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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第06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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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六十六卷目錄

 義利部總論

  易經乾卦 繫辭下

  禮記儒行

  荀子大略篇

  春秋繁露身之養重於義

  大戴禮記曾子疾病篇

  潛夫論遏利

  中說天地篇 周公篇

  皇極經世漁樵問答三則

  楊龜山集京師所聞 毗陵所聞

  朱子大全集與延平李先生書 答毛舜卿 答石天民 答劉季章

  朱子全書義利之辨 答劉季章 答時子雲

  性理大全義利之辨

 義利部藝文一

  孟子講義序        宋張栻

  送劉圭父序         前人

  書諸葛武侯出師表後    明薛瑄

  與薛畏齋副使       唐順之

  學莫先於義利之辨論    鄒德溥

 義利部藝文二

  四者吟          宋邵雍

  為善吟           前人

  思義吟           前人

  義利吟           前人

  又             前人

  觀物吟           前人

 義利部紀事

 義利部雜錄

 曲直部總論

  易經坤卦 同人卦

  詩經小雅小明

  禮記禮器 經解

  莊子人閒世

  列子說符

  淮南子繆稱訓 氾論訓

 曲直部藝文

  答楊濟書         晉傅咸

  曲直不相入賦       唐黃滔

 曲直部紀事

 曲直部雜錄

 曲直部外編

學行典第六十六卷

義利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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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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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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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者,義之和也。

程傳《利》者,和合於義也。

利物足以和義。

程傳和於義,乃能利物,豈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大全程子曰:「陰為小人,利為不善,不可一概論。夫陰助陽以成物者,君子也;其害陽者,小人也。夫利和義者,善也;其害義者,不善也。」又曰:「義安處便是利。」毅齋沈氏曰:「義與利,自人心言之,則義為天理,利為人慾,自天理言之,則利者義之宜,義者利之公。公天下之利,則舉天下萬物各正其性命矣。」

《繫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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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 懲。」

大全厚齋馮氏曰:「不以不仁為恥,故見利而後勸於為仁;不以不義為畏,故畏威而後懲於不義。」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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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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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有「委之以財貨,淹之以樂好,見利不虧其義。」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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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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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雖堯舜不能去民之欲利, 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義也。雖桀紂亦不能去 民之好義,然而能使其好義不勝其欲利也。故義勝 利者為治世,利克義者為亂世。上重義則義克利,上 重利則利克義。故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 夫不言得喪,士不通財貨。有國之君不息牛羊,錯質 之臣不息雞豚。冢卿不修幣,大夫不為場園,從士以 上皆羞利而不與民爭業,樂分施而恥積藏。

春秋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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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之養重於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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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生人也,使人生義與利。利以養其體,義以養其心。心不得義不能樂,體不得利不能安。義者,心之養 也,利者體之養也。體莫貴於心,故養莫重於義。義之 養生人大於利矣。」何以知之?今人大有義而甚無利, 雖貧與賤,尚容其行以自好而樂生,《原憲》、曾閔之屬 是也。人甚有利而大無義,雖甚富則羞辱大。惡惡深, 「禍患重,非立死其罪者,即旋傷殃憂爾,莫能以樂生 而終其刑戮折夭之民是也。」夫人有義者,能雖貧自 樂也;而無大義者,雖富莫能自存。吾以此實義之養 生人,大於利,中厚於財也。民不能知而常反之,皆忘 義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賊其身而禍其家。此非其 自為計不忠也,則其知之所不能明也。今握棗與錯 金以示嬰兒,必取棗而不取金也;握一斤金與千萬 珠以示野人,野人必取金而不取珠也。故物之於人 小者易知也,其於大者難見也。今利之於人小而義 之於人大者,無怪民之皆趨利而不趨義也,固其所 闇也。聖人事明義以炤燿其所闇,故民不陷。《詩》云:「示 我顯德行。」此之謂也。先王顯德以示民,民樂而歌之 以為詩,說而化之以為俗,故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 止,從上之意,不待使之,若自然矣。故曰「聖人。天地動, 四時化」者,非有他也,其見大義故能動,動故能化,化 故能大行,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刑有 不用,則堯舜之功德。此大治之道也,先聖傳授而復 也。故孔子曰:「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今不示 顯德行,民闇於義不能炤,迷於道不能解,因欲大嚴 憯以必正之直,殘賊天民而薄主德耳,其勢不行。仲 尼曰:「國有道,雖加刑也無刑;國無道,雖殺之,不可勝 也。」其所謂有道無道者,示之以顯德行與不示爾。

大戴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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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疾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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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疾病,曾元抑首,曾華抱足。《曾子》曰:「微乎!吾無夫 顏氏之言,吾何以語汝哉!然而君子之務盡有之矣。 夫華繁而實寡者天也;言多而行寡者人也;鷹隼以 山為卑而曾巢其上,魚鱉黿鼉以淵為淺而蹶穴其 中,卒其所以得之者餌也。是故君子苟無以利害義, 則辱何由至哉!」

漢王符潛夫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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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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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之論也,靡不貴廉讓而賤財利焉。及其行也,多 釋廉甘利之於人。徒知彼之可以利我也,而不知我 之得彼亦將為利人也;知脂蠟之可明燈也,而不知 其甚多。則冥之知利之可娛己也,不知其稱而必有 也。前人以病,後人以競,庶民之愚而衰闇之至也。予 故嘆曰:「何不察也?願鑑於道,勿鑑於水。象以齒焚身」, 蚌以珠剖體。匹夫無辜,懷璧其罪。嗚呼問哉!無德而 富貴者,固可豫弔也。且夫利物莫不天之財也。天之 制此財也,猶國君之有府庫也。賦賞奪與,各有眾寡, 民豈得強取多哉?故人有無德而富貴,是凶民之竊 官位盜府庫者也。終必覺,覺必誅矣。盜人必誅,況乃 盜天乎?得無受禍焉?鄧通死,無簪勝「跪伐其身。」是故 天子不能違天富無功,諸侯不能違帝厚私勸,非違 帝也,非違天也。帝以天為制,天以民為心,民之所欲, 天必從之。是故無功庸於民而求盈者,未嘗不力顛 也;有勳德於民而謙損者,未嘗不光榮也。自古於今, 上以天子,下至庶人,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義而不 彰者也。昔周厲王好專利,芮良夫諫而不入,退賦《桑 柔》之詩以諷言:「是大風也,必將有遂;是貪民也,必將 敗其類。」王又不悟,故遂流死於彘。虞公屢求以失其 國,公叔戍崇賄以為罪,桓魋不節飲食以見弒,此皆 以貨自止,用財自滅。楚鬥子文三為令尹,而有飢色, 妻子凍餒,朝不及夕。季文子相四君,馬不餼粟,妾不 衣帛。「子罕歸玉,晏子歸宅」,此皆能棄利約身,故無怨 於人。世厚天祿,令問不止。伯夷、叔齊餓於首陽,白駒、 介推遯逃於山谷,顏原公拆困饉於郊野,守志篤固, 秉節不虧,寵祿不能固,威勢不能移,雖有南面之尊, 公侯之位,德義有殆,禮義不班,撓志如芷,負心若芬, 固弗為也。是故雖有四海之主,弗能與之方名;列國 之君,不能與之鈞重。守志於一廬之內,而義溢乎九 州之外;信立於千載之上,而名傳乎百世之際。

隋王通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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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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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學進於道,小人之學進於利。

《周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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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孝逸謂子曰:「天下皆爭利棄義,吾獨若之何?」子曰: 「捨其所爭,取其所棄,不亦君子乎?」

邵子皇極經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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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樵問答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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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者謂樵者曰:「天下將治,則人必尚行也;天下將亂, 則人必尚言也;尚行則篤實之風行焉;尚言則詭譎 之風行焉;天下將治,則人必尚義也;天下將亂,則人 必尚利也。尚義則謙讓之風行焉,尚利則攘奪之風 行焉。三王,尚行者也;五霸,尚言者也。尚行者必入於義也,尚言者必入於利也。義利之相去,一何如是之 遠耶?」是知言之於口,不若行之於身;行之於身,不若 盡之於心。言之於口,人得而聞之;行之於身,人得而 見之。盡之於心,神得而知之。人之聰明猶不可欺,況 神之聰明乎?是知無愧於口,不若無愧於身;無愧於 身,不若無愧於心。無口過易,無身過難。無身過易,無 心過難。既無心過,何難之有。吁!安得無心過之人與 之語心哉?

漁者謂樵者曰:「人之所謂親,莫如父子也;人之所謂 疏,莫如路人也。利害在心,則父子過路人遠矣。父子 之道,天性也;利害猶或奪之,況非天性者乎?夫利害 之移人如是之深也,可不慎乎?路人之相逢則過之, 固無相害之心焉,無利害在前故也。有利害在前,則 路人與父子又奚擇焉?路人之能相交以義,又何況」 父子之親乎?夫義者,讓之本也;利者,爭之端也。讓則 有仁,爭則有害。仁與害何相去之遠也?堯舜亦人也, 桀紂亦人也,人與人同,而仁與害異爾。

漁者曰:「上之所好,下必好之,其若影響,豈特驅率而 然耶?上好義則下必好義,而不義者遠矣;上好利則 下必好利,而不利者遠矣。好利者眾則天下日削矣, 好義者眾則天下日盛矣。日盛則昌,日削則亡。盛之 與削,昌之與亡,豈其遠乎?在上之所好耳。夫治世何 嘗無小人,亂世何嘗無君子,不用則善惡何由而行 也?」樵者曰:「善人常寡,而不善人常眾;治世常少,而亂 世常多,何以知其然耶?」曰:「觀之於物,何物不然。譬諸 五穀,耘之而不苗者有矣,蓬莠不耘而猶生,耘之而 求其盡也,亦末如之何矣。由是知君子小人之道有 自來矣。君子見善則喜之,見不善則遠之,小人見善 則疾之,見不善則喜之,善惡各從其類也。君子見善 則就之,見不善則違之;小人見善則違之,見不善則 就之。君子見義則遷,見利則止;小人見義則止,見利 則遷,遷義則利人,遷利則害人。利人與害人,相去一 何遠耶?家與國一也,其興也,君子常多而小人常鮮; 其亡也,小人常多而君子常鮮。君子多而去之者,小 人也;小人多而去之者,君子也。」君子好生,小人好殺。 好生則世治,好殺則世亂。君子好義,小人好利。治世 則好義,亂世則好利,其理一也。

楊龜山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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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師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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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非狙詐之徒,皆知義足以勝利,然不為利疚而遷 者幾希。如管仲亦知義,故其所為多假義而行。自王 者之跡熄,天下以詐力相高,故常溺於利而不知反。 由孔子而後,為天下國家不以利言者,惟孟子一人 守得定。

荊公云:「利者陰也,陰當隱伏;義者,陽也,陽當宣著。」此 說源流發於董仲舒,然此正王氏心術之蔽,觀其所 為,雖名為義,其實為利。

《毗陵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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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所謂喻於義,則惟義而已。 自義之外,非君子之所當務也。夫然後所守者約。如 孟施捨之守氣,可謂約矣。所以不及曾子者,以曾子 惟義之從故也。

朱子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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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延平李先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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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拜違侍右,倏忽月餘。頃嘗附兩書於建寧,竊計已 獲關聽矣。某十八日離膝下,道路留滯,二十四日到 鈆山,館於六十兄官舍,路中幸無大病。今日戴君來 診脈,其言極有理,許示藥方矣。雲「無他病,只是稟受 氣弱,失汗多,心血少,氣不升降,上下各為一人」,其他 曲折,皆非俗醫所及。頃在建陽,惟見太湖一親戚,語 近此耳。至於心意隱微,亦頗得之,信乎其不可揜也。 某向蒙指喻二說,其一已敘次成文,惟義利之說,見 得未分明,說得不快。今且以泛論時事者代之,大略 如前書中之意到闕,萬一得對畢,即錄呈也。但義利 之說,乃儒者第一義,平時豈不講論及此?今欲措辭 斷事,而茫然不知所以為說,無乃此「身自坐在裏許, 而不之察乎?」此深可懼者。此閒亦未有便,姑留此幅 書,以俟附行。若蒙賜教,只以附建寧陳丈處可也。天 氣未寒,更切為道保重,以慰瞻仰。《九月二十六》日拜 狀。不備。

《答毛舜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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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喻》工夫次第,似覺頭緒太多。今且以「敬義」二字,隨 處加功,久久自當得力。義利之閒,只得著力分別,不 當預以難辨為憂。聖門只此便是終身事業,亦不須 別妄想向上一路也。

《答石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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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為學,見得《孟子論》「枉尺直尋」,意思稍分明。自到 浙中,覺得朋友間卻別是一種議論,與此不相似,心 竊怪之。昨在丹丘,見誠之直說「義理與利害只是一 事,不可分別」,此大可駭。當時亦曾辨論,覺得殊未相 領。至與《孟子》董子之言,例遭排擯,不審尊兄平日於此見得如何,幸更與諸公講論見教。某竊以為今日 「之病,惟此為大,其餘世俗一等近下見識,未足為吾 患也。」

《答劉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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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已具前幅,而細看來書方論董子「功利」之語,而下 句所說曾無疑事,即依舊是功利之見。蓋天下只有 一理,此是即彼非,此非即彼是,不容並立。故古之聖 賢心存目見,只有義理,都不見有利害可計較。日用 之閒,應事接物,直是判斷得直截分明,而推以及人, 吐心吐膽,亦只如此,更無回互。若信得及,即相與俱 「入聖賢之域。若信不及,即在我亦無為人謀而不盡 底心。而此理是非,昭著明白。今日此人雖信不及,向 後他人須有信得及底」,非但一時之計也。若如此所 論,則在我者未免視人顏色之可否,以為語默。只此 意思,何由能使彼信得及乎?然此亦無它,只是自家 看得道義,自不能端的,故不能真知是非之辨。而為 此回。枉不是說時病痛。乃是見處病痛也。試思之如 何。

朱子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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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利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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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義利之別。曰:「只是為己為人之分。纔為己,這許 多便自做一邊去。義也是為己,天理也是為己。若為 人,那許多便自做一邊去。須於日用閒,令所謂義 瞭然明白。」或言:「心安處便是義。亦有人安其所不當 安,豈可以安為義也!事無大小,皆有義利。今做好 底事了,其閒更包得有多少利私在,所謂『以善為之 而不知其道』」,皆是也。

《答劉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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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說「未有仁而遺其親,未有義而後其君」,便是仁 義未嘗不利。然董生卻說「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 不計其功」,又是仁義未嘗皆利,則自不免去彼而取 此。蓋孟子之言,雖是理之自然,然到直截剖判處,卻 不若董生之有力也。

《答時子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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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古今聖賢之言剖析義利處反覆熟讀,時時思省。 「義理何自而來?利慾何從而有?二者於人,孰親孰疏, 孰輕孰重,必不得已,孰取孰舍,孰緩孰急。初看時似 無滋味,久之須自見得合剖判處,則自然放得下矣。」

性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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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利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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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曰:「利者眾人之所同欲也,專欲益己,其害大矣。 貪之甚,則昏蔽而忘理義,求之極則爭奪而致怨仇。」

大凡出義則入利,出利則入義,天下之事惟義利。

而已。孟子辨舜、蹠之分,只在義利之閒。言閒者,謂 相去不甚遠,所爭毫末耳。義與利,只是箇公與私也, 出義便以利言也。只那計較,便是為有利害。若無利 害,何用計較?利害者,天下之常情也。人皆知趨利而 避害,聖人則更不論利害,惟看義當為不當為,便是 命在其中也。所謂利者,不獨財利之利,凡有利心 便不可。如作一事,須尋自家穩便處,皆利心也。聖人 以義為利,義安處便為利。

《張子》曰:「利利於民則可謂利,利於身利於國皆非利 也。利之言利,猶言美之為美,利誠難言,不可一概而 言。」

西山真氏曰:「義者,天理之公也,利者,人慾之私也,二 者如冰炭之相反,然一於義,則利自在其中。蓋義者 宜也,利者亦宜也。苟以義為心,則事無不宜矣,不惟 宜於己,亦且宜於人,人己兩得其宜,何利如之?若以 徇利為心,則利於己必害於人,爭鬥奪攘於是乎興, 己亦豈能享其利哉?《大學》所謂利,專指財利而言。 伊」川先生云:「利不獨財利之利,凡有一毫自便之心 即是利。」此論尤有補於心術之微。至南軒先生又謂: 「無所為而為皆義也,有所為而為即利也。」其言愈精 且微,學者不可不知也。且如見赤子入井,有惻隱之 心,此乃天理自然形見,非有所為而然,此即義也。若 有一毫內交要譽之心,即是有所為而為,即利心也。 二者相去毫釐之閒,而公私邪正之分,則天淵矣。故 朱子謂:「南軒此語,乃發先賢所未發,有功於聖門,學 者所宜深味也。」學者存心行事,則當以義理為主。 義所當然,雖害不卹;義所不當然,雖利不計。如此方 合乎天理之正。若此心一出一入於義利之閒,終是 為利所勝。正如白黑相和,「黑必揜白。薰蕕共器,蕕必 揜薰。」立志之初,不可不察也

義利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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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講義序》
宋·張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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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潛心孔孟,必得其門而入」,愚以為莫先於義利 之辨。蓋聖學無所為而然也。無所為而然者,命之所 以不已,性之所以不偏,而教之所以無窮也。凡謂有 所為而然者,皆人慾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此義利 之分也。自未嘗省察者言之,終日之閒,鮮不為利矣, 非特名位貨殖而後為利也。斯須之頃,意之所向,一 涉於有所為,雖有淺深之不同,而其徇己自私則一 而已,如《孟子》所謂「內交要譽惡其聲」之類是也。是心 日滋,則善端遏塞,欲邇聖賢之門牆以求自得,豈非 卻行以望及前人乎?使談高說妙,不過渺茫臆度,譬 猶無根之木,無本之水,其何益乎?學者當立志以為 先,持敬以為本,而精察於動靜之閒,毫釐之差,審其 為霄壤之判,則有以用吾力矣。學然後知不足,平時 未覺吾利慾之多也,灼然有見於義利之辨,將日救 過不暇。由是而不舍,則趣益深,理益明,而不可以已 也。孔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為人者無 適而非利,為己者無適而非義。曰利雖在己之事,亦 為人也;曰義則施諸「人者,亦莫非為己也。」嗟乎!義利 之辨大矣,豈特學者治己之所當先,施之天下國家 一也。王者所以建立邦本,垂裕無疆,以義故也。而霸 者所以陷溺人心,貽毒後世,以利故也。孟子當戰國 橫流之時,發揮天理,遏止人慾,深切著明,撥亂反正 之大綱也。其微辭奧義,備載七篇之書。如某者雖曰 服膺,「而學力未充,何足以窺究萬一?試以所見與諸 君共講之,願無忽深思焉。」

《送劉圭父序》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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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劉圭父,道長沙,省其兄,予獲識之。於其行也,徵 贈言之義,至於再三。顧予者方自藥其病之不暇,而 何足以問所宜?嗟乎!道二,義與利而已矣。義者,亙古 今,通天下之正逵,而利者,犯荊棘、入險阻之私逕也。 人之秉彝,固有坦然正逵之可遵,而乃不由之而反 犯荊棘,冒險阻顛冥,終身而不悔,獨何與血氣之動 於欲也,「動於聲色,動於貨財,以至於爵祿之可慕,則 進以求達,知名之可利,則銳於求名,不寧惟是。凡一 日之閒,起居飲食,遇事接物,苟私己自便之事,意之 所向,無不趨之,則天理滅而人道或幾乎息矣。」其胸 次營營,豈得須臾?寧處於斯世,亦僥倖以苟免耳。徒 知有六尺血氣之軀,而不知其體元與天地相周流 也,豈不可惜乎?雖然,義內也,本其良心之不可以自 已者,反而求之,夫豈遠哉!以圭父之才又盛年,其仕 於時也,人固曰宜,而以親疾之故求祠官,方將杜門 專意,惟所以承顏節適者是念是圖,而弗暇它顧也, 則圭父之心,豈與世之長騖於利者比乎?願圭父以 是焉觀之。念慮之起,必察其為義乎,為利乎?詭遇獲 禽,雖若丘陵,吾弗屑也。則所謂良心之不可以已者, 將日引月長,既久且熟,幾微毫髮,瞭然坐判於胸中。 私逕永絕,正逵、大通,駟馬駕安車,而王良、造父為之 先後,夫孰禦焉?如僕不敏,當策蹇以相與彷彿也。

《書諸葛武侯出師表後》
明·薛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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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謂「義利二者,不能並立。」古之君子,能建大功,立大 業,垂大名於萬世者,未嘗不重義而輕利也。如諸葛 武侯,自昭烈枉顧,即以身許馳驅,其所以勞心焦思, 謀畫規圖者,曷嘗頃刻而不以討賊興漢為義哉?至 其為子孫衣食之計者,不過成都之桑八百株,薄田 十五頃而已,外此則別無絲毫取於人而益其家也。 其重義輕利如此,故能噓炎光於已燼之日,續漢統 於既絕之秋,雖弗克遂其「攘除姦兇、興復漢室、還於 舊都」之志,而大義固已伸於天下,宜其偉烈洪名垂 諸萬世而不泯也。竊怪後之君子建功立業者,莫不 慨然以古人自期,然其為義之公,或有不勝其計利 之私,故其正大光明之業,有不及古人遠矣。愚因讀 《武侯出師表》。有感而書此於其後雲。

《與薛畏齋副使》
唐·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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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向所面論,誠是元妙。使懇切下工夫處,或少有疏 陋,或自以從心所欲,可不事檢防,此則墮落高明人 病痛窠臼去了,恐不可以上達也,非實際也。《中庸》曰: 「極高明而道中庸。」是以先儒以為學莫先於義利之 辨。今人說義利處太粗淺,與說辨義利處太容易了, 所以工夫不著實喫緊,自聲色貨利種種病根,以至 於有意為善,皆利也。自辭受取予之節,以至於「行一 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勿為」,皆義也。然人此心至 神,本無染著,惟對境處斬截潔淨,不使一毫牽扯與 一毫潛伏,則本體流行,乃是合下了當。弟願以此終 身而從事焉,兄得無以為固滯之見乎?

《學莫先於義利之辨論》
鄒德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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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學猶驅車然,將燕乎,則北其轅矣;將越乎,則南其 轅矣。有如貿貿然南北之不審,將燕之適也。而南之 驅,驅愈疾,謬愈遠,軸折車敗,終不能至燕。此楊朱所 以見岐路而泣者,其一跬而千里也。然則學何以異於是?夫學,所以學為聖賢也。今之學者眾矣,而為聖 賢者寡。此何說也?則於義利之辨不早辨也。夫義之 於利,隔若霄壤,而初僅毫芒,判若蒼素而端僅斯須, 是以聖賢嚴之。蓋觀仲尼分別君子小人,以比周、和、 同、驕、泰、求諸己、求諸人,詳哉其言之矣。至於喻義喻 利之說,而後知君子小人之心術盡在是也。心乎義, 則周、則和、則泰,則求諸己而命之曰君子;心乎利,則 比、則同、則驕,則求諸人而命之曰「小人。」嗟乎!君子之 與小人相去遠,而自義利之辨始,故曰「學莫先於義 利之辨也。」夫義利之辨譚何容易哉?凡物多相類而 非也,事多同行而異也。狂者東走,逐者亦東走,走則 同,其所以東走則異;溺者入水,拯者亦入水,入水則 同,其所以入水則異。夫義利之同異,殆有類是者,不 可不察也。故攫金竊璧,利也;有揮金抵璧,而亦不謂 之義者;墦閒嗟來,利也;有據地喀喀,而亦不謂之義 者。簞瓢之與螬李,同飢而異趣,曲肱之與布被,同儉 而異心。耕莘辭聘之為義,而隱居終南,號曰「巧宦」;散 財發粟之為義,而大斗貸民號曰「篡。」夫義有在乎尊 主,而責楚之師則並與尊主而竊之;義有在乎不殺, 而於「泓之戰,則並與不殺而竊之。」嗟乎!義利之辨,譚 何容易哉!學者將紹明正學,統一聖真,則必於義利 之辨先焉。辨之也者,如善視者之於枉直,無隱形也; 如善嘗者之於淄澠,無竄味也;如善權者游移於一 衡之上,不失錙銖以謬低昂也。鉅之乎綱常,細之乎 動作,侈之乎萬鍾,約之乎簞豆,顯之乎大「廷廣眾,微 之乎暗室屋漏。」曉然有以見其如此而為義,如彼而 為利。義之所在,斷乎其必為;利之所在,斷乎其必不 可為。是故其視義也,如飢之於食,渴之於飲,寒暑之 於裘葛,汲汲乎不得不止也;其於利也,如蠅之汙,如 蠆之螫,如莫邪之傅體,亟亟乎不遠不休也。是故蟬 蛻濁穢,中情潔白,不可染也;意氣宣通,翔於千仞,不 可詘也;延至三旌,餼以萬鍾,不可留也;刀鋸鼎鑊,卒 然臨之,不可亂也。不為眾人之觀飾其情貌,亦不為 眾人之不觀易其情貌;不為眾人之譽樹其操行,亦 不為眾人之不譽改其操行。何者?彼其辨義利者至 熟也。世之學者,義利之辨不明,類顛頓乎混冥之中, 而不覺悟乎?昭明之術,紛紛皆為利來,攘攘皆為利 往,汨沒而莫能自出。至於立私於公,倚邪於正,竄端 匿跡,不可方物。彼豈樂以小人自命,而卒陷其身,為 小人之尤者,可不為大哀哉!故曰:「差之毫釐,繆以千 里;差之千里,繆以無算。奈之何其勿早辨也。」於何辨 之?辨之心而已。方寸之中,至靈至瑩,一念無所「為而 為耶,吾知之。一念有所為而為耶,吾知之。」如別白黑 而別一二,不待剖而析,此真心也。夫惟不昧所為此 心者,而於義利之介洞然矣。嗟乎!此尤辨義利之要 術也。

義利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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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吟》
宋·邵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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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時然後視,耳時然後聽,口時然後言,身時然後行。 前不見厚祿,後不見重兵。惟其義所在,安知利與名。

《為善吟》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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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為善事》,善事義當為。金石猶能動,鬼神其可欺? 事須安義命,言必道肝脾。莫問身之外,人知與不知?

《思義吟》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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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固無知,惟以利為視。君子固不欺,見得還思義。 思義不顧死,見利或忘生。二者之所起,平之與不平。

《義利吟》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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賁於丘園,束帛戔戔。義既在前,利在其閒。舍爾靈龜, 觀我朵頤。義既失之,利何能為?尚義必讓,君子道長。 尚利必爭,小人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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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尚義,小人尚利。」尚利則亂,尚義則治。

《觀物吟》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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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輕則義重,利重則義輕。」利不能勝義,自然多至誠;

義不能勝利,自然多忿爭
考證

義利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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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離俗篇》:湯與伊尹謀夏伐桀,克之。以讓卞 隨,卞隨辭。又讓於務光,務光辭曰:「廢上非義也,殺民 非仁也,人犯其難,我享其利,非廉也。吾聞之:非其義 不受其利,無道之世不踐其土,況於尊我乎?吾不忍 久見也。」乃負石而沈於募水。

《國語》:厲王說榮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將卑乎?夫榮 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 所載也,而或專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將取焉,胡 可專也?所怒甚多,而不備大難,以是教王,王能久乎? 夫王人者,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使神人百物無 不得其極,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故《頌》曰:『思文后稷, 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大雅》曰:「陳錫載周。」是 不布利而懼難乎?故能載周以至於今。今王學專利, 其可乎?匹夫專利,猶謂之盜,王而行之,其歸鮮矣。榮 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王流於彘。 《過庭錄》:潘兌說之侍郎夙慕程正叔,過洛就見之。時 黨事正起,正叔畏避不出,潘再三致恭,欲見正叔,不 得已出說之,展師弟禮請教。伊川遜不受,潘請之固。 正叔問曰:「公嘗讀何書?」潘曰:「嘗看《語》《孟》。」正叔曰:「有得 乎?」曰:「未也。」伊川問曰:「孜孜為善者,舜之徒;孜孜為利 者,蹠之徒。其義若何?」潘以為易己也。曰:「此不難曉。」先 生曰:「雖然,今之所為善者,乃古之所謂利也。」潘下拜 悅服而去。潘至許,見先祖,語其事曰:「自聞斯言,悟一 生之非矣。」

《宋史陸九淵傳》:「九淵與朱熹論辯多不合。及熹守南 康,九淵訪之,熹與至白鹿洞,九淵為講『君子小人喻 義利』一章,聽者至有泣下,熹以為切中學者隱微深 痼之病。」

《明外史王敬臣傳》,敬臣嘗以銀器質於人,踰年乃贖, 其人誤授以金器,趣僕還之。而其人更以布賚僕,僕 不受,曰:「主行義,而我為利乎?」

《胡居仁傳》:「居仁與人語,終日不及利祿。」

義利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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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老子曰:「爭利者未嘗不窮。」

《荀子修身》篇:「君子之求利也略。」

保利棄義,謂之「至賊。」

《榮辱》篇:「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而後義者辱。」

《不苟》篇:「君子欲利而不為所非。」

《呂氏春秋振亂》篇:「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無道而伐 不義也。攻無道而伐不義,則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 焉。」

《離俗》篇:「夫舜湯苞裹覆容,緣不得已而動,因時而為, 以愛利為本,以萬世為義。」

《慎行》篇:「行不可不孰不孰,如赴深谿,雖悔無及。君子 計行慮義,小人計行其利乃不利。有知不利之利者, 則可與言理矣。」

《素書正道章》:「見利而不苟,此人之傑也。」

《遵義章》「同利」相忌。

《新語道基》篇:「君子以義相褒,小人以利相欺。愚者以 力相亂,賢者以義相治。《穀梁傳》曰:『仁者以治親,義者 以利尊。萬世不亂,仁義之所治也』。」

《淮南子精神訓》:「不觀大義者,不知生之不足貪也;不 聞大道者,不知天下之不足利也。」

《繆稱訓》:「君子非仁義無以生,失仁義則失其所生;小 人非嗜慾無以活,失嗜慾則失其所以活。故君子懼 失仁義,小人懼失利。」觀其所懼,知各殊矣。

《春秋繁露玉英篇》:「凡人之性,莫不善義,然而不能義 者,利敗之也。故君子終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 而已,愧之則塞其源也。夫處位動風化者,徒言利之 名爾猶惡之,況求利乎?」

《法言·學行》篇:「先生相與言,則以仁與義;市井相與言, 則以財與利。」

《論衡答佞篇》問曰:「佞與賢者同材,材行宜鈞,而佞人 曷為獨以情自敗?」曰:「富貴皆人所欲也,雖有君子之 行,猶有飢渴之情。君子則以禮防情,以義制欲,故得 循道,循道則無禍。小人縱貪利之欲,踰禮犯義,故進 得苟佞,苟佞則有罪。夫賢者,君子也;佞人,小人也。君 子與小人,本殊操異行,取捨不同。」

問曰:「佞人養名作高,有諸?」曰:「佞人食利專權,不養名 作高,貪權據凡,則高名自立矣。稱於小人,不行於君 子。」何則?義利相伐,正邪相反,義動君子,利動小人。佞 人貪利名之顯,君子不安,下則身危。舉世為佞者,皆 以禍眾,不能養其身,安能養其名?上世列傳,棄宗養 身,違利赴名,竹帛所載。伯成子高委國而耕,於陵子 辭位灌園。近世蘭陵王仲子,東都昔廬君陽,寢位久 病,不應上徵,可謂養名矣。夫不以道進,必不以道出 身,不以義止,必不以義立名。佞人懷貪利之心,輕禍重身,傾死為僇矣。何名之養?義廢德壞,操行隨辱,何 雲作「高。」

《說苑貴德篇》:「凡人之性,莫不欲善其德,然而不能為 善德者,利敗之也,故君子羞言利名。言利名尚羞之, 況居而求利者也?」

《中說·王道》篇:「子曰:『我未見嗜義如嗜利者也』。」

《省心錄》:「為善者不雲利,逐利者不見善。」舜蹠之徒自 此分捨生取義,固不可得。見利思義,聖人亦取之,殆 哉!利不可言,況可為乎?孟子答梁惠王之言至矣。

曲直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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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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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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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

大全龜山楊氏曰:「盡其誠心而無偽焉,所謂直也。若施之於事,則厚薄隆殺一定而不可易,為有方矣。所主者敬,而義則自此出矣,故有內外之辨。」

《同人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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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程傳雖其敵剛強,至用「大師」,然義直理勝,終能克之。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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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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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爾君子,無恆安息!靖共爾位,好是正直。

朱注「好是正直」,愛此正直之人也。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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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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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於禮也,有直而行也,有曲而殺也。

大全嚴陵方氏曰:「《直而行》者,謂行吾誠於內而無所屈;《曲而殺》者,謂為所隆者厭而不得伸。」

《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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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之於正國也,猶繩墨之於曲直也。

陳注曲者禮之繁,直者禮之簡。

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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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閒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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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直而外曲,成而上比。」內直者與天為徒,與天為徒 者,知天子之與己,皆天之所子,而獨以己言蘄乎而 人善之,蘄乎而人不善之耶?若然者,人謂之童子,是 之謂與天為徒。「外曲」者,與人之為徒也,擎跽曲拳,人 臣之禮也,人皆為之,吾敢不為耶?為人之所為者,人 亦無疵焉,是之謂與人為徒。「成而上比」者,與古為徒, 其言雖教,讁之實也。古之有也,非吾有也。若然者,雖 直不為病。是之謂「與古為徒。」

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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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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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列子》學於壺丘子林,壺丘子林曰:「子知持後,則可 言持身矣。」列子曰:「願聞持後。」曰:「顧若影則知之。」列子 顧而觀影,形枉則影曲,形直則影正,然則枉直隨形 而不在影,屈伸任物而不在我。此之謂持後而處先。

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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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稱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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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一呼,三軍皆辟,其出之也誠,故倡而不和,意而 不戴,中心必有不合者也。故舜不降席而王天下者, 求諸己也。故上多故則民多詐矣;身曲而景直者,未 之聞也。

《氾論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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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繩之為度也,可卷而伸也;引而伸之,可直而晞,故 聖人以身體之。夫修而不橫,短而不窮,直而不剛,久 而不忘者,其惟繩乎!

曲直部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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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楊濟書》
晉·傅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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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公》云:「酒色之殺人,此甚於作直。」坐酒色死,人不為 悔逆畏以直致禍。此由心不直,正欲以苟且為明哲 耳。自古以直致禍者,當自矯枉過直,或不忠允,欲以 亢厲為聲,故致忿耳。安有悾悾為忠益,而當見疾乎?

《曲直不相入賦》以題中曲直二字為韻
唐·黃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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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也者厥理維何;直也者其辭可屬。一則見回邪之 所自,一則非平正而不欲。故聖人立此格言,為乎懿 躅。俾有家而有國,不與混同;令自高而自卑,靡相參 觸。至如木也,或表從繩之直,或疊來巢之曲。雖則含 煙帶雨,共呈蒼翠於巖閒;而聳本盤根,各稟規模於 山足。勿言同地而錯雜,固乃殊途而瞻矚。所以方能 中矩,俟良匠之所知;勁不為輪,信奇材而可錄。莫不 分彼邪正,鎮於時俗。且「木之理兮猶不差忒,人之道 兮切在忠直。直也不可以曲從,曲也不可以直飾。」行 於己而己有異,施於人而人是測。繇是屈原在楚,餔 其糟而不為;比干相殷,剖其心而可得。顧惟忠讜之受性,豈與邪諛而同域?其不相入也,理苟如是,俗奚 以惑?小人曲媚,或乘造次以得時;君子直誠,可仗英 明而輔國。今我後恢睿哲以御乾,澄聖心而立極,惡 似鉤而在物,樂如絃而比德。惟曲是斥,彰萬乘之準 繩;惟直是求,示百王之楷式。微臣之獲詠歌,敢不佩 之於取則。

曲直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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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僖二十八年》,晉侯圍曹。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 告急。晉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子玉使宛春 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 曰:「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乃拘宛春於衛。子 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 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乎?微 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避之,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 亢其讎。我曲楚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 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 眾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晉侯次於城濮。

《越絕書》:子胥賜劍將自殺,歎曰:「嗟乎,眾曲矯直,一人 固不能獨生。」

《呂氏春秋貴直篇》:能意見齊宣王。宣王曰:「寡人聞子 好直,有之乎?」對曰:「意惡能直?意聞好直之士,家不處 亂國,身不見污君,身今得見王而家宅乎齊,意惡能 直?」宣王怒曰:「野士也!將罪之。」能意曰:「臣少而好事,長 而行之,王胡不能與野士乎?將以彰其所好耶?」王乃 舍之。

《後漢書魯恭傳》:「恭字仲康,扶風平陵人也。拜中牟令, 專以德化為理,不任刑罰。訟人許伯等爭田累年,令 不能決。恭為平理曲直,皆退而自責,輟耕相讓。亭長 從人借牛而不肯還之。牛主訟於恭,恭召亭長,敕令 歸牛者再三,猶不從。恭歎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 綬去,掾吏泣涕共留之。亭長乃慚悔還牛,詣獄受罪」, 恭貰不問,於是吏人信服。

《龐參傳》:順帝時,當會茂才孝廉,參以被奏稱疾不得 會。上訃掾。廣漢段恭因會上疏曰:伏見道路行人,農 夫織婦皆曰:「太尉龐參竭忠盡節,徒以直道不能曲 心孤立群邪之閒,自處中傷之地。」臣猶冀在陛下之 世,當蒙安全,而復以讒佞傷毀忠正,此天地之大禁, 人主之至誡。

第五種傳種,天性疾惡,公方不曲,故論者「說清高以 種為上,序直士以種為首。」

《陳寔傳》: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爭訟,輒求正曉譬 曲直,退無怨者。至乃歎曰:「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 所短。」

《三國蜀志楊戲傳》註:「戲同縣後進有李密者,隴西王 司馬子舒深敬友密,而貴勢之家憚其公直。密性方 直,不曲意勢位。」

《吳志太史慈傳》:「慈少好學,仕郡奏曹史。會郡與州有 隙,曲直未分,以先聞者為善。時州章已去,郡守恐後 之,求可使者。慈年二十一,以選行。」

《宋史寇準傳》:「至道二年,祠南郊,中外官皆進秩。準素 所喜者,多得臺省清要官,彭惟節位素居馮拯下,拯 轉虞部員外郎,惟節轉屯田員外郎,章奏列銜,惟節 猶處其下。準怒,堂帖戒拯毋亂朝制。拯憤極,陳準擅 權,又條上嶺南官吏除拜不平數事。廣東轉運使康 戩亦言呂端、張洎、李昌齡皆準所引,端德之,洎能曲」 奉準,而昌齡畏懦,不敢與準抗,故得以任胸臆、亂經 制。太宗怒。準適祀太廟攝事,召責端等,端曰:「準性剛 自任,臣等不欲數爭,慮傷國體。」因再拜請罪。及準入 對,帝語及馮拯事,自辯,帝曰:「若廷辯,失執政體。」準猶 力爭不已。又持中書簿論曲直於帝前,帝益不悅,因 歎曰:「鼠雀尚知人意,況人乎!」遂罷準知鄧州。

《李迪傳》:「迪拜資政殿大學士,以太子太傅致仕。及薨, 仁宗篆其墓碑曰:『遺直之碑,又改所葬鄧侯鄉曰:『遺 直鄉』』。」

《包拯傳》:「拯立朝剛毅,聞者皆憚之。舊制,凡訟訴不得 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拯 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 忠恕也。」

曲直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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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益謙章》:「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弊則新,少則得, 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不自見故明,不自 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爭,故天 下莫與之爭。」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 歸之。

《晏子》,叔向問《晏子》曰:「世亂不遵道,上辟不用義,正行 則民遺,曲行則道廢,正行而遺民乎,與持民而遺道 乎,此二者之於行何如?」晏子對曰:「嬰聞之,卑而不失尊,曲而不失正者,以民為本也。」

《莊子徐無鬼篇》:「直者中繩,曲者中鉤。」

《呂氏春秋自知篇》: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 必規矩;人主欲自知,則必直士。魏文侯燕飲,皆令諸 大夫論己,或言君之智也。至於任座,任座曰:「君不肖 君也,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 君之不肖也。」次及翟黃,翟黃曰:「君,賢君也。臣聞其主 賢者,其臣之言直,今者任座之言直,是以知君之賢 也。」

《素書「遵義」章》,曲上無直下。

《潛夫論考績》篇:「曲木惡直繩,重罰惡明證。」此群臣所 以苛㹅猥而惡考績也。 西疇常言:「近世長民者,每立抑強扶弱之論,往往所 行多失之偏,未免富豪有辭於罰。夫強弱何常之有? 固有貲厚而謹畏者,有怙貧而亡藉者,當置強弱而 論曲直可也。直者伸之,曲者挫之,一當其情,人誰不 服?」

《玉笑零音》。麒麟麋鹿有角同也,然麒麟不能為麋鹿 之解角;君子小人有心,同也,然君子不能為小人之 易心。繩之生也曲,其用也必直;人之生也直,其用也 或曲。

曲直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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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異志》:眉山主簿高公有愛子眉郎,甚慧,不幸早喪, 心甚悼之。公忽暴卒,復甦,言至陰府,初為二吏來召, 引至一處,如州城若官府所。俄見一人著道服,手持 數珠而出,主簿近視,乃其父也,責之曰:「汝有不公當 事,還曾知否?」主簿曰:「何事不公當也?」父曰:「斷遞鋪殺 人事,不窮其理,以直為曲,所以天奪汝愛眉兒見亦 在此。汝有陰騭,天未遽奪汝壽。汝今還世,切須事君 則忠,事長則順,不可為己營私,不可以直為曲。戒殺 戒酒,戒嗔戒怒。但依吾教則盡天年,不然則壽祿皆 削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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