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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43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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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四百三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四百三十三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四百三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三十三卷目錄

 將帥部彙考三

  唐總一則

  遼總一則

  宋總一則 太祖乾德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真宗天禧一則 英宗治平一則

  孝宗隆興一則

  金太祖收國一則 天輔一則 太宗天會四則 海陵天德一則 正隆一則 世宗大

  定一則 章宗泰和一則 宣宗貞祐一則 元光一則 哀宗正大二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三則 成宗大德一則

官常典第四百三十三卷

將帥部彙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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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置十六衛,設上將軍、大將軍、將軍,諸府有中郎將、 都尉,各率其屬。又設天下兵馬元帥,有「大總管、都統、 招討」之名,皆掌大征伐,各設僚屬有差。

按《唐書百官志》:「左右衛上將軍各一人,從二品;大將 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二人,從三品。掌宮禁宿衛。 凡五府及外府皆總制焉。凡五府三衛及折衝府驍 騎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職。皇帝御正殿,則守諸 門及內廂宿衛仗。非上日,亦將軍一人。押仗將軍𡙇, 以中郎將代將軍,掌貳上將軍之事。左右驍衛、左右」 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左右金吾、左右監門衛上 將軍以下,品同。

武德五年,改左右翊衛曰左右衛府,左右驍騎衛曰左右驍騎府,左右屯衛曰左右威衛,左右禦衛曰左右領軍衛,左右備身府曰左右府,唯左右武衛府、左右監門府、左右候衛仍隋不改。顯慶五年,改左右府曰左右千牛府。龍朔二年,左右衛府、驍衛府、武衛府皆省「府」字,改左右威衛曰左右武威衛,左右領軍衛曰左右戎衛,左右候衛曰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府曰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府曰左右奉宸衛,後又曰左右千牛衛。咸亨元年,改左右戎衛曰領軍衛。武后光宅元年,改左右驍衛曰左右武威,左右武衛曰左右鷹揚衛,左右威衛曰左右豹韜衛,左右領軍衛曰左右玉鈐衛。貞元二年,初置十六衛上將軍。左右衛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亭長八人,掌固四人。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掌「判諸曹、五府、外府稟祿、卒 伍、軍團之名數,器械、車馬之多少,小事得專達。每歲 秋,贊大將軍考課。」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諸曹及五府之 外府事,句稽抄目,印給紙筆。

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勳考、假 使、祿俸、公廨、田園、食料、醫藥、過所。」百倉曹以下同品。

有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四人,史七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冑曹,府三人,史三人。武后長安初,改鎧曹曰胄曹。中宗即位,復舊。先天元年又曰冑曹。開元初,諸衛司倉、司兵、騎兵參軍,改曰倉曹、兵曹、騎曹、冑曹參軍事。

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衛番第,受其名 數,而大將軍配焉。」

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凡府馬 承直以遠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宮城者給焉。 冑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興繕、罰謫。大朝會 行從,則受黃質甲、鎧、弓矢於衛尉。

奉車都尉,掌馭副車,有其名而無其人,大陳設則它 官攝。駙馬都尉無定員,與奉車都尉皆從五品下。司 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 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二十 五人,從九品下。

武后天授二年,置諸衛司階、中𠋫、司戈、執戟,謂之「四色官。」

親衛之府一曰「親府。」勳衛之府二:一曰勳一府,二曰 「勳二府。」翊衛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 府,每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將一人,正五 品上;親衛正七品上,勳衛從七品上,翊衛正八品上。 總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 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帥二人,從六 品上。每旅帥各有隊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隊正二 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將掌領校尉、旅帥、親衛、勳 衛之屬宿衛者,而總其府事,左右郎將貳焉。番上者, 以名簿上干大將軍而配以職。武德、貞觀世,重資蔭二品、三品子補親衛、二品曾孫、三品孫、四品子、職事 官五品子、若孫、勳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國公子,補勳 衛及率府親衛;四品孫、五品及上柱國子,補翊衛及 率府勳衛;勳官二品及縣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 若孫,補諸衛及率府翊衛。」王府執仗親事、執乘親事, 每月番上者數千人,宿衛向廡及城門,給廩食執扇 三衛三百人,擇少壯肩膊齊、儀容整美者,本衛印臂, 送殿中省肄習。仗下每番三衛一人為大僕寺引輅。 其後入官路艱,三衛非權勢子弟輒退番。柱國子有 白首不得進者,流外雖鄙,不數年給祿稟,故三衛益 賤,人罕趨之。

有錄事府一人,史三人。唐親衛、勳衛置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翊衛置車騎將軍。武德七年,改驃騎將軍為中郎將,車騎將軍皆為郎將,分左右。以親衛曰「一府」,勳衛、翊衛曰「二府」,謂之「三府衛。」諸衛、翊衛及率府親、勳衛亦曰「三衛。」永徽三年,避太子諱,改中郎將曰旅賁郎,郎將曰翊軍郎,太子廢,復舊。

左右驍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 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豹騎番上者,分 配之。凡分兵守諸門,在皇城四面,宮城內外,則與左 右衛分知助鋪。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 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 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 中𠋫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左 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各一人,左郎將各一人,右郎 將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帥各 十人,隊正各二十人,副隊正各二十人。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一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二人。六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三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翊中郎將府,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

左右武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 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熊渠番上者分 配之。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 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 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𠋫各三 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 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騎。

有稱長二人,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三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稱長,掌唱警,為應蹕之節。

左右威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 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羽林番上者分 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東面助鋪。長史各一人,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 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冑曹參軍事各一人, 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𠋫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 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 將府官,同《驍騎》。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領軍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 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射聲番上者 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西面助鋪及京城、苑 城諸門。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 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 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𠋫各 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 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一人,史四人。冑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 二人。掌宮中、京城巡警、烽𠋫、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 之翊衛及外府佽飛、番上皆屬焉。師田,則執左右營 之禁。南衙宿衛官將軍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 職。大功役則與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氈,以給病坊。 兵曹參軍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獵師。

騎曹參軍事「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之事。」

胄曹參軍事,掌同左右衛。大朝會行從,給青龍旗䂍, 槊於衛尉。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 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 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𠋫 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左右街 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如驍衛。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街典二人;引駕仗三衛六十人,引駕佽飛六十六人,大角手六百人。隋有《察非掾》。至唐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領府屬,督京城左右六 街鋪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閤日,中郎將一人 升殿受狀,衛士六百為大角手,六番閱習,吹大角為 昏明之節,諸營壘𠋫以進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門坊角有武𠋫鋪, 衛士彉騎分守。大城門百人,大鋪三十人;小城門二 十人,小鋪五人。日暮,鼓八百聲而門閉。乙夜,街使以 騎卒循行囂謼,武官暗探,五更二點,鼓自內發,諸街 鼓承振,坊市門皆啟,鼓三千撾,辨色而止。

左右監門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 二人。掌諸門禁衛及門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 籍於引駕仗及監門衛衛,以帳報內門。凡朝參奏事, 待詔官及繖扇、儀仗出入者,閱其數;以物貨器用入 宮者,有籍有傍。左監門將軍判入,右監門將軍判出, 月一易其籍。行幸,則率屬於衛門監守。

長史掌判諸曹及禁門,巡視出入,而司其籍傍。餘同 左、右衛。兵曹參軍事兼掌倉曹;冑曹,兼掌騎曹。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涖宮殿城門,皆左入右 出。中郎將各四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 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胄曹,府三人,史四人。監門校尉三百二十人,直長六百八十人,「長入長上二十人,直長長上二十人。」監門校尉掌敘出入。唐改監門府郎將為將軍。

左右千牛衛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 二人。掌侍衛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備身左右執弓箭 宿衛,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領備身左右升殿列侍。親 射,則率屬以從。胄曹參軍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 百一十有九,羽儀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 日執御弓箭者,亦自備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則配以 職行,從則兼騎曹。中郎將各二人,長史各一人,錄事 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 一人。

唐改備身郎將曰「將軍」,備身將曰「中郎將」,千牛左右備身左右曰「千牛備身。」初,置備身主仗,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千牛備身十二人,備身左右十二人,備身二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千牛備身掌執御刀,服花鈿繡衣綠,執象笏,宿衛侍從;備身左右掌執御弓矢,宿衛侍從。《備身》掌宿衛侍從。《主仗》、掌守供御兵仗。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供奉侍衛。凡千牛及備 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將軍領之。中郎 將佐其職,有《口敕》,通事舍人承傳,聲不下聞者,中郎 將宣告諸衛折衝都尉府,每府折衝都尉一人,上府 正四品上,中府從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 都尉各一人,上府從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 「六品下。別將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七品上, 下府從七品下。長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 七品上,下府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上府正 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從九品上。校尉五人,從 七品下。」旅帥十人,從八品上。隊正二十人,正九品下。 副隊正二十人,從九品下。折衝都尉掌領屬備宿衛。 師役則總戎具資糧點習。以三百人為團,一校尉領 之。捉鋪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問,不應則彈弓而嚮 之,復不應則旁射,又不應則射之。晝以排門人遠望, 暮夜以持更人遠聽。有眾而囂,則告主帥。

「左右果毅都尉。」「掌貳都尉。」

每府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每隊正領兵五十人。武德元年,改鷹揚郎將曰軍頭,正四品下;鷹擊郎將曰府副,正五品上;司馬曰長史,正八品下;校尉,正六品下;旅帥,正七品下。廢《越騎》、步兵二校尉及《察非掾》,又改軍頭曰「驃騎將軍」,府副曰「車騎將軍」,皆為府。諸率府置驃騎將軍五人,車騎將軍十人。二年,以車騎將軍府隸驃騎府,置十二軍,分關內諸府皆隸焉。每軍將軍一人,副一人,至六年廢。七年,改驃騎將軍府為統軍府,車騎將軍為別將。八年,復置十二軍。貞觀十年,改統軍府曰「折衝都尉」,別將曰「果毅都尉。」軍坊置坊主一人,檢校戶口,勸課農桑,以本坊五品勳官為之。三輔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永徽中,廢長史,置司馬一人,總司兵、司騎二局。武后垂拱中,以千二百人為上府,千人為中府,八百人為下府,赤縣為赤府,畿縣為畿府。聖曆元年,廢司馬,置長史、兵曹參軍事。又有別將一人,從六品下,居果毅都尉之次。其後,分左右,各一人,尋廢。久之,復置一人,降其品。開元初,衛士為武士,諸衛折衝、果毅、別將,擇有行者為展仗押官,右羽林軍十五人,左羽林軍二十五人,衣服同色。諸衛

有弩手,左右驍衛各八十五人,餘衛各八十三人。

左右羽林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三人,從 三品。掌統北衙禁兵,督攝左右廂飛騎儀仗。大朝會 則周衛階陛,巡幸則夾馳道,為內仗。凡飛騎番上者, 配其職。有敕上南衙者,大將軍承《墨敕》白移於金吾, 引駕仗官與監門奏覆,降《墨敕》,然後乃得入。長史各 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 參軍事各一人,兼總騎曹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冑 曹參軍事各一人,自倉曹參軍以下,皆正八品下;司 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𠋫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 五人,正八品上;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十人。 左右翊衛中郎將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 郎一人,左、右郎將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參軍事一 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帥十人,隊正二十人,副隊 正二十人。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將府: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倉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冑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龍武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一人,正 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掌同羽林。長史、錄事參軍事、 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冑曹參軍事各一人,司階 各二人,中𠋫各三人,司戈、執戟各五人,長上各十人。

景雲元年,置龍武將軍。興元元年,六軍各置統軍。貞元三年,龍武軍增將軍一員。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二人,史四人;冑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神武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一人,正 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總衙前射生兵。長史、錄事參 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冑曹參軍事各一人, 司階各二人,中𠋫各三人,司戈、執戟各五人,長上各 十人。

有錄事一人,史二人,倉曹、兵曹、胄曹、府、史皆如神武軍。開元二十六年,分羽林置左右神武軍,尋廢。至德二年復置。

左右神策軍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二人,正 三品;將軍各四人,從三品。掌衛兵及內外八鎮兵。護 軍中尉各一人,中護軍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 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計官各一 人,孔目官各二人,驅使官各二人。自長史以下,員數 如《龍武軍》。

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號「六軍。」貞元二年,神策軍置大將軍、將軍;十四年置統軍,品秩同六軍。始,殿前左右神威軍有大將軍二人,正二品;統軍二人,從三品;將軍二人,從五品。元和初,為一軍,號天威軍。八年廢,以軍隸神策。有馬軍、步軍將軍及指揮使等,以馬軍大將軍知軍事。天復三年,廢神策軍,四年復置神策軍。

天下兵馬元帥、副元帥、都統、副都統、行軍長史、行軍 司馬、行軍左司馬、行軍右司馬,判官掌書記。行軍參 謀,前軍兵馬使、中軍兵馬使、後軍兵馬使、中軍都虞 𠋫,各一人。元帥、都統、招討使,掌征伐,兵罷則省。都統 總諸道兵馬,不賜旌節。

高祖起兵,置左右領軍大都督,各總三軍。及定京師,置左右元帥,太原道行軍元帥,西討元帥,皆親王領之。天寶末,置天下兵馬元帥都統,朔方、河東、河北、平盧節度使,招討,都統之名始於此。大曆八年,罷天下兵馬元帥。建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諸軍行營兵馬都元帥。興元元年,置副都統。會昌中,置靈夏六道元帥。黃巢之難,置諸道行營都都統。天福二年,置諸道兵馬元帥。尋復改曰「天下兵馬元帥。」

行軍司馬「掌弼戎政,居則習蒐狩,有役則申戰守之 法,器械、糧糒、軍籍、賜予皆專焉。」

武德元年,改贊治曰「治中。」太宗即位,曰「司馬」,下州亦置焉。顯慶二年,置洛州司馬。武后大足元年,東都、北都、雍、荊、揚、益州置左右司馬。神龍三年省。太極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馬一人,亦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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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制,設南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各設都統 軍司、詳穩司、都部署司之屬。

按《遼史百官志》:「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

北院大王。初名迭剌部夷離堇。太祖分北、南院。太宗會同元年,改夷離堇為大王。

知北院大王事

北院太師

北院太保

北院司徒

北院司空

北院郎君

北院都統軍司。「掌北院從軍之政令。」

北院統軍使

北院副統軍使

北院統軍都監

北院詳穩司。掌北院部族軍馬之政令。

北院詳穩

北院都監

北院將軍

北院小將軍

北院都部署司。「掌北院部族軍民之事。」

北院都部署

北院副部署

南大王院。分掌部族軍民之政。

南院大王

知南院大王事

南院太師

南院太保。天慶八年,省「南院太保。」

南院司徒

南院司空

南院郎君

南院都統軍司。掌南院從軍之政令。

南院統軍使

南院副統軍使

南院統軍都監

南院詳穩司。掌南院部族軍馬之政令。

南院詳穩

南院都監

南院將軍

南院小將軍

南院都部署司。「掌南院部族軍民之事。」

南院都部署

南院副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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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制,「內設侍衛親軍及環衛官以領護衛,外設大都 督府並總管、鈐轄、諸軍都統制等,以總戎政。」

按《宋史職官志》:「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 使、都虞候各一人,掌馬軍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 練、番衛、戍守、遷補、賞罰,皆總其政令,侍衛扈從及大 禮宿衛,所掌如殿前司官所領馬軍,自龍衛而下有 左右四廂都指揮,龍衛左右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 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使、指揮使」, 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十將、將虞候、承勾、押官,各以 其職隸於馬軍司。政和四年,詔以馬軍都指揮使、馬 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觀察使之上,馬軍都虞候在 正任防禦使之上。中興復置主管侍衛馬軍司一員。 其屬有幹辦公事、準備差遣、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 掌出戍建康;差主管機宜文字一員,掌馬軍之政令。 凡出入扈衛、守宿以奉上,開收閱習、轉補以勵下,如 殿前司。凡各籍覈其在亡,過則以法繩之。有巡防敕 應,則糾率差撥龍衛四廂隸焉。

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 人,掌步軍諸指揮之名籍。凡統制、訓練、番衛、戍守、遷 補、賞罰,皆總其政令。侍衛扈從及大禮宿衛,如殿前 司所領。步軍。自神衛而下,左右四廂都指揮使,左右 廂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 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 候、承勾、押官,各以其職隸千、步軍司。政和四年,詔以 步軍都指揮使、步軍副都指揮使在正任防禦使之 上。中興後,置主管侍衛步軍司一員,其屬有幹辦公 事二員,準備差遣、點檢醫藥飯食各一員。掌步軍之 政令。凡出入扈衛、守宿以奉上,開收閱習、轉補以勵 下,如殿前司。凡名籍,校其在亡,過則以法繩之。有巡 防敕應,則糾率差撥、押衛四廂隸焉。

環衛官: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 大將軍 將軍 中郎將 郎將

左、右衛上將軍 大將軍 將軍 《中郎將》 郎將 左右驍衛上將軍 大將軍 將軍

左、右武衛上將軍 大將軍 將軍

左、右屯衛上將軍 大將軍 將軍

《左、右衛》官軍《衛上將軍》 《大將軍》 將軍

左、右監門衛上將軍 大將軍 將軍

左、右千牛衛上將軍 大將軍 將軍 中郎將 郎將

諸衛上將軍、大將軍、將軍並為環衛官,無定員,皆命 宗室為之,亦為武臣之贈典。大將軍以下又為武官 責降散官。政和中,改武臣官制,而環衛如故。蓋雖有 四十八階,別無所領故也。靖康元年,詔以武安軍節 度使錢景臻等為左金吾衛上將軍,保信軍節度使 劉敷等為右金吾衛上將軍。用御史中丞陳過庭言, 「遵藝祖開寶初罷王彥超、武行德等歸環衛故事也其禁兵分隸殿前及侍衛兩司,所稱十二衛將軍,皆 空官無實,中興多不除授。隆興中,始命學士洪遵等 討論典故,復置十六衛,號環衛官。其法:節度使則領 左、右金吾衛上將軍,承宣使則領左、右衛上將軍,在 內則兼帶,在外則不帶。正任為上將」軍,遙郡為大將 軍,正親兄弟子孫試充。又詔:「祖宗諸後,自明、肅至欽、 慈諸後及后妃嬪御之家,各具本宗堪充諸衛官,以 名銜聞。」又詔三衛郎為三衛侍郎。又詔博士並差文 臣。崇寧四年二月置,五年正月罷。

大都督府 都督府 長史, 左、右司馬, 錄事參 軍, 司戶,司法、 司士, 司理, 文學參軍, 助教, 大都督及長史,掌司牧尹親王為節度則大都督領之庶姓為節度則長史領 之端拱初越王為威武軍節度福州大都督府長史淳化五年吳王為淮南節度揚州大都督府長史翰 林學士張洎草制再表援引典故宰相言越王已為長史上曰業已差誤異日有除並改正之至道後因 移鎮遂為大都督

關、則置知府事一人。同次府通判一人。京朝官充「司馬,不釐 務。」舊制,凡都督州,建官如上。南渡後,以現任宰相充 都督,次有同都督,有督視軍馬,多執政為之,雖名稱 略同,然掌總諸路軍馬,督護諸將,非舊制比也。初,紹 興二年,呂頤浩首以左僕射出都督江、淮、兩浙、荊湖 諸軍事,置司鎮江。其後,趙鼎、張浚、湯思退皆以宰相 兼之。頤浩還朝,孟庾始以參知政事為權同都督,代 後落「權」字。趙鼎先以知樞密院事為都督川、陝、荊、襄 諸軍事,其後與浚並相,並帶兼都督諸路軍馬入銜。 未幾,浚獨被旨江上視師,置都督行府,行移文字並 依三省體式,其召赴行在,以其事分隸三省、樞密院。 思退初以左相出都督,時楊存中即以太傅、寧遠軍 節度使、同都督,思退不行,就以楊存中充都督。非宰 執而為都督,自存中始。三十一年,葉義問以知樞密 院事督視江、淮、荊、襄軍馬。明年,汪澈以參知政事、湖 北京西路都督視軍馬,執政為督視,於是見焉。王之 望《辭同都督》有曰:「朝廷於兩淮,前以二大將為招撫 使,後以二從臣為宣諭使,憂其不相統攝,則以宰相 為都督,欲」事權歸一也。此可以見朝廷開府之意。凡 簽廳文字,並依尚書左右司、樞密院、檢詳房體式,設 屬諮議軍事、參謀、參議,並以從官充。書寫機宜文字、 幹辦官、準備差遣,前後員數不一。開禧用兵,或以簽 樞督視,或以元樞代之,或以參知政事督視四川軍 馬,然皆未有底績而罷。

總管、鈐轄司總掌治軍旅、屯戍、營房、守禦之政令。凡 將兵隸屬官,訓練、教閱、賞罰之事皆掌之。守臣帶提 舉兵馬巡檢、都監及提轄兵甲者,掌統治軍旅,訓練 教閱,以督捕盜賊而肅清治境。凡諸營各籍賞罰之 事皆掌之。崇寧四年,蔡京奏「京畿四輔置輔郡,屏衛 京師;以潁川府為南輔,襄邑縣升為拱州,為東輔,鄭 州為西輔,澶州為北輔。以太中大夫以上知州,置副 總管、鈐轄各一員,知州為都總管,餘依三路帥臣法。」 從之。大觀三年,詔東南帥府總管依三路都總管法。 靖康元年,詔四道副總管並通差文武臣。其諸路將 官,掌統所隸禁旅,以行陣隊伍,金鼓旗幟、弓矢擊刺 之法而教習訓練之。別其武藝彊者,待次遷補,以激 勸士卒。凡兵仗器甲之數,廩祿、犒設、賞罰、約束之禁 令皆掌焉。副將為之貳。若屯戍防邊,則受帥司節制。 遇寇敵,則審其戰守應援之事。若師有功,則具《馘數》、 籍用命而旌賞之。

路分都監掌本路禁旅、屯戍、邊防、訓練之政令,以肅 清所部。州府。以下都監皆掌其本城屯駐兵甲、訓練、 差使之事,資淺者為監押。紹聖三年,詔諸路將、副序 位在路分都監之下。大觀三年,詔帥府無路分鈐轄、 望都無路分都監者,許置一員,其餘添置處,任滿不 差人。宣和二年,虔州添置都監一員。建炎初,分置帥 府,以諸路帥臣兼要郡守臣帶兵馬鈐轄,次要郡帶 兵馬都監,並以武臣為之副,稱副總管。副鈐轄、副都 監,許以便宜行軍馬事,辟置僚屬,依帥臣法,屯兵皆 有等差。遇朝廷起兵,則副總管為帥,副鈐轄、都監各 以兵從,聽其節制。其後,益、瀘、夔、廣、桂五州牧,又皆以 都鈐轄為稱。四年,詔建康府、江州路又置副都總管 一員,於見置帥司處駐劄。紹興三年,詔「要郡、次要郡 守臣罷帶兵職,其逐路副總管依舊格改充路分都 監,為一路掌兵之官。」其各州鈐轄,或省或置不一。又 有逐路兵馬都監、兵馬監押,掌煙火公事,捉捕盜賊。 淳熙十六年,詔諸路訓練鈐轄,並須年六十以下,曾 經從軍有才武人充。「紹熙元年指揮。雜流出身之人, 不得過路分、州鈐。諸州軍兵馬都監獨員處,專注才 武及曾任主兵官之人。」慶元中,詔「總管下至副將等, 年七十以上,許自陳,與宮觀差遣。」初,守臣罷帶兵職, 惟江西贛州以多盜仍帶江西兵馬鈐轄。其後武臣 為路鈐者,亦無尺籍伍符,每歲諸州按閱,特存故事, 間有得旨葺治軍器或訓練禁軍,則仍帶入銜。 諸軍都統制、副都統制、統制、統領。舊制,出師征討,諸

將不相統一,則拔一人為都統制以總之,未為官稱
考證
也。建炎初,置御營司,擢王淵為都統制,名官自此始。

其後,神武五軍及川、陝宣撫司、都督府、樞密院皆置。 紹興十一年,三大將兵罷,諸軍皆冠以「御前」二字,擢 其偏裨為御前統領官,以統制御前軍馬入銜,秩高 者為御前諸軍都統制,且令仍舊駐劄,以屯駐州名 冠軍額之上。其後,興元、江陵、建康、鎮江府、興、金、鄂、江、 池州及平江、許浦水軍,皆除都統制,恩數略視三衙, 權任在帥臣右,官卑者稱副都統制,設屬有計議機 宜、幹辦公事、准備差遣,省置不一,次有副都統制。乾 道三年,帝諭輔臣:欲今後江上諸軍各置副都統一 員,兼領軍事,豈惟儲帥,亦使三將顧忌,不敢專擅。因 言都、副統制禮有隆殺,且為條約。上曰:「如此,他日不 致爭權越禮。」遂行之。然其後都、副鮮有並除者。初,渡 江後,大軍又有統制、同統制、副統制、統領、同統領、副 統領,其下有正將、準備將、訓練官、部將、隊將等名,皆 偏裨也。舊制,準備將而上,皆主帥升差,仍先申樞密 院審察。乾道七年,詔訓練官、部隊將而下,許軍中徑 差,申朝廷照會。紹熙間,詔諸軍升差統制至準備將 者,主帥解發三人赴總領所選一名,諸將不以為便。 慶元三年,詔主帥選擇總領所或屯軍處,守臣審覈 「保明申樞密院。」

太祖乾德元年夏四月禁涇原邠慶等州補蕃人為邊鎮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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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上御崇政殿轉改諸軍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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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遷補之制,自殿前 侍衛馬步軍校,每遇大禮後,各以次遷,謂之「轉員。」轉 員至軍都指揮使,又遷則遙領刺史,又遷為廂都指 揮使,遙領團練使,員溢即從上罷軍職為正團練使。 刺史之本任或有他州總管、鈐轄,其老疾若過失者 為御前忠佐馬軍都軍頭、副軍頭,隸軍頭司,其黜則 為外州馬步軍都指揮使。凡軍主關以軍都指揮使 遞遷,餘闕以諸軍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行首軍 使、副行首、副兵馬使,十將遞遷。凡將校,一軍營止補 十人,其廂都指揮使、軍都指揮使、都虞候、指揮使、營 主,其一即闕其三。殿前左右班都虞候遙領剌史即 與捧日軍都指揮使通,以次遷。捧日龍衛廂都指揮 使,仍遙領團練使。若員溢即為正刺史補外,他如諸 軍例遞遷。凡列校轉補,有司先闕,是躍上下馬,次出 指二十步,掩一目試之,左右各五占數為見物。武藝, 弓射五斗,弩彉一石五斗,槍刀手稍練負罪不至徒 年未高,或雖年高而無疾、精力不耗者,並取之。凡諸 軍轉員後,取殿前指揮「使長入祗候;填行門,取東西 班長入祗候」,殿侍諸班直充諸班押班、諸軍將校者 皆親閱。前一日,命入內都知或押班一人,勾當御藥 院,內侍一人,同軍頭引見司較定弓弩鬥力,標誌之。 凡弓弩藝等者,人占其一。至日引見,弓弩列置殿前, 命取一以射,軍頭引見司專視喝箭以奏,如喝失當, 即奏改正。入內都知或押班、同勾當御藥院、內侍殿 上察視,如引見司不覺舉,亦奏改正。槍刀手竭勝負, 若喝不以實,並引見司失覺舉,並劾其罪。太平興國 九年,上詣崇政殿轉改諸軍將校,自軍都指揮使以 下,員僚以上,皆按名籍、驗勞績而升陟之,凡數日而 畢,內外感悅。乃謂宰臣等曰:「朕遷轉軍員,先」取其循 謹能御下者、武勇次之。若不自謹飭、則其下不畏憚。 雖有一夫之勇、亦何所用

真宗天禧元年以御前忠佐受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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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禧元年十月,以 御前忠佐郭豐等六人並受將軍。初,軍頭司定年老 負犯者將黜之,帝以其久居武列,命寘環衛,其帶遙 郡者與大將軍,不帶遙郡者與將軍。

英宗治平四年有司請復武臣出節呵引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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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英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治平四年,御史臺 言,「慶曆中,有詔詳定武臣出節呵引之制。節度使在 尚書下三節,節度觀察留後在諸行侍郎下,兩節,觀 察使在中書舍人下,諸衛大將軍、防禦、團練使在大 卿監下,內客省使比諸司大卿,景福殿使比將作監, 引進使比庶子,在防禦使下,以上各二節。諸州刺史、 諸衛將軍在少卿監下,宣慶、四方館使比少卿,宣政、 昭宣、閤門使比司天監,少監諸衛將軍上;皇城使以 下諸司使比郎中,客省引進、閤門副使比員外郎,樞 密都承旨在司天少監下,閤門使上,副都承旨在閤 門使下,樞密副承旨、諸房副承旨在諸司使下。」以上 並兩人呵引,當時已施行矣,而《皇祐編敕》刪去此制。 請復舉行。

孝宗隆興二年詔議除環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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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洪适傳》,適貳太常,兼權 直學士院,上欲除諸將環衛官,詔討論其制。適具唐 及本朝沿革十一條上之。且言:「太祖、太宗朝,常以處 諸將及降王之君臣,自後多以皇族為之,故國史以 為官存而事廢。陛下修飾戎備,不必遠取唐制,祖宗故事,蓋可法則。今徑行換授,恐有減奉之患。乞如閣 職兼帶節度至刺史帶上將軍,橫行遙郡帶大將軍, 正使帶將軍,副使帶中郎,又以下則帶左右郎將。其 官府人吏,令有司相度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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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收國元年始置咸州軍帥司及南路都統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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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兵志》,大將府治之稱號 收國元年十二月,始置咸州軍帥司,以經略遼地,討 高永昌。置南路都統司,且以討張覺。

天輔五年始置內外諸軍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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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輔五年,襲遼主, 始有內外諸軍都統之名。時以奚未平,又置奚路都 統司,後改為六部路都統司,以遙輦九營為九猛安 隸焉。與上京及泰州凡六處,置每司統五六萬人。又 以渤海軍為八猛安,凡猛安之上置軍帥,軍帥之上 置萬戶,萬戶之上置都統。然時亦稱軍帥為猛安,而 猛安則稱「親管猛安」者。燕山既下,循《遼》制立樞密院 於廣寧府,以總漢軍。

太宗天會元年始置兩路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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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太宗天會元年,以 襲遼主所立西南都統府為西南西北兩路都統府。 天會二年始置都元帥府,以掌征討之事。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都元帥府,掌征 討之事,兵罷則省。」天會二年伐宋,始置都元帥一員, 從一品;左副元帥一員,正二品;右副元帥一員,正二 品。元帥左監軍一員,正三品;元帥右監軍一員,正三 品。左都監一員,從三品;右都監一員,從三品。經歷一 員,都事一員,知事一員,正七品。檢法一員,從八品。 按《兵志》:「金制:都元帥必以諳班勃極烈為之,恆居守 而不出。」

天會六年,設諸路總管府。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會六年詔還二 帥以鎮方面。諸路各設兵馬都總管,府州鎮置節度 使,沿邊州則置防禦使。凡州府所募射糧軍、牢城軍, 每五百人為一指揮使,司設使,分為四都,都設左右 什將及承局押官。其軍數若有餘或不足,則與近者 合置,不可合者以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設指揮使,若 百」人,則止設軍使。「百人以上立為都,不及百人,止設 什將及承局、管押官各一員。」

天會十年,改「都統司」,增置統軍司。

按《金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天會十年,改南京 路都統司為東南路都統司,治東京,以鎮高麗,後又 置統軍司於大名府。」

海陵天德二年八月改諸司名號十二月改都元帥府為樞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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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海陵本紀》。「八月戊申。以司徒兗為太尉領三 省事。都元帥如故。十二月己未。改都元帥府為樞密 院。」按《兵志》。天德二年八月,「改諸京兵馬都部署司 為本路都總管府。九月罷大名統軍司。而置統軍司 於山西河南陝西三路,以元帥府都監監軍為使。分 統天下之兵。」又改烏古迪烈路統軍司為招討司。以 婆速路統軍司為總管府。三年,以元帥府為樞密院, 罷萬戶之官。詔曰:「太祖開刱,因時制宜,材堪統眾,授 之萬戶。其次千戶及謀克,當時官賞未定,城郭未下, 設此職許以世襲,乃權宜之制,非經久之利。今子孫 相繼,專攬威權,其戶不下數萬,與留守、總管無異,而 世權過之,可罷是官。若舊無千戶之職」者,續思增置。 國初時賜以國姓,若為子孫者,皆令復舊。正隆末,復 陞陝西統軍司為「都統府。」按改元帥府為樞密院本紀為二年十二月事而志 係三年疑訛

正隆六年始立三道都統制府及左右領軍大都督並三十二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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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海陵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正隆六年,海陵 南伐,立三道都統制府及左右領軍大都督將三十 二總管,有神策、神威、神捷、神銳、神毅、神翼、神勇、神果、 神略、神鋒、武勝、武定、武威、武安、武捷、武平、武成、武毅、 武銳、武揚、武翼、武震、威定、威信、威勝、威捷、威烈、威毅、 威震、威略、威果、威勇之號。」

世宗大定五年罷都統府復置統軍司又設兩招討司以鎮邊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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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五年五月癸酉,罷山東路都 統府,以其軍各隸總管府。七月戊申,罷陝西都統府, 復置統軍司」按《兵志》,大定五年復罷府,降為統軍 司。尋又設兩招討司,與前凡三以鎮邊陲。東北路者, 初置烏古迪烈部,後置於泰州泰和間,以去邊尚三 百里。宗浩乃命分司於金山。西北路者,置於應州;西 南「路者,置於桓州。以重臣知兵者為使。列城堡濠牆 戍守,為永制。」樞密院每行兵,則更為元帥府。罷則復 為院。

章宗泰和六年權置平南撫軍諸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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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泰和六年伐宋權設平南撫軍上將軍,正三品。至殄寇果毅都尉,從 六品。凡九階,曰平南撫軍上將軍、平南寇軍大將軍、 平南龍驤將軍、平南虎威將軍、平南盪江將軍、殄寇 中郎將、殄寇郎將、殄寇折衝都尉、殄寇果毅都尉,軍 還罷。」

宣宗貞祐三年詔主帥及官軍能立功者賞又於沼河諸城置行樞密院元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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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三年九月「乙亥,詔河北、山東 等路及平涼、慶陽、臨洮府、涇、邠、秦、鞏、德順州經兵四 品以下職事官,並以二十月為滿。募隨處主帥及官 軍、義軍將校有能率眾復取中都者,封王,遷一品階, 授二品職,能戰卻敵,善誘降人,取附都州縣,予本處 長官散官隨職遷授,餘州縣遞減二等。壬午,以空名」 宣敕付陝西宣撫司,凡夏人入寇,有能臨陣立功者, 五品以下並聽遷授。按《兵志》:「貞祐三年,徵代州戍 兵五千,從胥鼎言,留代以屏平陽。興定二年,選募河 南、陝西弩手軍二千人為一軍,賜號威勇。」及南遷河 北,封九公,因其名,假以便宜從事。沿河諸城置行樞 密院、元帥府,大者有便宜之號,小者有「從宜」之名。

元光 年復國初都統名號外設總領提控間稱元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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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元光間時,招義軍 以三十人為謀克,五謀克為一千戶,四千戶為一萬 戶,四萬戶為一副統,兩副統為一都統」,此復國初之 名也。外又設一總領提控,故時皆稱元帥,為總領雲。

按《百官志》:「元光間,招義軍置總領使,從五品;副使。」

從六品。訓練官,從八品。

哀宗正大二年更總領名都尉陞秩為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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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哀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云云。

正大四年,立都尉諸名號。

按《金史哀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正大四年又陞 都尉為從三品,有「建威、折衝、振武、盪寇、果毅、殄寇、虎 賁、鷹揚、破鹵」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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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設大都督以統軍,又定都元帥、元帥品秩之數。 按《元史百官志》:「大都督府,正二品,管領左右欽察兩 衛、龍翊侍御東路蒙古軍元帥府,東路蒙古軍萬戶 府、哈剌魯萬戶府。天曆二年,始立欽察親軍都督府, 秩從二品。後改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三員,正二品;同 知二員,正三品;副都督三員,從三品;僉都督事二員, 正」四品;經歷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管勾一 員,照磨一員,俱正八品;令史八人,蒙古必闍赤二人, 怯里馬赤二人,知印二人,宣使六人。

都元帥府,都元帥二員,副元帥二員,經歷、知事各一 員。

《北庭》:隸土番宣慰司 「曲先」《塔林》:都元帥三員 蒙古軍       《征東》。二府都元帥各一員副一員 元帥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經歷、知 事各一員。

李店《文州》      《帖城》《河裡》《洋脫》。

朵甘思       當陽。

岷州,        積石州。

洮州路:       脫思馬路。

《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帥各一員,其餘八府隸土番宣慰司,設官並同。

世祖至元二十年詔萬戶千戶百戶定立條格遷轉更定品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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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至元二十年。詔 萬戶、千戶、百戶。分上中下三等。定立條格。通行遷轉。 以三年為滿,理算資考。陞加品級。若年老病故者。令 其子弟依例廕敘。是年以舊制父子相繼管領元軍。 不設蒙古軍官。故定立資考。三年為滿。通行遷轉。後 各翼大小軍官。俱設蒙古軍官。又兼調遣征進。俱已 離翼,難與民官一體遷轉廕敘。合將萬戶、千戶鎮撫, 自奏准日為始,以三年為滿,通行遷轉。百戶以下,不 拘此例。凡軍官征戰有功過者,驗實跡陞降。」又定蒙 古奧魯官,大翼萬戶下設奧魯總管府,從四品;小翼 萬戶下設奧魯官,從五品。各千戶。奧魯亦設奧魯官, 受院劄各千戶,奧魯不及一千戶者,或「二百戶、三百 戶,以遠就近,以小就大,合併為千戶。翼奧魯官受院 劄若干,礙投下,難以合併,宜再議之。」又定:「首領官受 敕牒,元帥、招討司經歷、知事,就充萬戶府經歷知事, 換降敕牒。如元翼該革,別與遷除。若《王令旨》,並行省 劄付,樞密院劄付經歷,充中、下萬戶府知事,行省諸 司劄付,充提領案牘。並各翼萬戶自設經歷、知事,一 例俱作提控案牘,受院劄。」又議:「隨朝各衛千戶鎮撫 所提控案牘,已擬受院劄。外任千戶鎮撫所提控案 牘,合從行省許准,受萬戶府付身。」

至元二十一年六月庚申,改蒙古都元帥府為「蒙古 都萬戶府」,砲手元帥府為「砲手萬戶府」,砲手都元帥府為「回回砲手軍匠萬戶府。」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二年,詔改江淮江西元帥招討司為「三萬 戶府。」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二年二月,「詔改江淮江 西元帥招討司為上中下三萬戶府。蒙古、漢人新附 諸軍相參作三十七翼上萬戶,宿州、蘄縣、真定、沂郯、 益都、高郵、沿海七翼中萬戶,棗陽十字路。邳州、鄧州、 杭州、懷州、孟州、真州八翼下萬戶:常州、鎮江、潁州、廬 州、亳州、安慶、江陰水軍、益都新軍、湖州、淮安、壽春、揚」 州、泰州、弩手、保甲、處州、上都新軍、黃州、安豐、松江、鎮 江水軍,建康二十二翼,翼設達魯花赤、萬戶、副萬戶 各一人,以隸所在行院。

成宗大德四年以上都虎賁司並武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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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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