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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07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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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七十五卷目錄

 易經部總論一

  禮記經解 祭義

  古三墳太古河圖代姓紀

  乾鑿度周易

  史記自敘

  漢書藝文志易類序

  揚子問神篇 寡見篇

  晉王弼周易略例明彖 明爻通變 明卦適變通爻 明象 辨位 略

  例下篇 易總論五則附

  隋書經籍志易類序

  唐孔穎達正義第一論易之三名 第二論重卦之人 第三論三代易名

  第四論卦辭爻辭誰作 第五論分上下二篇 第六論夫子十翼 第七論傳易之人 第

  八論誰加經字

  宋李覯文集易論

  程子語錄論易綱領

  王安石集易象論解 九卦論 卦名解

經籍典第七十五卷

易經部總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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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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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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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

觀其風俗,則知其所以教。言人君以《六經》之道,各隨其民教之,民從上教,各從「《六經》之性,觀民風俗,則知其教。」

其為人也,絜靜精微,易教也。

《易》精至之事。「《易》之於人,正則獲吉,邪則獲凶。」「不為淫濫」,是潔靜;「窮理盡性,言入秋毫」,是精微。

《易》之失賊。

《易精微》:「愛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於傷害。」

「絜靜精微而不賊」,則深於《易》者也;

正義曰:「易精微」者,易理微密,相責褊切,不能含容。《易》卦六爻,或陰爻乘陽,或陽爻據陰,近而不得,是愛惡相攻也。彼此有應,是遠近相取也。或遠而無應,近而不相得,是遠近不相取也。若意合,則雖遠必相愛。若意離,雖近必相惡。是不能容人,不與己同,浪被傷害,是失於賊害也。

《祭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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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聖人建陰陽天地之情,立以為《易》。《易》抱龜南面, 天子卷冕北面,雖有明知之心,必進斷其志焉,示不 敢專以尊天也。善則稱人,過則稱己,教不伐以尊賢 也。

「立以為《易》」者,聖人謂伏羲文王之屬,興建陰陽天地之情,仰觀天文,俯察地理,立此陰陽以作《易》,即今時《易》也。《三易》者,《連山》《歸藏》,《周易》。杜子春云:《連山》,《宓戲》,《歸藏》,黃帝。鄭作《易讚》云:「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

古三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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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河圖代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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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為太始。太始者,元胎之萌也。太始之數一,一為 太極。太極者,天地之父母也。一極易,天高明而清,地 博厚而濁,謂之太易。《太易》者,天地之變也。《太易》之數 二,二為兩儀。兩儀者,陰陽之形也,謂之太初。太初者, 天地之交也。太初之數四,四盈易,四象變而成萬物, 謂之太素。太素者,三才之始也。《太素》之數三,三盈易, 天地孕而生男女,謂之三才。三才者,天地之備也。遊 神動而靈,故飛走潛化,動值蟲魚之類,必備於天地 之間,謂之太古。太古者,生民之始也。

乾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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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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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者,易也,變易也,不易也。管三成德,為道苞籥。 孔子曰:「《易》卦六十四,分而為上下,象陰陽也。陽道純 而奇,故上篇三十以象陽。陰道不純而偶,故下篇三 十四以象陰。」

《鄭元注》曰:「管猶兼也,一言而兼此三事,以成其德。道之苞籥,齊魯之間名門戶及藏器之管為籥。」

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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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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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

漢書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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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類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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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宓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 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 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 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 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為之《彖》《象》《繫辭》 《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 三古,及秦燔書而《易》為筮卜之事,傳者不絕。漢興,田 何傳之,訖於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宮,而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說。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 丘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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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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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經可損益歟?」曰:「《易》始八卦,而文王六十四,其益 可知也。《詩》《書》《禮》《春秋》,或因或作,而成於仲尼,其益可 知也。故夫道非天然,應時而造者,損益可知也。」

《寡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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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五經有辨乎?」曰:「惟五經為辯。說天者莫辨乎《易》, 說事者莫辯乎《書》,說體者莫辯乎《禮》,說志者莫辯乎 《詩》,說理者莫辯乎《春秋》,捨斯辯亦小矣。」

晉王弼周易略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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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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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夫 眾不能治眾,治眾者至寡者也。夫動不能制動,制天 下之動者,貞夫一者也。故眾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 致一也;動之所以得《咸》運者,原必無二也。物無妄然, 必由其理。統之有宗,會之有元,故繁而不亂,眾而不 惑,故六爻相錯,可舉一以明也;剛柔相乘,可立主而 定也。是故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莫之備 矣。故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御也;由本 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故處璇璣以觀 大運,則天地之動未足怪也;據會要以觀方來,則六 合輻輳未足多也。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觀其《彖辭》, 則思過半矣。夫古今雖殊,軍國異容,「中」之為用,故未 可遠也。品制萬變,宗主存焉,《彖》之所尚,斯為盛矣。夫 「少」者,多之所貴也;「寡」者,眾之所宗也。一卦五陽而一 陰,則一陰為之主矣。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矣。 夫陰之所求者陽也,陽之所求者陰也。陽苟一焉,五 陰何得不同而歸之?陰苟隻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 之?故陰爻雖賤,而為一卦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地也。 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卦體不由乎爻也,繁而不憂 亂,變而不憂惑,約以存博,簡以濟眾,其唯彖乎。亂而 不能惑,變而不能渝,非天下之至賾,其孰能與於此? 故觀《彖》以斯義可見矣。

《明爻通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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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爻者何也?言乎變者也。變者何也?情偽之所為也。 夫情偽之動,非數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與體相乖, 形躁好靜,質柔愛剛。體與情反,質與願違,巧歷不能 定其算數,聖明不能為之典要,法制所不能齊,度量 所不能均也。為之豈在夫大哉!陵三軍者,或懼於朝 廷之儀;暴威武者,或困於酒色之娛。近不必比,遠不 必乖,同聲相應,高下不必均也;同氣相求,體質不必 齊也。召雲者龍,命呂者律,故二女相違,而剛柔合體。 隆墀永歎,遠壑必盈,投戈散地,則六親不能相保;同 舟而濟,則胡越何患乎異心。故苟識其情,不憂乖遠; 苟明其趣,不煩彊武。能說諸心,能研諸慮,睽而知其 類,異而知其通,其唯明爻者乎!故有「善邇而遠至,命 宮而商應,修下而高者降,與彼而取此者服」矣。是故 情偽相感,遠近相追,愛惡相攻,屈伸相推,見情者獲, 直往則違。故擬議以成變化,語成而後有格,不知其 所以為主,鼓舞而天下從,見乎其情者也。是故範圍 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 而無體,一陰一陽而無窮,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 於此哉?是故卦以存時,爻以示變。

《明卦適變通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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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夫時有否泰,故用 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辭有險易。一時之制,可反而用 也;一時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對,而爻亦皆變。 是故用無常道,事無軌度,動靜屈伸,唯變所適。故名 其卦則吉凶從其類;存其時則動靜應其用。尋名以 觀其吉凶,舉時以觀其動靜,則一體之變,由斯見矣。 夫「應」者,《志同》之象也。《位》者,爻所處之象也。「承乘」者,「逆 順」之象也。「遠近」者,《險易》之象也。「內外」者,出處之象也。 「初上」者,終始之象也。故雖遠而可以動者,得其應。雖 險而可以處者,得其時也。弱而不懼於敵者,得所據 也。憂而不懼於亂者,得所附也。柔而不憂於斷者,得 所御也。「雖後而敢為之先」者,應其始也;物競而獨安 於靜者,要其終也。故觀變動者,存乎應,察安危者,存 乎位,辯逆順者,存乎承乘;明出處者,存乎外內。近遠 終始,各存其會。辟險尚遠,趨時貴近,《比》復好先,《乾》壯 惡首,明夷務闇,《豐》尚光大。吉凶有時,不可犯也。動靜 有適,不可過也。犯時之忌,罪不在大;失其所適,過不 在深,動天下,滅君主,而不可危也。「侮妻子」,困顛危而 不可易也。故當其列貴賤之時,其位不可犯也。遇其 憂侮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觀爻思變,變斯盡矣。

《明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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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 莫若言。言生於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於意,故可 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

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猶蹄者所
考證
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也。

然則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 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於意而存象焉, 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 者乃非其言也。然則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 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盡意, 而象可忘也;重畫以盡情,而畫可忘也。是故觸類可 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徵。義苟在健,何必馬乎?類苟在 順,何必牛乎?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苟應健,何 必乾乃為馬。而或者定馬於乾,案文責卦,「有馬無乾」, 則偽說滋蔓,難可紀矣。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 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彌甚,縱復或值,義無所 取,蓋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義斯見矣。

《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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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象無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繫辭》但論三五二四 同功異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乾上九,《文言》雲「貴而 無位」,《需》上六雲「雖不當位」,若以上為陰位邪?則《需》上 六不得雲不當位也。若以上為陽位邪?則《乾》上九不 得雲「貴而無位」也。陰陽處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說 當位失位也。然則初上者,是事之終始,無陰陽定位 也。故乾初謂之「潛」,過五謂之「無位。」未有處其位而雲 「潛」,上有位而雲「無」者也。歷觀眾卦,盡亦如之。初、上無 陰陽定位,亦以明矣。夫位者,列貴賤之地,待才用之 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應貴賤之序者也。位有尊卑, 爻有陰陽,尊者陽之所處,卑者陰之所履也。故以尊 為陽位,卑為陰位。去初上而論位分,則三五各在一 卦之上,亦何得不謂之陽位?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 何得不謂之陰位?初上者,體之終始,事之先後也。故 位無常分,事無常所,非可以陰陽定也。尊卑有常序, 終始無常主,故《繫辭》但論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 初上之定位。然事不可無終始,卦不可無六爻,初上 雖無陰陽本位,是終始之地也。統而論之,爻之所處 謂之「位。」卦以六爻為成,則不得不謂之「六位時成」也。

《略例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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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體具四德者,則轉以勝者為先,故曰:「元亨利貞」也。 其有先貞而後亨者,由於貞也。凡陰陽者,相求之物 也。近而不相得者,志各有所存也。故凡陰陽二爻,率 相比而無應,則近而不相得。有應則雖遠而相得。然 時有險易,卦有小大,同救以相親,同辟以相疏,故或 有違斯例者也。然存時以考之,義可得也。

凡《彖》者,統論一卦之體者也。《象》者,各辨一爻之義者 也。故《履》卦六三為《兌》之主,以應於乾,成卦之體,在斯 一爻,故《彖》敘其應,雖危而「亨」也。《象》則各言六爻之義, 明其吉凶之行。去六三成卦之體而指說一爻之德, 故危不獲亨而見咥也。《訟》之九二,亦同斯義。

凡《彖》者,通論一卦之體者也。一卦之體必由一爻為 主,則指明一爻之美以統一卦之義,《大有》之類是也。 卦體不由乎一爻,則全以二體之義明之,《豐》卦之類 是也。

凡言「無咎」者,本皆有咎者也,防得其道,故得無咎也。 言「無咎」者,本亦有咎,由吉故得免也。「無咎吉」者,先免 於咎而後吉從之也。或亦處得其時,吉不待功,不犯 於咎則獲吉也。或有罪自己招,無所怨咎,亦曰「無咎。」 故《節六三》曰:「不節若,則嗟若,無咎。」《象》曰:「不節之嗟,又 誰咎也。」此之謂矣。

《易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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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成列,震巽始出,坎離居中,艮兌在末」,制用之名 也。「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相逮」,寫載之 形也。形以寫載為象,名以觀象為義,故象者意之跡, 而名者象之為也。夫卦以應時,治亂時也;爻以適時, 變通時也。世有解《蹇》,故功有利害;時有濟《否》,故業有 變通。是以大人君子,虎豹其變,而通之,以盡利也。靜 則象潛龍以遁世,動則宜在田以見德,巨則彌綸天 地之外,細則曲成秋毫之內,物無不麗乎理,事無不 由乎道,道義之門,於斯乎存。故二五多功,三四多凶, 違世惡變,適時貴中,《大畜》尚積,《明夷》好昧,《豫損》在進, 謙益在退,為之有才,用之有時,得失有地,進退有司, 不誣也。夫動得所感,雖獨不懼,靜得所恆,雖雜不著, 故卦有幽明治亂之象也。爻有內外貴賤之象也,位 有剛柔靜躁之象也。感不以義,雖邇而不可懷也。應 必以理,雖遠不可棄也。剛未必勝,失所據也。柔未必 危,得所御也。夫適時之變,不在多筭;合世之功,不待 博救。統之有宗,理之有主,善從事者,司契而已。故言 「易知,行易從」也。

夫「彖」者何也?統其二象之材,以言乎卦斷者也。卦有 晦明,則爻有陰陽之義。位有剛柔,故才有靜躁之宜。 二五多譽,卦之宗也;三四多懼,爻失中也。苟獲其中, 雖弱必治;苟非其正,雖強必災。是以《大有》六五柔非 其體,在卦之宗,雖柔猶吉。《同人》九三剛得其位,非爻 之中,雖剛猶危。強而失正,則強不足安;弱而得中,則 弱不足患。東鄰百勝,而亳社斯表,周雖陶穴,而有汝墳。自此觀之,斷可識矣。知其斷者,明乎彖者也。是故 上天下澤謂之「履」,此稱物而言者也;見險而止謂之 「蹇」,此度時而言者也。是故義有通塞,則事形於出處; 才有躁靜,則言見其語默。若《困》之有言不信,乖於時 者也。《節》之「不出門庭」,違於出者也。違世之怨,怨不在 細;乖時之宜,咎不在大。匪言之難,處言難也。匪行之 易,知行易也。是故雖物之雜,而中爻備其義焉,雖象 之眾,而斷辭具其材焉。必材之具,名不患寡;必義之 備,爻不待眾,卦之德。《乾》名雖約也,而六龍為之御天, 品物為之流形。位之在五爻雖一也,而天下為之感 應,群體為之致用。靜言其要,要在乎「彖」,明者以之大 觀,其思豈雲故哉。

夫《象》者何也?總言一卦之體,因外物以設名者也。聖 人有以見天下之至賾,而擬諸其形容,大則包天地 以貞觀,小則備萬物以取類,是故言不足多,言有遺 也;象不足異,象有外也。忘跡者,行之適也;舍物者,神 之全也。外其象以求志,而理可見矣;遺其言以觀象, 而事可察矣。夫責言者則以文害志,而有象者則以 物妨情。情之所適,若循環之無窮,理之所生,若轉圓 之無方。千變可為之圖,萬物可為之容,觸類而長之, 備物而象之,斯可以觀意為足,不可以審象為善也。 故或相傾以辯,或相危以亂,此貴口者之累也。不為 月辰錯順之候,正求星曆妖異之占,此存象者之貴 也。獨不聞聖人之言邪?《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 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 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 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聖人之言,既自如 斯,分別明白,可謂無外矣。而好事者方始為之辭焉。 卦有震、坎之象,爻又有離,雷震百里,諸侯上公之位 也。積爻累象,有似高墉。坎為弓輪,又為隱伏。離為龍 鳥,又為戈兵。兵而隱伏,藏器之象。兵及飛鳥,獲之之 義。難者猶嫌其闊略,射必假手,而艮象於類不通,專 自疑惑,則彼說滋章。聖人攻乎異端,而誣罔始興,迷 誤後昆。其遊孔門,不觀其議也。

夫體義者在乎象,變通者存乎爻。「大人」者,形與萬物 接,神與造化偕,入則乘潛龍,出則乘飛龍,遠以觀道, 邇以瞻器,其數無軌而不可既也。君子者,健以行志, 非以神明變通者也,故自強不息,以行其志。君子之 道也,唯可與於健之體義,而未可與於健之變通也。 故於《象》稱「君子」,舉其體義者也;於《爻》稱「大人」,敘其變 通者也。或有在爻而稱「大人」者,義則盡於象故也。若 離之為明,其何不照?變而通之,無所不造,故其象云: 「大人繼明,照於四方」也。或有在爻而稱「大人」者,義有 待於變故也。若《否》卦全說君子避難,不榮於祿,與時 通塞,可以適否而安其身,未足兼善天下在否而休 也,惟大人為能休天地之否,達濟凝滯,開闡幽門,斯 謂變否而亨者也。故六二雲「大人否亨」,而九五雲「大 人休否」也。夫象贍而爻不足者,《離》卦之類是也。義盡 於象而不待於爻也。爻備而象不具者,《否》卦之類是 也。象所未盡,而待爻以備,故象以體示而爻以變明。 存斯以考其義,則窮通之旨顯,而開塞之塗見矣。 夫彖者全論一卦之體,而象者各舉一爻之義。一卦 所無,世之遺也。爻或有焉,才之所生也。故才生於世 所不足,觀其逆順,以定得失之占;察其乖合,以明休 咎之徵。若《小畜》卦稱「密雲不雨」,而上九爻雲「既雨既 處」,在於不雨之時,而獨以能雨為德者,存乎物之所 欲也。若《履》卦稱「履虎尾,不咥人亨」,而六三爻雲「履虎 尾,咥人凶」,在於履亨之時,而獨以「見咥」為凶者,存乎 眾之所忌也。夫負世之才,雖小無易;適時之望,雖大 無難。是以君子洗心知終,將有為也。問焉而動,每居 其適,斯可以旁通而無際矣。

夫「神以知來」,來無方也。「智以藏往」,往有常也。物有常 然,猶方之有所止;數無常體,猶圓之無所窮。故蓍之 變通,以設神之象也。卦別爻分,辭有典常,智之類也。 智有所止,可以多識前言往行;神無所窮,可以逆照 來事之會。故「蓍圓以象神,卦方以象智」也。

隋書經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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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類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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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宓羲氏始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蓋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及乎三代,實為三《易》。夏曰 《連山》,殷曰《歸藏》」,周文王作卦辭,謂之《周易》,周公又作 爻辭,孔子為彖、象、繫辭、《文言》、序卦、《說卦》《雜卦》,而子夏 為之傳。及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 篇,後河內女子得之。漢初,傳《易》者有田何,何授丁寬, 寬授田王孫,王孫授沛人施讎、東海孟喜、琅邪梁丘 賀,由是有施、孟、梁丘之學。又有東郡京房,自雲受《易》 於梁國焦延壽,別為京氏學,嘗立,後罷。後漢施、孟、梁 丘、京氏凡四家並立,而傳者甚眾。漢初,又有東萊費 直傳《易》,其本皆古字,號曰《古文易》,以授琅邪王璜,璜 授沛人高相,相以授子康及蘭陵毋將永,故有費氏

之學行於人間,而未得立。後漢陳元、鄭眾皆傳費氏
考證
之學,馬融又為其傳,以授鄭元。元作《易注》,荀爽又作

《易傳》,魏代王肅、王弼並為之注。自是費氏大興,高氏 遂衰。梁丘施氏、高氏亡於西晉,孟氏、京氏有書無師。 梁陳、鄭元、王弼二注列於國學。齊代唯傳鄭義,至隋 王注盛行,鄭學浸微,今殆絕矣。《歸藏》漢初已亡。案晉 中經有之,唯載卜筮,不似聖人之旨。以本卦尚存,故 取貫於《周易》之首,以備殷《易》之缺。

唐孔穎達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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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論易之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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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曰:夫《易》者,變化之總名,改換之殊稱。自天地開 闢,陰陽運行,寒暑迭來,日月更出,孚萌庶類,亭毒群 品,新新不停,生生相續,莫非資變化之力,換代之功。 然變化運行,在陰陽二氣,故聖人初畫八卦,設剛柔 兩畫,象二氣也;布以三位,象三才也。謂之為《易》,取變 化之義。既義總變化,而獨以易為名。《易緯乾鑿度》云: 「易一名而含三義,所謂易者,易也,變易也,不易也。」又 云:「《易》者,其德也,光明四通,簡易立節,天以爛明,日月 星辰,布設張列,通精無門,藏神無冗,不繁不擾,澹薄 不失,此其易也。變易者,其氣也。天地不變,不能通氣, 五行迭終,四時更廢,君臣取象,變節相移,能消者息, 必專者敗,此其變易也。不易者,其位也。天在上,地在 下,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此其不易也。」鄭元依此 義作《易贊》及《易論》云:「《易》一名而含三義,易簡,一也;變 易,二也;不易,三也。故《繫辭》云:『乾坤其《易》之蘊耶』?又云: 『《易》之門戶耶』?又云:『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 人簡矣。《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此言其易簡之法則也』。」 又云:「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 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此言順時變易,出入 移動者也。又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 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此言其張設布列不易者 也。崔覲、劉貞簡等並用此義。云:「《易》者,謂生生之德,有 易簡之義。不易者,言天地定位,不可相易。變易者,謂 生生」之道,變而相續,皆以緯稱。不煩不擾,澹薄不失。 此明是易簡之義,無為之道。故易者,易也,作難易之 音。而周簡子云:「易者,易也,不易也,變易也。易者,易代 之名。」凡有無相代,彼此相易,皆是易義。不易者,常體 之名,兩有相變,此為變易。張氏、何氏並用此義,雲「易 者,換代之名,待奪之義。」因於《乾鑿度》云:「易者,其德也。 或沒而不論。」或云:德者,得也,萬法相形,皆得相易。不 顧緯文,不煩不擾之言,所謂用其文而背其義,何不 思之甚?故今之所用,同鄭康成等。易者,易也,音為難 易之音,義為簡易之義,得緯文之本實也。蓋《易》之三 義,唯在於有,然有從無出,理則包無。故《乾鑿度》云:夫 有形者,生於無形,則乾坤「安從而生?故有太《易》,有太 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也;太初者,氣之始 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質之始也。氣形質具而 未相離,謂之渾沌。渾沌者,言萬物相渾沌而未相離 也。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是知《易》 理備包有無,而《易》象唯在於有者,蓋以聖人作《易》,本 以垂教,教之所備,本備於有。故《繫辭》云:「形而上者謂 之道,道即無也;形而下者謂之器,器即有也。故以無 言之,存乎道體;以有言之,存乎器用;以變化言之,存 乎其神;以生成言之,存乎其易;以真言之,存乎其性; 以邪言之,存乎其情;以氣言之,存乎陰陽;以質言之, 存乎爻象;以教言之,存乎精義;以人言之,存乎」景行, 此等是也。且《易》者,象也,物無不可象也。作《易》所以垂 教者,即《乾鑿度》云:孔子曰:「上古之時,人民無別,群物 未殊,未有衣食器用之利。伏羲仰觀象於天,俯觀法 於地,中觀萬物之宜,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 以類萬物之情。故《易》者,所以斷天地,理人倫,而明王 道,是以畫八卦,建五氣,以立五」常之行,象法乾坤,順 陰陽以正君臣父子夫婦之義,度時制宜,作為網罟, 以佃以漁,以贍民用。於是人民乃治,君親以尊,臣子 以順,群生和洽,各安其性,此則作《易》垂教之本意也。

朱子曰:「『陰陽有箇流行底,有箇定位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便是流行底,寒往暑來是也。分陰分陽,兩儀立焉』,便是定位底,天地上下四方是也。變易便是流行底,交易便是對待底 。」 又曰:「交易是陽交於陰,陰交於陽,是卦圖上底,如『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者是也。《變易》是陽變陰,陰變』」 陽,老陽變為少陰,老陰變為少陽,此是占筮之法,如晝夜寒暑屈伸往來者是也。

莆田鄭氏曰:「《易》從日從月。」 天下之理,一奇一偶。

盡矣。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者,此也 。臨川吳氏曰:伏羲始畫八卦,因而重之,以其有交易、變易之義,名之曰《易》。其時未有易也,有圖而無書也。後之造字者,始合日月二文而為《易》字 。雲峰胡氏曰:《上經》首《乾》《坤》,陰陽各三十畫,然後為《泰》《否》;《下經》首《咸》《恆》,陰陽亦各三十畫,然後為《損》《益》,見天地與長少男女之交不交。《上下經終。坎離既〈未濟〉》,又見乾坤中爻之交,而中男女之交不交,程朱之變《易》交。

《易》之義深矣。按:《正義》所引《易》「三名」 之說,考宋儒多止言交變,而鮮及不易,茲略附其說。

《第二論重卦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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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云:「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又《禮緯含文嘉》曰: 「伏羲德合上下,天應以鳥獸文章,地應以《河圖》、洛書。 伏羲則而象之,乃作八卦。」故孔安國、馬融、王肅、姚信 等並云:「伏羲得《河圖》而作《易》。」是則伏羲雖得《河圖》,復 須仰觀俯察,以相參正,然後畫卦。伏羲初畫八卦,萬 物之象皆在其中,故《繫辭》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是也。雖有萬物之象,其萬物變通之理,猶自未備,故 因其八卦而更重之,卦有六爻,遂重為六十四卦也。 《繫辭》曰「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是也。然重卦之人,諸 儒不同,凡有四說:王輔嗣等以為伏羲重卦,鄭元之 徒以為神農重卦,孫盛以為夏禹重卦,史遷等以為 文王重卦。其言夏禹及文王重卦者,案《繫辭》,神農之 時已有,蓋取《益》與《噬嗑》。以此論之,不攻自破。其言神 農重卦,亦未為得。今以諸文驗之,案《說卦》云:「昔者聖 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凡言作者,創造之 謂也。神農以後,便是述修,不可謂之作也。則《幽贊》用 蓍,謂伏羲矣。故《乾鑿度》云:「垂《皇策》者羲上。」《繫論用蓍》 云:「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既言聖人作《易》,十 八變成卦,明用蓍在六爻之後,非三畫之時。伏羲用 蓍,即伏羲已重卦矣。《說卦》又云:「昔者聖人之作《易》也, 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 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 《易》六畫而成卦。」既言「聖人作《易》,兼三才而兩之」,又非 神農始重卦矣。又《上繫》云:「《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 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 者尚其占。」此之四事皆在六爻之後,何者?三畫之時 未有彖𦅸,不得有尚其辭,因而重之,始有變動,三畫 不動,不得有尚其變。揲蓍布爻方用之卜,筮蓍起六 爻之後,三畫不得有尚其占,自然中間以制器者尚 其象,亦非三畫之時。今伏羲結繩而為網罟,則是制 器,明伏羲己重卦矣。又《周禮》小史「掌三皇五帝之書」, 明三皇已有書也。《下繫》云:「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 易之以書契,蓋取諸《夬》,既象夬卦而造書契。」伏羲有 書契,則有夬卦矣。故孔安國《書序》云:「古者伏羲氏之 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又曰:「伏 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是也。又八卦小成,爻象 未備,重三成六,能事畢矣。若言重卦起自神農,其為 功也,豈比《繫辭》而已哉?何因《易緯》等數所歷三聖,但 雲伏羲、文王、孔子,竟不及神農?明神農但有,蓋取諸 益,不重卦矣。故今依王輔嗣以伏羲既畫八卦,即自 重為六十四卦,為「得其實。」其重卦之意,備在《說卦》,此 不具敘。伏羲之時,道尚質素,畫卦重爻,足以垂法。後 代澆訛,德不如古,爻象不足以為教,故作《繫辭》以明 之。

附解孔安國等並云:伏羲得《河圖》而作《易》者。按孔安國《大傳》云:「《河圖》者,伏羲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

王輔嗣等以為伏羲重卦者,王弼,字輔嗣,嘗撰《易略例》,弼以為伏羲始畫八卦,朱震云:「論重卦者六家。」 王弼。虞翻曰:伏羲。

「鄭元之徒以為神農重卦」 者,鄭元字康成,嘗撰《易注》,謂神農重八卦。魏博士淳于俊亦曰,包犧因燧皇之圖而制八卦,神農重之為六十四卦。薛氏曰:「昔神農氏既重為六十四卦,而《初經》更本包犧八卦。蓋八卦成列,而六十四卦具焉,神農因之也。」 「孫盛以為夏禹重卦」 者,晉孫盛字安國,謂夏禹重卦。按《周禮》太卜掌三《易》之灋,一曰連山。疏《易贊》云:「夏曰連山。」 皇甫謐《記》亦云:「夏人因炎帝曰連山。」 史遷等以為文王重卦者。《史記·周本紀》云:西伯蓋即位五十年,囚羑里,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

《第三論三代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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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周禮·太卜三易》云: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 杜子春云:「《連山》,伏羲;《歸藏》,黃帝。」鄭元《易贊》及《易論》云: 「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鄭元釋云:「《連山》者,象 山之出雲,連連不絕。《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藏於其中。 《周易》者,言《易》道周普,無所不備。」鄭元雖有此釋,更無 所據之文。先儒因此遂為文質之義,皆煩而無用,今 所不取。案《世譜》等群書,神農一曰連山氏,亦曰烈山 氏;黃帝一曰歸藏氏。既《連山》《歸藏》並是代號,則《周易》 稱周,取岐陽地名也。《詩》雲「周原膴膴」是也。又文王作 《易》之時,正在羑里,周德未興,猶是殷世也,故題周別 於殷。以此文王所演,故謂之《周易》,其猶《周書》《周禮》題 周以別餘代,故《易緯》雲「因代以題周」是也,先儒又兼 取鄭說,雲既指周代之名,亦是普遍之義,雖欲無所 遐棄,亦恐未可盡通。其《易》題周,因代以稱周,是先儒 更不別解。唯皇甫謐云:「文王在羑里,演六十四卦,著 七八九六之爻,謂之《周易》。」以此文王安周字。其《繫辭》 之文,《連山》《歸藏》無以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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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論卦辭爻辭誰作》
===其《周易繫辭》,凡有二說,一說卦辭、爻辭,並是文王所

作。案《繫辭》云:「《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 患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 文王與紂之事邪?」又《乾鑿度》云:「垂皇策者,犧卦;道演 德者,文成命者,孔通。」《卦驗》又云:「蒼牙通靈昌之成,孔 演命。」《明道經》準此諸文,伏羲制卦,文王繫辭,孔子作 《十翼,易》歷三聖,只謂此也。故史遷云:「文王囚而演《易》」, 即是作《易》者其有憂患乎?鄭學之徒,並依此說也。二 以為驗,爻辭多文王後事。案:《升卦》六四「王用亨於岐 山」,武王克殷之後,始追號文王為王。若爻辭是文王 所制,不應雲王用亨於岐山。又《明夷》六五「箕子之明 夷」,武王觀兵之後,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宜豫言箕 子之明夷。又《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 說者皆云,西鄰謂文王,東鄰謂紂。文王之時,紂尚南 面,豈容自言己德,受福勝殷,又欲抗君之國,遂言東 西相鄰而已。又《左傳》韓宣子適魯,見《易象》雲「吾乃知 周公之德」,周公被流言之謗,亦得為憂患也。驗此諸 說,以為卦辭,文王爻辭,周公、馬融、陸績等並同此說, 今依而用之。所以只言三聖,不數周公者,以父統子 業故也。案《禮稽命徵》曰:「文王見禮壞樂崩,道孤無主, 故設經禮三百,威儀三千。」其三百、三千,即周公所制 《周官儀禮》,明文王本有此意,周公述而成之,故繫之 文王。然則《易》之爻辭,蓋亦是文王本意,故《易緯》但言 文王也。

《第五論分上下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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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乾鑿度》云:「孔子曰:『陽三陰四,位之正也。故《易》卦六 十四,分為上下,而象陰陽也。夫陽道純而奇,故上篇 三十,所以象陽也。陰道不純而偶,故下篇三十四,所 以法陰也。乾坤者,陰陽之本始,萬物之祖宗,故為上 篇之始而尊之也。離為日,坎為月,日月之道,陰陽之 經,所以始終萬物,故以坎離為上篇之終也。咸《恆》者』」, 男女之始,夫婦之道也。人道之興,必繇夫婦,所以奉 承祖宗,為天地之主,故為下篇之始而貴之也。《既濟》 《未濟》為最終者,所以明戒慎而全王道也。以此言之, 則上、下二篇,文王所定,夫子作緯,以釋其義也。

《第六論夫子十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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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彖》《象》等《十翼》之辭,以為孔子所作,先儒更無異論。 但《數十翼》亦有多家,既《文王易經》本分為上下二篇, 則區域各別,《彖》《象》釋卦,亦當隨經而分。故一家《數十 翼》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繫》五,下《繫》六, 《文言》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鄭學之徒並同此說, 故今亦依之。

《第七論傳易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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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既作《十翼》,《易》道大明。商瞿已後,傳授不絕。案《儒 林傳》云:「商瞿之本,本受《易》於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 子庸授江東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醜子家,子家授 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莊。及秦燔《書》,《易》為 卜筮之書,獨得不禁,故傳授者不絕。漢興,田何授東 武王同子中,及雒陽周王孫、梁人丁寬、齊服生,皆著」 《易傳》數篇,同授菑川楊何,字叔元。叔元傳京房,京房 傳梁丘賀,賀授子臨,臨授御史大夫王駿。其後丁寬 又別授田王孫,孫授施犨,犨授張禹,禹授彭宣,此前 漢大略傳授之人也。其後漢則有馬融、荀爽、鄭元、劉 表、虞翻、陸績等及王輔嗣也。

《第八論誰加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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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傳》云:「雖分為上下二篇,未有經字。」「經」字是後人 所加,不知起自誰始。案前漢孟喜《易本》云:「分上下二 經。」是孟喜之前,已題「經」字。其篇題「經」字,雖起於後,其 稱經之理,則久在於前。故《禮記經解》云:「絜靜精微,《易》 教也。」既在《經解》之篇,是《易》有稱經之理。案《經解》之篇, 備論六藝,則《詩》《書》《禮》《樂》,並合稱經,而《孝經緯》稱「《易》建 八卦,序六十四卦,轉成三百八十四爻,運機布度,其 氣轉易,故稱經也。」但緯文鄙偽,不可全信。其八卦方 位之所,六爻上下之次,七、八、九、六之數,內外承乘之 象,入經別釋,此未具論也。

宋李覯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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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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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易》之為書也,其不可學邪,何其微而不顯也?」曰: 「學者之過也。聖人作《易》,本以教人,而世之鄙儒,忽其 常道,競習異端,有曰我明其象,則卜筮之書未為泥 也。有曰我通其意,則釋老之學未為荒也。晝讀夜思, 疲心於無用之地,其以惑也,不亦宜乎?庖羲畫八卦 而重之文王、周公、孔子繫之辭,輔嗣之賢,從而為之 注。炳如秋陽,坦如大逵。君得之以為君,臣得之以為 臣。萬物之理,猶輻之於輪,靡不在其中矣。爾欲聞之 乎?」曰:「然則請問為君之道。」曰:「夫用貴莫若恭,用富莫 若儉,恭則眾歸焉,儉則財阜焉。恭儉者,先王之所以 保四海也。《損六五》曰:『或益之十朋,龜弗克違,元吉』。」「龜 可決疑,喻明智也。以柔居尊而為損」道,明智之士皆 樂為用矣。非徒人助,天且福之。故《象》曰:「六五元吉」,自 上祐也。恭之得眾也如此。《賁六五》曰:「賁於丘園,束帛箋」箋,「吝,終吉。」丘園謂質素之地也。五得尊位,為飾之 主,而每事質素,與丘園相似,則費財物。束帛乃箋箋, 眾多也。儉之足用也如此,非徒儉於身也,祭祀鬼神, 尚可菲薄。《既濟九五》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 實受其福。」禴,祭之薄者也。謂修德以祭,雖薄而受福 也。夫上之利民以財,則不足也。百姓安堵而不敗其 業,利之大者也。《益九五》曰:「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 惠我德。」謂因民所利而利之。惠而不費,則不須疑問, 必獲大吉,而物亦以信惠歸於我也。夫溥愛無私,君 之德也。反是則非益之謂也。《屯·九五》曰:「屯其膏,小正 吉,大正凶。」膏謂恩惠也。處屯難之時,居尊位之上,不 能博施,雖群小而繫應在二,所惠偏狹,於有司之正 則吉,於大人之正則凶也。《比·九五》曰:「顯比,王用三驅 失前禽,邑人不誡,吉。」謂為比之主而有應在二,顯比 者也。不能無私於物,惟賢是與,愛於來而惡於去,用 三驅之道者也。伐不加邑,動必討叛,雖得乎顯比之 吉,而可以為上之使,非為上之道,故《象》曰:「邑人不誡」, 上使中也。夫執剛莫如體柔,責人莫如自修,尚力取 勝,亦已勞矣。《同人》九五曰:「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 克相遇。」謂不能使物自歸而用其強直,故必大師克 之,然後得志也。《困九五》曰:「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 利用祭祀。」「赤紱」,謂異方之物也。五以剛猛,物所不附, 忿物不附而行威刑,則異方愈不懷矣。而體在中直, 能不遂迷,乃徐修德,則得「喜。」《說》,履夫尊位,過而能改, 以斯祭祀,必受福也。夫以至尊敵至賤,勝之,不足為 武也。《夬·九五》曰:「莧陸夬夬,中行無咎。」「莧陸」,草之柔脆 者,謂上六也。夬之時,以君子決除小人,而五處尊位, 躬自決之,難其克勝未足多也。處中而行,足以免咎 而已。故《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夫安非福也,危非 禍也,知危而懼安,莫如之《否》。九五曰:「休否,大人吉。其 亡其亡,繫於苞桑。」處君子道消之時,已當尊位,能施 否於小人,而自戒其將亡,則得苞桑之固也。夫救弊 之術,莫大乎通變,然民可與樂成,難與慮始,非斷而 行之,不足以有為矣。《巽·初六》曰:「進退,利武人之貞」,謂 處令之初,未能服令,故進退也。則宜用武威以整齊 之,乃能成命也。《革》·上六曰:「君子豹變,小人革面」,謂居 變之終,道已成,則小人變面以順上也。夫治國始於 齊家,王化本於夫婦,百代不易之道也。《家人》九五曰: 「王假有家,勿恤,吉。」謂居於尊位而明家道,則下莫不 化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六親和睦,交相 愛樂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故勿恤而吉也。凡此 皆為君之道也。或曰:「子謂執剛莫如體柔,責人莫如 自修,而乃以威武命,何也?」曰:「《同人》九五,敵剛也;《困》九 五來異方也。其」欲勝敵懷遠,不可暴也。舜於有苗,文 王於崇,乃其跡也。《巽》之初六,行令於君人也。令善而 眾疑,不濟以威,是終不可為也。《周官》凡出教令,必徇 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乃其事也。蓋所施之 異,胡可結以一言哉?

程子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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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易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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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易》自天地幽明,至於昆蟲草木微細,無不合 聖人之道。如《河圖》《洛書》,其始止於畫上便出義,後之 人既重卦,又繫辭求之未必得其理。

命之曰《易》,便有理。一本無此七字但云道理皆自然若安排定,則更 有甚理?天地陰陽之變,便如二扇磨,升降、盈虛、剛柔, 初未嘗停息。陽常盈,陰常虧,故便不齊。譬如磨既行, 齒都不齊。既不齊,便生出萬變。故物之不齊,物之情 也。而莊周強要齊物,然而物終不齊也。堯夫有言:「泥 空終是著,齊物到頭爭。」

張閎中以書問:《易》之義,本起於數。程子答曰:「謂義起 於數,則非也。有理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易》因象 以知數,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矣。必欲窮象之隱微, 盡數之毫忽,乃尋流逐末,術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 務也。管輅、郭璞之學是也。」又曰:「理無形也,故因象以 明理。理見乎辭矣,則可由辭以觀象,故曰『得其義則 象數在其中矣』。」

《易》中只是言反復、往來上下。

《易》八卦之位,元不曾有人說。先儒以為乾位西北,坤 位西南,乾坤任六子,而自處於無為之地,此大故無 義理。風雷山澤之類便是天地之用。豈天地外別有 六子?如人生六子,則有各任其事,而父母自閒風雷 之類於天地間。如人身之有耳目手足,便是人之用 也。豈可謂手足耳目皆用,而身無為乎?因見賣兔者 曰:「聖人見《河圖》《洛書》而畫八卦,然何必圖書?只看此 兔亦可作八卦數,便此中可起。古聖人只取神物之 至著者耳。只如樹木,亦可見數。」

古言乾坤退處不用之地,而用六子。若人,則便分「君 道無為,臣道有為。」若天,則誰與它安排?它如是,須有 道理。故如八卦之義,須要玩索。

或見伊川,問:「《易》乾坤二卦斯可矣。」伊川曰:「聖人設六

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後世尚不能了。乾坤二卦,豈
考證
能盡也?」既坐,伊川復曰:「子以為何人分上事?」對曰:「聖

人分上事。」曰:「若聖人分上事,則乾坤二卦亦不須,況 六十四乎?」

「看《易》且要知時。凡六爻,人人有用。聖人自有聖人用, 賢人自有賢人用,眾人自有眾人用,學者自有學者 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無所不通。」因問:「坤卦是臣之 事君,有用處否?」先生曰:「是何無用?如『厚德載物』,人君 安可不用?」

觀《易》須看時,然後逐爻之才。一爻之間常包函數意, 聖人常取其重者為之辭。亦有《易》中言之已多,取其 未嘗言者,亦不必重事。又有且言其時,不及其爻之 才,皆臨時參考。須先看卦,乃看《繫辭》。

大率上一爻皆是師保之任,足以當此一爻也。 《易》爻之有象,猶人之守禮法。

大抵卦爻始立義,既且即聖人別起義以錯綜之。如 春秋時已前既巳立例,到近後來書得「全別」一般事, 便書得別有意思。若依前例觀之,殊失之也。

凡看書,各有門庭。《詩》《易》《春秋》,不可逐句看,《尚書》《論語》 可以逐句看。聖人用意深處,全在《繫辭》。《詩》《書》乃格言, 古之學者皆有傳授。如聖人作經,本欲明道。今人若 不先明義理,不可治經,蓋不得傳授之意雲爾。如《繫 辭》本欲明《易》,若不先求卦義,則看《繫辭》不得。

古之學者,先由《經》以識義理。蓋始學時盡是傳授,後 之學者卻先須識義理,方始看得經。如《易繫辭》所以 解《易》,今人須看了《易》,方始得看《繫辭》。

《一本》云:「古之人得其師傳,故因《經》以明道。後世失其師傳,故非明道不能以知經。」

《易》學,後來曾子、子夏㬠到上面也 《易》,有百餘家,難為遍看。如素未讀,不曉文義,且須看 王弼胡先生荊公三家,理會得文義,且要熟讀,然後 可有用心處。

自孔子贊《易》之後,更無人會讀《易》。先儒不見於書者 有,則不可知。見於書者皆未盡。如王輔嗣韓康伯只 以《莊》老解之,是何道理?某於《易傳》殺曾下工夫。如學 者見問,儘有可商量書,則未欲出之也。

王弼註《易》,元不見道,但只以老莊之意解說而已。 先儒以六為老陰,八為少陰,固不是。介甫以為「進君 子而退小人」,則是聖人旋安排義理也。此且定陰陽 之數,豈便說得義理?九六隻是取純陰純陽,惟六為 純陰,只取《河圖》數見之,過六則一陽生,至八便不是 純陰。

今時人看《易》,皆不識得《易》是何物,只就上穿鑿。若念 得不熟,與就上添一德,亦不覺多,就上減一德,亦不 覺少。譬如不識此兀子,若減一隻腳亦不知是少,添 一隻腳亦不知是多。若識,則自添減不得也。

《答張閎中書》曰:「《易傳》未傳,自量精力未衰,尚冀有少 進爾。然亦不必直待身後覺老耄則傳矣。書雖未出, 學未嘗不傳也。第患無受之者爾。」

先生嘗說:「某於《易傳》,今卻已成書,但逐旋修補,期以 七十,其書可出。」韓退之稱「聰明不及於前時,道德日 負於初心。」然某於《易傳》,後來改者無幾,不知如何,故 且更期之以十年之功。看如何。

伊川自涪陵歸,《易傳》已成,未嘗示人,門人弟子請益 有及《易書》者,方命小奴取書篋以出,身自發之,以示 門弟子。非所請不敢多閱。

門弟子請問《易傳》事雖有一字之疑,伊川必再三喻 之,蓋其潛心甚久,未嘗容易下一字也。

伊川以《易傳》示門人,曰:「只說得七分,後人更須自體 究。」

王安石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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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象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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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道,始於自強不息,故於《乾》也。「君子以自強不 息。」自強不息,然後厚德載物,故於《坤》也。「君子以厚德 載物」,自強積德,以有載也。「迺能經綸」,故於《屯》也。「君子 以經綸。」經綸者,君子有事之時,故於《蒙》也。「君子以果 行育德」,果行育德,則無事矣,故於《需》也。「君子以飲食 宴樂。」飲食宴樂,所以待人而與之從事者也,故於《訟》 也。「君子以作事謀始。」作事謀始則能為物主,故於《師》 也。「君子以容民畜眾,建萬國,親諸侯。」容民,畜眾之大 者,故於《比》也。「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諸侯親則無所 用武,故於《小畜》也。「君子以懿文德」,德以禮為體,故於 《履》也。「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禮》也者,因時之會通,以 財成,輔相天地者也,故於《泰》也。後以財成天地之道, 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物,不能終泰,故於《否》也。君 子以儉德避難,不可榮以祿。泰則通,否則辨,故於《同 人》也。「君子以類族辨物」,族各有其類,物各有其辨,則 君子小人見矣,故於《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 命。」雖遏惡也,不可以為偏亢,故於《謙》也。君子以裒多 益寡,稱物平施,「順天」休命,而以謙平施,則人樂之,故 於《豫》也。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樂 成而息,故於《隨》也。君子以嚮晦入宴息物,不可終息故於《蠱》也。君子以振民育德。振民育德,莫大乎教思 無窮,容保民無疆,故於《臨》也。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 民無疆;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莫大乎省方。觀民設 教,故於《觀》也。「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教至矣,則明罰 敕法繼之,故於《噬嗑》也。「先王以明罰敕法。」明罰敕法 者,所以待之,而非敢於折獄,故於《賁》也。「君子以明庶 政,無敢折獄。」無敢折獄者,將以厚下也,故於《剝》也。「上 以厚下安宅厚下」者,將使人無失其性命之情也。欲 不失其性命之情,則亦不違其性命之理而已,故於 《復》也。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者,所以 應時。知應時,然後知對時育物,故於《無妄》也。先王以 茂對時育萬物。對時育物者,非稽古畜德之主則不 能,故於《大畜》也。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畜 德莫大乎養,故於《頤》也。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知自 養,然後出處皆有以大過人,故於《大過》也。「君子以獨 立不懼,遯世無悶。」出則欲獨立不懼,處則欲遯世無 悶,則德不可無習,故於《坎》也。「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德行不失其常,教事不廢其習,然後可以繼明照四 方,故於《離》也。「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所謂明者,非恃 其所明,則資諸人而已,故於《咸》也。「君子以虛受人」,惟 以虛受人,而有節於內,故於《恆》也。「君子以立不易方」, 所以有時而遠小人,故於《遯》也。君子以遠小人,不惡 而嚴。所謂「嚴」者,亦禮而已矣,故於《大壯》也。「君子以非 禮勿履」,非禮勿履,德之所以昭也,故於《晉》也。「君子以 自昭明德。」明者自明,非所以蒞眾,故於《明夷》也。「君子 以蒞眾」,用晦而明。知自明,又知所以蒞眾,則言有物 而行有恆,故於《家人》也。「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言 有物,行有恆,則知所以同,知所異,於《睽》也。君子以同 而異,同故能有容,異故能有辨,「反身修德」,言有辨也, 故於《蹇》也。「君子以反身修德,赦過宥辠」,言有容也,故 於《解》也。「君子以赦過宥辠。」能反身修德,赦過宥辠,則 其欲也懲而窒矣,故於《損》也。「君子以懲忿窒慾」,能懲 忿窒慾,然後見善遷,有過改,故於《益》也。君子以見善 則遷,有過則改,以居則修德,以動則有功,功不可以 擅,德不可以居也,故於《夬》也。「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 則忌。」能施祿及下,居德則忌,則眾之所聽也,故於《姤》 也。「後以施命誥四方」,眾之所聽不可不戒,故於《萃》也。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不虞知戒矣,德之所以積也, 故於《升》也。「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積小以至高大 而至於命,則志遂矣,故於《困》也。「君子以致命遂志」,至 於命則所以成己也,而後可以成民教,故於《井》也。「君 子以勞民勸相」,勞民勸相,莫大乎恭愛,故於《革》也。「君 子以治歷明時」,能治歷明時,然後能正位凝命,故於 《鼎》也。「君子以正位凝命。」正位凝命不可恃,故於《震》也。 「君子以恐懼修省」,修省之道,在於正己而已,故於《艮》 也。「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能正己則賢德可居,俗可善, 故於《漸》也。君子以居賢德善俗,俗善矣,其終不能無 愛,愛則敝矣,故於《歸妹》也。「君子以永終知敝」,知敝則 所以待人者盡矣,故於《豐》也。「君子以折獄致刑。」折獄 以刑,君子所以明慎之時也,故於《旅》也。君子以明慎 用刑,則不留獄,不留獄則治道終矣。終則有始,故於 《巽》也。「君子以申命行事」,申命行事,不可以無學,故於 《兌》也。「君子以朋友講習」,所講習者仁義而已,故於《渙》 也。「先王以饗帝立廟」,饗帝立廟,則仁之至,義之盡矣。 其推行之也,度數不可以無制,德行不可以無議,故 於《節》也。君子以制度數議德行,則欲急己以緩人,故 於《中孚》也。「君子以議獄緩死。」急己以緩人者,依於仁 而已,故於《小過》也。「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 乎儉」,依於仁則無患矣,故於《既濟》也。君子以思患而 預防之物不窮也,故於《未濟》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辨物「居方」者,物之終始也。

《九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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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困之道,君子之所難也。非夫智足以窮理,仁足以 盡性,內有以固其德,而外有以應其變者,其孰能無 患哉?古之人有極天下之困,而其心能不累,其行能 不移,患至而不傷其身,事起而不疑其變者,蓋有以 處之也。處之之道,聖人嘗言之矣。《易》曰:「履以和行,謙 以制禮,復以自知,𢘆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 以寡怨,井以辯義,㢲以行權」,此其處之之道也。夫君 子之學,至於是則備矣,宜其通於天下也。然而猶困 焉者,非吾行之過也,時有利不利也。蓋古之所謂困 者,非謂夫其行自困者,謂夫行足以通而困於命者 耳。蓋於此九卦者,智有所不能明,仁有所不能守,則 其困也,非所謂困,而其處困也疏矣。夫惟深於此九 者,而能果以行之者,則其通也宜,而其困也有以處 之,惟其學之之素也。且君子之行大矣,而待禮以和。 仁義為之內,而和之以禮,則行之成也。而禮之實存 乎謙。謙者,禮之所自起,禮者,行之所自成也。故君子 不可以不知《履》,欲知履,不可以不知謙。夫禮雖發乎 其心,而其文著乎外「者也。」君子知禮而已,則溺乎其 文而失乎其實,忘性命之本,而莫能自復矣。故禮之弊,必復乎本而後可以無患,故君子不可以不知復。 雖復乎其本,而不常其德以自固,則有時而失之矣, 故君子不可以不知𢘆。雖能久其德,而天下事物之 變相代乎吾之前,如吾知𢘆而已,則吾之行有時而 不可通矣,是必度其變而時有損益而後可,故君子 不可以不知損益。夫學如此其至,德如此其備,則宜 乎其通也。然而猶困焉者,則向所謂困於命者也。困 於命則動而見病之時也,則其事物之變尤眾,而吾 之所以處之者尤難矣。然則其行尤貴於達事之宜 而適時之變也。故辯義行權,然後能以窮通,而「井」者 所以辯義,「㢲」者所以行權也。故君子之學,至乎井㢲 而大備,而後足以自通乎困之時。孔子曰:「作《易》者其 有憂患乎?」謂其言之足以自通乎困之時也。嗚呼!後 世之人,一困於時,則憂思其心而失其故行,然卒至 於不能自存也,豈有他哉?不知夫九者之義故也。

《卦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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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故曰「雲雷屯。」屯已「大亨」, 則雷雨之動滿盈而為解,故曰「雷雨作解。」動而免乎 險,《解》。山下有險,非險在前也,可往而止焉,必蒙者也, 故為蒙。《蹇》則險在前者也,險在前則不可以往,故為 《蹇》。《彖》曰:「見險而能止」,知矣哉。知者反乎蒙者也。《需》亦 險在前也,其不為乾健而進也,非若艮之止也,非坎 之所能陷也,待時而進耳,故為《需》。柔得位而上下應 之,小者之畜也。小者畜則其畜亦小矣,故為《小畜》。以 小而畜大,非柔之中也。柔得位而不中,不中而上下 應之,《小畜》之道也。能止健,大者之畜也。大者畜則其 畜亦大矣,故為《大畜》。四陽過二陰,而陽得中,故為「大 過。」「大過」者,大者過也。大者過,則亦事之大過越也。四 陰過二陽,而陰得中,故為「小過。」《小過》者,小者過也。小 者過,則亦事之小過越者耳。《大有》,能有大者也。大者 應之也。「柔得尊位」,大有者也。《同人》,同乎人者也。柔位 得中,而應乎乾者也。㢲而麗乎內,故為《家人》。止而麗 乎外,故為《旅》。少男長女必惑,山下有風必撓。《蠱》者,撓 惑之名也。為天下之蠱者,事也,故為《蠱》。少女少男,男 下女上,故為《咸》。咸者,交感之名也。長男長女,男上女 下也,故為《𢘆》。《姤》陰遇陽,故為姤;陽決陰,故為夬。柔履 剛,故為履。「履」,禮也。禮者,以柔履剛者也。剛應順而以 動,故為《豫》。上下交,故為《泰》;不交故為《否》。以剛中為主, 而下順從,故為《比》;順而止,故為謙;動而說,故為隨。大 者在上,故為《觀》。大者壯,故為《大壯》。剛浸長以臨柔,故 為《臨》。臨者,大臨小之名,故曰「臨者大也。」柔來文剛,分 剛上而文柔,故為《賁》。柔變剛為《剝》。剝者,消爛之名也。 剝窮上而剛反,故曰《復》。復者,反而得其所之名也。天 下雷行,物應之,故為《無妄》。雷之感物,物所以應無妄 者也。剛退,故為《遯》。明入地中,故為《明夷》。明者,傷於暗 之名也。文王與紂,當其象矣。以爻考之,自三以下,周 象也。自四以上,殷象也。「明出地上」,《晉》,臣進之象卦也。 「明出地上」,則方晝而未至乎中。中則照天下,晝則進 之,盛而不亢乎王者也。「損上益下」,主於自損者也,故 為《益》。損下益上,主於自益者也,故為《損》。「乾道成男,坤 道成女」,凡女卦皆受損者也,凡男卦皆受益者也。損 上益下,損下益上,此之謂也。巽乎木而上水,故為《井》。 以木巽火,故為《鼎》。明以動,故為《豐》。豐者,光明盛大之 卦也。剛上下而實在其間,頤中有物之象也。頤中有 物,必噬嗑則合矣,故為《噬嗑》。嗑者,有間而通之之卦 也。上險下說,說以行險,故為「節。」柔在內而剛得中,說 而巽,故為《中孚》。柔亦在內,可謂對矣。《中孚》者,至誠之 卦也。《無妄》則不妄而已。一陽陷於二陰,故為《坎》。坎者 陷也。內明,水象也。一陰麗於二陽,故為離。離麗也外 明,火象也。水之為物陷者也,火之為物麗者也。推此 則震巽艮兌,可以類知之也。上火下澤睽。睽者,不合 之名也。二女之卦也,火在水上,《未濟》。未濟者,有濟之 道也,男女之卦也。水上火下,男女相逮之卦也,故為 《既濟》。澤上火下,二女不相得之卦也,故為《革》。不相得 而相違,革之以所生也。以眾行險,故為《師》。上剛而下 險,險而健,故為《訟》。上動而下止,止而動,故為《頤》。止而 動,頤之道也。上說而下順,故為《萃》。上巽而下險,險而 巽,故為《渙》。渙者,離散之名也。巽而免乎險,則不蹇不 困,下雖險,上巽而不健,則不訟,故為渙而已。困則剛 見揜者也,在難中者也,不可不動矣。《蹇》則難在前者 也,不可以往而已,故《彖》曰「利西南」也。順而巽,其進也 孰禦焉?故為升。止而巽,有止之道,故為《漸》。《歸妹》者,歸 女之卦也。妹,少女也。少女為主於內,故曰「歸妹。」《歸妹》, 女歸之以其時也,故曰「動而說,所以為歸妹」也。陽在 下則動而進,故為震;進在陰上,已得其所則止,故為 艮。內柔伏,故為㢲;外柔見,故為兌。此其文皆在《繫辭》。 或彖繫所不言,以其所言,反求其不言,則知其所以 然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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