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第11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一百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一百十卷目錄
閨烈部列傳六十六
皇清十六
陳玉絃妻徐氏 於之麒妻陳氏
劉宗現妻李氏 於之驥妻陳氏
張鶴翔妻吳氏 何獻圖妻鄧氏
王之翰妻裴氏 李氏女
何三聘妻向氏 張國縉妻夏氏
范孝純妻師氏 龐德惠妻董氏
葛朝英妻陳氏 汪仲學妻周氏
冉仲道妻王氏 何婦張氏
李梁 樊一蓬妻張氏
張文富女 田秉貞妻郭氏
戴應良妻牟氏 張廷機妻梅氏
周方旦妻蔡氏 朱若士妻張氏
魯氏 許某妻康氏
李氏女 劉聯升妻周氏
吳鴻鳴庶母劉氏〈王氏附〉胡氏女
鄧高宇妻李氏 王三仕妻蔣氏
胡禧妻謝氏 王國錫妻魏氏
艾子高妻李氏 劉文濬妻祝氏
吳昇妻詹氏 徐增壽妻周氏
練豪妻夏氏 潘肇斌妻王氏
姚玉上妻惠氏 李廿八妻洪氏
俞瑚妻徐氏 璩遂生妻毛氏
彭元卿妻姜氏 詹四德
鴻漸妻紀氏 張彬妻楊氏
邵世科妻程氏 范冠群妻葉氏
劉元子妻程氏 歐陽礦妻傅氏
詹氏 劉兆峨妻俞氏〈祝氏附〉
潘妻劉氏〈祝氏附〉 紀永猷妻姜氏
黃某妻傅氏〈揭氏徐氏附〉樂清雅妻陳氏〈鄒氏武氏鳳蘭
附〉 李梅實妻何氏
賣豆漿者妻 曾曰斌妻胡氏
譚仲明妻江氏 鄧益妻曾氏
方朔妻李氏 曾國奇妻康氏
某氏女 彭選元妻郭氏
梁懋熙妻郭氏 劉子顓妻賀氏
陳昌言妻劉氏〈潘氏附〉 曹鈺妻甘氏
戴璉妻劉氏 趙昌宋妻張氏
劉照海妻曹氏 王文華妻皮氏
文宗孔妻謝氏 鄧祥生妻賴氏
李瑋母歐氏 劉慶庠妻歐氏
郭同衍妻歐氏 王信妻胡氏
劉慶助妻喻氏 蕭冠芳妻歐氏
李克榮妻彭氏 李光華妻陳氏
陳大冶妻黃氏 賴德固妻陳氏
黃鍾秀妻周氏 賴一振妻黃氏
賴龍光妻黃氏 陸思賢妻殳氏
汪大姑 蔣奇玉妻梁氏
王天爵妻朱氏 黃起先妻許氏
胡茂枝妻鮑氏 吳瑞玉妻姚氏
方恂妻鄭氏 程某妻吳氏
王則榮妻葉氏 吳世進妻葉氏
畢禴妻胡氏 羅維祺妻葉氏
汪謙吉妻吳氏 鮑銓妻鄭氏
汪祥麟妻洪氏 吳氏女
凌嘉恪妻吳氏 江寅生妻曹氏
汪文逑妻查氏 趙鏞妻王氏
黃氏女 汪引英妻夏氏
汪玧昌妻黃氏 吳傑妻程氏
金天麒妻吳氏 程道翼妻汪氏
夏錫極妻汪氏 方良星妻戴氏
朱岐楨妻劉氏 吳智永妻程氏
楊時順妻金氏 吳可寬妻戴氏
吳鶴年妻汪氏 吳道聰妻戴氏
朱德妻程氏〈重慶妻附〉 程繼棟妻汪氏
孫德記妻程氏 金大琯妻韓氏
曹光冕妻馮氏 汪尚國女
胡嘉芝 汪氏
吳尚采妻陳氏 楊華玉
許一圖妻吳氏 桂命姑
豫章烈婦 汪立樞妻許氏
龔自成妻蘇氏 昝弘祖妻阮氏
程觀妻邢氏 葛修闇女
黃朝屏妻張氏 張沛妻吳氏
劉乘軾妻張氏 何錦鼎妻宋氏
胡士彥妻黃氏 周氏女
袁七妻陳氏〈高氏施氏沈氏鍾氏張氏顧氏吳氏金氏陳氏徐氏女附〉
王貞女 朱巨卿妻王氏 沈氏女 周萬新妻袁氏
閨媛典第一百十卷
閨烈部列傳六十六
[編輯]皇清十六
[編輯]陳玉絃妻徐氏
[編輯]按《仁壽縣志》:「徐氏,前明戊午舉人徐逵女,庠生陳玉絃妻。夫病亡,氏痛哭三日,水漿不入口,嘔血數升,服毒而死。」
於之騏妻陳氏
[編輯]按《順慶府志》:「陳氏,湖南耒陽令陳瑺女。性純淑穎慧,幼與兄黼公同讀書。及笄歸潤州太守於紀龍次子太學生之騏,夫妻相敬,室家頗宜,勵其夫力學。雖歷經兵燹,險阻倍常,而唱隨如故。翁姑南宦,烽煙隔絕,氏每一念及,未嘗不淚下沾襟。庚申冬,王師東伐,群氛電掃,而騏父訃音隨至。氏同夫南向再拜,相對號」 泣,幾不欲生。即擬從夫奔喪,而伏兵載途,逡巡不果。騏遂別氏而南,氏泣曰:「君往,善事老母,二子二女,妾自教之。幸早歸,無使妾念。」 由是足不履戶外,期年而之。騏之訃音又至,氏兄及母皆知之,而未敢泄。婢僕尋以告氏,氏哀毀不欲生,設靈祭告,顧謂兄曰:「孀母,兄自奉養,更有此弱息,亦以累兄。」 言畢,即自剄死。
劉宗現妻李氏
[編輯]按《順慶府志》:「李氏,劉宗現妻。夫病,氏許以同死。及夫亡營葬,心殊坦然。人以為將更嫁,而求者尋至,葬畢,遂縊死。鄉人為文以祭焉。」
於之驥妻陳氏
[編輯]按《順慶府志》:「陳氏,於之驥妻。驥入太學肄業,歿於京邸。訃聞,氏悲啼數月,禮夫靈畢,即引刀自刎死。邑令題請旌表。」
張鶴翔妻吳氏
[編輯]按《閬中縣志》:「吳氏,孝廉張鶴翔妻。吳逆之變,逆賊吳之茂以厚聘,強求為妾。氏斷髮毀面,堅執不從,將以威劫,遂自縊死。進士劉迪曾為作傳。」
何獻圖妻鄧氏
[編輯]按《南部縣志》:「鄧氏,長溝民何獻圖妻。乙卯十月,逆營守備張弘德牧馬長溝,窺氏少而孤處,欲亂之。氏不從,高聲呼救,德遂拔刀斷其右臂。會他卒至,德懼事露自刎,氏尋亦亡。里人以葬道旁,名曰『斷臂墓,仍立祠以彰其節』。」
王之翰妻裴氏
[編輯]按《梓潼縣志》:「裴氏,邑民王之翰妻。事姑孝謹,治家有方。康熙十三年,為吳寇所逼,度不能脫,投潼水死。」
李氏女
[編輯]按《逵州志》:「李氏女,年十四,待字閨中。乙酉,賊臨城,女焚香告祖廟,泣別父母,遂自盡。」
何三聘妻向氏
[編輯]按《逵州志》:「向氏,何三聘妻。為亂兵所逼,不從,奮身墜崖,腦裂而死。」
張國縉妻夏氏
[編輯]按《重慶府志》:「夏氏,巴縣人,張國縉妻。夫亡,氏年二十有四,誓以身殉,投井二次,被救免,復於七,終日自縊而死。」 奉
旨「建坊旌表。」
范孝純妻師氏
[編輯]按《彭水縣志》:師氏,范孝純妻。遇賊,孝純被害。賊執氏欲辱之,罵曰:「夫已死,我生何為!」 賊遂殺之。
龐德惠妻董氏
[編輯]按《彭水縣志》:「董氏,龐德惠妻。夫婦並為賊所執,以綆相繫,赴水死。」
葛朝英妻陳氏
[編輯]按《彭水縣志》:「陳氏,葛朝英妻。為賊所擄,不屈死。」
汪仲學妻周氏
[編輯]按《彭水縣志》:「周氏,汪仲學妻。賊將譚天敘寇郁鎮,掠男婦數百,氏亦在擄,奪刀刺賊,不克,死之。」
冉仲道妻王氏
[編輯]按《涪州志》:「王氏,冉仲道妻。仲道與淫惡況榮謙比屋而居。康熙四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榮謙矙仲道出,以計誘氏,氏堅不受污。榮謙即持斧脅逼,氏大罵,遂中重傷,越五日死。州牧徐烺招置惡於法,聞其事於朝,有」
詔旌表。何婦張氏
[編輯]按《夔州府志》:「張氏,巫山下里人也。生於明崇禎間。父士魁,為邑吏,邑人皆愛之。氏其季女。性聰慧,美容姿,工刺繡,善洞簫。幼許聘何氏子。將及笄,何氏子因病跛其一足,尋又遭父母之喪。既娶,家日貧,氏敬執婦道。里中輕薄兒語曰:『張氏女,故尢物也,豈甘為跛鱉妻耶』?語聞於其夫,何氏子自揣殘疾,疑為婦所厭,惡」 聲厲色日加焉,氏順受之無怨,執箕帚益恭。丁亥歲寇亂,夫婦潛避於東北之豆子寨。辛卯,劉體純連營過江,縱兵分掠,攻破寨,何氏子不能行,墜巖而死。氏被擄至營,時劉踞坐高阜,旁設烈火數十爐,鍛赤鐵以備炮烙,劄利刃數十副以截腰斬手,小刀鐵鉤以剔目,拔舌、斷筋,植大橛用以披剝。酷刑慘烈,見者心膽俱喪,叫號之聲,振動山谷。氏面不改色,惟背坐掩泣。有甲將見氏色殊麗,欲得以為妻,劉許之。甲將趨至,促行,氏以頭觸地,誓死不從。劉面諭曰:「彼吾將也,爾為之婦,不愈於民間耶?」 氏拒益力。劉佯以刃恐之,即引頸就戮。劉置刃嘆曰:「我馳戎馬間數十年,僅見此婦。」 乃改容謝曰:「今不強爾,且釋爾歸邑中。男婦盡使隨去。」 氏曰:「少年寡婦,去將誰依?」 劉曰:「留爾不從,釋爾不去,爾欲云何?」 氏曰:「遭時至此,豈忍偷生?倘蒙矜憐,容自盡足矣。」 劉曰:「聽便。」 氏遂拭淚,從容起,就營傍空室中,解帶自縊。劉具棺衾厚葬之。時方亂,無知者。康熙間,有司聞而表焉。
李梁
[編輯]按《夔州府志》:「李梁邑民李國虎季女也。方九歲,父以許邑民謝昌永,尋父喪,女年十二,母季氏改適周,三女從焉。逾三載,周之姪應洪見女美,欲娶之,陰請於叔,叔首肯,以謀於其母。母應且憎,乃試女曰:『我適周,則惟周之命是聽。周姪欲妻汝,盍背謝而歸?周女正色曰:『父命弗敢違也』。周聞之怒,以威力懼之,女嚴詞』」 正議如故。周弗聽,遂令其姪筮吉牽牲將幣以逆女。女知勢不可挽,乃從容自適,若為不知,仍假採薪,出戶,走入林間,仰天泣曰:「哀哉!惟以一死報謝郎耳!」 遂自縊。時康熙十四年冬,邑士大夫咸作詩歌,播諸鄉國。壬戌秋,有司疏聞,奉
詔「建坊,旌其墓。」
樊一蓬妻張氏
[編輯]按《宜賓縣志》:張氏,邑諸生張讜女,樊一蓬妻。賊執張,訊一蓬所在,張曰:「死矣。」 賊與一蓬有隙,必欲殺,知其言,詐熾火以炙,氏遂死。
張文富女
[編輯]按《南溪縣志》:邑民張文富女,幼嫺閨訓,性聰慧,年及笄,未嫁。康熙十九年,永城失守,逆賊犯境,父母倉卒計避。女曰:「避於山,不若水濱賊,不能飛渡,且不患渴。」 眾從之。未幾,賊潛渡,父母怨之曰:「絕去路矣。」 女指江曰:「此豈不是大路。」 及賊至,同避者俱被執。女奮躍入江中,離岸約丈許,半晌方歿。賊相顧駭散,執者俱脫,眾皆德之。縣令王大騏為詩以弔。
田秉貞妻郭氏
[編輯]按《馬湖府志》:「郭氏,郡人田秉貞妻。被賊擄,佯喜,使賊不防,即投崖而死。」
戴應良妻牟氏
[編輯]按《馬湖府志》:牟氏,宦家女,適邑庠生戴應良。氏美而慧,乙酉秋,為賊將費際時所掠,欲以為室,氏矢死不從。費以威劫氏,氏曰:「寧殺我,不受辱於賊。」 罵不絕口,賊怒殺之。賊所殺眾屍皆被犬食,氏屍獨全。
張廷機妻梅氏
[編輯]按《洪雅縣志》:梅氏,諸生張廷機妻。獻賊未殄,機與合邑士人赴省死,舉家避義公山,梅徹夜泣。次早遷徐郲方渡,梅謂姑曰:「不能長事姑矣,凡百耐煩。」 遂投水死。
周方旦妻蔡氏
[編輯]按《黃州府志》:蔡氏,麻城周方旦妻。適周一年,而方旦病疽,淹抑床蓆四年,竟不起。將屬纊,值氏生辰,登樓揮其女曰:「汝可依外祖母,勿戀我。」 女去,遂雉經死。方旦聞之,瞑目而逝。康熙十九年,建坊旌表。
朱若士妻張氏
[編輯]按《安陸府志》:「張氏,京山朱若士妻。若士臨終,囑其再嫁,張以死許夫。未幾,郢人羅廣生聞其姿,逼娶之。張曰:『君葬吾夫即如命』。」羅為營葬畢氏。夜,潛出小東門外,投死花臺堰中,時康熙元年。
===魯氏===
按《長沙府志》:「魯氏,瀏陽人,不知其夫。康熙十五年,避亂於罏煙岡,為賊所執,義不受辱,罵賊遇害。巡撫韓世琦題請旌表。」
許某妻康氏
[編輯]按《岳州府志》:「康氏,生員許某妻。事姑孝。夫婦俱為兵執,恐夫不免,謂賊曰:『釋吾夫,願從汝』。賊如其言,康溺水死。司李旌之。」
李氏女
[編輯]按《衡州府志》:李氏,桂陽州諸生李之立女。幼聰慧,解讀《毛詩》。年及笄,郝將陷城,女懼為所辱,請於父,願飾男子服以自蔽。或曰:「奈弓鞋襪小何?」 女悟,頃之,遂扃戶自殺。康熙初,州守張之楙封其塚祀之。
劉聯升妻周氏
[編輯]按《衡陽縣志》:「周氏,劉聯升妻。康熙己未,避亂湘鄉。值吳逆潰,兵四掠,升與母妻相失。氏以帶束一歲兒於背,與姑匿叢薄間。俄而兵且偪,氏度母子理不兩全,將解兒以授姑,而獨以身殉。會雨漬帶結,卒不可解,遂負兒側身如轆轤,轉入溪中。亂兵攀巖而下,引出之,婦已氣絕,子尚呱呱未絕。姑取歸養之,周年方十」 九。
吳鴻鳴庶母劉氏〈王氏附〉
[編輯]按《常寧縣志》:「劉氏,庠生吳鴻鳴庶母。遭世亂出避。同媳王氏俱被遊兵所擄,欲污之,不從,並死於刃。」
胡氏女
[編輯]按《永安府志》:「胡氏女,父玉池,居桴江河。於康熙己未春恢復永城,兵入山擄掠,女見兵至,遂投水而死。」
鄧高宇妻李氏
[編輯]按《零陵縣志》:「李氏,里民鄧高宇妻。康熙己未春,兵索小水口山,氏避於桹漕尾。兵執,欲污之,氏不從,乃斷其手,截其項而死。」
王三仕妻蔣氏
[編輯]按《零陵縣志》:「蔣氏,零邑東隅人也。父之昌,為郡諸生,止生此女。年十七,歸里民王三仕。仕頗饒於產,無男一女,嫁諸生伍典庸子教。乃撫一螟蛉曰標以續後。無何,三仕死,蔣氏依標以終餘年。族之不逞,三俊三傑,耽耽虎視,已有年所。幸其死而攘踞之,止以十畝給氏,氏不較也。俊傑日事六博浮大白,所攫得者,未」 幾雲散,乃復覬其餘,且及其身。氏知,潛歸母家,依孀嫂俊傑,陰受《狂且》金,設侷促之歸,不從,又威逼之。氏知事不可已,陽從鄰婦勸,至夜,扃戶剪髮自縊於梁。傑之子知之,以語傑。傑曰:「若以死恐人耳,死則其奈我何?」 詰旦叩戶,而氏果死。縣令勒石於墓以旌揚之,卒無有白其冤者。
胡禧妻謝氏
[編輯]按《桂陽州志》:「謝氏,胡禧妻。歸胡,年十八,禧為藩司承差,婚兩閱月,遽供役星沙。未幾,遘疾不起。一日,謝夢夫衣白立榻前,驚寤,則禧母弟以訃至,持釧帶數事遺謝,謝隨邀父母至家,嚴裝靚服登樓,雉經死。」
王國錫妻魏氏
[編輯]按《桂陽州志》:「魏氏,王國錫妻。年十八適王,生一子一女。夫病亡,氏誓不復生,哀慟絕粒五日,自縊死。」
艾子高妻李氏
[編輯]按《餘干縣志》:「李氏,仲公女。仲公避兵臨川,因歸臨川艾子高,生子方襁褓,苗兵突起,李與子高俱遁,因倉卒遺其兒。李復入,被執,欲污之,不屈死。」
劉文濬妻祝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祝氏,劉文濬妻。避亂山中,為賊所獲,迫脅不從,誑賊至井邊,投井而死。」
吳昇妻詹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詹氏,玉山吳昇妻。遭亂徙避西鄉。康熙甲寅,遇賊洪橋溪,被執,迫辱之,不從,抱子投河而死。」
徐增壽妻周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周氏,永豐徐增壽妻。及笄於歸,未二年,耿逆叛,夫婦避深林中。兵索之,被執。氏曰:『頭可斷,身不受辱』。遂縊而死。」
練豪妻夏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夏氏,永豐練豪妻。康熙十八年,江逆掠村,氏潛身林莽中,被獲,逼污之,不屈。隨竄身入河,大罵被戮。賊攜其幼女去,女亦號泣不從死。」
潘肇斌妻王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王氏,永豐潘肇斌妻。為賊執,大罵投河而死。」
姚玉上妻惠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惠氏,玉山姚玉上妻。年少有美色。康熙甲寅,夫婦避亂山中,氏為兵執,挾上馬,堅拒不從,兵怒剮之。事聞,旌表。」
李廿八妻洪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洪氏,弋陽李廿八妻。康熙甲寅,賊入山焚劫,氏被執,誓死不從。初憐其貌,不忍加害,氏罵不絕口,遂為所殺。」
俞瑚妻徐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徐氏,永豐俞瑚妻。康熙甲寅秋,賊黨掠村,氏被擄。紿賊至池邊,奮身投水,賊叢刺而死。」
璩遂生妻毛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毛氏,名貞媛,年十五,嫁貴溪璩,遂生。孝事舅姑,克相夫子,譽聞宗族間。康熙甲寅,避賊山中,雖歷顛沛,而勤事無懈。賊入山,遂生負兒遁。氏為所執,將脅去,大罵不從。賊怒,刺殺之,時年十九。屍暴七日,顏色如生。縣令畢士俊表其墓。」
彭元卿妻姜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姜氏,貴溪彭元卿妻,寄居上饒城內。康熙甲寅,避兵玉山,勢迫,度不免,潛縊死深林中。郡守旌表。」
詹四德
[編輯]按《廣信府志》:「詹四德,貴溪詹先之女。許聘劉姓,劉父曾為人僕,女恥不從劉恃富,訟於官,拘詹父繫獄,責令於歸。四德赴縣自呈,願如判以釋父。約日親迎,至期自刎而死。」
鴻漸妻紀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紀氏,永豐鴻漸妻。康熙甲寅,避寇後倉山,為賊所擄,厲聲罵賊,延頸受刃而死。」
張彬妻楊氏
[編輯]按《廣信府志》:「楊氏,興安張彬妻。避賊山巔,遇賊迫脅不從,觸崖而死。」
邵世科妻程氏
[編輯]按《弋陽縣志》:「程氏,邵世科妻。科善騎射,以馬蹶墮崖死。氏年二十,無所依,族弁程德化謀獻營主,氏知,自刎而死。」
范冠群妻葉氏
[編輯]按《弋陽縣志》:「葉氏,諸生范冠群妻。秉性純一,口不妄言。戊子六月,寇掠其家,挾氏上馬,不從,磔殺之,劈其屍為四。其同族濟明之妻,亦於是日自刎。」
劉元子妻程氏
[編輯]按《鉛山縣志》:「程氏,劉元子妻。康熙甲寅之變,元子挈家走旁羅,適氏病足不能行,囑夫善事母,夫唯唯不知其意。明日寇至紿夫先負母去,既而復出負氏,而氏已自刎死,時年二十一。」
歐陽礦妻傅氏
[編輯]按《鉛山縣志》:「傅氏,歐陽礦妻。夫亡,家貧無子。會耿逆之變,先期投河死,數日獲屍,面色如生。」
詹氏
[編輯]按《鉛山縣志》:詹氏,不知誰妻。其夫負租而逃,氏依其姊。居數年,姊議嫁之,詹辭曰:「夫死猶守,況其生耶!」 姊弗察,受聘,遂赴水死。
劉兆峨妻俞氏〈祝氏附〉
[編輯]按《永豐縣志》:「俞氏,劉兆峨妻。康熙十三年,耿逆陷永豐,俞匿山谷中,兵至,拔刀脅之,不從,強挾以去,氏厲聲辱罵,兵怒殺之。旬日,得其屍,神色如生。婦祝氏同時被執,乘間赴井死。」
潘妻劉氏〈祝氏附〉
[編輯]按《永豐縣志》,「劉氏潘」妻《耿逆》之叛,劉恐失身,偕媳祝氏共投河而死。
紀永猷妻姜氏
[編輯]按《永豐縣志》:「姜氏,紀永猷妻。耿逆之變,氏避居鄉僻,勢迫,遂以子託僕,投水而死。」
黃某妻傅氏〈揭氏徐氏附〉
[編輯]按《臨川縣志》:「傅氏,占衡女,黃某妻。甲寅之變,為賊逼,同女投河死。鸛塘揭阿徐,徐阿丘亦自溺。」
樂清雅妻陳氏〈鄒氏武氏鳳蘭附〉
[編輯]按《樂安縣志》:「陳氏名順貞,樂清雅妻。遭亂,與妾鄒氏慶貞及清雅姪仲止妻武氏層貞避亂陳陂,俱為賊所執。欲污之,不從。賊殺其子以恐之,不顧,復殺其女貴娥,三婦怒罵益甚,賊憤,刳其腹而死。仲止亦被殺,獨劫其婢鳳蘭以行,鳳蘭遂觸石死。康熙甲辰,有司疏聞,旌表。」
李梅實妻何氏
[編輯]按《樂安縣志》:何氏,諸生李梅實妻。性溫柔,有氣節,勉夫力學,蚤歲成名。未幾客死,氏即求自盡。姑泣救之,曰:「汝存猶吾子,毋更捐生以重予戚。」 遂忍死侍養,育姪為嗣。不二載,寇入肆掠,何懼。
污入室自經死
賣豆漿者妻
[編輯]按《南豐縣志》:「賣豆漿者,妻住舊司前,夫婦俱不詳姓氏。乙卯城陷,為賊所執,力拒不從,拔賊所佩小刀自刺,血濺滿地,婉轉未死。賊哀之,為抉斷其喉,其夫尋亦死於賊。」
曾曰斌妻胡氏
[編輯]按《南豐縣志》:「胡氏,曾曰斌妻。事舅姑極孝。康熙乙卯,城陷,胡與夫訣,誓必死,言未訖而賊至,胡抱幼子不行,賊以刃傷其右肱,寘子道旁,挾至邵氏塘,投池不得,伺間自經死。」
譚仲明妻江氏
[編輯]按《南豐縣志》:「江氏,譚仲明妻。康熙乙卯,閩寇圍縣城,氏知必陷,預藏毒衣帶間。城破,走匿長安觀樓中,墜樓不死,遂服毒,又不死,乃自縊。賊憐而葬之。」
鄧益妻曾氏
[編輯]按《南豐縣志》:「曾氏,鄧益妻。康熙乙卯,城陷,賊逼辱之,自刎死。」
方朔妻李氏
[編輯]按《龍泉縣志》:「李氏,諸生方朔妻。康熙甲寅,山賊寇九都,氏竄匿白水洞,勢迫,度不能免,遂抱幼女觸石而死。」
曾國奇妻康氏
[編輯]按《龍泉縣志》:「康氏,曾國奇妻。康熙乙卯九月,同夫泛舟避兵於下沿村,山寇操楫驅之登岸,氏不屈,赴水死。」
某氏女
[編輯]按《龍泉縣志》:「某氏女,康熙戊午三月,山寇猝至,婦女奔竄,投水而死者,不可勝計。一女投溪中,賊往援之,女曳賊與俱溺,數日挺立,面貌如生,聞者異之。」
彭選元妻郭氏
[編輯]按《龍泉縣志》:「郭氏,彭選元妻。年十六歸彭元。家貧力學,氏以紡績佐之,事姑至孝。越三年,元亡,痛不欲生,葬畢,自刎墓前。」
梁懋熙妻郭氏
[編輯]按《龍泉縣志》:「郭氏,諸生梁懋熙妻。年十六歸熙,生二子。熙歿,氏哀毀骨立。及葬畢,託其子於姑,自縊死。」
劉子顓妻賀氏
[編輯]按《永新縣志》:「賀氏,劉子顓妻。己丑六月,有步騎千餘圍沙陂,劉姓執氏,氏大罵求死,騎怒箠之,不死,縛而牽之以行,至洋埠江邊,奮躍入江而死。」
陳昌言妻劉氏〈潘氏附〉
[編輯]按《宜春縣志》:「劉氏,增生陳昌言妻。康熙甲寅九月,內棚寇猖獗,氏攜媳潘氏潛匿龍坡嶺,五日不食。賊至不能起,姑媳度必受污,拾亂石擊賊。賊怒,俱戮之。及平,覓其屍,惟白骨數條而已。」
曹鈺妻甘氏
[編輯]按《信豐縣志》:甘氏,曹鈺妻。因避亂徙居鄉間。流賊至,同眾奔逃,遇賊執,驅行紿賊曰:「我不能疾走,容我緩行。」 賊信之,至一潭,其深無底,氏遂赴而死。
戴璉妻劉氏
[編輯]按《信豐縣志》:「劉氏,戴璉妻。戊子,寇破城,恐為所污,赴井死。半月撈其屍,不壞。」
趙昌宋妻張氏
[編輯]按《信豐縣志》:「張氏,趙昌宋妻。戊子兵破城,執氏欲污之,大罵不從,以刃脅之,罵愈厲。遂割其左乳,罵如故,復割其右乳,乃死。賊復裂其屍。」
劉照海妻曹氏
[編輯]按《信豐縣志》:「曹氏,劉照海妻。避亂居羅峰頭旱坑寨翻天營。溫旺率數千人圍寨,斷其汲道,寨垂破,氏知不免,抱一子墜巖而死,巖高數丈。越五日,夫覓其屍,頭骨已碎,屍猶未腐。」
王文華妻皮氏
[編輯]按《興國縣志》:「皮氏,王文華妻。康熙八年,鄰縣賊劫掠關廂,皮被擄,引刀自刎。賊奪之,罵不絕口,遂殺而剖其腹。」
文宗孔妻謝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謝氏,國學生文宗孔妻。戊子之變,兵薄城下,謝有孫在茲,被縶入營。其弁素識之,釋其縛,茲泣告曰:「茲蒙厚恩獲全,祖母年老,恐性命不保,奈何?」 弁感其誠,縋城以出,密往迎謝。謝笑曰:「吾孫賴君得無恙足矣。吾何足惜?輕出奚為?」 未幾,城潰,死之。
鄧祥生妻賴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賴氏,鄧祥生妻。戊子為亂兵所執,度必受污,瞪目謂曰:「吾衣冠子女,義不為若所。」
《辱》言畢,觸石而死。兵感其烈,以棺函其屍而去。
李瑋母歐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歐氏,諸生李瑋母。兵薄城下,遂絕粒不食,顧謂其子曰:「城潰舉家為俘,不如死。」 及被執,大罵,身受數十創,洞胸而死。
劉慶庠妻歐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歐氏,劉慶庠妻。年二十六,夫亡子幼,矢志靡他。值兵亂,挈子逃匿,舟至橫石江,為兵追及,遂溺水死。」
郭同衍妻歐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歐氏,郭同衍妻。為亂兵所執,欲污之,不從,投江而死。」
王信妻胡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胡氏,諸生王信妻。攜幼子避亂,為兵所執,強之登舟,胡恐受污,與子同自溺死。」
劉慶助妻喻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喻氏,劉慶助妻。年十九,夫亡,矢志守節。值兵至,喻不及避,恐至失身溺水而死。」
蕭冠芳妻歐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歐氏,蕭冠芳妻。兵亂被執,抗不受污,墜樓而死。」
李克榮妻彭氏
[編輯]按《會昌縣志》:彭氏,邑庠生李克榮妻。榮死於兵,彭亦被執,乃奪劍自刎,兵怒,裂其屍。先是與夫訣曰:「事急,君但為自全計,無慮。妾決不失身以辱君也。」 至是果然。
李光華妻陳氏
[編輯]按《定南縣志》:「陳氏,李光華妻。康熙九年冬,流賊劫掠,光華被執。氏冒死救夫,夫克全而氏死。」
陳大冶妻黃氏
[編輯]按《石城縣志》:黃氏,陳大冶妻。聞亂,促夫還舊居,曰:「其地有池,倘不測,可得死所。」 己丑十一月夜,寇破城,竟赴水死。
賴德固妻陳氏
[編輯]按《石城縣志》:「陳氏,賴德固妻。年十八歸賴,兩月而寡,撫遺腹子天錫守節。戊子邑變,強暴乘勢欲娶之,氏以死拒得免。己丑城破,賊獲之,罵賊不從,被殺。」
黃鍾秀妻周氏
[編輯]按《石城縣志》:「周氏,黃鍾秀妻。己丑城破,夫婦避居何石下。壬辰四月,寇逼獲之,行周罵不絕口,賊怒殺之。」
賴一振妻黃氏
[編輯]按《石城縣志》:黃氏,賴一振妻。己丑城破,夫婦皆被執。氏紿賊曰:「爾等欲得金耳,有我為質,但釋吾夫,何求不得?」 賊信而從之。夫既去,遂罵賊死。
賴龍光妻黃氏
[編輯]按《石城縣志》:黃氏,庠生賴龍光妻。生子二,俱穉。城破,氏攜子出戶,付家人囑曰:「為我保全此兒。」 遂溺池水死。
陸思賢妻殳氏
[編輯]按《江寧府志》:「殳氏,陸思賢妻,溧水人。土寇姜十六掠之,不從死。」
汪大姑
[編輯]按《江寧縣志》:「大姑,汪齡女,其先歙人,籍江寧,家焉。幼端淑,事父母孝,待弟妹愛,勤儉恪謹,好讀女史諸書。康熙三十一年,許字侍御陳菁孫式玠。未嫁,玠病,久而不痊。大姑積憂減食,室供大士像,每夜焚香默禱。家人怪之,則曰:『我有病,祈神祐耳』。尋玠歿,父母祕不使知,令其妹與同寢。大姑既覺,語老媼曰:『吾夢不祥,當死,慎勿泄也』。」 由是夜禱益切,父母益周防之。一日,母出,遂誘小婢登樓,閉戶訊之,知玠果亡,即椎胸長慟,託病絕粒。母歸出迎,強言笑如常。至夜,乘妹睡熟,潛起,以帶自縊於床。
蔣奇玉妻梁氏
[編輯]按《江寧縣志》:「梁氏,蔣奇玉妻,保定侯裔梁大輿女。大輿以順治庚子任開平守衛,死於王事,子梁錦匍匐扶櫬,三年始克還里。時女方九歲,慟幾絕,年十八歸蔣,奉孀姑三年。姑死,哀毀盡禮。夫旋嬰篤疾,禱以身代,度不能起,欲先夫死。家人防之嚴,不得間,乃密積草榻下,蒙以絮纊,引火自焚,遂不能救。夫亦含涕而」 瞑。聞者莫不傷之。時康熙十七年十一月。縣令旌其閭。
王天爵妻朱氏
[編輯]按《溧陽縣志》:「朱氏,王天爵妻。奉姑避兵山中,與天爵相失,姑媳匿叢翳間,有介而馳者獲之。朱時年二十三,美姿容。介者將殺其姑而挾朱以去,朱抱持其姑,罵不絕口,遂畢命刃下,姑乃得逸。後天爵覓朱屍殮之,衣皆縫紉無遺隙。蓋已預計於避兵之初矣。」
黃起先妻許氏
[編輯]按《歙縣志》:「許氏,檀墅黃起先妻。黃病篤,氏刲股以進,不愈,隨歿。即引刀自剄,眾力救復甦。久之,仍投繯死。太守旌之。」
胡茂枝妻鮑氏
[編輯]按《歙縣志》:「鮑氏,胡茂枝妻,鮑茂年女。夫服賈客亡。氏年二十一,聞訃,絕粒七日而死。郡縣旌之。」
吳瑞玉妻姚氏
[編輯]按《歙縣志》:姚氏,篁南吳瑞玉妻,父紹先死於台州,玉孤貧,贅於姚,姚以紡績給朝夕。玉後亦賈於台,溺死。訃聞,氏擗踴欲以身殉。既自念曰:「此母家非余死所。」 乃謀載其翁夫二櫬以歸。葬畢,遂不食。眾勸之,不聽,越十三日而歿,年二十八。
方恂妻鄭氏
[編輯]按《歙縣志》:「鄭氏,儒學鄭肇善女,巖鎮方恂妻。孝事翁姑,和輯諸姒,素稱方氏女宗。尋夫客南梁,病死,訃聞,氏握劍自刎,家人奔救不及。」
程某妻吳氏
[編輯]按《歙縣志》:「吳氏,程某妻。幼至孝,嘗刲股以愈母疾,克盡婦道。後夫病篤,氏恐以青年縈夫慮,從容向姑再拜,託子女先其夫,自經死。」
王則榮妻葉氏
[編輯]按《歙縣志》:「葉氏,王則榮妻。夫服賈死梧州,氏聞訃,絕粒十五日而歿。康熙二十年具題旌表。」
吳世進妻葉氏
[編輯]按《歙縣志》:「葉氏,溪南吳世進妻。世進遊京口,病亡。葉聞訃,勺水不入口者五日,吞鉛粉至再。翁姑泣勸之,於是始食。未幾,翁因痛子嘔血,將危,葉於祕室告天代死,遂沐浴正衣,從容自縊,時年二十三。」
畢禴妻胡氏
[編輯]按《歙縣志》:「胡氏,畢禴妻。禴亡,不食而死,有」
詔旌其閭。
羅維祺妻葉氏
[編輯]按《歙縣志》:「葉氏,羅維祺妻。年十九歸羅,不數月,夫客楚,落魄難歸,抑鬱自溺。葉聞訃痛絕,絕粒十六日而死,年二十三。」
汪謙吉妻吳氏
[編輯]按《歙縣志》:「吳氏,潛口汪謙吉妻。吉客死南翔,訃至,吳以死自誓,翁與父百計防之。一日同女弟立庭中,忽抱女弟幼兒置大池旁,女弟亟往抱,吳以其間投井,井隘,石為之裂,舉室往救無及焉。」
鮑銓妻鄭氏
[編輯]按《歙縣志》:「鄭氏之述女。年十六,歸同邑鮑銓。銓遊學四明,病亡。氏聞,痛不欲生,既念夫暴他鄉,未敢遽死,亟解簪珥,拜囑夫之伯兄,為歸櫬。既行,手書區畫家事,復自備棺衾,拜謝其姑及父母兄弟,從容自縊。」
汪祥麟妻洪氏
[編輯]按《歙縣志》:「洪氏,潛口汪祥麟妻。隨夫居泰州之富安場。夫亡,氏扶柩南歸,甫及里門即絕粒。父母翁姑競慰之,不從。越十有二日而死。」
吳氏女
[編輯]按《歙縣志》:「吳氏女,歙之巖鎮人,名淑姬。父瀚,許字黃是,未嫁,是遊楚中,病亡。訃聞女毀妝絕粒,所親力勸之,乃食。柩歸,欲往弔,父許之如黃氏,服衰卻幗,但哭是母而不及是,至夜自經死,年十七。康熙丁卯,具題旌表。」
凌嘉恪妻吳氏
[編輯]按《歙縣志》:「吳氏名雲緗,尚書吳中明曾孫,孝廉植之女,嫁御史凌。」子嘉恪。恪生四齡,父殉難。恪時哀思其父,孝事母,讀書能文,體羸善病,藥弗瘳,早歿。雲緗絕粒七日,投繯死。就殮時,姑姊見其左股內潰,蓋嘗刲股冀活其夫也。康熙十三年有
詔旌表。
江寅生妻曹氏
[編輯]按《歙縣志》:「曹氏,名儗,貢士聖臣女,適環山江寅生。寅生移家常山,病亡,遺孤三歲,氏年二十六,苦節不嫁。康熙甲寅夏,耿逆叛黨肆虐,氏懼為賊污,投繯而死。」
汪文逑妻查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查氏,本城汪文逑妻。年二十三夫亡,月餘產遺腹不育,即不食死。縣令旌之。」
趙鏞妻王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王氏,溪頭女。年十七,適城西趙鏞。鏞從族叔令嘉定,得狂疾。正月望,舟次王汪涇投水死。凶問至,氏慟絕號天,祈與偕亡。三月晦,鏞柩至,氏佯治具迎喪,遂登樓自縊死。」
===黃氏女===
按《休寧縣志》:「黃氏女,許字南門曹旋吉。年十七,吉以不受挫赴淵死,氏矢志如石,求婚者至,輒叱之,坐臥一小樓,絕粒而死。紳士各以詩輓之,名《練江合璧》。」
汪引英妻夏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夏氏,汪引英妻。英客死揚州,氏聞,誓必殉。或勸撫孤,不聽。越四十九日,絕食七日而斃。縣令旌之。」
汪玧昌妻黃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黃氏,古林人,洪方汪玧昌妻。年二十二,夫亡,密綴麻衣,自縊死。」
吳傑妻程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程氏,率口人,適敉寧吳傑。傑登壬子副榜,病亡,無子。氏年二十三,絕粒數日不死。投繯者再,投井者一,皆以救止,復不食,八日而絕。郡守旌表。」
金天麒妻吳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吳氏,歙人,適峽東金天麒。年二十二,夫客亡,柩歸,絕粒死。」
程道翼妻汪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汪氏,黎陽人。適山斗生員程道翼。翼客死丹徒,氏聞訃號慟,遂自經死。是夜雷雨交作,異香滿室。姑至,撫屍慟哭。氏雙目復開,頃之方瞑。紳士張九徵、笪重光等為詩歌記之,奉」
旨「建坊旌表。」
夏錫極妻汪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汪氏,本城太學生夏錫極妻。夫客亡,柩歸,潛墜樓,越旬日死。縣令旌表。」
方良星妻戴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戴氏,隆阜人,東山方良星妻。安貧委命,不羨華侈。星病,服勤,早夜無厭倦。及亡,力為營葬畢,未了事,纖悉具書,遂經死。郡邑旌之。」
朱岐楨妻劉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劉氏,本縣人,適湖村朱岐楨。僅月餘而楨病劇。氏籲天祈代,刲股以進,不效。楨亡,哀慟不食。姑強之,僅進糜一匕,閱月而歿。」
吳智永妻程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程氏,商山人,適隆阜吳智永。年十九夫亡,遂投繯,為侍兒所救,復絕粒吞金死。」 倪大史為之誌。
楊時順妻金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金氏,板橋楊時順妻。年二十,夫亡,無子,哀毀終喪,為夫立後。適清明掃墓,見夫棺暴露,哀慟絕粒而死。有司旌之。」
吳可寬妻戴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戴氏,隆阜人,適同里吳可寬。年二十,寬歿,既殯三日,投繯死。」
吳鶴年妻汪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汪氏,竹林人,商山吳鶴年妻。夫亡,立嗣又殤,氏遂投井死,鄉黨哀之。」
吳道聰妻戴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戴氏,隆阜人,適同里吳道聰。年二十一,夫歿。氏斬衰三年,哀毀如一日。除服之次日經死。氏姊亦青年殉夫。黃太史為作雙烈傳。」
朱德妻程氏〈重慶妻附〉
[編輯]按《休寧縣志》:「程氏,月潭朱德妻。夫病瘧,祈以身代,夫亡,即投繯死,建坊於瓜洲。德姪重慶妻亦程氏。婚彌月,夫亡,自經以殉。縣令旌之。」
程繼棟妻汪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汪氏,邑貢士汪纘烈女。賦性恭順,嫺於禮法。適曉角程繼棟,年十九而寡,一慟嘔血,月餘遂亡。縣令旌之。」
孫德記妻程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程氏,孫德記妻。年二十三,夫亡於滁。柩歸,氏力為營葬畢,閉戶自經死。郡守旌之。」
金大琯妻韓氏
[編輯]按《休寧縣志》:「韓氏,金大琯妻。年二十一,夫亡。七日,促翁姑舉櫬歸土,指穴右地為囑,謝翁姑,絕粒死。縣令式其閭,致弔焉。」
曹光冕妻馮氏
[編輯]按《績溪縣志》:「馮氏,曹光冕妻。冕病且貧而無依,求婚期,父不許,氏為請於祖父,允之。甫歸,氏即卸妝治炊爨,毀簪飾,供醫藥,潛地剜股。夫歿畢喪即投繯。鄰嫗救之,旋復自縊,時年十六。」
汪尚國女
[編輯]按《績溪縣志》:「孔靈,汪尚國女。年十六,許字吳某。未嫁。某死,女閉閣飲泣,尋亦亡。」
胡嘉芝
[編輯]按《績溪縣志》:「胡嘉芝,胡天琰女,許字曹明登,未嫁,登客亡,女聞,百計求從死不得,乃隱忍請如曹氏,奉主入祠,為登立嗣畢,沐浴就寢,絕粒而」
死奉
旨「建坊旌表。」
汪氏
[編輯]按《績溪縣志》:「汪氏孔靈,貢士汪有章女。夫某病,刲股以救,不愈,復剜雙乳。夫亡,絕粒十四日而死。」
吳尚采妻陳氏
[編輯]按《宣城縣志》:「陳氏,諸生吳尚采妻,明廣東觀察觀湖孫女。康熙甲辰,為族豪所誣,陳氏慷慨食毒以死,明志時年二十九,子屺侯甫在襁褓。郡守表其門。」
楊華玉
[編輯]按《石埭縣志》:楊華玉,楊文熙女,許配汪愫,一子餘慶。康熙癸酉,女年十九,星期未及而餘慶歿,女聞神色頓異。父母知女性烈,婉言慰之,女俛首隕涕,乘間潛入臥室,自經去,餘慶之死纔半日。先是餘慶病劇,女謂二妹曰:「世俗女人殮製衣履,如男子式,甚無謂。我若死,當以所服衣履殮之。」 使二妹記其說。及是從之。
許一圖妻吳氏
[編輯]按石埭《縣志》:吳氏,進士吳必顯六世孫女,新安許一圖妻。遭亂,與媳並為兵所獲,欲污之。氏紿曰:「我有金與爾,免之可乎?」 兵許之。至室取刀,先斷媳吭,遂自剄。
桂命姑
[編輯]按《石埭縣志》:「桂命,姑坊市庠生桂玥子光晟女也。女甫生而母亡,三日不乳弗死,大父母鞠育之。及長,端淑孝敬,大父母甚愛之。許聘同邑楊一成之子紹輝。康熙丙寅,紹輝遘疾死,女聞訃,嘿無一語,神色不異。比夜引刀自剄喉傷,氣猶續。父祖覺,延醫敷治,強進湯水,而女志已定,弗可移,卒拒醫,絕食死,年十六。」 康熙二十七年奉
旨「建坊於郭西。」
豫章烈婦
[編輯]按《太平府志》:「豫章烈婦,不知其姓名,有殊色。金聲垣反江西。」
上命譚固山討平之。婦為小卒所掠,師旋,暗藏舟中。
欲狎之,不從,日夕泣。兵恐其聞於營督也。抵採石,移舟翠蠃山下。紿之曰:「此間有尼菴,縱汝為尼,可乎?」 婦忻起登岸,領至馬王廟前殺之,截屍數段。鎮人憐之,施棺掩埋。紀其事於石。
汪立樞妻許氏
[編輯]按《太平府志》:「許氏,休寧汪立樞妻,大潮女。樞隨兄客死楚中,訃至,許年二十七,痛絕復甦。及樞兄道生自楚歸,令改適許計無復之,潛飲鹽滷二升,至暮不死,復投井中。鄰婦援之歸,滷氣大作,少間肌肉銷縮。邑人醵葬城東地。」
龔自成妻蘇氏
[編輯]按《安慶府志》:「蘇氏字貞灊山龔自成妻,嶺南惠州人也。惠濱海,值海氛大熾,父攜之流竄於蒼梧。成館洪經略幕中,因娶氏,後攜歸里。數年,成復遠遊。辛亥夏,僕婢外事農桑,有暴客潛入,欲污氏,氏力扼其要,大呼鄉鄰奔赴,暴急嚙氏臂,氏痛釋手,暴因得逃。氏撞地嘔血不起。鄰母舁之登床,少甦,整衣裳,拜舅姑,囑」 幼子,誡家奴絕粒經旬,斂容而逝。邑令周克友聞變擒暴,因步驗之。時盛暑,日當午,啟棺,臂痕齒跡宛然。忽風雨大作,所居三里內,陰霾如暮,驗畢復明,奉
詔「建坊旌表。」
昝弘祖妻阮氏
[編輯]按《懷寧縣志》:「阮氏,諸生昝弘祖妻。生長望族,嫺習書史。事翁及繼姑,克修婦道,躬親操作,備歷艱苦。乙酉,叛師屠皖,時弘祖遊學吳下,氏倉皇無措,墮眢井中。賊縋卒縛出,挾之行,氏抗聲大罵,寧死不受辱!賊怒甚,氏急投門外塘中。賊追,以長矛刺之,將死。及夜半,見一神人掖入室中,頃之漸甦。時家人奔散,絕粒七」 日。氏父士鐓入城探女存亡,鄰嫗告曰:「死於塘矣。」 及至室中,忽聞呻吟聲,驚呼之,得見。視其體膚,無寸完弘。祖聞城變還家,得全伉儷。氏自此茹素唪經,有再生之感。相夫訓子,一遵禮法,閨閣尊為母師。生二子。長霨林,為會稽令;次茹穎,康熙壬辰進士。
程觀妻邢氏
[編輯]按《桐城縣志》:「邢氏,官生程觀妻,邑庠生邢光弼女。夫病痰,久不愈,邢侍湯藥,朝夕匪懈,焚香割股,終不能起。及夫亡,盛暑號泣,絕粒,至九月死。」
葛修闇女
[編輯]按《灊山縣志》:「貢士葛修,闇女,遇賊,欲淫之,罵賊不屈,被支解。」
黃朝屏妻張氏
[編輯]按《灊山縣志》:「張氏,黃朝屏妻。遇賊不從,被殺。」
張沛妻吳氏
[編輯]按《宿松縣志》:「吳氏,吳樛女,郡庠生張沛妻。康熙庚辰,沛疾甚,氏許以同死。沛亡,日夕悲泣。越百日,沐浴自經死,年二十五。邑令旌其門。」
劉乘軾妻張氏
[編輯]按《宿松縣志》:「張氏,庠生張令望女沛之妹,適廩生劉代震長子乘軾,事舅姑克敦婦道。軾病歲餘而卒,氏視夫殯畢,即投繯,越宿始殮,顏色如生,年二十四。邑令旌之。」
何錦鼎妻宋氏
[編輯]按《望江縣志》:「宋氏,何錦鼎妻。新婚甫兩夕,鼎遠奔父喪,以過哀病死鬼方,氏針黹奉姑,苦節九載。甲戌歲饑,姑欲奪其志,遂自經。邑令傅光遇表其廬。」
胡士彥妻黃氏
[編輯]按《蘇州府志》:「黃氏,長洲人,胡士彥妻。性端靜,幼喜讀《孝經》及《女誡》諸書。年十九歸胡,未三載而夫亡,即欲從死,因懷娠,冀得一男,以慰亡者。及產女,女又殤,遂決志以身殉。間歸寧,語其母曰:『三年服不可不終,姑俟之』。母不解所謂,父客京師,嘗曰:『我迫欲一見父,奈南北迢遞何』?頃之,父歸,歡然問起居外徐曰:『兒不能報父母恩矣』。」 父勉慰之。會家失火,士彥之棺燼焉。黃聞之,倉皇而歸。家人輩已拾遺骨棄城下蔓草間,黃悲甚,潛至其地,以衣裹之,還置臥側,將卜地以葬。士彥之弟以為不祥,數詬詈其嫂。翁姑又以為家中贅疣也,欲奪其志。黃割左臂肉與枯骨置瓶內,抱送城下,往別父母,舉止從容如平時,還即自經死。時康熙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太守胡世威旌之。
周氏女
[編輯]按《蘇州府志》:「周氏女,長洲金墅人,許字彭山何綸言。綸言歿,女泣白其母,欲往弔。母以其未嫁,且父他出,不可,因閉戶泣。潛易縞素,以墨塗所著紅鞋。至五鼓,哭聲寂然,啟戶視之,自經死矣。時年十九。康熙十八年旌表。」
袁七妻陳氏〈高氏施氏沈氏鍾氏張氏顧氏吳氏金氏陳氏徐氏女附〉
[編輯]按《蘇州府志》:「陳氏,吳縣塘村人。圬者袁七妻。夫數出傭,比鄰,惡少周二屢挑之,陳正色拒焉。一日,假乞火叩門,將犯陳,陳大聲詬呼,得脫,急促夫歸,泣告曰:『必徙居,否則有死而已』。夫曰:『我貧將安徙』?陳索刀以自衛,夫曰:『切菜刀可也』。他日復索,遂授以一刀,甚利。未幾,袁傭於木瀆,陳枕刀備焉。夜方闌,周潛身啟鍵入」 ,陳驚起,昏黑中倉卒披衣,半臂未掩,即揮刀砍之,中左手,削其皮肉二寸餘。周奪刀堅持不可奪,又傷其右肘。周憤,益乘勢拉陳,扺觸,久之,臂不舉。周獲刀,還砍陳胸脅被數創,須臾氣絕,復斷其首而出。周急歸,謀之弟,弟見其血污滿衣,倉皇相牽,走至安山橋,雲霧四合,遂迷所之,為里人追得,鳴官斃於獄,時康熙四年正月十一日。巡撫韓世琦立碑表之,里人建祠,以「十節婦」 配焉。「十節婦」 者,同里顧祖淳妻高氏、趙弘祖妻施氏、王士元妻沈氏、袁承祐妻鍾氏、王永茂妻張氏、金憲文妻顧氏、朱鍵妻吳氏、徐聖妻金氏、朱士才妻陳氏、楊家未娶婦徐氏女也。
王貞女
[編輯]按《蘇州府志》:「王貞女,吳縣人,文恪七世孫諸生鎏長女,許字下保金上孚。孚年十五而殀,女年十六,聞訃欲奔喪,金父母以為不祥,不許。王日夕哀號成疾,瀕死謂父母曰:『兒雖未嫁,然義已定生,不能視殮服喪,心如針刺,今命在呼吸,幸垂憐憫,俾死得上金氏丘壟,同穴而葬。金父母哀其志而許之,女得所請,遂自』」 盡。時「康熙十六年三月初一日。」 卜地貞山之陽,合葬焉。
朱巨卿妻王氏
[編輯]按《蘇州府志》:「王氏,嘉定人,朱巨卿妻。年二十,歸朱。未幾,巨卿死於兵,王聞變,慟哭欲絕。姑慰之曰:『新婦有娠,且念朱氏。後乃稍入勺水,獨處一小樓,蓬首垢面,蔬食麻衣。已而生一女,不育。康熙十一年十二月,忽下樓拜翁姑曰:『不克終養矣』。哀痛仆地,姑扶至臥所,端坐而歿』。」
沈氏女
[編輯]按《蘇州府志》:「沈氏女,父樞,吳江諸生。女年十七,許字顧某,未嫁,家居城牆下。鄰園鄒氏子聞其美,日登城窺之,不得見。一日女病,推簾欲唾,遂得一窺。鄒子伺樞他往,踰垣入,夜二鼓矣。見女燈下刺繡向前,抱遽撲火,女驚呼捉賊,恐力不能拒,即取架上剪刀自刎。婢僕爭持杖火擊。賊將就縛,聞戶內聲訇然,急往視」 之,已仆地湧血如泉死矣。鄒子得脫,反揚言曰:「是向私我,所以」
「死者羞婢僕耳。」 揮金囑吏張挺脫罪。挺歸方食,忽顧見女,驚語家人,挾箸含粥而死。縣再讞,論如律。
周萬新妻袁氏
[編輯]按《蘇州府志》:「袁氏,嘉定人,周萬新妻。年二十三,生二子,俱不育,勸夫納妾,妾生一子一女。子二歲,萬新病亡,袁語妾曰:『若子即吾子也。吾與若同守,子得成立,庶不墜周氏宗。居三年,其妾信讒搆,屢侵袁,袁不能堪,祀萬新而泣以告曰:『子稍長,無須我矣』。遂自經死』。」 。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