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第00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家範典
第七卷目錄
祖孫部彙考
爾雅〈釋親〉
劉熙釋名〈釋親屬〉
祖孫部總論
禮記〈曲禮 曾子問 郊特牲 內則 喪服小記 雜記 祭統〉
儀禮〈喪服〉
朱子近思錄〈祭〉
性理會通〈祭高祖〉
祖孫部藝文一
為陳留太守上孝子狀 漢蔡邕
祖德頌 前人
祖德賦 晉陸機
述先賦 前人
祖考頌 陸雲
遷丹陽尹民黃初妻趙殺子婦遇赦應徙送避
孫讎議 宋劉義慶
王元軌子欲改葬祖父母議 北齊邢卲
傷心賦 北周庾信
感舊賦 唐岑參
祭滂文 韓愈
韓滂墓誌銘 前人
念祖箴 宋劉煇
儋耳與姪孫元老 蘇軾
前題 前人
前題 前人
贈司馬光曾祖政太子太保敕敕 前人
曾祖母薛氏溫國太夫人敕敕 前人
祖泫太子太傅敕敕 前人
祖母皇甫氏溫國太夫人敕敕 前人
贈韓維曾祖處均燕國公敕敕 前人
曾祖母李氏燕國太夫人敕敕 前人
祖保樞魯國公敕敕 前人
祖母郭氏周氏魯國太夫人敕 前人
祭告遠祖墓文 朱熹
祭叔祖奉使直閣文 前人
龥天辯誣通敘 岳珂
世德序 冊府元龜
建祖祠遺族人疏 明方孝孺
魏孝文論 前人
敬書吾祖盆荷詩手筆後 高攀龍
家書 史桂芳
桑園許氏祠堂記 羅倫
家範典第七卷
祖孫部彙考
[編輯]《爾雅》
[編輯]《釋親》
[編輯]父之考為「王父」,父之妣為「王母。」
〈註〉加「王者尊之。」
「王父」之考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為曾祖王母。
〈註〉「曾」,猶重也。
曾祖王父之考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為「高祖 王母」。
〈註〉高者言「最在上。」
「父之世父、叔父為從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為「從祖 祖母。」
〈註〉從祖而別,世統異故。
又
子之子為「孫。」
〈註〉「孫」,猶後也。
「孫」之子,為曾孫。
曾孫之子為「元孫」。
〈註〉元者,言親屬微昧也。
元孫之子為「來孫。」
〈註〉言有往來之親。
「來孫」之子為「晜孫」。
〈註〉晜,後也。《汲冢竹書》曰:「不窋之晜孫。」
「晜孫」之子為「仍孫。」
〈註〉「仍」,亦重也。
仍孫之子為雲孫。
〈註〉言輕遠如浮雲。
《漢劉熙釋名》
[編輯]《釋親屬》
[編輯]祖,祚也,祚物先也。又謂之「王父」。王,暀也,家中所歸往 也。王母亦如之。
「曾祖」從下推上祖位,轉增益也。
「高祖」高,皋也,最在上。皋,鞱諸下也。
又
「孫」,遜也。遜遁在後生也「曾孫」,義如曾祖也。
《元孫》,元,懸也。上懸於高祖,最在下也。
元孫之子曰「來孫」,此在無服之外,其意疏遠,呼之乃 來也。
「來孫之子曰昆孫」,昆,貫也。恩情轉遠,以禮貫連之耳。 「昆孫之子曰仍孫」,以禮仍有之耳,恩意實遠也。 「仍孫之子曰雲孫」,言去己遠如浮雲也。皆為早娶晚 死壽考者言也。
又
父之世叔父母曰《從祖父母》,言從己親祖,別而下也, 亦言隨從己祖以為名也。
祖孫部總論
[編輯]《禮記》:
《曲禮》
[編輯]《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屍,子不 可以為父屍。
〈陳注〉呂氏曰:「抱孫不抱子,古禮經語也。《曾子問》曰:『孫幼則使人抱之』。」抱孫之為言,生於孫幼,且明屍必以孫,以昭穆之同也。古之祭祀必有屍,屍,神象也。主人之事屍,以子事父也。屍必筮求諸神而不敢專也。
又
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
〈陳注〉「庶人父母早死,不聞父之諱其祖」,故亦不諱其祖。有廟以事祖者,則不然也。
《曾子問》
[編輯]《曾子問》曰:「祭必有屍乎?若厭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或 喪者,必有屍,屍必以孫,孫幼則使人抱之,無孫則取 於同姓可也。祭殤必厭,蓋弗成也。祭成喪而無屍,是 殤之也。」
〈陳註〉曾子之意,疑立屍而祭,無益死者,故問祭時必合有屍乎?若厭祭亦可乎?蓋祭初陰,厭屍猶未入,祭終而陽厭在屍既起之後,是厭祭無屍也。孔子言:成人威儀具備,必有屍,以象神之威儀,所以祭成人之喪者必有屍也。屍必以孫,以昭穆之位同也,取於同姓,亦謂孫之等列也。祭殤者不立屍而厭祭,以其年幼少,未能有成人之威儀,不足可象,故不立屍也。若祭成人而無屍,是以殤待之矣。
《郊特牲》
[編輯]「卜郊,受命於祖廟」,「作龜於禰宮」,尊祖親考之義也。
又
「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 大報本反始也。
《內則》
[編輯]凡父在,孫見於祖,祖亦名之,禮如子見父,無辭。
〈陳註〉應氏曰:「《辭》者,夫婦所以相授受也。祖尊,故有其禮而無其辭。」〈大全〉父在,謂祖在也。據子之文稱之,故曰父爾。以祖名之,而不以父者,家事統於尊故也。
《喪服小記》
[編輯]祖父卒,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
〈陳注〉適孫無父,既為祖三年矣,今祖母又死,亦終三年之制。蓋祖在而喪祖母,則如父在而為母期也。子死則孫為後,故以為後者言之。
《雜記》
[編輯]男子附於王父則配,女子附於王母則不配。
〈陳注〉男子死而附祖者,其《祝辭》云:「以某妃配某氏。」是並祭王母也。未嫁之女,及嫁未三月而死,歸葬女氏之黨者,其附於祖母者,惟得祭祖母,不祭王父也。故云「附於王母則不配」,蓋不言以某妃配某氏耳。有事於尊者可以及卑,有事於卑者不敢援尊也。
《祭統》
[編輯]夫《鼎》有銘,銘者,自名也。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而 明著之後世者也。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惡 焉。銘之義,稱美而不稱惡,此孝子孝孫之心也,唯賢 者能之。
銘者,論譔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勳勞、慶賞、聲名,列 於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示先祖者也。顯 揚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順也,明示後世教也。
〈陳注〉祭器鼎彝之屬,「自成其名」者,自成其顯揚先祖之孝也。比,次也,謂己名次於先祖之下也。順,無所違於禮也,示後世而使子孫效其所為,則是教也。
又
古之君子,論譔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後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國家。如此子孫之守宗廟社稷者,其先祖無美而稱之,是誣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 弗傳,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恥也。」
〈陳注〉「勳在鼎彝」,是國有賢臣也,故足為國家之重。〈大全〉嚴陵方氏曰:「無美而稱之,則不足以取信於人,故曰『是誣也。有善而弗知,則其明不足以見之也,知而弗傳,則其仁不足以與之也。為人之子孫,不明不信而且誣焉,則辱莫甚矣』。」
儀禮
[編輯]《喪服》
[編輯]祖父母、
〈疏〉釋曰:孫為之服。《喪服》條例,皆親而尊者在先,故斬章先父,三年,齊衰先母。此不杖期先祖,亦是其次。若然,此章有降有正,有義,服之本制。若為父期,祖合大功,為父母加隆至三年,祖亦加隆至期,是以祖在於章首,得其宜也。
《傳》曰:「何以期也?至尊也。」
〈疏〉釋曰:雲「何以期也,至尊也」者,此據母而問,所生之母至親惟期而已,祖與孫止大功,孫為祖既疏,何以亦期?答雲「至尊也」者,祖為孫降至大功,似父母於子降至期,祖雖非至親,是至尊,故期。若然,不雲祖至尊而直雲至尊者,以是父之至尊,非孫之至尊,故直雲至尊也。
又
適孫:
〈疏〉釋曰:孫卑於昆弟,故次之。此謂適子死,其適孫承重者,祖為之期。
《傳》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適也。有適子者,無適孫,孫 婦亦如之。」
〈註〉《周》之道,「適子死則立適孫。」是適孫將上為祖後者也。長子在,則皆庶孫耳。孫婦亦如之。適婦在,亦為庶孫之婦。凡父於將為後者,非長子皆期也。
又
曾祖父母:
〈疏〉釋曰:曾、高本合小功,加至齊衰,故次繼父之下。此經直雲曾祖,不言高祖,案下《緦麻章》鄭註雲「族祖父者,亦高祖之孫」,則高祖有服明矣,是以此註亦兼曾、高而說也。若然,此曾祖之內,合有高祖可知。不言者,見其同服故也。
《傳》曰:「何以齊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 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註〉正言「小功」者,服之數盡於五,則高祖宜緦麻,曾祖宜小功也。據祖期,則曾祖大功,高祖宜小功也。高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則曾孫、元孫為之服同也。重其衰麻,尊尊也;減其日月,恩殺也。〈疏〉釋曰:雲「何以齊衰三月也」者,問者,怪其三月大輕,齊衰又重,故發問也。雲「小功者兄弟之服也」,案下記傳云:凡小功已下為兄弟,是以雲小功者兄弟之服也。雲「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者,傳釋服齊衰之意也。釋曰:雲「正言小功者,服之數盡於五」者,自斬至緦是也。雲「則高祖宜緦麻,曾祖宜小功也」者,據為父期而言,故三年。問云:「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彼又云:「然則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爾也。加使倍之,故再期也。是本為父母加隆至三年,故以父為本,而上殺下殺也。是故言為高祖緦麻者,謂為父期,為祖宜大功,曾「祖宜小功,高祖宜緦麻。」又云:「據祖期,是為父加隆三年,為祖宜期,曾祖宜大功,高祖宜小功。」故鄭雲「高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此鄭總《釋傳》雲「小功者,兄弟之服」,其中含有高曾二祖而言之也。又雲「則曾孫元孫為之服同也」者,曾祖中既兼有高祖,是以雲曾孫元孫各為之齊衰三月也。雲「重其衰麻,尊尊也」者,既不以兄弟之服服至尊,故云重其衰麻。謂以義服六升衰、九升冠,此尊尊者也。雲「減其日月,恩殺也」者,謂減五月為三月者,因曾高於己,非一體,恩殺故也。
又
曾孫:
〈註〉孫之子。〈疏〉釋曰:據曾祖為之緦,不言元孫者,此亦如《齊衰三月》章直見曾祖,不言高祖,以其曾孫元孫為曾高同,曾高亦為曾孫,元孫同,故二章皆略不言高祖元孫也。
朱子近思錄
[編輯]《祭》
[編輯]伊川先生曰:「冠婚喪、祭,禮之大者,今人都不理會,豺 獺皆知報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於奉養而薄於 先祖,甚不可也。」某嘗修《六禮》大略:「家必有廟,廟必有 主,月朔必薦新,時祭用仲月,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 祖,季秋祭禰,忌日遷主祭於正寢。凡事死之禮,當厚 於奉生者。人家能存得此等事數件,雖幼者可使漸知禮義。
性理會通
[編輯]《祭高祖》
[編輯]問:「『今人不祭高祖如何』?程子曰:『高祖自有服,不祭甚 非。某家卻祭高祖』。」又曰:「自天子至於庶人,五服未嘗 有異,皆至高祖。服既如是,祭祀亦須如此。」朱子曰: 考諸程子之言,則以為高祖有服,不可不祭;雖七廟 五廟,亦止於高祖;雖三廟一廟,以至祭寢,亦必及於 高祖,但有疏數之不同耳。疑此最為得祭祀之本意。 今以《祭法》考之,雖未見祭必及高祖之文,然有月祭、 享、嘗之別,則古者祭祀以遠近為疏數,亦可見矣。《家 禮》又言「大夫有事,省於其君於祫,及其高祖。」此則可 為立三廟而祭及高祖之驗。
祖孫部藝文一
[編輯]《為陳留太守上孝子狀》漢·蔡邕
[編輯]臣前到官,博問掾史,孝行卓異者。臣門下掾申屠敻 稱孝子。平丘程未年十四歲時,祖父叔病歿,未抱伏 叔屍,號泣悲哀,口乾氣少,喘息纔屬。舅偃哀其羸劣, 嚼棗肉以哺之,未見食,噓唏不能吞咽。麥飯寒水間 用之。舅偃誘勸,哽咽益甚。是後精美異味,遂不過口。 常在柩旁,耳聞叔名,目應以淚。前太守文穆召署孝 義童,雲「以叔未葬,不能至府舍。」臣輒核問掾史邑子 殷盛宿彥等,辭驗皆合。臣即召來見,未年十四歲,顏 色瘦小,應對甚詳。臣問樂為吏否,垂泣求去,白歸喪 所。臣為設食,但用麥飯寒水,不食肥膩。舅本以田作 為事,家無典學者,其至行發於自然,非耳目聞見所 倣效也。雖成人之年,知禮識義之士,「恐不能及。」伏惟 陛下體因心之德,當中興之運,躬秉萬幾,建用皇極, 神紀騁於無方,淑暢洽於群生。故醇行感時而生,美 義因政而出,清風奮揚,休徵誕漫,太平之萌,昭驗已 著,臣誠伏見幸甚。臣聞魯侯能孝,命於夷官;張仲孝 友,侯在左右。周宣之興,實始於此。且烏以反哺,託體 太陽;羔以跪乳,為贄國。卿禽鳥之微,猶以孝寵,況未 稟純粹之精爽,立百行之根源。其人隱瘁,而德曜彌 光,其族益章。臣不勝願。會使未美,昭顯本朝,謹陳狀。 臣邕頓首。
《祖德頌》前人
[編輯]昔文王始受命,武王定禍亂,至於成王,太平乃洽,祥瑞畢降。夫豈後德熙隆,漸浸之所通也。是以《易》嘉「積善有餘慶」 ,《詩》稱「子孫保之」 ,非特王道然也,賢人君子,修仁履德者,亦其有焉。昔我烈祖,暨於予考,世載孝友,重以明德,率禮莫違。是以靈祗降之休瑞,兔擾馴以昭其仁,木連理以象其義。斯乃祖禰之遺靈,盛德「之所貺也,豈我童蒙孤稚所克任哉!」 乃為《頌》曰:
穆穆我祖,世篤其仁。其德克明,惟懿惟醇。宣慈惠和, 無競伊人。巖巖我考,蒞之以莊。增崇丕顯,克構其堂。 是用祚之,休徵惟光。厥徵伊何?於昭於今。園有甘棠, 別榦同心。墳有擾兔,宅我柏林。神不可誣,偽不可加。 析薪之業,畏不克荷。矧貪靈貺,以為己華。惟予小子, 豈不是欲。於有先功,匪榮伊辱。
《祖德賦》晉·陸機
[編輯]「咨時文之懿祖,膺降神之靈曜。棲九德以弘道,振風 烈以增劭。彼劉公之矯矯,固雲網之逸禽,既憑形以 傲物,諒傅翼而棲林。伊我公之秀武,思無幽而弗昶。 形鮮烈於懷霜,澤溫惠乎挾纊。收希世之洪捷,固山 谷而為量。西夏坦其無塵,帝命赫而大壯。登具瞻於 太階,濯長纓乎天漢。解戎衣以高揖,正端冕而大觀。」 戢靈武於《既曜》,恢時文於未煥。騰絕風以逸騖,庶遐 蹤於公旦。
《述先賦》前人
[編輯]「仰先後之顯烈,懿暉祚之允輯。」應遠期於已曠,昭前 光於未戢。抱朗節以遐慕,振奇跡而竣立。在虐臣之 貪禍,據西山而作違。招長轂於河畔,飲冀馬乎江湄。 頓雲網而潛泳,揮神戈而外臨。敵罔隆而弗夷,逆無 微而不禽。茂德韡其既休,元勳曄而洊舉。龍袞服於 太階,配三台乎其所。是故其生也榮,雖萬物咸被其 「仁,其亡也哀,雖天網猶失其綱。嬰國命以逝止」,亮身 沒而吳亡。
《祖考頌》陸雲
[編輯]雲之世族,承黃虞之苗緒,裔靈根之遺芳,用能枝播千條,穎振萬葉,繁衍固於三代,饗祀存乎百世。豈非「皇慶之積祐,神明之殷祥」 者哉!在周之衰,有媯之後,將育於姜,而貞龜發鳴鳳之兆,《周史》表觀國之繇,故能光宇營丘,奄有東海,支庶蕃蕪,而裔祚昌大矣。遭世多難,子孫蕩析,逐於南土。烈祖丞。
相邵侯顯考《大司馬武侯》,明德叡哲,沉雄特秀,固上天所以繼跡前期,惠成顧者也。是以有吳雲興,而邵侯龍見,遂風騰海堣,電斷荊楚,運籌制勝,底定經略。文德光宣,武功四克,乃作台衡,以御於王政。天綱與先代比隆,義問與前修接響,固所謂「汪洋浩浩,不世出」 者哉!武侯以光遠之度,襲重規之範,宣朗之明,照「層暉之景。」 故寅亮樞極,則萬物淳曜,緝熙有邦,而宇內恪居。及至中葉,亂曰虎臣,綏援既集,而大難時弭,德濟封域之內,威揚函夏之表,遂仍世作宰,焜燿祖業,車實襲軌,裘不改帶,元勳昺於光國,洪烈著於隆家,考德計功,比之前代,未有茂於此者也。是以小子敢慕徽猷,欽述芳烈,雖不足以當朱「絃之一唱,發清廟之三歎,蓋爾臣子之遺恩,罔極之所處也。」 乃作《頌》曰:
「悠悠聖緒,上帝是臨。世篤其猷,於顯徽音。神風往播, 福祿來尋。靈根既茂,萬葉垂林。繁盛海嵎,穎寧漢陰, 既曰寧止,芳祐允淑,乃步斯淳,降神有陸,赫矣二公, 應期載育,明明卲侯,允哲允謀,叡心昭德,淑問宣猷, 如日之升,如川之至。炎精既頹,黃揮昺煥,光宅海邦, 大造江漢。王於出征,二公斯難,長驅致屆,九有有判」, 咸黜凶醜,區域寧晏。天祿未終,大命有集。卜食東夏, 元龜既襲。聿來故宮,作蕃舊邑。公徒斯振,帝旅凱入。 於變時雍,神道經始。肅肅九命,永言徽止。公拜稽首, 對揚天子。猗歟盛歟,卲侯有作。我考纂戎,爰究爰度。 遠除尋軌,崇基式廓。昭明有家,祖廟奕奕。中葉虎臣, 稱亂西秦。靈斾電揮,伐鼓霆震。會朝克舉,征不浹辰, 遐風遠掃,萬里無塵,有秩斯祜。念切在茲,袞衣之宜, 遂作上司,台光增朗,方險載夷。穆矣暉章,有吳之旗。 我祖我考,受言藏之。曄曄藻裳,再命同服。騑騑四牡, 二世方轂,分珪比瑞。天秩底祿公堂峻趾,華構重屋。 皆在二伊,於殷有聲。在漢之興,亦曰「韋平。」惟祖惟考, 履貞大亨。邈彼披陽,「追蹤阿衡。駿惠兩施,景潤雲行。 洋洋元化,功濟其民。風馳海表,光被嶽濱。」二後重規, 世有哲入。肅雍碩響,萬載是振。
《遷丹陽尹民黃初妻趙殺子婦遇赦應徙送避孫讎議》宋·劉義慶
[編輯]案《周禮》:「父母之讎,避之海外。雖遇市朝,鬥不反兵。」蓋 以莫大之冤,理不可奪,含戚枕戈,義許必報。至於親 戚為戮,骨肉相殘,故道乖常憲,紀無定準,求之法外, 裁以人情。且禮有過失之宥,律無讎祖之文。況趙之 縱暴,本由於酒,論心即實,事盡荒耄。豈得以荒耄之 王母,等行路之深讎?臣謂此孫,忍愧銜悲,不違子義, 「共天同域。」無虧孝道,
《王元軌子欲改葬祖父母議》北齊·邢邵
[編輯]《禮》,改葬緦麻。鄭元註:「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惟三人 而已。」然嫡曾孫、孫承重者,曾祖父母、祖父母改葬,既 並三年之服,皆應服緦,而止言三人,若非遺漏,便是 舉其略耳。
《傷心賦》〈有序〉北周·庾信
[編輯]余,五福無徵,三靈有譴,至於繼體,多從夭折,二男一女,並得勝衣。金陵喪亂,相繼亡沒,羇旅關河,倏然白首。苗而不秀,頻有所悲。一女成人,長孫孩稚,奄然原壤,何痛如之!既傷即事,追悼前亡,唯覺傷心,遂以傷心」 為賦。若夫人室生光,非復企及,夾河為郡,前途逾遠,婕妤有《自傷》之賦,揚雄有哀祭之文,王正長有《北郭之悲,謝安石有「東山之恨,豈其然矣?至若曹子建、王仲宣、傅長、虞應德璉,劉韜之母,任延之親,書翰傷切,文辭哀痛,千悲萬恨,何可勝言。龍門之桐,其枝已折,卷葹之草,其心實傷。嗚呼哀哉!賦曰:
「悲哉秋氣,搖落變衰。魂兮遠矣,何去何依?望思無望, 歸來不歸。未達東門」之意,空懼西河之譏。在昔金陵, 天下喪亂,王室板蕩,生民塗炭。兄弟則五郡分張,父 子則三州離散。地鼎沸於袁曹,人豺狼於楚漢。或有 擁樹罹災,藏衣遭難,未設,桑弧先空。柘館人惟一丘, 亭遂千秋。《邊韶》永恨,孫楚長愁。張壯武之心疾,羊南 城之淚流。痛斯繼體,尋茲世載。天道斯慈,人倫此愛, 膝下龍摧,掌中珠碎。芝在室而先枯,蘭生庭而早刈。 命之修短,哀哉已滿。鶴聲孤絕,猿吟腸斷。嬴博之間, 路似新安。藤緘轊櫝,枿掩虞棺,不封不樹,惟棘惟欒。 天慘慘而異色,雲蒼蒼而正寒。況乃流寓秦川,飄颻 播遷,從官非官,歸田不田。對玉關而羇旅,坐長河而 暮年。已觸目於萬恨,更傷心於九泉。至如三虎二龍, 三珠兩鳳,並有山澤之靈,各入熊羆之夢。望隴首而 不歸,出都門而長送。對寶盎而痛心,撫《元經》而流慟。 石華空服,犀角虛風無少女,草不宜男。鳥毛徒覆, 獸乳空含。震為長男之宮,《巽》為長女之位。在我生年, 先凋此地。人生幾何?百憂俱至。二王奉佛,二郗奉道。 必至有期,何能相保。淒其零露,颯焉秋草。去矣黎民, 哀哉仲仁。冀羊祜之前識,期張衡之後身。一朝風燭, 萬古埃塵。丘陵兮何怨,能留兮幾人
《感舊賦》〈並序〉唐·岑參
[編輯]參相門子。五歲讀書,九歲屬文,十五隱於嵩陽,二十獻書闕下,嘗自謂曰:「雲霄坐致,青紫俯拾,金盡裘敝,蹇而無成,豈命之過歟?國家六葉,吾門三相矣。」 江陵公為中書令,輔太宗;鄧國公為文昌右相,輔高宗;汝南公為侍中,輔睿宗。相承寵光,繼出輔弼。《易》曰:「物不可以終泰,故受之以否。」 逮乎武后臨朝,鄧國公由是「得罪。先天中,汝南公又得罪。朱輪翠轂,如夢中矣。今王道休明,噫世業淪替,猶欽若前德,將施於後人。參年三十,未及一命,昔一何榮矣,今一何悴矣!直念昔者,為賦雲。」 其詞曰:
「吾門之先,世克其昌。」赫矣烈祖,輔於周王。啟封受楚, 佐命克商。二千餘載,六十餘代,繼厥美而有光。其後 闢土宇於荊門,樹桑梓於棘陽,吞楚山之神秀,與漢 水之靈長。猗盛德之不隕,諒嘉聲而允臧。慶延自遠, 祜洽無疆。自天命我唐,始滅暴隋,挺生江陵,傑出輔 時,為國之翰,斯文在茲。一入麟閣,三遷鳳池,調元氣 以無忒,理蒼生而不虧。典絲言而作則,闡綿蕝以成 規。革亡國之前政,贊聖代之新軌。捧堯日以雲從,扇 舜風而草靡,洋洋乎令問不已。繼生鄧公,世實須才, 盡忠致君,極武登台。朱門復啟,相府重開。川換新楫, 羹傳舊梅。何糾纏以相軋,惡高門之禍來。當其武后 臨朝,姦臣竊命,百川沸騰,四國無政。昊天降其薦瘥, 靡風發於時令。藉小人之榮寵,墮賢良於檻穽。苟惛 怓以相蒙,胡醜厲以職競?既破我室,又壞我門。上帝 懵懵,莫知我冤;眾人懀懀,不為我言。泣賈誼於長沙, 痛屈平於湘沅。夫物極則變,感而遂通。於是日光迴 照於覆盆之下,陽氣復暖於寒谷之中。「上天悔禍,贊 我伯父為邦之傑,為國之輔。又治陰陽,更作霖雨。」伊 廊廟之故事,皆祖父之舊矩。朱門不改,畫戟重新。暮 出黃閣,朝趨紫宸。繡轂照路,玉珂驚塵。列親戚以高 會,沸歌鐘於上春。無小無大,皆為縉紳。顒顒卭卭,踰 數十人。嗟乎!一心弼諧,多樹綱紀。群小見醜,獨醒積 毀。鑠於眾口,病於十指。由是我汝南公復得罪於天 子。當是時也,偪側崩波,蒼黃反覆,去鄉離土,隳宗破 族。雲雨流離,江山放逐。愁見蒼梧之雲,泣盡湘潭之 竹。或投於黑齒之野,或竄於文身之俗。嗚呼!天不可 問,莫知其由何。先榮而後悴,曷曩樂而今憂。盡世業 之陵替,念平昔之淹留。嗟予生之不造。常恐墮其嘉 猷,志學集其荼蓼。弱冠干於王侯,荷仁兄「之教導,方 勵己以增修。無負郭之數畝,有嵩陽之一丘。幸逢時 主之好文,不學滄浪之垂鉤。我從東山,獻書西周,出 入二郡,蹉跎十秋。多遭脫輻,累遇焚舟,雪凍穿履,塵 緇敝裘。嗟世路之其阻,恐歲月之不留。睠城闕以懷 歸,將欲返雲林之舊游。」遂撫劍而歌曰:
「東海之水化為田,北溟之魚飛上天。」城有時而復,陵 有時而遷,理固常矣,人亦其然。觀夫陌上豪貴,當年 高位,歌鐘沸天,鞍馬照地。積黃金以自滿,矜青雲之 坐致。高館招其賓朋,重門疊其車騎。及其高堂傾,曲 池平,雀羅空悲其處所,門客肯念其平生?已矣夫!世 路崎嶇,孰為後圖?豈無疇日之光榮,何今人之棄予? 彼乘軒而不恤,爾後曾不愛我之羇孤。歎君門兮何 深,顧盛時而向隅。攬蕙草以惆悵,步衡門而踟躕。強 學以待知音,不無思達人之惠顧,庶有望於亨衢。
《祭滂文》韓愈
[編輯]維年月日,十八翁及十八婆盧氏,以清酌庶羞之奠, 祭於二十三郎滂之靈曰:「汝聰明和順,出於輩流。強 記好文,又少與比。將謂成長,以興吾家。如何不祥,未 冠而夭。吾與盧氏,痛傷可言。思母之恩,連呼以絕。執 兄之手,勉以無悲。情一何長,命一何短!權葬遠地,孤 魂無依。瀝酒告情,哀何有極。尚饗。」
《韓滂墓誌銘》前人
[編輯]滂,韓氏子,其先仕魏,號安定桓王。滂父老成,厚謹以 文,為韓氏良子弟,未仕而死。有二子,滂其季也。其祖 諱介,為人孝友,一命率府軍佐以卒。二子:百川、老成。 老成為伯父起居舍人某後,起居有德行,言詞為世 軌式。滂既兄弟二人,而率府長子百川早死無嗣,其 叔祖愈命滂歸後其祖。滂清明遜悌以敏,讀書倍文, 功力兼人,為文詞,一旦奇偉驟長,不類舊常。吾曰:「爾 得無假之人耶?」退大喜,謂其兄湘曰:「某違翁且踰年, 懼無以為見,今翁言乃然,可以為賀。」群輩來見,皆曰: 「滂之大進,不唯於文詞,為人亦然。」既數月,得疾以死, 年十九矣。吾與妻哭之傷心,三日而斂。既斂七日,權 葬宜春郭南一里。嗚呼!其可惜也已!
《銘》曰:「天固生之耶?偶自生耶?天殺也耶?其偶自死耶? 莫不歸於死,壽何少多?銘以送汝,其悲奈何!」
《念祖箴》宋·劉煇
[編輯]古之取人,以德與年。今之為人,年耆德昏。惟家之素, 此其本根。何以言之?有子有孫。表範不雅,化為仇冤。 隳家則易,造家則難。先祖之創,累微甚勤。前日汨湮,
今方振騫。前日餒凜,今方飫溫。前不可思,頞蹙心寒今不可擾,羸肌未完。大小協心,即為慶門。《鴟鴞》之詩,可為長歎。墜淵。願救人之常然,既寧莫戒。韓愈有云: 「人皆飲酒,笑謔歡欣。胡為醉醺?沸居鬧鄰,書惡湎淫。」 《引征》之篇,載號載呶,刺於初筵。長家以嚴,未聞噪喧。 撫下以恩,未聞多言。人誰無生?有德則尊。人誰無死? 有德則存。生死無德,冗物愚魂。過不可再,滌垢磨痕。 惡不可長,履霜冰堅。積善必專,細流成川。秉心不虔, 藍不盈襜。思此念此,可以紹先。忽此怠此,後昆何傳。 圖寫箋訓,以代韋絃。
《儋耳與姪孫元老》蘇軾
[編輯]「姪孫元老秀才,久不聞問,不知識即尊體中佳否?」蜀 中骨肉,想不住得安訊。老人住海外如昨,但近來多 病瘦瘁,不復如往日,不知餘年得相見否?循、惠不得 書久矣。旅況牢落,不言可知。又海南連歲不熟,飲食 百物艱難,又泉、廣海舶不至,《藥特》鮓醬等,作無厄窮 至此,委命而已。老人與過子相對,如臣苦行僧爾,胸 中亦超然自得,不改其度,知之免憂。所要《志》文,但數 年不死,便作不食言也。姪孫既是東坡骨肉,人所覷 看,往京凡百加關防,切祝!切祝!今有一書與許下諸 子,又恐陳浩秀才不過許,只令付與姪孫,切速為求 便寄達。餘惟萬萬自重。不一。
又 前人
[編輯]姪孫近來為學何如?想不免趨時。然亦須多讀史,務 令文字華實相副,期於適用乃佳,勿令得一第後所 學,便為棄物也。海外亦粗有書籍,六郎亦不廢學,雖 不解對義,然作文極峻壯,有家法。二郎、五郎見說亦 長進,曾見他文字否?姪孫宜熟看前後《漢史》及韓柳 文,有便寄近文一兩首,來慰海外老人意也。
又 前人
[編輯]元老姪孫秀才,屢得書,感慰。《十九郎墓表》,本是老人 欲作,今豈推辭。向者猶作《寶月志》文,況此文義當作。 「但以日近,憂畏愈深,飲食語默,百慮而後動」,想喻此 意也。若不死,終當作爾。近來鬚鬢雪白加瘦,但健啖 啜如故爾。相見無期,惟望勉力進道,起門戶為親榮。 老人僵仆海外,亦不恨也。
《贈司馬光曾祖政太子太保敕》前人
[編輯]《皋陶》邁種德。種之遠,故其發也難;發之難,故其報也 大。古之君子,有種德於百年之前,而待報於數世之 後者,昔聞其語,今見其人。某官某,故曾祖某官某,篤 行有聞,信於鄉國,懷道不試,遺其子孫,天不吾欺,再 世而顯。至於曾孫,其德日躋。袞衣繡裳,進位於朝,退 有事於家廟。其致朕命,詔於有神。尚食其報,以康乃 後。
《曾祖母薛氏溫國太夫人敕》前人
[編輯]朕自通籍之臣,皆有以寵綏其父母,而自祖以上,非 予丞弼之家,莫獲褒顯。君子之孝。至於尊祖以及其 妣,用邦君之禮以隆其家,可謂至矣。某官某故曾祖 母某氏,專靜有守,柔嘉維則。經之以孝慈,緯之以恭 儉,使清白之訓,不墜於子孫;而隱德之報,可質於天 地。我有異數,詔於幽穸。翟茀副笄,尚服享之。
《祖泫太子太傅敕》前人
[編輯]朕有元臣,以德媚於上下,民見其羽旄,聞其車馬之 音,則稽首而聚觀之。況其父祖墳墓之所在,望其草 木,蓋有流涕而拜者。錫命之寵,豈特以慰其家而已 哉?某官某故祖父某官某,篤學力行,追配前人。仕道 難進,止於一命。無疆之慶,在其子孫。風流未遠,英烈 如在。歆予寵章,以慰民望。
《祖母皇甫氏溫國太夫人敕》前人
[編輯]夫天人之際,若不可知;而善惡之報,各以其類。凡今 富貴壽考,光顯於世,朕察其父母大父母,未有不仁 而得之者也。某官某故祖母某氏,令德孝恭,著於閨 門;好禮慈儉,刑於姻族。始生賢子,以大其家,而餘澤 方茂,福祿未究,再世之後,莫之與京。愍冊追榮,國有 常典,庶幾幽壞,服我寵靈。
《贈韓維曾祖處均燕國公敕》前人
[編輯]「漢諸袁之父子四世,繼出五公;唐諸溫之兄弟同時, 並列三省。著在《國史》,古無擬倫。眷予世臣,有若韓氏。 億事仁祖,始參大政;篤生三子,咸秉國成。豈惟嗣世 之賢,實賴積善之報。」某官某曾祖某,潛德不耀,久而 自彰。天祚厥家,世濟其美。盛矣曾孫之貴,蔚為三壽 之朋。逮予纘嗣之初,繼受艱難之託。允文而靖,既直 且溫。旋觀純德之全,尚識遺風之自。是用因上公之 舊秩,開北國之新封。仰以增廟室之光華,俯以慰烝 嘗之怵惕。
《曾祖母李氏燕國太夫人敕》前人
[編輯]朕惟公卿之家,有能父子。躬履一德,弼亮三世。非其 淵源深長,外有《羔羊》諒直之賢,內有《鳴鳩》均一之助, 亦安能奕世秉義,久而不忘者乎?具官韓維曾祖母 李氏,育德名家,作嬪良士。珩璜之節,動必以禮。蘋藻 之薦,敬而有儀。用能使其後昆,丞弼我國家,以無斁 於世。今其蒞政,責任茲始。余亦何愛,大國不以易湯「沐之舊。」
《祖保樞魯國公敕》前人
[編輯]「朕方圖任股肱之臣,以光大祖宗之業,用廣斯志,以 及爾私。人之念祖,誰不如我?」是以推沛恩命,褒顯前 人。具官某祖某,躬履仁義,著跡鄉黨,積累深厚,見於 子孫。或佐我仁祖之盛明,或相我神考之休烈。遺風 未遠,故吏尚存。逮茲纘承,繼用耆哲。朕既恭默思道, 垂拱責成,與其寵祿厥躬,不若尊大其祖。上以報貽 謀之德,下以勵移孝之誠。肇新曲阜之封,增寵師臣 之贈。服我休命,益大爾家。
《祖母郭氏周氏並贈魯國太夫人敕》
[編輯]前人
古者婦人,爵因其夫,貴以其子,雖有過人之才,絕俗 之行,不得所託,不表於世。今余轉臣,父子兄弟,先後 相望,以師長我百辟。願推鴻恩,光顯先烈。維考維妣, 咸追錫休命,肆予寵嘉之。具官某祖母某氏,德稱閨 闈,化及宗黨。允蹈家人之正,居有《鵲巢》之福。《翟衣》之 盛,由子而獲;國封之貴,及孫而大。茲用錫爾周公之 封,以熾韓氏之胄。庶其有知,服我新命。
《祭告遠祖墓文》朱熹
[編輯]維年月日,遠孫熹謹率姪某、姪孫某等,以酒果告於 遠祖二十一公制置府君祖妣杜氏夫人之墓:「惟昔 顯祖,作鎮茲邦。開我後人,載祀久遠。封塋所寄,奉守 弗虔。它人有之,莫克伸理。茲用震怛,龥於有司,鄉評 亦公,遂復其舊。伐石崇土,俾後弗迷。即事之初,敢謝 其譴。謹告。」
《祭叔祖奉使直閣文》前人
[編輯]「維紹熙五年,歲次甲寅,十月戊子朔二十日丁未,從 孫具位,熹敢昭告於故五十六叔祖父奉使直閣府 君故五十六叔祖母恭人王氏之墓:惟昔鼻祖,德潛 弗升,施及後人,克濟其美。」公仗漢節,立哭朔庭。白首 來歸,無所汙涅。而熹先子,亦翔天朝,適以此時,遭讒 去國。死生契闊,遂以終天。今四十年,熹復來此,無所 肖似。寵秩橫加,能薄倖多。仰愧前烈。恭惟明詔,全節 是褒。照弟煢然,亦霑祿仕。瞻望封闕,來拜公祠。惟公 不亡,歆此誠意。尚享。
《龥天辯誣通敘》岳珂
[編輯]臣聞「天下之不可泯沒者,惟其理之正也。藏於人心, 散於事情,雖或晦而未彰,抑而未揚,曖昧而未白,然 是理之在人心,自有隱然而不可厚誣者。是故伸屈 有時而不同,榮辱既久而自判。昔日之辱,未必不為 今日之榮,而今日之屈,未必不基後日之伸也。」臣先 臣飛奮自單平、宣、政之間,已著功於河朔。高宗皇帝 受密詔,開霸府,而先臣首被識擢。蓋自是而歷官孤 卿,專制閫外,未嘗有《蚍蜉》蟻子之援。獨以孤忠結知 明主,自信不疑,勳名既高,讒惎橫出,而先臣之跡始 危矣。是時城狐負恃,勢可炙手,天下之士莫敢一攖 其鋒。而先臣之得罪也,何鑄、薛仁輔以不願推鞫而 逐,李若樸、何彥猷以辯其非辜而罷,士㒟以百口保 任而幽之閩,韓世忠以「『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為 問而奪之柄。最後而劉允升以布衣叩閽而坐,極典 矣。一時附會之徒,如万俟卨則以願備鍛鍊,自諫議 而得中丞;王俊則以希旨誣告,自遙防而得廉車;姚 政、龐榮、傅選之流,亦以阿附而並沐累遷之寵矣。夫 賞者人之所慕,而刑者人之所甚懼也。豺狼朵頤而 當路,顧乃相率而犯之,至於軒冕在傍,睨而不視,是 豈人之情哉?其必有大不安於其心,而後不敢為也。 蓋非特搢紳之流,心知義理之所在,平恕之吏,目擊 冤抑之莫伸者之為也。而異時同列之將,不敢以嫌 疑而不言,衡茅之士,不忍以非位而不言,奪柄而未 至於「僇,謂未足以懲,猶之可也。朝上匭函,暮拘天狴, 風旨之下,凌虐可知,訖不能逭寸草之命,僇及其身, 為世大恥。而先臣既歿之後,復有程宏圖者,大書直 指,以明先臣之冤。幸而大明當天,讒佞悉殄,而宏圖 之言,適合聖意,宏圖蓋未敢逆為此望也。」然則是理 之在人心,蓋何如哉?紹興更化,逐讒黨,復「純州,還諸 孤之在嶺嶠者。重以念先臣不忘之德意」,屬之孝宗 皇帝。嗣位之初,首加昭雪,既復其官爵,又錫之冢地。 疏以寵命而祿其孫子;予以緡錢而恤其家族;給以 元業,而使之不餬口於四方;旌以廟貌,而俾有以慰 部曲三軍之心。日月照臨,下燭幽隱;雨露沾溉,遍及 死生。聖恩洋洋,敻出《史》牒。蓋自漢魏以來,功臣被誣, 誕謾無實,未有如先臣之抑;及其昭雪之際,眷渥有 加,亦未有如先臣之榮者也。聖詔之下,朝闕庭而暮 四海,老耋童穉,不謀同辭,咸曰:「此太上之本心,而今 王所以奉承而行之者也。」忠憤之氣,固有時而伸,而 徇國之臣,亦非姦邪之所能遏也。蓋於是而三軍北 首,死敵之「志益銳;中原來蘇,望霓之心益切,天下抵 掌撫足者,亦遂少舒其鬱抑之氣。此非臣私其祖之 言,天下之公言也。先臣果何以得此於天下哉?其必 有不泯於人心者存,而非可以智力使,抑以其理之正而已。何以明之?」汪澈宣諭荊、襄,周行舊壘,見其萬 竈鱗比,寂無讙譁,三軍雲屯,動有紀律,乃竦然歎曰: 「良將之遺烈蓋如此。」繼而列校造前捧牘訟先臣之 冤,澈遂喻之以當以奏知之意。此語一出,哭聲如雷, 咸願各效死力,至有為岳公爭氣之語,澈慰諭久之, 而啜泣者猶未止也。故先臣復官之旨,亦略敘其歸 功之意。先臣御軍嚴整,雖小犯不貰,非直以姑息結 之而使之然也。即此以明先臣「之事,蓋有人心之所 同,而不待臣區區之辯。然先臣之得罪,天下皆知其 冤,而不知其所以為冤,請敘先臣之所以冤,而後它 可言也。」蓋先臣之禍,造端乎張俊,而秦檜者實成之。 俊之怨先臣不一也,而大者有三焉:淮西,俊之分地, 趙鼎命之,怯敵不行。迨先臣一戰而捷,俊則恥之,一 也。視韓世忠軍,俊迎檜意,欲分其背嵬,先臣執義不 可。比行楚州城,俊欲興版築,先臣又曰:「吾曹當戮力 圖剋復,豈可為退保計邪?」俊則怒之,二也。彊敵大寇, 俊等不能制,而先臣談笑取之。主上眷寵加厚逾於 諸將,先臣於俊為後輩,不十數年,爵位相埒,俊則嫉 之,三也。檜之怨先臣亦不一也。而大者亦有三焉:全 家南還,已莫掩於撻辣縱歸之跡;草檄辱國,復汗靦 於《室撚》寄聲之問,以至二策之合,不得輒易大臣之 盟。檜之私寇如此,則主和之際,豈容有異議?然先臣 一則曰恢復,二則曰恢復,犯其所甚諱一也。昔先兄 臣甫守鄞,會稽文惠王史浩謂之曰:「方代邸侍燕間, 嘗一及時事。」檜怒之,輒損一月之俸。趙鼎以《資善》之 議忤檜,卒以貶死。其謀危國本之意,非一日矣。然先 臣誓眾出師,乃首進建儲之議,犯其所不欲,二也。韓 世忠謀劫使者,敗和議,得罪於檜,檜命先臣使山陽, 以捃摭世忠軍事,且戒令備反側,托以上意。先臣曰: 「主上幸以世忠陞宥府,楚之軍則朝廷軍也,公相命 飛以自衛,果何為者?若使飛捃摭同列之私,尤非所 望於公相者。」及興耿著獄,將究分軍之說,連及世忠, 先臣歎曰:「飛與世忠同王事,而使之不辜被罪,吾為 負世忠。」乃馳書告以檜意。世忠亟奏求見,上驚諭之 曰:「安有是?」既而以詰檜,且促具著獄,著得減死犯。其 所深惡三也。夫俊以其憾先臣之心而諂事於檜,檜 之憾先臣者,視俊為尤切,唱和一辭,遂啟大獄。況當 是時,輔之以羅汝楫之迎合,王鵰兒之告訐,万俟卨 挾故怨而助虐,王貴劫於私而強從,則先臣固非以 淮西之逗遛,而先伯臣雲「非以通書而致變」,張憲亦 非以謀復,先臣掌軍而得罪也。雖然,淮西之事,《御札》 可考也,《通書》之跡,書已焚矣,惟鍛鍊之是「從矣。復掌 軍之謀,則又取信於仇人之說,而必成於狴犴之內。 甚而陳首之事,自甘軍法,以實其言。」至行府興獄,雖 張俊極力以文致,而其半亦自雲妄矣,明辯皆可覆 也。嗚呼冤哉!龥天莫聞。洪皓嘗奏事,而論及先臣,不 覺為慟,以為敵中所大畏服不敢以名稱者,惟先臣, 至號之為岳爺爺。及先臣之死,敵之諸酋莫不酌酒 相賀,以為和議自是可堅。而查籥嘗謂人曰:「敵自叛 河南之盟,先臣深入不已,檜私於金人,勸上班師。兀 朮遺檜書曰:『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 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檜於 是殺先臣以為信。即皓之所奏而觀之,籥之言其不 妄也,臣故先述先臣之冤,而後述所以為龥天辯誣 之意。蓋先臣自結髮從戎,凡歷數百戰,而其內翦外 攘之尤彰大著見者,雖三尺之童,亦能言其事。破張 用,收曹成,敺虔寇而歸之農,蹙叛將而降其眾,擒楊 幺以清重湖,戰李成以復六郡。祕計成而劉豫廢,忠 信著而梁興來,兩至淮堧而胡騎遁跡,一至朱仙,而 敵將願降,忠義百餘萬應於河北,潁、陳數十郡復於 河南,境土駸駸乎返舊矣。而姦臣誤國,亟命班師,使 先臣之勳,不克自究,此又雖三尺之童,亦能為先臣 扼腕而太息也。此皆不必備論,獨以先臣受曖昧不 根之謗,於今幾七十載,雖忠義之心昭昭乎天下,而 山林之史,疑以傳疑,或者猶有以議先臣之未盡,臣 竊痛焉。臣自齠齔侍先父臣霖,日聞先臣行事之大 略,誠恨不及逮事以親其所聞。惟先父臣霖易簀而 命臣者,言猶在耳,不敢不卒厥志。自束髮以來,朝夕 憂惕,廣搜旁訪而訂正之,一言以上,必有據依,而參 之以家藏之詔本,月日不謬而後書。蓋如是者累年 而僅成,誠懼無以終父志,而使先臣之忠無所別白。 乃於《行實》之中,摘其未明者,自《建儲》而下凡五條,條 皆有辯,辯必有據,庶幾上附信史,下答先命,使先臣 之誣得因是而暴白於天下,臣死且不朽矣。臣重惟 先臣得罪於紹興十一年之十二月,而秦檜死於紹 興二十五年之十月,其間相距凡十四載。而檜是時 兇焰烜赫,威制上下,蓋專元宰之位而董筆削之柄。 當時日曆之官言於人曰:「自八年冬,檜既監修國史, 岳飛每有捷奏,檜輒欲沒其實,至形於色。其間如闊 略其姓名、隱匿其功狀者,殆不可一二數,大率欲薄 先臣之功以欺後世,使後世以為不足多恨,天下莫不哀先臣之不幸,且惜千載之後,何以傳信?如臣前 所陳致禍之六條,後所陳辯誣之五條,雖天下之人 戶知之,人誦之,野老賤卒得於傳,小夫庸俗騰於說, 按之詔旨而不謬,驗之歲月而有稽,可謂不誣矣。然 臣竊意國史未之書也。」抑臣聞之,檜之始罷相也,上 召當制學士綦崇禮,出檜二策,示以御札,明著其罪。 日星焜燿,垂戒萬古,「豈易磨滅哉!暨檜再相,深掩諱 之,公騰函章下台州於崇禮之婿謝伋家,取之以滅 跡。煌煌奎畫,尚敢舉而去之,於先臣之事何恤哉!」嗚 呼!此豈特先臣之不幸,廟謨神筭,鬱而不彰,檜之罪 尤不勝誅矣。金匱石室之書,固匪臣所得而見,然臣 所以附其言於此者,亦特見天下之所以哀先臣不 幸之意,而痛直筆之無攷也。嗚呼!此《龥天辯誣》之所 以不得不作也。司馬遷之言曰:「要之死日而後是非 乃定。」是非定於既死,此人心之公論也。而先臣既死 之後,秦檜方秉國鈞,天下噤不敢議,稔惡而斃,繼之 者猶一時之黨也。中經更化,嘗欲復先臣官,而時宰 以為敵方顧和,一旦無故而錄,故將且召禍,不可,故 還嶺嶠之諸孤,復純州之舊號,皆出一時之特斷,而 拳拳聖眷,首發於揖遜面命之頃。故先臣復官錄孤 之事,皆高宗之所親見。而先父臣霖,欽州召還,賜對 便殿,玉音宣諭,謂「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 冤。」則孝宗之所以得先臣誣枉於問安侍膳之餘者, 蓋詳矣。故一時辨先臣之事,如李若樸、何彥猷,或生 拜郎曹之除,或死沐褒贈之典,而睿旨曲頒,且有「秦 檜誣岳飛,舉世莫敢言」之語,則先臣之事,蓋可不辯 而自明。嗚呼,聖恩垕矣,而時宰之所以進言者,得非 以先臣勦敵之功為罪乎?建炎初,偽楚不就北面,一 時肉食者獻言曰:「張邦昌敵之所立,宜有以尊顯之; 李綱敵所惡,寘散可也。」上斂容曰:「恐朕之立,亦非金 人所喜。即《聖謨》而論之,則先臣之事可明,時宰之言 可闢。」獨以古人之言,所謂是非至死而後定者,蓋已 出於不幸。而先臣之死餘二十年,然後姦邪闢,正論 興,九泉孤忠始遂昭雪。此其不幸,尤可哀也。臣尚忍 言之哉!其他如以不附和議為懷姦,以深入奮討為 輕敵,以恢遠略為不量彼己,以不事家產為萌異志, 以不結權貴為妄自驕傲。此臣又將哀檜之愚,而以 為不必辯。謹敘。
《世德序》冊府元龜
[編輯]《詩》曰:「維其有之是以似之」《傳》曰:世濟其美不隕其名 斯皆錫羨餘慶象賢秉哲奕世載德克篤前烈之謂 也。中代以降宗冑派別家聲系譜參諸簡冊乃有學 古從政繼志隆業貞固以幹事端謹而植操篤守忠 孝敦尚儒雅方正無撓謙恭不競奉身以約處眾以 廉行能傑出知用周達義風英烈耀映前後以至爵 秩通貴,名望充塞,無沗爾祖,能世其家,業素彌卲,淑 聲載路,為論者之歎服,增士倫之景行,信可以懲激 凶族而敦厲衰緒者矣。
《建祖祠移族人疏》明·方孝孺
[編輯]「舉觴而酹先酒。」蓋思麴糵之初;秉耒必祀神農,尚推 粒食之始。況夫人之眇質,皆先祖之遺休,堂構積累 世之勞,疆畛有無窮之利。儻食焉而不察,反二者之 不如。是以宗廟為先,著諸《經》《禮》;有田則祭,具列聖謨。 苟存仁義之心,敢忽祖宗之祀。余家爰自前宋,以至 於今,上下三百餘年,繼承一十五世。雖絕續盛衰之 「互見,而東西前後之分宗。凡此比屋之人,孰非初祖 之裔。然支分派別,本源既遠而益疏;世易人亡,祠祭 僅存而無統。或苟簡而不循乎禮,或怠惰而不當乎 時。盂飯盃羹,曷寓如存之敬;桑樞甕牖,莫棲來格之 神。茲欲創建新祠,合祀群祖。四時仲月,有田者各伸 報本之誠;一姓亡親,無後者咸享祔」食之祭。明同祖 之同體。嚴事死如事生。上以萃高曾祖考之靈,下以 洽兄弟子姪之志。燕毛序齒,佇觀睦族之歡;鳩材僝 工,請盡奉先之道。在我宗屬,各單厥衷,無或乖違,以 沗吾祖。
《魏孝文論》前人
[編輯]昔者舜命皋陶曰:「明於五刑,以弼五教。」周人亦曰:「伯 夷降典,折民於刑。」豈非禮者刑之本,而刑者禮之寓 乎?故禮之與刑,異用而同歸,出乎禮則入乎刑,法之 所不能加者,禮之所取也。《春秋》,聖人用刑之書也,而 一本乎禮,酌乎禮之中,參乎其事之輕重,斷以聖人 書法之繁簡,則《春秋》之旨可識,而天下難處之變可 處矣。文姜,桓公之夫人,而與弒其夫,其罪為重,故於 其去魯也,削其姓氏,曰「夫人孫於齊。」哀姜,閔公之母 而與聞乎?故其罪為輕,故於其去也,不削其姓氏,而 曰「夫人姜氏孫於邾。」然其事雖殊,而子無讎母之義 則等也,是以於其葬也皆謹書之而無貶辭焉。其稱 孫於前,以正天下之大義;書「葬」於後,所以全母子之 至情,皆本乎綱常,揆乎人心,合乎伯夷之典、皋陶之 刑而無悖者也。元魏馮太后酖其子獻文帝弘,而獻 文之子孝文帝宏為馮氏行期年之喪,動循禮制,君子取焉。先儒有為異說者,以為非所當服,其說謂孝 文於馮太后有不共戴天之讎,烏得而為之服?吾意 不然,天下固無無父之國,而豈有無母之人哉?獻文 於孝文則父也,於太后則子也。母雖不慈,子不可以 不盡子道。使太后有殺子之心而不果殺,為其子者, 尚不宜以欲殺己故而弗為服,況孝文乃其孫,而可 以父故而讎祖母乎?知其親而不能推其所當尊,禽 獸之道也。因吾之親以推吾親之所親,因吾之尊以 推吾親之所尊,此聖賢之教,所以異於禽獸,而為萬 世通行之典也。母殺其子,而孫得讎,是知有父而不 知父之有親也,豈人情與天理乎?假而不幸遇,若文 姜之母,預殺吾父,為子者欲讎之,則子之弒母,與婦 之殺夫,其罪固無以異。弒母而復讎,欲為孝而益重 其不孝,猶且不可。故聖人於文姜之卒書「葬」以明母 子之恩,況馮太后直哀姜比耳,母生之身而母殺之, 死者且不敢怨,而孫乃欲追讎其祖母而絕不服喪, 果何義者乎?論者徒知父之讎不共戴天,而不推孝 子之於親,縱受其虐,不敢疾怨,固非常人之比。苟惟 伸子之情,而不明父之於母,猶吾之於父,是惟知有 父而以祖為路人,商鞅、韓非之法,猶不至此,顧欲妄 援《春秋》以斷之,《春秋》之義,曾若是戾乎?故馮太后之 殺子固,獲罪於《春秋》,而非子孫之所得讎也。孝文之 盡心於喪禮,其於禮也合矣,其於人子之情厚矣。孔 子曰:「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聖人於人 之過,求人之仁,而論者乃於人之美而求其過,其亦 異乎聖人之教而甚於責人也哉!或曰:「子無讎母之 義固然矣。唐之武后,論者惜五王不告於廟而誅之, 何也?」曰:「馮太后之惡,惟在乎殺子,故孫不得而讎之。 武氏滅唐之宗廟社稷,殲唐之子孫,易唐之國號,是 唐之篡賊也。子雖不忍讎之,唐之祖宗其舍之乎?五 王為唐討賊,中宗勿與知焉,其可也?是亦《春秋》」之意 也。故《春秋》之法,罪輕而不悖乎禮者,不以公義廢私 恩;惡大而為天下所不容者,不以私恩廢公義。能權 事物之輕重,然後可以用《春秋》。不然,其不受誅於《春 秋》者鮮矣。
《敬書吾祖盆荷詩手筆後》高攀龍
[編輯]「吾祖靜成先生,嘗以盆盎植荷於庭中。嘉靖己未花, 賞之以詩。是年得吾伯兄附鳳。越二年壬戌再花,再 賞之以詩,復得《攀龍》。」若為吾兄弟兆者,抑何異耶?夫 家之有喜,其氣先應,鳥鵲草木皆能兆之。今以蓮兆, 蓮,花之君子也,發於盆盎,小能大也。常人神局於六 尺,君子神充於宇宙,亦若是矣。吾兄弟可不勉歟!蓮, 多子者也。子以及子,吾兄弟之子孫,可不勉歟?相率 而為君子也,乃所以報吾祖執天之休也歟!
《家書》史桂芳
[編輯]「稽孫,恐汝祖父皆衰病。」此不足慮。但恐汝祖父學不 進,心地不潔淨,自求衰病,縱壯健,徒添過愆。我近日 飲食勝常,起居甚樂,稍窺見千古聖賢氣象,此意或 可靠。今日洪陽送碑來,問我今年收成好麼?我對曰: 「你不消問我收穀好不好,只問我近日心好不好。如 我心好,老年相安泰,兒孫自昌盛。如我心不好,多收 些穀何用,救得甚事?我對茂林修竹,清風明月,雖日 不再飧亦快樂。」《因與洪陽及老木匠相對歎息》。人生 天地間,只要勤苦,方可做聖賢。《隆慶六年九月初一》
《桑園許氏祠堂記》羅倫
[編輯]初祖之祭,古未有也,自程子焉。禮以義起者也,朱子 廢之,以疑於禘也。為義而起者,重本也,厚天下之大 經也。為疑於禘而廢者,明分也,正天下之大法也。二 子之意,並行而不悖也。《記》曰:「禮從宜。」宜者何?從程子 也。從程子者何?緣人情也。先王制禮,緣人情而設也。 不忘其所由始者,人之情也。今夫廛井之氓,始為宮 室者祀之,始為稼穡者祀之,始為飲食者祀之,凡有 功民生者皆祀之,不忘其始也。況吾身之所始乎?焉 可廢也?《記》曰:「君子行禮,不求變俗。」又曰:「先王修其教, 不易其俗。」緣人情也。初祖之祠,土族之俗也。世士之 族,遠或漢魏,近或唐宋,合族之眾,多倍千,寡倍百,初 祖之祠,士族尚焉。初祖而下,高祖而上,簡其有功德, 古所謂鄉先生者配之。群祖則祭於墓而已,高祖而 下,則各祭於小宗之家。其為屋也,祠而不廟;其為享 也,薦而不祭。其時以冬至也,正至、朔朢則參冠婚喪 則告,明譜讀。約則會,善則書,過則懲,一於是祠焉,所 以維族人之心,使知千萬人之身,其初一人之身也, 貴不至忽賤,富不至驕貧,少不至戾,長不至相視如 塗之人也。先王崇化道民之意,其亦庶乎!程子之說, 焉可廢也。朱子廢矣,然歲率族人一祭於墓焉,其徒 謂如墓必有祠,今墓遠而祠於家,亦祠於墓之類也, 焉可廢也?斯禮也,羅氏之族行之二十餘世矣,不以 程而始,不以朱而廢,是亦可見人心之同然,而不能 自已「也。河平許氏,吾邑望族也,徙吉水桑園者十有 五世矣,世以儒鳴。初祖之祀,先祖之配,如吾族也。斯 禮也,士族之達禮也。是亦可見人心之同然,而不能自已也。」於戲!自先王至於今日,一心豈相遠哉?所以 教而養之者,非其具耳。祀禮宗法,蓋先王化成天下 人心之具也,非士之所得為也。許氏子能纘先人之 緒,行之於其族,時而可遠焉,是為之兆也。許氏子名 楫,字濟川,戊子貢士,學於予而志於古倫,是以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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