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5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五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五十七卷目錄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九
明五
朱淛 馬明衡
陳逅 劉安
郭弘化 喻希禮
石金 包節
曾翀 龔愷
張芹 蕭鳴鳳
高公韶 袁宗儒
余珊 洪垣
周鈇 馮恩
楊爵 浦鋐
周冕 王宗茂
周弘祖 樊深
凌儒 王時舉
方新 桑喬
謝瑜 葉經
童漢臣 伊敏生
鄭芸 陳策
陳紹 喻時
顏鯨
官常典第三百五十七卷
都察院部名臣列傳十九
[編輯]明五
[編輯]朱淛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淛字必東,莆田人。舉鄉試第一。嘉靖 二年,成進士。明年春,與同縣馬明衡並授御史。甫閱 月,會昭聖皇太后生辰,有旨免命婦朝賀。淛言:皇太 後親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昭鑒。若傳免 朝賀,何以慰親心而隆孝治』?明衡亦言:暫免朝賀,在 恆時則可,在議禮紛更之時則不可。且前者興國太 後令節,朝賀如儀。今相去不過數旬,而彼此情文互 異。詔旨一出,臣民駭疑。萬一因禮儀末節,稍成嫌隙, 俾陛下貽譏天下,匪細故也。」時帝亟欲尊所生,而群 臣必欲帝母昭聖,相持未決。二人疏入,帝恚且怒,立 捕至內廷,責以離間宮闈,歸過於上。下詔獄拷訊。侍 郎何孟春、御史蕭一中論救,皆不聽。御史陳逅、季本、 員外郎林應驄繼諫,帝愈怒,並下詔獄,遠謫之。帝必 欲殺二人,變色謂閣臣蔣冕曰:「此曹誣朕不孝,罪當 死。」冕膝行頓首請曰:「陛下方興堯、舜之治,奈何有殺 諫臣名?」良久,色稍解,欲戍之。冕又固請,繼以泣。乃杖 八十,除名為民。兩人遂廢。廷臣多論薦,不復召。淛為 人長者不欺人,或為人欺亦不校。與明衡皆貧,淛尤 甚。鄉里利病,必與有司言,雖忤弗顧。家居三十餘年 卒。
馬明衡
[編輯]按《明外史朱淛傳》:「馬明衡,字子萃,父思聰,死宸濠難。 明衡登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太常博士。甫為御史,即 與淛同得罪。閩中學者,率以蔡清為宗,至明衡獨受 業於王守仁。閩中有王氏學,自明衡始。」
陳逅
[編輯]按《明外史朱淛傳》:「陳逅,字良會,常熟人。正德六年進 士。除福清知縣,入為御史。以救兩人,謫合浦主簿,累 官河南副使。帝幸承天,坐供具不辦,下獄為民。」
劉安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安字汝勉,慈谿人。嘉靖五年進士,授 南京工部主事,改河南道御史。入臺甫一月,上疏曰: 『人君貴明不貴察,察非明也。人君以察為明,天下始 多事矣。陛下臨御八年,而治理未臻,識者謂陛下之 治功捐於明察。夫治可以緩圖,不可以急取,可以休 養致,不可以督責成。以急切之心,行督責之政,於是 躬親有司之事,指摘臣下之失,令出而復返,方信而 忽疑。大小臣工救過不暇,多有不安其位者。孰能為 陛下建長久之策,以圖治平哉?且朝廷者,四方之極 也。內之君臣習尚如此,則外撫按守令之官風從響 應。上以苛察繩,下以苛察應,恐民窮為起盜之源,食 寡無強兵之理。今明天子綜核於上,百執事振刷於 下,叢蠹之弊,十去其九,所少者元氣耳。伏望大包荒 之量,重根本之圖,略繁文而先急務,𥳑細故而弘遠 猷。不以一人之毀譽為喜怒,不以一言之順逆為行 止。久任老成,優容言官,則君臣上下一德一心,人人 各安其位,事事各盡其才,雍熙太和之治不難見矣』。」 帝閱疏大怒,逮赴錦衣衛拷訊。兵科給事中胡堯時 救之,並逮治。獄具,謫堯時攸縣主簿,安餘干典史,築
決堤數十丈,人稱「劉公堤。」再遷長沙同知,擢鳳陽知府,治行卓異,賜正三品服。以憂歸,卒。郭弘化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弘化字子弼,安福人。嘉靖二年進士。 除江陵知縣,徵授御史。十一年冬,彗星見,弘化言:『按 《天文志》:井居東方,其宿為木。今者彗出於井,則土木 繁興所致也。臣聞四川、湖廣、貴州、江西、浙江之採大 木者,勞苦萬狀。應天、蘇、松、常、鎮五府有造甎之役,民 間耗費不貲,窯戶逃亡過半。而廣東以採珠之故,激』」 民為盜,至攻劫會城,皆足戾天。和干星變。請悉停罷, 則彗滅而前星耀矣。戶部尚書許讚等請聽弘化言。 帝怒曰:「採珠,故事也。朕未有嗣,以是故耶?」責讚等附 和,黜弘化為民。久之,言官會薦,報寢。卒於家。穆宗立, 贈光祿少卿。
喻希禮 石金
[編輯]按《明外史薛侃傳》:「侃歸數月,御史喻希禮、石金皆以 言皇嗣得罪。希禮言:『陛下祈嗣禮成,瑞雪遂降。臣以 為招和致祥,不盡於此。往者大赦,今歲免刑,臣民盡 沾澤。獨議禮議獄得罪諸臣,遠戍邊徼。乞量移近地, 或特賜赦免,則和氣薰蒸,前星自耀』。帝大怒曰:『謂朕 罪諸臣,致遲嗣續耶』?所司參議以聞。議未上,金亦言: 『陛下一日萬幾,經理勞瘁,何若中涵太虛,物來順應, 凡人才之用舍,政事之敷施,始以九卿之詳度,繼以 內閣之咨謀,其弗協於中者,付諸臺諫之公論。陛下 恭默凝神,挈其綱領,使精神內蘊,根本充固,則《百斯 男》之慶,自不期而至。王守仁首平逆藩,繼靖巨寇,乃 因疑謗,泯其前勞。大禮大獄,諸臣久膺流竄。困鬱既 久,物故已多。望錄守仁功,寬諸臣罪,則太和之氣寒 宇宙間矣』。」帝不悅,曰:「金欲朕勿御萬幾,即古姦臣導 其君不親政之意。其並察奏。」尚書夏言等言二人無 他腸。帝益怒,下二人詔獄,而責言等陳狀伏罪。乃宥 之。二人竟謫戍邊衛。久之,赦還,卒。隆慶初,俱贈光祿 少卿。希禮,麻城人。金,黃梅人,巡按廣西,與姚鏌不協。 後與守仁共撫盧、蘇。王受還臺,值張、桂用事,諸御史 儲良才輩爭附之,金獨侃侃不阿,以是有名。
包節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節字元達,先世嘉興人,其父始遷華 亭。節祖鼎,池州知府,為治清簡。早歲乞休,為鄉邑所 重。節生五歲而孤,母躬教育之。舉嘉靖十一年進士, 授東昌推官。入為御史,劾兵部尚書張瓚貪穢,出按 雲南。時仕者以荒徼,憚不欲往,因設告就遠方之法。 節言此曹志甘投荒,非年迫衰遲,則家貧急祿,志在 為己,豈在恤民?滇中長吏所以多不得人也。請自今 以附近選人充之,而州縣佐貳姑用此曹,庶吏治可 舉。」吏部請以節言概行於雲貴、兩廣。制可。以疾歸,起 故官,再按湖廣。顯陵守備中官廖斌擅威福,節欲繩 之,語先洩。斌俟節謁陵時故獻膳羞,遽使撤去,詭稱 節麾出之。鍾祥民王憲告斌黨庇姦豪周章等。節捕 章斃之杖下。斌益怒,遂奏節不以正旦謁陵,次日始 謁。時當進膳,不旁立,褻慢,大不敬。奏已入,節始奏斌 前事。帝大怒,以節抵罪,逮詣詔獄搒掠,永戍莊浪衛。 莊浪極邊,敗屋頹垣,節處之甚安。獨念其母,自傷不 克終養,日飲泣母訃,至晝夜哭。已又聞弟孝卒,撫膺 曰:「誰代吾奉祀者?」哭益悲。病死。遺言以衰絰殮。
曾翀
[編輯]按《明外史薛宗鎧傳》:「曾翀,字習之,霍丘人。以進士授 南京刑部主事,改御史,抗疏劾吏部尚書汪鋐,語具 《宗鎧傳》。中廷杖垂斃,曰:『臣言已行,臣死何憾』。神色無 變。隆慶初,贈太常少卿。」
龔愷
[編輯]按《明外史何光裕傳》:「御史龔愷共光裕劾尚書史道, 廷杖八十,光裕死。愷既杖,復官如故。尋列靖江王驕 恣狀,疏止,大征粵寇,終湖廣副使。愷字次元,松江華 亭人。嘉靖二十六年進士。」
張芹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芹字文林,峽江人。弘治十五年進士。 授福州推官。正德中,召為南京御史。寧夏既平,大學 士李東陽亦進官廕子。芹抗疏曰:『東陽謹厚有餘,正 直不足,儒雅足重,節義無聞。逆瑾亂政,東陽為顧命 大臣,既不能遏之於始,及惡跡既彰,又不能力與之 抗,脂韋順從,惟其指使。今叛賊底平,東陽何力?冒功 受賞,何以服人心?臣竊見大臣正直者多不容,於瑾 得勢之時;姦邪者多見斥,於瑾得罪之後,而東陽始 終無患。不知何術善為身謀至此也。乞立賜罷斥,奪 其加恩,為大臣事君不忠者戒』。」疏出,東陽涕泣不能 辯。帝責芹沽名,令對狀。芹請罪,停俸三月。給事中寶 明言事下獄,芹疏救之。帝嘗馳馬傷編修王思切諫, 坐遠戍。芹曰:「彼非諫官尚爾,吾儕可坐視乎?」遂上疏 曰:「《孟子》言:『從獸無厭謂之荒』。《老聃》曰:『馳騁田獵,使人 心發狂』。心狂志荒,何事不忘?皆甚言,無益有害也。今 輕萬乘之尊,乘危冒險,萬一有不可諱,皇嗣未誕,如 宗廟社稷何?」帝不省。尋出為徽州知府。寧王宸濠反言者以芹家江西,慮賊劫其親屬,取道出徽,乃改知 杭州。已,復還徽州。嘉靖初,遷浙江海道副使,歷右參 政,右布政使。坐為「海道」時倭人爭貢,誤傷居民,罷歸。 芹事繼母孝,持身儉素,枲袍糲食終其身。
蕭鳴鳳 高公韶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鳴鳳,字子雝,浙江山陰人。少從王守 仁遊,舉鄉試第一。正德九年成進士,授御史。副使胡 世寧下獄,抗章救之。同官內江高公韶劾王瓊誤邊 計,言松潘副將吳坤請增設總兵於成都,瓊即以坤 任之。花當本我屬衛,日憑陵,由本兵非人,致小醜輕 中國』。瓊怒,奏訐公韶。中旨責公韶陰結外蕃,交通間」 諜,令首實。鳴鳳上疏曰:「公韶劾瓊所論者,天下之事。 瓊不當逞忿恣辨,以箝諫官口。」中旨責鳴鳳黨庇,而 謪公韶富民典史。鳴鳳又劾江彬恃寵恣肆,蔓將難 圖,士論壯之。尋巡視山海諸關。武宗將出塞捕虎,鳴 鳳疏諫,因具陳官司掊剋、兵民疾苦狀。不報。引疾歸。 起督南畿學政。諸生以比前御史陳選,曰:「陳,泰山;蕭, 北斗。」嘉靖初,遷河南副使,仍督學政。考察拾遺被劾。 吏部惜其學行,調為湖廣兵備副使。明年復改督廣 東學政。鳴鳳督學政,三廉無私。然性剛狠,以憤撻肇 慶知府鄭漳,漳慚恚,投劾去,由是物論大譁。八年考 察,兩京言官交章論,坐降調。已,與漳相詆訐,皆下巡 按御史逮治,鳴鳳遂不出。公韶,正德中為御史,嘗劾 總兵官郭勛罪。朵顏花當入寇,又劾總兵官遂安伯 陳鏸、中官王欣、巡撫王倬,鏸坐解職。世宗立,起謫籍。 歷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終戶部右侍郎。
袁宗儒
[編輯]按《明外史齊之鸞傳》:「袁宗儒,字醇夫,雄縣人。正德初 進士,授御史。十二年冬,帝在大同,以郊祀將回鑾,既 而復止,宗儒率同官力諫。明年夏,孝貞純皇后將葬, 帝還京,宗儒等復引災異,力請罷皇店,遣邊兵。既又 諫帝巡邊,語極危切,皆不報。擢大理寺丞。嘉靖三年, 爭《大禮》,廷杖。歷官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吏部尚書」 桂萼議「宗儒改調」,遂解職歸。未幾,起鄖陽,改山東。坐 屬吏賑饑無術,不能覺察,罷免。以薦起左副都御史, 扈蹕承天。還京,卒。
余珊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珊字德輝,桐城人。正德三年進士。授 行人,擢御史。庶吉士許成名等罷教習,留翰林者十 七人,珊以為濫,疏論之,語侵內閣,不納。乾清宮災,疏 陳弊政,極指義子西僧之謬。巡鹽長蘆,發中官姦利 事,為所誣,械繫詔獄,謫安陸判官,移知灃州。世宗立, 擢江西僉事,討平梅花峒賊,遷四川副使,備兵威、茂。」 嘉靖四年二月,應詔陳《十漸》。其略曰:「陛下有堯、舜、湯、 武之資,而無稷、契、伊、周之佐,致時事漸不克終者有 十。正德間,逆瑾專權,假子亂政,不知紀綱為何物,幸 陛下起而振之。未幾而事樂因循,政多苟𥳑,名實乖 謬,宮府異同,紛拏泄沓。以為在朝廷而不在朝廷,以 為在宮省而不在宮省,遂致天子以其心為心,百官 萬民亦各以其心為心。此紀綱之頹,其漸一也。正德 間,士大夫寡廉鮮恥,趨附權門,幸陛下起而作之,乃 今則前日之去者復來,來者不去。」自夫浮沉一世之 人,擢掌銓衡,首取軟美脂韋、重富貴、薄名檢者,列之 有位,致諛佞成風,廉恥道薄。甚者侯伯專糾彈,罷吏 議禮樂,市門復開,賈「販仍舊。此風俗之壞,其漸二也。 正德間,國柄下移,王靈不振,是以有安化、南昌之變, 賴陛下起而整肅之。乃塞上戍卒,近益驕恣,曩殺許 巡撫而姑息,頃遂殺張巡撫而效尤。曩縛賈參將以 立威,近又縛桂總兵而報怨。致榆關妖賊效之而戕 主事,北邊庫吏仿之而賊縣官。陛下惑鄙儒姑息之 談,牽俗吏權宜之計,遂使廟堂號令出於二三戍卒 之口。此國勢之衰,其漸三也。自逆瑾以來,以苞苴易 將帥,故邊防盡壞,賴陛下起而申嚴之,然積弊己久, 未能驟復。今朵顏蹢躅於遼海,羌戎跳梁於西川,北 狄蹂躙於沙漠,寇勢方張,而食肉之徒,不能早見預 料,亟求制馭之方,乃假鎮靜之虛名,掩無」能之實跡, 甚且詐飾捷功,濫邀賞賚,虛張勞伐,峻取官階,而塞 上多事日甚。此外裔之強,其漸四也。自逆瑾以來,盡 天下之脂膏,輸入權貴之室,是以有劉、趙、藍、鄢之亂, 賴陛下起而保護之。乃近年以來,黃紙蠲放,白紙催 徵,額外之斂,下及雞豚,織造之需,自為商賈,江、淮母 子相食,兗、豫盜賊橫行,川、「陜、湖、貴疲於供餉,田野嗷 嗷,無樂生之心。此邦本之搖,其漸五也。」正德朝,衣冠 蒙禍,家國幾空,幸陛下起而收錄之。乃未幾而狂瞽 之言,一鳴輒斥。昔猶謫遷外任,今或編配遐荒。昔猶 禁錮終身,今至箠死殿陛。蓋自呂柟、鄒守益等去而 殿閣空,顧清、汪俊等去而部寺空,張原、胡瓊等死而 言路空。間「有一二忠直士,又為權奸排擠而違之,俾 不通,致陛下耳囂目眩,忽不自知其在鮑魚之肆矣。 此人才之彫,其漸六也。」正德朝,奸邪迭進,忠諫不聞, 幸陛下起而開通之。顧閱時未久而此風復見。降心未懲,其憤逆耳或動諸顏。不勦說而折人以言,即臆 度而虞人以詐。朝進一封,暮投千里,甚至「三木囊頭, 九泉含泣」,此言路之塞,其漸七也。正德朝,忠賢排斥, 天下幾危,賴陛下起而主持之。豈期一轉瞬間,憸邪 投隙而起,飾《六藝》以文奸言,假《周官》而奪漢政,堅白 異同,模稜兩可。是蓋大奸似忠,大詐似信。王莽匿情 於下士之日,安石垢面於入相之初,雖有聖哲,誰其 辨之?臣恐正不敵邪,群陰日盛,此邪正之淆,其漸八 也。正德之世,大臣日疏,小人日親,致政事乖亂。賴陛 下紹統,堂廉復親,乃自大禮議起,凡偶失聖意者,譴 謫之,鞭笞之,流竄之,必一網盡焉而後已。由是小人 窺伺,巧發奇中,以投主好,以弋功名。陛下既用,先入 為主,順之無不合,逆之無不怒。由是大臣顧望,小臣 畏懼,上下乖戾,寖成《睽孤》,而《泰》《交》之風息矣。此君臣 之《暌》,其漸九也。正德之世,天鳴地震,物怪人妖,曾無 虛歲,賴陛下紹統,災異始除。乃頃歲以來,雨雹殺禽 獸,雷風拔樹屋,婦人產子兩頭,無極晝晦如夜,四方 旱潦,奏報不絕。曾何異正德之季乎?且京師陰霾之 氣,上薄太陽,白晝冥冥,罕有暉采,尤為可畏。此災異 「之臻,其漸十也。此十者,天子有一無以保四海。陛下 聖明,何以致此?無乃輔弼召之與?竊見今日之為輔 弼第一人者,徒以奸佞伴食怙恩,致上激天變,下召 民災,中失物望。臣逆知其非天下之第一流,而陛下 乃信任之,不至於魚爛不已。願亟去其人,更求才兼 文武。如前大學士楊一清老成厚重,如今大學士石 珤者並置左右,庶弊政可除,天下可治。臣又聞獻皇 帝好賢下士,容物恕人,天下所共知也。今議禮諸臣, 一言未合,輒以悖逆加之,謫配死徙,朝寧為空。此豈 獻皇帝意?苟非其意,雖尊以天下,無當也。陛下何不 起而用之,使駿奔清廟,以慰獻皇帝在天之靈哉?」疏 反覆萬四千言,最為剴切。帝不能用,付之所司。其所 斥輔弼第一人,謂費宏也。珊律已清嚴,居官有威惠。 外艱歸,士民祀之名宦。後副使胡東皋謁祠,獨顧珊 歎曰:「此吾師也。」服闋,以故官蒞廣東,終四川按察使。
洪垣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垣字峻之,婺源人。嘉靖十一年進士。 禮部侍郎湛若水講學京師,垣受業其門,授永康知 縣,徵授御史。十八年,世宗南巡,冊立皇太子,命閣臣 夏言、顧鼎臣選宮僚。垣再疏,言溫仁和、張衍慶、薛僑、 胡守中、屠應峻、華察、胡經、史際、白悅、皇甫涍等皆庸 流,不可使輔導青宮。」帝亦己從。他諫官言,廢黜者數 人。未幾,劾文選郎中黃禎先賄選郎楊育秀,得為考 功,及居文選,貪婪欺罔,「知州王顯祖等考察調簡而 補大州知縣,何瑚年過六十而選御史,皆非制。今當 大計京官,乃以猥瑣之曹世盛為考功郎,誤國甚。」帝 下其章都察院,令會吏科參覈。乃下禎詔獄,及育秀、 顯祖等,咸斥為民。因詰責吏部尚書許讚、都御史王 廷相,而令十三道御史公舉隱年冒進若瑚者。御史 王之臣等坐調者四人,世盛亦改他部。垣一疏,而御 史曹郎以下得罪者至二十餘人。出按廣東,以安南 款附,增俸一級。未竣,出為溫州知府。歲饑,有閉糴者, 饑民殺之,垣坐落職歸。復與同里方瓘往從若水,若 水為建「二妙樓」居之。家食四十餘年。年四十而卒。
周鈇
[編輯]按《明外史王與齡傳》:「周鈇字汝威,榆次人。嘉靖五年 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巡按陝西。被俘民自塞外逃歸 者,邊將殺以冒功。鈇請下詔嚴禁,有報降五人以上 者賞之。詔可,再按山東,特改右春坊清紀郎兼翰林 院侍書。俺答將入寇,總督侍郎翟鵬以聞,鈇以中樞 無籌策,請早為計。帝以為浮詞亂政,責降廬州府知」 事。旋改國子監丞,擢吏部文選主事。坐與與齡發嚴 嵩私屬事,貶河間通判。已而吏部擬擢南京吏部主 事。嵩言「鈇調官甫四月,不得驟遷。」帝怒,詰責尚書許 讚等,令錄左降官遷擢者姓名。讚引罪,並列陳叔頤 等十六人以聞。詔奪讚等俸,鐫文選郎鄭曉三級,鈇、 叔頤等褫職為民。廷臣論薦,鈇以嵩在位,不復召。穆 宗初,贈光祿少卿。
馮恩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恩字子仁,松江華亭人。幼孤,家貧,母 吳氏親督教之。比長,知力學。除夜無米,且雨,室盡濕, 恩讀書床上自若。舉嘉靖五年進士,除行人,出勞兩 廣總督王守仁,遂執贄為弟子,擢南京御史。故事,御 史有所執訊不具,獄以移刑部,不復牒報。恩請尚書 必報御史諸曹郎。讙謂御史屬吏,我尚書』。以語恩,恩」 曰:「非敢然也,欲因以知事本末,得相參耳。」尚書無以 難。已,巡視上江指揮張紳殺人立寘之辟,大計朝覲 吏南臺例,先糾都御史汪鋐擅權,請如北臺。既畢事, 始許論列。恩與給事中林士元等疏爭之,得如故。帝 用閣臣議,分建南北郊,且欲令皇后蠶北郊。下詔令 廷臣各陳所見。而詔中屢斥異議者為邪徒。恩上言: 「人臣進言甚難,明詔令直諫,又詆之為邪徒,安所適從哉?此非陛下意,必左右奸佞欲信其說者陰詆之 耳。今士風日下,以緘默為老成,以謇諤為矯激,建言 得罪,不惟父母妻子自相怨尤,即朋友故舊且絕跡 往來,遠近相戒,遂以成俗。士處今世已難乎其忠直 矣。若預恐有異議而逆詆之為邪,則必雷同附和而 後可也。況天地合祀已百餘年,豈宜輕改?《禮》:『男不言 內,女不言外。皇后深居九重,豈宜遠出郊野?願速罷 二議,毋為好事希寵者所誤』。」恩草疏時,自意得重譴。 及疏奏,帝不之罪,恩於是益感奮。十一年冬,彗星見, 詔求直言。恩以天道遠,人道邇,乃備指大臣邪正,謂 大學「士李時小心謙抑,解棼撥亂,非其所長。翟鑾附 勢持祿,惟事模稜;戶部尚書許讚謹厚和易,雖乏剸 斷不經之費,必無。禮部尚書夏言多蓄之學,不羈之 才,駕馭任之,庶幾救時宰相。兵部尚書王憲剛直不 屈,通達有為;刑部尚書王時中進退昧幾,委靡不振; 工部尚書趙璜廉介自持,制節謹度;吏部左侍郎周 用,才學有餘,直諒不足;右侍郎許誥,講論便捷,學術 迂邪;禮部左侍郎湛若水,聚徒講學,素行未合人心。 右侍郎顧鼎臣,警悟疏通,不局偏長,器足任重。兵部 左侍郎錢如京,安靜有操守。右侍郎黃宗時,雖擅文 學,因人成事;刑部左侍郎聞淵,存心正大,處事精詳, 可寄以股肱之任。右侍郎」朱廷聲篤實不浮,謙約有 守;工部左侍郎黎奭,滑稽淺近,才亦有為;右侍郎林 庭㭿才器可取,通達不執。而極。論大學士張孚敬、方 獻夫、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之奸,謂:「孚敬剛惡兇險,媢 嫉反側。近都給事中魏良弼已痛言之,不容復贅。獻 夫外飾謹厚,內實詐奸。前在吏部,私鄉曲,報恩讎,靡 所不至。昨歲偽以病去,陛下遣使徵之,禮意懇至。彼 方倨傲偃蹇,入山讀書,直俟傳旨別用,然後忻然就 道。夫以吏部尚書別用,非入閣而何?此獻夫之病所 以痊也。今又使兼掌吏部,必將呼引朋類,播弄威福, 不壞國事不止。若鋐,則如鬼如蜮,不可方物。所仇惟 忠良,所圖惟報復。今日奏降某官,明日奏調某官,非 其所憎惡,則宰相之所憎惡也。臣不意陛下寄鋐以 腹心,而鋐逞奸務私,乃至此極。且都察院為綱紀之 首,陛下不早易之以忠厚正直之人,萬一御史銜命 而出,效其鍥薄,以希稱職,為天下生民害,可勝言哉! 故臣謂:『孚敬,根本之彗也;鋐,腹心之彗也;獻夫,門庭 之彗也。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雖欲弭災,不 可得已』。」帝得疏大怒,逮下錦衣獄,究主使名。恩日受 搒掠,瀕死者數,語卒不變。惟言御史宋邦輔嘗過南 京,談及朝政暨諸大臣得失,遂並逮邦輔下獄,奪其 職。明年春,移恩刑部獄。帝欲坐,以上言大臣德政律, 致之死。尚書王時中等言:恩疏毀譽相半,非專頌大 臣,宜減戍。帝愈怒,曰:「恩非專指孚敬三臣也,徒以大 禮故,仇君無上,死有餘罪。時中乃欲欺公鬻獄耶?」遂 褫時中職,奪侍郎聞淵俸,貶郎中以下極邊雜職,而 恩竟論死。長子行可,年十三,伏闕訟冤,日夜匍匐長 安街,見冠蓋者過,輒攀輿號呼乞救,終無敢言者。時 鋐已遷吏部尚書,而王廷相代為都御史,以恩所坐 未當,疏請寬之,不聽。比朝審,鋐當主筆,東向坐,恩獨 向闕跪。鋐令卒拽之西面,恩起立不屈,卒呵之,恩怒 叱卒,卒皆靡。鋐曰:「汝屢上疏欲殺我,我今先殺汝。」恩 叱曰:「聖天子在上,汝為大臣,欲以私怨殺言官耶?且 此何地,而對百僚?公言之,何無忌憚也?吾死為厲鬼 擊汝。」鋐怒曰:「汝以廉直自負,而獄中多受人餽遺,何 也?」恩曰:「患難相恤,古之義也。豈若汝受金錢、鬻官爵 耶?」因歷數其事,詆鋐不已。鋐益怒,推案起,欲毆之,恩 聲亦愈厲。廷相曰:「馮御史無多言,我朝不殺諫官百 五十年矣,豈今日破祖宗法?」又好謂鋐曰:「公當惜大 體,不可以私怒廢公義。」夏言亦曰:「此豈冢宰私家耶?」 鋐稍止,然猶署情真。恩。出長安門,士民觀者如堵,皆 歎曰:「是御史非但口如鐵,其膝、其膽、其骨皆鐵也。」因 稱「四鐵御史」恩。母吳氏擊登聞鼓訟冤,不省。又明年, 行可上書請代父死,不許。其冬,事益迫,行可乃刺臂 血書疏,自縛闕下,謂:「臣父幼而失怙,祖母吳守節教 育,底於成立。得為御史,舉家受祿,圖報無地。乃私憂 過計,欲為陛下作一吠奸之犬,而頓忘逆鱗之戒,遽 陷大辟。祖母吳,年已八十餘,憂傷之深,僅餘氣息。若 臣父今日死,祖母吳亦必以今日死。臣父死,臣祖母 復死,臣煢然一孤,必不獨生。冀陛下哀憐,置臣辟而 赦臣父,苟延母子二人之命。陛下僇臣不傷臣心,臣 被僇,不傷陛下法,謹延頸以俟白刃。」帝覽之惻然,令 法司再議。尚書聶賢與都御史廷相言:前所引律,情 與法不相麗,宜用奏事不實律,輸贖還職。帝不許,乃 言恩情重律輕,請戍之邊徼。制可。遂遣戍雷州,而鋐 亦後兩月罷矣。越六年,遇赦還。恩乃稍治生產,家漸 饒,專為德於鄉。穆宗即位,錄先朝直臣。恩年已七十 餘,即家拜大理寺丞,致仕。復從有司言,旌行可為「孝 子恩。」年八十一卒。行可既脫父於死,越數年登鄉薦。 久之,不第。謁選,得光祿署正,遷應天府通判,有善政弟時可,隆慶五年進士。累官按察使,以文名。邦輔,字 子相,東流人。既罷歸,躬耕養親,妻操井臼,子樵牧。歲 時與田夫會飲,醉即作歌相和,高風動遠邇。士大夫 造其門者,「屏輿從而後入焉。」
楊爵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爵字伯珍,富平人。年二十,始讀書。家 貧,燃薪代燭。耕隴上,輒挾冊以誦。兄為吏,忤知縣繫 獄,爵投牒直之,並繫。會代者至,爵上書訟冤。代者稱 奇士,立釋之,資以膏火。益奮於學,立意為奇節。從同 府韓邦奇遊,遂以學行名。舉嘉靖八年進士,授行人。 帝方崇飾禮文,爵因使王府還,上言:『臣奉使湖廣,睹 民多菜色,挈筐操刃,割道殍食之。假令周公製作,盡 復於今,何補老羸饑寒之眾』?」奏入,被俞旨。久之,擢御 史,以母老乞歸養。母喪,廬墓,冬月筍生,推車糞田,妻 饁於旁,見者不知其御史也。服闋,起故官。翊國公郭 勛有寵用事。歲頻旱,帝日夕建齋醮,修雷壇,屢興工 作,經年不視朝,而太僕卿楊最復諫死。二十年元日, 微雪。大學士夏言,尚書嚴嵩,侍郎溫仁和、張邦奇、孫 承恩、張潮,詹事陸深等作頌稱賀。爵撫膺太息,中宵 不能寐。踰月,乃上疏極諫,言:「帝任用匪人,興作土木, 朝講不親,信用方術,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 亂者五事。」先是,七年三月,靈寶縣黃河清,帝遣使祭 河神。大學士楊一清、張璁等屢疏請賀。御史鄞人周 相抗疏言:「河未清,不足虧陛下德。今好諛喜事之臣, 張大文飾之,佞風一開,獻媚者將接踵。願罷祭告,止 稱賀。」詔天下臣民毋奏祥瑞,水旱蝻蝗,即時以聞。帝 大怒,下相詔獄,拷掠之,復杖於廷,謫韶州經歷。而諸 《慶典》亦止不行。及帝中年益好祥瑞,惡言者。諸大臣 亦每事將順,中外相戒不敢言。爵疏詆符瑞,且詞過 切直。帝震怒,立下詔獄,搒掠,肉血狼籍,關以五木死。 一夕復甦。所司請送法司擬罪,帝不許,命嚴錮之獄 卒以帝意不測,屏其家人,不得納食飲。屢濱於死,處 之泰然。既而主事周天佐、御史浦鋐以救爵,先後箠 死獄中。自是無敢救者。踰年,工部員外郎劉魁;再踰 年,給事中周怡皆以言事同繫,歷五年不釋。至二十 四年八月,有神降於乩,帝感其言,立出三人獄。未踰 月,尚書熊浹疏言乩仙之妄。帝怒曰:「我固知釋爵,諸 妄言歸過者紛至矣。」復令東廠追執之。爵抵家甫十 日,見校尉復至,與共麥飯,飯畢即就道。其人曰:「盍處 置家事?」爵遙呼其婦曰:「朝廷逮我,我去矣。」竟去不顧。 左右觀者為泣下。比三人至,復同繫鎮撫獄。桎梏加 嚴,飲食屢絕。適有天幸,得不死。二十六年十一月,大 高元殿災。帝禱於露臺,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 遂傳詔急釋之。家居二年,一日晨起,大鳥集於舍。爵 曰:「楊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隆慶初,復官,贈光 祿卿,任一子。萬曆中,賜諡「忠介。」爵之初入獄也,帝令 東廠伺爵言動,五日一奏。校尉周宣稍左右之,受譴。 其再至,治廠事,太監徐府奏報,帝以密諭不宜,宣亦 重得罪。先後繫七年,日與怡魁切劘講論,忘其困。所 著《周易辨說》《中庸解》,則獄中作也。
浦鋐
[編輯]按《明外史楊爵傳》:「浦鋐,字汝器,文登人。正德十二年 進士。授洪洞知縣,有異政。嘉靖初,召為御史。刑部尚 書林俊去國,中官秦文已斥復用,鋐疏力爭之,且言 武定侯郭勛姦貪,宜罷其兵權。忤旨,奪俸三月,以養 母歸。母喪除,起掌河南道事。給事中饒秀考察黜訐 鋐與同官張祿、段汝礪,給事中李鳳來,考功郎余引」 緒談省署得失,鋐等坐罷。家居七年,廷臣交薦,起故 官,出按陝西。連上四十餘疏。總督楊守禮請破格超 擢,未報。而楊爵以直諫繫詔獄。鋐馳疏申救曰:「臣惟 天下治亂,在言路通塞。言路通則忠諫進而化理成, 言路塞則奸諛恣而治道隳。」御史爵以言事下獄。幽 囚已久,懲創必深。臣行部富平,皆言「爵、慤誠孚鄉里, 孝友式風俗,有古賢士風。且爵本以論郭勛遭罪罟, 今勛奸大露,陛下業致之理,則爵前言未為悖妄。望 弘覆載之量,加日月之照,賜之矜釋,使列朝端。爵必 能盡忠補過,不負所學。」疏奏,帝大怒,趣緹騎逮之。秦 民遠近奔道舍車下者常萬人,皆號哭曰:「願還我,使 君鋐赴徵。」業已病,既至,下詔獄,搒掠備至。除日復杖 之百,錮以鐵押。爵迎哭之,鋐息已絕,徐張目曰:「此吾 職也,子無然。」繫七日而卒。穆宗嗣位,卹典視爵等。
周冕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冕,資縣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授太常 博士,擢貴州道試御史。重建太廟成,奉安神主。帝將 遣官代祭,御史鄢懋卿言其不可。帝怒,降手詔數百 言諭廷臣,且言更有脅君取譽者,必罪不宥。舉朝悚 息,無敢復言。冕獨抗章爭之,帝震怒,立下冕詔獄搒 掠,終以其言直,釋還職。是時太子生十一年矣,猶未」 出閣講學。冕極言諭教不可緩,請早降綸言,慎選侍 從。帝又大怒,謫雲南通海縣典史。冕雖遠竄,意慷慨 無所屈,數遷至武選郎中。楊繼盛劾嚴嵩及嚴效忠冒功事,語侵歐陽必進。必進奏辯,章下兵部。冕上言: 「臣奉詔檢得二十七年通政司狀,效忠年十六,因武 會試未第,咨兩廣軍門聽用。已而必」進及總兵官陳 圭奏「黎賊平,遣效忠報捷,授錦衣試所鎮撫。未踰月, 嚴鵠言兄效忠曾斬首七級,並功加賞,應得署副千 戶。今效忠身抱痼疾,鵠請代職。臣心疑其偽,方將覈 實以聞。嵩子世蕃乃自創一槁付臣,屬臣依違題覆。 臣觀其槁,率誕謾舛戾,請得一一折之。如效忠曾中 武舉,何初無本籍起」送文牒,今又稱民人,而不言武 舉?如效忠果鵠之兄,世蕃之子,則世蕃數子俱幼,未 有名效忠者。如效忠果斬首七級,則當時狀稱年止 十六,豈能赴戰?何軍門諸將俱未聞斬獲功,獨宰相 一孫乃驍勇冠三軍?如曰效忠對敵,脛臂受創,計臨 陣及差委,相去未一月,何以萬里軍情即能馳報?如 曰「效忠到京,以創甚疾故,何以鵠代職之日,止告不 能受職?如曰效忠鎮撫當代,則奏捷,功止及身,例無 傳襲;如曰效忠功當並論,例先奏請。何止用通狀而 逼令司官奉行?臣悉心廉訪,初未有名效忠者赴軍 門聽用,鵠亦非效忠親弟,其姓名乃詭設首級,亦要 買,而非有纖毫實蹟也。必進既嵩鄉曲,圭又世蕃姻 親,依阿朋比,共為欺罔。臣如不言,陛下何從知其奸? 且自累朝以來,未聞有宰相之子孫送軍前報效者。 今嵩不惟咨送軍門,而且詭託姓名,破壞祖宗之制。 彼蔣應奎、唐國相輩何怪其效尤耶?臣職守攸關,義 不敢隱,乞特賜究正,使天下曉然知朝廷有不可倖 之功,不可犯之法。臣雖得罪,死無所恨。」疏奏,直聲震 朝廷。嵩父子大懼,力事彌縫。帝反責冕報,復下詔獄 拷訊,斥為民。冕得罪尚書聶豹,竟覆奏,如世蕃指矣。 隆慶初,錄先朝直臣,起冕太僕少卿。遭母憂,未任卒。
王宗茂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宗茂,字時育,京山人。父橋,廣東布政 使。從父格,太僕卿。宗茂登嘉靖二十六年進士,授行 人。三十一年,擢南京御史。時先後劾嚴嵩者皆得禍, 沈鍊至謫佃保安,中外懾其威,益箝口。宗茂積不平, 甫拜官三月,上疏曰:『嵩本邪謟之徒,寡廉鮮恥,久持 國柄,作福作威,薄海內外,罔不怨恨。如吏、兵二部,每 選請屬二十人,人索賄數百金,任自擇善地,致文武 將吏盡出其門。此嵩負國之罪一也。任私人萬寀為 考功郎,凡外官遷擢,不察其行能,不計其資歷,惟賄 是問。致端方之士不得為國家用。此嵩負國之罪二 也。往歲遭人論劾,潛輸家資南返,輦載珍寶,不可數 計。金銀人物,多高二三尺者,下至溺器,亦金銀為之, 不知陛下宮中亦有此器否耶?此嵩負國之罪三也。 廣市良田,遍於江西數郡。又於府第之後,積石為大 坎,實以金銀珍玩,為子孫百世計,而國計民瘼,一不 措懷,此嵩負國之罪四也。蓄家奴五百餘人,往來京 邸,所至騷擾驛傳,虐害居民,長吏皆怨怒而不敢言, 此嵩負國之罪五也。陛下所食大官之饌,不過數品, 而嵩則窮極珍錯,殊方異產,莫不畢致。是九州萬國 之待嵩,有甚於陛下。此嵩負國之罪六也。往歲寇迫 京畿,正上下憂懼之日,而嵩貪肆益甚,致民俗歌謠, 遍於京師,達於沙漠,海內百姓,莫不祝天,以冀其早 亡,嵩尚恬不知止。此嵩負國之罪七也。募朝士為乾 兒義子,至三十餘輩,若尹耕、梁紹儒早已敗露。此輩 實衣冠之盜,而皆為之爪牙,助其虐焰,致朝廷恩威 不出於陛下。此嵩負國之罪八也。夫天下之所恃以 為安者,財也、兵也。不才之文吏,以賂而出其門,則必 剝民之財,去百而求千,去千而求萬,民奈何不困?不 才之武將,以賂而出其門,則必剋軍之餉,或缺伍而 不補,或踰期而不發,兵奈何不疲。邇者四方地震,其 占為臣下專權。試問今日之專權者,寧有出於嵩右 乎?陛下之帑藏,不足支諸邊一年之費,而嵩所積蓄, 可贍儲數年。與其開賣官鬻爵之令,以助邊盍,去此 蠹國害民之賊,籍其家以紓患也。臣見數年以來,凡 論嵩者,不死於廷杖,則役於邊塞。臣亦有身家,寧不 致惜,而敢犯九重之怒,攖權相之鋒者。誠念世受國 恩,不忍見祖宗天下壞於賊嵩之手也』。」疏至,通政司 趙文華密以示嵩,留數日始上,由是嵩得預為地。遂 以誣詆大臣,謫平陽縣丞。方宗茂上疏,自謂必死,及 得貶,恬然出都。到官半歲,以母憂歸。嵩無以釋憾,奪 其父橋官。橋竟憤悒卒。嵩罷相之月,宗茂亦卒。隆慶 初,贈光祿少卿。
周弘祖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弘祖,麻城人。嘉靖三十八年進士。除 吉安推官,徵授御史,出督屯田馬政。隆慶改元,司禮 中貴及藩邸近侍,廕錦衣指揮以下至二十餘人。弘 祖馳疏請止賚金幣,或停世襲。且言:『高皇帝定製,宦 侍止給奔走掃除,不關政事。孝宗召對大臣,輒左右 顧,宦侍必退去百餘武。非惟不使之預,亦且不使之 聞。願陛下勿與謀議,假以嚬笑,則彼無亂政之階,而 聖德媲太祖、孝宗矣。臣又聞先帝初載,欲廕太監張欽義子錦衣,兵部尚書彭澤執奏再四。今趙炳然居 澤位,不能效澤忠,無所逃罪』。」報聞。已,請汰內府監局、 錦衣衛、光祿寺、文思院冗員,復嘉靖初年之舊。又請 倣行古社倉制。詔皆從之。明年春,言:「近四方地震,土 裂成渠,旂竿數火,天鼓再鳴,星隕旋風,天雨黑豆,此 皆陰盛之徵也。《洪範傳》曰:『人憤怨則水湧溢』。」翼奉曰: 「『陰極生陽,不旱則火』。陛下嗣位二年,未嘗接見大臣, 咨訪治道。邊患孔棘,備禦無方,事涉內庭,輒見撓沮。 如閱馬核庫,詔出復停。皇莊則親收子粒,太和則榷 取香錢,織造之使,累遣,糾核之疏留中。內臣爵賞謝 辭溫旨,遠出六卿上,尤祖宗朝所絕無者。」疏入不報。 其冬,詔市珍寶,魏時亮等爭,不聽。弘祖復切諫。尋遷 福建提學副使。大學士高拱掌吏部,考察言官,惡弘 祖及岑用賓等,謫弘祖安順判官。弘祖謫未幾,拱罷, 量移廣平推官。萬曆中,屢遷南京光祿卿。坐朱衣謁 陵免。
樊深 凌儒 王時舉 方新
[編輯]按《明外史沈朿傳》:「嘉靖二十九年,俺答薄都城,通政 使樊深陳禦寇七事,中言仇鸞養寇要功,帝方眷鸞, 立斥為民。四十二年正月,御史凌儒請重貪墨之罰, 革虛冒之兵,搜遺逸之士,因薦羅洪先、陸樹聲、吳嶽、 吳悌。帝惡其市恩,杖六十,除名。四十五年十月,御史 王時舉劾刑部尚書黃光昇,言內官季永以訴事犯」 乘輿,本無死比,乃擬真犯;奸人王相私閹良民者三, 本無生法,乃擬矜疑,宜勒令致仕。帝怒,命編氓口外。 踰月,御史方新上言:「黃河與北狄之患,自古有之。乃 今豐、沛間陸地為渠,而興都有陵寢之憂,鳳陽有冰 雹之厄,河南有饑饉之災。堯之洚水,不烈於此矣。諸 邊將惰卒驕寇,至輒選蠕觀望,而寧」武有軍士之變, 南贛有土兵之叛,徽州諸府有礦徒竊發之,虞舜之 三苗,不棘於此矣。夫浲水三苗,不足為累者,以堯、舜 兢業於上,而禹、皋諸臣分憂於下也。今司論納者,日 獻禎祥,而疆埸之臣,惟冒首功,隱喪敗,為國分憂者 誰也?斥罰之法,今不得不嚴,而陛下亦宜隨事自責, 痛加修省。然後災變「可息,而外患可弭也。」疏入,斥為 民。深,大同人。儒,泰州人;時舉,順天通州人。新,青陽人。 穆宗嗣位,並復官。深尋遷刑部右侍郎。齊康之劾徐 階也,深劾康,並詆高拱時登極詔書赦死罪以下囚, 而流徒已至配者,所司拘律令不遣。深言:「殊死猶赦, 而此反不及,非所以廣皇仁。」詔從其議。旋進左侍郎, 罷歸。儒既復御史,益發舒亦以康事率同列劾拱。拱 罷,又劾去大學士郭朴。頃之,劾罷撫治鄖陽都御史 劉秉仁,又以永平失事劾總督劉燾、巡撫耿隨卿、總 兵官李世忠罪。隨卿、世忠被逮,燾貶官。隆慶二年,儒 再遷右僉都御史,理山西屯鹽。吏部追論其知永豐 時貪墨,遂落職閒住。時舉復官後,巡按貴州。聞給事 中石星廷杖,且帝方廣市珠寶,馳疏救星,極陳奢靡 之害。已,請陳後還中宮。章並報聞。萬曆初,都給事中 雒遵、御史景嵩、韓必顯論譚綸被謫,時舉抗章救之。 歷大理左少卿,新終湖廣參議。
桑喬
[編輯]按《明外史周怡傳》:「桑喬,字子木,江都人。嘉靖十一年 進士。十四年冬,由主事改御史,出按山西,所部頻寇 躙,喬奏請盡蠲徭賦,厚恤死者家。參將葉宗等將萬 人至荊家莊,陷賊伏中,大潰,賊遂深入天城、陽和,兩 月間五遭寇。巡撫樊繼祖、總兵官魯綱以下皆為喬 劾,副將李懋及宗等六人並逮治。十六年夏,雷震謹」 身殿,下詔求言。喬偕同官陳三事,略言營造兩宮山 陵,多侵冒。吉囊恣橫,邊備積弛。而末言:「陛下遇災而 懼,下詔修省。修省不外人事,人事無過擇官。」尚書嚴 嵩及林庭㭿、張瓚、張雲皆上負國恩,下乖輿望。災變 之來,由彼所致。疏奏,四人皆乞罷。詔庭㭿、雲致仕,留 嵩、瓚如故。嵩再疏辨,且詆言者。給事中胡汝霖言:「大 臣被論,引罪求退而已。嵩負穢行,召物議,逞辭奏辨, 陰擠言官,無大臣體。」帝下詔戒飭,如汝霖指。時嵩拜 尚書甫半歲,方養交遊,揚聲譽,為進取地。舉朝猶未 知其奸。喬首發之後咸服喬先見。喬尋巡按畿輔,引 疾。都御史王廷相以規避劾之。嵩因搆其罪,逮下詔 獄。廷杖,戍九江。居戍所二十六年而卒。隆慶初,贈卹 如制。
謝瑜
[編輯]按《明外史周怡傳》:「謝瑜,字如卿,上虞人。嘉靖十一年 進士。由南京御史改北。十九年正月,禮部尚書嚴嵩 屢被彈劾求去。帝慰留瑜,言嵩矯飾浮詞,欺罔君上, 箝制言官,且援明堂大禮南巡盛事為解,而謂諸臣 中無為陛下任事者,欲以激聖怒,奸狀顯然。帝留疏 不下。嵩奏辯,且言瑜掇陳言擊臣不已,欲與朝廷爭」 勝。帝於是切責瑜而慰諭嵩甚至。居二歲,竟用嵩為 相。甫踰月,瑜疏言:「武廟盤遊佚樂,邊防宜壞而未甚 壞。今聖明在上,邊防宜固而反大壞者,大臣謀國不 忠,而陛下任用失也。自張瓚為中樞,掌兵而天下無兵,擇將而天下無將,說者謂瓚形貌魁梧,足稱福將。 夫誠邊塵不聳,海宇晏然,謂之福可也。今瓚無功而 恩廕屢加,有罪而褫奪不及。此其福,乃一身之福,非 軍國之福也。昔舜誅四凶,萬世稱聖。今瓚與郭勛、胡 守中、嚴嵩,聖世之四凶。陛下旬月間已誅其二,天下 翕然稱聖。何不並此二凶放之流之,以全帝舜之功 也。」大學士翟鑾起廢棄中,授以巡邊之寄,乃優游曼 衍,糜費供億,以盛苞「苴者為才,獻淫樂者為敬,遂使 邊軍益瘠,邊備更弛。行邊若此,將焉用之?故不清政 本,天下必不治也;不易本兵,武功必不競也。」疏入,留 不下。嵩復疏辯求罷,帝更慰諭,瑜復被譙讓。然是時, 帝雖嚮嵩,猶未深罪言者,嵩亦以初得政,未敢顯擠 陷,故瑜得居職如故。未幾,假他事貶其官。又三載大 計,嵩密諷主者黜之。比疏上,令如貪酷例除名。瑜遂 廢棄,終於家。始,瑜之為御史也,武定侯郭勛陳時政, 極詆大小諸臣不足任,請復遣內侍出鎮守,詔從之。 瑜抗章奏曰:「勛所論諸事,影響恍惚,而復設鎮守,則 其本意所注也。」勛交通內侍,代之營求利,他日重賄 毒害天下,曰:「天下官吏貪濁為民害,由陛下無腹心 耳目之人在四方。」又曰:「文武懷奸避事,許內臣劾奏, 則奸貪自息。果若勛言,則內臣用事莫如正德時,其 為太平極治耶?陛下革鎮守內臣,誠聖明善政,而勛 詆為偏私;在朝百官,孰非天子耳目,而勛詆為不足 任。欲陛下盡疑天下士大夫獨倚宦官為腹心耳目, 臣不知勛視陛下為何如主」會給事中朱隆禧亦以 為言。勛奏始寢。瑜,隆慶初復官。贈太僕少卿。
葉經
[編輯]按《明外史周怡傳》:「葉經,字叔明,亦上虞人。嘉靖十一 年進士,除常州推官,擢御史。嵩為禮部交城王府輔 國將軍,表柙謀襲郡王爵秦府永壽王世子惟」與 嫡孫懷墡爭襲。皆重賄嵩,嵩許之。二十年八月,經指 其事劾嵩。嵩懼甚,力彌縫且疏辯。帝乃付襲爵事於 廷議,而置嵩不問。嵩由是憾經。又二年,經按山東監 鄉試。試錄上,嵩指發策語為誹謗,激帝怒,下禮部參 論。尚書張璧等阿旨言:「寇不南犯,經不歸功君父,而 以賊饜飽為詞。」考試官教授周礦、經及提調布政陳 儒等宜並治。嵩密言「試事盡由御史。」帝乃降旨斥文 中語為狂悖。經、儒、礦等悉逮繫詔獄。廷杖經八十,斥 為民。創重卒。儒及參政張臬、副使談愷、潘恩皆謫邊 方典史,由嵩報復也。穆宗即位,贈經光祿少卿,任一 子官。
童漢臣
[編輯]按《明史》外本傳:「漢臣,錢塘人。由魏縣知縣入為御史。 寇大入宣府,大同總督樊繼祖等掩敗,三以捷聞。漢 臣等劾之,得罪。其按山西,督諸將擊卻俺答之薄太 原者。會方劾嚴嵩,觸其怒。明年,漢臣與巡撫李玨覈 上繼祖等失事狀,章下吏部。漢臣前劾嵩,並劾吏部 尚書許讚。讚亦憾漢臣,因言漢臣勘遲延,宜並論。嵩」 遂擬旨鐫玨一階,留任。謫漢臣湖廣布政司都事。舉 朝皆知為嵩所中,莫能救也。久之,為泉州知府。《倭賊 簿》城有保障功。終江西副使。
伊敏生 鄭芸 陳策 陳紹 喻時
[編輯]按《明外史王煜傳》:「伊敏生、鄭芸、陳策、陳紹、喻時,俱隆 慶時御史,疏論嚴嵩奸貪。敏生,上元人,芸、策俱莆田 人,紹,上虞人,時,光山人。敏生官至山東參政,芸終御 史,策台州知府,紹韶州知府,時官至南京兵部侍郎。」
顏鯨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鯨字應雷,慈谿人。舉嘉靖三十五年 進士。授行人,擢御史,出視倉場。奸人馬漢怙定國公 勢,貸子錢,漕卒償不時,則沒入其糧,為怨家所訴。漢 持定國書至,鯨立論殺之。四十一年,畿輔、山東西、河 南北大稔,鯨請州縣贓罰銀毋輸京師,盡易粟備賑, 且發內府新錢為糴本。帝悉報可。」已上漕政便宜六 事。明年出按河南。伊王典楧怙惡,久結掖廷中官嚴 嵩父子內外應援,所請奏立。下爪牙,率礦盜。鯨欲除 之,與參政耿隨卿計,把王承奉王鑑罪。鑑日告王所 謀。時嵩已敗,鯨乃奏記徐階說諸大璫,絕其援。又盡 捕王偵事,飛騎託言防寇,檄知府兵分屯要害地。乃 會巡撫胡堯臣核典楧抗旨矯敕、僭擬淫虐十大罪, 王護衛及諸亡命幾萬人不敢發。帝震怒,廢王為庶 人,錮之高牆,沒其貲,削世封。兩河人鼓舞相慶。景王 之國,越界奪民產為莊田,鯨執治其爪牙。魏國公侵 民產,假欽賜名,樹碑為界。鯨仆其碑,戍其人。錦衣帥 受諸俠少金,署名校尉籍中,為民害。列侯使王府,道 路驛騷。王府內官進奉駕龍舟,所過恣橫。鯨請校尉 缺,從兵部補。冊封改文臣,王府進奉遣屬吏。詔冊親 王及妃,遣列侯,餘皆如鯨議。改督畿輔學政。大興知 縣高世儒奉詔核逃役,都督朱希孝以勾軍劾之,下 部議。鯨劾希孝亂法,言:「世儒等按籍召行戶,非勾禁 軍。此乃禁軍子弟家人倚城社,冒禁衛名,致吏不敢 問。富人得抗詔,而貧者為溝中瘠。世儒無罪,罪在錦衣。」帝怒,責鯨詆誣勛臣,貶安仁典史。隆慶元年歷湖 廣提學副使。以試恩貢生失張居正指,降山東參議, 改行太僕少卿。都御史海瑞薦鯨異才,不報。鯨按河 南時,黜新鄭知縣,其人高拱所庇也。在湖廣,王篆欲 祀其父鄉賢,執不許。至是,拱掌吏部,篆為考功,遂以 不謹落鯨職。萬曆中,給事中鄒元標、御史饒位交章 薦之,報寢。御史顧雲程言:「陛下大起遺佚,獨鯨及管 志道以考察格之。夫相與冢宰,賢則黜幽為公典,否 則驅除異己而已。近又登用被察吳中行、艾穆、魏時 亮、趙世卿,獨靳鯨、志道,何也?」給事中姜應麟、李弘道 亦言之,僅以湖廣副使致仕。中外論薦十餘疏。不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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