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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第0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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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倫彙編 閨媛典 第四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四十二卷
明倫彙編 閨媛典 第四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四十二卷目錄

 閨義部列傳三

  明二

  田蘊璽妻李氏    郭某妻李氏

  潘龍躍妻唐氏    張挺然妻黃氏

  張國綋妾楊氏    黃應運妻顏氏妾曾氏附

  沐天波侍女夏氏   萬義顓

  王璟妻李氏     王忠肅公妾侯氏

  喬壁星妻高氏    李應期妻李氏

  周引府妻李氏    陳衷妻趙氏

  鄭強妻徐氏     吳全剛妻呂氏

  張璉妻司氏     王義姑

  王世昌妻楊氏    王朝輔妾牛氏

  馮氏女       姚麟徵母郭氏楊氏附

  趙氏女       劉大家

  趙義姑       焦繼泉妻張氏

  張一高妻張氏    柳蘭女

  李弘吉妻董氏    周嘉士妻李氏

  盧養蒙妻高氏    齊朝妻王氏

  王珪繼妻張氏    郭萬春妻米氏

  楊容妻徐氏     史養清妻侯氏

  李兆婢袁氏李氏附石氏三女

  湯茂蘭妻任氏    周氏女

  金蓮        黎某妻張氏

  王氏女       冷紱妻何氏

  鄭伯貴妻李氏    黃氏女

  唐一夔妻楊氏    喻某妻劉氏

  何未姑       潘希古妻胡氏

  李康侯妻王氏    丁文理妻饒氏

  歐陽國禎妻丁氏   張樞妻楊氏

  傅邦本妻符氏    董禹芳妻謝氏

  丘景仁妻王氏    張逸妻孫氏

  侯氏女       孫近仁妻陳氏

  蔣文粹妻唐氏    方潤妻周氏

  殷一桂妻吳氏    周政新妻顧氏

  唐養元妻周氏    吳漳妻朱氏

  汪養粹妻王氏    方岳甫妻吳氏

  王員珍       胡氏女

  周詩妻舒氏     許高妻饒氏

  章佳英       桂維芳妻湯氏

  汪氏女       從澣妻李氏

  端文用妻唐氏    某氏

  黃之宗妻汪氏    侯君錫妻梅氏

  包信妻陳氏     顧雲程妻周氏

  盧氏女       嚴樓後妻徐氏

  章某妻朱氏     王玉藻妻李氏

  胡志賢妻滕氏    魏民治妻陳氏

  沈思肇妻吳氏    黃慈母

  趙三德妻錢氏    盧懋奇妻黃氏

  呂元明妻朱氏    錢灼妻林氏

  山口婦       張沖吾妻周氏

  彭孫求妻陸氏    劉八娘

  林茂敬       黃九姑

  王婦林氏      杜義姑

  陳義姑       陳八娘

  鄭某妻張氏     蕭氏二婦

  林胄妻彭氏     黃妙端

  李紹義妻上官氏   熊堯德妻翁氏

  林長娘       鄭氏女

  陰繼善妻雷氏    王鏡妻范氏

  聶氏        程衡妻潘氏

  湛瑛妻陳氏     葉麗明養女林氏

  黃日啟妻鄭氏    王李明妻吳氏

  蔣氏姊妹      莫子聰妻鍾氏

  楊正舒妻董氏    李廷瑹妻吳氏

  李昺妻王氏     嚴可富妻高氏

閨媛典第四十二卷

閨義部列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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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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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蘊璽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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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列女傳》:雞澤李氏,田蘊璽妻。遇亂,蘊璽兄 弟被殺,李抱女同姒王抱男而逃。王足創難行,令李 速去。李曰:「良人兄弟俱死,當存此子以留田氏。」後遂 棄己女,抱其子赴城,得無恙。

===郭某妻李氏===
考證
按《明外史列女傳》:李氏,雞澤人,嫁曲周郭某。崇禎十

一年之亂,舉家走匿,翁姑旋被殺。李攜幼男及夫弟 方七歲者共逃,力罷不能俱全。或教之舍叔而抱男, 李曰:「翁姑死矣,叔豈能再得乎?子雖難割,然吾夫在 外,或未死,尚可期也。」竟棄男負叔而走。

潘龍躍妻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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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列女傳》:「廣濟唐氏,潘龍躍妻。崇禎十三年, 流賊入境,夫婦逃匿靈果山。賊至加刃,龍躍頸索錢, 唐跪泣乞以身代,不許。女巽大跪泣乞以身代,父仍 不許。唐知夫必不免,遂投於塘,女從之。賊愴然意動, 釋其夫。」

張挺然妻黃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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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列女傳》:「黃氏,孝感人。崇禎末,賊師白旺陷 德安,授挺然偽掌旅,黃泣止之,不聽。賊令挺然取婦 為質,黃攜十歲兒匿青山砦,挺然誘以利,劫以兵,且 使親戚招之,皆不應。已而破砦,焚己居以窮黃,黃匿 愈深,竟不可得。挺然寄兒金簪,兒以綰髮,黃怒,拔棄 之,曰:『何為以賊物污首』?久之,賊敗,挺然走死襄陽,黃」 耕織以撫其子,鄉人義之。

張國綋妾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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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列女傳》:「楊氏,舉人張國綋妾。崇禎十六年, 賊賀錦攻城急,國綋與守者及里紳議丁壯登陴,女 子運石,楊即率先為倡,城中女子從之,須臾四城皆 遍。及城陷,楊死譙樓旁。事定,家人獲屍,兩手猶抱石 不脫。」

黃應運妻顏氏妾曾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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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列女傳》:「顏氏,長樂人,諸生黃應運妻。城陷, 兵至其家,欲殺應運生母詹氏,顏泣訴願身代之。及 顏方受刃,妾曾又奔號曰:『此我主母,無所出,願殺我 以全其命』。卒感其義,兩釋之。」

沐天波侍女夏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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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列女傳》:夏氏,黔國公沐天波侍女也。沙定 洲之亂,天波出走,母陳、妻焦亦避外舍,懼賊迫,焦謂 姑曰:「吾輩皆命婦,可陷賊手乎?」舉火自焚死。夏歸其 母家,獲免。後天波自永昌還,夏復歸府,則已薙為尼 矣。天波感其義,俾佐內政。及天波亡緬甸,夏遂自經。 時城中大亂,死者載道,屍為烏犬所食,血肉狼籍。夏 屍棄十餘日,獨無犯者。

萬義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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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列女傳》:「義顓,字祖心,鄞人,寧波衛指揮僉 事鐘女也。幼貞靜,善讀書。兩兄武文皆襲世職,戰死, 旁無期功之親。繼母曹氏、兩嫂陳氏、吳氏,皆盛年孀 居。吳遺腹僅六月,義顓旦暮拜天哭告曰:『萬氏絕矣! 願天賜一男,續忠臣後。我矢不嫁,共撫之』。已果生男, 名之曰全。義顓曰:『萬氏有後矣』。乃與諸嫠共守名閥」, 來聘,皆謝絕之,訓全讀書,迄底成立。全嗣職,傳子禧、 孫椿,皆奉姑訓惟謹。姑年七十餘卒。姑之祖斌及父 兄並死王事,母及二嫂守貞數十年,姑更以義著。鄉 人重之,稱為「四忠二節一義」之門。

王璟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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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容城縣志》:王璟妻李氏,夜被盜,恐傷其夫,冒刃先 出,擊死復甦。賊將戮其夫,氏伏其身,願代死。賊亂擊 之,血流滿地。賊退,或謂:「汝何不懼?」氏曰:「婦人之生,賴 有夫耳。我死,夫得再娶,夫死,我可再嫁乎?」鄉里稱其 賢。

王忠肅公妾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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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河間府志》:「侯氏,王忠肅公妾。忠肅為都憲時,夫人 張氏為潛置侯氏,逾歲,方以告公,公不納,贈以金幣, 遣之返,侯不復嫁。公卒,侯斬衰哭臨,公子佇感其志, 留養如庶母禮,竟以處女終身。既卒,袝葬。」

喬壁星妻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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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臨城縣志》:「高氏,晉縣人,四川巡撫喬壁星妻,吏部 員外喬若雯母,封太恭人。崇禎十一年十二月,城陷, 投井死,年七十一。巡撫黎玉田、巡按韓文銓合詞具 題,贈淑人,給誥命建坊旌表。」

李應期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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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隆平縣志》:李氏,李應期妻。遇變,同夫及叔應秋 婦趙氏,各負幼子避難中途,應秋被殺,餘衝散不知 所逃。久之,得叔幼子,李抱泣曰:「叔死矣,趙不知存亡, 叔後惟此一線耳。」乃與己子同襁負而行,力竭,勢不 能俱存,遂棄己子。越十餘歲,趙氏亦間關回鄉,獲見 其子,與李氏共老焉。

周引府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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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清河縣志》:「李氏,周引府妻。性貞淑,遇崇禎戊寅之 變,棄其女以脫姪難。事平,親族議以姪為之嗣。」

陳衷妻趙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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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開封府志》:「趙氏,守備陳衷妻。夫患傷寒垂危,氏號 泣終日,夜焚香告天,引刀刲股為肉汁灌夫,不逾時, 汗如雨下,竟大愈。」

鄭強妻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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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開封府志》:「徐氏,鄭強妻。強貧,傭工度日,病不能延醫,氏刲股療之。」

吳全剛妻呂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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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開封府志》:「呂氏,吳全剛妻,鄢陵人。夫妻並年六十 餘,好行善。流寇掠鄢,入其舍,拷全剛慘甚,呂不忍見, 願以身代。賊殺呂,仍不釋剛。已而賊中有識剛者曰: 『此善人也,殺其妻,不必殺其夫』。遂釋之。」

張璉妻司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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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開封府志》:「司氏,庠生張璉妻。夫病將革,氏祝天願 以身代,隨刲股以療之。」

王義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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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柘城縣志》:「王義姑,父母俱亡,弟王奉甚幼。姑年十 九,遂不適人,撫奉成立。又鞠奉之子女,總理家事,衣 食婚娶悉取給焉。諸姪奉養如母,事不請命,不敢行。 年九十而歿。」

王世昌妻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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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彰德府志》:楊氏幼許王世昌為妻。世昌兄世隆坐 事繫獄,論死。世昌念兄嫡長,宗祀不可乏,主,請以身 代。楊謀於父母曰:「女生為王氏婦,死為王氏鬼。夫能 代兄死,女獨不能代夫死乎?願申訴以代夫死。」父母 許其赴京陳請,夫得免死。詔表其門曰「義婦。」

王朝輔妾牛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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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彰德府志》:「牛氏,王朝輔妾。群盜夜劫其家,朝輔被 執,氏隱旁室中,聞之奔赴,兩手掣刀,割裂墮指,終不 放,朝輔因而得逸。氏被重傷,數日而死。」

馮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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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衛輝府志》:馮氏女,許聘宗室子。及明末之變,宗室 攜子投女父。女父恐禍己,欲鳴之宮。女知之,伺父出, 急呼其翁婿曰:「可速行,吾亦從此永訣。」翁婿聞之去, 女即自縊。

姚麟徵母郭氏楊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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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河南府志》:「郭氏,諸生姚麟徵母,鞏人。遭亂,魯莊寨 將破,郭語麟徵曰:『勿從賊,當以死守。我雖老,不煩汝 慮也』。及事迫,乃先投繯死,麟徵亦死焉。徵妻楊氏及 其妾三人,俱投井以殉。」

趙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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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濱州志》:「趙氏女,其父興與其母相繼而歿,遺弟三 人,二尚幼,一在襁褓。女年已及笄,決志不適人,勤組 織贍養,三弟皆成立,以處女終身,鄉里稱義。」

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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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章丘縣志》:「劉大家,劉贇女。贇生一子,名仲和,夫婦 相繼歿。大家年甫十六,仲和止六齡,煢煢無依,大家 拮据殯葬,撫弟不字,閉門事佛,攻女紅,教弱弟成人。 仲和生二子,後人蔚然振起,皆大家之力。邑令旌其 墓。」

趙義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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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平陰縣志》:「趙義姑,趙彬女,兄曰貴、曰忠皆早亡。貴 子玉甫七歲,其母與嬸母俱喪。姑年十七,憐玉幼,恐 趙氏不祀,誓不嫁,以撫孤自任。後成立,為娶妻,生子 五人。女二人,諸孫頗繁。邑人張德政為之誌銘。」

焦繼泉妻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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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兗州府志》:張氏,濟寧焦繼泉妻。夫亡,聞流賊破京 城,泣曰:「山河易主,何用生為!」遂自盡。

張一高妻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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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德州志》:「張氏,張一高妻。夫亡,有女,無子,遺產不 與,女咸以付族子姪,人稱其義。」

柳蘭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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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山西通志》:「蘭女,平陽芮城人。父柳奉春,及母俱喪, 遺一弟一妹皆在襁褓。蘭女終身不嫁,撫弟妹成立, 為畢婚娶。年六十餘卒。有司旌表。」

李弘吉妻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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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翼城縣志》:董氏,李弘吉妻。年及笄,吉貧不能娶,願 罷婚。父母詢於氏,氏泣曰:「大義所在,詎以貧悔。」父母 嘉之,使吉就婚,厚資送,以成其志。

周嘉士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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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翼城縣志》:李氏,周嘉士妻。夫臥病,氏偶歸寧,聞警 即趨詣夫所。賊至,婦曰:「吾貧,夫婦願同死,不願獨生。」 賊義之,戒眾勿犯其門。

盧養蒙妻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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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絳縣志》:高氏,盧養蒙妻。崇禎五年,群盜蜂起,舉家 逃竄,氏亦攜女避難至翼邑南,見路棄一孩,啼哭,氏 視之,乃其姪高榜也。問其父於途人,人謂已被賊殺, 氏並負姪而行,行里許,力不能兩全,曰:「吾高氏止此 孤兒,若棄之,便絕祀。」於是棄其女而攜其姪。賊退,高 氏與姪歸,其兄,亦未死。已得高氏女於途,而負歸矣。

齊朝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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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陝西通志》:「王氏,齊朝妻,鞏昌階州人。夫婦在田,適 白水江漲,夫被溺,氏奮身往救,遂同死。」

王珪繼妻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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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陝西通志》:張氏,王珪繼妻,西安同州人。生一子一 女。歲饑家貧,夫欲鬻前妻子,張曰:「死者所遺,忍鬻以

餬口耶?寧鬻我子。」於是鬻其子女而留前子,人稱女
考證
中伯道。

郭萬春妻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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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陝西通志》:「米氏,生員郭萬春妻,鞏昌文縣人。夫為 虎負去,氏追奪其夫,以石擊虎,虎怒,舍夫食婦。事聞, 旌表。」

楊容妻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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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階州志》:徐氏,楊容妻。年三十,城破,夫婦並為賊虜。 賊欲殺其夫,氏長跽請曰:「願以身代夫死。」賊遂殺氏 而釋其夫。州人聞者,莫不流涕。

史養清妻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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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鄜州志》:「侯氏,史養清妻。夫為賊執,氏力請代死,爭 之甚急,賊果遂殺氏而脫清。」

李兆婢袁氏李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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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順慶府志》:「袁氏,少司農西充李兆家婢也。崇禎癸 未秋,兆告歸蜀,以道阻南行。明年至楚而京師不守, 蜀亦陷。因走黔中,止思南,遣使潛歸訪其家。當時西 賊彝滅,蜀士紳殆盡,兆舉室及其宗黨與兄御史完, 皆被戮死成都,即紀綱僕無免者。方偽令下,兆妻倉 卒奔劉氏女家,而使袁氏負其次子映庚偕。映庚生」 九年矣,劉氏姊飲之雞子,強留之,袁氏奮呼,抵雞子 於地,竟負映庚去。袁氏少戇,願以配應高,使居別宅。 而映庚有乳母李氏,多心計,與其夫居遠鄉,不及於 難。袁氏乃獨思脫映庚,處之密室,盡改其服飾,混常 兒。居二日,偽令蒐捕益急,袁氏與其姑謀,佯為出耘 田也者,每旦荷畚鍤糞除具,挾一小子從城門外出。 暮還,驗無他,使門卒辨識己姑媳頗熟。凡數日,則使 映庚荷糞簏隨出,益就近城田共耨鋤,時時叱映庚 拔遺草,或更謬叱責。道上往來兵民,無復異視之者。 垂暮,乃令其姑還,而己負映庚乘月走山徑六十里, 欲赴公之族子某。映庚不肯,曰:「我族決無倖免者,且 某某非能活我。」乃更山行,約數十里,得天王廟,林巒 森鬱,將欲投之,而映庚慮無所恃,頗記其兄之外氏 強姓者,南充人,多豪有力,意可託彼袁氏就僧問其 居止,僧初不肯言,久之乃有一僧注視映庚,不移目, 反覆辨詰,袁氏具通名氏及所自來,乃告強氏所在。 袁氏涕泣謂僧曰:「師慈悲,無害我理,固當告我。城中 某婦,此兒即吏部次子也。城中收拷其家殆盡,此幼 子無辜,不當並死。我感李公長者,竊之出走。強氏者, 其兄之外家,意擬往投寄此子命,無他也。」僧勃然曰: 「我固疑汝非村人,我即強氏,某常從伯叔往過李公 家,此公次子某也,面甚善,非謬也。內之內室飲食之, 且曰:『公子即止吾所耳。此間去城市遠無慮』。」袁氏亦 自意廟僧實繁,有徒可以蔽公子,而此僧既李氏親, 當可託,因更涕泣敦付囑之,乃辭去。居一日,映庚周 視僧眾,復私念:此名勝地,動人耳目,方自全不暇,何 能全我?乃謾謂僧曰:「強公,某嫗素念我,我欲往省視。」 僧許之,相持以行。強之老母果善其來,為之垂涕,撫 慰甚至,留使共寢。起。又數日,映庚悉預其家,婚祀宴 會如平時。因復私念:「此何時而強,尚不為避難自全 計,乃酒食宴樂爾爾,此死地不能活我明甚!」然母憐 愛甚深,難與計,乃謾謂曰:「此有廟宇佳處否?兒欲一 往戲遊。」母曰:「有之。」使僕負行十里許,曰:「此真人觀,地 頗幽僻。」映庚遂固留不肯返。強亦聽其寄止,姑問遺 之。而山僧大疫,死者過半,獨一老僧與映庚無恙,相 與飲食,諸未死者皆安之。居月餘,有婦行哭,從兩男 子以來。映庚在門,遙疑非常,將避去,而婦已望見,遽 呼映庚名。映庚辨其聲為乳母李氏,走相持哭幾絕。 問所以來,則李氏幸脫難。即陰募人伺察諸繫累中, 映庚實不在,乃以他辭走鄉里遍物色之,凡數「十處 矣。爾日不意得之,非有聞也。」其明日,密使從人負映 庚歸,然猶慮其親鄰知之,禍不測。未至舍十許里,便 異道相望以行,時時呼「公子」,哭甚哀,若為無復見者。 入門後,與其夫謀藏之石,囷之複壁,餘人罕見其面。 每出耘牧,或它有所之,亦必哭嗚嗚,或更與夫交相 啼,啼盡哀,其鄰人皆信之。會偽令亦稍稍弛督責,如 是者又數月,思南之歸,僕乃至。至而鄰人乃悉知公 子果在李氏處,且聞李公固在,方益貴,多恨不得負 公子者。袁氏知公之有問也,密來送公子。公子請與 偕行,而其夫應高已與難死,獨其姑在,無他子。袁氏 泣曰:「公子行矣,吾不能棄吾姑。」竟歸。李氏力贊其夫, 棄家偕歸。僕迭負公子,徑走黔中,達李公所。方映庚 去強三日,而強氏被戮,無老穉皆死。及李氏棄家,以 映庚行十日而偽令復下,李公之遠近戚屬皆再戮, 無老穉皆死。於戲異哉!

石氏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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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川總志》:「石氏三女,岳池石天柱姊。父母早喪,天 柱幼,三女交誓不字,撫教。天柱後登進士,仕宦多求 聘者,竟不字以終身焉。」

湯茂蘭妻任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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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川總志》:任氏,雅州人,生員湯茂蘭妻。夫疾篤,氏 泣曰:「父母已七十有餘,今夫死將何歸?」割肉煎湯飲之,遂得甦。有司表其門。

周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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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四川總志》:「周氏女,合州人,周世亨之姑也。世亨幼 失怙恃,女終身不字,家居甚約,日治絲枲,舂宿糧以 哺世亨。稍長,又為授句讀,勉以大義。亨竟力學,得舉 里選。周之嗣續,賴以不絕。」

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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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順慶府志》:金蓮,陳其珍婢也。癸未九月,賊破渠縣, 金蓮負其珍幼子逃竄,為賊所追,及令棄其子隨去。 金蓮泣曰:「吾主暮年止有此子,死則死,斷不肯棄。」賊 怒,將殺子,以身蔽之,被數創,猶不動,賊乃捨去。金蓮 死,幼子獲全。

黎某妻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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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蒼溪縣志》:張氏許配黎某。未笄,黎某失明,將罷婚。 張哭曰:「既盟而後盲,皆我命所致,舍我則彼安得妻? 若強改嫁,當即自縊。」父不能強,從之。

王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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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黃州府志》:「王氏女,羅田人。父早喪,諸弟俱幼,女誓 不嫁,撫弟成立。年九十餘卒。」

冷紱妻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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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襄陽府志》:何氏,南漳貢士冷紱妻。紱病,氏呼天籲 神,求以身代。憂戚之容,坐見羸瘠。紱病少退,而氏病, 勸之藥,曰:「吾代君死,已許於神,吾死,君乃得不死也。」 竟不藥而沒。

鄭伯貴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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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荊州府志》:「李氏,宜都鄭伯貴妻。夫為盜,屢勸不從, 氏自殺以屍諫。邑令陶之文題其墓碑。」

黃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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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長沙府志》:「黃氏女名阿桂。兄用年八歲,失父,其母 歐陽氏撫用年暨阿桂,為年娶。楊氏年二十七,役南 漕,中道沒。子希恢僅四歲,楊年二十四,阿桂年如之。 桂憐嫂少艾而懦,恐希恢不立,誓不適人。與嫂撫孤 姪,眠起同榻,無寒暑風雨,以身翼之,永不事膏沐,敝 衣垢面,氣烈烈如健丈夫。楊族子四五人,虎視如幾」 上肉。時伺其隙,而姑若嫂,內外清肅,始終無異,卒不 能有所害,遂相守以老。

唐一夔妻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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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寶慶府志》:楊氏,綏寧正昂女。許聘城步唐一夔,將 笄,昂多索錢帛,一夔貧無以應利。太學生卿某厚聘 許為妾,逼氏行,氏曰:「大義所在,豈以富貴易志耶?」昂 知其不可奪,欲手刃之,以救免。氏謀於伯父曰:「適夔, 吾生適卿,吾死,計安出?」伯父私送之,唐氏以針刺度 日,貧約終身無怨。

喻某妻劉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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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德府志》:「劉氏,劉大才女。幼受喻某聘。年十二,父 母以喻貧,悔盟,潛另贅工人為婿。女心恨之,夜奔,喻 泣告以故,堅不肯歸。父訟於官,郡丞鞫而義之,即判 歸喻。」

何未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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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郴州志》:「何未姑,何海女。年及笄,父沒,母曹氏、兄昱 相繼俱喪,弟冕、姪懍德俱幼。未姑茹苦畢喪,終身撫 弟姪不嫁,人稱其義。」

潘希古妻胡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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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饒州府志》:「胡氏,潘希古妻。希古病革,胡曰:『夫死吾 亦死,三子何得獨存,願以身代』。每夕請禱,希古果瘥。 越五日,胡病卒,人以至誠歸之,卒年三十有三。」

李康侯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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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饒州府志》:「王氏,李康侯妻。初,其父許字李,後夫喪 明,諸父有異議。女曰:『亡父早許李氏,盟言在耳,豈忍 背之。且既盟而瞽,棄瞽不義,違父不孝,願卒歸之』。迨 歸李,勤執婦道,內外無間,鄉里稱之。」

丁文理妻饒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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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九江府志》:「饒氏,彭澤丁文理妻。允執婦道,文理憂 勞成病,貧無藥餌,氏籲天割左股和湯以進。未幾病 發,復刲右股。逾年病革,飲食不進,醫藥罔效,又刲左 股和湯飲之,遂瘳。」

歐陽國禎妻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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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九江府志》:「丁氏,彭澤人,丁淵女。幼字歐陽國禎,以 家道中落,父欲改配,丁毀容誓死。父使痀瘻男子詐 為其夫,以期奪志,弗克。遷延二十餘年,方克成婚。及 見夫容,反疑偽,堅不就寢。踰數日得實,乃成好合,貧 窶終身無怨言。」

張樞妻楊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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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永寧縣志》:楊氏,張樞妻。夫染熱病二年餘,楊朝夕 奉侍無倦。疾篤,醫者謂勢不可起,其姑以告,氏曰:「夫 亡,我何用耶?願以身代。」乃擲豆於幼兒,訣曰:「汝當學 善。」遂自經於幽室。不旬日,夫病少減,既而全愈。

傅邦本妻符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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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南豐縣志》:符氏,傅邦本妻。家貧甚,釜甑俱無,以瓦 罐數米而炊。夫勸其別嫁,誓曰:「死亦作傅家餓鬼也。」 夫又令媒氏說之,符以瓦罐擲於戶外不計,再炊之無具。除夕之夜,夫悵悵無所之,出戶顛仆石下,得白 鏹數兩,夫婦得活。

董禹方妻謝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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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樂安縣志》:「謝氏名饒貞,贈刑部侍郎董禹方妻。既 聘,會兩族搆訟,眾迫罷婚。饒年十六,憤泣不食,旬日, 復引刀欲自裁,眾卒不能奪。年二十三,訟稍解,族之 長者憐而歸焉。猶有惡少十餘輩謀截中途,饒聞,匿 帛於身,屬母曰:『女有變,其窆我於梅林』。」眾謀乃沮。既 歸,勵夫力學,為宿儒。子三,次裕,歷官大司寇。

丘景仁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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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樂安縣志》:「王氏名靈貞,丘景仁妻。景仁與氏方襁 褓,訂盟,後景仁得疾,足屈而癯,身僅二尺許。氏父求 罷婚,景仁父許之,氏知不從,乃止。後父潛許一貴家, 將行聘,氏挾匕首告母曰:『女寧人而斃,毋獸而活也』。」 復止。及歸景仁動止皆氏扶掖。景仁雖病廢,善怒,怒 則詈氏,怒甚則撾若足難前。氏授荊受責,相處恬然, 生四子,景仁、沒氏皆課之成立。羅近溪為之傳。

張逸妻孫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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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寧府志》:「孫氏,張逸妻,太僕卿諫母,句容人。逸父 觀與氏父穀賓交善,遂訂婚姻於方妊之日。逸生十 年而家難作。父死,逸隨母胡氏、兄達舉家謫戍崇山。 稍長,母命還鄉就婚。賓欲背約,氏不可曰:『以患難而 棄人,非義也。誠慮女窮苦,然命定亦何所逃』?於是歸 逸從戌所。姑歿,事姒譚與諸姑如其姑。未幾,從逸徙」 戍赤水。逸雖在邊,守父母遺訓,合族而爨。譚病,以家 事付氏。氏黽勉經營,家用稍給,延師訓子,卒底於成。

侯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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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寧府志》:「侯氏女,上元人。父母俱亡,不嫁,撫幼弟 侯篆成立。篆生一位,又撫之。持家甚嚴,至親罕見其 面。」

孫近仁妻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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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寧府志》:「陳氏,六合人,孫近仁妻。夫病,刲股救之。」

蔣文粹妻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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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寧府志》:「唐氏,溧陽人。幼許字蔣文粹,粹坐事遠 戍,苦守不嫁。年五十二,粹還,始歸之。」

方潤妻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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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寧府志》:「周氏,萬潤妻,上元人。嘗割股以救夫疾。」

殷一桂妻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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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寧府志》:「吳氏,殷一桂妻,上元人。夫病,割股愈之。」

周政新妻顧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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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寧府志》:「顧氏,周政新妻。刲股救夫,人稱其賢。」

唐養元妻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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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寧府志》:「周氏,溧水人,唐養元妻。夫病,割股救之。」

吳漳妻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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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歙縣志》:「朱氏,憲副吳漳妻。漳病篤,朱籲天請代,刲 股和藥以進,夫疾遂愈。學士唐皋敘其事。」

汪養粹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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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休寧縣志》:「王氏,三槐里女,適西門汪養粹,事翁姑 至孝。粹遘疾危篤,氏刲股以進,粹有起色。時值盛暑, 創潰,懼有穢氣觸夫,時以湯沃臂,遂大腐不可療。夫 病痊而氏殆矣。自知不起,乃叩天曰:『吾夫獲生,萬死 無憾,惟祈堂上茀祿,無他也』。遂沒,年二十八。縣令旌 之。」

方岳甫妻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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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婺源縣志》:「吳氏名嬌,董村人。幼端靜寡言,不喜艷 飾。適平盈方岳甫,見岳甫常從匪類為狎邪遊,氏每 切諫不聽。一日,岳甫群聚夜飲,同席有方八郎者,銜 宿怨,乘岳甫夜歸,與其徒方細學繫之僻地,遂死於 橋下。氏次早驚聞岳甫死,奔號慟絕,於是遍籲當道。 八郎故饒於財,凡所以誘氏害氏而營脫其辟者,無」 所不至。氏身藏利刃以禦之,袖銀著以防鴆毒,竟不 能害,必欲抵八郎於死而後已。嘗赴虞司理鞫,司理 微諷之曰:「汝茹苦陳冤已數十載,遠近皆知汝之節 義,而心可白,而夫目亦可瞑矣。曷若令八郎厚恤於 汝,寬其獄乎?」氏號呼曰:「天乎!世有夫鬻其妻者,豈有 妻鬻其夫者哉?」司理語塞。後氏以病亡。八郎終,倖免 大辟。

王員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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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婺源縣志》:「王員珍,城北王子仁女,幼失怙恃,祖患 痼疾,二弟俱在孩提,一家四口,番皆疲廢,獨女稍長, 念父母無藉,二弟失依,矢志不字,代父撫弟,終身恪 守,晝夜勤苦,績紡以給二弟,竟倚之成立。年七十餘 終。邑令旌表。」

胡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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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黟縣志》:胡氏女,名春嬌,城南應遷女。許聘汪氏子。 父為汪所凌,致抱憤死,遂不肯嫁。汪擁眾奪之,氏閉 門斷髮,汪訟之官,氏訴曰:「非姻也,讎也。誓不事讎。」官 壯其言,從其志,自食其力。撫姪宗淮終老年八十有 四。邑令旌其門。

周詩妻舒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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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績溪縣志》:「舒氏,諸生周詩妻。詩能文,善詩,不事生產,氏績紡以給之。又艱於嗣,為置側室,生子希善,撫 如己出。詩亡,族人助之棺衾不受,竭己力葬之。」

許高妻饒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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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寧國縣志》:「饒氏,許高妻。夫久病,藥不愈,朝夕憂思 不食,誠心齋戒,禱於神,割左股以療。後病果愈。」

章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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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池州府志》:「章佳英,幼失怙恃,依兄嫂居。三兄復以 逋賦干國法,竄而死,各遺孤在抱。佳英與諸嫂謀,令 各攜若子匿外家,而身操家事,陰為調護。事解,諸孤 歸而諸嫂相繼殞。佳英遂矢志不嫁,撫孤姪成立,老 其身。」

桂維芳妻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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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池州府志》:湯氏,桂維芳妻。維芳患惡疾,星術言氏 命刑剋,禍延於夫。氏聞,仰天祝曰:「但得夫疾愈,何惜 一命。」遂自縊。

汪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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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貴池縣志》:「汪氏女,名多姑。父母始遷梅村,生弟僅 三歲,而父母偕沒,多姑矢不嫁,撫孤弟終身。」

從澣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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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太平府志》:「李氏,從澣妻。夫病,刲股二次。學使旌之。」

端文用妻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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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太平府志》:「唐氏,贈僉都御史端文用妻。夫病將革, 唐剪股肉者三,以子貴,封恭人。」

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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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太平府志》:某氏,當塗人。黃兵屠郡,婦女數十輩匿 敵樓,撤其梯。氏踉蹌後至,呼眾欲上,眾卻之。兵至被 執。問樓上有人否?氏對曰:「無設有梯可躡,吾先匿矣。」 兵以刃置頸懾之,終無異詞,遂遇害。樓上婦獲免,惜 其姓氏無考。

黃之宗妻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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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安慶府志》:「汪氏,潛山黃之宗妻。宗年二十五,中危 痘,不治死。氏探其胸尚溫,急趨焚香告司命刲股為 湯,以匙啟口,且喚且泣,滴其舌,自午逮燈時,宗忽甦, 曰:『吾生矣』。氏拭淚曰:『吾夫活耶?何以知其必生』?宗曰: 『頃吾至冥府,冥司感爾至誠,釋吾還,且添吾壽二十 五年,與爾同年同月而死』。隨發被視之,其靨痘已盡」 灌頂矣。鄉里皆驚,登門稱賀。事聞於上。邑令鄒道隆 表其門。後死日。悉如前語。

侯君錫妻梅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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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安慶府志》:「梅氏,桐城人,侯君錫妻。錫病篤,梅刲股 救愈,延三十餘年。邑令盧道昭申表其廬。」

包信妻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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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蘇州府志》:「陳氏,崇明人。鎮撫包信妻。讀書識字,歸 信三載。庶兄孝謀襲父職,酖殺信。陳年二十,遺腹生 子宗文,復誣為乞養異姓。陳泣曰:『既殺吾夫,復奪吾 子,吾何愛一死』。遂詣闕擊登聞鼓,竟白其冤。年八十 一卒。」

顧雲程妻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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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熟縣志》:「周氏,南京太常寺卿顧雲程妻。雲程妾 張孿生二子大章、大韶。時周生子殤,命張乳,大章自 乳大韶,不異己出。」

盧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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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無錫縣志》:盧氏女,父文烈,幼與講古節孝事頗省 大要,甚愛之。年十六,父病革,謂曰:「汝母年尚少,二弟 幼,汝嫁母弟將何依?」女泣曰:「女在勿憂,兒願終身不 嫁,與母弟相守。」父乃瞑,女飲泣三年,母曰:「吾力尚不 能保汝二弟,況能及汝?」女曰:「當自食。」遂獨處一室,為 網巾以自給,井上有棄菜葉,輒拾以佐餐。既稍給,節 《口祭》。先以養弟。為弟娶婦。婦間忤其姑,女輒不食自 責,婦遂化焉。

嚴樓後妻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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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沐陽縣志》:「徐氏,嚴樓後妻。樓早喪,徐撫前妻子如 己出。子長亦夭,遺幼孫大謨甫襁褓,徐善育之,教以 義方,登乙未武科進士。先是崇禎十三年大饑,氏輸 糧三百石,以濟貧乏。縣令程接孟旌之。時兵餉告匱, 徵輸不繼,氏又助銀二百兩,以濟官民。至十四五年 間,羽檄交馳,驛馬為累,氏捐地為驛,仍助馬匹。知縣」 劉士璟復表其閭,年九十有二。大謨官廣西南寧左 江遊擊。

章某妻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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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如皋縣志》:朱氏,芹湖朱興周女。許聘西廂章某。及 笄而章病癘,腥穢不可近。兩家父母議解盟,女曰:「吾 既受章聘,命也。豈可以惡疾棄之。」父母憐其志,卒歸 章侍疾期月,為澣廁牏無厭。章死,女尋亦亡,年十九。 邑人哀之。

王玉藻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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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揚州府志》:「李氏,江都人,進士王玉藻妻,中丞李公 植女也。李家雲中,自布政見衡始遷於揚,生子九人, 六子顯於朝。氏生於華胄,而自處若荊布。幼知書,明 大義。既佐夫成進士尢,以忠孝相規切。明末,國事搶 攘,玉藻躬履行間,氏盡脫簪珥,以佐軍興,勉夫曰:『無以家為念也』。逮玉藻歸里,要津多故交,每以書招之」, 氏不以家貧勸之仕。有田一頃,夫妻躬自刈穫。嘗題 其柱曰:「羊求誼洽蓬茅潤,梁孟心諧杵臼香。」人莫不 多其知義安貧,能成夫志也。子方岐,克遵母訓焉。

胡志賢妻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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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鳳陽府志》:「滕氏,胡志賢妻。乙亥元夕,舉家被執,賊 殺志賢,氏以身蔽夫求死。賊憫其義,乃釋夫並其家 人。」

魏民治妻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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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鳳陽府志》:「陳氏,魏民治妻。流賊犯鳳陽,欲殺治。氏 伏背願代,賊遂殺之。」

沈思肇妻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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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鳳陽府志》:「吳氏,沈思肇妻。思肇遘疾,醫治罔效,吳 刲左臂肉煎湯以進,其子沈律亦於是夜割左股進 父,比明並食,遂愈。」

黃慈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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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鳳陽府志》:黃慈母,夫牛姓,不知其名。姪牛覲辰幼 孤,黃撫之不啻己出。其子與覲辰俱病疫,黃禱於神 曰:「寧死己子。」後孤姪屢遭家難,黃曲為保全,覲辰事 之如母。

趙三德妻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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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潁上縣志》:「錢氏,生員趙三德妻。德病篤,百藥不瘳, 忽思食炙,氏即焚香告天,刲股肉作炙以進。不十日 而病癒,偕老焉。」

盧懋奇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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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華府志》:王氏,盧懋奇妻。年二十九,奇為怨家王 某所殺,時奇兄弟皆幼,不能理,氏親詣官訟其事。獄 成,王以賄脫,氏歎曰:「夫讎不報,何以生為!」遂裹夫骨, 走會城控法憲,歷六七年,卒置王姓於法,人皆嘆服。

呂元明妻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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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永康縣志》:「未氏,呂元明妻。明討賊有功,臺臣受賊 賂,令宣差召而殺之,子堪亦被害。朱乃藉助於東陽 陳顯達,追擒宣差還,就夫靈生取其心以祭。」

錢灼妻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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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仙居縣志》:「林氏,郡丞應麒女。臨海錢楞為子灼求 婚,既成言而灼病痿,四體攣縮,勿能動履。楞遺書使 更擇配,麒不忍。逡巡十載,女生二十四年矣,灼病如 故。時楞別駕襄陽,麒謫泰安判,又遺書促之。麒以書 示其子元挺,告其女使自擇。女讓之曰:『弟讀書有年, 未之聞乎?昔不病而今病,吾命也』。遂臥床,勺水不入」 七日。或勸之曰:「爾未嫁他就何不可?」女曰:「人之所貴 者心。心既許矣,身又別屬,自念得無愧乎?吾必歸錢, 若相迫死耳。」家人知莫奪,乃許治裝歸灼,女始食,於 是灼病忽霍,遂卜吉成禮,束帶出見客,容色既澤,倍 於常人。莫不曰:「天鑒女心,為是福報也。」

山口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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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天台縣志》:山口婦,不知其姓氏,居山口,美姿容。年 十八,夫為竊盜,婦數諫不聽,所竊之物,輒不衣食,躬 為紡績,謂其夫曰:「汝不改行,吾有死耳。」既而夫不改 如初,乃以毒置餅中,自食而死,肌膚皆裂。里人哀之。

張沖吾妻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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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嘉興府志》:周氏,張沖吾妻,桐鄉人。年四歲,許婚。父 母沒,育於外祖家,以張貧,更許他姓。及長將婚,奔歸, 抱父木主哭曰:「父命許張,奈何以貧廢命?」挾利刃訴 之官,官為動容,判如初約。

彭孫求妻陸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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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海鹽縣志》:「陸氏,名令芬,邑諸生彭孫求妻,職方員 外郎澄源女。嘗割臂療母病,澄源無子,欲擇快婿,求 垂髫為諸生,容止玉立,陸母沈悅之,許女焉。求年十 八,侍父宦邸,病目失明。陸群從諸父謀以宗女代之, 陸驚惋不食,知其志不可移,乃已。澄源在都聞之,喜 曰:『真澄源女也』。既歸,求克修婦職,教二子復曾、先曾」 皆為諸生。年六十病卒。

劉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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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福建通志》:「劉八娘,長樂人。年十七方受聘,失偶不 嫁。值兄嫂皆亡力,撫庶姪成立。壽七十餘卒。」

林茂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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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福建通志》:「林茂敬,候官許世瑞妻。夫卒,善事姑,子 道拾遺金遣還之,買婢,聞其為故家女,歸其父,不責 償。年九十五卒。」

黃九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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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福建通志》:「黃九姑,古田人。孝廉文奎曾祖姑也。父 亮,生衡與姑二人。衡子河甫二歲,嫂兄俱歿。時姑年 尚未笄,念河無依,誓不字人。姑也而實母之。里人欽 其義,後以壽終。」

王婦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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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閩書》:林氏歸於王,王蕩子也。氏婉事無忤,養姑盡 孝。一日,王淫某氏女,父猾胥獲之,將殺焉。王百方求 免,不許,曰:「吾女污矣,誰歸者?必棄若婦而納吾女乃 可。」王曰:「幸甚!」胥惎王,誣婦姦,詣官判離。林猝被逐歸 父家不嫁,私遺姑餉。其後胥女生二子矣。夫商於外為盜所害,胥女旋棄去。婦聞,涕泣迎屍,朝夕饋奠而 養其二子。

杜義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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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閩書》:「杜義姑早失父,其弟華幼,姑從母撫弟。弟稍 長,姑許人矣。杜之宗人利杜母寡子幼,且有所覬。而 姑為其母持家,內外嶄然,不稍假借。宗人覬無所得, 誣謗之。所許家為絕婚,姑憤而不嫁。久之,弟稍長,娶 子王,生子旵,華復夭沒,姑與王並相守,益為杜治田 疇,濬陂塘,貽子孫世利。年七十餘卒,杜之子孫舉葬」 之先墳旁,與先人並祀焉。

陳義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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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閩書》:「陳義姑,名中。年十二,父碩翁,兄壽文相繼亡。 兄遺孤坦生三月耳,母又病失明,坦母欲改嫁,義姑 留之不從,遂誓不字,養母撫孤。族人將不利於坦,所 以防護萬方。陳之喪葬婚娶,皆姑綜理。年三十八卒, 坦為服斬衰三年。」

陳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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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閩書》:陳八娘,義姑之族女也。兄堊塾及嫂俱淪沒。 堊子昌文、昌顯,塾子昌隆、昌朝、昌齡皆幼。八娘年十 六,矢志不嫁,躬紡績,營葬四喪,婚娶諸孤。年六十餘 卒。

鄭某妻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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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福清縣志》:「張氏,適鄭山長孫某。夫早喪,歸依母家。 其弟世英病篤彌留,呼其姊,以子囑之。世英歿,妻去 帷,氏愈愴惻,撫其孤姪成立,歷三十年如一日。張後 克昌,為立義姑祠祀焉。」

蕭氏二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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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莆田縣志》:蕭氏二婦,並姓林氏。一為奇烈妻,年二 十五;一為奇照妻,年二十三。俱孀居守志,以撫遺孤。 城危,偶語曰:「吾妯娌守志,義不可辱,遺孤又不可棄, 當縋城以存蕭嗣,死無憾。」奇照妻冒刃攜子投城,傷 足尋死。奇烈妻毀面易丐者服,從城門出,被傷仆地, 力護其兒,月餘亦卒。

林冑妻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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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寧德縣志》:「林胄妻彭氏,年三十二,胄亡,理家教子, 嶄然有法。宗族窘乏,傾囊相濟,有假貸不取息,遇大 水,里多漂溺,生者賙之,死者瘞之,垣屋傾壞者助修 之。年七十餘,病革,取貸券悉焚之,人稱其義。」

黃妙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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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邵武府志》:「黃妙端,邵武衛指揮僉事李榮妻。榮遘 疾,百藥不效。黃刲股肉為湯食榮,榮疾隨瘳,鄉人義 之。」

李紹義妻上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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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光澤縣志》:上官氏,富民李紹義妻。義欲修平濟橋, 未果卒,上官慨然捐貲,以成夫志。遺腹生男,遂名「橋 生。」事姑王氏甚謹。里中兩失火,延燒二百餘家,李獨 無恙,人以為孝義所感。嘉靖癸未,郡守以其事聞,未 獲報。

熊堯德妻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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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陽縣志》:翁氏,熊堯德妻。德兄堯戒歿,姒遺腹舉 一子,姒有他志,欲棄之。翁曰:「兄弟二人止有此子,奈 何不育,令絕祀也。我代而撫養,願去者從。」未幾,德死, 無嗣,翁撫其姪無二心。有病,勸之就醫,曰:「我嫠婦也, 速死為幸。」屢病屢痊。後染痢,竟以不就醫卒。

林長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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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德化縣志》:林長娘,耆民德茂女。幼貞淑,敦孝友,里 中翕然稱之。先喪母時年十二,幼弟宗源甫三歲。越 五年,父病且死,長娘年十七矣。父呼而囑之曰:「吾死 矣,而弟幼孤,若能為我撫之成立而後乃字,吾瞑目 矣。」長娘遂指天泣誓,願守父命以終身。撫育孤弟,及 弟受室為克家子,長娘出儲金助建永春東關橋。年 八十而終。

鄭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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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同安縣志》:鄭氏女,名星,自幼約婚曾氏,未歸。曾為 不善,義當絕女,終身不嫁。一家兄弟宗和、宗睦、宗貴 等化之,皆不分析,而女為之主內。宗貴年三十四喪 偶,感其女弟之義,不再娶。闔所軍旗上其事,都閫義 而記之。氏年八十二卒。

陰繼善妻雷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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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寧化縣志》:「雷氏,諸生陰繼善妻。崇禎甲戌間,汀州 有富人許某,敗蕩無檢,挾出母而訟父,理官梏其父 而直子,責千金乃脫。又禁責諸生以索賄。值郡試,諸 生咸集,洶洶不平,為揭於學,使理官廉得數生,將甘 心焉。諸生各欲控白於大吏而無資,繼善一旦攜五 十金付,曰:『以是為助』。諸生曰:『君何其豫也』?繼善曰:『吾 甚媿吾婦。吾嘗語婦故婦勃然曰:『三綱絕矣。子則不 孝,吏則不忠,朋友無援則不義,亂亡直須時耳。雖有 粟,吾得而食諸?當亟解環瑱貽之,是環瑱所易也』。婦 言如是,吾是以滋媿耳』。」既而理官敗,諸生無恙。雷氏 義烈之聲,沸動膠序。

===王鏡妻范氏===按《寧洋縣志》:范氏,孝廉王鏡妻。性端莊,不苟言動。鼎 革後,鏡挈家避亂王城,感憤滄桑,竟餓死。與鏡永訣 時,泣囑曰:「『倘辱題墓,得明孝廉妻』四字足矣。」

聶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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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廣東通志》:「聶氏,新會人。嫁未週歲,夫沒。告其妹曰: 『吾與汝不幸父母早世,弟幼弱,吾若更適,誰撫字之? 聶氏之祚危矣』。」妹感其義烈,亦誓與貞守。遂同撫遺 孤,勤紡績,置腴田為聶氏子孫計。族人義而祀之,設 位於祠之左廡。郭符典試粵中,為題其堂額。

程衡妻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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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廣東通志》:「潘氏,肇慶府人,文學程衡妻。訓導陳紀 召遷文昌諭,寄銀二百于衡,越五載不通問,紀召與 衡皆死,家又犯盜,或說可因而沒之,潘曰:『利人之有 不義;敗夫之名不仁。寧居以待』?」及紀召幼子思忠至, 舉而還之,封識如故。

湛瑛妻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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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增城縣志》:「陳氏,沙貝湛瑛之妻。瑛素剛義,少款曲, 陳事之甚謹,委曲承順而不失其正,亦不至忤。瑛早 世,陳苦節孀居,菲衣糲食,課子若水領鄉薦,以侍養 無人,不赴禮闈,陳乃遣之從白沙先生游。既十三年, 忽命若水赴禮部試,遂舉進士第,歷官京師,迎陳就 養,陳甚適焉,四方士踵門從遊者甚眾。陳嘗率家人」 治具,燕樂之。年七十九,卒於京。遺命捐所得俸幣,糴 穀七百石,建義倉於墳所,以賙貧者。又命出家粟市 田為小宗田,以助小宗婚嫁喪葬之不給者,俾世守 焉。若水奉柩歸葬於荷塘山,新建伯王守仁書其墓 石曰:「湛賢母之墓。」若水廬墓三年,墓次冬月,忽產西 瓜數實,人以為瑞應。

葉麗明養女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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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安縣志》:「林氏,太平鄉葉麗明之養女也。崇禎庚 辰,山寇流劫,縛其主繫旗下,將殺之。氏奔投賊營,哀 泣願以身代,主竟得釋。聞者嘉其義。」

黃日啟妻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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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陽縣志》:「鄭氏,長史鄭天憲孫女,孝廉黃日啟妻。 戊辰四月,啟病篤,氏誓以身代,隨刲臂為湯以進。啟 病癒,閱二月,啟病復作而卒。」

王李明妻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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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瓊州府志》:「吳氏,名義姑,瓊山人,吳俊妹,舉人王李 明妻。明卒,氏年二十四,復歸吳,撫孤姪明誠如子,教 以成名,領鄉薦。氏卒,誠為服喪三年。」

蔣氏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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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廣西通志》:「蔣氏姊妺,全州昇鄉蔣文德女。父歿,弟 景潮尚幼,姊妹遂同心守志不嫁,撫弟成立。俱終老 於家,勤紡績,遺田產以助烝嘗,人稱孝義。」

莫子聰妻鍾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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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陸川縣志》:「鍾氏,莫子聰妻,龍豪鄉人也。家貧如洗, 事其姑朝夕惟謹。及夫罹篤疾,渴思肉湯,氏刲股作 湯以供之。鄉鄰以其事聞於官,旌表。」

楊正舒妻董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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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蒙化府志》:「董氏,夫病危,氏百計救之,不能起,遂割 股以進。夫愈,有司旌其閭。」

李廷瑹妻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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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阿迷州志》:「吳氏,阿迷人,李廷瑹妻。瑹病篤,籲天刲 股進食,獲愈。有司旌之。」

李昺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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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阿迷州志》:「王氏,阿迷人,李昺妻。隨昺赴任武昌,道 病,割股救夫。有司表其閭。」

嚴可富妻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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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雲南通志》:「高氏,宜良人,嚴可富妻。年二十七富亡, 以女紅給諸子墓祭。歸途拾白金八十餘,訪其人歸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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