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6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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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十六卷目錄

 郡守部名臣列傳六

  明一

  陳灌       方克勤

  王宗顯      王觀

  王興福      蘇恭讓

  呂文燧      胡器

  何士英      何質

  任勉之      唐復

  衡岳       葉砥

  謝子襄      黃信中

  夏升       孫亶

  吳致文      徐孔奇

  周濟       萬觀

  葉宜       陳真

  況鍾       朱勝

  陳本深      莫愚

  羅以禮      彭遠

  李驥       趙登

  岳璿       趙豫

  劉實       王源

  翟溥福      劉永

  尹宏       徐鑑

  許敬軒      鄭述

  鄒良       戴浩

  王罃

官常典第六百十六卷

郡守部名臣列傳六[編輯]

明一[編輯]

陳灌[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灌字子將,廬陵人。幼孤,事母孝,見 元季政衰,棄書學兵法。環所居,築場樹木,人莫測其 意。數年,樹森鬱成列,遠近盜大起,募壯士結屯其中, 一鄉賴以全。陳友諒據江西,其將熊天瑞招致灌,與 俱至九江,知友諒不足事,去之。明太祖克武昌,灌因 羅復仁詣軍門上謁,歷陳定亂安民策,太祖善之,即」 用為湖廣行省員外郎,累遷大都督府經歷。從徐達 北征。既下泰州,留灌繕城。功竣,除寧國知府。是時,民 遭亂久,不知禮義。灌至,建學擇師,選子弟教之,問民 疾苦,禁兼併,覈欺隱。所創《戶帖》,帝取為式,布天下。宣 城田瀕江者,歲苦水患,為伐石築堤,作水門,時蓄洩, 遂為永利。屬邑秋糧,率不入官廩,虛籍其數以上。灌 察知颺言,將以某月日覆按。民聞,爭輸公帑皆滿。及 期閱實,不刑一人。有盜麥舟,坐死者四十八人,灌曰: 「此愚民,因舟飄抵岸,延取之,非行劫也。」坐為首者一 人,餘悉減死。灌風采凝峻,持守皭然,為治則尚寬大, 故人皆愛悅之。洪武四年謁告歸省。召至京,病卒。

方克勤[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克勤字去矜,浙江寧海人。幼有神 童稱,篤志洛閩之學,窮探力索,寢食為廢。元末海寇 起,行省命吳江同知金剛奴募民為水軍,克勤上謁 曰:『民窮為盜,即未為盜者亦蠢蠢欲動,奈何授之以 兵?是謂增盜,非禦盜也』。金剛奴怒不答。既而水軍果 中道叛,殺領護者,散而從盜。金剛奴踰垣走,折一足」, 始悔不用克勤言。未幾,都事劉基從侍御史至台州 招撫。克勤上書陳勦殄之策,不宜姑息。基雖善其言, 亦不能用也。洪武二年,浙東既入版圖,詔郡縣立學, 有司辟為訓導。勤於啟迪,來學者日眾。尋以母老謝 歸。四年,太祖聞其賢,徵之詣政府,固辭。執政不許,命 就吏部試,名列第二,特授濟寧知府,錫之冠帶。既至 耑,務以德化民。民有不便,令詣府自言,日引耆老與 坐,訊問得失。大興學校,親為講課。屬縣悉立社學,凡 數百區。兵燹之後,儒教復興,弟子繫籍者二千人。患 役法不均,與民約列丁產為上、中、下三等,復析為三, 有徵發,視差等,吏不得緣為奸。郡城壞,當役軍繕修 指揮私其軍。方夏月,役民萬餘治之,民不得田,哀號 城下。克勤奮曰:「民困不救,烏用二千石為哉!」密聞之 中書省,即日詔罷役。先是,久不雨,克勤袒跣遍禱神 祠,夜則涕泗臥祠下,誓不雨不還。及是詔下,雨隨注。 民歌曰:「孰罷我役,使君之力;孰成我黍,使君之雨。使 君勿去,我民父母。」五年秋,鄰境蝗,克勤省愆輟減食, 稽首籲天。迨夜聞空中有聲,燭之,乃蝗飛蔽天,去郡 獨有年。永嘉侯朱亮祖督舟師數百艘北征,至濟寧, 水涸不可動,令役夫五千浚河,督以軍法。克勤不忍 煩民,泣禱於天,夜即大雨,水深數尺,舟竟去。克勤為 政,以風化為急,不喜近名,常曰:「近名必立威,立威必 害物,吾不忍也。」庭中不陳刑具,懸一革鞭,亦不輕用。 其始至也,戶僅三萬,稅萬餘石。三歲後,稅至十四萬 石,戶增六萬有奇。所部二州二十縣,家有儲蓄,野無 餓殍,牛羊雞犬,散被郊坰;桑麻榆柳,彌亙田裡。諸祠廟、壇壝、公廨、郵舍、河渠、隄防之屬,靡不繕修,一如令 甲。八年入朝,太祖嘉其績,賜宴禮部,遣還郡,諭之曰: 「政成當顯用。」先是,曹縣知縣程貢以不職為克勤所 笞,銜之。是年八月,訐《克勤》於朝,詔遣御史按問。御史, 貢故人,欲實其奏,廉察兩月無所得,乃捕吏卒酷掠 之,誣以「私用倉中炭葦,時方十月,固未嘗附火,葦則 苫公宇,實非私用。」時帝用法嚴,竟被逮。民號呼若失 父母,至則下獄。子孝孺上書政府請代,政府不為奏, 遂輸作江浦。明年,空印事起,又被逮。至十月,竟死於 西市,年五十有一。克勤篤於孝友,方亂時,徒跣負母 逃山中,血流至踵。訓兩弟,終身未嘗失色。與人交,洞 見肺腑。自奉簡素,一布袍十年不易。行縣以食具自 隨,鄰郡守因童子進二木瓜,笞童子而還之。鄉人為 饒陽令,以潯鴈侑書,卻不受。同列以事奪俸,朝夕延 與共食,久而不衰。晚年益畏慎,晝所行事,夕必告於 天,俯仰皆無愧怍。論者謂克勤非獨循吏,亦醇儒也。 子孝聞、孝孺。孝聞十三喪母,蔬食終制。孝孺自有傳。

王宗顯[編輯]

按《明外史》本傳:「宗顯,和州人,僑寓嚴州。胡大海克嚴 州,得宗顯,禮遇之。及進攻婺州不克,城蘭谿而守之, 置宗顯幕中。太祖以婺州久不下,親視師,師壁蘭谿, 大海以宗顯見太祖曰:『我鄉里也』。因命至婺,城覘敵, 委寄甚密。宗顯潛行客舊識家,盡得城中虛實及諸 將短長,還白太祖。太祖甚喜曰:『我得婺,以爾為知府』。」 進攻城不即下。而樞密同僉甯安慶與守將帖木烈 思內貳,夜遣都事縋城詣軍前請降,開東門納兵,與 宗顯所刺事合,城已下改婺州為寧越府,以宗顯知 府事。宗顯故儒者,博涉經史,於是首開郡學,聘名士 葉儀、宋濂為《五經》師,戴良為學正,吳沈、徐原等為訓 導。自兵興以來,學校久廢,至是始聞絃誦之聲。無不 忻悅。未幾卒官。

王觀[編輯]

按《明外史》本傳:「觀字尚賓,祥符人。性耿介,儀度英偉, 善談論。由鄉薦入太學,擢知蘇州府。公廉有威,發奸 摘伏,民憚若神。有黠吏錢英,屢陷官長,莫敢誰何,觀 縛至庭,捶殺之,自是奸豪屏跡。事聞,太祖遣行人齎 敕褒之,勞以御酒。歲大侵,民多逋賦,部使者督趣甚 急,觀乃延諸富人集郡衙飲食之,使量出貸,代貧民」 償所負。辭指誠懇,皆驩然應教,逋賦以完。朝廷嘉其 能,以觀榜勵天下。與觀同守蘇者,前有李亨、魏觀,後 有姚善、況鍾,皆賢稱。姑蘇五太守,並祀學宮。

王興福[編輯]

按《明外史王觀傳》:時守郡有名者,又有王興福、蘇恭 讓。興福,隨人,初守徽州,有善政,遷知杭州。時杭初附, 人心未安,興福善於撫輯,寬簡不苛,民甚德之。秩滿 當遷,郡人遮道攀留,興福諭遣之,曰:「非余能惠父老, 父老自善守法令耳。」太祖嘉之,擢吏部尚書。坐事左 遷西安知府,卒官。

蘇恭讓[編輯]

按《明外史王觀傳》:「恭讓,玉田人。舉聰明正直,任漢陽 知府。為治簡而明,嚴而不苛。郡有重役,輒詣上官,反 覆陳說,多得減省,民蒙其利。而知漢陽縣者趙庭蘭, 徐人,亦能愛民任事,朝廷嘗遣使徵陳氏散卒,他縣 多以民丁應,庭蘭獨言其縣無有,民以不擾。故漢陽 人言郡守則稱恭讓,言縣令則稱庭蘭。」

呂文燧[編輯]

按《明外史》本傳:「文燧,字用明,永康人。元末,處州盜起, 文燧散家財,募壯士,得三千人,將之,與盜連戰,破走 之,復縣城。元人三授以官不受。太祖定婺,置永康翼, 以文燧為左副元帥兼知縣事。尋召為營田司經歷, 擢知廬州府。浙江平,徙知嘉興府。會松江民作亂,襲 嘉興,文燧柵內署,率壯士拒守,而請援於李文忠,移」 兵擒之。諸將因欲屠城,文燧爭曰:「據城者賊也,民何 罪!」釋不問。滿三載,入朝,奉詔持節諭闍婆國。次興化, 疾卒。明年,嘉興佐貳以下坐鹽法死者數十人。有司 嘗署名公牘者,例籍其家。帝曰:「朕知呂文燧誠信,必 不為奸利,且歿於使事,可念也。」特命勿籍。

胡器[編輯]

按《臨江府志》:「器字士璉,峽江人。貢升太學,授雲南普 安軍民府通判。時南夷新附,諭以禮教,擢泉州知府, 綽有惠政。每判死刑,恆鬱鬱不樂。或問其故,曰:『吾為 民父母,不能化民以德政致民。此地倉庫火風猛,眾 莫能措。器稽首,火尋滅。永樂初,與修書內閣,陞貴州 按察使。尋召為國子祭酒,兼攝通政事。致仕歸。有《樸 庵集》』。」

何士英[編輯]

按《金華府志》:「士英,字子文。洪武中,舉人材,授知平涼 府。以親老乞歸,忤旨,謫廉州判官。臨民廉謹,再乞歸 養。永樂初,起知平涼府,編氓相慶,以為重,得慈父母。 會主者較郡庾,虧數千石,士英方自劾,民爭輸之如 數。考滿去,父老遮留載道。安府以詩送行,有『前任只多琴與鶴,此行惟有影和身』之句。」《御屏記》:廉吏十八 人,士英居其首。陞兩淮鹽運使。先是,民苦部差,督鹽 課者所至苛擾,及歲課孳生馬駒賠納不及,士英一 切奏罷之。遭母喪歸,吏部尚書蹇義以其廉能,奏欲 奪情,堅辭終制起復,涖前職,始終一節。致仕歸,卒。《一 統志》云:士英知平涼,有廉能幹濟之譽,郡人感其德, 久而不忘。

何質[編輯]

按《蘇州府志》:質,吳元年知府。郡民久屬張氏,割剝枯 瘠,殆絕生理。質至,勞來安集,民拜更生之惠。時詔徙 蘇民為特甚,質雍容裁處,民若罔知。尤申意庠序,祀 殿倫堂已廢,皆鼎新之。上以為勞民怠事,將寘極典, 質請忍死一言曰:「『殺一郡牧,以活百萬生靈』。質含笑 入地矣。」遂得宥免死,復增秩以旌之。

任勉之[編輯]

按《松江府志》:「勉之,字近思,其先四明人,元松鄉先生 士林子。耜為兩浙鹽運照磨,始占籍華亭。勉之登洪 武甲戌進士,出知饒州府。鄱陽縣令有不便者,或為 匿名書詆之,下令俾勿壞,曰:『告我以過,是忠於我也。 寡婦愬夫兄弗育,已判其衫背曰:『餓死事極小,失節 事極大』。婦感其言,卒不嫁。由是邑中風動,稱為賢。鄱』」 故大邑,前令叢脞,事劇甚,勉之立簿書,俾民自為約, 次第舉行。秩滿,陞知瀘州,鄱民詣闕請留,陞其府同 知,薦為福建右參政,左遷右軍都督府經歷。出知徽 州府,以事謫滄州,泰然自處,不廢著述。尋起知蔚州, 改雎州。致仕,卒,年八十九。勉之豪邁英偉,長身玉立, 音如洪鍾,雖造次語言皆可錄。或問郡守某何如人? 曰:「有治民之才,無養民之心。」時以為確論。為文辭似 楊鐵崖,書學米南宮,永樂、宣正間,論文章政事,以勉 之為稱首雲。所著有《薇菴集》。

唐復[編輯]

按《武進縣志》:「復,字復亨,洪武庚辰進士,授浙江餘姚 知縣,調湖廣零陵,又調交趾,皆有惠政。安南黎季氂 亂,復為書數千言,諭以禍福,大略謂天命我皇帝統 一宇內,乾開坤闢,秋殺春生,恩威所被,無間遐邇。故 負僭竊之罪者,必不能保其軀首;悖逆之禍者,適足 以亡其國。閣下蠢然負固,冥行妄為之不已,一旦天 子震怒,調戰艦十萬,揚帆於南海之上,分遣一軍越 銅柱,一軍渡水尾,譬疾風之掃秋葉,利劍之劘蓬蒿, 玉石俱焚,悔無及矣。」季氂得書震讋,以象齒、金錯來 獻。成祖見其書,命宣付史館。已,為當路者所蔽,置不 錄。久之,陞大理寺寺副。宣德五年陞平樂知府。先是, 郡守除授拘資格,多不稱職。上特命大臣各舉所知, 復遂與況鍾等九人同擢知府,授璽書,假便宜馳驛 之任。時禁網疏闊,平樂去京遠,猺民雜居,刓弊尤其 復。至釐奸革蠹,扶弱抑強,薦拔下僚,裁減冗雜。軍民 利弊當更張者,累章敷陳,悉見施行,郡以大治。及去 位,百姓謳思,立祠學宮傍祀之。

衡岳[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岳字世瞻,汝寧西平人。洪武中,舉 於鄉,肄業國學。三十年,詔選諸生通治術者赴詹事 府議事,眾咸推岳。岳往,敷陳時政,切直不迂,所司以 聞,遂擢潮州府同知。約己惠民,布衣蔬食,常祿外一 無所取,嶺海間翕然稱廉。建文四年,遷西安知府,有 惠政,以內艱去。服闋,改知慶陽,治如故操。同僚諸婦」 嘗會飲,岳妻與焉。諸婦冠服華美,金珠爛然,岳妻荊 釵布裙而已。既罷,意色慚阻。岳笑謂曰:「汝何坐?」曰:「首 席。」曰:「既居首席,又求服飾華好,富貴可兼得耶?」永樂 十年,朝覲至京,以言事忤旨,謫戍交趾。慶陽、西安民 聞之,爭入都叫閽,乞貰岳以終其惠,凡千餘人。奏入, 不報。仁宗初,下詔求賢,御史袁錠、鹽運使何士英、指 揮范智交章論薦。起江西南城知縣,以舊官還任,改 南豐。祿薄不足贍,常於官舍種蔬以自給。家人或有 慍色,輒曰:「不猶愈充軍時耶?」正統四年以侍郎何文 淵薦,擢桂林知府。在職五年,廉慎愷悌,終始如一。以 老致仕歸,貧無以為養,士論莫不高之。

葉砥[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砥字履道,上虞人。好學有志行。洪 武三年,舉進士,為定褒縣丞。兵燹之餘,民未安業,砥 勤於撫字,流亡來歸。八年,坐累謫徙涼州,處之怡然 曰:『吾無愧於心足矣』。杜門為學,士大夫遷謫者咸宗 之。大將宋晟知其賢,延為子弟師。建文元年,群臣交 薦,且言其學宜任史事,乃詔為翰林編修。又有薦其」 堪任風憲者,改廣西按察僉事。用法平恕,獄無冤滯, 吏畏而民愛之。行部遷江,有言峒獠入寇者,眾洶洶 奔逸,諷砥少避。砥曰:「我去,縣官必遁,城誰與守?」下令 料丁壯,聯保伍以待,獠亦不至。永樂初,又坐誣被逮。 籍其家,止故書數篋。事白,還之,仍命與史事。書成,改 考功郎中,為尚書蹇義所倚。會修《永樂大典》,命為副 總裁。仁宗在東宮,又簡侍講幄。九載秩滿,錫四品服 俸。砥以年老求去,不許。乃自言於尚書曰:「砥老矣,願得一小郡自效。」遂用饒州知府。先教化,後刑罰,興利 去弊,推奸植良,咸盡其力。每水旱,齋沐致禱,必獲有 年。謂饒風俗厚,民易治,訟者必以理諭遣,不付法曹。 久之,政清民安,戶口滋息。士之取科第者,亦視昔增 倍。以十九年八月卒官,年八十。郡人聞之,無少長皆 哭盡哀。所著有《南行》《芝山》諸槁。

謝子襄 黃信中 夏升[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子襄名袞,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中, 由薦舉授青田知縣,有惠政。永樂七年,與錢塘知縣 黃信中、開化知縣夏升並九載,課最當遷。其部民相 率訴於上官,乞再任。上官以聞。帝嘉之,即擢子襄處 州知府。信中杭州,升衢州,俾得治其故縣。子襄治處 州,聲績益著。課農桑,興學校,篤意愛民。郡有虎患,歲」 且旱蝗,子襄虔禱於神,大雨二日,蝗盡死,虎亦遁去。 有盜竊官鈔,子襄投檄城隍神。盜方閱鈔密室,忽疾 風捲墮市中,盜即伏罪。民鬻牛於市,將屠之,牛逸至, 於襄前俛首,若有訴。問得實,捐俸贖還其主。有寇據 山谷為亂,朝廷發官軍二千討之,一郡洶洶。子襄力 止軍城中毋出,而自以計掩捕之,果獲其魁,餘解散。 子襄,性廉謹,歷官三十年,不以家累自隨,稱一時良 牧。以二十二年五月卒。信中,餘干人,先知樂清縣,有 奸人紿其寡嫂至京,誣告鄉人謀叛而已,潛逸去。有 司繫其女以聞,詔行所司會鞫,信中廉得其情,力詆 為誣,獲全者甚眾。有盜殺一家三人,獄久不決。信中 齋沐禱於神,遂得真盜,遠近稱之。其知杭州,亦有異 政,升鹽城人。既擢知府,御吏嚴,待民信,力役惟均,民 樂趨事,為時良吏。

孫亶[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亶永樂間為鞏昌知府,廉介仁恕, 均徭省刑,民懷其惠,而吏不敢為奸。遭喪去官,耆民 詣闕乞留,詔奪情還任。亶矢志彌厲,公勤不懈。洪熙 時,九載績滿,所部三州十四縣之人恐其遷去,相率 訴於上官,乞再任。乃至衛所,武將下及軍士亦群狀 其善,致乞奏聞。上官雅知其治行,拜疏懇請。時宣宗」 初踐祚,覽之嘉歎,即可其奏。居三年,又當考績,部民 復走數千里守闕下乞留。帝益嘉之,命進二秩,如其 請。亶歸,善政益著。

吳致文[編輯]

按《明外史孫亶傳》:「亶同時稱良二千石者,有吳致文、 徐孔奇。致文,浙江平陽人,永樂四年進士,除刑部主 事,有能聲。出為九江知府,改建昌。奉職公勤,一志愛 民,請託無所容,奸弊悉絕。念官田賦重,奏乞折徵布 帛,闔郡稱便。以宣德五年二月卒官,吏民哀悼,若喪 所親。」

徐孔奇[編輯]

按《明外史孫亶傳》:「孔奇,豐城人。永樂十二年進士。授 刑部主事,調北京行部,又改行在刑部,以清慎著聲。 出為嚴州知府,布衣蔬食,下無所擾。其視民若子弟, 惟恐傷之。待僚屬若朋友,不能者數之,未嘗輒加之 罪。興除利弊,夙夜惟勤,列城莫不愛戴。宣德八年入 覲,卒於京師,民為巷哭罷市。」

周濟[編輯]

按《明外史》本傳:「濟字大亨,洛陽人。永樂中,以舉人入 太學,歷事都察院,都御史劉觀薦為御史,固辭。宣德 時,授江西都司斷事,艱歸,補湖廣。正統初,擢御史。大 同鎮守中官以驕橫聞,敕濟往廉之。濟變服負薪入 其宅,盡得不法狀,還報,帝大嘉之。已,巡撫四川威州 土官董敏、王允相讎殺,詔濟督官兵進討。濟曰:『朝廷 綏安遠人,宜先撫而後征』。」馳檄諭之,遂解。十一年出 為安慶知府。歲比不登,民間鬻子女充衣食,方舟而 去者相接。濟借漕糧以賑,而禁鬻子女者。且上疏請 免租,詔許之,全活甚眾。又為定《婚喪制》,禁侈費,愆嫁 葬期者有罰,風俗一變。饑民聚掠富家粟,富家以盜 劫告。濟下令曰:「民饑故為此。然得穀當報太守數,太 守當代爾償。」掠者遂解散。濟由御史除外吏,恬然自 適。鑿池於官署圃中置小艇,暇則幅巾鶴氅,吟嘯艇 中。卒於官,民皆罷市巷哭雲。

萬觀[編輯]

按《明外史》本傳:「觀字經訓,南昌人。弱冠成永樂十九 年進士。帝少之,令歸肄學。尋召為御史,改嚴州知府。 府東境七里瀧,漢嚴子陵釣臺址也。有漁舟數百艇, 時剽行旅。觀編十舟為一甲,令畫地巡警,不匝月,盜 屏跡。乃勵學校,勸農桑,奏減織造,以銀代絲稅,民皆 便之。九年考績,治行為海內第一。既以憂去,將除服」, 嚴州民豫上章,願復得觀為守,金、衢民亦上章乞之, 朝廷異焉。補平陽府,政績益茂。有芝生堯祠棟上,士 民皆言使君德化所致。觀曰:「太守知奉職而已,芝非 吾事也。」考滿,擢山東布政使,卒於官。

葉宜[編輯]

按《延平府志》:「宜,字守義,南平人。幼穎敏,長入鄉校有

聲。登永樂十年進士第,除貴州銅仁府同知。地屬蠻
考證
徼,宜撫循有道,守制。服闋,擢戶部郎中,遷知衛輝府。

寬嚴適中,革弊除奸,聽斷清簡,與民同好惡,吏畏民 懷。陞浙江布政司左參政,致仕。其在衛輝時,蝗為民 患,宜齋沐禱於城隍。後數日,群鳥飛而食之,蝗盡鳥」 死。宜命收其鳥,以米易之。穿地為大穴,封而葬焉。自 為文以祭,號《鳥塚》。《君子》曰:「為民禦災捍患」,宜之謂也。

陳真[編輯]

按《延平府志》:「真字思誠,將樂人。由太學生拜饒州通 判,轉安慶,陞知揚州府。政尚平恕,不事鞭楚,於貧民 尤加存恤。歲旱,跣足自罪以禱雨,雨應隨注,時稱有 古循吏風。性恬淡寡慾,居官常種蔬以自給雲。」

況鍾[編輯]

按《明外史》本傳:「鍾字伯律,靖安人。初以吏事尚書呂 震薦,授儀制司主事,遷郎中。宣德五年,帝以雄劇地, 九府缺守,命部院臣舉其屬之廉能者補之。用尚書 蹇義、胡濙等薦,擢鍾知蘇州,羅以禮知西安,趙豫知 松江,莫愚知常州,邵旻知武昌,馬儀知杭州,陳本深 知吉安,陳鼎知建昌,何文昌知溫州,俾馳驛之任,皆」 賜敕以遣之。蘇州賦役繁重,豪猾舞文為奸利,最號 難治。鍾乘傳至府,初視事,群吏環立請判牒,鍾佯不 省,左右顧問,惟吏所欲行止。吏大喜,謂太守闇,易欺。 越三日,召詰之曰:「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 強我。若輩舞文久,罪當死。」立捶殺數人。經歷傅得貪, 執送行在,他屬罷吏斥者復數人,一府大震,皆奉法。 鍾乃蠲煩苛,立條教,事不便民者,立上書言之。清軍 御史李立勾軍暴,同知張徽承風指,動以酷刑,抑配 平人。鍾疏陳其狀。帝命巡撫侍郎成均復勘,免百六 十人,已編戶止終本身者千二百四十人。屬縣逋賦 四年,凡七百六十餘萬石。鍾請量折以鈔,為部議所 格,然自是頗蠲減。丁憂去,民詣闕乞留者二千餘人。 詔起復上書言:「近奉詔書,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準 民田起科,無人種者除賦額。崑山諸縣民以死徙從 軍除籍者,凡三萬三千四百餘戶,所遺官田召種應 準民田起稅者二千九百八十餘頃,應減稅十四萬 九千餘石。其他官田沒海者,賦額猶存,宜皆如詔書 從事。臣所領七縣,舊著籍三十六萬餘戶,秋糧二百 七十七萬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糧止十五萬三千餘 石,而官糧乃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餘石,輕重不均 如此。洪、永間,令屬縣有民糧者,出馬二百餘匹,役於 北方諸驛,期三歲遣還。今已三十餘歲矣。馬死則補, 未有休時,民何以堪?」工部征三梭闊布八「百匹,浙江 十一府止百匹,而蘇州乃至七百,此尤不均,乞敕所 司處置。」帝悉報許。當是時,屢詔減蘇、松重賦。鍾與巡 撫周忱悉心計畫,奏免七十餘萬石,民大悅。鍾為政, 務鋤豪強,植良弱,興利除害,不遺餘力。嘗置二簿,識 民善惡,以行勸懲。又置通關勘合簿,防出納奸偽;置 綱運簿,防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非理需求。綜理周 密,簡約易行。凡忱所行善政,鍾皆協力成之。所積濟 農倉粟,歲數十萬石,賑荒之外,以代民間雜辦及逋 租。由是流亡復業,下無窳民。先是,中使織造採辦及 購花木禽鳥者,踵至為民害。郡佐以下,動遭笞縛,而 衛所將卒,又時凌虐小民。鍾力抗之,咸不敢肆。御史 巡方知府率拜跪,鍾以為言,帝即禁之。浙江巡按御 史王璉代還,經其地,越驛乘舟,多索隸卒。鍾劾璉下 獄。鍾雖起刀筆,然重學校,禮文儒,單門寒士,多見振 贍。有鄒亮者,獻詩於鍾,鍾欲薦之。或為《匿名書》毀亮。 鍾曰:「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奏之朝,擢吏部司務,遷 御史。初,鍾為吏時,吳江平思忠亦以吏起家,為吏部 郎中,遇鍾有恩。至是,鍾數延見,執禮甚恭,且令二子 給侍,曰:「非無僕隸,欲藉是報公耳。」思忠家素貧,未嘗 緣故誼有所干,人兩賢之。正統六年,鍾秩滿當遷,部 民二萬餘人走訴巡按御史張文昌,乞再任。詔進二 秩,如民請。明年冬,卒官。吏民聚哭,為立祠。鍾之後,李 從智、朱勝相繼知蘇州,咸奉敕從事,然《敕書》委寄,不 如鍾矣。

朱勝[編輯]

按《明外史況鍾傳》:「勝,金華人,廉靜精敏,下不能欺。嘗 曰:『吏貪,吾不多受牒,隸貪,吾不行杖,獄卒貪,吾不繫 囚。由是公庭清肅,民安而化之。居七年,超遷江南左 布政使』。」

陳本深[編輯]

按《明外史》本傳:「本深,字有源,鄞人。永樂初,由鄉舉入 國子監,授刑部主事。善發摘畿內盜殺人亡匿有司, 繫無辜十八人於獄,本深以計獲之,十八人皆免。遷 員外郎,擢知吉安府,與況鍾、莫愚、羅以禮等同受敕。 吉安多豪強,好訐訟,巨猾彭摶等十九人橫閭里,本 深密遣人與相結,為具召與飲,伏壯士後堂,猝起拉」 殺之,皆曳其屍以出,一府大驚。樂安大盜曾子良據 大盤山,眾萬餘,本深設伏大破之,斬子良。本深為政, 舉大綱,不屑苛細,大猾既殲,府中無事。每晨起,鼓而 升堂,吏無所白,輒鼓而休。間有所訟,呼至榻前,析曲直遣之,亦不受狀。有抑不伸者,雖三尺童子皆得往 白。久之,民恥爭訟。尤折節士人,未嘗厭怠。飾治學宮, 奏新先儒歐陽修、周必大、楊邦乂、胡銓、楊萬里、文天 祥祠廟。滿九載當遷,郡人乞留,詔予正三品俸。廨前 民嫁女,本深聞鼓樂聲,笑曰:「吾來時乳下兒也,今且 嫁,我,尚留此耶?」遂請老。前後守吉安十八年,既去,郡 人肖像祀之。

莫愚[編輯]

按《明外史陳本深傳》:「愚,臨桂人。由鄉舉以工部郎中 出知常州府,奏請減宜興歲進茶數,禁公差官凌虐, 有司,嚴核上官薦劾之實,皆報可。秩滿,郡民乞留,巡 撫周忱以聞,詔進二階復任。」

羅以禮[編輯]

按《明外史陳本深傳》:「以禮,桂陽人,永樂十三年進士。 由戶部郎中為西安知府,遭喪,補紹興,再以喪去。代 者不稱職,部民追思,乞以禮於朝。詔起復視事。歲滿, 進秩復任。已,移知建昌。所至皆有惠愛。歷三府凡二 十七年,乃致仕。」

彭遠[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遠字務本,南昌人。永樂中舉於鄉, 歷官淮安知府,政務惠民。宣德七年,淮南北大饑,流 民四至,遠相隙地構舍以居,大發廩粟,日給二糜,且 稍寬鹺禁,負擔者不坐,所全活以萬計。民間故乏牛, 為假貸予之,農務大興。府知事陳道潛私斂當宥罪 囚錢帛。囚有銜遠者,誣遠與道潛同受賕,並誣遠庇」 豪家,毒其讎,死於獄,且受賕不驗,毆死者屍。下御史 訊,已,得誣罔狀,止坐遠縱道潛罪。部民恐其罷去,相 率奏遠蒞政廉勤,守官無玷,乞還之小民。而督漕總 兵官王瑜亦為民代請。適中官李德奉使過淮,淮人 擁舟大呼,「乞愬天子,還我賢太守。」德以聞,帝即令復 任。久之,政益流播,課績為江北第一。賜敕旌異。以正 統六年超擢廣東右布政使。俗尚浮屠,習華侈。有親 死久不葬者,遠設禁令,限以葬期。不數月,民悉從化。 居官勤慎寬和,政績甚著。歸,卒於家。

李驥[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驥字尚德,郯城人。六歲而孤,能自 勵於學。舉洪武二十六年鄉試,入國學。居三年,簡授 戶科給事中。時關市譏商旅發及囊篋,驥奏止之,尋 坐事免。惠宗嗣位,薦起新鄉知縣,招流亡,給以農具, 復業者數千人。建文二年,內艱去官,民相率奏留者 數四,不許。服闋,改知東安,課農桑,勤綏輯。事有病民」, 輒請於朝罷免之。邑故荒墟,狼為患,有嫠婦子嚙死, 訴於驥,驥禱於城隍,深自咎責。明旦,狼死於其所。侍 郎李昶等交薦,擢刑部郎中。常陳「崇教化、重農桑、卹 民瘼,省科徭、釐版籍、育賢才、養軍士、寬馬政、擇守令、 汰冗員、褒廉能、抑倖進、通鈔法」十餘事,多見採納。旋 坐累謫役保安。洪熙時,有詔求賢,薦起監察御史。操 履益堅,未嘗以經患難改節。又陳《經國利民》十事,仁 宗嘉納。宣德五年,巡視倉場。軍斗高祥盜倉粟,驥執 而鞫之。祥父妾言祥與張貴等同盜,驥受貴等賄,故 獨罪祥。刑部侍郎施禮遂論驥死,驥上章自辯。帝曰: 「御史既擒盜,安肯納賄?倘納賄,並祥亦不發矣。」命偕 都察院再訊,驥果枉。帝乃切責禮而復驥官。其年十 一月擇廷臣出為郡守,驥與焉。授河南知府,奉敕以 行。驥通籍垂四十年,數經憂患,至是始得一郡,乃興 學校,時地利均,賦役、審度量,政教並興。時境內多盜, 為設火甲,一戶被盜,一甲償之。犯者,大署其門曰:「盜 賊之家。」又為《勸教文》,振木鐸以徇之。自是人咸改行, 道不拾遺。歲旱,率父老禱於嵩山,雨立應。旁郡民訟 失平者,咸來求質,各心服而去。郡有伊王府,王數請 囑不從,中官及校卒虐民,又為驥所抑,憾甚。及冬至, 令驥以四更往陪位行禮。及驥如期往,誣以後期,執 而桎梏之,次日乃釋。驥奏聞,帝怒,貽書讓王府中丞、 奉長史典儀,悉逮置於理。驥持身端恪,燕居雖幾席 必正。嘗曰:「細事既正,則達之,他務無不正矣。」公署後 植松、竹、梅數樹,嘯詠其中,因曰:「彼三友而益我一老, 得非四友乎?」遂號堂為「四友。」蒞郡六年,一日與賓客 晏於四友堂,談笑而卒,年七十。僚友士民赴弔,咸哭 失聲。

趙登[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登字從善,祥符人。舉永樂二年進 士,授禮科給事中。明年,以言事謫四川忠州判。官職 十餘年,公廉有惠愛,遷雲南新興知州。宣德改元,用 薦擢浙江湖州知府,益勵清操,吏民畏服。安吉州有 賈姓者,豪橫,數奪人田園子女,有司莫能制。登諷人 訟之,列其罪狀以奏,竟徙其家,而還其所奪於民,部」 內肅然。同知李迪嗜酒狂縱,至裸袒公堂。登劾奏之, 遂下於理。時有「修舉義倉」之令,登勸諭大戶出粟,得 數萬石,增建廒倉貯之,為定出納之法,自是水旱有 備。正統初,九載秩滿,已解去。部民追思其德,相率愬 於巡撫侍郎王瀹,乞再任。瀹聞於朝,下諸司覈,詔加二秩還任。先後在官十七年,政聲大著,士民歌頌之。 歸,卒於家。

岳璿[編輯]

按《明外史趙登傳》:「天順時,登同里岳璿亦知湖州,有 惠政,官田賦重,與民田科額不一,吏民得緣為奸。璿 疏利病於朝,定正耗之則,遂為永制。其治績與登相 埒。滿九載遷去,其民為之語曰:『賢守趙岳,治行卓犖』。」

趙豫[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豫字定素,保定安肅人。燕王起兵, 既下保定,豫以諸生督賦守城。永樂五年,授泌陽主 簿,未上,擢兵部主事,進員外郎,內艱起復。洪熙時,進 郎中。宣德五年五月,簡廷臣九人為知府,豫得松江, 奉敕往。時衛軍恣橫,豫執其尤者,杖而配之邊,眾遂 帖然。乃一意拊循,與民休息,雖煢獨鹹得詣府言情」, 擇良家子謹厚者為吏,訓以禮法,不威而嚴,下亦不 忍欺尢。重儒術,待學官以賓禮,至要途顯人,未嘗降 意。寡嗜慾,絕晏游疾。俗尚琹奕玩好,見之未嘗寓目。 均徭節費,減吏員十之五。巡撫周忱有所建置,必與 豫議。及清軍御史李立至,耑務益軍,勾及姻戚同姓, 稍辨,則酷刑搒掠,人情大擾。一時訴枉者至一千一 百餘人,鹽司勾竈丁亦累及他戶,大為民害。豫皆上 章極論之,咸獲蘇息。時有詔減蘇、松官田重租。豫所 轄華亭、上海二縣,減去者十之二三,人情大悅。正統 中,九載考績,民五千餘人列狀乞留。巡按御史以聞, 命增二秩還任。及十年春,大計群吏,始舉《卓異》之典, 豫與焉。賜宴及襲衣,遣還。在職十五年,清靜如一日, 上下皆化,刑獄大省。其去郡也,老穉攀轅不得行,留 一履以識遺愛。後配享周忱祠。方豫始至,患民俗多 訟,每訟者至,好言喻之曰:「明日來。」眾皆笑之,故有「松 江太守明日來」之謠。及訟者踰宿忿漸平,或為他人 勸阻,多止不來,人更服其有識。始與豫同守郡者,若 蘇州況鍾、常州莫愚、吉安陳本深、溫州何文淵、杭州 馬儀、西安羅以禮、建昌陳鼎,並皦皦著名跡,而豫、尢 以愷悌稱,故當時論者謂「鍾輩為能吏,豫為循吏」雲。

劉實[編輯]

按《明外史》本傳:「實字嘉秀,安福人。嗜古博學。宣德五 年舉進士。居三年,選庶吉士。正統初,授金華府通判。 仍歲荒旱,請蠲租,且贖還饑民子女。義門鄭氏族大, 不能自給,又買馬出丁,供山西郵傳,困甚,亦以實言 獲免。母喪歸,廬墓三載,起順天府治中。景泰時,侍臣 薦其文學,召修《宋元通鑑綱目》。實為人耿介,意所不」 可,雖達官貴人不稍遜。然頗自是筆削任意,無所咨 承。見同曹所纂不當,輒大笑,聲徹廷陛,人亦以此忌 之。天順初,革景泰政,纂修事亦廢,還實原任。四年出 知南雄府。商稅巨萬,舊皆入守橐,實無所私。中官至 南雄,入譖言府僚參謁留,實折辱之,民競入雍之出。 中官慚,將召謝之,實不往。中官至韶州,聞韶人言南 雄守且訟於朝矣,懼,馳奏誣實毀敕,大不敬。帝怒,逮 下詔獄。實從獄中上書言:「臣官三十年,未嘗以妻子 自隨,食粗衣敝,為國家愛養,小民不忍困之,以是忤 朝使。」帝覽書,意稍解,且釋之,而實竟瘐死。實苦節自 持,政務紛遝,未嘗廢書,士大夫重其學行。其歿也,南 雄人哀而祠之。

王源[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源字啟澤,龍巖人。永樂二年擢第, 授庶吉士,改深澤知縣。修學舍,築長堤,勸民及時嫁 娶,革其爭財之俗。數上書論事,被詔徵入都,又論時 政得失,忤旨下吏。會赦,獲復官,益盡心民事,奏免逋 負。歲飢,輒發粟賑救。坐是被逮,民爭先輸納,得贖還。 時有『蝗不入境,雨不出疆』之謠。秩滿,召為春坊司直」 郎,侍諸王講讀。一日進講,王他顧,源正色規之,王為 改容。遷衛府紀善,移松江府同知。奏蠲積逋數十萬 石,鋤豪民,釋冤獄,政聲甚著。以母老乞終養歸。服闋, 除刑部郎中。宣德十年五月,英宗踐祚,倣先朝制,擇 廷臣十一人為知府,賜敕及宴,乘傳行。源得潮州府, 廉明愷悌,大得人和。乃新黌序,立社學,黜貪殘,獎廉 惠,政教兼舉。城東有廣濟橋,修二十餘丈,歲久圮壞。 源斂民萬金重築之,以其餘建亭,設先聖四配、十哲 像,刻藍田《呂氏鄉約》,擇民為約正、約副、約士講肄其 中,而時偕僚寀董率焉。西湖山上有大石為怪,源命 鑿之,下果獲石骷髏,怪遂息。乃琢為碑,大書「潮州知 府王源除怪石。」河東山有韓愈祠,源建亭祠左,朔望 輒懸己像。又自建書院,刻詩文於內。會杖一民致斃, 民之子訴諸朝,並以築橋建亭諸事,源罪。章下巡按 御史,不為辨,遂逮繫至京,罪當贖徒,潮人相率叩閽 乞還任,乃復其官。士民聞其再至,鼓舞遠迎。歲滿,績 詔進二秩。尋以年七十乞休,潮人奏留不獲,立祠祀 之。所著有《書傳補遺》《異端辨》《韋庵集》。陳獻章有言:「吏 於潮者多矣,其有功而民思之,前惟韓愈,後則王源。」 同時有王昇者,源同年進士,亦由庶吉士出為安福 知縣。扶善疾惡,以民瘼為己憂。甫七月,境內平治。以舊官至,改知羅田,民泣送載道。蒞羅田三載,百務具 興,士民頌其廉惠。歷大理評事,左寺正,讞獄平允。宣 德五年冬,詔簡廷臣為知府,少傅楊士奇薦昇,乃賜 敕出知撫州。至官,政尚寬簡,民情大和。九載秩滿,部 民三千餘人乞留,詔增二秩還任。尋以疾歸。昇生平 澹然無欲,惟養一鶴自隨,暇則鳴琹歌詠,人擬之趙 清獻雲。

翟溥福[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溥福,字本德,東莞人。永樂二年進 士。除青陽知縣。有惠愛縣近九華山,虎恆為患,溥福 齋戒移檄山神,虎即殄。久之,移新淦,亦有善政。入為 刑部主事,進員外郎,為尚書魏源所器。正統元年七 月,詔舉廷臣堪任郡守者,源以溥福應,乃擢南康知 府。博咨利弊,首去疾苦,省刑罰,禁橫征,民情胥悅。先」 是歲歉,民有擅發富室倉粟及收取漂流官木者,前 守悉坐以盜,當死者百餘人。溥福閱實,悉杖而遣之。 地濱鄱陽湖,舟遇風濤,苦無所泊,為築隄百餘丈,往 來者便之。嘗遊廬山,見白鹿洞書院兵燹後,廢為瓦 礫,慨然嘆息,即倡舉興復,且延師訓其子弟,朔朢躬 詣講授,自是文教日興。考績赴部,以年老乞歸。侍郎 趙新先巡撫江西,稔其治行,大聲曰:「翟君,此邦第一 賢守也,胡可聽其去?」懇請累日,乃許之。辭郡之日,父 老爭㩦金帛為贐,悉卻不受。眾挽舟涕泣不忍舍,因 建祠湖堤上祀之。又配享白鹿書院之三賢祠。三賢 者,唐李渤,宋周敦頤、朱熹也。溥福生平剛方廉謹,入 仕三十餘年,始終一節,稱「一時良吏」焉。

劉永 尹宏 徐鑑 許敬軒 鄭述 鄒良[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永字克修,江西大庾人。永樂十六 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工、刑二部郎中。嘗從工部侍 郎羅汝敬巡歷陝西,又從刑部尚書魏源巡視塞上, 並有贊畫功。正統二年,以大學士楊溥薦,出為荊州 知府。遼王國子荊王貴烚,大肆不法,永屢與抗。王怒, 執而笞之。永因盡列其淫虐事,奏聞於朝。王亦訐永」 凌侮,永遂被逮。已而事白,命還任,王卒廢為庶人。永 廉正有為,恩惠兼濟,豪強畏服,而小民無或失所。四 年母喪去官。部民三千五百餘人乞留任。上官以聞, 即命奪情視事。永誠心愛民,諸可以利民者靡不興 舉。以故二州十一縣之民,戴若慈母,共建生祠奉祀。 乃至武夫悍卒,亦罔不率化。十一年父喪當去,軍民 一萬八千餘人懇乞再留,衛指揮段安等亦以為請。 吏部言:「奪情非舊典。」帝曰:「民既欲之,其勿逆。」但後不 為制。以十三年六月卒官。闔郡聞之,若喪所親,拜哭 於府門者日數百人。同時郡守稱得民者,更有尹宏、 徐鑑、許敬軒、鄭述、鄒良諸人。宏,字克寬,歷城人。由貢 生歷官泉州知府。廉公愛民,盡心教養。歲旱,虔禱於 神,雨輒降,歲以大稔。正統七年十月卒於官。郡人號 慕,若失考妣,肖像祀之。及柩還,留葬其衣冠於城東, 歲時致祭墓下。鑑字子明,宜興人。歷官戶部郎中。宣 德五年被薦,奉敕知瓊州府。廉靜寡嗜欲,以教化為 先務。不尚威嚴,節財用,蠲逋負。興學課士,導民樹藝, 民情翕然。地多異產,中使誅求不已。鑑性剛,不可犯, 先後歷四使,咸為斂戢。武將利黎人所有,多激變邀 功,鑑鎮以無事,𥟖亦堵居四年,惠政大敷。其卒也,郡 人哀悼,祀之九賢祠。敬軒,天台人。永樂中以國子生 與修《五經大全》,授禮部司務,擢儀制員外郎。宣德五 年與鑑並受敕出知汀州府。興學勸農,輕徭賑饑,摧 強植弱,士民歸心焉。參政陳羽行部至寧化,用大杖 擊死平民,又逼取死者財物,敬軒奏彈之。宣宗語都 御史曰:「監司郡縣表率,當奉職循理,此人常杖死一 隸。今又以貪暴為屬吏所彈,稔惡甚矣。」乃令巡按御 史逮治。敬軒為政,寬猛並濟。常以賢良薦程原慶、朱 振等於朝,以貪殘劾祝永昌等五人,置之理,部內大 治。卒於官。行李蕭然,士民爭賻之,沿途設奠。述字季 述,莆田人。永樂中舉進士,授刑部主事。宣德時,出為 惠州府通判。民居率茆茨竹椽,易致火患。述教民陶 瓦,構木,環之以堵。身往督勸,不贍則資給之,火患遂 絕。正統七年,按察使郭智等薦其「行謹才優」,擢南雄 知府。務興利去患。修凌陂,溉田五十餘頃,復業者二 百餘家。憫庾關役夫久困,以榷鹽餘息代民雇役,又 修「嶺路以便行旅。遠近頌之,稱一時良吏」焉。良,江西 樂安人。永樂十三年進士。授松溪知縣。縣有銀礦為 民害,良奏罷之。尋調知邵武縣,亦多惠政。宣德末,九 載考績,其民乞留,命增秩再任。正統元年,用大臣會 薦,擢衡州知府。歲饑,便宜發粟賑濟,民甚德之。良性 鯁直,不憚豪貴,而撫小民則以慈,故所在有聲。謝政 歸,著有《四書編言》《存養錄》。

戴浩[編輯]

按《明外史循吏傳》:「浩字彥廣,鄞縣人。永樂十七年舉 於鄉。宣德時,授東昌府通判,有清操,常督河渠,有巨 商覆舟死,遺貲數百鎰,為棺斂之,召親屬返其貲。濬 臨清閘,獲寶器,貯之官庫。他日中使至,言為己物,即驗而還之。正統八年,三考報最,用薦擢雷州知府。仁 恕清勤,事無過舉。新學校,增弟子員,扶善鋤奸,築海」 隄,浚河道,績用大興。嘗遇旱,仰祝曰:「願減十年之算, 祈三日之霖雨。」果降廳事,產芝三莖。以外艱歸,服闋, 起永州。再丁內艱,起鞏昌。為政愷悌,軍民以和。適有 邊警,浩安內禦外,一郡賴之。歲大侵,擅發邊儲三萬 七千石賑貸,為上官所劾。浩拜疏請罪曰:「願以臣一 人之命,易千萬人之命。」景帝原之,而令民速償。上官 趣之急,浩曰:「瘡痍未復而趣之,不如無賑,請約三歲 逓償之。」明年復旱,禱之三日即雨。關山孔道,寇時劫 掠商旅,浩設方略殲之,道路無虞。浩初在東昌,民歌 曰:「戴別駕公,實惠吾儂。廉慎忘躬,克致年豐。」及是關 山殲寇。鞏昌人又歌曰:「君侯守邊,惠政無前。我行我 道,蕩蕩便便。」其為民欣戴如此。年近七十,拜疏請老。 已啟行,民詣闕乞留,有詔許之。還至潼關,會英宗復 辟,仍令致仕。卒,年九十三。

王罃[編輯]

按《明外史戴浩傳》:「浩同鄉王罃,字宗器,舉於鄉,歷官 刑科給事中。宣德五年冬,奉敕為肇慶知府,興除利 弊,切於愛民。城西失火,延及民居,罃稽首籲天,火隨 滅。修水利,興學校,禮賢下士,士民交頌之。正統初,奏 言文廟從祀諸儒,既黜揚雄,進董仲舒、吳澄,誠百世 盛舉。然性惡之荀卿,短喪之杜預,尚祀廟庭。而宋儒 若胡安國、蔡沈、真德秀猶未獲祀,誠為缺典。乞敕下 禮官議行。」又言:「外官不職者,許軍士縛送京師。以下 犯上,大傷國體,不可不速禁。」朝議並從之。九載滿,進 秩二等。移知西安,治如肇慶,稍濟以嚴。越三年,致仕, 卒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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