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第22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二十六卷 |
第二百二十六卷目錄
君德部彙考二
晉〈武帝 懷帝 元帝 明帝 成帝 康帝 簡文帝 孝武帝 恭帝〉
宋〈武帝 文帝 明帝〉
南齊〈高帝 武帝 明帝〉
梁〈武帝 簡文帝〉
陳〈武帝 文帝 宣帝〉
北魏〈道武帝 明元帝 太武帝 文成帝 獻文帝 孝文帝 宣武帝 孝明帝
前廢帝 出帝〉
北齊〈文宣帝 孝昭帝 武成帝 後主〉
北周〈明帝 武帝〉
隋〈文帝〉
皇極典第二百二十六卷
君德部彙考二
[編輯]晉
[編輯]武帝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元年冬十二月戊辰,下詔大 弘儉約,出御府珠玉玩好之物,頒賜王公以下各有 差。乙亥,詔省郡國御調,禁樂府靡麗百戲之技及雕 文游畋之具。咸寧四年十一月辛巳,太醫司馬程 據獻雉頭裘。帝以奇技異服,典禮所禁,焚之於殿前。 太康七年十二月,出後宮才人妓女以下二百七 十人」歸於家。帝宇量弘厚,造次必於仁恕,容納讜 正,未嘗失色於人,明達善謀,能斷大事,故得撫寧萬 國,綏靖四方。承魏氏奢侈刻弊之後,百姓思古之遺 風,乃厲以恭儉,敦以寡慾。有司嘗奏御牛青絲紖斷, 詔以青麻代之。臨朝寬裕,法度有恆。高陽許允既為 文帝所殺,允子奇為太常丞,帝將有事於太廟,朝議 以其受害之門,不欲接近,請出為長史。帝乃追述允 夙望,稱奇之才,擢為祠部郎。時論稱其夷曠。按《本 紀》贊:「武皇承基,誕膺天命。握圖御宇,敷教導民。以佚 代勞,以治易亂。絕縑綸之貢,去雕琢之飾。制奢俗以 變儉約,止澆風而反淳樸。雅好直言,留心采擢。劉毅、 裴楷,以質直見容;嵇紹、許奇,雖仇讎不棄,仁以御物, 寬而得眾,宏略大度,有帝王之量焉。於是民和俗靜, 家給人足,聿修武用,思啟封疆,決神算於深衷,斷雄 圖於義表焉。」隆西代王濬南征,師不延時,獯人削跡, 兵無血刃,楊越為墟。通上代之不通,服前王之未服, 禎祥顯應,風教肅清。按《安平獻王孚傳》:孚字叔達, 宣帝次弟,武帝受禪,封安平王。泰始八年薨,時年九 十三。帝於太極東堂舉哀三日,詔曰:「王勳德超世,尊 寵無二,期頤在位,朕之所倚,庶永百齡,諮仰訓導,奄 息殂隕,哀慕感切。其以東園溫明祕器、朝服一具,衣 一襲,緋練百匹,絹布各五百匹,錢百萬,穀千斛,以供 喪事。」諸所施行,皆依漢東平獻王蒼故事。帝再臨喪, 親拜盡哀。及葬,又幸都亭,望柩而拜,哀動左右。按 《樂平王延祚傳》:王少有篤疾,不任封爵。太康初,詔曰: 「弟祚早孤無識,情所哀愍,幼得篤疾,日冀其差,今遂 廢痼,無復後望,意甚傷之。其封為樂平王,使有名號, 以慰吾心。」按《王濟傳》,濟性豪侈,帝嘗幸其宅,供饌 甚豐,悉貯琉璃器中,蒸肫甚美。帝問其故,答「曰:『以人 乳蒸之』。」帝色甚不平,食未畢而去。按《裴秀傳》:秀拜 尚書令時,安遠護軍郝詡與故人書云:「與尚書令裴 秀相知,望其為益。有司奏免秀官,詔曰:『不能使人之 不加諸我,此古人所難。交關人事,詡之罪耳,豈尚書 令能防乎?其勿有所問』!」司隸校尉李憙復上言:騎都 尉劉尚為尚書令,裴秀占官稻田,求禁止秀。詔又以 秀幹翼朝政,有勳績於王室,不可以小疵掩大德,使 推正尚罪,而解秀禁止。按《裴楷傳》,「楷為侍中,帝嘗 問曰:『朕應天順時,海內更始,天下風聲,何得何失』?楷 對曰:『陛下受命,四海承風,所以未比德於堯舜者,但 以賈充之徒尚在朝耳。方宜引天下賢人,與弘政道, 不宜示人以私』。」時任愷、庾純亦以充為言,帝乃出充 為關中都督。平吳之後,帝修太平之化,每延公卿與 論政道。楷陳三五之風,次第漢、魏盛衰之跡,帝稱善。 按《冊府元龜》,武帝母文明王皇后喪,合葬崇陽陵,將 遷祔,帝手疏後德行,命史官為哀敕。初居文帝喪,帝 雖從漢、魏之制,既葬除服,而深衣素冠,除席撤膳,哀 敬如喪者。有司奏「改服進膳」,不許。禮終而後復吉。
懷帝
[編輯]按《晉書懷帝本紀》:帝在東宮,恂恂謙損,接引朝士,講 論書籍。及即位,始遵舊制,臨太極殿,使尚書郎讀時 令,又於東堂聽政。至於宴會,輒與群官論眾務,考經 籍。黃門侍郎傅宣歎曰:「今日復見武帝之世矣!」
====元帝====按《晉書元帝本紀》:帝性簡儉沖素,容納直言,虛己待 物。初鎮江東,頗以酒廢事,王導深以為言,帝命酌引 觴覆之,於此遂絕。有司嘗奏太極殿廣室施絳帳,帝 曰:「《漢文集》上書,皁囊為帷。」遂令冬施青布,夏施青練 帷帳。將拜貴人,有司請市萑釵,帝以煩費,不許。所幸 鄭夫人,衣無文綵,從母弟王廙為母立屋過制,流涕 止之。
明帝
[編輯]按《晉書明帝本紀》,「帝為皇太子,性至孝,有文武才略, 欽賢愛客,雅好文辭,當時名臣王導、庾亮、溫嶠、桓彝、 阮放等,咸見親待,善撫將士。於時東朝濟濟,遠近屬 心。王敦素以帝神武明略,朝野之所欽信,欲誣以不 孝而廢焉。大會百官而問溫嶠曰:『皇太子以何德稱, 聲色俱厲,必欲使有言』?嶠對曰:『鉤深致遠,蓋非淺局 所量,以禮觀之,可稱為孝矣』。」眾皆以為信然,敦謀遂 止。帝聰明有機斷,尤精物理。於時兵凶歲饑,死疫 過半,虛敝既甚,事極艱虞。屬王敦挾震主之盛,將移 神器。帝崎嶇遵養,以弱制強,潛謀獨斷,廓清大祲。改 授荊、湘等四州,以分上流之勢。撥亂反正,強本弱枝, 雖享國日淺,而規模弘遠矣。
按《冊府元龜》:「明帝性至孝,太寧二年二月,葬元帝於 建平陵,帝徒跣至陵所。」
成帝
[編輯]按《晉書成帝本紀》:帝少聰敏,有成人之量。南頓王宗 之誅也,帝不之知。及蘇峻平,問庾亮曰:「常日白頭公 何在?」亮對以謀叛伏誅。帝泣謂亮曰:「舅言人作賊便 殺之,人言舅作賊,復若何?」亮懼變色。庾懌嘗送酒於 江州刺史王允之,允之與犬,犬斃,懼而表之。帝怒曰: 「大舅已亂天下,小舅復欲爾邪?」懌聞,飲藥而死。然少 為舅氏所制,不親庶政。及長頗留心萬幾,務在簡約。 常欲與後園作射堂,計用四十金,以勞費乃止。雄武 之度,雖有愧於前王;恭儉之德,足追蹤於前烈。
康帝
[編輯]按《晉書康帝本紀》:「咸康八年六月甲子,即皇帝位。秋 七月景辰,葬成帝於興平陵,帝親奉奠於西階,既發 引徒行至閶闔門,升素輿,至於陵所。」
按《冊府元龜》:建元元年四月,有司奏,「成帝山陵已一 周,請改素服,御進膳如舊。壬寅,詔曰:『禮之隆殺,因時 而寢興,誠無常矣。至於君親相準,名教之重,莫之改 也。權制之作,蓋由近代,雖曰適事,實弊薄之始。先王 崇之,後世猶怠,而況因循。又從輕降,義弗可矣』。」
簡文帝
[編輯]按《晉書簡文帝本紀》,簡文帝諱昱,幼而岐嶷,為元帝 所愛。郭璞見而謂人曰:「興晉祚者必此人也。」及長,清 虛寡慾。永昌元年,元帝詔曰:「先公武王、先考恭王君 臨琅邪,繼世相承,國嗣未立,蒸嘗靡主,朕常悼心。子 昱仁明有智度,可以虔奉宗廟,以慰罔極之恩,其封 昱為琅邪王。」咸和元年,所生鄭夫人薨,帝時年七歲, 號慕泣血,固請服重,元帝哀而許之。
孝武帝
[編輯]按《晉書孝武帝本紀》:帝幼稱聰悟。簡文之崩也,時年 十歲,至晡不臨。左右進諫,答曰:「哀至則哭,何常之有?」 謝安嘗嘆以為精理不減先帝。既威權己出,雅有人 主之量。
恭帝
[編輯]按《晉書恭帝本紀》:「安帝既不惠,帝每侍左右,消息溫 涼,寢食之節,以恭謹聞,時人稱焉。」
宋
[編輯]武帝
[編輯]按《宋書武帝本紀》:「上清簡寡慾,嚴整有法度,未嘗視 珠玉輿馬之飾,後庭無紈綺絲竹之音。寧州嘗獻虎 魄枕,光色甚麗,時將北征,以虎魄治金創。上大悅,命 擣碎分付諸將,財帛皆在外府,內無私藏。宋臺既建, 有司奏東西堂施局腳床、銀塗釘,上不許,使用直腳 床,釘用鐵。諸主出適,遣送不過二十萬,無錦繡金玉。」 內外奉禁,莫不節儉。性尤簡易,諸子旦問起居,入閤 脫公服,止著裙帽,如家人之禮。孝武大明中,壞上所 居陰室,於其處起玉燭殿,與群臣觀之。床頭有土鄣, 壁上葛燈籠,麻繩拂。侍中袁顗盛稱上儉素之德,孝 武不答,獨曰:「田舍公得此,以為過矣。故能光有天下, 克成大業者焉。」按《檀韶傳》,韶為江州「刺史,有罪免 官。高祖受命,以佐命功,增八百戶,並前千五百戶。韶 嗜酒貪橫,所蒞無績,上嘉其合門從義,弟道濟又有 大功,故特見寵授。」
按《南史徐湛之傳》:湛之母會稽公主。初,武帝微時,貧 陋過甚,嘗自新洲伐荻,有納布衣襖等,皆是敬皇后 手自作。武帝既貴,以此衣付公主曰:「後世若有驕奢 不節者,可以此衣示之。」
按《冊府元龜》:「宋高祖少時,家貧,有大志,不治廉隅,事 繼母以孝謹稱。及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入朝太后,
未嘗失時刻文帝
[編輯]按《宋書文帝本紀》。「元嘉四年五月。京師疾疫。甲午遣 使存問,給醫藥。死者若無家屬。賜以棺器。十年春 正月己未。大赦天下。孤老六疾不能自存者,人賜穀 五斛。二十四年。京師疫癘。丙戌使都縣及營署部 司普加履行,給以醫藥。二十六年三月丁巳。詔遣 使巡行百姓。問所疾苦。孤老鰥寡六疾不能自存者, 人賜穀五斛。」按《本紀》贊,太祖幼年特秀,顧無保傅 之嚴,而天授和敏之姿,自稟君臣之德。及正位南面, 歷年長久,綱維備舉,條禁明密,罰有恆科,爵無濫品, 故能內清外晏,四海謐如。按《劉康祖傳》,康祖,虔之 子也,襲封為長沙王,以浮蕩蒱酒為事,前後屢被糾 劾,太祖以勳臣子,每原貸之。按《張茂度傳》,茂度為 益州刺史。太祖討荊州刺史謝晦,詔益州遣軍襲江 陵。晦已平而軍始至白帝。茂度與晦素善,議者疑其 出軍遲留。時茂度弟劭為湘州刺史,起兵應大駕。上 以劭誠節,故不加罪。被代還京師,累遷太常,以腳疾 出為義興太守。上從容謂茂度曰:「『勿復以西蜀介懷』。 對曰:『臣若不遭陛下之明,墓木拱矣』。」按《謝靈運傳》: 靈運為侍中,自以名輩才能,應參時政,初被召,便以 此自許。既至,文帝惟以文義見接,每侍上宴,談賞而 已。王曇首、王華、殷景仁等,名位素不踰之,並見任遇。 靈運意不平,多稱疾不朝,直出郭遊,經旬不歸。既無 表聞,又不請急,上不欲傷大臣,諷旨令自解。靈運乃 上表陳疾,上賜假東歸。
明帝
[編輯]按《宋書明帝本紀》:「帝少而和令,風姿端雅,早失所生, 養於太后宮內。大明世,諸弟多被猜忌,唯上見親,常 侍路太后醫藥。及即大位,四方反叛,以寬仁待物,諸 軍師有父兄子弟同逆者,並授以禁兵,委任不易,故 眾為之用,莫不盡力,平定天下,逆黨多被全。其有才 能者,並見授用。」
南齊
[編輯]高帝
[編輯]按《南齊書高帝本紀》,「建元元年六月乙亥,詔曰:『宋末 頻年戎寇,兼災疾凋損,或枯骸不收,毀櫬莫掩,宜速 宣下,埋藏營卹。若摽題猶存,姓字可識,可即運載,致 還本鄉。有司奏遣外監典事四人周行,離門外三十 五里為限。其餘班下州郡,無棺器摽題者,屬所以臺 錢供市』。」上少沈深,有大量,寬嚴清儉,喜怒無色,從 諫察謀,以威重得眾。即位後,身不御精細之物,敕中 書舍人桓景真曰:「主衣中似有玉介導,此制始自大 明末後,泰始尤增其麗,留此置主衣,政是興衣疾源, 可即時打碎。凡復有可異物,皆宜隨例也。」後宮器物 欄檻,以銅為飾者,皆改用鐵。內殿施黃紗帳,宮人著 紫皮履,華蓋除金花瓜,用鐵迴釘。每曰:「使我治天下 十年,當使黃金與土同價。」欲以身率天下,移變風俗。 上姓名骨體及期運曆數,並遠應圖讖數十百條,歷 代所未有。臣下撰錄,上抑而不宣,盛矣。按《王元邈 傳》:元邈字彥遠,泰始初,為青州刺史。太祖鎮淮陰,元 邈啟明帝,稱太祖有異謀,太祖不恨也。昇明中,太祖 引為驃騎司馬,元邈甚懼,太祖待之如初。
武帝
[編輯]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二年八月甲子,詔曰:「窆枯 掩骼,義重前誥,卹老哀癃,實惟令典。朕求思民瘼,弗 忘鑒寐,聲憓未敷,物多乖所。京師二縣,或有久墳毀 發,可隨宜掩埋;遺骸未櫬,並加斂瘞。疾病窮困,不能 自存者,詳為條格,並加沾賚。」四年閏正月辛亥,車 駕耕籍田。詔「孤老貧窮,賜穀十石,凡欲務農而糧種 闕乏者,並加給貸,務在優厚。」五年正月辛卯,詔曰: 「朕昧爽丕顯,思康民瘼。雖年穀亟登,而饑饉代有。今 履端肇運,陽和告始,宜協時休,覃茲黎庶。諸孤老貧 病,並賜糧餼,遣使親賦,每存均普。」十年正月戊午, 詔賜孤老六疾人穀五斛。按《本紀贊》,「世祖南面嗣 業,功參寶命。雖為繼體,事實艱難。御袞垂旒,深存政 典,文武授任,不革舊章。明罰厚恩,皆由上出,義兼長 遠,莫不肅然。外表無塵,內朝多豫,機事平理,職貢有 恆,府藏內充,民鮮勞役。宮室苑囿,未足以傷財;安樂 延年,眾庶所同幸。」
明帝
[編輯]按《南齊書明帝本紀》,「建武二年春正月己卯,詔京師 二縣,有發毀墳壟,隨宜修理。四年春正月壬寅,詔 民產子者,蠲其父母,調役一年,又賜米十斛。帝明 審有吏才,持法無所借。制御親幸,臣下肅清。驅使寒 人,不得用四幅繖,大存儉約。罷世祖所起新林苑,以 地還百姓;廢文帝所起太子東田,斥賣之。永明中,輿 輦舟」乘,悉剔取金銀,還主衣庫。太官進御食,有裹蒸, 帝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片破之,餘充晚食。」而世祖掖 庭中宮殿服御,一無所改。
梁
[編輯]====武帝====按《梁書武帝本紀》,齊中興元年十二月,高祖封建安 郡公,下令曰:「朱爵之捷,逆徒送死者,特許家人殯葬。 若無親屬,或有貧苦,二縣長尉即為埋掩。」建康城內, 不達天命,自取淪滅。亦同此科。天監元年夏四月 景寅,高祖即皇帝位,詔曰:「宋氏以來,並恣淫侈,傾宮 之富,遂盈數千,推算五都,愁窮四海,並嬰羅冤橫,拘 逼」不一。撫絃命管,良家不被蠲織,至繡房幽厄,猶見 役,敝國傷和,莫斯為甚。凡後宮樂府,西解暴室,諸如 此例,一皆放遣。若衰老不能自存,官給稟食。六年 正月己卯,詔曰:「夫有天下者,義非為己。凶荒疾癘,兵 革水火,有一於此,責歸元首。今祝史請禱,繼諸不善, 以朕身當之,永使災害,不及萬姓,俾茲下民,稍蒙寧 息,不得為朕祈福,以增其過。特班遠邇,咸令遵奉。」 十一年春正月壬辰,詔曰:「夫刑法悼耄,罪不收孥,《禮》 著明文,史彰前事。蓋所以申其哀矜,故罰有弗及。近 代相因,厥網彌峻,髫年華髮,同坐入愆。雖懲惡勸善, 宜窮其制,而老幼流離,良亦可愍。自今逋讁之家,及 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四月戊午,詔曰:「去 歲《胊山》,大殲醜類,宜為京觀,用旌武功。但伐罪弔民, 皇王盛軌,掩骼埋胔,仁者用心,其下青州,悉使收藏。」 十二年二月景寅,詔曰:「掩骼埋胔,義重《周經》,槥櫝 有加,事美《漢策》。朕向隅載懷,每勤造次,收藏之命,亟 下哀矜。而㝢縣遙深,遵奉未洽,髐然路隅,往往而有。 言愍沉枯,彌勞傷惻。可明下遠近,各巡境界,若委骸 不葬,或蒢衣莫改,即就收斂,量給棺具。庶夜哭之魂 斯慰,霑霜之骨可歸。」十六年春正月辛未,輿駕親 祀南郊。詔「民有產子,即依格優蠲。孤老鰥寡不能自 存者,咸加賑卹。」十七年八月壬寅,詔以兵騶奴婢, 男年登六十,女年登五十,免為平民。普通二年春 正月辛巳,輿駕親祀南郊。詔曰:「春司御氣,虔恭報祀, 陶匏克誠,蒼璧禮備。思隨乾覆,布茲亭育。凡民有單 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縣咸加收養,贍給衣食,每 令周足,以終其身。又於京師置孤獨園,孤幼有歸,華 髮不匱。若終年命,厚加料理。尤窮之家,勿收租賦。」 四年春正月辛卯,輿駕親祀南郊,大赦天下,應諸窮 疾,咸加賑卹。大同七年十一月丙子,詔停在所役 使女子。十年四月乙卯,詔鰥寡孤獨尤貧者,贍卹 各有差。高祖生知淳孝,年六歲,獻皇太后崩,水漿 不入口三日,哭泣哀苦,有過成人,內外親黨,咸加敬 異。及丁文皇帝憂,時為齊隨王諮議。隨府在荊鎮,髣 髴奉聞,便投劾星馳,不復寢食,倍道就路,憤風驚浪, 不暫停止。高祖形容本壯,及還至京都,銷毀骨立,親 表士友,不復識焉。望宅奉諱,氣絕久之。每哭輒歐血 數升。服內不復嘗米,惟資大麥,日止二溢。拜掃山陵, 涕淚所灑,松草變色。及居帝位,即於鐘山造大愛敬 寺,青溪邊造智度寺。又於臺內立至敬等殿,又立七 廟堂,月中再過,設淨饌。每至展拜,恆涕泗滂沲,哀動 左右。帝勤於政務,孜孜無怠,每至冬月四更竟,即敕 把燭看事,執筆觸寒,手為皴裂,糾姦擿伏,洞盡物情。 常哀矜涕泣,然後可奏。日止一食,膳無鮮腴,惟豆羹 糲食而已。庶事繁擁,日儻移中,便嗽口以過。身衣布 衣,木綿皁帳,一冠三載,一被二年。常克儉於身,凡皆 此類。五十外便斷房室。《後宮職司》,貴妃以下六宮,褘 褕三翟之外,皆衣不曳地,傍無錦綺。不飲酒,不聽音 聲,非宗廟祭祀大會饗宴及諸法事,未嘗作樂。性方 正,雖居小殿暗室,恆理衣冠,小坐押。盛夏暑月,未 嘗褰袒,不正容止,不與人相見,雖覿內豎小臣,亦如 遇大賓也。歷觀古昔人君,恭儉莊敬,藝能博學,罕或 有焉。按《本紀》贊,「齊季告終,君臨昏虐,天棄神怒,眾 叛親離。高祖英武睿哲,義起樊鄧,仗旗建號,濡足救 焚。總蒼兕之師,翼龍豹之陣,雲驤雷駭,翦暴夷凶,萬 邦樂推,三靈改卜。於是御鳳曆,握龍圖,闢」四門,弘招 賢之路;納十亂,引諒直之規。興文學,修郊祀,治五禮, 定六律,四聰既達,萬機斯理。治定功成,遠安邇肅。加 以天祥地瑞,無絕歲時。征賦所及之鄉,文軌傍通之 地,南超萬里,西拓五千,其中瓌財重寶,千夫百族,莫 不充牣王府,蹶角闕庭。三四十年,斯為盛矣。自魏晉 以降,未或有焉。按《范雲傳》,高祖納齊東昏余妃,頗 妨政事,雲嘗以為言,未之納也。後與王茂同入臥內, 雲又諫曰:「昔漢祖居山東,貪財好色。及入關定秦,財 帛無所取,婦女無所幸,范增以為其智大故也。今明 公始定天下,海內想望風聲,奈何襲昏亂之蹤,以女 德為累?」王茂因起拜曰:「范雲言是,公必以天下為念, 無宜留惜。」高祖默然。雲便疏令以余氏賚茂,高祖賢 其意而許之。明日,賜雲、茂錢各百萬。天監元年,高祖 受禪,柴燎於南郊,雲以侍中參乘。禮畢,高祖升輦,謂 雲曰:「朕之今日,所謂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雲對曰: 「亦願陛下日慎一日。」高祖善之。
簡文帝
[編輯]按《梁書簡文帝本紀》:「太宗幼而敏睿,識悟過人。既長,
器宇寬弘,未嘗見慍喜。自年十一,便能親庶務,歷試蕃政,所在優稱。在穆貴嬪憂,哀毀骨立,晝夜號泣不絕聲,所坐之席,沾濕盡爛。在襄陽拜表北伐,遣長史 柳津、司馬董當門、壯武將軍杜懷寶、振遠將軍曹義 宗等眾軍進討,剋平南陽、新野等郡。魏南荊州李志」 據安昌城降,拓地千餘里。及居監撫,多所弘宥,文案 簿領,纖毫不可欺。
陳
[編輯]武帝
[編輯]按《陳書武帝本紀》,「高祖智以綏物,武以寧亂,英謀獨 運,人皆莫及。故能征伐四克,靜難夷凶。至升大麓之 日,居阿衡之任,恆崇寬政,愛育為本,有須發,調軍儲, 皆出於事,不可息。加以儉素自率,常膳不過數品,私 饗曲宴,皆瓦器蚌盤,肴核庶脩,裁令充足而已,不為 虛費。初平侯景,及立紹泰,子女玉帛,皆班將士。其充 闈房者,衣不重綵,飾無金翠,歌鐘女樂,不列於前。及 乎踐祚,彌厲恭儉,故隆功茂德,光有天下焉。」按《本 紀》贊,「高祖英略大度,應變無方,蓋漢高、魏武之亞矣。 及西都盪覆,誠貫天人。王僧辯闕伊尹之才,空結桐 宮之憤,貞陽假秦兵之送,不思穆嬴之泣。高祖乃蹈 元機而撫末運,乘勢隙而拯橫流,王跡」所基,始自於 此,何止戡黎升陑之捷而已焉。故於慎徽時序之世, 變聲改物之辰,兆庶歸以謳歌,炎帝去如釋負,方之 前代,何其美乎!
文帝
[編輯]按《陳書文帝本紀》,「世祖起自艱難,知百姓疾苦,國家 資用,務從儉約。常所調斂,事不獲已者,必咨嗟改色, 若在諸身。主者奏決,妙識真偽,下不容姦,人知自勵 矣。一夜內刺閨,取外事分判者,前後相續。每雞人伺 漏,傳更籤於殿中,乃敕送者必投籤於階石之上,令 鎗然有聲,雲吾雖眠亦令驚覺也。」始終梗概,若此者 多焉。按《本紀》贊「世祖自初發跡,功庸顯著,寧亂靜 寇,首佐大業。及國禍奄臻,入承寶祚,兢兢業業,真若 馭朽。加以崇尚儒術,愛悅文義,見善如不及,用人如 由己,恭儉以御身,勤勞以濟物。自昔允文允武之君, 東征西怨之後,賓實之跡,可為聯類。至於仗聰明,用 鑒識,斯則永平之政,前史其論諸。」
宣帝
[編輯]按《陳書宣帝本紀》,太建五年夏四月癸亥,詔北伐眾 軍所殺齊兵並令埋掩。七年夏四月,監豫州陳桃 根上織成羅紋錦被裘各二,詔於雲龍門外焚之。 十年夏四月詔曰:「惟堯葛衣鹿裘,則天為大;伯禹敝 衣菲食,夫子曰無間然。故儉德之恭,約失者鮮。朕君 臨宇宙,十變年籥,旰日勿休,乙夜忘寢。跂予思治,若 濟巨川,念茲在茲」,懍同馭朽。非貪四海之富,非念黃 屋之尊,導仁壽以寘群生,寧勞役以奉諸己。但承梁 季,亂離斯瘼,宮室禾黍,有名亡處。雖輪奐未睹,頗事 經營,去泰去甚,猶為勞費。加以戎車屢出,千金日損, 府帑未充,民疲征賦。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興言靜念, 夕惕懷抱,垂訓立法,良所多慚,《斲雕》為朴,「庶幾可慕。 雉頭之服既焚,弋綈之衣方襲。損撤之制,前自朕躬, 草偃風行,冀以變俗。往者御府堂署所營造禮樂儀 服軍器之外,其餘悉皆停息。掖庭常供王侯妃主,諸 有奉卹,並各量減。」十三年十二月己巳,詔:「非軍國 所須,多所減損,歸於儉約。 高宗在田之日,有大度 幹略,及乎登庸,實允天人之望。」梁室喪亂,淮南地並 入齊。高宗太建初,志復舊境,乃運神略,授律出師。至 於戰勝攻取,獻捷相繼,遂獲《反侵地》,功實懋焉。及周 滅齊,乘勝略地,還達江際矣。
北魏
[編輯]道武帝
[編輯]按《魏書·刑法志》:「太祖幼遭艱難,備嘗險阻,具知民之 情偽。及在位,躬行仁厚,協和民庶。既定中原,患前代 刑網峻密,乃約定科律,大崇簡易。是時天下民久苦 兵亂,畏法樂安。帝知其若此,乃鎮之以淵默,罰必從 輕,兆庶欣戴。」
明元帝
[編輯]按《魏書明元帝本紀》:「初,帝母劉貴人賜死,太祖告帝 曰:『昔漢武帝將立其子而殺其母,不令婦人後與國 政,使外家為亂。汝當繼統,故吾遠同漢武,為長久之 計』。帝素純孝,哀泣不能自勝,太祖怒之。帝還宮,哀不 自止,日夜號泣。太祖知而又召之,帝欲入,左右曰:『孝 子事父,小杖則受,大杖避之。今陛下怒盛,入或不測, 陷帝於不義。不如且出,待怒解而進不晚也』。」帝懼,從 之。乃遊行逃於外。天賜六年冬十月,清河王紹作逆, 太祖崩,帝入誅紹。永興三年二月戊戌,詔曰:「衣食 足,知榮辱。夫人饑寒切己,唯恐朝夕不濟。所急者溫 飽而已,何暇及於仁義之事乎?王教之多違,蓋由於 此也。非夫耕婦織,內外相成,何以家給人足矣。其簡 宮人非所當御,及執作伎巧,自餘悉出,以配鰥民。」
太武帝
[編輯]按《魏書太武帝本紀》:「泰常八年十月即皇帝位,於是除禁錮,釋嫌怨,開倉庫,賑窮乏,河南流民相率內屬 者甚眾。太延元年春正月癸未,出太祖、太宗宮人, 令得嫁。帝生不逮密太后,及有所識,言則悲慟,哀 感傍人。太宗聞而嘉歎。暨太宗不豫,衣不釋帶。性清 儉率素,服御飲膳,取給而已。不好珍麗,食不二味。所 幸昭」儀、貴人,衣無兼綵。群臣白帝更峻京邑城隍,以 從《周易》設險之義,又陳蕭何壯麗之說。帝曰:「『古人有 言,在德不在險』。屈丐蒸土築城,而朕滅之,豈在城也? 今天下未平,方須民力,土功之事,朕所未為。蕭何之 對,非雅言也。」每以財者軍國之本,無所輕費,至賞賜 皆是死事勳績之家,親戚愛寵,未曾橫有所及。臨敵 常與士卒同在矢石之間,左右死傷者相繼,而帝神 色自若。是以人思效命,所向無前。命將出師,指授節 度,從命者無不制勝,違爽者率多敗失。性又知人,拔 士於卒伍之中,惟其才效所長,不論本末,兼甚嚴斷。 明於刑賞,功者賞不遺賊,罪者刑不避親,雖寵愛之, 終不虧法。常曰:「法者,朕與天下共之,何敢輕也?」故大 臣犯法,無所寬假。雅長聽察,瞬息之間,下人無以措 其姦隱,然果於誅戮,後多悔之。司徒崔浩既死之後, 帝北伐。時宣城公李孝伯疾篤,傳者以為卒也。帝聞 而悼之,謂左右曰:「李宣城可惜。」又曰:「朕向失言,崔司 徒可惜,李宣城可哀。」褒貶雅意,皆此類也。按《樂安 王範傳》,範長子良世祖未有子,嘗曰:「兄弟之子猶子 也。」親撫養之。長而壯勇多智,常參軍國大計。
文成帝
[編輯]按《魏書文成帝本紀》,帝少聰達,世祖愛之,常置左右, 號世嫡皇孫。年五歲,世祖北巡,帝從在後,逢邊帥桎 一奴,欲加其罰,帝謂之曰:「奴今遭我,汝宜釋之。」帥奉 命解縛。世祖聞之曰:「此兒雖小,欲以天子自處。」意奇 之。既長,風格異常,每有大政,常參決可否。和平四 年八月丙寅,畋於河西。詔曰:「朕順時畋獵,而從官殺 獲」過度,既殫禽獸,乖不合圍之義。其敕從官及典圍 將校,自今已後,不聽濫殺。其畋獲皮肉,別自頒賚。 按《本紀》贊,「世祖經略四方,內頗虛耗,既而國舋時艱, 朝野楚楚。高宗與時消息,靜以鎮之,養威布德,懷緝 中外。自非機悟深裕,矜濟為心,何能若此。」
獻文帝
[編輯]按《魏書獻文帝本紀》:「帝立為皇太子,聰叡機悟,幼有 濟民神武之規,仁孝純至,禮敬師友。和平六年五月 即位,六月乙丑,詔曰:『夫賦斂煩則民財匱,課調輕則 用不足,是以十一而稅,頌聲作矣。先朝榷其輕重,以 惠百姓。朕承洪業,上惟祖宗之休命,夙興待旦,惟民 之恤,欲令天下同於逸豫。而徭賦不息,將何以塞煩』」 去苛,拯濟黎元者哉!令兵革不起,蓄積有餘,諸有雜 調,一以與民。皇興二年十二月甲午,詔曰:「頃張永 迷擾,敢拒王威,暴骨原隰,殘廢不少,死生冤痛,朕甚 愍焉。天下民一也,可敕郡縣,永軍殘廢之士,聽還江 南,露骸草莽者收瘞之。」四年三月丙戌,詔曰:「朕思 百姓病苦,民多非命,明發不寐,疚心疾首。是以廣集 良醫,遠採名藥,欲以救護兆民。可宣告天下,民有病 者,所在官司遣醫就家診視,所須藥物,任醫量給之。」 按《刑罰志》,顯祖末年,尤重刑罰,言及常用惻悽。每 於獄案必令覆鞫,諸有囚繫,或積年不斷。群臣頗以 為言。帝曰:「獄滯雖非治體,不猶愈乎倉卒而濫也。夫 人幽苦則思善,故囹圄與福堂同居。朕欲其改悔而 加以輕恕耳。」由是囚繫雖淹滯,而刑罰多得其所。
孝文帝
[編輯]按《魏書孝文帝本紀》:帝襁褓岐嶷,長而淵裕仁孝,綽 然有君人之表,顯祖愛異之。延興三年六月甲子, 詔曰:「往年縣召民秀二人,問以守宰治狀,善惡具聞, 將加賞罰,而賞者未幾,罪者眾多,肆法傷生,情所未 忍。今特垂寬恕之恩,申以解網之惠,諸為民所列者, 特原其罪,盡可貸之。」九月己亥,詔曰:「自今京師及天 下之囚,罪未分判,在獄致死,無近親者,公給衣衾棺 櫝埋葬之,不得曝露。」太和二年二月丁亥,行幸代 之湯泉。所過問民疾苦,以宮人賜貧民無妻者。四 年九月戊子,詔曰:「隆寒雪降,諸在徽纏,及轉輸在都, 或有凍餒,朕甚愍焉。可遣侍臣詣廷尉獄及有囚之 所,巡省察饑寒者給以衣食,桎梏者代以輕」鎖。五 年二月辛卯,免宮人年老者還其所親。四月甲寅,詔 曰:「時雨不霑,春苗萎悴。諸有骸骨之處,皆敕埋藏,勿 令露見。」九年八月庚申,詔曰:「數州災水,饑饉薦臻, 有賣鬻男女者,天之所譴,在予一人,而百姓無辜,橫 罹艱毒,朕用殷憂夕惕,忘食與寢。今自太和六年已 來,買定、冀、幽、相四州饑民良口者,盡還所親,雖聘為 妻妾,遇之非理、情不樂者亦離之。」十一年十一月 丁未,詔罷尚方錦繡綾羅之工。四民欲造,任之無禁。 其御府衣服、金銀珠玉、綾羅錦繡,太官雜器,太僕乘 具,內庫弓矢,出其大半。班賚百官及京師士庶,下至 工商皂隸,逮於六鎮戍士,各有差。十三年九月丁 未,出宮人以賜北鎮人貧鰥無妻者。十八年十二月己巳,詔壽陽、鍾離、馬頭之師,所獲男女之口,皆放 南還。十九年八月甲辰,幸西宮,路見壞冢露棺,駐 輦殣之。按《刑罰志》:太和三年下詔曰:「治因政寬,弊 由網密。今侯職千數,姦巧弄威,重罪受賕不列,細過 吹毛而舉。其一切罷之。」帝幼有至性,年四歲,顯祖 曾患癰,帝親自吮膿。五歲受禪,悲泣不能自勝。顯祖 問帝,帝曰:「代親之感,內切於心。」顯祖甚歎異之。文明 太后以帝聰聖,後或不利於馮氏,將謀廢帝,乃於寒 月,單衣閉室,絕食三朝,召咸陽王禧將立之,元丕、穆 泰、李沖固諫乃止。帝初不有憾,唯深德丕等,撫念諸 弟,始終曾無纖介,惇睦九族,禮敬俱深。雖於大臣持 法不縱,然性寬慈,每垂矜捨。進食者曾以熱羹傷帝 手,又曾於食中得蟲穢之物,並笑而恕之。宦者先有 譖帝於太后,太后大怒,杖帝數十,帝默然而受,不自 申明。太后崩後,亦不以介意。聽覽政事,莫不從善如 流。哀矜百姓,恆思所以濟益。天地五郊宗廟二分之 禮,常必躬親,不以寒暑為倦。尚書奏案,多自尋省,百 官大小,無不留心,務於周洽。每言:「凡為人君,患於不 均,不能推誠御物。苟能均誠,吳越之人亦可親如兄 弟。」常從容謂史官曰:「直書時事,無諱。國惡人君,威福 自己,史復不書,將何所懼!」南北征巡,有司奏請治道, 帝曰:「粗修橋梁,通輿馬便止,不須去草,劃令平也。凡 所修造,不得已而為之,不為不急之事損民力也。」巡 幸淮南,如在內地,軍事須伐民樹者,必留絹以酬其 直,民稻粟無所傷踐。諸有禁忌禳厭之方,非典籍所 載者,一皆除罷。愛奇好士,情如饑渴。待納朝賢,隨才 輕重,常寄以布素之意,悠然元邁,不以世務嬰心。少 善射,至年十五,便不復殺生,射獵之事悉止。性儉素, 常服澣濯之衣,鞍勒鐵木而已。帝之雅志,皆此類也。 按《南安王楨傳》,楨出為相州刺史,高祖餞楨於華 林都亭,詔曰:「從祖南安,既之藩任,將曠違千里,豫懷 惘戀。然今者之集,雖曰分岐,實為曲宴,並可賦詩申 意。射者可以觀德,不能賦詩者可聽射也。」當使武士 彎弓,文人下筆,高祖送楨於階下,流涕而別。按《齊 郡王簡傳》,高祖嘗與簡俱朝文明太后於皇信堂,簡 居帝之右,行家人禮。高祖仁孝,以諸父零落,存者唯 簡,每見立以待之,俟坐致敬,問起居,停簡拜伏。按 《北海王詳傳》,高祖南伐,詳行中領軍留守。後朝於行 宮,高祖引見之。詳慶平沔北,高祖曰:「朕以畿南未清, 神麾暫動,沔北數城,並皆柔服,此乃將士之效,非朕 之功。」詳對曰:「陛下德邁唐虞,功微周漢,自南之風,於 是乎始。」按《咸陽王禧傳》,高祖有事於方澤,質明,群 臣問起居。高祖曰:「昨日方澤,殊自大暑,遇天雲蔭密, 行人差得無敝。」禧對曰:「陛下德感天地,故雲物凝彩, 雖復雨師灑掃,風伯清塵,豈過於此?」高祖曰:「伊洛南 北之中,此乃天地氤氳」,陰陽風雨之所交會,自然之 應,非寡德所能致。高祖篤於兄弟,以禧次長,禮遇優 隆。然亦知其性貪,每加切誡。按《高閭傳》,閭為中書 監,冬至,高祖文明太后大饗群官,高祖親舞於太后 前,群臣皆舞,高祖乃歌,仍率群臣再拜上壽。閭進曰: 「臣聞大夫行孝,行合一家;諸侯行孝,聲著一國;天子 行孝,德被四海。今陛下聖性自天,敦行孝道,稱觴上 壽,靈應無差,臣等不勝慶踴,謹上千萬歲壽。」高祖大 悅,賜群臣帛,人三十匹。按《楊播傳》:播弟椿,字延壽, 授中部曹。文明太后崩,高祖五日不食。椿進諫曰:「陛 下至性,孝過有虞,居哀五朝,水漿不御,群下惶灼,莫 知所言。陛下荷祖宗之業,臨萬國之重,豈可同匹夫 之節,以取僵仆!且聖人之禮,毀不滅性,縱陛下欲自 賢於萬代,其若宗廟何?」高祖感其言,乃一進粥。按 《穆亮傳》,高祖以亮為司空,時文明太后崩已過期月, 高祖毀瘠猶甚,亮表曰:「王者居極,至尊至重,父天母 地,懷柔百靈。是以古先哲王,制禮成務,施政立治,必 順天而後動;宣憲垂範,必依典而後」行。用能四時不 忒,陰陽和暢,若有過舉,咎徵必集。故大舜至慕,事在 納麓之前;孔子至聖,喪無過瘠之紀。《堯書》稽古之美, 不錄在服之痛。禮備諸侯之喪,而無天子之式。雖有 上達之言,未見居喪之典。然則位重者為世以屈己, 居聖者達命以忘情。伏惟陛下至德參二儀,惠澤覃 河海,宣禮明刑,動遵古式,以至孝之痛,服期年之喪, 練事既闋,號慕如始,統皇極之尊,同眾庶之制,廢越 紼之大敬,闋宗祀之舊軌,誠由文明太皇太后聖略 超古,惠訓深至,欲報之德,昊天罔極。比之前代,慼為 過甚,豈所謂「順帝之則,約躬隨眾」者也!陛下既為天 地所子,又為萬民父母,子過哀父則為之慘悴;父過 慼子則為之憂傷。近蒙接見,咫尺旒冕,聖容哀毀,駭 感無止。況神祗至靈,而不久虧和氣,微致風旱者哉? 《書》稱「一人有慶,兆民賴之。」今一人過哀,黎元焉繫。群 官所以顛殞震懼,率土所以危惶悚慄,百姓何仰而 不憂,嘉禾何由而播植?願陛下上陳金冊遺訓,下稱 億兆之心,時襲輕服,數御常膳,修崇郊祠,垂惠咸澤, 輿駕時動,以釋憂煩,博採廣諮,以導性氣。息無益之戀,行利見之德,則休徵可致,嘉應必臻,禮教必宣,孝 慈兼備,普天蒙賴,含生幸甚。詔曰:「苟孝悌之至,無所 不通,今飄風亢旱,時雨不降,實由誠慕未濃,幽顯無 感也。所言過哀之咎,諒為未衷,省啟以增悲愧。」
宣武帝
[編輯]按《魏書宣武帝本紀》,「景明三年二月戊寅,詔曰:『自比 陽旱積時,農民廢殖,寤言增愧,在予良多。申下州郡, 有骸骨暴露者,悉可埋瘞』。」正始三年五月丙寅,詔 曰:「掩骼埋胔,古之令典;順辰修令,朝之恆式。今時澤 未降,春稼已旱,或有孤老餒疾,無人贍救,因以致死, 暴露溝塹者,洛陽部尉依法棺埋。」永平二年十一 月甲申,詔禁屠殺含孕,以為永制。延昌元年夏四 月丁丑,帝以旱故,減膳撤懸。癸未,詔曰:「肆州地震陷 裂,死傷甚多,言念毀沒,有酸懷抱。亡者不可復追,生 病之徒,宜加療救。可遣太醫、折傷醫,並給所須之藥 就治之。」帝幼有大度,喜怒不形於色,雅性儉素。初, 高祖欲觀諸子志尚,乃大陳寶物,任其所取。京兆王 愉等皆競取珍玩,帝唯取骨如意而已。高祖大奇之。 庶人恂失德,高祖謂彭城王勰曰:「吾固疑此兒有非 常志相,今果然矣。」乃立為儲貳。臨朝淵嘿,端嚴若神, 有人君之量。按《北海王詳傳》,詳常別住華林園之 西隅,與都亭宮館密邇相接,亦通後門。世宗每潛幸 其所,肆飲終日,其寵如此。又詳因其私慶,啟請世宗。 世宗頻幸南第,御其後堂,與高太妃相見,呼為阿母, 伏而上酒,禮若家人。臨出,高每拜送,舉觴祝言:「願官 家千萬歲壽,歲歲一至妾母子舍也。」
孝明帝
[編輯]按《魏書孝明帝本紀》,熙平元年五月庚午,詔放華林 野獸於山澤。二年九月丙寅,詔曰:「察訟理冤,實維 政首,躬親聽覽,民信所由。諒闇之中,治綱未振,獄犴 繁廣,嗟訴驟聞,雖曰司存,每多誣壅,曾是寡德,實深 矜慨。自今月望,當蹔出城闉,親納滯枉。主者可宣諸 近遠,咸使聞知。」正光二年秋七月癸丑,詔曰:「時澤 弗降,禾稼形損,在予之責,夙宵震懼。雖克躬撤降,仍 無招感。有司可修案舊典,祗行六事,圄犴淹枉,隨速 鞫決,庶尹廢職,量加修厲。鰥獨困窮,在所存恤,役賦 煩民,咸加蠲省。賢良讜直,以時升進。貪殘邪佞,即就 屏黜,男女怨曠,務令會偶。庶革止懲違,有弭災沴。」
前廢帝
[編輯]按《冊府元龜》:「前廢帝諱恭,字修業,廣陵惠王羽之子。 少端謹有志度,事祖母、嫡母以孝聞。」
出帝
[編輯]按《魏書出帝本紀》,太昌元年五月庚戌,詔曰:「頃西土 年饑,百姓流徙,或身倚溝渠,或命懸道路,皆見棄草 土,取厭烏鳶。言念於此,有警夜寐,掩骼之禮,誠所庶 幾;行墐之義,冀亦可勉。其諸有露屍,令所在埋覆,可 宣告天下。」
北齊
[編輯]文宣帝
[編輯]按《北齊書文宣帝本紀》,天保元年秋七月詔曰:「古人 鹿皮為衣,書囊成帳,有懷盛德,風流可想。其魏朝御 府所有珍奇雜綵,常所不給人者,徒為蓄積。命宜悉 出送內後園,以供七日宴賜。」九年二月己丑,詔燎 野限以仲冬,不得他時行火,損昆蟲草木。按《元文 遙傳》:文遙為中書舍人,後忽中旨幽執,竟不知所由, 如此積年。文宣後忽自幸禁獄。執手愧謝。親解所著 金帶及御服賜之。即日起為尚書祠部郎中。
孝昭帝
[編輯]按《北齊書孝昭帝本紀》,孝昭帝幼而英特,早有大成 之量。魏元象元年,封常山郡公。及文襄執政,遣中書 侍郎李同軌就霸府為諸弟師。同軌病卒,又命開府 長流參軍刁柔代之。性嚴褊,不適誘訓之宜,中被遣 出。帝送出閤,慘然斂容,淚數行下,左右莫不歔欷。其 敬業重舊也如此。皇建元年八月乙酉,詔「官奴婢 年」六十以上免為庶人。帝聰敏有識度,深沉能斷, 不可窺測。自居臺省,留心政術,閑明簿領,吏所不逮。 及正位宸居,彌所剋勵,輕徭薄賦,勤恤人隱,內無私 寵,外收人物,雖後父位亦特進,無別。日昃臨朝,務知 人之善惡,每訪問左右,冀獲直言。曾問舍人裴澤,在 外議論得失,澤率爾對曰:「陛下聰明至公,自可遠侔 古昔,而有識之士,咸言傷細,帝王之度,頗為未弘。」帝 笑曰:「誠如卿言。朕初臨萬機,慮不周悉,故致爾耳。此 事安可久行」,恐後又嫌疏陋,澤因被寵遇。其樂聞過 也如此。性至孝,太后不豫,出居南宮。帝行不正履,容 色貶悴,衣不解帶,殆將四旬。殿去南宮五百餘步,雞 鳴而去,辰時方還。來去徒行,不乘輿輦。太后所苦小 增,便即寢伏,閤外食飲藥物,盡皆躬親。太后常心痛, 不自堪忍。帝立侍帷前,以爪搯手心,血流出袖,友愛 諸弟,無君臣之隔。
武成帝
[編輯]按:《北齊書武成帝本紀》:「河清元年春正月,詔普斷屠殺,以順春令。」
後主
[編輯]按:《北史齊後主本紀》,天統四年十二月甲申,詔細作 之務及所在百工,悉罷之。又詔「掖庭、晉陽、中山宮人 等,及鄴下、并州太官官口二處,其年六十以上及有 癰患者,仰所司簡放。」五年二月乙丑,詔禁網捕鷹 鷂及畜養籠放之物。武平七年春正月壬辰,詔「去 秋已來,水潦人饑不自立者,所在付大寺及諸富戶, 濟其」性命。
北周
[編輯]明帝
[編輯]按《周書明帝本紀》,魏恭帝三年九月甲子,即皇帝位, 十一月丁巳,詔曰:「帝王之道,以寬仁為大。魏政諸有 輕犯未至重罪,及諸村民一家有犯乃及數家而被 遠配者,並宜放還。」二年二月癸未,詔曰:「王者之宰 民也,莫不同四海,一遠近,為父母而子之,一物失所, 若納於隍,賊之境土,本同大化,往因時艱,致阻東西, 遂使疆場之間,互相抄掠。興言及此,良可哀傷。自元 年以來,有被掠入賊者,悉可放免。」按《本紀》贊世宗 寬仁遠度,叡哲博聞。處代邸之尊,實文昭之長。豹姿 已變,龍德猶潛,而百辟傾心,萬方注意。及乎迎宣黜 賀,入纂大宗,而禮貌功臣,敦睦九族,率由恭儉,崇尚 文儒,亹亹焉其有君人之德者矣。
武帝
[編輯]按《周書武帝本紀》,帝為大司空,甚為世宗所親愛,朝 廷大事,多共參議。性沉深,有遠識,非因顧問,終不輒 言。世宗每歎曰:「夫人不言,言必有中。」保定元年二 月丙午,省轝輦,去百戲。二年冬十月戊戌,詔曰:樹 之元首,君臨海內。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豈唯尊 貴其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堯疏葛之衣,麤糲之食,尚 臨汾「陽而永歎,登姑射而興想。況無聖人之德,而嗜 欲過之,何以克厭眾心,處於尊位?朕甚恧焉。今巨寇 未平,軍戎費廣,百姓空虛,與誰為足?凡是供朕衣服 飲食,四時所須,爰及宮內調度,朕今手自減削。縱不 得頓行古人之道,豈曰全無庶幾。凡爾百司,安得不 思省約,勗朕不逮者哉!」天和二年,省後宮羅綺工 人五百餘人。建德元年十二月庚寅,幸會道院,以 上善殿壯麗,遂焚之。三年三月癸酉,皇太后叱奴 氏崩。帝居倚廬,朝夕供一溢米,群臣表請,累旬乃止。 詔皇太子贇總釐庶政。五月庚申,葬文宣皇后於永 固陵,帝袒跣至陵所。辛酉,詔曰:「齊斬之情,經籍彝訓, 近代沿革,遂亡斯禮。伏奉遺令,既葬便除。攀慕几筵, 情實未忍。三年之喪,達於天子,古今無易之道,王者 之所常行。但時有未諧,不得全制。軍國務重,庶自聽 朝。縗麻之節,苫廬之禮,率遵前典,以申罔極。百寮以 下,宜依遺令。」公卿上表,固請俯就權制,過葬即吉。帝 不許,引古禮答之,群臣乃止。於是遂申三年之制,五 服之內,亦令依禮。六年春正月辛丑,詔曰:「偽齊叛 渙,竊有漳濱,世縱淫風,事窮雕飾。或穿池運石,為山 學海;或層臺累構,概日凌雲。以暴亂之心,極奢侈之 事,有一於此,未或弗亡。朕菲食薄衣,以弘風教,追念 生民之費,尚想力役之勞。方當易茲弊俗,率歸節儉。 其東山南園及三臺,可並毀撤。瓦木諸物,凡入用者, 盡賜下民;山園之田,各還本主。」五月己丑,詔曰:「朕欽 承丕緒,寢興寅畏,惡衣菲食,貴昭儉約。上棟下宇,土 階茅屋,猶恐居之者逸,作之者勞,詎可廣廈高堂,肆 其嗜慾。往者家臣專任,制度有違,正殿別寢,事窮壯 麗。非直雕牆峻宇,深戒前王,而締構弘敞,有踰清廟。 不軌不物,何以示後。兼東夏初平,民未見德,率先海 內,宜自朕始。其露寢、會議、崇信、含光、雲合、《思齊》諸殿 等,農隙之時,悉可毀撤,雕斲之物,並賜貧民,繕造之 宜,務從卑朴。」癸巳,行幸雲陽宮。戊戌,詔曰:「京師宮殿, 已從撤毀,並鄴二所,華侈過度,誠復作之非我,豈容 因而弗革。諸堂殿壯麗,並宜除蕩,甍宇雜物,分賜窮 民。三農之隙,別漸營構,止」蔽風雨,務在卑狹。帝沉 毅有智謀,初以晉公護專權,常自晦跡,人莫測其深 淺。及誅護之後,始親萬機,剋己勵精,聽覽不怠,用法 嚴整,號令懇惻,群下畏服,莫不肅然。身衣布袍,寢布 被,無金寶之飾。諸宮殿華綺者,皆撤毀之,改為土階 數尺,不施櫨栱。其雕文刻鏤,錦繡纂組,一皆禁斷。後 宮嬪御,不過「十餘人。勞謙接下,自彊不息。以海內未 康,銳情教習。至於校兵閱武,步行山谷,履涉勤苦,皆 人所不堪。平齊之役,見軍士有跣行者,帝親脫靴以 賜之。每宴會將士,必自執杯勸酒,或手付賜物。至於 征伐之處,躬在行陣。性又果決,能斷大事,故能得士 卒死力,以弱制強。」按《本紀》贊「高祖纘業,未親萬機」, 慮遠謀深,以蒙養正。及英威電發,朝政惟新,內艱既 除,外略方始,乃苦心焦思,克己勵精,勞役為士卒之 先,居處同匹夫之儉,修富民之政,務彊兵之術,乘讎 人之有釁,順大道而推亡,五年之間,大勳斯集。攄祖 宗之夙憤,拯東夏之阽危。盛矣哉,其有成功者也
隋
[編輯]文帝
[編輯]按《隋書文帝本紀》:「上性嚴重,有威容,外質木而內明 敏,有大略。初得政之始,群情不附,諸子幼弱,內有六 王之謀,外致三方之亂,握強兵居重鎮者,皆周之舊 臣。上推以赤心,各展其用,不踰期月,克定二邊。未及 十年,平一四海,薄賦斂,輕刑罰,內修制度,外撫戎夷。 每旦聽朝,日昃忘倦,居處眠翫,務存節儉。令行禁止」, 上下化之。開皇、仁壽之間,丈夫不衣綾綺而無金玉 之飾,常服率多布帛裝帶,不過以銅鐵骨角而已。雖 嗇於財,至於賞賜有功,亦無所愛恡。乘輿四出,路逢 上表者,則駐馬親自臨問,或潛遣行人採聽風俗,吏 治得失,人間疾苦,無不留心。嘗遇關中饑,遣左右視 百姓所食,有得豆屑雜糠而奏之者,上流涕以示群 臣,深自咎責,為之撤膳,不御酒肉者殆將一期。及東 拜太山,關中戶口就食洛陽者,道路相屬,上敕斥堠 不得輒有驅逼。男女參廁於仗衛之間,逢扶老㩦幼 者,輒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艱險之處,見負擔者,遽 令左右扶助之。其有將士戰沒,必加優賞,仍令使者 就加勞問,自強不息,「朝夕孜孜,人庶殷繁,帑藏充實, 雖未能臻於至治,亦足稱近代之良主。」按《食貨志》: 「文帝躬履儉約,六宮咸服澣濯之衣。乘輿供御有故 敝者,隨令補用,皆不改作,非享燕之事,所食不過一 食而已。有司嘗進乾薑,以布袋貯之。帝用為傷費,大 加譴責。後進香,復以氈袋,因笞所司,以為後誡焉。由 是內外率職,府帑充實,百官祿賜及賞功臣,皆出於 豐厚焉。」按《河間王弘傳》,「弘字辟惡,高祖從祖弟也。 父元孫死齊,為周所並,弘始入關,與高祖相得。高祖 哀之,為買田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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