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第1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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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三十卷目錄

 水災部彙考八

  明二武帝正德十四則 世宗嘉靖四十五則 穆宗隆慶六則 神宗萬曆四十則

  熹宗天啟五則 愍帝崇禎十三則

庶徵典第一百三十卷

水災總彙考八[編輯]

明二[編輯]

武宗正德元年大水[編輯]

按《全遼志》。「正德元年秋七月,遼陽大水,平地深丈餘。」 按《江南通志》。「正德元年秋七月,大水。」

正德二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二年,山陰海溢,溺者萬計。」

按《湖廣通志》:「正德二年,宜章大水。」

正德三年,河溢。

按《山東通志》:「正德三年,單縣河溢,害稼,漂溺居民廬 舍殆盡。」

按《浙江通志》。正德三年,餘杭大水,錢塘雨紅水。 按《湖廣通志》。正德三年五月,蒲圻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三年六月,岢嵐州太谷大水,壞城 垣,漂溺居民千餘人。」

正德四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四年,嘉興、湖州、餘姚大水。」

按《江西通志》:「正德四年夏六月,大水。」

正德五年,大水。

按《江南通志》:「正德五年,蘇州大風決水,田廬渰沒,浮 屍蔽川。」

按《浙江通志》:「正德五年,處州、湖州大水。」

按《湖廣通志》:「正德五年,辰州大水。」

正德六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六年夏六月,趙城大水,城東北大 水,波濤洶湧,城不浸者三版。」

按《湖廣通志》:「正德六年,應山大水。五月,蒲圻大水,漂 沒廬舍。」

正德七年,海溢、滇池溢。

按《浙江通志》。「正德七年,紹興海溢,溺死者甚眾。」 按《廣西通志》。「正德七年冬十一月,灕江水合。」

按《雲南通志》:「正德七年,滇池水溢,蕩柝昆陽州民居 百餘所,溺死者無計。」

正德八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正德八年秋八月,沁源大水。時無雲而 雷,風雨隨之。沁源平地水深丈餘,漂沒民田四千頃。」 按《廣東通志》。正德八年春三月,新寧大水。

正德十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年,杭州大水。」

按《廣東通志》:「正德十年夏六月,新寧大水。秋七月,潮 州大雨水,民多溺死。」

正德十一年,大水,漢水溢。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一年餘姚水災。」

按《湖廣通志》,「正德十一年夏四月,新會大水,宜城大 水入城,襄陽漢水溢,齧新城及坼,潰者數十丈。施州 大水,壞城漂民居。八月,漢川、應城、華容大水,荊州大 水。」

按《廣西通志》:「正德十一年夏秋,蒼梧、博白大水。 正德十二年大水,漢水溢。」

按《湖廣通志》:「正德十二年,武昌、漢陽大水,荊州大水, 安陸漢水溢,田廬漂沒,民多溺死。」

正德十三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紀》,「正德十三年,江西大水。」

按《山東通志》,「正德十三年,章丘大水。」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三年,湖州、宣平、景寧、泰順、台州 大水,餘姚、上虞颶風海溢。」

按《湖廣通志》,「正德十三年,武昌、漢陽、黃州大水。」 按《雲南通志》,「正德十三年秋八月,龍𩰚於順寧瀾滄 江,湧水高百丈,行者七日不渡。」

正德十四年,河漲泉湧水溢。

按《陝西通志》:「正德十四年,河漲傾沔縣。岐山縣潤德 泉久涸,復湧出。」

按《浙江通志》正德十四年,嘉興、湖州、餘姚、蕭山大水。 按《湖廣通志》,「正德十四年六月,安仁霖雨,水溢山崩, 流殺八十九人,壞田七百餘頃。」

正德十五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則》:「正德十五年,衢州大水。」

按《湖廣通志》,「正德十五年夏,武昌大水,至冬不涸。」 按《四川總志》,「正德十五年,江津水溢,舟入縣署,官民 露處石子山,三日乃消。」

按《廣東通志》:「正德十五年夏四月,清遠大水

世宗嘉靖元年大水[編輯]

按《世宗實錄》,「嘉靖元年秋七月二十四日戊辰至次 日己巳,大風雨,江海嘯湧,漂沒室廬人畜。」

按《大政紀》:「嘉靖元年七月,南京大雨水。是月朔,風雨 暴至,江水俱溢,傾陷居民數十百家,城垣宮闕,頹圯 頗多。守臣以聞,帝諭南京群臣同加修省。」

按《浙江通志》,「嘉靖元年,杭州、湖州、諸暨、龍泉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元年夏,衡陽大水,城圮、長沙亦大 水,七日,風雷電大作。」

按《廣西通志》:「嘉靖元年陽朔大水,五日不消,人遭溺 甚眾。夏五月,全州大水,萬鄉四都山崩水湧,陷田數 百頃。七月,蒼梧大水,漂民廬舍萬餘。」

按《江西通志》:「嘉靖元年五月,各府大水,饑。」

嘉靖二年,大水,海溢。

按《大政紀》:嘉靖二年八月,河南大水。先是,四方災異, 奏報頻仍。帝曰:「上天示戒,朕心憂惶,特降敕諭,同加 修省,凡關吏治民隱,興利除害者,切實舉行,以回天 意。」至是,吏部侍郎汪俊上言:「皇上入繼以來,昭德塞 違,動無過舉,宜足致祥。而顧頻告災眚者,蓋以臨馭 未幾,政漸弗終,故天心仁愛,特示警懼,可不幡然慎」 終,以答天人之望歟?請試言之。陛下登極一詔,百度 惟貞。邇來舉措背馳,萬民失仰,詔令不能如初也。陛 下即位之初,罷逐庸回,任用耆舊。爾來師傅重臣,諮 詢疏闊,任賢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聽言如流。 邇來事涉戚宦,九卿、臺諫執奏不從,聽納不能如初 也。陛下即位之初,釐革倖位。邇來戚「宦之家,藩邸之 臣,侯、伯、錦衣,陳乞日多,慎名器不能如初也。陛下即 位之初,姦黨巨惡下三法司鞫評。邇來事非機密,悉 付詔獄。臺諫論列而不從,法司執奏而被詰,法守不 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命科道查覈御馬監馬匹、 牛、羊,照數會計。繼因閻閎瀆奏,遂寢前旨。卹民不能 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禁出左道。邇來修設禱祀溷 瀆宮庭禁邪不能如初也。陛下即位之初,神氣精明。 邇來聖躬違和,天顏異舊。豈鼎盛之年忘在色之戒 歟?此保固不能如初也。有一於此,足以干和,況兼之 乎?未可諉為適然之故,而不加之意也。」疏入不報。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年,湖州大水三至,象山大風雨, 海溢。

按《湖廣通志》:「嘉靖二年,岳州大水。冬,衡州大水。 嘉靖三年,大水。」

按《廣東通志》,「嘉靖三年秋,歸善大水。時積雨彌旬,水 驟溢,壞公署民居,漂沒田禾,人多溺死者。郡匿不以 聞。及傳至,即疏請免是歲秋糧十之二」,輿論多之。 嘉靖四年,河決大水。

按《明昭代典則》:「嘉靖四年九月,黃河決。」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年,處州大水。」

嘉靖五年,河決,漢決大水。

按《大政紀》:「嘉靖五年七月,河決豐、沛。時河水泛溢,豐、 沛及徐州之西,漫為巨浸,沛北九甚水東溢逾漕,漫 入昭陽湖,沈沙壅淤,漕渠為平,運道大阻。」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五年,徐、淮、兗、濟大水,上以災變 命臣工修省。」

按《山東通志》,「嘉靖五年秋七月,武定大水害稼。」 按《湖廣通志》,「嘉靖五年,漢水決洋渡,初渡口忽陷城 穴,有女子衣絳綠,恆坐其上,一夕痛哭,河遂決。」 按《廣西通志》,「嘉靖五年二月,容縣大水連漲,數日水 退,見兩岸龍車軌跡。戊子,宣化縣龍見。」

按《山西通志》:「嘉靖五年萬泉大水。」

按《江南通志》:「嘉靖五年六月,黃水陷豐縣城,遷縣治。 嘉靖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六年,蕭山餘姚大水,無苗麥。」 按《雲南通志》,嘉靖六年五月,𥔲嘉大水。秋景東水溢, 圯橋梁,浸田廬,米價騰貴。

按《江西通志》:「嘉靖六年,瑞州臨江水。」

嘉靖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七年秋七月,陽和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七年,處州大水。」

按《廣東通志》:「嘉靖七年夏五月,陽江大水。」

按《雲南通志》:「嘉靖七年,祿豐大水。」

嘉靖八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八年,杭州雨黑水,嘉興、衢州、溫州、 諸暨、新昌、縉雲、遂昌、宣平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八年,饒州廣信水。」

按《雲南通志》:「嘉靖八年,澂江大雨,山崩,西浦溪水溢 入西街,壞城屋,損稼」

按《貴州通志》:「嘉靖八年,都勻大水,渰城郭。」

嘉靖九年河決,大水。

按《明外史潘希曾傳》:「嘉靖九年六月,河決曹縣,分三 道東下,其經單、豐、沛三邑者,賴長堤障之,得無害。後 沙淤滿,民多耕作其間交口頌之。」

按《山東通志》。嘉靖九年秋七月。河決武城縣按《湖廣通志》。嘉靖九年八月。黃岡大水。

按《廣西通志》:「嘉靖九年正月十六日,蒼梧大水,延百 家。」

按《雲南通志》:「嘉靖九年秋九月,大水,平地深三尺。 嘉靖十年,餘姚大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十一年,大水。

按《陝西通志》:「嘉靖十一年夏,漢中大水,渭大水,渰沒 民田廬。」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一年,處州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十一年夏,荊岳辰州大水。」

嘉靖十二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二年四月十三府大水。」

按《廣西通志》:「嘉靖十二年秋,宣邑水泛,民甚苦之。 嘉靖十三年,河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三年,黃河溢三日,水入城門,衝 沒人畜田產,不可勝紀。」

按《陜西通志》:「嘉靖十三年五月,慶陽、寧邠、涇陽等州 縣大水,淹沒涇渭兩岸居民畜產無數。」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三年,嘉興、湖州、奉化、諸暨、新昌、 淳安大水。」

按《貴州通志》:「嘉靖十三年,興隆大水。」

嘉靖十四年,大水。

按《福建通志》:「嘉靖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延平府城西 溪大水逆流,東溪浸至八角樓,不沒者三尺。」

按《廣西通志》:「嘉靖十四年夏五月,武緣縣大水,浚城 崩岸,民大流殍。蒼梧大水,漂廬舍千餘間,沒城郭,人 多乘舟筏至岡壟,田廬蕩壞。」

嘉靖十五年大水,海潮溢。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五年六月,臨晉大水。七月七日, 大雨如注,平地橫流,兩河泛漲,圮城署,漂溺人畜田 產甚眾。」

按《江南通志》。「嘉靖十五年,揚州海潮溢高二丈餘,溺 死民竈男婦二萬九千餘人。」 按《湖廣通志》,嘉靖十五年,石門大水。

嘉靖十六年,大水,海溢。

按《全遼志》:「嘉靖十六年夏,大水,開原、寧遠等處,壞廬 舍,人畜溺死,禾稼淹沒。」

按《湖廣通志》:「嘉靖十六年夏,興國大水。」

按《廣東通志》:「嘉靖十六年,海豐海水大溢,居民死者 千計。夏五月,肇慶大水。」

按《廣西通志》,嘉靖十六年夏四月,全州大水,城圮者 半,大傷田禾。平樂府水漂廬舍,害稼。五月,恭城水溢 入城,田稼浸沒,民大亂。夏,蒼梧大水,東南民舍盡沒。 按《雲南通志》,「嘉靖十六年夏大水,開原、寧遠等處壞 廬舍,人畜溺死,禾稼淹沒,是歲饑。」

嘉靖十七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十七年六月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十七年六月,羅田河溢,水入城殺 人。」

按《廣西通志》:「嘉靖十七年秋,武緣縣大水,漂流民舍, 委積如山。」

嘉靖十八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十八年,衢州、嚴州、紹興、金華大水。」 按《貴州通志》,「嘉靖十八年夏五月,思州大水。」

嘉靖十九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十九年八月,臨縣大水,自東山至 城下,並無岸跡,約高數丈,城內水與城齊,漂沒民居 器物無數。後南城角壞,洩之而出。」

按《湖廣通志》:「嘉靖十九年四月,靖州大雨,水溢城中, 深丈餘,柳州黃陂大水。」

按《四川總志》:「嘉靖十九年六月,大水自彭縣丹景山 歷崇寧、新繁、新寧、金堂,漂溺廬舍人畜不可勝紀。 嘉靖二十年,潮漲」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年,台州颶風潮漲,平地水丈 餘,溺者無筭。」

嘉靖二十一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夏五月,吉州大水,漂沒 城郭民舍半。」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一年,羅源大水。」

按《廣西通志》:「嘉靖二十一年,岑溪大水。」

嘉靖二十二年,汾水漲。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二年,襄陵汾水泛漲,中流舟 覆,平陽衛馬指揮沒其中,同沒者眾。」

按《湖廣通志》:「嘉靖二十二年三月,來陽大雨雹,風拔 木裂瓦,須臾水溢堂室者六尺。」

按《雲南通志》:「嘉靖二十二年秋,騰越大水。」

嘉靖二十三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二十三年,靈州、汾州、孝義大水,壞 屋舍田畝。秋七月,黎城大水,山水潰堤,壞廬舍人畜。」 嘉靖二十四年大水按《江西通志》,嘉靖二十四年春,臨江大水,無麥。 「嘉靖二十五年大水。」

按《雲南通志》:「嘉靖二十五年秋,景東大水。」

嘉靖二十六年,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二十六年秋,穀城大水。」

按《廣東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夏,肇慶大水。」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十六年八月,大雨,郡城街水入 民居,淹至半壁,各鄉俱水災。」

嘉靖二十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七年,縉雲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二十七年,保康大水。」

按《廣西通志》:「嘉靖二十七年夏六月,全州萬鄉四都 山裂水三道,汎沖民屋土田成河。」

嘉靖二十八年,大水。

按《陝西通志》,「嘉靖二十八年七月,慶陽大水,夾河兩 岸二百里許,廬舍貨市盡成沙磧,溺死者萬餘人。」 按《浙江通志》,嘉靖二十八年,嘉湖大水。

嘉靖二十九年,大水。

按《雲南通志》:「嘉靖二十九年八月,永昌大水,壞民廬 舍,人畜溺死者以百計。」

嘉靖三十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年,處州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三十年,宜城、光化大水。七月,均州 大水。」

嘉靖三十一年,淮河溢,大水。

按《大政紀》,「嘉靖三十一年八月,河溢徐淮。時久雨,河 水大溢,淮安徐邳及山東曹單諸州縣俱罹其患。」 按《山東通志》,「嘉靖三十一年秋七月,大水,蒙陰安丘 尤甚,群龍攫石,形跡甚多。」

嘉靖三十二年,大水。

按《畿輔通志》:「嘉靖三十二年夏,保定大水,人畜死無 筭。百戶孟吉園中龍起,火光燭天。」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二年,興縣大水,摧城西南角。 按《湖廣通志》,「嘉靖三十二年五月,麻城大水,黃岡道 觀河見水怪,大雨水溢,民溺者以千計。」

嘉靖三十三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三年,靜樂大水,碾水大漲,沖 決城垣民居河堤。」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春夏,河北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永嘉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三十三年,武昌、沔陽、公安大水。 嘉靖三十四年,河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四年,滎河黃河溢,泛漲至城 下,漂沒禾稼。」

按《浙江通志》:「嘉靖三十四年,處州大水。」

嘉靖三十五年,大水。

按《贛州府志》:「嘉靖三十五年夏四月,大水灌城,七日 而水再至,視前加三尺,漂沒溺死無筭。是年南昌以 水災免存留稅糧,借贛關鹽稅補給宗祿。」

嘉靖三十六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嘉靖三十六年六月,廣昌澤州大水,白 水溢,壞民居。」

嘉靖三十七年,大水。

按《大政紀》,「嘉靖三十七年六月,遼東大水。」

按《雲南通志》:「嘉靖三十七年,永平、騰越大水,壞民田 廬數百家。」

嘉靖三十八年,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三十八年五月,襄陽大水,九月復 漲。」

嘉靖三十九年,伊、洛溢,大水。

按《河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庚申,偃師、伊、洛泛濫害 稼。」

按《湖廣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四月,襄陽、宜城、蘄水,靖 州、寶應、會同大水。七月,荊州、武昌、岳州大水,金門破 寸金堤,水至城下,高二丈,六門皆築土填塞,凡一日 水退。八月,龍陽大水。九月,黃岡大水。」

按《雲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北勝大水。」

按《江南通志》。「嘉靖三十九年,江水漲至三山門,秦淮 民居水深數尺。」

嘉靖四十年大水。

按《大政紀》,「嘉靖四十年五月,蘇松嘉湖大水,無稻苗 時霪雨彌月,湖陂俱溢,平地水深丈餘,稻蒔俱沒。」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年,杭州、湖州、衢州俱大水,民 饑。

按《雲南通志》:「嘉靖四十年,霑益大水,李樹結木瓜,後 有東川之變。」

嘉靖四十一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一年,湖州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一年夏四月至六月,南昌數 府大水。」

嘉靖四十二年。青田大水按《浙江通志》云云。

嘉靖四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嘉靖四十三年,南昌府屬水

嘉靖四十四年,河決,大水。

按《大政紀》:「嘉靖四十四年七月,河決徐、沛,漕渠堙。時 河水泛濫,決徐、沛之飛雲橋,東流逾漕入昭陽湖。汎 濫而東,平地水丈餘,舟行木末,十日而退,則漕渠湮 沒無跡矣。上下凡百里,時運艘過沛才三之二,餘滯 不通。」

按《浙江通志》:「嘉靖四十四年,諸暨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四十四年,荊州、岳州、長沙、寶應、龍 陽大水。」

嘉靖四十五年,大水。

按《續文獻通考》:「嘉靖四十五年丙寅,湖廣水,破均州 城。均州近太和山,時提督太和山太監呂祥奏異常 水災,懇乞賑卹。詔廷臣議之。」

按《山西通志》:「嘉靖四十五年,遼州大水。」

按《湖廣通志》:「嘉靖四十五年,江夏水漲入城,光化、荊 州、黃梅大水,武昌大水,秋霪雨害稼。」

穆宗隆慶元年大水[編輯]

按《湖廣通志》:「隆慶元年七月,穀城大水入城。」

按《廣東通志》。「隆慶元年五月,連州大水,平地丈餘。」 按《雲南通志》。隆慶元年,嵩明大水。漂沒廬舍人畜。 隆慶二年,大水海溢。

按《浙江通志》:「隆慶二年,遂昌、台州大水,溫州海溢。 隆慶三年大水。」

按《明昭代典則》,「隆慶三年五月,江南大水,淮揚皆饑。」 按《山東通志》,「隆慶三年六月,衛河決館陶等處,溺死 人畜無筭。七月,大水漂沒田廬無筭。」

按《河南通志》:「隆慶三年,衛輝大水。」

按《浙江通志》,「隆慶三年,嘉興、處州、台州、新昌大水。」 按《湖廣通志》,隆慶三年,荊州、岳州、襄陽、承天復大水, 隆慶四年,河決。

按《大政紀》:「『隆慶四年九月,河決邳州,自睢寧白浪淺 至宿遷小河口,淤百八十里,運船千餘艘不得進。侍 郎翁大立言,權宜之計,在棄故道而就新衢,經久之 策,在開淤河以避洪水』。於是都給事中龍光、御史孫 裔興等皆以為言,請罰治河道諸臣,責以後效,令及 時疏塞,以通漕舟。」工部覆奏:「往時黃河自劉大夏設」 官命夫,而河南之患息。自近來改成新河,而豐、沛之 患息,非必河自順軌,由人力勝也。今既不能引他水 以濟漕,而新衝之渠卒未可就。惟渠決口如「時房 村方略,則故道宜可通。至如泇口之議,雖工費不貲, 而一勞永逸,比歲之疏鑿,費亦自省。令大立躬自相 度,調其利害以聞。其管河官員俱令戴罪任事,俟河 通奏請。」上是之。

按《山西通志》:「隆慶四年夏,臨晉、澤州大水,波濤如雷, 傾壞官民廬舍甚多。秋,滎河河漲入城,漂沒禾稼人 畜。」

按《潞安府志》:「隆慶四年,黎城縣山水潰堤,壞廬舍,人 畜有死者。」

按《陝西通志》:「隆慶四年六月,清澗縣夜雨水漲,衝南 門渰,壞居民數百家,華陰河溢數丈,流沒人民,浮屍 遍野。」

隆慶五年,大水。

按《湖廣通志》:「隆慶五年,辰州常德、安鄉、華容大水入 城市武林,沖淤田地,決隄壞橋。」

按《廣東通志》。「隆慶五年夏五月,韶州大水。英德官署 水深四尺。」

隆慶六年,大水。

按《河南進志》:「隆慶六年夏,新野大水。」

按《江南通志》:「隆慶六年七月,黃河驟漲,自徐碭至淮 揚下流悉成巨浸。」

按《浙江通志》:「隆慶六年,青田大水。」

按《江西通志》:「隆慶六年,德化、彭澤大水。」

按《湖廣通志》,「隆慶六年,江陵松滋大水。」

神宗萬曆元年大水河溢[編輯]

按《山西通志》:萬曆元年,臨晉大水,山水數丈,浸及王 官谷,漂溺祠廟,時謂「二龍相戲。」

按《湖廣通志》:「萬曆元年五月,鄖陽上津夾河水溢,壞 城六十餘丈,漂沒民舍無筭。咸寧大水。」

按《雲南通志》:「萬曆元年,元江嵩明大水。」

萬曆二年,大水,海嘯。

按《浙江通志》:「萬曆二年,金華、處州大水,嘉興、溫州大 風雨,海嘯,漂沒廬舍。」

按《湖廣通志》:「萬曆二年,江陵大水。」

按《福建通志》:「萬曆二年九月,暴雨。三月,淇水高漲,郡 城東西隅尢甚,市可行舟,廬舍傾圮,民畜溺死無數。 萬曆三年,大水海溢。」

按《馬邑縣志》,「萬曆三年七月,水災按《浙江通志》,「萬曆三年,杭州、餘姚、上虞大風雨,海溢。」 按《福建通志》,「萬曆三年五月初五日,大水入城。」 按《雲南通志》,「萬曆三年十月,曲靖淫潦沒田禾。」 「萬曆五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五年,台州洚水,害田廬。」

萬曆六年,大水。

按《湖廣通志》:「萬曆六年五月,鍾祥大水。」

按《福建通志》:「萬曆六年五月,大水,候官懷安稼損十 之八。」

按《廣西通志》:「萬曆六年夏六月,武緣縣大水。」

萬曆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萬曆七年秋七月,趙城汾水溢,齧城西 隅。」

按《浙江通志》:「萬曆七年,嘉興大水,民饑。」

按《廣東通志》:「萬曆七年,新會大雨水。」

按《廣西通志》:「萬曆七年五月,北流縣大雨,漂沒城垣 民舍,溺死男婦二十餘人。」

按《貴州通志》:「萬曆七年,婺川大水。」

萬曆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九年,嘉興、湖州大水。」

按《福建通志》:「萬曆九年七月初九日夜,大水流福安 縣,巨浪高於敵臺,枕屍狼藉,僅存東北二隅。」

萬曆十年,大水。

按《續文獻通考》:「萬曆十年壬午秋七月丙辰朔,十三 日戊辰至次日己巳,蘇松諸郡大風雨拔木,江海及 湖水俱嘯湧,常熟、崇明、嘉定、吳江等處,漂沒室廬人 畜以萬計。」

按《浙江通志》:「萬曆十年,嘉興大風雨,湖水嘯湧,衢州 大水。」

按《江西通志》:「萬曆十年,瑞州水。」

按《湖廣通志》:「萬曆十年,鍾祥潛江大水。」

按《貴州通志》:「萬曆十年夏五月,普定大水。」

萬曆十一年,大水。

按《四川總志》:「萬曆十一年五月,東鄉大水,城樓獄舍 衝塌,壞民舍二百餘家,財貨米粟漂溺以千計。」 萬曆十二年夏五月,都勻大水。

按:《貴州通志》云云。

萬曆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十三年,嘉興大水。」

按《廣東通志》:「萬曆十三年,瓊州大雨水,漂沒人畜以 萬計。」

萬曆十四年,大水。

按《湖廣通志》:「萬曆十四年,沔陽大水。」

按《廣西通志》:「萬曆十四年三月,懷集、古城大水,岳山 麓崩,魚鱉盡絕,人涉水多生疽。七月,梧州城大水,南 門城內水高一丈五尺,廬舍田禾盡遭淹沒,蒼梧漂 民舍八百一十六家,藤縣二百四十家,鬱、博、北流皆 受水害,官發穀賑之。」

萬曆十五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十五年,紹興、寧波大水。」

按《江西通志》:「萬曆十五年,南昌府大水,饑。」

按《湖廣通志》:「萬曆十五年大水。」

萬曆十六年,海嘯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十六年,嘉興大水,蕭山海嘯,壞田 萬餘畝。縉雲大水。」

萬曆十九年,「泌水溢,海溢。」

按《山西通志》:「萬曆十九年春三月,泌水溢流,沒民田 數百頃。」

按《浙江通志》,「萬曆十九年,嘉興大水,樂清海溢。」 按《湖廣通志》,「萬曆十九年,漢川、鍾祥、沔陽、潛江大水。」 萬曆二十一年,姚安大水。

按:《雲南通志》云云。

萬曆二十二年,河水溢。

按《澤州志》:「萬曆二十二年,高平唐安鎮暴雨,河水溢, 漂沒民居。」

萬曆二十三年,姚安大水。

按:《雲南通志》云云。

萬曆二十四年,大水,池塘湧。

按《浙江通志》「萬曆二十四年,嘉興湖州、寧波大水。」 按《廣西通志》,「萬曆二十四年八月初九日,賀縣闔邑 池塘忽湧,城中為甚。」

按《貴州通志》:「萬曆二十四年夏五月,安順州大水。 萬曆二十六年大水。」

按《陝西通志》:「萬曆二十六年秋,延安大水,漂人畜甚 眾。」

按《浙江通志》:「萬曆二十六年,嚴州洪水,平地十餘丈。 萬曆二十七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萬曆二十七年夏,滎河大水,東鄉村落 盡被沖沒。」

按《雲南通志》:「萬曆二十七年夏,鶴慶大水,無麥,民饑。 五月,永昌大水萬曆二十八年,池水溢,大水。」

按《山西通志》:「萬曆二十八年秋八月,臨汾、絳州池水 溢。」

按《雲南通志》:「萬曆二十八年,富民、楚雄、騰越、蒙化、北 勝大水,廬舍田禾皆沒。」

萬曆二十九年,水溢。

按《山西通志》:「萬曆二十九年秋七月,滎河水溢,沖壞 民田。」

按《四川總志》:「萬曆二十九年秋,水漂昭化民居,湮沒 禾稼漲入南城,船行於巿。」

萬曆三十年大水,河決。

按《山西通志》:「萬曆三十年夏五月,高平大水,店頭村 暴雨,河漲漂沒民田。村後平地忽裂大穴,水入其中, 巳復合如故。六月,絳州大水,平地丈餘,漂沒北董等 村。」

按《浙江通志》:「萬曆三十年,紹興颶風海溢,溺死不可 勝計。」

按《湖廣通志》:「萬曆三十年,漢陽大水。」

按《雲南通志》:「萬曆三十年冬,臨安大水決河堤。 萬曆三十一年,海溢。」

按《福通通志》:「萬曆三十一年八月,同安大颶風,海水 漲溢積善、嘉禾等里,壞舍溺人無數。」

萬曆三十二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萬曆三十二年,繁峙、平遙大水。繁峙漂 沒民居、人口、房屋甚多,平遙汾水泛漲,漂夏秋二禾 殆盡。」

按《雲南通志》:「萬曆三十二年六月,臨安大水,沒田廬。 萬曆三十三年大水,汾水徙。」

按《山西通志》,「萬曆三十三年,介休大水,綿山水漲,夜 半泛流深丈餘,自南門入,出北門,居民多被害。是日 近晚,北門役見一使客,令留門。至二鼓,水徑往北門, 出汾水徙文水東,民多災。襄陵大水,汾河泛濫異常, 一時灘地盡皆滲陷,中流忽奔流忽浪,攤起如峰,船 壞溺死者殆以百數。」

萬曆三十四年,河溢,大水。

按《畿輔通志》:「萬曆三十四年,束鹿大雨,滹沱河溢,午 夜入城,水深數尺。」

按《山西通志》:「萬曆三十四年六月,翼城大水,漂沒民 居。」

按《湖廣通志》:「萬曆三十四年,黃岡大水。」

按《雲南通志》:「萬曆三十四年,廣西大水。」

按《貴州通志》:「萬曆三十四年夏五月,永寧赤水大水 漂三百餘家。」

萬曆三十五年,河決,大水。

按《山東通志》:「萬曆三十五年,河決單縣。」

按《湖廣通志》:「萬曆三十五年,黃州大水,舟入城,鄖、房 大水。」

萬曆三十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三十六年,杭州諸暨大水,民饑。」 按《雲南通志》,萬曆三十六年,十八寨大水,沒民居。 按《江西通志》,「萬曆三十六年,南昌府水,大饑。」

萬曆三十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寧波、嵊縣、杭州遂昌大水。」

按《福建通志》:「萬曆三十七年五月初八日,邵武大水, 沖壞東埧、饒埧、登雲橋。二十四日,平地水深三尺,漂 去北橋、東橋田畝廬舍,人民溺無算。光澤、泰寧亦水。 二十六日大水入城。本年五月二十四日,建寧蛟水 發,沖壞城郭,漂流廬舍,壓溺男女以數萬計。是日延 平之將樂、順昌等縣蛟水亦發,所蕩村落,悉為丘墟。」 二十六日,漰湃而下,勢若奔馬。倏忽間,會城中平地 水深數尺,郭外則丈餘矣。一望瀰漫,「浮屍敗椽,蔽江 塞野,五晝夜不絕。故老相傳,以為二百年來未睹也。」 水皆滷濁色,人不敢飲於江者浹月。當事以「異災」聞, 奏請蠲賑。然是時水旱遍宇內,朝廷亦不能每人濟 矣。

萬曆三十八年,「黔江溢。」

按《四川總志》:「萬曆三十八年五月初三日,黔江水漲, 衝沒隆巿河等街軍民房屋,西堤決,城崩,廨溺文卷, 漂流人畜死者千餘,至初七日方消。」

萬曆三十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三十九年,寧波縉雲大水。」

按《廣西通志》:「萬曆三十九年五月,懷集縣大水。 萬曆四十一年大水。」

按《山西通志》:「萬曆四十一年夏,絳州、平遙大水,漂沒 房地,人死者甚眾。秋,臨汾、襄陵、洪洞、曲沃、趙城、太平、 夏縣、垣曲,吉州、隰州、寧鄉大水,俱議賑濟。」

按《陝西通志》:「萬曆四十一年七月,涇水暴溢,高數十 丈,漂沒民居,商貨無算。」

按《湖廣通志》:「萬曆四十一年,蘄州廣濟大水沒堤,沔 陽大水。」

萬曆四十二年大水,海潮漲按《山西通志》,「萬曆四十二年,岳陽大水,澗河水漲,沒 地畝甚多。」

按《湖廣通志》:「萬曆四十二年,沔陽大水。」

按《福建通志》:「萬曆四十二年夏,海水一日二潮。秋,大 水平地數尺,田宅丘陵多崩壞,漂棺無數。」

萬曆四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四十三年,諸暨大水。」

按《福建通志》:「萬曆四十三年八月,永福縣大水,漂流 城郭田園,人畜渰死無算。」

萬曆四十四年,大水。

按《陝西通志》,「萬曆四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雨如 注。五六日,涇陽縣口子鎮人見有羊相𩰚,忽化為龍, 橫截谷口,水須臾而下,推激大石,如萬雷聲,兩旁山 為之動。直抵雲陽,至三原,越龍橋而過,渰沒百里,漂 七十餘村,白渠以北鮮有存者。數月餘,平地水方盡。」 按《江西通志》,「萬曆四十四年,吉安大水,民饑。」

萬曆四十五年,河決。

按《江南通志》:「萬曆四十五年,徐州河決。」

萬曆四十六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萬曆四十六年,寧波大水。」

按《湖廣通志》:「萬曆四十六年,辰州大水入城。」

萬曆四十八年,海水溢,《大水》。

按《山東通志》:「萬曆四十八年七月八日,海水溢。是日 文登大風,拔木發屋,壓死人畜甚眾,傷靖海運船七 十餘隻。」

按《浙江通志》:「萬曆四十八年,諸暨大水。」

按《雲南通志》:「萬曆四十八年,澂江、姚安、廣西、安寧、富 民、新興十八寨,河西大水。」

熹宗天啟元年五月梧州大水[編輯]

按:《廣西通志》云云。

天啟二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天啟二年,處州大水。」

按《湖廣通志》:「天啟二年,鄖陽大水。」

天啟四年,大水,河決。

按《山西通志》:「天啟四年,岳陽大水,沁澗水溺田畝成 渠。」

按《江南通志》:「天啟四年六月初二日,奎山堤決,水陷 徐州城。」

天啟六年,大水。

按《束鹿縣志》,「天啟六年七月,大水傷禾稼。」

按《陝西通志》:「天啟六年,延長大水。」

天啟七年,大水。

按《江南通志》:「天啟七年十月,颶風大作,太湖水湧,沒 吳江千家。」

按《浙江通志》:「天啟七年,餘姚、縉雲大水。」

按《廣西通志》:「天啟七年五月,三江大水,漂沒民房甚 眾。」

愍帝崇禎元年大水海溢[編輯]

按《山西通志》,「崇禎元年,清源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禎元年,兩浙大水,海溢漂溺無算。」 按《湖廣通志》,崇禎元年,漢陽大水。

崇禎二年,海溢,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禎二年,紹興大風雨,海溢。」

按《湖廣通志》,「崇禎二年,漢陽大水。」

崇禎五年,漢陽大水。

按:《湖廣通志》云云。

崇禎六年,大水。

按《廣西通志》:「崇禎癸巳七月,宣化縣大水,灌城丈餘, 近河民舍漂蕩殆盡。」

按《廣西通志》:「崇禎六年七月,蒼梧大水。」

按《雲南通志》,「崇禎六年,江川大水,湮沒城垣,次年遷 城。」

崇禎七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禎七年,處州、餘姚大水。」

按《江西通志》:「崇禎七年夏,饒州大水害稼。」

崇禎八年,處州大水。

按:《浙江通志》云云。

崇禎九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禎九年,處州大水,壞民居。」

崇禎十年大水。

按:《江西通志》云云。

崇禎十二年六月,德安大水。

按:《湖廣通志》云云。

崇禎十三年,大水。

按《浙江通志》:「崇禎十三年秋,水斗米價五錢。」

按《福建通志》:「崇禎十三年七月內,福安大水,漂溺廬 舍人畜無算。」

崇禎十四年,大水。

按《福建通志》:「崇禎十四年五月二十日,大水,城渰及 半。」

崇禎十五年大水按《江西通志》,「崇禎十五年夏,大水。」

崇禎十六年三月,蒼梧大水。

按:《廣西通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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