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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第11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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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

 第一百十五卷目錄

 晨昏晝夜部雜錄二

歲功典第一百十五卷

晨昏晝夜部雜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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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天文志》:「天柱五星,在東垣下,主建政教,一曰法 五行,主晦朔晝夜之職。明正則吉人安,陰陽調。」 《寰宇記》:「火山,梧州府城南隔江山下水深無極,山上 有火,每三五夜一見,如野燒。或言其下水中有寶珠, 光燭於上。或言南越王尉佗藏神劍於此,故騰焰如 光。」

《番禺雜記》:早潮下,晚潮上,兩水相合曰「沓潮。」

《退朝錄》:「京師街衢,置鼓於小樓之上,以警昏曉。太宗 時,命張公洎製坊名,列牌於樓上。」按唐馬周始建議 置鼕鼕鼓,惟兩京有之,後北都有鼕鼕鼓,是則京都 之制也。二紀以來,不聞街鼓之聲,此後金吾之職遂 廢之矣。

《益部方物略記》:「朝日蓮花,色或黃或白,葉浮水上,翠 厚而澤,形如菱花差大。開則隨日所在,日入輒斂,而 自藏於葉下,若葵藿傾太陽之比。」

歐公《試筆》:「夜彈琴惟石徽為佳,蓋金蚌瑟瑟之類,皆 有光色,燈燭照之則炫燿,非老翁夜視所宜。白石照 之無光,惟目昏者為便。」

《洪範皇極內篇》:「晝者,明而信者也;夜者,幽而屈者也。 夜之終,晝之始也。」

《皇極經世觀物內篇》:「日月星辰者,變乎寒暑晝夜者 也。」

《寒暑晝夜》者,變乎性情形體者也。

《觀物外篇》:「天體數三而用四,地體數四而用三。」天剋 地,地剋天,而剋者在地,猶晝之餘分在夜也。是以天 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然地之大,且見且 隱,其餘分之謂耶?

《晝夜之極》,不過七分。補注「《乾》為晝,坤為夜」,晝夜之極,不 過六分,七者餘分也。

有地然後有二,有二然後有晝夜,二三以變,錯綜而 成,故《易》以二生數以十二而變,而一非數也,非數而 數以之成也。天行不急,未嘗有晝夜,人居地上以為 晝夜,故以地上之數為人之用也。

天之昏曉不生物而日中生物。

離東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也。

離在天而當夜,故陽中有陰也。坎在地而當晝,故「陰 中有陽」也。

《天行所以》為晝夜,補注天左旋而一日一周,所以為「晝 夜。」

「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星半見 於夜」,貴賤之等也。

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 之陽。

《漁樵問答》:「陽行則晝見而夜伏者也,陰返則夜見而 晝伏者也。」

《涑水家儀》:「凡內外僕妾,雞初鳴咸起櫛總、盥漱衣服, 男僕灑掃聽事及庭鈐下蒼頭灑掃中庭,女僕灑掃。 堂室設椅棹,陳盥漱櫛靧之具。主父主母既起,則拂 床襞衾,侍立左右,以備使令。退而具飲食,得閑則浣 濯紉縫,先公後私。及夜則復拂床展衾。當晝,內外僕 妾,惟主人之命,各從其事,以供百役。」

《圖經本草》:「槐有數種,晝合夜開者,謂之守宮槐。」 《蟹譜》:「今之採捕者,於大江浦間,承峻流環緯蕭而障 之,其名曰斷。於陂塘小溝港處,則皆穴沮洳而居,居 人盤黑金作鉤狀,置之竿首自探之,夜則燃火以照, 咸附明而至焉。又濟鄆居人,夜則執火於水濱,紛然 而集,謂之蟹浪。」

《澠水燕談錄》:小詞有「燒殘絳燭淚成痕,街鼓破黃昏」 之語,或以為黃昏不當燭。已見跋解者曰:「此草廬窶 陋者之論。殊不知貴侯戚里,洞房密室,深邃窈窕,有 不待夜而張燭者矣。」

《埤雅》:「猿性靜,夜嘯常風月肅然。」

蛾似黃蝶而小。一種善拂燈火,夜飛謂之《飛蛾。 麋》有四目,其二夜目也,目下有竅,夜即能視。

螢夜飛,腹下有火。一名「夜光」,一名「宵燭。」

鴈夜泊洲渚,令《鴈奴》圍而警察。

舊說萍善滋生,一夜七子。一曰萍浮於流水而不生 於止水,則一夕生九子,故謂之「九子萍」也。

《晉安海物記》曰:「鼉,宵鳴如桴鼓。」今江淮之間謂鼉鳴 為鼉鼓,亦或謂之鼉更,以其聲逢逢然如鼓,而又善夜鳴,其數應更故也。

「鸞入夜而歌,鳳入朝而舞」,《天勝》之也。

鷓鴣「畏霜露,早晚稀出。有時夜飛,飛則以木葉自覆 其背。」

蜂有兩衙應潮,其主之所在,眾蜂為之旋繞如衙。 俗云:「荷花日舒夜斂,芡花晝合宵炕」,此陰陽之異也。 俗云:「蚊有昏市。」蓋蠅成市於朝,蚊成市於暮。《傳》曰:「聚 蚊成雷。」謂其市之時也。

日光曰「景」,日影曰「晷」,日氣曰「晛」,日初出曰「明」,日昕曰 「晞」,日午曰「煦」,在午曰「亭午」,在未曰「昳」,日晚曰「旰」,日將 暮曰「薄暮。」

《夢溪筆談》:館閣每夜輪校官一人直宿,如有故不宿, 則虛其夜,謂之豁宿。故事,豁宿不得過四,至第五日 即須入宿。遇豁宿,例於宿曆名位下書「腹肚不安,免 宿。」故館閣宿曆,相傳謂之「害肚曆。」

麻子,海東來者最勝,大如蓮實,出屯羅島。其次上郡。 北地所出,大如大豆亦善,其餘皆下材。用時去殼。其 法:「取麻子,帛包之,沸湯中浸,候湯冷乃取,懸井中一 夜,勿令著水,明日日中曝乾,就新瓦上輕挼,其殼悉 解。簸揚取肉,粒粒皆完。」

《古法》以牛革為矢服,夜臥則以為枕,取其中虛,附地 枕之,數里,內有人馬聲,則皆聞之,蓋虛能納聲也。 麋角自生至堅,無兩月之久,大者乃重二十餘斤,其 堅如石,計一晝夜須生數兩。凡骨之頓成長神速,無 甚於此。

「日月星謂之三辰」者,日月星至於辰而畢見,以其所 首者名之,故皆謂之「辰。」四時所見有早晚,至辰則四 時畢見,故日加辰為晨,謂始日出之時也。

《事物紀原》:「何首烏,本曰夜合藤,昔有姓何人見其葉 夜交異於餘草,意其有靈,採服其根,老而不衰,頭髮 愈黑,因名曰何首烏也。」

《正蒙》:「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神《易》無方 體,一陰一陽,陰陽不測,皆所謂通乎晝夜之道也。 晝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晝夜乎?天道春秋 分而氣易,猶人一寤寐而魂交。魂交成夢,百感紛紜, 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交為春,萬物揉錯,對秋 而言,天之晝夜也。

一、晝夜之盈虛升降,則以「海水潮汐」驗之為信。黃 瑞節曰:「一晝一夜,陰陽之氣再升再降,故一日之間 潮汐皆再。」

蘇軾《寄子由》詩:「寒燈相見記疇昔,夜雨何時聽蕭瑟。」 自註:「嘗有夜雨對床之言,故云爾。」王註:「子由與先生 在懷遠驛,嘗讀韋詩至『那知風雨夜,復此對床眠』句, 惻然感之,乃相約早退,共為閑居之樂。其後子由與 先生彭城相會,有詩曰:『逍遙堂後千尋木,長送中宵 風雨聲。誤喜對床尋舊約,不知漂泊在彭城』。」先生在 東府雨中作《示子由詩》有曰:「對床定悠悠,夜雨今蕭 瑟。」蓋皆感歎追舊之言也。

蘇軾《跋文與可草書後》:「留意於物,往往成趣。昔人有 好草書,夜夢則見蛟蛇糾結,數年或晝日見之,草書 則工矣,而所見亦可患,與可之所見者,豈真蛇耶?抑 草書之精也?」

《隨手雜錄》:範文正語先懿敏曰:「每夜就寢,即竊計其 一日飲食奉養之費,及其日所為何事。苟所為稱所 費,則摩腹安寢,苟不稱則一夕不安眠矣。翌日求其 所以稱之者。」

《孔氏雜說前鮑宣傳注》:「持時夜行。」夜行,如今持更是 已;持時,如今報時是已。漢官儀:黃門持五夜:甲夜、乙 夜、丙夜、丁夜、戊夜,亦如今五更也。

《孔氏談苑》:大理少卿杜純云:「京東人云:『朝霞不出門, 暮霞行千里』。」言雨後朝晴尚有雨,須得晚晴乃真晴 也。

《涪翁雜說》:「上古之人,夜則伏,常苦恙,蟲食人心。故晨 興相見,輒相問言得無恙乎。」

晁補之名緡城《所舍記》:「『為庵,抱陽而圓之以嬉晝,倚 南窗以寄傲也,曰寄傲』;為庵,負陰而方之以休夜,鳥 倦飛而知還也,曰知還。」

《墨經》:凡蔭室以靜密溫小為貴,晝夜不去火,然火大 則病,火暴亦病。其晝夜候火,隨風日晴晦,最為難。 《唐本草》注曰:「麋角、鹿角,煮濃汁,重煎成膠。」今法取蛻 角斷如寸,去皮及赤騂,以河水漬七晝夜,又一晝夜 煎之,將成,以少牛膠投之,加以龍麝。

《續明道雜志》:雞能司晨,見於經傳,以為至信,而未必 然也。某任河南壽安尉,因驗屍往旁縣,夜宿一村寺 中,以明日程尚遠,余謂從者曰:「雞鳴時上道。」從者曰: 「今天寒雞懶,俟其鳴向明矣,不若見星而行。」余未之 信。明日將旦而行,雞竟未鳴。在黃州時,或夜月出,四 鄰雞悉鳴,大抵有情之物,自不能有常而或變也。 《香譜》。近世尚奇者。作香篆。其文準十二辰。分一百刻。 凡然一晝夜已

《古杭夢遊錄》:「夜市除大內前後諸處,惟中瓦最勝,撲賣奇巧器皿百色物件,與日間無異,其餘坊巷市井 買賣、榷關、酒樓、歌館,直至四鼓後方靜,而五鼓朝馬 將動,其有趁賣早市者,復起開張,四時皆然。」

《石林家訓》:「旦起須先讀書三五卷,正其用心處,然後 可及他事。暮夜見燭亦復然。若遇無事,終日不離幾 案。苟能如此,一生永不會向下作下等人。如見他事, 自然不妄。」

《竹坡詩話》:暑中瀕溪,與客納涼,時夕陽在山,蟬聲滿 樹,觀二人洗馬於谿中,曰:「此少陵所謂『晚涼看洗馬, 森木亂鳴蟬』者也。」此詩平日誦之,不見其工,唯當所 見處,乃始知其妙。

《避暑錄話》:士大夫家祭多不同,蓋五方風俗沿習,與 其家法所從來各異。近見翟公巽作《祭儀》十卷,問其 大約,謂如或祭於昏,或祭於旦,皆非是。當以鬼宿渡 河為候,而鬼宿渡河常在中夜,必使人仰瞻以俟之。 鄭氏《家範》:親賓會聚,若至十人,不許於夜間設宴。時 有小酌,亦不許至一更,晝則不拘。

《爾雅翼》:「通天犀,水犀之角也。可以破水。大霧重露之 夜,以置中庭,終不沾濡。得三寸以上,刻為魚而御之 以入水,水常開,方三尺。」

木瓜宣城者佳,彼州種蒔尤謹,遍滿山谷,始實,成則 鏃紙作花傅其上。重霧之夜,露諸沙上,旦曝之日,則 紙所不覆處皆紅,文采如生,以充上貢。

今江夏有槐,晝開夜合者,謂之「合昏槐。」

「春來」石首,異種也。初出水能鳴,夜視有光。服其石,能 下石淋。

蝙蝠或謂之「仙鼠」,似鼠,有肉翅而黑,棲人家屋隙中, 遇夜則飛,夏夜尤甚,捕蚊蚋食之。

鼠,盜竊小蟲,夜出晝匿穴,蟲之黠者,其種類至多。 雞或乙丙夜輒鳴者,俗謂之盜啼,雲「行且有赦。」蓋《海 中星占》云:「天雞星動為有赦。」故後魏、北齊赦日,皆設 金雞,揭於竿,至今猶然。亦曰:「盜啼為有火。」

鷹毛色屢變無常故寅生酉就,總號為黃。黃周作鴘, 千日成蒼。

驢率以午及五更初而鳴。說者云:「音隨時興,晨夜不 默,仰契元象,俯協漏刻,應更長鳴,毫分不忒。」是其事 也。

《晝見蟢子》者,喜樂之端。《夜夢見雀》者,爵位之象。 麢羊好住山崖間,夜宿以角掛木不著地,其角多節, 蹙蹙圓繞,彎中深銳緊小,猶有掛痕。

鱧魚圓長而斑點,有七點,作北斗之象,夜則仰首向 北而拱焉。

荊葵有一種葉纖長而多缺如鋸,花小如錦葵而極 紅,每以夜半開,至午則連房脫落,謂之「川蜀葵」,亦云 「朝開暮落花。」

《世範》,士大夫之家,有夜間男女群聚呼盧,至於達旦, 豈無託故而起者?試靜思之。

屋之周圍須令有路,可以往來,夜間遣人十數遍巡 之。善慮事者居於城郭,無甚隙地,亦為夾牆,使邏者 往來其間。若屋之內,則子弟及奴婢更迭巡警。 凡夜犬吠,盜未必至,亦是盜來探試,不可以為他而 不警。夜間遇物有聲,亦不可以為鼠而不警。

夜間覺有盜,便須直言有盜,徐起逐之,盜必且竄,不 可乘暗擊之,恐盜之急,以刀傷我,及誤擊自家之人。 若持燭見盜,擊之猶庶幾。若獲盜,而已受拘執,自當 準法,無過毆傷。

火之所起,多從廚竈。蓋廚屋多時不掃,則埃墨易得 引火。或竈中有留火,而竈前有積薪接連,亦引火之 端也,夜間最當巡視。

烘焙物色過夜,多致遺火。人家房戶多有覆蓋宿火, 而以衣籠罩其上,皆能致火,須常戒約。

清晨早起,昏晚早眠,可以杜絕婢僕姦盜等事。 《桂海器志》:「蠻氈出西南諸蕃,以大理者為最。蠻人晝 披夜臥,無貴賤,人有一番。」

《老學庵筆記》:前代夜五更,至黎明而終。本朝外廷及 外郡悉用此制,惟禁中未明前十刻更終,謂之「待旦。」 蓋更終則上御盥櫛,以俟明出御朝也。祖宗勤於政 事如此。

杜詩「夜闌更秉燭」,意謂夜已深矣,宜睡而復秉燭,以 見久客喜歸之意。僧德洪妄云:更當平聲讀,烏有是 哉?

古所謂長夜之飲,或以為達旦,非也。薛許昌《宮詞》云: 「畫燭燒闌煖復迷,殿帷深密下銀泥。開門欲作侵晨 散,已是明朝日向西。」此所謂長夜之飲也。

《入蜀記》:黃牛峽廟後,太白詩云:「三朝上黃牛,三暮行 太遲。三朝又三暮,不覺鬢成絲。」歐陽公云:「朝朝暮暮 見黃牛,徒使行人過此愁。山高更遠望猶見,不是黃 牛滯客舟。」蓋諺謂「朝見黃牛,暮見黃牛,一朝一暮,黃 牛如故。」故二公皆及之。

《山堂考索》:周髀言:天似蓋笠,地法覆盆,天地各中高 外下。北極之下為天地之中,三光隱映,以為晝夜《演繁露》:「夜分五更者,以五夜更易為名也。」顏之推曰: 「五夜,謂以甲乙丙丁戊記其次也。點者,則亦下漏滴 水為名,每一更又分為五點也。」杜甫詩:「五更三點入 鵷行。」

王禹玉詞云:「焚香熏熨赭黃衣,恐怕朝陽進御遲。禁 鼓六更交早直,歸來還直立班時。」謂六更者,明宮鼓 五更之外,更有一更也。其實宮鼓以外間四更促為 五更,故五鼓終時,竟早於外間耳,鼓節未嘗溢六也。 可談朝時自四更時,朝士至宰執,後至大臣,自從官 及親王駙馬,皆有位次,在皇城外仗舍,謂之待漏院, 每位有翰林官給酒果以供朝臣。

王介甫見舉燭,因言:「佛書有日月燈光,明佛燈光豈 足以配日月乎?」呂吉甫曰:「日昱乎晝,月昱乎夜,燈昱 乎晝夜,日月所不及,其用無差別。」

《容齋續筆》:《漢食貨志》云:冬,民既入,婦人相從夜績。女 工一月得四十五日,謂一月之中又得半夜為四十 五日也。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 也。《戰國策》:甘茂亡秦出關,遇蘇代曰:「江上之貧女,與 富人女會績而無燭處。女相與語,欲去之。女曰:『妾以 無燭,故常先至埽室布席,何愛餘明之照四壁者?幸』」 以賜妾。以是知三代之時,民風和厚勤樸如此,非獨 女子也,男子亦然。《豳風》:「晝爾於茅,宵爾索綯。」言晝日 往取茅歸,夜作綯索,以待時用也。夜者日之餘,其為 益多矣。

《容齋三筆》:唐進士入舉場得用燭,故或者以為自平 旦至通宵。劉虛白有「二十年前此夜中一般燈燭一 般風」之句,及三條燭盡之說。按《舊五代史選舉志》云: 長興二年,禮部貢院奏,當司奉堂帖,夜試進士,有何 條格者。敕旨秋來赴舉,備有常程,夜後為文,曾無舊 制。王道以明規是設,公事須白晝顯行,其進士並令 排門,齊入就試。至閉門時,試畢,內有先了者,上曆畫 時,旋令先出,其入策亦須晝試。應諸科對策,並依此 例。則晝試進士,非前例也。清泰二年,貢院又請進士 試雜文,並點名入省,經宿就試。至晉開運元年,又因 禮部尚書知貢舉竇正固奏:「自前考試進士,皆以三 條燭為限,並諸色舉人,有懷藏書冊」,不令就試,未知 於何時復有更革。《白樂天集》中《奏狀》云:「進士許用書 冊,兼有通宵。」但不明言入試朝暮也。

《對雨編》白樂天《步東坡》詩:「朝上東坡步,夕上東坡步。 東坡何所愛,愛此新成樹。」

《朱子語錄》:帝座惟在紫微者,據北極七十二度常隱 不見之中,故有「北辰」之號,而常居其所。蓋天形運轉, 晝夜不息,而此為之樞,如輪之轂,如磑之臍,雖欲動 而不可得,非有意於不動也。

問:「天道左旋,自西而東。日月右行則如何?」曰:「『橫渠說 日月皆是左旋』,說得好。蓋天行甚健,一日一夜周天 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進過一度。日行速健, 次於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 恰好比天進一度,則日為退一度。二日天進二度,則 日為退一度。積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則天」 所進過之度又恰周得本數,而日所退之度亦恰退 盡本數,遂與天會而成一年月行遲,一日一夜三百 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盡,比天為退了十三度 有奇。進數為順天而左,退數為逆天而右。曆家以進 數難算,只以退數算之,故謂之右行。且曰:「日行遲,月 行速。」然則日行卻得其正。

「晝夜運而無息」,便是陰陽之兩端。其四邊散出紛擾 者,便是游氣以生人物之萬殊,如麪磨相似。其四邊 只管層層散出,天地之氣運轉而已。只管層層生出 人物,其中有粗有細,如人物有偏有正。

天運不息,晝夜輥轉,故地榷在中間。使天有一息之 停,則地須陷下。惟天運轉之急,故凝結得許多查滓 在中間。地者,氣之查滓也,所以道:「輕清者為天,重濁 者為地。」

《臥遊錄》:蘇子瞻曰:「遷居江上臨皋亭,甚清曠。風晨月 夕,杖履野步,酌江水飲之,想味風義,以慰孤寂。 彭城佳山水,魚蟹爭訟寂然盜賊衰少,聊可藏拙。寓 居去江無十步,風濤煙雨,曉夕百變,江南諸山在幾 席,此幸未始有也。」

李白一夕乘興踏月西入酒家,不覺人物兩忘,身在 世外。

黃山谷曰:「閑居多病,人事廢絕,遇風日晴暖,從門生 兒姪輩扶杖逍遙林麓山水之間,忽不知日月之成 歲。」

《異物志》:狼請幫助識別此字。民與漢人交關,常夜為市,以鼻齅金,知 其好惡。

《雲麓漫抄》:「王明清字仲言,有《揮麈錄》。雲《塵史》亦其從 祖王彥輔所撰。」則二書皆出一家,彥輔並國史中事。 《揮麈錄》載「張耆既貴,嘗欲置酒邀禁從,上許之。既晝 集,羅帷翠幕,稠疊圍繞,繼之以燭,列屋蛾眉,豪侈不

可狀。每數桮,各少榻,如是者三數。暨其徹席出戶,則
考證
雲已再晝夜。」實恐未必然,蓋侍從官有朝衣,逢旦欲

入局治事,凡人一夜不寢輒睏倦,豈有兩晝夜而不 覺,朝廷為之廢務?殆仙子爛柯之說矣。所以《孟子》有 《盡信書》之歎。

《野客叢談》:陳伏知道從軍五更轉有曰:「一更刁斗鳴, 校尉逴連城。遙聞射鵰騎,懸憚將軍名。二更愁未央, 高城寒夜長。試開弓學月,聊持劍比霜。三更夜警新, 橫吹獨吟春。強聽梅花落,誤憶柳園人。」似此五轉,今 教坊以五更演為五曲,為街市唱。乃知有自《半夜角》 詞《吹落梅花》此意亦久。

樂天《長恨歌》:「夕殿螢飛思悄然,孤燈挑盡未成眠。」豈 有興慶宮中夜不點燭,明皇自挑燈之理。《步里客談》 曰:「陳無己《古墨行》,謂『睿思殿裏春將半,燈火闌殘歌 舞散』。自書小字答邊臣,萬國風煙入長筭。」「『燈火闌殘 歌舞散』,乃村鎮夜深景致,睿思殿不應如是。二說甚 相類。」余謂二詞正所以狀宮中向夜蕭索之意。使言 高燒畫燭,貴則貴矣,豈復有《長恨》等意邪?觀者味其 情旨,斯可矣。

歐公詩「邇來不覺三十年,歲月纔如熟羊胛」,於「夾」字 韻內押用史載及《通典》骨利國事。骨利國地近扶桑, 晝長夜短,夜煮一羊脾纔熟,而東方已明言其疾也。 《漁隱叢話》又引《資治通鑑》云:「煮羊脾熟,日已出矣。」所 紀與史載《通典》小異。郭次象謂羊脾至微薄,不應太 疾如此,當以「胛」為是。考《唐書骨利斡傳》亦曰羊脾,又 觀《唐書天文志》則曰「羊髀」,此一字三說不同,蓋「脾」、「胛」、 「髀」字文相近,諸公姑存其舊,不敢必以孰為正也。然 「胛」者肩也,「髀」者,股也,二字意雖不同,為熟之時似不 相遠,至「脾」則太速矣。魯直詩亦曰:「數面欣羊脾,論《詩》 在雉膏。」羊脾字,魯直亦嘗用之,不但歐公也。

宰予晝寢,夫子譏之。寢者,寢室也。蓋晝當居外,夜當 居內。宰予晝居內,未必留意於學,故夫子譏之,非謂 其晝眠也。遊夫子之門,安有晝眠之理?

《會稽志》:「薑畏日而喜露,故薑棚覆以干。干亦苕之屬 也。夜冷露零則干卷而薑舒,日出晝燠則干舒而蔭 濃。性與他草木異,故越人種薑,必覆以干。」

螢《多則有年,夜入人室,則有客至》。

賈氏《說林》呼子先夜不臥,惟倚藜杖,閉目少頃,即謂 之睡仙。去,留其杖。子先故人陸麟寶之,謂之藜床。 《侯鯖錄》:「醉花宜晝,醉雪宜夜。」

《洞天清錄》:「夜深人靜,月明當軒,香爇水沉,曲彈古調。」 此與羲皇何異?但須在一更後、三更前。蓋初更人聲 未寂,三更則人倦欲眠矣。

《上庠錄》:「唐制,禮部試舉人,夜以三鼓為限。本朝率用 白晝,不許繼燭。」

《蠡海集·天文類》:「冬之夜半為嚴寒。」

《地理類潮說》:「凡日臨子午,海水必起。但上半月晝為 潮,夜為汐,下半月夜為潮,晝為汐,皆月行於子午之 位也。」

《庶物類》:鳥之咮方者,趾方近於陰,故夜不眠而能飛 鳴。鳥之咮尖者,趾尖純於陽,故夜宿而不能飛鳴。鳥 咮尖而能夜飛鳴者,色純於陰也。若鴉頸既白而不 純,故夜不能飛鳴也。水鳥稟於陰,是以鸛鶴夜亦飛 鳴。

飛禽皆屬陽,故晝飛鳴而夜棲宿。然鳥獨夜飛鳴者, 色黑屬陰,從其類也;鸛鶴夜飛鳴者,水鳥含陰,從其 性也。

走獸皆屬陰,故「夜動而晝伏。」然獨猿猴不分晝夜者, 緣食果實,而居林棲樹,兼乎陽也。牛馬豬羊亦不分 晝夜者,家畜故也。野者則否。蓋「氣盛為動,氣衰為伏。 動則健,伏則怠。」

魚乃陰物,而得陽氣多,故「腹內生脬。」是以能浮躍。魚 目晝夜不瞑,因知其為陰物,而得陽多者也。

曆數類陽為奇,陰為耦。晝屬陽得奇,夜屬陰得耦。奇 單,故日得一;耦拆,故「夜得二。」是以上半夜為今日,下 半夜為明日,是「夜得二」也。

《事義類》酒,因米麴相反而成,稻花晝開,麥花夜開,子 午相反之義,故酒能醉人。

《鶴林玉露》:「夜者,日之餘也,吾必繼晷焉。燈必親,薪必 燃,膏必焚,燭必秉,蠟必濡,螢必照,月必帶,雪必映,光 必隙,明必借,暗則記。鳴呼,如此極矣。然而君子人曰: 『終夜不寢,必如孔子;雞鳴而起,必如大舜;坐以待旦, 必如周公』。然則何時而已耶?」范甯曰:「君子之為學,沒 身而已矣。」

《葦航紀談》:孔天瑞《西資詩話》云:「『疏影橫斜水清淺,暗 香浮動月黃昏』。不知和靖意偶到,為復愛其句中有 『黃昏』二字。議詩者謂日斜黃昏,非也,此二字蓋亦兩 字耳。若謂日斜而詩不曰黃昏」,而曰月黃昏,亦有源 矣。余嘗宿於月湖外家,其家有堂,植梅竹,月白雙清, 余至,每宿於此,而花盛開,其香發於四鼓後起視月 已西沉,而月色比當午時黃而更昏,正此時已五更 矣。非獨此花為然,凡有香之花皆然。薝蔔古有賦「惱人惟是夜深時,梔子香濃。」非雲夜淺而雲夜深,亦此 意也。蓋謂晝午後陰氣用事,而花斂艷藏香,夜午後 陽氣用事,而花敷蕊散香耳。以此知黃昏乃夜深也。 《豹隱記談》楊誠齋詩云:「天上歸來有六更。」蓋內樓五 更絕,梆鼓交作,謂之蝦蟆更。禁門方開,百官隨入,所 謂六更者也。外方則謂之攢點。

鼠璞《西都賦》:「衛以嚴更之署。」註:「嚴更,督夜行鼓也。」此 鹵簿中所謂嚴更警長也。嚴與發嚴及中嚴外辦同。 唐制,日未明七刻,搥一鼓為一嚴。侍中奏開宮門,城 門五刻,搥二鼓為再嚴。侍中版奏請中嚴,群臣五品 以上,俱集朝堂。未明一刻,搥三鼓為三嚴,侍中、中書 令以下,俱詣西閤奉迎。嚴即嚴肅之義。今以辦嚴為 「辦裝」,因諱而改,恐難例論。

《北苑別錄》:「採茶之法,須是侵晨不可見日。晨則夜露 未晞,,茶芽肥潤。見日則為陽氣所薄,使芽之膏腴內 耗,至受水而不鮮明。故每日常以五更撾鼓,集群夫 於鳳凰山,監采官人給一牌入山,至辰刻則復鳴鑼 以聚之,恐踰時貪多務得也。」

《保生要錄》:「夫人夜臥,欲自以手摩四肢胸腹十數遍, 名為乾沐浴。」

藥枕,藥性太熱則熱氣衝上,太冷則冷氣傷腦,唯理 風平涼者,乃為得宜。蔓荊子八分甘菊花八分細辛 六分吳白芷六分芎藭六分白術四分通草八分防 風八分槁本六分羚羊角八分犀角八分黑豆五合 石菖蒲八分,細剉成末,拌勻,以生絹囊盛之,次用碧 羅袋盛之,如枕樣,置盒子中,晚來欲枕時,揭去蓋,不 枕即蓋之,使藥氣不散。枕之日久,耳中微鳴,是藥抽 風之驗。

《攝生要錄書》云:「早出含煨生薑少許,避瘴開胃。又旦 起空腹,不宜見屍,臭氣入鼻,舌白起,口臭欲免,宜飲 少酒。」

真人曰:「平旦欲起時,下床先左腳,一日無災咎,去邪 兼辟惡。」

旦無嗔恚。暮無大醉。

有《教入廣》者。朝不可虛。暮不可實。

夜行,用手掠髮,則精邪不敢近。常啄齒,殺鬼邪。 夜臥,二足屈伸不並,無夢泄。

夜半之食宜戒,申酉前晚食為宜。

《採蘭雜志》:遜頓國有樹,花如牡丹而香,種有雌雄,必 二種並種乃生花,晝開夜合,故以「夜合」為名,又謂之 「有情樹。」若各自種則無花也。

燕地有頻婆,味雖平淡,夜置枕邊,微有香氣,即佛書 所謂「頻婆花,言相思」也。

《捫蝨新話》:「佛書須彌山頂名忉利天山,如腰鼓當山 腰,日月圈繞,照四天下,更為晝夜。」

《紀歷撮要》「朝看天頂穿,夜看四方懸。」

「雨打五更。」「日曬水坑。」

日落西方雲,明朝雨紛紛。日落雲裏走,雨落半夜後 一個星保夜晴。

《談撰》:「風高者道遠,風下者道近。三日三夕者,天下盡 風;二日二夕者,天下半風半雨;一日一夜者,其風行 萬里。」

《袪疑錄》:「雞子日中則正,日昃則偏。」

《農桑輯要》:「北方農俗所傳。春宜早晚耕,夏宜兼夜耕, 秋宜日高耕。」

牧牛每遇耕作之月,除已牧放,夜復飽飼。至五更初, 乘日未出,天氣涼而用之,則力倍於常,半日可倍一 日之功。日高熱喘,便令休息,勿竭其力,以致困乏。此 南方晝耕之法也。若夫北方陸地平遠,牛皆夜耕,以 避晝熱,夜半仍飼以芻豆,以助其力,至明耕畢則放 去。此所謂「節其作息,以養其血氣」也。

凡農所種宿麥,早熟最宜早收。若候齊熟,恐被暴風 急雨所摧,必致拋費。每日至晚,即便載麥上場堆積, 用苫密覆,以防雨作。如搬載不及,即於地內苫積,天 晴乘夜載上場,即攤一二車,薄則易乾。碾過一遍,翻 過又碾一遍,起鞂下場,揚子收起雖未淨,直待所收 麥都碾盡,然後將未淨鞂稗再碾。如此可一日一場, 「比至麥收盡,已碾訖三之一矣。」

蠶時晝夜之間,大概亦分四時,朝暮類春秋,正晝如 夏,夜深如冬,寒暄不一,雖有熱火,合各斟量多少,不 宜一例。

《輟耕錄》:嘗至松江鐘山淨行庵,見籠一雄雞,置於殿 之東簷,請問其故,寺僧云:「蓄此以司晨,蓋有十餘年 矣。」時刻不爽。余竊記張公文潛《明道雜志》云:「雞能司 晨,見於經傳,以為至論」,而未必然也。或天寒雞嬾,至 將旦而未鳴,或夜月出時,鄰雞悉鳴,大抵有情之物, 自不能有常而或變也。若然,則張公之言非歟?因舉 似以詢其所以。僧云:「司晨之雞必以童。若壞其天真。 豈能有常哉。」蓋張公特未知此理故耳。

湖南益陽州,夜中同寢之人,無故忽自相打,每每有 之,名曰「沙魘。」土人熟此,不以為異,唯取冷水噴噀,候稍息,飲之湯,徐就醒,然猶二三日如醉。餘不知者,殊 用驚駭。

《性理會通》:唐太宗收至骨利斡,置堅昆都督府。其地 夜易曉,夜亦不甚暗,蓋當地絕處,日影所射也。 《楊慎文集》:唐人進士榜必以夜書,書必以淡墨。或曰: 名第者陰注陽受,以淡墨書者,若鬼神之跡也。 《丹鉛總錄》:今之更點、擊鉦,《唐六典》皆擊鐘也。太史門 有典鐘二百八十人,掌鐘漏。《唐詩》:「促漏遙鐘動靜聞 夜漏五五」相遞,為二十五。唐李郢詩「二十五聲秋點 長」,韓退之詩「雞三號,更五點」是也。至宋世《國祚長短 讖》,有寒在五更頭之忌。宮掖及州縣更漏,皆云五更 後二點,又並初更去其二以配之,首尾止二十一點, 非古也。至今不改焉。

《兩夜包晝,一》重陰偶陽。

周公不以夜行而慚影,顏回不以夜浴而改容。故曰: 「不為昭昭伸節,不為冥冥隳行。」

「熢主晝,燧主夜。」 《古今諺》:「日出早,雨淋腦;日出晏,曬殺雁。」

《暖姝由筆》海早晚兩潮,惟廣東一潮。

《簷曝偶談》:「江南麥花夜發故發病,江北麥花晝發故 宜人。」

《岩棲幽事》:山鳥每至五更,喧起五次,謂之「更報。」蓋山 居率真漏聲也。

《野記》:「鱉伏隨日,朝首東向,夕首西向,其所在上有沫 水,謂之鱉津,捕者以此得之。」

銷夏蔡君謨《荔枝譜》云:「福州種植最多,延施原野,洪 塘水西尢,其盛處,一家萬株。城中越山,當州署之北, 鬱為林麓,暑雨初霽,晚日照耀,絳囊翠葉,鮮明蔽映, 數里之間,焜如星火。」

「潮賾?」問者曰:「夏晝潮當小而能稍大,夜當大而反小。 冬晝潮當大而反小,夜當小而反大,何也?」答曰:「此乃 陰陽之氣,錯繆顛倒。夏當南風,以陽方助至陽,故元 氣為至陽所迫而潮小。或者北風起以陰方,氣從所 勝而來,陽為之辟易,故潮遂能稍大。夏夜潮宜大也, 乃與晝日同。其微者,三伏中,或陽氣酷烈,融而不收, 陰不足以禦之,故潮亦從而小。冬或冰雪不解,固陰 沍寒,故晝日宜大而反小。」冬當北風,以陰方助至陰, 元氣為至陰所薄而潮小。或者風從南至,以陽方氣 從所勝而來,陰為之辟易,故潮亦能稍大。

田家五行燈花不可剔去,至一更不謝,明日有吉事。 半夜不謝,主有連綿喜慶之事,或有遠親信物至。諺 云:「燈花今夜開,明朝喜慶來。」久陰天息燈,燈煤如炭 紅,良久不過,明日,喜晴。諺云:「火留星必定晴」,久晴後 火煤便滅,主喜雨。

《鼠》「半夜前作數錢聲者,主招財吉。」

日腳占晴雨。諺云:「朝有天,暮有地,主晴。」反此則雨。 黃昏雞啼,主有天恩好事,或有減放稅糧之喜。 《諺》云:「朝霞暮霞,無水煎茶,主旱。」此言久晴之霞也。「朝 霞不出巿,暮霞走千里。」此皆言雨後乍晴之霞。暮霞 若有火焰形而乾紅者,非但主晴,必主久旱之兆。朝 霞雨後,乍有定雨無疑,或是晴天隔夜雖無,今朝忽 有,則要看顏色斷之。乾紅主晴,間有褐色主雨,滿天 謂之霞,得過主晴,霞不過主雨。若西方有浮雲稍厚, 雨當立至。

《諺》云:「明星照爛地,來朝依舊雨。」言久雨正當黃昏,卒 然雨住雲開,便見滿天星斗,則豈但明日有雨,當夜 亦未必晴。

諺云:「日落烏雲半夜枵,明朝曬得背皮焦。」此言半天 元有黑雲,日落雲外,其雲夜必開散,明日必甚晴也。 又云:「今夜日沒烏雲洞,明朝曬得背皮痛。」此言半天 上雖有雲,及日沒下去,都無雲,而見日沒如巖洞者 也。已上皆主晴,甚驗。

雨後天陰,但見一兩星,此夜必晴。

五更忽有雨,日中必晴,甚驗。

《田家雜占》諺云:「烏雲接日,明朝不如今日主雨, 夜間聽九逍遙鳥叫卜風雨。」諺云:「一聲風,二聲雨,三 聲四聲斷風雨。」

「天下太平,夜雨日晴」,言不妨農也。

日沒返照主晴,俗名為日返塢。一曰:日沒胭脂紅,無 雨也,有風。或問二候相似而所主不同何也?老農云: 「返照在日沒之前,胭脂紅在日沒之後。」

𪃮叫。諺云:「朝𪃮晴,暮𪃮陰, 麥花晝啟主水。」

《草屋久雨》,菌生其上,朝出晴,暮出雨。

《雜占》:早看東南,暮看西北,空則無雨,雖有雲而片色 分明,亦晴。

「夜半,天漢中有黑氣相逐,黑豬渡河也。」主雨候。黑 豬渡河一路對起,相接亙天雲,俗名「合羅陣」,主雨。若 久陰之餘,或作或止,忽雲遮掩,必有掛帆雨,主雨腳 將斷。

夜觀北斗,魁罡之間,有黑潤雲在畔,則當夜有雨。如北斗前有黃氣者,明日黃風。若潤,則當夜或明日必 大雨。

《農政全書》,東州人云:「一夜起雷,三日雨。」言雷自夜起, 必連陰。

蚯蚓俗名「曲蟮」,朝出晴,暮出雨, 「黃昏上雲半夜消,黃昏消雲半夜澆。」若半夜後雨止 雲開,星月朗然,則必晴無疑。

凡久雨至午少止,謂之「遣晝。」在正午時遣,或可晴;午 前遣,則午後雨,不可勝。

日出早雨,日出晏晴。老農云:「此言久陰之餘,夜雨連 旦,正當天明之際,雲忽一掃而捲,即日光出,所以言 早。少刻必雨。言晏者,日出之後,雲晏開也,必晴。」蓋日 之出入,自有定刻,實無早晏也。

棧鵝易肥法:稻子或小米、大麥,不計煮熟先用磚蓋 成小屋,放鵝在內,勿令轉側,門中木棒簽定,只令出 頭吃食,日餧三四次,夜多與食,勿令住口。撏去尾際 毳毛,如此三日,加肥一斤。

《遵生八牋》:「夜合花二種,紅紋香淡者,名百合;密色而 香濃,日開夜合者,名夜合。根皆可食。」

《本草綱目》:「風生獸,晝則踡伏不動如蝟,夜則因風騰 躍甚捷,越巖過樹,如鳥飛空中。人網得之,見人則如 羞而叩頭乞憐之態,人撾擊之,倏然死矣。以口向風, 須臾復活。」

鵝紅掌,善𩰚,夜鳴應更。 笠。鳩,戴勝也,一曰鵯鵊。五更輒鳴,曰「架架格格」,至曙 乃止。滇人呼為榨油郎,亦曰鐵鸚鵡,南人呼為鳳凰 皂隸。古有催明之鳥名「喚起」者,即此也。

貉如貍,與貛同穴而異處,日伏夜出,捕食蟲物,出則 貛隨之。其性好睡,人或畜之,以竹扣醒,已而復睡,故 人好睡者謂之「貉睡。」

合歡一名「合昏」,至暮即合,故云「合昏。」

茉莉,原出波斯,移植南海,今滇廣人栽蒔之。弱莖繁 枝,綠葉團尖。開小白花,有千葉者、紅色者、蔓生者。其 花皆夜開,芬香可愛。

《群芳譜》:「稻種浸用稻草包裹一斗,或二三斗,投於池 塘水內,缸內亦可。晝浸夜收,不用長流水,難得生芽。 若未出,用草盦之,浸三四日,微見白芽如針尖大,取 出於陰處陰乾,密撒田內,候八九日秧青,放水浸之。 棉花既結,桃待桃開絨露為熟。旋熟旋摘,攤放箔上, 日曝夜露,待子粒既乾,方可收貯,則絨不浥而子不 腐。」

《漚麻縛》作小束,搭房上,夜露晝曬五七日自然潔白。 若值陰雨,於屋底風道搭晾,經雨即黑。

稻花午開、暮合,開合皆於日中香甚有至七開七合 者。

《蓬窗瑣事》:用藜為燃,光最明,可傳火徹夜。古讀書者 燃藜以此。

《滇行紀略》:「曹溪縣有泉甚清,一日三潮,以辰午酉三 時水必漲滿,其餘半涸。」

《蕪史》:「宮中各長街設有路燈,以石為座,銅為樓,銅絲 為門壁。每日晚,內府庫監灌油燃燈,以便巡行 水。」《南翰記》:「古法,鑿井者先貯盆水數十,置所欲鑿之 地,夜視盆中有大星異眾者鑿之,必得甘泉。」

《雚經》:「雚,短腳多伏,長腳多立,夜棲亦立。」

《促織志》:促織便腹赤色,以股躍,以短翼鳴,其聲聒聒, 絡緯是也。晝而曝斯鳴矣,夕而熱斯鳴矣。鞂籠懸之, 餌以瓜之瓤,以其聲名之曰「聒聒兒。」

閒中《今古錄》:宋太祖建隆庚申受禪後,聞陳希夷「只 怕五更頭」之語,命宮中轉六更,方嚴鼓鳴鐘。太祖之 意,恐有不軌之徒,竊發於五更之時,故終宋之世,六 更轉於宮中,然後鳴鐘,殊不省「庚」、「更」同音也。至理宗 景定元年,曆五庚申,越十七年末,宋亡而希夷五更 頭之數信矣。到元朝延祐七年庚申而至正帝生,帝 乃宋少帝趙顯子,詳見《稷錄》。明兵入燕都遁去,當時 人只呼「庚申帝。」觀《劉尚賓集》《庚申帝大事記》是也,後 方號順帝雲。由此觀之,與宋祖「命轉六更」之言益信, 數之不爽。

長松茹退《憨憨子》曰:「千年暗室,一燈能明;一燈之明, 微吹能冥。明暗果有常哉?如明暗有常,則能見明暗 者非常矣。知此者,可以反晝為夜,反夜為晝,而能晝 能夜者,初無晝夜也。」

脈。望真西山云:「玩《孟子》牛山木章,則知旦也,晝也、夜 也,固當循環用工,須以夜為本。蓋一日之夜,乃一年 之冬,造化權輿,全在於此。凡草木歸根,百蟲蟄伏,陽 氣潛藏,故能養其全力,至春發生。人之於夜,亦猶此 也。夜氣必澄寂,然後平旦氣清明。平旦清明,則晝之 應事不差,晝之應事不差,則夜氣必愈澄寂。三時循」 環用工,不外「敬」之一字。

晨者,雞鳴之時也。《洞元經》云:「舉身登晨,白日升天。中 為白日,雞初鳴為登晨。」是以存太乙混合,多用此時,

乃生氣時也
考證
《三餘贅筆》:「晝夜者,陰陽之象也。以晝夜而分之,則有

十二時;以十二時而分之,則有百刻;以百刻而細分 之,則又有六千分焉,非陰陽之數止於此也。蓋陰陽 無窮盡者,愈推則愈有,姑以六千分而」為之限耳。故 以一刻言之,則得六十分。八刻六八四百八十分,亦 多二十分。蓋八刻有上四刻、下四刻。上四刻如初刻 正也。有初初刻多十分焉。合二百四十分,所以十二 時一百刻,而總六千分也。

《日知錄》:「日往月來,月往日來,一日之晝夜也;寒往暑 來,暑往寒來,一歲之晝夜也;小往大來,大往小來」,一 世之晝夜也。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通 乎晝夜之道而知,則終日乾乾,與時偕行,而有以盡 乎《易》之用矣。

「《雞棲千塒》,日之夕矣。」「牛羊下來」,君子當歸之時也。至 是而不歸,如之何勿思也!

君子以嚮晦入宴息,日之夕矣而不來,則其婦思之 矣;朝出而晚歸,則其母望之矣;夜居於外,則其友弔 之矣。於《文》,日夕為邏。是以樽罍無卜夜之賓,衢路有 宵行之禁。故曰:「見星而行者,唯罪人與奔父母之喪 者乎!」至於酒德衰而酣身長夜,官邪作而昏夜乞哀, 天地之氣乖,而晦明之節亂矣。

一日之中,所以分紀其時者,曰日中,曰盡日,曰日昃。 見於《易》,曰「東方未明」,曰「會朝」,曰「日之方中」,曰昏,曰夕, 曰宵。見於《詩》,曰「昧爽」,曰朝,曰「日中。」昃,見於《書》,曰「朝時」, 曰日中,曰夕時,曰「雞初嗚」,曰旦,曰「質明」,曰「大昕」,曰「晏 朝」,曰昏,曰日出,曰日側,曰「見日」,曰「逮日。」見於《禮》。爾雅疏日 入後二刻半為昏曰:「雞鳴,曰日中,曰晝,曰日下昃,曰日旰,曰 日入,曰夜,曰夜中」,見於《春秋傳》。曰:晁曰:「薄暮,曰黃昏」, 見於《楚辭紀》。「晝則用日。」《史記項羽紀》:「項王乃西從蕭 晨擊漢軍,而東至彭城,日中,大破漢軍。」《呂后紀》:「八月 庚申旦,平陽侯窋見相國產計事。日晡時,遂擊產。」《彭 越傳》:「旦日日出,十餘人後,後者至日中。」《淮南王安傳》: 「旦受詔,日食時上。」《漢書五行志》:「日中時,食從東北過 半,晡時復。晡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武五子昌邑 王傳》:「夜漏未盡一刻,以火發書其日中賀,發晡時,至 定陶。」《東方朔傳》:「微行以夜漏下十刻乃出,旦明入山 下」是也。紀夜則用星。《詩》之言「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 星在戶」,《春秋傳》之言「降婁中而旦」是也。周禮司寤氏以星夜分 不辨星,則分言其夜,曰夜中、曰夜半、曰夜鄉晨是也。 分言其夜而不詳,於是有五分其夜,而言甲乙丙丁、 戊者,《周禮》司寤氏「掌夜時」,註:「夜時謂夜晚早,若今甲 乙至戊。」《漢書西域傳》杜欽曰:「斥候士五分夜擊刁斗 自守。」《天文志》: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地節元年正 月戊午乙夜,六月戊戌甲夜。《三國志曹爽傳》:「自甲夜 至五鼓,爽乃投刀於地。」《晉書。趙王倫傳》:「期四月三日, 丙夜一籌以鼓聲為應」是也。五分其夜而不詳,於是 有言漏上幾刻者。《五行志》:「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 見。」又云:「漏上四刻半,乃頗有光。」《禮儀志》:「夜漏未盡七 刻,鐘鳴受賀。」《東方朔傳》:「微行以夜漏上十刻迺出。」《王 尊傳》:「漏上十四刻,行臨到。」《外戚傳》:「晝漏上十刻而崩。」 又云:「夜漏上五刻,持兒與舜會東交掖門。」自南《北史》 以上皆然,故《素問》曰:「一日一夜五分之。」《隋志》曰:「晝有 朝,有禺、有中、有晡,有夕,夜有甲乙丙丁戊。」而無十二 時之目也。唯《曆書》云:「雞三號卒,明撫十二節卒於丑。」 而下文卻雲「朔旦冬至正北」,又云:正北正西,正南正 東,不直言子酉午卯。《漢書五行志》言「日加辰巳」,又言 「時加未。」《翼奉傳》言「日加申」,又言「時加卯。」《王莽傳》:天文 郎按栻於前日時加某,莽旋席隨斗柄而坐。而《吳越 春秋》亦云:「今日甲子,時加於巳。」《周髀經》亦有加卯加 酉之言。若紀事之文,無用此者。

《南齊書天文志》「始有子時、丑時、亥時。」 《北齊書南陽王綽傳》有景時、午時。景時者,丙時也。

《左氏傳》,卜楚丘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而杜元凱注 則以為十二時。雖不立十二支之目,然其曰「夜半」者, 即今之所謂子也。雞鳴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 卯也;食時者,辰也;禺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昳者, 未也;晡時者,申也;日人者,酉也;黃昏者,戌也;人定者, 亥也。一日分為十二,始見於此。考之《史記天官書》曰: 「旦至食,食至日昳;日昳至晡,晡至下晡,下晡至日入。」 《素問·藏氣法時論》有曰:「夜半曰平旦,曰日出,曰日中, 曰日昳,曰下晡。」

《王冰注》,以日昳為土王,下晡為金王。又有曰四季者,注云:「土王是今人所謂丑、辰、未、戌四時也。」

《吳越春秋》有曰:「時加日出,時加雞鳴,時加日昳,時加 禺中。」則此十二名古有之矣。《史記。孝景紀》:「五月丙戌, 地動,其早食時復動。」《漢書。武五子廣陵王胥傳》,「奏酒 至雞鳴時罷。」《王莽傳》,以雞鳴為時。《後漢書。隗囂傳》:「至 昏時遂潰圍。」《齊武王傳》:「至食時賜陳潰。」《耿弇傳》,「人定 時步果引去。」《來歙傳》,「臣夜人定後,為何人所賊傷。」《竇 武傳》:「自旦至食時,兵降略盡。」《皇甫嵩傳》:「夜勒兵,雞鳴 馳赴其陳,戰至晡時,大破之。」《晉書戴洋傳》:「永昌元年四月庚辰禺中時,有大風起自東南折木。」《宋書符瑞 志》:延康元年九月十日黃昏時,月蝕,熒惑過人。定時, 熒惑出營室,宿羽林,皆用此十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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