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7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七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七十六卷目錄
光祿寺部彙考二
明〈總一則 太祖洪武五則 宣宗宣德一則 英宗正統二則 憲宗成化一則 世宗
嘉靖三則 穆宗隆慶二則 神宗萬曆一則〉
皇清〈總一則〉
光祿寺部名臣列傳
明
楊峻
光祿寺部藝文一
光祿寺箴 明宣宗
光祿寺部藝文二〈詩〉
送光祿姚卿還都 唐蘇頲
光祿寺部紀事
光祿寺部雜錄
官常典第三百七十六卷
光祿寺部彙考二
[編輯]明
[編輯]明光祿寺設卿、少卿、寺丞,統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 署,掌天子膳羞及燕享之事。
按:《明會典》:光祿寺
〈注〉舊為「光祿司。」
正官:卿一員,少卿二員,寺丞二員。
〈注〉舊為司丞。
首領官:典簿二員。
〈注〉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錄事一員。
〈注〉舊二員,後革「一員。」
屬官:大官署,署正一員,署丞四員。
〈注〉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監事四員。
〈注〉內萬曆九年革一員。十一年復設
珍羞署,署正一員,署丞四員,監事四員。良醞署,署正 一員,署丞四員,監事四員。掌醢署,署正一員,署丞三 員。
〈注〉舊四員,後革「一員。」
監事四員。司牲司大使一員。
〈注〉舊有副使一員,後革。
司牧局。
〈注〉舊有大使一員。嘉靖七年革
銀庫,大使一員。
〈注〉萬曆二年添設。
南京光祿寺卿一員
〈注〉舊有少卿一員。隆慶四年革
典簿一員。太官署正一員。署丞一員。珍羞署正一員。
〈注〉舊有丞一員,萬曆五年革。
良醞署:署正一員。
〈注〉舊有署丞二員。嘉靖三十七年革。
掌醞署。署正一員。
〈注〉舊有署丞一員。嘉靖三十七年革。
「凡祭天地、社稷神祇、享太廟省牲。先一日,本寺卿與 太常卿同於御前奏知。省牲畢,次日仍同復命。」 凡奉先殿薦新品物,二月新冰。三月鵪鶉、鶿䳓,四月 白酒,五月煮酒,九月生酒、石榴、柿子,十月銀魚、米糕、 魚凍、豆腐、蓼花、米糖、細糖子鱭魚,十一月,天鵝、鴈,俱 本寺辦進。正月韭菜、生菜、薺菜、雞子、鴨子,二月芹菜、 薹菜、蔞蒿子、鵝。三月,茶、鯉魚、鮮筍。四月,彘、豬、雉、雞、青 梅、王瓜、杏子、櫻桃。五月,小麥麵、沙糖、紅荳、嫩雞、桃子、 大麥、茄子、李子、林檎、蒜薹。夏至,李子。六月,冬瓜、甜瓜、 西瓜、蓮蓬。七月,葡萄、棗子、鮮菱、雪梨、芡實。八月,茭白、 嫩薑、鱖魚、鮮藕、粳米、粟米、穄米、芋苗。九月,鯿魚、小紅 荳、沙糖、栗子、橙子。十月,山藥、蜜、活兔、柑子、橘子。十一 月蕎麥麵、紅荳、沙糖、獐子天鵝、鹿、甘蔗。十二月菠菜、 鯽魚、白魚。俱從太常寺辦。送本寺供薦。「十二月風鯽 魚。」從南京解本寺供薦。
凡正旦節、立春節、清明節、四月八日佛誕節、端午節、 七夕節、中元節、重陽節、冬至節、臘八節、每月朔朢,萬 壽聖節、皇太后聖旦節、《皇后令旦節》《東宮千秋節》,奉 先殿祭祀,俱本寺辦進。嘉靖十四年罷佛誕節祭,以 四月五日薦麥。
凡奉先殿供養品物。俱本寺辦進
凡各宮殿、遇節祝天、供養品物、俱本寺辦進
凡各宮廟祭祀、葷素品物。俱本寺備辦
凡內官監、御馬監、兵仗局、神機營、火藥局祭祀、俱本 寺備辦
凡膳羞茶飯等品物。俱本寺辦進
凡聖節、正旦、冬至,或吉慶筵宴,從禮部提調,本寺供 辦凡遇節令,文武百官例有宴。如皇太后聖誕,太子千 秋壽麵,及立春日春餅,正月元宵圓子,四月八日不 落莢,五月端午涼糕、粽子,九月重陽糕,臘月八日麵, 俱先期奏請。至日早朝畢,復奏設於午門外。本寺照 鴻臚寺開送職名,以官品次序貼於席端。
凡祀圜丘、賜百官湯飯。孟春祈穀、夏至方澤,及朝日 夕月,祭畢,賜內外官酒飯。耕藉,賜三公九卿並執事 等官酒飯。親蠶,賜內外命婦等酒飯。俱本寺供辦。 凡每歲遇有《慶成宴》,其文武大小應與官員、該用上 中下卓不等。奉禮部開送職名、照數備辦
凡諸番國朝貢等使客、並四夷來降土官人等茶飯 物料、支送下程。俱從禮部行本寺備送
凡修《實錄》、並纂修、校勘書籍、開館及書完進呈、賜宴 進士恩榮宴。殿試讀卷執事等官、經筵日講、東宮講 讀酒飯、俱本寺造辦
凡每旬、輪賜日講官燒鵝麵餅、本寺造辦
凡大臣一品、九年考滿、特恩賜宴。本寺備辦
凡早朝、文武官、及各王府鎮巡等官、公差人員見辭。 奉旨與酒飯。俱本寺備辦祗待
凡大臣考滿差使等項、賞勞羊酒。疾病、賜米肉醬菜 等物。俱本寺辦送
凡內外衙門官吏監生人匠等、應給酒飯者。俱本寺 支給
凡喪葬、合用祭祀品物。從禮部行本寺備辦
凡諭祭文武大臣、俱本寺備辦
凡本寺供用牲口果菜等物。上林苑監四署、照數進 納供用、不足於民間買辦。洪武間、令本寺買辦,比與 民間交易價錢每多幾分。永樂間、差內官一員、同本 寺署官廚役領鈔、於在京附近州縣、依時價兩平收 買。洪熙、宣德以來、止差署官廚役、照前收買
凡本寺收納一應物料。每月堂上官輪流一員、會同 戶科給事中、監察御史各一員、責令各行戶買辦。於 本寺大烹門內驗收
凡白糧粳糯米、每年原會計七萬二千八百七十四 石九斗九升有零。《隆慶》二四等年、加減不一。見徵六 萬七千石
凡每歲四月初一日起、至九月終止。一應供上膳羞、 並祭祀品味、俱用冰、於內外冰窖取進
凡供用小油紅器皿、俱該工部造辦。後因不敷、本寺 自行買料、雇匠相兼造用
凡爐竈遇有損壞、本寺奏行工部發料、委官帶領匠 作、相工修理
凡廚役懸帶雙魚銅牌。本寺具手本、於內府、印綬監 關領
凡廚役老疾代替逃亡勾補等項。俱從禮部查行。 凡各王府缺典膳。吏部行本寺、於年深廚役內、揀選 送用
凡傳奉聖旨,「本寺附錄文簿。不補本覆奏。」
凡本寺官吏俸糧。俱於禮部帶支
凡每歲穀豆、直隸大名、順德、淮安三府、並河南徵解 粟穀四千石。淮米二千石、折銀二千二百兩。稻穀二 千石、折銀一千三百兩。菉豆二百石、折銀二百四十 兩。黑豆三百五十石、折銀二百四十五兩
凡牲口。每年上林苑監送孳生鵝一萬八千隻。浙江 等處解納鵝三萬二千五十隻。收養供辦祭祀膳羞、 及外夷人員筵宴下程等用。後浙江等處鵝、每隻折 徵價銀三錢
凡野味。每歲南直隸廬州等府、額辦活鹿八十四隻。 解工部轉送收養供用。今共折銀三百三十六兩 凡每歲時節、各墳並內承運庫教場馬神廟等處祭 祀、本署出票於珍羞良醞掌醢三署、支白麵餳糖赤 豆、造辦祭物
大官署、凡本署歲用原額木柴七百八萬八千斤。有 閏加五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斤。木炭三萬四千 斤。有閏加二千八百三十三斤。俱工部坐派臺基廠、 逐日領用
凡本署器皿、原額一千六百五十件。係兩京工部造 送、專備膳羞等項應用。每年查貯多寡、不足則題請 添造。有餘則止
凡本署廚役、舊額三千一百二十名。節年裁減。隆慶 元年題准、止存一千三百七十七名
珍羞署、凡每歲直隸常州等府、解納白粳米一千三 百三十石零、白糯米一百九十七石零。備供養膳羞 等用
凡直隸等處解納黑豆九百石。收充餧養牲口等物 用。今折價
凡福建等處、解納白沙糖五萬七千斤。黑沙糖四萬 五千斤。蜂蜜四萬七千斤。鹽滷三千斤。茶葉一萬五 千斤。先春茶芽三千八百七十八斤。收充供養膳羞 茶湯等用
凡野味、每歲南直隸廬州等府、額辦天鵝二百六十七隻、解至工部、轉送收養、俱應上用。今俱折銀徵解、止山東魚臺縣、每年解本色二隻
凡乳牛、原額該兵部坐派直隸等處、解納一百九十 九隻、擠乳造辦酥油乳餅等物、充供養膳羞等用。嘉 靖五年奏准、每牛一隻、折銀六兩、貯庫、買辦嬭子酥 油乳餅應用
凡每歲時節、各處祭祀。本署出票、於良醞掌醢二署 支白麵香油餳糖等料。預辦祭品食用。隨時增減。 牲口屬禮部歲派。各省府州例有定數。皆類解充。有 徵折價者、即貯該寺庫中收買應用。其會試供給。折 價解順天府
凡歲派光祿寺牲口十萬隻口、上半年五萬隻口、下 半年五萬隻口、俱行浙江等布政司、兩直隸各府、派 屬徵解
凡鑄完廚役雙魚銅牌。禮部具印信手本、開寫號數、 送內府印綬監收掌
凡遇光祿寺廚役、合用銅牌。該寺自具手本、赴該監 關用
按《春明夢餘錄》:「光祿寺在皇城東華門內,初為宣徽 院尚食、尚醴二局,繼改光祿寺。掌祭饗宴勞、酒醴膳 羞之事,辨其名數,會其出入,量其豐約,以聽於禮部。 凡祭祀請視牲,進飲福酒胙,凡薦新供品物,凡喪葬 供祭物,凡牲果嘉蔬移上林苑供不給,市諸民,視時 估十加一,凡市直季支,凡供獻鮮果,廚料省受之,凡」 器皿,移工部若募工兼作之,歲省其成敗。凡宴待番 裔貢使,差其等供之。凡傳奉宣索,籍記而覆奏之。監 以科、道官各一人,其屬四署:曰「大官」,曰「珍羞」,曰「良醞」, 曰「掌醢」,而司牲、司牧二局隸焉。
太祖洪武 年置宣徽院尚食尚醴二局尋改為光祿寺
[編輯]按《明會典》:「光祿寺,國初置宣徽院,尚食、尚醴二局,設 院使、同知、院判、典簿統之。繼改光祿寺,正四品,衙門 設卿、少卿、寺丞、主簿等官,職專掌膳羞享宴等事,移 太常寺供需庫隸之。」
洪武四年,置「法酒庫」,設「內酒坊」大使、副使。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八年,改光祿寺為司,設署所等職,局庫俱革。 按《明會典》,「洪武八年,改寺為司,陞從三品。衙門。改主 簿為典簿,又設錄事,置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每 署設令、丞、監事。又設孳牧所大使、副使,局庫俱革。」 洪武九年,諭光祿寺買供用物件,隨時估加一分。 按《春明夢餘錄》:九年三月初八日諭:「今後但係光祿 寺買辦」一應供用物件,比與民間交易,價錢每多十 文。且如肉果之數,及諸項物件,民人交易一百文一 斤,光祿寺買辦須要一百十文,隨物貴賤,每加一分, 賣物之人照依時估,多取十文利息。
洪武三十年、復改司為寺。署令為署正。又設司牲局。 仍改孳牧所為「司牧局」
按《明會典》云云。
宣宗宣德四年差監察御史一員同給事中會同光祿寺堂上官驗收牲口果品廚料等物並監收白糧按明會典云云
[編輯]英宗正統元年議准光祿寺及科道監收糧米
[編輯]按《明會典》、「凡本寺糧米。正統元年議准堂上官一員 專一提調,眼同署官收管。仍令科道監臨見數。」 正統二年、令巡視光祿寺御史、同戶部主事監收錢 糧
按《明會典》云云。
憲宗成化四年定光祿寺監管收買事例
[編輯]按《明會典》,凡本寺收買供用牲口果菜等物。成化四 年,令堂上官一員、及戶科給事中、監察御史各一員, 會同戶部主事、順天府官各一員,估計時價錢鈔兼 支,具數奏領收買。如有奸弊,科道官指實參奏。 又令本寺每季預關內庫錢鈔,專委堂上官一員收 掌。遇買物料,聽戶科給事中、巡視御史批押印信小 票,委該署官一員齎領收買
世宗嘉靖七年司牧局革
[編輯]按《明會典》云云。
嘉靖二十五年題准、尚膳監取用光祿寺諸物印票、 及置立稽查文簿
按《明會典》,「嘉靖二十五年題准,尚膳監刊刻花欄印 票,遇取上用諸物,開寫『某日於光祿寺取某物若干, 用印鈐蓋,照數支用。本寺仍置立文簿登記,歲終會 計稽查。若有冒破情弊,該管官指實參奏』。」
嘉靖二十 年諭、「查復光祿寺舊規。」添差御史月籍 支費進覽
按《春明夢餘錄》:嘉靖中,光祿歲用銀計三十六萬。上 疑有乾沒,乃諭內閣:「今無論祖宗時,兩宮大分,盡省 九嬪共十餘,宮中罷宴設二十年矣。朕日用膳品悉 下料,無堪御者,十壇供品,不當一次茶飯,朕不省此 三十餘萬,安所用也?」閣臣對:「祖宗時,光祿寺除米豆果品外,徵解本色歲額,定二十四萬。當時該寺歲用」 不過十二三萬,節年積有餘剩,後加添至四十萬。近 年稍減,乃用三十六萬。其花費情弊可知。而冒費之 弊有四:一傳取錢糧,原無印記,止憑手票取討,莫敢 問其真偽。一、內外各衙門關支酒飯,或一人而支數 分者、或其事已完而酒飯尚支者;一門禁不嚴,下人 侵盜無算。一每歲增買磁器數多。臣查得《會典》內一 款:「凡本寺供用物件,每月差御史一員照刷具奏。內 府、尚膳監刊刻花欄印票,遇有上用諸物,某日於光 祿寺取物若干,用印鈐蓋,照數支領進用。本寺仍置 文簿登記,歲終會計稽查。此一例不知何年停罷,若 查復舊規,則諸弊可革矣。」乃切責該寺官,而添差御 史,月籍該寺支費進覽。
穆宗隆慶 年詔薦新上供魚鮮令光祿寺備辦
[編輯]按《春明夢餘錄》:「隆慶初,詔罷寶坻縣等處採取魚鮮。 自今薦新上供,俱令光祿寺備辦,毋得奏遣內臣,著 為令。」
隆慶四年,「太官《珍羞》」置二署丞。
按「《明會典》四年題准、於太官、珍羞二署。比照戶部倉 場官員事例。各註選署丞一員。專管支放。」
神宗萬曆二年光祿寺添設銀庫大使安置外倉
[編輯]按《明會典》:「萬曆二年,光祿寺添設銀庫大使一員。」 按《春明夢餘錄》:「萬曆二年,光祿寺積米二十七萬石, 倉廒滿盈,奏於東安門外買房一區,改為外倉。」
皇清
[編輯]《大清會典》。光祿寺
正官
滿漢卿各一員
滿、漢少卿三員。內漢一員、漢二員。
漢寺丞一員
首領官
滿漢典簿各一員
屬官
大官署滿、滿署正各一員,滿署丞一員。
珍羞署:滿、漢署正各一員,滿署丞一員。
良醞署。滿、漢署正各一員,滿署丞一員。
掌醢署。滿、漢署正各一員,滿署丞一員。
四署初設漢署丞各一員,順治十五年裁。漢監事各一員,順治十三年裁。
滿司庫二員
滿筆帖式二十一員。內滿文十四員,滿、漢文七員。漢軍筆帖式二員。
舊有「司牲司」 漢大使一員,後裁。
光祿寺,從三品。衙設滿、漢卿各一員,滿少卿一員,漢少卿二員,漢寺丞一員。所屬大官,珍羞、良醞、掌醢四署,及司庫員額,詳見於後。又滿、漢典簿各一員,滿筆帖式二十一員,漢軍筆帖式二員,職專膳羞享宴等事,及各項錢糧。順治初,本寺事宜由禮部具題,劄寺遵行。十年,戶部以本寺項下果品、雜糧等銀,題歸禮「部。直省錢糧,起解,禮部劄寺照收,司、府、州、縣查核完欠,參罰開復,俱屬部行。」 十五年,禮部題准:外解錢糧,分析光祿寺驗收,徑給批迴。各官考成,亦聽本寺行。十八年,復歸禮部。將解到錢糧,總貯一庫,公同出納。其催參開復等事,仍屬部行。所用物料,戶部、禮部科道官及本寺公同照時價估給,本寺歲終奏銷。康熙三年,各項錢糧悉歸戶部。其本寺應用錢糧,每歲具題,由戶部給發,貯庫候用。十年,禮部分析職掌,錢糧出入,俱交本寺經管,併筵宴備用各器皿,及司庫官筆帖式,總歸本寺所用。每年錢糧數目,俱本寺自行奏銷。凡祭祀,各
壇廟、由太常寺移文取省牲官職名、本寺委廳署官
一員赴祭所、同禮部等各衙門官、監宰埋瘞
皇上親詣行禮。本寺官與太常寺官、前期一日演禮。 皇上飲福受胙。本寺堂官職主進爵、進胙於爵胙案
前。左右設滿署官各一員、捧接爵盤。祭畢。滿漢署官撥廚役分送祭肉於各衙門
凡本寺錢糧應用款項、係
內用者照內務府行文,外用者照內閣禮部行文。
祭祀者、照太常寺《移文》、如數動支、於春秋二季、將用過數目、造送京畿道、照刷奏銷。仍於每年夏季、將一年通行出入四柱實數、繕造黃冊。本寺另行具疏奏銷
凡需用品物
內用及外來賓客、併寺廟供獻。俱由本寺辦給。每
月,委滿、漢署官到市,訪問民間時價。復移文順天府,委大興、宛平二縣官將「時價」 核確造冊,送
寺。本寺定期會同順天府府尹、浙江道、滿、漢御史、戶部、廣西司、禮部、精膳司司官,公同估價,於寺庫給發。春秋二季浙江道具題奏銷。
凡每月
《奉先殿薦新》正月《鴨蛋》、四月《筍雞》、五月《筍鵝》、七月《筍雉》、
八月野雞,九月鴻鴈,十一月銀魚,十二月活兔,珍羞署供,二月蕓薹菜、茼蒿菜、水蘿蔔,三月王瓜,四月茄子,五月香瓜,六月西瓜,大官署供,四月蕨菜,掌醢署供,俱辦進內務府。
凡每日
內用食物、俱照內務府《來文》、如數辦進。其各處筵
宴、及分給賓客物件、俱照禮部來文辦送。凡承值
皇上行幸各處,所用食物,俱照內務府《來文》,令行戶
如數備辦。如不敷用、本寺隨去滿官採買、逐日進送。每日應用更香、照兵部來文給送
凡每年元旦筵宴
國初俱用滿桌。康熙二十三年、
諭改設漢桌。所用品物、俱照禮部來文、備用各項器
皿煤炭,「行文工部取用」
凡每年
萬壽節宴、俱設滿桌。每桌用白饊枝、紅饊枝、麻花雞
蛋、麻花芝麻麵棗、《瓦隴》蜜、大礪石、粗江豆、細江豆、紅印餅、芝麻三角芝麻礪石方酥餅、芝麻餅、白花點子餅、夾皮餅、白米絛環油煠小餅、雞蛋、角子煮雞蛋共二十盤,鵝一隻。「珍羞」 署供八寶糖、冰糖、大纏龍眼栗子、曬棗、榛子、鮮葡萄、核桃、蘋果、黃梨、紅梨、棠梨、柿子、蜜餞、山裡紅山葡萄糕、枸杞糕、乾梨麵豆粉糕共二十盤。掌醢署供乳酒、燒酒、黃酒。良醞署供歲暮送公主、王等併朝鮮國使臣、達賴喇嘛、來使等筵宴,並同達賴喇嘛來使每桌用小豬一口。《大官署》供。
凡喀爾喀厄魯德等筵宴。俱設滿桌。每桌用白饊枝等十八盤。每三桌用鵝一隻。珍羞署供榛栗等果品九盤。掌醢署供燒酒黃酒。良醞署供、俱照禮部來文備辦
凡請
安。進貢公主王等、外藩喀爾喀厄魯德等衍聖公正
一、大真人及朝鮮、琉球、安南、荷蘭、暹羅、土魯番、俄羅斯等國,分送豬口鮮菜。大官署供鵝、雞、魚、茶、麵珍羞。署供羊隻、羊肉、牛肉、牛乳、乳油、燒酒、黃酒。良醞署供乾鮮果品、醃菜、乾菜、黃蠟、油、鹽、醬、醋等物,掌醢署供,俱照禮部來文辦給。凡衍聖公、《正一大真人》。
朝覲賜宴、與外藩諸筵宴同
凡春秋二季
經筵日賜宴及纂修
《實錄》等書告成。筵宴與外藩諸筵宴同。每桌用鵝
一隻。俱照「禮部《來文》備辦」
凡文武會試上馬、下馬等宴,俱用漢桌,上桌用肉饌十六碗,中桌十四碗,下桌十二碗。《大官署供》,上桌用鵝、雞、鴨、魚七碗,中桌用雞、鴨魚六碗,下桌用雞、魚三碗。每桌花一碗,蒸包一碗,饅首一碗。每官湯三碗,茶三鍾。珍羞署供,酒三鍾。良醞署供,果品八色。掌醢署供,俱照「《禮部來文》備辦。」
凡遇
皇太子出閣大典、及初次會講、賜講官宴茶、與經筵例同。以後會講、止賜茶、俱照禮部來文備辦
凡文武進士
殿試讀卷執事大臣官員飯桌,每桌用案肉、肉饌。
菜蔬:「大官署供案,雞炒雞、酥餅、水餅、包子、粉湯、茶飯。讀卷官十四桌,加寶妝鵝肉、金餅、白餅、芝麻餅,又包子二盤。」 珍羞署供羊肉酒。良醞署供果品八色,早飯加米糕,午飯加鮮果。掌醢署供每進士一名,湯一碗,饅頭四個,茶一鍾,果餅四個,黃梨二個。
凡文武會試恩榮宴,會武宴大臣官員、進士所用。上桌、中桌豬肉、菜蔬。大官署供上桌寶妝大錠、小錠、大饅首、小饅首、糖包子、蒸餅,鵝、雞各一隻,鵝、雞肉各一盤。中桌寶妝中錠、小錠、夾皮餅、圓酥餅、白花餅,中饅首、糖包子、醃魚一尾,雞一隻,每官一員,湯三碗。「《珍羞署》供上桌。」 羊半體,前蹄一個,羊肉二盤,每官一員,酒七鍾。中桌牛肉二方,羊肉二方,炒羊肉一盤,每桌酒七鍾,良醞署供。上桌大寶妝花、小絹花果品小菜,米糕。中桌小絹花果品小菜,掌醢署供。
凡每年
廷試貢生、監試大臣、執事官員飯桌十張。所用肉:
饌菜蔬「大官署供鵝雞雞蛋、鮮魚、茶飯、包子。珍羞署供羊肉牛乳酒,良醞署供果品蕨菜水粉。」
每貢生一名,棠梨二個,掌醢署供。
凡道經廠,番經廠、漢經廠,「大西天經廠,每年元旦供獻,每月朔朢供獻,每日供獻。萬善殿、天元閣,每年元旦供獻,每月朔朢供獻。景山關帝廟,每年元旦供獻,每月朔朢供獻,每年五月十三日供獻。」 大光明殿、元靈宮、德壽寺、弘仁寺、仁佑廟、後黃廟、達賴房,每月朔朢供獻。所用菜蔬、山藥。大官署供茶、麵、米、糕,珍羞署供甜酒、乳酒、乳油、羊油、牛乳。良醞署供素餚、果品、糖、蜜、線、香、油、鹽、醬、醋等項。「掌醢署供四天王廟」 、嘛哈噶喇廟,每月朔朢供獻果品、罏餅,俱珍羞署折給銀兩,每月劄庫給發。內有元旦供獻者,於每月朔朢供獻內停止一次。其城外各寺廟諷經所用品物,俱照內務府來文如數辦送。
凡祈雨,喇嘛每五名素齋桌一張。每桌用菜蔬、山藥,大官署供黃茶、饅首,珍羞署供牛乳、乳油,良醞署供素餚、黃蠟、油、鹽、醬、醋,掌醢署供。凡每年正月後,黃廟喇嘛諷經,所用黃茶麵,珍羞署供牛肉、牛乳、乳油、乳酒、羊油,良醞署供監視大臣二員,每日用豬肉,大官署供鵝、魚,珍羞署供小菜、醬、醋,掌醢署供。
凡監視修畫神像官員,每日飯桌、豬肉、菜蔬,大官署供黃茶麵,珍羞署供素餚小菜,掌醢署供。凡翰林院庶吉士,每日各給豬肉一觔,酒三鍾。康熙十六年停止。
凡
內藥房醫生十名,每日各給豬肉鮮菜,大官署供。
油、鹽、醬、醋、豆腐,掌醢署供。
凡鑄印局鑄印、用豬首一個。鑄金寶、用活豬一口。大官署供鑄金寶、用甜酒良醞署供、照禮部來文給發
凡鑄砲安牌匾、用甜酒良醞署供、照太常寺來文給發
凡清明歲暮祭
榮親王墳:上桌用二十七盤。下桌用二十三盤。珍
羞署供糖纏果品,掌醢署供清明、中元、冬至、歲暮。
諸妃祭桌。各用二十三盤。珍羞署供。糖纏果品、掌
醢署供宮人祭桌,與節賞宴桌例同。其各處上墳飯桌,俱用滿桌菜蔬。大官署供饊枝、麻花、各色麪餅、野鴨、鮮魚、雞蛋。珍羞署供乳酒。良醞署供素餚,油、鹽、醬、醋。掌醢署供
凡上林苑監上下文移、俱由本寺轉行。監丞賢否、亦由本寺開造、咨送吏部
凡馴象所倒斃象隻。鑾儀衛行文本寺、委滿署官、帶廚役、會同太醫院官驗看有無象黃、以象牙交鑾儀衛象皮掌尾交兵仗局裝載車輛、行文兵部取用
凡本寺官俸銀俸米、及廚役、併家口更夫皂隸月米。又每年應給廚役白布棉花。行文戶部支取
凡本寺所用紙張顏料黃綾等項。於春秋二季、行文戶部關取
凡外藩公主、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台吉等應用牛羊、照禮部來文、移文精膳司給發
凡文武會試恩榮會武等宴、應用桌椅圍墊等物、行文五城取用、用訖發回
凡本寺額設廚役四百四名。康熙十六年裁八十九名,存三百十五名。二十五年裁六十一名,現存二百五十四名。分撥四署應差:大官署六十二名珍羞署六十四名,良醞署六十五名掌醢署六十三名。
大官署
滿、漢署正各一員,滿署丞一員。
原額廚役九十六名,現存六十二名。貨代人三名,買辦豬口行戶二名。所管菜園地一百七十六晌三畝,家口地三百三十二晌。按時進鮮。菜園園頭九名,壯丁六十一名。
凡器皿盤盒桌張、俱本署收管
奉先殿進鮮龍盒一架。
內用大龍桌一張,小龍桌一張,紅油桌一百張,銀鑲角桌二十張,抬架一百個,食盒八架。各處上墳所用八仙桌二張,低方桌一張。禮部擺宴紅油桌一百二十張,木盤一千個,槽盤六個,木扛三十根,麻繩一百六十條,筐五十個。如有損缺,移文工部修補。
凡每年節序、忌辰、祭祀
奉先殿所用豬口。由本署辦進
凡各處下程、自四月初一日起、九月終止、俱用鮮菜。餘月用醃菜。俱照掌醢署移文給發。凡《大光明殿》等處寺廟、每月朔朢、供獻造辦罏
餅、每次所用柴炭、移文工部取給
凡每年六月十五日起,七月十五日止,外藩公主、王等,達賴喇嘛、來使,朝鮮、安南等外國使臣,每日各送香瓜一擔。其筵宴上墳,每桌用香瓜一筐,各五十個。七月十五日起,八月十五日止。上墳,每桌用西瓜三個。筵宴,每桌用西瓜一個。凡每年六月初一日起,九月初一日止,各寺廟所用赤根菜改用茄子,白菜改用瓠子,仍照原數。
珍羞署
滿、漢署正各一員,滿署丞一員。
原額廚役九十一名,現存六十四名。又「煠食房廚役頭一名,供獻房廚役頭一名,買辦雞鵝行戶二名,麥麵行戶一名,熬茶頭目一名,熬茶蒙古十一名,共給地一百二十晌。『進鮮莊頭六名,壯丁五十四名,每名給地六晌,共三百六十晌,坐落采育地方』。」 「打魚網戶八十一名,每名給地五晌,共四百五晌,坐落窩頭河」 謝家莊、馬頭、張家莊等處地方。
凡祭祀各
壇廟所用兔。隻照太常寺來文、如數辦送
凡祭祀各
壇廟所用盛福酒龍瓶爵盞、盛胙肉龍盤。係本署收。
掌。如有損缺,行文工部照舊式描畫,轉行江西省燒造解送。其苫蓋盤盞、描龍黃絹包袱,行文工部取用
凡筵宴上墳寺廟等處、所用纏蓋布絹包袱、油單紙張蘇油、白米江米、行文戶工二部取用。凡大朝常朝日、
皇上陞殿。賜文武各官茶。經筵官茶。公主王等迎送
茶,「上墳茶」 ,「筵宴茶,祈雨諷經喇嘛茶,每桶用黃茶二兩。移取良醞署牛乳一,錫鏇掌醢署鹽二兩」
凡給外藩公主王等、及各處所用黃茶天池茶。俱行文戶部取用。其外解芽茶銀庫、移送本署、給寺廟外藩用
凡煠食房、供獻房、熬茶房三處、所用器皿。行文工部取用
凡備養
內用鵝隻、每隻日支老米六合。行文戶部取用
凡內閣翰林院等衙門、各處開館。每月取用糊麵。俱照來文給發。
良醞署
滿、漢署正各一員,滿署丞一員。
原額廚役一百二十三名,現存六十五名。原額「造酒」 匠役六名,現存四名。看守酒局馬法二名。燒黃酒貨代人一名。牛羊肉行戶二名。活羊行戶二名。
凡祭祀各
壇廟應用甜酒、照太常寺來文辦送
皇上親詣行禮。備辦福酒二壺。
凡年例
孝陵等處、取用乳油乳餅。照太常寺來文數目、交送太
常寺
凡大小筵宴、應用甜酒、乳酒、燒酒、黃酒、俱照禮部來文如數辦送。康熙十六年停止甜酒,二十一年停止乳酒,俱燒酒、黃酒並用。十一、十二兩月、止用黃酒
凡張家口等處、解送乳油乳餅乳酒、照禮部來文數目、查收貯庫候用。如乳酒不敷應用、移文禮部、於
內庫取用乳油。乳餅不敷。應用。本寺用價買辦
凡酒局造辦各祭祀甜酒,每江米一石得九十觔。各筵宴上墳黃酒,每江米一石得一百三十觔。所用江米,移文戶部支取。豆麪、淮麪、箬葉麻觔,移文掌醢署,令行戶採買。煤炭絹袋、瓶罎器皿,移文工部取用
凡給散外藩燒酒黃酒、向係本署造用。康熙二十三年題准、除各祭祀、及上墳筵宴、所用酒、仍照舊例造辦。其給與外藩燒酒黃酒、停止造辦。俱令本寺行戶採買備用
凡預備
內用羊隻、每隻日給黑豆二升、草三觔半。移文戶
部支取
凡各處外藩、原給羊肉一分。牛肉二分。康熙二十三年題准、裁去羊肉、概給牛肉
凡外藩起程、所賞路費、向給牛肉漢羊。康熙二十四年題准、每漢羊一隻、折銀五錢。牛肉一觔、折銀二分。本寺官員、公同理藩院官給散、交與各頭目
凡本寺用過羊隻、所存羊皮、原交工部。康熙十
六年題准「本寺變價貯庫。」 二十二年
諭、「俱給八旗步兵。」
凡各寺廟大小喇嘛、格龍教習師、班弟及新滿洲首領家口,並投誠羅剎首領,每日各給牛肉、乳油、牛油、酒,俱照《禮部來文》給散。
掌醢署
滿、漢署正各一員,滿署丞一員。
原額廚役九十七名,現存六十三名。又造醬廚役頭二名。果行戶二名。
凡所收各項果品:「上林苑監每年額解李十七馱半,桃四百二十個,梨四百個,核桃二萬九千三百八十個。昌平州每年額解榛四石,栗四石。懷柔縣每年額解榛四石五斗。各處果園,每年額交李一百五十九馱,杏六十二馱,梨二萬六千一百個,核桃八萬五千個,蘋果四千個,栗四百六十觔,鮮葡萄四千九百二」 十觔,《山裡紅》十三石四升,柿三千六百四十個,沙果十三馱,桃三千個,櫻桃一百十五觔八兩,檳榔八馱,俱交行戶於筵宴外藩寺廟等處備用。其不能久存鮮果、於應用外變價貯庫,入正項錢糧銷筭。凡每年
內用龍眼、荔枝、乾葡萄,俱於六月間照內務府來。
文辦進。所用糖纏等項、亦照內務府來文、如數辦進
凡所管魯家灘莊頭六名,壯丁四十五名,給地一百五十晌;《淶水縣》莊頭二名,壯丁八名,給地五十九晌;《半鳳河營》莊頭六名,壯丁十六名,給地一百八十晌;《葡萄園》園頭一名,壯丁十四名,給地七十五晌;《總管》莊頭二名。
凡各處取用乾鮮果品、俱隨時有無更換。凡本寺每年所收青白正耗鹽十八萬四千六百觔。由長蘆鹽運使司、額解貯庫候用。如有不敷、行文戶部支取。又磚鹽一萬觔、貯庫候用完日、行文戶部支取
凡祭祀各
壇廟、應用磚鹽、照太常寺來文如數給發。祭祀 孝陵等處、應用磚鹽、青白鹽、併造酒麯箬椒酵等物、俱
照禮部來文如數辦送
凡各部院衙門公費鹽、照各衙門來文、如數給發。其太僕寺、及外藩駱駝食鹽、俱照禮部太僕寺來文、如數給發
凡各寺廟喇嘛。及新滿洲盛京各處外來官役。併戶刑二部入官人口。應給鹽觔。照該衙門來文給發
凡每年醃菜所用黃芽菜、芥菜、瓜茄、蘿蔔、蔓菁、俱由大官署取用
凡每年造醬所用麵。於珍羞署取用
凡每年造醋、本寺備用米麯糟等項。其造辦醬醋、需用器皿木柴葦蓆等物。俱移文戶工二部取用
凡外藩寺廟、應用木柴葦蓆香油燈油黃蠟等物。俱移文戶工二部取用
凡鐘鼓樓、每月所用更香、各寺廟香油線香柱香、子午等香、俱於本寺給發
以上四署官員,輪班值月。凡有需用車輛人夫,隨車人所騎馬匹及應用兵丁《撥什庫》,俱移文兵部取用。「需用豆、草、木、柴、煤、炭、筐、繩、鍋、槓、葦蓆,俱移文工部取用。需用蘇子油、江米、布、疋、紙張,俱移文戶部取用。」 凡每年四月朔日起,九月終止。祭祀品物需用涼冰,五月朔日起,至七月終止。外藩公主王等需用涼冰,移文工部取用,俱值月,署官呈堂行文。
銀庫
滿司庫二員
本庫銀匠一名。更夫二十名
凡本寺應用款項。如行戶辦買寺廟供獻、內閣纂修各館桌飯、朝鮮國官役、各處外藩折給路費、下程廚役口糧等項、所需銀兩。俱於支用將完、預行具題、請
旨、從戶部移取貯庫候用。凡有動支、俱奉《堂劄》於堂
上領鑰開庫、照數給發。發畢繳鑰。每年造冊奏銷
凡應用金銀器皿、俱貯本庫。一應打造修理熯整洗刷、及鐵鎖氈條桶套等項、俱移文工部取用。其裝載車輛、及護送官兵、移文兵部取用。《墊塞綿花》、及裝載布袋、移文戶部取用
凡經收每年外解芽茶。本庫同禮部主客司官、以六安茶隨送進
內庫。其餘各種芽茶、移交珍羞署,給與外藩
光祿寺部名臣列傳
[編輯]明
楊峻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峻字唯高,進賢人,成化二年進士。除 丹徒知縣,有治行,徵授御史,清軍湖廣,摘奸發弊,吏 莫能欺。先是天下衛所有三戶充一軍者,軍既積功 授官,復勾貼戶補其役,民間苦之,以峻言除其制。擢 廣東僉事,歷浙江按察使。有報父仇論死者,峻嘉其 孝辨出之,進左布政使。浙江舊不置巡撫、總兵官,凡」 軍民大事,率布政使任之。峻盡心規畫,庶政畢舉。鎮 守中官恣橫,峻面數其罪,取《鐵緪》,欲與駢鎖詣京師, 乃稍斂戢。巡按御史屢薦,遷南京光祿卿。上供器物, 定製外,悉從減省。故事,歲進酒十萬罌,軍民轉運稽 程,屬吏多獲罪。峻請命巡倉者監之,宿累始除。嘗建 言「請倣唐、宋之制,令宗室將軍、中尉」子得充諸生,應 舉登進士者,除王府長史。鄉舉除教授審理。吏部謂 「非祖宗立法」,意格不行。峻性端嚴,未嘗悅人以詞色, 人亦多不悅之,以此不獲大用。弘治十六年致仕,去。 所居與縣治鄰,家居十年,足未嘗一涉其庭。親終,廬 墓至老。生日不舉宴,服食儉素,有人所不堪者。篤於 故舊,盛衰如一,鄉邦重之。
光祿寺部藝文一
[編輯]《光祿寺箴》明·宣宗
[編輯]《周官》善庖,實肇光祿。漢列九卿,唐總四屬。國朝建置, 率循勿易。享祀賓燕,咸其所職。先王之禮,豐儉有宜。 惟敬惟誠,儀式行之。粢盛必備,犧牲必潔。執事有恪, 儼乎對越。群賢在朝,四裔會同。廩之餼之,必精必豐。 朝夕膳羞,必謹恆度。毋儉公費,而縱私饇。毋騁奢侈, 毋肆暴殄。毋作愆過,以蹈常典。正己率下,咸宜慎之。 用,永終譽。《光我訓》辭。
光祿寺部藝文二〈詩〉
[編輯]《送光祿姚卿還都》唐·蘇頲
[編輯]漢室有英台,荀家多寵才。九卿朝已入,三子暮同來。 不授綸為草,還司鼎用梅。兩京王者宅,駟馬日應迴。
光祿寺部紀事
[編輯]《韓非子》:晉文公之時,宰臣上炙,而髮繞之。文公召宰 人而譙之。宰人曰:「有死罪三。援礪砥刀,利猶干將也; 切肉肉斷而髮不斷,臣之罪一也;援禾而貫,臠,而不 見髮,臣之罪二也;奉熾爐炭,火盡赤紅而炙熟,而髮 不燒,臣之罪三也。堂下得無微有疾臣者乎?」公曰:「善。」 乃召其堂下而譙之,果然,乃誅之。
《賈誼新書》: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因遂吞之,腹有疾 而不能食。令尹入問曰:「王安得此疾?」王曰:「我食寒葅 而得蛭,念譴之而不行其罪乎?是法廢而威不立也, 非所聞也。譴而行誅,則庖宰監食者法皆當死,心又 弗忍也,故吾恐蛭之見也。」遂吞之。令尹避席再拜而 賀曰:「臣聞皇天無親,惟德是輔。王有仁德,天之所奉 也。病不為傷。」是夕也,惠王之後而蛭出。故其久病心 腹之積皆愈。
謝承《後漢書》:魯國陳正叔為太官令,時黃門郎宿與 正叔有隙,因進食,以髮貫炙中,光武見髮,敕斬正叔。 正叔曰:「臣有當死罪三,熾以爐炭,增治吐炎,燋爐爛 肉而髮不銷,臣罪一也。拔出佩刀,砥礪五石,虧肥截 骨,不能斷髮,臣罪二也。臣與丞及庖人六目而視,不 如黃門兩目,臣罪三也。」詔赦之,收黃門。
《魏書毛脩之傳》:「脩之能為南人飲食,手自煎調,多所 適意。世祖親待之,進太官尚書,賜爵南郡公,加冠軍 將軍,常在太官,主進御膳。」
《元史鐵哥傳》:鐵哥進正議大夫、尚膳監。帝嘗諭之曰: 「朕聞父飲藥,子先嘗之。君飲藥,臣先嘗之。今卿典朕 膳,凡飲食湯藥宜先嘗之。」遷同知宣徽院事,領尚膳 監。有食尚食餘餅者,帝察知之,怒鐵哥曰:「失餅之罪 在臣,食者何與焉。」內府食用圓米,鐵哥奏曰:「計粳米 一石,僅得圓米四斗。請自今非御用,止給常米。」帝皆 善之。
《春明夢餘錄》:「光祿寺有鐵梨木酒榨,可盛醞三十石。 洪武中,籍沒沈萬三家物,永樂移置寺中。」
永樂十三年十二月初十日,行在光祿寺卿張泌等 謹奏,「為不遵舊制事。切照洪武年間,凡遇筵宴,禮部 奏請合宴人數,坐派本寺造辦茶飯完備,鴻臚寺堂上官、提督司儀班次序班搬放茶飯、桌椅,斟酒遞湯, 已有成規。近年以來,四裔使臣朝貢,及遇節令筵宴, 序班止是殿內斟酒遞湯,其餘搬放茶飯、桌椅、斟酒、 遞湯等項,俱係本寺整理。臣等累對鴻臚寺官,說知 舊制事例,其寺丞丁鐸、高慶,司賓司儀王神等,視為 泛常,累不究心,照例改正,又不分擺與宴官人等,依 品序坐,致使攙越擠匝,難以供應。非惟背舊制,乖禮 儀,實乃故違舊制,俱合拏送法司問罪。」緣係京官,未 敢擅便。奉聖旨:「且記他每一遭。都察」院著御史看著, 今後再不依舊制時拏了問當即又奉旨:「但有攙越 班次的,再不許他入宴。」
吏部選官,於棕柵賜宴,必用糯米糕一盤。永樂朝,吏 部說選正值上用饌,掇御前米糕賜之,命光祿寺以 為例。
宣德五年二月,行在光祿寺廚士告言光祿竊減外 裔供給之弊。上命行在刑部侍郎施禮執而罪之,且 諭禮部曰:「光祿寺之弊不止此。祖宗以來,飲食供給, 皆有定規。比聞擅自增減,應給之人率不能得,得者 率非應給之人,惟虛立案牘,掩人耳目,宜究治之。」因 顧侍臣曰:「毋謂飲食細故,不干大體。」華元殺羊享士, 羊斟不與,遂致喪師。勾踐投醪於江,與眾共飲,士心 感悅,遂成伯業,以此而論,所係非輕。
光祿卿蔚能,朝邑人。於成化初以吏員為禮部侍郎, 管光祿卿事,盡心職事。每宴會,躬自檢視,必求豐潔。 在光祿三十年,未嘗持一臠還家。常率其僚屬請清 查入內供應御用器皿。有旨逮問,能謂眾曰:「上怒不 可測,某老矣,請獨任之。諸公方嚮用,不以相累也。」既 而獨受責降,調官南京,退無後言。
鄭崇仁於正德中以太僕卿調光祿卿,凡供應俱照 弘治初年例,日省百金。上幸光祿寺樓,呼之為《節儉 管家》。
正統二年,諭:「比聞進宮中食物,所用器皿扛索,十還 一二,重復造用,甚費財擾民。今後凡進食物,必須印 信揭帖,備書器皿扛索之數,與收領內官姓名,尚膳 監如數還之,不足即以奏聞。敢隱瞞扶同者,悉坐以 罪。」復敕宮中六尚司知之。
舊制,各衙門堂上官支光祿寺酒饌。正統七年,以光 祿寺卿佘亨言,始羅之六科給事中辦事,科中每日 支用如故。寫抄監生,每人日給米一升,五日一支。 故事,自冬至後至春日,殿前將軍甲士賜酒肉,名曰 「頭腦酒。」
琉璃廠有牧羊地一十三頃四十一畝。舊屬尚膳監。 後以光祿寺卿趙錦請,以羊發有司,而地遂荒廢。 朝廷每賜臣下筵宴,其器皿俱各領回珍貯之,以為 傳家祭器。
國子監監生寫倣紙,每季移送光祿寺,作「麵袋。」
光祿寺部雜錄
[編輯]賈誼《新書胎教雜事》:青史氏之記曰:古者胎教之道, 王后有身之七月而就蔞室,太宰持斗而御戶右。此 三月者,王后所求滋味,非正味,則太宰荷斗而不敢 煎調,而曰:不敢以侍王太子。太子生而泣,太宰曰:「滋 味上某。」
《癸辛雜識》:達卿嘗為光祿寺令史,掌醴事,雲「炊米之 器,皆以溫石為大釜。」〈溫石即萊石〉「甑以白檀香」,若甕盎之 類,皆銀為之,極其侈靡,前代之所無也。車駕每親幸 焉。所掌必以大頭目,外廷丞不足道也。
《春明夢餘錄》:「《周官天官》膳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 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王及後世子。」即今光祿寺官 之職也。寺有四署:曰大官,即《周官》庖饔之任;曰「珍羞」, 即《周官》籩人之任;曰「良醞」,周官酒人是也;曰「掌醢」,《周 官》醢人是也。
《周官》「凡膳夫、甸師、酒正、宮人之屬,皆總於太宰。」蓋太 宰之佐,王將與之講論治道而經綸邦國,則內必有 以養其心,外必有以養其身,以一人而治四海,則必 以四海而奉一人。若夫奉養有節,而交於萬物有道, 則自有九式存焉,而泰侈非所慮也。故「王日一舉一 太牢也,朔日加食一等,則二太牢也,齋之日三舉三」 太牢也。蓋朔之聽政,勞於常日,於是而有加於常食。 祭祀將以致精明之德,自強於禮而交於鬼神,不可 以不備其養,於是而又有加於朔。反覆膳夫一官,其 所以奉至尊而助體氣之養者,何其至也!必品嘗食 乃食,所以謹其節;必侑徹以樂,所以導其和;必奉膳而贊祭,所以起其敬;必受祭僕司士「之福與摯,所以 養其德。」元人王惲云:「有旨講究光祿寺職掌,寺與卿, 漢官也。應劭曰:『光明祿,爵;勳,功也。言光祿典郎、謁者、 虎賁、羽林,舉不失德,賞不失勞,故曰光祿勳』。」郎中令, 秦始置,掌宮殿門戶,及諸郎在殿中之侍衛者,故曰 郎中令。漢因之不改。北齊、隋、唐止掌膳許左丞衡作 《新定官制圖》,大扺以唐為則,品從略與金同。
洪武初,禮部尚書牛諒上所考定進膳禮,奏言:「古禮, 凡大祀齋日,宰犢為膳,以助精神。」上曰:「太牢非常用 之物,致齋三日而供三犢,所費太侈。夫儉可以制欲, 澹可以頤性,若無節制,惟事奢侈,徒增傷物之心,何 益事神之道?」諒曰:「《周禮》是古人所定,非過侈也。」上曰: 「《周官》之法不行於後世多矣。惟自奉者乃欲法古,其」 可哉。
光祿寺額設銀二十四萬。先時止用十二萬餘。至正、 嘉時,用至三十六萬,猶稱不足。嘉靖中,廚役用四千 一百名。
神宗朝,宮膳豐盛,列朝所未有,不支光祿錢糧。彼時 內臣甚富,皆令輪流備辦,以華侈相勝。又收買書畫 玉器侑饌,謂之「孝順。」上惟歲時賞賜而已,至崇禎禁 止。一日欲食米糖,內臣奏令御膳監製進。上問:「一料 所費幾何?」對曰:「得銀八兩。」上以銀三錢令赴市買之。 須臾,捧一盤至上,分給各皇子。公主笑曰:「此寧須八 兩耶?」
崇禎十五年春,光祿寺支用皇膳,每日三十六兩,每 月一千四十六兩,廚料在外。又藥房靈露飲,用粳米、 老米、黍米在外。皇后膳每日十一兩五錢,每月三百 三十五兩,廚料二十五兩八錢。懿安皇后同。承乾皇 貴妃、翊神貴妃兩宮,每月各一百六十四兩。皇太子 膳並廚料,每月一百五十四兩九錢。定王、永王兩宮, 每月一百二十兩。
光祿寺每月冊奏一切內外諸費,約用二萬餘兩。 崇禎十六年癸未九月,上諭內閣:「輔臣修省應有實 政,庶幾挽回氣運,仰希天慈。如賊寇失事各案應速 結,戰守有功應速敘。此二事全賴先生每秉公擔當。 如錢糧不足,亟宜節儉,先自朕躬始。若祀典豐潔,仍 舊不敢議減外,朕身服浣濯之衣,此無可議。惟日用 膳品減去一半,各宮分減去十分之四,《宮女內員桌 銀》減去十分之三,通俟平定之日,炤舊在外衙門有 可節裁者,亦著照此推行。再如兵火焚殺之酷,災變 死亡之慘,朕皆不能拯捄消弭,殊愧君師之位,若又 添嬪御之奉,乃是增過增慚之舉。其選擇之事,竟宜 停止,此亦節儉之一。其章疏沉壓過多,朕不能朝上 夕下、稽誤政幾、皆朕之過。當極力披閱發行。」先生每 即擬旨來行。
明初,筵宴祭祀,凡用茶食果品俱係散撮。至天順後, 始用粘砌。每盤高二尺,用荔枝圓眼一百二十斤以 上,棗柿二百六十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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