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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第20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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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皇極典 第二百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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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

 第二百七卷目錄

 紀元部彙考一

  漢文帝一則 景帝二則 武帝建元二則 元光一則 元朔一則 元狩一則 元鼎

  一則 元封一則 太初一則 天漢一則 太始一則 征和一則 後元一則 昭帝始

  元一則 元鳳一則 元平一則 宣帝本始一則 地節一則 元康一則 神爵一則

  五鳳一則 甘露一則 黃龍一則 元帝初元一則 永光一則 建昭一則 竟寧一則

   成帝建始一則 河平一則 陽朔一則 鴻嘉一則 永始一則 元延一則 綏和一

  則 哀帝建平二則 元壽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孺子嬰居攝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二則 中元一則 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建初一則 元和一則

  章和一則 和帝永元一則 元興一則 殤帝延平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元初一則

  永寧一則 建光一則 延光一則 順帝永建一則 陽嘉一則 永和一則 漢安一則

   建康一則 沖帝永嘉一則 質帝本初一則 桓帝建和一則 和平一則 元嘉一則

   永興一則 永壽一則 延熹一則 永康一則 靈帝建寧一則 熹平一則 光和一

  則 中平一則 獻帝初平一則 興平一則 建安一則 昭烈帝章武二則 後主建興

  一則 延熙一則 景耀一則

  魏文帝黃初二則 明帝太和一則 青龍一則 景初一則 齊王正始一則 嘉平一

  則 高貴鄉公正元一則 甘露一則 陳留王景元一則

  晉武帝泰始二則 咸寧一則 太康一則 太熙一則 惠帝永熙一則 元康一則

  永康一則 永寧一則 太安一則 永興一則 光熙一則 懷帝永嘉一則 愍帝建興

  一則 元帝建武一則 太興一則 永昌一則 明帝太寧一則 成帝咸和一則 咸康

  一則 康帝建元一則 穆帝永和一則 昇平一則 哀帝隆和一則 興寧一則 廢帝

  太和一則 簡文帝咸安一則 孝武帝寧康一則 太元一則 安帝隆安一則 元興一

  則 義熙一則

皇極典第二百七卷

紀元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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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十六年始改元以明年為後元年共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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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文帝本紀》:十六年「秋九月,得玉杯,刻曰:『人主 延壽,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後元年。

張晏曰:「新垣平,候日再中,以為吉祥,故改元年,以求延年之祚也。」

按《史記封禪書》:新垣平使人持玉杯,上書闕下獻之。 平言上曰:「闕下有寶玉氣來者。已視之,果有獻玉杯 者,刻曰:『人主延壽』。平又言:『臣候日再中』。」居頃之,日卻 復中。於是始更以十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酺。

景帝八年改為中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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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景帝本紀》,「中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中元七年改為「後元年。」共三年

按:《漢書景帝本紀》「後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武帝始紀元稱建元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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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後三年正月甲子,即皇帝位,建元 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師古曰:「自古帝王未有年號,始起於此。」

建元七年以長星見改為「元光元年。」共六年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光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臣瓚》曰:以長星見,故為「元光。」

元光七年改為元朔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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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元朔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應劭曰:「朔,蘇也。」孟軻曰:「後來其蘇。蘇,息也,言萬民品物大繁息也。」師古曰:「朔猶始也,言更為初始也。」蘇息之息,非息生義,《應說》失之。

元朔七年以獲麟改為元狩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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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獲白麟,作《白麟之歌》。」

應劭曰:「獲白麟,因改元曰《元狩》也。」

按:《史記封禪書》:「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 數。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三元以郊得一角獸 曰狩」雲。

元狩七年以獲寶鼎改為元鼎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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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元鼎元年夏五月,得鼎汾水上。」

應劭曰:「得寶鼎,故因是改元。」

元鼎七年以始封泰山改為元封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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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元年「夏四月癸卯,上還,登封 泰山,降坐明堂,詔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 菲薄,不明於禮樂,故用事八神,遭天地況施,著見景 象,屑然如有聞,震於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 於梁父,然後升䄠,肅然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其以 十月為元封元年。行所巡至博、奉高、蛇丘、歷城、梁父』」, 《民田租逋賦貸已除》。「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 四縣無出今年算。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應劭曰:「始封泰山,故改元。」

元封七年改為太初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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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初元年夏五月,正歷以正月為 歲首,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

應劭曰:「初用夏正,以正月為歲首,故改元為太初也。」

====太初五年以旱改為天漢元年共四年====按:《漢書武帝本紀》:「天漢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應劭曰:「時頻年苦旱,故改為《天漢》,以祈甘雨。」師古曰:「《大雅》有《雲漢》之詩,周大夫仍叔所作也。以美宣王遇旱災,修德勤政而能致雨,故依以為年號也。」

天漢五年改為太始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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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始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應劭曰:「言盪滌天下,與民更始,故以冠元。」

太始五年改為征和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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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征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應劭曰:「言征伐四裔而天下和平。」

征和五年改為後元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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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武帝本紀》「後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後元二年二月昭帝即位改明年為始元元年共六年按漢書昭帝本紀後元二年二月戊辰即皇帝位始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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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帝始元七年以鳳凰見改為元鳳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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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元鳳元年八月,改始元為元鳳。」

《應劭》曰:「三年中,鳳凰比下東海海西樂鄉,於是以冠元焉。」

元鳳七年改為元平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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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昭帝本紀》:「元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元平元年秋七月宣帝即位改明年為本始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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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元平元年「秋七月庚申,即皇帝位。」 本始元年「五月,赦天下。」

宣帝本始五年改為地節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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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地節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應劭曰: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於是改年曰《地節》,欲令地得其節。

地節五年改為元康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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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元康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元康五年以神爵集改為神爵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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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神爵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 畤。至月,行幸河東,祠后土。詔曰:『朕承宗廟,戰戰慄慄, 惟萬事統,未燭厥理。迺元康四年,嘉穀元稷降於郡 國,神爵仍集,金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九真獻 奇獸,南郡獲白虎威鳳為寶。朕之不明,震於珍物。飭 躬齋精,祈為百姓。東濟大河,天氣清靜,神魚舞河。幸 萬歲宮,神爵翔集。朕之不德,懼不能任。其以五年為 《神爵》元年』。」賜天下勤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 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所振貸物勿收。行所過毋出 田租。

《應劭》曰:「前年神爵集於長樂宮,故改元。」

神爵五年以鳳凰見改為五鳳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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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五鳳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應劭曰:「先者鳳皇五至,因以改元雲。」

五鳳五年改為甘露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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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甘露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甘露五年以黃龍見改為黃龍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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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宣帝本紀》:「黃龍元年。」

應劭曰:先是,黃龍見新豐,因以冠元焉。師古曰:《漢注》云:「此年二月,黃龍見廣漢,故改年。」然則應說非也。見新豐者,於此五載矣。

黃龍元年十二月元帝即位改明年為初元元年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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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黃龍元年十二月癸巳,即皇帝位, 初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元帝初元六年改為永光元年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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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永光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永光六年改為建昭元年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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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建昭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建昭六年改為竟寧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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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元帝本紀》,竟寧元年春正月,匈奴虖韓邪單 於來朝。詔曰:「匈奴郅支單于背叛禮義,既伏其辜,虖 韓邪單于不忘恩德,鄉慕禮義,復修朝賀之禮,願保 塞傳之無窮,邊垂長無兵革之事,其改元為竟寧,賜 單于待詔掖庭王檣為閼氏。」

應劭曰:「虖韓邪單于願保塞邊竟得以安寧,故以冠元也。」師古曰:「據如應說,竟讀為境,古之用字,境、竟實同。但此詔雲『邊垂長,無兵革之事,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既無兵革,中外安寧,豈止境上?若依本字而讀,義更弘通也』。」

竟寧元年六月成帝即位改明年為建始元年共四年按漢書成帝本紀竟寧元年六月己未即皇帝位建始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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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建始五年改為河平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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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河平元年「春三月,詔曰:『河決東郡, 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隄塞輒平,其改元為河平。賜 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河平四年改明年為陽朔元年共四年====
考證
按:《漢書成帝本紀》:「河平四年夏六月,山陽火生石中。」

改元為《陽朔》《陽朔》元年三月赦天下。

應劭曰:「時陰盛陽微,故改元曰陽朔,欲陽之蘇息也。」師古曰:「應說非也。朔,始也,以火生石中,言陽氣之始。」

陽朔五年改為鴻嘉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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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鴻嘉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鴻嘉五年改為永始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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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永始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永始五年改為元延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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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元延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元延五年改為綏和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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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成帝本紀》,「綏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綏和二年四月哀帝即位改明年為建平元年共四年按漢書哀帝本紀綏和二年四月丙午即皇帝位建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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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帝建平二年六月改為太初元年八月詔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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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哀帝本紀》,建平二年夏六月,待詔夏賀良等 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歷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 號。」詔曰:「漢興二百載,歷數開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漢 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 命,必與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為太初 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為度。」八 月,詔曰:「待詔夏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 以永安國家。朕過聽賀良等言,冀為海內獲福,卒亡 嘉應。皆違經背古,不合時宜。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 也,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眾,下有司。皆伏辜。 建平五年,改為元壽元年。共二年

按:《漢書哀帝本紀》:「元壽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元壽二年九月平帝即位改明年為元始元年共五年按漢書平帝本紀元壽二年九月辛酉即皇帝位元始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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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帝元始五年十二月孺子嬰即位安漢公莽居攝改明年為居攝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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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王莽傳》:「元始五年十二月,平帝崩,莽選廣戚 侯子嬰,年二歲,託以為卜相,最吉。是月,前煇光、謝囂 奏,武功長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圓下方,有丹書著石, 文曰:『告安漢公莽為皇帝』。莽使群公以白太后,太后 曰:『此誣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謂太后:「『事已如此, 無可奈何』。沮之力不能止。又莽非敢有他,但欲居攝 以重其權,填服天下耳。」太后聽許。舜等即共令太后 下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 之。君年幼稚,必寄託而居攝焉,然後能奉天施而成 地化,群生茂育。《書》不云乎:『天工人其代之』。其令安漢 公居攝踐祚,如周公故事。」明年,改元曰居攝。

孺子嬰居攝三年改為初始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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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王莽傳》:「居攝三年十一月甲子,莽上奏太后 曰:『陞下至聖,遭家不造,遇漢十三世三七之阸,承天 威命,詔臣莽居攝,受孺子之託,任天下之寄。臣莽兢 兢業業,懼於不稱。宗室廣饒侯劉京上書言:七月中, 齊郡臨淄縣昌興亭長辛當一暮數夢曰:『吾天公使 也。天公使我告亭長曰:『攝皇帝當為真』。即不信,吾此 亭中當有新井』』。」晨起視亭中,誠有新井,入地且百尺。 十一月壬子,直建冬,至巴郡石牛。戊午,雍石文皆到 於未央宮之前殿。臣與太保安陽侯舜等視天風起, 塵冥。風止,得銅符帛圖於石前,文曰:「天告帝符,獻者 封侯。」承天命,用神。令騎都尉崔發等視,說及前孝哀 皇帝建平二年六月甲子,下詔書,更為太初元將元 年。案其本事,甘忠可、夏賀良讖書臧蘭臺。臣莽以為 元將元年者,大將居攝改元之文也,於今信矣。《尚書· 康誥》:「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此周公居攝稱王 之文也。《春秋》隱公不言即位,攝也。此二經周公、孔子 所定,蓋為後法。孔子曰:「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 臣莽敢不承用。臣請共事神祇宗廟,奏言「太皇太后、 孝平皇后皆稱假皇帝。其號令天下,天下奏言事毋 言攝。」以居攝三年為初始元年,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用應天命。臣莽夙夜養育,隆就孺子,令與周之成王 比德宣明太皇太后威德於萬方,期於富而教之。孺 子加元服,復子明辟,如周公故事。奏可。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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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帝中興即皇帝位建元為建武元年共三十一年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建武元年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禋於六宗望於群神其祝文曰皇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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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后土神祇,眷顧降命,屬秀黎元,為人父母,秀不敢 當。」群下百辟,不謀同辭,咸曰:「王莽篡位,秀發憤興兵, 破王尋、王邑於昆陽,誅王郎、銅馬於河北,平定天下, 海內蒙恩,上當天地之心,下為元元所歸。《讖記》曰:『劉 秀發兵捕不道,卯金修德為天子』。秀猶固辭,至於再, 至於三。群下僉曰:『皇天大命,不可稽留,敢不敬承』!」於 是建元為建武,大赦天下。

「建武三十二年」改為「中元元年。」共二年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中元元年夏四月己卯,大赦 天下,改元為中元。」

中元二年二月明帝即位改明年為永平元年共十八年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中元二年二月戊戌即皇帝位永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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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永平十八年八月章帝即位改明年為建初元年共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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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永平十八年八月壬子,即皇帝 位,建初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章帝建初九年改為元和元年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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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元年「八月癸酉,詔曰:『朕道 化不德,吏政失和,元元未諭,抵罪於下。寇賊爭心不 息,邊野邑屋不修。永惟庶事,思稽厥衷,與凡百君子, 共弘斯道。中心悠悠,將何以寄?其改建初九年為元 和元年。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勿笞,詣邊縣,妻 子自隨,占著在所。其犯殊死,一切募下蠶室;其女子 宮繫囚,鬼薪、白粲以上,皆減本罪一等,輸司寇作。亡 命者贖,各有差』。」

元和四年改為章和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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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章和元年秋七月壬戊,詔曰:「朕 聞明君之德,啟迪鴻化,緝熙康乂,光照六幽,訖惟人 面,靡不率俾,仁風翔於海表,威霆行乎鬼區,然後敬 恭明祀,膺五福之慶,獲來儀之貺。朕以不德,受祖宗 弘烈,乃者鳳凰仍集,麒麟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 芝草之類,歲月不絕。朕夙夜祗畏上天,無以彰於先 功。今改元和四年為章和元年。秋令是月養衰老,授 几杖,行糜粥飲食。其賜高年二人,共布帛各二匹,以 為醴酪。死罪囚犯法在丙子赦前而後捕繫者,皆減 死勿笞,詣金城戍。」

章和二年二月和帝即位改明年為永元元年共十六年按後漢書和帝本紀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永元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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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帝永元十七年改為元興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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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興元年夏四月庚午,大赦天 下,改元元興。」

元興元年十二月殤帝即位改明年為延平元年一年按後漢書殤帝本紀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即皇帝位延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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殤帝延平元年八月安帝即位改明年為永初元年共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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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平元秋秋八月癸丑,即皇帝 位永初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安帝永初八年改為元初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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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元年春正月甲子,改元元 初。賜民爵,人二級;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 與子若同產。同產子民脫無名數及流民欲占者,人 一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穀,人三斛;貞婦 帛,人一匹。」

元初七年改為永寧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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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寧元年「夏四月丙寅,改元永 寧,大赦天下。」

永寧二年改為建光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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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建光元年「秋七月己卯,改元建 光,大赦天下。」

建光二年改為延光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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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元年「三月丙午,改元延光, 大赦天下。」

延光四年十一月順帝即位改明年為永建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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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延光四年十一月丁巳,即皇帝 位永建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順帝永建七年改為陽嘉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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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元年:「三月庚寅,帝臨辟雍, 饗射,大赦天下,改元陽嘉。」

陽嘉五年改為永和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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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和元年春正月己巳,宗祀明 堂,登雲臺,改元永和,大赦天下。」

永和七年改為漢安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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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漢安元年春正月癸巳,宗祀明 堂,大赦天下,改元漢安。」

漢安三年改為建康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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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建康元年「夏四月辛巳,立皇子 炳為皇太子,改元建康,大赦天下,賜人爵各有差。」

建康元年八月沖帝即位改明年為永嘉元年一年按後漢書沖帝本紀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永嘉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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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帝永嘉元年春正月質帝即位改明年為本初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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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質帝本紀》:「永嘉元年春正月丁巳,即皇帝 位,本初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質帝本初元年閏六月桓帝即位改明年為建和元====年,共三年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本初元年閏六月庚寅,即皇帝 位,建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桓帝建和四年改為和平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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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天 下,改元和平。」

和平二年改為元嘉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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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元嘉元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 下,改元元嘉。」

元嘉三年改為永興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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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興元年夏五月丙申,大赦天 下,改元永興。」

永興三年改為永壽元年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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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壽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 下,改元永壽。」

永壽四年改為延熹元年共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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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元年「六月戊寅,大赦天下, 改元延熹。」

延熹十年改為永康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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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康元年「六月庚申,大赦天下, 改元永康。」

永康元年靈帝即位改為建寧元年共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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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建寧元年春正月庚子,即皇帝 位,改元建寧。」

靈帝建寧五年改為熹平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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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靈帝本紀》:「熹平元年夏五月己巳,大赦天 下,改元熹平。」

熹平七年改為光和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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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光和元年「三月辛丑,大赦天下, 改元光和。」

光和七年改為中平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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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中平元年「十二月己巳,大赦天 下,改元中平。」

中平六年九月獻帝即位改明年為初平元年共四年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中平六年九月甲戌即皇帝位初平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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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帝初平五年改為興平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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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獻帝本紀》:興平元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 下,改元興平。」

興平三年改為建安元年共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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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建安元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 下,改元建安。」

建安二十五年改為建康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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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建安二十五年「三月,改元建康。 冬十月乙卯,皇帝遜位,魏王丕稱天子。」

昭烈帝即皇帝位於成都改為章武元年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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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蜀志先主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稱尊號。或傳 聞漢帝見害,先主即皇帝位於成都武擔之南。章武 元年夏四月,大赦,改年。」

章武三年五月後主即位改為建興元年。共十五年 按:《蜀志後主傳》:章武三年「五月,後主襲位於成都,大 赦,改元建興。」

後主建興十六年改為延熙元年共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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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蜀志後主傳》:延熙元年:「春正月,大赦改元。」

延熙二十一年以景星見改為景耀元年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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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蜀志後主傳》:景耀元年:「史官言景星見,於是大赦 改年。」

景耀六年改為炎興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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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蜀志後主傳》:「景耀六年,大赦,改元為炎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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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受漢禪即皇帝位改漢延康元年為黃初元年共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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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文帝本紀》:延康元年:「冬十一月丙午,漢帝以 眾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廟,使兼御史大夫 張音持節奉璽綬禪位,為壇於繁陽。庚午,王升壇即 祚,百官陪位,事訖,降壇視燎,成禮而反。改延康為黃 初。」

黃初七年夏五月,明帝即位,改明年為「太和元年。」共六 年

按:《魏志明帝本紀》黃初七年「夏五月丁巳,即皇帝位 太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按《宋書禮志》:「魏明帝初,司空王朗議:『古者有年數,無 年號,漢初猶然。或有世而改,有中元、後元,元改彌數, 中後之號不足,故更假取美名,非古也。述《春秋》之事 曰『隱公元年』,則簡而易知;載漢世之事曰『建元元年』, 則後不見,宜若古稱元而已。明帝不從,乃詔曰:『先帝 即位之元則有延康之號,受禪之初亦有黃初之稱』』」, 今名年可也。於是尚書奏。「《易》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 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宜為太和元 年。

====明帝太和七年以青龍見改為青龍元年共四年====按《魏志明帝本紀》:青龍元年:「春正月甲申,青龍見郟 之摩陂井中。二月丁酉,幸摩陂觀龍。於是改年,改摩 陂為龍陂。賜男子爵,人二級,鰥寡孤獨無出今年租 賦。」

青龍五年改為景初元年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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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明帝本紀》:景初元年「春正月壬辰,山茌縣言 黃龍見。於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丑之月 為正。三月定曆,改年為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 白,戎事乘黑首白馬,建大赤之旂,朝會建大白之旂。 改《太和歷》曰《景初歷》。」

景初三年春正月齊王即位改明年為正始元年共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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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齊王本紀》,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立為皇太 子,是日即皇帝位。十二月詔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 棄背,天下臣子,永惟忌日之哀,其復用夏正。」雖違先 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又夏正於數 為得天正,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丑 月為後十二月。

齊王正始十年改為嘉平元年共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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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齊王本紀》,嘉平元年:「夏四月乙丑,改年。」

嘉平六年冬十月高貴鄉公即位改為正元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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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高貴鄉公本紀》:「正始五年,封郯縣高貴鄉公。 齊王廢,公卿議迎立公,十月己丑,即皇帝位,大赦,改 元正元。」

按《冊府元龜》,高貴鄉公以嘉平六年九月,司馬景王 廢齊王,十月己丑即位,詔曰:「昔三祖神武聖德,應天 受祚,齊王嗣位,肆行非度,顛覆厥德。皇太后深惟社 稷之重,延納宰輔之謀,用替厥位,集大命於予一人, 以眇眇之身,託於王公之上。夙夜祗畏,懼不能嗣守 祖宗之大訓,恢中興之洪業,戰戰兢兢,如臨於谷。今」 群公卿士,股肱之輔,四方征鎮,宣力之佐,皆積德累 功,忠勤帝室,庶憑先祖先父有德之臣,左右小子,用 保乂皇家,俾朕蒙暗,垂拱而治。蓋聞人君之道,德學 侔天地,潤澤施四海,先之以慈愛,示之以好惡,然後 教化行於上,兆民聽於下。朕雖不德,昧於大道,思與 宇內,其臻致慶。《書》不云乎:「安民則惠,黎民懷之。」大赦, 改元正元。

高貴鄉公正元三年以甘露降改為甘露元年共五年按魏志高貴鄉公本紀甘露元年五月鄴及上谷並言甘露降夏六月丙午改元為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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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露五年六月陳留王即位改為景元元年共四年摟魏志陳留王本紀甘露二年封安次縣常道鄉公高貴鄉公卒公卿議迎立公六月甲寅即皇帝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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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前殿大赦,改年《景元》。

陳留王景元五年改為咸熙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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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志陳留王本紀》:「咸熙元年夏五月甲戌,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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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受魏禪即皇帝位改魏咸熙二年為泰始元年共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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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元年十二月景寅,受禪,即洛 陽宮,幸太極前殿,詔曰:『昔朕皇祖宣王,聖哲欽明,誕 應期運。熙帝之載,肇啟洪基。伯考景王,履道宣猷,緝 熙諸夏。至於皇考文王,叡哲光遠,久協靈祗,應天順 時,受茲明命,仁濟於宇宙,功格於上下。肆魏氏弘鑒 於古訓,儀型於唐虞,疇咨群後,爰輯大命於朕身。予 一人畏天之命,用不敢違。惟朕寡德,負荷洪烈,託於 王公之上,以君臨四海,惴惴惟懼,罔知所濟。惟爾股 肱爪牙之佐,文武不貳之臣,乃祖乃父,實左右我先 王,光隆我大業,思與萬國共饗休祚』。」於是大赦,改元。 賜天下爵,人五級;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 復天下租賦及關市之稅一年。逋債宿負皆勿收。除 舊嫌,解禁錮。亡官失爵者悉復之。

泰始十一年。改為「咸寧元年。」共五年

按《晉書武帝本紀》:「咸寧元年春正月戊午朔,改元。」

咸寧六年改為太康元年共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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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太康元年三月壬申,王濬以舟師 至於建鄴之石頭。孫皓大懼,面縛輿櫬,降於軍門。濬 杖節解縛,焚櫬送於京都,收其圖籍,克州四,郡四十 三,縣三百一十三,戶五十二萬三千,吏三萬二千,兵 二十三萬,男女口二百三十萬。其牧守已下,皆因吳 所置,除其苛政,示之簡易,吳人大悅。乙酉,大赦,改元。」 大酺五日,恤孤老困窮。

太康十一年改為太熙元年止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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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武帝本紀》:「太熙元年春正月辛酉朔,改元。」

太熙元年四月惠帝即位改為永熙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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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太熙元年四月己酉,即皇帝位,大 赦,改為永熙。」

惠帝永熙二年春正月詔改元為永平三月又改為元康元年共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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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平元年春正月乙酉朔,臨朝不
考證
設樂。詔曰:「朕夙遭不造,淹恤在疚。賴祖宗遺靈,宰輔

忠賢,得以眇身託於群後之上,昧於大道,不明於訓, 戰戰兢兢,夕惕若厲。乃者哀迷之際,三事股肱,惟社 稷之重,率遵翼室之典,猶欲長奉先皇之制,是以有 永熙之號。然日月踰邁,已涉新年,開元易紀,禮之舊」 章。其改永熙二年為永平元年。三月壬辰,大赦,改元。

按本紀於是年三月止書大赦改元而後年復直書二年俱無元康二字其中應有闕文

元康十年改為永康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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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康元年春正月癸亥朔,大赦,改 元。」

永康二年改為永寧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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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永寧元年夏四月癸亥,詔曰:『朕以 不德,纂承皇統。遠不能光濟大業,靖綏四方;近不能 開明刑威,式遏奸宄。至使逆臣孫秀敢肆凶虐,窺間 王室,遂奉趙王倫饕據天位。鎮東大將軍、齊王冏、征 北大將軍、成都王穎、征西大將軍河間王顒,並以明 德茂親,忠規允著,首建大策,匡救國難。尚書、漼共立 大謀,左衛將軍王輿與群公卿士協同謀略,親勒本 營,斬秀及其二子。前趙王倫為秀所誤,與其子等已 詣金墉,迎朕幽宮,旋軫閶闔,豈在予一人獨饗其慶? 宗廟社稷,實有賴焉』。」於是大赦,改元,孤寡賜穀五斛, 大酺五日。

永寧二年改為太安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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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太安元年十二月丁卯,河間王顒 表齊王冏窺伺神器,有無君之心,與成都王穎、新野 王歆、范陽王虓同會洛陽,請廢冏還第。長沙王乂奉 乘輿屯南止車門,攻冏,殺之,幽其諸子於金墉城。廢 冏弟北海王寔,大赦,改元。」

大安三年春正月改元永安秋七月改元建武十一月復改元為永安十二月始改為永興元年共二年按晉書惠帝本紀永興元年春正月景午成都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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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鄴諷於帝,乃大赦,改元為永安。帝逼於河間王顒, 密詔雍州刺史劉沉、秦州刺史皇甫重以討之。沉舉 兵攻長安,為顒所敗。以成都王穎為丞相。穎遣從事 中郎盛夔等以兵五萬屯十二城門殿中宿所忌者, 穎皆殺之,以三部兵代宿衛。二月,乙酉,廢皇后羊氏, 幽於金墉城。黜皇太子覃復為清河王。三月,王顒表 請立成都王穎為太弟。戊申,詔曰:「朕以不德,纂承鴻 緒,於玆十有五載。禍亂滔天,奸逆仍起,至乃幽廢重 宮,宗廟圯絕。成都王穎溫仁和惠,剋平暴亂。其以穎 為皇太弟、都督中外諸軍事,丞相如故。」大赦,賜鰥寡 高年帛三匹,大酺五日。以太尉顒為太宰,太傅劉寔 為太尉。秋,七月景申朔,右衛將軍陳眕以詔召百寮 入殿中,因勒兵討成都王穎。戊戌,大赦,復皇后羊氏 及皇太子覃。己亥,司徒王戎、東海王越、高密王簡、平 昌公模、吳王晏、豫章王熾、襄陽王範、右僕射荀藩等 奉帝北征,至安陽,眾十餘萬。穎遣其將石超距戰。己 未,六軍敗績於蕩陰,帝遂幸超軍。超遣弟熙奉帝之 鄴,穎帥群官迎謁道左,帝下輿涕泣。其夕,幸於穎軍。 穎府有九錫之儀,陳留王送貂貚、文衣、鶡尾。明日,乃 備法駕幸於鄴,唯豫章王熾、司徒王戎、僕射荀藩從。 庚申,大赦,改元為建武。八月,戊辰,穎殺東安王繇、張 方,復入洛陽,廢皇后羊氏及皇太子覃。安北將軍王 浚遣烏丸騎攻成都王穎於鄴,大敗之,穎與帝單車 走洛陽,服御分散,倉卒上下無齎。侍中、黃門被囊中 齎私錢三千,詔貸用所在買飯,以供宮人。止食於道 中客舍,宮人有持升餘糠米飯及燥蒜鹽豉以進帝, 帝噉之,御中黃門布被。次獲嘉市麤米飯,盛以瓦盆, 帝噉兩盂。有老父獻蒸雞,帝受之。至溫,將謁陵,帝喪 履,納從者之履,下拜流涕,左右皆歔欷。及濟河,張方 帥騎三千,以陽燧青蓋車奉迎;方拜謁,帝躬止之。辛 巳,大赦,賞從者各有差。冬,十一月,乙未,方請帝謁廟, 因劫帝幸長安。方以所乘車入殿中,帝馳避後園竹 中。方逼帝升車,左右中黃門鼓吹十二人步從,唯中 書監盧志侍側。方以帝幸其壘,帝令方具車載宮人 寶物。軍人因妻略後宮,分爭府藏,魏、晉已來之積,掃 地無遺矣。行次新安,寒甚,帝墮馬傷足,尚書高光進 面衣,帝嘉之。河間王顒帥官屬步騎三萬迎於霸上, 顒前拜謁,帝下車止之,以征西府為宮。唯僕射荀藩、 司隸劉暾、太常鄭球、河南尹周馥與其遺官在洛陽 為留臺,承制行事,號為「東西臺」焉。景午,留臺大赦,改 元,復為永安。辛丑,復皇后羊氏。李雄僭號成都王,劉 元海僭號漢王。十二月丁亥,詔曰:「天禍晉邦,冢嗣莫 繼。成都王穎自在儲貳,政績虧損,四海失望,不可承 重,其以王還第。豫章王熾,先帝愛子,令聞日新,四海 注意,今以為皇太弟,以隆我晉邦。以司空越為太傅, 與太宰顒夾輔朕躬;司徒王戎參錄朝政,光祿大夫 王衍為尚書左僕射;安南將軍虓、安北將軍濬、平北 將軍騰各守本鎮;高密王簡為鎮南將軍,領司隸校 尉,權鎮洛陽;東中郎將模為寧北將軍,都督冀州,鎮 於鄴;鎮南大將軍劉弘領荊州,以鎮南土。」周馥、繆引各還本部,百官皆復職。齊王冏前應還第,長沙王乂 輕陷重刑,封其子紹為樂平縣王,以奉其嗣。自頃「戎 車屢征,勞費人力,供御之物,皆減三分之二;戶調田 租,三分減一。」蠲除苛政,愛人務本。《清通》之後,當還東 京。大赦,改元。

永興三年改為光熙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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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惠帝本紀》:「光熙元年六月辛未,大赦,改元。」

光熙元年十一月懷帝即位改明年為永嘉元年共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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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懷帝本紀》:「光熙元年十一月,即皇帝位,永嘉 元年春正月癸丑朔,大赦,改元。」

懷帝永嘉七年夏四月愍帝即位改為建興元年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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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愍帝本紀》:「建興元年夏四月壬申,即皇帝位, 大赦,改元。」

愍帝建興五年三月元帝即晉王位改為建武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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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建武元年春二月辛巳,平東將軍 宋哲至,宣愍帝詔曰:「遭運迍否,皇綱不振。朕以寡德, 奉承洪緒,不能祈天永命,紹隆中興,至使群兇逼迫 京輦。朕今幽塞窮城,憂慮萬端,恐一旦崩潰。卿指詣 丞相,具宣朕意,使攝萬幾,時據舊都,修復陵廟,以雪 大恥。」三月,帝素服出次,舉哀三日。西陽王𦍛及群僚 參佐、州征、牧守等上尊號,帝不許。𦍛等以死固請,至 於再三。帝慨然流涕曰:「孤,罪人也,惟有蹈節死義,以 雪天下之恥,庶贖鈇鉞之誅。吾本琅邪王,諸賢見逼 不已,乃呼私奴命駕,將反國。群臣乃不敢逼,請依魏、 晉故事為晉王。」許之。辛卯,即王位,大赦,改元。其殺祖 父母、父母及劉聰、石勒,不從此令。

元帝建武二年三月即皇帝位改為太興元年共四年按晉書元帝本紀太興元年三月癸丑愍帝崩問至帝斬縗居廬景辰百寮上尊號令曰孤以不德當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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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之極,臣節未立,匡救未舉,夙夜所以忘寢食也。今 宗廟廢絕,億兆無係,群官庶尹,咸勉之以大政,亦何 敢辭!輒敬從所執。」是日,即皇帝位。詔曰:「昔我高祖宣 皇帝誕應期運,廓開王基;景文皇帝奕世重光,緝熙 諸夏。爰暨世祖,應天順時,受茲明命,功格天地,仁濟 宇宙。昊天不融,降此鞠凶。懷帝短世,越去王都,天禍 薦臻,大行皇帝崩殂,社稷無奉,肆群後三司六事之 人,疇咨庶尹,至於華戎,致輯大命於朕躬。予一人畏 天之威,用弗敢違,遂登壇南嶽,受終文祖,焚柴頒瑞, 告類上帝。惟朕寡德,纘我洪緒,若涉大川,罔知攸濟。 惟爾肱股爪牙之佐,文武熊羆之臣,用能弼寧晉室, 輔予一人,思與萬國共同休慶。」於是大赦,改元,文武 增位二等。

太興五年改為永昌元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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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永昌元年正月乙卯,大赦,改元。」

永昌元年閏十一月明帝即位改明年為太寧元年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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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明帝本紀》,「永昌元年閏十一月庚寅,即皇帝 位,太寧元年三月戊寅朔,改元。」

明帝太寧三年閏三月成帝即位改明年為咸和元年共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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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成帝本紀》:「太寧三年閏三月己丑,即皇帝位。 咸和元年春二月丁亥,大赦,改元,大酺五日,賜鰥寡 孤老米,人二斛,京師百里內復一年。」

成帝咸和十年改為咸康元年共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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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成帝本紀》:「咸康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帝加元 服,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大酺三日,賜鰥寡孤獨 不能自存者米,人五斛。」

咸康八年六月康帝即位改明年為建元元年共二年按晉書康帝本紀咸康八年六月即皇帝位建元元年春正月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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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帝建元二年九月穆帝即位改明年為永和元年共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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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穆帝本紀》,「建元二年九月己亥,即皇帝位。永 和元年春正月甲戌朔,皇太后設白紗帷於太極殿, 抱帝臨軒改元。」

穆帝永和十三年改為昇平元年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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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穆帝本紀》:昇平元年「春正月壬戌朔,帝加元 服,告於太廟,始親萬幾,大赦,改元,增文武位一等。」

昇平五年五月哀帝即位改明年為隆和元年一年按晉書哀帝本紀昇平五年五月庚申即皇帝位隆和元年春正月壬子大赦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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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帝隆和二年改為興寧元年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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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哀帝本紀》:「興寧元年二月己亥,大赦,改元。」

興寧三年二月廢帝即位改明年為太和元年共六年按晉書廢帝本紀興寧三年二月丁酉即皇帝位太和元年改元月日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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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帝太和六年十一月簡文帝即位改為咸安元年共二年====按《晉書簡文帝本紀》:咸安元年「十一月己酉,即皇帝 位。桓溫出次中堂,令兵屯衛。乙卯,溫奏廢太宰武陵 王晞及子總。詔魏郡太守毛安之帥所領宿衛殿內, 改元為咸安。」

簡文帝咸安二年秋七月孝武帝即位改明年為寧康元年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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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咸安二年秋七月己未,即皇帝 位。寧康元年春正月己丑朔,改元。」

孝武帝寧康四年改為太元元年共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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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太元元年:「春正月壬寅朔,帝加 元服,見於太廟。皇太后歸政。甲辰,大赦,改元。」

太元二十一年九月安帝即位改明年為隆安元年共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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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太元二十一年九月辛酉,即皇帝 位。隆安元年春正月己亥朔,帝加元服,改元,增文武 位一等。」

安帝隆安六年改為元興元年共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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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元興元年春正月庚午朔,大赦,改 元。」

元興四年改為義熙元年共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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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義熙元年春正月戊戌,詔曰:「朕以 寡德,夙纂洪緒,不能緝熙遐邇,式遏姦宄,逆臣肆亂, 乃誣罔天人,篡據極位。朕躬播越,淪胥荒裔,宣王之 基,眇焉以墜。賴鎮軍將軍裕忠武英斷,誠冠終古。運 謀機始,貞賢協其契;抆淚誓眾,義士感其心。故霜戈 一揮,巨猾奔迸,三率稜威,大憝授首。而孽振猖狂,嗣 凶荊郢,幸天祚社稷,義旗載捷,狡徒沮潰。朕獲反正。 斯寔宗廟之靈,勤王之勳,豈朕一人,獨享伊祜。思與 億兆,幸茲更始。其大赦改元,賜百官爵二級,鰥寡孤 獨穀人五斛,大酺五日。」

義熙十四年十一月恭帝即位改明年為元熙元年共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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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恭帝本紀》,「義熙十四年十二月戊寅,即皇帝 位。元熙元年正月壬辰朔,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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