞密院副使 脫脫木兒、治書侍御史奴奴弄權誤國之罪,又不報。 方是時,孛羅帖木兒駐兵大同,察罕帖木兒駐兵洛 陽,而毛貴㨿山東,勢逼京畿。二將玩寇不進,方以爭晉、冀為事,搆兵相攻,互有勝負。朝廷乃遣也先不花、 脫脫木兒、奴奴往解之。既受命不前,進楨又言其「貪 懦庸鄙,苟懷自安之計,無憂國致身之忠。朝廷將使 二家釋憾,協心討賊,此國之大事。謂宜風馳電走。而 乃迂迴退懾,枉道延安以西,繞曲數千里,遲遲而行, 使兩軍日夜仇殺,黎庶肝腦塗地,實此三人之所致 也。宜急殛之,以救時危。」亦不報。楨乃慨然歎曰:「天下 事不可為矣!」即辭去,居河中安邑山谷間,結茅僅容 膝。有訪之者,不復言時事,但對之流涕而已。二十四 年,孛羅帖木兒犯闕,皇太子出居冀寧,奏除贊善,又 除翰林學士,皆不起。擴廓帖木兒將輔皇太子入討, 孛羅帖木兒遣使傳皇太子旨,賜以上尊,且訪時事。 楨《復書》曰:「今燕、趙、齊、魯之境,大河內外,長淮南北,悉 為丘墟,關陝之區,所存無幾,江左日思薦食上國,湘 漢、荊楚、川蜀,淫名僭」號,幸我有變,利我多虞。閣下國 之右族,三世二王,得不思廉、藺之於趙,寇、賈之於漢 乎?京師一殘,假有不逞之徒,崛起草澤,借名義,尊君 父,倡其說於天下,閣下將何以處之乎?守京師者,能 聚不能散,禦外侮者,能進不能退。紛紛藉藉,神分志 奪,國家之事,能不為閣下憂乎?《志》曰:「不備不虞,不可 以為」師。僕之《惓惓》為言者,獻忠之道也。然為言大要 有三:保君父,一也;扶社稷,二也;衛生靈,三也。請以近 似者陳其一二。衛出公㨿國,至於不父其父;趙有沙 丘之變,其臣成兌平之,不可謂無功,而後至於不君 其君。唐肅宗流播之中,怵於邪謀,遂成靈武之篡。千 載之下,雖有智辯百出,不能為雪。嗚呼!是豈可以不 鑒之乎?然吾聞之,天之所廢不驟也。驟其得志,肆其 寵樂,使忘其覺悟之心,非安之也,厚其毒而降之罰 也。天遂其欲,民厭其汰,而鬼神弗福也,其能久乎?閣 下覽觀焉,謀出於萬全,則善矣。詢之輿議,急則其變 不測,徐則其釁必起。通其往來之使,達其上下之情, 得其情則得其策矣。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今 九重在上者如寄青宮,在下者如寄生民之憂,國家 之憂也,可不深思而熟計之哉?擴廓帖木兒深納其 說,是用事克有成,後三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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