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第27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七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皇極典
第二百七十三卷目錄
風俗部彙考
漢〈文帝一則 武帝天漢一則 成帝永始一則 綏和一則〉
後漢〈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建初一則 和帝永元一則 安帝永初一則 元初一則
桓帝永興一則〉
晉〈武帝泰始三則 簡文帝咸安一則〉
宋〈後廢帝元徽二則 順帝昇一則〉
南齊〈明帝建武一則 和帝中興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宣帝太建一則〉
北周〈武帝保定一則 建德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一則 代宗廣德一則 大曆一則 文宗太和一則〉
遼〈聖宗統和一則〉
宋〈真宗咸平一則 哲宗元祐一則 光宗紹熙一則 寧宗嘉泰一則〉
金〈章宗明昌一則 泰和一則 衛紹王大安一則〉
明〈太祖洪武一則 憲宗成化一則〉
風俗部總論
易經〈觀卦 恆卦 漸卦〉
禮記〈經解〉
管子〈八觀〉
賈誼新書〈俗激〉
劉子〈風俗〉
何垣西疇常言〈正弊〉
丘濬大學衍義補〈一道德以同風俗〉
風俗部藝文
論時政疏 漢賈誼
言風俗書 貢禹
崇厚論 朱穆
論宜敦禮讓表 晉庾峻
崇讓論 劉寔
誡勵風俗敕〈四首〉 唐制集
風化澆朴策 白居易
正身回俗疏 宋彭汝礪
風俗論 明丘起鳳
風俗部紀事
風俗部雜錄
皇極典第二百七十三卷
風俗部彙考
[編輯]漢
[編輯]文帝十二年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以導民風俗
[編輯]按《漢書文帝本紀》「十二年三月詔曰:『孝悌,天下之大 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廉吏,民之 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萬家之縣,雲無應 令,豈實人情?是吏舉賢之道未備也。其遣謁者勞賜 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 上,率百石者三匹。及問民所不便安,而以戶口率置』」 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注〉師古曰:「計戶口之數以率之,增置其員,廣教化也。」
武帝天漢元年禁民俗奢侈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天漢元年秋,閉城門,大搜。」
〈注〉臣瓚曰:「《漢帝年記》:『六月禁奢侈,七月閉城門大搜,則搜索踰侈者也』。」師古曰:「踰侈者,踰法度而奢侈者也。」
成帝永始四年詔禁風俗奢侈
[編輯]按《漢書成帝本紀》,「永始四年六月甲子,詔曰,聖王明 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 尊,不得踰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 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未聞 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 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縠,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 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寖以成俗,而欲望百姓儉節, 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云乎?「赫赫師尹,民具爾瞻。」 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 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綏和二年哀帝即位詔禁僭侈
[編輯]按《漢書哀帝本紀》:「綏和二年三月,即皇帝位,六月詔 曰,制節謹度,以防奢滛,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 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 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其議限列。」有 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 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 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 年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 為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 《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 輸。
後漢
[編輯]明帝永平十二年詔崇節儉
[編輯]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十二年五月詔曰:「昔曾閔 奉親,竭歡致養;仲尼葬子,有棺無槨。喪貴致哀,禮存寧儉。今百姓送終之制,競為奢靡,生者無擔石之儲, 而財力盡於墳土;伏臘無糟糠,而牲牢兼於一奠。糜 破積世之業,以供終朝之費,子孫饑寒,絕命於此,豈 祖考之意哉!又車服制度,恣極耳目。田荒不耕,游食 者眾。有司其申明科禁,宜於今者。」宣下郡國。
章帝建初二年詔禁奢侈
[編輯]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二年春三月辛丑,詔曰:「比 年陰陽不調,飢饉屢臻,深惟先帝憂人之本,詔書曰: 『不傷財,不害人』。誠欲元元去末歸本。」而今貴戚近親, 奢縱無度,嫁娶送終,尤為僭侈,有司廢典,莫肯舉察。 《春秋》之義,以貴理賤。今日三公並宜明糾非法,宣振 威風。朕在弱冠,未知稼穡之艱難,區區管窺,豈能照 一隅哉?其「科條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備為之禁,先 京師而後諸夏」,
和帝永元十一年詔禁吏民踰僭
[編輯]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十一年「秋七月辛卯,詔曰, 吏民踰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之制度。頃者貴戚 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 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 當先舉正。市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科令加虐羸 弱。」
安帝永初元年詔三公申禁奢侈減服御造作以崇節儉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元年「九月庚午,詔三公明 申舊令,禁奢侈無作浮巧之物,殫財厚葬。壬午,詔太 僕、少府減黃門鼓吹,以補羽林士,廐馬非乘輿常所 御者,皆減半食。諸所造作非供宗廟園陵之用,皆且 止。」
元初五年詔有司申禁奢侈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五年「秋七月丙子,詔曰:舊 令制度,各有科品,欲令百姓務崇節約。遭永初之際, 人離荒戹,朝廷躬自菲薄,去絕奢飾,食不兼味,衣無 二綵。比年雖獲豐穰,尚乏儲積,而小人無慮,不圖久 長,嫁娶送終,紛華靡麗,至有走卒奴婢,被綺縠,著珠 璣。京師尚若斯,何以示四遠?設張法禁,懇惻分明,而」 有司惰任,訖不奉行。秋節既立,鷙鳥將用,且復重申, 以觀後效。
桓帝永興二年以地震詔中外務存儉約
[編輯]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興二年二月癸卯,京師地震。 詔曰:比者星辰繆越,坤靈震動,災異之降,必不空發, 敕己修政,庶望有補。其輿服制度有踰侈長飾者,皆 宜損省郡縣,務存儉約,申明舊令,如永平故事。」
晉
[編輯]武帝泰始元年詔崇儉約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元年「十二月戊辰,下詔大弘 儉約,出御府珠玉玩好之物,頒賜王公以下各有差。 泰始二年,遣官循省風俗。」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二年「春正月景戌,遣兼侍中 侯史光等,持節四方,循省風俗。」
泰始八年二月乙亥,禁雕文綺組非法之物。
按:《晉書武帝本紀》云云。
簡文帝咸安二年詔省華飾煩費之用以勵風俗
[編輯]按《晉書簡文帝本紀》:「咸安二年三月丁酉,詔曰:『朕居 阿衡,三世不能濟彼時雍,乃至海西失德,殆傾皇祚。 賴宗祖靈祇之德,皇太后淑體應期,藩輔忠賢,百官 戮力,用能蕩氛霧於昊蒼,耀晨輝於宇宙。遂以眇身 託於王公之上,思賴群賢,以弼其闕。夫敦本息末,抑 絕華競,使清濁異流,能否殊貫,官無秕政,士無謗讟』」, 不有懲勸,則德禮焉施。且彊冠未殄,勞役未息,自非 軍國崇祀之要,其華飾煩費之用皆省之。
宋
[編輯]後廢帝元徽元年詔民各安鄉土以厚風俗
[編輯]按《宋書後廢帝本紀》,「元徽元年八月辛亥,詔曰:『分方 正俗,著自虞冊,川谷異制,煥乎姬典。故井遂有辨,閭 伍無雜,用能七教克宣,八政斯序。雖綿代殊軌,沿革 異儀,或民懷遷俗,或國尚興徙,漢陽列燕代之豪,關 西熾齊楚之族,並通籍新邑,即居成舊。洎金行委御, 禮樂南移,中州黎庶,襁負,揚越重武造運,道一閎區』」, 貽長世之規,申土斷之制。而夷險相因,盈晦遞襲,歲 饉凋流,戎役惰散,違鄉寓境,漸至繁積。宜式遵鴻軌, 以為永憲,庶阜俗昌,民反風定。保夷胥山之險,澄瀚 海之波,括《河圖》於九服,振玉軔於五都矣。
元徽三年,詔「崇儉素以率民俗。」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三年閏三月戊戌,詔曰:「頃民俗 滋弊,國度未殷,歲時屢騫,編戶不給。且邊虞尚警,徭 費彌繁,永言夕惕,寢興增疚。思弘豐耗之制,以惇約 素之風,庶偫蓄拯民,以康治道。大官珍膳,御府麗服, 諸所供擬,一皆減撤。可詳為其格,務從簡衷。」
順帝昇明元年詔罷工麗彫鐫傷風毀治之物
[編輯]按《宋書順帝本紀》,昇明元年七月丙申詔曰:「露臺息
構,義光漢德,雉裘焚制,事隆晉道。故以檢奢軌化,敦儉馭俗。頃甸服未靜,師旅連年,委蓄屢空,勞敝莫偃。而丹雘之飾,糜耗難訾,寶賂之費,徵賦靡計。今車服 儀制,實宜約損,使徽章有序,勿得侈溢。可罷省御府 二署。凡工麗彫鐫,傷風毀治,一皆禁斷,庶永昭憲則」, 弘茲始政。
南齊
[編輯]明帝建武二年詔禁奢侈以厚風俗
[編輯]按《南齊書明帝本紀》,建武二年「冬十月丁卯,詔曰:『軌 世去奢,事殷哲後;訓物以儉,理鏡前王。朕屬流弊之 末,襲澆浮之季,雖恭己弘化,刻意隆平,而禮讓未興, 侈華猶競。永覽元風,兢言集愧,思所以還淳改俗,反 古移民。可罷東田,毀興光樓。並詔水衡量省御乘』。」
和帝中興二年建安郡公蕭衍下令勵俗
[編輯]按《南齊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梁書武帝本紀》,中興 元年十二月,詔封高祖建安郡公。二年正月,高祖下 令曰:「夫在上化下,草偃風從,世之澆淳,恆由此作。自 永元失德,書契未紀,窮凶極悖,焉可勝言。既而璇室 外構,傾宮內積,奇技異服,殫所未見。上慢下暴,淫侈 競馳,國命朝權,盡移近習。並甲第康衢,漸臺廣室,長 袖」低昂,等和戎之賜;珍羞百品,同伐冰之家。愚人因 之,浸以成俗,驕豔競爽,夸麗相高。至乃市井之家,貂 狐在御;工商之子,緹繡是襲。日入之次,夜分未反;昧 爽之朝,期之清旦。聖明肇運,勵精惟始,雖曰「纘戎,殆 同創革。且淫費之後,繼以興師,巨橋鹿臺,彫罄不一。 孤忝荷大寵,務在澄清,思所以仰述皇」朝大帛之旨, 俯厲微躬,《鹿裘》之義,解而更張,斲雕為樸。自非可以 奉粢盛,脩紱冕,習禮樂之容,繕甲兵之備。此外眾費, 一皆禁絕。御府中署,量宜罷省。掖庭備御妾之數,大 享絕鄭衛之音。其中有可以率先卿士,準的甿庶,菲 食薄衣,請自孤始。加群才並軌,九官咸事。若能人務 退食,競存約己,移風易俗,庶期月有成。昔毛玠在朝, 士大夫不敢靡衣偷食。魏武歎曰:「孤之法不如毛尚 書。」孤雖德謝往賢,任重先達,實望多士得其此心。外 可詳為條格。
陳
[編輯]文帝天嘉元年詔敦儉素以勵風俗
[編輯]按《陳書文帝本紀》,天嘉元年八月戊子詔曰:「汙樽土 鼓,誠則難追,畫卵彫薪,或可易革。梁氏末運,奢麗已 甚,芻豢厭於胥吏,歌鍾列於管庫,牛木被朱丹之采, 車馬飾金玉之珍,逐欲澆流,遷訛遂遠。朕自諸生,頗 為內足,而家敦樸素,室靡浮華,觀覽時俗,常所扼腕。 今妄假時乘,臨馭區極,屬當淪季,思聞治道,菲食卑 宮,自安儉陋,俾茲薄俗,獲反淳風。」維雕鏤淫飾,非兵 器及國容所須,金銀珠玉,衣服雜玩,悉皆禁斷。
宣帝太建十四年後主即位詔嚴僭奢及左道之禁按陳書後主本紀太建十四年正月丁巳即皇帝位夏四月庚子詔曰朕臨御區宇撫育黔𥟖方欲康濟
[編輯]澆薄,蠲省繁費,奢僭乖衷,實宜防斷。應鏤金銀薄,及 「庶物化生土木人綵花之屬」,及布帛幅尺,短狹輕疏 者,並傷財廢業,尤成蠹患。又僧尼道士,挾邪左道,不 依經律。民閒淫祠祆書,諸珍怪事,詳為條制,並皆禁 絕。
北周
[編輯]武帝保定二年詔省供御以率儉約
[編輯]按《周書武帝本紀》,保定二年十月戊戌,詔曰:「樹之元 首,君臨海內,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豈唯尊貴其 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堯疏葛之衣,粗糲之食,尚臨汾 陽而永歎,登姑射而興想。況無聖人之德,而嗜欲過 之,何以克厭眾心,處於尊位,朕甚恧焉。今巨寇未平, 軍戎費廣,百姓空虛,與誰為足?凡是供朕衣服飲食」, 四時所須。爰及宮內調度,朕今手自減削。縱不得頓 行古人之道,豈曰「全無庶幾。凡爾百司,安得不思省 約,勖朕不逮者哉!」
建德六年詔崇節儉以革民俗
[編輯]按《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六年正月辛丑,詔曰:『偽齊叛 渙,竊有漳濱,世縱淫風,事窮彫飾。或穿池運石,為山 學海,或層臺累構,概日凌雲。以暴亂之心,極奢侈之 事,有一於此,未或弗亡。朕菲食薄衣,以弘風教,追念 生民之費,尚想力役之勞,方當易茲弊俗,率歸節儉。 其東山南園及三臺,可並毀撤,瓦木諸物,凡入用者』」, 盡賜下民;山園之田,各還本主。
唐
[編輯]高祖武德九年太宗即位詔革猜忌之俗
[編輯]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大唐新語》:武德九年十 一月,太宗始躬親政事,詔曰:「有隋御宇,政刻刑煩,上 懷猜阻,下無誠信,致使朋友遊好,慶弔不通,卿士聯 官,請問斯絕。自今已後,宜革前弊,庶上下交泰,品物 咸通,布告天下,使知朕意。」由是風俗一變,澆漓頓革 矣。
太宗貞觀八年遣使觀省風俗
[編輯]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八年正月壬寅,遣使循省天下。」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八年正月壬寅,命尚書右 僕射李靖、特進蕭瑀、楊恭仁、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 夫韋挺、鄜州大都督府長史皇甫無逸、揚州大都督 府長史李襲譽、幽州大都督府長史張亮、涼州大都 督李大亮、右領軍大將軍竇誕、太子左庶子杜正倫、 綿州刺史劉德威、黃門侍郎趙弘智使於四方,觀省」 風俗。
代宗廣德二年詔禁侈俗
[編輯]按《唐書代宗本紀》,廣德二年四月甲午,禁鈿作珠翠 按《冊府元龜》,代宗廣德二年二月乙亥,南郊禮畢,敕 曰:「朕思素儉,敦以淳風,必約嚴章,以齊侈俗。其珠玉 器玩寶鈿雜繡等,一切禁斷。」
大曆六年詔禁淫巧之物
[編輯]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大曆 六年夏四月戊寅,詔:纂組文繡,止害女紅。今師旅未 息,黎元空虛,豈可使淫巧之風,有虧常制?其綾綿花 文所織盤龍、對鳳、麒麟、獅子、天馬、辟邪、孔雀、仙鶴、芝 草、萬字、雙勝、透背及大」《綿竭》鑿六破已上,並宜禁 斷。其長行高麗白綿,大小花綾錦,任依舊例織造,有 司明行曉諭。
文宗太和四年詔禁奢靡之俗
[編輯]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四年夏四月壬戌,詔曰:「儉以足用,令出惟行,著在前 經,斯為理本。朕自臨四海,愍元元之久困,日昃忘食, 宵興疚懷,雖絕文繡之飾,尚愧茅茨之儉。亦諭卿士, 形於詔條。如聞積習流弊,餘風未革,車服第室,相高 以華靡之制;資用貨寶,固啟於貪冒之源。有司不禁, 侈」俗滋扇。蓋朕教導之未敷,使兆庶昧於恥尚也。其 何以足用行,令臻於致理歟?永念慚歎,迨茲申敕:「自 今內外班列職位之士,各務素樸,弘茲國風。有僭差 尤甚者,御史糾上,主者宣示中外,咸知朕意焉。」文宗 承長慶、寶曆奢靡之風,銳意懲革,躬行儉素,以率厲 之。
遼
[編輯]聖宗統和九年秋七月乙巳詔禁奢侈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宋
[編輯]真宗咸平四年遣使廉察風俗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四年八月丁卯,遣使巴蜀,廉 察風俗。」
哲宗元祐元年詔正風俗
[編輯]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六月甲寅,詔正風俗,修 紀綱,勿理隱疵細故。」
光宗紹熙三年詔戒飭風俗
[編輯]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三年六月辛丑朔,下詔戒飭 風俗,禁民奢侈與士為文浮靡、吏苟且飾偽者。」
寧宗嘉泰元年詔禁風俗奢侈
[編輯]按《宋史寧宗本紀》:「嘉泰元年夏四月辛卯,詔以風俗 侈靡,災後官軍營造,務遵法制,內出銷金鋪翠,焚之 通衢,禁民無或服用。」
金
[編輯]章宗明昌元年詔定製度以勵風俗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元年八月戊戌,上諭宰臣曰: 「何以使民棄末而務本,以廣儲蓄?」令集百官議。戶部 尚書鄧儼等曰:「今風俗侈靡,宜定製度,辨上下,使服 用居室各有差等,抑昏喪過度之禮,禁追逐無名之 費。用度有節,蓄積自廣矣。」右丞履、參知政事守貞諡 曰:「凡人之情,見美則願,若不節以制度,將見奢侈無 極,費用過多,民之貧乏,殆由此致。方今承平之際,正 宜講究此事,為經久法。」上是《履議》。
泰和元年禁風俗奢僭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泰和六年,敕尚書省舉行風俗奢 侈之禁。」
衛紹王大安元年十月己卯詔戒厲風俗
[編輯]按《金史衛紹王本紀》云云。
明
[編輯]太祖洪武元年禁民喪葬宴樂以厚風俗
[編輯]按《大政紀》: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御史高原侃言:「京 師人民猶習元氏舊俗,凡有喪葬,設宴會親友,作樂 娛屍,惟較酒殽厚薄,無哀戚之情。流俗之壞至此,非 所以為治。且京師天下之本,萬民之所取則者,一事 非禮,則海內之人轉相視傚,弊可勝言。況送終禮之 大者,不可不謹,乞禁止以厚風俗。」上是其言。
憲宗成化六年禁風俗奢侈
[編輯]按《大政紀》:成化六年十二月,戶部都給事中王弘等 上言,「近來京城內外,風俗奢侈,服食僭用無度,酒席 皆簇盤,民之困窮由此。在京射利之徒屠宗順等數 家,販賣寶石,至以進獻為名,或邀取官職,或倍獲價 利,蠹國病民,莫甚於此。乞嚴加禁革。及將宗順等倍
價賣過寶石銀兩,追徵入官,給發賑濟。」刑部尚書陸瑜上議,以為「弘等所言深切時弊,請逮宗順等數人治罪,追價利以充賑濟。」詔「宗順等姑置不問,備榜申 明禁約。」
風俗部總論
[編輯]《易經》。
《觀卦》
[編輯]《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程傳〉「風行地上,周及庶物」,為由歷周覽之象。故先王體之,為省方之禮,以觀民俗而設政教也。天子巡省四方,觀視民俗,設為政教,如奢則約之以儉,儉則示之以禮是也。「省方」,觀民也;設教,為民觀也。
《恆卦》
[編輯]《彖》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 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
可見矣
〈程傳〉聖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觀其所恆」,謂觀日月之久照,四時之久成,聖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觀此則天地萬物之情理可見矣。
漸卦
[編輯]《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程傳〉「山上有木,其高有因」,「漸」之義也。君子觀漸之象,以居賢善之德,化美於風俗。人之進於賢德,必有其漸習而後能安,非可陵節而遽至也在已。且然,教化之於人不以漸,其能入乎?移風易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必以漸也。
禮記
[編輯]《經解》
[編輯]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
〈注〉觀其風俗,則知其所以教。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 易良,《樂》教也;絜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 辭比事,《春秋》教也。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 《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其為人也,溫柔敦 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 《書》者也;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者也;絜靜精微 而不賊」,則深於《易》者也。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於《禮》 者也。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於《春秋》者也。
〈疏〉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者,言人君以《六經》之道,各隨其民教之,民從上教,各從《六經》之性,觀民風俗,則知其教,故云其教可知也。凡人君行此等六經之教,以化於下,在下染習其教,還有《六經》之性,故云詩教書教之等。
管子
[編輯]《八觀》
[編輯]入國邑,視宮室,觀車馬衣服,而侈儉之國可知也。夫 國城大而田野淺狹者,其野不足以養其民;城域大 而人民寡者,其民不足以守其城;宮營大而室屋寡 者,其室不足以實其宮;室屋眾而人徒寡者,其人不 足以處其室;囷倉寡而臺榭繁者,其藏不足以共其 費。故曰:「主上無積而宮室美,氓家無積而衣服修。乘」 車者飾觀望,步行者雜文采,本資少而末用多者,侈 國之俗也。國侈則用費,用費則民貧,民貧則奸智生, 奸智生則邪巧作。故奸邪之所生,生於匱不足,匱不 足之所生生於侈,侈之所生生於毋度。故曰:「審度量, 節衣服,儉財用,禁侈泰,為國之急也。」不通於若計者, 不可使用國。故曰:「入國邑,視宮室,觀」車馬衣服,而侈 儉之國可知也。
入州里,觀習俗,聽民之所以化其上,而治亂之國可 知也。州里不鬲,閭閈不設,出入無時,早晏不禁,則攘 奪竊盜、攻擊殘賊之民毋自勝矣。食谷水巷,鑿井場 圃,接樹木茂,宮牆毀壞,門戶不閉,外內交通,則男女 之別毋自正矣。鄉毋長游,里毋士舍,時毋會同,喪蒸 不聚,禁罰不嚴,則齒長輯睦,毋自生矣。故昏禮不謹, 則民不修廉;論賢不鄉舉,則士不及行;貨財行於國, 則法令毀於官;請謁得於上,則黨與成於下;鄉官無 法制,百姓群徒不從,此亡國弒君之所自生也。故曰: 「入州里,觀習俗,聽民之所以化其上者,而治亂之國 可知也。」
賈誼新書
[編輯]《俗激》
[編輯]大臣之俗,特以牘書不報,小期會不答耳。以為大故 不可矣。天下之大指舉之,而激俗流失,世壞敗矣,固 恬弗知怪大故也。加刀筆之吏,務在筐箱,而不知大 體,陛下又弗自憂,故如此哉?夫邪俗日長,民相然席於無廉恥禮義,非循也。豈為人子背其父,為人臣固 忠於君哉?豈為人弟欺其兄,為人下固信其上哉?陛 下雖有權柄事業,將何所寄之?《管子》曰:「四維:一曰禮, 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四維不張,國迺滅亡。」使管子 愚,無識人也則可,使管子而少知治體,則是豈不可 為寒心!今世以侈靡相競,而上無制度,棄禮義,捐廉 恥日甚,可謂月異而歲不同矣。逐利乎口耳,慮念非 顧行也。今其甚者,剄大父矣,刖大母矣,踝嫗矣,刺兄 矣。盜者慮探柱下之金,掇寢屍之簾,攓兩廟之器,白 晝大都之中,剽吏而奪之金,矯偽者出幾拾萬石粟, 賦六百餘萬錢,乘傳而行郡諸侯,此其無行義之尤 至者已。其餘猖獗而趨之者,乃豕羊驅而往,是類《管 子》謂「四維不張」者與?竊為陛下惜之。以臣之意,吏慮 不動於耳目,以為是特適然耳。夫移風易俗,使天下 移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陛下又不自憂, 竊為陛下惜之。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禮,六親 有紀,此非天所為,人之所設也。夫人之所設,弗為立 持,不植則僵,不脩則壞。秦滅四維不張,故臣乖而相 攘,上下亂賤而無差,父子六親殃僇而失其宜,奸人 並起,「萬民離畔,凡十三歲而社稷為墟,今四維猶未 備也,故奸人冀幸而眾心疑惑矣。豈如今定經制,令 主主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奸人無所 冀幸,群眾信上而不疑惑哉?此業一定,世世常安,而 後有所持循矣。若夫經制不定,是猶度江河無維楫, 中流而遇風波也,船必覆矣。悲夫!備不豫」具之也,可 不察乎?
劉子
[編輯]《風俗》
[編輯]風者氣也,俗者習也。土地水泉,氣有緩急,聲有高下, 謂之風焉;人居此地,習以成性,謂之俗焉。風有薄厚, 俗有淳澆。明王之化,當移風使之雅,易俗使之正。是 以上之化下,亦為之風焉;民習而行,亦為之俗焉。楚、 越之風好勇,其俗赴死而不顧;鄭、衛之風好淫,其俗 輕蕩而忘歸。晉有唐、虞之遺風,其俗節財而儉嗇。齊 有景公之餘化,其俗奢侈以誇競。陳太姬無子,好巫 祝,其俗事鬼神祈福。燕丹結客,納勇士於後宮,其俗 侍妻妾於賓客。斯皆上之風化,人習為俗也。越之東 有轍沐之國,其人父死,即負其母而棄之,雲是鬼妻, 不可與同居。其長子生,則解肉而食其母,謂之「宜弟。」 楚之南有啖人之國,其親戚死,拆其肉而埋其骨,謂 之為「孝。」秦之西有義渠之國,其人死則聚柴而焚之, 煙上燻天,謂之「昇霞。」胡之北有射姑之國,其人親戚 死,則棄之於江中,謂之「水仙。」斯皆異俗也。先王傷風 俗之不善,故立禮教以革其弊,制禮樂以和其性,風 移俗易,而天下正矣。
何垣西疇常言
[編輯]《正弊》
[編輯]甚矣,「風俗侈靡,而法禁不行也。泥金以飾服玩,而山 澤之產耗矣;銷錢以為器具,而鼓鑄之利蠹矣。京都 列肆,日價相夸,遠方何禁焉?王公戚里,時尚競新,士 庶何責焉?」法行而後化流,皆當自近始也。
冠、昏、喪、祭,民生日用之禮,不可苟也。在上莫為之制 節,而一聽俚俗之自為,鄙陋不經甚矣。攷古酌今,著 為一典,頒之四方,以革猥習,是當今之急務也。 三代盛時,民德歸壹,農祥祈報而已。今也祠社非時, 率斂任醵,急於官府,是豐年常若不給,一遇饑歉,則 流亡矣。上之教不明,下由之而莫知悔也,如之何而 使斯民之富庶也。
丘濬大學衍義補
[編輯]《一道德以同風俗》
[編輯]《易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臣按:天下之事理有同有異,同則一,異則二,惟有以一其二然後有以合其異而同焉,是故理出於天而具於人者為道、為德、為事,事在天下者有族、有物,族以類而聚,物以群而分,其聚也各以其類而合,其分也各以其形而殊,苟非在上者一之以道德,安能使其合者不苟於同而殊者不終於異哉?合者不苟於同,殊者不終於異,則咸為道德之歸。此「人所以無異心,家所以無殊俗,國所以無異政」 也。「天無不覆,而火上於天」 ,故明之所及者,廣於凡天之所覆者無不照燭,蕩蕩乎四海九州同一文明之化也。
《詩序》曰:「王道衰,禮義廢,政教失,國異政,家殊俗。」
按:臣「國國自為政,家家自為俗」 者,由道德之不一也。道德之所以不一者,由乎王道衰而禮義廢、政教失也。使文武之君常存而道德之教不息,禮義興行,政教不失,上焉而君有所依據以為治,中焉而臣有所持循而輔治,下焉而民莫不守其制而不敢易,遵其化而不能違,如此則億兆家如一家,千百國如一國,「千萬世如一世」 矣。
《王制》:「天下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考禮正刑一德,以尊於天子。」
臣按:禮刑出於上而行於下,諸侯當無事之時而行來朝之禮,則稽考其禮之行於侯國者,恐其或有所違僭者乎,違僭則亟改之,質正其刑之用於侯國者,恐其或有所偏枉者乎,偏枉則亟正之。若夫德之為德則上下之所同德者也,上本是德以為政教,而侯國之政教亦必率而行之,苟有異同焉則非一矣,故必一之,使上之所行,下之所遵,同一天理之公,人道之正也。如是,則是能尊崇天子之命矣。
《司徒》「一道德以同俗。」
臣按:天地之生人也,雖同,一其天而各異其地,惟其地之異,是以所習者不能無異焉,此其所以有異俗也。聖人居天子之位,宅中以圖治,必反其習之異以歸之同焉,則國不異政、家不殊俗矣。何也?蓋蚩蚩之民所生於地者其氣雖異而所稟於天者其理則同,彼以其氣之偏而異其趣向,吾則本天地之正氣、人「心之正道,抑其偏而返之正,合其異而歸之同,使天下之人同其趣向而無彼疆此界之殊」 ,是豈別為一種巧妙之法,出於其性分之外哉?無非因其固有之理,使復其初而已。是故天生人而與之以性。人所共由者謂之道,人所同得者謂之德。各由其所由,自以為宜;各得其所得,自以為是。而不知「其所由者非所當由,其所得者,非所當得。人人各是其所是,而不知其為非。此天下之俗所以紛紛不同也。」 聖人在上,則設為學校,建立師儒,本義理以為教條,著經書以為教法,必則古昔,必稱先王,必明聖人之道,諄諄然而播告之修,切切然而申明其義,使天下之人咸知道出於天而行於人,德「本於道而得於己,同一降衷之理,同一秉彝之天。敢有非吾之道而道其所道,非吾之德而德其所德,則政令之所必禁,刑罰之所必加也。」 如此則營東邠西,越南冀北,地不同而皆同,其天人雖異而不異,其行,風俗豈有異同者哉?吾見人人同其所行,家家同其所習,處處同其所尚矣,風俗豈有不同者哉?然則風俗所以同者,夫豈無其故哉?上文有曰:「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民淫。六禮:冠、婚、喪、祭、鄉、相見,七教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八政飲食、衣服,事為異別,度量數制。」 吾修吾之禮,則凡吾人自幼而長,自老而死,皆有所據依,以慎終追遠,會合交接。而彼禱禳追薦、髡首絕類者,自不為矣。吾明吾之教,則凡吾人由親而疏,由內而外,皆有所聯比,以尊尊、親親、長長、幼幼,而彼假合私昵,反倫背道者,自不行矣。禮修而教明,則道德一矣。然其散見於人為者,一有過焉,則有以悖禮而傷教,而道德不能保其久而不變矣,故又有八政以齊之焉。是故異服異言者有禁,奇技淫巧者有誅。百工技藝,皆有常業,而不敢習為異端;日用器械,皆有定製,而不敢作為邪異。尺度權量,長短大小必同;物數布幅,多寡廣狹必定。如是則若遠若近,曰大曰小,皆不敢立異改常。均齊方正,咸惟道德之歸。此天下風俗所以常同也歟!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臣按:風俗之所以不同者,以道德之不一也,道德之所以不一者,以異端道其所道、德其所德故也。戰國之時異端之大者在楊、墨,秦漢以來異端之大者在佛、老,必欲天下之風俗皆同而道德無不。
一,非絕去異端之教不可也。然在《孟子》則闢楊、墨, 在韓、歐、程、朱則闢佛、老,然而終莫如之何者,非獨 不能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也,非謂嘗去矣而復 大集,攻之暫破而愈堅,撲之未滅而愈熾也。蓋彼 之所以盛行者,非彼立法之善也,亦非為彼之人 之能也。彼窺吾之所有者而盜之,吾失之而彼得 之,吾非獨不知彼竊吾之所有,往往訐其所短而 較以是非,謂彼之所為者,近是於吾而非噫?抑孰 知彼之所以為我害者,即我之所固有者哉?夫攬 取人之物而竊用之,宜其近是而非也。彼之群居 而聚食,竊吾學校,養士之禮也;彼之誦經而說法, 竊吾絃誦,教士之禮也;彼之祈禳,竊吾祭薦之禮 也;彼之追薦,竊吾殯虞之禮也。吾用其真者,則彼 贗者自不售矣。昔晏子之於權臣《僭竊》曰:「惟禮可 以已之。」臣於異端亦云:夫禮之在天下,不可一日 無者,禮行則道德一矣,道德一則風俗同矣。蓋道 德其理也,而禮則其理之有節文,而見於事而可 行者也。是故吾有學校以養士,非學校不得以聚 徒;吾有經術以「教人,非經術不得以駕說,有禮以 祭神,非其鬼則不許祭,有具以送終,非得為則不 許用,如是,則彼之教,吾之人,非獨不敢為,且不暇 為,而亦不屑為矣,道德其有不一,風俗其有不同 也哉漢董仲舒言於武帝曰:「《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 古今之大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 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 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 並進,邪僻之說滅息,然後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 知所從矣。」天子善其對,以仲舒為江都相。丞相衛綰 因奏「所舉賢良,或治申、韓、蘇、張之言亂國政者,請皆 罷。」奏可。
臣按:為治之道二,政與教而已,政有紀綱,教有樞要,為政而振其紀綱,為教而撮其樞要,治道張矣。夫以四海之大、兆民之眾,人各一心、心各一見,人人有意欲行其私,苟非上之人撮其樞要總攝而整齊之,使一其歸,人人必濟其所欲、物物必遂其所私、事事必行其所見,天下何由而統於一也?聖人有見於此,所以有一道德之說焉。然道德之體一而已矣,而其為用則不一焉。人各其心,心各其見,自皆以為道德也。然皆似是而非是,故以非為是者,滔滔皆是也。習申韓者以申韓為道德;習楊墨者以楊墨為道德;習蘇張者以蘇張為道德;習佛老者以佛老為道德,紛紛籍籍,各以其所道德者以為道德,其「與學孔、孟者之於孔、孟之道德,若無以異也。彼各是其是而非人之非,非上之人示之以真是而明其所以為非,彼安肯非己之所是而是人之所非哉!」 武帝即位之初,首舉賢良方正,即得董仲舒之真儒者。仲舒首以是為言,而丞相衛綰又以為奏,於是罷黜百家,而世之學者因是而知尊孔氏之道。自後建太學,立博士,明經術,使儒者之道大明於天下,一洗秦人之陋。至今儒道盛行,經術大明,皆武帝振作之功,衛綰奏請之績,仲舒發揚之力也。嗚呼,其有功於世道,亦豈細哉!
宣帝甘露三年,詔諸儒論《五經》異同於石渠閣,蕭望 之等平奏,上親稱制臨決,立《梁丘易》《夏侯尚書》《穀梁 春秋》博士。
唐太宗貞觀十四年,命國子祭酒孔穎達等譔《五經 正義》,雖包貫異家為詳博,其間不能無繆冗,博士馬 嘉運駁正其失,有詔更令裁定。
臣按:漢宣帝會諸儒於石渠,講論《五經》同異,然惟講論之而已,未有成書也,至唐太宗始命孔穎達會諸儒臣譔《五經正義》,是亦一道德之一端也。蓋道德雖具於人心、出於天命,然不考之聖賢之經傳,安知其不以是為非、以非為是哉?是以自古帝王有志於三代之治者莫不以同風俗為務,同風俗者莫不以一道德為先。一道德者,苟不質正於聖賢之言,何以知其所以然之故,與其所當然之則而施行之哉?雖欲道德之一,不可得也。聖賢之言具載經傳,不有以表章而發明之,上之人何以為據,下之人有不信者矣。是以帝王欲一道德以同風俗,往往留意於經籍,而命諸儒考正而會稡之,用以頒布天「下,使家傳而人誦之,則凡有是道德者皆知如是則為道德,不如是則非咸為道德之歸,而風俗醇正,而無彼疆此界之殊矣。」 唐太宗有見於此,而命孔穎達以考正《六經》,而穎達不足以承上意,而所正者多有繆冗,則亦何益之有哉?穎達之學雖有可疵,而太宗之見則超然出乎後世人君之表,可「尚也已。」 我太祖開國之先,首建學校。未幾詔行科舉,一以《五經》《四書》教人取士,士各專一經而兼治《四書》。太宗又命諸儒輯《五經》《四書》《性理大全》。《易》主程、朱,《書》主蔡氏,《詩》主朱氏,《春秋》主胡氏,《禮記》則用陳澔《集說》,《四書》之訓則一本朱子《集註章句》焉。夫《五經》自漢以來,專門名家各自開戶牖而殊軌轍。或泥於訓詁,或流於讖緯。至於有宋、濂、洛、關、閩諸儒者出,然後經旨大明於世,而我列聖又表章之,遂為千古不刊之大典,不易之定論。是以「道德一」 而無岐轍之差,風俗同而無疆界之別,斯世斯民得以見天地之純全,識聖賢之至理,享帝王之盛治,一何幸歟!
東晉范甯好儒學,性質直,嘗謂王弼、何晏之罪,深於 桀紂。或以為貶之太過。甯曰:「王何滅棄典文,幽沉仁 義,游辭浮說,波蕩後生,使搢紳之徒,翻然改轍,以至 禮壞樂崩,中原傾覆,遺風餘俗,至今為患。桀紂縱暴 一時,適足以喪身覆國,為後世戒,豈能回百姓之視 聽哉?故吾以為一世之禍輕,歷代之患重。自喪之罪」 小,「迷眾」之罪大也。
臣按:老、莊之說,疾世俗之孳孳於利祿而不知所底止,故肆為論說,欲矯而正之,而不自知其言之過也。後之人祖其言以為說,得其言而不得其所以言,故申、韓用之以為慘刻,王、何用之以為浮蕩,申、韓用而嬴、秦亡,王、何恣而魏、晉滅,此無他,道德不明於天下,立說者各自道德,其道德而用其說者不知其所謂「道德」 之非道德故爾。向使明君在位,而輔其政者有其人,師表立於上,義理明於下,
豈有是哉?宋之時道學大明,其末流之弊,乃有「假之說以濟其私,一切不事,事上之人從而信之,遂至於議論多而成功少,虛文勝而實效微。一時士大夫其所崇尚者,雖邪正與晉人不同,而同歸於亂。」 嗚呼!人主之好尚,可不慎擇而精察之哉!
韓愈曰:「老子之小仁義,非毀之也,其見者小也。坐井 而觀天,曰:『天小者,非天小也。彼以煦煦為仁,孑孑為 義,其小之也則宜。其所謂道,道其所道,非吾所謂道 也;其所謂德,德其所德,非吾所謂德也。凡吾所謂道 德雲者,合仁與義言之也,天下之公言也。老子之所 謂道德雲者,去仁與義言之也,一人之私言也。周道』」 衰,孔子沒火於秦,黃老於漢,佛於晉魏。梁隋之間,其 言道德仁義者,不入於楊則入於墨,不入於老則入 於佛,入於彼必出於此。又曰:「古之為民者四,今之為 民者六。古之教者處其一,今之教者處其三。農之家 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商之家 一,而資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
臣按:「古之民四而其教一,當是之時,人無異習,士無異學,此風俗所以醇厚也。蓋民分於四,各有恆業而衣食易給,教專於一,士有定見而趣向不差,風俗安得不同?自佛、老之教興而民與教皆增其二,議論則此是而彼非,風俗則日異而月不同,此無他,各道其道、各德其德,道德不一之故也。」
歐陽修曰:「中國有佛,固已久矣。堯、舜、三代之際,王政 修明,禮義之教,充於天下,於此之時,雖有佛,無由而 入。及三代衰,王政闕,禮義廢,後二百餘年而佛至乎 中國。由是言之,佛所以為吾患者,乘其闕廢之時而 來,此其受患之本也。補其闕,修其廢,使王政明而禮 義充,雖有佛,無所施於吾民矣。此亦自然之勢也。」
臣按:歐陽修此言推本之論也,然謂之曰「此自然之勢也」 ,臣則以為「此自然之理也,豈但勢哉?彼佛者去吾中國數萬里,其勢無由至中國,然其所以導之入吾中國者,中國之人也,今其法行乎中國千餘年,其勢已堅牢不可動搖,其言入人心也已深,而其像設屋宇在人耳目者已稔熟,一旦欲去之,其勢誠有不」 易然者。歐陽氏欲吾修補吾政教之闕廢者,誠反本之論。然吾政教之闕且廢,非一日矣,一旦復其千年之故,非假之十百年不能也。十百年之中,其君其相豈能皆得卓然不惑者為之哉?臣愚以為莫若定為《家鄉之禮》,頒布天下,使家家行古禮,其勢自衰,此則朝令而夕可行也。積數十年,人皆知吾禮之簡徑,而覺彼法之勞攘,有損於財,無益於事,自然廢置而不振。英君誼辟有志於扶世教、闢邪說者出於其間,舉《韓子》所謂「人人火書廬居」 之說,乘其衰而去之,則中國三代道德之教、禮義之俗,頓然復矣。
修又言於君曰:「士之所本,在乎《六經》,而自暴秦焚書, 聖道中絕。漢興,收拾亡逸,所存無幾,去聖既遠,莫可 考證,偏學異說,因自名家。然而授受相傳,尚有師法。 暨晉、宋而下,師道漸亡。至唐為《九經正義》,所載既博, 所擇不精,多引讖緯之書,以相雜亂。乞特詔儒臣,刪 去讖緯之文,使學者不為怪異之言所惑亂,然後經」 義純一,無所駁雜。臣愚以謂欲使士子學古勵行而 不本《六經》,欲學《六經》而不去其詭異,欲望功化之成, 不可得也。
臣按:秦漢以來之《六經》,所以至於今日者,實賴孔穎達之《正義》。其刻板尚存於福州府學,世之學經者因得以考見古人之訓詁義例而知其名物度數之詳,雖其間多駁雜詭異之言,如歐陽氏所言者,然朱子謂「漢魏諸儒正音讀、通訓詁、考制度、辨名物,學者苟不先涉其流,則亦何以用功於此」 ,則其書亦世之不可無者也,第欲中心有主而知所擇耳。夫自有宋九儒講明經旨,一洗漢唐之陋,《六經》之文,如日中天,《六經》之道,如水行地。三尺童子皆知性之本善,而有荀況、揚雄之所不及者。然揆其所至,出口入耳者,不過傳習之言,而因心考義者,雖若有差,終有的然之見。此古之聖賢,其教人皆隱而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者,有由然也。今《五經》《四書》,先儒訓釋明白無疑矣,學者口誦而心解,不復致疑於其間。然所謂無疑者,豈真無疑哉?朱子謂「今之學子能言,真如鸚鵡。」 蓋鸚鵡之言,效人聲耳,其心未必有所解也。宋元之間,草澤之儒紛然雜出,於所謂《五經四書》者,又各加訓解,大意主於立「說,而不盡以解經,其間可取者不過數家,其餘皆欲炫奇鬥勝耳。解經而炫奇鬥勝,其視漢人之專門名家,則又益卑矣。宜俾學經者專究心於聖經,然後及於宋儒之傳,一以是為主,然後博考漢、魏諸儒之訓詁制度名物,焉有餘力,則旁及於近世諸人之訓說可也。乞敕儒學之臣,精加考擇,以示」 學者。並示以讀經之法,必先《經》而後傳,而後及乎諸說,則心有定見,不為異說之所
惑亂矣。是乃一《道德》之門徑也。
曾鞏曰:「古之治天下者,一道德,同風俗。蓋九州之廣, 萬民之眾,千歲之遠,其教已明,其習已成之後,所守 者一道,所傳者一說而已。故《詩》《書》之文歷世數十,作 者非一,而言未嘗不相為終始,化之如此其至也。當 是之時,異行者有誅,異言者有禁,防之又如此其備 也。故二帝三王之際及其中間嘗更衰亂,而餘澤未」 熄之時,百家眾說未有能出於其間者也。及周之末 世,先王之教化法度既廢,餘澤既熄,世之治方術者, 各得其一偏。故「人奮其私智,家尚其私學者,蜂起於 中國,皆明其所長而昧其所短,矜其所得而諱其所 失。天下之士各自為言而不能相通,世之人不復知 夫學之有統,道之有歸也。」
臣按:百家眾技如耳目口鼻,各有所用而不能相通,而聖人大學之道則如心,君處靈臺之中,為百骸之主宰,各因其所用者明而通之,使之互相為用而底於大成焉。如此,則學有統、道有歸,所守者同一道、所傳者同一說矣。
程顥言於神宗曰:「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宋 興百餘年,而教化未大醇,人情未盡美,士人微謙退 之節,鄉閭無廉恥之行,刑雖繁而姦不止,官雖冗而 材不足者,此蓋學校之不修,師儒之不尊,無以風勸 養勵之使然耳。古者一道德以同風俗,苟師學不正, 則道德何從而一?方今人執私見,家為異說,支離經 訓,無復統一。道之不明不行,乃在於此。臣謂宜先禮 命近侍賢儒,各以類舉,及凡執事方岳州縣之吏,悉 心推訪,凡有明先王之道,德業充備,足為師表者。其 次有篤志好學,材良行修者,皆以名聞。其高蹈之士, 朝廷當厚禮延聘。其餘命州縣敦遣,萃於京師,館之 寬閑之宇,豐其廩餼,恤其家之有無。」以大臣之賢,典 領其事,俾群儒朝夕相與講明正學,其道必本於人 倫,明乎物理。其教自《小學》灑掃應對以往,修其孝弟 忠信,周旋禮樂,其所以誘掖激厲、漸摩成就之道,皆 有節序。其要在於擇善修身,至於化成天下,自鄉人 而可以至於聖人之道,其學行皆中於是者為成德。 又其次取材識明達,「可進於善者,使日受其業,稍久 則舉其賢傑以備高任,擇其學業大明、德義可尊者 為大學之師,次以分教天下之學。始自藩府至於列 郡,擇士之願學、民之俊秀者入學,漸自大學及州郡 之學,擇其道業之成、可為人師者,使教於縣之學,如 州郡之制。如此則得士浸廣,天下風俗將日入醇正, 王化」之本也。帝王之道,莫尚於此。願陛下特留宸意, 為萬世行之。
臣按:程子謂「治天下以正風俗、得賢才為本」 ,臣竊以謂得賢才又正風俗之本,必欲得賢才以正風俗而一道德又其本也。道德不一則人執私見,家為異說,各道其所道、德其所德,不相統壹矣。必欲道德之一而咸惟中正之歸,則又在師道之立焉。立師道以修學校之政,俾其掌天下之風化,教天下之人材,考正經典,講明義理,以一人心之趨嚮,期於道德之一、風俗之同而後已。所以然者,非得夫程子所謂「明先王之道,德業充備,足為師表」 者,曷足以當茲任哉?惟我祖宗建學立師,教育人材,一以《五經》《四書》為教學之具。凡今布列中外者,孰非明先王之道之士哉?今日班行之中,搢紳之列未必無其人也。盍加推訪,其間有德行文學,聞望素著,冠於一時,為內外所推重者,即僉舉以聞,命以師儒之首秩,俾之自擇其屬,必得如程子所謂篤志好學、材良行備者,以充其選。而又於大臣中特命一人典領其事,如程子所云者,授以璽書,責以提督作興之任,俾其率領群儒,詳立規條。一本程子所上《劄十》「以為準則。根據學校所施行者,必太祖皇帝所定之學規;士子所誦習者,必太宗皇帝所頒之書籍。參諸古典,酌以時制。凡夫學校所以誘掖激厲、漸摩成就之道,節目次第,門分條具,以為一代教養之法。既行之太學,又頒之天下。如此則施教者有成效,受教者有成德,而推其所得以為教者,皆有」 成法,而用之無窮矣。要必就其所教多士之中,差其果於行事者,用以釐百司之務,擇其深於道義者,留以為太學之師,散其明於經訓者,分以掌州縣之教。而州縣受教之士,又以其所受於教者之教,以卒業於太學,以分任於有司,以推教於他人。彼此承傳,後先授受,同此《詩》《書》之習,同此道德之歸;朝廷之政教,此道此德也;官府之禁令,此道此德也;百官之職業,此道此德也;學校之功課,此道此德也。道德既一,風俗自同。「立德者不索隱以行怪,行事者不謀利而計功,為學者不駕虛而翼偽,修辭者不厭常而喜新,居官者不黨同而伐異。渾渾乎和平溫厚之天,坦坦乎大中至正之域。」 世道至此,雖唐虞三代,不是過也。由是觀之,治天下之道,莫大於正風俗。正風俗之要,莫
切於一道德。程顥一世大儒,言於其君,欲其特留宸意,為萬世行之。臣敢昧死援程顥之言,以為《九重告》。
朱熹曰:「異端害正,故君子所當闢,然須是吾學既明, 洞見大本達道之全體,然後據天理以開有找之私, 因彼非以察吾之正,議論之間彼此交盡,而內外之 道一以貫之,如孟子論養氣而及告子義外之非,因 夷子而發天理一本之大,豈徒攻彼之失而已哉!所 以推明吾道之極致本原,亦可謂無餘蘊矣。」
臣按:朱子之言反本之論,所謂「上策莫如自治」 者也。吾惟明吾之道德,則彼所謂非道之道、非德之德,皆因吾之是而見彼之非,正不必拘拘然而與之較負勝也。吾道既明、吾黨既眾,則自然所至成俗,不日而復三代之舊矣。
風俗部藝文
[編輯]《論時政疏》漢·賈誼
[編輯]今民賣僮者為之繡衣絲履,偏諸緣內之閑中,是古 天子後服,所以廟而不宴者也,而庶人得以衣婢妾。 白縠之表,薄紈之裏,緁以偏諸美者黼繡,是古天子 之服。今富人大賈嘉會,召客者以被牆。古者以奉一 帝一後而節適,今庶人屋壁得為帝服,倡優下賤得 為後飾,然而天下不屈者,殆未有也。且帝之身自衣 皁綈,而富民牆屋被文繡,天子之後以緣其領,庶人 嬖妾以緣其履,此臣所謂舛也。夫百人作之不能衣 一人,欲天下亡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 之,欲天下亡饑,不可得也。饑寒切於民之肌膚,欲其 亡為姦邪,不可得也。國已屈矣,盜賊直須時耳,然而 獻計者曰「毋動,為大耳。」夫俗至大不敬也,至亡等也, 至冒上也,進計者猶曰「毋為可為長太息」者此也。商 君遺禮誼,棄仁恩,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 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借父耰 刞,慮有德色,母取箕箒,立而誶語,抱哺其子,與公併 倨,婦姑不相說,則反脣而相稽,其慈子嗜利,不同禽 獸,亡幾耳。然並心而赴,時猶曰蹶。六國兼天下,功成 求得矣,終不知反廉愧之節,仁義之厚,信併兼之法, 遂進取之業,天下大敗。眾掩寡,智欺愚,勇威怯,壯陵 衰,其亂至矣。是以大賢起之,威震海內,德從天下,曩 之為秦者,今轉而為漢矣。然其遺風餘俗,猶尚未改。 今世以侈靡相競,而上亡制度,棄禮誼,捐廉恥,日甚, 可謂「月異而歲不同矣。逐利不耳,慮非顧行也,今其 甚者殺父兄矣。盜者,剟寢屍之簾,搴兩廟之器,白晝 大都之中,剽吏而奪之金,矯偽者出幾十萬石粟,賦 六百餘萬錢,乘傳而行郡國,此其亡行義之尤至者 也。」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之間以為大故,至於 流俗失,世壞敗,因恬而不知怪,慮不動於耳目,以為 是適然耳。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 吏之所能為也。俗吏之所務,在於刀筆筐篋,而不知 大體。陛下又不自憂,竊為陛下惜之。夫立君臣,等上 下,使父子有禮,六親有紀,此非天之所為,人之所設 也。夫人之所設,不為不立,不植則僵,不修則壞。《筦子》 曰:「禮義廉恥,是謂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使筦子 愚人也則可,筦子而少知治體,則是豈可不為寒心 哉!秦滅四維而不張,故君臣乖亂,六親殃戮,姦人並 起,萬民離叛,凡十三歲而社稷為墟。今四維猶未備 也,故姦人幾幸而眾心疑惑。豈如今定《經制》,令君君 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親,各得其宜。姦人無所幾幸, 而群臣眾信,上不疑惑,此業一定,世世常安,而後有 所持循矣。若夫經制不定,是猶渡江河亡維楫,中流 而遇風波,船必覆矣。可為長太息者此也。
《言風俗書》貢禹
[編輯]孝文皇帝時,貴廉潔,賤貪污,賈人、贅壻及吏坐臧者, 皆禁錮,不得為吏;賞善罰惡,不阿親戚,罪白者伏其 誅,疑者以與民。亡贖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海內大化, 天下斷獄四百,與《刑錯》無異。武帝始臨天下,尊賢用 士,闢地廣境數千里,自見功大威行,遂從耆欲,用度 不足,乃行一切之變,使犯法者贖罪,入穀者補吏。是 以天下奢侈,官亂民貧,盜賊並起,亡命者眾。郡國恐 伏其誅,則擇便巧史書,習於計簿,能欺上府者,以為 右職;姦軌不勝,則取勇猛能操切百姓者,以苛暴威 服下者,使居大位。故亡義而有財者顯於世,欺謾而 善書者尊於朝,誖逆而勇猛者貴於官。故俗皆曰:「何 以孝弟為財多而光榮?何以禮義為」史書而仕宦,何 以謹慎為勇猛而臨官?故黥劓而髡鉗者,猶復攘臂 為政於世行,雖犬彘家富,埶足目指氣使,是為賢耳。 故謂「居官而置富者為雄桀,處姦而得利者為壯士。」 兄勸其弟,父勉其子,俗之壞敗,乃至於是。察其所以 然者,皆以犯法得贖罪,求士不得真賢,相守崇財利誅不行之所致也。今「欲興至治,致太平,宜除贖罪之 法。相守選舉不以實,及有臧者,輒行其誅,亡但免官, 則爭盡力為善,貴孝弟,賤賈人,進真賢,舉實廉,而天 下治矣。」孔子匹夫之人耳,以樂道正身不解之故,四 海之內,天下之君,微孔子之言,無所折中。況乎以漢 地之廣,陛下之德,處南面之尊,秉萬乘之權,因天地 之助,「其於變世易俗,調和陰陽,陶冶萬物,化正天下, 易於決流抑隊。」自成康以來,幾且千歲,欲為治者甚 眾,然而太平不復興者,何也?以其舍法度而任私意, 奢侈行而仁義廢也。陛下誠深念高祖之苦,醇法太 宗之治,正己以先下,選賢以自輔,開進忠正,致誅姦 臣,遠放諂佞,放出園陵之女,罷倡樂,絕鄭「聲,去甲乙 之帳,退偽薄之物,修節儉之化,驅天下之民,皆歸於 農。如此不解,則三王可侔,五帝可及。唯陛下留意省 察,天下幸甚!」
《崇厚論》朱穆
[編輯]夫俗之薄也,有自來矣。故仲尼嘆曰:「大道之行也,而 丘不與焉。」蓋傷之也。夫道者,以天下為一,在彼猶在 己也。故行違於道則愧生於心,非畏義也;事違於理, 則負結於意,非憚禮也。故率性而行謂之道,得其天 性謂之德。德性失然後貴仁義。是以仁義起而道德 遷,禮法興而淳樸散。故道德以仁義為薄,淳樸以禮 法為賊也。夫中世之所敦,已為上世之所薄,況又薄 於此乎?故夫天不崇大則覆幬不廣,地不深厚則載 物不博,人不敦龐則道數不遠。昔仲尼不失舊於原 壤,楚嚴不忍章於絕纓。由此觀之,聖賢之德敦矣。老 氏之經曰:「大丈夫處其厚不處其薄,居其實不居其 華,故去彼取此。」夫時有薄而厚施,行有失而惠用。故 覆人之過者,敦之道也;救人之失者,厚之行也。往者 馬援深昭此道,可以為德,誡其兄子曰:「吾欲汝曹聞 人之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得聞,口不得言。」斯言要 矣。遠則聖賢履之上世,近則邴吉、張子儒行之漢廷, 故能振英聲於百世,播不滅之遺風,不亦美哉!然而 世俗或異,風化不敦,而尚相誹謗,謂之「臧否。記短則 兼折其長,貶惡則並伐其善,悠悠者皆是,其可稱乎!」 凡此之類,豈徒乖為君子之道哉?將有危身累家之 禍焉。悲夫!行之者不知憂其然,故害興而莫之及也。 斯既然矣,又有異焉,人皆見之而不能自遷。何則?務 進者趨前而不能顧後,榮貴者矜己而不能待人,智 不接「愚,富不賑貧,貞士孤而不恤,賢者戹而不存。」故 田蚡以尊顯致安國之金,淳于以貴執引方進之言。 夫以韓、翟之操,為漢之名宰,然猶不能賑一貧賢,薦 一孤士,又況其下者乎?此禽息、史魚所以專名於前, 而莫繼於後者也。故時敦俗美,則小人守正,利不能 誘者也;時否俗薄,雖君子為邪,義不能止也。何則?先 進者既往而不返,後來者復習俗而追之,是以虛華 盛而忠信微,刻薄稠而純篤稀,斯蓋《谷風》有棄予之 嘆,《伐木》有鳥鳴之悲矣。嗟乎!世士誠躬師孔聖之崇 則,嘉楚嚴之美行,希李老之雅誨,思馬援之所尚,鄙 二宰之失度,美韓稜之抗正,貴邴張之弘裕,賤時俗 之誹謗,則道豐績盛,名顯身榮,載不刊之德,播不滅 之聲,「然後知薄者之不足,厚者之有餘也。彼與草木 俱朽,此與金石相傾,豈得同年而語,並日而談哉。」
《論宜敦禮讓表》晉·庾峻
[編輯]峻以御史中丞拜侍中,加諫議大夫。是時風俗趨競,禮教陵遲。峻上疏曰:
臣聞「黎庶之性,人眾而賢寡;設官分職,則官寡而賢 眾。為賢眾而多官,則妨化;以無官而棄賢,則廢道。是 故聖王之御世也,因人之性,或出或處,故有朝廷之 士,又有山林之士。朝廷之士,佐主成化,猶人之有股 肱心膂,共為一體也。山林之士,被褐懷玉,太上棲於 丘園,高節出於眾庶。其次輕爵服,遠恥辱以全志;最 下就列位,惟無功而能知止。彼其清劭足以抑貪汙, 退讓足以息鄙事,故在朝之士,聞其風而悅之,將受 爵者,皆恥躬之不逮。斯山林之士,避寵之臣,所以為 美也。」先王嘉之節雖離世而德合於主,行雖詭朝而 功同於政,故大者有玉帛之命,其次有几杖之禮,以 厚德載物,出處有地。既廊廟多賢才,而野人亦不失 為君子,此先王之弘也。秦塞斯路,利出一官,唯有處 士之名,而無爵列於朝者,商君謂之「六蠍」,韓非謂之 「五蠹。」時不知德,惟爵是聞,故閭閻以公乘侮其鄉人, 郎中以上爵傲其父兄。漢祖反之,大暢斯否。任蕭、曹 以天下,重四皓於南山,以張良之勳,而班在叔孫之 後。蓋公之賤,而曹相諮之以政。帝王貴德於上,俗亦 反本於下。故田叔等十人,漢廷臣無能出其右者,而 未嘗干祿於時。以釋之之貴,結王生之襪於朝,而其 名愈重。自非主臣尚德兼愛,孰能通天下之志,如此 其大者乎?夫不革百王之弊,徒務救世之政,文士競 智而務入,武夫恃力而爭先,官高矣而意未滿,功報 矣其「求不已。又國無隨才任官之制,俗無難進易退 之恥。位一高,雖無功而不見下,已負敗而後見用。故因前而升,則處士之路塞矣。」又仕者黜陟無章,是以 普天之下,先競而後讓,舉世之士,有進而無退。大人 溺於動俗,報政撓於群言,衡石為之失平,清濁安可 復分?昔者先王患向之所以取天下者今「之為弊,是 故功成必改其物,業定必易其教。雖以爵祿,使下臣 無貪陵之行;雖以甲兵,定功主無窮武之悔也。」臣愚 以為古者大夫七十懸車,今自非元功國老、三司上 才,可聽七十致仕,則士無懷祿之嫌矣;其父母八十, 可聽終養,則孝莫大於事親矣。吏歷試無績,依古終 身不仕,則官無秕政矣。能小而不能大,可降還蒞小 則使人以器矣。人主進人以禮,退人以禮,人臣亦量 能受爵矣。其有孝如王陽,臨九折而去官;潔如貢禹, 冠一免而不著;及知止如王孫,知足如疏廣,雖去列 位而居東野。與人父言依於慈,與人子言依於孝。此 其出言合於國檢危行彰於本朝,去勢如脫屣,路人 為之隕涕;「辭寵如金石,庸夫為之興行。是故先王許 之,而聖人貴之。夫人之性陵上,猶水之趣下也,益而 不已必決,升而不已必困。」始於匹夫,行義不敦,終於 皇輿,為之敗績,固不可不慎也。下人並心進趣,上宜 以退讓去其甚者,退讓不可以刑罰使。莫若聽朝士 時時從志山林,往往間出,無使入者不能復出,往者 不能復反,然後「出處交泰,提衡而立,時靡有爭,天下 可得而化」矣。
《崇讓論》劉寔
[編輯]寔以世多進趣,廉遜道闕,乃著《崇讓論》以矯之。
古之聖王之化天下,所以貴讓者,欲以出賢才,息爭 競也。夫人情莫不欲己之賢也,故勸令讓賢,以自明 賢也,豈假讓不賢哉!故讓道興,賢能之人不求而自 出矣,至公之舉自立矣,百官之副亦豫具矣。一官缺, 擇眾官所讓最多者而用之,審之道也。在朝之士,相 讓於上,草廬之人咸皆化之,推賢讓能之風從此生 矣。為一國所讓,則一國士也;天下所共推,則天下士 也。推讓之風行,則賢與不肖灼然殊矣。孔子曰:「能以 禮讓為國,則不難也。」在朝之人,不務相讓久矣,天下 化之。自魏代以來,登進辟命之士及在職之吏,臨見 受敘,雖自辭不能,終莫肯讓有勝己者。夫推讓之風 息,爭競之心生。孔子曰:「上興讓則下不爭」,明讓不興, 下必爭也。推讓之道興,則賢能之人日見推舉;爭競 之心生,則賢能之人日見謗毀。夫爭者之欲自先,甚 惡能者之先不能無毀也。故孔墨不能免世之謗己, 況不及孔墨者乎?能否混雜,優劣不分,士無素定之 價,官職有缺,主選之吏不知所用,但案官次而舉之。 向令天下貴讓士必「由於見讓而後成名,名成而官 乃得用之。諸名行不立之人,在官無政績之稱,讓之 者必無矣,官無因得而用之也。所以見用不息者,由 讓道廢,因資用人之有失久矣。」昔齊王好聽竽聲,必 令三百人合吹而聽之,廩以數人之俸。南郭先生不 知吹竽者也,以三百人合吹,可以容其不知,固請為 王吹竽,虛食數人之俸。嗣王覺而改之,乃下令曰:「吾 之好聞竽聲,有甚於先王」,欲一一列而聽之,先生於 此逃矣。推賢之風不立,濫舉之法不改,則南郭先生 之徒盈於朝矣。夫讓道不興之弊,非徒賢人在下位 不得時進也,國之良臣荷重任者,亦將以漸受罪退 矣。何以知其然也?孔子以為顏氏之子不「貳過耳。」明 非聖人皆有過,寵貴之地,欲之者多矣。惡賢能者塞 其路,其過而毀之者亦多矣。夫謗毀之生,非徒空設, 必因人之微過而甚之者也。毀謗之言數聞,在上者 雖欲不納,不能不仗所聞而微察之也。無以其驗至 矣。得其驗,安得不理其罪?若知而縱之,主之威日衰, 令之不行,自此始矣。知之皆理之,受罪退者稍多,大 臣有不自固之心。夫賢才不進,貴臣日疏,此有國之 深憂也。《詩》曰:「受祿不讓,至於已斯亡。」不讓之人,憂亡 不暇,而望其益國朝,不亦難乎!竊以為改此俗甚易 耳。何以知之?夫一時在官之人,其中賢明者亦多矣, 豈皆不知讓賢為貴?直以其時皆不讓,習以成俗,故 遂不為耳。人臣初除,皆通表上聞,名之「謝章」,所由來 尚矣。原謝章之本意,欲進賢能,以謝國恩。昔舜以禹 為司空,禹拜稽首,讓於稷契及咎繇。使益為虞官,讓 於朱虎熊罷。使伯夷典三禮,讓於夔、龍。唐虞之時,眾 官初除,莫不皆讓也。謝章之義,蓋取於此。《書》記之者, 欲以永世作則。季世所用,不賢不能讓賢,虛謝「見用 之恩而已。相承不變,習俗之失也。夫敘用之官,得通 章表者,其讓賢推能乃通;其不能有所讓,徒費簡紙 者,皆絕不通。人臣初除,各思推賢能而讓之矣。讓之 文,付主者掌之,三司有缺,擇三司所讓最多者而用 之,此為一公缺,三公已豫選之矣。且主選之吏,不必 任公而選三公,不如令三公自共選一公為詳也。四 征缺,擇四征所讓最多者而用之,此為一征缺,四征 豫選之矣。必詳於停缺,而令主者選四征也。尚書缺, 擇尚書所讓最多者而用之,此為八尚書共選一尚 書。詳於臨缺,令主者選八尚書也。郡守缺,擇眾郡所讓最多者而用之,詳於任主者,令選百郡守也。」夫以 眾官百郡之讓,「與主者共相比,不可同歲而論也。賢 愚皆讓,百姓耳目盡為國耳目。」夫人情爭則欲毀己 所不知,讓則競推於勝己。故世爭則毀譽交錯,優劣 不分,難得而讓也。時讓則賢智顯出,能否之美歷歷 相次,不可得而亂也。當此時也,能退身修己者,讓之 者多矣,雖欲守貧賤,不可得也。馳騖進趣而欲人見 讓,猶卻行而求前也。夫如此,愚智咸知,進身求通,非 修之於己,則無繇矣。游外求者,於此相隨而歸矣。浮 聲虛論,不禁而自息矣。人人無所用其心,任眾人之 議,而天下自化矣。《春秋傳》曰:「范宣子讓,其下皆讓。欒 黶雖汰,弗敢違也。」晉國以平,數世賴之。在朝君子,典 選大官,能不以人廢言,舉而行之,各以讓賢舉能為 先務,則群才猥出,能否殊別,蓋世之功,莫大於此。
《誡勵風俗敕一》〈文明元年四月十三日〉唐·制集
[編輯]敕:「建立州縣,列豎官司,所以導俗宣風,懲姦息暴。頃 以承平既久,中外晏安,人懷弛慢之心,官無警覺之 意,遂使潁宋二川,屢奏亂常之黨,荊並兩府,頻言構 逆之徒。發露。雖復數州包藏,猶慮未絕。此等祆釁,尋 自伏誅,旬日之間,驚害良善。誠按察寬縱,禁止不明, 或使無辜,陷於非命。興言及此,深用惻隱。自今以後」, 在州縣官寮,各宜用心檢校。或惰於農業,專事末遊; 或妄說祅訛,潛懷聚結;或棄其井邑,逋竄外州;或自 衒醫工,誘惑愚昧。諸如此色,觸類旁求,咸須防糾,勿 許藏匿。又屬當首夏,務在田蠶,雖則各解趨時,亦資 官府敦勸。若能肅清所部,人無犯法,田疇墾闢,家有 餘糧。所由官人,宜加考第,功狀尢異者別加外擢。若 為政苛濫,戶口流移,盜發罕能自擒,逆謀為外境所 告,輕者年終貶考,甚者非時解替。御史及臺郎出使, 審加訪察,各以狀聞。宜宣諸州,各令所在知悉。
《誡勵風俗敕二〈唐隆元年七月十九日〉》同前
[編輯]門下:「朕克纘丕業,誕膺景命,憲章昔典,欽若前王。克 己勵精,緬思至道,宵衣旰食,勤修庶政,夙夜寅畏,匪 遑底寧,若涉泉冰,罔知攸濟。頃屬殷憂啟運,多難興 邦,禮義載復,品物咸乂。思欲致萬姓於仁壽,歸六合 於昇平,永言政途,庶幾沿革,猶恐學校多闕,賢俊罕 登,牧宰不存政理,農桑未加勸導,樽俎之儀不習,冠 婚之禮莫修,朕所以當寧興嘆,載懷兢惕者矣。庠序 者,風化之本,人倫之先,仰州縣勸導知禮節。每年貢 明經進士,不須限數,貴在得人。先聖廟及州縣學即 令修理,春秋釋菜,使敦講誦之風。天下有奇才異行 沉伏不能自達,及官人百姓,有能極言時政得失者, 令本州責狀封進。」鄉飲禮廢,為日已「久,尊德尚齒,弘 益極深。宜令諸州,每年遵行鄉飲之禮,令有勸慕。王 公卿士,務存訓獎,子弟成立,則有冠婚。婚禮糟粕,或 存,冠禮久為廢闕。自今以後,並行冠禮,責以成人之 道,便知負荷之難。食為人天,農為政本,綏撫氓庶,勸 課農桑,牧宰之政,莫過乎此。」刺史縣令,有課最尤異, 委廉察使名聞,當加「甄擢。」縣令字人之本,明經為政 之先,不稍優異,無以勸獎。縣令考滿考詞,使狀有清 字,無負犯。明經及第常選,每至選時,量加優當,若屬 停選,並聽赴集。真如設教,理歸清淨。黃老垂範,道在 希微。僧尼道士女官之流,並令修習真寂,嚴持戒行, 不得假託功德,擾亂閭閻。令州縣嚴加檢察,私度之 色,即宜禁斷。諸州縣官,有不因選序,別犯贓賄,非時 除受官等,皆依倚形勢,恣行侵剝。如有此色,仰州長 官錄事參軍速勘責奏聞訖宜停,務待進止,仍委吏 部兵部速勘責處分。諸州百姓,多有逃亡,良由州縣 長官,撫字失所。或住居側近,虛作破除,或逃在他州, 橫徵鄰保。逃人田宅,因被賤賣。宜令州縣,招攜復業。 其逃人田宅,不得輒容賣買。其地任依鄉源例租納, 州縣倉,不得令租地人代出租課。寺觀廣占田地,反 水碾磑,侵損百姓。宜令本州長官檢括,依令式以外, 及官人百姓將莊田宅舍布施者,在京並令司農卿 即收,外州給貧下課戶。凡此數事,咸宜區分,繫乎風 俗,義存獎勸。刺史縣令等,各申明舊章,勉思撫輯,罷 凋弊之務,歸淳厚之源,訓導黎蒸,宣我朝化。《書》不雲 乎:「德惟善政,政在養人。」布告天下,咸知朕意。
《誡勵風俗敕三〈開元二年正月十三日〉》同前
[編輯]黃門:「朕聞天為大者,莫先於育物;物最靈者,莫甚於 愛人。故樹之後王,以康兆庶。朕緬鑒前烈,深惟遠圖, 懼德之不修,化之未偃,寅畏夙夜,如臨泉壑。然則疇 咨命於四岳,黜陟存乎三載,既以百姓為心,明非一 人獨理。今之牧守,古稱侯伯,賢者任之,則循良之跡 著;不賢者任之,則愁苦之聲作。每冀精於所擇,委之 前往。豈時或頹靡,苟且尚多,而吏之殊尤,寂寥不嗣。 靜言政要,朕用撫然。間歲水旱,周於郡國,倉廩不蓄, 閭閻薦饑,加以出攝頗多,冗官增弊,至於處置,皆憑 刺舉,當於京官內,簡宏才通識堪致理興化者,量授 都督。刺史等久在外藩,頻有昇進狀者,量授京官。使 出入常均,永為恆式,課最超等,必議昇遷,循默守常必裁貶黜,昭昭賞罰,不可不慎。屬冬朝禮成,春事方 起,朝集使等俾還所蒞,欽若朕言。官寮間或幹濟清 苦,或貪濫侵漁,灼然稱職,及不稱職,並委都督刺史 審察奏聞,罔或阿容,自貽悔咎。諸道雖遣使存問,尚 切憂勞。牧宰等深體朕懷,各宜隱恤。交至乏絕者,速 量事優當。」公私債負,停徵至秋,州縣差科,務減常日。 昔國僑相鄭,以至和平;曹參相齊,貴於清淨。清靜則 不擾,不擾則和平,和平則不爭,不爭則知恥。愛費而 與休息,除煩而從簡易。自當農者歸隴畝,蠶者勤紡 績,既富而教,乃克有成。道德齊禮,不遠斯復。庶幾在 位,弘朕此心。凡厥遐邇,各令委悉,主者施行。
《誡勵風俗敕四》同前
[編輯]敕:「國家祖武宗文,重熙累洽,克清寰極,大庇生人。元 德獨化,與乾元而資始;至道無名,合帝先而首出。自 削平區宇,混一車書,六合晏然,百有餘載,則我文武 之業,有大造於生靈。朕嗣守丕運,纂成鴻緒,恐不敷 弘前烈,光闡睿圖。夙夜祗畏,若臨泉谷,曷嘗不恭默 思道,寤寐勤政。從人之欲,每以百姓為心;屈己之勞, 常矜一物失所。」夫法久而弊,法弊則通。制國以立法 為先,教人以地著為事。自屬清晏,人多媮怠,國章或 弛,甿偽寔繁。今正朔所及,封疆無外,雖戶口且增,而 租賦不益,莫不輕去鄉邑,共為浮惰。或豪人成其泉 藪,或姦吏為其囊橐,逋亡積歲,流蠹日滋。雖朕之薄 德,罪則在予,亦官無其政,吏不守法耳。今欲去其末 而歸其本,閑其邪而正其德,使法有所立,人知嚮方。 是用恤孤窮,逸逋貸,式廣自新之路,俾申莫厚之恩。
《風化澆朴策》白居易
[編輯]問:甿俗之理亂,風俗之盛衰,何乃得於往而失於來,薄於今而厚於古?或曰:「興替之道,執於君臣。」 又云:「澆朴之風,繫於時代。」 二說相反,其誰可從?
臣聞「代之澆漓,人之朴略,由上而不由下,在教而不 在時。蓋政之臧否定於中,則俗之厚薄應於外也。何 以驗覈,伏請以周秦已降之事言之。」臣聞周室寖衰, 君臣陵替,蠶食瓜割,分為戰國。秦氏得之,以暴易亂, 曾未旋踵,同歸覆亡。炎漢勃興,奄有四海,僅能除害, 未暇化人。迨於文帝、景帝,勤思理道,躬行慈儉,人用 富安,禮讓自興,刑罰不試,昇平之美,鄰於成、康,載在 《漢書》,陛下熟聞之矣。降及魏、晉,迄於梁、隋,喪亂弘多, 殆不足數。我高祖始造區夏,未遑緝熙。迨於太宗、元 宗,抱聖神文武之姿,用房、杜、姚、宋之佐,謀猷啟沃,無 怠於心;德澤施行,不遺於物。所以刑措而百姓欣戴, 兵偃而萬方悅隨,近無不安,遠無不服。雖成、康、文、景, 無以尚之,載在《國史》,陛下熟知之矣。然則周、秦之亂 極矣,及文、景繼出,而昌運隨焉。梁、隋之弊甚矣,及二 宗嗣興,而王道融焉。若謂天地生成之德漸衰,國家 君臣之道漸喪,則當日甚一日,代甚一代,不應衰而 復盛,澆而復和。必不爾者,何以清平樸素之風,薄於 周、秦之交,而復厚於文、景之代耶?順成和動之俗,喪 於梁、隋之際,而獨興於貞觀、開元之年耶?由斯言之, 不在時矣。故魏徵有云:「若言人漸澆訛,不及質朴,至 今應為鬼魅,寧可復得而教化耶?」斯言至矣,故太宗 嘉之。臣又按《禮記》曰:「教者人之寒暑也,事者人之風 雨也。」此言萬人之從王化,如百穀之委歲功也。若寒 暑以時,則禾黍登而菽麥熟;若風雲不節,則稂莠殖 而秕稗生也。故教化優深,則廉讓興而仁義作;刑政 偷薄,則訛偽起而奸宄臻。雖百穀在地,成之者天也; 雖萬人在下,化之者上也。必欲以涼德弊政,嚴令繁 刑,而求仁義行,奸宄息,亦猶飄風暴雨,愆陽伏陰,而 望禾黍豐,糧莠死,其不可也亦甚明矣。故曰:「堯、舜率 天下以義,比屋可封;桀、紂率天下以暴,比屋可戮。」斯 則由上在教之明驗也,伏惟聖心無疑焉。
《正身回俗疏》宋·彭汝礪
[編輯]臣聞「天下之事,其出無窮,而相禪於無所終始者,疑 若甚勞。而古之人君,乃至於無為者,能得其本而已。 以四方為遠,故所正者惟京師;以一國為大,故所正 者惟其家;以萬民為眾,故所正者惟百官。又以國家 百官之富不可勝治也,故所正者惟其身而已,所守 者約,而所施者博,此古之要道也。」陛下有仁孝之行, 「恭儉之德,至誠惻怛之心,至於此非難也。而臣自京 師觀之,淫麗之文勝,淳厚之朴衰,謾誕之風長,正信 之俗微,非所以示遠方也;自宮邸觀之,公侯放於驕 淫而不禁,婦妾習於侈靡而不嚴,非所以示國人也; 自官府觀之,相尚以取譽,相引以趨勢,相傾以就利, 為上者殘其下,為貳者持其長,非所」以法萬民也。陛 下欲比漢唐,則固軼於漢唐矣;欲至三代,而於此未 正焉,臣以為未也。蓋古之人,修身以正天下,而其俗 既成之後,雖抱衾之賤妾,知自克以義,而非止於《關 雎》之后妃也;雖衰世之公子,知自篤於信,而非止《麟 趾》之盛時也;雖江漢之匹夫,皆知無思犯禮,而非止 於京邑之近也;雖牛「羊之賤吏,皆知有所不忍傷」,而 非獨公卿大夫之賢也。以古準今,何其寥寥哉?其弊亦必有在矣。陛下試反而思之,其躬行之未篤歟?其 昔者奢侈之弊因循而未革歟?亦教之未至而制之 不嚴歟?所求於士者止以語言而不以德歟?所取於 臣者以利歟?不然,何風俗之難回也?陛下有聖人之 才,有「崇高富貴之勢,嚬呻俛仰,鎮撫四海之外,惟無 為而已,為之無不可至也。」臣觀四方之學,其言語態 度,長短巧拙,必問京師如何不同,則以為鄙焉;凡京 師之物,其衣服器用,淺深闊狹,必問宮中如何不同, 則以為野焉。以此知以質厚示之,則無不從而質厚 也。異時皇族未嘗知經術也,及陛下以經「術造之,而 莫不欲為經術。異時士人未嘗知法律也,及陛下以 法令進之,而無不言法令。以此知能,以德禮示之,則 無不從而為德禮也。」夫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所謂質 厚也;德禮也,皆其所固有者也。因性之所固有而順 導之,蓋無難焉,在陛下加之意而已。「君子之德風,小 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此無足疑也。小人以疏遠, 妄及陛下之家事;以卑賤冒言,妄及百官之嗜好;以 聖學之廣淵,而道尋常之務;以聖學之日新,而言已 陳之跡,雖臣亦自知其疏闊也。考之於古,竊以為庶 幾焉。唯陛下念之。
《風俗論》明·丘起鳳
[編輯]風俗之醇澆,必有人焉移易其間,非偶然也。我洛為 周南首善之地,更召畢君陳相繼保釐,化行俗美,豈 顧問哉?迨蘇季子本《鬼谷》揣摩之學,歷說六國,取客 卿於脣吻,人心為之馳驟,而先王禮樂教化之風幾 於湮矣。漢興,吳公治郡,最奏治平。自後循良接跡,善 政薰陶之下,民俗為之丕變。故兩漢之俗最為近古, 「亦風行草偃」之勢然也。下及西晉,王夷甫輩以清談 倡,石季倫輩以富厚侈,世道喪而國運隨之。五季之 亂,夫亦有所馴致耳。元魏自平城遷洛,雖曰一時令 主,但以太后崇尚浮屠,相煽成風,至琢佛像於龍門 巖,有若鱗次,風斯下矣。自隋洎唐,五方雜亂,風俗鮮 純,江河愈下,尚何足深論乎!有宋名賢輩出,且寓跡 其間者,如文、如范、如邵、如司馬諸公,皆間世豪傑,觀 耆英、崇雅等會,其培植幹挽,得力居多,宜其時綽有 古風也。迨其後又晦明否塞之一會矣。明太祖極力 澄清,漸以禮教,渾沌干焉重闢。無論成、弘以上也,即 神宗初年,民有淳龐之致,士無彫琢之風,有無可以 相卹,權勢恥其薰灼,《大雅》之遺,什存八九。迄至今日, 寖失其舊矣。姻眷饋遺,宴會之際,競為靡麗,使中產 之家,四顧徘徊而不克舉,長此安底耶?更可嗤者,喪 家全不考據典禮,縷花繪綵,極變窮工。且藻飾涼傘 等事,火炮狼煙,灼目震耳,不幾怛化者乎?狂瀾之倒, 漸不可支。語云:「回瀾者必清其源,挽俗者必正其本, 有風」教之責者,尚共冥心於斯。
風俗部紀事
[編輯]《韓子·內儲說篇》:江乞為魏王使荊,謂荊王曰:「臣入王 之境內,聞王之國俗曰:『君子不蔽人之美,不言人之 惡』。誠有之乎?」王曰:「有之。」「然則若白公之亂,得無危乎? 誠得如此,臣免死罪矣。」
《後漢書馬廖傳》:廖代趙熹為衛尉,肅宗甚尊重之。時 皇太后躬履節儉,事從簡約,廖慮美業難終,上疏長 樂宮以勸成德政曰:「臣案前世詔令,以百姓不足,起 於世尚奢靡,故元帝罷服官,成帝御浣衣,哀帝去樂 府。然而侈費不息,至於衰亂者,百姓從行不從言也。 夫改政移風,必有其本。《傳》曰:『吳王好劍客,百姓多創 瘢;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長安語曰:「城中好高髻, 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且半額;城中好大袖, 四方全匹帛。」斯言如戲,有切事寔!前下制度未幾,後 稍不行。雖或吏不奉法,良由慢起京師。今陛下躬服 厚繒,斥去華飾,素簡所安,發自聖性。此誠上合天心, 下順民望,浩大之福,莫尚於此。陛下既已得之自然, 猶宜加以勉勖,法太宗之隆德,戒成哀之不終。《易》曰: 「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誠令斯事一竟,則四海誦德,聲 薰天地,神明可通,金石可勒,而況於行仁心乎!況於 行令乎!願置章坐側,以當瞽人夜誦之音。太后深納 之。
《晉書傅咸傳》:咸為車騎司馬,咸以世俗奢侈,上書曰: 「臣以為穀帛難生,而用之不節,無緣不匱。故先王之 化天下,食肉衣帛,皆有其制。竊謂奢侈之費,甚於天 災。古者堯有茅茨,今之百姓競豐其屋。古者臣無玉 食,今之賈豎皆厭粱肉。古者后妃,乃有殊飾,今之婢 妾,被服綾羅。古者大夫,乃不徒行,今之賤隸,乘輕驅」 肥。古者人稠地狹,而有儲蓄,由於節也。今者土廣人 稀,而患不足,由於奢也。欲時之儉,當詰其奢。奢不見 詰,轉相高尚。昔毛玠為吏部尚書,時無敢好衣美食 者。魏武帝嘆曰:「孤之法不如毛尚書令。」使諸部用心, 各如毛玠。風俗之移,在不難矣。
《溫嶠傳》:「嶠為太子中庶子,在東宮,深見寵遇,數陳規 諷。時太子起西池樓觀,頗為勞費,嶠上疏以為朝廷 草創,巨寇未滅,宜應儉以率下,務農重兵。太子納焉明帝即位,拜侍中。」
《宋書武帝本紀》:「晉元興三年,高祖為使持節、都督揚 徐、兗、豫、青、冀、幽、並八州諸軍事、領軍將軍、徐州刺史。 先是,朝廷承晉氏亂政,百司縱弛,桓元雖欲釐整,而 眾莫從之。高祖以身範物,先以威禁內外,百官皆肅 然奉職,二三日間,風俗頓改。」
《孔琳之傳》:「琳之補揚州從事史,建言曰:『夫不恥惡食, 唯君子能之。肴饌尚奢,為日久矣。今雖改張是弘,而 此風未革,所甘不過一味,而陳必方丈適口之外,皆 為說目之費,富者以之示夸,貧者為之殫產,眾所同 鄙,而莫能獨異。愚謂宜粗為其品,使奢儉有中,若有 不改,加以貶黜,則德儉之化,不日而流』。」
《南史柳世隆傳》:「齊高帝踐祚,世隆進爵為公。褚彥回 曰,世隆事陛下,在危盡忠,居憂杖而後起,立人之本, 二理同極,加榮增寵,足以敦厲風俗。」
《魏書臨淮王孝友傳》:「孝友上言:今人生為皂隸,葬擬 王侯,存沒異途,無復節制。崇壯丘壟,盛飾祭儀,鄰里 相榮,稱為至孝。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 以成禮。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於祭槃。累魚 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鸞鳳斯存。徒有煩勞,終成 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者」, 以違旨論。官司不加糾劾,即與同罪
《唐書韋挺傳》:「貞觀初,挺拜御史大夫。是時承隋大亂, 風俗薄惡,人不知教。挺上疏曰:父母之恩,昊天罔極, 創巨之痛,終身何已!今衣冠上族,辰日不哭,謂為重 喪,親賓來弔,輒不臨舉。又閭里細人,每有重喪,不即 發問,先造邑社,待營辦具,乃始發哀。至假車乘,雇棺 槨,以榮送葬。既葬,鄰伍會集,相與酣醉,名曰出孝。夫」 婦之道,王化所基,故有三日不息燭,不舉樂之感。今 婚嫁之初,雜奏絲竹,以窮宴歡,官司習俗,弗為條禁。 望一切懲革,申明禮憲。
《大唐新語》:張汯自左拾遺左授許州司戶。有侍佐自 相毆競者,汯曰:「禮,宗賢尚齒者,重耆德也。奈何耆舊 而有喧競?此牧宰之政不行耳。」汯主司戶,忝參其議, 乃舉罰刺史已下俸,行鄉飲之禮。競者慚謝而退,風 俗為之改焉。
《舊唐書穆宗本紀》:元和元年二月丙子,上觀雜妓樂 於麟德殿,歡甚。顧謂給事中丁公著曰:「比聞外間公 卿士庶,時為歡宴,蓋時和民安,甚慰予心。」公著對曰: 「誠有此事。然臣之愚見,風俗如此,亦不足嘉。百司庶 務,漸恐勞煩聖慮。」上曰:「何至於是?」對曰:「夫賓宴之禮, 務達誠敬,不繼以淫。故詩人美樂,且有儀,憐異屢舞」, 前代名士,良辰宴聚,或清談賦詩,投壺雅歌,以杯酌 獻酬,不至於亂。國家自天寶已後,風俗奢靡,宴席以 諠譁沉湎為樂,而居重位秉大權者,優雜倨肆於公 吏之間,曾無愧恥,公私相效,漸以成俗,由是物務多 廢。獨聖心求理,安得不勞宸慮乎!陛下宜頒訓令,禁 其過差,則天下幸甚。
《冊府元龜》:太和三年九月辛巳,命中使宣兩軍中尉 及諸司使內官等,不許著紗縠及綾羅等。自艱難以 來,風俗寖歸奢靡,權邪貴近,競相尚豪溢而不能制 之。帝姿性高雅,始自登極時,用服飾必以儉素為先, 思有以自近懲革,繇是孜孜以留意。其後駙馬都尉 韋處仁入見,戴夾羅巾以進。帝謂曰:「本慕卿門戶清 素,故俯從選尚。如此巾服,從他諸職為之,卿不須為 也。」
《五朝名臣言行錄》:文彥博為相,因進對言:「嘗聞德音, 以搢紳多務奔競,非裁抑之無以厚風俗。莫若稍旌 恬退之人,則躁競者自知愧恥。」
《東軒筆錄》:進士及第後,例期集一月,其醵罰錢奏宴 局什物,皆請同年分掌。又選最年少者二人為探花, 使賦詩,世謂之「探花郎。」自唐以來,牓牓有之。熙寧中, 吳人余中為狀元,首乞罷期集,廢宴席探花,以厚風 俗,執政從之。既而擢中為國子監直講,以為斯人真 可以厚風俗矣。未幾,坐受舉人賄賂而升名第事,下 御史府,至荷校參對,獄具停廢。熙寧,執政者力欲致 風俗之厚,士人多為不情之事以希合,故中以探花 為敗風俗,而身抵賕墨之罪,此不情之甚者也。 《道山清話》:神宗時,文州曲水縣令宇文之卲上書極 言時政,且言:「姦聲亂色,盈溢耳目,衢巷之中,父子兄 弟不敢肩隨,孰謂王者之都,而風俗一至」於此。神宗 乃遣一二內侍於通衢中物色民言,竟以無是事而 止。予謂縱物色得其言,如何敢舉於上前?
《清波雜志》:「五十年前宴客止一勸,今則巡杯至三勸, 則無算顛仆者相屬。」亦見風俗隨時奢儉之不侔。 《墨客揮犀》:「李侍郎性清介簡重,知杭州,惡其俗輕靡, 不事遊燕。一日微雪,遽命出郊,眾謂當召賓朋為高 會,乃獨訪林逋處士,清談至暮而歸。任中未嘗買物, 及去,惟市《白樂天集》一部而已。」
《遵堯錄》:孔延魯為右正言,法當遷官,願不遷而為其 父尚書祠部郎中致仕,勉求紫章服,帝曰:「子為父請可從也。」特賜勉紫章服。宰相等曰:「延魯所陳,足以厚 風俗,陛下曲從其請,實資孝治。」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三年三月乙卯,上謂宰臣曰: 「會寧乃國家興王之地,自海陵遷都永安,女直人寖 忘舊風。朕時嘗見女直風俗,迄今不忘。今之燕飲音 樂皆習漢風,蓋以備禮也,非朕心所好。東宮不知女 直風俗,第以朕故猶尚存之,恐異時一變此風,非長 久之計。甚欲一至會寧,使子孫得見舊俗,庶幾習效」 之。
《章宗本紀》:「明昌六年夏四月,賜宰臣手詔,以風俗不 淳、官吏苟且責之。」
《大政紀》: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己丑朔,上與翰林學 士劉三吾論治民之道,三吾言「『南北風俗不同,南可 以德化,北可以威制』。上曰:『地有南北,民無兩心,帝王 一視同仁,豈有彼此之間?汝謂南方風氣柔弱,故可 以德化,北方風氣剛勁,故富以威制。然君子小人,何 地無之。君子懷德,小人懷威,施之各有攸當,烏可概 以一言乎』?」《三吾》悚然稽首而退。
二十三年七月壬辰,上與大臣論修身為教化之本。 上觀《大學》,謂大臣曰:「治道必本於教化。民俗之善惡, 即教化之得失也。《大學》一書,其要在於修身者,教化 之本也。人君修身而人化之,好仁者恥於為不仁,好 義者恥於為不義。如此則風化豈有不美?國家豈有 不興?苟不明教化之本,致風俗陵替,民不知趨善,欲」 國家長治久安,不可得也。
風俗部雜錄
[編輯]《韓詩外傳》:「古者八家而井田,萬里而為井,廣三百步, 長三百步。一里其田九百畝,廣一步,長百步為一畝, 廣百步,長百步為百畝。八家為鄰,家得百畝,餘夫各 得二十五畝。家為公田,十餘二十畝共為廬舍,各得 二畝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憂,患難相救,有 無相貸,飲食相召,嫁娶相謀,漁獵分得,仁恩施行,是」 以其民和親而相好。《詩》曰:「中田有廬,疆埸有瓜。」今或 不然,今民相伍,有罪相伺,有刑相舉,使搆造怨仇,而 民相殘傷和睦之心,賊仁恩,害士化,所和者寡,欲敗 者巨,於仁道泯焉。《詩》曰:「其何能淑,載胥及溺。」
《古穰雜錄》:「今之士大夫不求做好人,只求做好官,風 俗如此,蓋亦當道者使然也。何則?有一人焉,平日仕 未顯時,士林鄙之,一旦乞求得好官,人皆以為榮。向 之鄙之者,今則敬之愛之矣,欲人之不求做好官,難 矣。有一人焉,位未顯時,士林重之,介然自守,恥於干 人,好官未必得也。若所鄙之人,一旦得好官,人反重」 之;而向之重者,今反輕之。欲人之求做好人難矣。今 欲回此風俗,在當道者留意。若不由公論而得好官 者,不變前日之所鄙;不得好官而為好人者,不變前 日之所重,庶乎其可也。
《日知錄》:「漢自孝武表章六經之後,師儒雖盛而大義 未明,故新莽居攝,頌德獻符者,遍於天下。光武有鑒 於此,故尊崇節義,敦厲名實,所舉用者,莫非經明行 修之人,而風俗為之一變。至其末造,朝政昏濁,國事 日非,而黨錮之流,獨行之輩,依仁蹈義,捨命不渝,風 雨如晦,雞鳴不已。三代以下,風俗之美,無尚於東京」 者。故范曄之論,以為「桓、靈之間,君道秕僻,朝綱日陵, 國隙屢啟,自中智以下,靡不審其崩離,而權強之臣, 息其闚盜之謀,豪俊之夫,屈於鄙生之議,所以傾而 未頹,決而未潰,皆仁人君子心力之為」,可謂知言者 矣。使後代之主,循而弗革,即流風至今,亦何不可!而 孟德既有冀州崇獎跅弛之士,觀其下令再三,至於 求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 之術者,於是權詐迭進,姦逆萌生。故董昭《太和》之疏, 已謂「當今年少,不復以學問為本,專更以交遊為業。 國士不以孝悌清修為首,乃以趨勢求利為先。」至正 始之際,而一二浮誕之徒,騁其智識,蔑周、孔之書,習 老、莊之教,風俗又為之一變。夫以經術之治,節義之 防,光武、明、章數世為之而未足。毀方敗常之俗,《孟德》 一人變之而有餘。後之人君,將樹之風聲,納之軌物, 以善俗而作人,不可不察乎此矣。
光武躬行儉約,以化臣下,講論經義,常至夜分。一時 功臣如鄧禹,有子十三人,各使守一藝,閨門修整,可 為世法。貴戚如樊重,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 公家。以故東漢之世,雖人才之倜儻,不及西京,而士 風家法,似有過於前代。
東京之末,節義衰而文章盛,自蔡邕始。其仕董卓無 守,卓死,驚歎無識,觀其集中濫作碑頌,則平日之為 人可知矣。以其文采富而交遊多,故後人為立佳傳。 嗟乎!士君子處衰季之朝,常以負一世之名而轉移 天下之風氣者,視伯喈之為人,其戒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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