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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2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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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二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二十三卷
曆象彙編 庶徵典 第二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二十三卷目錄

 日異部彙考六

  金太祖天輔四則 太宗天會二則 熙宗天會一則 天眷一則 皇統五則 海陵天

  德二則 貞元二則 正隆三則 世宗大定十一則 章宗明昌二則 承安二則 泰和

  五則 衛紹王大安一則 宣宗貞祐三則 興定三則 元光一則 哀宗正大三則 天

  興二則

  元世祖中統二則 至元十五則 成宗大德五則 武宗至大二則 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六則 英宗至治二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文宗天曆一則 至順三則 順帝元統

  二則 至元五則 至正十七則

  明太祖吳一則 洪武二十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十二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十一則 代宗景泰四則 英宗天順五則 憲宗成化十三則

  孝宗弘治七則 武宗正德八則 世宗嘉靖十七則 穆宗隆慶四則 神宗萬曆十一

  則 熹宗天啟二則 懷宗崇禎五則

皇清康熙三則

庶徵典第二十三卷

日異部彙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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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天輔三年夏四月丙子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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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太祖本紀》云云。

四年冬十月戊辰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六年春二月庚寅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七年秋八月辛巳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太宗天會七年三月己卯朔日中有黑子九月丙午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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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十三年正月丙午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熙宗天會十四年十一月丙寅日中有黑子斜角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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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云云。

天眷三年七月癸卯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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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皇統三年十二月癸未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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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四年六月辛巳朔,日蝕。

五年六月乙亥朔,日蝕。

八年四月戊子朔,日蝕。

九年三月癸未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海陵天德二年正月甲辰日有暈珥白虹貫之十一月丙戌白虹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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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三年正月丁酉,白虹貫日。

按:《本紀》云云。

貞元二年五月癸丑朔日蝕避正殿敕百官勿治事按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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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四月,日無光。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四月丁丑朔,昏霧四塞,日無光,凡十有七日 乃霽。五月丁未朔,日蝕。」

正隆三年三月辛酉朔日應蝕不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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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三年三月辛酉朔,司天奏,「日蝕,候之不見。」命 自今遇日蝕面奏,不須頒告。

五年八月丙午朔,日蝕。庚午,日中有黑子。

按《本紀》,「五年八月丙午朔,日有蝕之。」 按《志》,「日中有 黑子,狀如人。」

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暈珥戴背。

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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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蝕,伐鼓用幣,上徹樂,減 膳,不視朝。 按志,日蝕伐鼓用幣,命壽王京代拜行 禮。為制,凡遇日月虧蝕,禁酒樂屠宰一日。 按《完顏 京傳》,京判大宗正事,封壽王。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蝕, 伐鼓用幣,上不視朝,減膳徹樂,詔京代拜行禮。世宗 懲創海陵疏忌宗室,加禮京兄弟,情若同生,謂京等 曰:「朕每見天象變異,輒思政事之闕,寤寐自責不遑。 凡事必審思而後行,尤懼獨見未能盡善,每令群臣 集議,庶幾無過舉也。」

四年六月甲寅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七年四月戊辰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按志。「上避正殿。減膳伐鼓。應天門內。 百官各於本司庭立。明復乃止。」

九年八月甲申朔,日蝕。

按《本紀》,九年八月甲申朔,有司奏日蝕,以雨不見,伐鼓用幣如常禮。 按《志》,「有司奏日當蝕,以雨不見,乃 伐鼓於社,用幣於應天門內。」

十三年五月壬辰朔,日蝕。

十四年十一月甲申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蝕。

按《本紀》,「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蝕。」是日萬春節,改用 明日。

十七年九月丁酉朔,日蝕。

二十三年十一月壬戌朔,日蝕。

二十八年八月甲子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二十九年正月,日暈珥背,白虹貫之,有戟氣、冠氣。「二 月,日蝕,有暈珥、抱氣、背氣,有負氣、承氣。」

按《本紀》,「二十九年正月乙卯,白虹亙天。二月辛酉朔, 日有蝕之。乙丑,白虹亙天。」 按志,「正月乙卯己初,日 有暈,左右有珥,上有背氣兩重,其色青赤而厚。復有 白虹貫之亙天。其東有戟氣,長四尺餘,五刻而散。丁 巳巳初,日有兩珥,上有背氣兩重,其色青赤而淡。頃 之,背氣於日上為冠,已而俱散。二月辛酉朔,日蝕。甲 子」辰刻,日上有重暈,兩珥,抱而復背,背而復抱,凡三 四次。乙丑,日暈兩珥,有負氣承氣,而白虹亙天,左右 有戟氣。

章宗明昌四年九月日有抱氣戴氣有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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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不載。 按《志》,「九月癸未,日上有抱氣二。戴氣 一。俱相連。左右有珥,其色鮮明。」

六年三月丙戌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承安三年正月己亥朔日蝕陰雲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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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十一月癸丑朔,日蝕。

泰和二年五月甲辰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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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十月戊戌,日將沒,赤如赭。

四年三月丁卯,日昏無光。

按:以上《本紀》云云。

六年二月壬子朔日蝕。七月癸巳日上有背。

按《本紀》不載。 按《志》,「六年二月壬子朔日蝕。七月癸 巳申刻日上有背氣一。內赤外青。須臾散。」

八年四月癸卯,日暈二重,皆內黃外赤。

按《本紀》云云。 按志。四月癸卯巳刻。日暈二重。內黃 外赤。移時而散。

衛紹王大安二年十二月辛酉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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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按志作元年

宣宗貞祐二年九月壬戌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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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按志。「大星皆見。」

三年正月壬戌日有珥冠。二月日赤。

按《本紀》,「三年二月丁巳,日赤如血。」 按志,「正月壬戌, 日有左右珥,上有冠氣,移刻散。二月丁巳,日初出,赤 如血,將沒復然。」

四年二月甲申朔,日蝕。閏七月壬午朔,日蝕。

興定元年七月丙子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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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七月庚午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五年四月,日暈。五月甲申朔,日蝕。

按《本紀》,「五年五月甲申朔日蝕。」 按《志》,「四月丙子日 正午,有黃暈四匝,其色鮮明,五月甲申朔日蝕。」

元光二年五月日暈有背氣九月庚子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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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二年九月庚子朔日蝕。 按《志》,「二年五月辛 未,日暈不匝而有背氣。」

哀宗正大四年日有白虹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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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四年十一月乙未,未時,日上有二白虹貫之。」

按《志》,「四年十一月乙未,日上有虹,背而向外者二。」

約長丈餘,兩旁俱有白虹貫之。

五年十二月庚子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八年三月,日失色,有氣如日相凌。

按《本紀》不載。 按《志》,「三月庚戌酉正,日忽白而失色, 乍明乍暗,左右有氣,似日而無光,與日相凌,而日光 四出,搖盪至沒。」

天興元年正月壬午朔日有兩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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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三年正月,日赤無光。

按《本紀》不載。 按《志》,「三年正月己酉,日大赤無光。」是 日蔡城陷,金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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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中統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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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十一月辛丑日有背氣重暈三珥。

至元二年正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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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五年十月戊寅朔,日有蝕之。

七年三月庚子朔,日有蝕之。

八年八月壬辰朔,日有蝕之九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十二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蝕之。

十四年十月丙辰朔,日有蝕之。

十九年六月己丑朔,日有蝕之。七月戊午朔,日有蝕 之。

二十四年七月癸丑日暈連環,白虹貫之。十月戊午 朔日有蝕之。

二十六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蝕之。

二十七年八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按:以上《本紀》云云。

二十八年閏七月。白虹貫日。有如日二。在雲影中 按《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至元二十八年閏七月乙 丑。冀寧文水縣有白虹貫日。自東北直遶西南。雲影 中似日非日如鏡者二。色青白。踰時方沒。

二十九年正月甲午朔,日有蝕之,有珥,有抱。

按《本紀》,「以日蝕免朝賀。」 按《天文志》,「正月甲午朔,日 有蝕之,有物漸侵入日中,不能既。日體如金環然,左 右有珥,上有抱氣。」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六月庚辰朔,日蝕。

按:《成宗本紀》云云。

成宗大德三年八月己酉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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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二月丁未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六年六月癸亥朔,日蝕。

按《本紀》,「六年六月癸亥朔,日蝕。太史院失於推筴,詔 中書議罪以聞。」

七年閏五月戊年朔,日蝕。

八年五月癸未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武宗至大二年正月丁亥白虹貫日八月甲寅白虹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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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四年正月,仁宗即位,日赤。

按《仁宗本紀》:「四年正月壬辰,日赤如赭。」

仁宗皇慶元年六月乙丑朔日有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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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延祐元年三月己亥白暈亙天連環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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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四月戊寅朔,日有蝕之。五月甲戌,日赤如赭。乙 亥,亦如之。九月甲寅,日赤如赭。戊午,亦如之。

三年五月戊申,日赤如赭。

五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六年二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按:以上《本紀》云云。

七年正月辛巳朔,日有蝕之。三月乙未日有暈,若連 環然。

按《本紀》:七年春正月辛巳朔,日有蝕之。帝齋居損膳, 輟朝賀。壬午,御史臺臣言:「比賜不兒罕丁山場、完者 不花海舶稅,會計其鈔皆數十萬錠。諸王軍民貧乏 者,所賜未嘗若是,苟不撙節,漸致帑藏虛竭,民益困 矣。」中書省臣進曰:「臺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綱,法 度愈壞。臣等乞賜罷黜,選任賢者。」帝曰:「卿等不必言, 其各共乃事。」

英宗至治元年三月交暈貫日六月癸卯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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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元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蝕之。」 按志,「元年三 月己丑,交暈如連環貫日。」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御史李端言:近者京師地震,日月薄蝕,皆臣 下失職所致。帝自責曰:「是朕思慮不及致然。」因敕群 臣亦當修飭,以謹天戒。

泰定帝泰定四年二月辛卯白虹貫日九月丙申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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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文宗天曆二年七月丙辰朔日有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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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至順元年九月癸巳白虹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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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正月己酉,白虹貫日。八月甲辰朔,日有蝕之。十 一月壬申朔,日有蝕之。

三年五月丁酉,白虹並日出,長竟天。

按:以上《本紀》云云。

順帝元統元年三月日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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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不載。 按《志》,三月癸巳,日赤如赭。閏三月丙 申、癸丑、甲寅皆如之。

二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至元元年十二月戊午日赤如赭閏十二月丁亥戊子己丑皆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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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云云。

二年二月三月四月日赤。八月甲戌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按志二月壬辰日赤如赭。乙未丙申 亦如之。三月庚申壬戌癸亥四月丁丑皆如之。八月 甲戌朔日有蝕之。十二月甲戌日赤如赭三年正月日暈珥白虹貫之。二月壬申朔日有蝕之。 八月日暈珥。十月日赤。

按《本紀》云云 按志,「正月丁巳,日有交暈,左右珥,上 有白虹貫之。二月壬申朔,日有蝕之。」「八月癸未,日有 交暈,左右珥,上有白虹貫之。」「十月癸酉,日赤如赭。 四年八月癸亥朔,日有蝕之。」「閏八月九月,日赤」 按《本紀》云云。 按志,「閏八月戊戌,日赤如赭。己亥壬 寅亦如之。」「九月庚寅皆如之。」

五年正月,日有暈珥,白虹貫之。二月、三月、四月並日 赤。

按《本紀》不載。 按《志》,「正月丙寅,日有交暈,左右珥,上 有白虹貫之。」二月辛亥,日赤如赭。三月庚申、辛酉,四 月丁未,皆如之。

至正元年三月壬申日赤如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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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三年四月丙申朔,日有蝕之。

四年九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六年二月庚戌朔,日有蝕之。

七年正月甲辰朔,日有蝕之。

八年七月丙申朔,日有蝕之。

九年十一月戊午朔,日有蝕之。

十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蝕之。

十三年九月乙丑朔,日有蝕之。

十四年三月癸亥朔,日有蝕之。

按:以上《本紀》云云。

十五年二月丙子,日赤如赭。

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十六年三月,有兩日相盪。

按:《本紀》云云。

十七年正月朔,日蝕。七月,日暈。

按《本紀》,「十七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蝕之。」 按志,「十七 年七月己丑,日有交暈,連環貫之。」

十八年六月戊辰朔,日有蝕之。十二月乙丑朔,日有 蝕之。

按《本紀》,「十八年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蝕之。」 按《志》,「十 八年六月戊辰朔,日有蝕之。」

二十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二十一年四月辛巳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二十四年八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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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吳元年六月日有蝕之十二月日有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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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洪武元年五月日蝕七月白虹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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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昭代典則》:「洪武元年七月壬戌,白虹貫日。己丑, 白虹復貫日。」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元年五月庚午朔,日蝕。」

二年五月甲午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三年,日中有黑子。

按明《昭代典則》,洪武三年十二月壬午,上以正月至 是月,日中屢有黑子,詔廷臣言得失。《起居注》萬鎰言: 「日者陽之精也。至陽之中而有黑子焉,是陰之奸乎 陽也。其在人事,德為陽,刑為陰。君子為陽,小人為陰。 刑勝乎德,小人勝乎君子。臣請凡臣民有罪,法當死 者,皆三覆奏,毋輒置之刑。小人而奸君子之位者,黜 之,庶乎天象可感也。」吏部尚書郎本忠言:「日者,君之 象也,在陛下修德以禳之,君德既修,則天變自消。昔 宋景公一言之善,熒惑猶為之退舍,況陛下以天錫 之資,誠能益加修省,何天變之不可回哉!且河南、中 原之士,隱於山林者,宜訪求之,仕於朝者,自能加其 官,或不能者,加黜罰焉。天之仁愛人」君,監視告戒,無 所不在,則人君體天心而施之於政者,亦當無所不 用其情也。《詩》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天人感應之機 如此,願陛下毋忽。」上皆嘉納其言。

四年九月庚戌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七年二月丁酉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八年,日上有青氣。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八年四月甲寅,欽天監言,日上 有青氣,在趙分恆山之北、遼東之地。遂遣使往北邊, 諭傳有德並定遼等處都指揮使司訓練戍兵,嚴飭 守備。」

九年秋七月癸丑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年,日蝕。

按《大政紀》,「洪武十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十年十月乙亥朔,日蝕,白虹貫日。」

十一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二年,日交暈。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十二年夏四月庚申,日交暈。上 敕李文忠、沐英等:日交暈在秦分,主有戰𩰚之事。己 未,太白見東方,至於甲子,順行而西,西征大利,宜追 擊番寇。」

十四年冬十月壬子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六年春正月戊申。白虹貫日。秋八月壬申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十九年春三月。白虹貫日。冬十二月癸未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一年五月甲戌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二十二年秋九月丙寅朔。日蝕。冬十二月。白虹貫日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三年九月庚寅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二十四年三月戊子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二十六年秋七月,日蝕,初定《救護儀》。

按大政紀,洪武二十六年秋七月甲辰朔,日蝕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禮部定日蝕救護儀。前期 結綵於禮部儀門及正堂,設香案於露臺上,向日設 金鼓於儀門內兩傍,設樂人於露臺下,設各官拜位 於露臺上下,俱向日立。至期,欽天監官報日初蝕,百 官具朝服,典儀唱「班齊」,贊禮唱「鞠躬」,樂作,四拜興,平 身。樂止。跪執事捧鼓詣班首前。班首擊鼓三聲。眾鼓 齊鳴。候欽天監官報復。圓贊禮唱「鞠躬。」樂作。四拜、平 身、樂止。禮畢。

三十年五月壬子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三十一年皇太孫於閏五月十六日即皇帝位六月 日赤無光。

按《遜國正氣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建文元年,太史奏日赤無光。時教諭 程濟上言北兵將起,應在明年。上以為妄,囚之。」

惠宗建文二年三月丙寅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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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政紀》云云。

成祖永樂元年正月日當蝕不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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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政紀》,永樂元年正月丙戌,禮部尚書李至剛奏 「日當蝕不蝕,請率百官賀。」上卻之。上曰:「王者能修德 行政,任賢去邪,然後日月當蝕不蝕,適以陰雨不見, 豈果不蝕耶?勿賀。」

四年六月,日蝕。

按《明通紀》:永樂四年六月己未朔,日有蝕之。是日陰 雲不見。禮部尚書鄭賜等言,「此聖德所感召,請率百 官表賀,不許。」

五年冬十月辛巳朔,日有蝕之。

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六年夏四月己卯朔日蝕。冬十月乙亥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一年正旦,日蝕,罷朝賀宴會禮。

按《明通紀》:永樂十一年正月朔,日有蝕之。詔免賀及 宴。先是鴻臚寺奏習正旦賀儀。上召禮部翰林官問 曰:「正旦日蝕,百官賀禮可行乎?」尚書呂震對曰:「日蝕 與朝賀之時先後不相妨。」侍郎儀智曰:「終是同日,免 賀為當。」楊士奇曰:「日蝕天變之大者。前代元正日蝕 多不受賀。宋仁宗時元旦日蝕,富弼請罷宴樂,呂夷」 簡不從。弼曰:「萬一契丹行之,為中國羞。」後有自契丹 回者,言虜是日罷宴,仁宗深悔,今免賀,試當從之。 十二年春正月丙子朔,日蝕,免朝賀。六月丙寅朔,日 蝕。十一月甲午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四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十五年夏四月丁巳朔。日蝕。冬十月癸未朔。日又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十八年八月丁巳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九年八月辛卯朔,日有蝕之。

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二十年春正月己未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二十一年夏六月庚戌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仁宗洪熙元年六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冬十月丙寅朔日有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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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宣宗宣德五年秋八月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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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文獻通考》:「宣宗宣德五年秋八月己巳朔,日當 蝕,陰雲蔽之。禮部尚書胡濙奏請稱賀,不許,因降敕 曰:『古之人君所謹者,莫大乎天戒日蝕。又天戒之大 者,惟能修德行政,用賢去姦,而後當蝕不蝕。今以陰 雲不見,得非朕昧於省過而然與?況離明照四方,陰 雲所蔽有限,京師不見,四方必有見者。此之不蝕,天』」 可欺。與其止勿賀,

七年春正月辛酉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英宗正統元年秋九月白虹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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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四年八月丙子朔,日蝕。

五年春正月甲辰朔,日蝕。

六年春正月己亥朔,日蝕。秋七月丙申朔,日蝕。 七年六月庚寅朔,日蝕。

八年六月甲申朔,日蝕。十一月壬子朔,日蝕。

九年十月丙午朔,日蝕。

十年夏四月壬子朔,日蝕。

十一年夏四月癸亥朔,日蝕。

十二年八月。日干闕朔日蝕。

十三年二月。日干闕朔日蝕。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代宗景泰二年六月日干闕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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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十一月己未朔,日蝕。

五年夏四月。日干闕朔日蝕。

六年夏四月。日干闕朔日蝕。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英宗天順二年春二月日干闕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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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十月,日暈數重。

四年七月乙亥朔,日蝕。

五年九月。日干闕朔日蝕。

七年五月己丑朔,日蝕。

按:以上俱《續文獻通考》云云。

憲宗成化二年正月甲辰朔日暈及珥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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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文獻通考》,是日辰時,日暈及左右珥,背氣赤黃 色,鮮明。

三年二月丁酉朔,日蝕既。

按:《大政紀》云云。

四年春二月壬辰朔。日蝕。十二月丁亥朔。日又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五年六月癸丑朔,日蝕。

六年六月戊申朔,日蝕。

九年夏四月辛酉朔,日蝕。

十年九月癸丑朔,日蝕。按明昭代典則作癸酉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十一年六月,日生珥。九月,日蝕。

按《明昭代典則》,「成化十一年六月己酉卯刻,日生左 右珥,重暈,背氣皆赤青色。九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十二年二月乙亥朔,日蝕。」

十八年五月己巳朔,日蝕。

二十年九月乙酉朔,日蝕。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二十一年八月乙卯朔,日有蝕之。

二十二年二月丁酉朔,日有蝕之。

按:以上俱明《昭代典則》云云。

孝宗弘治元年六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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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十二月甲申朔,日有蝕之。

七年三月己卯朔,日有蝕之。

八年三月乙酉朔,日有蝕之。

十三年五月甲寅朔,日有蝕之。

十四年九月丙子朔,日有蝕之。

十五年夏五月庚午朔,日有蝕之。九月庚子朔,日有 蝕之。

按:以上俱明《昭代典則》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春三月乙亥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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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年三月乙亥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六年夏五月,南昌見日有紅白暈,中浮黑氣,有頃始 散。

按:《江西通志》云云。

九年八月辛卯朔,日蝕。

十年十二月癸丑朔,日蝕。

十二年六月己巳朔,日蝕。

十三年五月己亥朔,日蝕。

十五年三月癸丑朔,日蝕。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世宗嘉靖四年冬十二月乙卯朔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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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夏五月癸未朔,日蝕。

按:以上俱《續文獻通考》云云六年五月,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六年夏五月丁丑朔,日蝕既。」 按《雲南通志》:「嘉靖六年武定,日暈兩重,傍有黑雲如 蛟。時土司鳳朝文叛,人民死者不可勝計。」

七年夏五月辛未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八年冬十月,日有蝕之。

按《明外史邵經邦傳》:「經邦進員外郎。嘉靖八年冬十 月,日有蝕之。經邦時官刑部,上疏曰:『茲者正陽之月, 有日蝕之異,質諸《小雅》《十月》之篇,變象懸符。說詩者 謂陰壯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專歸皇父。然則今 之調和燮理者,得無有皇父其人乎?邇陛下納陸粲 言,命張璁、桂萼致仕,尋以璁議禮有功,復召輔政。人 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乃天變若此,安可勿畏?夫議 禮與臨政不同,議禮貴當,臨政貴公。正皇考之徽稱, 以明父子之倫,禮之當也。雖排眾論,任獨見,而不以 為偏。若夫用人行政,則當別辨忠邪,審量才力,與天 下之人共用之,乃為公耳。今陛下以璁議禮有功,不 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議禮之臣也。私 議禮之臣,是不以所議者為公禮也。夫禮惟至公,乃 可萬世不易。設近於私,則固可守也,亦可變也,可成 也,亦可毀也。陛下果以尊親之典為至當,而欲子孫 世世守之乎?則莫若於諸臣之進退一付諸至公,優 其賚予,全其終始,以答其議禮之功,而博求海內碩 德重望之賢,以弼成「正大光明之業,則人心定,天道 順,俾萬年之後,廟號世宗,子孫百世不遷。顧不偉與 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滿,犯天人之怒,亦 非璁等福也。」帝大怨,立下鎮撫司拷訊。獄上,請送法 司擬罪。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遂謫戍福建鎮 海衛。按續文獻通考作十二月

十九年三月,日蝕。七月,日蝕既。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十九年春三月癸巳朔,日蝕。是 年禮部以測候不蝕聞,世宗大悅。」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九年七月朔,日蝕既,晝晦,星見。 二十一年秋七月己酉朔,日有蝕之。」

按《續文獻通考》:七月上敕曰:「『天心下眷,累及太陽。臣 子欺君父,外陰欺內,陽之象也』。夏言以臣欺君,罪不 下郭勛,姑念供事久勞,特宥死去,用承天戒。臺諫為 朝廷耳目,而結合欺妄,命吏部考劾以聞。」時劾去臺 諫七十三人,奪級外補有差。

二十二年春正月丙午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四年六月,日蝕。十二月,日輪外有黑氣。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二十四年夏六月壬辰朔,日蝕 十二月。自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日輪外有黑氣如 盤,與日光摩盪。」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春正月,沁州雙環圍日。 二十五年十二月,祿豐見紅霞圍日者三。」

按:《雲南通志》云云。

二十七年春三月。日干闕朔日蝕。

二十八年春三月辛未朔,日蝕。

按:以上《續文獻通考》云云。

三十二年正月戊寅朔,日蝕。

按《明外史沈束傳》:「世宗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 預祧。仁宗祔後太廟,下廷議,尚書徐階以為非禮。禮 科給事中楊思忠力贊階議,帝竟祧仁宗。階故得帝 眷,獨銜思忠,每當遷,輒報罷。逾三年,正旦日蝕,陰雲 不見,六科合疏賀。帝摘疏中語,詰為不成文,曰:『思忠 懷欺不臣久矣。杖百,斥為民,餘皆奪俸』。」 按《趙錦傳》, 錦「授南京御史。嘉靖三十二年,元旦日蝕,錦以為權 奸亂政之應,馳疏劾嚴嵩罪。其略曰:『臣伏見日蝕元 旦,變異非常。又山東徐淮仍歲大水,四方頻地震,災 不虛生。昔太祖高皇帝罷丞相,散其權於諸司,為後 世慮,至深遠也。今之內閣,無宰相之名而有其實,非 高皇帝本意。頃夏言以貪暴之資,恣睢』」其間。今大學 士嵩又以佞奸之雄,繼之怙寵張威,竊權縱欲。事無 鉅細,罔不自專。人有違忤,必中以禍,有司望風惕息。 天下事未聞朝廷,先以聞政府。白事之官,班候於其 門;請求之賂,輻輳於其室。銓司黜陟,本兵用舍,莫不 承意指。邊臣失事,率朘削軍資,納賕嵩所。無功可以 受賞,有罪可以逭誅。至「宗藩勳戚之襲封、文武大臣 之贈諡其遲速予奪,一視賂之厚薄。以至希寵干進 之徒妄自貶損。稱號不倫,廉恥掃地有臣所不忍言 者。陛下天縱聖神,乾綱獨運自以予奪由宸斷題覆 在諸司閣臣擬旨取裁而已。諸司奏稿並承命於嵩 陛下安得知之今言誅而嵩得播惡者。言剛暴而疏 淺惡易見;嵩柔佞而機深,惡難知也。嵩窺伺逢迎之 巧似乎忠勤;諂諛側媚之態似乎恭順;引植私人,布 列要地,伺諸臣之動靜而先發以制之,故敗露者少, 厚賂左右親信之人。凡陛下動靜意向,無不先得,故 稱旨者多。或伺聖意所注,因而行之,以成其私;或乘事機所會,從而鼓之,以肆其毒。使陛下思之,則其端 本發於朝廷;使天下指之,則其事不由於政府。幸而 洞察於聖心,則諸司代嵩受其罰;不幸而遂傳於後 世,則陛下代嵩受其訾。陛下豈誠以嵩為賢邪?自嵩 輔政以來,惟恩怨是酬,惟貨賄是斂。群臣憚陰中之 禍,而忠言不敢直陳。四方習貪墨之風,而閭閻日以 愁困。頃自庚戌之後,外寇陸梁,陛下嘗募天下之武 勇以足兵,竭天下之財力以給餉,搜天下之遺逸以 任將,行不次之賞,施莫測之威,以風示內外矣。而封 疆之臣卒未有為陛下寬宵旰憂者。蓋緣權臣行私, 將吏風靡,以掊克為務,以營競為能,致朝廷之上,用 者不賢,賢者不用,賞不當功,罰不當罪。陛下欲志太 平,則群臣不足承德於左右;欲遏戎寇,則將士不足 禦侮於邊疆。財用已竭,而外患未見底寧;民困已極, 而內變又虞將作。陛下躬秉至聖,憂勤萬幾,三十二 年於茲矣。而天下之勢,其危如此,非嵩之奸邪,何以 致之?臣願陛下觀上天垂象,察祖宗立法之微,念權 柄之不可使移,思紀綱之不可使亂,立斥罷嵩,以應 天變。則朝廷清明,法紀振飭,寇戎雖橫,臣知其不足 平矣。」當是時,楊繼盛以劾嵩得重譴。帝方蓄怒以待 言者。周冕爭冒功事,亦下獄。而錦疏適至。帝震怒,手 批其上,謂錦欺天謗君。遣使逮治,復慰諭嵩備至。於 是錦萬里就徵,屢墮楹車,瀕死者數矣。既至,下詔獄 拷訊四十,斥為民。

按《續文獻通考》:「三十二年春正月戊寅朔,日蝕。是月, 御史趙錦、徐栻上言修內治,錦削籍。」

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光暗,有日影百千,摩盪而散。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白光忽 暗,青黑紫色,日影如盤,數十相摩,視久則百千飛盪 滿天,向西北而散。」

四十年春二月辛卯朔,日蝕。五月,日光相盪。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曆官推步,申酉間當日蝕,陰雲 不見。閣臣嚴嵩曰:「日雖有雲,而申酉時日色不加晦, 是不蝕也,請舉大謝禮。」從之。

按《明外史吳山傳》:「嘉靖四十年二月朔,日當蝕微陰。 曆官言:日蝕不見,即同不蝕。帝以為天眷,喜甚。嵩趣 部急上賀,侍郎袁煒亦為言。山仰首曰:『日方虧,將誰 欺耶』?仍救護如常儀。帝大怒,山引罪。帝謂山守禮無 罪,而責禮科對狀。給事中李東華等震懼,劾山請與 同罪。帝乃責山賣直沽名,停東華俸。嵩言罪在部臣」, 帝乃貰東華等,命姑釋山罪。吏科梁夢龍等見帝怒 山甚,又惡專劾山,乃並吏部尚書吳鵬劾之。詔鵬致 仕,山冠帶閒住。時皆惜山,而深快鵬之去。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年五月,撫州見日光相盪。 四十二年,日變色。」

按《廣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冬十月,靈州日未出,地 浮白光,既出,見青輪高一丈,復常明。」

四十五年日𩰚 按《湖廣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八月,華容縣西,忽天開 日𩰚。」

穆宗隆慶三年春正月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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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三年春正月朔,日蝕。」

按《明外史高拱傳》:「殷士儋,隆慶元年擢侍讀學士。明 年春,拜禮部尚書。其明年正月朔朢,日月俱蝕。士儋 疏請布德緩刑,納諫節用,飭內外臣工講求民瘼,報 聞。」

四年春正月,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四年春正月朔,日蝕。禮部奏請 免朝,上避殿減膳,修省三日。」

按《明外史陳吾德傳》:「『隆慶三年,擢工科給事中。明年 正月朔,日有蝕之,已而月復蝕。吾德言歲首日月並 蝕,天之大災。陛下宜屏斥一切玩好,應天以實』。詔遣 中官督織造,吾德偕同官嚴用和切諫報聞。」

五年,日暈珥,有白虹戟氣。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五年三月辛巳,日暈有珥,白虹 亙天,左右戟氣俱蒼白。」

六年六月,日蝕。

按《明會典》:「隆慶六年,大喪方成服。遇日蝕,百官先行 哭臨,後赴禮部。青素衣、黑角帶,向日行四拜禮,不用 鼓樂。」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六年六月乙卯朔,日蝕。」

神宗萬曆元年四月朔日蝕既晝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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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江西通志》云云。

三年,日蝕星見。

按《續文獻通考》:「萬曆三年夏四月朔,日蝕,未刻晦,諸 星照曜,至申刻漸明。」

八年二月朔,日蝕。

按:《廣東通志》云云。

十一年十一月朔,日蝕。

十八年秋七月朔,日蝕。

二十一年冬十月朔,日蝕二分按以上俱《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二年春正月,兩日相盪。夏四月,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萬曆二十二年夏四月朔,日蝕。」 按《四川通志》,「萬曆二十二年春正月,綦江見日下復 有一日相盪,數日乃止。」

二十四年閏八月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五年夏六月,日蝕,復圓,暈珥。

按:《山西通志》云云。

二十六年六月,日暈。

按《山西通志》:「萬曆二十六年六月,沁源日暈。是月初 二午刻,日周圍有紅白綠色,移時乃散。」

三十一年,日蝕。

按《明外史郭正域傳》:「萬曆三十一年夏,廟享會日蝕。 正域言:禮,當祭日蝕,牲未殺則廢,朔旦宜專救日,詰 朝享廟。從之。」

四十五年,日中黑子摩盪。

按:《湖廣通志》云云。

熹宗天啟元年日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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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河南通志》:「天啟元年九月,裕州日生暈,日邊有五 環,少頃有黑蛇形在日中,良久不見。」

四年,日暈珥。

按《山東通志》:「天啟四年正月朔至初三日,日暈環抱 二珥,一珥抱日,一珥背日,有赤白氣相射。十二日申 時,暈四圍,如銀光蕩漾,又紫赤光上下旋繞。」

按《江西通志》:「天啟四年正月二十八日,日漾初赤,既 白如月。」

懷宗崇禎二年夏五月初一日日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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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廣東通志》云云。

四年辛未,日出如血至巳乃有光。

按:《山東通志》云云。

七年三月朔,日蝕,晝晦。

按:《陝西通志》云云。

十年正月,日光摩盪。十月,日蝕。

按《湖廣通志》:「崇禎十年正月,日光摩盪。」

按《江西通志》:「崇禎十年十月日蝕,晝晦二時。」

十三年二月,日變色。十月,日蝕。

按《山東通志》,崇禎十三年二月丙辰,益都日出如血。 按《山西通志》,崇禎十三年春二月,襄垣日赤如血,初 四午時照耀俱成赤色。

按《河南通志》:崇禎十三年六月,日躔柳六度,日傍有 紫氣。欽天監占:主有叛將獻城,在周分。洛陽,周分也, 次年果有王兵獻城之禍。

按《廣東通志》:「崇禎十三年冬十月辛卯朔,日有蝕之, 新會晝晦。」

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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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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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諭大學士勒德洪、明珠、王熙、吳正治、宋德宜學士:

麻爾圖、牛鈕禪布、吳興祖、王起元、徐乾學、韓菼,今月朔日蝕,十六日月蝕,且比日積陰無雪。朕思天象稍有愆違,即當儆戒修省,「或施行政事有未當歟?或下有冤抑未得伸歟?爾等傳諭九卿、詹事、科道,詳議以聞。」

康熙二十七年

三月二十三日

上諭內閣:「今時略旱矣」,而欽天監所上章,四月朔日

蝕甚。應行應革之事、當何如耶。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官集議焉。朕面見令奏之

康熙三十年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諭禮部:「自昔帝王敬天勤政,凡遇垂象,示儆必實。」

修人事,以答天戒。頃欽天監奏:「推算日蝕,當在康熙三十一年正月朔日。夫日蝕為天象之變,且又見於歲首朕兢惕靡寧,力圖修省惟大小諸臣務精白乃心,各盡職業,以稱朕欽承昭格至意。其《元旦行禮筵宴,著停止》,爾部即遵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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