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115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一百十五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十五卷目錄
地異部彙考一
禮記〈月令〉
書緯〈考靈曜〉
淮南子〈天文訓〉
汲冢周書〈時訓解〉
宋史〈天文志〉
觀象玩占〈地震 地裂 地陷 地鳴 地生異物 地長 營壘占 陵基雜占〉
管窺集要〈地震 地裂 地生異物 地長 塚墓〉
地異部彙考二
上古〈黃帝一則〉
周〈幽王一則 頃王一則 靈王一則 景王一則 敬王二則〉
秦〈始皇一則〉
漢〈惠帝一則 高后一則 文帝二則 景帝一則 武帝建元一則 元光一則 征和
一則 後元一則 宣帝本始一則 地節一則 元帝初元一則 永光一則 建昭二則
成帝建始一則 河平一則 綏和一則 附新莽元鳳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章帝建初一則 和帝永元四則 元興一則 安帝永初六
則 元初六則 永寧一則 建光一則 延光四則 順帝永建一則 陽嘉二則 永和
五則 漢安一則 建康一則 桓帝建和二則 元嘉二則 永興一則 永壽二則 延
熹四則 永康一則 靈帝建寧一則 熹平二則 光和三則 獻帝初平二則 興平一
則 建安一則 後主炎興一則〉
庶徵典第一百十五卷
地異部彙考一
[編輯]《禮記》
[編輯]月令
[編輯]季秋行冬令,土地分裂。
〈集說〉嚴陵方氏曰:「土地分裂,則為嚴凝之氣所坼故也。」
《書緯》
[編輯]考靈曜
[編輯]地常移動而人不知,譬如人在大舟中,閉牖而坐,舟 行不覺也。
《淮南子》
[編輯]天文訓
[編輯]甲子干丙子地動。
《汲冢周書》
[編輯]時訓解
[編輯]「立冬又五日,地始凍。地不始凍」,咎徵之咎。
小雪又五日,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氣不上騰,地氣 不下降,《君臣相嫉》。
《宋史》
[編輯]天文志
[編輯]《北方南斗六星》,填星逆行,入之地動。
《觀象玩占》
[編輯]地震
[編輯]「地者積陰,以靜為體;地動者,陰有餘也。主弱臣強,外 戚擅權,后妃專政,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入,陰 陽相播,故地震動,民不安。」《春秋潛潭巴》曰:「地震,下謀, 上君憂。」劉向曰:「地動,臣不畏君。」京房曰:「地動,教令從 臣下出,必有饑荒血流。」
地震以六癸陰極之干,或在巳亥陰陽氣窮之日,皆 主兵起殺戮之事。震於陽歲則熟,震於陰歲則火災 不熟。震於陰極亥日則兵饑。震於陽極巳日,則有兵 而歲熟。君弱臣強,則地震於春夏;臣欲篡叛,則地震 於秋冬。皆陽火而陰盛之兆也。
地震,驚鳥獸。京房《易妖占》曰:「天子失位,一曰米貴,物 不收,盜賊起,不出三年。」
地震,壞城郭。京房曰:「天下亡地。」
「地動蹶窒」,天下兵行。
地動,有赤水出,司馬戮。
地動搖,木震水波,臣專政。
地動於宗廟朝廷,國有亂臣。
地動殺人,賊臣為暴。
地動三年,其國民流。
地動以春,三歲凶;夏動,人主憂,五穀不熟;秋動,兵起; 冬動,其邑有土工。一曰「大水。」
地動有聲,其地大亂。《開元占》曰:「地春動有聲,歲不昌; 夏動有音,人主喪;四月動有音,五穀不熟,民饑;五月 動有音,人主喪,民流亡;六月動有音,老少多死;歲惡; 動有音,兵起;九月則殃大夫;冬動有音,人愁,主有喪 兵;十月地動有音,邑有土工;十一月動有音,其邑火, 兵喪,人饑亡;十二月動有音,邑兵行;動十日以上,天 下起兵。」
地東西動,連十日,其地有兵,民流地動千里,是謂陰 盛陽衰,國有大喪。《易》妖曰:「不出三年,民流地動者,民擾也。」
軍中地動,有大戰,有反軍。《易妖》曰:「軍中地動,往彼軍 食,以攻擊震於我軍,宜固守。」
《地動而折》有急令,近臣謀,兵革興。
正月動,主兵事。二月動,水災。三月動,人病、旱災。五月 動,兵革起,蝗蟲。六月動,疫病流行。七月動,牛羊疫死。 八月動,大雪,冰凍,冷損麥。九月動,民不安穩。十月動, 來年穀貴。十一月動,來年人災。十二月動,來年五月 疫。
從乾至巽動,主吳國兵起。從坎至離動,中兵起。從艮 至坤動,秦國大亂。從巽至坤動,魏國兵起,小災。從兌 至震動,韓國大亂。從震至兌動,「趙國人災。」從艮至離 動,「魯國大熱殺人。」從坤至坎動,大水。從離至坤動,「趙 國人災。」從離至坤動,「宋國大亂。」須審其起止占之。
地裂
[編輯]《地裂傳》曰:「地坼裂者,士庶分離,大臣專恣;地裂有聲, 天下不寧,四方兵起,其國易主。」京房曰:「地裂,陰背陽, 臣叛君之象也。」又曰:「地坼者,臣不相附,國以喪亡。」又 曰:「地裂,父子分離,羌夷叛。」《海中占》曰:「主信讒,女子為 政,刑殺不當,則地坼。」京房曰:「陰。」〈闕二字〉則地坼。此人君 不親,上下不原,刑政不修,則骨肉相殘,夷狄背叛。又 曰:「地坼者,臣下相分,天下分離之象也。」《春秋潛潭巴》 曰:「地裂,下分威;一曰大水溢,一曰五穀貴。」
地劈於邑,《京房》曰「城毀廢。」
地劈於朝,天下有兵,其邑亡,《春秋》無傷。又曰:「地劈於 朝廷,邑分離為數鄉;地劈於宮殿,社稷亡。」
地劈於丘塚,人民死亡。
「地劈於市邑」,其分有殃。
地劈見水,兵起,國亡主災。
地劈於社稷及大祠,其下邑有大災殃。一曰:「天下大 兵。」
《地鏡》曰:「地劈臣下有分離,若在城門,驕臣從中起,有 謀兵;在邑社稷,天下有大兵,市里人居,不出三年,兵 起國憂。大道中盜,王道中絕,有分地而居者;一曰天 下不通。」
《地劈》見雜物,皆為兵起。
地秋裂,民流亡;冬裂,其國邑亡。京房曰:《易妖占》曰:「地 春劈,無傷;二月、三月劈,歲熟;四月、五月劈,五穀豐登, 人主昌;六月劈,無傷;七月劈,有驚駭,兵起;八月劈,兵 大作,民亡;九月劈,殺,兵行,人主憂亡;十月劈,兵起,有 亡邑;十一月劈,兵起,民大動;十二月劈,將死,君亡。 軍中地坼,急徙之,不則有大敗。」
《地劈而鳴》。「君不任政臣行令。」
「《地劈有音》,洶洶,天下動搖」,驛傳相從。
地陷
[編輯]地陷。《五行傳》曰:「地陷者,臣下專政,人民分離,君失其 地。」《天鏡》曰:「地有陷,天子亡地;一曰陰吞陽,下相屠;一 曰主勢奪。」《地鏡占》曰:「地無故自陷,天下兵亂,大水。」京 房《易妖占》曰:「地陷,君亡。又曰:地陷沒人君,為臣下所 擒;一曰地陷,人君以重賄結怨,不出三年,有逆臣。 地陷成坑,或為池,不出一年,兵興。」
人家地自陷,其主人亡。
地,春陷,大水,魚行人道,夏陷,其分國有兵,亦為非常 之水。秋陷,大兵;冬陷,有大水。一曰:「地冬春陷,民饑。」京 房《易妖占》曰:「地自陷下,正月國有大事,三月大水且 至,五月天下有兵,民離其鄉;六月大水猝至,七月天 下兵大行;八月天下動,民多流;九月天下動,民多流; 十月天下有兵;十一月有水,兵且行;十二月大水,民」 流傷。
軍中地忽自陷,主將憂死,急宜徙之。
「地陷生火」,其地有兵。
地鳴
[編輯]地鳴,天下起兵相攻。《春秋潛潭巴》曰:「地鳴,天子不利 國,政在婦寺,大亂將起。」
地中洶洶有聲。京房曰:「是謂凶祥,所愛之子死,其地 有殃。」一曰:「地中洶洶,其邑亡。」
地生異物
[編輯]地生火,亦曰地燃。京房《易妖占》曰:「火出地,其國天火, 國君死。一曰:地出自燃,其民殘。一曰地燃,有亂民自 相攻殺。」《天文錄》曰:「地燃者,陰行陽政,臣下自恣,終自 有害。故地出火,自然,終以為災也。」
「軍中地自生火」,軍敗將死。
地生毛,天下亂,民起。京房曰:「地生毛,百姓勞。」《五行傳》 曰:「金失其性,則地生毛,亡國之徵,易姓之象也。」 地生血。《京房易妖占》曰:「功臣戮,厥妖地生血。」《天鏡占》 曰:「地出血,亂兵起,國為墟。」《京房占》曰:「地生血,急去之; 地無故色赤如火燃,兵大起。」《河圖祕徵》曰:「地赤如丹, 血流汍汍。」
地生光。《地鏡》曰:「地忽生光,如火照人,其國危亡。」《春秋 潛潭巴》曰:「地生光,女謁行。」又曰:「小人進,賢人減。」京房 《易妖占》曰:「王者不顧骨肉,厥德衰,則地生光。」《開元占曰:「敬暉桓彥範被逐之時,洛陽城水白馬寺側,地光 如鏡,行人見鏡影。此小人用事,賢減之驗也。」
地無故出水成澤。《地鏡》曰:「天下亂,兵大起,且有大水。 地無故生泉,其邑有兵,年中米貴。」京房《易妖占》曰:「天 不雨而地自出泉,其國從中亂起。」《地鏡》曰:「湧泉忽出, 臣為害;不過三年,國有大憂喪。」
人家中庭無故湧泉忽出,其家有喪。
地無故生雜色,國亂,兵大起,且有大水,米貴。
地生卵,將軍凶。
地忽生赤黃石及黃色物,將軍吉,戰勝得地。
「地忽生石礫」,急徙去之。
地生肉,其國滅亡。
地生麪,人將饑。 地生錢,有兵來相攻,急去之勿留。
「地忽生磐石」,其地可居吉。
軍地忽生鐵,將軍士卒死。
軍地忽生塵,有大戰。
軍地忽生荊棘,軍破將死。
軍中地生土,錢下有謀。
地長
[編輯]地自長。《地鏡》曰:「地忽自長,在大道中,天下不通; 地長邑下,其邑治毀。」
地長市中國有利。
「地長社稷」,王者益地。
地:「《長洲島》失地。」
地自長如丘壟,其上生草木,其國失土,亡民。在春秋 夏月則吉。一曰,夏長歲熟。秋長,有亡君易地。一曰:殺 六畜。冬長,兵動,人不安。
地長而生樹,天下受福。一曰:「有生樹,國安;死樹失地, 地土卒踴,下人將起。」
軍地暴長,主將戰勝有功,封爵邑。
街若無故,道路自踴高起,國有逆臣若賊,不出三年, 敵國來侵,民散。
營壘占
[編輯]軍營中地忽生磐石,其地可久居吉。軍營既立,地中 忽生碎石無數,則將軍失勢。
營內地忽高起,得敵地,吉。
營地忽生黃毛,得地有喜。
軍營中氣出,滿寨戰大勝。
「軍營」地上忽生水,泉潤,軍大捷。
營地上無故忽生灰塵,急宜徙之。
「營寨地上忽有血跡」,大凶。
地上忽生艾,軍中有疾,罷兵。
「軍中地赤如血」,當徙營。
營中如有震聲,宜罷兵。
軍營中地出。〈闕〉大將軍死。
「軍營中忽聞鈴鐘聲」,吉。
「軍中沸如刀杖攪」者,士眾懼戰,軍散,宜行賞之吉。
陵墓雜占
[編輯]塚鳴,天下兵起。
塚自動,天下破。
《塚樹自死》。「天下易主,庶人亡家。」
管窺輯要
[編輯]地震
[編輯]地德至靜,欲其長安,不欲動搖。若主弱臣強,后妃尃 政,臣下擅權,則土為之不寧,而變怪生焉。陽伏而不 能出,陰迫而不能入,陰陽相激,地必震動。故曰:「地動 陰有餘。」又曰:「地震,主女盛,臣制命,人不安,兵且起。」京 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波,於木則 搖,於屋則瓦落。地動而驚牛馬者,邑有叛;臣;動於宗」 廟宮庭者,人君失位,國無忠臣。又曰:「地動,辟不辟,臣 下謀逆。兵革數動,歲饑。」又曰:「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 震動丘陵,湧水出。」
《地震動四墟》,災國害政。
「地震,雞雉群。」分國改號,天下不寧。
地動搖,驚禽獸,不出二年,米貴,物不收,兵盜並興。 地動三年,萬姓不安。
「天鳴地動」,天子失政,大臣有陰謀。
地震,攻戰大勝,不出三日,賊來自應,謀反者不利。一 曰,凡軍地忽震動搖,震往他軍,利以攻擊,入我軍,利 以固守後勝。
地裂
[編輯]地裂,陰背陽也。父子分離,民人叛去之兆。一曰:「臣不 從君,天下將裂。」一曰:地裂。大臣專恣不任事,女子為 政,刑罰妄施,賢者退,不肖者進,厥妖地裂。凡地裂世 主災,不出年內。
大道中忽折裂,不出一年,有大風雨,地裂千里已上, 或山阜破成蹊,谷為大水。
軍地忽折裂,敗之兆,急移之。
地生異物
[編輯]地生毛,金失其性,兵起。一曰,地生白毛,兵起,國不失;生赤黑毛,血流千里,國削;黃毛,兵起;青毛,兵起,疫。一 曰,地生白毛,人勞苦。
《地生錢》,花兵在外,不戰而回。
軍地忽生石礫,當有禍生,急移之吉。
軍地忽生土錢,士亡將死之兆,急去之。
軍地忽生五穀,將得天道,仁勇所感。
軍地忽生蠅蟲及荊棘,軍破將死。
地或生泉,有戰必敗。守城城陷,國弱將危。
地。或汗出赤者凶。
《地生光》,如火照,國危亡,小人進,賢人滅。火發於夜,妖 怪並興,庶民離亡。
地長
[編輯]宮中地長,婦人進,賢人滅。
水中嶼長,其分益土。一曰「失土。」
《土踴》下,人將起。
「地自忽長」,有道塞不通,「大人將起。」
地長市中,國有分裂。
地卒長生樹木,臣下弛。
地忽有佛神見像湧出者,天下易主,人民流亡,五穀 不生,蟲蝗為害。
塚墓
[編輯]塚墓「自作音聲,天下大兵起」;
塚墓自陷民流亡。
塚樹自死,民多疾。
塚墓中鬼哭及夜行呼喚,不出一年,民棄其居而散。
地異部彙考二
[編輯]上古
黃帝一百年地裂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竹書紀年》:「黃帝一百年, 地裂帝陟。」〈注〉帝王之崩皆曰陟。《書》稱「新陟王」,謂新崩 也。帝以土德王,應地裂而陟。葬群臣有左徹者,感思 帝德,取衣冠几杖而廟饗之,諸侯大夫歲時朝焉。
周
[編輯]幽王二年三川震
[編輯]按:《史記周本紀》:「幽王二年,西州三川皆震。」
〈注〉徐廣曰:「涇、渭、洛也。」駰案:韋昭曰「西州、鎬京地震動,故三川亦動。」
按:《漢書五行志》,《史記》,周幽王二年,「周三川皆震。劉向 以為金木水火沴土者。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天地之 氣,不過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 迫而不能升,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 而填陰也。陽失而在陰,原必塞;原塞,國必亡。夫水土 演而民用也,土無所演而民乏財用,不亡何待?昔伊、 雒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 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國必依山川,山崩川竭, 亡之徵也。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是歲,三川竭, 岐山崩。劉向以為陽失在陰者,謂火氣來煎枯水,故 川竭也。山川連體,下竭上崩,事埶然也。時幽王暴虐, 妄誅伐,不聽諫,迷於褒姒,廢其正後。廢后之父申侯 與犬戎共攻殺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為辰星,辰星 為蠻夷。月蝕辰星,國以女亡。幽王之敗,女亂其內,夷 攻其外。京房《易傳》曰:「君臣相背,厥異名,水絕。」
頃王元年魯地震
[編輯]按《春秋》魯文公九年秋九月癸酉,地震。按《公羊傳》, 「地震何?動地也。何以書?記異也。」按《穀梁傳》,「震,動也, 地不震者也。震,故謹而日之也。」
按:《漢書五行志》,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劉向以為, 先是時,齊桓、晉文、魯釐二伯,賢君新沒,楚穆王殺父, 諸侯皆不肖,權傾於下,天戒若曰,臣下強盛者將動 為害。後宋、魯、晉、莒、鄭、陳、齊皆殺君,諸震略皆從董仲 舒說也。京房《易傳》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 波,於木則搖,於屋則瓦落。」《大經》「在辟而《易》臣,茲謂陰」 動,厥震搖政宮。《大經》「搖政,茲謂不陰,厥震搖山,山出 湧水。嗣子無德專祿,茲謂不順,厥震動丘陵湧水出。」
靈王十五年魯地震
[編輯]按《春秋》,「魯襄公十六年夏五月甲子,地震。」
〈大全〉茅堂胡氏曰:「漢安帝時,京師地震,其日戊辰。楊震以為三者皆土,位在中宮,此近臣恃權踰法之象也。是秋齊侯伐北鄙,圍成;明年又圍桃,高厚又圍防。魯之北鄙,連歲受兵,震恐甚矣。地動之變,殆為是發。」
按《漢書五行志》,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劉向以 為,先是雞澤之會,諸侯盟,大夫又盟。是歲三月,諸侯 為湨梁之會,而大夫獨相與盟。五月地震矣。其後崔 氏專齊,欒盈亂晉,良霄傾鄭,閽殺吳子,燕逐其君,楚 滅陳蔡。
景王二十二年魯地震
[編輯]按《春秋》,「魯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
〈大全〉汪氏曰:《經》書「地震」者五,昭公之世再見此年及
二十三年是也。夫地道安靜,以震動為反常之異;臣道恭慎,以悖逆為犯上之惡。是時,季孫強僭已甚,天之示變,欲人君之有所警而以德銷之也。昭公漫不知省,遄及於難,悲夫!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劉向以 為是時季氏將有逐君之變。其後宋二臣曹會皆以 地叛,蔡、莒逐其君。吳敗中國,殺二君。
敬王元年地震
[編輯]按《春秋》,「魯昭公二十三年秋八月乙未,地震。」
按《左傳》:八月丁酉,南宮極震。萇弘謂劉文公曰:「君其 勉之!先君之力可濟也。周之亡也,其三川震,今西王 之大臣亦震,天棄之矣,東王必大克。」
〈大全〉杜氏曰:《經》書「地震」,魯地也。南宮極為屋所壓而死,周地亦震也。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二十三年「八月乙未,地震。」劉向 以為是時周景王崩,劉單立王子猛,尹氏立子朝。其 後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吳,殺其君僚。宋五大夫、晉 二大夫皆以地叛。
二十八年,魯地震。
按《春秋》,「魯哀公三年夏四月甲午,地震。」
按:《漢書五行志》,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劉向以為 是時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盜殺蔡侯,齊陳乞 弒君。
秦
[編輯]始皇帝十五年地動
[編輯]按《史記秦始皇本紀》云云。
漢
[編輯]惠帝二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惠帝本紀》:「二年,隴西地震。」 按《五行志》,「惠帝 二年正月,地震,隴西厭四百餘家。」
高后二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高后本紀》:「二年春正月,地震,羌道武都山崩。」
按:《五行志》:「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殺七百六十。」
人地震,至八月迺止。
文帝元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文帝本紀》,元年夏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 同日崩,大水潰出。按《五行志》,文帝元年四月,齊楚 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發,水潰出。劉向以為近水 沴土也。天戒若曰,勿盛齊、楚之君,今失制度,將為亂。 後十六年,帝庶兄齊悼惠王之孫文王則薨,無子,帝 分其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為王。賈誼、晁錯諫,以 為「違古制,恐為亂。至景帝三年,齊、楚七國起兵百餘 萬,漢皆破之。《春秋》四國同日災,漢七國同日眾,山潰, 咸被其害,不畏天威之明效也。」
五年春二月,地震。
按:《漢書文帝本紀》云云。
景帝後元年五月地震
[編輯]按:《漢書景帝本紀》云云。
武帝建元四年地動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建元三年四月。 有星孛於天紀。占曰:「天紀為地震。」四年十月而地動。
元光四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光四年五月,地震,赦天下。」
征和二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
後元元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後元元年秋七月,地震,往往湧泉 出。」
宣帝本始四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宣帝本紀》:「本始四年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 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朕 承洪業,奉宗廟,托於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 震北海、琅邪,壞祖宗廟,朕甚懼焉。丞相、御史其與列 侯、中二千石,博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輔政之不逮, 毋有所諱。令三輔、太常、內郡國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條奏被地震壞敗甚者,勿 收租賦。大赦天下。上以宗廟墮,素服避正殿五日。 按《五行志》,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東四十 九郡,北海、琅邪壞祖宗廟城郭,殺六千餘人。」
地節三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宣帝本紀》,地節三年「冬十月詔曰:『乃者九月 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 言極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朕既不德,不 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今復飭兵重屯,久勞百 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又 詔:「池籞未御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復修治。流」 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筭事。
元帝初元二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元帝本紀》,初元二年春二月,隴西地震。三月 詔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 黎庶康寧,考終厥命。今朕恭承天地,託於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 午,地震於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 「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眾,山崩地裂,水泉 湧出。天惟降災,震驚朕師,治有大虧,咎至於斯。夙夜 兢兢,不通大變,深惟鬱悼,未知其序。間者歲數不登, 元元困乏,不勝饑寒,以陷刑辟,朕甚閔之。郡國被地 動災甚者,無出租賦,赦天下。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 姓者,條奏,毋有所諱。」丞相、御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 「等直言極諫之士,朕將親覽焉。」按《翼奉傳》,奉為中 郎。明年二月戊午,地震。其夏,齊地人相食。七月己酉, 地復震,詔舉直言極諫之士。奉奏封事曰:「臣聞之於 《師》曰:天地設位,懸日月,布星辰,分陰陽,定四時,列五 行,以視聖人,名之曰道。聖人見道,然後知王治之象, 故畫州土,建君臣,立律歷,陳成敗,以視賢者,名之曰 『經』。賢者見經,然後知人道之務,則《詩》《書》《易》《春秋》《禮》《樂》 是也。《易》有陰陽,《詩》有五序,《春秋》有災異,皆列終始,推 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至秦乃不說,傷之以 法,是以大道不通,至於滅亡。今陛下明聖,深懷要道, 燭臨萬方,布德流惠,靡有闕遺。罷省不急之用,振救 困貧,賦醫藥,賜官錢,恩」澤甚厚。又舉直言,求過失,盛 德純備,天下幸甚。臣奉竊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月 之交》篇,知日蝕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猶巢居知風,穴 處知雨,亦不足多,適所習耳。臣聞人氣內逆,則感動 天地,天變見於星氣日蝕,地變見於奇物震動。所以 然者,陽用其精,陰用其形,猶人之有五臧六體。五臧 象天,六體象地。故臧病則氣色發於面,體病則欠申 動於貌。今年太陰建於甲戌,律以庚寅初用事,歷以 甲午,從春歷中甲庚,律得參陽,性中仁義,情得公正 貞廉,百年之精歲也。正以精歲,本以王位,日臨終時, 接律而地大震。其後連月久陰,雖有大令,猶不能復, 陰氣盛矣。古者朝廷必有同姓,以明親親;必「有異姓, 以明賢賢。」此聖王之所以大通天下也。同姓親而易 進,異姓疏而難通。故同姓一,異姓五,迺為平均。今左 右亡同姓,獨以舅後之家為親,異姓之臣又疏,二後 之黨滿朝。非特處位勢尤,奢僭過度,呂、霍上官足以 卜之,甚非愛人之道,又非後嗣之長策也。陰氣之盛, 不亦宜乎!臣又聞未央建章,甘泉宮才人各以百數, 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園,其已御見者,臣子不敢有言。 雖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諸侯王園,與其後宮,宜為 設員,出其過制者,此損陰氣,應天救邪之道也。今異 至不應,災將隨之。其法大水,極陰生陽,反為大旱,甚 則有火災,《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財察。明年夏四 月乙未,孝武園白鶴館災。
永光三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元帝本紀》,永光三年冬十一月,地震。詔曰:「乃 者己丑地動,中冬雨水,大霧,盜賊並起,吏何不以時 禁,各悉意對。」按《劉向傳》,元帝初即位,太傅蕭望之 為前將軍,少傅周堪為諸吏,光祿大夫,皆領尚書事, 甚見尊任。更生年少於望之、堪,然二人重之,薦更生 宗室忠直,明經有行,擢為散騎、宗正給事中,與侍中 金敞拾遺於左右,四人同心輔政,患苦外戚許、史,在 位放縱,而中書宦官弘恭、石顯弄權,望之、堪、更生議 欲白罷退之。未白而語泄,遂為許、史及恭、顯所譖愬, 堪、更生下獄,及望之皆免官,語在《望之傳》。其春,地震。 夏,客星見昴、捲舌間。上感悟,下詔賜望之爵關內侯, 奉朝請。秋,徵堪、向,欲以為諫大夫,恭、顯、白皆為中郎。 冬,地復震。時恭、顯、許史子弟、侍中諸曹皆側目於望 之等,更生懼焉。乃使其外親上變事,言:「竊聞故前將 軍蕭望之等,皆中正無私,欲致大治,忤於貴戚、尚書。 今道路人聞望之等復進,以為且復見毀讒,必曰『嘗 有過之臣,不宜復用,是大不然。臣聞《春秋》地震,為在 位執政太盛也,不為三』」《獨夫》動,亦已明矣。且往者高 皇帝時,季布有罪,至於夷滅,後赦以為將軍,高后孝 文之間,卒為名臣。孝武帝時,兒寬有重罪,繫按道侯。 韓說諫曰:「前吾丘壽王死,陛下至今恨之。今殺寬,後 將復大恨矣。」上感其言,遂貰寬,復用之,位至御史大 夫。御史大夫未有及寬者也。董仲舒坐私為《災異書》, 主父偃取奏之,下吏,罪至不道,幸蒙不誅,復為大中 大夫,膠西相,以老病免歸。漢有所欲興,常有詔問仲 舒為世儒宗,定議有益天下。孝宣皇帝時,夏侯勝坐 誹謗,繫獄三年,免為庶人。宣帝復用勝,至長信少府, 太子太傅,名敢直言,天下美之。若乃群臣多此比類, 難一二記,有過之臣,無負國家,有益天下。此「四臣者 足以觀矣。前弘恭奏望之等獄決三月,地大震,恭移 病出,後復視事,天陰雨雪。由是言之,地動殆為恭等。 臣愚以為宜退恭、顯,以彰蔽善之罰,進望之等,以通 賢者之路。如此,太平之門開,災異之原塞矣。」書奏,恭、 顯疑其更生所為,白請考奸詐,辭果服。遂逮更生繫 獄,下太傅韋元成、諫大夫貢禹與廷尉雜考刻。更生 前為九卿,坐與望之、堪謀排車騎將軍高許、史氏侍 中者,毀離親戚,欲退去之,而獨專權,為臣不忠。幸不伏誅,復蒙恩徵用,不悔前過,而教令人言變事,誣罔 不道。更生坐免為庶人,而望之亦坐使子上書自冤, 前事恭顯白令詣獄置對,望之自殺,天子甚悼恨之, 乃擢周堪為光祿勳,堪弟子張猛光祿大夫、給事中, 大見信任,恭、顯憚之,數譖毀焉。
建昭二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元帝本紀》,建昭二年「冬十一月,齊、楚地震。」 建昭四年,岸崩。
按:《漢書元帝本紀》:「四年六月甲申,藍田地沙石,雍霸 水安陵岸崩,雍涇水逆流。」
成帝建始三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成帝本紀》,建始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 蝕之。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 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草木昆蟲鹹得 其所;人君不德,謫見天地,災異屢發,以告不治。朕涉 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公卿 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女無面從,退有後言。丞相』」 御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 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河平三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成帝本紀》:「河平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 山崩雍。」〈雍音壅〉江水水逆流。按《五行志》,「成帝河平三 年二月丙戌,犍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廱江水。江 水逆流,壞城,殺十二人,地震積二十一日,百二十四 動。」
綏和二年三月哀帝即位地震
[編輯]按《漢書哀帝本紀》,綏和二年三月即位,詔曰:「朕承宗 廟之重,戰戰競競,懼失天心。間者比比地動,朕之不 德,民反蒙辜,朕甚懼焉。」按《五行志》:「二年九月丙辰, 地震,自京師至北邊郡國三十餘,壞城郭,凡殺四百 一十五人。」
新莽元鳳三年地震
[編輯]按《漢書王莽傳》:「元鳳三年二月乙酉,地震,大雨雪,關 東尢甚,深者一丈,竹柏或枯。大司空王邑上書言:視 事八年,功業不效,司空之職尢獨廢頓,至乃有地震 之變,願乞骸骨。」莽曰:「夫地有動有震,震者有害,動者 不害。《春秋》記地震,《易繫》坤動。動靜辟脅,萬物生焉。災 異之變,各有云為。天地動威,以戒予躬。公何辜焉,而」 乞骸骨,非所以助予者也。使諸吏散騎司祿大衛修 寧男遵諭予意焉。
後漢
[編輯]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建武二十二年秋九月戊辰, 地震裂。制詔曰:『日者地震,南陽尤甚。夫地者,任物至 重,靜而不動者也。而今震裂,咎在君上。鬼神不順無 德,災殃將及吏人,朕甚懼焉。其令南陽勿輸今年田 租芻槁,遣謁者案行。其死罪繫囚,在戊辰以前,減死 罪一等,徒皆弛解鉗,衣絲絮。賜郡中居人壓死者棺 錢,人三千。其口賦逋稅而廬宅尢破壞者,勿收責。吏 人死亡或在壞垣毀屋之下,而家羸弱不能收拾者, 其以見錢穀取備,為尋求之』。」按《五行志》,「建武二十 二年九月,郡國四十二地震,南陽尢甚,地裂,壓殺人。」 其後武谿蠻夷反為寇害,至南郡,發荊州諸郡兵,遣 武威將軍劉尚擊之,為夷所圍。後發兵赴之,尚遂為 所沒。
章帝建初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元年春三月甲寅,山陽、東 平地震。己巳,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慄慄,不 敢荒寧。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 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耗亂,刑罰不中,可不憂 歟!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 以賢才,問以得人。明政無大小,以得人為本。夫鄉舉』」 里選,必累功勞。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偽,茂才、孝廉歲 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每尋前 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繫閥閱。敷奏以言,則文章 可採;明試以功,則政有異跡。文質彬彬,朕甚嘉之。其 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 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按志甲寅作甲申〉按《東平王 蒼傳》,建初元年,地震,蒼上便宜,其事留中,帝報書曰: 「丙寅所上便宜三事,朕親自覽讀,反覆數周,心開目 明,曠然發矇。間吏人奏事,亦有此言,但明智淺短,或 謂倘是,復慮為非,何者?災異之降,緣政而見,今改元 之後,年饑人流,此朕之不德,咸應所致。又冬春旱甚, 所被尤廣,雖內用克責,而不知所定,得王」深策,快然 意解。《詩》不云乎:「未見君子,憂心忡忡。既見君子,我心 則降。」思惟嘉謀,以次奉行。冀蒙福應,彰報至德。特賜 王錢五百萬。
和帝永元四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四年夏六月丙辰,郡國十 三地震。按《五行志》,永元四年六月丙辰,郡國十三 地震。《春秋漢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則地動坼,畔震起,山崩淪。」是時竇太后攝政,兄竇憲專權,將以是受 禍也。後五日,詔收憲印綬,兄弟就國,逼迫,皆自殺。 永元五年二月戊午,隴西地震。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五年二月戊 午。隴西地震。儒說:「民安土者也。將大動,行大震。」九月, 匈奴單于於除難鞬叛,遣使發邊郡兵討之。
永元七年七月,地裂。九月,地震。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七年七月乙巳,易陽地裂。九月 癸卯,京師地震。按《五行志》:「七年七月,趙國易陽地 裂。」京房《易傳》曰:「地裂者,臣下分離,不肯相從也。」是時 南單于眾乖離,漢軍追討。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說: 奄官無陽施,尢婦人也。是時和帝與中常侍鄭眾謀 奪竇氏權,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倫,二人始並 用權。
永元九年,地震。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九年三月庚辰,隴西地震。」按 《五行志》:「九年三月,隴西地震。閏月,塞外羌犯塞,殺略 吏民,使征西將軍劉尚擊之。」
元興元年五月癸酉雍地裂
[編輯]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云云。 按《五行志》。元興元年五 月癸酉。右扶風雍地裂。是後西羌大寇涼州。
安帝永初元年地陷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元年六月丁巳,河東楊地 陷。郡國,是歲十八地震。按《五行志》,永初元年六月, 河東楊地陷,東西百四十步,南北百二十步,深三丈 五尺。又按志,永初元年,郡國十八地震。李固曰:「地 者陰也,法當安靜。今乃越陰之職,專陽之政,故應以 震動。」是時鄧太后攝政專事,訖建光中,太后崩,安帝 乃得制政。於是陰類並勝,西羌亂夏,連十餘年。 永初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郡國十二地震。」
永初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三年十二月辛酉,郡國九地震。」 永初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四年三月癸巳,郡國九地震。」〈九志 作西〉九月甲申,益州郡地震。
永初五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五年春正月丙戌,郡國十二地 震。」〈十二志作十〉
永初七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七年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按:《五行志》,「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
《震》:
元初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元初元年正月己卯,日南地坼。 六月丁巳,河東地陷。是歲,郡國十五地震。」按《五行 志》,「元年三月己卯,日南地坼,長百八十二里。其後三 年,蒼梧、鬱林、合浦盜賊群起,劫略吏民。」
元初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六月丙戌,洛陽新城地震 裂。十一月庚申,郡國十地震。」
元初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三年二月,郡國十地震。十一月 癸卯,郡國九地震。」
元初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四年,郡國十三地震。」
元初五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五年,郡國十四地震。」
元初六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六年春二月乙巳,京師及郡國 四十二地震,或坼裂,水泉湧出。十二月,郡國八地震。」
永寧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寧元年,郡國二十三地震。」
建光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建光元年冬十一月己丑,郡國 三十五地震或坼裂。詔三公已下各上封事,陳得失。 遣光祿大夫案行,賜死者錢,人二千,除今年田租,其 被災甚者勿收口賦。」按《五行志》,「建光元年九月己 丑,郡國三十五地震,或地坼裂,壞城郭室屋,壓殺人。」 是時安帝不能明察,信宮人及阿母聖等讒,雲破壞 鄧「太后家」,於是專聽信聖及宦者中常侍江京、樊豐 等皆得擅權。
延光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元年「秋七月癸卯,京師及 郡國十三地震。九月甲戌,郡國二十七地震。」
延光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二年,京師及郡國三地震。 延光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三年,京師及諸郡國二十三地 震。」按《五行志》:「是時以讒免太尉楊震廢太子。」
延光四年九月。順帝即位。十月地震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十月丁 巳。京都郡國十六地震。時安帝既崩。閻太后攝政。兄 弟閻顯等並用事。遂斥安帝子。更徵諸國王子。未至 中黃門。遂誅顯兄弟。
順帝永建三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建三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 震。」按《五行志》,「永建三年正月丙子,京都、漢陽地震, 漢陽屋壞殺人,地坼湧水出。是時順帝阿母宋娥及 中常侍張昉等用權。」
陽嘉二年京師地震詔求直言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二年夏四月己亥,京師地 震。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鴻業,無以奉順乾 坤,協序陰陽。災眚屢見,咎徵仍臻。地動之異,發自京 師,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將何以匡輔不逮, 奉答戒異。異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悉心直言,厥咎 靡有所諱』。」六月丁丑,洛陽地陷。按《五行志》:「陽嘉二 年四月己亥,京都地震。是時爵號宋娥為山陽君。六 月丁丑,雒陽宣德亭地坼,長八十五丈,近郊地。時李 固對策,以為陰類專恣,將有分離之象,所以附郊城 者,是上帝示象以誡陛下也。是時宋娥及中常侍各 用權分爭,後中常侍張逵蘧政,與大將軍梁商爭權, 為商作飛語欲陷之。」按《李固傳》:固,司徒「郃之子也。 郡舉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陽嘉二年,有地動山崩 火災之異,公卿舉固對策,詔又特問當世之敝,為政 所宜,固對曰:臣聞王者父天母地,寶有山川,王道得 則陰陽和穆,政化乖則崩震為災,斯皆關之天心,效 於成事者也。夫化以職成,官由能理,古之進者,有德 有命,今之進者,唯財與力」,伏聞詔書務求寬博,疾惡 嚴暴。而今長吏多殺伐致聲名者,必加遷賞;其存寬 和無黨援者,輒見斥逐。是以淳厚之風不宣,彫薄之 俗未革,雖繁刑重禁,何能有益?前孝安皇帝變亂舊 典,封爵阿母,因造妖孽,使樊豐之徒乘權放恣,侵奪 主威,改亂嫡嗣,至令聖躬狼狽,親遇其艱,既拔自困 殆。龍興即位,天下喁喁,屬望風政。積敝之後,易致中 興,誠當沛然,思惟善道。而論者猶雲「方今之事,復同 於前。」臣伏從《山草》,痛心傷臆。實以漢興已來,三百餘 年,賢聖相繼,十有八主,豈無阿乳之恩,豈忘爵賞之 寵?然上畏天威,俯案《經典》,知義不可,故不封也。今宋 阿母雖有大功,勤謹之德,但加賞賜,足以酬其勞苦, 至於裂土開國,實乖舊典。聞阿母體性謙虛,必有遜 讓,陛下宜許其辭國之高,使成萬安之福。夫妃後之 家,所以少完全者,豈天性當然?但以爵祿尊顯,專總 權柄,天道惡盈,不知自損,故至顛仆。先帝寵遇閻氏, 位號太疾,故其受禍,曾不旋時。《老子》曰:「其進銳,其退 速也。」今梁氏戚為椒房,禮所不「臣,尊以高爵,尚可然 也。而子弟群從,榮顯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 宜令步兵校尉冀及諸侍中還居黃門之官,使權去 外戚,政歸國家,豈不休乎!」又詔書所以禁侍中尚書 中臣子弟不得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權,容請託 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側,聲勢振天下,子弟祿仕, 曾無限極,雖外託謙默,不干州郡,而諂偽之徒,望風 進舉。今可為設常禁,同之中。臣昔館陶公主為子求 郎,明帝不許,賜錢千萬。所以輕厚賜,重薄位者,為官 人失才,害及百姓也。竊聞長水司馬武宣、開陽城門 候羊迪等,無他功德,初拜便真,此雖小失,而漸壞舊 章。先聖法度,所宜堅守,政教一跌,百年不復。《詩》云:「上 帝板板,下民卒癉。」刺周王變祖法度,故使下民將盡 病也。今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斗為天喉 舌,《尚書》亦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氣,運乎四時。尚書 出納王命,賦政四海,權尊勢重,責之所歸。若不平心, 災眚必至。誠宜審擇其人,以毗聖政。今與陛下共理 天下者,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 內,一家之事,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刺史、二 千石,外統職事,內受法則。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 流必潔,猶叩樹本,百枝皆動也。《周頌》曰:「薄言振之,莫 不震疊。」此言動之於內,而應於外者也。由此言之,本 朝號令,豈可蹉跌?間隙一開,則邪人動心;利競暫啟, 則仁義道塞,刑罰不「能復禁,化導以之寖壞。此天下 之紀綱,當今之急務。陛下宜開石室,陳圖書,招會群 儒,引問得失,指摘變象,以求天意。其言有中理,即時 施行。顯拔其人,以表能者,則聖聽日有所聞,忠臣盡 其所知。又宜罷退宦官,去其權重,裁置常侍二人,方 直有德者省事,左右小黃門五人,才智閑雅者給事 殿中。如此,則論者厭塞,昇平可致也。臣所以敢陳愚 瞽,冒昧自聞者,倘或皇天欲令微臣覺悟陛下,陛下 宜熟察臣言,憐赦臣死。」順帝覽其對,多所納用。即時 出阿母還舍,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以固為 議郎。而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詐飛章以陷其罪,事 從中下。大司農黃向等請之於大將軍梁商。又僕射 黃瓊救明固事,久乃得拜議郎。按《郎顗傳》,顗少傳 父宗業,兼明經典,隱居海畔,延致學徒常數百人,晝研精義,夜占象度,勤心銳思,朝夕無倦。州郡辟召,舉 有道方正,不就。順帝時,災異屢見,陽嘉二年正月,公 車徵顗乃詣闕拜章曰:「臣聞天垂妖象,地見災符,所 以譴告人主,責躬修德,使正」機平衡,流化興政也。土 者地祇,陰性澄靜,宜以施化之時,敬而弗擾。竊見正 月以來,陰闇連日。《易內傳》曰:「久陰不雨,亂氣也。蒙之 比也。」蒙者,君臣上下相冒亂也。又曰:「賢德不用,厥異 常陰。」夫賢者化之本,雲者雨之具也。得賢而不用,猶 久陰而不雨也。又頃前數日,寒過其節,冰既解釋,還 復凝合。夫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此言日月相推, 寒暑相避,以成物也。今立春之後,火卦用事,當溫而 寒,違反時節,由功賞不至,而刑罰必加也。宜須立秋, 順氣行罰。臣伏案飛候,參察眾政,以為立夏之後當 有震裂湧水之害。」書奏,特詔拜郎中。辭病不就,即去 歸家。至四月,京師地震,遂陷,皆如顗言。後復公車,徵, 不行。
陽嘉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四年十二月甲寅,京師地震。」
永和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和元年春正月乙卯,詔曰:「朕 秉政不明,災眚屢臻,典籍所忌,震食為重。今日變方 遠,地搖京師,咎徵不虛,必有所應。群公百僚,其各上 封事,指陳得失,靡有所諱。」
永和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二年夏四月丙申,京師地震。十 一月丁卯,京師地震。」按《五行志》:「二年四月庚申,京 都地震。是時宋娥構姦誣罔,五月事覺,收印綬歸田 里。十一月丁卯,京師地震。」是時太尉王龔以中常侍 張昉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時龔宗親有以楊震行 事諫之止雲。
永和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三年春二月乙亥,京師及金城、 隴西地震,二郡山岸崩地陷。夏四月戊戌,遣光祿大 夫案行金城、隴西,賜壓死者年七歲以上錢,人二千, 一家皆被害,為收斂之。除今年田租,尢甚者勿收口 賦。」己酉,京師地震按《五行志》:「二月乙亥,京師、金城、 隴西地震裂,城郭室屋多壞,壓殺人。閏月己酉,京都 地」震。十月,西羌二千餘騎入金城塞,為涼州害。 永和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四年三月乙亥,京師地震。」 永和五年,「地震。」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五年春二月戊申,京師地震。」
漢安二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漢安二年,涼州地百八十震。」
建康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建康元年春正月辛丑,詔曰:「隴 西、漢陽、張掖、北地、武威、武都,自去年九月已來,地百 八十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市,殺害民庶,賦役重數,內 外怨曠,惟咎歎息。其遣光祿大夫案行,宣暢恩澤,惠 此下民,勿為煩擾。」按《五行志》,建康元年正月,涼州 都郡六地震。從去年九月以來,至四月,凡百八十日 震,「山谷坼裂,壞敗城寺,傷害人物。」三月,護羌校尉趙 沖為叛胡所殺。九月丙午,京都地震。是時,順帝崩,梁 太后攝政,欲為順帝作陵,制度奢廣,多壞吏民冢。尚 書欒巴諫爭,太后怒。癸卯,詔書收巴下獄,欲殺之。丙 午,地震。於是太后乃出巴,免為庶人。
桓帝建和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元年夏四月庚寅,京師地 震。詔大將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 各一人。又命列侯、將、大夫、御史、謁者、千石、六百石、博 士、議郎、郎官,各上封事,指陳得失。又詔大將軍、公、卿、 郡國舉至孝篤行之士各一人。是月,郡國六地震,地 裂,水涌,井溢。九月丁卯,京師地震。」按《五行志》:「建和 元年四月庚寅,京都地震。九月丁卯,京都地震。是時 梁太后攝政,兄冀持權。至和平元年,太后崩,然冀猶 秉政專事,至延熹二年乃誅滅。」又按《志》:「是年四月, 郡國六地裂,水湧出,井溢,壞寺屋,殺人。時梁太后攝 政,兄冀枉殺李固、杜喬。」
建和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三年九月己卯,地震。庚寅,地又 震。」
元嘉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元嘉元年十一月辛巳,京師地 震。」
元嘉二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二年正月丙辰,京師地震。冬十 月乙亥,京師地震。」
永興二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興二年二月癸卯,地震。詔公 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詔曰:「比
者星辰繆越,坤靈震動,災異之降,必不空發,敕己修政,庶望有補。其輿服制度有踰侈長飾者,皆宜損省。郡縣,務存儉約,申明舊令,如永平故事。」
永壽二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壽二年十二月,「京師地震。」 永壽三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三年秋七月,河東地裂。」按《五 行志》:「三年七月,河東地裂。時梁皇后兄冀秉政,桓帝 欲自由,內患之。」
延熹元年地裂
[編輯]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元年秋七月己巳,雲陽地 裂。」按《五行志》,「延熹元年七月己巳,左馮翊雲陽地 裂。」是時上寵恣中常侍單超等。
延熹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延熹四年六月,京兆、扶風及涼 州地震。」
延熹五年,京都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五年五月乙亥,京師地震,詔公 卿各上封事。」按《五行志》,「五年五月乙亥,京都地震。」 是時桓帝與中常侍單超等謀誅除梁冀聽之,並使 用事專權。又鄧皇后本小人,性行無恆,苟有顏色,立 以為後。後卒坐執左道廢,以憂死。
延熹八年六月,地裂。九月,地震。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八年五月丙辰,緱氏地裂。」按 《五行志》。「八年九月丁未,京都地震。」
永康元年五月地裂
[編輯]按《後漢書桓帝本紀》,「永康元年五月丙申,京師及上 黨地裂。」按《五行志》,「永康元年五月丙午,雒陽高平 永壽亭、上黨泫氏地各裂。」是時朝臣患中常侍王甫 等專恣。冬,桓帝崩。明氏、竇氏等欲誅常侍、黃門,不果, 更為所誅。
靈帝建寧四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建寧四年春二月癸卯,地震。五 月,河東地裂。」按《五行志》,建寧四年二月癸卯,地震。 是時中常侍曹節、王甫等皆專權。五月,河東地裂十 二處裂,合長十里百七十步,廣者三十餘步,深不見 底。
熹平二年六月北海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熹平六年冬十月辛丑,京師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光和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靈帝本紀》:「光和元年夏四月丙辰,地震。」 按《五行志》,「光和元年二月辛未,地震。四月丙辰,地震。」 靈帝時宦者專恣。
光和二年三月,京兆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光和三年,酒泉地震。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三年六月,地震,湧水出。」按《五 行志》,三年,「自秋至明年春,酒泉表氏地八十餘動,涌 水出。城中官寺民舍,皆頓縣易處,更築城郭。」
獻帝初平二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初平二年六月丙戌,地震。 初平四年,地震。」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四年冬十月辛丑,京師地震。十 二月辛丑,地震。」
興平元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獻帝本紀》:「興平元年夏六月丁丑,地震。戊 寅,又震。」
建安十四年地震
[編輯]按:《後漢書獻帝本紀》:「建安十四年冬十月,荊州地震。」
後主炎興元年蜀地震
[編輯]按《蜀志·後主傳》,不載。 按《晉書?五行志》,蜀劉禪炎興 元年,蜀地震。是時宦人黃皓專權。按司馬彪說,「閹官 無陽施,猶婦人也。」皓見任之應,與漢和帝時同事也。 是冬,蜀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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