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02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二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二十三卷目錄
日異部彙考六
金〈太祖天輔四則 太宗天會二則 熙宗天會一則 天眷一則 皇統五則 海陵天
德二則 貞元二則 正隆三則 世宗大定十一則 章宗明昌二則 承安二則 泰和
五則 衛紹王大安一則 宣宗貞祐三則 興定三則 元光一則 哀宗正大三則 天
興二則〉
元〈世祖中統二則 至元十五則 成宗大德五則 武宗至大二則 仁宗皇慶一則
延祐六則 英宗至治二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文宗天曆一則 至順三則 順帝元統
二則 至元五則 至正十七則〉
明〈太祖吳一則 洪武二十則 惠宗建文一則 成祖永樂十二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十一則 代宗景泰四則 英宗天順五則 憲宗成化十三則
孝宗弘治七則 武宗正德八則 世宗嘉靖十七則 穆宗隆慶四則 神宗萬曆十一
則 熹宗天啟二則 懷宗崇禎五則〉
皇清〈康熙三則〉
庶徵典第二十三卷
日異部彙考六
[編輯]金
[編輯]太祖天輔三年夏四月丙子朔日蝕
[編輯]按《金史太祖本紀》云云。
四年冬十月戊辰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六年春二月庚寅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七年秋八月辛巳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太宗天會七年三月己卯朔日中有黑子九月丙午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云云。
十三年正月丙午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熙宗天會十四年十一月丙寅日中有黑子斜角交行
[編輯]按《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云云。
天眷三年七月癸卯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云云。
皇統三年十二月癸未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云云。
四年六月辛巳朔,日蝕。
五年六月乙亥朔,日蝕。
八年四月戊子朔,日蝕。
九年三月癸未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海陵天德二年正月甲辰日有暈珥白虹貫之十一月丙戌白虹貫日
[編輯]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三年正月丁酉,白虹貫日。
按:《本紀》云云。
貞元二年五月癸丑朔日蝕避正殿敕百官勿治事按本紀云云
[編輯]三年四月,日無光。五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四月丁丑朔,昏霧四塞,日無光,凡十有七日 乃霽。五月丁未朔,日蝕。」
正隆三年三月辛酉朔日應蝕不蝕
[編輯]按《本紀》,三年三月辛酉朔,司天奏,「日蝕,候之不見。」命 自今遇日蝕面奏,不須頒告。
五年八月丙午朔,日蝕。庚午,日中有黑子。
按《本紀》,「五年八月丙午朔,日有蝕之。」 按《志》,「日中有 黑子,狀如人。」
六年二月甲辰朔,日有暈珥戴背。
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蝕,伐鼓用幣,上徹樂,減 膳,不視朝。 按志,日蝕伐鼓用幣,命壽王京代拜行 禮。為制,凡遇日月虧蝕,禁酒樂屠宰一日。 按《完顏 京傳》,京判大宗正事,封壽王。二年正月戊辰朔,日蝕, 伐鼓用幣,上不視朝,減膳徹樂,詔京代拜行禮。世宗 懲創海陵疏忌宗室,加禮京兄弟,情若同生,謂京等 曰:「朕每見天象變異,輒思政事之闕,寤寐自責不遑。 凡事必審思而後行,尤懼獨見未能盡善,每令群臣 集議,庶幾無過舉也。」
四年六月甲寅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七年四月戊辰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按志。「上避正殿。減膳伐鼓。應天門內。 百官各於本司庭立。明復乃止。」
九年八月甲申朔,日蝕。
按《本紀》,九年八月甲申朔,有司奏日蝕,以雨不見,伐鼓用幣如常禮。 按《志》,「有司奏日當蝕,以雨不見,乃 伐鼓於社,用幣於應天門內。」
十三年五月壬辰朔,日蝕。
十四年十一月甲申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蝕。
按《本紀》,「十六年三月丙午朔,日蝕。」是日萬春節,改用 明日。
十七年九月丁酉朔,日蝕。
二十三年十一月壬戌朔,日蝕。
二十八年八月甲子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二十九年正月,日暈珥背,白虹貫之,有戟氣、冠氣。「二 月,日蝕,有暈珥、抱氣、背氣,有負氣、承氣。」
按《本紀》,「二十九年正月乙卯,白虹亙天。二月辛酉朔, 日有蝕之。乙丑,白虹亙天。」 按志,「正月乙卯己初,日 有暈,左右有珥,上有背氣兩重,其色青赤而厚。復有 白虹貫之亙天。其東有戟氣,長四尺餘,五刻而散。丁 巳巳初,日有兩珥,上有背氣兩重,其色青赤而淡。頃 之,背氣於日上為冠,已而俱散。二月辛酉朔,日蝕。甲 子」辰刻,日上有重暈,兩珥,抱而復背,背而復抱,凡三 四次。乙丑,日暈兩珥,有負氣承氣,而白虹亙天,左右 有戟氣。
章宗明昌四年九月日有抱氣戴氣有珥
[編輯]按《本紀》不載。 按《志》,「九月癸未,日上有抱氣二。戴氣 一。俱相連。左右有珥,其色鮮明。」
六年三月丙戌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承安三年正月己亥朔日蝕陰雲不見
[編輯]五年十一月癸丑朔,日蝕。
泰和二年五月甲辰朔日蝕
[編輯]三年十月戊戌,日將沒,赤如赭。
四年三月丁卯,日昏無光。
按:以上《本紀》云云。
六年二月壬子朔日蝕。七月癸巳日上有背。
按《本紀》不載。 按《志》,「六年二月壬子朔日蝕。七月癸 巳申刻日上有背氣一。內赤外青。須臾散。」
八年四月癸卯,日暈二重,皆內黃外赤。
按《本紀》云云。 按志。四月癸卯巳刻。日暈二重。內黃 外赤。移時而散。
衛紹王大安二年十二月辛酉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云云。〈按志作元年〉
宣宗貞祐二年九月壬戌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云云。 按志。「大星皆見。」
三年正月壬戌日有珥冠。二月日赤。
按《本紀》,「三年二月丁巳,日赤如血。」 按志,「正月壬戌, 日有左右珥,上有冠氣,移刻散。二月丁巳,日初出,赤 如血,將沒復然。」
四年二月甲申朔,日蝕。閏七月壬午朔,日蝕。
興定元年七月丙子朔日蝕
[編輯]二年七月庚午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五年四月,日暈。五月甲申朔,日蝕。
按《本紀》,「五年五月甲申朔日蝕。」 按《志》,「四月丙子日 正午,有黃暈四匝,其色鮮明,五月甲申朔日蝕。」
元光二年五月日暈有背氣九月庚子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二年九月庚子朔日蝕。 按《志》,「二年五月辛 未,日暈不匝而有背氣。」
哀宗正大四年日有白虹貫之
[編輯]按《本紀》,「四年十一月乙未,未時,日上有二白虹貫之。」
按《志》,「四年十一月乙未,日上有虹,背而向外者二。」
約長丈餘,兩旁俱有白虹貫之。
五年十二月庚子朔,日蝕。
按:《本紀》云云。
八年三月,日失色,有氣如日相凌。
按《本紀》不載。 按《志》,「三月庚戌酉正,日忽白而失色, 乍明乍暗,左右有氣,似日而無光,與日相凌,而日光 四出,搖盪至沒。」
天興元年正月壬午朔日有兩珥
[編輯]按:《本紀》云云。
三年正月,日赤無光。
按《本紀》不載。 按《志》,「三年正月己酉,日大赤無光。」是 日蔡城陷,金亡。
元
[編輯]世祖中統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蝕之
[編輯]三年十一月辛丑日有背氣重暈三珥。
至元二年正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編輯]四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五年十月戊寅朔,日有蝕之。
七年三月庚子朔,日有蝕之。
八年八月壬辰朔,日有蝕之九年八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十二年六月庚子朔,日有蝕之。
十四年十月丙辰朔,日有蝕之。
十九年六月己丑朔,日有蝕之。七月戊午朔,日有蝕 之。
二十四年七月癸丑日暈連環,白虹貫之。十月戊午 朔日有蝕之。
二十六年三月庚辰朔,日有蝕之。
二十七年八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按:以上《本紀》云云。
二十八年閏七月。白虹貫日。有如日二。在雲影中 按《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至元二十八年閏七月乙 丑。冀寧文水縣有白虹貫日。自東北直遶西南。雲影 中似日非日如鏡者二。色青白。踰時方沒。
二十九年正月甲午朔,日有蝕之,有珥,有抱。
按《本紀》,「以日蝕免朝賀。」 按《天文志》,「正月甲午朔,日 有蝕之,有物漸侵入日中,不能既。日體如金環然,左 右有珥,上有抱氣。」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六月庚辰朔,日蝕。
按:《成宗本紀》云云。
成宗大德三年八月己酉朔日蝕
[編輯]四年二月丁未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六年六月癸亥朔,日蝕。
按《本紀》,「六年六月癸亥朔,日蝕。太史院失於推筴,詔 中書議罪以聞。」
七年閏五月戊年朔,日蝕。
八年五月癸未朔,日蝕。
按:以上《本紀》云云。
武宗至大二年正月丁亥白虹貫日八月甲寅白虹貫日
[編輯]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四年正月,仁宗即位,日赤。
按《仁宗本紀》:「四年正月壬辰,日赤如赭。」
仁宗皇慶元年六月乙丑朔日有蝕之
[編輯]按:《本紀》云云。
延祐元年三月己亥白暈亙天連環貫日
[編輯]二年四月戊寅朔,日有蝕之。五月甲戌,日赤如赭。乙 亥,亦如之。九月甲寅,日赤如赭。戊午,亦如之。
三年五月戊申,日赤如赭。
五年二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六年二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按:以上《本紀》云云。
七年正月辛巳朔,日有蝕之。三月乙未日有暈,若連 環然。
按《本紀》:七年春正月辛巳朔,日有蝕之。帝齋居損膳, 輟朝賀。壬午,御史臺臣言:「比賜不兒罕丁山場、完者 不花海舶稅,會計其鈔皆數十萬錠。諸王軍民貧乏 者,所賜未嘗若是,苟不撙節,漸致帑藏虛竭,民益困 矣。」中書省臣進曰:「臺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綱,法 度愈壞。臣等乞賜罷黜,選任賢者。」帝曰:「卿等不必言, 其各共乃事。」
英宗至治元年三月交暈貫日六月癸卯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元年六月癸卯朔,日有蝕之。」 按志,「元年三 月己丑,交暈如連環貫日。」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御史李端言:近者京師地震,日月薄蝕,皆臣 下失職所致。帝自責曰:「是朕思慮不及致然。」因敕群 臣亦當修飭,以謹天戒。
泰定帝泰定四年二月辛卯白虹貫日九月丙申朔日蝕
[編輯]按:《本紀》云云。
文宗天曆二年七月丙辰朔日有蝕之
[編輯]按:《本紀》云云。
至順元年九月癸巳白虹貫日
[編輯]二年正月己酉,白虹貫日。八月甲辰朔,日有蝕之。十 一月壬申朔,日有蝕之。
三年五月丁酉,白虹並日出,長竟天。
按:以上《本紀》云云。
順帝元統元年三月日赤
[編輯]按:《本紀》不載。 按《志》,三月癸巳,日赤如赭。閏三月丙 申、癸丑、甲寅皆如之。
二年四月戊午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至元元年十二月戊午日赤如赭閏十二月丁亥戊子己丑皆如之
[編輯]按:《本紀》云云。
二年二月三月四月日赤。八月甲戌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按志二月壬辰日赤如赭。乙未丙申 亦如之。三月庚申壬戌癸亥四月丁丑皆如之。八月 甲戌朔日有蝕之。十二月甲戌日赤如赭三年正月日暈珥白虹貫之。二月壬申朔日有蝕之。 八月日暈珥。十月日赤。
按《本紀》云云 按志,「正月丁巳,日有交暈,左右珥,上 有白虹貫之。二月壬申朔,日有蝕之。」「八月癸未,日有 交暈,左右珥,上有白虹貫之。」「十月癸酉,日赤如赭。 四年八月癸亥朔,日有蝕之。」「閏八月九月,日赤」 按《本紀》云云。 按志,「閏八月戊戌,日赤如赭。己亥壬 寅亦如之。」「九月庚寅皆如之。」
五年正月,日有暈珥,白虹貫之。二月、三月、四月並日 赤。
按《本紀》不載。 按《志》,「正月丙寅,日有交暈,左右珥,上 有白虹貫之。」二月辛亥,日赤如赭。三月庚申、辛酉,四 月丁未,皆如之。
至正元年三月壬申日赤如赭
[編輯]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三年四月丙申朔,日有蝕之。
四年九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六年二月庚戌朔,日有蝕之。
七年正月甲辰朔,日有蝕之。
八年七月丙申朔,日有蝕之。
九年十一月戊午朔,日有蝕之。
十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蝕之。
十三年九月乙丑朔,日有蝕之。
十四年三月癸亥朔,日有蝕之。
按:以上《本紀》云云。
十五年二月丙子,日赤如赭。
按《本紀》不載, 《按志》云云。
十六年三月,有兩日相盪。
按:《本紀》云云。
十七年正月朔,日蝕。七月,日暈。
按《本紀》,「十七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蝕之。」 按志,「十七 年七月己丑,日有交暈,連環貫之。」
十八年六月戊辰朔,日有蝕之。十二月乙丑朔,日有 蝕之。
按《本紀》,「十八年十二月乙丑朔,日有蝕之。」 按《志》,「十 八年六月戊辰朔,日有蝕之。」
二十年五月丁亥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二十一年四月辛巳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二十四年八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按:《本紀》云云。
明
[編輯]太祖吳元年六月日有蝕之十二月日有蝕之
[編輯]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洪武元年五月日蝕七月白虹貫日
[編輯]按《明昭代典則》:「洪武元年七月壬戌,白虹貫日。己丑, 白虹復貫日。」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元年五月庚午朔,日蝕。」
二年五月甲午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三年,日中有黑子。
按明《昭代典則》,洪武三年十二月壬午,上以正月至 是月,日中屢有黑子,詔廷臣言得失。《起居注》萬鎰言: 「日者陽之精也。至陽之中而有黑子焉,是陰之奸乎 陽也。其在人事,德為陽,刑為陰。君子為陽,小人為陰。 刑勝乎德,小人勝乎君子。臣請凡臣民有罪,法當死 者,皆三覆奏,毋輒置之刑。小人而奸君子之位者,黜 之,庶乎天象可感也。」吏部尚書郎本忠言:「日者,君之 象也,在陛下修德以禳之,君德既修,則天變自消。昔 宋景公一言之善,熒惑猶為之退舍,況陛下以天錫 之資,誠能益加修省,何天變之不可回哉!且河南、中 原之士,隱於山林者,宜訪求之,仕於朝者,自能加其 官,或不能者,加黜罰焉。天之仁愛人」君,監視告戒,無 所不在,則人君體天心而施之於政者,亦當無所不 用其情也。《詩》曰:「『明明在上,赫赫在下』,天人感應之機 如此,願陛下毋忽。」上皆嘉納其言。
四年九月庚戌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七年二月丁酉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八年,日上有青氣。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八年四月甲寅,欽天監言,日上 有青氣,在趙分恆山之北、遼東之地。遂遣使往北邊, 諭傳有德並定遼等處都指揮使司訓練戍兵,嚴飭 守備。」
九年秋七月癸丑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年,日蝕。
按《大政紀》,「洪武十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十年十月乙亥朔,日蝕,白虹貫日。」
十一年十二月乙巳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二年,日交暈。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十二年夏四月庚申,日交暈。上 敕李文忠、沐英等:日交暈在秦分,主有戰𩰚之事。己 未,太白見東方,至於甲子,順行而西,西征大利,宜追 擊番寇。」
十四年冬十月壬子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六年春正月戊申。白虹貫日。秋八月壬申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十九年春三月。白虹貫日。冬十二月癸未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一年五月甲戌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二十二年秋九月丙寅朔。日蝕。冬十二月。白虹貫日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三年九月庚寅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二十四年三月戊子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二十六年秋七月,日蝕,初定《救護儀》。
按大政紀,洪武二十六年秋七月甲辰朔,日蝕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禮部定日蝕救護儀。前期 結綵於禮部儀門及正堂,設香案於露臺上,向日設 金鼓於儀門內兩傍,設樂人於露臺下,設各官拜位 於露臺上下,俱向日立。至期,欽天監官報日初蝕,百 官具朝服,典儀唱「班齊」,贊禮唱「鞠躬」,樂作,四拜興,平 身。樂止。跪執事捧鼓詣班首前。班首擊鼓三聲。眾鼓 齊鳴。候欽天監官報復。圓贊禮唱「鞠躬。」樂作。四拜、平 身、樂止。禮畢。
三十年五月壬子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三十一年皇太孫於閏五月十六日即皇帝位六月 日赤無光。
按《遜國正氣紀》云云。
按《續文獻通考》:「建文元年,太史奏日赤無光。時教諭 程濟上言北兵將起,應在明年。上以為妄,囚之。」
惠宗建文二年三月丙寅朔日蝕
[編輯]按:《大政紀》云云。
成祖永樂元年正月日當蝕不蝕
[編輯]按《大政紀》,永樂元年正月丙戌,禮部尚書李至剛奏 「日當蝕不蝕,請率百官賀。」上卻之。上曰:「王者能修德 行政,任賢去邪,然後日月當蝕不蝕,適以陰雨不見, 豈果不蝕耶?勿賀。」
四年六月,日蝕。
按《明通紀》:永樂四年六月己未朔,日有蝕之。是日陰 雲不見。禮部尚書鄭賜等言,「此聖德所感召,請率百 官表賀,不許。」
五年冬十月辛巳朔,日有蝕之。
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六年夏四月己卯朔日蝕。冬十月乙亥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一年正旦,日蝕,罷朝賀宴會禮。
按《明通紀》:永樂十一年正月朔,日有蝕之。詔免賀及 宴。先是鴻臚寺奏習正旦賀儀。上召禮部翰林官問 曰:「正旦日蝕,百官賀禮可行乎?」尚書呂震對曰:「日蝕 與朝賀之時先後不相妨。」侍郎儀智曰:「終是同日,免 賀為當。」楊士奇曰:「日蝕天變之大者。前代元正日蝕 多不受賀。宋仁宗時元旦日蝕,富弼請罷宴樂,呂夷」 簡不從。弼曰:「萬一契丹行之,為中國羞。」後有自契丹 回者,言虜是日罷宴,仁宗深悔,今免賀,試當從之。 十二年春正月丙子朔,日蝕,免朝賀。六月丙寅朔,日 蝕。十一月甲午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四年五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十五年夏四月丁巳朔。日蝕。冬十月癸未朔。日又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十八年八月丁巳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十九年八月辛卯朔,日有蝕之。
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二十年春正月己未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二十一年夏六月庚戌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仁宗洪熙元年六月皇太子即皇帝位冬十月丙寅朔日有蝕之
[編輯]按:《明昭代典則》云云
宣宗宣德五年秋八月日蝕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宣宗宣德五年秋八月己巳朔,日當 蝕,陰雲蔽之。禮部尚書胡濙奏請稱賀,不許,因降敕 曰:『古之人君所謹者,莫大乎天戒日蝕。又天戒之大 者,惟能修德行政,用賢去姦,而後當蝕不蝕。今以陰 雲不見,得非朕昧於省過而然與?況離明照四方,陰 雲所蔽有限,京師不見,四方必有見者。此之不蝕,天』」 可欺。與其止勿賀,
七年春正月辛酉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英宗正統元年秋九月白虹貫日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四年八月丙子朔,日蝕。
五年春正月甲辰朔,日蝕。
六年春正月己亥朔,日蝕。秋七月丙申朔,日蝕。 七年六月庚寅朔,日蝕。
八年六月甲申朔,日蝕。十一月壬子朔,日蝕。
九年十月丙午朔,日蝕。
十年夏四月壬子朔,日蝕。
十一年夏四月癸亥朔,日蝕。
十二年八月。〈日干闕〉朔日蝕。
十三年二月。〈日干闕〉朔日蝕。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代宗景泰二年六月〈日干闕〉朔日蝕
[編輯]三年十一月己未朔,日蝕。
五年夏四月。〈日干闕〉朔日蝕。
六年夏四月。〈日干闕〉朔日蝕。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英宗天順二年春二月〈日干闕〉朔日蝕
[編輯]三年十月,日暈數重。
四年七月乙亥朔,日蝕。
五年九月。〈日干闕〉朔日蝕。
七年五月己丑朔,日蝕。
按:以上俱《續文獻通考》云云。
憲宗成化二年正月甲辰朔日暈及珥背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是日辰時,日暈及左右珥,背氣赤黃 色,鮮明。
三年二月丁酉朔,日蝕既。
按:《大政紀》云云。
四年春二月壬辰朔。日蝕。十二月丁亥朔。日又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五年六月癸丑朔,日蝕。
六年六月戊申朔,日蝕。
九年夏四月辛酉朔,日蝕。
十年九月癸丑朔,日蝕。〈按明昭代典則作癸酉〉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十一年六月,日生珥。九月,日蝕。
按《明昭代典則》,「成化十一年六月己酉卯刻,日生左 右珥,重暈,背氣皆赤青色。九月丁未朔,日有蝕之。 十二年二月乙亥朔,日蝕。」
十八年五月己巳朔,日蝕。
二十年九月乙酉朔,日蝕。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二十一年八月乙卯朔,日有蝕之。
二十二年二月丁酉朔,日有蝕之。
按:以上俱明《昭代典則》云云。
孝宗弘治元年六月癸巳朔日有蝕之
[編輯]二年十二月甲申朔,日有蝕之。
七年三月己卯朔,日有蝕之。
八年三月乙酉朔,日有蝕之。
十三年五月甲寅朔,日有蝕之。
十四年九月丙子朔,日有蝕之。
十五年夏五月庚午朔,日有蝕之。九月庚子朔,日有 蝕之。
按:以上俱明《昭代典則》云云。
武宗正德元年春三月乙亥朔日蝕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年三月乙亥朔,日蝕。
按:《大政紀》云云。
六年夏五月,南昌見日有紅白暈,中浮黑氣,有頃始 散。
按:《江西通志》云云。
九年八月辛卯朔,日蝕。
十年十二月癸丑朔,日蝕。
十二年六月己巳朔,日蝕。
十三年五月己亥朔,日蝕。
十五年三月癸丑朔,日蝕。
按:以上俱《大政紀》云云。
世宗嘉靖四年冬十二月乙卯朔日蝕
[編輯]五年夏五月癸未朔,日蝕。
按:以上俱《續文獻通考》云云六年五月,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六年夏五月丁丑朔,日蝕既。」 按《雲南通志》:「嘉靖六年武定,日暈兩重,傍有黑雲如 蛟。時土司鳳朝文叛,人民死者不可勝計。」
七年夏五月辛未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八年冬十月,日有蝕之。
按《明外史邵經邦傳》:「經邦進員外郎。嘉靖八年冬十 月,日有蝕之。經邦時官刑部,上疏曰:『茲者正陽之月, 有日蝕之異,質諸《小雅》《十月》之篇,變象懸符。說詩者 謂陰壯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專歸皇父。然則今 之調和燮理者,得無有皇父其人乎?邇陛下納陸粲 言,命張璁、桂萼致仕,尋以璁議禮有功,復召輔政。人 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乃天變若此,安可勿畏?夫議 禮與臨政不同,議禮貴當,臨政貴公。正皇考之徽稱, 以明父子之倫,禮之當也。雖排眾論,任獨見,而不以 為偏。若夫用人行政,則當別辨忠邪,審量才力,與天 下之人共用之,乃為公耳。今陛下以璁議禮有功,不 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議禮之臣也。私 議禮之臣,是不以所議者為公禮也。夫禮惟至公,乃 可萬世不易。設近於私,則固可守也,亦可變也,可成 也,亦可毀也。陛下果以尊親之典為至當,而欲子孫 世世守之乎?則莫若於諸臣之進退一付諸至公,優 其賚予,全其終始,以答其議禮之功,而博求海內碩 德重望之賢,以弼成「正大光明之業,則人心定,天道 順,俾萬年之後,廟號世宗,子孫百世不遷。顧不偉與 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滿,犯天人之怒,亦 非璁等福也。」帝大怨,立下鎮撫司拷訊。獄上,請送法 司擬罪。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遂謫戍福建鎮 海衛。〈按續文獻通考作十二月〉
十九年三月,日蝕。七月,日蝕既。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十九年春三月癸巳朔,日蝕。是 年禮部以測候不蝕聞,世宗大悅。」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九年七月朔,日蝕既,晝晦,星見。 二十一年秋七月己酉朔,日有蝕之。」
按《續文獻通考》:七月上敕曰:「『天心下眷,累及太陽。臣 子欺君父,外陰欺內,陽之象也』。夏言以臣欺君,罪不 下郭勛,姑念供事久勞,特宥死去,用承天戒。臺諫為 朝廷耳目,而結合欺妄,命吏部考劾以聞。」時劾去臺 諫七十三人,奪級外補有差。
二十二年春正月丙午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四年六月,日蝕。十二月,日輪外有黑氣。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二十四年夏六月壬辰朔,日蝕 十二月。自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日輪外有黑氣如 盤,與日光摩盪。」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春正月,沁州雙環圍日。 二十五年十二月,祿豐見紅霞圍日者三。」
按:《雲南通志》云云。
二十七年春三月。〈日干闕〉朔日蝕。
二十八年春三月辛未朔,日蝕。
按:以上《續文獻通考》云云。
三十二年正月戊寅朔,日蝕。
按《明外史沈束傳》:「世宗二十九年,孝烈皇后大祥,欲 預祧。仁宗祔後太廟,下廷議,尚書徐階以為非禮。禮 科給事中楊思忠力贊階議,帝竟祧仁宗。階故得帝 眷,獨銜思忠,每當遷,輒報罷。逾三年,正旦日蝕,陰雲 不見,六科合疏賀。帝摘疏中語,詰為不成文,曰:『思忠 懷欺不臣久矣。杖百,斥為民,餘皆奪俸』。」 按《趙錦傳》, 錦「授南京御史。嘉靖三十二年,元旦日蝕,錦以為權 奸亂政之應,馳疏劾嚴嵩罪。其略曰:『臣伏見日蝕元 旦,變異非常。又山東徐淮仍歲大水,四方頻地震,災 不虛生。昔太祖高皇帝罷丞相,散其權於諸司,為後 世慮,至深遠也。今之內閣,無宰相之名而有其實,非 高皇帝本意。頃夏言以貪暴之資,恣睢』」其間。今大學 士嵩又以佞奸之雄,繼之怙寵張威,竊權縱欲。事無 鉅細,罔不自專。人有違忤,必中以禍,有司望風惕息。 天下事未聞朝廷,先以聞政府。白事之官,班候於其 門;請求之賂,輻輳於其室。銓司黜陟,本兵用舍,莫不 承意指。邊臣失事,率朘削軍資,納賕嵩所。無功可以 受賞,有罪可以逭誅。至「宗藩勳戚之襲封、文武大臣 之贈諡其遲速予奪,一視賂之厚薄。以至希寵干進 之徒妄自貶損。稱號不倫,廉恥掃地有臣所不忍言 者。陛下天縱聖神,乾綱獨運自以予奪由宸斷題覆 在諸司閣臣擬旨取裁而已。諸司奏稿並承命於嵩 陛下安得知之今言誅而嵩得播惡者。言剛暴而疏 淺惡易見;嵩柔佞而機深,惡難知也。嵩窺伺逢迎之 巧似乎忠勤;諂諛側媚之態似乎恭順;引植私人,布 列要地,伺諸臣之動靜而先發以制之,故敗露者少, 厚賂左右親信之人。凡陛下動靜意向,無不先得,故 稱旨者多。或伺聖意所注,因而行之,以成其私;或乘事機所會,從而鼓之,以肆其毒。使陛下思之,則其端 本發於朝廷;使天下指之,則其事不由於政府。幸而 洞察於聖心,則諸司代嵩受其罰;不幸而遂傳於後 世,則陛下代嵩受其訾。陛下豈誠以嵩為賢邪?自嵩 輔政以來,惟恩怨是酬,惟貨賄是斂。群臣憚陰中之 禍,而忠言不敢直陳。四方習貪墨之風,而閭閻日以 愁困。頃自庚戌之後,外寇陸梁,陛下嘗募天下之武 勇以足兵,竭天下之財力以給餉,搜天下之遺逸以 任將,行不次之賞,施莫測之威,以風示內外矣。而封 疆之臣卒未有為陛下寬宵旰憂者。蓋緣權臣行私, 將吏風靡,以掊克為務,以營競為能,致朝廷之上,用 者不賢,賢者不用,賞不當功,罰不當罪。陛下欲志太 平,則群臣不足承德於左右;欲遏戎寇,則將士不足 禦侮於邊疆。財用已竭,而外患未見底寧;民困已極, 而內變又虞將作。陛下躬秉至聖,憂勤萬幾,三十二 年於茲矣。而天下之勢,其危如此,非嵩之奸邪,何以 致之?臣願陛下觀上天垂象,察祖宗立法之微,念權 柄之不可使移,思紀綱之不可使亂,立斥罷嵩,以應 天變。則朝廷清明,法紀振飭,寇戎雖橫,臣知其不足 平矣。」當是時,楊繼盛以劾嵩得重譴。帝方蓄怒以待 言者。周冕爭冒功事,亦下獄。而錦疏適至。帝震怒,手 批其上,謂錦欺天謗君。遣使逮治,復慰諭嵩備至。於 是錦萬里就徵,屢墮楹車,瀕死者數矣。既至,下詔獄 拷訊四十,斥為民。
按《續文獻通考》:「三十二年春正月戊寅朔,日蝕。是月, 御史趙錦、徐栻上言修內治,錦削籍。」
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光暗,有日影百千,摩盪而散。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晦日,白光忽 暗,青黑紫色,日影如盤,數十相摩,視久則百千飛盪 滿天,向西北而散。」
四十年春二月辛卯朔,日蝕。五月,日光相盪。
按《續文獻通考》:是年,曆官推步,申酉間當日蝕,陰雲 不見。閣臣嚴嵩曰:「日雖有雲,而申酉時日色不加晦, 是不蝕也,請舉大謝禮。」從之。
按《明外史吳山傳》:「嘉靖四十年二月朔,日當蝕微陰。 曆官言:日蝕不見,即同不蝕。帝以為天眷,喜甚。嵩趣 部急上賀,侍郎袁煒亦為言。山仰首曰:『日方虧,將誰 欺耶』?仍救護如常儀。帝大怒,山引罪。帝謂山守禮無 罪,而責禮科對狀。給事中李東華等震懼,劾山請與 同罪。帝乃責山賣直沽名,停東華俸。嵩言罪在部臣」, 帝乃貰東華等,命姑釋山罪。吏科梁夢龍等見帝怒 山甚,又惡專劾山,乃並吏部尚書吳鵬劾之。詔鵬致 仕,山冠帶閒住。時皆惜山,而深快鵬之去。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年五月,撫州見日光相盪。 四十二年,日變色。」
按《廣西通志》:「嘉靖四十二年冬十月,靈州日未出,地 浮白光,既出,見青輪高一丈,復常明。」
四十五年日𩰚 按《湖廣通志》:「嘉靖四十五年八月,華容縣西,忽天開 日𩰚。」
穆宗隆慶三年春正月日蝕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三年春正月朔,日蝕。」
按《明外史高拱傳》:「殷士儋,隆慶元年擢侍讀學士。明 年春,拜禮部尚書。其明年正月朔朢,日月俱蝕。士儋 疏請布德緩刑,納諫節用,飭內外臣工講求民瘼,報 聞。」
四年春正月,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四年春正月朔,日蝕。禮部奏請 免朝,上避殿減膳,修省三日。」
按《明外史陳吾德傳》:「『隆慶三年,擢工科給事中。明年 正月朔,日有蝕之,已而月復蝕。吾德言歲首日月並 蝕,天之大災。陛下宜屏斥一切玩好,應天以實』。詔遣 中官督織造,吾德偕同官嚴用和切諫報聞。」
五年,日暈珥,有白虹戟氣。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五年三月辛巳,日暈有珥,白虹 亙天,左右戟氣俱蒼白。」
六年六月,日蝕。
按《明會典》:「隆慶六年,大喪方成服。遇日蝕,百官先行 哭臨,後赴禮部。青素衣、黑角帶,向日行四拜禮,不用 鼓樂。」
按《續文獻通考》:「隆慶六年六月乙卯朔,日蝕。」
神宗萬曆元年四月朔日蝕既晝晦
[編輯]按:《江西通志》云云。
三年,日蝕星見。
按《續文獻通考》:「萬曆三年夏四月朔,日蝕,未刻晦,諸 星照曜,至申刻漸明。」
八年二月朔,日蝕。
按:《廣東通志》云云。
十一年十一月朔,日蝕。
十八年秋七月朔,日蝕。
二十一年冬十月朔,日蝕二分按以上俱《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二年春正月,兩日相盪。夏四月,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萬曆二十二年夏四月朔,日蝕。」 按《四川通志》,「萬曆二十二年春正月,綦江見日下復 有一日相盪,數日乃止。」
二十四年閏八月朔,日蝕。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二十五年夏六月,日蝕,復圓,暈珥。
按:《山西通志》云云。
二十六年六月,日暈。
按《山西通志》:「萬曆二十六年六月,沁源日暈。是月初 二午刻,日周圍有紅白綠色,移時乃散。」
三十一年,日蝕。
按《明外史郭正域傳》:「萬曆三十一年夏,廟享會日蝕。 正域言:禮,當祭日蝕,牲未殺則廢,朔旦宜專救日,詰 朝享廟。從之。」
四十五年,日中黑子摩盪。
按:《湖廣通志》云云。
熹宗天啟元年日暈
[編輯]按《河南通志》:「天啟元年九月,裕州日生暈,日邊有五 環,少頃有黑蛇形在日中,良久不見。」
四年,日暈珥。
按《山東通志》:「天啟四年正月朔至初三日,日暈環抱 二珥,一珥抱日,一珥背日,有赤白氣相射。十二日申 時,暈四圍,如銀光蕩漾,又紫赤光上下旋繞。」
按《江西通志》:「天啟四年正月二十八日,日漾初赤,既 白如月。」
懷宗崇禎二年夏五月初一日日蝕
[編輯]按:《廣東通志》云云。
四年辛未,日出如血至巳乃有光。
按:《山東通志》云云。
七年三月朔,日蝕,晝晦。
按:《陝西通志》云云。
十年正月,日光摩盪。十月,日蝕。
按《湖廣通志》:「崇禎十年正月,日光摩盪。」
按《江西通志》:「崇禎十年十月日蝕,晝晦二時。」
十三年二月,日變色。十月,日蝕。
按《山東通志》,崇禎十三年二月丙辰,益都日出如血。 按《山西通志》,崇禎十三年春二月,襄垣日赤如血,初 四午時照耀俱成赤色。
按《河南通志》:崇禎十三年六月,日躔柳六度,日傍有 紫氣。欽天監占:主有叛將獻城,在周分。洛陽,周分也, 次年果有王兵獻城之禍。
按《廣東通志》:「崇禎十三年冬十月辛卯朔,日有蝕之, 新會晝晦。」
皇清
[編輯]康熙二十四年
[編輯]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諭大學士勒德洪、明珠、王熙、吳正治、宋德宜學士:
麻爾圖、牛鈕禪布、吳興祖、王起元、徐乾學、韓菼,今月朔日蝕,十六日月蝕,且比日積陰無雪。朕思天象稍有愆違,即當儆戒修省,「或施行政事有未當歟?或下有冤抑未得伸歟?爾等傳諭九卿、詹事、科道,詳議以聞。」
康熙二十七年
三月二十三日
上諭內閣:「今時略旱矣」,而欽天監所上章,四月朔日
蝕甚。應行應革之事、當何如耶。九卿詹事、掌印不掌印科道官集議焉。朕面見令奏之
康熙三十年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上諭禮部:「自昔帝王敬天勤政,凡遇垂象,示儆必實。」
修人事,以答天戒。頃欽天監奏:「推算日蝕,當在康熙三十一年正月朔日。夫日蝕為天象之變,且又見於歲首朕兢惕靡寧,力圖修省惟大小諸臣務精白乃心,各盡職業,以稱朕欽承昭格至意。其《元旦行禮筵宴,著停止》,爾部即遵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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